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共12篇)
1.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物流有限公司
中山市**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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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宗旨: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追求实效,实现双赢。
目的: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控制车辆使用相关费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建设节约环保型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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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熟悉行车路线及了解交货流程,并做好跟车笔记己备检查跟车情况,经公司主管复查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请假: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长,超过两天需由队长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出车或者通知出车后电话关机、无法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到厂装货等而影响出货的,每次扣绩效奖200元,不事先请假不按时出车则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扣除绩效奖200元,连续旷工三天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正常辞职:司机提出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满期一个月才能正式离职,在职其间必须正常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直到离职到期日止,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自行离职的则视为违约,违约司机被认为自动放弃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否则必须按规定正常办理离职。因考虑工作时部份违章行为无法立即得知,故其工资需一个月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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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周期。
3、附件一《工资计算标准》
2.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关键词:薪酬管理,职位晋升制度,绩效考核
公司薪酬制度设计合理与否, 直接关系着公司员工的能力发挥水平。而在多数的公司薪酬制度之中, 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一些薪酬管理问题, 譬如缺乏规范的薪酬体系、报酬福利形式单一、薪酬制度缺乏员工认同、薪酬制度透明化不足等问题。而这些薪酬问题的最终彻底解决, 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围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改善建议来进行阐述, 旨在使公司员工能够得到公平的薪酬回报。
一、制定激励薪酬
公司激励薪酬的制定, 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潜力, 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之中可以运用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增加员工可享受的福利待遇种类, 以便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二是注重支付薪酬的技巧, 反对一成不变地长期适用同一薪酬方案。三是通过减少奖金发放的额度来缩短奖金发放的周期;同时, 可以适当将定期奖金的发放转移到不定期的临时奖金方面, 以便让员工能持续地享受到奖金激励的刺激。四是注重对优秀团队的整体奖励。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 唯有通过团队的融洽合作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和公司业绩目标。五是公司要有行之高效的绩效管理方案和流程, 形成一种良性的“高工资、高回报, 快发展”的公司发展模式。
二、建立科学的职位晋升制度
职位晋升往往与员工的薪酬有着直接关联。而一个科学可行的晋升制度, 不仅使得员工有预期的发展愿景, 而且通过员工职业发展的空间性和可能性来促进公司的长足发展, 能够达到公司和员工的双赢效果。这就要求注意以下方面事项:一是职位体系设计要相对科学和完善, 不同职位和价值体现要予以对应。二是薪酬结构可以按照员工的责任感和贡献度予以设计和双重评定。三是绩效管理体系设计公平有效, 可以对公司和部门实施平衡记分卡来考评绩效成绩, 对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管理者可以分别通过实施年终考评、年薪考评和季度考评的方式予以进行。
三、建立可行的绩效考核系统
绩效考核可以确定薪酬、奖金的发放标准, 较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业绩表现, 持续帮助员工转变工作方式, 实现职位和人才的相对配比, 达到员工和公司的双赢。为此, 需要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特别是要制定良性的绩效考核循环流程。其中, 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考核指标的设计具备科学性, 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予以兼顾。二是考核周期设置要合理化。过长和过短的考核周期都不利于员工较差的工作方式的及时调整, 过长的考核周期则会影响考核的准确性, 过短的考核周期则会徒增成本支出而难以收到预期效果。三是建立完善的绩效反馈制度, 以形成良好的绩效管理者与绩效受制者之间的互动, 使得绩效受制者的能力切实得到提高。四是全员参与制度的制定。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实现, 必须以公司的全部员工为考核对象, 这样能增强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效果, 保证公司每个决策的真正落地和实施。
四、制定合理的薪资水平
薪资水平的确定, 要考量岗位设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同行业劳动力市场情况等情形, 同时也要考量员工的收入和付出比率, 使得薪资收入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薪资待遇在公司内部而言具有公平性, 在公司外部而言具有竞争力。而薪资水平与公司的成长阶段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在公司的每个阶段都必须注意制定好合理的薪资待遇, 并在公司的薪酬制度中尽量设置具有普惠性的福利, 以便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避免员工频繁离职和大批离职。
薪酬水平除了要考量满足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度, 还要考量薪酬激励的个体差异性, 以便最大程度地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一般而言, 员工由于性别差异、年龄差异、文化差异等方面对于薪酬水平有着明显的区分:性别差异方面, 女性相对男性而言更为注重薪资报酬, 男性则往往关注自身在公司的发展;年龄差异方面, 未结婚的年轻员工更为注重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对薪资水平不是十分关注;文化差异方面, 低学历的员工往往倾向于物质财富的增长, 也就是对于薪酬水平关注度高, 而高学历员工则往往倾向于精神财富的增长, 特别是自我价值的实现程度是工作的目标之一。
五、结语
当今, 公司之间的竞争最为主要的还是薪酬待遇等方面的角力。而薪酬管理制度的好坏关系着公司的发展方向, 是公司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衡量标准之一。为此, 需要不断地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完善。而在上述文中提及的完善措施以外, 还有其他一些措施能够使得薪酬管理制度趋于完善, 诸如建立健全薪酬文化、建立健全监督和沟通机制等。
参考文献
[1]张翼, 梁斌.浅谈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5 (2) :52-54.
[2]丛永进.浅谈现代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J].财经界, 2013 (4) :253.
3.试论公司会计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 篇三
关键词:薪酬企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6(a)-0196-02
1 前言
所谓薪酬管理,是指一个组织针对所有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来确定他们应当得到的报酬总额以及报酬结构和报酬形式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就薪酬水平、薪酬体系、薪酬结构、薪酬构成以及特殊员工群体的薪酬作出决策。同时,作为一种持续的组织过程,企业还要持续不断地制定薪酬计划,拟定薪酬预算,就薪酬管理问题与员工进行沟通,同时对薪酬系统的有效性做出评价而后不断予以完善。薪酬管理应该达到公平、公正的目标。
2 我国薪酬管理制度的问题现状
2.1 政府没有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对企业的薪酬管理干预过多,国有企业虽然已经拥有较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但是仍有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决定权仍由政府有关部门掌握;非国有制企业大都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直接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工资总额的办法。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控制企业的工资总额,而且直接干预企业内部工资比例等具体管理决策。这使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质量。
2.2 薪酬制度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即人们所熟悉的垂直分布薪酬等级阶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许多企业中,传统的薪酬等级设计都是建立在官僚等级基础之上的。这种官僚化的薪酬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一脉相承,是与人在组织中的行政职位等级相匹配的。在我国一些企业中推崇所谓“一岗一薪”制,其实质也是完全根据岗位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员工的薪酬待遇,而不考虑不同的员工在同样的岗位上存在的实际绩效差异。
企业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资体系是薪酬管理的最基本工作,然而新佳广告公司在工资体系管理方面却存在种种问题。并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员工的工资标准只是由公司领导根据等同于学校企业同业水平的市场基准制定随意确定,员工的各种工资性项目的核算缺乏明确的依据和科学的办法,员工无法通过薪酬制度来了解自己的大致收入。
3 企业加强薪酬管理的对策
3.1 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企业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是企业本身可以完全解决的,首先需要外部有良好的环境。国家要继续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摒除附着在企业上的政治、社会功能,使其真正成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给与企业在用人、薪酬管理方面的完全自主权,这样企业才能根据市场竞争状况与市场薪酬水平自主决定薪酬结构与薪酬水平。
3.2 打破平均主义,科学规划薪酬制度体系
企业在开展薪酬管理工作时,应保持薪酬系统的适度弹性。为了使员工之间的薪酬水平有合理的差距,企业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正确评估每个岗位的价值,并对全体员工确定合理的层级。不同层级和不同岗位之间的薪酬差距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需要企业在市场薪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同时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也应有所变化起伏,这种变化的依据是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的工作量多少、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效益情况等。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虽然很小,但是他们却对整个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他们的成就感、事业感、争取较高的社会地位等因素是推动他们发挥聪明才智的动力,但较丰厚的薪金报酬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他们的工资可以采取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内容的选择及具体的分等定级,其构成如下: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十绩效工资+福利。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给与适当的薪酬激励,实行年薪制、股票期权制。
3.3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完善健全的增资机制
一个薪酬系统在其制定之初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执行过程中会逐渐反映出不够科学合理的一面。另外,即使薪酬系统在制定之初是比较合理的,也会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逐渐失去其合理性。这些情况都是需要企业对薪酬系统加以调整。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薪酬的重新调查和员工的薪酬座谈会等形式来了解薪酬系统的合理性,如果存在不科学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应该选择适宜的时机进行调整优化。
一个结构合理、管理良好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但能留住优秀的员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更重要的是可以使员工竭尽全力,把自己的本领都使出来。基于绩效的薪酬制度能在调换岗位和引入新技术方面带来较大的灵活性,当员工证明自己能够胜任更高一级工作时,他们所获的报酬顺理成章也会提高。此外,基于绩效的薪资制度还改变了管理的导向,最大限度地利用员工已有能力将成为新的着重点。这种薪酬制度最大的好处是能传递信息使员工关注自身的发展。该制度用来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有效。运用该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优秀的专业人才安心本职工作,而不致去谋求报酬虽高但不擅长的管理岗位,从而企业也降低了失去优秀技术专家接受不良管理者的风险。
3.4 促进福利政策设计的人本化
我国企业员工的福利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福利,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加班费、子女入托补助等等,缺乏一些在西方国家开展的如火如荼诸如顾问服务、教育培训福利计劃、家庭关爱福利、家属福利等人性化的福利项目。此外,我国企业提供的福利都是固定的,福利设计并没有真正让员工参与进来,缺乏灵活性。
企业要留住人才,不仅要提供给员工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优厚的福利也是必不可少的。福利政策应该是公司整体竞争优势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福利项目包括优厚的资金、法定福利、衣食住房补贴、完备的员工培训、补充性养老保险、有薪假期、特殊福利、员工俱乐部活动等。企业还可以借鉴在西方国家大行其道的“弹性福利计划”,由员工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搭建自己的福利项目组合,满足员工对福利灵活机动的要求,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4 结语
企业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曾一度被忽视。本文通过探讨我国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企业薪酬管理的观点和看法,目的想对企业薪酬管理理论做出有益的补充并能为推动我国企业薪酬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桂清.民营中小型企业薪酬管理问题和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12.
[2]李自荣.中小企业薪酬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12.
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现代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核心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管理结构,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最大程度挖掘公司的潜力,发挥公司的效能是我国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到目前为止,不少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职工参与公司机关制度,但法无通法,由于各国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历史背景不同,各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都有自己的特色。我们有必要在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主要方向和制度安排。在公司制度创新过程中找出适合本土国情的中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模式。职工应该参与公司制度的建立西方国家在长期的探索中引入了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制度,体现了劳动者参与公司所有权分配原则,形成了资本所有者与公司劳动者共同管理公司的新型公司管理结构。所谓职工参与公司管理是一种由公司法规定的,职工以特定方式参与公司决策机构、介入公司决策程序,影响公司决策结果、监督公司决策实施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参与”一词最早出现在德国,与之相关的立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至今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我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必要性在我国职工参与权源于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该权利的功能在于树立职工对公司和公司的主人翁意识,以公司利益的获得为轴心,全面实现公司设立的目的。该权利与其他主体的权利(如股东权利、经理的经营管理权)既可能对抗又可能合作,在公司诸多权利主体所形成的权利体系中具有衡平与制约的功能,因此在公司经营与管理的不同场合,该权利对于股权与经营权具有矫正和推进的双重功能。我国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工群众枪液凸镜闹魅恕6怨泄臼敌忻裰鞴芾恚仁抢投叩幕救ɡ彩巧缁嶂饕逯贫扔旁叫缘闹匾硐帧?我国公司中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立法缺陷我国职工参与制度作为原来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延续和重塑,与原来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定相比在某些方面有了一些进步,突破了我国传统公司采取较为单一的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的局限,公司法中规定了职工参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制度,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的拓宽了在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渠道。但推行公司制后,职工参与管理呈日益淡化的趋势,这与职工参与在制度设计上的偏差有关。研究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路径与方法 研究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可以有多种路径和方法。但如果仅仅从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本身去解构,或单单从公司法律规范去解读,都难以全面审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建构,而只能是一个或几个侧面剖析,得出的结论也就难免失之偏颇。如果我们从公司法的上位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来俯视公司法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也许能较为清晰地看到公司资本制度的全景和前景。
5.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且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目前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6.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7.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在国内保险公司方面, 以平安财险公司为例, 一个新的保险销售员从加入平安保险公司, 到能从事保险业务, 都要经过严格的筛选。
首先, 刚加入的员工要经过平安从美国引进一套系统的测试, 其目的是要先看这名员工适不适合从事保险这个行业。经过测试后便开始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在这7天里的培训大致分为“沟通、说明、促成”三大部分。其中沟通主要指与人交际的各种技能, 说明是指对平安各种险种的了解程度, 促成是指最后与保户签单的各种注意事项。经过培训后, 受训人员还要参加平安公司内部制订的“2 6条从业手则”与国家保监委的“保监委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考试。最后还有一个通关会。通关会是指考试时模拟一个与客户沟通的现场, 由考生自己挑选一个角色与主考官进行互动, 经过这些考核后, 新人才能开展各种保险业务。 (若不是国家对平安保险下达了安置再就业的指标, 不然进入平安保险的门槛还会更高)
美亚保险则一直重视从保险业以外的行业挖掘具有保险工作潜力的人才, 经过潜心培养, 使他们成为可用之材。外资公司在招聘人才方面, 往往是宁要“白纸”, 也不选“山水画”。也就是更愿意招募无保险从业经验者, 他们更看中其可塑性, 更注重培养出一批具有“本公司价值观、经营理念、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属于自己”的新人。
二、对中高层管理人员任用和培训制度的比较
1、平安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用和提拔, 在内部主要是通过内部考核选拔确定潜力名单, 然后进行多种培训。对新提升的管理人员, 公司有新官班, 公司对新官会有什么要求, 战略是什么, 未来会怎么做, 甚至怎么写报告, 怎么看财务报表等都进行系统培训。对高层, 主要是培养其战略思考能力, 也派人到汇丰去学习三个月或半年。此外还有通过运用特殊任务培训法让员工接项目, 接受更大的挑战, 及通过工作指导法, 由直接主管, 在工作中教导员工怎么做。对于高层管理人员的任用招聘, 如果不能从公司内部找到合适的管理人才, 公司就在外部主要是通过猎头公司招聘, 有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管人员履职。
2、德国保险业在培养中高层管理人员上的做法。保险经济师专业资格课程为保险从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 从而胜任更有挑战性的工作提供了学习机会。课程持续两年时间, 为不影响正常的工作, 课程通常安排在工作日的晚上或者周六, 计550-600个课时。只有拥有保险商务师资格或至少6年全职保险业工作的雇员, 方可参加保险经济师资格的学习课程。从事其他商贸专业的人士可以适用一些特别的规定。
课程学习的目标是通过增加保险商务师的能力, 加强他们的分析能力, 能承担更多的责任, 胜任更复杂的工作。由于这部分职业教育培训是在工作之余的晚上进行, 一周两次。公司因此受益, 因为受训者不会缺勤, 参加者也感觉到方便, 因为他们可以不影响工作。学习的重点不仅是更多的专业知识, 而是注重分析实际情况, 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 给出正确的抉择。当然学员仅参加这些课程还不够。根据经验, 教员们应就这些课程进行指导, 使学员能够在课外自学深化课题。
通过这种职业教育办法, 学员们的保险专业技能和社会技能得到提高, 从而能够胜任保险公司中层管理职位。过去三年里开始提供一种新的学习方式, 即大部分课程通过网络教授, 面授的时间仅为三天。这种方式非常适合在远离大培训中心生活和工作的人。
保险企业管理师专业资格课程是保险行业的一个重要资格, 其培训目标及考试办法完全由本行业自行决定。学生主要学习对经济和保险专业论题进行评估, 学会分析技巧, 提升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方法论的运用能力。德国保险学院的保险企业管理师, 同英国特许保险学会的最高头衔FCII, 法国巴黎保险学院的最高资格一样, 在国际上亦享有盛誉。入学保险企业管理师课程的条件是, 经过保险经济师的学习, 且考试结果为中等以上。特殊情况下, 申请入学者需要参加一些专业考试, 通过后方可入学。
三、结语
通过平安保险的例子, 我们可喜的看到, 国内公司HR招聘观念已经从原先任何岗位都挑选最优的人才, 转变为人岗匹配的原则, 为不同的岗位选择其最适合的人才, 争取实现资源的相对最大效用。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销售人员是公司极其重要的部分, 而国内公司大多在人才流失方面缺乏良策, 并总给人一种居高临下挑员工的不良形象感觉。严格的培训和挑选没有错, 但是对员工的职业关怀及生涯规划的不足, 不能以平等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与员工双向选择, 明显不符合现代HR管理“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绩效考核系统和薪酬福利体系建设的不完善, 必将在长时间内困扰国内的管理者。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 塑造企业文化, 让员工真正产生“家”的认同感, 还有待实践和创新。
另外, 国内的保险公司缺乏行业内系统整体的人员培训制度, 公司内部的培训具有一定局限性, 还有些闭门造车的嫌疑, 专业人才在整个行业内没有高水准的标准认证。在中国同样有许多从业者希望能有机会进修, 提高他们的社会能力和方法运用能力, 但国内现在缺少诸如德国保险学院之类的职业教育学院。德国保险职业教育机构也希望加强同中国有关部门的合作, 为中国保险职业培训体系的完善作出一定的贡献。
摘要:严格的培训和挑选没有错, 但是对员工的职业关怀及生涯规划的不足, 不能以平等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与员工双向选择, 明显不符合现代HR管理“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绩效考核系统和薪酬福利体系建设的不完善, 必将在长时间内困扰国内的管理者。
8.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八
【关键词】文化;制度;跨文化;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的管理过程,要使整个管理有序进行,离不开一项基础工作,这就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企业要想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而当今石油公司都要走向国际化,中国三大石油公司都把“国际化”作为公司的核心发展战略之一,战略目标是将公司打造成国际一流的石油(能源)公司。那么对于跨国石油公司而言,在跨文化的背景下,如何协调文化间的差异,建立跨文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文化与制度
1.文化与制度的涵义
一般而言,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在中国的语言体系中,“文化”一词的本义是“以文教化”,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西汉http://baike.baidu.com/ iew/20338.htm以后,“文”与“化”合成一个词,指一种教化的制度。如《说苑·指武》中讲:“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http:// aike.baidu.com/view/688009.htm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文选http://baike.baidu.com/view/138025. tm·补之诗》中记载:“文化内辑,武功外悠”。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1952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合著的《文化——有关概念和定义的回顾》一书,列举了西方学术界从1871年到1951年80年间出现的各种“文化”定义160余种。1965年,在莫尔的著作《文化的社会进程》里出现了关于“文化”的250种说法。之后,俄罗斯学者克尔特曼在从事文化定义的对比研究时,发现文化的定义已逾400种。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1871年英国文化学家泰勒http://baike.baidu.com/view/51376.htm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将文化定义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这个定义对学术界所产生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和克鲁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评考察》一书中指出:“文化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致和传递;文化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它们在人造器物中的体现;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地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它们所带来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这一定义为当代文化界所接受,影响深远。
制度的含义:制:制定、规定。度:程度、限度。《诗经》有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说的是“有人群就必有规则,有制度”。《左传·昭公三年》,“公室无度”,《汉书·元帝纪》中讲:“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之”。指政治上的规模、法度。在《辞海》中,制度的第一含义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统一程序办事的规程。概括而言制度的基本涵义可以归纳为:一种行为规范,一种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则。
2.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
文化与制度之间是一种蕴含与互动的关系,文化中蕴含着制度,制度中也体现了文化。文化通过制度反映出来,制度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形成制度,即文化观念是制度形成的依据,制度要反映文化的要求;制度强化文化,即制度对文化观念特别是对新文化的巩固与发展有重要作用。好的制度是充分考虑到了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制定的。
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等起着重大作用。公司规章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凸显,因而公司对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除了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之外,还应该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对于“走出去”的国际化石油大公司,在跨文化的背景之下,建立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目的的管理制度,必然也必须应是在充分考虑了跨文化冲突中的各种因素基础上去制定。
二、国际化石油公司制度建设要实现跨文化的平衡
1.跨文化冲突理论
跨文化冲突的存在已经被当今社会广为认知。跨文化冲突是指不同形态的文化或者文化要素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过程。美国学者亨廷顿在其著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指出:当今社会存在三大文化核心,分别是基督教世界、伊斯兰世界和儒教世界。在基督教世界里,形成了以美国为核心国家的圈层;中国作为核心国家加上周边国家,及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华裔,构成了儒教世界;由阿拉伯国家为主形成的伊斯兰世界。亨廷顿认为未来的冲突就是这样的三大板块之间的冲突。
2.跨文化冲突对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利弊
跨文化冲突成为跨国企业经营过程中实施成长战略所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企业的跨国经营很容易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由于政治、经济、个人信仰、价值观等的不同,产生矛盾和冲突。既包括跨国企业在他国经营时与东道国的文化观念不同而产生的冲突,又包含了在一个企业内部由于员工分属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而产生的冲突。
相对于单一文化背景下的企业管理,跨文化背景之下的文化冲突为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管理带来更多的风险:文化冲突将可能带来对信息误解、误判,造成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降低。忽视文化差异所形成的偏好或禁忌,不但不能有效地实施自己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而不能高效地实现企业的经济目的,还往往会使企业及其经营管理活动遭到当地员工和消费者的抵制,甚至还可能遭受所在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限制和制裁。
但是,跨文化冲突对企业绩效也是一个机遇,如果能妥善的处理和协调好跨文化冲突,企业的绩效会被提高。正如Berey(1986)在研究跨国公司的过程中发现,跨国企业需要拥有多元化的惯例以应对多元化的世界,跨国公司甚至可以通过并购文化差距较大的公司来占有更广泛的有潜在价值的惯例。Morosini、hane & Singh(1998)分析了52家意大利和英国企业在1987年~1992年间的跨国并购,指出有些民族文化差异甚至提高了跨国并购的业绩。
跨文化背景之下,企业管理制度的设计能否为企业成员所接受与该制度是否与员工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相冲突密切相关。这要求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面对跨文化冲突的风险,对国际企业的跨文化冲突进行成因分析以及冲突的解决方案的制定,并根据文化背景的多元化而对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内容做出调适。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上就是一个把政治上、文化上的多样性结合起来而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面对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所受多重文化的挑战,减少由文化摩擦而带来的交易成本,必须要把公司的运营放在全球的视野中,在跨文化的背景下,建构自己的跨文化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企业跨国经营的成功。
三、国际化石油公司在企业制度建设中如何平衡文化冲突
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如何实现国家、企业、团队、个人的目标,有赖于充分考虑文化差异的因素,并制定符合我们企业利益的管理制度。国际化公司管理的关键是要制定这种充分考量了文化差异因素的制度。对于文化差异因素的考量要结合中国文化与资源国文化的平衡考虑:
1.要有文化的敏感性
如上所述,跨国经营己经成为石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必不可少的战略手段,而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要想取得经营的成功,就要能在跨文化环境下灵活地面对异域文化因素的影响。当跨国石油公司由一种文化背景进入另一种文化背景之中时,会碰到各种各样陌生的行为和方式,并会产生文化冲突。能否正确理解接受特定文化影响的员工的特点,就成为异域文化中治理者成功驾驭文化冲突的要害所在。对此,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有文化的敏感性,要解决差异,就必须首先承认差异和认识差异。要善于发现文化的差异点,对不同文化中的一致性和各自具有的不同的逻辑加以领悟和判断。无论是适应对方的文化还是对它进行变革都需要首先客观的判断和知晓具体的文化差异在哪里。并进一步深刻了解跨文化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影响跨文化冲突的因素,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要具备包容的态度
文化冲突是一种客观现象,谁都无法回避也无法制止。同时,文化冲突也促进着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文化的交融,使人类不断取得进步。因此,从哲学的角度来讲,其负面效应远远小于正面效应。[4]也可以说,文化冲突与文化融合是统一的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文化融合是化解文化冲突的必然逻辑,是实现人类进步的阶梯。进行跨文化治理,是利用跨文化优势,消除跨文化冲突,企业成功跨国运营的战略选择。跨国石油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正确认识和评估文化差异及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采取包容、尊重的态度学习并吸收其他文化,以及其中有助于本企业发展的内容。要客观地承认文化是存在差异的,并尊重和接受这种差异,而不要试图回避这种差异,或是简单地用一种文化凌驾于另一种文化之上。
3.要区别对待,整合文化
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者要客观地进行文化分析,认真剖析本国文化和他国文化的差异。区分文化冲突中的核心与非核心要素。具体分析哪些差异是我们坚决不能妥协的,哪些差异是可以不强调的。对于我们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不能变。在此基础上,对于普适的价值我们要赞同。差异化对待文化冲突的不同类型,为进行适应国际化经营的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依据。进而,在坚持了核心价值观不能动的情况下,进行文化重构,在制度建设中吸收跨文化的差异因素。让不同文化互相尊重、互相补充、协调和渗透,提炼出共同的价值和思想,使这种价值和思想能够减少文化冲突。
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在跨国石油公司内创造理解和尊重不同文化的氛围,围绕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那些核心价值理念并结合国际化经营的战略规划,根据环境的要求和经营战略的需要对原来单一文化背景下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自上而下地调整。从不同文化中的共通点出发,围绕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塑造共同的价值取向,创造性地综合各种文化因素后,精心设计管理制度。
“所谓创造性地综合,即不止于合二者之长而已,更要根据两方之长加以新的发展,完成一个新的事物”,这样创造出来的新颖的、超越各种文化既定行为模式、具有协同作用的方案,对于各种文化来说既是全新的,又是可以接受的。企业创造性地将文化差异平衡后的因素加入制度建设中,每个员工都能够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同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宗旨结合起来,建立起融合各方之长的合作关系,企业的竞争力就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参考文献:
[1] 韦森.文化与制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2-15.
[2] (美)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北京:新华出版社, 2010.6-7.
[3]李江天、甘碧群、蔡云.国内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文化准备研究[J]. 商场现代化,2007(16):1-2.
[4](英)泰勒著、连树生译.原始文化[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325-328.
[5]范黎波.跨文化管理的无中生有[J].商学院,2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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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篇九
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
公司管理规章的完善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备的规章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公司规避作业风险、减少损失,还可以扩充套件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祕密保护制度和智慧财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劳动管理中,某些企业方面虽然注意制定规章制度,但不够注意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式,导致规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现简单介绍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型别
(1)人事招聘与入职制度;
(2)工时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绩效考核制度
(7)福利制度;
(8)奖惩制度;
(9)培训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辞退制度;
(13)人事离职交接制度;
(1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5)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按上述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否则可能在法院审判中被认定为无效的规章制度:
1、经过民主程式制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应注意的是,上述的讨论、协商等均应保留相应证据如会场照片、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等。
2、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规章制度的设定目的,权利义务职责条款应服务于制度的目的;确保权利义务责任一致,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责任;注意规章制度的开放性和激励功能,重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语言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不产生歧义;条款清晰、前后一致、不矛盾,符合逻辑规律;对难以穷尽事项用技术性术语概括规定;明确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与其他规章制度的衔接;明确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执行部门。
公司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公司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由于处罚往往触动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因此,建议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础之上。
就实践中发生较多争议的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分若干种情形对解除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宣告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在工作场所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影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工作场所内的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5)现在很多企业制定有员工手册,将公司的主要规章制度均收集在员工手册中,并向每一个员工发放,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公示方式,但应注意由员工签收员工手册。
至于是否需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建议用人单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式后,仍将规章制度送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更可增强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
对公路客运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1、正确认识当前道路客运管理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道路客运市场经历几次大的发展,到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量的积累,正处在由量变向质变转移、行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道路客运市场怎样才能保持健康发展,怎样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是客运管理部门一直需要牢牢把握的主题。看清道路客运市场自身特点以及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则是把握主题的重要前提。
1·1道路客运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有人认为中国的道路客运将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将逐渐走向衰落,笔者不敢苟同。中国是个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人口密度分布不均,人均占有能源少,这是个基本事实。在这个基本事实上,道路客运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20xx年,全国道路客运量146。4亿人次,客运周转量7696亿人公里,分别占全国总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的92。2%和55。7%,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居主体地位。同时,道路客运本身具有的方便、快捷、门到门等运输特点,也会具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可以预言,道路客运在我国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不可撼动,道路客运市场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1·2社会经济环境对道路客运提出更高要求
20xx年底,我国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突破1000美元大关,国内居民的财富累积达到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同时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深入,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公众对出行的便利、快捷、享受更为周到的服务等方面有了更多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也要求道路客运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道路客运势必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经营方式,延伸服务链。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也要求道路客运适应现代社会的快节奏,提供畅通无阻的运输服务。显然,这几年道路客运的发展没有起到运输的先导性作用,在大部分时候大部分地区反而滞后于经济发展。
1·3道路客执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到20xx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180。98万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8。85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等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143。87万公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里程达到27。1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接近3万公里,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基本实现联网,这意味着全国七家一级道路客运企业,多家二级企业可以利用良好的道路基础设施展开激烈搏杀,在国家鼓励竞争、打破地方封锁和部门保护的巨集观政策影响下,全国道路客执行业大洗牌的日子将会很快到来。另一方面,近年来公、铁、空在400公里——1000公里的核心利润层上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各家都依仗各自优势想方设法抢夺“蛋糕”。行业内外竞争的加剧加快了道路客运业的发展和成熟,最终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初衷也是一致的。更为重要的是,竞争让客运经营者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策过日子的传统,有利于行业尽快“断奶”壮大,使其能够经受国内国际(不久将来道路客运业也必将向国际市场开放)市场的冲击。
1·4完善的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即将形成
20xx年7月1日,兼具实体法和程式法特点的《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一齐,架起基本完善的行政法体系。同日,道路运输业的“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也正式施行,它们共同搭起了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制框架,使得道路客运管理有法可依。《道条》规范了运输许可专案和程式,限制了管理部门的管理边界和管理行为,突出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公共义务,充分体现了道路运输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内在本质要求。在这样的平台下,通过搭建进一步详尽的细则,新的道路客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即将形成。
1·5道路客运管理思路发生根本转变
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是以市场、社会为前提的功能补位性行政或自动式行政,替补市场或社会功能缺陷,是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的剩余物”。政府职能在于提供法制环境、资讯和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制定巨集观经济政策和规划、协调等。同样对道路客运管理而言,行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管理思路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计划要向市场型转变,更多地通过市场机制管理市场;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不对经营者的经营效益负责,更多关注公共利益;由统治型向治理型转变,改变工作作风,把自己由“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转变为“相伴左右的服务者”。
1·6道路客运管理职责发生相应改变
正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反向作用一样,管理体制对行业发展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如美国在70年代中期的前十几年里,运输业停滞不前,后来联邦政府放松了对运输业的管制,运输业重新获得大发展。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道路客运管理体制对行业发展起著很大作用,道路客运管理正处于从严格管制向宽松管制的过渡时期,市场机制正在逐步发挥主导作用,管理部门将放松对运力投放、运价、运输种类等市场要素的控制,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管制,适当强化市场许可,强化事后监管。总体看,当前道路客运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公开、公平、合理配置道路客运资源;提高道路客运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引导塑造社会公信度高、安全感强的行业服务文化;提供法制完备、竞争充分、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管理部门内部,强调建立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加强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的十个方面
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涉及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7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一样,围绕新的工作思路和职责,改善和加强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也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用一朝一夕之功,一蹴而就,打碎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而是要结合当前客运管理工作的实际,找准问题关键和突破口,由点及面,逐步实现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目标。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2·1尽快完成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2科学制定道路客执行业规划
2·3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客运市场
2·4建立道路客运市场的诚信考评体系
2·5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平衡和谐发展
2·6引导道路客运市场多元化发展
2·7加快“科技兴运”步伐
2·8正确实施行政许可和规范市场监管
2·8·1正确实施行政许可。
2·8·2规范市场监管。
2·9完善道路客运管理部门监督制约机制
2·10长期不懈抓好运管队伍建设
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10.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十
员工的管理要分四种情况来讲;
一有能力有服从管理的员工就须鼓励与提升,适当有时可以奖励,二有能力不服从管理的员工,那就要引导他们来跟随企业的管理与效忠于团体,让他们也慢慢的转化,如实在不行,那也只有让他们走,三无能力且服从管理的员工,那就要管理者做好自己的工作与安排,把工作量与质量抓好,同时灌输一种企业文化,让他们乐于此企业,安于此企业,四无能力也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像这种员工我相信每一个企业都是不会用的,因为这种人员只会给人带来损失与麻烦,除非企业招不到人,而我们企业决不会收这样的人员,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18岁以上、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8 : 00 为工作时间: 00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上级审查后可以实施。
二、考勤、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午休不签到),不得代
替他人签到。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2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假、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签到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
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2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 及六2.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11.公司司法解散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司法解散;公司僵局;解散事由
一、案情简介
常熟市凯莱公司(以下简称凯莱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林方清与戴小明系该公司股东,各占50%的股份,戴小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林方清任公司总经理兼公司监事。凯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做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006年起,林方清与戴小明两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从2006年6月1日起至2009年,凯莱公司未召开过股东会。服装城管委会调解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5日、16日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成功。
林方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凯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公司僵局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其权益遭受重大损害,请求解散凯莱公司。
江苏省于2009年12月8日以(2006)苏中民二初字第0277号民事判决,驳回林方清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林方清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9日以(2010)苏商终字第0043号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解散凯莱公司。①
二、公司司法解散概述
按公司法理论和各国公司法实践,公司的解散主要有三种情况:(1)自愿解散;2)行政强制解散;(3)法院判决解散。自愿解散一般是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合意解散;行政强制解散一般是在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依法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法院判决解散也叫公司司法解散,一般是在公司出现僵局或其他问题,经相关当事人申请,由法院判决公司解散。②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81条也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三种情况。并于第183条和《司法解释二》对公司司法解散事由做了进一步规定。我国的公司司法解散针对的情形是: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推迟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形成公司解散清算的有效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解散,在正常情况下应有公司自行决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法院才可依股东的申请解散公司。
三、公司僵局与公司司法解散事由
何谓公司僵局?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的定义,公司僵局是指在封闭持股公司中出现的由于公司的控制结构允许一个或者多个不同意公司某些方面政策的股东派别阻止公司的正常运作所致的僵持状态。 李曙光教授认为“公司僵局”是一个描述公司政治与利益冲突的形象词汇,它指的是公司股东之间、董事之间及股东与董事之间,在公司营运过程中,由于公司政治与利益冲突,彼此不愿妥协而陷入僵持、对抗,公司无法决策、正常经营甚至瘫痪的状态。公司僵局根据其发生的公司机关不同,可以分为股东会僵局和董事会僵局两种。③下文将股东会僵局和董事会僵局统称为公司管理的内部障碍。
我国将公司解散事由规定在《公司法》第183条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条款中,下面将做具体阐述:
《公司法》第183条本身的内在逻辑关系中分析可知,解散事由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递进关系并且缺一不可:第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第二,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第三,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使股东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提出的四种情形都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解释,或者可以说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包括三种情形再加上一个兜底条款,该条同时表明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司法解散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主题适格;第二,存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并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司法解散的事由,与公司僵局还是存在区别的,公司僵局强调因公司管理存在内部障碍,导致公司出现经营的障碍,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陷入瘫痪状态,公司的运营陷入僵局;而公司司法解散事由包括了三个递进的条件,条件之一公司管理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即公司管理存在内部障碍和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问题,类似于公司僵局的规定,但公司管理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能仅指公司管理的内部障碍,这一内部障碍的存在并不一定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处于瘫痪状态。那么当股东具备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事由,但是公司未处于僵局状态,法院该如何判决。
四、案件判决分析
凯莱公司案二审法院在判决而理由分为三点,前两点理由说明了解散的事由,解散事由之间的关系是,首先经营管理已发生严重困难,其次由于经营管理已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的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最后,上述状况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二审法院强调,在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等经营性困难。可见法院在判断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的标准有两个:第一是公司管理上存在的内部障碍,第二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金上的困难,这两个标准,第一个符合《司法解释二》的第一条第一款至三款的规定,第二种标准符合第四款兜底条款的规定。该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在于公司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股东仅仅因股东之间的矛盾这一理由不可以判定公司司法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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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熊猫公司诉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案中,二审法院认为解决公司僵局最彻底的方案是解散公司,但是对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因为其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的暂时失灵即终止公司存在,显然成本较高,也是对资源的浪费。法院认为,北京熊猫公司虽持续一定时间未能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但对公司的运作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实际经营并未发生严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上海熊猫公司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理由并不充分,判决驳回上海熊猫公司的诉请,维持原判。④
凯莱公司案二审法院侧重于强调公司管理的内部障碍即股东之间的矛盾;该案一审法院强调公司并未陷入僵局状态,公司仍在正常运作。上海熊猫公司诉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案法院也是强调公司并未陷入僵局状态,公司仍在正常运作,可见法院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判决结果。因此法院在适用司法解散条款时应当慎重,因为一旦适用司法解散条款,公司即进入清算程序,法人资格即将消灭,对公司的影响是毁灭性的。
五、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制度设计之初是为了解决公司陷入僵局状态给股东带来损害这一问题,然而,公司僵局强调的是公司管理的内部障碍使得公司陷入本能正常营业的瘫痪状态,而我国的立法只强调了公司管理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影响,过分强调了对股东的救济,忽略了虽存在股东之间的矛盾,但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这一情形,如果仅因为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裁判正常运营的公司解散,并不符合国外关于公司僵局这一制度的立法本意,同时因失业人员的增加,也会对社会造成负担。⑤
其次,现行法律对股东遭受损失没有详细的规定,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判断股东利益受损,在各地法院的判决中并没有表明,一些案件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也没有被法院采用,法院在判定股东利益受大重大损失时存在较大的自由心定的空间,法院的自由心定对案件的结果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性,有损法律的确定性。
最后,在凯莱公司一案中,把服装城管委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作为诉讼前的救济手段之一,然而纵观《公司法》法条,除了第183条之外却找不到其他的救济措施,虽然有第75条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然而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前提条件是具有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但是司法解散公司正是因为公司陷入僵局无法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因此在《公司法》上是不存在其他方式可以解决公司僵局这一状况。⑥
六、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建议
首先,明确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目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设立的初始理由就是为公司的小股东提供维权的工具,各国在适用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时,对于仍具有经营能力的公司的解散都保持审慎的态度,因为正如英国学者戴维斯所言,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解散公司无异于杀死一只下金蛋的鹅。⑦
其次,在确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考虑到公司管理的内部障碍时,更应强调这种障碍对公司的影响结果即: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陷于瘫痪状态,因为强调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更能体现对股东利益的影响,而法院直接选择对股东利益的影响作为判断标准,在实际运用法律过程中很难判断,存在较大的自由心证的空间。
再次,最好的救济方式是股东的事前救济,也就是理性的股东在设立公司、订立公司章程之时或双方处于友好关系时,就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管理等事项加以详细规定,就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及解决方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
最后,除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还应规定其他的替代性救济措施。例如增加买断措施的规定,买断措施允许法院判令公司或多数股东买断少数股东的股份;也可以将那些从事不当行为的股东从公司中除名,从而解决股东之间的纠纷,这些救济措施为少数股东提供了有效的退出机制,同时又维持了继续营业的公司的价值。⑧(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注解
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EB/OL].[2012-04-09]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04/id/478577.shtml
②王妍.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司法裁判权与公司自治的冲突与协调[J].法学论坛,2006-03-05,21(2)
③李曙光.新《公司法》中破解“公司僵局”制度安排的探讨[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6,19(3)
④http://www.lawyee.net/Case/Case_Display.asp ChannelID=2010100&keyword=&RID=154478
⑤庄晨曦.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以《公司法》第183条及相关股东权利救济措施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3(上)
⑥万国华,原俊婧.论破解公司僵局之路径选择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兼论新《公司法》第75条和第183条之公司治理解读[J]. 河北法学,2007,4(25)
⑦龚鹏程.论公司司法解散——对修订后公司法相关内容的思考[J].法学研究,2006,5
⑧范黎红.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裁判解散的法理思考与实证考察[J].公司法律评论,2009
12.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十二
据了解, 目前我国对于集团公司对内投资管理制度的研究并不多, 这就导致现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体制的基本功能不清晰, 不能完全适应环境的变化, 制度的运行保障作用有限。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现象, 对集团公司如何建设完善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并有效地贯彻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建设投资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规范投资行为, 保证公司投资活动能够按照良好的秩序运行, 完善而适宜的投资管理制度是必须的。它的存在不仅可以使集团公司投资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还能够对投资活动中的薄弱环节起到制度化的管理作用, 进一步提高投资行为的科学性。恰当地运用制度控制, 有利于集团公司改善投资活动现状, 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管理水平。其主要作用表现在:
1.制约与规范作用。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对投资行为发挥制约作用, 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 可以规范投资管理活动, 使集团对内投资活动的关键环节能够按照确定的运作流程进行, 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因项目操作不规范而造成的风险。例如, 集团对内的投资决策主要看项目预期收益是否达到目标及项目的风险大小。因此投资决策制度可以采用量化预期收益的方法, 借助能反映投资效益的指标, 结合必要的定性分析来实现项目决策的制度化管理, 这样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单纯“拍脑门”做决定的现象。
2.激励与提高作用。严密的监督与考核体系的建立, 能比较真实地反映投资活动的过程, 在公司内部建立与集团公司对内投资相关的多层级的评估、评测、奖励与约束机制, 能够激发投资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 提高工作效率。另外, 完善的投资行为反馈制度可以从项目后评价的角度反映出本次投资活动中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 为下一次投资活动的提高奠定基础。
3.梳理与整合作用。作为集团母公司, 其在考虑对内投资项目的取舍时, 不仅要从集团母公司的财务状态出发, 还需要统筹考虑所有子公司的规模、所在地域、行业发展等等情况, 在全局范围内协调安排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以整个集团公司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这种站在较高层次上的资源整合过程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集团公司有限资源的价值, 实现1+1>2的整合效应。
二、集团公司建设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们知道, 由于集团公司特别是多元化集团公司具有规模庞大、从事产业众多、涉及区域广阔、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关系复杂、管理链条长等特点, 使得集团公司在投资管理中面临许多难点, 主要包括:
1.从投资管理研究体系来看, 人们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研究并不完善, 使人们不能系统、全面地研究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 从而使集团公司的投资目标不明确, 缺乏全面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投资管理一般性原则的确定, 投资业绩评价作用不明显等等。
2.从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来看, 部分集团公司不重视对内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 用制度来约束规范投资管理活动的意识淡薄, 使得集团内部的项目投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经常有计划与实际出入较大、投资活动偏离预定目标的现象发生。且因为制度不健全, 没有具体的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投资活动, 日常的投资管理活动分散在集团公司不同的部门内, 权责不清、管理效率较低, 投资风险得不到及时的评估与预警, 不能完全适应集团公司这种复杂系统的投资管理要求, 以及投资环境的变化。
3.从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来看, 由于国内众多公司对投资管理制度的不重视, 导致即使有了投资管理制度也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不能真正利用规范的投资管理制度来约束投资行为。更有甚者, 因为建立制度而不遵守, 导致部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存在质疑, 从而为获取暴利铤而走险, 不顾集团公司的利益, 私自投入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或者跳过集团公司的监督进行账外投资, 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建立健全集团化公司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议
制度化管理是公司一项艰巨且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 而投资制度建设的基本流程可以划分为投资制度的编制、投资制度的执行、投资制度的修订完善三个环节。三个环节的系统性对是否能逐步形成适应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 下面就从这三个环节谈谈对投资制度建设的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提高对投资管理制度认识, 深度挖掘制度管理的功能。长期以来, 我们对投资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视不够, 在推进投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 对于日常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 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管理制度上找原因。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 这些都是建立在对投资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层次把握和运用上的。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我们首先需要提高自己对投资管理制度的认可度, 从意识、思维层面提高认识, 同时还要全面考量, 尝试深度挖掘投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功效。
2.加强制度建设应当着眼于制度的健全, 努力实现从制度到条例的全面化。按系统论的观点, 机制就是系统内在规律的表现形式与作用过程。在若干制度构成的系统中, 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实际运行就构成了制度机制。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 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 (1) 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 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 (2) 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到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 (3) 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 (4) 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 (5) 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这五项是一套制度中基本的元素, 为保障制度机制的顺利运行, 五个元素缺一不可。且五个元素的建立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互为指导与辅助, 把每一项制度的建设都要融入到其他四项投资制度中。
3.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 努力实现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要充分发挥投资制度的功能, 还需要构建一套闭合、关联、科学的制度系统, 这个制度系统中各部分既各有分工、互不冲突又相互联系、协调配合, 共同发挥作用, 缺少任何一部分都会造成结构、功能和功效的缺失。在某种意义上, 投资制度建设所追求的已不是某一项制度的创新, 而是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加强制度之间的联系和对接上, 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整合, 形成良性机制。作为一个整体, 全局的各项制度之间应当协调一致, 如果各部门的制度互相不能够协调一致, 遵守制度的人就会感到无所适从。建立完整统一的制度体系, 应当将各个部门制定的内容相似的制度进行统一归置, 使之能够全面覆盖而又不会产生重叠。
4.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制度在实施过程的规范与监督, 加强过程管理。一套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后, 能否获得良好的实施是最后且最关键的一项。投资管理活动作为一个公司扩大规模的基础,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的推广也必须建立在从上而下、从总到分的顺序递进, 使整个推广过程强力而规范。同时, 投资管理活动的内部监督管理措施能够对投资制度体系的推广起到警示与纠偏作用, 适当的监督与反馈可以辅助推进投资管理制度在子公司中的实施。
5.加强制度建设应当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与时俱进。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要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而不断修订,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投资制度。而那些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投资制度, 要及时地进行修订, 将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投资规定予以废止, 重新制定、完善适合管理需要的、统一的投资制度体系。
四、结语
投资是公司发展的第一动力, 目前很多公司通过投资活动来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从而得以改善经营结构,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经营规模, 保障公司稳定发展。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某些违规投资的存在造成公司投资失败, 严重影响长期发展。因此本文从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议谈起, 阐述了集团公司对内投资管理制度建议的意义与作用及主要建设方向, 对集团公司进行高效的对内投资活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永健.关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分析研究[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1, (5)
[2]胡敏.浅议如何优化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J].商场现代化, 2008, (2)
[3]杨锡森.论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htt p://www.sipo.gov.cn/dtxx/gn/2009/200904/P020090409517431581921.htm
[4]顾伟华.国有物流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思路[J].会计之友, 2006, (12)
[5]梁美健.集团公司对内投资管理体制与决策方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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