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和申请离厂的制度

2024-10-14

关于请假和申请离厂的制度(精选4篇)

1.关于请假和申请离厂的制度 篇一

关于加强各类假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的

实施意见(试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遵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城管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各类假期规定

严格各类假期管理。工作人员因私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勤的,在请假前,事先持书面请假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执行。

1、病假。在办理病假手续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事后应有相关医院病假证明,由领导审核,交局办备案。

(1)不限工作年限,病假2个月以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2)工作年限不满10年,第3个月起发绩效工资90%,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70%。

(3)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6个月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80%。

绩效工资:年底财务室所核算的工资。

2、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与哺乳假。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领导负责审批,交局办备案。

(1)婚假:本人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20天(男满25周岁初婚、女满23周岁初婚)。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假期3天;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3天。

(3)探亲假: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 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 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工作满1年,与配偶、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工作人员。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两年一次45天。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四年1次,20天。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两年1次60天。探亲假期间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4)产假: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本人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假期2个半月,休假期间发本人绩效工资的80%。单胎顺产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多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24足岁以上)女方增加产假30天(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方,给假3天)。发本人全额绩 效工资。

(5)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期间发本人发绩效工资80%。

3、事假。工作人员办理私事应主要利用假日和公休假期处理,在这些假期外办理私事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否则,作旷工处理,扣发本人绩效工资。

(1)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0天,超过天数发本人绩效工资50%(按天计算)。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超过天数发本人绩效工资10%。(4)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天,扣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4、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休假应于当年使用,休假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需提前一星期申报,并报领导同意后送党局办备案。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者,需写明原因,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可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休年休假天数-已休年休假天数-事假天数-单位已安排因个人原因不休假天数),职工个人全年工资收入金额(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261×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受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享受年休假15天。(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第一、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第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审批权限

工作人员除病假外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1-2天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半天天的由所在(股)室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正、副职请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假条交局办备案。

三、考勤要求

1、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科室应落实专人做好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考勤记录,以(股)室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按月交局办备案,并进行集中公示。

3、因公外出不能及时作出考勤的,需向领导说明情况,并及时补办有关考勤记录手续。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为切实规范执行各类假期规定,加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假期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等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和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对各类假期的审核和审批手续。要加强宣传,让全体工作人员知晓各项制度,了解内容,吃透精神,掌握规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考勤记录,严格执行好各类假期的相关规定。

五、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2014年 月城管局考勤记录情况表; 2、2014年 月城管局考勤汇总表;

3、各类假期有关规定及对照表;

4、请假条(样式供参考)。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月1日

请 假 条

局党组、行政:

姓名:

原因,请

天,请假时间从

日至

日。

请假人:

股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年**月**日

如提前上班请及时销假。

2.关于公司请假制度 篇二

第___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___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___条

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___条

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___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___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___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___条

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___条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___条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___条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___条

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___条

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___条

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___条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___条

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___条

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假期说明

第___条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___条

法定假日:

元旦,___月___日至___日放假公休___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调休,共___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___天;

劳动节:___月___日至___日放假公休,共___天;

端午节:___月___日至___日放假调休,共___天。___月___日(星期六)、___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___月___日至___日放假调休,共___天;___月___日(星其日)、___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___月___日至___日放假调休,共___天;___月___日(星期日)、___月___日(星期六)上班;

妇女节(___月___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___月___日),___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___条

非法定假日:妇女节(___月___日)、青年节(___月___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___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___条年休假:连续工作___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___年不满___年的,年休假___天;已满___年不满___年的,年休假___天;以满___年的,年休假___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累计工作满___年不满___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___年不满___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___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___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___条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___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___年的,年有薪事假___天,最多不超过___天(含___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___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___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___天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___条

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___条

生育假: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___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___天丧假;请丧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丧假期间改发补肋工资

第___条

长假:员工请假超过___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六、附则

第___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___条

3.关于严格学生请假制度的通知 篇三

各学院学工办:

鉴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蔓延,有效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经学工处领导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针对学生外出执行更加严格的学生请假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外出请假必须格履行请假、消假手续。请假半天以内,由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半天以上,由学院同意后,报校学工处审批。

2、学生外出因事请假,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由学生先写好请假条,经批准后,交班长始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学生外出因病请假必须有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3、学生外出假期结束后,向班主任办理消假手续。请假超过一天以上的学生返校后,一律要求凭假条先到学校医院复查体温,体温正常者到班主任处办理消假手续。

4、各学院学工办要本着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对未经批准外出以及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超假的学生要按《襄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三款、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襄樊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学生专用假条

襄樊学院学工处

2009年9月17日

襄樊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学生专用假条

姓名:学号:专业: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 从月日时分起到月日时分止 学院审批人:学校审批人:校医院复查结果:医生签字:消假时间:月日时分班主任签字:

襄樊学院学工处制

襄樊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学生专用假条

姓名:学号:专业: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 从月日时分起到月日时分止 学院审批人:学校审批人:校医院复查结果:医生签字:消假时间:月日时分班主任签字:

襄樊学院学工处制

襄樊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学生专用假条

姓名:学号:专业: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 从月日时分起到月日时分止 学院审批人:学校审批人:校医院复查结果:医生签字:消假时间:月日时分班主任签字:

4.请假制度和考勤办法 篇四

一、各班次建立考勤制度,设置考勤表,建立请销假制度。

二、按干部调训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得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业务,不参加业务会议。

二、如因特殊事宜请假,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持有关医院的病假证明,

三、请假程序: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分别报经班主任、区委党校、组织部门批准。请假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要由区委党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2天,由组织部门批准。

四、请假时限:培训时间1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天;培训时间2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4天;培训时间3个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按旷课1天计算。凡请假超过时限者,须参加下一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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