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2024-08-22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精选10篇)

1.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一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及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2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8件(a类),占总数的34.15%;

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9件(b类),占总数的59.75%;

列作参考的有5件(c类),占总数的6.1%。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63件,占政府承办件的76.83%;

表示基本满意的19件,占政府承办件的23.17%,总体满意率达到了100%。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190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39件(a类),占建议总数的73.16%;

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5件(b类),占建议总数的23.68%;

一时难以解决的有6件(c类),占建议总数的3.16%。从反馈情况看,总体满意率达100%。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强调办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议办理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办理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重要抓手,形成秘书长总调度,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分头抓,督查室跟踪问效的推动机制。

为使每件建议的办理结果都尽可能符合代表的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务必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办理前赴代表所在地或工作单位与其见面,了解其建议意图;

办理中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其想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办理后上门征询代表意见,对确因客观条件或政策因素所限、短时间内难以落实的建议,耐心细致做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市交通局在5月下旬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与8位代表进行面对面集中会商。办理期间,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与代表沟通衔接工作的同时,市政府督查室也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部分建议的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抽查与回访。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议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对有重点建议提案及办理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主动上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确保整个办理工作按计划、按要求顺利推进。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都按照建议办理的登记、分转、督办、复函、报告、检查、归档等流程进行落实,答复函按照规定的格式起草,做到实事求是、措词诚恳。健全办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流程予以固化,通过程序予以控制,通过制度予以约束,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承办件上会制度、b类件“回头看”制度和办理单位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政府系统办理工作;

针对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4件建议,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见面率、解决率、办复率和满意率。

通过主动衔接实现交办尽量早。在市“两会”期间即着手政府系统建议的登记、分转等工作,实现在1月31日即市“两会”召开的当月就拿出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初步交办方案。同时,通过沟通对接在2月5日就拿到初定需政府系统主办的建议正式交办件,2月中旬就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工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微信督查实现了督办尽量勤。建立“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微信群,要求35个承办单位各落实一名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并指派其加入上述微信群。利用微信互动性强、沟通方便等特点,进行办理调度、督查与倒计时提醒等,既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调度督查,又杜绝“文山会海”。通过建立办理台账实现调度尽量快。建立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沟通、回复等情况一一登记,根据办理工作时限对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在倒计时5天时,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快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确保全部建议按照规定时限办复。

年内,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的审核,不仅审核格式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到位,而且还对办理内容进行审核,查看建议是否得到落实、列入计划情况是否属实及承诺措施是否恰当等。对审核发现答复格式不正确、程序不到位的,要求承办单位进行整改;

对答复内容不实、敷衍了事的,一律责令重办。

2.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篇二

关于2010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

况的汇报

市政府督查室: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把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构建和谐土家的重要内容来抓。针对今年换届之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的特点,我乡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提案按时办结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三个百分之百满意的良好效果,基本实现了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发挥了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现将今年以来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今年,收到市级交办的重点建议案2件:

1、关于黄林桥集镇排水管网建设的建议案。乡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由覃晓明书记挂帅。工程于3月22日动工,4月22日竣工验收历时一个月,建设速度快,工程质量高,共修建排水管网1千米,投入资金30万元,资金来源一是市人大议案专款2万元,二是市住建局支持5万元,三是政府自筹资金23万元。

2、关于曲尺河小学危房改造的建议案。教育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局长易文慧同志带领局党组成员来曲尺河小学调研并成立了工作专班,由教育局雷松涛局长任组长,计划投资103万元,资金全部由市教育局从改危资金中解决,在暑期进行第一期工程建设,现已进入煞尾阶段,11月中旬竣工验收。第二期工程已启动,明年五月底全面竣工。

2010年卸甲坪土家族乡共提出四项政协提案,其中饮水工程方面的1件;社区阵地建设方面1件;教育发展方面1件;环境整治方面1件。各项提案的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天星堰村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全市分散式供水式目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天星堰村饮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安全饮水工程资金90万元,乡政府支持资金1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自筹资金18万元,市政协安排提案资金1万元,实际缺口资金21万元,该工程分二级提水,日供水量200m,可解决2000人的饮用水。工程建设6月1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在安装调试阶段,预计10月1日试运行,并有部分农户通水,年底竣工验收,届时全村农户和周边村的部分农户将享用安全卫生的自来水。

2、关于对卸甲坪土家族乡覃睦庄社区阵地建设给予支持的提案。经松政办发„2011‟25号文件安排由市民政局主办,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了研究,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并于四月下旬到覃睦庄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将覃睦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同时按照省发改委和

3省民政厅对于社区服务站“四室一厅一点一校”建设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规定,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维修补助5万元的标准,对覃睦庄社区阵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现该社区阵地维修项目已建设完工。

3、关于成立卸甲坪土家族乡教育发展基金的提案。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提案,3月23日在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卸甲坪教育发展专题局长办公会,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形成了会议精神纪要,会议决定加大对卸甲坪土家族乡教育事业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大力争取将卸甲坪民族教育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将继续加强卸甲坪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卸甲坪土家族乡整体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成立卸甲坪土家族乡教育发展。

4、关于黄林桥桥头环境整治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黄林桥桥头环境整治总投资为12万元,其中政协提案资金1万元,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对桥头出租经营进行整治;二是拆除户外广告及遮阳(雨)棚;三是对桥头公路路面维修;四是黄林桥桥头周边居民房屋改造。经过整治,黄林桥桥头周边环境焕然一新,居民出行条件较之以往大为改善。

今年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之所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对今年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落实工作都非常重视,给予了特别关注,特别是脱贫致富特色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三次召开,对于一些进展不快或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得到及时协调与督办,促进了各项建议提案的落实。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各提案涉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做到了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为完成建议提案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乡政府全力配合。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卸甲坪土家族乡将任务分解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规定完成时间,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建议提案设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和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广泛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为卸甲坪土家族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卸甲坪土家族乡政府办公室

3.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三

工作总结

2011年教育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3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0件,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关于在我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问题;二是关于中小学上学时间问题;三是关于加强我区英语教师配备与教学问题;四是关于各中小学开办艺校问题;五是关于中小学操场改造问题;六是关于解决农村中小学生通勤车问题;七是关于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问题,内容重复的建议和提案共有6件。

今年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主要特点:一是所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二是所反映的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正着手集中解决的问题,二是提案、建议的数量明显减少,呈下降趋势。

下面就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复情况做以汇报,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教育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复工作,在区政府召开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这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建议、提案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局长对今年的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要求各分管局长及承办科室要以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任的高度责任感和求实态度认真办理好今年的提案和建议,切实把办复工作落到实处,使代表、委员满意,办人民满意教育。在这次会议上,教育局通报了“两会”对教育部门提出的13条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认真分析了这些问题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并逐条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把办复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注重开门办理,提高办复质量

在建议提案办复工作中,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督办工作,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落实部门承办人。这项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思想动员阶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集体分析、讨论,形成工作思路。

第二,调查研究阶段。针对建议和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局长、分管局长和科长组成调研组,深入乡镇、学校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现场办公,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使建议、提案的答复有客观依据,保证工作决策的正确性。

第三,书面答复阶段。根据政策、法规、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区实际和调研情况,具体承办部门形成初步的书面答复意 见,经分管局长、局长审核、修改后,交局办公会集体会诊、修改,形成书面答复意见。

第四,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亲自登门拜访各位代表和委员,就提案、建议的答复意见反复听取代表、委员的想法和建议,并进一步修改意见,同时,教育局于6月18日召开了与建议、提案相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就本次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进行集体说明,就教育局上半年的工作向各位代表、委员做全面汇报,并组织了座谈讨论,同时组织代表、委员们参观了新建高中、红旗小学、职教中心。本次办复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由“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高度评价。

第五,工作总结阶段。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结束后,教育局及时总结这项工作,总结经验,提出不足,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三、强化整改工作,推进教育发展

办复建议、提案的落脚点在于落实整改工作,这既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工作态度问题。教育局认真对待每一份建议和提案,本着对事业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的态度认真落实办复工作。例如关于解决农村学生通勤用车问题。这也是教育部门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区政府把这一问题列为2011年的十件大事之一,听到代表、委员 的呼声,区政府和教育局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进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各乡镇购买通勤车,凡是购买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区政府每台车给补贴7万元,养路费、检车费等项费用政府出面给予协调,尽一切可能给予车主方便,能免则免。目前,我区现已购通勤用车49辆(大客28辆、中巴21辆),购车合同已与大客车厂签好,六月末即可交付使用,这样,基本上解决了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通勤问题;再如:关于中小学办艺校问题,虽然市教育局曾经同意学校办艺校班,但听到代表、委员的呼声,教育局当机立断,做出了取消艺校班的决定;有的代表反映我区东部地区中小学语种问题,经过教育局反复调研,决定从今年暑期开始,东部地区小学全部改为英语,初中起始年级改为英语,把日语作为第二外语通过课外活动课来学习,满足广大家长对英语教学的需求等等。

尽管我们在办复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应当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真正做到协商在前,答复在后,讲求实效,注重质量,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区教育局

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四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就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类2件、协办类6件。接到建议和提案后,局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分类,拟出了具体承办意见,交由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审阅通过,一把手局长亲自过问,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承办牵头部门办公室加强了对办理过程的组织、督促和协调,以及与代表委员们保持沟通、联系,把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想法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了解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负责对文字材料的整理和把关,组织具体承办科室一起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委员,具体承办部门按照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局领导班子还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及县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了广泛地深入动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从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高度认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的一个重要渠道,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明确分工。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重新调整了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和组织网络,对每一份建议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地深入地研究分析,弄清建议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按照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工作要求。?

2、及时调度。及时召开相关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计划,列出时间表,创造条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凡是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坚决重新办理,并重新作出答复。局办公室当场将每份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有关科室,科室负责人在交办单上签收。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对每份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3、认真调研。今年办理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理工作抓得早、落实得快、代表委员们非常满意。由于今年我局主办件较少,协办件较多,针对此情况,我局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每一件协办件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形成了书面协办意见,并在4月8日前全部送交主办单位。对于两件主办件,由于代表委员反映问题都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我局监管科、市合科进行了认真调研,弄清了情况,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计划措施。

4、认真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情况交流汇报会,承办科室向办理领导小组汇报了各自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修改意见,答复稿报经分管的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正式盖章,组织答复。分别于5月25日、6月1日,就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农贸市场市场化改造步伐”提案、董德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城根路道路整治”的建议,邀请委员代表到我局机关,组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面对面地答复和交流,并对办理结果再次征求委员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委员代表们的欢迎和肯定。

三、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社会综合效应?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始终站在全县这个大局上考虑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当前工作的一次机遇来认识和对待,并希望代表委员们对办理情况继续进行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因此,我局改变传统的办理答复方式,从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全面落实建议提案的各项意见,更好地推动工作进步的目的出发,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还邀请代表委员到现场,到机关,请他们当场视察,当面座谈,既让他们看到书面的答复,又让他们看到实际的成效;既让他们看到承办单位的工作,又让承办单位听到他们的意见。

与此同时,我局还对近两年来答复过的建议提案进行全面地回头看,不认为代表委员们已经满意就此结束了,而是把他们当时的建议和提案,跟目前的整治成果再次进行对照,看工作进展情况,看代表委员的意愿有没有最终落实,取得了多大的成效,并再次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对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的整理,结合目前的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进行综合整治,力求取得实效,彻底解决问题,推动当前工作,让代表委员们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5.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篇五

一、着力做到“三个确保”,建立办理工作机制

1、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我局把建议提案视为金玉良言、真知灼见和珍贵资源,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办理人员的责任感明显增强。

2、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曾书平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

3、确保承办职责到位。在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任务交办会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学习市政府文件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瑞教字[2011]48号)、《关于认真做好市第五届人大一次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通知》(瑞教字【2011】120号),严格规范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明确了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二、着力做到“三个强化”,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1、强化规范办理。除严格按照交办、承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的程序办理,按照公文处理程序严谨答复外,我们还建立了工作台帐,将建议提案交办时间、催办次数、办理中的各个环节情况,都一一作了详细记载。这既促进了办理工作,又为以后究责提供了依据。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了有记录、有制度、有措施、有结果、有总结,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强化督查督办。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督办工作落实,坚持一月一汇报,始终与各承办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催办、督办、检查、评比。局办公室每月催办1次,并通报办理进度。始终坚持100%满意的标准,对不合规范的答复全面修改,对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办理件一律退回重新办理。这样既催促了进度,又保障了质量。

3、强化意见反馈。为了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我们对提出建议、提案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寄发了征询意见表。对调研中掌握的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充分听取、吸纳,并将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到办理工作之中,特别是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各个环节,都注重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必须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代表、委员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先后于5月和7月举行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见面会,专门听取了代表和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清了办理思路、改进了方法措施;办理后,如实向其汇报办理结果,并向他们发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听候回音和意见。

三、着力做到“三个结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多年来,我局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一直是百分之百。今年我们着力在提高真正满意率上下功夫,要求实质性回应、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实在不能解决的或者建议提案本身不符合政策的也有理有据耐心详尽解释。具体工作中狠抓了“三个结合”。

6.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六

2010年04月07日 15时54分 70 主题分类: 宪法制度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提案”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锡政发[2010]5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无锡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议,是指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与市政府工作有关的书面建议、批评、意见。

本办法所称提案,是指全国、省和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与市政府工作有关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在市长领导下由一名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办理须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建议、提案。

第五条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各承办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设立或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承办单位分为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牵头单位称为主办单位;协同牵头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单位称为会办单位。

第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是建议、提案的交办单位。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由交办单位通过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交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由交办单位直接交给有关部门(地区)办理。

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全国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交给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再交办。

第八条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在网上签收。承办单位对交办有误或者需要增减会办单位的,应当自接到之日起3日内,向交办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经交办单位同意后,及时退回交办单位或者按交办单位的意见增减会办单位。

第九条 承办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要制订办理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确保办理进度和成效。

第十条 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建议、提案者的沟通。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应密切协作,相互支持。

第十一条 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明确督办领导。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牵头办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办出实效。市政府办公室每年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选取部分建议、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各承办单位每年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重点选取部分建议、提案进行重点办理。

第十二条 办理建议、提案要讲求质量,求真务实,提高效率,切实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办成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

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向建议、提案者实事求是讲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事项,同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 单独办理的建议、提案,由承办单位直接答复建议、提案者;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会办单位应先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答复建议、提案者。答复及会办意见均须同时抄送各交办单位,并且抄送会办单位。

第十四条 答复及会办意见要严格按照交办单位规定的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正式函件形式印发。当年办理工作结束后,要立卷归档。

第十五条 答复行文表述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针对性,做到有理有据、态度诚恳、文字精炼、表述准确。答复建议、提案者时,应附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征询领衔人或第一提案人的意见。对答复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答复及会办意见要严格按有关时限要求完成。自全市交办会起,一个月内各会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征求意见,办理建议、提案,答复代表、委员的工作要在本6月30日之前结束。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全国和省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时限,按其当年通知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各承办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办理情况,在网上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跟踪表”。办理结果一般分为“A”、“B”、“C”三类。

(一)解决与采纳类(A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归于此类:

1.建议、提案所提具体问题的意见、建议已经办成或在内能够解决。

2.建议、提案所提的具有宏观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得到市领导、承办单位领导的重视,明确作出具体批示,并得到落实。

3.建议、提案所提的意见、建议被承办单位吸纳到当年制定的有关文件、政策、意见中。

4.建议、提案所提的意见、建议已有明确规定,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后,建议、提案者表示认可。

(二)列入计划解决类(B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归于此类:

1.建议、提案所提具体问题的意见、建议被承办单位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即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并在答复提案者时明确落实时限。

2.建议、提案所提的具有宏观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得到承办单位认可,并被列入调研课题。

(三)留作参考类(C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归于此类:

1.建议、提案所提具体问题的意见、建议目前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在3年内难以解决。

2.建议、提案所提的具有宏观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暂时难以采纳,留作工作参考。

3.建议、提案所提的意见、建议超出本市管辖范围。

第十八条 承办单位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要认真落实.每年下半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A”类结果的落实情况和“B”类结果的转化情况,促使“B”类结果转化为“A”类,并将落实结果及时通报建议、提案者。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者对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后,要采取多种方式,重新进行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作出答复,同时与代表、委员加强交流沟通,力求达成共识。

第二十条 主办建议、提案在10件以上(含10件)的承办单位在办理时限截止后的30天内,向各交办单位报送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总结。市政府在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

所有的办理工作在当年11月前结束。

第二十一条 对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将给予表彰;对不重视办理工作、办复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将给予批评。

7.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七

今天,在这里召开会议部署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区政府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区政府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研究部署,不断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人大代表对这项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对此也充分肯定。在今年初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59件,其中由区政府承办的占总数的90%。借此机会,我对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几点意见,希望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再接再厉,把今年的代表建议办得更好。

一、要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政府了解民情、回应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是尊重代表权利、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责任。这次人代会交给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是新一届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职热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付出了辛勤劳动,凝聚了代表智慧,体现了群众意愿。区人大常委会为代表提高建议质量也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建议,反映了群众呼声,寄托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殷切期望。因此,办理代表建议绝不是一项可有可无、可轻可重的工作,而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严肃的法律责任。希望新一届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二、要狠抓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

近年来,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很好的做法,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希望政府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开拓创新,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把握代表建议的目的和意图。政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听取代表的想法和要求,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互动,防止部门本位主义,避免主观臆断、闭门造车,确保路子对、点子准、效果好。二要加强各承办单位间的协调配合。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许多建议涉及到多个单位和部门。对此,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杜绝互相推诿,敷衍塞责,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三要突出办理重点。这次交办的建议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了《关于**果园征地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等3件重点建议。这些重点建议,经过了严格的法定程序,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希望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保证整体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建议,确保办出成效。四要更加重视人代会代表审议意见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今年人代会上,代表在审议时对“一府两院”及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已经组织力量完成了整理工作,正交付“一府两院”作为工作参考。另外,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还可能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这些审议意见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比起书面的正式建议更实在、更具体,往往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有感而发的。这些意见对政府工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促进作用,同样是代表建议的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得到政府的处理。希望区政府对这部分意见和建议与人代会期间提出的代表书面建议同等对待,纳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统筹考虑,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也将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进度、了解情况,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三、要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答复和反馈

及时答复代表,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虽然人大代表对近年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比较满意,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办理工作包括答复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一些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没有得到严格依法办理和及时答复;一些建议办理仍然存在“重答复、轻办理”,以答复代替办理的现象;一些部门还存在重首次答复、轻解决后的再次答复等问题;个别代表反映答复时存在“被满意”的情况。对这些问题,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要正确把握好办理与答复的关系,在做好办理工作的基础上答复好代表,以办理工作的实效取信于代表,取信于人民。一方面,要通过办理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凡是应该办和能够办的,要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办理;对于办理有难度、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分步推进,并及时向代表通报进展情况;对于暂时解决不了或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说明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知道,不是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和意见都必须解决,但必须答复。总之,要因案制宜,把握条件,实事求是地办出成效,实事求是地答复代表。另一方面,要通过办理工作实实在在地改进政府工作。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许多都涉及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其中不少意见政府平时是听不到的,不少问题是由于政府工作本身不够到位造成的。政府相关部门要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正视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完善相关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水平。

8.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八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中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明确办理时限。

按照严格办理时限要求,明确规定由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件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办结,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和情况反映件须于8月31日前办结。各相关承办科(室)要力争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突击答复现象。已提前全部完成承办的人大代表件和提案件。

三、严格办理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

各相关承办科(室)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强化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意识,增强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的宗旨意识,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制定计划,落实责任。股室负责人亲自主持办理,各分管领导亲自组织调研,亲自过问审核,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办理质量。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1、第一时间对建议、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对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主办件,主动与有关单位会商,积极征求、充分吸纳会办单位的意见建议;

对会办件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联系,积极主动配合。

2、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答复的内容有针对性、政策性强,条理清楚。

3、按照规范的办理格式,严格按程序办理完结的答复意见拟文,注明办复类别和联系电话等。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由各承办股室逐一送达代表、委员。

(三)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9.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九

2011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总结

市目标督查办:

2011年11月18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2011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专题召开了局党组会,对1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分管,按时高标准抓好落实。目前,1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均与代表见面并全部进行了回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了由吴坤副局长任组长,生态科副科长吴姝媛、污染防治科科长冯谷东、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赵勋为组员、副调研员付志军为办理工作联络人员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局党组安排,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市人大代表

1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通知》,对我局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工作要求。具体分工为:第115号人大代表建议由监察执法支队牵头落实,政协提案第189号由污防科牵头落实,政协提案第240号、254号、260号由生态科牵头落实,政协提案第181号、250号由监察执法支队牵头落实。协办的122号由生态科、总量办协助市委农办落实,政协提案第123号、139号、239号由环评科协助市水务局、规划局落实,政协提案第226号、232号由污防科协助市住建局办落实。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及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三、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按时将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和办理工作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有关情况报送了市目标督查办。二是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在收到建议、提案后,我们及时将需我局协办的政协提案第122号、123号、139号、226号、232号、239号涉及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处理意见分别送达到了市委农办、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主办单位,并与他们进行了联系沟通。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提案的解决方案,我局组织办理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明确了处理的办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过

程中,局分管理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分析解决问题,督促抓好落实。截止目前,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第115号已于1月13日办结,将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了回复,并向易杰副市长、市人大、市目督办等报送了相关处理情况。政协提案第181号、189号、240号、254号、250、260号在2月15日前已全部办结,并与各位委员见面,将回复资料送达到了各位委员。我局协办的政协提案第122号、123号、139号、226号、232号、239号所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均给予了明确的回复。

四、征求代表意见

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过程中,各牵头领导和承办科室,始终坚持“把问题解决,让代表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收到建议、提案后,各分管领导和科室领导立即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电话联系,对他们关心支持环保工作表示了感谢!同时,也把我局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步骤、措施等向他们进行了通报,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送达建议、提案回复时,我局都由牵头的局党组成员分别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相互交流沟通。目前,我局已办理1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所有代表对办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2012年2月15日

1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材料 篇十

全力推动我省环保工作上台阶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保持着最直接的联系,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呼声,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反映了人民的愿望,代表着人民的利益。抓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办理工作,有利于帮助我们找准做好环保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督查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厅按照“着眼全局,围绕中心、抓住关键”的原则,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严格有效的督查,圆满完成了十一届人大、十届政协以来102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真正实现了让代表、委员满意,进而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的。在省政协10月份召开的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我厅作为代表省直部门的唯一单位作了办理经验介绍。我们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机制,夯实办理基础

一是建立效能督查机制。针对收到的建议和议案,我厅从一开始就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定时限,定要求,定计划。不仅将办理工作作为日常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个月对办理结果进行一次汇总,及时向承办处室反馈情况,对进度慢的进行督导,还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实行跟踪问效,严格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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