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座谈后的一点体会

2024-09-05

走访座谈后的一点体会(2篇)

1.走访座谈后的一点体会 篇一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学《教师法》后的一点体会

7月12日,我镇教育系统的全体党员在涪陵十一中会议室召开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动员大会。本次活动时间从7月至12月,分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密切联系自身实际情况,务实求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提高自身的素质,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我在7月17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中感受颇深,自1994年1月1日起,《教师法》的施行,我们教师的权利才真正得到了保障,这也正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对教师的关心爱护。那作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就更应该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在《教师法》中规定教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在享受教师的权利的同时,教师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普通教育工作者,作为学校的总务副主任,在学校党支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在全校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坚持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强化规范管理,使得总务后勤工作在上期的基础上,得到了提高,为教育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工作中我密切联系学生实际,对学生开展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动技术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同时我也不断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们学习,从中获取了很多宝贵的教学经验。工作中,在享有教师权利的同时,坚决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

2.采用多媒体教学后的一点喜悦 篇二

以往劳技教学就是老师讲,学生听。学校不情愿,老师不愿教,学生不愿学习,家长更是不让学生学的状态。但通过这段时间的课题研究,使我产生的点喜悦。

一、利用多媒创设情境导入 激发学生学习劳技课的兴趣

课堂导入,是贯穿课堂教学始终的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其他部分最自然,最恰当和最精彩的开端.它能安定学生情绪,诱发学生的感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带着强烈的求知欲和孜孜以求的心理进入学习的情境中。如在讲《养鸡技术》时,我充分运用多媒体和致富能手的作用,成功的为学生创设出一种创业情境,不仅激发了学生对养鸡技的学习兴趣,同时又激发了学生的创业欲望。使学生形成一种相对稳定而持久的兴趣。

三、学生运用媒体进行学习,激发学生想学习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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