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作文700字(10篇)
1.我喜爱的书作文700字 篇一
我喜爱的书作文350字
我喜爱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王莉莎“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有关读书的名言.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名字虽然不好听,但是它主要讲的.是: “一只从美国草原来到了纽约,被一个小男孩救了.男孩给蟋蟀取名为“柴斯特”,在一次吃饭时认识了一只塔克鼠和一只猫,并和他们俩结为朋友.每到晚上时,柴斯特就和塔克计划着怎样回到柴斯特原来的家.终于有一天,柴斯特回到了大草原,让它的朋友认识了塔克.”这本书曾经获得过多个奖项,其中包括<<冰心儿童图书奖>>、《世界级童话故事的奖》。。。。。。这本书还有下册:《塔克的郊外》。下册就是讲塔克和柴斯特等草原所有的动物居民为救草原,想尽办法,最终救了草原和所有的居民。为了感谢塔克,动物们就把草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我觉得这两本书很值得看,希望这本书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2.我喜爱的书优秀作文 篇二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名字叫《雪豹悲歌》。当我拿起这本书,顿时就感到毛骨悚然,光看书的名字就吓的不轻。我心想,这哪是动物小说,明明就是一本恐怖故事啊。再加上封面那只雪豹,时刻闪着那双带寒光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让我越发的紧张,越发的讨厌这本书了。可是,终究抵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决定看一看这本书,看一看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打开书发现,里面全都是黑白小字,就像一个个小蚂蚁,阅读起来始终有一种郁闷的感觉。而且,看着看着,一些血腥画面不时出现在眼前,真是太悲惨了。
跟着作者,我慢慢的走进了雪豹的世界,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对这本书越发喜欢,居然看上了瘾。它叫雪妖,是一只被遗弃的小雪豹,被收养后,慢慢失去了原本捕猎的本领。在野化训练中,因为自己不想主动捕食,为了生存它天天去抢豺狼群的食物,后来跟着母亲去捕猎,直到最后被豺狼群杀死。虽然整本书有些片段很可怕,但把书中的主人公雪妖写的栩栩如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让我了解了真正野生动物的特点,了解动物和人类的关系。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不能自私,因为自私会失去朋友失去家人,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宽容一些。
3.我最喜爱的书作文300字 篇三
我呀,最喜欢看书啦!不管是什么书,反正只要是小孩子能看的,如;童话故事书.漫画小人书.侦探游戏书.名人名言.我一拿到,就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但因为我是男孩子,所以我非常喜欢看一些情节比较刺激的书,如;<<侦探游戏>><<冒险小虎队>>.<<食人怪物>>.虽然这些书都是我喜爱的,但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侦探游戏>>.因为穿越疑阵,拨开迷雾,寻找真凶与真相;绞尽脑汁,茅塞顿开,挑战智慧和灵感,还有看完后身上冒出一阵冷汗的感觉着实让我过瘾!
当我每次看一个故事的`上时候,我都会产生许多疑问:为什么探长一摸下巴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为什么凶手在做案时都想尽办法不给探长留下蛛丝马迹?看到故事结尾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呀!太刺激了!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聪明的亨利探长.投毒的杰西.受害者-----狄克等许多人物.但我最佩服最喜欢的是那聪明的亨利探长,因为世上不管是什么案件,对他来说都是小菜一碟.看了这本书,我想再一次呼吁;人们哪!请不要再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啦!‘‘我时常在想长大一定要当一名亨利那样的侦探大师,把犯法的人捉拿归案.
4.月光下的书作文700字 篇四
在一个遥远而僻静的小山村里,住着淳朴而善良的村民,他们每天打鱼捕猎,耕田织布,生活的十分安逸。村里的小孩贝克是一个爱笑爱跑、助人为乐的小朋友,村民们都很喜欢他。
一天,贝克沿着溪边的小路回家,路上野花开了,遍地都是,让人眼花缭乱,小鸟儿在贝克的旁边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贝克微笑地说:“好啦!不要叫了,我知道回家。”贝克来到小桥边,刚准备过桥,就看见桥边的大石头上,坐着一位披着红色长袍,留着长胡子的老人一动不动的钓鱼。细细一看,贝克发现鱼钩上没有任何鱼饵,只听见老人口中念念有词:“大鱼来,小鱼去……”,而溪水里的鱼儿似乎都听懂了老人的话,小鱼游走了,大鱼上钩了。贝克觉得太神奇了,自己以前钓鱼连小虾都见不着,他却能钓这么多大鱼,贝克觉得老人肯定是一位仙人,会什么高超法术,嗯!我得去拜他为师,好好学习学习。贝克走上前去,扑通一声,双脚落地,哀求道:“老爷爷,您一定会什么法术吧!您收我为徒吧!”老人眯着眼睛看了看贝克,什么也没有说,只挥了挥手变出了一本红色的厚厚的书,老人对贝克笑了笑,转身就不见了,留下一头雾水的贝克,贝克打开书,里面什么都没有,贝克想这什么意思呀!贝克闷闷的回了家。
5.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700字 篇五
终于有一天,一个头发稀少,小脸蜡黄很难看的一个小女孩用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抱住了我,把我扔在收银台前问:这本书多少钱啊?收银员回答:这本不贵,只要8元。
我可不想有一个这么粗鲁这么难看的小主人,她把我买回家,还不得把我撕个稀巴烂,或者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啊!
过了好几天,我就知道我的小主人叫王小小,她是个学渣。写不好作业被老师批评,回家后又被父母唠叨。在人前她沉默少语,没人的时候常常自言自语:我为什么总是写不好作业,我看了那么多书,难道都白看了吗?唉!
你不要灰心,我会帮助你的,我忍不住同情她,安慰说,在我的帮助下,你总有一天会变成学霸的!
你你怎么怎么会说话!她惊呆了。
因为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啊!我可以变成字典,让你查资料;我可以变成老师辅导你做作业;我还可以变成你,让你看看学霸是怎样学习的。
听了我的话,她忽然笑出声来,拍着手转着圈:太好啦!现在就变吧!现在就变吧!
我俩互换了身份,我让她在书桌上看我怎么写作业。我在做练习时,认真地读题,用笔圈出了重点,积极地思考,仔细地答题,做完后还检查了一遍。做完作业,我打开课本,先复习了今天刚学的内容,预习了明天的内容。我和她说:看清楚了没有,学霸就是这样学习的!她说:哇!你太厉害了!
当我又把身份换了回来,我还是那本有魔法的书。她呢,她运用了我的学习方法,她的学习成绩嗖嗖往上冒,转眼就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学霸啦!老师也表扬,父母也称赞,我俩更是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6.我最喜爱的邮票作文700字 篇六
它,长着四边形,周围配齿轮,内部故事多,外部图案美。你知道它是谁吗?告诉你吧,它们是我的好友——邮票。
两年前的一天,我认识了它们,从此,它们便成了我的好友,我们之间的感情怎么会割得断呢?
它们曾经让我高兴,也曾经让我伤心。
去年我生日的时候,同学送给我一些邮票,它们好象在向我招手:“你好!快把我们介绍给你那些跟我们同一个族系的`好友吧!”我十分高兴,脸上露出的,是那么甜的笑容。
但它们也让我伤心。有一次,我在与它们“玩耍”时,不小心把“彩陶瓶”那一张给弄在地上,我找不到它,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了,难道它就这样离开我了吗?
我的邮票们,让我开阔眼界,让我博得不少丰富的知识。
它们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的风格、习俗、服装、样貌……;又让我知道了中国古代的一些乐器——轧琴、二胡、板胡、萨它尔、马头琴……。它们让我了解了中国重点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物,动物们的可爱、凶猛、幼小、高大……都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又让我知道了中国许多美丽的植物,有麻粟坡兜兰、长瓣兜兰、垂笑君子兰、金丝君子兰……这些植物形态各异、五颜六色。它们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游湖借伞、仙山盗草、水漫金山……;又让我知道了中国的科技文化——6000米水下机器人、2。16米天文望远镜、迎春图、木偶……
它们让我了解了中国一些民居、历史人物,游览了一些旅游景点,甚至还把我带到国外,让我了解更新鲜的事物。
7.我最喜爱的一道菜作文700字 篇七
从小,我就对砂锅鱼头汤情有独钟。那乳白色的鱼汤,润滑爽口的鱼肉,香劲十足的蘑菇、豆腐……还有那令人垂涎三尺、扑面而来的阵阵鱼香,令我神往,令我陶醉……
这个周末,我又想吃砂锅鱼头汤了。于是,便和妈妈一起去菜市场买回一条体形肥硕的大花鲢。
到家后,妈妈刮了鱼鳞,清理了内脏,里里外外,认认真真地清洗一番,一切准备就绪,我就仔细地观察起妈妈制作鱼汤的过程了。只见她先切鱼头,从大约鱼腮五、六厘米处开始用劲剁,把鱼头与鱼身分开;然后往炒锅里放油,烧到四、五分热时,把鱼头放进去,煎到两面都呈金黄色,捞出,放入砂锅,兑冷水,使水没过鱼头;接着,用大火煮沸,再用文火细细地煨,并放入佐料,将汤熬到像牛奶一样的乳白色时,鱼香味也就随之散发出来了。再把事先准备好的“白胖小子”——豆腐块、轻薄如纸的`笋片、乌黑铮亮的木耳,好似朵朵小伞的蘑菇,几乎透明的白萝卜片……一股脑丢进砂锅里。起锅前再放入一些宛如翡翠的“小娃娃头”——青菜芯儿,最后,再撒些青蒜末,炖开后,一锅色香味俱全的江南名吃——砂锅鱼头汤就大功告成了!
妈妈在饭桌上垫上竹垫板儿,把这一大锅汤端上来。我洗净手,抄着筷子,掀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而来,一阵浓香扑鼻而来,一锅色香味俱全的珍馐扑我而来!吃一口鱼肉,肥而不腻;喝一口鱼汤,鲜而不腥,又热又爽,一个字:绝!
这道砂锅鱼头汤,荤素搭配,富含大量蛋白质与钙质,很容易被人体所吸收。况且,它味道鲜美,我从小就视它为最喜爱的菜肴之一。
鱼头中的精华部分当数鱼脑。它无色透明,呈黏稠状,只要轻轻一吸,就能顺势滑到嘴里,令人回味无穷。鱼脑有丰富的卵磷脂,说是能补脑,于是,家里每次吃鱼头汤,这鱼脑总是非我莫属。
8.我喜爱的书作文700字 篇八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9.我最爱的书作文500字 篇九
我有一套课外书,是两年前我爷爷送给我的,书名叫《小学生必读丛书》。里面有精彩的文章、逼真的人物画、还有一些课外常识,如飞来峰、飞来石……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当数《西游记续编》了。
书中的孙悟空生性聪明,却不好好学习,但是各项成绩却在班里名列前茅;猪八戒还是老样子,上课打瞌睡,一放学回家就打起了呼噜;惟有沙和尚刻苦学习,每天都认真完成作业、背诵诗词,晚上还要复习功课,在一次考试中,以99分近乎满分的成绩超过了他的大师哥孙悟空。续编里还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次学校举行足球比赛,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作为班里的主力队员参加了比赛,但在最后一场夺冠比赛的前夕,孙悟空因奔跑过快而扭伤了脚,不能上场参加比赛,教练唐僧临时选派他人顶替上场,比赛场上猪八戒、沙和尚使出浑身解数,却也拦不住对方的进攻,时间仅剩下最后一分钟了,在这最后关头,孙悟空带伤上场了,只见猴哥东一窜,西一蹦,使出72般变化,使让对方防不胜放,最终赢得胜利,夺得冠军,为班级赢得了荣誉!
我喜欢这本书,不只是它里面有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等同学们喜闻乐道的《西游记》人物,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在课本里不易理解或没有的知识和道理,比如孙悟空,他虽有一颗聪明的脑袋,却不好好学习,成绩不如刻苦学习的沙和尚,是我懂得了好成绩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光靠聪明的头脑还是不够的;还有在足球比赛中,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师兄弟,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班级争得荣誉,尤其是孙悟空带伤参加比赛,这种为维护集体而牺牲个人的品质,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他们所做的一切不正是我们今天应该做的吗?
10.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700字 篇十
我大叫着从高空摔了下来,一头扎进了泥土里。我好不容易把头拔了出来,发现自己手上还拿着那本魔法书。我翻开它,只见第一页写着这个世界的交通方式。上面写着:“在魔法世界里旅行,你是不需要汽车的,只需要一根树枝就可以飞上蓝天。”我抬头一看,果然许多人都骑着树枝在天上飞。我折了一根树枝,却不知道怎么使用。我看了一眼魔法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发生了变化。上面写着:“树枝需要放在胯下,方可自动起飞。”我把树枝往胯下一放,忽然整个人腾空了起来。我欢呼道:“终于飞起来啦!”
我费在天空中,俯视这个名为“魔法世界”的地方。这里的什么东西好像都是颠倒的。我有点饿了,于是就把魔法书翻到了第二页---饮食篇。第二页上写着:“这里是魔法世界,魔法师们大多都不吃东西,顶多吃一点草来充饥。不是魔法师没有钱,而是他们把地上的草都变成可食用的了。并且这草还很美味呢!”我吃了一点草,发现这草真的很好吃。我有点想笑,我竟然变成食草动物了。我有点渴,魔法书上的字又变了,上面写着:“溪水也是被魔法师变成了纯净水,可以放心饮用。”于是,我又去池塘边喝了几口水,顿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一点渴意都没有了。原来,这个世界里的饮食不是问题,随处都有吃的喝的。
我又骑上树枝,准备再去参观一个地方。只见鸟儿在地上奔跑。兔子、毛毛虫在天上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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