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025-03-11

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精选10篇)

1.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一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

(甲方)及委托培养研究生本人同意,2013年长安大学(乙方)为甲方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习学科、专业

,学制三年。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保证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保证毕业后到甲方工作。该生学习期间,培养、管理、住宿等条件与我校同专业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1、原单位在职人员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其在校学习期间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均留在甲方,享受甲方原工资、福利待遇。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者,应先办理调入甲方手续,作为甲方在职人员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待遇同上。

三、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费

培养费共计36000元,入学报到时一次交清。

四、对不能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处理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若因故(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和超过规定学制等)不能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应由甲方安排工作。甲方已提供的经费不再退还。

五、甲、乙及委托生三方自愿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本人各持壹份。学生按期毕业时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代表:

代表:

签名:

(甲方人事部门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2.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二

甲方: 西藏 大 学

乙方:

丙方:

按照教育部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教学司【2009】26号文件),西藏大学(甲方)为(乙方)招收(丙方)为2011级学院(专业)定向(委托)培养类别的硕士研究生。为维护各方利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为其招收丙方为2011级定向(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2.甲方按照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并按甲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丙方在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甲方为丙方颁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3.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若有违反按《西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处理。

4.丙方在校学习期间除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外,其他方面的要求及待遇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相同。

5.丙方若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须将组织关系转入甲方。

6.乙方应关心丙方在读期间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协助甲方做好对

丙方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丙方在学期间产生的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由丙方与乙方协商支付。

7.丙方在甲方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

8.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或者违法、违纪被甲方处理而退学、取消学籍或有其它原因离校,该协议自动废止。

9.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注:乙方单位必须是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签名)西藏大学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西藏大学研究生处

拉萨市江苏路36号

3.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三

湖北大学(甲方)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初试、复试成绩,决定 录取(乙方)为学院专业定向培养类别的博士研究生。由甲方负责为单位(丙方)定向培养,学制三年。为维护各方利益,现制定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培养单位(甲方)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学习期间,乙方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甲方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乙方进行培养,并按甲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甲方给达到条件的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户口关系和人事档案;

3、乙方在校期间除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及公费医疗外,其他均与计划内录取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4、乙方毕业后负责交给丙方分配使用。

二、乙方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被录取后,不需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均按《湖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处理;

3、乙方认真学习,按照培养单位(甲方)要求完成学业,毕业后由定向单位(丙方)负责安排工作;

4、乙方按照学校规定交纳住宿费、入学新生体检费等。

三、丙方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1、按照丙方规定,丙方给乙方发放工资以及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应妥善安排其工作;

3、应关心乙方在读期间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协助甲方做好对乙方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毕业时止。如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丙方(公章):湖北大学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四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博士,身份证号:

本补充协议是在2017年 月 日与西安理工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基础上,另行补充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流动站导师**、丙方博士**之间的费用金额及支付进度事宜。

一、甲方责任

1、为丙方提供 3000 元/月(含税)的基本工资,每月月底前支付当月工资。

2、为丙方提供住房(小于等于 7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家具及电器),若丙方自行租房,月租金2500元/月(含税),租金按照博士后在站年限分两年支付;第一费用应在博士后进站后6个月内支付,第二年费用应在出站前支付。

3、为保证乙方指导,甲方支付乙方导师指导费 1.0 万元/年(含税),指导费按照博士后在站年限分两年支付;第一费用应在博士后进站后6个月内支付,第二年费用应在出站前支付。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指导和定期检查考核,督促丙方及时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

三、丙方责任

1、丙方从进站日开始算起,进站后每半年提供给甲方等同于半年工资金额的发票。

2、如果丙方自行租房,在进站后6个月内提供第一租金发票,在博出站前提供第二租金发票。

3、由于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等仍在西安理工大学,由丙方自行联系西安理工大学代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甲方:

(公章)代表签名:

日期: 2017年

乙方签名 :

日期: 2017年

丙方签名:

日期: 2017年

月 日

月 日

5.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五

甲方(定向委培单位):

乙方:哈尔滨工程大学

丙方(考生):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培养研究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录取标准,乙方将丙方录取为乙方2010年硕士研究生,丙方毕业后返回甲方工作。

二、丙方工资关系和户口不转入乙方,享受甲方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要刻苦学习,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丙方毕业后必须直接到甲方工作。

五、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自录取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有履行协议的义务。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字:

6.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六

省内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中北大学(简称乙方)接受____________(简称甲

方)的委托,招收_____同志(简称丙方)为年________专业委托培养山西省内自筹硕士研究生,学制年。

甲、乙、丙三方协议以下:

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是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根

据山西省统一录取标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在丙方的培养过程中,乙方必须切实保证教学质量,执行

国家教委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学籍管理办法培养合格的人才,完成教学计划,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丙方的培养费用,每年8000元,由方承担,必

须按学校的规定及时交至乙方财务处。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帐号:***0171,开户行:工行迎新街支行

四、丙方中途退学,本的各项经费不退。

五、原单位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的户口、人事档案,公费医疗、工资、书籍费等均由甲方保管发给。非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其人事档案由甲方或乙方保管.

六、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分配使用。

七、学生毕业时,如果甲方单位解散,变更,乙方不负责安排

工作,研究生限时离校。

八,丙方在学期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不能继续学习者,按乙方学校规定处理。

九、上学期间出国等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从研究生入学起到研究生毕业分配

有效,一式三份,各执一份,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另外两方损失

甲方(人事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中北大学研招办(公章)负责人签字:

丙方:(签字)

7.2022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七

协议书

委托培养单位:(简称甲方)接受培养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委培研究生),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培研究生限为参加武汉理工大学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成绩合格,符合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条件,方能接收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委培硕士研究生学制2.5-3年,从年月入学至年月论文答辩为止,委培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甲方单位工作;

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需向乙方缴纳委培费元,甲方在录取后将委培费交乙方财务处;

四、委培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享受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同等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委培硕士研究生因故休学或延长毕业时间,其学习费用由委培硕士研究生与甲方协商或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五、委培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盖章:

8.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篇八

甲方: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乙方:

丙方:博士

甲乙双方对丙方进行考核后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工作站批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年月至年月。

二、研究课题为:

预期目标为:

三、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进站、出站手续,负责丙方在站期间个人档案的存档工作,为

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等(根据当地水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落户、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入托。

四、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丙方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因此主要在乙方开展工作。丙方

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提供丙方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甲方由教授

负责,乙方由负责。丙方进站后由甲乙丙三方商定研究计划。丙方有责任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合作导师有义务对丙方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六、丙方在站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年的管理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用,并在博

士后办毕进站手续后的当月内一次性拨至甲方(沈阳药科大学帐号:2100 1530 0080-

5926 9025,汇入银行:建行通汇支行,收款单位全称:沈阳药科大学,款用途:博士后XXX,汇入地点:沈阳市,同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并注明汇款的收据寄回所需的详细地址、邮编及负责人),FAX:024-23903547)。如丙方需短期在甲方工作,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含在管理费用内。因任务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提供。

七、丙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研究的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经费和管理办法等

由乙丙双方另签协议。

八、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注明双方单位。

九、丙方已完成研究计划需提前出站,或因课题进度等原因需延期出站,应由甲乙双方

协商决定。

十、丙方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应终止研究工作。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

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

十一、丙方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如因研究工作需要,可由乙方根据

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

十二、丙方完成研究计划,符合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离站前可申请高级技术职务资格。

经乙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审核同意后,按照企业所在城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其余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设站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代表:代表:

9.委托培养协议书(定稿) 篇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丙方(中介方):惠州捷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培养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丙方引荐,甲方2008年特委托乙方培养高中起点专科层次毕业生,经叁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培专业、学制及人数

专业:模具,人数:120人;专业:数控,人数:220人;

专业:机电,人数:120人;专业:电气,人数:120人;

专业:计算机,人数:120人;专业:营销,人数:120人。

学制:3年,其中在乙方学习时间两年,在甲方实习时间一年。

二、培养费

每生每年学费4000元,前两年由学生本人缴纳,第三年由甲方从学生实习工资中每生提取4000元交给乙方。另外,甲方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助学金,具体发放办法由双方共同商定。

三、招生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录取标准和办理录取手续。甲方有权对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乙方给予全力配合。学生录取后,甲方应与录取学生签订《培训就业协议书》。

四、教学和管理

学生的教学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具体负责教学的组织和实施,甲方有权参与教学检查、考试等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及国家法律,一旦违反,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毕业和就业

学生入学后参加成考或自考,成绩合格者颁发________________学院和湖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的专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信息网上可查。同时,学生参加本专业技能 1

培训,取得本专业至少两门国家技能等级证书。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毕业证和技能等级证的学生,甲方负责接收安排。如学生未达到毕业要求,未取得毕业证和规定的技能等级证,甲方有权根据甲方与学生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不予录用,未录用的学生自主择业。

六、在合作过程中,如果甲方货源紧张,对乙方学生的需求量不足时,丙方可联系其他同甲方相当的企业,来完成乙方学生的实习期;如果甲方货源充足而乙方实习学生人数上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丙方可组织其他学校学生来满足乙方的生产需要。

七、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签订任何协议,一切合作内容必须经过丙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协议期满一年内(在未续签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建立任何本协议相关合作关系,不得未经丙方同意向甲方输送实习或就业学生,否则甲、乙双方各须赔偿丙方违约金伍万元。

八、甲乙丙叁方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生能顺利到甲方就业。为此甲方要与学生签订培训就业协议;学生中途休学、退学,乙方要向甲方通报,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学生中途流失造成甲方的委培损失。

九、本协议经甲、乙、丙叁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叁方具体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学生毕业到甲方就业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叁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10.委托培养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十

编号:

培养人所在单位:,简称甲方。培养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xx市教育局,简称乙方。被培养人姓名:,性别:,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乙方选送丙方从20

月起到

大学在职攻读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年。

二、大学按照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为丙方制订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应结合委托培养单位的课题进行。

三、丙方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培养费用共计人民币

仟元整,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本人先垫付,毕业后凭学位证书,甲方一次性返回本人垫支费用,乙方将丙方培养费的二分之一一次性划拨给甲方。

四、丙方入学时,其人事、户口、医疗费等关系仍保留在甲、乙方。

五、丙方承诺,完成学业后,志愿为海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建设服务。

六、甲、乙方承诺,为丙方提供就读必要条件。丙方就读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在职教师的相同待遇。

七、丙方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属于组织调动的,必须服从分配;丙方在毕业后的五年内,非组织调动离开所在单位,向甲方交纳违约金每学年五仟元,并向甲方退出2倍以上5倍以下已报销的培养费等费用。

八、丙方如违反本合同,或未经甲、乙方同意擅自退学、出国等,丙方须负责向甲、乙方赔偿其在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

九、丙方在职就读期间遵守所在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因违纪被院校方中途责令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后果自负,已缴学费由本人自理。

十、丙方若因本人原因延长学业,延长时间续交培养费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十二、需另外说明的: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丙方签名:

本协议签于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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