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房屋征收工作自查报告(10篇)
1.宁国市房屋征收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全县房屋征收拆迁自查情况报告
接《关于做好征地拆迁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现将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物资公司和原种子公司宿舍征收情况
1、原物资公司办公楼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7.5亩,公、私建筑面积2774.06m2,涉及私住房13户,建筑面积1200m2。
2、原种子公司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5.35亩,征收公、私建筑面积3594.68m2,涉及私住房16户,建筑面积1340.68m2。
(二)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改造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切实改造旧城区脏、乱、差现象。
(三)肖家城中村修建肖家中路征收范围
修建肖家中路,北从欧阳修大道通跃进西路,全长500m,宽50m,初步预计征收房屋89户,其中集体民房61户,居民住房28户。征收房屋面积29955m2,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3500m2。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情况
1、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皮革厂棚改项目,涉及征收房住61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00m2,其中产权调换9户,货币补偿52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落实到位。
2、xx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截止到8月底止)。
①已启动征收项目4个,涉及178户,建筑面积37715.68m2,其中集体民房61户,建筑面积26455m2。
②已做出征收决定项目3个,涉及89户,建筑面积7760.68m2。
③非公共利益收购项目2个,建筑面积3828.06m2,xx6月份已拆除。
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原则
1、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文明、和谐征收。
2、房屋征收与补偿,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3、旧城区改造反复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和听证会,坚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四、征收补偿办法
1、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企事业单位土地上(房改房)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
3、选择产权调换,实行“征一还一”等面积房屋产权调换。
4、选择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另增加8%的补偿,即按房屋评估价的108%给予补偿。
五、安置补偿及奖励
被征收房屋人实行自行搬迁、自行过渡、但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1、过渡房补助:
①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房屋征收面积3元/m2·月,另按期签约按期搬迁再给予2元/m2·月的租房奖励。先预付18个月的过渡房补助,超过18个月未交付使用的,按每月3.5元/m2补助,另给予搬迁费1000元/户次。
②选择货币补助,支付一次性搬迁费1000元/户和支付一次性按征收面积每月3元/m2和奖励2元/m2,发放6个月的过渡补偿费。
2、其他设施补偿,严格按规定执行,即空调拆装120元/台,固定电话150元/部,有线电视120元/户,自来水拆装200元/户,电设施拆装200元/户,网络移装128元/户。
3、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所10%给予奖励。同时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腾出房屋拆迁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5%的奖励。
4、税费优惠:对安置房“征一还一”的,免征交易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支付办证工本费用。
5、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实行就近安置或异地安置,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房屋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宁国市房屋征收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房屋评估报告,是决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而确定征收补偿数额的直接决定因素。虽然不能认为报告金额等于实际金额,但无疑其对补偿的最终结果具有决定性的重大影响。蔡小雪法官在日前举办的第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上的上述权威观点也与在明拆迁律师多年代理此类案件所获得的认识不谋而合。然而在实践中,房屋评估报告却成为一个最易被轻轻带过的重要问题,难以在征收维权的博弈中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许多被征收人也对评估问题嗤之以鼻,认为评估都是虚假、违法的,但却拿这种状况没有任何办法,进而干脆不关心这事儿了。那么,评估报告究竟能为征收维权提供怎样的助力呢?其中的难题难点,又该如何破解呢?
问题一:评估报告不可诉,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0、22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也作了完全相同的规定。
据此,一些被征收人容易认为这样的救济渠道根本没用,复核无非是重来一遍,结果也还是一样;专家鉴定也意义不大,因为政府和评估机构都是一家子,专家的意见也自然不会违背政府的意愿。那么,评估报告真的没有司法救济的途径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办法》第22条还规定,在申请专家鉴定后,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有权在对征收补偿决定 复核、专家鉴定结果的意见,而复议机关、法院应当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将此作为判断补偿决定是否合理合法的重要依据!
问题二:法院“不审”评估报告,正确么?
对此,蔡小雪法官给出了极为明确、干脆的回应:“不审查评估报告是错误的,这样的法官是不合格的”!与会的在明拆迁律师指出,实践中在诉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件庭审中,法官根本不审报告。律师罗列出的报告存在的违法点不下10处,结果法官就一句话:报告你收到了没有?没收到,人家征收方立马找来两个人做见证人,作证你原告收到了。收到了,那你申请复核、专家鉴定了没有?都维持了,那就以报告为准,其他的一律不审了。
实践中这类现象是不正常的,反映了地方上司法不独立的现实,法官不敢审查。但审与不审是法官的事儿,提与不提则是被征收人及其代理律师的事情。坚决提出评估报告所存在的法律问题,是必需的。一般而言,如果评估结果与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的差距在15%以内,那么这个补偿决定通常是不会被撤销的;如果这个差距扩大到30%及以上,那就要考虑撤销了。当然如果是评估得高了,那一般也是不动的,这种情况极少见。
而根据在明拆迁律师的经验,评估价相比市场价低30%及以上的案件,在某些地区占比可以轻易超过90%!事实上,老百姓的征收补偿被压低,关键就在这份原本应当专业性、严谨性极强,实则只剩下几张纸的评估报告上。
问题三:评估报告怎么打?法官、律师齐支招
对于具体的“打法”,参与研讨的法官、律师提出了如下几点可供广大被征收人参考: 其一,审查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评估资质。这个举证责任应当在被告,原告不必过分担心; 其二,审查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根据《办法》第4条之规定,评估机构首先应当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进入投票、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无论如何,选定程序应当确保被征收人知情、参与;
其三,审查评估时点是否正确。《办法》第10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其四,审查评估程序环节是否齐全、正确。《办法》第12条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要对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反映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响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其五,审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办法》第12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如被征收人拒绝签字的,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为见证人进行见证,将有关情况在报告中说明。实践中这个签字、盖章环节极易存在虚假操作现象,大量被征收人的签字都是伪造的,被征收人对评估之事毫不知情就要受单方面制作出来的报告的约束,这显然是严重违法的恶劣情形。
根据《条例》第34条之规定,出具虚假或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机构、估价师本人都会面临警告、罚款、吊销资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的严重法律后果。实践中法院曾因一行政机关在庭审中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作为证据而给予其1万元的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3.房屋征收工作典型材料 篇三
一、立足发展为民,保证思想到位
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念,直接决定了工作成效的好坏。我们把征拆对象作为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发展成果的共享者来看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思想理念,为征收工作指引了方向。
我们在工作中把房屋征收工作和“放公假,结亲戚”等活动有机结合,做到进民户、访民情、交民友、解民难,以心换心、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尤其是在安置地选址上,广泛征求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百姓的根本利益。在对五环城等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工作中,针对大多数村民的请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经过现场勘查,认真研究安置区调整的可行性,并响应群众诉求,请求上级部门新增了兴黔大道安置区和弯角龙潭2个安置区,充分满足群众需求。
我们在征收工作中,全面推行阳光操作,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党员代表会议的形式,并利用公告、宣传单、宣传栏、报纸等媒介公开房屋征收法规政策、补偿标准、实施方案等,把房屋征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房屋征收工作“见得阳光、晒得太阳”,消除被征收户的疑虑。
我们在房屋征收工作全过程,注重实事求是,依法运作。特别是在房屋评估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按实物丈量确定数据;在安置宅基地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每户被征收对象可获宅基地数量,做到依法、公平、公正。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各类诉求,真心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妥善解决被征收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做细工作,搞好服务。
我们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面对许多无理的要求,面对许多冷眼相看,面对许多恶语相加,面对闭门羹、面对后脑勺,县委提出:要让老百姓在拆迁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让黔西的发展惠及全县人民得到真实惠;要把最好的地段拿出来作为群众的安置点;要大力宣传让政府的城市建设与老百姓家庭的小康看得见、摸得着的紧密相连,把政府的决策交给百姓来共同参与。喻祖常常务副县长亲自研究拆迁对象的具体情况,给在一线的征收干部打电话,鼓干劲,春节前夕,专门到贫困家庭看望慰问,对困难群体,果断的解决其廉租住房,深更半夜,还在研究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与阻力。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包保被征收户,经常夜里一点了,还给有关联的干部打电话,提要求,限时间。千盯万嘱,要求大家工作要细之又细,要发扬走进千家万户、想尽千方万计、历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的“四千”精神。
二、立足让利于民,保证资金调度监管到位
资金问题是往往是制约房屋征收进程的主要瓶颈。在具体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坚持资金调度以征收补偿为先,让利于民。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兑付和管理,我们在被征收户签订协议、核对无误后,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交到城投公司财务室,由城投公司财务室将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对象账户,有效防止了“跑”、“漏”现象。
2012年底,在接到我局关于贯城河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需要支付的征收补偿资金及周转房租金不足的报告后,喻祖常常务副县长高度重视,在财政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足额拨出所需资金,保障了被征收户的利益,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立足取信于民,保证工作到位
实践证明,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和法制手段是行不通的。要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就必须真正为民众着想,就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征拆矛盾和问题。
1、在工作机制上,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民组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为广大被征收户掌握政策、表达诉求开辟了更为直接的通道,也为房屋征收工作建立了坚强的组织堡垒。
2、在工作方法上,始终把政策性、法制性和原则性融入高度的人文关怀之中,做到依法征收与文明操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干部的亲和力、公信力。从局主要领导到每一位征收工作人员,发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实行“5+2”、“白+黑”、“雨+晴”工作模式,深入村组,与被征收户面对面交流,倾听和关心群众呼声,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及时解决群众难题和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中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发现每一家的社会关系,发酵每一条干群之间的情感温度线,工作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地点场合,有如攻克碉堡一样,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为了发现每一家的社会关系,召开碰头会,到人家里走访,甚至看到人家家里儿女结婚有人送的牌匾,也看上面送匾人的名字跟踪过去。中国人讲亲情、特别认可熟人关系,黔西小地方,谁没有个这样那样的亲戚、熟人、好朋友、同学、战友?干部带头签协议搬迁,熟人帮着解释搬迁政策,只要是不违背原则,枝节细末的东西,尽量让利群众,每签下一户,都是欢欣鼓舞。
四、立足寄情于民,保证安置到位
在城市化进程中,广大失地农民作出了贡献,甚至牺牲了利益,必须在安置方面充分考虑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给予更多更大的支持和倾斜。我们根据不同的项目以及每个项目涉及的被征收户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各个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目前采用的征收补偿方式有3种,一是货币补偿。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双方签订协议、核对无误后,根据其房屋的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付补偿费。二是组织集中安置。宅基地安置采取“拆一还一”补偿方式,集中在孙家坝村建设行政中心安置区,先行对安置区进行三通一平,被征收对象按规划要求进行自建,同时统一为被征收对象在安置区的建房免费办理建房手续和土地证,让被征收对象获得更多利益、更大实惠。同时充分利用兴黔大道、金凤大道的区位优势,使安置区成为城镇发展的黄金地段,为被征收对象将来的创业、就业和生活发展提供最大便利。
4.房屋征收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一、征收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随县城市棚户区(厉山老镇)改造顶目规划用地面积511亩,涉用房屋征收户1478户(其中400户居民房屋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征收房屋面积22万平方米。自xx年2月16日启动房屋征收至xx年12月31日止,目前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1315户(不含公房118户),应签单位22户,已签18户,剩下4户,占应收征收房屋1478户的88.97%。其中:主还建区房屋征收进度为95%。整个改造区域实际未签约的户数为163户(含分户因素)。房屋征收工作正在积极稳妥的推进。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范文写作明确责任,增强了征收工作的凝聚力。
坚持“满负荷、高效率、快节奏、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县先后多次召开各个层面的征收工作动员会、座谈会、协调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向心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线指挥,指挥部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何仁义为指挥长,原政协副主席陆学富,政府办副主任、住建局局长周成义,住建局党组书记李贵辛,人大财工委主任严从军,政府办副主任杨勇,国土局局长祝军任副指挥长,并从随县厉山镇以及房产、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抽调骨干,级成征收专班。全体县级领导干部联点包片、协调督导,全县上下认识统一到征收工作上,心思凝聚到征收工作上,行动落实到征收工作上,全面推进了项目征收工作的快速开展。
(二)落实制度,加大协调,保障了征收工作的强势推进。
在征收过程中,分组分片,责任到人。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责任领导分别由的各单位抽调的副科级以上的公务员担任,每组一名组长,组长分别由抽调的各单位的领导骨干担任,指挥部实行每日张榜公布进度,下午集中收集各组实施情况,并听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答。专班人员每周召开一次房屋征收工作例会,研究讨论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由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
(三)广泛动员,强化宣传,营造了征收工作的良好氛围。
坚持把宣传引导工作作为助推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手段,大造舆论声势。在县政府征收方案下达后,指挥部一是组织专班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学习培训,专家对方案进详细解读,使其领会和熟练掌握方案的主要内容。二是拉横幅,张贴标语,进行大力宣传。三是利用广播有限电视和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使之家喻户晓。四是入户宣传,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向被征收户面对面的宣传讲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改造后的美好未来。五是动员党员,社区干部,单位职工,群众代表,带头签订协议并搬迁,扩大正面影响。如房管所副所长刘劲松,房管所职工王松,社区主任王燕,社区组长姜洪启、张成财,原织带厂退休支书昊厚珍,原拉链厂人事股长张桂芳,原环卫所所长王立强,群众代表赵天友,他们不仅率先签订协议,而且还动员亲友积极签约。
(四)部门联动,通力合作,强化了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
在征收过程中,极少被征收户漫天要价,以少要多,报团拒签的现象,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各部、办、委、局对重点地段,重点户实施包保。各部门都能围绕中心、顾全大局,切实加强交流与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征收难点的措施和对策,履行好工作职责,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征收工作。在包保过程中,一把手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如:国土局祝局长,在县委召开会议后的第一时间内,下令该所职工郑文格请假回家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县房产局戴局长解决杨英的问题时,反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在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该户于8月17日心甘情愿的按征收补偿方案签订了协议。移民局岳局长,审计局副局长龚成新,粮食局解局长,招投标管理局副局长陈建强都发挥了软磨硬缠的精神,使整个包保工作表现出了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
(五)阳光操作,依法征收,确保了征收工作的`稳步实施。
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专班工作成员,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实施了“五公开”;即公开房屋征收流程,公开安置补偿方案、公开评估标准、公开回迁房屋面积标准、公开回迁房选房流程,同时坚持“一套方案,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为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这一原则,一是每征收一户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现场与住户面对面清点附属物,测绘面积,做到准确无误,使住户心服口服。如在征收过程中,部分被征收户提出征收面积小于房产证面积,指挥部针对大家的意见,专题召开指挥长会议研究,考虑到房产证面积有大于实际面积,也有小于实际面积的,最后决定以现场的测绘的实际面积为准。二是每个组至少一名群众代表参加,现场监督。三是签订协议时,小组所有成员参加,相互监督。四是每份协议包组领导核实确认。五是请有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在房屋移交时,进行核实,以防错、漏、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征收过程中,极少数被征收户对安置补偿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提出一系列不合理的诉求。面积以少要多,难以满足。如日中街被征收户,刘永久,面积28.12㎡,要求还120㎡的住房一套,汪加明的被征收面积只有83.86㎡,却一直要求还两套80㎡的房子,不找差价。价格以低要高,离奇惊人,如日中街被征收户陈勇,被征收面积只有209.75㎡却张口就要货币补偿300万元整。而当地实际的房价(新商品房)只有2200元/㎡左右。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房屋征收进度,损害了极大多数被征收户的利益。对此,县政府己启动,司法征收程序,对极少户形成法律威慑,第一批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12户,在法律的威慑下,也签订10户,剩余两户,经多方反复做工作无果。现已由县法院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并于xx年元月9日成功进行了司法强拆。
三、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居民诉求不切实际,面积以少要多、难以满足,价格以低要高,离奇惊人。
(二)是抱团拒签,软拖硬抗。
四、xx年的工作思路
5.宁国市房屋征收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省环保局:
根据云环发[]566号“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市环保局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十一县区环保部门,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排污费在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按照云环发[2005]第566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全市环保工作的实际,及时转发了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分阶段性地进行了全面布置。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昭环发[2005]118号通知要求,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政策,按照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认真抓好各县区排污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截止9月25日,全市十一县区近三年共缴排污费入国库548.7万元(其中:缴入排污费116万元;缴入排污费308万元;209月25日止,各县区汇总上报征收排污费124.7万元)。二是严格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按照征收标准,加大征收执法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三是落实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在银行开设“排污费专户”进行管理,各年度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县财政,全市十一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没有出现坐支、截留和挪用现象。
二、具体做法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制度措施,确保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自7月1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以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省政府云政发[]100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gtlt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gtlt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对我市排污费的征收许可证、具体的解缴方法、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办法、排污费解缴中央、省、市、县区四级国库的比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排污费收缴工作,经过近三年的不断努力,各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上逐步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排污费征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排污收费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从宣传政策入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向征收对象发放宣传资料等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协议收费、人情收费和随意减免排污费的现象,确保了排污费的足额征收和上级下达任务的完成,为排污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从实际出发,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的原则,努力解决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从抓协调配合入手,不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做到齐抓共管,相互配合,避免了在执法工作中矛盾激化和意外事件的`发生。五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到让排污费征收对象明明白白缴费,提高污染治理意识。
(三)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强化排污申报核算程序。各县区环保部门主要是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理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提出征收方案,报经县区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征收程序全面进行征收。二是规范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做到排污费通知书、排污费收据保管使用专人负责;排污费的开票台帐、到帐台帐、排污费减、免、缓台帐、排污费季度报表等专人负责和排污费征收档案专人负责。三是实行“阳光收费”,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各县区环保部门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对各排污收费对象的征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开,排污对象在收到排污费收缴通知书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征收标准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复核,通过公开征收程序和征收标准,各排污费征收对象明白了自己的征收数额,征收对象之间没有了猜测,增加了排污费征收的透明度,一方面调动了排污费征收对象缴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杜绝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法现象。
6.宁国市房屋征收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作者:admin 加入日期:2011-7-26 10:06:18 查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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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见附图)。
一、征收补偿工作主程序(20项)
(一)启动征收与补偿工作
1.受理征收申请。市政府接到市土地储备中心房屋征收申请后,责成市房屋征收部门受理,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提出征收申请前,负责对项目立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项目用地范围图、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确认函等相关必备要件进行审查把关。未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需重新调整计划。
(二)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2.下达封闭公告。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申请征收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发布征收封闭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城乡规划、国土、住建、工商、税务、城管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封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3.组织调查登记。市房屋征收部门发布调查登记通知,并组织房屋征收实施中心的工作人员进入征收现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房屋居住人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4.选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由被征收人代表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市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地产估价机构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5.公布房屋调查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6.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调查登记情况、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意向情况和申请住房保障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
(三)作出征收决定
7.政府组织方案论证。市人民政府组织发改、城乡规划、国土、环保、文物保护、财政、住建、维稳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论证,保证征收补偿方案合法、合理、可行。
8.征求公众意见。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修改后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中心工作人员对拟被征收人做好政策宣传及补偿方案解释工作。
9.公布征求意见及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市政府根据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予以公布。
10.足额存储补偿费用。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全市征收计划安排,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方案,将征收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存储到征收补偿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11.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出风险评估报告,报送市维稳办备案。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1000户以上的,须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12.作出征收决定。市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13.召开征收动员大会。市房屋征收部门召集被征收人召开房屋征收动员大会,就征收意义、征收政策、奖励补助、安置房源情况、结算办法等进行讲解宣传。
14.公布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市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四)执行征收决定
15.签订协议、实施补偿征收。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被征收人签订搬迁验收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五)征收工作收尾
16.组织建筑拆除。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房屋拆除队伍,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建筑物残值上缴市政府。
17.建立征收补偿档案。房屋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
18.征收项目审计。市审计部门对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19.征收项目移交。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结束后,房屋征收部门向市土地储备部门办理项目移交。
二、征收与补偿工作分支程序(8项)
1.组织对未登记建筑认定。房屋征收部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按照无房屋权属证书的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2.统计符合住房保障情况。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3.组织召开听证会。旧城区改建需要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超过半数以上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对征收补偿方案修改完善。
4.申请复估或专家技术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5.作出补偿决定。对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被征收人对市人民政府征收决定或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篇七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根据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关于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领导班子在非常重视,立刻行动起来,成立专门的领导检查小组,对救护队所有房屋认真进行检查,一一落实,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雨季房屋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房屋安全自查报告。由于我单位的房子十分老旧,雨季易出现不安全现象,所以在自查中坚持“四员一站”查隐患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排查落实,共查处安全隐患13处,其中队员房屋有10间漏雨情况严重,会议室、仓库、办公室存在个别地方渗水现象!漏雨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年代久远,属棚户房,范文《房屋安全自查报告》。房顶瓦砾已风化,下面牛毛毡已腐蚀。整改措施根据我单位的房屋现状,依据通知要求。对所查处的13条隐患,在雨季到来之前,全部进行整改,措施如下: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房屋修缮,并对修缮的房屋进行密切注意观察。二,坚持“四员一站”查问题、排隐患的工作方针,领导干部划分责任区,查处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责任到人,进行整改。三,坚持雨季查隐患“日报制”。每天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汇报,并填写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表,接到报告的领导必须于以及时处理。四,认真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对我单位的职工宿舍,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等房屋进行重建改造,使我单位领导职工在安全、干净,、明亮的条件下办公值班。
8.宁国市房屋征收工作自查报告 篇八
同志们:
今年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体现三个前所未有,一是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一起就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是前所未有的;二是担任八个征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组长级别之高,机关抽调的业务骨干数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三是进行土地和房屋征收的地块有8个,地块之多、涉及户数之多、工作难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今天的动员会,充分体现了土地和房屋征收在全县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做好这项工作,对实现我县今年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推进“十二五”各项重点工作,尤其是重点项目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的会议,既是思想动员会,也是工作部署会;既是责任落实会,也是政策培训会。希望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到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打好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攻坚战。
今天,参加会议的有我们各级领导,有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还有从各部门抽调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业务骨干。刚才,热县长和程书记就今年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我想,要想做好今年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就要做到五个“一定”。一、一定要怀着发展的责任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当前,霍城的发展是靠投资拉动、项目带动。重大项目建设,是推进我们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如果没有一大批在手的重大建设项目,就不可能带动霍城经济的较快增长,就不可能带动霍城财税收入的较快增长,也不可能带动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更不可能扩大就业。所以,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是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关键。
目前,我县重大项目推进不够理想。今年,要完成产业及经营性投资超过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7亿元,援疆项目总投资超过5.6亿元,县城基础设施投资超过2亿元,水利工程投资超过3亿元,道路和交通投资超过1.6亿元。我们缺的不是项目,缺的是项目前期工作,缺的是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众所周知,项目落地就是要落在我们土地上。如果前期基础工作没有完成,项目就不能顺利推进,也不能实现我们今年的奋斗目标。所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抓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这样才能促进产业项目、民生项目、援疆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的快速落地。
目前,滨河路已修至太湖苑,路基已基本完成,但还有一两户没有征收。如果这个路段能够早日建成,那么就可以实现环城公路的全线贯通。当前,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就是抓住了霍城发展的牛鼻子,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们发展的瓶颈。所以,我们必须举全县之力,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在座的很多同志和相关领导能够主动请缨担任组长,各部门同志也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参与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大家为霍城发展分忧,为霍城发展担责的意识,这种意识要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特别是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中加以坚持。
去年,我县共开征地块13个,涉及836户居民,已完成445户,未完成391户。未完成征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方面的原因是与我们从事征收工作的同志和少数机关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有关。少数干部不但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反而从中作梗,导致土地和房屋征收停滞不前。这种行为是对霍城发展的极端不负责任。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并通过大家传递出一种声音,树立“霍城发展我光荣、霍城滞后我无光”的意识。霍城的工作不是靠援疆干部就能完成的,不是靠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就能够做成的,而是要靠我们全县的干部群众,尤其是我们的机关干部,共同努力才能干成的。霍城是我们的家乡,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把我们的家乡建设的更美好。所以,我们一定要怀着发展的责任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这不仅是为了我们霍城,更是为了我们每个人。二、一定要满怀干事的激情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性强,极其复杂且难度很大的群众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不是简单地谈一谈,就能够顺利完成、顺利推进,而是要树立长期作战的心里准备,一定要充满干事的激情,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我希望在座的所有同志,特别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做到 “三个不”和“ 三个有”。“三个不”即碰到困难不回避,碰到阻力不退缩,碰到误解不委屈。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会面临很多困难。住房和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是一辈子的事,土地和房屋征收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但是做好这项工作,更能极大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就业环境,所以,我们要用不回避、不退缩、不委屈的态度来看待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三个有”即有一种不达目标不罢休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群众做工作的信心,有一种不气馁、不放弃的工作韧劲。土地和房屋征收,政策明确,资金到位,关键是看我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群众的觉悟和意识有没有提高,是和我们的工作紧密相联的。
东部地区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难度更大,涉及户数更多,我们要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他们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分解到每个机关干部,每周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征迁进度。干部上班时间处理日常事务,下班后就去拆迁户家做工作,还要经常陪拆迁户看房、买房、搬家,如遇到拆迁户家里有人生病,还要主动送病人去医院。就是靠这种紧盯不放的精神,才一户一户啃下来。我们的干部,特别是从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干部,必须要有这样的激情和韧劲,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三、一定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一是学习好土地和房屋征收的各项政策。通过培训,使大家全面掌握征收补偿、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并把这个政策学深、学透、学到位。在座的各位,是要给群众宣传这些政策,只有自己学到位了,才能不怕群众问,才能更好的解答群众的疑惑。
二是算好帐。在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中,要为老百姓算好一本帐。我们有的同志,到了拆迁户家,不能正确解释来的目的,只是说自己是来拆迁的、征收的,是上级领导派来的。这种做法反而会产生负面效应,没有说服力。在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中,要使用正确的工作方法,要站在拆迁户的立场考虑问题,要为拆迁户算好资产账,算好发展账,算好保障账。资产账是什么?是原有房屋值多少钱,现在新的地方又值多少钱。发展账是什么?是原来一亩地产出多少,现在一次性补偿多少,以后的发展是什么,将来这个征收的地块是做什么用的。以后环境改变了、条件改善了,我们就更有前途了。保障账是什么?是我们的拆迁户征收过后,有的是纳入城镇养老保险,有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所有这些都要让老百姓原原本本的了解,这样才能使老百姓理解、支持、拥护这样一个政策。
三是严守政策。政策是一根标杆,一个标准,必须按照政策来开展工作,不能乱承诺,乱开口子。
四是公开操作。每户居民最后的安置补偿结果都要公开,让左邻右舍都知道,没有暗箱操作,没有特殊关照,要大家感受到一切都是公平的。
五是多措并举。通过拆房、拆违,搬迁、安置共同来促进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四、一定要带着朴素的感情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换位思考。在征收过程中,我们都会有一个考虑、思考、犹豫的过程,对老百姓来讲,也同样如此。我们要怀着朴素的感情去做工作,要热爱这项工作,要让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充满人情味,让老百姓感受到未来的发展,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们要在拆迁户有困难的时候,主动去帮忙,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同发展。五、一定要形成推进的合力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9.横沟市镇小学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篇九
根据石政办发《2011》21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校园所有建筑设施进行了一次安全事故大排查,现将排查结果报告如下:
1.学校重点建筑物-----教学楼.学生公寓楼.食堂.厕所均属砖混结构,建筑年限都在15年之内,属正常使用之年,无安全忧患。
2.三栋教工住宅楼属砖木结构,但使用年限也在20年之内,基本无安全隐患。
3.唯有一栋二层楼套间房建于1982年,面积约1000平米,属砖木结构,机瓦屋面,现状是屋面瓦片移位,少量瓦片裂缝,严重渗水,还有滑落的危险,石灰墙面腐蚀剥落,红砖裸露显眼。二层走廊护栏为钢管结构,锈痕斑斑,有断裂的可能。
鉴于以上安全隐患,学校制定了整改措施,可资金有困难,请主管部门指导资助。
10.房屋征收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十
2011年,在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房屋征收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房屋征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曾都经济建设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机构,强化责任
为加强对全区征地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区综治委设立 “曾都区征地拆迁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国土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曾都区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保证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区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设立调解工作室,具体负责全区房屋征收纠纷调解工作,并制定了《房屋征收调解委员会职责》、《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调解员职责》、《曾都区房屋征收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曾都区房屋征收纠纷调处流程图》、《曾都区房屋征收纠纷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等操作性较强的工作制度,确保调解工作有章可循,程序严密。
二、掌握实情,依法调解
7月份调委会成立以来,共调解房屋征收纠纷2起(当事人申请1起,主动调解1起),调解成功2起。为掌握全区房屋征收基本情况,我们组建工作专班,对各镇、管委会房屋征收情况
进行摸底调查。目前,全区房屋征收工作主要集中在区经济开发区,而开发区房屋征收又主要集中在首义、星光、太山庙等村,仅今年房屋征收就需拆迁251户,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在首义村二组征地拆迁过程中,村民陈仕东因补偿价格、宅基地选址等与开发区管委会无法达成一致,要求进行调解。受理后,调委会迅速指派调解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到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咨询相关政策,从法律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做好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当事人行为过激引起事态扩大。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征收方将宅基基脚下好后交给被征收人,并维持原补偿标准。在调解中,当听说村民刘守清在儿子户口已迁出的情况下仍然要求还宅基地拒不搬迁时,我们随即介入主动调解,反复宣讲征收政策,并召集开发区管委会、盛星机械厂三方进行调解,从情理上沟通。盛星机械厂提出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刘守清的儿子回乡工作。刘守清本人对此次调解非常满意。
三、防患未然,春风化雨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在预防。为此,我们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房屋拆迁现场了解社情民意;二是与管委会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房屋征收信息;三是聘请矛盾纠纷信息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充分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切不稳定隐患,使调解工作
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情的基础上进入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情感人,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调解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房屋征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好务。
区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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