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2024-09-04

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共10篇)(共10篇)

1.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一

一、坚持四个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稳步推进

1、组织领导到位。全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统计、审计、民政、国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对乡镇“三资”监管骨干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场所三到位。同时,在各行政村分别成立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全县形成了由“县到乡到村到组”的四级监管组织。

2、清理核查到位。全县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乡镇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3、监管平台到位。全县各乡镇都成立了以公共资源交易站、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为主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配备了工作人员。各乡镇规定了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等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

4、制度落实到位。按照“三资”监管工作要求,各乡镇、村组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二、紧扣两个目标,“三资”管理安全系数日渐增高

该县紧紧围绕提高“三资”管理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今年在全县15个乡镇、146个行政村全面铺开“三资”监管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透明度得到增强,安全系数日渐增高。

1、资金管理逐步公开透明。各行政村专门设立一名报账员,村级财务统一进乡镇核算中心管理;县财政核算中心清理了各乡镇、村不规范账户并进行核销,重新对全县各乡镇、村设立固定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有效预防了村集体账户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现象发生;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库存备用金限额制度,规定现金结算达到1000元金额,必须进行转账,不得付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农廉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使资金运转公开、透明、安全。

2、资产资源管理日渐科学民主。,全县146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专门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真正让群众参与到三资管理工作中来。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阶段,对登记的.数据、台帐等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资源漏登、错登。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过程中,将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并现场拍照,做到帐物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要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学。

三、实现三个更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成效明显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工作的推进,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资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的种类、价格及使用情况,资源的四址界限、面积、发包租赁等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时,全县15个乡镇加强了“一站二中心”建设,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村级设立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事会,对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使确定的资产、资源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更加严格、规范,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村级财务更加透明。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各村专门设计了财务登记明细表,将村级债权、债务、收支等情况一一登记,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每季度在公开栏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按进行月公开,力争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上级纠心、干部费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诱发不和谐音符。通过这次“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干部亮家底、群众齐参与、管理更科学、决策讲民主,杜绝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众凝虑,让干部省心、领导放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二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资金管理混乱一是库存余额过大。少的村数十万元, 多的村达上百万元, 且“白条子”借支和不合理开支单据抵库现象较为严重。二是私设小金库。有的村采取收入不入账或延迟入账, 以不合规开支或虚假开支抵顶收入的方式, 造成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三是村干部调整频繁, 交接不及时, 出现“断头账”。四是非生产性支出居高不下。招待费、租车费、业务联系费、赞助费名目繁多, 数额逐年上升。五是政策性资金很难专款专用, 个别地方出现挤占、挪用现象。

㈡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有的地方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会计核算不规范, 没有系统的资产台账, 造成管理责任不明, 直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有的村在“三资”管理中, 尤其在资源性资产发包、租赁、变卖等方面没有实行规范的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制度, 个别干部暗箱操作, 随意处置。

㈢集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管理混乱多数村集体承包合同没有完整、规范的台账资料, 没有使用统一文本。有的在工程项目发包时没有进行资产评估, 也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 人情合同、口头合同大量存在;有的村“干部换合同、变合同”, 随意性大, 合同严肃性难维持, 合同纠纷多, 有的合同承包期限跨度长, 承包费收取难度大, 还存在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入支出均不入账的现象。

㈣民主管理不规范一是民主管理不强, 氛围不浓, 有的地方“一言堂”现象依然存在,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有名无实, 长期不理财, 变成了村干部“御用”工具, 失去了监督作用。三是村务公开不到位, 公开时间不及时, 内容不完整, 导致公开和监管形同虚设。

㈤村级债务居高不下多年来, 由于村级垫交税费、拖欠干部工资、非生产性支出过大、超前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短缺靠高息贷款等原因导致村级债务逐年增加, 个别村账外债务未纳入账内核算, 不少村办事靠举债, 工作凭“脸面”。沉重的债务负担, 制约了村级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正常发挥。

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㈠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内控制度

1.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要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 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建立完善定期清查制度。定期进行清产清查, 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源以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做到账实、账款相符。二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收入管理和票据管理, 明确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收入、资金来源的管理, 防止集体收入资金“体外循环”, 从源头上遏制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严格管理使用支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扶贫资金;进一步推进村干部岗位报酬发放合理化、规范化, 落实民主理财规定, 建立举债管理制度, 有效化解债务, 促进村集体经济良性循环。三是建立完善资产资源评估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或出让经营的, 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 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 应当进行资产资源评估。四是完善三资登记管理、专项资金审批限额控制、定期清查、经济合同、工程项目等环节的监管细则, 强化债权债务管理的规范和监督, 建立形成“三资”规范化操作规程, 从而构架起较为规范的“三资”监管制度体系, 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2. 加强征地补偿费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

建立土地补偿费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监管制度, 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严格审批程序, 按规定进行分配使用, 定期将征地补偿费的收支、分配使用等情况及时逐笔、逐项地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布, 接受群众的监督, 确保征地补偿费的保值增值。

3. 强化合同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 坚持做到招投程序、合同签订、合同执行三到位。工程项目的实施应当编制项目计划书和预算, 把好施工资质审核关,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对重大项目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同时, 项目建设资金要全额纳入财务核算, 按照工程项目结算要求, 结算票据上除了需要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及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外, 还应当提供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以及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 并将招投标和项目施工全程公开, 接受群众的监督, 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4. 建立农村“三资”网络信息监管平台。

建立农村“三资”网络信息监管平台, 对全区各村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时区、街、村三级全方位监管, 设置便民电子查询触摸屏, 实现村务公开网络化, 这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载体, 也是一项新的工作。通过实行农村“三资”网络监管, 从源头上遏制了村级财务混乱、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等现象, 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

5. 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等四委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0]4号) ,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规范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已经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 要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规范代理服务工作流程, 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没有实行的, 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实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 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 拓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 逐步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

6. 抓好村 (社区) 会计的教育培训。

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 推行从业资格准入制和聘任制。一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加强村财经委员的培训教育, 凡从事农村财会事业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财会人员聘任制。建立农村财会人才储备机制, 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大中专毕业生, 鼓励他们通过培训、自学, 掌握专业技能, 取得从业资格, 一旦在换届选举中当选, 由街道予以聘任。

7.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有条件但还未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村, 要加强调查研究, 有计划地开展试点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村, 要摸清底数, 完善制度, 强化监管。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实行股份制改造,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完善经营管理制度, 确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 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进行联合和合作, 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 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

㈡不断强化农村“三资”监督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区委是关键、街道是基础、农民群众是主体。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 农经、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 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监督检查, 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 细化工作内容, 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

2.加强民主监督。一是公开要及时。村级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和条件许可的村, 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集体资产去向、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到户明细等, 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二是内容要具体。凡是上级和村民要求公开的财务项目, 都要按照内容全面、详略得当、层次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 不能遗漏和隐瞒。三是程序要规范。四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 要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并且决议要公开、实施结果要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三资”运营情况, 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3.加强审计监督。农村经营管理站要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 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 强化审计职能, 实施村主要干部离任、任期审计和年度财务审计,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 同时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结果及时公开, 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抓好纠查整改落实, 做到财务运行各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有人负责。街道经济办要认真履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两大职能, 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运行的监督管理, 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村主要干部要认真履行村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严格按照要求, 规范操作。其他村干部和出纳要相互监督, 真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抓好制度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监督管理成效显著的及时给予肯定和表彰, 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 推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 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落实, 切实维护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利益。

3.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三

关键词: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 、农村“三资”监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镇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2、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经管站人员经常被抽空,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顾此失彼”。同时一些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导致很多工作严重滞后。

3、人事编制不足。乡镇经管站人员缺编,代理村会计存在困难,出现了财务人员“配置低”(不懂记账)。有的乡镇、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简单,科目与内容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较为普遍。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监管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大大减少。

二、农村“三资”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如: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2、精细管理“三资”增新质效。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乡镇对各行政村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和“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培训,力求培训出一批财务清理、招投标业务骨干和联村干部指导员、村级清理业务员。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监管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制上抓完善,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的要给予奖励。

3、加大公开,透明高效。严格按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资产资源状况及收益、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三资”产权台账,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市乡镇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村集体组识“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

总之,应严格实行在纪检监督下的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委托代理工作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断加强农村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健全农村会计监督体系。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农村村级财务进行集中核算,扼制乱开支,盲目对外投资等现象,有效地解决农村“三资”管理面临的困境。 它在加强村级经济管理同时也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层干部遵纪守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三资”运营监管,较大地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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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万一,胡文华.浅议村级财务管理方式的改进与完善[J].中国农业会计,2010(5):35-36.

[3] 王臣.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5):61.

[4] 米丽尼沙·吐尔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问题[J].农村科技,2010(4):72.

福建省武夷山市兴田镇政府财务室 徐友凤收 15105031597

4.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实践和探索 篇四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要的意义。为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宜昌市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面,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问题

我市在农村集体资金监管上探索多年,从当初的村账站管到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从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到现在推行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各个阶段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一直以来只重视资金的监管,在资产,尤其是资源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更重要的是有些地方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不民主;二是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缺位;三是农村集体资源利用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操作不透明,发包不规范。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

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了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各地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组织试点、宣传发动、清查建档、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六个步骤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其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牢“三资”代理基础工作 各地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1、制定方案。去年8月,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宜纪发[2009]11号)文件,今年,又印发了《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宜纪发[2010]10号)文件,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2、建立机构。一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主抓的前提下,市、县(市区)两级都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农办、民政、财政、国土、农业

(农经)、审计、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各县市区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3、抓好试点。去年9月,在夷陵区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枝江市、夷陵区、当阳市王店镇作为试点单位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参观了当阳市王店镇和夷陵区黄花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试点现场,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展。随后各地也迅速开展了试点。

4、宣传引导。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在实施之初,存在领导怕麻烦、村集体怕丢权、村干部怕监督、群众怕集体资金被乡镇占用的“四怕”现象。对此,各地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传达会议精神,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方案;二是召开村干部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三是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统一群众思想,由群众表决是否对村集体的“三资”实行委托代理;四是召开培训会,对村干部和工作专班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五是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

作的好处、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开展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各地为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1、建好中心。依托原有的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各行政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产权交易的相关服务工作。代理服务中心根据各村的业务量配备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实行专业化管理。经过规范化的建设,代理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机构、场所、人员、经费“四到位”。全市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达364人,均取得《会计证》。

2、清查建档。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各县市区及乡镇工作专班,严把 “四关”,对各村“三资”进行了认真清理:一是清查登记关。按照清产核资统计表要求,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确保不漏不错;二是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充分吸纳村民代表参加,资产评估和重估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体现了阳光操作,杜绝了闭门造车现象;三是公示公开

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结束后,都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让群众满意。四是审核建档关。对公示无异议的农村集体“三资”分别设置台账一式二份,村和代理服务中心各一份。村集体所有的“三资”由乡镇政府统一颁发印有县市区政府印鉴的所有权证和处分权证。通过清查建档,确保了资金回“笼”、资产入账、资源上册,做到了账实、账账、账表、账证、证证“五相符”。

3、规范管理。为规范管理,各地将全面清查登记后的农村集体“三资”纳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监管,并逐步实现电算化。实行“五个统一”规范化管理要求:一是统一设置账户。将各村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一律取消,由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村级资金核算专户”,实行“单一账户管理,分村设账核算”。二是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印制“村级收入专用票据”和“村级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三是统一代理流程。每村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业务联系、村务公开及日常财务收支工作。每笔村级财务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账员报代理服务中心审计后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帐。四是统一议事程序。“三资”日

常管理统一纳入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内容,在开发、出租、出售、使用资产和资源或“三资”产权主体和数量发生变动时,先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讨论提出意见,按“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方案公开、结果公布)程序民主决策后,报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并履行有关手续。五是统一招投标管理。对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严格审核监管,组织公开招投标。

4、完善制度。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宜纪发[2009]11号)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规范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资源管理制度等共13管理制度,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和监管规范化。同时,制定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代理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创新监督手段,提升“三资”管理绩效 各地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层面,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1、督导检查。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中,市、县两级都认真开展了检查和督办。市农村集体“三

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组织检查组和督导组,进行检查督办,下发督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工作要求。

2、民主监督。一是财务公开。统一规定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将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和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做到常规事项定期公开、急重事项即时公开、群众点题事项随时公开。二是民主理财。各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积极参与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经济合同签订、村级支出、财务公开等事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民主决策。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方案和重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事项,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实行民主决策,严格审核。全市村级财务公开率和民主理财率达100%。

3、综合监管。把农经审计、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等行业监管、纪检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监管融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过程,确保监督规范化、科学化、立体化。

三、初步成效

两年来,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上下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规范化管理、阳光下运行、多元化监督等措施,基本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覆盖,达到了“五化”要求,即:工作程

序化、制度规范化、监督公开化、交易市场化、服务一体化。截止到10月底,全市10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1401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实行委托代管。通过清产核资清理债权115954.19万元,清理债务141623.26万元,清理资产2029515.31万元,新增资产1662139.13万元。资产资源处置发包和项目建设开展招投标共986宗,标的额13161.02万元。从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一年来的运行实践来看,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规范了管理行为,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代理服务后,既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又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利,有效地控制了村级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杜绝了公款私存、白条抵账、支出无度和集体资产跑、冒、滴、漏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了基层腐败现象的发生,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强化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后,使村集体的经济活动,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透明度的提高,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消除了干群之间的对立抵触情绪,干群之间更加团结,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盘活了集体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为盘活集体资产,各地通过清产核资和处置资产来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一是清产核资。通过对村集体资产摸底、登记、评估,明确了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防止村集体资产被闲置、流失和侵占。二是处置资产。按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将集体土地、山林、茶园、果园等资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四、经验体会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谋划,有力推进。我市将此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的重要工作来抓,说明了领导的重视和工作的重要。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任何工作离开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就寸步难行,没有强大的领导阵容,也难以推开工作局面。此次试点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了组织协调力度,这是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同时,市纪委联合多部门多下发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要求各地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从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入手,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铺开。

(二)群众参与是前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经济管理,涉及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产核资”、“民主理财”、“四议两公开”等贯穿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之中,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基层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仅以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为例,此项工作刚开始,就存在少数村干部惧怕清理出问题,不愿搞清理;少数农民群众认为清理起不到多大作用,不想参与清理;少数乡镇干部认为目前农村财务会计代理制比较规范,不需要清理等认识误区。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利用报刊、电视、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等形式,宣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热情提高,形成了和谐的清理工作环境。由于基层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全面清查和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三)规范管理是保障。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但实行委托代理之后,能否管好,能否让农民群众满意,这是一个考验。为此,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用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用制度来约束行政行为,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高质量,管理的高效益。

(四)监督检查是保证。监督检查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纠正问题的关键措施。从办试点开始到全面铺开,各县、乡(镇)两级纪委、经管、财政部门就始终坚持对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督办,每完成一步都进行检查验收,一步不走完,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全部工作完成后,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从而保证了工作质量。

虽然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这项制度实施时间还不长,还存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村级债务包袱沉重等问题,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今后,我们将借鉴先进经验,取长补短, 巩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努力把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湖北省公安县狮子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狮子口镇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实行村帐代管、招投标委托、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等三项制度为抓手,有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基层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推行“村帐代管”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村帐代管”是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各村账务。主要是“三统一”、“三监管”。“三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在签订委托代管协议的基础上,按照“集中管理,分村核算”的原则,各村在与服务中心办理财务移交后,对转移支付、财政补助资金、资产资源处置变现收入等所有村级资金,全部存入专户,由服务中心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对村实行备付金制度,备付金额根据村级规模大小、可用资金等情况,由服务中心核定。各村日常小额开支从备付金中列支,备付金列支用完的,可凭开支据,另行增加。对村级较大开支事项,须经村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并填报“大额备付金领取申请表”,报乡镇分管负责人审批,服务中心审核后,再行办理拨付手续。村级支出要过四关:负责人审批关,村干部会审关,民主理财小组唱票评据关,服务中心专管人员审核关。三是统一由服务中心代理记账。服务中心会计人员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记账,并负责原始凭证整理、报表上报、下传和资料归档。“三监管”:一是村级收入监管。对村级收入实行统一的专用票据,实行票据领用登记、核对、核销制度,村级收入必须按时存入专户;服务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防止坐收坐支和资金体外循环。二是预算监管。服务中心年初按照财务制度,编制各村年内预算,村内的开支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超预算开支的,村级预

先实行书面报告,并经乡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服务中心方可列支;服务中心对预算执行情况提供年度报告。三是债务监管。服务中心对村级债务实行严格监督,禁止村级举债办事。

(二)推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规范农村招投标市场。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安排专门的招投标工作人员,各村招投标事务全部在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平台办理,村级不允许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资源的租赁、发包与拍卖等,统一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平台操作下进行。具体办理程序为十个步骤:一是由村民代表拟定方案,并形成决议;二是办理招投标事宜;三是申报审批;四是发布公告和信息;五是资产评估;六是接待报名;七是现场交易;八是办理手续和签订合同;九是公示结果;十是资料归档。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把“四关”:一是把好民主观。对纳入服务中心运作的项目,看是否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符合民意。二是把好标的评估关。村级要成立资产评估预算小组,对资产评估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评估不准确,要求专业机构评估的,由村向镇服务中心报告,由服务中心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村评估小组成员参加,确保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和资产资源价值评估结果准确。三是把好信息公告关。对纳入服务中心运作的项目,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对涉及村组的要公示到组,对涉及原承包主或者原租赁主的,由服务中心将书面通知送达到户,尽量做好交易事前工作,防止和避免不利于交易的事件发生。四是把好现场运作关。竞标和招标活动参照《招投标法》和《拍卖法》的规则,原则上在乡镇设置的固

定场所进行,必要时到村交易。“三资”办负责人主持招投标会议,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村民代表全程参加。

(三)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规范集体产权管理。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责和监管目标。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有利于解决过去集体资产资源挪用占用、闲置浪费、产权不明的问题。首先是开展财产清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村资产清查小组开展清查登记,在登记的基础上,实行“五账二簿”管理。“五簿”即建立五本台账:固定资产台账,债权债务往来台账,家庭承包方式土地登记台账,资产资源其他方式承包登记台账,土地流转登记台账。“二簿”即农户年度结算登记簿,经济合同及相关合同登记簿。在全面开展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服务中心把清理登记后的资产资源总额,与财务管理的资产资源数据对口,需要调整的找出原因,调整时由村清查小组书面说明情况。财产清查统一后,服务中心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村级资产资源的处置,服务中心严格把关,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擅自处置的,要求迅速纠正,对违纪违法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保证了农村集体资金运行安全。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年度代管资金近千万元,实现的收入资金全部存入专户。资金管

理实行印件分离,现金支票运作,支付款项实行审核审批制,并定期盘点和核对银行帐户,有效保障了资金运行平稳、安全。

(二)提升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效益。该镇通过对资产的清理清查,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村级资产实行效益化监管,半年内,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处置农村闲置资产50万元,增加效益10万余元。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拍卖和发包,均在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并采取竟拍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发包、租赁和拍卖。半年内,集体资源效益处置收入30万元,增值10余万元。村级资产资源效益的增加,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稳定和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三资”管理在法律上存在一定争议。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和监管农村集体“三资”后,削弱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处置的权利,虽然在效果上明显表现为利大于弊,但法律依据不足。二是村民法律意识差,增加了“三资”管理执行难度。主要表现为:家庭承包、土地确权执行难到位;集体资源承包到期后再行发包,难以按时执行;农村经济合同由于普遍额小面广,履约执行难度较大。三是乡镇“三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对乡镇“三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主要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如《招投标法》、《拍卖法》等。二是规范和统一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的文本,保证“三资”管理规范运作。三是加强对农村干部、农民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为“三资”管理创造良好的运作条件。

二、农村财务管理上的创新探索与具体做法

(一)建立机构,健全组织。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村财务管理的特点,街道构建了农村财务管理的三层监督机制:第一层面是健全各村民主理财小组。规定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组成人员必须懂农村财务,在群众中具有威信、办事公道、热心为民的人士,并有权对村级财务进行全过程监督,街道有关部门每年不定期的对民主理财小组组长进行业务培训;第二层面是以片为单位建立了财务网络小组,定期开展各项活动。活动中,各村财会人员对各村的帐户相互检查、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各抒己见。这一做法得到了村干部和民主理财小组的认可,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第三层面是成立由纪委、农经、社会事务、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督导小组,实施一年不少于四次的日常内部监督和审计结果的督办制度,确保村级民主及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街道办事处主任代表街道与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甬江街道农村财务管理责任状,明确了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制度,完善内容。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针对本地实际,建立了各项村级民主建设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强化措施确保落实。到目前,各股份经济合作社都建立了重大事项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制、股东代表联户制度、党员股东代表接待室制度、“三权前置、一权独立”的民主决策制度等各项基层民主制度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大额现金使用日报制度、财务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印章保管及使用、票据领用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还对非生产性开支实行“定额”制度,明确通讯费、报刊征订费等开支标准。建立村级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农村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街道成立村级民主财务管理检查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监督,对在日常工作检查中违反村级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行为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直接与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工作报酬相挂钩,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整改的,由街道纪工委下发督办通知书,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问责处理。

(三)强化民主,实行公开。村务财务二公开制度设计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针对村民提出的有关财务公开表式设计过于专业,群众看不懂等问题,街道对二公开工作提出了提高透明度的要求,具体途径:一是不断创新公开方法。甬江街道在外漕村制作了十米公开栏,对所有集体固定资产厂房出租的情况、收取租费的进展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予以公开监督,彻底解决村民群众看不懂、看不清、看不明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街道推出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记录簿制度,明确规定了10个事项为重大决策事项,要求各村在决定上述事项时,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记录簿记录程序运作过程,并在二公开时把民主记录簿内容向村民群众公布。

5.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五

1、负责审核“三资”原始凭证,并及时进行审核情况的登记反馈。

2、负责做好凭证编制、记账、结账、报表等工作,正确核算“三资”收支事项。

3、负责做好集体资金支取审核、盖章、登记,确保集体资金规范使用。

4、负责将村“三资”原始凭证、会议记录、资金支取申请单、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扫描录实。

5、负责做好对村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每月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6、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领用、核销登记录实工作。

7、指导督促村规范“三资”经营,指导督促村编制“三资”预算方案。开展“三资”清查,强化“三资”日常管理。

8、参与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9、负责对村“三资”情况的反馈,督促村及时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10、及时了解掌握村“三资”变动情况,报送“三资”管理

6.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六

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及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要求,XX镇委、镇政府把落实村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发展稳定大局的关键措施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镇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健全管理机制、理顺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使我镇村务公开及“三资”监管工作得到顺利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务公开工作情况

为确保村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我镇从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入手,成立了以镇长XX为组长,镇委委员、纪委书记XXX、镇人大专职副主席XXX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15个村委会的村务公开工作。同时各村委会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有效确保了村务公开健康有效推进。

在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中,我镇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一是形式多样化。全镇15个村委会全部建立了标准的公开栏,设立意见收集箱,公布了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进行监督。在利用固定公开栏进行公开的同时,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广播、户代表会议、村组会议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开,做到形式灵活、注重实效。

二是内容全面化。凡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事项,如村委会的各项收入、各项重大开支支出、干部补贴、办公费用等,都进行分门别类地逐项公开。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村民比较关注的事项,如土地补偿费、宅基地审批、集体资产租卖、工程项目建设等全部向村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公开时效化。坚持实行每月公开一次,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对镇内、村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热点事情,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公开,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四是管理规范化。对于村务公开内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后才能在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同时为加强公开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所有公开资料均为一式两份,镇村两级分别存档,以便随时查看,做到公布内容有据可依、群众质询有案可查。

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情况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全面加强对各村委会的“三资”监管工作,主要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深入摸底核查。按照上级要求,镇农经站对全镇15个村委会、188个村小组、16个联队辖下共219年经济实体(其中经联社15个、经济合作社204个)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公示,核实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农村 “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通过清理,全镇共核实债权114.9万元,债务256.8万元,核实资产6893万元,资源7.815万亩。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层层严格把关。特别是针对过去个别村委会存在资金收益管理不规范、收支不入账、收取资金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等问题,我镇农经审计站要求村集体必须每月按时报账,严禁无据收款和使用外购收据收款。对于村集体发生的财务支出,要求各村委会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报经村集体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避免了擅自挪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创新交易机制。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求各村的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必须经过中心进行,使各项交易公平、公开、公正,保障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杜绝“暗箱交易”进行。

通过落实村务公开和“三资”监管工作,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得到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程度得到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强化,农村矛盾趋于缓解,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大部分村民从不了解到了解,从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村民之间、干群之间减少了因村务不透明引发的诸多矛盾,社会逐步稳定,干群关系逐渐融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村务公开和“三资”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希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个别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仍停留于形式,对履行理财职责积极性不高,导致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有待加强,表现为有些村村民代表往往外出经商,导致代表会议参加人数无法保证,影响了会议效果和权威性。

三是个别村仍存在违规发包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如个别村干部在发包时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或即使开了会,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私自延长合同承包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我镇在落实村务公开和“三资”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将认真予以对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重大的事项,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如征用土地情况、重大投资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镇审计站记账,使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步入规

范化轨道。

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的财务、资产和合同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各项财务开支必须拥有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各项资产、资源交易必须经过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保障交易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7.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七

1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分析

目前青海省农村三资监管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各项工作流程方面也渐趋规范,促进了三资管理中心的有效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青海省一些农村已经建立了多个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等机构,主要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登记、管理。一些农村建立了相应的县级监管部门,完善了农村三资监管体系,并要求各记账中心人员努力学习相关知识,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升农村三资管理水平。一些农村完善了相应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网络监管平台,并对相应的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1,2]。

2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集体三资管理认知不足

很多农村干部对三资管理的认知不足,忽视了对集体三资进行管理。三资管理主要包括对资源、资金以及资产的管理,在村级干部方面,一些农村干部在进行三资管理时,大都偏向于资金管理,忽视了资产管理;由于集体资源管理具有一定难度,很多农村干部为了减轻自身负担,没有将集体资源纳入管理范围。由于干部岗位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一些新上岗的干部对以往的三资监管情况不够了解,也没有将集体债务情况、资产变更情况以及相关结算情况纳入自身工作范围,致使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3,4]。

2.2 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农村在制定相应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时,缺乏创新意识,盲目参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设计,致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存在多种缺陷,难以发挥出有效作用。虽然农村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涉及的范围较窄,致使实际操作中不具有较好的执行力,可操作性不足。由于各类制度不完善,一些集体项目难以有效开展,在资产评估、集体项目招投标、预算执行等多方面都出现了较多问题。

3 建议

3.1 应用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模式

许多村民和基层干部对集体三资没有较高的认知度,而农村干部又疏于管理,进而出现多种隐患。因此,有关部门可以采用委托代理模式进行三资管理,通过委托代理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应资产的合理配置。在对委托代理模式进行应用时,有关部门必须对农村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各项标准,加强各种服务体系之间的联系,包括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心等服务主体。有关部门还需对农村集体债务、经济合同等内容进行有效处理,提高农村三资的专项管理力度,从而更好发挥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作用,提高农村三资的管理效果。

3.2 应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模式

服务中心模式注重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强调将多种监督方式适当结合,从而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有关部门在对服务中心模式进行应用时,须建立相应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服务中心相关功能进行完善,并提高三资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对三资管理各项目的监督,促进各种操作项目的规范性。由于三资管理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有关部门须有效发挥出村民的作用,对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从而确保三资管理效果。

3.3 应用三资管理多级规范模式

多级规范模式注重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以保障集体资金、资产的安全。在多级规范模式下,如果集体项目的支出额达到相应设计标准,则需要经过服务中心审查、村民检查、会议通过等多项环节才能对该项目进行操作,这样才能确保收支明细的准确度及规范性,维护三资管理效果,保障农民效益。

4 结语

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三资管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三资管理质量与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有着紧密联系,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有着较大的意义。虽然农村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是三资管理问题依然没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农村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三资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处理好各种资产问题,维护农民的经济效益,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玉锦,雷容华.霞浦县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措施及成效[J].现代农业科技,2011(18):391.

[2]黄云开.浅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与对策[J].福建农业科技,2011(3):97-98.

[3]吴文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集体经济,2016(12):1-2.

8.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篇八

各位领导:

大家好!现在我将七里坪镇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工作简要作以汇报,请批评指正。

七里坪镇辖69个行政村,4个自然农业组。农村三资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近年来,我们将全镇73个村组的“三资”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制度,使农村集体资金规范运转,资产不流失,资源有效开发,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一、坚持健全监管机构确保阳光操作

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全程化监督,我镇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

一是成立监管中心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我镇成立了“红安县七里坪镇三资监管中心”、“红安县七里坪镇招投标中心”,这两个中心在镇财政所挂牌办公。各村和自然农业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各村组取消会计、出纳员,原会计变为报账员。镇三资监管中心对各村组的三资分门别类建立登记管理台账,村集体增减或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资产、资源的,随时变更台账,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账。

二是建立监管领导机构。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农村财务审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主管财贸领导、各总支书记参与的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组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每月定期还听取三资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坚持堵塞监管漏洞做到规范操作

一是资金资产不入账,体外循环,甚至私设“小金库”。“三资”监管中心的财务大部分只有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而对于村级的山林水库的承包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变卖收入等,有相当一部分未入账,当作“私房钱”,当作迎送往来“备用金”,导致村级收入不实,致使村集体资产账外运行及流失。我们召集村书记、报账员和监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约束。二是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经讨论;有的村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白条列支现象等。我镇规定,超过1000元的支出应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监管中心报账时附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

三是工程建设和大宗产权交易中的违规。为切实加大农村“三资”监管力度,我镇统筹兼顾,大胆创新,将财政监管工作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七里坪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对各村工程额在5万元以上、1-5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或竞标。各村在处臵 5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时,必须公开竞拍。凡村里购买在 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实行统一采购。截止4月底,共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143启,标的额达到2127.4万元,为村组节约支出191.6万元。

三、坚持完善监管制度盘活集体经济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财务管理就会陷入混乱。我们制定了如下制度。

一是统一的财务制度。监管中心设立一套针对农村集体财务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财务制度,包括统一收费收据、统一银行帐户、统一科目设臵,统一报帐制度、统一公示制度、统一支出制度等。各村原有收据统一作废,监管中心统一发放《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统一设臵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这样,各村组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都是真实的。我镇各村组共入帐现金179.7 万元(其中新增入帐资金164.5万元),固定资产9490.24 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8965.36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861.33万元,资源36.92 万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30.6万元,可经营性资源10184万元)。

二是村级财务预算制。在全镇推行了“三预算、一报告”的村级财务预算管理体系,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和监管中心主任及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有效杜绝草率决策、盲目投资、负债经营、增加村级债务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奖优罚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三资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实实在在地由群众监督理财活动;在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各村使用的《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必须到监管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开具,不得私自购买收据,如发现私自购买收据收费,所有资金没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所开出的票据报账后,监管中心方可再次开具

票据。在此基础上,监管中心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115份,标的额5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四是报帐制度。我镇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报帐制度的通知》文件,对可能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事项防微杜渐。核定报帐内容。规范报帐方法。村组集体收入都必须在获得资金的三天内,全额解缴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各项支出由村委会“一支笔”审批,实行村级招待零费制、报刊订阅限额制、管理费用审批制、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和村组干部报酬政府审批制。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合理的原始凭证,杜绝白条子。固定报帐时间。村级财务实行集中工作日制度。每月四周分别为七里片、檀术片、典明片、紫云片集中报账周。资金结算会计、代理会计、报账会计根据业务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凭证的交换传递工作。

经过五年 “三资”监管工作的努力,我镇村级固定资产达到13159.79 万元(新增固定资产3669.55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379.26万元(减少482.0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

9.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九

我镇辖69个行政村,4个自然农业组。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组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

一、主要作法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各村、自然组“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各工作专班从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出发,按照统、分结合的办法进行。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组,重点加强对村组两级干部教育引导,消除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落选干部的思想顾虑,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清理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骨干,提高效率。我镇利用多媒体等党员电教设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素质和 1

业务能力。

4、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个别村在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指导组、清理小组、理财小组会同解决,对一些陈年老账,在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阳光操作,妥善解决。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5、统一口径、严肃纪律。对全镇各村组登记的房屋、村村通公路、林地、耕地、水面、茶园、四荒等统一计价标准,规范入帐。统一要求村组移交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必须真实、准确。统一收费收据。由监管代理中心对各村原有收据进行集中收缴,村委会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作废,待“三资”清理工作完成后再由财政所统一发放《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统一银行帐户。清理移交的村帐现金余额,统一缴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设置的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统一财务制度。要求统一科目设置,统一报帐、公示、支出。

二、工作成效

1、组建了工作机构。

今年9月26日,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正式在镇财政所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式运作。

2、摸清了“三资”家底。

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69 个村、4个自然组的“三资”清理工作。共清理入帐现金179.7 万元(其中新增入帐资金164.5万元),固定资产9490.24 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8965.36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861.33万元,资源36.92 万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30.6万元,可经营性资源10184万元)。并将清查的情况在村组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3、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实行了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等五个制度。镇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接受由群众监督。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

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在监管中心领取的票据用完并报帐后,方可到镇监管代理中心领取下一本票据。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4、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七里坪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一是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库。各村在 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招投标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今年10月25日石家湾村通村公路进行投标。财政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了5名专家对资格人进行审查,在红安电视台进行公布后,在村组张榜公示,招投标中心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最后以最低价每公里21万的价格成功投标。对工程额超过1万元,5万元以下的,必须在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竞标。七家畈村向监管代理中心上报

要求新建河堤,工程预算在4.5万元左右。我们在七里坪镇、七家畈村张榜公示,审核3名资格人入围后公开竞标,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后以3.9万成交,节约了项目资金6000元。截止10月底,共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3启,标的额达到127.4万元,为村组节约支出11.6万元。二是实行公开拍卖制度。各村在处置 5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时,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达到2/3以上代表同意并公示后,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制定承包、租赁、转让方案,由招投标中心审核后报“三资”监管中心组织评估,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委托中心公开竞拍。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1、问题:

我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村对“三资”管理的方式还不太适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应用软件深度开发和实际使用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三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齐全,有待进一步规范。

2、打算:

截止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三资”清理工作,电算化管理已完成数据录入任务,招投标工作已在进行。下步,我镇将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开展“三资”监管工作,继续狠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促进“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2010

10.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篇十

当前我国农村“三资”监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 形成了健全的工作结构, 并比较重视培训指导, 在工作流程方面也日趋规范化, 通过财经制度的完善来推动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建设, 我国农村“三资”监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以惠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例, 该县建立了多个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服务中心、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村级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专门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清查、登记、录入、管理, 统一协调 “三资”监管各项工作。在组织领导方面, 惠安县政府从2002 年开始将村集体账交由乡镇集中代理记账, 在2007 年建立了村集体财务集中记账月报制度, 并在2009 年开始实施严格的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制度;在领导机构方面则专门成立了县级监管部门, 从而形成了系统的农村“三资”监管体系。 在培训指导方面, 规定各个记账中心人员以及村级报账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 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方法, 加快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重视各个记账中心的检查督促, 指派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三资”管理一线, 严惩各类违规违法管理行为, 全面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工作程序方面, 为“三资”管理工作建立了严格的规范机制, 不断完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 加快财务网络监管平台的建立, 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具体用途, 经过村民理财小组等认真审批后方可交由乡镇记账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重视各类工程建设的规范化, 村集体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所需资金以及相关设备费用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 并由乡镇记账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招标活动。在财经制度方面, 形成了严格的月度报表报送制度, 在各个记账中心内部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并由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制定出台《 惠安县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从制度角度约束“三资”管理中的财务活动。

二、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在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 一) 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管理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很多县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农村“三资”监管机制, 并在辖区内建立了相应的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 但是记账中心管理水平以及人员编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管理混乱, 任务分配不明确, 既要承担各类记账业务, 又需要负责村集体经济审计任务, 工作任务繁重, 人员编制明显不足, 但是记账员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 另外, 记账服务中心存在重业务轻监管的问题, 以账记账, 难以真正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作用。

(二) 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财务收支审批管理的不规范, 各级监管人员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职能转移后的沟通机制缺失, 被核算村集体负责人对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存在抵触情绪, 导致代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相关票据的真实性也无法进行核实。 另外, 在职能转移后, 记账中心的账目往往按每村一套账务做账, 这也使得业务量显著增加, 收支报账等内容未审核就进行填写, 集体资产财务报告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

( 三) 资产、 资金、 资源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作为农村集体 “三资” 监管的主要对象,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力度明显不足。 一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混乱, 集体建设用地的去向、用途、收益、年限等事项未按正常程序公开, 土地流转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管;二是资源、资产的产权界定缺乏详细的规定, 各个单位建设用地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四荒地”被改造耕种后无法明确纳入承包合同中。 三是村报账员常出现报账不及时的问题, 严重影响乡镇会计记账中心的财务工作进度。 四是某些违反规定的支出屡禁不止, 导致虚假账目, 有不少地方出现了村班子成员集体贪污等现象。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总结出来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村级“三资”集体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由镇农财服务中心代管, 但是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较少, 且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各级经营机构职能逐渐弱化, 从事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 这也是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不力, 群众监管乏力, 民主管理意识单薄, 农民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 集体资产监管流于形式;村组织内部监督不力, 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资产非法挪用等行为屡见不鲜;村镇财务队伍不稳定, 基层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 记账中心缺乏综合管理, 导致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停滞不前, 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从重视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网络化监管、建立民主决策程序等四个方面, 提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一) 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应提高对农村“三资”监管的重视程度, 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政府需要抓好农村“三资”监管的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和服务指导, 不断提升报账员、记账员的专业素质, 开展严格的资格审查, 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乡镇党委、政府应切实提高组织领导水平, 建设专业化“三资”监管队伍, 提升管理人员待遇, 并为监管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 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组织领导。

(二) 深入改革, 创新管理方式

乡镇政府应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改革, 创新管理方式, 提高工作效率。重视土地资产、资源的动态监管, 依据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及时处理闲置资产。扩大监管范围, 消除管理盲点, 将村小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范围内, 对债务进行控制与化解。 按股分配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 严禁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等不法行为。 村干部应加强任期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三) 创新技术, 推动网络化监管

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潮流,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服务平台, 推动网络化监管。 将各村账务、资产情况、资源状况、合同管理情况、项目招标进程、物资采购等内容录入信息平台, 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动态管理。 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借助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抽查监管, 及时发现“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 从而实现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的。

(四) 扩大宣传, 建立民主决策程序

乡镇政府应扩大宣传, 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重要性, 积极配合并参与到“三资”管理中。通过有线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 鼓励村民对本村集体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并可要求相关负责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 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 建立民主决策程序, 强化权力约束, 重视程序监督, 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五、结语

当前我国农村“三资”监管在村乡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管理力量薄弱、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要解决这些问题, 需要从重视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网络化监管、建立民主决策程序入手,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于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基层管理, 2015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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