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2025-03-10

监狱警察队伍分析(8篇)

1.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篇一

关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相关问题的思考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责。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重要的执法队伍,肩负着把罪犯劳教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维护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使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对于切实履行监狱工作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对于正确履行监狱劳教工作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改革精神、创新意识和过硬本领的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对于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劳教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技能、体能素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能力,对于广大干警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首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只有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教育,才能使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正廉洁执法是监狱劳教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宗旨教育,加强执法监督和警务督察,才能使广大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水平。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要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只有坚持把业务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气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能力、教育改造能力、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各种业务能力,才能不断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只有选好配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履行监狱劳教工作第一责任、推动监狱劳教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好,才能为建成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警察作风事关监狱工作形象。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广大干警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弘扬奉献精神,严肃警容风纪,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反腐倡廉既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只有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廉洁从警教育和对干警的监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才能不断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

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要大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加强警察职业道德的培养,为建设学习型监狱民警队伍提供良好的内在动力。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并非先天具有,需要培养造就。首先,监狱民警的价值观是以其每位成员的价值观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也并非个人独创,它也是从社会的价值观中选择和汲取的。其次,监狱机关为了引导每位成员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也须确立一套价值观念,通过法纪、行政、教育等手段把它输送到每位民警的思想中。概括地说,警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监狱机关工作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得以体现。各级监狱机关应加强对监狱民警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以监狱一线的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在监狱民警中大力倡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艰苦创业精神,形成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价值、道德价值、人格价值,形成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对他人、社会、集体、国家的正确态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人民警察。

队伍建设是监狱工作永恒的主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应该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监狱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推动监狱劳教工作改革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篇二

关键词:监狱警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

20世纪80年代末, 在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活动中, 罪犯心理矫治悄然兴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 罪犯心理矫治在国内很多监狱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到2006年为止, 全国已有93%的监狱成立了心理矫治机构。这对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 却很少有人关注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 而警察的心理健康更直接关系到罪犯的心理健康、人格发展和改过自新。

1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的表现

心理问题几乎每个人都有。而作为监狱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的人群, 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则显得更为严重。据资料显示有51.23%的警察存在心理问题, 其中32.18%的警察属于轻度心理障碍, 16.56%的警察存在中度心理障碍, 2.94%的警察已经构成心理疾病。警察的强迫症状、自卑心态严重, 妒忌情绪、焦虑水平也出现偏高, 忧郁化等都比一般人群高。可见警察的心理问题状况不容乐观, 越来越多的警察遭受着心理困扰, 并严重影响他们的职业行为和职业体验。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 他们的心理问题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险性。警察的心理健康是罪犯心理健康的必要前提, 警察的一言一行都是影响罪犯的教育改造资源, 几乎每个罪犯在改造过程中, 都会因警察的影响而在心理上留下深刻的痕迹。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 罪犯的心理健康就无从谈起。由此, 警察的心理问题带来的危害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警察心态的偏差降低对罪犯教育与改造的质量与效率警察心理不健康, 受害最大的是罪犯。

警察职业症状使之在教育改造中容易产生心理偏差, 在实际工作中显得焦虑和烦躁, 遇到事情不够冷静, 反应过激, 处理方法简单粗暴, 甚至体罚打骂罪犯。特别是一些年轻警察发现自己的理想与现实产生冲突是, 很快会向现实妥协。在焦躁时, 对待不顺眼的罪犯进行责骂。但是, 警察心态的一点点偏差, 对罪犯的伤害可能危及一生。进而影响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与效率, 使得罪犯在重新进入社会后产生不良的心理症结。

1.2 心理不适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警察心理不健康, 也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

警察在监狱工作中面对的都是罪犯, 做着带有一定重复性的工作。如何克服自己的倦怠, 保持对监狱工作的敬业和专心, 对警察实在是一个挑战。心理偏差的警察可能凭自身的经验、感觉去处理复杂多变的教育改造现象。

1.3 长期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心理生理健康问题警察心理不健康导致身心健康受损。

现在警察难做, 罪犯难教。社会急剧变化, 警察也不得不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带来的角色模糊、角色冲突、角色责任变大, 使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实竞争与功利需求也往往让警察掩饰失落。在长期的压抑和焦虑中, 失眠、食欲不振等生理健康问题接踵而来。

2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心理问题向来是被人认为很神秘的领域, 而警察由于起所从事的职业的特殊性, 其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则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

2.1 工作环境的闭塞带来的心理问题监狱警察工作的地点主要在监狱内狭小的空间, 且远离市区, 其往往在比较偏远的地方。

在那狭小偏远的空间内, 很多警察缺乏一种成就感, 其与外界的接触也很少, 其获得信息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此而产生的心理障碍便无法得到有效的排除。警察的工作是长期的、紧张的劳动。教育改造活动往往是个体劳动, 没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就极其容易产生孤独、感情压抑等等。

2.2 职业特殊性带来的巨大工作压力监狱警察是一个特殊的

职业, 其工作主要面对的是罪犯, 且工作单调枯燥。且罪犯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 鱼龙混杂。在警察对罪犯进行改造的过程当中, 若警察不进行再学习和不断的自我调整, 其心理状态会受到罪犯的影响, 并且存在产生不良心理的状况的极大可能性。同时, 监狱管理机制上的缺陷及不公正, 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方面也必然大大降低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2.3 家庭情感因素近年来, 监狱警察家庭群体中, 家庭不和睦, 夫妻关系紧张, 分居离婚、失恋、外遇等多有发生。

主要是由于当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所产生的“心理综合疲劳症’影响到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如果解决不及时妥当, 更会给家庭带和工作带来不良的后果。

3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解决的对策

警察的心理问题的产生不是一时的。自从有监狱开始, 他们的心理问题就一直存在着。警察心理问题的产生会给其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同时由于现在的监狱体制存在的缺陷, 使警察的心理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及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并且长期以来警察的心理问题方面的研究也是空白。但随着80年代以来, 心理学在我国重新得到发展, 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 心理问题及心理疾病等的治疗方法不断产生发展。以下是有关监狱警察心理问题解决的有效对策:

3.1 社会层面对监狱管理系统进行改革, 创设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氛围, 增强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 改革绩效考核制度。

我们在重视对监狱及警察队伍的同时, 我们不能忽视社会、家庭对警察心理问题的影响。在我们对警察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 我们应为监狱警察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 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增强狱警的成就感, 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充分实现其自我抱负。

3.2 管理层面建立心理咨询机构。

监狱系统应该成立专门的狱警心理咨询机构, 并有专门的心理学人士担任。同时, 可聘请心理学的资深专家, 通过建立心里咨询中心、开设心理门诊、咨询热线电话、咨询信箱、咨询网站等形式, 为有心理障碍的狱警提供倾诉场所, 及时对狱警的各种心理失衡问题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提供给狱警排除压力和苦恼的方法与技巧, 增强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

3.3 个人层次心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得靠自己。

因此, 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还得靠警察队伍。因此, 监狱管理机构应积极调配有关教育资源对监狱民警进行再教育, 同时向民警灌输终身教育的理念。提高监狱民警自我学习的能力, 提高其自我适应周围环境变化的应激水平。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使知、情、意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提高自己的应激水平与受挫折能力。做好生涯规划, 明确人生的努力方向, 实现自我, 在工作、家庭生活、学习等方面做自己真正的主人, 让生活充满乐趣。

同时, 我们应充分利用国家、社会、监狱自身等方面的力量与资源, 积极建立监狱警察心理预防机制, 对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监狱民警进行及时的诊断与治疗。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 我们同样应努力建设好和谐的监狱系统, 提高监狱系统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与政治生活水平, 从根源上解决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

参考文献

[1]刘邦蕙.罪犯心理矫治亟待解决的问题[N].检查日报, 2005-4-21.

[2]邵晓顺, 郑全全.监狱民警心理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J].应用心理学学报, 2003年第9卷第二期:31-34.

[3]尹华飞.探析监狱警察的心理问题[R].江苏监狱网, 2004-11-04.

[4]杨宗英.监狱人民警察心理障碍及调适[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1997:356-357.

[5]刘苹, 何朝阳, 王琼等.某市警察心理卫生状况调查[J].昆明医学院学报, 1999.20 (3) :3-6.

3.监狱警察执法风险制度分析 篇三

关键词:监狱警察;执法风险;制度;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105-02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治化的推进,国家、监狱和社会公众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效能的要求日益提高,监狱警察的职业压力越来越大,给监狱工作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干警执法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处分、刑拘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监狱警察的负面情绪越积越多。监狱警察执法风险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本文仅就其制度原因略做分析,以期通过制度重构来减少监狱警察的执法风险。

一、当前对监狱警察执法及权利保障制度的缺失

(一)法律法规给监狱警察执法活动留下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监狱自由裁量权是指监狱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根据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结合罪犯的个体情况,对罪犯的奖励、处罚、教育、组织劳动等做出具体灵活处理的权力[1]。监狱自由裁量权的广泛适用成为警察完成监狱行刑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特点,对提高监狱管理的效率和发挥监狱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监狱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极易损害法制的统一,形成对监狱法治的破坏。由于我国刑事执行立法滞后,许多法律规范都是原则性规定,弹性大,可操作性不强,给行刑自由裁量权留下了太大的空间。有时监狱管理机关只能根据各自理解诠释法律和政策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往往成为监狱警察执法的直接依据,从而形成了行刑领域以地区差别为特征的“区域化”现象。如适用保外就医时判定罪犯的病情是否属于“在较短时期内有死亡危险”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缺乏量化指标,导致不同地域的监狱 “宽”“严”标准和程序要求都各有不同。

自由裁量的机会越多,执法各异、行刑随意的现象就越容易产生,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就越大,监狱警察承担的执法风险也就越大。

(二)法律对罪犯抗改行为的处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纵观我国整个法律体系,有关监狱工作的立法明显偏少,且存在立法滞后,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虽然《监狱法》的规定,罪犯有辱骂、殴打警察或寻衅滋事等破坏监管秩序情形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三种行政处分手段,但惩戒作用较弱,对警察执法风险的保护力度有限;《刑法》中也规定在押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但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却未规定,缺乏操作性,实践中对犯罪的界限很难把握。加上监狱上级管理部门对监狱狱内重新犯罪率有考核指标,监狱一般很少应用该罪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罪犯抗改行为,给警察执法带来风险隐患。

(三)对监狱警察执法权的规定不完善

现行法律对监狱警察权虽做了一些规定,但总体来讲不够完善,不成体系,操作性差。执法中,法律对监狱警察的授权不明,在可以使用武器警戒具的情形、使用武器与警戒具的程序和要求、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警察的权限范围、警察在现场应履行的职责等方面,法律上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致使警察在执法中犹豫不决,导致其合法权益被侵犯且难以及时地法律救济,侵害人得不到及时的惩处。例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监狱警察使用警戒具必须经过审批,同时规定警戒具只能在警察面临现实危险时才能使用,而警戒具使用时的“紧急情况”,《监狱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是空白。目前通用的做法是使用前要先填写《申请使用戒具审批表》,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方可使用。这造成了执法中的一个悖论:警察在遭遇突发事件需要使用武器或警戒具时,若依规定先行履行审批手续,则会错过处置时机;当手续办好后,可以使用武器和警戒具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消失,此时警察若仍使用武器或警戒具进行处置,则会因违背了法律的程序性规定而构成违法。

(四)对监狱警察的私权利保障缺位

目前很多监狱警察都认为监狱里重罪犯轻警察,监狱警察成了看似强势的弱势[2]。监狱工作中更多的是倡导警察的奉献精神,而对其权利的保护,《监狱法》的规定过于抽象和简单,不成体系,难以给监狱警察权利保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对监狱警察的生活、学习培训、心理干预、休息权利也没有形成良好的保障机制。许多警察超时加班值班,超时工作情况令人担忧;有的警察精神长期高度紧张难以舒缓;有的警察父母孩子生病却无暇顾及;有的警察因公牺牲、致残但抚恤金难以维持家庭基本开支。

(五)对监狱警察执法权的法律救济途径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监狱警察执法过程中受到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极为单一。对警察的处分可以从警告直至开除,可以对警察限制人身自由——禁闭,可以对玩忽职守的警察处以刑罚,如此严重地影响到警察权利的行政处分和强制措施,却只在《公务员法》中规定了“公务员对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和控告”,而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途径加以救济,这显然不符合当代法治精神。据不完全统计,自申诉控告制度实行以来,各级人事部门受理的公务申诉案件非常少,其中撤销或建议撤销原处理决定的仅占20%[3]。这说明在我国,很少有公务员选择申诉控告的途径寻求救济。

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合理减少执法风险

(一)规范监狱立法,减少监狱自由裁量权

完善法律、细化规则、统一标准、明确监狱警察在执法中的职权与职责,使监狱执法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是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有效途径。对于在行刑实践中得到检验、足以确定其切实可行的有关某项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经验,可以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现行的《人民警察法》用列举式的方式对公安机关民警的职权做了具体的规定,《监狱法》在修改时可以参照。

如有可能,应参照审判和检察工作以“两高”发布司法解释的做法,监狱行刑领域也可由有权机关颁布施行于全国的行刑指示、意见、命令等,确保行刑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依据属于全国性的、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从而使之更具法律权威。

在较高层级的法律不能在近期修改完善的情况下,司法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可以根据监狱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工作标准,为监狱执法提供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防止因缺乏规范和标准而让监狱警察置于执法危险之中。

(二)修改《刑法》相关规定,惩罚罪犯抗改行为

1.修改《刑法》中“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条件,将其中的“情节严重”具体化,增强其可适用性。具体可以参照某些省区由司法厅、公安厅、检察院和法院联合出台相关规范,将“罪犯一年内打架3次以上”、“一年内关禁闭3次以上”等具体情形认定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据此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数罪并罚。

2.制定适应监狱工作的《监狱警察单警装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监狱警察使用武器、警戒具、行政处罚措施的条件和程序。制定时可以参照公安机关的做法。如河南省《公安机关公安单警装备管理规定(试行)》不仅明文列举了可以使用单警装备的情形,而且还在第21条中规定:“人民警察使用公安单警装备后,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使用枪支的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这种规定避免了前述悖论,确保了警察现场处置行为的实效性。

3.修改《监狱法》,在其中明确规定监狱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的免责条款,列举监狱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在何种情况下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可以免除法律责任,以保护监狱干警的执法权。

(三)重构监狱警察责任追究机制

目前在监狱警察的责任认定中,往往存在着一种“凡监狱内发生的事故皆存在着警察违法”的逻辑预设,动辄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事实上有些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众多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一定存在警察违法行为。譬如罪犯自杀,并不是每起罪犯自杀都能预防。又如罪犯打架,总是让警察承担或多或少的责任,其逻辑预设是“只要警察教育防范了,就能防止罪犯自杀或打架斗殴”,这实际上是将警察的职责义务扩大化。因此,依据法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成熟理论重构警察责任追究机制势在必行。

(四)重建监狱警察权利保障救济机制

1.将警察对监狱机关给予其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目前,西方一些先进国家对警察权利保护采取的是诉讼救济与非讼救济并轨的制度,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修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将监狱的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监狱警察因职务行为受到不公正的处分时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从而拓宽监狱警察合法权利的救济途径。

2.建立监狱警察维权委员会。维护监狱警察的执法权益仅靠警察个人是不够的。故有必要向公安机关学习,成立全国监狱警察维权委员会,以严惩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行为,有效保护警察执法权。据闻,广东省监狱系统已成立监狱警察基金会,为生病、病故及牺牲干警提供帮助,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张坚.论监狱自由裁量权及其控制[J].法学评论,2007,(6).

[2]张晶.基于法治的警察权利[J].犯罪与改造研究,2007,(10).

[3]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0年综述[EB/OL].中国网,2003-08-14,http//www.china. com.cn/Chinese/2003/Aug/385224.htm.

4.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篇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依法治国、依法治监的不断深入,国家、社会、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关注度日益增强,对监狱工作的发展和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狱工作理念正在经历着历史的大嬗变,公正、文明、法律至上、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权利、义务等理念要素,成为监狱工作理念的最基本和最核心构成要素。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提高监狱工作水平,就必须从监狱工作的最根本、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警察队伍建设着手。而警察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配臵是否科学,将直接决定了警察队伍的素质建设和整体职能的履行,进而影响监狱改造功能的实现。因此,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目标定位应当是建设一支职业特点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技能和政治理论素质较高、能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下面,本文就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臵及建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涵

监狱警察专业化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行刑效率和改造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监狱法治和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监狱警察不仅是一种行业,更是一种专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大家都知道并不是随便什么人穿起白大褂就可以当医生,穿起律师服就可以当律师,这就表明了医生和律师的专业性。监狱警察不仅是罪犯管理者,还是心灵火花的点燃者,这也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指出:“专业化是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教育意识、改造意识,具有较高的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成为胜任监狱工作的专业人才。”这段话大体揭示了“专业化”的基本含义:专业化应是监狱警察队伍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职业特色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长明显,能适应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结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监狱警察专业化的概念可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来分析。从前者说,监狱警察专业化主要是指监狱警察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人员的发展过程。从后者看,监狱警察专业化是警察职业真正成为一个专业、警察成为专业人员得到社会承认的发展结果。因此,监狱警察专业化,是指警察经过一段时间后能够完全胜任监管改造工作的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

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狱警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通用知识、监狱警察人际关系的培养、沟通能力的训练、创造与批判思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监狱警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二是监狱警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监狱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法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犯罪学、伦理学等等。专业能力是指监狱警察在充分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有利用这些知识解决监管改造、生产经营及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技术和能力。

三是专业品质。监狱警察并非“看大门的”,他做的是重塑罪犯人生的工作。所谓“言教不如身教”,起作用的就是警察的专业品质。专业品质比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更抽象,很难定义,但它是警察专业化发展的原动力,常常表现为警察对管理教育、对罪犯、对自身发展的基本态度。

二、当前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臵现状及问题

当前,监狱警察队伍构成中主体包括监狱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管教人员,此外还有少数医务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从当前监狱警察的配臵现状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监狱警察队伍的基本素质不能适应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当前,罪犯的罪错五花八门,违法犯罪原因多种多样,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心态扭曲程度不一,这就不仅需要广大警察拓宽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基本素质的广度和深度,还要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更要建立相应的专业化队伍,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建立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监狱职能多元化,专业分工无法进行。行刑本质上讲是属于国家专门机关体现公共意志的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对监管人员的要求侧重于身体素质和法律知识方面。而改造是社会主流文化对犯罪亚文化的冲击和转化,具有自愿性、主体地位平等性等特点,要求改造人员具有相当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见,两职能对警察的素质要求是不同的。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领域都需要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但任何人都难以做到样样精通,面面俱到。目前由于基层警察没有进行科学分类,工作上便要求基层警察全面发展,监狱警察往往扮演着“多面手”的角色,什么事情都得管,每天忙碌于监管、教育与生产之间,根本没有精力去专心开展某方面工作,看上去事事都懂,都能处理,但往往都不是“专家”,他们肩负不起也不可能肩负得起这么多的职责。心理学理论认为,当个体面临多重职责需要同时履行时,个体往往倾向于选择承担最容易实现、最富有实效的职责。这正好说明为什么当前监狱警察对监狱生产与教育改造厚此薄彼的原因。

(三)警察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不少人普遍认为, 对罪犯的管理教育要靠“经验”、靠“权威”,不需要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在警察教育培训上, 也只是重视提高政治素质、综合素质, 而忽视专业素质的提高。在执法水平上,只满足于“管得住”、“跑不了”一般化标准上,没能体现出改造工作专业的发展要求。监狱管教人员中的专业人员,诸如文化教员、职业技术培训人员、心理学专家、精神病学专家、医学工作者等均配备不够,专业化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这种人才结构已不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很难适应目前依法治监的形势要求。

(四)工学矛盾突出,专业学习、培训机会不多,警察专业技能不强。由于监狱的封闭性,将监狱人民警察与社会先进文化群体相隔绝,进一步加剧了监狱人民警察观念形态的相对滞后、知识结构的相对陈旧、能力水平的相对落后和专业素质的相对贫乏。加之,受体制、机制、观念以及经费的制约,基层监狱人民警察非常缺乏专业学习培训和进修深造的机会和条件,造成了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与监企分离后监狱职能纯化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的不相适应。加之基层警力紧张,监狱组织的培训主要以短时间培训为主,很难开展系统的培训;部分基层单位还因工作任务繁重,使一些重要岗位急需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相应的培训;而且大部分培训内容是普及化的知识,针对性系统性不强。这些情况严重延缓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影响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质量,使警察所学知识与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五)目前监狱警察职业还没有成为公众仰望的一种职业。尽管目前报考监狱的大学生人数越来越多,但大多是冲着公务员的招牌而来,而不是从心底喜欢监狱工作。特别是目前基层一线存在管理、教育不分,生产改造一体的现状,所有的警察不加区分地从事监管安全工作,大量具有律师、心理咨询师、中等教师资格的警察没有被配臵于对应的岗位上,荒废专业使他们找不到实现人生价值的路径和发展方向,从而失去进一步学习、进取的动力。这是当前警察队伍中,特别是年轻警察中产生诸多问题的最为深层次的原因。

(六)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应待遇未能体现。目前,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仍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在人才引进、学习培训、使用管理、政治待遇上,没有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例如,目前监狱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监狱民警应该具备什么任职资格、享受什么待遇,以至不管是什么学历、出生何处、是否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在职务晋升上都一律按行政发展模式,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同时一些矫正和管理专家不能在一线生成和聚集,许多有工作经验的、作出一定成绩的警察先后被调到机关工作,而一线的警察面对工作压力大、辛苦程度高,待遇上没有激励的情况下,不少人谋求调离监区,这一状况使得一线更加缺乏高素质警察队伍。领导职数的限制,政治待遇上的难以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的进取心,影响了他们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能的主动性,进而导致监狱警察职业倦怠状态比较普遍,无疑给监狱执法、监管带来极大的挑战。

四、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臵及建设的探讨

由于监狱警察的政治属性,过去我们习惯于强调监狱警察工作的政治重要性,相对忽视了这一职业自身固有的规律性、职业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因此导致监狱工作的科学性不足,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不高。监狱警察必须要讲政治,但不能因为政治而忽视专业技术,而应当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追求监狱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促进监狱工作更快发展。

传统的监狱工作模式,按照其主要特点可以称之为准行政管理模式,对于实现单纯的强制惩罚与威慑主义行刑是足够有效的。但它对于实现教育刑或多元主义行刑目的却显得力不所胜,缺乏效率。因此,必须予以变革,实行新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一)加快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纯化监狱职能。必须将监狱现有的服务职能社会化,使监狱真正从纷繁复杂的经济运行和“办社会”的羁绊中解脱出来,打破“监狱企合一”和“单位办社会”的传统体制,打破传统的队伍建设上的培养“万金油”干部的理念,突出职业特点,实行专业化分工,从创新方法和途径上,促进监狱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实现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的显著标志,就是职责划分清晰、专业分工明确、职业特点突出。

当前,按照监狱工作的实际,警察岗位设臵在实践中大致分为五类,即管教员类、管理教育类、生产劳动管理类、行政后勤类、政治工作类, 但这种分类过于粗糙,尤其是管教员岗位缺少具体、细致的岗位分类,岗位界线模糊,每个岗位都能干,每个岗位都不精。因此,我们要逐步理顺警察的职位分类,对管教员岗位行细化,这也是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根本所在。管教警察的岗位职责可以细分为以下8个方面:(1)看守职责。主要负责监狱的门卫、监房等 内看守;(2)狱政管理职责。主要从事罪犯的刑罚执行、考核管理及监狱的警戒设施等具体、直接的工作;(3)狱内侦查职责。着重是掌握狱情动态,对监狱内部的安全工作作出有效评估,及时侦查各类狱内案件;(4)思想教育职责。主要是对罪犯进行法律、政策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耐心、细致、深入的谈心、交心、攻心工作,促使罪犯更好地弃恶扬善;(5)文化教育 职责。对罪犯、主要是文旨和文化程度低的罪犯进行必要的文化教育;(6)心理矫治职责。主要对罪犯服刑期间进行心理诊 断、疏导、矫治,消除其心理障碍或疾病,提高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7)信息管理职责。主要负责罪犯相关信息的采集、分类、归档等工作;(8)其他方面的职责。由此可见,相对监狱警察专业化而言,管教工作是一个更微观的领域,是监狱警察专业化向纵深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必须通过职位分类,充分发挥警察的特长,提高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监狱的刑罚执行职能和教育挽救职能,才能充分推动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进程。

(二)要在充实一线警力的基础上,分类配臵监狱警察,分化警察的行刑和改造职能,分设罪犯管理和矫正改造不同职位的工作人员。针对目前监狱警察组织多序列、多职务、多专业和综合结构的现状,按照“因事设职”的原则,实行职位分类与专业分类的双重管理,根据监狱机关机构设臵、警察编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来配臵,明确各级各类警察的职务岗位与专业岗位,对不同职位与专业的警察,确定相应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只有对岗位进行科学的专业分工,明确岗位的具体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选择和培训具有该项岗位职责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从事具体岗位的工作,才能全面推动监狱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这也是社会化大分工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三)合理使用人才,发挥个人专长。要真正提高警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就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承认不同个体的不同能力和贡献,根据警察的个性特点合理安排岗位。因此,我们要建立一支门类齐全、层次合理、结构协调的专业队伍,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岗位设臵不同的工作标准,根据警察的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和个人爱好配臵岗位,进行不同的培养,实现按能配岗、能岗匹配。对新招录警察,根据专业特点用其所长;对既有人员要根据其岗位能力变化以及专业技能提升进行适当的轮岗调配,努力做到人尽其才。同时,以工作业绩为考核重点,制定各类别警察不同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提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警察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为合理使用人才创造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监狱警察队伍教育培训体系。专业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对警察的培养、使用,促使警察尽快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切实抓好队伍专业化教育培训,是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主要途径。要按照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监狱工作实际,继续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根据具体不同的职位类别,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开设有针对性的培训班,突出岗位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案例处臵培训,多进行与实战现场相类似的逼真模拟训练,努力提高参训人员的现场应变能力和实战观念。鼓励警察参加专业培训,考取专业资格证书,例如,继续推动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证工作,培训专门的狱内侦察人员,鼓励警察通过参加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国家司法考试等渠道获得相应专业资格等。以创建数字化监狱为契机,括宽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教育资源的广泛共享,实现监狱警察工作学习信息化、智能化、自主化和个性化;依托院校的优势,建立定向培训、轮训制度,为培养造就监狱专门人才和“改造专家”创造有利条件, 不断提高监狱警察的学历层次、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五)完善激励制度,激发警察潜能。监狱警察专业化是警察专业知识、技能的综合体现,专业技术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专业知识多少、技能高低的尺度之一。因此,在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时,有必要完善职称体系,通过职称评定,尝试专家津贴制度,并在政治待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方面向突出的专业人员适当倾斜,营造“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的良好氛围,促进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六)在监狱分类专业化上要有新的拓展。监狱的专业化,或专业化监狱,实质上是监狱分类进一步细密化发展趋势的产物。监狱的专业化,不仅具有关押对象———罪犯的特定性,而且由于这种特定性决定着监狱在行刑方式、警戒设施、监管改造、矫正教育以及专业人员配备上的特定性。这不仅对于监狱节约行刑成本、合理利用改造资源、优化警力配臵和管理等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积极意义,而且对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具有深刻的建设性实践意义。一是要构建宏观性一级分流机制。以建立新收犯分流中心为基点和突破口,按科学分类的标准,对新收押罪犯进行宏观性的一级分流。把不同类别的罪犯分类收押于相对类别集中的监狱进行改造。二是要实施微观性二级分类制度措施。考虑到我国的监狱一般规模都有比较大,分类关押不可能由宏观性一级分流一步达到分类纯度的现实状况,应在监狱内部实施微观性二级分类措施,以监区或分监区为关押点,实行监狱内部分类关押,逐步提高分类的纯度,达到分类标准。从而,为监狱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提供基础和保障。三是要完善专业化分级管理体系。逐步推行监狱“三级管理”机制,即中央直辖监狱(或部属监狱)、省级辖管监狱和市级辖管监狱;规划实施“三级戒备”监狱体系,即建立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低度戒备监狱;调整监狱布局和行刑模式,建立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三种”监狱行刑模式,实现监狱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监狱分类、分级专业化的发展,必将推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质的突破与飞跃。

二、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对监狱警察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在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过程中,作为监狱警察个体而言,只有经过不断的实践、学习和反思,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才能实现从新手成为专家,从陌生变为熟悉,从害怕监狱和罪犯变为热爱监狱改造这份工作。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笔者认为,监狱警察必须在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高素质的警察不仅是有知识、有能力的人,而且是有道德、有理想、有专业追求的人;不仅是高起点的人,而且是终身学习、不断自我更新的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与时俱进,对监狱的发展有深入理解。我国监狱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监狱工作应以不断提高罪犯改中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积极矫正罪犯价值观、稳步促进罪犯行为方式转换,把过去危害社会秩序的罪犯铸造成建设社会的积极公民的工作上来。现代监狱的制度设计应充分体现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人道、人权、公正、民主、自由、平等、效率等基本价值理念,合理地控制罪犯权利,体现刑罚的罪刑法定原则。对此,我们必须有深入的理解。如果墨守成规,按部就班,将个人定位于“看门人”的角色,对罪犯的改造满足于“管得住,跑不了”,是无法适应监狱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要求的。

(三)较好履行职业道德。这要求监狱警察具有较强的职业使命感,把监狱管理工作看成是一份事业。在工作中能真正履行监狱警察的职责,培养自身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改造意识,能够公正、公平执法,能够了解、理解和关心罪犯,能够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如果做到了这种程度,我们也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监狱警察的最主要表现。同时,如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能大大促进职业精神,而且也将进一步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5.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篇五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佚名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是监狱人民警察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时所应遵循的,与执法工作和警务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人民警察职业特征并反映公务员自身特殊要求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行为规范。它调节的是监狱人民警察与行政管理、社会及服刑罪犯之间的道德关系。

搞好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的发展与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法律以及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能否正确贯彻执行,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状况直接影响我们监狱机关乃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修养对贯彻以德治国与依法治监的方略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监基本监狱方略和弘扬司法公正、罪犯惩罚与改造为主题的需要。几年前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事务。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以法律为武器来调节国家、社会及罪犯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而监狱人民警察的每一项司法行政工作都是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用法律手段来调节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就要求我们监狱人民警察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没有一支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的监狱警察队伍,“依法治监”就是无法实施的。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归纳起来主要包括:立场坚定,爱憎分明;顾全大局,服从命令;执法来阿,处事公正;言教身范,以理服人;讲究人道,沉着冷静;忠于职守,勇于献身六个方面。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的锻炼,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我们队伍职业道德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并与时代进步保持高度一致,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某些不良现象和消极的东西对我们监狱警察的思想观念造成了冲击和影响,加上我们有些现行的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致使有的监狱警察职业道德观念不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群众观念淡薄;有的同志拜金主义思想严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权个人私利,接受罪犯及亲属吃请、受礼,个别甚至直接或变向向罪犯及亲属索职财物;有的事业心不强,不求进取,工作得过且过,无所用心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声誉和我们监狱民警的形象。面对新的世纪,要实现监狱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架护航的历史重任,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最紧迫的是加强和改进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这对于顺应时代要求,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如何积极有效、健康有序地推进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使监狱人民警察在刑事执法实践中能够过好“享乐关、金钱关、人情关、法纪关、和制度关”,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改革开放二十四年,是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各处行业发生着巨大变化的二十四年,特别是江总书记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修养也随着形势变化而变化,但已明显的根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主席说过:“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由我们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这一职业道德原则表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以往任何时代,在任何阶级官吏的职业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我们也要实事求是的看到我们的整体素质同新形势、新任

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在我们的一些监狱警察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符合“三个代表”要求、宗旨意识淡薄、不热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对待群众用生面孔和冷面孔,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他们认为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生活条件艰苦,能够安心工作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没有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监狱工作方针的贯彻实施,也使我们党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二、勤政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意识不够。勤政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我们监狱警察与国家和政府关系的本质体现,也是警察工作态度方面的道德要求。也可以说是一个劳动态度问题。我们在看到大多数警察对待工作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的同时,少数民警工作精神不振奋,在困难面前怨天尤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管理方式依然是七八十年代的管理方法,没有认识到我们管理的是二十一世纪的罪犯。管理方式沉旧没有创新精神仅靠“红头文件”,处处按部就班,不敢突破陈规,造成业务不精。同时随着“依法治监”理论的提出,应当认识到我们的各项工作越来越逐步走向法治,特别是当前狱务公开和警务公开的不断贯彻实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罪犯重权利,轻义务的倾向突出,甚至会以曲解法律、制度来对抗改造。这就对监狱人民警察提出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目前我们一些警察对有关法律、制度了解不深,对各项工作程序不清晰,因此仍习惯于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甚至个别警察对罪犯提出的问题无法解答,对罪犯的抗改行为不敢打击,警察职业道德素质的明显滞后严重的影响了依法治监的进程。

三、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意识不够。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在实际警务工作中应该以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标准。但事实上我们少数警察不能较好的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和国家的关系,面对一点点成绩沾沾自喜,浮躁、骄傲,没有认为自己是队伍中平等的一员摆资格,大事不不来,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学习松懈。有的在团体中搞小团体,小帮派没有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没有服从整体利益,造成我们的工作中出现漏洞,让少数反改造罪犯钻了我们空子,给我们的监狱事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加强和改进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牢牢把握监狱性质和职能,落实依法治监的基本要求,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监管改造制度,使监狱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用。加强和改进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应着重搞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不懈地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自身学习,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是成就事业的基础,也是一个监狱警察职业道德情操水平提高的关键,只有心里充满对监狱事业必胜的信念,才会对前途坚信不移,产生克服万难的道德力量。勤奋学习是提高我们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全面建设的重要途径。我们警察应重视自身的学习,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结合监狱工作的实际特点,广泛开展读书活动,积极认真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特别是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分辨是非能力,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不断地适应监狱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努力学习现代化的罪犯管理方法、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管教、生产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现代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自觉的进行道德修养,使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逐步形成。

二、借鉴先进经验,使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化。在“依法治监”这个大前提下,必须建立一套相应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法规制度,把职业道德建设与依法治监结合起来,使我们的职业道德准则推行起来有规范、有目标。新形势下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愈来愈受到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形成了一个既有正确理论指导,又有丰富实践内容的科学体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

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我国道德建设的内容体系作出了科学的系统的概括,并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刚要》这一方面使得公务员的道德建设更加具体化、合理化、明确化,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各界监督公务员行为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可参照标准。首先,在监狱系统内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所以监狱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明确的,针对性强的,有普遍约束力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保证职业道德有一个共同遵照执行的标准。其次要制定完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法规。警察道德规范使警察有规可循,但它毕竟是软约束手段,所以必须将软约束手段转化为行政规定和法规硬的约束手段,才更利于规范、约束警察言行,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三、突出和建立监狱人民警察违法乱纪新闻爆光及职业道德监督机构。对于新闻曝光,过去我们往往是应付而抵触,强调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多,一般认为警察队伍的违法违纪不公开见报为好的多。但我们应该更加深刻认识到,任何监督部门包括群众监督的视野都有局限性,我们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全社会的力量,也就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去消除,这就要求形成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同时职业道德的规范必须有相应的道德监督机构和执行机制,这是职业道德建设比较好行业的成功经验。在我们监狱机关,应尽快建立一个既有足够权威又相对独立的职业道德监督机构,要在近年来建立警风监督员制度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公布职业道德监督机构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不断扩大监督员队伍,使得社会各界参与评判我们监狱工作的范围更加泛广。充分发挥内部督查机构的重要作用,在原有的职能中突出职业道德监督功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警察自身应用“慎独”境界来完善自己,所谓“慎独”即: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严格按照职业道德要求行事。只有坚持不懈地慎独方法,才能促进其人格、品德的不断升华,最终把自己磨练成为“一身正气敢碰硬,两袖清风不染尘”的执法者,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充分发挥监狱人民警察执法中的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行英雄事迹和模范行为教育,影响和带动广大监狱警察。我们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执法中典型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贯穿于丰富多彩的职业道德学教活动之中。在实际中应把警察的职业道德同公务员考核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使广大监狱警察真正成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同时应在监区一级大力开展“建功立业创一流”职业道德评比活动,鼓励警察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同时可以在全国监狱人民警察中涌现出的典型为教材,针对性的培养本单位的先进典型,这样会有更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还可以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换位思考启发、领导带头示范等方法,使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真正从内心接纳职业道德规范,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五、加大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培训的力度,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培训机构。加强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培训工作,是提高警察素质的有效途径。为此加强对警察职业道德培训,首先要确定切实可行的职业道德培训的目标任务与实施计划;其次要组织编写监狱警察职业道德教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反映监狱警察职业道德体系;第三强化职业道德培训质量管理,推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与层次管理;第四善于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改进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培训的效果;第五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针对性强的培训和教育;最后建立培训基金,使培训工作有必要的资金保障。在加大警察培训力度的同时应不断的完善警察培训机制,主要依托监狱系统现有的院校、警校和监狱,建立起三级培训网络体系,争取每名警察三到五年能够培训到一次。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社会的教育资源和其他教育形式,例如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警察培训机制,使警察培训工作应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培训质量。

六、尊重物质利益原则,把解决监狱警察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台起来,从而提高广大监狱警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在要求广大监狱警察为监狱事业的奉献的同

时,还应关心广大监狱警察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切身利益。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江泽民同志也指出;“对于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凡是能办到的,一定要干方百计帮助解决,过去我们对个人利益总是有所忽视,在实践中有偏差”。所以在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物质利益与思想教育齐头并进,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维护总体利益的同时,注意维护警察的具体利益,认真解决警察的待遇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超时工作、子女就业就学问题,保证民警生活和工作基本条件,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让我们干警看得见,模得着。凡是干警应该享受的待遇,都应该千方百计给予解决,并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使广大干警在得到自己应有的利益中,认识到自己的责任,用积极努力的工作回报社会,从而增强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6.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篇六

按照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的要求,通过一个阶段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总的感到,作为一名党员,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经受住了考验,理想信念坚定,进取精神比较强,宗旨意识比较突出,大局观念鲜明,自觉遵章守纪,工作作风扎实。下面,自己对照党章、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四风”方面的 22 条现象,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

按照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的要求,通过一个阶段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总的感到,作为一名党员,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经受住了考验,理想信念坚定,进取精神比较强,宗旨意识比较突出,大局观念鲜明,自觉遵章守纪,工作作风扎实。下面,自己对照党章、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四风”方面的 22 条现象,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

一、对个人党性原则和现实表现的总体评价

作为一名党员,随着入党时间的延长,对党的朴素感情越深厚,对党的信仰、对组织的信赖、对荣誉的重视,与日俱增。能够始终不忘入党初衷,能够始终按照党的章程衡量自己、约束自己、激励自己。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不管干什么工作,始终全力以赴、尽心尽力,从来不因其他问题影响自己对党的热爱、对工作的热情、对事业的执着。

坚持履职尽责不懈怠,始终保持顾全大局的全局观。注重学习新知识,研究岗位、职能、任务和环境带来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始终保持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能够始终保持集体荣誉感和全局观念,能够本着为集体、为个人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踏实实搞好服务,努力做到让组织放心、让大家满意。

能够正确处理好岗位与职责的关系,始终坚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员行为准则和各项法规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制度约束,严格自律。特别是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能够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抓好落实。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履行职责中,甘愿奉献、甘在幕后、甘做配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源分析

(一)形式主义方面。

工作作风不踏实。有时候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时,只求速度求结果而不重实效。在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遵循守旧思想严重,有时候虽然有新思路新想法,但受怕犯错误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影响而怠于付诸实施。

(二)享乐主义方面。

思想上主要表现为不再像刚入党时那么单纯,尤其是看到社会上很多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大搞权钱交易,获得在量不义之财而又逍遥法外,心理也会产生不平衡。在工作态度上有时候也会产生诸如“这么辛苦能够换来什么?工作付出与回报值不值得?”的想法或困惑,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也存在怕苦怕累,得过且过的思想。在个人生活

中也存在讲究吃穿而忽视艰苦朴素,开车多而锻炼少,上网多而读书少等享乐主义行为。

(三)奢靡之风方面。

受个人家庭教育和自身物质条件影响,自认为还是比较能够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能够有一颗平常心过平民日子。但受社会上奢靡、极欲之风的影响,对比所谓社会成功人士的生活方式和行业间较大的收入差距,在思想有时会有不平衡的心态,甚至还有羡慕心理。

三、原因分析: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平时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臵,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没有真正把理论活学活用到工作实践中。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去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因为学习不够深入,导致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方面有时候会产生动摇,有时听到一些错误言论,没有旗臶鲜明的表明立场。

二是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党性修养有所放松。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从理论上说,也知道共产党员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但实际上是存在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导致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考虑个人得失

比较多,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比较少。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

三是对“三严三实”的理解不透彻,贯彻落实不到位。在关于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

直指很多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现象。反思自己,平时没有做到对“三严三实”入脑入心,没有很好地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平时没有坚持注重自身修养,工作中有时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和他人,在办公室工作中有时过于放松,对经手的文件或票据没有认真审核。在工作中有时没有做到脚踏实地,只满足于完成表面工作,注重领导或他人看法而忽视工作实效情况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要通过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

受。

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心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工作。要学会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监狱人民警察剖析材料监狱人民警察查摆剖析

自从监狱开展“民警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本人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提高了个人工作自觉性,并能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为日后更好的在工作岗位上完成本职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

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

特别是调来经侦处二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有时驾驶私人摩托车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

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

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

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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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学习动员和分析评议两个阶段,较为系统的学习了相关篇目,并认真征求了有关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党章以及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自己进行了深层次的反思,查找了自身的缺点与不足。总的感到,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与先进性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并思考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对策,现将有关情况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

⒈理想信念方面。不能把自己的生活目标和个人理想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和相关知识学习的不够;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学习不够,执行力不强;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部门事务性的工作,对工作的研究不够,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不够扎实,有时候粗心大意,出一些小的错误;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深入基层很少;缺乏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本系统其他同志的横向沟通和交流;在工作繁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有时候缺乏统筹安排,顾此失彼;平时对于业务学习的不够,学习时间不能够保证等。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⒈学习不够扎实、不够刻苦。平时在单位,除了周五政治学习外,没有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业余时间没有充分利用起来,缺乏对政治理论、党内有关文件政策的学习;对于业务知识也缺乏系统的学习;即使学了,也不能够温故知新,缺乏学习的连续性,缺乏把理论知识与日常工作结合的能力。

⒉工作标准不够高。在工作方面,满足于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干工作、干好工作的意识不强;工作完成后,对工作的完成情况缺乏总结经验,因此,尽管工作做了不少,但是还停留于原来水平,缺乏显著的提高。

⒊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分管工作与整个监狱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与整个党群部门和监狱的整体工作联系起来。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查找和剖析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在分析评议阶段征求各方意见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⒈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读本》其他相关学习材料。按照“一名党员一面旗”的要求,做到“四学四勤”,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做到“四查四看”。继续坚持写读书笔记,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把真实的体会和感想记录下来。除此之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涉及工作的相关知识,具体包括近阶段上级的文件政策,一些专业书籍,使自己的专业基础扎实、全面,利于今后的工作。每周力争业余时间学习不少于小时。在思想政治上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

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别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中,结合自己的实际和能力,帮助周围的人。不仅包括工作中接触的党员、干部、群众,还包括日常生活中周围的人,如亲属、同学、朋友等等。自己是一个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别人,即使自己付出一些东西。尤其尽己能帮助那些生活中有困难或者属于弱势群体的人,让他

们在困难中看到希望,在绝望中看到曙光。

7.监狱警察队伍分析 篇七

1加强监狱人民警察技战术的必要性

监狱人民警察是在高度危险环境中执法的警种,日夜奋战在监管工作的前线,时刻要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罪犯,犹如身处雷区。同时党和国家对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罪犯结构日益复杂,监狱内改造与对抗改造斗争日趋激烈,监管安全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教育改造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2009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组织罪犯劳动,4名罪犯以某同犯劳动时晕倒在仓库为由诱骗民警进入仓库,击晕并抢夺了该民警的警服,并将其捆绑,又将另一名当班民警残忍地杀害。4名罪犯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监狱的几道关卡成功脱逃。该监狱的硬件设施是非常到位的,但是在为增加监管安全而不断完善的物防、技防监管机制下, 罪犯想要脱逃也只能从民警身上下手,选择袭警、劫持等方式。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民警存在缺乏安全防范警戒意识、缺乏战术思维、缺乏过硬的警务实战能力等问题。因此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执法实战能力,才能确保监管安全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强安全防范训练

2.1加强思想戒备

监狱特殊的工作环境和罪犯表面上表现出的“老老实实”非常听话的假象导致了一些民警在工作中产生了麻痹大意、漫不经心、 敌对观念下降、戒备思想意识极差的心理,我们可以用“温水煮青蛙”来形容长期在复杂环境中执法所造成的松懈情形。监狱中的暴力型罪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罪犯等对于党的改造政策本来就有非常强的抗拒心理,就像身边多了一颗定时炸弹,不知道何时会爆炸。所以监狱人民警察所面临的危险是突发性的、致命性的,往往不能事先预判何处存在危险,不能提前详细计划部署排除风险,或将风险减低到最低位置。所以监狱人民警察要有强烈的临战意识, 特别是与个别罪犯谈话教育或独处时,临战意识要高度体现。有良好的临战意识才会有良好的防卫意识,如果我们低估罪犯的危险性,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缺乏在遭到突袭时的自我保护意识,那么罪犯将有机可乘。2006年5月6日晚10时许,郴州监狱管教民警朱红兵在对在押罪犯邓勇根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时,罪犯邓勇根趁其不备,将其打晕(后经抢救无效牺牲),罪犯邓勇根趁机换下民警朱红兵的夏式制服逃离监狱。

2 . 2加强身体戒备训练

身体戒备是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自己的身体处于一种随时都可以运动的状态,在劳动现场或是生活现场,如罪犯带有暴力倾向或做出暴力行为,人民警察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和相应的身体防卫动作。这就要求我们需要长期将自己的身体处于良好的状态中,平时要加强身体锻炼,尤其是体能及协调能力的锻炼。才能在遇突发袭击时,身体做出快速的应激反应。

3监狱内现场控制的能力训练

战术作为对抗与斗争行动的方式和方法,最早起源于人类为了生存而与大自然作斗争的活动之中。人类为了捕获赖以维持生存的动物并躲避凶猛动物的攻击,运用自己高于其他动物的智慧, 创造出的行动方式方法就是今天战术的雏形。警察战术理论源于军事战术理论,发展于警察司法实践活动,是关于警察执法战斗指导规律的理论。警察战术并不局限于某些特定的警种,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监狱警察还是公安警察,法院法警还是检察院警察,都有可能遭遇到不法分子的对抗。因此,警察战术是所有警种都应予以掌握和运用的。监狱人民警察时刻面对着危险的罪犯更应该重视战术思维训练与战术思维培养。

3.1加强距离控制

安全来源于距离,距离能使人民警察获得充足的反应时间,避免罪犯轻易地攻击到人民警察的身体,与罪犯保持适当的距离也是安全的重要因素。在任何情况下保持与罪犯的一臂距离是最基本的,这样才能避免罪犯的直接攻击。浙江省某监狱曾发生过此类事件,一名罪犯在生产车间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并提出到民警办公室内谈,当进入办公室时该民警突然意识到该名罪犯的右手始终插在囚服口袋里并不断向其靠近,该民警口头制止罪犯继续向其靠近并大声呼喊,引起了正在门口值勤的另一名民警的注意。在两名民警的共同施压下,罪犯不得不从囚服口袋里掏出刀片上交。 正是该民警较强的防范意识和距离控制才将这一场危机化险为夷。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记住——安全来源于距离,距离产生安全, 对于危险程度较高的罪犯与暴力型罪犯可以加大与对方的距离。

3.2加强站位意识

不同的站立位置,对人民警察而言其防范效果是非常不同的。 比如民警带罪犯上下楼梯时,应让罪犯先于民警行走,避免让罪犯行走于民警背后,尤其是此类狭窄的空间。曾有浙江省某监狱一名民警带着5名罪犯进入工具间内寻找劳动工具,该民警站立于房间最内侧,外侧及门口位置站立着罪犯,幸好管教科科长检查路过, 及时口头制止并控制罪犯离开房间。事后询问该民警,如果刚才这些罪犯们对你发动突袭,抢夺警服、通行卡、甚至有被劫持等危险, 你该如何反应?该民警回答说:我会使用电警棍。试问当时的场景哪里还会有使用电警棍的时间,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让个别罪犯进入房间寻找劳动工具,而民警应该站立于房间外侧靠门位置观察戒备,保持警惕意识和现场局面的控制意识。有了合适的距离和正确的站位才能避免突袭带来的危险。

上述那位民警无疑是幸运的,但因站位不正确也曾发生过血的教训。2008年9月25日上午8时20分左右,鹿泉监狱四监区教导员程瑞吉和值班干警支英杰、李谋3人一起带领服刑人员到车间组织生产劳动。在此期间,服刑人员周某向支英杰报告,有一部手机藏在监舍,支英杰立即带领周某到监舍搜查。孰知,周某突然从背后拿起木凳狠狠砸向支英杰的头部。身负重伤的支英杰奋力和穷凶极恶的周某搏斗,在第三次被击中头部后倒地,再也没有起来。如果该民警在思想上稍加防范,避免罪犯站立于他的背后,就不会发生这场惨案。

4加强警务实战训练

4.1加强体能训练

体能是人体抗负荷、抗疲劳和快速持久运动的基础。我们要通过加强体能训练来提高身体的总体灵敏性,增强抗击打能力和肌肉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自身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在身体活动中表现出来,真正做到“追得上、打得过、擒得住”。结合监狱工作的需要对人民警察进行具有针对性、突出实战性特点的训练,通过体能训练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力量、速度、耐力、柔韧、协调等素质。训练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重要的是能持之以恒,根据各自的实际设施条件作适应的调整,使监狱人民警察具有顽强的防卫能力,通过体能训练达到强健的身体能力,使得控制技术动作更加的娴熟,更加有效的使用徒手格斗或使用警械具进行还击使罪犯丧失攻击和反抗能力而束手就擒。

4 . 2加强擒拿技术的训练

很多人民警察对于擒拿技术的了解只是停留在表面,总觉得非常难,要花非常多的训练时间去完成一个科目动作。更多的警员在训练中也只是“看会”而没有真正学到,其实只要了解人体关节的活动规律和掌握擒拿技术的精髓,就能熟练的掌握运用此项技术。擒拿技术是针对人体的关节、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特点,按照人体生理机能与解剖学原理和人体重心的转移技术而来。通过擒拿技术训练使监狱人民警察熟练掌握一些简捷使用徒手防守技术、防守反击技术和防夺凶器控制的技能,在突发的情况下能够做出迅速的反应,有效制服对方。

4 . 3加强格斗技术的训练

格斗也称散打,是一种实战性很强的技击形式。格斗基本技术是擒拿格斗中基础的攻防动作,包括手型、步型、格斗式、拳法、腿法、肘法、膝法、摔法等技术。正确掌握基本技术,形成良好动力定型,是提高擒拿格斗应用技术、提高实战能力的基础。由于工作压力繁重,很多民警没有时间去进行系统的学习、训练格斗技术,我们可以学习掌握最简单的两个技术动作,就是拳法中的左右直拳和腿法中的左右正蹬腿,这是两种最简单又直接有效的格斗技术, 易于掌握且经过短时间训练就能用于实战。

8.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浅析 篇八

关键词:监狱民警 心理健康 浅析

目前,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心理健康也逐渐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之一。那么就监狱人民警察的特殊职业特点来看,的确有许多直接影响心理健康的压力,造成各种心理疾病,直接影响到监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甚至危及监狱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在此就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作一些探讨。

一、目前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状况

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对监狱人民警察产生心理冲突。第一,监狱是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担负监管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任务。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监狱警察的责任也不断加大,恐怕出现各种事故(例如:改造事故、安全事故、生产事故等),从而出现心理紧张、焦虑等问题。第二,監狱工作相对其他工作来说具有闭塞的特点,与其他社会部门联系相对较少,从而也造成个别监狱警察出现自闭的心理倾向,不善交际,而地处边远的监狱人民警察则更易出现类似情况。第三,监狱的工作环境决定监狱警察时刻处于紧张状态。第四,工作重复性太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性工作,极易造成抑郁、情绪低落、人生价值观丧失等心理问题,易形成心理冲突,直接影响身心健康。第五,工作竞争机制差。出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目的在于保持监管的安全及稳定,相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竞争机制稍差,这样易造成进取心差、工作热情不高、生活没意思等心理现象的出现。第六,对部分青年监狱警察来说,出现专业知识用不上、无用武之地、没发展前途等想法,从而出现对前途的迷茫,甚至有人出现抑郁病态。

就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通过自身调整和学习,都能够适应工作和环境,保持良好的心态。其实心理健康的标准即表现为认识功能正常,情绪反应适当,意志品质健全,自我意识正确,个性结构完整,人际关系协调,人生态度积极,社会适应良好,行为表现规范,行为与年龄相符。但是当前监狱人民警察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诸如强迫症状、敌对性、偏执、抑郁、焦虑、精神病性、人际关系敏感等情况的发生,而且人数还呈上升趋势,这除了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外,与监狱工作实际情况也是有直接原因的。

二、必须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

从心理健康本身来说,心理健康是不断发展的,它是一个终生相随的课题,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心理状况,即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就需要长期地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

从监狱工作的特点来看,也是必要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首先是监狱工作的需要,监狱人民警察是执法者,又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主体。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将给全局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其次从以人为本的管理角度来看也必须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因为从工资待遇、工作环境方面比较其本身就存在一定差距,从工作的性质来说,又具有一定特殊性,所以必须重视心理健康,这也是从优待警的一部分。

三、保障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的可行措施

1.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并把此项工作提升到从优待警、关注狱警健康的高度去采取措施,想方设法予以保障,这是保障狱警心理健康的前提条件。

2.着力完善监狱工作的“软环境”。所谓“软环境”即除了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不易改变的条件而言,即工作的氛围、上下级的关系等工作环境,努力营造和谐、民主、健康的人文环境。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和干警培训中去,政工部门也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下去,在教育开展中注意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预防各种问题发生。

4.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启发监狱人民警察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案例分析、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警也充分认识到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5.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援助工作。建立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咨询室,咨询室应选择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的咨询师,及时为干警同志们排忧解难,并引导干警放心咨询、大胆咨询,预防有问题而怯于治疗的情况。

6.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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