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等采购规定(精选4篇)
1.医疗设备等采购规定 篇一
关于规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行为,提高医疗设备购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院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行为如下:
一、采购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集体采购的原则,确保所购设备质优价廉。
二、成立医疗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1)由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任副组长;
(2)小组成员:XXX、XXX、XXX、XXX及所购设备相关科室科主任。
三、采购实施办法
凡价格在一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先由相关科室向设备股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报请县卫生局审批后方可实行采购。
(1)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由设备股根据申购科室报告报请分管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采购;
(2)五万以上至十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由设备股提出申请,报告分管副院长,并由分管副院长报请院长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实行集体采购;
(3)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由设备股提出申请,分管副院长牵头,组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在医院内实行竞标采购;
(4)凡五十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股提出申请,经医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面向社会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5)凡国家规定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由设备股提出申请,经医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获取购置许可证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2.医疗设备等采购规定 篇二
关于加强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管理的规定
2011年是公司项目建设的决战年,时间紧、任务重,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已成为项目能否如期建成试车的关键之一。为规范设备技术规格书及材料规格型号的审定,避免出现重复采购、超计划采购,就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规定如下:
一、生产设备的采购申报
生产部是生产设备采购申报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一)依据兖矿集团财发„2009‟205号文之规定,准确确认设备和非设备,既不要遗漏了设备,亦不要把非设备纳入到设备招标范围;
(二)依照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并对其质量负责;
(三)提出并申报设备采购计划,确定需求时限;
(四)配合其他部门办理设备招标的相关手续。
二、材料的采购申报
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承揽建安工程材料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申报材料计划;
(二)申报材料计划的名称、单位、单价、数量、材质、规 -1-
格型号等要齐全,计划数量与实际用量要相符,有特出要求的要做出说明;
(三)对编制完成的材料计划,施工单位自审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确认;
(四)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的材料采购计划由施工单位报工程部复核确认,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在工程材料(主材)计划建设单位负责人处审定签字;
(五)经监理公司审核、工程部复核并签证的材料采购计划由工程部报供应部实施采购。
三、设备及材料采购实施
供应部是生产设备及材料采购实施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一)确定招标方式,向集团公司报批设备招标手续,并及时办理完毕;
(二)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招标事宜,确定发标、开标时间,审核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质量负责;
(三)经集团公司同意或按上级文件规定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由供应部牵头组织进行内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无论采购选用何种方式,其结果均要由供应部组织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后,签定供货合同。
(四)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对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有权拒签,对签订合同的设备、材料质量负责;-2-
(五)依据合同约定时间催交设备、材料,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四、违犯规定的相关处罚
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强化本通知执行力,公司决定:
(一)对混淆设备和非设备,非设备作为设备申报,并进入招标程序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二)对混淆设备和非设备,设备被遗漏,延误设备招标时间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三)对混淆设备和非设备,材料采购被遗漏,延误工程进度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四)对把关不严造成重复采购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五)对违反以上程序和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目前,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时期,部分设备还未招标,每月都会发生材料采购业务,望公司各责任部门切实负起责来,不推诿,不扯皮,不忽悠,不折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50万吨合成氨项目的快速推进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前规定和此文件不一致,以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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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兖矿集团财发„2009‟205号文中划归设备范围部分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
附件:兖矿集团财发„2009‟205号文中划归设备范围部分:
(一)按照行业设计规范纳入《初步设计概算》“设备购置” 范围内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作为设备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
(二)电动、气动、液动阀门及公称直径300以上的其他阀门;贵重金属组件(如铂网、离子膜等)等均为设备;
(三)属于设备整体之一的部分,不便或不宜划分,而又满足固定资产标准者,如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耐火材料、钢球磨煤机的钢球及润滑油,提升系统的钢丝绳,运输系统的胶带、溜槽等均为设备;
(四)随设备整体进货的各种工艺设备一次性填充物料,各种化学药品,一次性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如透平油、变压器油等),设备安装过程的一次性填充油(如热载体导热油、润滑油等),化学水处理箱内的各种填料,蓄电池组用的硫酸等均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五)煤炭生产专用的工具在项目建设期内应纳入设备管 理,包括风镐、电风钻、台钻、7.5KW以下的电动机和水泵,10KVA以下的变压器,200A 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局扇,矿车(包括平板车、坑木台车),综合保护器;
(六)企业自行制造除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以外的各类资产所耗用的原材料;
(七)列入待摊投资中临时设施费的机器、设备及其他非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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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列入其他投资中生产、生活工器具单位价值在 2000 元 以上的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等;
(九)其他符合抵扣进项税条件的固定资产。
另外,凡是进口阀门,无论直径大小,都按设备组织招标。
3.医疗设备等采购规定 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使用行为,保障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控制原辅材料采购过程的文件和接受准则,对供方进行能力评价,确定合格供方。
第三条 评价时应对原辅材料的安全性、供方的生产检测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核,重点原辅材料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能的风险评价,如原辅材料的生产需要进行前置许可或注册的,必须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必要时应对原辅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调查,如供方是经销商或因生产厂家的原因无法进行实地调查的,可以采用书面调查的形式,评价结束后,企业应对供方资质作出评价报告。
第四条 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进货检验规程,规定进货检验的要求、方法和检验规则。原辅材料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医用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没有上述标准的,企业应在充分验证的基础上,自行制定质量标准或采用供方相关标准,但对直接、间接接触人体的原辅材料,标准中应包括生物学评价要求,原辅材料对成品质量指标有直接影响的还应符合成品注册标准要求。
第五条 企业应与评价合格的供方签订采购合同或质量技术协议书,约定采购原辅材料的品名、型号规格、质量等级、执行标准、包装标识、质量违约责任,需要在洁净区或受控制的环境下生产、清洗、包装的,应规定工艺规程和生产环境,并约定由供方出具每批原辅材料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需要在供方处进行验证的,应予注明,供方是经销商的,应约定原辅材料的生产厂家。
第六条 企业应制定合格供方目录和原辅材料的采购清单,建立供方档案,保存相关评价信息,包括供方单位名称、原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产地、生产厂家、资质证明、质量标准、样品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样品包装或其图片等信息,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记载变化内容及原因,企业改变原辅材料、供方或原辅材料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价并修订相关标准和文件,重要原辅材料应进行年度评价。
第七条 企业采购时应索取供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和销售凭据,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应按照质量标准和进货检验规程进行逐批检验或验证,并做好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投入生产。验证(含检验)时,企业应审核供方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的内容是否真实、项目是否齐全,并与样品信息进行比对,鉴别所购入原辅材料与经评价的材料是否一致。首次供货或原辅材料标准发生变化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书。
第八条 原辅材料的销售凭据、使用信息、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均应含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其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产品使用期或有效期。
第九条
企业不得使用无包装标识或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直接或间接接触人体的产品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废弃回收的原辅材料。
第十条 对可能涉及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原辅材料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应当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辅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产品停止销售并召回。第十一条
对企业违反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记录为企业不良行为,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中原料指直接构成医疗器械产品实体的材料,辅料指生产医疗器械所采用的辅助材料,包括添加剂、着色剂、粘结剂、润滑剂、固化剂、硫化剂、促进剂、稀释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医疗器械外协件、零部件、半成品、包装材料、内置标签的采购使用亦按照本规定管理。
第十三条 常州市境内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购使用原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4.采购管理规定 篇四
采购部是饭店的一个重要的支出部门,为了保证各部门所需物品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结合饭店内部管理制订采购方式及程序。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非招标类物品。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饭店采购工作,保证采购到优质廉价的物品,确保经济指标的完成,防止一些不正常事情发生,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采购部是饭店采购工作的专业部门,饭店所需物品原则上均由其统一购买,其他部门有参与监督、支持、配合权,但一般不得自行采购。
第三条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律和法规。
第四条相关人员在采购、收货过程中,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讲究文明礼貌;遵守法律、法规;以饭店利益为重,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把好“粮草”关。
第一节采购申请
第五条各部门仓库保管员要根据饭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采购计划交饭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饭店管理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由饭店财务部转发采购部具体执行。
第六条凡是各部门仓库储备的项目均由其提出采购申请。申请之前须认真检查库存量、消耗量及编制的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七条各部门仓库储备以外的项目由各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申请之前须查询仓库是否有该项物资,或在仓库多余物资中是否有代用品。
第八条经确认实属必需购买项目,必须由仓库或使用部门按照不同情况提前填写不同类型的申购单,经部门授权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送采购部做出相关采购价格预算及请款计划,再由使用部门将采购预算及请款计划报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批准后,转采购部采购。
1.厨房直接正常消耗食品填写“厨房每日市场订单”,一式四联。此类餐料请购单由财务部审核每日收货记录,并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成本情况。
2.厨房直接正常消耗食品以外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申请单”,一式四联。
第九条所有申购单必须用中文填写,并写清楚其规格、型号等条件(或特殊要求)等,以便采购员购买。
第十条所有采购项目的申请要加强计划性,减少盲目性,提前填写,留有余地。
1.国外进口项目需提前二至三个月提出申请。
2.国内加工或订做的项目需视生产周期提前提出申请。
3.国内常用批量项目需在当年度底提出下年度全年或半年申请计划,分批到货。
4.国内市场一般项目需提前两周提出申请。
5.厨房直接正常消耗食品原料每天下午七点前提出申请,次日上午进货。
6.特殊项目或紧急项目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节采购项目的择商、确认和报价
第十一条所有“厨房每日市场订单”以外的采购申请单在报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报送
到采购部确认后,由采购部经理统一登记后分发给相应采购员,由其具体负责申请单上采购项目的择商、确认和报价。
第十二条“厨房每日市场订单”根据厨房规定的每日晚七点前报单时间,直接报送采购部,由其具体负责落实采购人员根据市场价格订货或外采,并留存第一,其余三联返送厨房、库管员及使用部门。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收到自己分管的申请单后要归纳、分类整理,对其中有疑问的内容要与申报部门授权人及时沟通;在确认无误后,按照要求时限寻找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进行业务洽谈;经过饭店择优确定报价填入申请单,并填好总金额、供应厂商名称后上报上级审阅。
第十四条“国外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经理负责。通常以发电传、传真的方式向香港或国外供应厂商询价。
第十五条供应厂商的优惠、折扣、赠送、回扣等必须归饭店所有,并在报价中注明。第十六条对于特殊要求的或需要加工订做的项目,申请部门要作详细说明或提供样品;供方按要求提供样品,并经饭店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进一步洽谈。
第十七条采购部对内要主动与使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树立服务意识,熟知饭店物品的标准和使用情况;对外经常作好市场调查研究,掌握市场行情,积极主动向使用部门推荐新产品及质优价廉的代用品;积极主动向管理班子提供市场情况所购物品的策略。
第十八条所有采购项目的择商、报价必须由采购部在充分了解并掌握市场行情的条件下择优确定;使用部门有权了解所需物品的价格并提出质疑,采购部在择商报价中必须认真研究对待,使用部门主动与采购部办理协调配合,对于所掌握的供应厂商情况及购货意向通报采购部,以便由其选定质好价廉服务优的供应厂商。
第十九条确属疑难采购项目,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必须及时联系沟通,研究对策。无力解决的必须及时上报领导,不得拖延误事。
第二十条厨房每日市场订单采购项目的择商、确认和报价
1、每天早上由2名采购人员6点半到市场进行餐料询价工作,其中一名采购主管需9点前回店,协同库管办理当天餐料及外采入库验收工作,采购主管负责收货现场谈价事宜,库管负责现场检验物料品质工作且在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取物料。上午的接菜换菜工作需在12:30之前完成。
2、早上6点半上市场的另一名采购主管负责所主管大类的市场考察、询价比价工作,如调料、肉品、粮油、高品等需每周询价和考察市场,酒水需每月寻价和考察市场。对于市
场的考察要有针对性和全面性,并形成书面比价上报。采购主管定期交换大类,分工合作。还负责当天的每周各部门物料的接单、请款预算、订货、日常采购工作。餐具、用品、耗用品、工程材料、设备资产等大类每次外采订货前要按至少三家同质比价原则实施采购。
3、8点至17点班次采购主管负责每周各部门物料的接单、请款预算、订货、日常采购工作及应急采购工作。并且对餐具厨具、酒店用品、耗用品、工程材料、设备资产等大类物品定期(月、季度)进行市场考察工作。
4、晚班19点到20点半订货时,采购主管直接在餐料申请单上体现寻价与谈价的最终订价情况,并订购需第二天到货的餐料,在订购时直接结合当天市场寻价与供应商报价进行订货谈价工作,如遇到供应商表示第二天上货时才能知道价格的答复时,要么此物料第二天早上外采,要么第一时间告之对方:此物料以第二天市场寻价并负责接货的采购员最终寻价为收货价格,不得有议。安排并负责第二天外采事宜,做好与第二天接菜人员的工作交接。若晚上的餐料申请单含有大量宴会餐料备料或大量需外采餐料时需电话请示领导。
5、每周五由白班采购主管负责餐料收货工作,及应急采购工作。其他采购主管共同对各大批发市场进行详细地专题市场考察和比价工作,形成比价报告上报。
6、除菜果外,海鲜等餐料及其他物料、酒水、用品的价格上涨均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并要求每名采购主管认真负责地对待所负责的各大类物料的价格控制及品质保证,库管对验货品种、规格、品质及入库数量严格把关,凡各自工作时间内所负责的采购或验收工作中出现的失职问题,由当天经办采购主管或库房主管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三节基准单价
第二十条基准单价的适用范围:蔬菜、肉类、水果、酒水及其它餐饮材料等。第二十一条基准单价确定后须报审核岗及财务备案。
第四节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审批程序按请购部门经理(仓库主管)提出申请—采购部接单—采购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采购部采购程序执行。
第五节购买
第二十三条所有采购项目依据有效订单,原则上由采购部统一购买,其他部门一般不得自行购买。
第二十四条经审批签字的采购单返回采购部后,由采购部经理统一安排分到采购部相关人员处进行采购。
1.国外进口订单由采购部经理直接负责订购,通常以邮寄订单、发电传、传真方式订购。同时注明相关单证。
2.国内采购订单由各采购员实施购买。所有购买活动必须依据有效订单规定的项目、数量、价格、时限、供应厂、商及其他要求进行。
第二十五条在购买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所购物的品质、商标、期限、卫生标准等内容,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流入饭店。
第二十六条对于期货或供需双方认为必须签约的经济活动,首先要与供应厂、商认真洽谈有关业务的细节,向财务经理请示汇报;在达成协议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签订供需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取得合法公证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员在购买中要将采购订单号码、所需部门明确告诉送货到店的供应厂商。
第二十八条由于当地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购买时价格高于有效订单报价或数量多于有效订单数量时,必须按饭店规定审批后方能购买。
第六节进口货物报关与报验
进口项目入关到货后均需由专职报关、报验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关、报验。
第二十九条进口用品到货后,首先填写关税征免表向海关办理征免审批。然后完整、准确地填制有关单证,附交合法、齐全、有效的报关单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交税过关后方能提货。
第三十条准确地填制报关手续。交税过关后方能提货,检疫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报关、报验员必须认真学习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海关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报关员义务,行使报关员权力。
第三十二条与相关部门的人员搞好关系,做好报关、报验工作。
第七节货物运输
第三十三条所有购买项目必须首先争取供应厂、商送货到店。采购部的车辆仅对不具备送货条件的采购项目进行运输。
第三十四条采购运输要做到及时、安全、完好、节约且有效率;禁止食品与其它货物混装,保证食品卫生。
第三十五条凡是需要饭店提供运输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员外出联系业务或其他业务用车,首先由主办人向各自主管提出用车申请,并详细说明所运项目的名称、数量、重量、地点、路线、期限及特殊要求。然后由采购部经理根据情况安排运输、用车计划,并填写派车单。
第三十六条司机必须遵守车辆维护保养的各项制度;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司机必须持有采购部经理签字的派车单驾驶车辆外出,并在收车后如实地填写好派车单的逐项内容,上报采购部经理。
第八节货物验收
第三十七条无论是采购人员自提项目还是供应厂、商送货项目,货到饭店后,必须首先与库管员联系,说明饭店采购订单号码及部门,由库管员依据采购订单或合同过数检验,合格后分送所需部门。不允许采购人员或供应厂、商直接交与所需部门。不符合采购订单内容的项目一律拒收。
第三十八条验收合格并已付款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员将发货票、支票存根登记后交与库管员签收。
第三十九条验收合格但未付款的采购项目由库管员开具收货单经交货人签字后,将第三联给交货人作为结算凭证,第四联随同收货日报上交财务部,第一联库管员留存备用,第二联交库管员记账。
第四十条库管员在对购入项目的质量、规格、样式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要主动请示所需部门的授权人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帮助解决。
第四十一条在验收中,库管员或所需部门均有权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采购部负责退货事宜。对于已验收领用的物品,采购部可拒绝退换。第四十二条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
做好工作。对争议不决的有关事宜,其双方进行协调解决。如仍存分歧,由饭店管理班子授权人裁决。
第九节结算工作
所有采购项目的结算均由采购人员凭该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取得付款凭证后进行。
第四十三条国外进口采购项目凭采购订单、发货票、收货单证由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第四十四条国内本市采购项目由采购部人员凭采购申请单、相应的收货记录及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十五条供需双方认可的带有预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由采购人员填写“支票申请单”附该项采购订单、预付款协议书报采购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订单领取转帐支票后付款。付款后采购人员要及时将发货票收货记录、支票存根一并登记后递交财务部。
第十节特殊采购项目
第四十六条一些技术性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部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购买或授权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购买,并与之共同承担责任。有关部门对此要予以协助。
第四十七条所有紧急采购项目均由所需部门依照有关规程自行办理手续。采购部要急人所急,以最快速度择商报价,一经收到所需部门已经形成的有效订单取得结算手续后,要采取紧急购买措施,保证供应。采购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授权有关人员代购,并与之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采购部、库管员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需求项目,尽可能提前申购。若确有个别紧急需求,须经有关授权人批准后,由所需部门自行购买,在有关授权人监督下收货,于次日及时补办申请、审批、收货手续。
第四十九条饭店总经理决定的特殊专项专人采购项目不受此规程限制。
第十一节采购业务管理
第五十条为了搞好饭店的采购工作,保证质优廉价适时的供应,采购部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规范。搞好店内店外的业务合作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形象,廉洁自律。
第五十一条采购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提高业务技能,不断降低采购成本,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讲求实效。
第五十二条采购部经理主要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市场信息;按财务规定制定采购原则。
第五十三条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及采购费用;认真审定各类采购申请单的报价及推荐的供应商,提出主导意见上报,督促、检查各类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加强与饭店各部门及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第五十四条采购人员按饭店采购项目的分类进行分工负责,采购部经理负责进口物资的订购,对于一些技术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部可要求有关部门共同招标购买,并共同承担此责任。
第五十五条供应商的客史档案、业务信息资料归饭店所有,归类存放,未经批准不得私留、借阅、外泄。
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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