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2024-06-18

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共10篇)

1.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篇一

职业生涯规划讲座通讯稿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掌握生活的罗盘,做到“我的大学我做主,我的职责我负责”,我系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9:30在教学楼C—303举行了职业生涯规划讲座活动。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了院就业指导主任罗群老师来和我系大一同学一起畅谈职业生涯规划。我系陈迅书记也出席本次讲座。

本次就业指导讲座,罗群老师主要围绕着职业生涯的概念、意义、原则、方法以及职业的定位、生涯决策等方面展开了讲解,重点强调了了需求决定思想、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等重要的理念。罗群老师通过一些案例名言和他自己的对生活的体会向同学们讲述了求学、求职、求偶,求乐的概念、方法和意义。最终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鼓掌声中圆满结束。

通过此次讲座,使同学们认识到了职业规划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了如何去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更好的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正确管理好时间,处理好人际关系,发掘自身的长处。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活得更加充实,更加精彩。

2.职业规划讲座计划 篇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实现了从“计划分配”到“市场导向、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就业方式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更为重要。因此,我系决定邀请企业人力资源相关领导对我系学生进行大学生职业规划讲座。

一、活动时间:6月2日上午10点

二、活动地点:B楼110教室

三、活动主题: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四、活动形式:讲座

五、主讲人: 淄博大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学明

六、活动内容:09、10级没有课的班级学生在B楼110集合,首先王主任对主讲人进行介绍,宣布讲座开始,然后由梁经理老师进行演讲,同学们应认真倾听并做好笔记,演讲结束后,由同学们现场提问。

船舶工程系团总支

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策划方案 篇三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及就业分析

二、活动背景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将达到680万人,比2011年增加40余万人,成为历史新高。面对日益增加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提供的有限工作岗位,大学生就业形势变得日益严峻。

与严峻的就业形势相对的是,中国大学生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意识迷茫,对未来就业形势判断过于乐观,职业规划观念淡薄,极大的制约了自身竞争力的发展,为自己毕业后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活动目的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希望通过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帮助学生认清自己、认清形势,尽早树立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的基本知识,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科学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为自己的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同时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市场就业和大众化就业观念,变“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赢在职场的起跑线上,成为抢手的职场新人,增强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活动形式

知识讲座

五、主题及主讲人

1、主题:知己知彼、明确目标、科学规划、行动成功

认清形势、熟悉政策、做好准备、迎接挑战

2、主讲人:尹玉斌。全球职业规划师、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在高校从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近10年。在国家级中文核刊和其他刊物发表论文15余篇,主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材一部。

六、时间

2012年5月

七、地点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呈贡校区 学生会堂

八、主办单位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九、活动经费预算

1、专家讲课费:元

2、海报费用:20*5=100元。

4.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篇四

一、职业生涯规划基本概念

1、人的角色

分析生涯彩虹图----为什么工作?

2、职业生涯的概念

3、职业生涯的周期

1)大周期

2)小周期

4、外职业生涯和内职业生涯

5、职业生涯规划以及意义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之:你希望在哪个领域里发展?

举例:失败者的故事

二、职业生涯与条件

1、成功的条件

讨论:一个人要成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主观和客观的归类

问卷结果分析之:我部队官兵文化程度、是否受过相应培训、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从军前有无工作过或兼职过,是什么样的工作?收获是什么?

2、舒适区

3、成功的决定因素是态度

举例

4、找出差距缩小差距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之:要想取得事业成功,你认为你的不足是什么?打算怎么弥补?至今为止,你最成功的是什么?为什么?

举例

三、职业生涯规划的目标和步骤

1、明确年限和职业方向

2、制定职业目标

3、目标的分解

4、制定目标的步骤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之:通过自己在职场努力打拼,您希望10年、20年后的您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四、职业生涯规划的原则

1、定地点

2、定行业

3、定单位/企业

4、定职业基础和发展路径

5.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篇五

4月6号下午2点30分,旅游系举行了主题为酒店职业规划与发展的讲座,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世界金钥匙酒店联盟中国区首席运营官:徐玉昆先生为现场同学们做演讲。旅游系

分团委书记张东峰老师、系分团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院系代表应邀出席。徐玉昆先生一到场便引起了会场的一阵躁动,同学们均对这位神秘的“金钥匙”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与高涨的热情。主持人杨娜宣布讲座正式开始,徐玉昆先生先对到场同学的热烈欢迎表示致谢,演讲随即开始。

徐玉昆先生首先播放了两段金钥匙联盟的宣传短片,使同学们对金钥匙联盟这一世界性的组织有了大概的了解。接着,徐玉昆先生开始带领着同学们走近酒店金钥匙联盟,在讲解中首先提出酒店金钥匙的宗旨: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为客人解决一切困难。同学们为这种“尽管不是无所不能,但是也是竭尽所能”的强烈的为客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所深深震撼。酒店金钥匙的人生哲学:“在客人的惊喜中找到富有乐趣的人生”又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服务行业的哲学课,深受教育。随后,徐玉昆先生给同学们讲了一些金钥匙组织在为客人服务时所遇到的难题和解决的方法,金钥匙组织超强的处理能力和工作魄力,赢得同学们阵阵的掌声。

演讲渐渐深入,徐玉昆先生以身说法,谈起了自己二十多年的从业经历,并从酒店职业规划与发展这一主题出发,总结出“初步计划,实践调整,肯干坚持,完善提高,谦虚舍得”这一宝贵工作经验,给同学们以实际参考,具有现实意义。

徐玉昆先生结束了演讲之后,与主持人进行了对话,他随和幽默的谈话令同学们印象深刻,现场气氛逐渐热烈。最后的互动回答环节,同学们反应热烈,徐玉昆先生一一为同学们解答疑惑,无疑,徐玉昆先生这一“金钥匙”已经赢得了在场同学的崇高敬意。

最后,本次讲座在现场同学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徐玉昆先生的精彩讲座不仅让同学们清楚地了解世界组织联盟金钥匙的优质服务,同时也让同学们更加明确自己今后的工作规划。

6.职业与规划讲座.策划书doc 篇六

一、总纲

1、活动宗旨:深化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

2、活动主题: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为成功搭建金色的阶梯

3、活动对象:南昌理工学院全体师生

4、活动时间:2011年10月28日晚上7:005、活动地点:E栋

6举办单位:大学生职业规划协会

二、活动目的1、树立同学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让我们学生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更充实的度过大学生活

3、让迷茫中的同学们不再徘徊,明确自己的人生之路

三、活动内容

主讲嘉宾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现状讲述自己当年大学经历以及成功经验。告诉同学们如何地去度过自己的大学生活,如何去规划自己的人生才是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

四、活动流程

1、主持人发(6:40—6:50)

⑴介绍本次活动的嘉宾

⑵介绍本次活动的流程

2、由本次主讲嘉宾老师跟大家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讲座。(6:50—8:00)

3、活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可以向嘉宾提自己平时迷惑的问题。(8:00—8:30)

4、主持人致总结词,活动结束。(8:30—8:35)

五、活动具体安排

1、联系校外嘉宾以及讲座场地。(负责人:林福松)

2、宣传方面:(负责人:胡雨)

3、宣传方式:横幅、海报、展板、宣传单

4、场地布置

5、嘉宾接待

6、活动记录总结

六、活动注意事项

1、各社员佩带工作证,尽量统一服装

2、座位按顺序坐,不能中间有空位现象

3、主持人注意把握整个活动流程时间安排

4、主持人在互动交流环节袄注意会场气氛,使其轻松愉悦,引导同学积极主动提问

七、本次活动预算

物品预算:水:40元(两箱)

邀请函:60元(30个)

电池:30元(四对)

主持人租借礼服:25元(一套)

奖品、奖状:50元

宣传预算:横幅:100元(2条)

海报:20元(2份)

宣传单:40元(350份)

附录一:讲座内容概述

这里没有选择题、判断题和问答题,这里没有老师,也没有学生,只有智慧的火花和心灵的碰撞。当你消沉的时候给你力量,当你迷茫的时候给你勇气,当你张狂的时候使你冷静。讲座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教育形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而言,主讲人大多都是知名的专家、学者或是成功人士,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通过聆听他们的演讲可以达到“智慧分享”的目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些人成功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一场好的讲座,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从这个意义上讲,讲座确实可以“启迪人生”。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一个了解学术前沿知识,开阔视野的平台,继续推动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丰富我远校园文化生活,使同学们的生活向多元化发展。

1953年,美国耶鲁大学对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做了一项调查,调查发现,所有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中,只有3%的人有非常详细的人生规划,27年后,耶鲁大学又做了一次调查,发现这3%的于1953年毕业的学生,他们的成就远远超过了其余97%的人。人生规划,应尽早

7.值得收藏的职业规划讲座观后感 篇七

首先,是主持人热身环节,说实话我虽然知道这是为了鼓励大家听讲座的气氛,但是我自己仍然放不太开,特别是跳舞的时候,本身我是不太会跳舞的,所以就很尴尬,不过看到大家都一样,也就释怀了,本来有些困的感觉也烟消云散了。接着主持人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陈维银,在讲座的过程中,有一个有趣的小组pk,就是让我们每个小组列举出一颗麦子的用途,失败的组将被列举出最多种可能的组惩罚。每个组都激烈讨论着,这次比赛,不仅让我了解到了,每个人都会有不同多种的可能性存在,也让我意识到了只有当面对惩罚的时候,我们才会有多积极的处理手中的问题,正如陈维银老师说的,虽然我们可能规划了自己的职业规划,但是我们都会很容易给自己找台阶下,只有当我们将自己的目标设定死,给自己一个失败的时候严厉的处罚措施,我们才会严格执行自己的规划。又如课上老师说的那位成功人士,每天竟写自己的目标高达60次以让自己时刻记住自己的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我也要严格盯住自己的目标,就像在讲座的最后,影片中顺溜的一样,虽然目标很苛刻,有人和你论过是非得失,但是你仍然坚持着瞄准着自己的目标。

这次讲座不仅内容很丰富,老师讲课也十分风趣,不时得把我们逗的前仰后合,哈哈大笑的。比如他讲到自己为了躲避痞子的追赶时候觉得自己像有了轻功飞过高墙;告诉我们他跟哥们在女生楼下向女生士示爱最后追到女孩的经历,还;被女孩子约去学校后门却不小心走到墓地被吓的半死的经历。诙谐有趣的讲课风格深深的吸引着我们所以到最后虽然比预计时间晚了半个多小时,却也没有人有怨言。

讲座结束后,主持人又上台,给我们放了一段关于母爱的音频,远离家乡,听着主持人煽情的演讲,我不禁想起了我在家长的母亲,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想到了我已经20多岁了,我身上背负着的不仅仅只是自己的未来,更背负着生我养我的母亲的希望,我不应该让她失望,想着我妈妈渐渐苍老的面容,我突然觉得很心疼,也突然有些想念自己的故乡。当时的我难受的差点大声哭出来,我突然很心疼她起来,也突然明白今后自己的目标在哪里,不仅是要自己过得好,更应该让我母亲过上好日子,多花点时间陪陪他们,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虽然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将面对生离死别,但是我一想到这些,我心里突然难过起来,没有至亲的日子我该如何过下去,我怎麽舍得离开陪伴了我那么多年的人,唯有好好把握现在,以前和妈妈也吵过架,也在叛逆的时候离家出走过。妈妈,希望能原谅我一直以来的任性。

8.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篇八

讲座背景:

随着linux应用范围的迅速扩大,企业对基于linux平台的技术人才需求空前膨胀,随着国家物联网的高速发展与政府政策的不断扶持,这一人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与广阔的市场需求相对应的却是该类型应用人才的严重匮乏,不仅高级的专业型技术人才寥寥无几,就连基础应用人才也没有形成规模。

由于技术人才的匮乏,嵌入式linux与云平台行业的从业者薪酬比其他IT业同行大约高出50%,初入门的技术人员平均月薪都能达到4000元,有三年以上经验的人员年薪都在10万元以上,有8年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年薪在30万元左右。尽管待遇可观,可是相关企业还是很难招到合适的员工。

讲座目的:

聘请一线的技术专家为广大在校学子介绍当前IT行业最新的现状与趋势,通过讲师自己经历与领悟,把最新的学习思想与行业经验传授给在校学子。指导广大在校学子,未雨绸缪,要不断学习、丰富与拓展自己的知识。鞭策广大在校学子,克服惰性,当今的社会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要在不断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锻炼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不做理论的巨人实操的矮子。希望通过讲座,能把最新的行业信息传递给学生,让学生学会不断学习,最终让每位学生都能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讲师简介:

刘靖,栢图白金讲师,Oracle资深顾问,拥有10年以上ORACLE解决方案及教学的经验,常年担任金融、电信、政府行业的ORACLE技术专家和数据仓库项目架构设计师,曾参与众多客户的数据中心和数据仓库系统的架构设计及性能优化解决方案,涉足的大型客户和集团企业有:汇丰银行、光大银行、渣打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平安、华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广东公安厅、深圳公安局、IBM、广东国税、太平洋财险、中国人寿、安信证券、中投证券、恒生电子等。常年担任系统架构师,参与建设众多信息系统架构的各种解决方案,包括数据库、存储、网络、主机。尤其擅长数据仓库中心建设、数据挖掘模型构建、容灾系统的搭建、集群架构、虚拟化架构等。

讲座提纲:

1、计算机专业学生普遍的学习误区与困惑

2、云服务与嵌入式行业传统与新兴的IT职业分类

3、IT行业技术转型方向

4、云服务平台与嵌入式人才成长路径

5、计算机专业学生怎样让自己的简历脱颖而出

6、过案例分析现阶段嵌入式、云服务提供商录用新人的标准

7、在校大学生如何制定自身专业学习计划

9.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篇九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一、立法重点

(一)完善城乡规划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1、健全全省城乡规划技术体系  确立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法律地位  明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要求

 补充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要求  确定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要求  规范城市设计管理

2、明确我省城乡规划工作管理体制  各级人民政府职责  规划主管部门职责  其他主管部门职责  基层有关单位的义务或责任

(二)增强规划的城乡统筹和综合地位

1、加强城乡空间的规划统筹

 城市、镇、乡、村庄不重复划定规划区。(第五条) 统筹考虑城市、县、乡镇域规划。(第十条)

 明确对各类开发区、园区、市辖区、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管理。(第二十六条)

2、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综合协调

 明确了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关系。确保城市规划符合城镇体系规划,下级规划符合上位规划,专项规划符合总体规划。(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三)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1、程序性要求  规划审批前的公告

 规划许可前的公示

 规划修改和变更规划条件、许可内容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

2、实体性要求

 涉及公共利益的规划用地严禁擅自改变用途  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

 限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

规划修改、许可或变更许可损害公众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补偿(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

(四)约束规划变更,增强规划严肃性

1、限定并规范规划的修改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前提条件  乡和村庄规划的修改条件

 补充经城乡规划确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护类用地的类型

2、限制规划条件和许可的变更

 限定变更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的条件和程序  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规划

 细化规划核实的规定,强化工程的批后管理  严格规定“住改商”的条件、审查审批、部门职责

(五)深化管理制度,规范规划实施管理

1、细化以“一书三证”为核心的实施管理制度  规划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有效期

 “一书三证”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和办理程序,许可有效期  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许可  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的要求

2、完善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规定  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

 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实施管理  地下空间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责任

3、提高规划管理效能  规划许可的办理期限  规划验线的办理期限  简化农民个人建房的管理程序

(六)保护历史文化,体现地方特色

1、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划工作

 专门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的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作出具体规定。

2、赋予城市设计法律地位

 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并对城市设计规范制定、开展城市设计的主要区域、城市设计的地位和作用等做出规定。

(七)加强人大和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监督

1、人大的监督管理

 人大对特别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审议  重要事项的决议、决定

2、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 单位和个人的建议权、查询权和举报权  规划制定和修改的批前公告  规划许可和变更的批前、批后公示  基层组织和机构的监督义务和权力

(八)强调部门协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加强部门工作衔接

 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产权登记、工商管理等与规划管理的工作衔接(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 明确有关部门违规的法律责任(第六十条)

2、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违规行为

 明确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  规定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设工程整体造价

 补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验线、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违法查处

二、重要条款解析

(一)总则

 赋予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法律地位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明确政府职责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明确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规划职责

第四条 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确定规划区划定原则

第五条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镇、乡、村庄,镇、乡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单独划定规划区,由其隶属的城市或者镇、乡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规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规定和其他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 提高城乡规划技术水平和系统支撑

第八条 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推进城乡规划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城乡规划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

(二)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 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要求

第九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城镇发展战略;

(2)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

(3)区域空间的城镇功能结构和规划要求;

(4)为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生态环境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5)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6)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补充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制定和内容要求

第九条 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对省内重点地区组织编制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对省内重点地区的城镇空间布局、功能分工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作出具体安排,明确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范围。

 加强区域专项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的衔接

第十五条 单独编制的区域性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电力、通信、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总体要求,并与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 省政府指定镇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部分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明确市、县域和乡(镇)域整体规划的要求

第十条 编制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城市、县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发展布局,对城市、县行政区域内的资源保护和利用、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进行综合安排。

编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应当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确定镇域、乡域内的村庄布局,统筹安排与村庄相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明确村庄规划的编制范围要求

第十一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和村庄,应当制定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 明确乡规划的人大审议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补充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水源地、水系、绿化、历史文化保护的地域范围等,具体规定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改变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需要改变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按照程序修改城市、镇总体规划。 明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和审议

第十四条 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报该重要地块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对于特别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交由城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细化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控详的衔接

第十四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规定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审批

第十五条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单独编制有关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 加强专项规划的部门协调和规划综合

第十五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涉及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专项规划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第十六条)

 总体规划

 历史文化名镇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专项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第十六条)

(1)保护规划的人大审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应当报经所在地城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交由城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应当由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制定(第十七条)

(1)编制主体和审批机关

城市、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民防主管部门,依据城市、镇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2)规划内容要求

规划应当对地下的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管网、需保护的文物及其他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统筹安排,并与地面相关设施合理衔接。(3)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关内容。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省外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的,— 7 —

应当向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承担其他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应当向任务所在地的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和基础资料

第十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技术资料。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提供有关规划、计划、统计、勘察、测绘、地籍、气象、地震、地质、水资源、水文、环境以及地下设施等基础资料。 城乡规划编制的综合防灾要求

第十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防御气象、地震、地质、火灾、洪涝等灾害的需要,合理确定探测(观测)设施、防灾通道和避难场所,统筹安排相关基础设施。

编制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当与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应当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第二十二条)

修改的前提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方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1)因总体规划修改需要对控详进行修改的;

2)因实施国家、省和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重点工程项目需要修改的;

3)经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第二十二条)修改的程序

同《城乡规划法》规定。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拟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听取规划区域范围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

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规划的审批公布

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并应当重新向社会公布。 村庄规划修改

第二十三条 因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要求,或者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审批机关经组织论证后认为确需修改规划的,可以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城市设计

第二十四条 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对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中心区、重要功能地段、重点景观区域和主要街道两侧,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城市设计,用于引导城市建设。

(三)城乡规划的实施  总体原则

第二十五条 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 规划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设立城市新区以及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科技园、产业园等各类工业、服务业园区,应当符合有关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市辖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各类工业、服务业园区,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区划调整与城镇、村庄布局

第二十七条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县人

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中的城镇布局。村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确定的村庄布局。 相邻城市的区域协调机制

第二十八条 在实施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过程中,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就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相邻地区的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规划管理,主动进行协商,必要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协调。 事关公共利益的规划用途管制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湖泊、水库、水源地、生态岸线、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气象探测设施、地震观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未经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改变用途;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城市、镇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有关规划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手续。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单独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第三十一、三十二条)适用范围

1)根据国家规定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 2)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7]64号)管理程序

1)参与前期工作,提出选址建议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参与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工作,提出选址建议; 2)项目报批前申领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建设项目前,向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申报材料

(1)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选址申请书;

(2)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选址论证

在成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以及可能对城乡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分级管理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内以及跨城市、县且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其选址意见书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其他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选址意见书内容

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位置和下一阶段规划要求,附选址位置图。(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重要建设工程或敏感地段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要求)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土地储备与出让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参

与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制定。规划条件的依据和地位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得改变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规划条件的内容

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和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绿地率、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必须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规划要求,以及有关规划引导要素,并附规划用地红线图。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住宅项目规划条件的特别要求

应当明确同步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同步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规划条件的有效期

确定规划条件应当同时明确其有效期。规划条件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超过有效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出让前重新核定规划条件。

重新核定规划条件的,不得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划拨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相关材料,初步审查总平面图,符合控制性详细规

划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

包括建设用地的位置、范围、性质、面积,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等,并附规划用地图。

需要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告知。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出让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得变更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转让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换发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因转让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原因,致使建设主体名称变更的,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后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已建成用地改扩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相关材料,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事项的,按照土地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许可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补偿。

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许可。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三——三十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地的,应当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同级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批准临时用地,不得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妨碍城市安全。

临时用地规划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的延期手续,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用地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前归还用地。

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范围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均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前款所称的其他工程建设,包括广场、停车场、重点绿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大中型或者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其他许可的衔接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等手续。

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还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办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公布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应当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

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建设规模和使用功能等内容,附经审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还应当附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的公示(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的公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就下列建设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1)与居住建筑相邻,可能影响居民合法权益的;

2)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涉及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应当重新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的公示(第四十条)

环境敏感项目选址前的公示

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以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的时间:公示的时间不少于十日。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第四十一条)

适用范围:

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民建房等 与相关许可法律关系:

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开工建设。规划要求(选址、规划条件)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划要求。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第四十一条)

申报材料和对象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

2)规划建设用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已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4)确需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第四十一条)

办理程序

1)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2)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内容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建设规模和主要功能等内容,并附规划设计图纸。

城市、镇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应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申报材料、程序可按照本条办理。 集体土地上农民自建住房(第四十二条)

许可证件

乡、村庄规划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程序

农村村民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经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

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 规划许可的办理期限(第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十个工作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十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计算,程序完整、材料齐备、符合规划技术要求。专家评审时间不计

 建设工程验线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时间:建设工程开工前

程序: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工作期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法律责任:未经验线,不得开工。

委托: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 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的变更(第四十五条)

基本原则: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办理程序: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变更内容依法应当先经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变更规划许可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

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禁止性规定:申请变更的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请变更的内容涉及提高容积率、改变使用性质、降低绿地率、减少必须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补偿要求:因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申请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变更

《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

原则: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

程序: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补偿要求: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适用范围: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下列临时建设,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在临时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在建设用地上因施工、管理等需要临时搭建的工棚、库房、管理用房、围墙等;

3)其他确需进行的临时建设。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

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基本原则:

不得妨碍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

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的使用 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 特别规定:

临时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恢复场地原有状况。

 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第四十八条)

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申请核验应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

3)经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竣工图等资料。

 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失效规定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相应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注销。 住宅变更用途的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房屋产权登记与规划许可的衔接

房屋权属证件上记载的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一致。业主责任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管理要求

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办理程序

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相关部门的责任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四)监督检查

 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第五十二条)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汇报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各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根据需要,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 对建设工程的社会监督(第五十四条)

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外,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样本以及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立面图。

 公众的建议权和查询权(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就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向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城乡规划法》第九条“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

 基层组织的权力和义务(第五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五十六条)

应当许可不予许可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许可;违法作出许可的,同级

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撤销或者直接撤销。

因行政许可撤销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责任机关应当给予赔偿,并应当根据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法律责任

 违反统一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设立城市新区以及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科技园、产业园等各类工业、服务业园区的;

2)市辖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各类工业、服务业园区未依法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规划管理的。 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第六十条)由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责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要求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2)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改变规划许可证的内容颁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明的;

3)对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4)对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或者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

 规划和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违法行为

1)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2)违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提供施工图纸的。处罚内容

由项目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设计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备案规定的责令补办  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违法行为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3)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内容

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

1)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地下工程、轨道交通、通讯设施或者压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2)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进行建设的;

3)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

4)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

5)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建设工程造价:违法建设工程整体造价。 地下空间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针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对应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以建

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1)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的;

2)在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后的建筑内擅自新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 3)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的。

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行为同时违反有关民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违反验线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未经验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开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变更住宅用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附则

 实施日期: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有地方法规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同时废止。

10.职业规划讲座心得体会 篇十

职业生涯规划是个人职业生涯开始的第一步,与个人职业发展息息相关,本学期我有幸聆听了前程无忧论坛组织的一场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思考好领悟,让我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帮助。下面谈谈我的一点心得体会。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与组织相结合,在对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其最佳的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好的开始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古往今来无数航海家都是凭着他们的毅力和一张地图完成他们漫长而艰难的旅程。我们的人生路上要经历许多的风浪,就好比扬帆远航,如果盲目的在这片大海上飘荡,这样的远航永远都看不到彼岸美丽的风景。我们身边有无数的身影,在人群中徘徊,他们没有目标,只追求一时的满足。职业生涯规划,是我们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第一步,就如同为我们的人生画一张地图,让我们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有一个奋斗目标,然后向着这个方向,在这张地图的指引下,为实现目标而奋斗。

职业生涯活动是将伴随每一位就业者甚至是每一个人的大半生,要想能适应现今社会的需要,要想在一生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最大化,要想在实践中达到成功的彼岸,认清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明晰目标是撬起成功人生的支点。因此,确立科学的职业生涯目标,是职业生涯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职业生涯开发是人生事业获得成功的一种有效方法。但是目标的确立,有个幅度问题,幅度太宽,就难以实现,要将目标细化到能够轻易实现和达成,聚焦于一点。在当今时代,职业生涯开发不仅对人生目标的实现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一个人的职业稳定性更为重要。

职业是人的生活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着个人的整个事业发展,影响着个人的家庭幸福程度。它不仅是谋生的手段,它也应该给人们带来最大的精神满足。它不仅满足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而且满足个人潜能发挥自我价值的实现。职业生涯规划使我们了解只有对自己未来的职业进行完整地规划,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不会被社会淘汰,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才能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在听本次讲座前,我对职业生涯的理解就是一个人的工作的经历。现在才对职业生涯有了个新的认识。职业生涯,是一个人一生中所有与职业相联系的行为与活动,以及相关的态度、价值观、愿望等的连续性经历的过程,也是一个人一生中职业、职位的变迁及工作理想的实现过程。简单的说,职业生涯就是一个人终生的工作经历。一般可以认为,职业生涯开始于工作前的职业学习和培训,终止于退休。我觉得,一个人的职业生涯,跟他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有着密切关系。职业生涯规划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拥有压力和挑战、更要切合实际的对未来工作和生活的一种设想。本次讲座给出了一个职业规划的大纲,职业生涯规划的实现,首先要给自己做一个职业生涯坐标;然后,要进行职业方向和总体目标的设定;最后要进行社会环境和职业环境的分析生涯设计。

工作多年以来,其实很多时候都是顺势而为,并没有认真思考过自己适合做什么,需要做什么,想要做什么。不过多年的工作经历也给了我一定的经验,从现在开始思考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还为时不晚。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一定要先了解自己。了解自己,可以自我感知,也可以通过前人积累的方法来测试,毕竟人的感觉是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东西,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检测出的。比如通过霍兰德职业兴趣测试了解自己的兴趣,就比我们自己感觉要可靠的多。今天我们可能感觉自己喜欢唱歌,过一段时间又可能感觉自己喜欢表演。虽然这两个兴趣并不矛盾,但是如果太多这样的兴趣,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就会觉得做这个也行,做那个也行;或者做这个不合适,做那个也不合适。对于我个人来说,首先要规划的是我的时间,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就容易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今天的事情推给明天做,我也经常如此。我觉得这是我第一个需要改进的地方,也是我必须改进的地方,在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情况下,很多事情都是做不好的,所以,要把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时间安排好。再来就是要有自己的目标,确立好自己的目标,有助于自己的学习,制定好自己的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把自己武装起来,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通过这次职业规划讲座,也让我知道了,我自己的职业性格。通过霍兰德职业兴趣测试,我是属于实用性的,我也一直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相信,那样我的职业路上会走的更远,更高。心态决定成败,想要有一个好的职业生涯,首先必须摆正自己的心态、明确自己的定位、避免不必要的挣扎。路不一定要规规矩矩、死板地走下去。人不能活在没有梦想的世界,尤其是年轻人。人生短暂,青春更是稍纵即逝。但是光会做梦是不行的,光想不做,梦永远是梦,想象永远都只是“空想”。

在认识自己的基础之上,还要重新认识社会,认识社会分工。有人认为社会是简单美好的,有人则觉得社会上很复杂很乱。这些固有的意识阻碍了我们对真实社会的认识。真实社会有庞大复杂而又具体的分工,而许多分工只有它们的从事者才知道具体做什么工作。因此,我们切不可望文生义,凭空揣测某种分工做什么工作。这样,当我们去进入这个分工后,发现完全不是自己原先想的那样,那就后悔莫及了。因此,在我们打算从事某个行业之前,我们一定要通过各种可以利用的渠道去了解这行业的具体情况。第三个感受是只有工作和兴趣有一定的耦合度,才能工作得快乐,而能力是可以培养的。

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不仅要有对工作的规划,也要有对生活的规划,因为职业活动也是一种生活,所以职业生涯规划中不能缺少生活规划。而说到生活规划,却又不是个简单的事。一般来说,我们的生活会受到工作、职业的的影响,所以职业生涯规划中生活得那一部分,得参照职业来规划。这一部分规划中,我们还要清楚自己要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要扮演的社会角色、如何处理生活与工作间的关系等,而这些,又同样影响到我们的工作。就所列举出的这些来看,我觉得做好一份职业生涯规划,不亚于完成一件大的工程项目。职业生涯规划,也是影响到一个人一辈子工作、生活的。所以,我觉得职业生涯规划,它是复杂的。计划固然好,但更重要的,在于其具体实践并取得成效。任何目标,只说不做到头来都会是一场空。然而,现实是未知多变的,定出的目标计划随时都可能遭遇问题。所以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需要具有极强的可行性,考虑到多种情况,对于每一种情况都有对应的解决方案和办法。

综上所述,一份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对个人来说,应该有以下几个作用:

一、能够评估目前的成绩,也可以说是对目前的自我评价。

二、帮助确定职业发展目标,我们通过自我评价、分析,确定自己的职业路线,正确制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三、有助于帮助抓住重点,职业生涯规划能让我们区分工作的轻重缓急,紧紧抓住重点,增加我们成功的可能性。

四、能让我们努力奋斗,很多时候,当规划具体时,我们每做出一份努力,都能看到成绩。所以,职业生涯规划,有助于我们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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