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

2024-08-31

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精选10篇)

1.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 篇一

宋楼小学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学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不改不销。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2.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 篇二

1 煤矿对供电系统的要求

1.1 供电的持续性

煤矿中的一些设备对供电持续性的要求非常高,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供电的持续性, 煤矿供电系统应该使用双电源。双电源可以使用不同的供电所或不同的母线进行供电, 一旦某个电源系统局部发生故障, 也会有另一个电源系统进行供电, 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供电的持续性。

1.2 供电质量的可靠性

在保证了相关生产设备供电的持续性后, 还要保证供电系统电能的质量, 否则也会损伤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一般都有规定的额定电压, 且只有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产效率, 但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一些设备会经常出现工作电压不符合额定电压的情况。

1.3 供电系统的安全性

在煤矿作业中, 安全问题是首要问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就是要在输电过程中通过各种措施保证人身、设备等的安全, 避免供电事故的发生。在煤矿中, 供电系统的安全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分别是防止人身触电和防止由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的其他事故。

1.4 供电系统的成本控制

供电系统的成本控制要考虑两个方面, 即减少供电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对供电系统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2 煤矿供电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隐患

2.1 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偏低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 相关的电气设备也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 并呈现出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等特点。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电气设备对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从煤矿供电系统的人员配置情况来看, 从业人员的整体专业技能水平偏低、学习能力也比较差, 特别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技术人员, 对新设备完全不了解, 另外由于家庭、生活的原因, 也没有积极地去掌握供电行业内最新的专业知识, 而一些刚刚到岗的技术人员则存在所学知识与最新设备不匹配的情况。一旦设备发生故障, 大部分技术人员都束手无策, 只能请专家解决或申请厂家售后, 这也给煤矿的正常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2 供电管理制度不适应生产的要求

煤矿供电系统一旦发生比较大的故障, 就会导致相关的所有设备停止运行, 例如通风、排水、提升等环节的相关设备。虽然大部分煤矿都有应急制度, 但在这些应急制度中并没有说明发生何种故障时应该怎样去处理, 导致非相关人员即使看到了应急制度, 也不懂得如何去处理事故, 只能等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而有的应急方案则过于简单, 根本不具备指导现场排除故障的水平。

2.3 供电系统的保护措施不合理

供电设备的保护对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但在现实中, 由于装备更新、人员专业素质低等原因, 预先设定的保护值往往与煤矿相关设备的保护值不相匹配, 有的保护值过大, 有的保护值则过小。如果保护值过大, 则容易使设备在过载的情况下运行, 长期过载运行会损害设备的性能;如果保护值过小, 则设备就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效力, 这些都影响了煤矿的正常生产。

3 对主要隐患采取的整改措施

3.1 加大对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

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影响着整个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相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外聘专家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以增加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提高员工在检修、维护和处理各种事故方面的能力; (2) 针对一些典型的设备, 聘请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现场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和培训, 使相关技术人员能够理论联系实际, 深入了解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3) 积极重视员工的再学习能力, 在整个行业中创造一种积极学习的气氛, 并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形式来提高员工的能力。

3.2 核实现有的保护措施

煤矿企业应请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供电系统的实际承受能力和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 对各个保护值进行认真的计算, 从而使保护数值最大限度地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保证相关用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正常, 进而维护煤矿的正常生产。

3.3 修正煤矿供电的相关规定制度

供电安全作业制度主要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倒闸和试验操作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停送电制度。煤矿中相关设备的维护和维修都要严格地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做到安全用电。同时, 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 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应急处理方案, 并且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 例如做一些现场演习, 使员工知道如果出现意外情况, 应如何根据应急处理方案来处理。

4 结论

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与煤矿的安全生产息息相关, 相关部门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上文介绍了煤矿对供电系统的要求, 然后指出了目前煤矿供电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隐患, 最后根据实际经验提出了一些整改建议, 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一些指导。

摘要:煤矿中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是保障整个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其中, 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又是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 因此, 必须要重视煤矿中供电系统的检修和维护, 保证煤矿的生产安全。通过对煤矿供电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隐患进行介绍, 进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关键词:煤矿,供电管理,电气设备,双电源

参考文献

[1]王永昌.煤矿供电隐患治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13 (11) .

3.事故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篇三

下政办发[2009]03号

关于印发下洼镇重大事故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的通知

各管区,镇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现将《下洼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销号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并于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之日起20日内将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企业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定,经过认定如属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县政府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经过认真核查后,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整改指令》所指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县级有关部门、县政府安委会提出的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给我镇和各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的《整改指令》。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整改指令》后,分别由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领导签收。签收后要立即按照《整改指令》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属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分管领导同志要靠上去抓整改落实。属于直接管理、行业管理或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负责跟踪督查,确保在《整改指令》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收到《整改指令》后,对于直接监管的企业,要立即责成有关职责部门下达执法整改文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督促整改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采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留下详实证据。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销号制度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篇四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要求及实施程序。

1.3、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定义:

2.1、开展安全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有针对性,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2.2、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及重要节点和季节性检查。

2.2.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2.2.3、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 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2.3、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2.3.1、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3.2、查思想:查各级领导、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2.3.3、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4、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2.3.5、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4、检查范围

2.4.1、设备设施、安防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执行,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2.4.2、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2.4.3、重要岗位及特种作业。

3、职责

3.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3.2、安技保卫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技、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

3.3、采购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3.4、仓储物流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6、生产各部门、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内容 4.1、日常检查

4.1.1、一线操作员工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4.1.2、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1.3、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要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1.4、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1.5、安技保卫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全程监控,最后做好收口工作,同时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在收口记录上签字。

4.1.6、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技保卫部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

4.2、每年年底由安技保卫部及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全年的安全工作作全面总结。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4.2.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2.2、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4.2.3、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2.4、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4.2.5、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4.2.6、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4.2.7、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4.3、关键节点常规安全检查

4.3.1、重大节日前,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巡视,确保重大节日期间无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及生产事故发生;

4.3.2、全厂应在设备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设备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及时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4.4、季节性检查

4.4.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4.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大风、防汛为重点; 4.4.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二氧化碳中毒、防冻保温为重点;

4.4.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4.5、专业检查

4.5.1、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安保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4.5.2、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安技保卫部。安技保卫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技保卫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安全评定。

4.5.3、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5.4、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5、8、10月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4.5.5、专项检查应由安技保卫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部门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4.5.6、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安技保卫部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4.6、检查方法及要求

4.6.1、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4.6.2、各单位要在群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4.6.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保部。4.6.4、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4.6.5、安技保卫部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5、隐患整改

5.1、《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签署后发出。

5.2、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5.3、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做到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责任不推诿,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5.4、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限期整改。

5.5、《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到隐患单位,由责任主管签收并负责处理。《隐患整改通知书》附有公司级指令作用,严禁责任主管以任何理由拒签或代签,严禁以任何形式不执行整改,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责任。

5.6、《隐患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后,没有进行整改的部门,又无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签署的按特殊情况处理的意见,将按蓄意违反公司隐患整改制度处理,对其部门将根据有关公司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5.7、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备查。

6、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程序

6.1、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总经理或主管工程师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进行特殊处理。

6.2、公司安全员在生产车间或其他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将隐患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存在隐患的部门。

6.3、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存在隐患的部门后,隐患存在部门负责组织整改。

6.4、隐患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后,必须在限定整改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有特殊情况由公司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6.5、整改结束后隐患存在部门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三日内形成文件交公司安技保卫部存档。

6.6、整改结束后由安技保卫部负责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认定为整改合格,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封口操作程序并存档。

7、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7.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7.1.1、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7.1.2、国内外事故信息; 7.1.3、本单位的经验。

7.2、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7.2.1、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7.2.2、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

7.3、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7.3.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技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7.3.2、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7.3.3、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

7.3.4、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7.3.5、危险性部位应详细列入到检查表内,方便提醒式点检,确保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7.3.6、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入检查项目中。

8、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对责任人按违反厂纪厂规进行处理。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篇五

一、目的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危险物品如: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有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

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由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 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定期公布。

佛山市顺德区昇康电器有限公司

6.安全生产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整个厂区。

3、安全生产检查的分类

日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体系

4.1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本公司领导、工会和相关部门参加。

4.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4.3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技术组、工艺组、电工、兼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4.4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由班组长组织并实施。

5、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5.1日常性安全检查

5.1.1班组日常安全检查,每天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使用是否正确等。

5.1.2周安全检查,由车间负责,每周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设备是否完好、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熟知,班组安全培训及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等。

5.1.3月度安全检查,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每月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本单位的档案、台账、制度等基本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情况,新员工培训情况,安

全计划措施落实和实施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等。5.2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安全、技术、设备人员参加,根据单位生产特点,对特种作业和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有:电气安全、起重机械、吊索具、压力容器、危险物品、机动车辆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检查等。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货梯、厂内机动车辆等除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外,还应定期由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5.3季节性安全检查

5.3.1每年夏令季节之前,对防暑降温的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5.3.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及排水设施进行检查。5.3.3台风季节防台与抗台的安全检查。

5.3.4冬令季节,对防寒防冻防火设施的安全检查。5.4节假日前后的全面安全检查

每逢节假日前后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安全检查,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节日值班、安全保卫、消防、设备设施的电源和机械装置的控制情况、节日生产准备等。

5.5不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总务部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抽查和组织各部门、各车间、班组进行互检。

6、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处理

6.1安全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作为安全档案的一部分。

6.2对检查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限期完成。

6.3对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及相关主管人员签字。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并有复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

3、事故隐患内容

3.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3.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工艺、设备缺陷等;3.3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3.4停产、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3.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3.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3.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化品的处理等;3.8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4、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及隐患管理

4.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车间、班组组织整改,该部门(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全面负责。

4.2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和本部门(车间、班组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均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或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4.3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定期对部门(车间、班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具体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应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立即排除的,应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

5、整改要求

5.1整改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亲自抓整改,其他相关人员靠上抓整改,要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5.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5.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组织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部门向主管经理上交全部整改资料。

5.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不能投入使用。

6、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事故隐患档案应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7、考核和奖惩

7.星华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篇七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一、目 的为及时发现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

三、内 容

1、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1.1 定期安全检查(结合季节性安全检查)。

1.2 节假日安全检查(元旦 “五一”“十一”春节前后)。

1.3 日常安全巡查。

1.4 专项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2.1定期安全检查由安全办组织各单位安全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实施,检查

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2.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全办带队,抽调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分别于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实施。

2.3日常安全巡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主任不定时进行抽查。

2.4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主任必须每天不少于1次对自己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

状况进行检查。

2.5仓库负责人必须每周不少于1次,组织本仓库仓管员对所辖仓库的安全生

产状况进行检查。

2.6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由安全主任根据专项安全检查内

容的实际需要,可从公司各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或外请专职机构、专职人员共同实施。

3、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内容

3.1检查所有消防器材的装备情况,维修保养情况是否正常,分布是否合理。

3.2各楼层安全通道、安全门是否畅通。

3.3检查工作、生活场所有无高空下坠物、有无其它外在危险源。

3.4所有门窗安装是否牢固,开启是否正常,防火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向外

开启。

3.5 机械设备危险部位有无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3.6电器设备有无线路老化、线头外露现象,有无采取相应的接地、接零和漏

电保护等安全防护措施。

3.7仪电、工具、机械设备有无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有无使用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仪电、工具和机械设备。

3.8机械设备润滑、保养情况是否良好,机床、车床等照明装置是否使用安全

电压。

3.9对发热量大的用电设备(如烤箱、烙铁、电吹风等)有无专人看管,有无

防护措施。

3.10化学危险品有无按规定存放、使用。

3.11有无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3.12员工是否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所使用的劳保用品是否合格。

3.13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是否良好,空气是否流畅,照明度是否适中。

3.14工作场所产生的有毒害物质、粉尘浓度、噪声是否超过标准,有无采取相

应措施。

3.15货物堆放是否可能倒塌,有无圈占、埋压消防设施,有无堵塞安全通道。

3.16货物摆放堆垛之间有无设置必要的安全距离,是否在防火防爆的场所。

3.17电源控制开关下有无摆放物品,危险品区周围规定区域内有无摆放可燃易

燃物。

3.18压力容器所指示压力有无超过所设定的安全气压,运行是否正常。

3.19新入职、转调工种、调换工位的人员有无接受过安全培训,特殊岗位人员

有无持证上岗。

3.20生产区有无违章使用明火,有无员工在生产区吸烟。

3.21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3.22各车间、班组有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员工有无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

3.23员工有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3.24日常安全巡查、专项安全检查的内容,依据日常、专项安全检查内容进行。

4、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

4.1除各车间、班组的日常安全巡查外,每一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必须由组

织者指定专人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安全办备案。

4.2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必须无条件的配合上述各项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对无法立即纠正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报公司

安全办备案,在安全办重新确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

5、以下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进行纠正

5.1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

5.2有高空下坠物。

5.3发热量大的用电设备无专人看管,又无防护措施。

5.4化学危险品未按规定存放、使用。

5.5消防器材被圈占、挪用、埋压。

5.6货物堆放有倒塌可能。

5.7电源控制开关下摆放物品。

5.8化学危险品区周围规定区域内摆放可燃易燃物。

5.9压力容器所指示压力超过所设定的安全气压。

5.10以易燃易爆液体清洗地面、工作台面。

5.1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12其它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作业。

5.13其它能够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

6、除上述规定需立即纠正的条款外,检查部门应针对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整改通知或整改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进行有效整改。

7、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报告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安全办书面申请复议,安全办接到复议申请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复议申请未做出答复前或未经批准的,不能停止整改工作的正常进行。

8、对安全检查中可能涉及到危及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检查人员必

须当场有效制止,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并及时向公司安全办或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9、隐患部门应按整改通知规定的要求、期限进行整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

期限整改完成的,需向整改通知发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整改。

10、隐患部门完成整改工作后,应报告安全办,由安全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人员在书面整改报告上签名后将整改报告交安全办备

案。

8.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 篇八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各负责人每天向值班领导汇报一次本责任区安全情况,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写出隐患排查报告。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设安全隐患举报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各责任人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教师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未有人员伤亡的,对该授课教师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报教育局核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县局报司法机关给予处理,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2、班主任不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室隐患不排查,不报告,造成相关事故的,追究该班主任和检查人员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3、检查小组检查出隐患并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相关落实人不落实,麻痹大意,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办理人直接责任和班主任连带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4、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5、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相关人不听从学校指挥,撤离职守,不顾学生安全的,由教育局做出相应处理。

6、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防火、交通、卫生防疫等法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

2、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3、主持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各处室贯彻落实。

4、经常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卫生防疫、自我防范教育。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防范涉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组织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及上级机关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上

报。

5、组织排查学校校舍及围墙、线路等处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组织领导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主管安全副校长工作职责

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领导者,负有分管领导责任,应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制度、措施、具体领导教职工做好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领导教职工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方案。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并负责向校长汇报,熟悉组织学校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6、协调安全工作,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参加上级要求参加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并就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给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7、协调安全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做好安全工作。

9.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 篇九

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在于加强管理,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检矿主要形式有:定期全面检查、车间班组经常性检查、专门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安全检查。

一、定期组织全面检查

全面安全检查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业务内容、安全设施、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卫生条件、爆炸等危险品管理、运输管理、火灾预防、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对全面检查的结果必须进行汇总分析,详细探讨所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次检查都要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待查。

1、全矿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选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综合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2、选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3、班组每班检查一次。

4、岗位坚持班前检查和班中巡查。

二、安全科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1、检查各选厂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本选厂安全生产问题,各选厂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逐级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第一思想,遵章守纪是否成为每位职工的自觉行动。

3、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4、检查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招用的民工、临时工、轮换工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复审情况;检查在岗职工的常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选厂检查易燃、易爆 危险场所要害部位危险等级相对较高的设备、设施的防护情况;安矿志是否齐全得当;检查班组安全建设情况;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等安全状况及职工遵章守纪情况。

全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级生产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三、选厂班组经常性检查

10.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 篇十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各车间、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安健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

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1.3 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健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

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班组每周对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专业领导。7.各车间每年对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部门领导、安健环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专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8.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安健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2)3)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隐患的治理方案。

9.安健环科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总经理签字确认。隐患整改及验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专业、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专业,凡专业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部门级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健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科,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部门应将此纳入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部门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科,安环科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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