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共10篇)(共10篇)
1.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一
江西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2至26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公告
全国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5月16日-20日举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9月12日-13日举行。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省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其中初级会计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2日-26日,中、高级会计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24日。现将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登录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www.jxf.gov.cn)或江西会计网(acc.jxf.gov.cn)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初、中级会计专业资格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发票,在报名结束后到现场报名点领取,具体时间以各地财政局公告为准。高级会计师资格报名考生,在4月27-28日,携带网上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身份证、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需加盖公章,有关要求见后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交费。现场报名点见图表二。
网上报名采取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报名原则,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作为报名点报考,不允许跨省、地区报名。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1]47号)中规定的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2015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采取先报名,成绩合格后再审核报名条件的方式,如不符合报名条件,合格成绩一律取消;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须持相关证件原件,经设区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后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学历查询认证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有关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图表一)
考试日期初级(无纸化考试)中级高级5月16日至19日
(共4天、8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五、其他情况
符合各级别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限内携相关报名材料到各地现场报名点审核报名,详询各设区市财政局或以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告为准。
现场报名点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图表二)
区域 联系电话 地点 省直 0791-87287612
0791-87287613
0791-87287614 锦绣宾馆
(高级会计师现场审核缴费) 南昌市
0791-83986376
0791-83986409
红谷滩会展路199号南昌市财政局1719室,高级现场确认时间:4月27-28日 景德镇 0798-8298638 景德镇市财政局会计科 萍乡 0799-6781027 萍乡市财政局会计科 九江 0792-8581716 九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新余 0790-6443065 北湖西路98号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鹰潭 0701-6441339 鹰潭市财政局会计科(梅园大道府前路7号) 赣州 0797-8124723 赣州市财政局408室(赣州市文明大道34号) 宜春 0795-3216734 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财政局窗口 上饶 0793-8292296 上饶市财政局会计科 吉安 0796-8224391 吉安市财政局会计科(井冈山大道126号) 抚州 0794-8236911 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抚州市迎宾大道)
2.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二
山西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延长至5月2日。报名网址:www.sxscz.gov.cn,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4日。
紧急通知
应广大考生要求,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延长至2014年5月2日,请大家抓紧时间报名。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登录网址:www.sxscz.gov.cn。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于9月20日-24日分批次举行,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报名时间延长,请未报名的朋友抓住机会赶快报名!报名后要抓紧时间学习,网校历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效果显著!,网校学员周建尧以总分200分的优异成绩荣膺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状元,另有18名学员荣膺初级会计职称全国单科状元,平均通过率高达86.33%,在全国名列前茅(查看奖学金获奖名单>>)!
3.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三
内容摘要:江苏南通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1月1日至28日,2016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南通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转发关于2016年度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5]77号”文件精神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2016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南通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必须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考生应到南通市财政局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详见附表)。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逾期责任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2日-13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成绩查询
2016年6月8日左右,考生可通过“南通会计微信”或登录“南通市财政局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
4.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四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
各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的规定,20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年5月16日至20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4.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5月16日至20日举行。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确认时间
(一)我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8日至1月23日。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工作日)。
(二)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直现场确认地点:潮州市潮州大道潮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收费
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符合资格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2.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片一寸一张,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31号)规定,2015年度我省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潮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5.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五
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醒,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25日。
市区报名点在九山北路兽医桥财税大楼,各县(市)报名点设在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及大学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半身近照(彩色或黑白)2张。
咨询电话:88288950、88288955。
6.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六
内容摘要:江苏高邮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日-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报名。
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11月1日-28日。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mof.gov.cn。
2、报名点选择: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部门选择报名点,我市考生选择“高邮市”报名点,并到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二楼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资格审核时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星期天不休息),逾期省财政厅后台将关闭不再受理。
4、审核携带资料: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档案号)填写:12位的考生填写18位身份证号。
6、网上交费时间为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网上交费流程:进入报名首页――登录――选择已报名省份――填写报名注册号、密码与附加码――选择网上交费。
7、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年5月3日-13日。
8、考试时间: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
高邮财政局
7.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七
20安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注册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30日,考生缴费时间为月7日至12月5日。考试时间定于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黄山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全国考办20考试工作安排,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黄山考区报名工作定于年11月7日开始,与全省同步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与全国网上系统开放日期保持一致,报名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考生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网址
全省统一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及发证。
四、报名流程
首次报名人员: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预审照片→登录报名系统,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去年参加过中级考试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85号和皖价费〔〕72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
六、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及教材费的网上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立银行账户。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任意一个营业网点开立工行个人账户,已有账户此步可略。
第二步,注册工行个人网上银行。考生可选择自助注册或柜面注册。
◆自助注册:考生直接登录工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点击个人网上银行“注册”, 开通电子商务功能,完成自助注册。
◆柜面注册:考生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工行个人账户,到工商银行任意一个营业网点,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并开通电子商务功能,申领电子银行安全工具(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或U盾)。
说明:首次注册须先登录工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点击进入个人网上银行,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支付功能。申领U盾,还须在工行个人网上银行“U盾管理”栏目下载证书;申领电子密码器,还须激活。
第三步,缴费。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
上述详见《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行缴费和自助注册流程说明》(附件)。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7年度初级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相关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选择在网上订购。
2017年度我省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放工作采用快递服务(安徽省邮政速递),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快递服务只限安徽省内,外省不送。初级考生每人限购报考相应级别的一套教材,每套教材的数量最多不超过4本。每套教材邮寄收费标准由考生统一支付5元,剩余部分由省会计考办承担。
八、准考证领取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省考办于2017年4月10日前发布打印准考证起止日期。
九、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申领初级资格证书。
十、承诺制度
报考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考生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在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缴费回执单,携带缴费回执单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开具。
(二)考生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各市会计考办应严格督查本地区各类会计培训机构及有关学校授课教师代报名情况。
(三)“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密码和电子银行安全工具(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或U盾),切勿将密码告知他人。详见工行网站首页左上侧栏目“安全提示--网上支付宝典”;
3.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5.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2时之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四)考生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表”备查。
(五)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报名当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67202、62667212
(六)省会计考办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344 。
(七)各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合肥市:0551-6353
滁州市:0550-2180105、3216510、3216511
芜湖市:0553-3122122、2963072
蚌埠市:0552-2076967、2072957
安庆市:0556-5288972、5288942
池州市:0566-2023991、2022651
淮北市:0561-3053885 3023938
马鞍山市:0555-8880565 亳州市:0558-5119275
宿州市:0557-3955717 六安市:0564-3378215
宣城市:0563-3012870 阜阳市:0558-2278998 淮南市:0554-6667431 铜陵市:0562-2129039 黄山市:0559-2355302
(八) 黄山市各区、县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屯溪区:0559-2596187
徽州区:0559-3583771
8.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八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5〕1号)要求,我市定于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接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补报名,考生在此期间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参见原报名文件(汕市财会〔2015〕2号)通知,本次补报名不统一征订考试相关书籍。市区(含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补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点设在汕头市会计培训中心,地址: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东侧,联系电话:0754-88179719,补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的补报名确认点和确认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汕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9.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九
关于本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7号)的要求,现将本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即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五)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高级资格并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通知所称“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算至2015年底(全日制普通院校就读期间不作工作年限计算)。
(六)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并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三、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
1.初级资格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10:00开始至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10:00开始至1月31日24:00结束。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7日10:00至5月13日24:00时限内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20日。
(二)中、高级资格
1.中、高级资格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10:00开始至4月17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10:00开始至4月30日24:00结束。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9月3日10:00至9月9日24:00时限内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3.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2日(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费用
(一)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二)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但订购考试用书的,应按要求支付订购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将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规定,由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对疑似雷同的试卷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
10.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至29日 篇十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连云港地区)报名公告
一、报名流程:
1、考生自主网上报名注册→各所属地报名点审核(报名点:安全维护岗――审核签名岗――录入取相打印岗――核查收相岗等,通过审核、办完手续的考生,自行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1月20日-1月31日,各报名点不接受现金交费)。交费后,整个报名结束。注:凡会计从业资格证号为12位的,请一律用身份证号替代。
2、网上交费流程:进入报名首页――登录――选择已报名省份――填写报名注册号、密码与附加码――选择网上交费。
3.考生交费收据领取时间与地址:需要收据的考生,可在考试当天到考场考务办公室领取。
4.无法网上交费的考生,咨询电话:0518-85838760。
市直报名点报名流程:
报名确认现场设置报名工作流程图,摆放流程节点席卡,工作人员明确岗位及分工和职责。报名流程设置:安全维护岗――审核签名岗――录入取相打印岗――核查收相岗――总协调岗等必要岗位。
(1)安全维护岗:考生凭a报名登记表进入报名点,维持确认现场排队秩序等。
(2)审核签名岗:考生必须在a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报名点委派专人按报名条件严格审核,并委派专人在审核通过的a报名登记表上签字。
(3)录入取相打印岗:凭专管员签过同意意见的a报名表,对考生取相,并打印出一式两份的报名b确认表,连同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并传给下一个工作岗位工作人员。(――核查收相岗)
(4)核查收相岗:核对相关资料,收取一张近期1寸相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联系电话、确认号),以及a张报名登记表、b1张确认表、退回考生b1张确认表、――报名审核确认结束,提醒考上于1月31日前一定在网上交费。
(5)总协调岗:负责协调、处置报名各项事务。
二、统一网上报名: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统一实行网上报名。2015年度连云港考区初级实行无纸化考试时间为:初级资格:2015年5月16-20日期间,须一年内全科通过为合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无纸化考试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注意事项和提示,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网上填写和现场报名手续。网上报名主要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考生网上自主报名注册阶段:2015年我省将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请自行登录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有关公示材料,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报名注册号码,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并在规定的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内到相应的网上报名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1月31日。
(二)现场审核阶段:
1、资格审核时间:考生报名注册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我市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6日,过期不予受理,由报名考生责任自负。
2、资格审核地点:按属地原则,各地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地点设在报名时所选的所在地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工、财高专、市电大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在本校,市直考生(含海州区、开发区)初级报名资格审核地点设在市电大(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中心)。
报名地区名称 报名审核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赣榆区 市赣榆区青口镇环城南路19号区财政局会计科108室 0518-86293330 初级 东海县 东海县晶都大道金润大厦会计服务大厅 0518-87776671 初级 灌云县 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南路333号县财政局会计科3-201室 0518-88829278 初级 灌南县 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县财政局316室会计局 0518-83289300 初级 连云区 市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0518-81888028 初级 淮工 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主楼806室 0518-85895751 初级 财高专 市新海新区春晖路8号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成教处行政楼214室 0518-85478290 初级 市电大 市海州区苍梧路39号(苍梧一期小区北门对面)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中心 0518-85838760 初级
3、资格审核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文):(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完成到及以前各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5)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毕业。
4、资格审核要求:
(1)各报名点要严格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携带《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明原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1张(背面自行写上姓名和现场给的报名序号),在规定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到各相应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县、区报名点应在规定日期内对所属辖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终审,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长、报名点负责人要对本点报名情况和审核情况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发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
(2)现场采集照片: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一律读取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得代报名审核,不接受电子照片。
(3)缴费: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按报名软件中确认的金额自行完成网上交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30号执行。初级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考试用书费用按考生订购数量具实收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
(4)打印报名确认表:现场打印2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张给考生,一张留报名点存档。提醒考生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结束。
(5)考生注册报名的同时可网上订购考试教材,领书方式一律快递送书(限本省内考生)。
注1:对考生和报名审核点报名或审核错误的操作或须更改的信息,要及时于当日告知“市级考办管理人员”。
注2:对考生信息表上发现错误的信息,必须由考生先进入修改系统,更正后再进行现场审核。对报名审核点审核错误的操作,要及时于当日由审核点工作人员告知“市级考办管理人员”,以便退回重审。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格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日。
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518-85521543。未尽事项,另行网上公告或现场报名告知。
连云港市会计考办
12月29日
相关链接:江苏连云港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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