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2024-07-04

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精选6篇)

1.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篇一

第一章 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拖欠后的应急预案措施

第一节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1、我公司近年来一直未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2、近年来我公司所招用的农民工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各项目部登记造册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并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3、近年来,一旦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公司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确保农民工利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二节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

1、认真执行《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定办法》的规定,向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工程总价款5%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制定公司内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3、首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有公司劳资部门登记造册。依据身份证逐一核对。

4、按《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定办法》的规定执行按月支付、季度结算的工资发放制度,按期向工程所在地地劳动部门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每月发工资时,由公司劳资、财务、现场人事管理人员及农工组织四方同时逐一核对进行工资发放,保证农民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5、在工程进度款到帐时,由财务部门按工程进度款总价的5%提取预留农民工工资,同时公司按上年度利润总额的30%提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设专门的帐户进行存储,作为企业农民工工资预留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公司计划在2012年起,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实施改进,为每一个企业所招用的农民工建立个人银行卡号,公司保证每月月底按项目部所报出勤工日和应得工资额及时转付至每一个农民工的银行工资卡内。

7、我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政府和各级劳动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公司愿接受任何处罚。

2.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篇二

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部劳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业主项目部下发的关于转发《市政园林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府投资工程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工***担任,成员为工程部门***,办公室***,安全部门***,财务部***等组成。

长:*** 副组长:*** 成员:***(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工程部、办公室、财务部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

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工区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工程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责令欠薪工区立即处理。安全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办公室、对外协调: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有重大事件发生的趋势或事件发生后,每个工区负责人应立即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件的简要经过,所涉人员及资金数量;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报告人和时间。

(二)领导小组接到相关工区关于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调配相关分队人员,及时到达事件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评估事态程度和事件等级。

(三)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领导小组及时调配应急人员、资金、制定应急方案,并通知事件工区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五)各成员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分工协作处理应急事件。

(六)领导小组视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必要时,请求外援,通知公安、交通部门,开展维护事件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七)应急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五、应急储备资金安排

1、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应储备一定数额的应急资金。

2、财务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应急备用金。

六、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工区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公司

***工程项目经理部

3.农民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三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成立谭家桥镇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欠事宜,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㈡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设在镇劳保所,劳保所所长蒋晓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㈢建立清欠网络体系。在成立镇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劳保所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网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单位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进行通报。司法所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立案,最大限度的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帮扶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综治办、司法所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农民工人身安全。

三、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

清欠办公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日报表制度,对企业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四、应急处理措施

㈠利用清欠网络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清欠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企业清欠人员,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协调处理。清欠办公室不能处理的重大投诉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清欠领导小组进行详细汇报。

㈡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清欠办公室经两次调解不成的投诉事件,若债权债务比较明确,视为恶意拖欠的,劳保所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拖欠单位予以严惩。

㈢恶性事件的处理。当农民工因过激行为,制造诸如绑架、威胁自杀等恶性事件时,迅速将信息进行上报,清欠网络体系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本着保护农民工人身安全出发,做好防护工作;镇劳保所要集中清欠人员的精干力量,集中处理突发案件,力保不出现伤亡事件。

4.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篇四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标准。

一般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较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重大突发事件: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四、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绩溪镇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铁路办、县蓄能办、县供电公司、县维稳办、县政府应急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权限,并将处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组; 县维稳办: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县应急办: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工作;信访局:负责接待、协调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的信访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迅速交办,积极协调跟踪督办,防止发生赴市、省、进京集体上访;

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快速处置。同时,要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要迅速核实及时立案,快速审理;

住建、交通、水务、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铁路办、蓄能办及供电部门:负责处理本行业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公安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恶意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组织、串联、煽动集体上访、聚众堵路、冲击党政机关、扰乱社会正常铁序的,查明事实,依法追究;

法院:负责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审快结农民工工资案件;

财政局:负责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并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司法局:负责为被拖欠或者被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卫计委: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事件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害情况进行保障;

总工会:负责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宣传教育,协助推动建立治理企业欠薪工作机制,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了解欠薪企业情况,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县人社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越级讨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启动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规定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处理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事件处理后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告。

六、预警预报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疏导化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存在问题严重和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经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欠薪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一)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提前实行重点监控。

(三)重点督查监控制度。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和监控,做到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项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纠纷升级,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三)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5.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篇五

为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公司根据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以下管理职责: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农民工管理员必须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4、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5、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6、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7、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8、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

9、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10、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对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不能列入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并限制其准入;

11、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2、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14、协助做好工地农民工业校管理教学工作,开展道德法制、维权知识、文化教育等综合教育;

15、做好农民工资料收集与存档工作。

第二小节 公司农民工问题调解机制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纠纷,时常会引发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劳务费问题,导致企业和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市建委要求施工企业设专人和机构为纠纷双方提供调解,使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降低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维权成本,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调解机制:

1、各级主管领导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认真贯彻领会市建委精神,层层落实,严防死守,确保一方稳定。

2、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三级领导小组和三级责任制,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的原则,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级管理严肃履行各自职责,具体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做到24小时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受理此项工作。

3、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建立驻津办事处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队长的通讯录,加强与分包负责人、分包队长的联系,确保应急事件发生的快速解决。

4、各分公司、直属项目要根据自查情况,主动出击、不等、不靠、不回避矛盾,积极采取各种方式与分包负责人、分包队长沟通、协商,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各分公司、直属项目对重点、难点队伍进行逐一排查并要随时掌握每个施工队伍的动态,做到有问题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确保一方稳定。

5、公司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按照市建委提出的要求对各分公司和直属项目偿还民工费和专业分包工程款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对不按时、不按计划足额发放的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将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

6、各施工项目现场都要对劳务纠纷调解部门、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公示。

第三小节 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目的

项目部劳务管理资源及运作的方式方法,是处理项目上可能发生的各种与劳务纠纷有关的紧急情况,减少事件处理时间,保障事件解决的及时性并将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根据项目部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担任应急小组组长;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责任人担任主要组员,建立强有力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应急处理组织分工及职责 ①组长职责:

A、审批《劳务纠纷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和保持应急准备状态。B、全面部署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

C、及时传达贯彻市、区等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及工作精神。D、调配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决定资金的有效投入。②副组长

A、及时传递信息,监督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B、负责监控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C、一旦接到发生劳务纠纷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D、安排部署日常劳务管理宣传贯彻劳务工作检查落实,提高项目劳务管理意识。③组员

A、根据市及我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监督、落实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收集项目劳务管理现状,经整理后提出劳务工作改进意见。B、在方案制定后,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明确职责,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处理问题,将影响降至最低。

C、当接到劳务事件报告后,应沉着冷静,安排各项工作,提供相关的人力、资金保证,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实施。

D、事件处理完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教训。1)协调与劳动局的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反馈。2)提供解决事件所需的资金。3)提供与事件相关的合同、协议。

4)提供与事件有关的往来款证明,协助作好结算工作并收集资金支出的必要凭证。

5)处理与事件有关的其他所有事项,妥善解决出现的劳务纠纷时间。④信息员

与各劳务队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对收集到的可能存在的劳务纠纷和发生的劳务纠纷时间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

【3】应急准备与响应范围:

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劳务纠纷事件及劳务纠纷事件的防控。

【4】事件的应急管理

(1)事故应急流程:

收集、学习本市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应急响应预案→落实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对劳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消除劳务管理隐患→一但发生劳务纠纷事件→上报应急处理小组→展开应急处理行动→事件后的总结及处理

(2)事件的处理

①对发现的劳务管理隐患由项目负责人处理解决,如不能与劳务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必须立即上报劳务处理小组信息员或小组其它成员处理,由公司进行协调解决。如隐瞒不报导致发生劳务纠纷事件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②一但发生劳务纠纷事件,如向建设主管部门上告,围攻政府机关,伤害项目部人身、财产安全,通过网络等传媒方式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负责人或纠纷事件的发现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劳务处理小组信息员或小组其它任何成员,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上报时间的拖延,公司均将追究其责任。

6.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有效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务工人员合法利益不受伤害,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建筑行业民工管理档案和民工工资发放档案制度,现将会议精神要求通知项目部,请认真贯彻执行。

1、建立用工档案和工资发放档案,凡我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部应立即按以上要求建立用工档案和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档案。

2、严格档案报送制度,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建立两档案的重要性,深刻认识这一工作是当前预防、处置民工工资拖欠的有效方法之一,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目部要将本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汇总,确认正确无误后,上报公司人事部。

3、加强对务工人员管理,实行分级专人管理。班组长负责其班组人员登记和工资发放登记,项目经理负责班组登记工作,并审核班组上报材料真实性。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处罚力度,为了用工档案和工资发放档案工作能落实到实处,便于发生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后能依法及时处理,创建建设企业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

上海某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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