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2024-07-09

各类债券发行程序(共10篇)

1.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一

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和上市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要由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第二,提出申请。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登记证明;(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第三,经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司提交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第四,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

第五,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

(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

(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发行公告上还应载明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和发行地点。

第六,认购公司债券。社会公众认购公司债券的行为称为应募,应募的方式可以是先填写应募书,而后履行按期缴清价款的义务,也可以是当场以现金支付购买。当认购人缴足价款时,发行人负有在价款收讫时交付公司债券的义务。

上市债券

上市债券指经由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也叫挂牌券。

债券上市的条件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

(1)债券的发行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是因为,如果上市债券流通量少,就会影响交易的活跃性,而且价格也容易被人操纵。

(2)债券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就会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可能发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债券持有者的人数应该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持有者人数过少,分布范围很小,那么即使债券的发行量大,其交易量也不会太大,从而影响债券的市场表现。

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债券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基本相同的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为例,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

(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

(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

(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

(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

(1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其他条件。

上市债券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原则:与A股相同

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

委托买卖

单位:以“张”为单位(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卖出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张,债券买入最小申报数量单位、债券回购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0张。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限制

申报撮合方式:正式实施国债净价交易后,将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的方式,并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行情报价: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申报上限: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交易方式:T+0,国债现货交易允许实行回转交易。即当天买进的债券当天可以卖出,当天卖出的债券当天可以买进。

竞价方式 :与A股相同

上市首日申报竞价规定:深交所上市国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前收盘价(发行价)上下各150元(即15000个价格升降单位),进入连续竞价后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后成交价上下各15元(即1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申报

价格限制:上市首日后,每次买卖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上下各5元(即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证券代码 :深市:国债现货的证券编码为:“1019+年号(1位数)+当年国债发行上市期数(1位数)”,证券简称为“国债+相应证券编码的后三位数”;但自2001年十五期国债开始,深市国债现货证券编码为10****,中间2位数字为该期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

注意事项

(1)记账式国债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后债权的增减均相应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无记名国债在卖出交易前,投资者必须将无记名国债拿到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托管手续,然后在其所指定的证券商处进行交易。买入无记名国债后,投资者需要时,可通过在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提取实物券手续。

(2)国债现货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

(3)国债现货交易实行“T+1”资金清算,投资者与所指定的证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手续。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几种方式

原有企业改制,不论是整体改制还是部分改制,一般都是将企业由单一投资主体变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多元投资主体。这种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通过存量资产的处置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新增资本的投入来实现,以上统称为企业重组。目前,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增量吸补。企业的存量资产全部投入改制后企业,作为改制后企业的部分资本,其它的注册资本依靠吸收新的股东投入,即资本增量靠外来注入。这种重组方式适合原资产清晰,投资主体单一,企业发展较好,资金短缺的企业。

2、净资产切割。企业评估完成后拟将净资产作为改制企业的注册资本,不需再注入新的资金,故可以切割部分净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这时,企业虽存量资产未动,但资产持有人发生变化,因而企业资产由单一变化为多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50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委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补充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43号)的规定,企业职工在购买国有小企业资产时,可以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3、零资产或负资产出售。经评估,企业的净资产为零或负数,原资产持有者(主办单位)可将企业连同负债采取零价值方式转让给新的股东,新股东在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同时,也相应地承继企业的负债。新股东购买企业后,须再行出资投入到新购买的企业,其出资之和作为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

4、撤资租赁。原有企业的资产评估确认后由原主办单位(投资人)将全部有形资产收回,并承担原有企业债权、债务,而将商誉、字号、商标等无形资产有偿提供给新股东使用,新股东需对企业投资入股,投资之和作为注册资本,完成企业的改制登记注册。

5、股权投资。股东将其在另一企业的股权作价投入改制企业。这种方式属于新增资本投入的权益投资,多见于部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

6、债权转股权。企业改制时,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基础上债权人可将其债权转为对企业的投资。其本身由企业的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但银行金融机构,验资、评估等中介机构等不具备投资主体资格的债权人不能债转股。

这几种重组方式既可单独运用,又可采取多种重组方式,企业根

项目融资律师业务内容

我们为中国许多大型能源和基础设施的涉外项目融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涉外项目融资方面积累了广泛和丰富的经验,代表国际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承包方、供应商参与了许多重大项目的融资活动,包括BOT、TOT模式的项目融资。项目包括发电厂、高速公路、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采矿、桥梁、港口、机场、电信、化工等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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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客户讨论设计项目融资的融资框架,并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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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项目中的任何问题在中国的有关机构进行审慎调查;

4、起草、修改或审查有关项目融资的合同文件,包括项目合资合同、建设总承包合同、项目销售合同、信贷合同、各种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并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5、审查项目融资中所有的在中国公司的公司成立文件和有关抵押品的产权文件,起草或审查中国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公司批准和授权文件;

6、代表客户与有关当事人或政府机构进行有关项目融资的谈判;

7、协助客户申请和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对项目融资有关文件的批准和登记手续;

8、就项目融资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2.发行企业债券审计综述 篇二

一、了解某煤业集团所在行业及其环境

(一)煤炭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煤碳行业主要指标连年创新高

继“十五”期间煤炭工业实现了从亏损到盈利的转变后,“十一五”开局之年的2006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各项指标再攀新高,其中煤炭销售、工业增加值、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四个主要指标更是创出四个“历史最好”。

2.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见成效

煤炭行业结构的大幅调整,无证小煤窑的整顿关闭,表明政府对煤炭行业的宏观调控在大幅增强。通过结构调整,维持目前的供求关系,保持煤炭行业现有的盈利能力,解决煤炭行业多年积累的问题,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基础能源供已经成为煤炭行业发展的主基调。

3.煤炭行业利润呈下降趋势

目前煤炭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由于人工成本及动力成本在上升,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利润增幅下降。煤炭行业单月销售和单月利润增幅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随着政策环境的变化,国有大矿和地方小矿的竞争力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目前大多数煤炭公司的采矿权是无偿或低价取得的。公司的资产没有完全反映这一项目,所以国有煤炭公司低估了公司的价值。同时,也正是由于资源无偿使用即将改变,煤炭资源储量价值将有价可循,煤炭资源储量价值将成为煤炭公司价值的重要方面,采矿权价值的提升必将增加煤炭企业的投入,降低其利润。

4.煤碳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市场风险。

(1)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已见端倪,煤炭需求由旺盛期逐渐转入平稳期。煤炭行业前一周期投资过热,形成煤炭行业生产能力旺盛,因此冲击了煤炭的市场价格;其次,出口的减少,也加大了国内市场上的煤炭供给,进一步加剧了煤炭行业产能的过剩状况。

(2)出口受阻。煤炭库存增加,煤价出现同比回落。库存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煤炭进口增多、出口减少。中国政府采取的一些措施,例如下调出口退税,已经抑制了煤炭生产商的出口兴趣,降低了煤炭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

(二)了解某煤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某煤业集团与行业发展的趋同程度

随着全国煤炭行业从亏损到盈利的转变,某煤业集团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飞跃,近几年利润大幅度攀升,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与整个煤炭行业的发展有较高程度的趋同。

2.某煤业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情况

(1)某煤业集团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某煤业集团系我国建矿较早的国有骨干煤炭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等比较完善,建立了人事、生产、安全、财务、资产管理、采购、销售、后勤服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部控制能够较好地执行,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2)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①集团内部非法人单位之间的结算方式

该煤业集团分支机构之间、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通过内部往来核算,相互之间以内部

转账通知单作为入账依据。

②资金管理及对外投资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某煤业集团未成立财务公司,但设立了资金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对集团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方面,某煤业集团设立了专门的投资管理部,由其负责对外投资统一管理。

(3)某集团的会计核算情况

①某煤业集团之子公司——某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总部及其他子公司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②某煤业集团的会计核算特点

第一,煤矿井巷构筑物折旧费计提方法

某煤业集团按照有关规定,以生产每吨原煤计提2.5元井巷费作为井巷构筑物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第二,劳动人事特点

该煤业集团煤炭开采大量使用农民工,煤业集团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农民工使用合同,向劳务输出公司支付劳务费,由劳务输出公司负担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等费用。第三,低值易耗品核算特点

煤矿用的十二种小型设备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税金方面

该煤业集团按原煤开采量计算缴纳资源税,税率1.00元/吨,计入管理费用。第五,产品销售特点

该煤业集团煤炭产品主要供应国内特大型冶金、电力企业,部分冶炼精煤和多种产品出口韩国、日本等。一般是先到款,后发货,拖欠货款的情况较少,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第六,关联交易特点

该煤业集团煤炭产品,先销售给其子公司某股份公司,再由某股份公司对外销售,存在大量关联方销售。

第七,固定资产投入特点

前期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需要投入大量的不直接产生现金流量的安全设备、环保设备;煤矿属于资源型企业,资源枯竭期到来后,企业存在转型问题,矿井构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弃置处理费用较大。

第八,煤炭行业特殊费用

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文规定,自2004年5月1日维简费计提标准由6元/吨提高到12.5元/吨。

安全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自2004年5月21日起按照8元/吨标准计提安全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管理。

塌陷补偿费。根据煤矿自身所在矿区塌陷情况,按照历史经验,由企业合理估计,对需要支出的塌陷补偿金进行预提,计入管理费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核算。以煤炭销售额的0.82%计算缴纳,计入管理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明细科目。

3.某煤业集团会计核算模式

某煤业集团母公司实行二级核算,母公司有六十多个二级核算单位,另设基建财务,生产成本由二级单位发生并归集,集团财务部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关,每月由二级单位上报财务报表,由集团财务部汇总编制母公司会计报表。集团总部负责集团重大决策、制定财务政策、经营方针,子公司定期向集团上报财务报表,由集团编制合并会计

报表。

二、某煤业集团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评估经营风险,并考虑这些风险是否可能导致重大错报。

根据对某某煤业集团所在行业及其环境的了解,受煤炭行业大环境的影响,该煤业集团经营失败的风险比较低,因此由经营风险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较小。

2.初步评估审计风险

发行企业债券需要公开企业债券发行前三个完整会计的财务报表,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发行企业债券审计属于高风险审计项目,根据该集团历年的审计情况,我们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如下:

(1)前几年煤炭行业不景气,行业亏损严重,企业为了满足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企业存在粉饰会计报表的可能性。

(2)由于需要按《企业会计制度》调整原会计报表,因此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应该调整的项目是否调整到位,调整金额是否正确即是审计关注的重点。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是否正确,基建报表是否纳入母公司会计报表范围,应予以剥离的非经营性单位的资产、负债是否已剥离,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是否已纳入合并范围,是否存在通过合并范围的变化调整利润的现象。

(4)应该计提的维简费、安全费、塌陷补偿费等是否已足额计提。

(二)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1.根据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总体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2)分派更有经验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

(4)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2.明确审计目的本次审计的目的是为某煤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提供2002-2004会计报表审计服务。

3.确定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对某煤业集团200X、200X+1、200X+2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4.制定总体审计策略

根据某煤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审计的要求,以及200X-200X+2该集团财务决算由我所审计的情况,制定以下审计策略:

(1)重点对财务决算由其他事务所审计的子公司进行审计,包括了解、研究内部控制并进行符合性测试,对财务决算由我所审计的集团总部及子公司,本次审计不进行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

(2)实质性测试方面,主要是审核我所财务决算审计底稿,对其业务类底稿予以利用,对

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记录,并补充相关审计程序,对财务决算由其他事务所审计的子公司进行实质性测试。

(3)对原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中保留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着重关注其影响是否已经消除。

(4)对未纳入母公司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基建报表进行补充审计,并将基建报表并入母公司;

(5)将债转时确定的非经营性单位的资产、负债从原会计报表中予以剥离;

(6)某煤业集团存在下年财务决算调整期初决算数据的问题,本次审计对此类调整情况进行追溯调整,查明企业期初数调整原因及相关内容,并调整至相应的会计。

(7)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三个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5.项目组人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1)项目人员组成、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根据某煤业集团会计主体较多、资产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我所派出20人组成某煤业集团项目组,历时40天,分审前调研、审计实施、审计汇总和审计意见交换、审计报告等4个阶段完成审计任务,其中现场工作时间为25天。

(2)项目组分组情况

本次审计共分五个小组,小组长分别由经验比较丰富的审计师担任,随着项目的进展,部分助理人员可提前撤离现场。

6.确定重要性水平

某煤业集团200X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0亿元,200X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亿元,以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重要性水平,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5000万元,以较低者5000万元为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子公司也按主营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重要性水平,并分配至会计报表各科目。

(三)项目培训及质量要求

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发行企业债券监管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程序,明确规定各阶段的审计工作时间;制定统一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模版。明确关联交易的级次、统计口径和统计内容。

由现场项目负责人组织审计项目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介绍被审计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体系,以及被重大会计问题和重点审计领域;讲解非经营性单位的资产、负债如何从原会计报表中予以剥离;下年财务决算调整期初决算数据的,如何还原到相应,如何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200X年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如何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重新编制200X-200X+2会计报表,将审计计划和审计业务指引传达至项目组全体成员。明确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和各级人员的职责,把握整个项目时间进度,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四)项目成本的控制

按照有效工时制度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明确: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在报项目外勤时,对超额工时将不予考虑;在项目考核时,将工作效率作为助理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方面予以考虑。由于项目工时控制方法得当具体,从而调动了项目组成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较好地控制了项目成本,提高了项目组整体工作效率。

(五)项目的沟通与协调

我们采起了多种方式(包括现代化的通信手段、互联网)建立联系机制,形成定期(一般为一周,遇到重大问题要随时)汇报制度。构筑项目组、项目负责人、集团公司多重沟通、协商、汇报体系。形成对重大的共性问题统一解决口径的信息互通机制。

(六)项目审计工作实施

根据本次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审计工作实施进度及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审计工作阶段

时间进度

主要工作内容

1.审前调研阶段

200X年1月23日至1月27日

了解某集团基本情况、审前沟通工作协调、内部控制环境及风险评价、制定详细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标准、对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协调、汇报机制。

2.审计实施阶段

200X年2月5日至200X年2月25日

按审计方案要求对被审计单200X-200X+2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合规性、资产变动情况、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企业经营绩效变动情况进行审计,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及时沟通,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3.审计汇总和审计意见交换阶段

200X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二级单位汇总审计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及委托方沟通审计结果。

4.集团审计汇总及报告阶段

200X年3月3日至200X年3月10日

3.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三

1.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组织负面清单评估专家小组对负面清单进行讨论研究,决定调整方案,报()备案。

A.交易所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国证监会

D.财政部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的规定,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最近()年内财务报表曾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

A.1

B.2

C.3

D.5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的规定,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最近()个月内因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发行人。

A.3

B.6

C.12

D.24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实施自律管理的机构为()。

A.中国证券业协会

B.中国基金业协会

C.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D.中国证监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5.下列内容属于负面清单的有()。

A.最近12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B.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发行人

C.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D.典当行

E.非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的担保公司

您的答案:A,C,D,B,E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下列规则属于债券市场自律规则的有()。

A.《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

C.《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D.《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E.《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您的答案:B,A,D,C,E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7.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及相关自律组织之间的信息应当独立。()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备案材料不齐备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提交的备案材料,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可能对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非公开信息,可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密处理,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依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备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备案文件,并对备案文件内容的合规性负责。()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非上市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流程 篇四

一、申报材料制作阶段

1、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制定债券发行章程.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进行担保,并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担保函。

6、安排审计机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7、安排信用评级。发行人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8、安排律师认证工作。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供法律认证。

9、组建营销团。企业债券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由企业自主选择。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其他。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附:发行申请材料目录

1、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文件;

2、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

4、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6、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7、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

8、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承销协议;

11、承销团协议;

12、第三方担保函(如有);

13、资产抵押有关文件(如有);

14、信用评级报告;

15、法律意见书;

16、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7、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8、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9、其他文件。

二、发行报批阶段

1、上报发行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

2、跟踪核准进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债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请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及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重要问题应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3、修改方案及材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4、债券发行会签。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并抄送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等有关单位。

5、会签结束拿到批文。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给省发展改革委后(中央企业除外),再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给企业或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三、债券正式发行阶段

1、刊登发行公告。发行人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在债券发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市场宣传工作。承销团做好债券销售市场宣传工作,推广债券的发行和认购工作。

3、债券销售工作。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各承销商面向社会公开零售企业债券的所有营业网点及每个营业网点的承销份额。

4、承销团工作监控。发行人应当及时了解承销工作进度和发行销售情况。

5、募集资金划付。承销团销售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应划付到发行人专门的资金账户。

6、验收资金。发行人根据债券的发行情况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查验。

四、发行后期管理工作

1、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权登记托管。托管人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企业债券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企业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2、制定偿债计划。发行人、担保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并认真执行,确保企业债券本息按期兑付。

3、发行人应当在债券本金兑付首日60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告兑付方案,并于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布兑付事项。

4、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应当将兑付资金全额划入指定账户。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划入托管人指定的账户;无记名实物券企业债券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5、发行人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兑付义务的,主承销商应当及时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6、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每一会计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发行人、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公开披露。

7、主承销商应当在企业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债券发行、兑付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8、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可能影响企业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并公开披露。

9、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委托原信用评级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于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企业债券跟踪评级结果之后十五日内,将跟踪评级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并公告披露。

注:参考文件包括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121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07]602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

5.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五

一、责任单位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财贸外经股

二、责任人

财贸外经股

三、初审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21号令)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四、申报条件

企业向管理部门申请发债初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申报材料

企业向管理部门申请发债初审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2、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

3、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4、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5、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担保人的,须提供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6、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第三方担保函(如有);资产抵押有关文件(如有);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

7、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其他文件。

六、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县属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办公室登记后,转送财贸外经股承办。

(二)承办人确认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后, 报市发改委转报省发改委呈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三)办理期限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七、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岗位分工责任制和股务会制度,股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二)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核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做出核准的;

4、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6、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的;

7、私自泄漏申请单位项目信息的;

8、其它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股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股长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股以下(含股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局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局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6.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六

以下资料清单系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案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编制而成,将作为XXX证券策划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方案及制作备案文件的基础材料。该等基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资料提供的及时性,将影响到贵公司发行私募债券方案的可行性及发行进度。敬请贵公司及时提供以下资料,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保密责任。说明:

(1)本清单中所述“发行人”或“公司”指【】公司。

(2)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可能向贵公司进一步提出补充文件清单。(3)如果本清单要求提供的某一项或多项文件并不适用于相关单位,请以书面方式作出说明。

(4)以下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除非另作说明,应包括自公司或公司的附属机构成立至今的所有文件资料。

(6)对文件资料中有关问题,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贵公司有关人员。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发行人概况: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等。1.2 历史沿革、股东情况。1.3 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1.4 发行人与其母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关系的完整结构图(从最上游直至最下游的所有企业)。结构图应标明控股/持股/控制关系、持 股份额、其它持股人的详情。

1.5 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的详细清单,该清单的内容包括:下属企业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权状况(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或控制关系)、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最近一期财务情况、是否合并报表。

1.6 有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体资格的法律文件: 1.7 发行人现阶段和以往享受过的优惠政策。

1.8 发行人在过去三年内进行的(境内和境外)投资、出售、收购、兼并、增资、减资、合并、分立、重大改组、变更情况。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2.1 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调查

(1)发行人所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展前景、国家有关行业政策、今后中长期规划等;

(2)行业中主要业务指标的市场统计资料、最新的销量调查报告或统计资料;

(3)影响行业的主要因素分析。2.2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调查

(1)与国内同行业各主要企业的资产规模、市场占有率、产品/服务价格、收入、利润、资产利润率等主要指标的统计比较;(2)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分析。2.3 发行人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1)地理优势、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等;(2)规模优势(是否有规模经济效益);

(3)管理、技术优势(先进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营方面的独特性等);(4)价格、服务质量优势等(如有);(5)品牌及企业文化方面的优势

(6)其他优势(如中央、地方的优惠政策等)。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3.1 公司最近三年(2009~2011)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情况。3.2 公司最近三年(2009~201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3.3 公司的主要项目情况:公司在最近三年中完成了哪些重大投资项目,公司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情况。3.4 公司产品生产或服务基本流程介绍。3.5 特许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人事状况

4.1 公司的职工数及人员构成情况(行政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人数及比例,学历构成情况,职称构成情况),公司的主要人事管理制度等。

4.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行政主厨及分公司总经理),包括各位成员的姓名、国籍、任期及委派方或选举决议,并简要说明公司过去四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以及他们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本中持有的权益。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5.1 如未作特别说明,本节信息中近三年的财务会计信息应摘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2 公司应简要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主要包括: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还应披露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具体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其影响;(2)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3)最近三年内进行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发行人,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应包括:重组完成后各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重组时编制的重组前模拟资产负债表、模拟利润表和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

(4)公司管理层作出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分析的简明结论性意见,主要以发行人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分析说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近三年的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5.3 公司对可能影响投资者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 量情况的信息,应加以必要的说明。公司有无逾期尚未偿还的贷款及其展期情况。

5.4 简介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投资决策程序。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

6.1 公司应简要披露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6.2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司应当披露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及其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的影响。

6.3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应当提供具体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并披露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安排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与对策 7.1 行业风险及对策

7.2 经营风险及对策(如经营管理风险、商标及标识被侵权的风险、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原料供应风险等)。7.3 财务风险及对策 7.4 政策风险及对策。7.5 利率风险及对策。

7.6 兑付风险及其他财务风险及对策。7.7 投资风险及对策。7.8 汇率风险及对策。

7.9 行业风险及对策(如技术风险、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市场竞争 加剧风险等)。

7.10 资信风险。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信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资信风险。

7.11 担保(如有)或评级的风险。担保人(如有)资信或担保物(如有)的现状及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对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影响,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公司资信情况

8.1 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提供目前尚未到期的银行贷款合同);

8.2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8.3近三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等财务指标。发行人的偿债安排

9.1 发行人对发债后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预测(即未来十年的简单现金流量表)。

9.2 公司过去三年的现金流量分析。

9.3 发行人偿债记录,偿债资金来源、具体的偿债计划。9.4 专项偿债账户该帐户的资金来源、提取的起止时间、提取频度、提取金额、管理方式、监督安排及信息披露等内容。9.5 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到期不能兑付以及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的解决措施。其他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包括:(1)受理该诉讼或仲裁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名称;(2)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日期;(3)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和代理人;(4)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原因;(5)诉讼或仲裁请求;

(6)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

11.1 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对未来五年的业务发展规划。11.2 对该行业未来五年发展趋势、竞争态势的预测。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12.1 对发行人未来可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12.2 发行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的主要股东作为重大诉讼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事项。

【】私募债项目组

7.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七

据洛南商网消息,秦岭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债券今日发行,这是新“国九条”出台后首期发行的小微企业私募债券,为我国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融资打开了破冰之旅。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正式发布,为文化企业转制注入了一支强心剂。《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培育保险市场、实施文化产权评估交易等具体举措,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意见》在金融支持措施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针对文化消费市场,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营造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文化产权评估交易等配套机制。

《指导意见》实施近五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依然滞后,发行债券条件近乎苛刻,符合发行中小企业债、集合债等债券的小微企业更是极少。尽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等部门针对诸如文化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陆续出台过一系列扶持政策,但并未改变固有的投融资体制,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激励促进功能收效甚微。

8.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落实国务院国发〔1987〕12号文《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重点企业债券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规定》,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是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债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

第一条为了压缩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更好地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决定1987年对单位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50亿元,对个人发行5亿元。

第二条本债券由银行代理国家财政发行,债券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

第三条本债券期限为三年。单位购买的年息6%;个人购买的年息10.5%,免征个人所得税;本债券一律不计复利。单位购买的从1987年7月1日开始计息,个人购买的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后一次偿还本息。逾期不另计息。

第四条本债券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单位购买的发给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个人购买的发给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面额为50元和100元两种。

第五条本债券对单位发行的可以抵押,不准转让;对个人发行的可以转让、继承;不能作为货币进入流通。

第六条本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地方政府、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武警部队;城乡个人。

第七条本债券对单位发行采取分配任务的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按照1987年各地自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一定比例,并参考各地预算外收入情况分配任务;对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武警部队主要参照国库券的分配比例分配任务。对个人采取自愿认购办法。对国家分配的购买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按期如数完成。

第八条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以及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的任务,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分配落实。各单位只能用预算外资金购买债券,不得挪用上缴财政税利和银行贷款购买。

第九条本债券对单位自1987年4月1日开始发行,单位交款时间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原则上一次交清。一次交清确有困难的,可以分两次交,但要在六月底前全数交清。对个人从1987年二季度起发行。

第十条本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组织,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原则上购券单位的开户行为代理发行行。对于个人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理。

第十一条对单位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由代理发行的专业银行及时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各地人民银行逐级上划人民银行总行;对个人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由当地建设银行逐级上划建设银行总行,然后交存人民银行总行。由人民银行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时转入建设银行帐户,作为“拨改贷”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国家计划内重点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nbs

9.各类债券发行程序 篇九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的监管机构

所谓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义务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中所谓的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2005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进行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发行金融债券。

二、政策性银行按年度申报债券发行计划

根据该办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金融债券发行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发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申请应包括发行数量、期限安排、发行方式等内容,如需调整,应及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三、发行条件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其它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另行规定。

四、发行方式

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前者也叫招标发行,后者也叫协议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一次募足,亦可在限额内分期发行、直至募足。

五、发行系统

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可选择三个系统来具体实施: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发行;二是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簿记建档发行;三是采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方式。

目前,除短期融资券和国际机构债券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发行以外,其他所有债券均通过设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发行。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的债券只有传统的凭证式国债,目前选择这种方式的情况越来越少。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机构,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简称簿记系统):指由中央结算公司开发、运行和管理,用以办理债券登记、托管、结算、兑付及其他相关业务的电子化账务处理系统。

六、发行流程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与发行流程有关的要点主要有如下几条:

1.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原金融债券发行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不得继续发行本期金融债券。发行人仍需发行金融债券的,应依据本办法另行申请。

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

2.金融债券的发行应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

金融债券定向发行的,经认购人同意,可免于信用评级。但定向发行的金融债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进行转让。

3.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承销可采用协议承销、招标承销等方式。

承销人应为金融机构,并须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于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3个工作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与发行公告中说明金融债券的清偿顺序和投资风险,并在显著位置提示投资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文件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

政策性银行应在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5.以招标承销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在招标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承销人公布招标具体时间、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中标确定方式和应急招投标方案等内容。在招标开始时,应向承销人发出招标书。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应立即向承销人公布中标结果,并不迟于次一工作日发布金融债券招标结果公告。承销人中标后应履行相应的认购义务。

6.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在招标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各方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7.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书面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金融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央结算公司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由中央结算公司及时办理债券登记工作。金融债券付息或兑付日前(含当日),发行人应将相应资金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9.发行人应在金融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发行人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发行人及相关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其内容。

对影响发行人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方式披露。

10.金融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发行人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

采用担保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人还应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担保人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

11.发行人应于金融债券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付息公告,最后一次付息暨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兑付公告。

12.金融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13.信息披露涉及的财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涉及的法律意见书和信用评级报告,应分别由执业律师和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上述注册会计师、律师和信用评级机构所出具的有关报告文件不得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4.发行人应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分别送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由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分别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

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提供服务,及时将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公告。

于是,归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点,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招标发行流程大致如下:

1发行准备工作

每次债券招标发行前,发行主体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载明招标日、本次发债的数量、期限、付息方式、起息日、兑付日及发行对象(含分销范围),并说明金融债券的清偿顺序和投资风险。

(2)向承销商发布发行招标办法。向承销人公布招标具体时间、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中标确定方式和应急招投标方案等内容。

拟参加债券招标的承销团成员在收到招标公告前后,要对拟发行债券的发行价格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寻找分销对象签订分销协议书。

2.实际投标阶段

在债券发行日投标开始时,债券发行主体通过债券发行系统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将招标书发送给承销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承销商的投标。

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在招标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各方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3.确定中标

投标时间截止后,发行系统对合法投标书进行统计,并按发行主体预先规定的中标规则确定中标。

4.公布中标结果

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应立即通过债券发行系统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中标结果,并不迟于次一工作日发布金融债券招标结果公告。

5.债券的分销

在发行人规定的分销期内承销商可以向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债券分销。

6.登记托管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金融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央结算公司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由中央结算公司及时办理债券登记工作。金融债券付息或兑付日前(含当日),发行人应将相应资金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10.关于济南企业债券发行情况的汇报 篇十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6月

各位领导:

面对繁重的城市建设任务,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为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我市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进行多元化融资,利用发行企业债券为城市重点项目融资,加快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在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经各方努力,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09年3月24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9】770号文件)。现将我市城投债券发行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市城投企业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发债主体的基本情况

此次申请发债的主体是济南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城投公司成立于1996年,与济南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10月,为市政府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公司注册资本为70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资产总额198.48亿元,负债总额113.4亿元,净资产85.08亿元。城投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收缴、筹措、管理和使用城建资金,承担城市建 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开发、经营和项目预算审查,负责对市重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整理、熟化和收储,努力形成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自求平衡、良性循环、滚动发展的机制。作为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的投资平台,在济南市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各项城市重点工程中,城投公司承担了重要的建设任务,为济南市实现“和谐全运、美丽泉城”的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09济城建债基本情况

09济城建债采取实名制记帐式,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额度为15亿元,债券期限10年,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78%,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七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七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存续期后三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的第七年末是否将持有的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工作与体会

(一)积极建言献策为发债工作启动提供决策依据 2007年以来,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不断进行调整,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简化审批程序”、“探索多种债券增信方式”等关键问题上,作出了实质性的改变。对 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例,支持各地、各类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加快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8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债券审批由原来的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的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根据国家债券发行制度创新的新情况,我们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先后赴省内外已经发行或正在准备发行企业债券的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在省发改委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济南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需要大量建设资金的实际情况,经过全面分析和研究,及时向市领导提出了利用发行企业债券为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融资的建议。市领导很快作出批示,要求围绕“办好全运会、建设新济南”的目标,按照“举全市之力,打造一流环境,办一流赛会”的要求,迅速启动济南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利用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以有效解决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加大济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山东体育事业发展。同时,为加强对发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解决申请发债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市发改委向市政府提出了尽快确定发债主体和发债项目,落实债券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具体建议,为09济城建债发行工作的顺利启动提供决策依据,得到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债券成功发行的有力保障 09济城建债的发行,得到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债券发行工作启动初期,国家发改委财金司马季华副司长在百忙中专程来济南调研,听取济南市政府的专题汇报,对债券申报工作给予指导。省发改委李永健主任多次带队来我市调研,指导我市发债准备工作,省发改委财金处的领导,针对我市发债申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殷鲁谦常务副市长多次就发行企业债券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并亲自向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汇报发债工作,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强对发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解决申请发债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成立济南市发行债券领导小组,殷鲁谦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发债有关的日常工作。为落实担保机构,满足发债要求,王仁元常务副省长亲自过问并两次作出专门批示,省里批复同意济钢集团为市城建投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在材料上报、修改和核准过程中,省发改委主动协调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帮助我市解决发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修改完善债券申报材料,使发债项目会签取得积极成果。可以说,自2008年5月12日债券发行工作协调会开始,从材料准备申报阶段到债券审批阶段,再到债券的承销发行阶段,历时将近10个月的时间,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企业债券申报、审批和最后的成功发行,运作周期相对较短,主要得益于各级领导在发债工作中每 一个关键环节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是09济城建债成功发行的有力保证。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作战为债券申报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济南城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了济南城投30亿元债券发行工作协调会,明确了债券发行工作的组织协调、额度目标,最为重要的是根据当时银监会禁止银行业为企业债券担保后的市场形势,以及当时济南采用政府担保可行性评估后,确定了第三方企业担保的债券增信方案,为低利率发行本期债券奠定了基础。当时,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还在小范围试点,土地抵押刚刚开始且手续复杂,并且土地抵押对于发行人来讲是不经济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担保增信是当时市场环境下企业债券最为有效、最为投资者接受、对济南城投最可行的增信方式。

其次,依据担保额度合理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在确定第三方企业担保增信后,市发改委积极协调寻找合格的企业作为济南城投的债券担保人。先后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钢铁集团进行沟通,市委、市政府领导出面进行协调,济钢集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意提供担保,但由于其自身净资产的限制(根据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只能提供15亿元的担保。因此,济南城投债券发行规模降低为15亿元。根据这个情况,原济南城投合并“小清河”联合发债的方案调整为济南城投独家发债,发 债项目由小清河干流综合整治工作变更为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根据审批意见及债券市场情况,协助企业合理确定债券发行期限。企业债券审批周期较长,在审批过程中,市发改委积极协调发债主体和中介机构,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变化趋势。2008年末,为扩大内需,国家明确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债券利率下行。但由于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对通胀隐患的担心,投资者对长期债的投资持谨慎态度。我们充分尊重承销机构的意见,同发债主体多次研究分析,为降低发债成本,最终确定调整债券期限,由十年固定期限调整为“七+三”的结构。

第四,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积极推进债券的审批工作进程。08年年末,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家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各地都加快了企业债券申报工作,11、12月份各地密集上报了约120家城投类企业债券申请。为了加快推进济南城投债券审批,市发改委专人靠上做工作,督促城投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债券申报材料修改意见的要求,即时修改,及时反馈意见报告。为抢抓机遇,市发改委领导亲自带队,牺牲节假日,多次和城投公司一起进京完善材料、汇报情况。通过靠上去做工作,加强了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得到了上级的支持,排队发债的位次得到提前,推动了城投债券审批工作进展。

(四)选择有实力主承销商是债券低成本融资的关键所在 从国内债券发行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影响债券融资成本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主承销商的实力。考虑到银河证券熟悉资本市场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有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经验,我们聘用中国银河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抓住有利的市场发行时机,银河证券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协调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会签部门,加快审批工作,积极推动债券审批工作进展。同时,银河证券多方积极向市场询价、推销本期债券,组织重点投资者到济南实地考察,得到了投资者对09济城建债的认可。由于银河证券加大推销力度,在3月9日哈尔滨城投十年期债券利率7.08%和3 月12日长春城投七年期债券利率6.08%基础上,大幅度降低济南城投债券利率至4.78%,成功达到最大限度降低债券发行利率的目标。济南城投公司15亿元十年期企业债券成功发行,债券利率为4.78%,融资成本比目前人民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实际利率6.07%(名义利率年5.94%按季支付利息,换算年一次性支付为6.07%)低1.29%,一年节省利息支出1935万元,按七年计算一共节省13545万元,按十年计算则节省19350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与净资产己超1000多亿元的天津城投七年期AAA及债券利率一致。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央行实行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国家也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较大。在此形势下,推进企业债券的发行不失为当前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很好选择。我们要认真分析济南市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更新知识与观念,把握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企业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二)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多样化需求。引导企业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发行方式,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探索自有资产、应收帐款抵押以及企业互保、专业机构担保等多种形式,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注重完善抵押、担保方案,着力提高债券信用等级,降低发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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