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2024-08-26

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精选16篇)

1.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一

合同编号:BJ20 GL

锅炉房运行承包合同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北京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财产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3)具备各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4)工作中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行业要求,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检查所规定的检查时间,协助进行锅炉年检和运检。

7、乙方人员负责实施年检和运检中安全阀门、压力表效验,锅炉烟箱,人孔手孔打开清理恢复工作。

8、乙方负责锅炉房日常管理、并负责乙方锅炉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司炉人员、化验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劳保等。

9、乙方在运行管理中,负责对锅炉房内外设备随时发生、发现的故障进行维护修理,但属设备陈旧、老化、自然发生及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及技术监督、劳动、环保、消防及其他管理部门责令淘汰或整改的设备,费用由甲方负责。

联系工作。

4、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必要的所有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设备及一切安全报警设备的必要装备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锅炉房运行管理。

2.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二

工程变更的范围

2013版施工合同的第10.1款即规定了变更的范围: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 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包括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增减、追加,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等规定。其中尤其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引起注意的是第10.1款第 (2) 项——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 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结合2013版施工合同的第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来看, 第 (3) 项规定了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 项约定, 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可判定发包人违约。而FIDIC新红皮书第15.5款也有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 业主具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但若业主终止合同的目的是企图自行实施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商实施工程, 则业主不能依据本款终止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承包人作为既定工程建设实施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发包人自行施工或转由他人实施工作, 承包人可根据此款进行对抗,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注意, 此处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 招投标阶段发生的变更并不包括在此条的变更范围之内。另外, 建筑施工企业也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在专用条款中对变更的范围进行调整及补充。

工程变更的主体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 都会把发包方作为工程变更的主体, 但是准确来说, 发包方具有工程变更批准权, 而工程变更的发布权则通过监理来行使——此项为2013版施工合同新确认的规定。相比之前, 2013版施工合同明确了各方在工程变更中的权利与职责, 有效解决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多方提出变更, 承包人不知如何抉择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 工程变更的发布过程其实是一个授权行为, 发包方作为被代理人将工程变更权委托给监理方, 这就可能涉及到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代理问题——如何认定监理方在发布工程变更时是有权代理, 又如何认定工程变更中的表见代理?笔者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应提前了解工程变更的范围, 及时确认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和形式要素, 在收到监理方的工程变更后及时与发包方进行确认, 避免其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在使用2013版施工合同时也应注意其中第10.2款变更权的规定: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 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 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在一些案件中, 有些承包方或为工程顺利完工, 或为自身谋取更多利益, 在未经发包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工程变更, 虽然有时候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发包人可能会根据合同中此款的规定拒绝支付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 有时甚至会据此提出工程索赔。但是, 2013版施工合同的第10.5款又规定了承包人具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这其实就是FIDIC新红皮书第13.2款价值工程的概念。FIDIC新红皮书中更倾向于承包商与发包人平分因此节省的成本或增加的价值, 而2013版施工合同则建议将奖励方法和金额放入专用条款。笔者认为, 新版施工合同这样的规定其实更适合我国建筑市场现状, 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即投资的钱是业主的, 但资源是全社会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设置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条款、提倡节约建设、建造价值工程, 将不仅大大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达到承发包双赢的局面, 更利于社会资源的节约。

工程变更及变更估价的程序及发包人逾期答复视为认可

由于工程变更往往带来工程价款、工期等一系列变化, 而变更估价更是变更能否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笔者试将工程变更与变更估价的程序相结合, 以图表的形式解析其中的风险点。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 建筑施工企业应注意掌握各项程序的时间节点, 如第10.4.2款规定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 则可视为认可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发包人拖延变更估价审查的现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践中应合理加以运用。

关于变更估价的原则, 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FIDIC新红皮书的相关规定, 细化了此款规定, 除了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照相应单价认定外, 规定了项目出现大规模变更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类似项目的变更估价原则。

我们不妨细看第10.4.1变更估价原则第 (3) 项: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 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 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笔者认为其中的“合理成本与利润”表述不是非常详尽, 如何准确理解其含义是承发包双方应考虑的问题, 成本和利润如何计算才对双方公平合理仍需我们深思。

另外, 此项中规定“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未免太过笼统;相比而言, FIDIC新红皮书中第12.3款中对于变更估价作出了具体明确的约定:

对每一项工作, 该项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应该是合同中对此项工作规定的费率或价格, 或者如果没有该项, 则为对其类似工作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但是在下列情况下, 对这一项工作规定新的费率或价格将是合适的:

(a) (i) 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ii) 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费率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0.01%;

(iii) 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以及

(iv) 这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或

(b) (i) 此工作是根据第13款【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ii) 合同中对此项工作未规定费率或价格;且

(iii) 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 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是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在考虑到上述 (a) 、 (b) 段所描述的适用的事件以后作出的合理调整。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 则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是在考虑任何相关事件以后, 从实施工作的合理费用加上合理利润中得到。

虽然在FIDIC新红皮书中仍然没有解决合理成本及利润的问题, 但是其中关于认定工程变更的幅度大小以及对合同条款的思路是值得借鉴的, 笔者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参考并结合具体项目在专用条款中加以规定。

结语

众所周知, 变更是承发包双方最容易发生争议的事项之一。笔者所带领的协力建筑房地产团队曾为多家政府机关及数百家建筑房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其中不少纠纷都是关于工程中的变更及其价格调整问题, 也不乏因对合同中的条款没有细致解读而蒙受巨大损失的案例。接下来, 建筑施工企业在未来的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 一定还会碰到各种大大小小的变更, 但是只要掌握了其中的关键点, 积极重视, 提前预防, 定能在2013版施工合同施行下, 顺利变更、减少争议, 防范风险于未然。

3.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三

【关键词】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 风险分析 处理

1. 项目风险的识别

一般地讲,EPC 总承包项目在EPC 合同起草阶段,就应启动项目管理程序进行项目风险的识别、风险的分析和风险的控制等进行研究,制订风险应對、风险控制及处理办法。

我认为,EPC 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重点是工程质量、HSE 管理、项目进度、项目成本等风险,那么EPC 总承包项目如何进行风险识别呢,首先应建立项目风险识别管理体系,确切地讲应该在项目实施的准备阶段,就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项目组)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分别建立各阶段的风险识别体系。建立该体系的主要目的,首先是判断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各类风险;其次是找出风险源及产生的原因。在项目经理的带领下,项目组要针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度计划、合同草拟等每个具体环节所面临的风险源及产生原因进行识别,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1 充分研究项目技术、经济因素。要研究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和建设规模、采用何种专利技术、建设资金来源、概算(或投资)编制办法;了解项目建设的技术条件、质量水平,设备制造、运输、安装条件、施工及吊装方案(尤其是大型设备,如:加氢或加氢裂化反应器、精丙烯塔等)以及采用的标准、规范;了解项目建设工期、EPC 总承包工作范围和业主承担的风险范围等等;更要了解建设项目的背景和业主(或发包方)的资信情况等。针对上述内容分别进行具体分析,可以切实发现找出很多具体的风险因素和风险产生的原因。

1.2 建立项目风险源清单,列出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中可能出现风险点。设计环节,勘察设计条件、设计文件及深度、设计技术条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设计主要工程量、概算编制办法及规定等等。如:某EPC 项目延迟焦化装置,由于详勘资料没有描述该装置的储焦池(120m×20m)处于一条地下冲击沟之上,开挖时发现,现场采取了毛石回填的措施增加了费用,所以勘察设计条件也是风险源。采购环节,这个环节的风险源主要研究采购合同法律层面上的风险,例如:仅合同条款方面就有合同标的、合同价款、交付与验收、合同支付与结算等等,有经验的承包商在规避物资采购风险方面会有一些关于“物资采购防范法律风险”的提示性文件,这类文件详细明确地提示了不同阶段及各项工作(或条款)所要防范的风险源,项目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制订项目自己的清单。施工环节,现场HSE 管理、施工程序、施工分包管理、施工规程及规范、现场条件及措施、大型机具进出场管理、工程进度、施工方案及变更等等。

1.3 风险的归类。首先把项目风险源清单中列举的风险因素按照风险的类型进行分类细化,针对性地制订应对的策略、方法及实现项目目标的措施;其次参照以往项目经验,划分风险等级。对于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组的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熟悉的是项目管理体系和控制管理的程序,从这个角度来讲项目的风险可以分类为工程质量风险、HSE(环境、安全、健康)风险、工期进度风险、成本费用风险、企业信誉风险、法律风险、其他风险等。另外,项目风险按照其后果或因素属性还可以分为,经济的、市场的、业主(或发包方)的、自然的、其他风险等等,其归类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项目的特定环境或特殊条件设定和分类,不再赘述。

2. 风险分析

从项目管理的角度项目风险可分为:工程质量风险、HSE(环境、安全、健康)风险、工期进度风险、成本费用风险、企业信誉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其他风险等等。项目组内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共同制订风险预防措施和规避风险的办法。为了更好地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各类风险需要了解掌握的重点内容有下述几个方面:

2.1 工程质量风险。了解掌握勘察设计条件、设计技术条件和技术规定、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主要工程量、施工企业管理和工人的技术水平、业主和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现场施工技术方案和条件等。

2.2 HSE(环境、安全、健康)风险。了解业主对HSE 管理的要求、项目HSE 管理体系、项目应急预案等等。项目安全事故是风险的性质是较严重或灾难性的,是项目风险关注的重中之重必须重点防范。

2.3 工期进度风险。了解项目实施计划、关键控制点、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施工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劳动力资源保障情况等等。

2.4 企业信誉风险。调查了解项目业主和分包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业主其他项目的管理与支付的情况,了解分包方的履约能力等。

2.5 合同法律风险。研究招标文件,对合同的协议书和一般合同条件、特殊条件、通用条件进行对比分析,重点研究合同条件中的支付条款、税收、外汇币种、价格调整、合同结算等条款,重点分析各种限制性条款,避免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不慎带来的损失等等。

3. 风险控制和处理

项目风险控制和处理的方法同风险理论是基本一致的,主要有: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分散和风险自担。

3.1 风险预防,系指事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它是处理风险的一种主要方法。EPC 总承包项目一旦成立,在项目策划书或项目实施计划文件中对项目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及预防措施是有专篇论述的,项目组各部门经理及主要成员有义务完善风险内容,并按照文件中建议的控制和预防措施,落实到总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及相关的项目实施程序文件中。比如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要求现场专业工程师必须认真核实主要工程量,必要时可针对项目特点,采用颁发项目签证补充规定的方式,重申签证管理要点和工作流程,要求费用控制工程师见证和复核工程量,以避免现场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项目要预防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更加具体的指导项目管理的各种活动,有意识地采取项目风险主动防范的措施。

3.2 风险转移,系指项目以某种方式将部分风险合理地转嫁给他人承担。项目对风险转移采取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利用设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将风险转移给设计分包方、采购供应商和施工分包方;二是将风险转移给项目担保人或担保银行;三是通过购买工程保险和第三者人身伤害险等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损失情况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风险损失。对于EPC总承包项目,业主往往利用强势把属于业主的风险转嫁给总承包方,另一方面项目风险转移给分包也是有限的一般不超过合同额的5%,总承包方风险压力是非常大的,项目组是否能够合理地将风险转移下去或不接受业主风险,需要通过风险分析活动进行决策。项目HSE 方面的风险,为避免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应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一部分风险损失。

3.3 风险分散,有外部分散和内部分散两种,外部分散是指通过同外部合作,将风险分散到外部去,从而减少其风险损失。风险内部分散是指通过内部调整,将项目风险损失分摊到另外的项目上去,从整体上调整一部分风险损失。一般来讲项目风险在项目投标报价或合同起草谈判阶段应充分预计到的,应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风险分散到别的项目。对于涉及到专利供货商的EPC 项目或涉外(国外)的EPC 项目,可以采用联合投标报价的方式进行,一旦项目发生风险可以把部分风险分散到联合体的另一方,这是目前EPC 总承包项目最常见的风险外部分散处理。

其实,项目的风险防范和规避有很多方式、方法,对于大型的工程公司,有着相对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体系的要求和工作程序实施项目管理就可以避免许多风险。确切地讲,项目风险识别与控制是项目组的“日常”工作之一,项目组按照公司项目管理体系文件,针对性的制订项目管理文件和完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与处理的管理办法,更好的实现了项目管理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一项保证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一个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当然希望通过风险识别与控制达到的项目管理的最佳效果,实现项目之前制订的项目各项预期目标。

4.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四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2017年最新版)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于12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http://s.yingle.com/l/jz/701575.html

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018年)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574.html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2018)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573.html

  工程勘察 http://s.yingle.com/l/jz/701572.html 监理工程师在建筑行业

中的作用

http://s.yingle.com/l/jz/701571.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管理第九章重点(3)http://s.yingle.com/l/jz/701570.html

 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http://s.yingle.com/l/jz/70156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2018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复习(7)http://s.yingle.com/l/jz/701568.html

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标准(2018http://s.yingle.com/l/jz/701567.html

年)是什么

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对违法工程保持高压态势 http://s.yingle.com/l/jz/701566.html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内容

http://s.yingle.com/l/jz/701565.html

 建设工程合同合并审理的规定(2018)http://s.yingle.com/l/jz/701564.html

 招标方式改为非招标方式的五个关键点 http://s.yingle.com/l/jz/701563.html

 关于固定单价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的问题

http://s.yingle.com/l/jz/701562.html

 福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日起可网上办理 http://s.yingle.com/l/jz/701561.html

  勘察 http://s.yingle.com/l/jz/701560.html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管理第五章重点(2)http://s.yingle.com/l/jz/701559.html

 BOT合同谈判的程序

http://s.yingle.com/l/jz/70155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倒计时专家压题冲刺专题 http://s.yingle.com/l/jz/701557.html

 土方运输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http://s.yingle.com/l/jz/701556.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管理第七章重点(3)http://s.yingle.com/l/jz/701555.html

 挖河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554.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管理第九章重点(2)http://s.yingle.com/l/jz/701553.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法规)重要知识点(7)http://s.yingle.com/l/jz/701552.html

 本地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l/jz/701551.html

 附属工程发包合同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l/jz/701550.html

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造价鉴定要注意的问题 http://s.yingle.com/l/jz/701549.html

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二章重点解析(2)http://s.yingle.com/l/jz/701548.html

 定标 http://s.yingle.com/l/jz/70154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家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http://s.yingle.com/l/jz/701546.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答疑(1)

http://s.yingle.com/l/jz/701545.html

 张家口2018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http://s.yingle.com/l/jz/701544.html

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543.html

  招标备案 http://s.yingle.com/l/jz/701542.html 西藏2018

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http://s.yingle.com/l/jz/701541.html

 中标后未签订书面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但建筑工程已经中标人实施之法律分析 http://s.yingle.com/l/jz/701540.html

 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539.html

 建筑工程发包方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http://s.yingle.com/l/jz/701538.html

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三项行政许可事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jz/701537.html

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三章重点解析(8)http://s.yingle.com/l/jz/701536.html

 TOT融资方式简介 http://s.yingle.com/l/jz/70153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划分怎样进行

http://s.yingle.com/l/jz/701534.html

 监理取费标准修订工作

http://s.yingle.com/l/jz/701533.html

 监理规划的内容及其审核

http://s.yingle.com/l/jz/701532.html

 工程造价纠纷解决的途径

http://s.yingle.com/l/jz/701531.html

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是怎么一回事 http://s.yingle.com/l/jz/701530.html

 提升高层民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措施 http://s.yingle.com/l/jz/701529.html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

http://s.yingle.com/l/jz/701528.html

 建筑施工总承包等级标准(2018http://s.yingle.com/l/jz/701527.html

年) 2018年北京市监理工程师考试费用

http://s.yingle.com/l/jz/701526.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什么时候公布 http://s.yingle.com/l/jz/701525.html

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主要法律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jz/70152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http://s.yingle.com/l/jz/701523.html

 公路分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l/jz/701522.html

 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点与难点(20)http://s.yingle.com/l/jz/701521.html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范本 http://s.yingle.com/l/jz/701520.html

 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第一章重点解析(1)http://s.yingle.com/l/jz/701519.html

  关于折旧 http://s.yingle.com/l/jz/701518.html

建筑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样子的,需要哪些证据 http://s.yingle.com/l/jz/701517.html

 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第四章重点解析(3)http://s.yingle.com/l/jz/701516.html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jz/701515.html

  违法建筑复议申请 http://s.yingle.com/l/jz/701514.html 减少工

http://s.yingle.com/l/jz/701513.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法规)重要知识点(13)http://s.yingle.com/l/jz/70151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风险识别方法 http://s.yingle.com/l/jz/701511.html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书写格式http://s.yingle.com/l/jz/701510.html

2018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考试技巧

http://s.yingle.com/l/jz/701509.html

 安排项目担保的步骤

http://s.yingle.com/l/jz/701508.html

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哪几种

http://s.yingle.com/l/jz/701507.html

 广告招牌工程承包合同该书写格式http://s.yingle.com/l/jz/701506.html

2018 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六章重点解析(2)http://s.yingle.com/l/jz/701505.html

 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jz/701504.html

  关于价款的结算 http://s.yingle.com/l/jz/701503.html 监理

构的组

http://s.yingle.com/l/jz/701502.html

 房屋交付是否必须竣工验收

http://s.yingle.com/l/jz/701501.html

 珠海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http://s.yingle.com/l/jz/70150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和原则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499.html

 工程签证工作要点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498.html

 合伙承包工程,缘何对簿公堂

http://s.yingle.com/l/jz/701497.html

 施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范本http://s.yingle.com/l/jz/701496.html

2018最新

 建筑工程造价纠纷案件

http://s.yingle.com/l/jz/701495.html

 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494.html

  工程欠款违约责任 http://s.yingle.com/l/jz/701493.html 关于

率的问

http://s.yingle.com/l/jz/701492.html

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书写格式http://s.yingle.com/l/jz/701491.html

2018  2018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教材考点精选(6)http://s.yingle.com/l/jz/701490.html

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http://s.yingle.com/l/jz/70148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加固工程承包合同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l/jz/701488.html

 工程造价争议为诉讼焦点

http://s.yingle.com/l/jz/701487.html

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

http://s.yingle.com/l/jz/701486.html

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三章重点解析(6)http://s.yingle.com/l/jz/701485.html

 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

http://s.yingle.com/l/jz/701484.html

 2018年江西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http://s.yingle.com/l/jz/701483.html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有哪几种分类 http://s.yingle.com/l/jz/701482.html

 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

http://s.yingle.com/l/jz/701481.html

 关于项目进度计划的一些问题

http://s.yingle.com/l/jz/701480.html

 建筑工程承包经济合同该书写格式http://s.yingle.com/l/jz/701479.html

2018  关于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报材料的说明 http://s.yingle.com/l/jz/70147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民航机场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jz/701477.html

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管理第三章重点(3)http://s.yingle.com/l/jz/701476.html

5.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五

发包方: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乐清市乐成建筑工程公司(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二、工程地址:乐成镇后所村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A#、B#二幢土建工程(不包括水、电、消防等分项工程);总建筑面积11599.26平方米,总造价暂定为891.1万元(大写:捌佰玖拾壹万壹仟元整)。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

第二条施工期限

一、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总工期为240天,即从工程开始至工程全部竣工为止。(开工报告日期以甲方签字批准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八小时以上及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台风、暴雨)。

三、奖罚措施

除工期顺延外,乙方每提前一天完成奖500元,每推迟一天罚500元。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依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乙方必须根据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的监督,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立即整改。如发现图纸不符时,要及时与甲方配合向设计部门提出更改。

第四条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均由乙方自负,一切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每月实际完成进度的工程量造价支付,乙方于每月25日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造价上报甲方,甲方在10天内审定完毕,并于次月5日前支付审定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后10天内支付至决算造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期满后一次性退还,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利息。

二、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套用2003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2003年温州补充本,其取费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除政策性文件、设计变更及甲方签证的内容按实调整外,其他均为一次性包干。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单):

代表:代表:

6.工程建筑承包合同书 篇六

承包方: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常德市沅安路东段开发新建的“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双方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工程(3-01~3-16);

2、工程地点:常德市沅安路与启明路交汇处;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9956.06平方米,其中:3-01~3-05(小高层共5栋)47190.17平方米。

4、结构形式:小高层味框剪结构,多层为砖混结构;

5、工程性质:商品房开发。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类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2、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根据以预代审的预算书中界定的范围执行,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开工时间及工期

1、本合同单栋工程目标竣工工期定为:小高层380天,多层210天。

2、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起算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提前和推迟一天,奖惩工程造价的5000天。

3、竣工日期以乙方承包范围内按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预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承包范围内以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全部备案资料两套。

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施工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五通一平达不到施工要求和拆迁尚未完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5级以上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因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工程进度。

(4)停电、停水累计达8小时以上的,经现场监理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顺延。

(5)施工过程中,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发生变化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6)甲方未能完善报建手续或应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全等因素影响乙方不能正常进场施工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7)因甲方对周边环境处理不当或对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而影响工期或导致停工,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

1、本工程采用以预代结进行对审,图纸预算范围内总价包干,除工程量发生增减按实调整。本工程全部所需外墙砖、钢材、水泥由甲方提供,给施工方供货价格为:所有外墙砖

价格为18元/平方米,所有钢材价格为4000元/吨,所有水泥价格为250元/吨(最终结算时钢材和水泥按照常德市发布信息价格第五期执行),甲方和施工单位另行签订材料供货合同约定财务结算细节。各栋号总结如下:

美景.四月天多层、小高层以预代结工程造价汇总表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和签证,凭有效的签证单(建设单位宋海云同志签章)办理结算增减,并依照以预代结的计算口径上机后总价下浮(小高层下浮9%,多层下浮6%)。关于配套费,甲乙双方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二、工程款支付与违约

1、单栋基础至主体封顶分期支付至单栋工程造价的50%。

(1)多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30%,主体封顶时付工程总造价的20%。

(2)小高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20%,八层、十二层、主体封顶分别支付工程总价的10%;

2、装饰工程从开始至验收合格分期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0%。具体分期支付款的明细如下:

(1)内墙抹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2)外墙装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3)各单栋预验收合格时付个单栋工程总价的10%。

3、保证金的返还

按单栋分别返还,即单栋完成至正负零时退还单栋保证金50%,多层、十七层主体封顶时退还余下的50%。

4、预验收合格二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并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余下的3%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5、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延期超过7天,按应支付工程进度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费。

6、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应优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保证金及资金占用损失费,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资金占用损失费返还保证金时违反本合同约定期限,即: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超过7天、支付工程结算款超过7天,甲方将

用乙方给甲方承包修建的商品房(多层、高层)作抵押,商品房抵付的平均价格(从底层至顶层的平均价格)按市场价(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计算,甲方应按其他购房户同等的待遇为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办理备案、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工程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必须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建安发票。乙方对自己提供的开户行、账户、收款单位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不通过乙方公司账户直接支付给项目经理的工程款,乙方不认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预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递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两份。甲方将对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的工程结算造价。甲方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内没有给出初审结论,乙方将视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递交给甲方结算资料的全部结算造价为最终造价,并要求甲方按此资料中的最终造价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除约定材料外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由乙方采购,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3.乙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应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对各种具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设备(正常要求检查之外)进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钢材、水泥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平均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下跌部分归甲方享有。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职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乙方。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几十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原件并附相关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即对隐蔽工程可以继续施工,甲方应予以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6、水、电安装、避雷设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交只能部门与甲方检测验收,由乙方负责进行。

7、工程中检及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乙方承包的单体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承包范围内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住竣工验收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再进行检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9、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

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建的房屋已具备竣工交付条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交付给甲方后7日内甲方应组织竣工验收,如何甲方拖延竣工验收时间,应承担乙方相关经济损失。

因甲方自行负责的配套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逾期(不能与乙方同期)不组织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保修书在竣工验收10日内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24小时内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质保金另行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3天办理设计修改定单。设计修改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以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工程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本合同约定增减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甲方按其节约的价值对乙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时,乙方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现状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同时甲方或甲方代表应在施工现场);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未标明的是个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7.解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 篇七

发包人是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所谓合法继承人是指因资产重组后, 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组织可以作为合同的当事人。

(一) 发包人的主体适格要求

首先, 发包人应当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法1991年第798号) 规定:发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以下统称发包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公民;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实行招标的, 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最后两项条件的, 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发包工程勘察设计, 除以上条件外, 还须具备下列条件:设计任务书已经批准;具有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工程施工发包除符合发包人的规定条件外, 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 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对非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 并不存在发包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问题, 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 其发包人应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具备相应开发资质。

其次, 发包人应具有相应的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履行合同的最主要义务, 也是发包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接体现。根据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 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 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 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二) 发包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主体资格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92]22号) 40、41条规定, 笔者认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即具有合法的发包人资格。但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或者虽依法设立, 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该分支机构不具有合法的发包人资格。

(三) 发包人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主体资格分析

政府职能部门为政府处理具体事务的机构, 如果具有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可以作为发包人。一般来说, 县级及以上政府的职能部门, 可以作为发包人;但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没有独立财产, 对外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不能作为发包人。

(四) 发包人为内部机构的主体资格分析

内部机构对外发包工程签订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内部机构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 法人明知而不反对, 若无其他违法情节, 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内部机构未经发包人事先授权又无事后追认, 亦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 合同无效。二是以内部机构签订合同, 法人明知而不表示反对并准备履行或者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 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其他情况 (法人不知道、反对、不准备履行) 认定合同无效。当然,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不提出异议的, 可按合同有效处理。

(五) 发包人为临时机构的主体资格分析

对于临时机构对外发包工程合同的效力, 应审查临时机构是否是行政机关正式发文成立, 有一定的机构、办公地点、财产和职责, 并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 具备以上条件并符合其他条件的, 认定合同有效, 否则合同无效。

(六) 发包人为筹建单位的主体适格分析

新筹建单位依法经过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核准登记, 认定其对外发包有效。未经登记或者登记正在申请中,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确认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

(七) 发包人为无处分权人的主体资格分析

《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该合同有效。”无处分权的发包人不是以权利人名义签订合同, 权利人与无处分权的发包人之间不能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权利人的追认仅是补正无处分权人处分权的瑕疵, 并使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但这只意味着追认使无处分权人事后获得了合法的授权, 合同主体并未变更, 合同当事人仍然是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 不能使非合同当事人 (即权利人) 成为合同当事人。所以, 无处分权的发包人可以通过取得权利人的追认, 成为合格的发包人。

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分析

(一) 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要求

承包人是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我国, 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 承包人应具有建设工程承包主体资格。承包人必须在自身拥有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 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认定无效。

其次, 承包人必须是被发包人合法接受的当事人。《建筑法》第2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 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如果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发包人所接受的承包合同无效。由于工程的性质不同, 承包的范围不同, 经过约定或业主的允许, 承包人可以把有的专业工程或者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 但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 承包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主体资格分析

在我国, 承包人具备有资质和注册资本的条件只能是法人单位。所以, 承包人为法人分支机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无效的, 但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明知而不表示反对并准备履行或者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 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资格分析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 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 (竣工验收) 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虽然仅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代理中的部分资质, 但由于利用分包企业的资质就具备了全部资质的要求, 并发挥自己参与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优势, 所以是《建筑法》第24条提倡的承包行为, 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是适格的。

(四) 挂靠承包的主体资格分析

通常认为, 挂靠承包违反《建筑法》第26条第二款强制性规定, 认定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如果被挂靠企业在工程施工中提供一定的人员、管理或技术支持, 意味着被挂靠企业已经对工程质量、管理负起责任, 在一定程度上履行着施工企业的合同义务, 就应认定挂靠承包的施工合同有效;反之, 如果被挂靠企业仅仅向挂靠人收取“管理费”、“挂靠费”, 并未在施工中提供管理或技术支持, 并未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管, 则属于出借资质让他人承揽工程, 应依法确认其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五) 联合承包的主体资格分析

《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招标投标法》也存在相似的规定。但是, “联合共同承包”在国内的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少见。根据现行《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共同承包人, 并不符合《民法通则》所规定“法人型联营”, 属于《民法通则》第52条、第53条规定的“合伙型联营”, 建筑法律、行政法规对联营施工是许可的。

(六) 企业内部承包的主体资格分析

内部承包, 一般表现为以总公司或母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 具体施工和现场管理由下属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来经营完成。内部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除具备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关系外, 还应存在一个上下级间行政隶属上的管理关系。内部承包实际上是建筑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 是明确总公司或母公司与分公司或子公司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分公司或子公司因工程对外所发生的民事行为, 实际上是代表或代理总公司或母公司所履行的职务行为或代理行为, 则由此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都应由总公司或母公司承担,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包的主体并没有转移给分公司或子公司, 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应认定合同是有效的。

(七)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的主体资格分析

建筑业企业施工力量不足时, 可以外聘其他建筑业企业或社会上赋闲的施工班组或施工人员, 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并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由其完成约定的施工任务, 并在施工中对其实施质量、安全、价款结算等方面进行监管。实行企业内部经营责任制施工是企业的内部行为,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包的主体并没有转移给别人, 不属法律规定的违法分包, 应认定合同是有效的。

应当指出, 在合同实际履行中, 如果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承接了承包人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 而且从中收取最低利润后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责任全部转嫁给实际施工人, 工程项目的利润盈亏归实际施工人, 施工队伍、施工生产经营费用由实际施工人自理。故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所签订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性质应为挂靠性质, 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属于违法转包, 该合同应属无效。

三、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注意点

综上所述,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其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所以, 当事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 为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前必须审查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第二, 合同履行过程中, 一切合同组成文件的传递、签署必须由合格的主体办理。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行为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授权, 最好得到合格主体的认可。

第三, 发包人企图利用合同无效免除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将得不到支持, 相反发包人有过错的, 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 承包人主体不适格, 应承担无效合同的不利后果。但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上, 承包人合法的利益将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1999-0201) [Z].

[2]、刘京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EB/OL].http://es-say.148365.com/12691p7.html, 2004-05-21.

8.承包二奶合同书 篇八

出租人:董小蜜,十九岁,系某山村妹子,某校大学毕业生,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愿将自己承租给甲方作二奶,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仅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义务:

一、甲方每月给乙方提供生活费一万元,并提供某市闹区豪华别墅一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将钥匙交付乙方使用。一年期满甲方应将该房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每月提供给乙方一万元生活费,乙方在经费欠缺时有权向甲方继续索要。日常生活中甲方要不断更新乙方的衣服、项链、金银首饰等。

三、甲乙双方都要保守秘密,不得使他人知晓两人关系,如果甲方家里老婆知道撵上门来打闹造成的乙方身心健康受损,如脸被抓破、牙被打掉,头发被抓脱落,甲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承担乙方的名誉费及精神损失费。

四、甲方如果因贪污公款或公司财产,被双规或依法逮捕,此合同失效,但不应将乙方牵边在内。

五、如遇乙方怀孕,所有条件均翻一倍。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性与情感服务,提供时,要面带笑容,高潮时要有叫声,要有丰富的感情,不能草草完事,应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服务。要不断撒娇,并且时常要给甲方打电话,发短息,老公声音叫得要甜,要时常变着花样说“我爱你”之类的话。但同时应体谅男方身体,在每次性事前应多给些抚慰动作,要按照步骤,不能越过任何一个环节,性事不能过多或过少,并不得使用“你真不行”或者以其他方式伤害男人自尊。

二、乙方不得将财产藏匿,合同存续时间,财产不得转让,期满后,可以合理处分自己的财产。

三、乙方不得红杏出墙,不准养小白脸。无聊时可看电视或上网消磨时间,但禁止乙方在网上交友,不得和网友见面,不准借口表哥或者同学之类的迷糊对方,借机搞不正当关系。

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有效期二年,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订,甲方享有优先权。

9.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新版 篇九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

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合编号:

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元(人民币)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

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建安

造造

师师产

注执

册业合格

证印

书章书

号:。号:。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写)

(大

写)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

10.建筑承包合同书范本 篇十

施工方:湘潭市住宅建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根据甲方2000年1月10日的工程招标函和乙方2000年1月10日中标的投标书,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综合楼

二、工程地址:长株潭大市场

三、工程概况:砖混结构七层,建筑面积7406平方米(结算时按实计算)

四、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湘潭市计划委员会

批准文号:潭计基(2000)218号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承包范围和内容:

1.按湘潭市勘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包括土建、水电、避雷、室内消防及化粪系统。基础超深一次性包干。

2.办理建筑工程规定办理的所有手续(投资项目立项、地质勘测、图纸设计在外),办理房屋每户产权证。

七、承包造价:按233.7万中标价包干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2000年2月8日前负责做好建筑物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包括水表、配电板的安装)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并维修,拆迁处理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包括架空或隐蔽),以及负责±300毫米以上的基地平整,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2.合同签订后提交建筑工许可证:由乙方办理。

3.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捌份,施工技术资料 份:

4.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交底会审。

5.甲方委派贺泽东、赵红霞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甲方会签;

4.乙方委派刘炳坤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工程期限

一、根据招标函的要求和投票书的承诺,工程总工期为240天(日历天)自2000年2月10日开工至2001年6月20日竣工验收。(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如遇特殊情况(按湘工商合字[1993]第20号发布的合同示范本第三条规定)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质量按投标书要求为:合格等级。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工程(包括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单24小时之内进行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造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建筑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签证后实施;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土建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屋面保修五年。

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二套。

四、乙方应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它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施工,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15万元给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施工准备。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基础工程竣工前,乙方所进场的建筑材料费用凭验收单或发票,一律由甲方支付,基础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进度款10万元,完成三层主体后甲方支付建安总价的60%主体完成后付足建安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付足建安总价95%,乙方将钥匙、竣工资料、房屋产权证交给甲方时付足建安总价98%,其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土建保修期满时一次付清。

三、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七天内审查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审定。

四、下列情况工程价款必须调整: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结算按94定额直接费进行结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发生的自然性灾害。

奖罚条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延误竣工,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奖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建安总价的3‰。

二、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不能继续施工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其它原因停缓建,除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持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三、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人合同规定,定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湘潭市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一、合同补充条款:

部分材料质量乙方必须按要求采购:

1.铝合金用“振升”牌1.2mm厚银白色铝材;

2.水泥用市水泥厂或湘钢水泥厂生产的水泥;

3.钢材:I级钢用湘钢材,II级钢用链钢材;

4.电线用电缆厂生产的铜芯线;

5.开关、插座用“鸿雁”牌的;

6.防滑砖、瓷片用一级瓷片。

二、本合同一式捌份,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商办理。

11.农村承包合同如何签? 篇十一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引导合同当事人签好合同,这是预防纠纷、有效解决纠纷的首要措施。当事人在签订农村承包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方是村集体经济成员或者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放弃承包时,可以由其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发包方案包括项目及发包方式、指标、期限等,制定方案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组织成员或大多数村民同意,报乡镇政府备案。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承包合同无效。

二、承包经营项目名称、数量与质量。承包经营项目,即通常所称的标的,承包标的一般为自然的或者不可移动的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合同中应对其自然状况表述清楚。

三、承包的经营期限。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0年不变,荒山、荒沟、荒地等治理及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但最长不超过50年。

四、承包项目的质量等级评价。

五、收益分配方案。合同应当规定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缴纳的承包费用,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以及上交的时间、方式。

六、承包指标调整的条件和方式。双方应预见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减产、减收情况,或遇国家政策、税收、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收益受到较大影响时,应当协商调整承包指标的方法。

七、违约责任。为了严格履行农村承包合同,防止纠纷发生,当事人应当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具体约定违约行为的条件、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12.新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十二

与1999版相比, 2013版施工合同最大的特点当属国际性。其多处借鉴了《菲迪克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 (1999版红皮书) 的经典条文。大量国际经验的借鉴, 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体现了公平和公正, 扭转了多年来合同文本不利于承包方的局面, 为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有序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是, 鉴于建筑圈内多年来沉积的种种潜规则以及惯例, 我们仍不敢过于乐观, 而且需要更多理性思考和严谨对待。

应用新版施工合同, 既要注意其对国内外示范文本相关规定的借鉴之处, 更要注意其差异与创新。诸多问题还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 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新版施工合同毕竟不是法律, 是否执行?执行哪些条款?这些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当发包方不愿意采用这个合同文本, 或不愿意援引其中的很多公平条款时, 承包方如何应对?即使执行新版施工合同, 建筑企业及其下属的施工项目部又是否具备相应的合同管理能力?

长期以来,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已成为常态和习惯, 一旦执行新版施工合同, 难免会有企业“不适应”, 或者“还没整明白”、“还没吃透”, 稀里糊涂用“好合同”把事办砸了。比如, 新版施工合同明确竣工结算为承发包双方就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前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价格和责任的整体清算 (包括工程价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 承包人在接受竣工付款证书之后不得再对此前的索赔事件进行索赔。诸如此类, 基于当下建筑企业签证和索赔意识不强、操作程序极不规范的现状, 一旦在合同履约中出现失误, 必将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13.建筑公司承包合同书 篇十三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并在实际运作时严格遵守“四法三条例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经营范围及期限

1.乙方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土石方工程等业务。

2.承包经营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暂定为三年 。

3.合同承包期满,履行本协议,乙方的承包权可优先 。

二、上缴甲方管理费

1.暂定从 年 6 月 15 日起至 年 6 月 15 日止,每年 月 日联单前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一周年包干管理费共计贰拾万元整,未按时缴纳管理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分公司承包权;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管辖区内的承包经营权及甲方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证件和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14.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 篇十四

乙方:

根据公司目标管理制度精神,遵循市场项目工程责任管理原则,公司实行单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个人负责制。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和合理效益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 期:

5、工程质量:

6、实施部门: 责任人:

第二条:甲方职责与权利

1、公司委派负责与发包方的联系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注册手续。

3、负责审查项目部的具体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安全措施、工期进度安排)。

4、监督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审定工程结算。

5、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若损害公司利益和信誉,或将工程转包他人,或偷工减料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公司调查核实后将终止与乙方合同,并按《建筑法》追究承包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乙方职责与权利

1、服从公司统一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2、负责办理项目工程施工注册事宜。

3、全面负责项目工程现场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做好安全与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队伍组织、施工方案与施工预算编制,材料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质量控制与安全措施以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有序。

4、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的材料计划、保管、供应工作。根据设计和业主要求,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确保材料质量与合理价格,严禁使用伪劣材料,主要建材要先复检后使用,对特殊材料的采购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程序进行。

5、负责组织调配好施工机具,随时进行检测,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于特殊机械(国家规定属于特种项目、作业类)的租赁、使用,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好租赁、安全等合同后,并经检测备案合格方可进行使用。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认真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材料复检、分部分项、工程报验、签证等工作,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同时要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完善、收集和保存工作,工程竣工后,上交公司存档。

7、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从业人员劳动意外保险和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随时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守法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和偷盗、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事件。若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8、负责协调和施工现场管理中与业主、工程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接受业主、工程监理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必须同意按发包方提出的XX条件修建,并附承诺书。

第四条、工程承包慨况:

1、工程内容以X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准,建筑面积约 XXXX平方米,若有更改,以甲方设计部门的更改通知为准。

2、住宅、营业房、车库为砂浆墙顶面;楼梯间、营业房、外挑阳台、天棚面均为水泥砂浆打底防瓷面层,排水、空调孔预留由乙方负责,室内不安装内门;

3、外墙面及外墙保温材料:门窗、栏杆、卷帘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甲方以每栋为单位施工期限为一个月,否则超期将计费给乙方。

4、每个幢号的施工期为9个月,从每幢号开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5、各幢号的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相互签字确认。

6、工期提前或延误,甲方按每幢每日500.00元标准向乙方计发奖金或处罚金;工期延误到15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三个月内必须退场,并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退场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质保金甲方按工程总价款5℅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

8、乙方所留存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不计息,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退还保修金的50℅,剩余的保修金三年保质期满后退还乙方。

9、该土建工程造价按设计图所确定面积计算(最终以房管所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车库以实测面积为准)。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等相关工程结算资料。建筑材料价格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价格为准。按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系列,三级二档计费,在双方认可的工程总价基础上让利XX﹪后作为工程承包结算总价。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XX元整向甲方交纳工程管理费。

10、乙方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交纳工程保证金。工程施工进行中甲方将按工程进度在二层封顶完工退其保证金三分之一;主体封顶完工退其保证金三分之一;在脚手架拆除完工退余下的三分之一。

11、该工程施工所用砂、石子材料,施工中由甲方统一供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结算,砂、石子材料款作为拨付款。

12、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有关规定,建筑残渣由乙方清理干净。

13、乙方应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甲方应提供甲方负责的部分工程的基本资料。乙方必须将每幢号的竣工备案资料完整的交予甲方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14、甲方保证施工场地的水、电,并满足施工所需负荷和容量,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15、若因甲方不按时拨款,工期顺延外,超期三日以上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16、工程付款方式:

①、工程款暂按XX元/平方米计价,最终以实际工程款办理结算。 ②、以现金拨付方式:每幢施工在一层封顶后,由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5%的价款;三楼封顶后由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0%的价款;五楼封顶后由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0%的价款;主体竣工后甲方拨付工程

总额15%的价款;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全套备案资料及备案证书交与甲方,一个月内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5%的价款;三个月内甲方拨付工程总额20%的价款,剩余的5%作为房屋质保金。其中另10℅的工程款由砂、石材料款作为拨付工程款在主体完工以实际用量结算并支付差额。乙方拨付工程款时,必须开据正规税务建安发票。乙方负责工程涉及的一切税费。交税后的票据原件报送回公司财务科统一核算管理。

17、工程主体完工后,乙方最迟应在主体验收竣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交付完整的竣工备案资料及质量验收报告。甲方与乙方在幢号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办理幢号结算。

18、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现质量保修,其保修办法按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条(一)、(二)、

(三)、(四)款执行。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业务的,按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十六条执行。

第五条:奖罚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如未完成工程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甲方将按工程总额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伍元作为处罚。

2、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拖延工期,甲方按工程总额视情节轻重给予1-2%的处罚,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停止其资格,注销其证件。

第六条: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先协商、后调解、再起诉。

2、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建设主管部门调解---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与变更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2、因乙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低劣或出现重大事故影响甲方信益的,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外,同时可随时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科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15.浅谈承包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篇十五

1.1 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书面文件。简而言之, 建设工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的编制、签订、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以及计划、评审、监督、控制、协调等一些系列行为的总称。

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建筑工程合同种类繁多, 涉及内容丰富。因此这就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加大, 对于合同管理者的要求更高。合同管理主要有以下特点:1.2.1工程持续时间长, 合同管理必须同步。因此导致管理过程持续时间长。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工程持续时间长, 这使得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它不仅包括施工期, 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 一般至少两年, 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1.2.2合同管理的风险性。上述两条所述导致了合同管理的风险性, 工程风险难以预测, 难以控制, 一旦发生往往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造成合同延期和经济损失。因此工程风险管理成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 投标报价成为承包人能否中标的关键性指标, 易导致施工合同价格偏低, 同时业主也经常利用在建筑市场中的买方优势, 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这些均构成了合同管理的风险。1.2.3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 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因为工程合同管理是随着项目的进展逐步展开的, 项目参建单位和协建单位多, 通常涉及业主、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 各方面责任界限的划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定义非常复杂。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作内容不相矛盾, 使各合同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 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周密的有序体系, 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因此, 复杂的合同关系, 决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1.3 承包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要经历以下四个过程:1.3.1投标阶段。各类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中, 往往都会有单独的一章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其中明确了工程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合同价款支付等主要内容。作为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 应详细落实并了解其中所包含的各项内容, 是否存在歧义或疑问, 并将问题上报发包人, 得到书面的招标答疑回复。往往有很多国际公司作为发包人会将此部分规定的相当细致, 如承包人在此阶段未提出相应问题, 则默认为承包人认可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将在今后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做修改。1.3.2签订谈判阶段。工程中标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合同的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中标后30天内必须签订完毕合同。除在第一条投标阶段所说的在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做修改的情况外, 绝大多数的项目在合同签订阶段针对各类条款均是可调可谈的, 作为承包人, 需要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着对我方有利的原则下, 与发包人就合同条款进行沟通和谈判。1.3.3项目施工阶段。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最常出现的情况是, 工程的变更, 包括施工范围、施工工艺、所用材料等等。而这些特殊情况的发生, 在原合同清单中并不包括, 这就需要承包人采用签证或者索赔的形式向发包人索要费用或工期。而索要的依据即为合同。所以作为承包人的现场施工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款的各个内容, 做到心中有数。1.3.4审计结算阶段。审计结算阶段不仅涉及到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 还涉及到承包人与分包商, 与材料供应商等的审计结算工作, 涉及到的合同种类包括了总包合同, 各类分包合同, 以及物资材料供应、租赁合同等。

2 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合同管理的特点以及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2.1 合同双方权利不对等。

目前的合同签订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由于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 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 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维护发包人, 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条款, 而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 特别是对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 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2 违法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 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因为低价转包使得工程所用材料无法得到保证,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同时承包人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也容易出现问题。

2.3 专业人才缺乏。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很多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 多数是非专业出身, 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 实现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总结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

3.2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承包人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 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会, 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 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和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 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 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3.3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 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 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人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 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 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 以合理履行合同,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 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3.4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 涉及专业多, 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 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因此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应专人负责, 负责到底。另外, 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 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 改善合同管理条件,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将对企业在项目中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EB/OL].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1.

[2]王俊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2板) [M].北京:中国建材土木出版社, 2009.

16.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探析 篇十六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发包方将公司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发包给承包方,同时承包经营期间的经营风险也转移给承包方,以换取承包方交付的稳定承包金的合同。在1993年制定了《公司法》后,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制度逐渐被现代企业制度所代替,然而民营公司的承包经营在近年来,呈现了遍地开花的局势,这就引起了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相关问题的探讨。

笔者在阅读了从中国知网上检索到的45篇研究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论文的基础上,发现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之争在学术界尚无定论。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笔者利用北大法法意网的裁判文书库进行了梳理。笔者检索到的公司整体承包合同纠纷判决书有55份。通过对这些判决书的阅读,笔者发现在公司承包合同纠纷的实际处理中存在以下现象:①实务中股份公司的承包经营是及其稀少甚至没有,主要还是有限公司的承包经营。②在55份判决书中,没有一份判决书否认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有些是没有涉及效力认定问题,直接处理争议问题,也就等同于默认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大部分尽管涉及到效力认定问题,但也只是草草一句“该承包经营合同系双方合意达成,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分析学术界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研究和实务界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处理可以看出:①理论界过于注重对合同效力的研究,忽视了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公司承包经营实例,忽视了联系实际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具体问题的研究。②实务界尽管基本上确认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但缺乏说理,对理论界的研究缺乏回应,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基于以上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公司承包经营问题上的研究和处理的总结和评析,笔者对该问题作一番梳理,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鉴于实践中出现的基本上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经营问题,笔者将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点讨论。

关于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有三种意见:有效说认为,公司承包合同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应当受到保护。公司法关于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的规则并非强制性的,应当允许当事人根据合意对此改变;无效说认为,公司法关于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的规则是强行性规则,公司承包会破坏公司的分权治理结构,对承包费的约定也会破坏公司法确立的利润分配规则;折中说认为应当区分公司形式给予不同对待,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放松管制。

由理论界的争论看来,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认定的焦点在于公司法上强行性规范与非强制性规范分野的问题。但目前大部分人只是从公司法的发展理念和民商法的基本原则观念去分析,从具体规范的解释和实证上的考究方面去研究的人极少。因此笔者希望从这两个方面去探讨这个问题。只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笔者就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的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既属合同,判定其效力的法律依据自然是《合同法》和《公司法》规范。《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数种情形,理论界争论的关键在于(五)项,即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由此,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就看其是否违反了公司法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由此,两个问题需要作出判断:一是《公司法》中关于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的规范是强制性的还是非强制性的;二是若认为其为强制性规范,此两类规范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38条、47条、50条、54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职权范围进行了规定,这四条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司内部的分权制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从文义解释上讲,该些条款没有“应当”“必须”等强制性词汇,也不好直接认定是任意性规范,因此该种解释方法无法判定其性质。从体系解释上看,《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50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8条和第47条对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的表述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而第50条对经理职权的表述是“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体系解释可知,对于经理的职权,公司章程能够变更《公司法》的规定范围,而对于《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的规定,公司章程只能补充未规定的职权,不能变更已作出的规定。再者,从整部《公司法》来看,对于公司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替代的选择性或任意性规范,《公司法》都作了“例外除外”的说明,而在这几个条款所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并无其他选择。由此可知,立法的意图是要求公司建立该四个条款所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无疑。因此这种结构性规范应当是强制性规范。

那么这种强制性规范是效力性的还是管理性的呢?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2007年5月30日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两个规范作了阐述:“管理性规范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此类规范旨在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并不否认该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效力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该类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或者虽未明确规定违反之后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此类规范不仅旨在处罚违反之行为,而且意在否定其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我们以该观点来看公司法结构性规范的性质。首先,《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违法其结构性规范的合同条款无效;其次,有限公司利益相關者仅限于股东、管理人员、承包人、债权人等范围,而且作为有限公司来讲,所涉及的人员范围是比较小的,即使承包合同对结构性规范进行了变更也基本不会牵涉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据此,有限公司的结构性规范也仅仅是管理性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即使违反了《公司法》的结构性规范也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分配性规则,2005年《公司法》已经将其设置为任意性规范了,因此承包费条款也并不会违反《公司法》的哪条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二、实证的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在实践中广泛存在,如果一概认为其违反了公司法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否定其效力,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从笔者阅读的公司承包的65份判决来看,都认可了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經营合同的效力。在绍兴市中院审理的A置业有限公司与B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判决书对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可作了如下解释:“三家股东以承包协议的方式发包合营公司并无不当。在承包协议中各方约定,杭州C公司有权决定合营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命。(下转第196页)

(上接第193页)该约定系各股东对合营公司治理方式的自主选择。该种情形虽非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之常态,但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上诉人承包经营合营公司时,对合营公司预期可得之利润应有合理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其与被上诉人之间关于由其实际经营合营公司、由被上诉人以承包款形式收取固定红利的约定,权利义务均衡。”其他判决书尽管缺乏说理,但相信也应当是与绍兴中院持相同或类似的理由从而认可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三、公司制度架构层面的分析

对于具体的承包合同来讲,承包人所获得的权力是不一样的,因此笼统的讲承包会突破公司法规范是不正确的。再者,承包并不意味着公司资本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会议制度、解散清算制度的“破产”。这些规则还是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的。承包经营中承包人所获取的主要是有关经营的决策权和执行权,通常也仅仅是对股东会、董事会的权力作出暂时的部分限制,这些限制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并不涉及第三方利益,且也仅仅是公司制度的一小部分改变,并不会威胁到整个公司制度架构。而且股东和监事会对承包人仍会依据公司法对承包人享有监督权和诉权,权力制衡体系仍旧存在。

综合以上观点,无论是从规范分析的角度还是实证考究的角度,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都不应轻易否定。再者,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即使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有某条款确实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不应否定其他部分的效力。

参考文献:

[1]刘俊海:《新公司法框架下的公司承包经营问题研究》,载《当代法学》2008年3月第22卷第2期。

[2]张如海:《公司承包经营的法律效力与法之规制》,载《广西社会科学》2009年12期。

[3]李志强,马宁:《公司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载《行政与法》2011年11期。

[4]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简介:

上一篇:聚焦课堂反思下一篇:初中浮躁为题记叙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