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24-07-01

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10篇)

1.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一

2012年水庙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政审批,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促使烟花爆竹安全条件与安全状况良性发展。

二. 目标任务

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争取实现零事故,优化经营秩序。

三. 主要措施

1.拟文通知各零售点,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水庙街和其他人口聚集区、主要道路旁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2.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一步合理规划布局,严格证照管理,全面清理证照情况。第季度检查一次烟花爆竹零售店。在水庙街严格专店经营,石门、山塘、伞家冲、江坪4个点办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各零售点尽快完善纸质销售台帐,记清购买人姓名、住址、数量和商品规格。

3.在2011年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对全镇零售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与违法行为下达整改指令,对严重违规的零售户,吊销证照。

4.严格先培训,后办证。安全培训按县安监局部署开展。人口聚集区的烟花爆竹颁证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现场验收、签署意见,安监站或镇分管安全领导签名,方可向县安监局申请办理。

5.抓好集中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春节”、“两会”、“国庆”、“十八大”期间和高温季节期间,制订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稳定。

水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4月12日

2.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15号)部署,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做好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强化、三严格”(即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的要求,推动“五要素”落实到位,推进法制建设,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督检查,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完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贡献。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拟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气)站安全检查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国家标准《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工作。

二、以安全发展为主旋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把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贯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始终。除参与和配合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外,将着重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按照《关于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安委办〔2006〕2号)和安全监管总局1月25日召开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迅速掀起宣传贯彻活动的高潮。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公布《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问答》,配合中央电视台制作烟花爆竹购买、运输、携带、燃放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片。开展对省级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辅导活动。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化重点行业治理

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员会议或联席会议为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和执行地区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查制度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

深化重点行业治理,着重解决突出问题。在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着重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引起的泄漏事故。在北京周边7个省(市)和上海、浙江、江苏3个省(市)率先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扭转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事故多发状况。二是商请各地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方案,并按计划实施。三是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四是对2005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都要依法予以关闭。

在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落实部门监管职责,严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综合监管。二是以实施行政许可和安全标准化为手段,引导烟花爆竹生产尽快步入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发展轨道,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三是严禁生产企业“三超”(即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四是逐步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五是加大联合执法督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六是对2005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提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3月31日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督促有关中央企业落实规范国有大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发挥大型企业排头兵作用。深刻吸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重大水污染事件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提出的各项措施,务求实效。继续督促各类化工企业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管理经验。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总结南昌市危险化学品市场管理经验,推进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的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可监控的安全监管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今年要初步建立起常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数据库。结合全国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配合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三是督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资质审核。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全面实行安全标准化,规范生产企业用工登记制度,改善从业人员作业条件,降低作业场所人员密度。鼓励中介机构和专业院校,帮助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五、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防范事故能力

组织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管理机制,对运输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火车罐车和船舶进行全程监控。继续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提高成品油储存设施、运输工具的安全水平。组织专家对湖南省安全监管局推荐的“芬芳环保安全型”、“华安一号”两种氯酸钾替代药物进行专家论证。

凡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特大事故、中央企业的重大事故,安全监管总局都将跟踪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大小,派相关司局负责人或处室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见性和敏感性,认真做好应急救援信息服务。

六、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许可制度实施

整合已经运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政务信息系统、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信息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包装物定点生产企业数据库,促进有关行政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已研发的图像监控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进行专家论证。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政务信息系统,提高该系统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保证许可制度实施效果

一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要按照要求,按时发布相关公告。在4月30日前,公告责令限期整改后取得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在7月15日前,公告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发证条件并予以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是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未提出许可证申请的企业名单。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对这类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责成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并发布公告。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已提出许可证申请但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认真执行许可证颁发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告、季度通报制度。五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要是重点地区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关闭、发布公告、计划安排等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八、开展国际交流学习,认真做好示范合作项目

2006年是安全监管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开展为期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的第一年,认真执行与陶氏化学公司签署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意向书》、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三年计划》。2006年合作项目的重点行业是液氯、液氨等行业,示范企业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的中小企业;主要内容是开展安全标准化,推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管理经验,学习陶氏化学公司管理经验与做法。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为实现今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3.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三

为充分发挥企业员工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全局系统单位内部严密组织的看护作用,大力营造新春佳节喜庆、祥和的氛围,根据北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元旦禁放看护、春节燃放安全这条主线,以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安全管控、应急处置为重点,以全时段看护、全覆盖防控为原则,按照有序推进、上下互动、群防群治的思路,不断严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质量,力求通过严格履责、加密巡查、连续作战,确保单位区域无烟花爆竹燃放,确保单位仓库无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确保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对禁放区域构成威胁,确保单位人员在居家住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市体育局系统元旦春节期间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不安全问题的目标。

二、燃放管理规定

(一)允许燃放时间。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一二十四时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的时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区域。单位及单位人员居家住地围墙外并远离北京市十六类禁放点和市体育局系统禁放区域。

(三)禁止燃放品种。严禁燃放未经北京市许可销售的烟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地点及区域。

1.北京市十六类禁放地点及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2)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机场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机场周边燃放的烟花爆竹,其飞射高度不能超出允许的高度。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4)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重点时段,对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巡逻防护,以确保安全。

(5)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7)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8)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9)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10)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11)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2)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13)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4)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5)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16)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另行确定。

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全方位、全覆盖进行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排查,不留死角盲点,确保防火报警设施、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并适时开展浇湿阻燃行动,最大限度地解决火患漏洞。

(四)加强预警准备,积极应对突然发生的险情。元旦、春节期间,要着眼及时扑救火灾火情,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努力实现“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成立主管领导牵头,保卫干部、巡防控制人员参加的应急处突小组,并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保障装备物资和消防设备等救援准备工作。要及时掌握单位周边燃放动态,随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情况。要加强联动互助,建立与周边单位协作机制,扩大协防应急力量。要模拟突发火险,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全力扑救、有效处置的能力。

(五)严格防范管控,确保全局系统内部绝对安全。要在单位醒目的位置,重新更换设置统一的永久性的禁放标识。元旦期间,要及时劝阻、制止在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春节期间,要对单位内部实施全天候的禁放管控,要对单位重点部位不间断巡防控制,要对单位周边的燃放秩序进行严密监控。特别是在除夕、农历初

一、农历初

五、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局领导将坐镇指挥,组织协调全局系统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和禁放点看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领导要到岗到位,组织指挥本单位巡防控制力量,全方位地进行巡查防范,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事故,确保单位绝对安全。燃放时间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飘落在单位内部的烟花爆竹残屑,防止残屑引发火情。

四、组织领导

市体育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学才任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田华山任副组长,局各直属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处级领导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田华山同志兼任该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全面实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要稳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年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抓紧抓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要通过抓实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组织一次教育、签订一份责任状、组织一次检查的工作,做到工作任务有目标、具体安排有部署、岗位人员有责任、任务落实有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要开展新增禁放品种和地点的宣传引导。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北京市烟花爆竹地方标准在禁止经营、燃放礼花弹、二踢脚等烟花品种外,又禁止了危险性大的内筒组合型烟花销售和个人燃放。同时,在原有八类禁放点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八类禁放地点。要根据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新政策、新地标、新要求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和安全管理规定人人清楚。

(三)要认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科室、班组、运动队要全面开展节前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杂草、枯叶和可燃物。各单位要在元旦和春节前,在个人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检查,并配齐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盲区、死角。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四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区、镇烟花办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2011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1、镇政府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区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

3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7、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2013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3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13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3]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6.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六

综合科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重大节期间(五

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 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 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者专柜销售;采取专柜销售时,专柜也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并相对独立摆放;经营场所也未始终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前后摆摊设点现象依旧严重,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短信平台。全县共388家烟 花爆竹零售单位,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手机号码集中汇总,与电信公司建立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集中告知会议、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

2、组织201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培训工作。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作为我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县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和镇(区)责任状签订中,增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内容,要求各镇(区)建立烟花爆竹例会制度、风险金缴纳发放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体现,占取一定分值。

4、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 法行动,特别是对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乡镇开展执法检查。

7.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七

一、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和典型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2.完善评定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企业分类,制定人造板、酒类、饮料、调味品、服装和酒店业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建立完善考评体系。加强和完善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省、市级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加大评审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4.建立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夯实企业基础信息。做好一、二、三级网上评审管理工作;抓紧推动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整体建设。

5.进一步抓好宣贯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广泛开展评审人员和企业安全培训。

6.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引,加强分类指导,以工作创新不断解决新问题。

二、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7.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课题研究,对顺义、珠海等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经验进行梳理提炼、归纳完善,编制完成实施指南。

8.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督促指导各省(区、市)选取1-2个地区作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力推进。

9.对顺义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建立以企业为基本单位的隐患自查自报标准体系。

10.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专题培训。

11.推动有关部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责任考核。

三、着力抓好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12.深入开展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等专项治理,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13.加强对各类非法违法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跟踪督办和挂牌督办,注重加强事故原因和规律性研究,从法规标准、技术要求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14.组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

四、着力抓好工贸行业法规标准建设工作

15.加大法规标准制修订力度,起草有色、食品、纺织安全监管规定等规章以及干熄焦、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建材行业窑炉维修、有限空间作业、造纸企业、人造板生产、啤酒生产、棉纺织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和建材行业安全术语等行业标准(AQ)。

16.组织开展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把企业落实新法规标准情况作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17.继续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冶金等非法建设项目及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

五、着力做好基础调研工作

18.组织编制《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

19.组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三大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专项研究。

8.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八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调研督导的反馈意见

按照总局工作要求和我司今年重点工作计划,由我司和山东、浙江、江苏等安监局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督导组,于11月8日至12日对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期间,调研组听取了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开封市(包括尉氏县、杞县)和三门峡市(包括义马市、陕县)对2个市级局和4个县级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调研,通过现场检查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尉氏县永盛炮厂、陕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家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调研了当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了由河南省及三门峡市分管局长和处长、科长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工作特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绩有了较大进步。河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2008年和2009年,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 4

为9起13人和6起14人。今年前10个月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80%和84.6%。2008年和2009年的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9起14人和8起13人;今年前10个月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87.5%和69.2%。严格控制在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同比有了较大进步。

(二)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河南省以省政府名义颁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省政府29号文),加强了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了基础工作。在去年底的企业分级的基础上,河南省今年又出台了《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服务,以解决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局限性。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与改造的通知》,要求没有经过正规设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补做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设计进行改造,明年初开始将安全设施设计纳入安全许可条件。今年河南省还制订了《河南省氮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于全省所有的氮肥企业全面普查,对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整顿提高,对于不具备条件给予彻底关闭。针对目前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差问题,河南省出台了《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 5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学习专业等从业素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作为安全许可的重要条件予以严格审查。这些措施的施行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和有关要求,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及时制定和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规范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工作。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将中央驻豫和省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办理委托各省辖市安监局审查,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许可下放省辖市实施。

同时,加大“安全许可”发证后的监管,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淘汰产品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予以了注销。据统计,自2008年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减少158家,自2007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减少102家。

(四)工作思路明晰,监管工作落实力度大。河南省安监局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调研督导中发现一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及配套规章符合安监总局的精神和河南的实际情况,很受企业和地方政府欢迎,各项措施正在有效 6

落实中。二是河南省安监局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办法、有力度、有效果。省局采取重点推动、包片负责、严格执法等措施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与改造,有望今年全部完成。化学品登记工作由去年的全国倒数第一(不包括去年未启动的浙江和甘肃省)到今年登记率达到100%。三是科学划分企业监管等级,通过软件对企业实施监管等级量化分级,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工艺危险性等为量化指标,把企业分为四级作为安监部门对企业实施监管频次的依据,实现对企业的科学监管。四是针对08年以来许多企业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出现停产半停产的情况,要求企业在停产半停产时要制定方案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复工时必须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从而有效的防止了由于频繁开停车而造成的事故增加。五是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开发了网上随机挑选专家的计算机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省安委会聘请专家、省安全监管局聘请专家和省化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专家,既满足了安全监管部门日常评审、监察和其它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的需要,也确保了在专家履行职责中的公平和公正。六是在省政府办公厅的协调下,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已会同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供销社、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河南省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出台,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方向。七是狠抓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河南省按照总局相关要求逐步推进涉药危险工序的人机、人药隔离,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使河南的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处于较为领先的水平。八是河南省 7

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实行疏堵结合,一手抓合法企业的整顿提升,一手抓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打击,较好的解决了部分地方政府强制退出烟花爆竹行业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猖獗的问题。九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有特色。如龙宇化工公司推行安全员垂直管理,通过对企业安全员的垂直管理,减少安全员的管理顾虑和阻力,让安全员直接对公司负责;义煤集团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理念新,安全管理实。

二、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平参差不齐。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还亟待完善。二是部分企业的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技能、操作技能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三是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责任制还有待加强。四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有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现场管理不到位。如督导调研时发现义马气化厂(动火施工没有监护)、尉氏县永盛炮厂(称量工房改为他用)等,均存在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普遍现象。六是应急工作存在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衔接不紧密、部分企业存在预案未进行评审的现象。

(二)部分化工园区或化工聚集区建设不规范。化工园区或化工聚集区规划布局的科学性、规范性需进一步完善,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园区范围没有明显的界定,周边存在非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困难;应急管 理还缺乏统一协调,应急抢险物资较少,不足以应对重特大事故 的抢险需要。

(三)部分县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如调研督导中发现部分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要求的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服务,以解决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局限性的工作力度不大,部分企业没有很好落实;对当地企业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个别企业存在对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很好的吸取事故教训,现场管理混乱。

(四)专业人员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全监管实际需要。目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中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力量薄弱,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市、区)安监局均设立具有专(兼)职能的危化监管科(室),现有专(兼)职危化监管人员549名,其中具有化工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有72名,占13.1%。大部分县没有化工专业监管人员,无法适应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如三门峡市安监系统管危化的人员无一人是化工专业毕业或有化工工作经历)。安全监管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难以抓住安全监管重点。

三、工作建议

一要加强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29号文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 9

总管三„2010‟186号)的宣贯工作。要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学习好、深刻领会,对照检查,完善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河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利用传、帮、带,标准化达标等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通过行业兼并整合、淘汰落后、技术进步、自动化改造等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基层安监队伍监管水平。利用后发优势,提早谋划,少走弯路,提高规划与布局水平,河南省是化学品生产尤其是煤化工发展较快的省,要避免走为了发展经济,盲目招商引资,事后再花大的代价整治的老路。

三要加强对化工园区(聚集区)的管理。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研究针对化工园区里多品种、多业主,如何统一协调,对于各品种如何管理,如何放置,都要有基本的要求。化工园区要做多大的规模,要用定量的、科学的评价方法,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规划,并与周边的环境结合起来,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价。二是严格准入,提高标准。提高高危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对于安全业绩、安全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禁止进入园区。三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要通过严格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预警预报水平。化工园区要建立全面、完善、科学、可控的安全管理监控系统,提高化工园区的整体事故预防水平。五是建立高效的、10

企地联动的、全方位的立体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树立园区一盘棋的观念。提高应急救援资源的储备和调度水平。要依法依规,严格涉及光气及光气化项目的审批及监管。

四要加强停产半停产企业监管。近期由于节能减排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反复开停车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事故,尤其在 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可能会有较多装置冬季复工,风险更大。一定 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监管,防范停开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要强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是县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与能力;充分利用督查、事故调查等机会,推动化工行业集中的地区或化工快速发展地区强化危化安全监管工作,使地方安全监管局能配备上必要的监管装备和一定数量的懂化工专业监管人员。

9.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九

2012年上半年,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委会的正确指导下,我区按照市住建局的总体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区“三年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年”工作,进一步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督促施工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区今年上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下半年的施工安全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截至6月30日,新开工项目132个,新开工面积165.72万平方米,在建工程面积585.57万平方米,全区未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

二、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各级职责

年初我局与市住建局签订了《2011年度苏州市建设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目标共保责任书》,明确我区今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同时我局也与建管处、公用处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签订了《2012年 度苏州高新区建设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目标共保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在我局今年初第一次的局领导班组工作例会上就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部署,会后将今年的目标责任形成工作计划和方案,各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2012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三项行动”和严厉打击“三违”行为,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12年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区内施工的大型总承包企业将各自的整治工作联络人和整治方案报局建管处备案。截止6月30日,我局除安监站日常巡查外,今年我局分别开展了1月上旬的“春节前现场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专项检查”;3月中旬的“第一季度建筑工程安全检查”;4月下旬的“施工安全生产突击检查”;5月中旬的“二季度深基坑和高支模专项整治检查”;6月中旬的“第二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和大型机械设备的专项整治检查”。

结合安监站日常巡查累计检查工地341个,排查事故隐患875条,开出整改通知书9份,停工通知书8份。

(三)、深化隐患排查,落实企业自纠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多种多样的针对性活动,每个工地项目部都要积极按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要求定期开展本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查出的隐患认真记录,落实专人负责整改落实,监理企业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项目部将各自的“安全隐患排查表”在每月23日前报我局安全监督站备案,我局把排查表作为今后执法检查的依据。

(四)、深入宣传教育,推进网校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区安委会的统一安排,我局参加了由区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广场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6月中旬我局组织了区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规模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共计355人次参加了安全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月”共悬挂专题安全宣传横幅10条。平时的监管工作中,把工地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作为每次巡查的必查项目。根据市住建局的要求稳步推进工地民工业余学校网上教育工作的开展。

(五)、完善应急管理,提高自救能力

我局在年初下发的年度工作要求里,把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放入主要内容中,要求区内各项目部,因地制宜的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区内注册的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把应急救援管理的内容证明材料作为主要部分纳入申报资料中。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使得各企业进一步落实救援器材、锻炼了救援应急队伍,检验了应急预案的成效,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治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

(六)、积极引导企业,推动创优提高

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和区“文明(平安)工地”申报的规范工作,相关的申报标准和申报表格在“高新区建设网”上公示下载,主动做好企业申报创建过程中的服务和引导工作。上半年全区共计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工地8个,市级文明工地24个。

(七)加强队伍建设,突出监管特色

上半年我局继续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各类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每月安监站定期组织内部人员的交流学习工作。在安全监管中继续实施首层模板和首层脚手现场验收制度,加强了质监与安监的联动机制,每月不定期组织质监和安监联合对指定的在建工程进行联查,做到质监安监无缝对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随着我区”南环西延”、“中环快速路”和西部生态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更加严峻。为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基础工作

下半年随着夏季高温季节的来临,我局将针对性的督促各施工企业项目部首先要制定《夏季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好防汛期和台风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准备工作,适时调整项目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防治因高温中暑导致的安全事故。平时监管工作还将继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大型设备、高支模和深基坑的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工地现场除了平时每季度的文明安全大检查外,要不定时的组织专项检查工作。重大节假日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特别是我区即将迎来“建区二十周年”大庆之际,适时开展突击性检查。督促现场监理部门监督施工企业做好平时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自我意识的提高。

(二)、服务重点项目,做好文明监管

虽然重点工程不断深入,我局将继续保持重点工程专人负责制度,有针对性的制订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方案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在安监交底时以书面形式递交参建各方,在合同管理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施工、监理合同条款中,从而不断提高企业自律程度,每月对各参建项目部进行一次考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三)、推进文明创建,提升企业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推动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不断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建设工地围栏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美观性工作的不断深入,使得我区建筑施工工地外环境更加符合我区的经济开发建设大环境。积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推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LBS系统工作。

(四)、树立榜样典型,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动态监管。坚持不屑地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到一线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工作会 议、宣传栏、短信等多样化形式,统一全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利用好农民工网上业余学校的良好平台,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强化。积极营造全社会、全行业、全员参与的活动氛围。大力宣传先进,集中暴光和查处存在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工程项目。

10.拜城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十

2012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构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防范体系,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广绿色施工管理,全力打造政府放心、百姓满意工程。

一、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理念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完善工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工程安全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有计划地出台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规定、办法和文件。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加快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建设, 统一安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和安全质量信用体系。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动态监管》内部通讯网,做好企业和个人安全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发布和使用工作。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快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建筑市场”和

“施工现场”信息共享联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工程监管体系,全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完善优质工程评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目标创建,强化创优质工程的过程监管,引导企业将目标管理融入到工程质量管理全过程,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规范优质工程评优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个工程质量奖项数量,强化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审核管理,组织各协会开展创优质工程奖示范项目现场会,努力提高我省的质量水平。

推行工程质量报告制度。总结工程质量报告制度试点经验,推动市县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有计划的改进质量管理举措。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建立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预备金制度,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防范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开展住宅工程相关主体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和信誉等级认定,考核认定结果与各方利益挂钩,促进住宅工程参建各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突出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重大民生工程现场监管。重点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铁等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强

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监管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推进“两场联动”机制。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与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GPS定位试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行在建项目视频监控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

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继续开展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技术规范,督查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程序、审核和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层级检查、监督和指导,督促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和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零盲区,努力实现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

特大事故的目标。

全面推动绿色施工管理和建筑工地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治工地扬尘。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活动,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有效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逐步统一使用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在修订完善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的基础上,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危险源点管理办法》,指导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事故预防工作,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认真排查隐患和加强事故源管理,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考核,全面落实建筑机械安装检测规定和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加强建筑材料进场管控。深入研究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现状,出台《进一步加强我省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意见》,建立影响质量安全重要材料的抽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和分类堆放的管理,认真落实原材料进场各环节的质量责任,强化材料的检测管理,加大对进场材料的抽检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对预拌砼、预制构件和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我省预拌砼、预制构件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意见》,加大对商品混凝土厂家的质量管理和抽查、抽测力度,强化内部实验室的建立和质量检测管理,督促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管理部门建立严格登记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

三、加大建筑施工技术创新

积极推进建筑业施工技术创新。继续开展建筑业十大科技之星、十大科技能手和十大科技标兵活动,激发和调动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实现更多的施工技术创新,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探索试点和推广工程建造专业化、部件标准化、制造工厂化,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

加大施工新技术研究推广力度。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究开发工作。大力开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全省工程建设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继续开展施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加快技术革新步伐。指导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探索施工新工艺、新方法,整体推动建筑施工技术进步。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以组织培训和开展技术交流、学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专家库,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施工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遴选业务骨干入库,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指导。

建立安全生产救援应急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安全施工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领域应对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2012年,着重指导省辖市建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队伍,针对建设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关键工作岗位等事故预防重点,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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