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2024-07-19

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精选13篇)

1.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一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2.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二

一、深化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了解

就基层管理人员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了解程度来看, 其现状是不很乐观的, 为此, 我们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全面预算管理了解程度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分析中, 只有5 2.2%的人员对全面预算管理有一些了解, 真正了解全面预算的人员只占到7.9%, 而根本不了解全面预算管理的人员占有22.4%的比重。由此可见, 深化铁路企业全体员工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了解与认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 全面预算管理的顺利进行与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和参与是不可分割的, 员工的对预算管理的目标及实际情况的了解程度影响着全面预算管理, 为此, 应使越来越多的员工参加到全面预算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中去。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与全面预算管理息息相关的工作的人员, 应支持其进行有关知识的深入学习, 并为其提供专业培训条件。对于企业的其他员工, 也应加强有关培训, 只有企业全体人员都认识并了解全面预算管理, 树立全面预算管理意识, 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控制与执行。

其次, 应加强铁路企业员工关于其所在单位、部门有关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认识及了解。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是企业执行全面预算管理的主要依据与约束, 如果企业的员工对于本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缺乏深入的了解, 就难以保证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控制与执行。相反, 企业员工若都了解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不但可提高他们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 也可使得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促进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执行。

最后, 铁路企业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必要的。这是由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决定的。全面预算管理的实行, 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整体效率的提高, 也有利于企业采取管理的强化, 另一方面可以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在整体上有所提高, 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提供保证。由此可见, 全面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铁路企业对全面预算管理应采取更加的重视的态度。

二、加强预算编制

针对当前铁路企业员工在全面预算编制的认识与了解方面存在的不足, 笔者认为应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全员参与到企业的预算编制中。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 多数的基层管理人员并未参与到预算编制中, 经常参加全面预算编制的人员只有19.5%。这样一来, 其他的基层管理人员就很难接触到预算编制, 因而难以正确了解与认识预算编制, 从而制约着预算编制的进行。应鼓励更多员工参与到企业的预算编制中去, 使更多的基层管理人员深入了解预算编制。

2、定期向上级汇报关于预算编制的信息。在调查研究中发现, 很少有基层管理人员向上级提供相关预算编制信息, 经常向上级提供预算编制信息的人员只有25.2%。但是, 如果上级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预算编制的有关信息, 就无法做出合理的决策, 从而弱化了预算编制的作用。由此可见, 基层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关于预算编制的信息, 为上级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3、深入了解所在单位、部门生产经营的目标。大多数基层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部门生产经营的目标都有大致上的了解, 而真正理解生产经营目标的人员是非常少的。然而, 若不能对本单位、部门生产经营的目标有深刻的理解, 就无法按照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进行工作, 可见, 对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目标的深入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 在这一点上基层管理人员应当付出更多的努力。

4、上级应下达科学合理的预算任务。据调查研究表明, 认为上级下达的预算任务较为合理的基层管理人员只占25.5%, 认为这些任务非常合理的人员只有4.0%, , 而其他人认为预算任务是不合理的或者一般。由此可见, 上级下达的预算任务应该是科学合理的, 只有这样才能让基层管理人员主动积极地执行相关预算任务, 将全面预算管理真正落实。

5、正确进行本单位预算指标的分解。在具体工作中, 大多数基层管理人员认为本单位关于预算指标的分界是较为合理的, 他们关于预算指标分解的评价还是比较满意的。因此, 铁路企业应继续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 结合员工的建议, 不断完善本单位预算指标的分解。

总之, 预算编制的加强对于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执行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 基层管理人员向上级提供的关于预算编制的信息往往不够详实, 这样就会导致在进行铁路局预算编制的过程中, 铁路局管理人员缺乏相关基础数据, 进而造成铁路局为下属站段所制定的目标不具备应有的合理性。因此,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 应采取“两上两下”的预算程序, 同时提倡参与式的预算。虽然当前基本上认可了预算指标的分解程度, 也就是说基层单位可以对预算指标进行合理的分解, 但是其作为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执行的基础条件, 应引起铁路局足够的重视, 进一步增加预算指标分解的合理性。

三、加强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1、合理将预算考核同薪酬进行挂钩。将预算考核同薪酬挂钩在一起, 是可以对基层管理人员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的,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员工积极的作用, 但是这一挂钩应限定在合理的比例内, 否则会抑制其作用的发挥。

2、加强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了信息化建设, 因为只有强化信息化建设, 才可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促进本企业的发展。

3、培养员工成本节约的意识。在开展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 还应培养员工较好的成本节约意识, 整体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全面强化企业管理。

当前, 在预算管理过程中, 40.1%的管理人员未感觉到企业发生的变化。由此可见, 进一步增加预算管理再基层的落实力度是非常必要的。总之, 基层管理人员应树立起成本节约的意识, 并在具体工作中主动地进行成本节约, 全面加强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四、全面预算控制与执行的进一步完善

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 需要严格的监督控制。在此过程中的, 预算执行控制分为:权限的划分、资金监控以及预算仲裁三部分。权限的划分是为确保预算内的资产购置、投融资、费用开支等经营管理上的可预见性及有效性, 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审批预算金额的使用权限。在资金监控方面, 企业对各部门调配预算资金的情况的监控, 需制定相应监督控制机制。在预算单位间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时会导致经营业务的进行受到影响, 最初应从各预算单位自身开始进行协调, 在确定无法协调时, 向预算委员会提出仲裁。届时预算工作组会下达决议书给相关单位。一经形成仲裁决议, 各预算单位必须对该决议无条件执行。从而确保了预算的有效实施。

另外, 由于目前内外部环境的持续发展及变化, 适当调整预算成为了必经之路。必须建立规范并严格的调整制度与调整程序, 从而确保预算的实际性、操作性以及科学性。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召开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例会, 以保证实现预算指标, 对照预算指标与企业实际运营情况, 及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 找出计算偏差并分析原因、进而提出改进的方案。进一步完善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虽然还存在个别的基层管理人员觉得上级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向基层了解过预算的控制与执行状况, 但在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 铁路局的管理人员对预算控制执行情况的关注程度反而是很高的。铁路部门不仅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分劈方案, 而且科学确定各责任主体的权限并严格管理支出。他们还从预算内项目控制、专项预算控制、预算外项目控制三方面着手控制成本预算。并将定期收集所属单位执行情况的信息资料进行整和, 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找出存在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也会召集预算管理部门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从而使反馈信息起到切实的作用。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执行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也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状况, 因此, 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各种措施真正落实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 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与执行, 促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摘要: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 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其中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执行引起了各个企业的关注。本文从深化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了解、加强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的执行与考核以及全面预算控制与执行的进一步完善四个方面, 结合铁路企业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中的现实情况, 提出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执行措施。

关键词: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企业预算

参考文献

[1]、殷明德.EVA, 央企价值管理之路之三EVA考核下的预算编制[J].中国石油石化, 2010 (04)

[2]、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J].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0 (03)

[3]、马飞飞, 朱妍妍.全面预算管理研究及其在企业经营实践中的运用[J].东方企业文化, 2010 (01)

3.基于战略执行的预算管理研究 篇三

用的战略不同,对企业的预算体系的要求也不同,企业的预算体系要根据企业的战略进行设置。

【关键词】 战略;预算;权变理论

战略作为管理会计领域受关注程度较高的一个主题,对组织的预算体系有着巨大的影响。许多学者在进行预算的研究中均把组织的战略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Simons(1987,1990)认为管理控制系统只有与组织的战略相结合,才能取得竞争优势和较好的绩效。Govindarajan和Gupta(1985)的研究也表明:组织所采取的战略、内部结构和控制系统会影响组织的绩效。

一、战略的定义与分类

Chandler(1962)认为战略就是决定出企业长期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并据此采取相应的行动和分配资源。

Hofer和 Schendel(1978)把战略分为三类:公司战略(corporate strategy)、事业战略(business strategy)和作业战略(operational strategy)。公司战略指的是公司要经营哪些经营单位并决定相应的资源分配。事业战略着重于组织的各个单位如何在所处的产业竞争中进行成功的战略定位以获得竞争优势。作业战略是各个作业部门在公司战略和事业战略的约束下,使用各自的能力,使资源配置的效果最优(Porter,1980)。

Miles和 Snow (1978)按照不同的产品的市场特征,把组织的事业战略分为四类:防御者(defender)、开拓者(prospector)、分析者(analyzer)和回应者(reactor)。防御者所处的环境稳定,产品范围少,通过低价或高品质进行竞争,强调控制、效率与集权。开拓者的环境不确定,永远在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和产品,采用弹性结构。分析者结合以上两者,以传统产品为主。回应者是一种失败的战略,由于战略和组织结构不匹配,所以组织难以把握机会。

Porter(1980,1985)把组织的事业战略分析三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成本领先战略是指组织尽量把产品的生产标准化,以强化成本控制,把规模经济和市场占有率作为主要目标,这要求企业进行高效率的生产,产品设计足够简单,投入成本低,销售成本低,研发和广告费少等特点。差异化战略是指企业追求以创新获得独特,当然提供独特的产品或服务的前提是顾客接受企业的价格,这种战略的特点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质量、种类、顾客服务、送货方式、品牌形象等方面比竞争对手出众,注重于研究开发和创造性。集中化战略是追求在特定的顾客或市场细分获得竞争优势。

在关于研究管理控制系统与组织战略的文献中,大部分的学者都是以事业战略的分类来探讨。

二、预算

阿特金森等(2003)认为预算是对能够揭示一个财务计划是否达到了组织目标的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定量表述。预算还起着计划和控制的作用,是管理会计系统中设计和操作部分的中心环节。

霍普、弗雷泽(2003)则认为预算是一个用财务术语来描述的计划,是控制绩效的基础,也是一种对资源的分配、一项花费的特权,以及对财务结果的一项承诺。

享格瑞、达塔、福斯特(2004)认为预算是计划与控制中最常用的工具。预算鞭策管理人员向前看,把战略转化为计划,在组织中进行协同与沟通,并提供一个业绩评价的标准。在报告期末,管理人员把实际结果与计划的业绩相比较。管理人员的任务是查明实际与计划产生差异的原因,并把这些差异所提供的信息作为反馈以用于日后的学习和改进。管理人员也使用非财务差异,如次品率和顾客满意度,来进行控制并评价不同部门、分部和经理的业绩。

三、战略和预算

享格瑞、达塔、福斯特(2004)认为管理人员通过计划和预算系统和控制系统来实现战略转化为行动。包括:

(1)选择组织目标,预测在不同方法下实现目标所带来的可能结果,决定如何实现预期目标。

(2)将目标以信如何实现传达给整个组织,一种常用的计划工具是预算。

预算是管理层拟定的行动计划的数量表示,可用来协调实施该计划过程时需要完成的工作。预算通过描述下述事项来表述战略:销售计划、完成销售目标所需要的成本和投资、预计现金流以及潜在的融资需要。准备预算的过程要求公司在各业务部分间及供应商和客户间进行协调与沟通,还把预算和控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控制包括:

(1)采取措施实施计划中的决策。

(2)确定如何评价业绩以及提供何种反馈以有助于将来的决策。

每个人都会关注自己如何被评价,倾向于那些使他们的业绩看起来最好的评价方法。业绩评价告诉管理人员,他们以及他们的下属部门绩效如何。把报酬与评价联系起来有助于激励管理人员。这此报酬包括内在的(工作做得好所带来的自我满足)和外在的(与业绩挂钩的薪酬、资金和提升)。由于预算是能与实际业绩作比较的标杆,预算既是一个计划工具也是一个控制工具,计划和控制通过反馈相联系。反馈包括管理人员对过去业绩的检验,以及对在未来制定更佳决定和计划所需备选方案的系统探索。反馈可能会导致目标的变更,可选决策确认方法的改变,以及预测中信息收集范围的改变。

Palmer(1992)分别以Miles和 Snow (1978)和Porter(1985)事业战略分类为基础来研究组织的不同事业战略的选择对其战略性管理会计系统的影响(具体内容见表1和表2所示)。

资料来源:张瑞当,张允文(2001)

通过比较上述两张表格,可以发现两者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的差异。Miles和 Snow (1978)的防御者战略类似于Porter(1985)的成本领先战略。Miles和 Snow (1978)的探索者战略类似于Porter(1985)的差异化战略。就以Porter(1985)的分类探讨战略和预算的关系。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差异化战略,企业的预算就应该向研发和营销等领域投入,这些领域的投入会在成本的预算中占据较大的份额。

预算体系要能够及时提供详细的研发、设计和行销方面的事前信息,标准成本和是否达到企业的预算目标在企业的业绩评价中不是特别重要。只有这样企业的预算体系才有利于企业战略的执行。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预算应更多的投入的制造环节,企业在预算的制订中更关注对竞争者的分析和企业产品的分析。标准成本和是否达到预算目标在企业的业绩评价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由此可见,企业采用的战略不同,对企业的预算体系的要求也不同。企业的预算体系要根据企业的战略进行设置,企业战略是影响企业预算实施效果的一个重要权变因素。

参考文献

[1]阿特金森,班克,卡普兰·杨著,王立彦等译.《管理会计》,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2003

[2]霍普,弗雷泽著.胡金涛译.《超越预算:管理者如何跳出年度绩效评估的陷阱》.中信出版社,2005

[3]享格瑞,达塔,福斯特著.王立彦等译.《成本与管理会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1版,2004

[4]张瑞当,张允文.《策略、组织结构与环境对管理会计资讯系统的特征与绩效之影响》.《管理评论》.2001(4)

[5]Chandler,A.,1962, Strategy and Structure: Chapters in 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Enterprise, Cambridge, MA: MIT Press

[6]Govindarajan,V.and A. K. Gupta,1985,“Linking Control Systems to Business Unit Strategy: Impact on Performance,” 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10(1), pp.51~66

[7]Hofer,C.W.and D.Schendel,1978,Strategy Formulation: Analytical Concepts,West Publishing Co

[8]Miles,R.W.and C.C.Snow (1978),Organizational Strategy, Structure and Process,New York:McGraw-Hill

[9]Palmer,R.J.,1992,“Strategic Goals and Objectives and the Design of Strategic Management Accounting Systems,” Advances in Management Accounting,1,pp.179-204, JAI Press Inc

[10]Porter,M.E.(1980),Competitive Strategy,New York:Free Press

[11]Porter,M.E.(1985),Competitive Advantage, New York: Free Press

[12]Simons,R.,1987,“Accounting Control Systems and Business Strategy:An Empirical Analysis,”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12(4), pp.357~374

4.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四

一是7个部门未及时征收或缴纳预算收入,涉及资金1.37亿元。如省水利厅未及时组织征收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欠缴的水资源费1.26亿元。省司法厅所属司法警官职院未及时收取培训综合楼租金及水电费340.31万元。

二是6个部门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4,395.88万元。如省水利厅所属重点办历年收取山丘城市防洪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等1,762.21万元,未缴省财政,直接用于招标项目业务费等1,578.65万元。省文化厅所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未将文物保护规划和文物修复等收入821.92万元上缴省财政。

三是2个部门隐瞒收入362.21万元。省国资委以前年度中国五矿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支付的国资委监事会工资等223.64万元,未计收入。省农机局将门面租金等收入138.57万元,转移至长沙祥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用于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费等71.51万元,结余67.29万元。

(三)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部分单位将费用转嫁其他单位

一是7个部门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77亿元。如省水利厅所属省水利电力公司将农网还贷资金1.48亿元,挪用于投资竹园电站等4家水电站,尚有1.19亿元未归还。

二是5个单位将费用转嫁到所属单位或监管企业,涉及金额538.63万元。如省工商联将费用122.83万元,转嫁到所属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超范围或超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个别项目资金被冒领

一是3个部门超范围、超标准安排专项资金3,530.2万元。如省文化厅所属省文物局在省级文物保护专项中超范围安排资金2215万元。省民宗委在少数民族发展专项中超标准安排省市两级管理费80.2万元。

二是2个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被冒领723.03万元。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公司等8家单位以虚报项目、虚报投资额等方式从省发改委冒领专项资金674万元。团省委所属湖南青少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部分就业培训任务交由长沙万亨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承办,该公司通过虚报培训人数多获取财政资金49.03万元。

(五)资金下达不及时,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

一是7个部门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金额11.06亿元。其中省安监局等5个部门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3.25亿元,未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省农机局等3个部门未将中央专款7.78亿元,在30日内转发下达;省教育厅“计划”协同创新专项资金345万元超过1年未拨付相关单位。

二是4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个别单位项目支出连年结转。如省文化厅及所属单位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达8,639.43万元。团省委机关年末结余结转1,548.98万元,占当年预算40.4%,其中机关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38万元,当年未支出。

三是7个部门项目未启动或实施缓慢,闲置资金1.6亿元。如省发改委下达吉首市等8个县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3039万元,至12月底未动工。省安监局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等8个项目未启动,闲置资金2621万元。

(六)资产账实不符、使用或配置不当,部分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

一是5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如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公房7套,未入账。省农科院所属省茶叶研究所对湖南保靖黄金茶有限公司的出资额57万元未在账面上反映。

二是3个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或处置不当。如团省委以财政资金1.97亿元投资建设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大部分时间闲置,综合利用率低,未充分发挥其教育基地的作用。

三是5个部门多计、少计或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亿元。如省农科院创新大厦投资1.1亿元,竣工交付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省民宗委账面多计车辆6台,多计固定资产160.89万元。

四是4个部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收回,涉及金额9,495.51万元。如省农科院所属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未收回以前年度与湖南雄天房地产公司合作建设国际大厦的土地返还款1,280.45万元。省安监局应付长沙市定荣置业有限公司土地款371.4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五是6个部门未实行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不规范。如省国资委未经政府采购,聘请13家会计事务所,对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安排审计费945.39万元。

六是5个部门正版软件管理制度缺失,或配置失当。如省发改委采购笔记本电脑58台,除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外,均未购置正版办公软件。

(七)资金沉淀,个别单位违规出借资金

一是劳保基金存量资金多,管理不规范。至20底,全省劳保基金余额55.98亿元,其中省本级和12个市州38.66亿元未纳入财政管理,长期闲置在专户。岳阳等3市多提管理费、拨付非建筑企业或挪用劳保基金369.52万元,怀化市出借且未收回资金968.6万元。

二是11个部门结余资金4,846.3万元,沉淀在特设专户或其他单位,形成存量。如省住建厅所属省质安总站以前年度施工安全服务费结余921.63万元、省外侨办历年结余625.24万元、省妇联历年结余183.44万元,沉淀在特设专户。

三是3个部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183.1万元,有的长期挂账。如省农科院以前年度垫付经济适用房项目部58套预留房建设资金320万元、借给丰泽小区项目部安置房建设资金761.1万元,未收回。

(八)其他问题

一是2个部门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团省委所属省青基会将4000万元捐赠资金用于信托理财,未及时用于资助。省外侨办捐赠工作多头管理,未按规定建立统一的捐赠台账。

二是2个部门对受托单位监管不严。省发改委委托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湘西地区开发产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抽查6个项目,有5个项目评价不真实。省文化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记录保护项目委托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实施,全额支付合同款99.8万元,又安排27.7万元委托另外2家公司对未达标项目重新补录。

三是3个部门信息公开不完整、不细化。如省工商联部门预算公开,未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度部门决算公开,未细化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审计厅跟踪审计了除长沙以外的13个市州年保障性安居工程。13市州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3亿元,开工48.09万套,竣工面积1,176.7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19.57万户,有效保障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未落实。新晃等5个县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及房地产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中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383.96万元,辰溪等13个县市人防、地税和房产等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减免19个安居工程项目税费417.14万元。二是存在套取、挪用或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等问题。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危房改造指挥部等3个单位套取安居工程补贴补助资金194.06万元,涉嫌私分或侵吞;石门等2个县市3个单位虚列支出或转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98.5万元。三是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靖州等19个县市56户保障对象通过虚报或重复申领等形式违规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63万元。湘乡等32个县市1446户保障对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464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146.03万元。四是部分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或空置。嘉禾等13个县市561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使用,安仁等16个县市5264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未发挥效益。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市县积极整改,已追回违规资金561.91万元,退还不应收取的税费237.55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939户,收回、重新分配住房510套,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移送司法、纪检机关查处。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审计

为掌握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情况,促进“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省审计厅审计了炎陵等8个县市至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县市两年到位中央及省级公益林补偿基金3.56亿元,增加了林农收入,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县市生态公益林被破坏或违规占用。桂东等2个县市违规开垦或开发破坏公益林1,808.33亩,炎陵等3个县市将近万亩公益林,出租用于经营性开发或以商品林性质投资经营。二是部分县市生态公益林未确权,存在超范围发放或多获取公益林补偿基金等问题。永顺等4个县市101.65万亩发放补偿基金的林地未确权;石门县2年多发放公益林补偿基金61.56万元;龙山等3个县市通过将非林地申报为公益林等方式,多获取补偿基金457.49万元。三是部分县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石门等7个县市将补偿基金2,109.6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维修、工作经费和人员支出等。四是8个县市累计延时发放补偿基金2.28亿元,占补偿基金总额的64%。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对部分公益林进一步界定、调整、确权,清查处理破坏或违规占用公益林等问题。

(三)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审计

为促进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政策的有效落实,规范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省审计厅审计了宁乡等6个县市2014至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资金。6县市2年到位建设资金5.1亿元,其中已拨付使用3.43亿元、结存1.67亿元。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县市违规使用建设资金。临湘等4个县市违规列支单位行政运行及其他非农饮项目支出859.31万元;辰溪等3县市通过虚开票据、多报项目工程量等方式,违规支付建设资金1,331.43万元。二是部分县市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临湘等3个县市56个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不规范,涉及资金4,972.86万元;6县市违规转包148个项目,涉及资金8,409.25万元。三是部分县市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桃江等5个县市未划定或部分划定水源保护范围,饮用水的质量难以保证。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核减了多报的工程量,收回了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新增解决19.1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国土整治项目审计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规范管理,提高国土整治资金的使用效益,省审计厅审计了茶陵等7个县市20至20国土整治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和省水利厅4年组织实施省级以上国土整治项目1895个,总投资287.46亿元,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一是7个县市以虚报项目资料套取项目资金992.5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574.63万元。如茶陵县农开办通过虚报项目资料套取资金907.32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经费支出。桑植县国土局将整治资金331.26万元,用于局机关行政管理等支出。二是7个县市存在应招标未招标、串通投标、违规挂靠和转包等现象,涉及项目561个,资金7.78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投资总额的29.6%、2.7%。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完善了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按原资金渠道归还和拨付专项资金9,927.85万元,对茶陵等7个县市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跟踪审计了政府投资的49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49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808.41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266.7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77亿元,完成率103.8%。自以来,累计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投资51.9亿元。2015年审计发现:一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省交通运输厅至2015年累计收取124个项目前期经费17.97亿元,实际支出136个项目前期经费19.02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质量不高。永吉高速和南岳高速因设计不当,导致改线或个别项目异地重建,增加投资2.25亿元;吉怀高速和怀通高速土建工程因设计变更,增加投资35.89亿元,占合同总金额的24%。三是咨询服务类事项应招标未招标。炎汝、龙永等11个项目有267项设计咨询服务类事项未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96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前期管理,全面清理了应招标未招标合同项目,完善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五、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对于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上报了省委、省政府;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省审计厅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正在认真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审计整改后续情况,省审计厅将在今年11月的审计整改报告中予以反映。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一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三是切实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优化定员定额支出标准,打足基本支出预算,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在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着力支持“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巩固专项资金整合成果,厘清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边界,从严控制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的评审论证、实质性审查等工作,完善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四是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5.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五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

作者:

来源:《浙江人大·公报版》2013年第02期

6.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加快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根据《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浙政办发„2005‟71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

第三条 公务卡以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名义申请开立,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务卡的发卡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原则上选择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预算单位确定代理银行后,要与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并报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五条 为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预算单位公务卡统一使用“6”字头的银联标准贷记卡。银联浙江分公司与发卡行确定公务卡BIN号编码段,报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备案。

第六条 公务卡采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标记形式进行发放,各发卡银行应按《浙江省公务卡卡面及标记》(附后)制卡。《浙江省公务卡卡面及标记》电子格式另行下发。

第二章 公务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确定的公务卡发卡行范围内,每人申领一张公务卡(有涉密任务除外)。公务卡申领程序为:单位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送交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由人事部门统一出具证明,送交发卡行;发卡行按规定程序发卡。

第八条 公务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传输到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第九条 公务卡实行实名制。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持卡人应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预算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因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公务卡日常对账由持卡人自行负责,单位财务部门予以协助。

第十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透支额度上限为5万元。

第十一条 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核实持卡人资信情况后,对其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商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由预算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交发卡行。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二条 公务卡结算方式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 公务卡支付的主要范围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会议费等。

第十四条 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应在公务卡授信额度内,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并取得银行卡刷卡凭证和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授信额度。发卡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持卡人临时申请予以审批。

第十六条 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支付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四章

公务卡报销程序

第十七条 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对个人公务卡刷卡消费凭证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期限),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报销人申请办理公务卡结算资金的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单位财务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发票和公务卡刷卡凭证等,按照单位原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审核通过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销资金转到公务卡,完成报销。个人补贴等需现金支付部分可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个人工资卡。

第二十一条 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或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单位领导同意,财务部门先将报销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视同原个人借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资金通过转账方式将资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务卡实施初期,对于特殊情况,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工作人员可向单位财务预借现金支付,并按现行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管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实施工作,协调工作中有关事宜;组织对预算单位开卡、使用等方面进行考核。

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预算单位公务卡实施工作;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流程和规定,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管理,保证公务卡所有公务消费信息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做好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政策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配合省财政厅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共同推进公务卡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公务卡有关发卡行和银联浙江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推动发卡行不断加强公务卡应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为公务卡的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十六条 预算单位要在本单位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加强对本单位持卡人宣传、培训工作;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做好本单位公务卡日常管理、报销与清算管理和资金管理,遇单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建立与发卡行及时对账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协助发卡行向本单位有逾期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配合做好公务卡实施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十七条 发卡行要加强公务卡发放、管理有关的内控制度建设;按要求完成相关系统改造,以适应公务卡的应用;及时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供公务卡开立、变更、撤销以及支付结算等信息;要按照与预算单位所签订的服务协议,为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为公务卡的报销、审核与支付还款提供及时、准确、规范和便捷的服务;要按照本办法规定与预算单位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为持卡人提供公务卡使用、挂失、注销、对账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并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二十八条 持卡人要按规定申请办理公务卡,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执行公务所需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财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二十九条 预算单位和持卡人应当规范使用公务卡。严禁预算单位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利用公务卡套取现金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严禁发卡行对外泄漏与公务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预算单位临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由单位担保并商发卡行可办理与公务卡相同BIN号个人普通贷记卡;个人普通贷记卡信用额度不得高于3万元;个人普通贷记卡纳入公务卡管理系统,其领用、核销、使用、报销等参照公务卡相关条款执行;为防范风险,预算单位应加强对临聘人员个人普通贷记卡日常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务卡也可以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三十二条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单位公务卡报销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并认真做好对本单位持卡人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由省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浙江省公务卡卡面及标记(略)

主题词:公务卡 管理

办法

7.小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力 篇七

财政部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 围绕企业战略目标, 对一定时期内企业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一方面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的基础上完成的, 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同时是在科学分析各环境因素后, 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要求作出的, 必须能够指导企业一定时期的工作, 因此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财务预算是为企业决策服务的, 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一个阶段性的控制, 因此必须是全面的、系统性的。

二、加强企业财务预算执行力的举措

(一)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组织

在企业内部设置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应打破内部条块的限制, 建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诸多跨部门的预算管理事项。财政部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负责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 提高企业各决策层的财务预算管理意识, 并确定企业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 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预算管理是一项将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以及考评与激励等预算活动融合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系统工程, 涉及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而这些环节都是由不同部门和员工分工执行的, 因此需要全体员工直接或间接参与预算管理的过程。决策层应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给予极大的支持, 沟通和协调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权益与责任, 调动各个部门参与财务预算管理的积极性, 以期实现全员预算管理。

(二) 紧密结合企业战略确定预算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基础进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可使企业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没有战略意识的财务预算就是企业的短期行为, 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 不可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 企业在开展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之前应明确自己的战略目标, 围绕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控制而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各期的预算, 使企业各期的预算前后衔接, 避免预算工作的盲目性。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从属于企业的战略管理, 而不是简单的企业预测的战术和方法。企业的战略导向、战略目标将直接决定预算模式的选择, 决定预算重点及其需要从哪方面进行重点保障, 决定预算目标如何具体确定。财务预算只有这样定位, 即定位在企业战略目标上, 预算管理才能有生命力。因此, 企业要实行财务预算管理, 必须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的现有资源, 制定企业发展战略, 确定企业战略目标, 把握财务预算管理的正确目标和方向。

(三) 遵循科学的预算编制流程和方法

预算编制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起点, 按照规范、科学的流程编制预算有助于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预算编制流程应着眼于企业全局, 从全面预算的高度以大系统的思维来设计预算的编制, 把战略、绩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系统一并考虑进去, 并与之有效衔接。设计预算编制流程还应考虑编制完成后如何更有效地执行预算。在设计流程时, 需要分析如何从现实出发, 使编制完成的结果更贴近企业管理实际, 需要分析是否有利于严格执行, 需要考虑如何降低或减少执行中的偏差。设计预算编制流程时应当考虑怎样利于考核, 考虑将来如何考核, 如何与奖罚挂钩, 而不是等事后再做决定。

(四) 严格财务预算的执行、分析与考核

首先, 预算执行过程是整个预算的关键环节。预算一经确定, 在企业内部具有“法律效力”。预算编制完成以后, 企业各部门不仅明确了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整个企业的工作目标, 以及本部门各项活动对整体目标的影响。所以,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 在整个企业树立起“预算概念”。只有严格、认真地执行预算, 使每一项业务的发生都与相应的预算项目联系起来, 才能真正达到预算管理控制的目的。

其次, 要及时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和执行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分析, 以便通过分析肯定预算管理的成绩, 查找存在的问题, 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寻找改进问题的方法, 促进企业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 通过财务决算报表与预算报表的对比, 编制出详尽的预、决算分析报告, 找出实际指标与预算指标的偏差, 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属于预算偏差, 则及时调整预算指标;属于执行偏差的, 要正确分析症结所在, 总结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给企业的持续经营或改变经营策略提供真实的情况, 并为下一步的考核奖惩做好基础工作。

再次, 要积极有效地考核预算。严格考核, 树立“考核与奖惩是预算工作生命线”的观念, 确保预算管理落实到位。没有考核, , 预算管理变得毫无意义。严格考核不仅是为了将预算指标值与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进行比较, 找出问题, 分析原因, 改进工作, 也是为了对员工实施公正的奖惩,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要选择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相结合, 不但能实现结果控制的效果, 而且通过过程控制尤其是建立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制度, 既能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又能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

摘要:财务预算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应该在整体发展战略的基础上, 客观分析内外部环境, 运用正确的技术方法, 建立有效的监督、分析、考核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保证其执行力, 为实现企业长期战略服务。

关键词:预算管理,目标,举措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财务通则[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6

8.四招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力 篇八

一、财务预算含义及特点

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企业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战略方针的机制,以及对企业相关的投融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并控制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

财政部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一方面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的基础上完成的,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是在科学分析各环境因素后,根据内外部环境的要求作出的,必须能够指导企业一定时期的工作,因此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财务预算是为企业决策服务的,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一个阶段性的控制,因此必须是全面的、系统性的。

二、影响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力的原因

很多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财务预算本身不科学不合理;另一方面是环境和技术因素的不客观不完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执行力。

1.财务预算制定不科学不合理,执行力差

(1)企业财务预算与企业战略目标脱节,财务预算只服务于当期或短期的经营目标,重视眼前利益,使企业长期利益受损,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不一致,使得各期编制的企业财务预算衔接性差,造成预算调整跨度太大,执行困难。

(2)企业财务预算缺乏管理弹性。在预算编制方法的选择上,多数企业对业务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和企业财务预算等仍采用传统的固定预算、定期预算等方法编制,所有的预算指标在执行过程中都保持不变,运行结束时将结果直接与预算指标进行比较。这种静态预算编制方法适用于业务量波动不大的企业。当企业销售量和成本等因素变化较大时,静态预算指标则表现出盲目性、滞后性和缺乏弹性,难以成为考核和评价员工的有效基准。

(3)企业财务预算忽视资金成本管理。企业主要以业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为基础编制企业财务预算,重视成本费用预算和投资项目的资金支出安排,而忽视资金占用成本。这不仅使得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而且造成资金结构不尽合理,资金成本增高,财务风险加大。

(4)企业财务预算只重视内部因素分析,忽视外部环境研究部分。企业在进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主要以历史指标和过去的活动为基础,不对客观环境进行科学分析,凭经验预测,忽视对外部环境的详尽调研与预测,使很多企业财务预算指标难以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更难以在企业中实施。

2.环境和技术因素影响财务预算的执行力

(1)实施财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由于我国多数企业对有无必要开展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这一问题的认识不足,企业高层在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较低,导致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都落在财会部门或预算小组,致使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缺乏权威性和前瞻性,难以发挥企业财务预算的控制作用。

(2)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方法滞后。多数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制造成本法计算和控制成本,虽然将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结合起来,能使成本指标与会计准则保持一致,同时对提高员工生产积极性、增强规模效应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确定产品价格、控制未来成本方面,仍不能发挥积极作用。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如变动成本法,虽然在理论上的研究已趋于成熟,但在实践中由于管理者的认识等原因一直未能得到广泛运用。

(3)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监督与考核。企业的财务预算要达到应有的效果,除了编制科学合理外,还必须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保证,尽管大多数企业认识到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但只是形成了一些财务预算管理文件,或只是编制了一些财务预算报表,企业缺乏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缺乏对财务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与激励,对财务预算执行差异及其原因的分析不及时,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财务预算的执行力。

三、加强企业财务预算执行力的措施

1.健全和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相应的财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组织实施。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企业必须结合相应的政策法规,成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如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等机构,负责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提高企业各决策层的财务预算管理意识,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预算管理是一项将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以及考评与激励等预算活动融合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而这些环节都是由不同部门和员工分工执行的,因此需要全体员工直接或间接参与预算管理的过程。决策层应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给予支持,沟通和协调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权益与责任,调动各个部门参与财务预算管理的积极性,以期实现全员预算管理。

2.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确定企业预算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基础进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可使企业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在开展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之前应明确战略目标,围绕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控制而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各期的预算,使企业各期的预算前后衔接,避免预算工作的盲目性。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从属于企业的战略管理,而不是简单的企业预测的战术和方法。企业的战略导向、战略目标将直接决定预算模式的选择,决定预算重点及其需要从哪方面进行重点保障,决定预算目标如何具体确定。财务预算只有定位在企业战略目标上,预算管理才能有生命力。因此,企业要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必须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的现有资源,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确定企业战略目标,把握财务预算管理的正确目标和方向。

3.正确运用财务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企业在做好战略定位和目标分析后,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应采取的程序和方法。财务预算编制程序比较科学的做法应按照由下而上、由上而下、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编制。财务预算具体到企业内部各个层面,应按照各预算单位所承担的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在财务预算编制顺序上,企业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同时企业应积极寻求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法,加强动态管理。如采用零基预算,不受现有项目的限制,能够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有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实行滚动预算,不仅能及时调整近期预算,而且实现了与日常管理的衔接,使管理人员始终从动态的角度把握企业近期的规划目标和远期的战略布局。

4.严格财务预算的执行、分析与考核。首先,预算执行过程是整个预算的关键环节。预算一经确定,在企业内部具有“法律效力”。预算编制完成以后,企业各部门不仅明确了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整个企业的工作目标,以及本部门各项活动对整体目标的影响。所以,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在整个企业树立起“预算概念”。只有严格、认真地执行预算,使每一项业务的发生都与相应的预算项目联系起来,才能真正达到预算管理控制的目的。

其次,要及时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每个预算期末,通过财务决算报表与预算报表的对比,编制出详尽的预、决算分析报告,找出实际指标与预算指标的偏差,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给企业的持续经营或改变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并为考核奖惩做好基础工作。

9.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省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使用省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用于灾后重建补助等应急性投资的项目,按照有关专项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直接投资是省发展改革委用于省级事权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处发改委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补助。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均为无偿投入。

第四条 直接投资重点用于省属的公益性重点项目,主要包括:

(一)省直党政机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

(二)省属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三)省级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及装备投资项目;

(四)驻省部队及武装警察部队基础设施及装备投资项目;

(五)跨地区跨范围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投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

(一)地方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地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推进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省发改委应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认真安排好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

第六条 直接投资资金应按照项目安排,并明确资金用途。投资补助资金可按项目单独安排,也可根据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安排。

第七条 省发改委安排给单个项目的投资资金最低限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直接投资项目由发改委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投资补助项目按有关规定由省、市、县发改部门审批可研报告或核准、备案。安排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超过2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按直接投资方式管理,由省发改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八条 省发改委安排投资补助项目时,应首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投资补助的目的、预定目标、实施时间、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等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投资补助标准。

工作方案要符合省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要求。对不在规划范围内的项目不得安排投资补助资金。凡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工作方案均应当公开,以便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遵照执行。

第二章 投资项目资金的申报

第九条 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县发改委为项目申报主体。申请省预算内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的项目,应当按照工作方案、投资政策的要求,向省发改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条 按有关规定应报省发改委审批、核准及备案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申请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后,根据省有关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向省发改委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备案后,向省发改委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第十一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直接投资及投资补助的主要原因和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投资补助或直接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5、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省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改委七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直接投资的主要原因和依据。第十二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或确认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6、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7、省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凡已经由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第1、2、3、4、5项材料; 申请使用的投资补助资金总额在200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或根据有关规定集中申请的投资项目,报送的附件材料可适当简化,只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1、2项材料。

第十四条 对于单个项目拟安排的直接投资资金数额超过200万元的,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第十五条 在资金申请报告的上报过程中,如果需要经过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应在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项目申请单位要报送行业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工作方案对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部门、上报程序有特定要求的,按其规定办理。工作方案对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部门、上报程序有特定要求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三章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和批复

第十六条 省发改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

1、符合省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2、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3、符合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的安排原则

4、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5、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6、符合省发改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对申报材料不齐备的资金申请报告,省发改委应通知申报单位在要求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第十八条 省发改委在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关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必要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 省发改委根据审查结果,对同意安排直接投资或补助投资的资金申请报告做出批复,并将批复意见下达给申报单位。

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依据。批复文件可单独办理,也可集中办理。

省发改委根据资金到位等情况,可一次或分次下达投资奖金计划。

第二十条 单个项目的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的投资项目,省发改委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

第二十一条 投资补助主要采用货币补助方式,也可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设备、材料等实物补助方式,由有关部门采用招标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接受补助的项目单位。

第二十二条 对于直接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采用“代建制”方式进行建设,将建成后的项目移交使用单位。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使用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省有关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

第二十四条 使用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第二十五条 对省发改委要求报告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建设情况的,项目单位应定期向省发改委或其委托机构报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确定建设目标的,项目单位应及时报告情况,说明原因。省发改委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 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竣工后,省发改委应及时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后评价。

第二十八条 省发改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发改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使用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保证省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省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进行稽察,并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凡不涉及保密要求的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均应在省发改委肉站公开。

第三十一条 省发改委接受单位、个人对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

监督检查和责任 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三十二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发改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

2、转移、侵占或者挪用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

3、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4、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申报单位指令或授意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省发改委五年之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对项目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查不严、造成投资补助资金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十四条 有关中介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评估意见水平低下,严重失实的,省发改委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承担省发改委咨询评估任务的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省发改委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贵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2、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批准资金申请报告的

3、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发改委负责解释。

10.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 篇十

第287号

《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夏宝龙 二○一一年十月

二十五日

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是指本省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对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 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主要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向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批复预算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依法需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

(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地方各项预算收入情况;

(四)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五)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六)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七)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执行预算情况;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九)财政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政府、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理政府性债务情况;

(十)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制订审计项目计划,编制预算执行审计方案,并按时完成预算执行审计。

第五条 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与预算执行有关的特定财政收支事项,向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与预算执行

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审计工作的行为规范。

第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第八条 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批复的预算和预算调整,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计划,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向所属各单位批复的预算和预算调整;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年报以及决算报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征收执行情况分析;

(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及分配方案;

(四)国库对应级次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的月报表和决算报表;

(五)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执行预算的报表,重点支出及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自评报告;

(六)本级专项管理资金收支情况的报表;

(七)政府性债务报表;

(八)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审计报告;

(九)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财政等部门制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及有关业务数据的系统。

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及有关业务数据的,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数据接口。

第十条 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以及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按照《审计法》的规定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按照《审计法》的规定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实施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应当按照《审计法》

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提出审计报告,对相关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和处理。

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需要处理的,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予以处理的审计决定;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提出给予处分建议;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移送。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及时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处分建议和移送的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审计机关。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之日起90日内,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及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第十三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送上一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县(市、区)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同时抄送省级审计机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将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预算执行审计有关的资料的;

(二)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

(四)拒绝或者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二)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11.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十一

关键词:预算,执行,效益

从企业战略管理的角度看, 好的企业管理等于好的战略制定加好的战略执行。预算管理可以使企业的长短期目标、战略和企业的年度行动计划很好地协调, 可以整合企业集团及其各个分部的目标, 通过预算的编制、实施和修正, 可以促使企业战略更好地“落地”, 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通用电器、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率先采用这一方法, 并取得惊人的绩效。该方法随即成为大型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迄今为止, 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几乎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要进行预算管理, 它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管理方法。近年来, 这种现代管理模式的理论方法和成功经验日益被我国企业所重视和接受, 特别是大中型工商企业集团纷纷把全面预算管理当作企业加强集权管理, 实现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作为开展集团化管理的突破口。

1 全面预算管理的概念

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项科学的控制行为, 将企业的决策计划目标及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 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一种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的总称。它具有“全面、全额、全员”的特征, 是一种把所有部门、所有人员, 所有环节都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模式, 也是一种整合企业实物流, 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流要求的经营指标体系。企业实施预算管理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预算管理的起点是企业的未来的发展战略, 核心在于对企业未来的行动进行事先安排和计划, 对集团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控制, 使企业按照既定目标行事, 从而有效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2 全面预算管理基本功能和作用

2.1 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功能

1) 确定目标。编制预算, 实质上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与发展规划制定近期 (预算期) 各项活动的具体目标, 通过目标的建立, 引导企业的各项活动按规定的轨道运行。

2) 整合资源。通过预算编制, 可以使企业围绕着既定的目标有效地整合资金、技术、物资、市场渠道等各种资源, 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 沟通信息。预算管理过程, 是企业各层次、各部门信息互相传达的过程。全面预算管理为企业内部各种管理信息的沟通提供了正式和有效地途径, 有助于上下互动、左右协调, 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

4) 评价业绩。各项预算数据提供了评价部门和员工实绩的客观标准。通过预算与实绩的差异分析, 还有助于发现经营和管理的薄弱环节, 从而改进未来工作。

2.2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

全面预算管理除了以上四方面的基本功能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还能发挥以下重要作用:

1) 有助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预算不等于单纯的预测或计划, 预算管理也不是数据的简单罗列, 而是与公司的治理结构相适应, 通过企业内部的各个管理层次的权利和责任安排, 以及相应的利益分配来实施的管理机制。

2) 有助于企业战略管理的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是现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形式。通过预算管理, 可以统一经营理念, 明确奋斗的目标, 激发管理的动力, 增强管理的适应能力, 确保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

3) 有助于现代财务管理方式的实现。实施预算管理, 使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全面预算把现金流量、利润、投资收益率等指标作为管理的出发点与归宿, 强调价值管理和动态控制, 为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同时,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将成本控制和财务预算有机地结合起来, 由孤立单项的从企业内部降低费用支出, 转向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和资源共享的方式来降低费用支出, 树立了成本控制的新理念。

4) 有助于强化内部控制和提高管理效率

在企业实施分权管理的条件下, 全面预算管理既保证了企业内部目标的一致性, 又有助于完善规制管理, 强化了内部控制。全面预算已成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5) 有助于企业集团资源的整合。集团公司一般由若干相对独立的二级核算单位组成 (可以是子公司、分公司等) , 集团公司管理的核心就是将集团内的各个二级核算单位及内部的各个层级、各个单位和各位员工联结起来, 围绕着集团公司的总体目标而运作。整和难是集团公司的一个共性, 上下级之间以及二级经营单位之间相互扯皮, 互相掣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有效地消除集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松散, 实现各层级各单位各成员的有机整合。

6) 预算为员工的绩效评估提供了一个标准、工具或指南。预算确立后, 管理者就需要承担与预算绩效相关的责任, 通过特定期间的实际结果与预算目标或标准的比较, 可以评估管理者的绩效。例如, 通过成本定额与实际成本的比较、销售上的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分析等。绩效评估使得企业能通过多种方式奖励、激励员工, 从而提高员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 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为抓手, 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充分发挥预算管理职能作用

加强日常管理, 制度建设到位。在细化落实上级各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 研究修订基层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制定下发实有资金监控管理实施办法, 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 将预算管理理念融入制度建设之中, 在制定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时, 遵循“无预算不得支出”的硬性要求, 杜绝超预算或超标准支出, 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抓好预算执行管理环节, 严把“三个关口”

1) 严把预算编制关, 确保“定得准”。统一管理, 严格编报。将各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合理预测其他收入, 杜绝其他收入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同时, 根据工作实际, 细化支出预算编制, 确保预算安排适应各项工作需要。突出重点, 严格审核。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厉行节约的指导思想, 重点审核三公经费、会议费、新增资产等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注意比较, 严控规模。将下年度预算编制规模与本年度预算规模、上一年决算规模进行联动比较, 要求预算单位对基本支出超出5%的问部分进行重点说明, 对不合理支出予以调整。项目支出原则上零增长。

2) 严把预算执行关, 确保“跟得上”。合理调整计划, 一方面强调预算执行刚性, 另一方面通过中申报超进度用款计划, 调整额度的到账时间, 满足一些急需用款单位的需求,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重点项目。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明确经费管理项目职能、政府采购等部门职责, 对预算执行难点, 实施跟踪问效, 确保预算经费有效落实。督促后进单位。建立预算执行按月分析、按月通报制度, 及时反馈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 尤其是有基建项目的单位, 采取实地督办、现场办公、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 督促其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工作责任。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召开预算执行座谈会, 预算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预算执行目标承诺书。同时, 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 督促预算执行工作落实。

3) 严把资金使用关, 确保:“用得实”。合理调度有限存量。

针对各部门各单位经费保障水平不一、结转资金规模存在结构性矛盾等情况, 上级在预算分配环节合理调度存量资金, 适度调整公用经费;对特殊困难地区安排一次性困难补助等。调挤使用基建存量。对部分停建项目无法使用的存量资金, 及时申请调到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上, 大力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统筹使用结余资金, 对项目已完成但尚有结余的资金, 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 作为净结余资金申报, 统筹安排到下一年度使用。通过这种方式倒逼预算单位加大资金使用力度, 促使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编.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5.

[2]中国税务[Z].2015 (7) .

12.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十二

预算执行的目标分为预算执行进度和预算执行效果两部分,只有综合考虑,才能彰显出预算执行的整体效果。预算资金的使用是为了控制资金的流动和保障其使用安全,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在做预算管理时既要抓预算执行的进度,更好确保预算执行的效果,尽可能地降低不必要的损失,减少资金的灰色流出,节约资金,达到利润最大化。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预算编制

缺乏科学的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我国的预算编制大多采用定额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中对于物品单价的计算一般都是五年才进行一次更换,这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就显得有点对襟见拙,不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使得预算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再加上我国当前的预算编制过程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很难全面、系统地统计所有的预算项目,难免造成缺项、重项的想象,造成预算资金过多或过少的问题。

(二)预算节点不明确

预算节点不明确也是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我国财务管理部分对于资金的管理局限于传统会计的角度,没有采用管理会计的视角去看待问题,只注重了资金的使用进度,而忽略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对预算执行造成了阻碍,同时预算节点也不甚明确,难以检查节点状态下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果是否良好,这也致使预算执行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剧。

(三)预算追加频繁且缺乏预期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还有预算追加频繁且缺乏预期。预算一般都是在会计初制定,会计末检验会计内执行效果的,对于最初制定时没有包含的资金很难做出最终的使用效果评估,而在追加任务繁多的情况下,就跟容易造成预算追加频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更甚至一些预算部门追加的预算比原本的预算还要多,在资金没有预期准备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资金赤字的现象。

二、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管理的策略

(一)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

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是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管理的首要策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离不开合理的岗位配置,在财务管理部门,不仅要配置专门的预算编制人员,还有同时具有市场调研、预算跟进、预算审核等多种职能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人多职,但一定要使预算的编制符合实际,对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果都能够达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二)完善预算编制方法

完善预算编制方法也是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管理的策略之一。对于物品的预算编制,不仅要有合理的使用数量,更要有当前市场价下同种功能设备的性能比较和价格比较,综合选定合理的设备,不能一味地追求利润。同时需要在充足的市场调研下,合理地设置膨胀资金,以应对货币价值变化带来的影响,更要及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核算和确认等等。

(三)改进预算执行制度

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执行的策略还有改进预算执行制度。传统方式下对于预算执行的确认一般来源于资金的使用、项目的进度和活动的开展,还对于资金的具体走向和使用效率不甚关心,这也造成了一些资金滥用、乱用的现象频繁发生,因此需要改进预算执行制度,将预算执行分解成一个个细小的目标,再去去控制和抓紧预算执行的效果,就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管理会计视角下加强预算执行的措施

(一)加强对市场的调研,让预算更贴合实际

加强对市场的调研、让预算更贴合实际是管理会计视角下加强预算执行的首要措施。预算执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主要是因为预算不具有市场贴合性,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因此在加强预算执行时需要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工作,掌握市场上经济变动风向和价值变化的趋势,以及市场对于活动、项目的需求,使得我们所设想的活动或者项目能够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的同时,预算中包含的物品价值也能够更贴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实现预算的真正作用。

(二)将预算分解成小目标,明确预算管理责任人

将预算分解成小目标、明确预算管理责任人也是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执行的措施之一。传统的预算管理一般按部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奖惩也是针对部门整体,这种政策无疑造就了某些人投机取巧、浑水摸鱼的思想,总想着自己超过预算可以从别的项目上省回来,总体上不会差太多,但这种现象严重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因此在加强预算执行的情况下,需要将预算分解成小目标,做到预算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打破浑水摸鱼的想法,才能更好地控制资金的流动,达到资金效用最大化。

(三)做好资金分类追踪,及时对预算更新辅导

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执行的措施还有做好资金分类追踪、及时对预算更新辅导。对于预算资金的分配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分类,去办公预算、活动预算、项目预算、紧急预算等等,并要对这些资金的使用做好追踪记录,跟进每一笔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同时也要对资金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辅助解决,尽可能地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预算执行中还存在写缺乏科学的预算编制、预算节点不明确、预算追加频繁且缺乏预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预算执行的效果,要想提高预算执行的力度,就要从提高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两方面分别抓起,在财务管理上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改进预算执行制度尽可能地使预算符合现实要求,同时也要从加强对市场的调研、让预算更贴合实际,将预算分解成小目标、明确预算管理责任人,做好资金分类追踪、及时对预算更新辅导等方面减少预算执行的阻碍,使预算的设置和执行更能够符合实际的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赵江红,葛峰.关于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执行的策略研究[J].高级财会,2015

[2]卢党红,姜宏先.基于管理会计视角下提高预算执行的对策分析[J].财经咨询,2014

13.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篇十三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是指事业行政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反映着单位与财政之间的资金领拨缴销关系和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规模和方向,是完成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财力保证,也是事业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个标准预算管理周期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三个阶段构成。对于事业行政单位来说,预算编制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据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执行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本年度预算,分析执行情况,办理变更预算。决算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报表,总结执行结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这三个阶段相辅相承,互为条件。预算编制是执行和决算的基础,预算的执行以完备和严谨的预算为前提,决算是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总结和分析。预算控制针对的是预算的实际执行与操作阶段,也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核心阶段,这一阶段连接着编制和考核,是向评价和考核提供依据的阶段。预算执行是能不能用好财政资金关键,是预算目标实现与否的关键。预算执行环节如果抓不好,预算编的再好,效果也不会很好地体现出来。

一、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已陆续开始了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以部门预算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编制改革、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内容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以推进政府采购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通过改革,旨在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新机制,促进廉政建设,对规范事业行政单位支出管理、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有着重大意义,并取得了很大进展,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各项改革都还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制度上尚不完善,加上受旧的思维惯性与习惯做法影响,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从近几年我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预算编制不够严密,预见性差,弹性过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的时间晚,预算编制周期短。整个预算编制过程只有短短的1-2 个月,预算编制质量不高,而且年初几个月根本没有预算可以执行。由于年初处于无预算状态,单位预算批复下达的晚,许多资金只能够参照上年度支出水平进行控制。二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粗糙,内容简单,对全年工作缺乏充分的预测与详细的规划,编制的预算先天不足,再加上年度中间开展计划外工作或上新项目时不考虑年初经费预算,致使年初预算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更无什么严密性可言,导致年度中间预算追加频繁。三是项目预算的编制尚未细化,有业务项目名称,但无相应的预算2经济指标列支内容。致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控依据,导致一些项目经费成了预算单位调控预算经费的蓄水池。同时预算编制的简单粗糙和不确定性,给预算的审核批准、预算的执行、预算的监督、预算业绩考核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预算经费支出有逐年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员费用支出快速上升。人员经费支出从03 年的2174.87 万元,04 年的3011.84 万元再到05 年上半年的1957.4 万元,年均增长率为34.16%,导致人员经费快速增加的主要因素有两点,一是人员数量的增加,从03 年的年均175 人增加到04 年的年均207 人,累计增加人员经费466.56 万元;二是人均支出的增加,人均支出由03 年的12.48万元/人增加到04 年的14.58 万元/人,累计增加人员经费370.41 万元。这其中与人员经费的预算管理方式即按实列支也要一定关联。

第二、管委会各部门开展的其他专项业务活动越来越多,支出的其他专项业务活动经费逐年上升。据对03 年以来的决算分析,各集中核算单位每年合计有各种名目的其他专项业务经费(不包括外宣经费、出国经费和招商经费)分别为03 年64 项,共计支付资金823.69 万元(剔除房屋购置费3495.4 万元),04 年列支其他专项业务经费71 项;共计支付资金960.69 万元;05 年上半年列支其他专项业务经费83 项,共计支付资金512.98 万元,每年从数量上、金额上都有近10%的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名称繁多,但项目经费列支金额或预算追加金额却大小不一,有的只有几千元,有的则有一百多万元。三是其他专项业务项目增加以后

就很难再减少,这样只增不减导致其他专项业务经费就越来越多。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是单位没有从思想上引起对预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为追加预算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这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就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产生脱节,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这是问题的根本原因;其次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突发或临时性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客观原因,属于预算调整的正常范畴。

第三、项目经费的使用随意性较大。

主要集中在项目资金支出上,这是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近几年我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预算采取按实列支方式,各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均由人事部门制表后由会计结算中心统一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基本上按预算单位性质分类分档、定员定额编制,经过几年运行业务活动比较稳定,各单位和会计结算中心对这部份经费的控制大多已比较规范,特别是日常办公经费等费用渐趋减少。因此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若要扩大经费预算,就只能向其他项目资金“融通”。这样就出现只要与专项业务活动有一点点关联,就列入项目资金开支,而不管事实上有多大关联度。

3二、改善与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为了解决预算编制简单粗糙带来的各种问题,给预算执行过程创造良好前提条件,首先要提早编制部门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提前预算编制时间,扩大延长预算编制周期,才能实现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从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可适当提前从10 月起,提前编制下一年度各项财政收支预算。其次要确定合理的预算指标体系和开支标准。“部门预算”、“零基预算”、“功能预算”的基本要求就是应有合理的预算指标体系和开支标准,从当前我区经费实际使用过程分析,项目经费就好像是个大筐筐,随便什么费用都可往里装,比如招商经费、调研费、外宣费等,因未规定哪些费用类型可以列支,哪些费用类型不能列支,及可列支比例等等,这样就出现只要与项目有一点点关联就可报销列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同一个单位有好几项经费可列支,如经发局发生业务招待费,其可列支的经费项目就有日常公用经费中的招待经费,项目经费中的招商经费、经贸服务中心经费等等,给具体经办人控制预算经费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编制预算时,要对预算经费的指标体系、项目用途、开支标准、开支范围等等进行细化,如规定在某个项目经费中餐费能列支的比例是多少,差旅费能列支的比例又是多少等等。第三彻底改变过去严预算、松追加的分配观念,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从制度上建立预算追加机制,在单位不增加工作职能基础上,规定原则上不能追加预算经费;对确实需要追加预算经费的,应区别情况,尽可能考虑从该单位的其他经费项目累计结余额中调剂使用,如上海办今年要求追加交通工具购置费26.76 万元,可从合作局办公设备购置费累计结余额36 万元中调剂使用,这样一来可以简化追加预算手续,只要财政局审批即可,同时可以降低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累计结余额,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与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力度,建立起规范的预算管理执行体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变更、决算、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财政部门在搞好预算编制的同时,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执行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选择确定项目上, 实现对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1、加强对人员经费支出的管理。对支出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两类经费间不得随意挤占和移用。从基本支出的控制方面来看,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目前编制预算时,人员经费支出是按实列支,年终统一结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根据预算单位性质分类分档、定员定额额定。从当前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分析,人员经费支出上升最快,近几年年均上升幅度达到34.16%。而占全部经费支出的比重也从2003年度的22.28%,2004 年度的48.39%,再到2005 年上半年度的54.8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03 年度为2169.98 万元,2004 年度为1378.75 万元;2005 年度上半年为841.79 万元,占当年全部经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2.23%、22.15%和423.59%,从绝对值方面分析有所下降,但其所占全部经费支出比重基本保持不变。由此可见,要控制基本支出,关键在于人员经费支出,要从改革个人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着手,改变按实列支的预算管理模式,使预算单位从思想上重视人员增加对预算经费开支的影响程度。

2、加强对项目经费的控制与监督。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比较粗放,“水分”过多,开支使用范围不明确,使用进度缺乏详尽的计划。更有的单位纯粹是为了要经费才要项目,项目资金拨到后,有的长期不用,有的只是用到一小部分,其余的到年底决算时或用于弥补基本支出的超支部分,或成为沉淀资金,留到以后年度调剂使用。因此项目经费预算应详细列明各项支出的具体明细用途及金额。项目经费预算不细化,开支使用范围不明确,在以后的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对项目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就很难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因此在编制项目预算时一定要对其进行细化,明确规定哪些费用不可以列支,哪些费用可以列支及可列支比例等等,从源头上建立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制度,这样才能加强对项目经费支出的日常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支出。

当前可采取以下措施,一、严格项目经费审批,从源头上控制项目经费数量,对确实需要追加的项目经费可按照相近原则先考虑纳入当前已有的项目之中,尽量不增加项目经费数量,避免陷入项目经费只增不减现状;

二、按照事权与财务相结合原则,清理当前专项项目经费,合并或撤减业务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如汇总驻区机构的补助经费、加班费及其他补助款项等,集中到一个预算单位统一核算,改变多头支付、重复支付现象;

三、按项目经费细化预算后的指标严格控制专项项目经费的支付,特别要对餐饮、娱乐之类的业务招待费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分析项目经费结余原因,视具体情况调剂结余额或用于弥补其他项目经费不足,或结转到下年度项目使用,或交回国库等。

3、建立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制度,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完善的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跟踪反馈制度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手段。一方面是对项目经费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坚决杜绝与项目无关的不合理支出,使项目经费按既定预算支出。二是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经费预算的参考依据。对绩效明显的,节约资金的单位可给予适当奖励,对挤占挪用专项项目资金或达不到绩效要求的,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使预算单位感到使用预算资金的压力,彻底改变预算资金“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的习惯。

(三)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以为财政支出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创造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模式,实施政府采购后的采购价格、预算单位设备配置等信息也为细化部门预算、制订部门支出标准创造了条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准确性和效率。在目前政府采购基础上可进一步对各部门消耗的共性物料支出如打印、复印用的纸张,复印机用的配件硒鼓、油墨,信封、信纸等的印刷品以及出差购买的机票进行统5一汇总,实行集中或定点采购。使各单位的共性物料支出由各单位自行零星采购转变成通过法定的集中大额采购,充分运用竞争机制,大幅度节约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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