药品三统一知识(共10篇)(共10篇)
1.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一
药品三统一自查报告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是兴镇中心卫生院主管药品三统一的同志,我院自从去年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召开院委会及时研究制定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具体细则、方法。组织召开了全体医务人员及全体乡医关于“药品三统一”的工作启动会,使全体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认识到药品三统一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成立了以张小莉院长为组长和原亚娟副院长为副组长、王刘玲和程建春为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小组,努力使这一惠民政策做实做扎。
从药品三统一工作一开始,就给每个乡村医生和我院药房及医生都打印了药品三统一基本用药目录,是大家都能够知道用药目录里的药品名称,便于大家采购药物。我院定期对村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达到零利润销售,让老百姓真正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我们的药品三统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药品名及药品价格全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医院设有药品三统一工作采购台账,专人管理。科学安排报药时间,确定每星期日报送购药计划,星期二取药的工作日程。我们在执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当中,严格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不瞒不欺不哄,努力使这一工作落实到位。
我院曾多次开展全院医务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利用乡医例会、培训及自学的多种方式。平时加强对群众进行合理用药的宣传工作,群众对药品三统一工作非常认可。药品三统一工作货款结算情况我们采取月结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及时付款,绝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品货款事项发生。
兴镇辖区的所有乡医及医院自去年实行药品三统一以来,共购药13.5万元,基本已实行零利润销售。
药品三统一这一惠民政策,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还达不到政策要求,尚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配送率偏低。因为兴镇辖区面积较大,卫生室到卫生院取药品不方便,加之有些乡医只搞公卫事业而不参与临床业务,再一个乡医的用药习惯改变尚需时日。
二、药品品种还不是很全。例如常用的氨基比林、柴胡注射液;清开灵、双黄连注射液;庆大、维生素K1、k3注射液;甘草片感冒冲剂等常用药都没有,有些药品价格还有点偏高,致使群众乡医一时还难以接受。
以上这些,虽然困难重重,我们仍准备以十分的热情、万分的努力和决心干好这一惠民工作。
兴镇医院于9月27日
2.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 篇二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做好我村药品“三统一”工作,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县镇《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实施方案》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着眼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下简称“三统一”)工作作为着力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目标
(一)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价格。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药品统一价格,坚决杜绝任何加价和变相加价行为。
(二)实行药品统一配送。不得自行购进使用招标品种之外的其他厂家的相同品种。
(三)逐步扩大全县药品“三统一”范围。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医疗质量,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我村药品实行按月计划采购,每月4次集中报送采购计划由镇院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药款的收集上缴工作每月25号前完成。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上报,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三
—我省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综述
实行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坚持以药品“三统一”工作为抓手,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把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主要任务之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了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因地制宜,以药品“三统一”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我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背景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需要着力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之一,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诸多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制度。2009年8月,原卫生部等九部委印发《关于建
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同时,国家明确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时间表,提出“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09年,每个省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第二步,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三步,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发展历程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2009年开始,我省结合实际,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施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此来落实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的是想改变长期以来药品采购流通环节多,加价高,农村用药比城市贵的现象,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确保医疗用药需求和安全,让广大群众能够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统一采购,主要解决药价虚高,让药价回归合理;统一价格,主要解决药品倒卖,让药品不再成为暴利的工具;统一配送,主要解决流通的无序,做到流通过程可控,保证药品质量,降低流通成本。2012年8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深化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将药品“三统一”工作由最初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延伸至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对全部药品实行“三统一”,并零差率销售。2014年8月,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在宝鸡市开展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试点,探索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初创期。2009年5月,省政府成立了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2010年3月和9月,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我省分二批启动了全省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三统一”工作,由药监部门牵头,在全省11个市区遴选出16家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二是整合期。2010
年1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成立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撤销原省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原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省卫生厅,并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作为“三统一”工作机构。2011年5月,全省启动了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并开展了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三是扩面期。2012年8月起,我省将药品“三统一”工作延伸至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深化期。2013年底,我省规范议事协调机构,不再保留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鉴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省又实行“管办分开”模式,2014年8月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建立省药品“三统一”联席会议制度,由联席会议履行药品“三统一”工作管理机构职责。
(三)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特点
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已渐成体系,并形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实行分级负责。省级负责制定政策和规定,组织开展统一采购;市级负责遴选配送企业,组织开展统一配送;县级负责监督药品质量、配送和价格;二是统一采购。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以规模换取价格;三是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药品加价;四是统一价格。同一品种招最低价格的4家,再经质量评分确定3家后,经过议价,取中低价形成统一的药品中标价格,再加上5%的配送费用,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五是实行统一配送。由市级公开遴选3-4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任务;六是实行管办分开。“三统一”办公室负责制订规则、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省食药监局负责配送监管,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四)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取得的成效
自药品“三统一”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财政、药监、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保障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2009年以来,我省以药品“三统一”为抓手,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并提前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将全省107个县区272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
入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是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据2013年省卫生计生委委托西安交大药学院开展的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情况课题研究显示,我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和政府限价相比,平均下降31%,总体保持较低价位;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减少 4.48%,门急诊次均药品费用减少31.09%,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减少19.17%,单张处方平均费用减少6.47元,有效减轻了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三是药品质量得到保障。省级集中采购强化了对投标企业药品质量的审核把关,同时,加强了药品质量监管,实行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制度,确保了临床用药安全。
四是供应渠道得到规范。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品全部纳入统一配送,改变了进货渠道混乱的问题,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促进了药品流通企业的优化整合,推进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立。
五是合理用药状况明显改善。据近几年监测显示,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激素、静脉注射药品使用频次呈下降趋势,合理用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出现了“青霉素回归”现象。
六是促进医疗机构公益性回归。药品“三统一”基本上切断了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供应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有效遏制了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以药养医”状况得到有效改变。
二、多措并举,不断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随着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出现一些问题有待完善。特别是部分品牌药、低价药、妇儿用药短缺,一些药品价格偏高或倒挂,药品配送效能不高等问题逐渐显现,不能完全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群众的用药需求,社会反响较为强烈。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把“加快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完善药品三统一管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使用管理等几个重点环节入手,不断完善药品“三统一”工作体系,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和群众用药安全。
(一)完善药品集中采购,从源头解决药品保障供应问题 2014年全省启动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起草印发了《2014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为低价药品、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
本次集中采购将坚持政策连续性、质量优先和解决问题的原则,全面采用“双信封”评标模式,完善采购办法,区分质量层
次,实行分类采购,以降低药品价格、促进合理用药为目标,最大限度做好新版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从源头解决常用低价药、急救药、罕见病用药、习惯用药、品牌药入围率低和价格倒挂不能正常供应等问题。
1.对于常用低价药品,增强医疗机构采购参与度,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县以上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由县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牵头,组成县域采购联合体,与生产企业带量议定采购价格,并将议价结果报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
2.对于国家基本药物,主要采用“双信封”办法进行集中采购,区分质量层次,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进行衔接,上下联动,调动生产企业参与积极性。
具体做法:1个企业继续沿用我省既往招标办法,通过质量门槛后,报价最低的直接进入商务标;另外2个企业按“双信封”模式产生,将技术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竞价品种入围数量,依次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的企业。进入商务标的企业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高于第一次报价),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拟入围企业,最终入围3个企业。3.对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和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依据集中采购结果,对空缺药品由专家分析论证后,采用低价药品方法,直接挂网采购。
4.对于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采取邀请招标、带量采购,或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点生产。
本轮药品集中采购,所有交易将全部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实行阳光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及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省将重点在监管、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网络平台服务功能,规范采购流程,强化监测监管,健全完善药品信息动态监测和网络反馈机制,建立信用评价及市场清退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实现从采购服务到服务采购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的转变。
(二)完善药品统一配送方法,解决药品配送效能低的问题 目前我省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多为独家配送,由于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沟通不足,导致配送率不高;在2012年8月药品“三统一”延伸到县级时,已将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配送企业扩展到3家,缓解了部分矛盾,但当时顾虑偏远乡、村地区统一配送工作受影响,县医院的配送企业仍为1家,并与基层实行捆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药品配送的效率,也是目前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地方。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10月,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的通知》(陕医改办〔2014〕10号),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改变目前药品配送效能低下的问题。主要做法是在现有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选择增加配送企业,增加后总数不超过5家。县级综合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组建县乡药品采购配送联合体,共同遴选确定配送企业,强化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用药安全的监管职能,村卫生室仍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在各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确定的配送企业中,依据双向选择原则,按品规确定配送关系,并对药品质量和供应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配送企业实际配送效能,对配送关系动态调整。(安康市增加遴选后,配送企业由原来的12家增加到27家)
(三)加强药品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
1、完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为切实缓解挂网药品不能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的现状,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行为,6月份,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药品备案采购坚持“总量控制、医院负责、网上采购、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年度备案采购药品总金额,不得超过该机构全部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限额比例将随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及相关政策变化予以调整。
《通知》对备案采购的工作程序提出了严格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临床必需”的原则确定备案采购品种。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基层医疗机构由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药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备案。不得将备案采购作为集中采购已淘汰药品的销售途径和手段。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备案药品必须登录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严格履行申请及备案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全部从网上采购、配送备案药品。备案药品的采购价格由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协商确定,其价格原则一不得高于十省平均价(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十个省份最近一次集中采购价),如无十省入围价参考,则不得高于国家和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2、加强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2014年10月29日,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
增补药物)品规数不低于机构药品总品规数的7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80%。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积极调整用药结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对接。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不低于5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试点价格谈判,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按照省政府75次专题会议决定,我省将在宝鸡市开展药品采购价格谈判试点。以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为上限,按照“保证质量、让利百姓”的原则,由市、县药品“三统一”管理机构组织与入围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实现量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药品降价部分必须全部让利于群众,不得挪作他用。
三、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规范运行的相关制度保障 为确保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规范运行,保障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今年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先后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申诉投诉处理办法(暂行)》、《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分别就药品集中采购中治理商业贿赂、完善申投诉处理、实行入围企业标期管理、规范专家审评机制、落实全程督查等方面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同时,我省将通过加快药品电子监管项目建设和完善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进一步推动药品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药品“三统一”工作全程监管。
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对我国当前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总体思路、实行分类采购、改进药款结算方式、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我省去年出台的相关政策,也与国家政策基本吻合。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意见》要求,加紧学习研判,争取尽早提出落实具体措施。
四、坚持药品“三统一”工作方向
2014年11月,省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三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省卫计委一系列文件要求,坚
持药品“三统一”方向不变,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变,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把这一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4.药品三统一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四
1.各医疗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全省统一招标采购药品。
2.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统一的药品价格,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3.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严格从三统一配送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自采自购。
4.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全员培训,接受培训人员比例不低于95%。
5.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执行合理用药原则,使用抗生素处方比例≦15%、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激素处方比例≦15%。
6.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按要求规范、及时上报基础数据月报,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季度督导至少一次。
7.药品销售价格须向社会明码公示。
8.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达到以下几个工作目标,即:各医疗机构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配备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配备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使用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回款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回款率达到100%。(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结算药款)
9.各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各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达到以下几个工作目标,即:各村卫生室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配备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配备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使用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回款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回款率达到100%。(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结算药款)
10.各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药品采购规定,通过乡镇卫生院药品统一采购,药款统一结算。
11.各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的管理,村卫生室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95%,严格执行合理用药原则,使用抗生素处方比例≦15%、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激素处方比例≦10%。
12.区卫生局将把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作为各医疗机构目标责任及医疗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奖惩与综合补偿资金挂钩。凡不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或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考核中按项扣减;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不力或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渭滨区2012基本药物制度 及药品“三统一”工作目标责任书
区卫生局签字:
石鼓镇卫生院神农镇卫生院高家镇卫生院晁峪乡卫生院晁峪乡卫生院甘峪分院晁峪乡卫生院固川分院桥南东社卫中心清姜社卫中心姜谭社卫中心经二路社卫中心金陵社卫中心
5.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五
xx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宣传培训实施计划为切实做好药品“三统一”宣传培训工作,根据县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继续做好我院的“三统一”工作,现就我院“三统一”宣传培训工作做出如下宣传培训计划: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为全面加强我院药品“三统一”政策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和宣传学习药品“三统一”认识到药品“三统一”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是医改的重要举措!必须充分调动我院职工以及村医的积极性,使各项工作发展上水平,培训人员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为xx镇医疗工作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奠定基础。
二、时间安排
1.学习培训工作主要结合村级防疫例会时间进行2.宣传培训工作主要结合《陕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
目录》等相关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内容,以药品采购,使用等
为培训重点。着力加强提高实际工作应用能力!
三、主要工作
(一)学习培训工作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组织我院全体职工以及各村村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
(二)宣传工作
1.宣传药品“三统一”,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
强基层组织、促进“三统一”药品发展方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
法,促进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
2.积极学习药品“三统一”重要文件,积极参与培训会议,提高认识。
3.我院要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开辟“三统一”药品专栏,着
力宣传上级关于药品“三统一”的重要精神、工作要求。
xx中心卫生院
6.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六
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
合阳县卫生局:
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和“三统一”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充分调动各村卫生室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确保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95%,村卫生室达到100%,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本镇共有25个村,全部实现药品“三统一”,我医院从2010年10月实施药品“三统一” 截至本月以来共近药品123780元,使用率达到100%。各乡村卫生室从2011年10月实施药品“三统一” 截至本月共近药品62314.33元,使用率达到100%。我院3月份和25个村签订了药品“三统一”承诺书。
存在问题。一是配送企业中标药品储存不足,报送计划的药品不能及时按照计划表上的药品配送,有的甚至不回来,例如:白家沟卫生室报计划3次1次都未回来。有个别卫生室计划表上的药品,配送到其他卫生室,例如:管道河卫生室药品配送到王家源卫生室,北长益卫生室药品配送到西同醍卫生室,西同醍卫生室配送了计划中未报药品;二是名牌厂商问题,中标药品大厂家、名牌产品所占比例较低,群众和村医疗机构对中标药品质量和信誉度信心不足;三是部分药品价格差异大,部分中标药品配送价格与实行“三统一”以前的采购价 1
格存在较大差异,如:参麦注射液。规格10ml∕支,配送价10.70元∕支,原采购价3.40元∕支。四是各卫生室以前库存药品比较大,在短时间内销售不完,有的卫生室几乎没有病人,我们医院成立领导小组调查发现主要原因存在以下方面:1.实施药品“三统一”目录用药比其他药店零售药品价格过高,2.个别病人有合疗本就到其他卫生室去看病,本村没有合疗定点卫生室,导致卫生室以前药品库存比较多.五是有的村人数比较少,由其他村调配的村医不能全天候在村执业.总之药品“三统一”工作在我片区的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市、县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在稳步中抓推进,在规范上抓落实,在医改工作上有创新,在制度措施上有力度,让医改成果真正惠及片区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
同家庄中心卫生院
7.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七
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12〕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省政府同意,自2012年8月起,在全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政府主导的方向,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使用、销售和结算等重点环节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促进药品合理使用;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全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其他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等)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价格。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暂不实行统一配送。
(二)统一采购。
1.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的遴选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对于抢救危重病人、特殊人群、特殊病种、医学科研项目等确实需要的目录外药品,应按 —1—
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采购。目录内未中标的药品,由各县区组织制定补充采购目录,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中标目录或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遴选,数量不得超过上实际采购品种的15%,并实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仍从原有渠道采购配送。
2.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禁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不得再次议价。
3.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在“三统一”药品采购配送正式启动之前,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仍按原渠道采购配送,但要从严控制药品采购量,原则上累计库存量不得超过本单位2个月的临床使用量。2012年10月1日起均不得采购、使用目录外药品,并实行统一配送。
(三)统一价格和结算。
1.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零加成销售政策,执行统一的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其他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和物价等部门监督电话均要在其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2.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现行药品“三统一”有关规定执行货款结算,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限和额度,采取以县为单位,集中归集、划转支付药品采购货款。
(四)统一配送。
1.县级综合医院的药品由本行政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药品配送由各县(区)新选定的企业统一配送。新的配送企业遴选办法由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制定,各市、县依照办法组织实施。
各县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应对配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配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2.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必须实行统一配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因自然灾害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2)发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3)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
3.全省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启动后,各方要按照规定的合同范本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4.因突发伤亡事件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满足临床急需的,可就近从其他配送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调剂,并应在10日内将所调剂药品名称、数量、价格报当地县级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备案。
5.鼓励药品配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优化整合,搞好药品配送工作的协调衔接和平稳过渡。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的企业,在原配送县区兼并、联合重组1家及以上企业的,可直接承担该县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配送工作。严禁配送企业擅自将药品配送业务转让、委托。
三、保障措施
实施药品“三统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改革性工作,工作难度大、操作要求高。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监督各项工作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质量和配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经费、补偿资金的落实,对统一结算进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以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物价部门负责药品价格的审核备案,对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职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县级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二)强化考核,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应将药品“三统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和考核机制,并与财政补偿资金、创优评差、等级评定等工作挂钩。完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使用的检查指导,定期通报检查结果。要完善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加以研究解决。
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改革面临的重大机遇,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合理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8.a三统一报告 篇八
根据区卫生局《关于印发未央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社区中心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安排落实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克服业务用房紧张,工作人员少的困难下,于2010年11月同qqq药业中天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底,药品配送总额 144937.22元,其中三统一药品配送金额为84237.98,占总金额的58%。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底销售总额为105650.79元,其中三统一药品销售57590.2元,占总销售额的55%。2011年7月-10月,我中心包括qq站药品配送总额为69806.46,其中三统一药品配送69806.46,占总金额的100%;2011年7月-10月,我中心包括qq站药品销售总额为69247.62,其中三统一药品销售62328.21,占总金额的90%。我中心共计90个品种,三统一品种占总经销品种的98%。社区总体运行情况较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唯一不足之处是常用药品的知名品牌不多,患者用药受到一定的限制。
我中心辖区的两个村卫生室:aa村和ssss村卫生室,均于2010年11月与qqq堂药业中天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均按照“三统一”要求经销药品。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aa村有30多个品种,配送药品1300元,销售200多元。ssss有个30多个品种,配送药品12102元,销售9983.5元。药品“三统一”经营率达100%。由于村周边拆迁,服务人群减少,病源量较少,所以销售额比较低。另外,村周围个体黑诊所低成本低收费运作,不正当竞争,造成病源流失,村卫生室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9.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九
一、将“有效”与“实用”相统一
职中学生在数学方面的基础普遍较薄弱,在确定职中数学课堂的知识目标时要将“有效”与“实用”相统一。“有效”即降低知识起点或目标要求,让学生“可以学,能学懂”。如,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教材是用“累加法”推导的,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把这一知识点的教学目标定为“通过观察、猜想,归纳出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适当弱化推理和证明,以符合职中生的思维特点和能力水平,使学生更易接受。或者把较大的知识目标分解为多个关联的较小知识目标时,分步达成。如,达成“掌握绝对值不等式ax+b0)的解法”这一知识目标时,分三步完成:第一步,理解绝对值的几何意义;第二步,掌握x0)的解法;第三步,掌握ax+b0)的解法。这样从学生的实际开始,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最终达到目标。“实用”即对每一个数学知识点,能尽量在专业学科或生活中找到应用的例子。如,机械专业“勾股定理”一课,在专业应用方面的课时学习目标为:(1)对所给的工件图,能用勾股定理计算相关尺寸;(2)举出专业课中两个运用勾股定理进行计算的`例子。
此外,开始上课就给学生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任务,也是实现课堂“有效”的重要措施之一。采用“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表述学习目标,即不仅用“了解”“理解”等描述内部心理变化过程的词语表述学习目标,还用可观察、可评价学习结果的“行为动词”反映这些内部心理过程,使学习目标更好观察和测量,从而有效指导教学。一节课的学习目标(任务)不宜定得太多,不宜定得太高,既要给学生适当的挑战和压力,又要让学生看到达成目标(完成任务)的希望。例如,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一课给学生展示的学习目标:
二、将“生活”和“专业”相统一
大多职中学生对数学的学习缺乏兴趣,迫于压力勉强完成各项教学活动,在课堂上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我想绝大部分职中数学教师和我一样,在数学课堂上都希望学生能积极参与问题讨论、与同学交流看法,能大胆回答问题,并尊重他人见解,从交流中获益,从而渐渐达到如提升学生在数学方面的学习信心、激发他们对数学的学习热情和兴趣等方面的情感目标。在课堂上将“生活”和“专业”相统一,情感方面的目标将不再仅仅只是一种希望,反而会对教学产生相应的导向作用。王晓春先生在《做一个聪明的教师》一书中写道:“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他会把主要精力放在设计教育情境上面,而不把主要希望寄托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上。”这句话对我的启迪非常大,在数学课堂上我常常将实际生活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起来,创设一种学习的情景,激发学生的认知驱动力,促进学生参与讨论、交流,投入学习。
如,在引导我校灯饰设计专业的学生学习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这一课时,我为了使课堂接近生活,贴近学生所学的专业,我用20xx年4月15日在北京举行的20xx春夏灯饰四大流行趋势发布会上展示的有一款名为“葡萄”的壁灯设置问题。这款壁灯设计上融入了等差数列的元素,這个问题激起了学生的极大兴趣,随着问题的解决,我也顺理成章地引入了“等差数列”的课题。于是这节课以灯饰设计的问题开始,又以灯饰设计的问题结束。此外,我还精心设计了开头与结尾,我是这样开始这一节课的:“同学们,在上课之前我想送大家一句话‘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大家是灯饰设计专业的学生,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灯饰设计师,那么请相信自己一定能,老师也相信不久的将来,大家一定可以成为业中翘楚。现在请大家挺起胸膛,带着自信的微笑,相信我们能一起演绎一节精彩纷呈的数学课。”我是这样结束这一节课的:“同学们,未来的设计师们,数学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如果你们能在设计中融入数学的元素,相信你们在灯饰设计这一行业中将走得更好,走得更远,祝福大家!”同时课件的每一页上都有“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这句话。
教师若善于把抽象的数学问题转化为学生熟知的日常生活现象,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专业背景出发,使学生看到所学的数学知识就是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情,体会到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数学,学生就会对数学产生亲切感,就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爱数学、学数学的极大兴趣,还能达到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目的。
三、“师问”与“生问”相统一
爱因斯坦曾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问题作为思维的起点和动力,在人类的创造活动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实现在课堂上当堂反馈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课堂上不断营造氛围、创造问题环境、教给学生提问方法,引导学生产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渴求和欲望,进而使他们在面临某一情境时会自发地产生“为什么”“其中蕴含着什么问题”“怎样设法解决”“有没有新的问题”,这对培养学生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去探索、猜想、发现,让学生在问题的解决中学习,使学生的学习过程构成一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要设计一些探索性和开放性问题,为学生积极思维创设丰富的问题情境,让每个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得到发展。教学过程首先应当是激发学生思维的过程。通过创设有针对性的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进而促进学生主动提出问题,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都得到提高。教学中的“师问”与“生问”相统一能为我们开启学生的思维之门。创设问题情境时,对即将引入的问题,要让学生有“山雨欲来”之势,又要让学生有“似曾相识”之感,接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如,在引导我校电工专业的学生学习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一课上,我先让学生观看哈雷彗星的相关视频(电工专业是全男生班,对科普知识很有兴趣,但数学的起点更低),然后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近几次哈雷彗星回归的时间是1758年、1834年、19、1986年,在我们的有生之年,能看到下次哈雷彗星回归吗?”这个问题激起了学生的极大兴趣,在讨论过程中,我听见有的学生自然而然地提出问题:哈雷彗星下一次出现是哪一年呢?他出现的年份是否有一定的规律呢?随着问题的解决,我也顺理成章地引入了“等差数列”的课题。
另外,教师还要把握好课堂提问的“心理距离”,并根据学生的回答给予诚恳的表扬和鼓励。教师提问不要给学生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语气可以平缓一些,态度和蔼一点,提出问题后让学生思考一段时间再回答,如果学生回答有误,不要责备,更不能讽刺挖苦,以表扬和鼓励为原则,允许学生出错,如果学生暂时回答不上来,教师要多加鼓励,让他别着急,想一想再回答。只有学生保持轻松的心理状态,敢想敢说敢做,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教师还要控制好学生和问题之间的心理距离,好的问题既有挑战性,又是大多数学生经过思维努力后能够解决的。由于学生在知识基础方面具有差异性,因此同一个问题与不同的学生之间的心理距离是不同的,教师提问也不能“一刀切”,对于难度较大的题目可让优秀生来回答,对于难度一般的题目可以让中等生来回答,对于简单的问题可以让后进生来回答,让人人学有所得,人人都有成功的体验,每个人都能得到发展。
10.药品三统一知识 篇十
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以来,在县卫生局的正确指导下,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较好完成了前一阶段工作任务。现将我院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医疗卫生服务辐射24个乡村约5万人口。卫生院辖村卫生室24所,为了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我们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协调联动,全力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以院长金勇任组长、副院长周辉任副组长,贺文洁、付金云及辖区内各村医生为成员的药品“三统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河西卫生院,由贺文洁处理日常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累计制作张贴宣传标语,张贴于交通要道及人口聚集区,使社会各界更大程度的了解、接受、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乡稳步推进。
3、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各位医务工作者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院相关人员参加了县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确保中标药品100%采购、储存、配送。
2、建议由配送企业直接配送到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做好协助管理工作。
3、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宣传培训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基层各医疗机构、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切实参与到药品“三统一”工作中来,共同将这项惠民工程做好做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2011年工作计划重点
1、加强督办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汇报请示工作,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卫生院、各卫生室督查督办,以确保“三统一”工作全面落实。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做好“三统一”药品全覆盖抽验工作,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三统一”药品质量安全。
3、健全药品“三统一”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有序推进。
4、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河西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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