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问题初探

2024-07-04

家庭暴力问题初探(共10篇)

1.家庭暴力问题初探 篇一

我们经常听人们说:“爱你没商量”、“我爱你”、“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这并不奇怪,因为爱是人的原始心态的一种表现,是每一个人自己在某个时空里所拥有心理状态。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爱就是喜欢。个人的爱好是无须别人是否认可的客观事实,爱就如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口味一样,有人喜欢咸的、有人喜欢酸的,有人喜欢甜的,有人喜欢辣的,这是不用任何人去干涉的。所以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爱也是自私的,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很难割舍。有时为了自己所爱,甚至于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有人爱财,一部分人是严格按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换来的。另有一部分人便要图财害命,便要贪污、盗窃,便要不择手段地干那些欺、蒙、拐、骗的勾当……

有人爱花,可以去买来自己喜欢的花,也可以去栽种自己喜欢的花。可是就有那么一种人非要去摘采别人种的花……

人类之间更有爱,父母之间、父母与儿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亲朋好友之间、同事之间……尤其是成熟男女之间。但是各种各样的爱都有着不同的品位和涵义,又都是有界限和分寸的。这所有的“爱”,是无须任何回报的,因为这种爱全都是各自独立的行为,谁都不可能强加给任何人的。

人对人的爱是更为特殊的心理状态,当这种爱在没有互相沟通时,只能是各自的喜爱,如果是长辈儿对小辈儿的爱,则是关心和疼爱;小辈儿对长辈儿的爱则是敬爱和孝顺……而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在没有“性”的心理状态时,则是兄妹姐弟、亲朋好友之间的“亲爱”“敬爱”和“友爱”。如果这种爱带有“性”的心理状态,但是在没有达到相互沟通时,只能把对方当作自己爱慕的偶像,或是梦中的情人,这就是一种“性爱”、“暗恋”或是“单相思”的表现。如果把这种“性爱”强加给别人,就是“调戏”、“猥亵”、“强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人与人之间的爱,进一步发展将会是双方互相沟通的感情发生。由于不同的人与人的沟通,则会有不同的感情结果产生。除了成熟男女之间的“爱情”以外,还有“亲情”和“友情”的存在与发展。

只有“情感”上的需要,而没有“性”的要求,双方互相的沟通则会产生的是“亲情”和“友情”。

既有“情感”上的需要又有“性”的要求,双方的相互沟通就会产生“爱情”了。

只有“性”上的需要,而没有“情感”上的需要,那也不会产生“爱情”,双方的相互沟通只会产生“性欲”或是“性爱”的满足而已。

“爱” 与“爱情”(“亲情”、“友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虽然“爱”是个体的行为,但是男女之间的“爱”却是“爱情”的基础。“爱情”的另一个基础是“性”的成熟,“爱情”是成熟的男女之间 “性”与“情”的需要,是成熟的男女俩人之间的共同感触。双方都在“性”的需求上相互爱慕,并在情感上产生了相互交融,因而双方就产生了爱情。然而只有这基础,却不一定都能发展成为两人之间感情的融合而产生的“爱情”。男女之间的相互爱慕,没有达到情感的融合与交往,只能是各自的爱,只能称之为暗恋,或是单相思,而不能说是“爱情”。一些过来人,在年轻时怕是都有过自己暗恋、或是单相思的情人。

真正的“爱情”是需要理由和条件的。它的理由就是男女双方都有“性”与“情”的需要,条件则是在男女双方个人喜爱的基础上,达到了相互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产生的。影响“爱情”产生的条件是相当多的,有人着重于年龄、有人着重于身材、有人着重于相貌、有人着重于“门当户对”、有人着重于金钱和地位……只有一方对另一方的爱,还没有完全被另一方所接受,那还不能说是什么“爱情”,只能是单相思。如果俩人已经有了沟通,这只能说他们在“谈恋爱”、“谈对象”。只有当他们之间已经有了彼此的了解,在彼此的考验中,又产生了相互爱慕和信任,这时才能说明他们之间有了爱情。

男女双方只是为了一时的“性”的满足,而互相喜爱也不是真正的“爱情”。

有人说;爱情是毒品,婚姻是枷锁,家庭是牢笼。从一定意义上看,上面的形容是有道理的。

产生了爱情的男女,已经把对方融入了自己的生活之中,就会对对方无微不至的关怀、精心细致的呵护、“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般的思念……处理得好,“爱情”就是动力,生活就会美满。处理不好就会使自己神魂颠倒乃至丧失理智,以至耽误了学业、影响了工作、一些人就是这样进入了“婚外恋”或是“第三者”的角色,或是为了自己的“爱”而走上了“强暴”、“情杀”的违法之路……在后悔莫及之时,才更能体会到——“爱情是毒品”的深刻涵义。

“喜新厌旧”是人们普遍的心理状态,“婚姻”和“家庭”就会成为没有牢固爱情而建立起“家庭”的人们的“枷锁”和“牢笼”。虽然可以“离婚”,可那就会造成好多的不良的后果,更会对自己的孩子造成无谓的牺牲。所以要警告相爱的人们,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没有完全达到俩人知心相爱时,还是不要急于“结婚”。

一般来说,成熟的男女之间有了“爱情”就会希望相互的“性”结合。比较理智、崇尚法制的人们就会选择建立家庭的形式来实现这一美好的愿望。而建立家庭是通过婚姻的形式来完成的,那么“婚姻”就应该是爱情崇高境界的表现,是法制社会所公认的合法的“性”与“情”的组合。它的基础是对对方深刻的爱,是互相的了解与信任、是相互的爱慕、是相互的依赖、是相互的寄托的结果。这是对爱情负责任的表现。

“婚姻”是“枷锁”,的确如此。结了婚的人就要对社会、家庭、自己的爱人和爱人的亲属有了更深一层的责任。不再是单身时的那么自由了,所以说结了婚的人就好比是骡、马上了套,就担负起了拉车的职责。把这看成是人生应该对社会的贡献时,就不会有“枷锁”的感觉。如果把这看成是自己喜新厌旧的障碍、把这看成是自己的额外负担,那么这“婚姻”肯定就是你的“枷锁”。

“家庭”依然是组成社会的最为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各国的法律所公认的繁衍后代的单位。家庭应该是爱情的延续,家庭是恩爱夫妻的乐园,它的基础是相互的责任、相互的包容、相互的维护和感情的不断更新。尤其是有了爱情的结晶——自己的儿女,不但有了生活的乐趣,还更增加了抚育、培养、教育的职责。

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对爱情和家庭不负责任的人,肯定会把家庭看成是限制自己自由的“牢笼”。

虽然,当今社会上依然有些家庭是没有爱情为基础的组成。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包办的婚姻;买卖的婚姻;暴力的婚姻等等。他们虽然也组成了家庭,却不一定是幸福的家庭。

对于旧社会的包办婚姻,还有一些“速成婚姻”(由于年龄和其他一些原因,经过好心人的介绍,而促成的婚姻),也有好多成功的组成了幸福的家庭。那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是先结婚而后恋爱的结果。已经成为“夫妻”的男女双方,经过一段的接触与融合,互相产生了感情,产生了相互的信任和责任感,也就有了爱情。除此之外,更有旧的传统礼教的约束,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三从四德”、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等,使得很多“家庭”成为了没有“爱情”,没有幸福的人类繁衍的机器。

2.家庭暴力问题初探 篇二

我所任教的学校是一所普通高中,担任一个普通班级的班主任期间,班级总人数59人,单亲学生人数15人,单亲率25%。作为女教师,我更关注单亲学生的成长问题。15名单亲学生中,有两名女生情况特殊又复杂。本文仅以两名女生的问题情况、问题产生原因、帮教心得,与同行探讨。

案例1。小翼(化名)兄妹两人,生活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离异,哥哥随父亲,小翼随母亲。但是哥哥意外死亡,母亲将儿子的死归咎于父亲,对小翼学习希望值很高。可是小翼体质较弱,自小时常缺课,各科基础薄弱。同时,她母亲有神经衰弱,并有轻度洁癖,对小翼在某些生活细节方面过度要求。所以,小翼每天心理压力很大,学习没有成就感,并且不愿意与母亲多说话,处理事情有时更愿意与朋友商量。遇到大型考试,心理焦虑的小翼有时不愿意晚上回家与母亲住,去外婆家过夜。她母亲多次子夜时分打电话给我,让我劝小翼回家。

小翼问题产生的原因。1父母离异对孩子心灵上的冲击和创伤难以愈合。2儿子意外亡故后,母亲心理和情绪的无法平复,精神防御机制过度,而将儿子过度“合理化”,并将这种想法强加给女儿。3母亲对女儿的过高期望,以及生活细节的过度要求,让孩子无所适从,心理受到压力。

小翼的帮教过程。1用心倾听,用心交流。先做聆听者。小翼的母亲觉得自己独自抚育孩子,十分艰辛不易,孩子却不知珍惜,学习成绩不好,无法实现上名校的希望。小翼明白自己基础课程薄弱,无法正常跟随老师的上课进度,高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四门科目差至极点,母亲的“高考名校”期望在小翼看来如镜中花、水中月般缥缈。再做连心桥。耐心听完他们的内心想法,跟母女双方分别沟通。希望母亲不用苛刻的要求,束缚孩子。比如太过清洁,校服天天洗的问题。希望母亲能够听完孩子想说的话。帮助母亲看清孩子的现实情况。对于母亲无法释怀的丧子之痛,我用温情法,用女儿的身体体弱多病跟母亲协商,多把注意力放在女儿的身体健康上。进而促进母女相互关心,平和交流。2激励机制,逐渐帮助小翼找到成就感和认同感。小翼自然科学类学科很弱,但是文学功底厚实,文化素养高,喜欢写作,时常在文学网站撰稿,而且写得一笔好字。于是,她成为班级宣传组骨干,在出黑板报时实现她的成就感。鼓励她将自己发表稿件的网址分享给同学,让同学给她认同感。在校运动会中她写了大量的稿件投送校运会广播站,为班级加分很多,在班级总结会中及时表扬,增加她的成就感。

通过三方的努力,小翼的成绩有所提高,能够与母亲和睦相处,在高中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试4门功课,仅一门没有通过测试。成绩出来后,小翼母女都很开心,心理上有了成就感,对未来充满信心。

案例2。小丹(化名)的父母在她五岁时离异,她跟随母亲。母亲和父亲都曾对她有过责打,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有时可见小丹身上的淤青。小丹有时报喜不报忧;有时说谎话,用谎话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害怕老师和家长联系。师生沟通或与同学沟通,如感觉对方不信任自己时,小丹则会情绪暴躁、有时会有自虐。与男生交往过密,学习成绩不尽如人意,母亲望女成凤的想法很难实现。

小丹问题产生的原因。家长对孩子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家庭暴力,让家庭失去温暖,孩子无法在家寻得安全感,缺失的安全感会以早恋的方式得以补偿,所以,小丹会与男生交往过密。同样,没有安全感,为了达到避免暴力伤痛,小丹会说谎话,更害怕学校老师与家长联系。所以,她会出现上课注意力分散,焦虑烦闷,惶惶不可终日,畏惧考试,学业荒废等表现。

小丹的帮教过程。1心细观察。每天多关注小丹的情况,不用随时跟她聊天说话,从旁观察,注意她的表情神态和与其他同学、老师的交流情况,避免小丹情绪失控。2用心交流。小丹心情烦闷时很希望找人倾诉,耐心听她将自己想说的事都说完,听完之后再慢慢地引导她放下心中压力,尽量保持情绪稳定。尤其是考试前后,小丹的不自信和过度忧虑,有时会在放学后跟我诉说两个小时。逐步引导孩子完善正确的人生观,积极乐观地面对人生挫折。真诚对待同学,自然会有同学真诚回报,不必用谎言达成短时的趋利避害,诚信做人,诚信做事。3密切家校联系。小丹的问题,除自身原因外,母亲的原因也很重要。我主动打电话与她母亲沟通,劝解她与孩子交流时,多用心,少动手。小丹已经15岁了,如果简单粗暴,很容易激化孩子产生过激行为,如果小丹离家出走或者寻短见,母亲将是最伤心的。从而让孩子感受到家庭应有的温情和温暖,减小孩子对他人的过度依赖,慢慢帮助孩子脱离早恋。帮助她了解小丹的真实学业情况,面对现实,帮助孩子制定适合自己的循序渐进的学习目标,让孩子找回对学习的兴趣。

小翼和小丹两名同学,只是众多单亲问题学生中的两名。而问题学生是每个学校,每个班级都会遇到的现实问题。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们影响最大的两大环境:一个是家庭,一个是学校。每个有问题的孩子,背后可能就是一个有问题的家庭,老师能做的是用心倾听,用爱回复,帮他们营造一个调整的空间,找出问题产生的多维原因,逐步找到应对策略,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乐观积极地面对今后的人生。

3.油画家庭题材初探 篇三

关键词:家庭;农村;城市;时代

综观艺术史,以家庭生活作为描绘对象出现的历史并不长。在原始社会,最早出现的岩画表达了我们的祖先对自然的敬畏,生存的艰辛让他们对一切能提高生存能力的因素都予以崇拜。随着历史逐渐的向后掀开,经济的发展,阶级的出现,艺术是为巩固政权、宗教服务。直到15世纪的文艺复兴,艺术从关注高高在上的“神”转向关注人。但此时仍以宗教艺术为主,《最后的晚餐》、《失乐园》、《逃出埃及》、《西斯廷圣母》等等都是以宗教内容为题材的。早期的宗教作品里也有表现家庭生活的,但那是神的家庭生活.文艺复兴时期尼德兰艺术的代表凡·爱克兄弟,其《阿尔诺芬尼夫妇像》就是一幅描绘家庭生活的杰出作品。米开朗基罗、拉斐尔的作品主要是以宗教为题材的,他们很少直接表现人,是通过神来表现人。

绘画中表现的家庭生活有很多种情景,有表现家庭幸福生活的,如16世纪弗兰德斯的鲁本斯的《芙尔曼与孩子们》、《鲁本斯与家人》;有描写母与子的温馨场面的,如保罗·普吕东的《安东尼夫人和孩子》、玛丽·卡萨特《埃米和他的孩子》;有很多表现夫妻恩爱其乐融融的画面,如西蒙·霍洛什的《剥玉米》、孙伟民的《暖阳》;有描绘社会底层人民生活的,如路易·勒南的《挤奶工一家》、《农民之家》、《幸福家庭》。在国内描绘家庭生活的代表性画家有闫平的《母与子》系列;喻红的《成长系列》中的一部分作品;以及描绘东北农民生活图像的宫立龙和表现四川大巴山农民的罗中立。这些画家都以深厚的感情表现了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的家庭生活,从作品里反映的是一个浓缩的社会发展情况。而从地域上来看,反映家庭生活场景的绘画在大的范围内可以分为以城市家庭和表现农村家庭生活两种视角。“对于一个具有强烈人文精神情怀的画家来说,由于其感受性和他与社会之间经常发生着断裂,他往往会面临着对生活意义之肯定的极端反题,他可以将这种对现实存在的怀疑用绘画表达出来。”1不同的视角反映了不同的生活,对生活的理解也就不同,其所传达的深层含义也就有所区别。

一、代表画家分析

(一)罗中立

除去在比利时安特卫普皇家美术学院的学习,其余大多时间都生活在四川他熟悉的大巴山区。他对农民生活有深入的了解,对农民的心理也有很深入的研究。其作品在题材上主要以普通山村农民的日常生活为视角,表现农民家庭的喜怒、悲欢、爱憎与生死。在大都市的人越来越为生计而奔波和忙于追求世俗的利益时,在罗中立的作品中看到了另一种生活状态与文化方面的巨大差异。在其作品中表现出强烈的人文主义传统,即对人的生存、人的尊严、人的发展的基本关怀。作品中最为主观的是人物的夸张和变形,人物形象粗壮有力的手脚和像雕塑般饱满的身材,突出了人物内在的生命里的强悍。画面中的人物有略带呆滞、平静而又善良的突出的大眼睛,成了其最鲜明的视觉语言象征符号,传达着无法言说的对生命和命运的茫然困惑和坦然接受。罗中立的作品受19世纪米勒的影响比较深,作品中的人物总数很少超过三个,这也显示出中国农村最原始的生产单位—单细胞家庭的生存状况。正是在这种家庭关系中,我们看到了家庭生活所需要的人与人的合作与亲情。从画面人物活动的空间分析,画面中的人物活动在自然中的山间田野,但更多的是在自己的家中活动;而人物活动的时间大多是在晚上;人物则是在洗浴、梳妆、撒尿、算账等私人化的活动,无形中将观者置于一个窥视者的位置。作品呈现出鲜明的理想主义和象征主义特色,从这些表现不为人知的家庭生活的作品中,读到在暴雨、激流、野兽的恶劣环境中生存的艰难与生命的坚强,呈现出人类原始的生命力和质朴温暖的亲情。而画面中的烛光或者灯光,象征着光明和希望,表现了画者对乡村现状和农民生活改变的向往。其作品具有强烈的历史感,画面里描绘的是一个在现代化进程中逐渐消失的社会阶层,或者是一个正在分化演变的群体。

(二)宫立龙

宫立龙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变迁,读出对农民生活的思考。农民生存环境的迅速变化所带来的对生存的困惑及其实际选择,形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农村家庭的生活场景。农民家庭生活的传统格局和农民的心态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而发生了很大变化。宫立龙的画面并没有以农民家庭物质生活的富裕为对象,而主要着重于画面人物形象和人物心理的刻画上,通过农民的动作和神态(包括服饰、头饰等)来呈现农民的内心世界,并且由此折射出农民传统心态与价值观念的改变。在其作品中蕴含着一种轻松的幽默,作品中的背景大部分是虚拟化的,人物的形象造型透露出一种中国古代石雕佛像般的严肃感,画面中的笔法凝练庄重,整个画面孕有对秦汉雕刻整体性的形式力量和西方油画朴实厚重的传统技法的汲取。画面中强烈的红绿蓝的色彩对比在视觉上有很强的张力,而且同时还具有一种文化象征意义。画面中背景色彩主要为中性的黄调子是对土地的基本感受,农村的土墙土房以及农民被太阳晒后的皮肤,都使人感受到黄色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意义。画面中强烈的红与绿的色彩对比是中国民间艺术中的喜庆色彩,具有很浓郁的世俗生活意味。而凝重概括的人物造型、强烈的光影对比和单纯明快的色彩对比是从学院性的细腻人物造型和丰富的中间色调中概括出来的。作品以灵活的技法、非固定的构图程式和自由放松的人物形象为特征,具有很强的整体感。画面中的背景有一种向前冲的意味,人物的面部具有佛像般的庄重,但同时又有丰富细腻的边线转折和画刀的粗犷与多层用笔形成的圆浑造型的强烈对比,画面中形的表现力度和线的敏感都有很鲜明的表现。画面中正侧面的人物形象比较多,和背景成为立体与平面的冲突,有些地方像雕塑一样将细节省略,光影的立体对比与平面化的因素同时得到呈现,色彩、造型、技术的冲突蕴含情感、价值观念和文化的冲突,西方传统绘画中的面与中国传统绘画中的线并列存在。作品选择的角度是个人化、家庭性的不被人注意的场景展现人物的精神状态,人物具有东北人的朴实、厚重的区域性生存环境形成的地区性人格特点

(三)喻红

与罗中立和宫立龙相比,她是稍晚出生的又一代人。在她的作品里,通过自己的家庭生活反映的是个人与时代的关系,从中可以看见时代的变迁。喻红的技法是传统学院式的写实,人物具有波普的简化特征但人物的性格特征并不明显。而具有个人自传性质的家庭生活作品明确体现了时代大环境对艺术家创作态度的影响。《和女儿在天安门广场》这幅画里,广场上的阳光依旧灿烂,红旗飘扬在风中,女儿无知的看着远方,而站着的知识女性面貌的年轻母亲似乎瞬间静止于某种现代主义的庄严感和宏大的空间感中,画面的情感取向具有暧昧性和不确定性。

(四)閆平与玛丽·卡萨特

闫平与美国女画家玛丽·卡萨特都画了很多《母与子》的作品。闫平的《母与子》系列作品,是画家以一个母亲对生活的体验创作出来的。画面真挚感人,题材截取的都是日常家庭生活中的小情景,色彩语言是非常主观的,统一在粉色的色调之中,粉红、粉绿、粉紫、粉蓝等给人以心灵的温馨;同时她的色调又是客观的,能够在复杂之中融进画者的情绪,使作品紧凑而简洁,在颜色的堆砌之中表达对生活的热爱。闫平的绘画语言侧重表现,从对生活的感受出发而不限于真实的人和真实的情景的描写,以自己的想象力来创作;画面具有的强烈书写性更加牵动观者的心灵。而卡萨特的以母与子为题创作的作品里的情节也是日常生活中普通的场面——母亲亲吻孩子、给孩子洗澡、哄孩子入睡、陪孩子玩耍。其表现母子亲情的画面,受宗教画中的圣母子题材影响较大,色彩大胆的红与绿为主体,又配以金色和绿色,色调柔和而不刺眼,画面偏重于写实,重视笔触的运用,画面洋溢着亲情的诗意。

二、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家庭生活中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农民工”“留守儿童”“空巢家庭”“丁克家庭”等等这些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从来没有的现象。家庭在物质生活方面越来越富裕的时候,在精神和心理层面也出现了很多矛盾问题,人们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这些新现象对绘画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必然影响艺术的发展变化,艺术在表现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反作用于社会,推动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艺术家要具有时代敏感性,能及时捕捉生活中的变化并且加以表现,使作品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殷双喜.现场——殷双喜艺术批评文集[M].石家庄:河北美术出版社,2006.

[2]李福顺.中国美术史[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0.

[3]查常平.人文艺术[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

[4]李春.西方艺术史教程[M].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

4.家庭暴力问题初探 篇四

重庆市丰都中学(重庆 丰都 408200)孙念明

重庆市丰都县平都中学(重庆 丰都 408200)隆 竹

家庭是儿童出生的摇篮,是人生的奠基石,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随着学生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对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成为摆在我们学校和每一个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由于家庭的残缺,单亲家庭给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不同程度地带来阴影,心理健康也受到很大程度的伤害,所以这部分孩子更应该受到来自学校、老师、同学、集体和社会的关爱。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增加,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在不少单亲家庭中,孩子失去了“家”的温暖,失去了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他们的心理在悄然变化着,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正常家庭中的孩子。作为教育工作者,要认真研究对这类学生的教育,了解他们的异常心理及行为,制定相应的教育对策,帮助他们象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我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调查分析,发现单亲家庭学生的异常心理及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孤僻、任性、自卑与敏感。

二、逆反、撒谎、好斗和报复。

三、意志薄弱,成绩下降,厌学、逃学。

四、自由散慢,不思进取,破罐破摔。

针对单亲家庭学生的以上心理特点,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有效的教育对策是:

一、细心了解单亲家庭学生的全面情况,方能做到因材施教

要对单亲家庭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首先得走近他们,了解他们的个性差异。方法可以是正面观察,也可以从侧面了解。正面观察就是老师要经常注意单亲家庭学生的表现,“察其言,观其色,”及时发现问题,还要注意寻找机会和他们谈心,从中找到单亲学生心理失衡的轨迹。侧面了解主要是听取班里同学的反映,进行家庭访问。事实表明,部分单亲家庭学生不愿把心理问题暴露给老师,正面观察收效不大,侧面了解才能掌握真实的情况。只有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本着博大的胸怀走近单亲家庭学生,了解到每个单亲家庭学生的真实情况,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帮助他们象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二、为单亲家庭学生寻找“家”的感觉,是保证班级教育的有效措施

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失衡主要是由于家庭的变故引起的。一个好端端的充满幸福温馨的家,突然少了一个亲人,失去了一份亲情,这时孩子最希望的是家庭和睦,有人关心照顾自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不可能复原孩子的家庭,却可以让孩子重新找回“家”感觉。为此,我和本班每一个单亲家庭学生的家长都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施加影响,让家长确实负起扶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家长无力监护孩子时,班主任也应该努力为单亲家庭学生寻找一个“家”,让他们跟健全家庭的孩子一起生活和学习。我班单亲家庭学生谭某某,父母离异,父亲在丰都上班,母亲在广州打工,她跟着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外公外婆每月的收入很低,无力抚养她,而她的父母又不管她,连她上学的费用都不愿出。我知道这情况之后,多次打电话给她的父母联系,给他们讲孩子的理想、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和表现情况,以及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等。后来他们想通了,互相协商后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解决了。该生现在也能安心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了。本期还当选为学校纪检部的副部长。这一切,缘于她找回了“家”的感觉。

单亲家庭学生在内心深处常会产生一种被遗弃感,他们出现敏感、多疑的心理也在情理之中。要疏导这种心理障碍,班主任除了做监护人的工作外,为单亲家庭学生营造一个温馨的班集体大家庭也是十分必要的。要充分发挥班团(队)活动对学生的引导功能,让单亲家庭学生在活动中尽情表现自己,甚至让他们担任主要角色,在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学习竞赛活

动中有意识地鼓励他们。同时,引导班上健全家庭学生意识到嘲笑、挖苦单亲家庭的同学是不对的,要求他们和班主任一起,创建一个团结互助的班集体。班集体这个“大家庭”潜移默化的功能是巨大的,单亲家庭学生感到自己被尊重,学习的能动性有了,成绩自然提高了。“我想有个家,有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当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一首流行歌曲唱出了一代人的心声,也倒出了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渴望。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单亲家庭学生重新找到一种“家”的感觉。

三、把关爱多给单亲家庭学生,是医治异常心理的良药

对单亲家庭学生而言,他们更渴望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无私的爱。班主任怎样关爱单亲家庭学生呢?首先要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去深入理解这些孩子。“理解是改变偏执的良

药”(苏霍姆林斯基语)。班主任只有理解了单亲家庭学生的苦楚,才会产生宽容心,才会去关爱他们。现在在校生中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从生下来就生活在父母的百般呵护下,一旦家庭发生变故,父母的关注产生偏离,他们一夜之间忽然发现自己不再重要,心理失衡就产生了,各种异常行为的出现也就难免了。面对单亲家庭学生的异常心理和行为,班主任切忌工作方法的粗暴,必须以理智冷却心火,用理智的理解走进事实,全面细致地了解学生的生活思想状况,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自身人格上的包容和现实生活真理,促其清醒地认识自身错误,形成正确健康的人生观念。

关爱单亲家庭学生,最要紧的是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走上健康的人生之路。根据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特点,班主任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帮助他们。第一,帮助单亲家庭学生走出自我封闭的小圈子。部分单亲家庭学生由于自卑、孤僻和敏感,常常不愿与人交往,独来独往,心事重重。班主任要发动全班同学和这部分单亲家庭学生交朋友,让这部分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而不是孤立于集体之外,把集体温暖、同学之情,师生之谊巧妙融合在一起。第二,帮助单亲家庭学生正确对待家庭变化,消除逆反、报复心理。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那是迫不得已的事,其中苦衷,做儿女的有时无法理解,要学会包容,学会原谅父母。班主任要设法多方疏导,譬如与孩子谈心时说:“当前社会不同家庭结构是客观存在的,死亡是无法挽回的,父母离婚、再婚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做儿女的不应该太让父母难堪。父母永远是你的父母,要记住父母对你的养育之恩,还要尽最大努力去孝敬他们,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子女都应该尽到对家庭的责任,长大了还应尽到对社会的责任。”孩子如果学会了正确对待家庭,那么他看社会的眼光就会柔和一些,逆反、报复心理也会逐渐消除。第三,激发单亲家庭学生的自尊心,磨炼其坚强的意志。部分单亲家庭学生产生不思进取,破罐破摔心理,导至自由散慢,厌学、逃学行为。要改变这种情况,关键是激发他们的自尊心,磨炼坚强的意志。自尊心“是人类许多高尚品格的人性的顶峰”(苏霍姆林斯基语),它能使人积极向上,同时也是人们克服缺点和错误的内部动力。要注意尊重他们的人格,使他们从心底感到自己和其他同学是完全平等的。有了自信,才会产生强烈的自尊心,班主任再寻找机会和他们谈心,分析自由散慢的危害、自暴自弃的后果。还应帮助单亲家庭学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告诉他们:家庭的不幸也许不是坏事,勇敢的孩子正好磨炼自己的意志。意志磨炼对于一个人成才和事业的成功都是极其重要的,而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一般说意志都比较坚强。在我国历史上,匡衡家贫如洗,凿壁借光,后来成就事业;范仲淹两岁丧父,母亲因贫穷而改嫁,他在破庙读书成长;在国外,世界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两岁丧母,9岁丧父;大名顶顶的高尔基幼年流落街头,上的是“社会大学”„„如果确立了人生目标,就要坚持不懈地奋斗,严格约束自己,和班集体一起遵守共同的规则,和社会一起遵守共同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磨炼出坚强的意志。

5.妇联对家庭暴力问题调研建议 篇五

4、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存在的.问题

1、法律宣传不到位。虽然已进入“五五”普法阶段,但农村及偏远贫困地区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培训仍存在死角,农民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差。

2、家庭暴力制裁难。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适用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处罚的尺度和依据不好把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真正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和重伤程度的不多,往往难以对施暴者进行依法处理。即使受害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也只能是进行说服教育和司法调解,解决不了根本矛盾。

3、维权工作经费紧张。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没有足够的经费。有些受害妇女被丈夫打出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安身、没有路费,妇联没有办法帮她们出资。有的妇女特别希望妇联能够出面去教育批评丈夫或去进行调解,但妇联没有经费去进行调查,调解,开展维权工作难度很大。各级政府应从财政拨付一定经费,为妇联组织开展维权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对策和建议

第一,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要利用现有法律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同时积极鼓励受到伤害的人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给予受暴者以最大的便利,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三,将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村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件发生即妥善处理。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第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

第五,提高妇女素质,教育妇女勇于抗暴。妇女权益的享有与保护,要靠妇女自己去争取。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生产技能,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大力培养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使她们充分认识到自身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轻易为社会和他人的态度所摆布,不断完善、充实自己,积极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敢于在竞争中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同时要教育妇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勇于抗暴是消灭暴力的唯一出路。

6.家庭暴力问题初探 篇六

调查时间:2010.9.20—10.30

调查地点:泽普县公安局

调查内容:关于泽普县家庭暴力的问题

调 查 人:冯其龙

本人于2010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泽普县公安局实习,接访案件的时候,针对叶城县家庭暴力事件做了一些调查。通过资料收集,文集查阅,实地调查等程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记录。下面是根据调查情况所做的陈述。

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而且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上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家庭暴力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新方法。本人于实习期间对10个家庭暴力典型案(事)例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泽普县家庭暴力现状

(一)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

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遭受暴力的女性因种种原因,不愿为外人所知,因此,在实际上,家庭暴力发生率远远地比调查要高。

(二)家庭暴力情节日趋严重

根据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事)例进行的调查看,受害者均为妇女,施暴形式多样,手段残忍。轻者言语伤害,拳打脚踢,重者则用棍棒、匕首、铁器、剪刀等残害妇女,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受到严重侵害。

施暴者的年龄、文化、职业构成(重点剖析10个家庭暴力典型案(事)件)从年龄构成看,施暴者大多为28-5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57岁;从文化但构成看,施暴者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但也有大学本科毕业的干部,科技人员和教师;从职业构成看,施暴者中,农民居多,其次是工人和个体经营者,但是也有国家领导干部等。

刘女士,30岁,籍贯四川,是来泽普县务工的人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刘女士认识了比她大8岁的李某。二人均为小学文化。两人一见钟情,不久即闪电般地结为了夫妻,也许是年龄的差异,时而听到一些闲言碎语的李某渐渐对年轻的妻子有些不放心了,而且怀疑妻子有外遇的疑心也越来越重,为了拴住妻子的心,愚昧无知的李某想出用硫酸毁掉妻子容貌来留住妻子的念头。于是他买了一瓶浓度相当的硫酸,于某个晚上李某与刘女士就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等刘女士睡着后,李某越想越窝火,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妻子的脸,已熟睡的刘女士被剧烈的疼痛惊醒后,翻身起床冲出门外大声呼救。经过法医鉴定,刘女士的伤情为重伤。李某也被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由于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传统思想。尤其是封建的婚姻道德观流弊甚远。

1.夫权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2.大男子主义。“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了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以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凌女士,大学毕业,在泽普县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与丈夫结婚已有8年。凌女士自诉婚后与丈夫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可是最近两年夫妻一吵架,丈夫就动手打她。而凌女士的丈夫是公务员,中专学历。不过,在这个家庭中,妻子的经济收入与学历均要高于丈夫,她赚的钱比丈夫多,丈夫心里就不平衡。如此,凌女士进一步分析说,丈夫的施暴行为,完全是大男子主义所致。同时凌女士的家人也非常支持她离婚,认为这样的丈夫不值得留恋。

3.重男轻女思想。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

泽普县某乡夏女士生了一个女孩,这令重男轻女的丈夫极其不满,每次双方闹别扭,丈夫总会提及此事,并借机对夏女士百般辱骂,甚至拳打脚踢。夏女士忍气吞声承担家庭重担,为此落下一身毛病。

(二)社会原因

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的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1.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在接访中,本人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者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可是却被认为是一般家务事,不予过问和调解。及时处理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2.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的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又有许多后顾之忧,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3.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美,尚无配套措施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1)在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

(2)根据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与轻伤伤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因很多人都不去投诉,这就出现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底下也敢为所欲为,而司法人员却不去制裁的状况。

(3)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只是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4)执法和法律援助的力度不强,缺乏执法监督机制。目前,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打击不力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三)经济原因

从调整的情况看,有部分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的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

(四)处理婚姻关系不够慎重,婚姻基础不牢固

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往往婚姻基础不稳固,原本婚姻质量较差,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或仇视状态,这就为家庭暴力埋下隐患。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呈现上升趋势。

(五)妇女自身的原因

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犯,由于妇女自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软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和法律支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舆论宣传作用不可低估,通过普法宣传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是提高全民道德水平,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主要途径。要把新《婚姻法》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观念。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人要敢于曝光,揭露其丑陋的灵魂,在社会上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同时执法部门对违背法律的行为,要严惩不怠,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二)健全社会法律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及相关权利的保护 首先,要加强立法,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增加有关内容和惩治力度,使惩治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法规更加完整,更加有力,更加具有针对性,使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使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其次,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家庭暴力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妇女保障社会力量,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从个根本上消减家庭暴力的发生。

夫妻互敬互爱是消除家庭暴力,提高婚姻质量的关键。要在全县城乡中大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争创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素质,提高婚姻质量,促进家庭文明,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四.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途径

婚姻法第43条和第45条专门给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指出了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调解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种救济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清代妇女家庭养老初探 篇七

清代由于是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占主体地位,养老主要是家庭内部养老。这也是古时的基本观念,曾子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而孟子则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代儒家的“孝”与“不孝”理论与观念的结合,一方面为古代中国的家庭养老提供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为家庭养老的实现提供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儿子。所以,二者相结合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保障古代家庭养老的实现。

清代妇女的家庭养老问题,从法律上讲,可以归属于妇女的亲属权内容。清代妇女与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属权更多的是体现在成年子女对母亲应尽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即妇女有权要求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而且清代国家成文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对年老父母(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奉养有缺”为不孝,是十恶之一,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此外,《大清律例》规定:“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子贫不能营生养膳父母,因致父母自缢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这些法律条文构成了对不孝子孙直接的惩罚。

故清代妇女家庭养老有深厚的儒家伦理思想基础、儿子等物质基础以及国家法律的保障,此三者构成了较为严密的清代妇女养老保障的理论制度体系。

清代妇女家庭养老依赖的主体主要是儿(孙)子、儿(孙)媳、嗣子孙、女儿女婿、娘家人及其他卑亲属。

一、依赖儿子养老

1. 分居养老。

清代妇女分居养老是指妇女与子女分开独居,依靠儿子们提供的物质进行养老的模式。如下文提到的安徽祁门许氏兄弟为母亲单独留出土地以资养老之费即属此类,下面的例子同样是母亲独居,但其养老依靠的是儿子们提供的金钱和人力。

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交城县李氏分契中对妇女的养膳问题作出详细安排和约定:“立分约人:李邺、李鄣、李部、李邓,同长侄广丰,……所有继母王氏不能经理家务,心想自己另过,五股摊钱摊工,养老送终。各处情愿,齐此。”[1]169此例中李王氏独居生活,其养老依靠儿孙“五股摊钱摊工”。同样例子还有顺治七年(1650),徽州妇女程阿毕要求四个儿子对自己尽养膳责任,要求四个儿子每人出钱“六钱四”,共计“二两四钱”,以作程阿毕养膳之资,不得缺少,日后百年,四个儿子出钱出力殡葬[2]21。

以上两个例子中妇女的养老实际上是一种儿子们的“共养”制———几个儿子共同为(父)母亲提供养老所需的物质基础等。

清代妇女分居养老还有一种方式是依赖“养膳田”的收益保障养老。如康熙元年(1662),徽州祁门许氏弟兄分家时,单独为其母亲和庶母留出养膳田地共计一百六十余秤,生作养膳之资,死作殡葬之需[3]。再如,宁波叶刘氏与儿子分家各爨,并对自己的养老进行了合理安排,“再黄家门前田壹亩六分,又屋后秧田壹亩贰分,两处共贰亩捌分,遵尔父母祀产,两房轮流值祭布种。又将里柴圩税地叁亩贰分,遵起尔父母造寿城并殡送之资。其地租钱母生前遵作烧香之费□□。下海田丁地八分,又永福庵下地八分,两处□□□□□,其地租钱亦遵母在生零需,百年之后,长、次两房均分。”[1]65—68清代老人包括妇女依靠预留养膳田保障养老是比较常见的,如资料记载福建省子孙分家时要为父母及祖父母预留养膳田,任何人不得觊觎此财产[4]739、750。清代养膳田的经营主要由儿子管理,但其收益归(祖)父母支配。

2. 同居养老。

在清代,妇女依靠儿子提供家庭养老更多的是与儿子同居的情形,这种情况最是常见,仅举二例以作说明,道光年间陕西凤翔县民何长继子与母亲周李氏同居,五十余岁的何长继子依靠7亩田地收入尽心侍养母亲[5]卷二。安泽人胡梦清,“家贫,尝佣力以供母。母病疽,亲为敷洗,日数次,蹀躞床头。凡诸琐务,男子所不能代者,辄以一身兼任。”[6]715清代妇女与儿子同居养老也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独养,二是轮养,每一类型有大量的清代民间实例,下面简略述之。

(1)儿子独养。独养是指清代妇女依靠一个儿子独自养膳,以安度晚年。这在独子家庭中较常见,但在多子家庭也有这类情况存在。如直隶宛平人王陈氏守寡,有一子一女,其与儿子王相奎相依过活。王相奎在茶叶店佣工,养活母亲,并将月例银都交由母亲掌管,王陈氏祖孙三代“用度无缺”[7]档案号:15474。再如乾隆年间襄阳人杜氏夫妇有田地二百三十五亩,房十六间,剖分给三个儿子,夫妇两人与长子杜瑞中同居,由其提供养老保障[8]510—512。

(2)儿子轮养。此处的轮养是指清代家庭有多个儿子,儿子们已经分家,母亲的养膳由儿子们轮流供奉。一些学者指出轮养是分家的结果,事实是这种轮养制使得(父)母亲与儿子始终生活在一起,故此在本文中将清代的这种轮养制看作(父)母亲与儿子们的同居情形。清代某些地方风俗盛行轮养,如叶县地方资料记载“俗多轮养”[9]卷八。乾隆年间安徽六安陈某氏年七十余,由六个儿子轮流赡养。嘉庆年间贵州安化张彭氏依赖三个继子轮养,三子每人轮养四个月,共计谷物二石[10]28—29。

清代盛行宗法制度,在清代家庭结构中还有独特的“儿子”身份的人存在———嗣子,按照清代法律规定,嗣子须对嗣父母尽养膳义务,故此,清代妇女家庭养老可依赖嗣子。如浙东宁波叶氏夫妇无嗣,立侄子叶成美承接宗祧,叶母日常用度,由叶成美“每年出钱肆千文”供给,并为其置买坟地[1]62。如道光二年,安徽徽州民人黄可灌承绍其伯父时,承继文约中就嗣子义务写得清清楚楚:“伯父夫妻在日,供膳、柴炭、茶汤、荤菜,家务并亲朋来往不得空缺,必要勤勉,毋得将言抵触、懈怠等事。日后归没,奠七、安葬并祖茔一切拜扫身受,无的忘恩负义等情。如违,听凭伯父经族众理论责罚,以准不孝论。”[2]299

对于不尽养膳义务的儿子儿媳,清代妇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清末四川南部县陈黄氏诉称儿子不孝,荡费其钱财,且不赡养她,致使其亲属权受损,陈黄氏通过法律要求儿子尽孝养义务。“光绪二十四年,东路崇教乡陈黄氏称:氏夫病故,无子。带钱、衣物再醮侯大龙、大闲之父侯正贵为室。大友亲书有单(抄粘)。正贵亦亡,大友等素不守分,将氏钱文浪尽,忤逆抗养。去岁氏控分衙。”[11]档案号:14-453-1-6357

清末知县赵幼班审理的袁王氏诉讼一案中,妇女袁王氏在夫亡之后,其嗣子袁立仁短少赡养之费,并且日常取用有所短缺,袁王氏控案,打算废继改继,择立孝顺奉养自己的嗣子。地方官进行调处,规劝命令嗣子要孝养母亲,“身后衣棺等项,即当早为预备。”[12]卷二

这个案例是子女未对寡母尽赡养义务,使得寡母的养老保障没能得到很好的实现,寡母为保障其权益而主张更改原来的立嗣继承法律关系。

二、清代妇女依赖儿媳保障个人养老

清代妇女的养老问题有很多是依赖儿媳解决的。清代的地方志中记载了大量儿媳赡养公婆的事迹,这是《列女传》表彰妇女的主要依据之一。如河南叶县“毛继程妻李氏,生二子而寡,氏年二十五。守节事亲,数年,翁故,姑老,夫兄已析居矣,生事死葬,氏独任之,无怨言。”毛李氏独自奉养婆婆,毫无怨言。“沈居贞妻张氏,生子四岁,夫亡。家贫,衣食尝不能给。薪刍井臼,一身任之。而衰姑甘旨不缺,历二十七年如一日。”[9]卷八沈张氏辛劳奉养婆婆,历二十七年如一日。沈丘于董氏,夫亡时董氏年二十八岁,没有子嗣,“遗母蒋氏,年老家贫。氏矢志守节,纺绩易粟以养姑,数十年如一日也。蒋年九十,久病卧床,氏奉药供馔,洗臭送秽,昼夜匪懈,毫无怨意。雍正五年,蒋寿百有十岁,以天年终。”[13]卷十

基于孝道基本伦理,清代妇女对于儿媳可以提出自己被赡养的亲属权要求,这是清代法律支持的。如道光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舒蒋氏诉状中显示:舒家颇有一些财产,舒黄氏在夫故后要求一定的财产,以保障自己晚年生活,后来在亲族的调解下,每日可支用钱一百文,另外还有三十两银子用于放高利贷生息以作自己费用。此案中舒黄氏通过自己施压,即“逐日吵闹不息”,以及邻里调解,得到了自己的养膳钱银[14]479—480。

此案中,提起诉状的是舒黄氏的儿媳黄蒋氏,最大的可能是寡婆媳相争,但婆婆要求儿媳养膳是正当的,是其亲属权的内在要求。

三、清代妇女依靠女儿女婿提供养老保障

清代妇女在无子而有女的情况下,可能会到女儿家依靠女儿和女婿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养老保障。如湘乡李贺氏,夫亡女嫁,李贺氏守节,但苦无亲属相依,“遂依其婿龚世烈以居,婿亦贫,而事氏甚恭。氏艰苦备尝,其节益励。”王先安遗孀邓氏,年老时“承嗣无人,形单影只,遂寄居婿曹尚文家。”[15]卷二十、二十一

另外,清代民间有招赘的风俗,寡妇如若无子,可能会采取招赘女婿的方式来解决家庭劳动力缺失的问题,并由此形成对自己养老问题的保障。如孙鼎烈在会稽知县任上审理的一起诉讼,钟徐氏夫亡无子,只生一女,徐氏于同治九年间招赘金圣明为婿,其养老送终均是金圣明承担,后钟徐氏亡故,钟氏家族之人想争夺钟徐氏的产业,由此兴讼,孙鼎烈作出批词,支持赘婿金圣明[16]卷一。

直隶独石口厅张麻子井村民妇田氏,丈夫早逝,遗有两女,长女已经出嫁。光绪三十五年五月,田氏将次女嫁给山西大同府广灵县人刘养,并招赘刘养为上门女婿。但刘养好吃懒做,田氏感觉养老无望,最终将刘养赶出家门[7]档案号806。

句容孔侯氏年老无子,“亲族议定以次婿徐永干支撑门户,养老送终,将所有房屋田地场荡,及一切动用什物,一概给予执业。仅于住屋两间之中提出前间,归将来顶支人承受。”孔侯氏夫亡后,十数年来,“徐永干姑婿夫妻母女之间亦无嫌隙”[17]78。这属于现代民法继承原则中的遗赠扶养协议,对孔侯氏来说,她将依靠女婿养老,而女婿徐永干将得到其财产继承期待权。

清代妇女通过女儿养老的一种情况是孝女不嫁而专于孝养母亲,使得母亲养老保障权利得到实现。如通州张孝女,“幼失怙,以母老誓不嫁。待人宽厚,勤女工,以济家用。素多病,病革,犹以亲老未能终事为恨。”[18]304

四、清代妇女依赖娘家人提供养老保障

清代妇女的家庭养老问题主要是通过以上三种方式解决,另外,清代妇女还可以通过娘家人解决养老问题,如湘乡刘金星遗孀谢氏,因亡夫家族无人承嗣而依靠内侄,“其弟侄念其孤苦,乃迎归于家而养之。”李陈氏嫁给监生李克大第七子为妻,夫亡守节,“晚年家益落,节益坚,遂归依母家,终其身”[15]卷二十。

四川巴县档案曾记载了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宋张氏夫亡无人承嗣,年老时的养老成为问题,宋氏宗族中人不愿赡养她,于是将宋张氏托付给张氏娘家侄子,同时,让张氏侄子继承宋张氏所有财产。这样,宋张氏的养老问题就得以解决了[14]54。

宋张氏的养老保障有近代的性质,如从继承的方式上讲属于现代民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次,宋张氏及其亡夫宗族同意将宋氏的房屋及土地等不动产交由赡养人管理,可以看作是以不动产进行养老的变例。

8.当前暴力恐怖事件原因初探 篇八

关键词 暴力恐怖 原因

当前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已成为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主要形成原因体现在:

(一)民族分裂势力的影响。民族分裂势力与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狼狈为奸,成为臭名昭著的“三股势力”。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民族分裂分子在国际敌对势力的支持下,打着民族独立、新疆独立的旗号,疯狂地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新疆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根本原因—就是有一些人想实现新疆独立的梦想,所以他们想方设法去破坏新疆稳定的大好局面,阻挠新疆的发展,根本不愿意看到一个繁荣富饶新疆的崛起。

(二)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中可以看出,暴力恐怖分子实施的暴恐活动,无不与宗教极端主义有密切关系。宗教极端势力鼓吹“宗教至上论”,排斥国家现行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准抽烟不准喝酒,有一些卖烟酒的商店甚至都会被攻击,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推翻现有社会政治秩序,一些宗教极端分子在青少年中蛊惑煽动说:“学古兰经是穆斯林,学马列主义的是穆斯林的敌人;不学经文的人,死后进不了天堂”,煽动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盲目追随,认为越虔诚越“极端”越敢和异教徒斗就越受人尊敬,以致让一些狂热分子变得良知泯灭、狂热无比,有的甚至丧失理智,铤而走险,走上从事暴恐活动的不归路。

(三)受“东伊运”的影响。“东伊运”全称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被国际上认为是“最凶残、最暴力化的组织”,其宗旨就是通过暴力恐怖活动,妄图把新疆从中国版图分裂出去,也可简称为“东突”,是新疆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威胁。2001年9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正式将该组织列入恐怖组织名单。

“东伊运”极力推行“思想上打入新疆”、“行动上拉人出境”计划,要将“圣战”引向“东方帝国”,并企图建立对我国西北边疆武装渗透的前沿阵地。“东伊运”对国内暴力恐怖分子的影响,目前主要是“境外培训,境内行动,境内破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翻墙技术的日益先进,在网上进行宣传煽动、内外勾连、发展组织、指挥策划、培训力量成为境内外“东突势力”进行渗透破坏的重要渠道。“东伊运”通过不断发布恐怖音视频,对境内暴恐分子产生了强烈的刺激和示范效应,从而加速疆内特殊群体的“极端化”、“暴恐化”。

(四)受国际敌对势力的影响。在国际上,国际敌对势力始终把我新疆作为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重点地区和突破口,利用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支持、操纵、推动新疆民族分裂破坏活动。公开宣扬“新疆主权未定论”,培植境外“三股勢力”组织,对“三股势力”给予资金帮助、谋略支持、舆论鼓动、活动操纵,打造以“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热比娅为代表的“领袖人物”。一些反动非政府组织、反华议员直接为“世维会”等组织出谋划策,促使“三股势力”活动有恃无恐。他们对于发生的那些恐怖袭击事件往往都是闪烁其词、支支吾吾,搞“双重标准”。一向在反恐和人权问题上叫得最响、标榜客观真实的部分西方媒体甚至为恐怖分子的残暴行径进行辩护、寻找托辞,在报道中态度暧昧,居心叵测,别有用心,甚至恶意栽赃,移花接木,张冠李戴。

(五)受周边局势动荡不安的影响。新疆国土面积占全国的六分之一,166.48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达5400多公里,与印度、阿富汗、巴基斯坦、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8个国家交界,周边国家有好几个是动荡不安。阿富汗、巴基斯坦境内恐怖活动频发,吉尔吉斯斯坦政局持续不稳,还有南亚、西亚、北非一些地区和国家持续动荡,特别是叙利亚内乱,还有中东一些国家,不是战火纷飞,就是人肉炸弹,这种外部环境对境内外“三股势力”特别是活跃在新疆周边的境外暴恐组织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并为其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空间。

(六)受国内一些因素的影响。新疆环境特殊,条件艰苦,经济落后,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就业难、收入低,新疆和内地的差距,差距越大,有些人的生活还比较贫困、一些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社会分配不公、官僚腐败等等,这些问题肯定会引发很多社会矛盾和冲突,在某种因素的刺激下使得有的人在现实中仇视党和政府、抵触党的领导和管理,使这些人产生反社会、反政府的极端行为,甚至会组建或加入暴力恐怖团伙,蜕变成恐怖分子。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分裂主义势力、极端宗教思想就比较容易找到市场。宗教极端主义者煽动什么“岗位被汉族人抢走了”、“内地人到新疆来赚走了新疆人的钱”、“新疆的资源被内地人一车一车拉走了”、“我们的语言和文字就要消失了”等等。

9.农村家庭用电问题多 篇九

农村用电经常出现用电事故,我们有意识地进行走访调查,在做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农村家庭甚至连农村中学在用电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提出我们的一些有效建议。

一、超负荷用电的问题:

超负荷用电在农户普遍存在,这是因为前几年农户的配电设施,是在用电量很小的情况下设计的,而近几年,由于农户用电量剧增,原有的配电设施已无法承受剧增的负荷。一是电能表,电能表面板上标有该表的电流值,例如标有2 A,表明电流线圈额定电流为2 A,允许长期通过的最大电流为额定电流的2倍,(近几年生产的电能表电流线圈允许长期通过的最大电流为额定电流的4倍)u过载能力是2倍的电能表可在其额定电流的10%~200%

范围内工作;如果超过电能表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不多,一般不会烧毁电表,但无法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建议:为了安全,用电负超过电能表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时,应更换大电流的电能表.二是进户线,农户下户线的线径很细,这些导线已无法满足现在家庭用电负荷荷的要求。必须考虑重新配电,一般的要求是:下户线一律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线,并以颜色区分火线和零线,截面选择不小于10 mm2。为减少从干线上的下户线分支数量,下户线到用户集表箱之间可加分线箱。用户集表箱按每箱10块、8块、6块设计,用户的进户线长度不宜超过50 m.集表箱应装在固定建筑物上,对地距离以2 m为宜.每户都必须装进线闸刀,进线闸刀中必须安装合适的保险丝,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确保安全。

二、大功率用电器的配电问题

近年在农村使用电磁炉、微波炉和传统的电热灶具做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电器虽然热效率很高,但功率很大,输入功率最大时接近2 kw口目前农村为这些电器供电的设施大多是用户自己私扯乱接的多用插座。存在的问题是连接线的线径细,插座的额定电流小,大多使用劣质产品,经常出现连接导线和插座被烧毁,造成短路的故障,这些问题很容易引火灾和触电事故:咧避免大电流事故的发生,为这类电器供电应选用额定电流不小于10 A的专用插座,连接导线最好从进户配电箱中接出,选用铝心线截面不小于2.5 mm2。选用铜心线截面不小于1.5 mnl。,尽量不要使大功率用电器同时工作口

三、家用电器无接地线(或接零线)或接地不可靠的问题

家用电器大多数是工类电器,这类电器除依靠基本绝缘进行防触电保护外,还有一附加安全措施,方法是将电器外壳与接地体或公用零线连接起来,使容易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也不会成为带电体:例如,洗衣机、空调、电冰箱等都是工类电器0使用这类电器时外壳必须接地或接PEN线保护,即所谓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接地的方法是通过三脚插头实现的.而在农村绝大多数的I类电器都没有装设接地保护插座,万一电器的外壳漏电,接触电器的人员就有生命危险,因此电工要为用户更换插座.安装接地线,接地体,个别农户采用接地保护,但不规范.例如,用一根导线与大地连接,或将一只钉子钉在墙上或地下,甚至将导线往大地上一丢就算接地.这些简单的接地方法很不可靠,危险性很大,应杜绝使用。

农户安装人工接地体,通常将两根不小于40 x 40×4 mm。的角钢相距3 m打入地下2.5 m深,用不小于12×4 mm。的扁钢将两角 2 钢的上端焊接,通过多股铜导线引入室内。有条件时要测量接地体的接地电阻,看其是否符合要求(小于或等于4 Q)。捌有条件的用户,可采用自然接地体,但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用自来水管作接地体p若自来水管用的是金属管且真正接地,是可以的口二是煤气管道和避雷针,虽然接了地,但煤气管道中的煤气是易燃易爆气体,容易引起爆炸;而避雷针则是引雷人地的,若把它接在电器上,则有把雷电引入室内的可能。

强调两点:一是农村用户不宜采用接零保护.这是因为农村低压供电距离大,线路维护水平低,公用中性线段断路的可宜昌性存在;二是在同一低压电网中(使用同一台变压器的用户)不允许一部分用户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用户采用接零保护.

四、旧家电超期服役的问题

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有相当一部分电器使用年限过长,超出它的使用寿命。特别是近年农民进

城打工从城市带回的旧家电,存在众多安全隐患p一般电器超过使用寿命后,电器元件会老化,电器内部绝缘不良,使用时经常出现故障。一些消费者用拍拍打打的方法来解决,这样,电器随时可能发生外壳带电现象,给使用者人身安全带来伤害.建议消费者应有“家电使用寿命”的概念,让旧家电按时退休。

五、使用漏电保护器存在的问题

农村家庭用电,在使用漏电保护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部分用户为了省钱拒绝安装漏电保护器,他们的理由是电器已接地,过去用电十几年没安漏电保护器也没出过危险.二是安装了的用户不能做到定期检验其漏电动作的可靠性.

国家标准《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中规定:住宅等建筑的插座回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漏电保护器以后仍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他防止电击和电气损坏的技术措施。根据以上规定,建议家庭用电应执行两级保护,即在采用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的基础上,安装漏电保护器,两种保护方式互为补充.作为农村用户必须在户内进线端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且每月至少试验一次其动作的可靠性。方法是:接通电源时,按下它的试验按钮,能立即跳闸,说明它本身是动作的.但这还不够,作为电工还应对漏电保护器,每年至二》进行一次实际现场模拟试验.

六、使用移动式电器时连接导线不合要求的问题

农村普遍采用普通绝缘线作为移动式电器的电源引线,电源引线和电源连接处不用插头,而是把电源线直接压在插座里。由于移动式电器的电源线经常在地上拖动,普通绝缘导线极容易造成机械损伤或折断,发生漏电;上述电源引线与插座的接法也经常会引起短路,轻则烧坏。插座,重则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建议按照国家标准,移动式电器的电源引线在电器和插头处应有软护套以保护电线免遭机械损伤或折断,电源连接处必须使用合格的插头或通过开关中的螺丝压接。

七、线路老化检修不及时的问题

按国家规定室内的照明线路至少每三年检修一次,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维修,预防事故的发生,在农村一般做不到,应引起起高度重视。近几年又出现了一个新情况,进城打工的农民在拆旧房子时,捡了些旧线,带回家,私拉乱接,由于这些导线已使用多年,加之拆房

子的过程中常常造成导线绝缘层的机械损伤.在使用过程中极易造成 4 触电事故.

八、插座、开关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和安装位置不正确的问题

在农村,家庭习惯将多种电器接在同一个多用插座上,并且经常同时开启,由于多用插座和电源连接线都有额定的容量,这样势必会造成电流过大,导致电压下降,近而影响电器正常工作,可能还会损坏某些电器;同时电线因超负荷而发热,烧坏线路,严重时引发火灾;另外,插孔太多时因距离等设计不当,精度不足,可能引发触电事故.建议:经常使用且位置固定的家用电器应单独接人固定插座,对于经常移动的电器可采用多用插座,切记,不要同时开启多种电器,确保安全,在农村常把拉线开关的拉线和灯泡靠的很近,灯泡的高度又安得很低,晚上拉开关时及容易接触灯头,造成单相触电事故.插座怎么方便就怎么安,为了安全,安装插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明装插座距地面不应低于1.8 m(农村旧房子装的都是这样的插座);暗装插座距地面不应低于30 cm,暗装的插座面板要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器是处于断电状态。而实际上用电器上各点的对地电压仍是220 V的危险电压,建议:为避免造成触电事做,所以各种照明开关或者单相小容量用电设备的开关,一定串接在火线上,以确保安全。

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安全插座(带保险挡片的插座),或其安装高度不小于1.8 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2.安装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孑L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零线与保护地线一定不能接错.

3.家庭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插座或加装保护箱.

九、塑料绝缘导线直接埋在墙内的问题

新建房屋时已有许多建房者采用暗敷配线,但不采用穿管配线直接把导线放在墙里,旧房子穿墙的导线亦不采用穿管配线.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标准,是十分危险的,这是因为:

1.房建好后,在装修的过程中很容易损坏导线的绝缘层,而导线的绝缘层一旦损坏,轻则造成漏电,浪费电能,重则造成触电事故或火灾;

2.塑料绝缘导线长时间使用后,塑料会老化龟裂,绝缘水平大大降低,当线路过载或短路时,更易加速绝缘层的损坏;

3.一旦墙体受潮,就会引起大面积漏电,不但危及人身安全;而且浪费大量电能;

4.塑料绝缘导线直接暗埋,不利于线路检修和保养.建议:采用暗敷配线时必须采用PVC管或钢管穿线.

十、照明开关串接在零线上的问题

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用电器的单极开关必须安装在回路中的火线上。但很多农村住宅用户将单极开关错装在零线上,虽然断开时电器也停止工作,但电器的相线仍然是接通的,而人们以为灯不亮电器也停止工作,就会错误地认为用电

十一、火线和零线都装保险装置更安全的问题

在农村绝大多数用户认为在火线和零线上都装保险装置会更安全,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是因为火线和零线都装保险装置,当线路严重过载或发生短路故障时,火线和零线上装的保险装置两个都动作,还是其中之一,很难预料。如果只有零线上的保险装置动作,电 6 器会停止工怍,怛是电器上仍然带电,这对家用电器的使用人员(一般是非专业人员)是非常危险的。建议:在火线上装一只保险装置,只要保险装置动作,电器上绝对不会带电,因此会 更加安全.

十二、家用电器长期“待机”浪费大量电能的问题

许多农民不知道家用电器只关开关还不行,“待机”状态也照样耗电。部分电器“待机”电耗功率如下:空调3.47 W、DVDl3.37 W、彩电8.07 w、电冰箱4.09 w、音响功放12.35 W、手机充电器1.34 w、抽油烟机6.06 W、电脑主机35.07w、电饭煲19.82 w.不同品牌的家用电器待机时的耗电量不同,但总是要消耗一些电能,在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就因为没拔一个小小的插头,而白白浪费掉这些电能是绝对不允许的.

十三、使用稳压器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压供电线路长,线路末端电压偏低是常有的事.稳压器在电压不稳时能起到调节作用,确保电压稳定.当电网发生故障或电路严重超载时,也能自动切断电源,保护家用电器.但是农村市场销售的稳压器与农民在使用时存在以下问题:

在使用稳压器之前,要弄清供电和家用电器工作电压的高低,看

是否需要使用家用稳压器.通常家

用电器适用工作电压范围较宽,一般在160V~250V之间,因机而异.如彩电为90 V~260 V;电冰箱为178 V~242 V;空调器为1 98 V~242 V等.你所居住的地段供电电压经常保持在家用电器适用的电压范围内,又不经常停电,建议:不要使用稳压器.这是因为:

1.家用电器在设计时已经考虑到使用中的电源电压波动因素,7 使其在一定的电压波动范围内能保证正常工作.

2.目前市场上家用交流稳压器技术含量低,部分产品是个体户或家庭作坊式的小工厂生产的,所用元器件大多也都是价格低廉的次品,使用寿命短,还可能因变压器质量差,自身着火引发火灾事故.

3.从技术角度来讲,目前家庭常用的稳压器是继电器,自耦变压器外加控制电路方式.稳压器在工作中继电器不时接通与断开,特别是在电压处于临界点(即两档之间)附近时,继电器会频繁跳动,继电器在开闭过程中出现瞬间断电现象,必然出现强电流冲击一些家用电器以致造成损害.

4.部分稳压器的功耗很大,所以,只要电源电压在家用电器允许的电压范围之内就不要使用稳压器.有的家庭在使用稳压器后反而导致家电损伤,究其原因是选购和使用稳压器不当造成的.一是选购时没有留有余量,照着家电的额定功率购买,致使稳压器长期满负荷运转而产生故障,同时还应考虑几台电器一起用的情况,功率宁大勿小.使稳压器的输出功率足以满足家用电器瞬间电流的峰值冲击;二是安装时为图方便紧贴墙壁或屋顶,造成散热不畅.为此专家建议用户购买稳压器时,额定输出容量应为要保护的家用电器功率的3倍以上;安装时须离墙壁或屋顶20 cm左右,以便散热.稳压器在使用过程中还要定期进行保养.

十四、零线接在金属管件或地上的问题。

在农村照明线路损坏是常有的事,经常遇到有人将断了的零线接在一根插入地下的钢筋上,照明灯就亮了,其他的家用电器也开始工作了.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样连接电流就会通过钢筋流入大地,而这些物体的接地电阻较大,所以其电位非常高.当人们触及时,8 仍会发生触电事故

十五、购买劣质电器产品的问题

在我国农民是低收入群体,在购买插座、开关等电器产品时往往只考虑价格,不关心质量,购买劣质电器产品是常有的事.劣质电器产品通常有破损,金属元件外露和绝缘性能差等问题.使用者极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建议用户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格型号合适的电器.购买的电器产品不能有破损,金属元件不能外露.家庭厨卫选用防潮、防水的电器产品.

以上十五个问题,在我国农村家庭用电中是普遍存在的.应引起农电工作人员的足够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是中学物理教学的一条基本原则,作为一名农村中学的物理教师,在物理教学中若能联系电学知识通过教师的讲解、师生的讨论、学生进行农村家庭用电现状调查、课外小实验和练习题等形式渗透农村家庭用电方面的知识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大有益处的.

参考文献

10.浅析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 篇十

梅河口市小杨学校谷 斌

电视连续剧《单亲之家》的主题歌中有这样两句:“少了妈妈只有半个家,少了爸爸啊我呀好害怕……

每当听到这首主题歌,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在我们的教育对象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单亲家庭子女。在他们当中,有的是父母离异、有的是父母双亡,其主要由他们的爷爷奶奶抚养照顾。目前在校就读的学生中,这个特殊的群体占有一定的比例。在他们当中有不少还是比较优秀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由于家庭的破裂,使他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变,心灵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从小就饱受家庭动荡所带来的磨难,形成了心理上的残缺。很多单亲家庭学生无法面对现实,无法走出阴影,从而导致各种不良心理的产生,造成心理偏差。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首先要对单亲家庭孩子心理状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

在家庭结构中,家庭成员的完整与残缺对子女教育有着很大影响。单亲家庭由于其家庭结构的特殊性,在子女教育等诸多问题上也有其特殊性。单亲家庭最大的受害者,当然是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在一个家庭中,他们是弱小的,除了父母,他们一无所有。所以失去父爱或母爱对他们的打击和心理压力就可想而知。在几年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单亲家庭学生主要有以下心理特征:

1、内向自卑。父母是孩子们心目中的骄傲,特别是父亲,在幼小的男孩心中,是百事通,是万能者,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处在一个没有父亲或母亲的家庭里,孩子就自然没有了这份优越感,再加 1

上单亲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离异父母对子女的互相推诿,家庭

中的长期冷战或争吵都是造成子女自卑心理的重要原因。由于自卑而

缺乏自信,甚至于有的孩子会常常萎靡不振,自暴自弃。

2、抑郁冷漠。有的孩子对失去父亲或母亲十分痛苦,很长时间

不能自拔,或是由于生活动荡及父亲或母亲的不负责任,心灵受到极

大伤害,于是表现出经常闷闷不乐,容易悲伤,情绪低沉,甚至见到

别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撒娇,自己心里就非常难受。在学校,他们不敢

谈论自己的父母,在这个“小社会”中,长期怕接触,情感、意志、情绪脆弱,于是自我封闭,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甚至产生冷漠、反感、敌对的心理,最严

重的导致与集体不合。

3、充满憎恨。有的孩子对父母的离异充满憎恨,他们讨厌父母

争吵,憎恨父母不顾自己的成长和感情。憎恨不提供抚养费的父亲或

母亲,或站在父母其中的一方,憎恨另一方。这种憎恨久而久之会对

孩子的心理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进而扩展到对学校和社会生活不感兴

趣,甚至对他人、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他们认为既然没有人关心我,我又何必去关心别人呢?所以对同学、对集体的事缺乏热情,对公益

事业表现冷淡,还有的故意破坏纪律,损坏公物。

4、暴躁易怒。有些单亲家庭孩子,由于家庭的缺陷,使自己郁

闷的心情无处渲泄,于是表现为性情暴躁,遇事易冲动、好斗,所以

会出现打架、斗殴等行为。

5、嫉妒敌对。因为家庭的不完整,他们嫉妒同学谈自己的父母,谈自己温暖的家。嫉妒使他们产生了一种羞于启齿而又十分强烈的憎

恨心态。他们不相信周围的人,排斥周围的人,没有爱的情感,与周围人缺乏情感交流,常常把他人的善意批评或好言相劝,看成是恶意的举动,他们轻则臵若罔闻,重则寻机报复,经常挑起一些带有恶作剧色彩的事端,有的甚至以对他人的戏弄或殴打为乐。

那么,怎样才能使单亲家庭的孩子形成积极良好的情绪和健康的人格呢?

1、建立单亲家庭学生档案。从入学起,就应当着手建立单亲家庭学生档案,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行为和家庭情况进行深入地了解和跟踪,并详加记载。对他们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学习辅导,生活上的关照,行为上的矫正,定期与家长联系,及时掌握单亲家庭孩子在家中和社会上的情况。家庭的教育方法如何,对子女的心理健康产生很大影响。因此,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就必须先当好孩子、家长的“知音”,单亲家庭的孩子更需要如此。

在教育工作中,我力求做到细心地观察、仔细了解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法,了解这些孩子所处的生活环境,注意掌握家长与孩子之间的融洽点、疏忽点,以便架起老师、学生与家长三方面之间沟通的桥梁,达到相互了解,相互信赖的目的。

我班有一名叫魏鑫的同学,她的母亲早就去世了,父亲又成立了新的家庭,她与继母不和,经常闹别扭,有时把不好的情绪带到学校,影响了她的正常学习。我了解了情况后,及时和她进行沟通,父亲总不能单身一辈子,你总是要离开父亲的,要想父亲好好的生活,那必须得有人陪、又人照顾。在我多次的教育下,她能正确处理与继母的关系,我感到很欣慰。

2、使单亲家庭孩子融入班集体生活,消除忧郁心情。良好的同

伴关系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老师,其

一,要在课堂上多提问,鼓励他们参加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让他们感到同学、老师都很重视他们,尽量淡化他们与其他孩子之间的差别,避免他们感到窘迫、难堪和不安。其二,教师自身观念要开放,心态要豁达,尊重单亲家庭孩子的人格和生活方式,不能有歧视、嘲笑、戏弄单亲孩子的做法。其三,要善于发现单亲家庭孩子身上的闪光点,重视他们的点滴进步,同时引导他们多为集体做好事,帮助他们在班集体中树立起威信和良好形象,使同学们接受他们并乐意亲近他们。其四,要及时从家长那儿获取信息。教师除细心观察外,还应及时与家长沟通,深入了解孩子在家中的情况,从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3、在活动中培养他们健全的个性。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深入了解,不分青红皂白一味蛮做,便会大碍于孩子的发展。特别是特殊家庭的孩子更应引起我们的关注,我们要了解他们喜爱什么讨厌什么。培养他们健全的个性,使他们朝气蓬勃地融入到集体中来,乐观地面对并克服困难。比如,在班级中开展主题教育,通过组织 “手拉手,一帮一”、“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们都是一家人”等主题班会,让双亲家庭孩子与单亲家庭孩子团结互助、平等相处,一起欢笑,没有讽刺,没有歧视,帮助他们形成健全的个性和正常的人际关系。同时,避免当面谈论敏感话题,关注其动态,防止结交坏朋友,走上邪路。

4、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和快乐、关心和鼓励。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理发出来,才能打到心灵深处。”对于那些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更需要教师注入无私的爱来抚慰他们心灵中最敏感的创伤。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善于创设一种真诚的氛围,使孩子重新享受失而复得的温暖与快乐。我班有一名叫赵

珊的同学,上课时总和老师顶嘴,我了解了情况后和她进行沟通,得知她的父母离异,性格孤僻,在家和父亲也经常吵嘴,因此也离家出走过。得知了这些情况,我耐心的对她进行教育,正确的处理与老师、同学的关系,同时我也让她担任主题班会的主持人,让她感到老师对她的信任,使她能重新找回自信,努力学习。现在她的成绩一直是班级最好的,作为老师的我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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