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2024-07-14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7篇)

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篇一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4 编辑:俞茜

苏安监〔2011〕15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生产流程工艺、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特点等),建立并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安监局。

《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液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涂装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三)酸洗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四)磷化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五)反应釜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六)油库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四)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职业危害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职业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范围。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2、范例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臵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危害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等)。

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2、范例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2、范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按照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2、范例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七、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的地点及有关事宜。

2、范例

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

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企业应设臵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臵;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6、其它需要的资料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臵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编制要点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臵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一、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中,应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臵设臵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二、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臵措施等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产品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均应编制相关操作规程)

2、范例

液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加氨操作工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加氨操作工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观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范措施;

3、操作工必须了解氨的性状,毒性作用,中毒症状,掌握防治要点(摘录氨气特性表);

4、操作工必须站在上风位臵作业,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现场;

5、氨瓶必须妥善安臵,严禁暴晒,安臵氨瓶的场地必须通风,道路保持畅通;

6、氨瓶的阀门必须装上防护帽,以防碰撞损坏,引起泄漏;

7、加氨现场必须备有化救防护、抢险用品和水源;

8、加氨系统进行停役检修时,必须先把系统冲洗干净、穿着好防护用品后方可开始检修;

9、应急电话。涂装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涂料的调配必须在专门的调配间内进行,调配作业时,必须先打开通风装臵后再作业,调配作业结束后通风装臵应继续运行3至5分钟后关闭。

2、涂覆作业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涂覆开始时,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应先打开通风装臵,喷涂作业结束后通风装臵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

3、完成每批的涂料调配作业和涂覆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臵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应用汽油或大量的有机溶剂直接喷洒在地面上清除涂料残留物。

4、涂料及有机溶剂的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应直接将残余的或废弃的涂料倒入下水道,废弃物的处臵时应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5、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1651规定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6、涂覆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涂料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涂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的要求定期检测危害职工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生产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58的要求设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酸洗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先开通风15分钟,并检查好工具、夹具,启动设备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发理问题应及时修理更换.操作前穿戴好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2、酸洗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在配制酸液和酸洗过程中均应开动风机,保证良好的通风。

3、运送酸液或向槽内注入酸液时,应用专用的抬具和夹具并缓慢注入以防飞溅。在槽沿高出地面的酸洗槽工作时,不准站在槽沿上。严禁翻越酸槽。

4、配制酸液时,不可单人操作,应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将酸液缓慢注入槽内。如配制混酸时,则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向槽内注入盐酸,再加硝酸,最后加硫酸。配制过程严禁颠倒。在槽的附近配备必要的冲洗装臵。

5、工件入槽应尽量缓慢进入液面。严禁将碱性物质带入酸槽内。在槽面上空工作时应对槽加盖。工作中应注意风向,避开酸烟,避免将头伸到酸槽上方工作。

6、酸洗工作过程中庄严格遵守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浓度、时间要求。酸洗后的工件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按工艺规定中和工件表面酸洗。

7、酸洗工件落入槽内时,应用长柄工具捞起,严禁赤手操作。

8、混酸洗通风有故障时不准操作。

磷化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工作前打开通风设备。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对化学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补加水时,必须用胶皮管子在远距离缓慢加入。

3、油槽使用温度不许超过120C。

4、配制各种溶液时,必须熟悉化学药品的性能,按比例、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5、对化学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点保存,并有专人负责。剧毒物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管。

6、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7、工件入槽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缓慢进入液面,防止化学溶液飞溅。槽附近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反应釜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程

1、开车前

(1)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水、电、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开车中

(1)加料前应先矛搅拌器,无杂音且正常时,将料加到釜内,加料数量不得超过工艺要求。

(2)打开蒸气阀前,先开回气阀,后开进气阀。打开蒸气阀应缓慢,使之对夹套预热,逐步升压,夹套内压力不准超过规定值。

(3)蒸气阀门和冷却阀门不能同时启动,蒸气管路过气时不准锤击和碰撞。

(4)开冷却水阀门时,先开回水阀,后开进水阀。冷却水压力不得低于0.1兆帕,也不准高于0.2兆帕。

(5)水环式真空泵,要先开泵后给水,停泵时,先停泵后停水,并应排除泵内积水。

(6)随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停车检修。(7)清洗钛环氧(搪瓷)设备时,不准用碱水刷釜,注意不要损坏搪瓷。

3、停车后

(1)停止搅拌,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2)铲锅时必须切断搅拌机电源,悬挂警示牌,并设人监护。(3)反应釜必须按压力容器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开车运行。

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臵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并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按照要求使用并及时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化学物质溅到皮肤或者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5、附相关化学物质特性、危害因素、防范(治)要点。

油库职业卫生健康操作规程

1、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2、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3、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4、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5、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6、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7、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8、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9、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有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粉尘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粉尘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臵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臵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有毒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有毒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有毒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限制有毒气体,可燃气体聚集,对可能有毒气体挥发的地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对各种可能产生毒物的过程,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无毒、低毒工艺与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6、有毒物产生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企业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企业应安排接触毒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企业对产生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噪声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噪声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噪声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四)、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确定高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明确高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明确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近,应设臵员工休息室。

8、按规定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篇二

职业卫生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2011年12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就是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的有效依据。也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目标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至少设立一个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按任职条件的要求,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并要求持《职业健康管理员证》上岗。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其目的,就是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明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的地点及有关事宜。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确定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场所。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的设备设施。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人员、监测标准和依据、监测方法及要求、检测记录的内容及整理、监测结果的公布地点及公布有关事宜。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 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按照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目 的、依据。

确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明确职业健康体检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职业健康体检人员范围。确定职业健康体检时段(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发现不适症状时等)。确定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确定如发现职业病的处理方法及措施。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保存备档期限。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类别、危害程度。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及时限。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有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粉尘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粉尘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有毒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有毒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有毒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噪声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噪声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噪声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范围。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一、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中,应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置设置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二、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 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篇三

华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2月30日)

今年以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职业健康监管座谈会议精神,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为契机,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基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县《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方位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在国家、省市相继召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后,我局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在取得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时召开了2017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全面传达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形势,对十三五期间和2017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

作6次,检查产生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及高温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52家,发现问题或隐患136项(条),责令当场改正84项(条),责令限期改正52项(条),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一下发了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是防范事故的第一岗,也是今年省、市针对一般事故上升采取的一项工作新举措。对此,我县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要求,督促企业做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突出重点群体,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切实使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学到与所接触危害相符合、易学好懂便于记忆的防护知识。同时,以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安全生产月”和第十五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法》、新《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利用QQ群、“两微一通”信息化平台及乡站村组微信群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营造有利于职业卫生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职业卫生现场集中培训2场(次),培训人员达780多人,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正面报道22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多份,出动宣传人员65人(次),出动宣传

到保障。二是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普遍缺乏既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不足,亟待全力加强。另外,职业卫生体检单位、服务机构不但数量少,而且分布不均衡,服务水平和能力有限,已成为制约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三是我县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很难适应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主要表在我县许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卫生防护等级低,工艺流程简单,许多企业仍沿用传统的经营理念,忽视了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加之,从业人员自身职业卫生防治意识差,再之,企业经济下滑,经营不景气,不愿意在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上投资大的人力、物力,对此给我县职业卫生防治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四、意见和建议

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篇四

职业危害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报告

我公司按照山西省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忻煤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切实从改善我公司井上、下作业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着手,我单位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周密安排,于2015年7月对全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3、庄旺煤业有限公司2015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4、《煤矿安全规程》;

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15-2008);

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情况

(一)庄旺煤业按照部署成立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

1、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自查自纠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2、办公室设在职业卫生科

科 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3、明确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自查自纠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自查自纠工作组成员及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详细分工,责任明确,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效果明显。

(二)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1、公司已经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责任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于今年按照新的国家、省、市、县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各单位对组按照新的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并落实。

2、公司采取了净化风流除尘的安全措施,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安装了降尘净化水幕。

3、公司采取了运煤转载点喷雾除尘的安全措施,对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安设了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4、指派专人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进、回风大巷每周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及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冲刷除尘。

5、综采工作面割煤时采煤机内、外喷雾正常使用,坚持液压支架移架同步喷雾,有效降低割煤时的粉尘浓度。各掘进工作面掘进时掘进机喷雾装置正常使用,有效降低掘进时的粉尘浓度。

6、各掘进工作面打锚索、锚杆眼时均实行湿式打眼作业。

(三)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我公司通过悬挂职业危害告知卡、中文警示标识、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各队组利用班前会学习时间,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加强教育,提高了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时刻提醒、随时防范粉尘产生的危害及后果。

(四)参加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情况

按照公司下发的职业危害培训计划,邀请集团专业人员,在我公司授课的方式,进行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培训。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庄旺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矿存在的职业病有害因素及防治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典型的职业病事故案例及职业病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员工的防范意识,加强了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五)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15-2008)中的规定,制定了《庄旺煤业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每月初按照配备标准逐一发放,配发率为100%。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学习时,向其告知作业过程中职业危害及其危害的后果。2014年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119块,2015年作业场所需要设立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正在统计完善。

(七)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及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签订合同及参加工伤保险率为100%。

(八)粉尘监测、检测、评价、结果公布及结果建档情况

矿井按设计要求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在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装设了瓦斯、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在带式输送机机头和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装设了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斜井及各个测风站装设了风速传感器;在回风斜井装设了瓦斯、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并在主扇风硐内装设了负压传感器。实现了24小时连续监测矿井各地点有害气体浓度、温度、风速等情况,严格控制各地点有害气体及风速超限。

(九)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及建档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2015年6月我公司委托山西省忻州市康馨医院及时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对于调入、新招工人员必须由职业卫生科负责体检完毕后,参照体检结果分配,在岗期间的人员于2015年6月全员体检,并将体检情况告知员工,对离岗人员体检完毕后,办理离岗手续。

(十)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6月委托忻州市康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不足之处

1、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

2、现场对粉尘危害的警示标志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3、现场安装的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等防尘设施需要加强日常使用管理与维护。

4、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要规范化、制度化。

四、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现场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管理,有效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可控制的危害因素并纳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2、加大对粉尘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3、完善粉尘危害警示标志,加强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等综合防尘设施日常使用管理与维护。

4、继续引进试用推广先进的防尘技术与工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最终使粉尘危害得到更有效的控制。如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装设智能喷雾。

综上所述,我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相关资料齐全,并且在实际防治过程中所有综合治理措施都能落到实处,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保障我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司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切实从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相关权益着手,扎扎实实搞好我公司的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确保粉尘危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xxxxx公司 职业病防治科 2015年7月12日

山西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检查自查自纠

及整改情况报告

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篇五

2014年冷轧作业部在公司专业职能部门领导下,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冷轧作业部的安全工作。以公司下发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作为指导思想,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完善各类基础台帐。在冷轧部各部门和维检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既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现将全年的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工作总结如下:

1、冷轧部年初制定下发了首京唐冷轧发„2014‟15 号关于印发《冷轧作业部2014年安全专业指标》的通知,作业部在1月份召开了2014年安全生产起步动员大会,周建部长等部领导在大会上进行了安全工作动员。在会上与各部门和维检单位共签订承诺书20份,会后各级组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作业部共计签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2505份。

2、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2014年与16个维检单位和4个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协议,下发了冷轧部危险因素告知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各维检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对其日常检修作业纳入了安全专业管理。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1)利用班组安全会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产线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学习材料、冷轧安全简报(每周一期),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通过分析讨论近期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防范措施。为提高安全教育的趣味性和员工的参与程度,4月份组织开展班前会视频评比,各单位积极参与,上交冷轧部34份班组班前会视频,通过初选和决赛评比,三冷轧厂镀锡作业区获得第一名,一冷轧厂连退作业区获得第二名,二冷轧厂镀锌作业区获得第三名。

2)聘请北京知为先老师来冷轧部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培训”,部领导、厂领导、作业长、班组长和安全员共计208人次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丰富了员工安全知识、提高了干部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后各单位制定了安全行为观察卡、规范了班前会和制定了安全管理行动计划,参与人员将所学分享给本单位员工,采取三分钟分享等活动,大大促进了基层每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针对冷轧部青工人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不利因素,2014年年初冷轧作业部推行了冷轧部“八大禁令”,要求在冷轧部的每名干部、职工均要熟知会背,并严格遵守,并在2月18日组织正作业长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八大禁令”考试,部领导监考,并现场对厂领导、作业长进行了抽考,参加者均达到熟知会背。通过以上方法快速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4)2014年6月份以来冷轧部又推行了十大安全理念:a.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b.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c.所有的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d.安全是上岗的前提条件;e.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f.各级领导必须进行安全检查;g.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更正;h.工作外的安全与工作内的安全同样重要,i.良好的安全就是一门好的生意;j.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关键。现冷轧部以此理念作为冷轧部的安全理念,指导冷轧部安全工作。

4、按冷轧作业部2014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复审工作。今年共组织参加换证复审52人,取证13人。

5、按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LEC判别法,对冷轧作业部危险因素进行重新辨识活动,对辨识出的801项危险源,对其控制措施进行完善和细化。同时各作业区按区域及风险级别制作了风险控制措施提示牌安装到相应部位,提醒职工进行安全操作。

6、加强对班组周一安全活动的检查与指导,每周作业部下发安全简报,引导职工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提高防护技能。各班组在开展安全活动时,能按照活动内容、公司内外信息及领导要求组织讨论发言,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记录清楚。安全管理部门每周一必下到班组进行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班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作业部也明文规定各区作业长必须按时参加周一安全活动,督促基层领导提高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意识。

7、6月份冷轧部开展了专题安全讨论活动。组织职工开展主题为“我在工作中有没有不安全行为?”、“我在工作中如何排查整改事故隐患?”通过剖析自己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进一步牢固树立遵章守制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严查事故隐患。共有1516名正式工及715名辅助生产工参加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深刻认识理解了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和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8、积极做好2014年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四月份按公司要求,重新核定了2014年涉及有毒有害岗位人员,共计601人符合查体要求,一一核对上报公司备案。在暑期到来之前积极落实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9、作业部每月组织召开部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每周召开部级安全例会,传达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布署下阶段工作重点。通过冷轧部周安全专业例会,结合单位实际生产情况、季节特点、本周存在问题等,对下周安全须注意事项进行全面分析和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通过专业交流提高了安全员的安全素养和安全管理能力,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促进了基层安全管理。

10、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每天进行日常巡检,着重查看生产现场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及特殊作业现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整改,发现人的问题,立即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和处理。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现场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同时将典型问题拍照,安全专业会与各单位分享。使大家受启发。

2)开展专项检查

组织起重机械、皮带机、燃气、传动转动部位等专项检查;对洗眼器、药箱、空气呼吸器、危化品储存间进行检查;抽考职工331人次,抽查台帐102本;各级安全专业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9份;检查治理不安全隐患157项。对查出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纳入绩效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产线限期整改,发现安全管理工作较突出的单位、人员进行奖励。对检查出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对这些问题分类进行了处罚和整改,有效的保证了生产安全。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了相应的监控措施,从而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为年修提供安全保障。4月份一冷年修,11月份二冷年修,在此期间冷轧部安全管理组进行全方位安全管理,24小时安全专业人员值班,加大对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人身事故,确保各项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11、按公司安全管理部要求做好三冷轧项目的安全验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的相关工作,使三冷轧厂的安全验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顺利通过。

2014年冷轧部安全管理组从职业健康体系,安全标准化方面入手,努力做好精益化安全管理。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自身安全素养,为冷轧部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冷轧作业部

6.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保证危险作业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在工作中失误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制度。

(一)本单位的危险作业人员为电工、叉车驾驶员、产品的装卸工,生产车间的生产人员。

(二)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叉车驾驶员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上岗证、电工作业上岗证、临时用电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

(五)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7.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篇七

审核员手册

(试行)

2011年12月26日

目录

一、内部审核要求„„„„„„„„„„„„„„„„„1

二、QMS现场审核要点„„„„„„„„„„„„„„„2

三、EMS现场审核要点„„„„„„„„„„„„„„„9

四、OHSMS现场审核要点 „„„„„„„„„„„„„12

一、内部审核要求

1、基本要求:

1)审核检查记录必须认真、清楚,审核记录要有序号和页码编号,要有审核员的签名;

2)既要记录良好的证据,也要记录问题和不符合,以便于以后作为跟踪,如作为开具不符合的出处;

3)审核过程检查到的资料、问题、不符合,以及抽样的具体情况都要做好记录。

2、审核过程要求

1)审核检查记录要按照审核计划安排的要素(或条款)进行,不得漏掉或忘记审核某个要素(或条款)以及该要素(或条款)的分条款,使审核既有深度又有广度,达到通过审核促进标准化管理、提高国际标准认识的目的。

2)审核过程中要注意明确抽样的项目和样本量,做到合理到位。

3)生产分场、后勤及实业公司等有工作现场的不能遗漏现场检查,而且要有检查的记录(包括好的证据以及问题、不符合)。如燃运分公司的煤场、输煤皮带、工器具仓库,化水分场的水处理、仓库、化验室等,物资公司的仓库,维护分场的加工车间、实业公司的铸造厂、开关厂,饮食公司的工作间、仓库等。

3、不符合项要求

各内审员在开具不符合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一项不符合包括不符合事实描述,不符合的性质(是轻微不符合还是严重不符合)、不符合条款(具体地说就是要写明不符合哪个要素以及哪个程序文件或作业文件的哪个条款)等内容。

2)不符合开具建议以审核组名义开具,审核组内部要统一,每个单位至少1项不符合,尤其是生产后勤单位。

3)判定不符合的准则:

a.以客观证据(文件、记录、观察到的事实、经验证的主管领导说的话)证实的事实为依据,是文件内容不符合、记录不符合,还是所观察到的现场实际与文件规定不符、还是领导说的话与文件规定不符。

b.就近不就远的原则,就是开具不符合时要开到与不符合标准条款最接近的。

4、各位审核员在每个单位审核时,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审核结束后必须当场指出受审核单位存在的问题,让受审核单位清楚扣分原因,避免事后争议。

二、QMS现场审核要点

依据GB/T19001:2008标准编制

4.1 总要求

●一般不作具体审核,一般进行总体评价:是否建立使命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保持了质量管理体系。4.2.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了解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如何,检查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至少6个程序文件(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内部审核、不合格品控制、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过程策划、运行、控制的文件及质量记录。4.2.2 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是否按按文审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审核员应对其进行审核,并记录)4.2.3 文件控制

●受控文件的范围是否界定清楚:

如受控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和控制所需要的作业指导书、规程等是否纳入受控范围?

●在文件的制定和使用部门抽查文件,证实实施文件控制的情况: a)在文件发布前是否对已其充分性与适用性进行批准。b)是否已规定进行文件评审的时机并实施评审?是否根据评审结果的需要对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与更新,并再次得到批准?

c)是否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

d)是否能确保在使用处得到有效版本的适用文件?

e)文件是否保持清晰,易于识别?(抽查外来文件识别标识及识别的充分性,抽查文件收发记录及现行文件的到岗情况)

f)是否识别所需的外来文件,并控制其分发?查国家、行业标准是否有效版本?

g)防止文件的非预期使用,是否采取了有效控制方法(如加以适当标识),若是要保留作废文件时,是否进行了适当的标识。4.2.4 记录控制

● 查看记录清单,并抽查部分记录,查其标识,是否便于检索?

● 查看保存期规定,并抽查记录的归档、贮存、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1 管理承诺

●询问最高管理者是否向组织传达了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是通过什么方式传达的?

●询问最高管理者,如何落实保证资源的职责?以文件方式,还是口头指令,若是口头指令可对不同层次抽样展开询问,核实其他人回答与最高管理者陈述是否一致?最高管理者应控制哪些资源,如何去确保资源?是否存在问题?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询问最高管理者,是否清楚标准对该条款的要求。

●通过什么方式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满足?并根据询问的线索进一步核实。此要素要结合7.2.1,7.2.2,7.2.3,8.2.1等来体现其充分性、有效性。

5.3 质量方针

●通过与最高管理者谈话,证实质量方针内容是否体现了标准的要求,能否为质量目标的建立和评审提供框架。

●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质量方针进行评审,以保持其持续适宜性。

●质量方针是否传达到组织内成员,抽查不同层次人员证实对质量方针理解的状况。

5.4.1 质量目标

●面谈并查阅证实性文件:

——质量目标是否体现有能力稳定地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持续改进增强顾客满意方面的内容?是否包括了满足产品要求(产品固有特性)的内容?是否与方针相一致,体现质量方针的要求?

——评价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可测量性、协调性,是否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展开,在各个职能部门收集目标实施的证据。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从手册的文件审核及现场审核中,证实企业对QMS的策划,是否满足4.1及质量目标的要求,对体系变更的策划,能否保持QMS的完整性。5.5.1 职责与权限

●询问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相关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予以规定和沟通?如果有文件,查相关文件。

●现场审核时,抽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以证实相关的职责、权限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5.5.2 管理代表者

●询问最高管理者是否清楚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询问管理者代表如何履行标准中规定的职责并予以证实。5.5.3 内部沟通

●询问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如何在组织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以对QMS有效性的问题进行沟通,是否明确沟通的渠道、方法及频次。并关注:

——今年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方针的实现情况如何向全体员工进行沟通?

——今年有没有重大质量问题、顾客投诉或突出的业绩,是否向全体员工传达?

●面谈,包括不同层次人员的谈话予以证实。注意在各部门和场所观察规定的内部沟通的有效性。5.6 管理评审

●询问最高管理者是否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查管理评审计划、记录、报告,证实是否符合标准中对管理评审输入、输出以及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要求。6 资源管理 6.2 人力资源

●是否明确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不同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从教育、培训、技能与经验方面)

●查阅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通过询问了解员工是否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是否了解与其有关质量目标以及实现情况。

6.3 基础设施

●通过询问/查阅相关文件(不强求形成文件)或现场证实:

——组织的基础设施(如场所、硬件、软件及服务设施)是否能满足实现产品/提供服务的需要。

——是否提供并维护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查维护要求及实施记录。

●生产、施工行业主要指生产、施工设备以及产品质量有关的基础设施,包括生产车间的通风、供暖、空调设备。服务行业主要指服务和服务提供设备,如为顾客提供使用的电梯、空调、运输车辆、通讯、娱乐、运动设备,等等。6.4 工作环境

●通过询问/查阅相关文件或现场证实,组织的工作环境是否能满足实现产品/提供服务的需要。

●注意生产、施工、服务行业工作环境的要求有较大差别。另外,不要忽略试验室、计量室、库房的工作环境要求。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常规情况:是否确定了产品实现的主要过程(按7.2-7.5)?如有删减,是否能免除组织提供满足要求产品的能力和责任(应以文字予以描述,或在相关章节体现)。产品实现过程有无外包,组织对外包过程是否做到了有效的控制。

●特定情况:对于特定的产品、项目或合同是否识别,是否针对与常规不同的特定内容进行了策划,策划的输出形式是否适宜,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

说明:

1.对常规策划,可通过与管理者代表及体系策划的主要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对产品实现过程是如何策划的,因第七章各个条款都存在着策划活动,因此对本条款的审核,要通过对第七章全部审核完后,由审核组长或专业审核员汇总,得出策划的输出形式和内容是否适宜的结论。

2.与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对特定的产品、项目或合同识别、策划的过程。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询问相关的职能人员是否识别并确定顾客的要求(包括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包括顾客没有明确,但规定或已知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产品的固有特性),以及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对上述产品识别出的要求是否转化为7.1、7.3、7.4、7.5的输入。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抽查合同评审记录,判定在向顾客承诺提供产品之前,对于7.2.1中确定的与产品有关的要求是否进行了评审,评审内容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对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件的要求时,在接收顾客要求前,是否都进行了确认?

●产品要求变更时,抽查评审记录及相关文件的修改记录,并询问相关人员是否知晓已变更的要求?

●合同分类以及评审要求

——制造业:一般分为常规合同和特殊合同,各抽几份查看是否在承诺前进行评审,评审过程是否符合组织的规定?

——施工业:一般分招标阶段、投标阶段、合同草案三个阶段,均需进行评审。

——服务业:有散客、团体合同,短期、长期合同,租赁合同,需结合不同的服务性质进行合同评审。

7.2.3 与顾客的沟通

●是否明确与顾客沟通的职责、权限及渠道、方式,抽查几份与顾客沟通过程或结果的记录。

●对于顾客的反馈(包括投诉),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顾客反馈。7.4 采购

●采购类型:——制造业,分为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等。可能由不同部门主管。

——施工业:分为原材料、工程分包。试验、计量等外包由认可单位控制,可不查其评价记录。

——服务业,分为原材料、服务设备、外包服务项目。7.4.1 采购过程

●是否对产品实现和对最终产品有影响的采购品如原材料、机加工厂的模具等进行了控制?

●抽查几类采购原材料、零部件,判定是否明确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是否依据准则要求实施。

●是否保持对供方的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对外包方是否按本条款对其进行了选择和评价/重新评价,是否对外包方相关活动进行了适当的控制? 7.4.2采购信息

●询问采购信息的形式(采购计划/合同、实物、图样等),组织是否考虑标准7.4.2中a/b/c条款的相应要求。

●能否确保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是否确定并实施进货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满足采购要求(包括对外包过程的验证)。

●当组织或顾客有现场验证要求时,组织是否在采购信息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做出规定。7.5.1 生产和/或服务提供的控制

通用审核要求:

●是否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控制进行策划(人、机、料、法、环)并做出适当的规定?

●适用时生产和服务部门或人员是否得到产品特性的信息,如产品规范、图样、服务规范等?生产企业指产品图纸、产品标准,服务业指服务规范。必要时,具体作业人员能否得到并执行有效的作业指导书?制造业指工艺,施工业指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书,服务业指服务提供规范。

●使用的设备能否满足实现产品特性及过程能力的要求,并对设备有计划的维护保养?

●是否配备并使用必要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或委托检验,实施已策划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是否依据策划的安排对产品/服务的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予以实施? 制造业审核要求: ●查科室,主要查

——是否制定或得到产品标准、图纸、工艺等文件;

——设备精度如何确定,现生产线的设备能否满足产品加工要求;

——主要控制哪些参数?工艺规定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 ——对生产车间工艺执行的控制(工艺纪律检查)及发现问题采取的措施。●查车间,主要查

——班组是否有图纸和/或工艺,观察工人是否按工艺加工。——抽查已加工产品是否符合图纸/标准要求。

——查看特殊过程参数监控记录与现场显示仪表数据。服务业审核要求: ●查科室,主要查

——是否有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名称不限)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如何控制每个部门/人员按规范服务? ●查服务部门/现场,主要查

——是否清楚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要求,——询问对服务人员的服务如何监视、测量,观察服务人员的服务是否符合规范。

——现场查看服务设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和顾客要求?

——服务涉及到实物产品能否满足规定要求?如餐饮业的饭菜、批发零售的商品、顾客洗涤用品等顾客用品。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有无当生产和服务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包括仅在产品或服务已交付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如有这样的过程,查看是否对这些过程证实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进行了确认。确认过程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7.5.3 标识可追溯性

●询问是否根据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现场查看检验状态标识。●询问有无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查看是否控制并记录产品/服务唯一性的标识。

7.5.4 顾客财产

●是否充分识别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包括知识产权)?是否对供其使用或包含于产品的顾客财产进行验证、保护、防护。顾客提供产品当出现丢失、损坏、不适用情况时,是否及时通知顾客,并予以记录? 7.5.5 产品防护

●询问并现场观察判断组织是否在内部处理和交付预定的地点期间对产品提供适当的防护(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的范围是否包括了产品的组成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和零部件)?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在使用部门,询问主管人员使用了哪些监视与测量装置,并现场抽查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状态。

●在主管部门,检查:

——组织是否对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本组织提供的以及顾客提供的)进行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校准、标识、调整、防护等管理,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有效。

——对于监视和测量的装置是否在初次使用前对满足预期能力予以确认,并在必要时重新确认?

——当发现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损坏时,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是

否进行评价和记录?是否对该测量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是否保存了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

●对于贸易结算、安全卫生、环境的监视测量设备,需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送交检定机构进行强检,非强制性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可由受审核方自己规定,也可以自己进行校准。8.2.1顾客满意

●询问组织是否确定了监视、获取顾客满意信息的渠道、方法和频次?是否确定了分析利用顾客信息的频次、方法和职责?并抽查有关的实施证据。8.2.2 内部审核

●查看是否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及审核方案的安排进行了内部审核?并在一年内覆盖组织的QMS全部范围。

●查看内审计划、内审记录、内审报告,以判定:内审的策划是否适宜,内审员是否具备能力,计划安排是否有公正性;审核过程及结果是否客观、有效。

●查看内审中不符合项及采取措施的证据,判定消除不符合及其原因的措施是否有效,是否有跟踪活动,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查看是否明确需要监视和测量的过程?是否明确监视和测量的方法,以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当过程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纠正措施?

●服务行业,其过程和最终检验一般不可分,允许受审核方不予区别。8.2.4 产品/服务的监视和测量

●查看是否明确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的时机和要求,抽查用以证明符合接收准则的监视和测量的证据,并查看是否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

●是否有紧急放行情况?如有,是否得到有关授权人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

●服务业指对服务的测量,一般包括组织评价和顾客评价。8.3 不合格品/服务控制

●询问并抽查对不合格品/服务的识别和处置记录,判定是否符合标准及程序要求。

(注:在服务行业中上述处置方式指的是中止不合格服务、道歉、适当赔偿或给予适当优惠条件等)。

●是否保持不合格品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是让步的记录)?

●是否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对其再次进行验证?

●对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是否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 数据分析

●是否明确收集数据(如8.2.1、8.2.3、8.2.4、8.3等)的渠道及数据分析的职责、方法,是否利用了适用的统计技术?

●数据分析的结果,是否提供标准规定的四方面信息,是否及时传递给相关的部门。

8.5.2 纠正措施

●查看是否针对内审和管理评审之外产生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能否消除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是否将成功的纠正措施引起的更改纳入文件? 8.5.3 预防措施

●查看是否有潜在不合格,如有,查看是否按照标准要求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三、EMS现场审核要点

依据GB/T24001:2004标准编制

4.1总要求

一般不作具体审核,仅进行总体评价:是否建立、保持并持续改进EMS,是否书面确定EMS覆盖的范围。4.2环境方针

方针是否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确定并确保其在EMS的覆盖范围内:

方针是否适合于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是否为组织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提供框架;

方针是否承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其他要求; 方针是否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做出承诺;

方针是否形成文件,是否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方针是否传达到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全体人员,是否要为公众所获取。

4.3.1 环境因素

是否建立并保持了程序,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有无遗漏; 是否判别出重要环境因素,是否遗漏了重要环境因素; 是否有(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及时更新;

建立、实施和保持EMS时,是否考虑了重要环境因素。4.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是否建立了程序,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是否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得这些要求的渠道,是否确定这些要求和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

建立、实施和保持EMS时,是否考虑了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是否针对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是否形成了文件;

环境目标和指标是否尽可能可测量,是否与环境方针一致,是否考虑了法律法规、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旨在实现目标和指标的一个或多个方案;

方案是否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是否包含实现的方法和时间表。

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是否为体系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基础设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是否对各层次的职责、作用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传达到各层次;

最高管理者是否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明确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者代表是否很好的完成了他的职责。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是否确保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从事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保存相关记录;

组织是否确定了各层次员工的培训需求,是否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满足培训需求,是否保存相关记录;

组织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使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都具有标准要求的意识。4.4.3 信息交流

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信息交流程序,并符合标准的相关要求;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是否畅通,是否能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成文和答复是否充分、及时、有效;

涉及到重要环境因素时,是否决定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是否规定交流方式并遵照执行。4.4.4 文件

是否以书面或电子版的形式形成了管理手册或类似的文件; 文件内容是否充分满足标准的要求;

文件的结构和层次是否清晰,是否给出了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4.4.5 文件控制

组织是否制定程序,程序中是否包括对文件的批准、发放、使用、评审、更改、报废、回收等进行管理的内容;组织是否依据此程序对文件进行了管理;

文件管理是否控制所有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各类文件,如手册、程序、作业指导书、操作规范、表单、环境法律法规等;

文件控制是否做到:便于查找、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对环境控制和管理起关键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的文件、文件失效后及时收回并采取措施防止误用、失效后还应保留文件应做好标识防止误用;

所有文件是否都字迹清楚、标识明确、注明批准和修订日期,并在规定期内予以保留。4.4.6 运行控制

对于可能偏离方针、目标指标的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成文的程序;程序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包括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采购、运输、贮存、使用、生产与维护过程、废物处理等有关方面;

在各个程序中是否规定了运行与活动的运行准则,包括如何进行操作,操作的具体要求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规定,运行准则是否切实可行,是否与组织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对于为组织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方和分承包方,若他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存在重要环境因素,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对他们进行管理,是否将相关要求通报他们。

4.4.7 应急准备与响应

组织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程序中是否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规定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事故发生后应如何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组织是否定期评审应急和响应程序,是否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后,修订该程序;

可行时,组织是否定期对程序进行了试验,以判断现有的设施及唾弃对预防和控制紧急情况的有效性,以便做出调,这一过程是否进行了记录。

现场应急设施及员工应急意识和相关知识情况。

4.5.1 监视和测量

组织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视和测量。

现场抽查对环境表现的监测信息、所采取的运行控制、对组织环境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文件记录。

是否校准并妥善维护监测设备,并保存相关的记录。4.5.2 法规符合性评价

组织是否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的遵循情况;

是否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4.5.3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是否按标准要求建立适宜的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是否按照程序要求实施并保持该程序;

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性相适应; 组织是否能确保必要的更改,都纳入环境管理体系文件。4.5.4 记录控制

组织是否按标准要求建立适宜的程序,用来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环境记录;

记录是否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提供可追溯性; 组织是否按照程序要求实施并保持该程序。4.5.5 内部审核

组织是否按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适宜的内审程序; 组织是否按照计划的间隔和内审程序要求进行内审。

审核方案的策划、实施和保持是否依据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对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是否能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否将审核结果向管理都报送。4.6 管理评审

是否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管理评审,以确保EMS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有效性;

管理评审的内容是否包括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和修改的需求; 管理评审输入信息是滞符合标准规定的内容;

是否保存管理评审记录,管理评审的结果是否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的输出是否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而做出的,和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四、OHSMS现场审核要点

依据GB/T28001:2001标准编制

4.1 总要求

一般不作具体审核,仅进行总体评价:是滞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保持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形成文件,有无批准证据;

3.方针的形成过程,员工及其他代表的参与情况; 4.如何传达沟通,不同层次人员的理解程度;

5.与相关方就方针进行交流的机制是否建立,效果如何? 6.如何进行评审,以保证持续的适宜性。4.3策划

4.3.1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1.程序的充分性和动态适用性;

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危险源辨识结果的充分性、风险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协调一致性;

4.如何评审与更新,以保持最新信息 4.3.2法规和其他要求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识别获取情况; 3.是否适时更新;

4.向相关人员或相关方传达情况。4.3.3 目标

1.目标建立的依据和背景,是否充分考虑了风险评价的结果等因素; 2.目标是否形成文件,与方针的关系;

3.如何体现保护员工健康安全和持续改革蝗承诺; 4.必要的分解、量化和可监测性; 5.评审安排和评审结果

4.3.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1.方案是否形成文件,与目标的关系;

2.职责、权限、方法、步骤、资源、进度安排是否明确; 3.评审及动态管理情况。4.4 实施与运行 4.4.1 结构和职责 1.作用、职责、权限是否形成文件并涵盖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能(部门、岗位); 2.沟通的方式和效果;

3.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对持续改革的承诺的态度; 4.管理者代表是否是最高管理层中成员;

5.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职责权限的理解与落实; 6.员工及员工代表参与的安排; 7.现有资源的充分性与适宜程度;

8.资源提供安排对条件、环境变化的适宜性。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岗位能力和意识需求的规定; 3.培训的安排与针对性; 4.培训计划的动态管理;

5.培训有效的评价考核方法及结果; 6.意识教育的安排及效果; 7.员工实际能力和意识抽查。4.4.3协调和沟通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是否明确了沟通的方式、渠道、职责等; 2.沟通的内容及效果;

3.员工参与和协商是否形成文件及通报相关方情况; 4.员工参与协商的内容及效果; 5.抽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4.4.4文件

1.如何确定体系文件的范围;

2.所确定的文件结构、数量和详略程度是否适宜; 3.文件的查询途径。4.4.5 文件和资料控制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是否对体系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均实施、控制;

3.控制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条款的5个方面的要求,实施情况如何; 4.控制的证据要与实施一致。4.4.6运行控制

1.策划的运行控制的范围、内容及程序化要求;

2.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是否涵盖“规范”要求的三个方面; 3.程序或相关文件是否明确运行准则;

4.是否明确相关供方与合同方,有关控制程序和要求以何方式通报; 5.程序和相关文件的实施情况。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识别出潜在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是否充分; 3.应急计划与识别结果的一致性; 4.应急准备包括应急设备的充分性; 5.评审、培训、定期测试情况;

6.现场应急设施及员工应急意识和相关知识情况。4.5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和监视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定性和定量测量的范围与方法的适宜性。

3.主动/被动测量的内容与组织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4.绩效测量和监测结果的符合性; 5.相关数据和结果证据的保持;

6.所确定的监测设备及其控制情况。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报告、调查、处理的方法、渠道、职责是否明确; 3.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处理措施及效果; 4.纠正和预防措施信息来源及需求的确定; 5.实施的效果和证据;

6.所涉及的文件修改的控制。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记录的范围、种类和内容能否达到证实和可追溯的要求; 3.控制的内容和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实施如何; 4.现场记录的保管、填写等情况。4.5.4审核

1.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2.内部审核策划过程和结果; 3.审核准备的实施情况:

a.审核组的组成及人员资格; b.审核计划的编制;

c.审核工作文件(检查表)的准备。4.审核的实施情况:

a.审核过程的证据(检查记录); b.不符合报告的编制。

5.审核的充分、独立、客观、公正性; 6.审核的结果和审核报告。4.6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定期开展; 2.评审输入信息是否完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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