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考核

2024-09-16

国资委考核(精选9篇)

1.国资委考核 篇一

刍议国资委对我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

国资体制改革课题组

对国有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重要方式。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在今年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强调:“(各地国资委)要把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作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切入点,特别是要抓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因此,研究国资委将对我公司进行经营业绩考核的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浅析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

目前,自治区国资委尚未出台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管理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在去年11月25日公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年3月,除少部分有特殊原因的企业外,国资委共与170家中央企业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已全面启动。《暂行办法》虽然是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考核制度,但对于各地国资委应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关于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指标等问题的规定,将对自治区国资委今后制订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有着重要的参照意义。因此,《暂行办法》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考核原则 《暂行办法》中明确了经营业绩考核应遵循的三大原则。一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强调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考核。二是实事求是、分类考核的原则,强调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的不同特点实行科学的考核,这表明国资委对企业的考核是一企一策、一司(公司)一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三是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要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根据以上考核原则,我公司必须坚持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为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加快在集团内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的改革步伐。

(二)考核对象 国资委将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对象落实到就具体人即企业负责人,就是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人格化,以建立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人员属于企业负责人: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同时,公司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常委、纪委书记的考核及其奖惩也依照该办法执行。因此,如果自治区国资委参照《暂行办法》执行,他们将对我公司的上述领导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国资委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公司领导实施奖惩。实施奖惩时,公司董事长的分配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系数根据责任和贡献由公司自行确定。

(三)考核指标 《暂行办法》中规定,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实行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和任期考核均设立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在考核(以公历年为期)中,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考核计分的权重是:利润总额占30%,净资产收益率占40%,分类指标(可设一项或两项)合计占30%。从指标设计及权重分布看,考核突出了资本收益最大化的理念,同时也体现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类考核的原则。在任期考核(以三年为期)中,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两项指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考核计分的权重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占40%,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占20%,任期内三年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占20%,分类指标占20%。从指标设计及权重分布看,任期考核突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同时也考虑任期内三年经营业绩和具体企业分类考核的因素。

二、我公司应对经营业绩考核的几点意见

(一)在指标设置上,争取自治区国资委简化考核指标。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不是越多越好,关键是要对被考核者具有控制性,目的明确,简单明了。作为出资人代表,自治区国资委在对我公司领导进行考核时,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就可以了,最多加上利润总额。因为,国资委与公司领导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所以指标考核应该遵循委托代理的模糊原则,即:自己能够直接管理好的事务不要交给别人去管,自己不能管理或管理不好的事务则要选择能人去管。自己管理的事务要注重过程管理,交给别人管理的事务则注重结果,而不干涉过程。国资委的业绩考核就是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结果——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而不应干涉他的过程管理,所以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国资委应从大处着手,抓住主要的、关

键的指标。

过去国有企业被“管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考核指标太多,把一些分析指标拿来用于考核,让企业经营者无所适从,反而捆住了企业的手脚。我们以杜邦分析法为例来说明考核指标与分析指标的区别。在杜邦分析法中,净资产收益率与一系列财务指标建立了函数关系,包括总资产利润率、权益总资产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等4项相对指标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等13项绝对数指标,这13项财务指标的任何一项发生变化,都会改变净资产收益率的结果。所以,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指标就是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必要考核杜邦分析函数中的其他指标,其他指标只能作为分析指标。因此,我们应积极与国资委沟通,争取国资委对公司领导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简化考核指标,主要采用利润总额或净资产收益率即可。

(二)在考核目标值确定上,争取自治区国资委理解我公司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的一般程序是,企业负责人应先提出下一拟完成的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然后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制定的《2004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投资公司全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是优秀值7.1%、良好值4.7%、平均值2.3%、较低值0.4%,总资产报酬率是优秀值5.8%、良好值3.5%、平均值2.1%、较低值0.4%。我公司200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介于平均值与较低值之间,总资产报酬率略低于平均值,但要看到,我公司的不良资产比率超过了投资公司全行业的较高值(24.7%),而这些不良资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历史原因和非经营性因素形成的。因此,自治区国资委是否充分了解和认同我公司的发展沿革和经营状况,是其能否科学客观地考核公司领导经营业绩的关键。

同时,我们对公司的发展也应充满信心。我公司去年的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了108.44%,超过了投资公司全行业的优秀值105%(即使扣除资产评估增值因素,也达到全行业的良好值103.5%)。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到15%,位于投资公司全行业的良好水平,预留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而我公司去年的营业增长率更是达到了49.11%,远高于投资公司全行业的优秀值23.3%,可见我公司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新时期。因此,只要我们把不良资产率降下来,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应会得到较大的改善。对于如何减少不良资产,我们以为,一方面要加大资产重组、剥离处置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要争取通过清产核资后报国资委确认资产损失的方式,核销部分不良资产。最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就利用清产核资的机会,做通国资委的工作,使之确认资产损失,并核销了64.5亿元的不良资产。

(三)为应对自治区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应完善我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前面提到,作为出资人代表,自治区国资委在对我公司领导进行考核时,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就可以了,最多加上利润总额。但是,对于公司考核下属企业负责人则不然。因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是分层次分对象的,随着考核对象的不同,集团母公司层次的分析指标完全可以转化为子公司层次的考核指标。我们认为,为应对自治区国资委对公司领导的经营业绩考核,应进一步完善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对下属企业的考核指标主要是财务指标,下一步则应将下属企业的考核指标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密切结合起来,建立一个战略性的绩效管理体系。战略是企业绩效管理的目标和依据,绩效管理是企业战略的具体实施手段。在当今国际企业管理中,平衡计分法是被广泛应用的一种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它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确定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指标,并对这些关键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以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据称在《财富》500强中有70%的企业采用这种管理方法。平衡计分法之所以受到国际大公司的青睐,是因其有效地实现了财务目标与非财务目标的平衡、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平衡、绩效管理与战略实施的平衡。因此,我们应充分借鉴平衡计分法的理念,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制定集团内部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并使之成为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工具。

2.国资委考核 篇二

关键词:EVA,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价值管理

从2007年起, 在我国国资委施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 首次将EVA引入考核体系, 鼓励中央企业使用EVA 作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在国内掀起了EVA热潮。在中央企业正面临“后危机时代的挑战”, 处于做大与做强的瓶颈, 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三任考核伊始以及国家对中央企业实现全球化的期待与导向的背景下, 2009年底, 国资委22号令颁布, 这标志着以EVA为核心的央企业绩考核体系在央企中全面推行。

1EVA概述

1.1EVA产生的背景

经济增加值, 作为一种新型的业绩评价指标, 最初由著名经济学家默顿·米勒 (Merton Miller) 和弗兰科·莫迪利亚尼 (Franco Modigliani) 于1958-1961年间在其发表的一系列研究公司价值的学术论文中提出 。1982年, 美国思腾思特管理咨询公司 (Stern Stewart&Co.) 引入了EVA的基本思想, 随后在20世纪90年代初, 由美国两位财务分析师乔·思登 (Joel Stern) 和本耐特·斯图 (Bennett Stewart) 正式提出了其概念, 并在1993年9月的《财富》杂志中得到了完整的表述。

1.2EVA的基本理念及涵义

经济增加值是指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投入资本的机会成本以后的所得, 其本质是一个考虑了资本的机会成本的经济利润概念, 而不是单纯的会计利润概念 。

EVA的基本理念是资本获得的收益至少要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从EVA的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 当EVA>0时, 表明投资者获得了超过资本成本的超额回报, 股东价值增大。当EVA=0时, 表明企业管理者只为股东创造出了所需要的最低的风险报酬。当EVA<0时, 表明企业管理者并没有创造出真正的利润, 而是在毁损股东的价值。EVA的持续增长意味着企业市场价值的不断增加和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 进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管理目标。因此, EVA可以把资本的成本和企业的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克服传统会计利润指标的弊端, 使业绩评价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从而成为现代最为有效的衡量企业真实经济价值, 全面评价企业管理者有效使用企业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能力的工具之一。

1.3EVA的计算公式

Joel Stern把EVA公式定义为:

EVA是税后净营业利润 (Net Operating Profit After Tax, 简称NOPAT) 与资本总额 (Total Capital, 简称TC) 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 (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简称WACC) 相乘后的差额。即:

根据Bennett Stewart的研究, 要精确计算EVA需进行160多项的调整, 但在实际应用中, 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需要如此复杂的调整。一般情况下, 调整的会计项目主要包括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间、交易性金融资产、表外融资项目、存货估值、外币折算、无形资产、退休后支出、资产减值、营销费用、战略性投资、税收、重组费用和通货膨胀等 。基于成本效益的原则, 大多数情况下, 5-10项左右的调整就可达到相当的准确程度。按照国资委第22号令规定, 央企在计算EVA时所进行的会计调整如下:

1.3.1 税后净营业利润 (NOPAT) 的计算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 (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 × (1-25%)

其中:利息支出是指央企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是指央企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对于为获取国家战略资源, 勘探投入费用较大的央企, 经国资委认定后, 将其成本费用情况表中的“勘探费用”视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按照一定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50%) 予以加回。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包括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以及其他非经常性收益。

1.3.2 资本总额的计算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其中:无息流动负债是指央企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对于因承担国家任务等原因造成“专项应付款”、“特种储备基金”余额较大的, 可视同无息流动负债扣除。在建工程是指央企财务报表中的符合主业规定的“在建工程”。

1.3.3 资本成本率的计算

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其中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央企, 资本成本率定为4.1%。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 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而且资本成本率确定后, 三年保持不变。

2EVA考核体系在央企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前文已述及, 在国资委第22号令中, 对EVA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为央企提高EVA指标指引了明确的方向。笔者认为, 通过对这些会计调整以及给定数据的分析, 可以揭示出EVA考核体系与传统以利润指标为核心的业绩评价体系的差异以及其如何在央企的管理体系中发挥引导作用。

2.1 促进中央企业更加注重做强主业, 提高主业竞争能力

要求对非主营业务和非经常性业务的收益予以剔除 (50%) 。这意味着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考核的重点是主业, 即主营业务收入, 而弱化了央企在一些非主业性投资的收益。这一规定针对当今央企过度热衷于一些投机性经营项目, 忽视主业发展的现象而提出, 是与国资委全面引入EVA考核体系的背景相适应的。央企要想增加EVA考核指标, 不得不加强对主业的关注程度, 提高主业的竞争能力, 下大力气剥离非主业资产、清理低效资产、出售非核心业务, 并最终提升其在国际化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2.2 促进中央企业遏制投资冲动, 合理控制风险

要求将资本成本率基准定为5.5%, 而在不用的行业中又作了调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 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 这无疑是引导央企控制风险, 尽可能地稳健经营。作为计算公式中的减数, 要想提高EVA考核指标, 必须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数值, 而资本成本率的上浮, 使得高负债经营的央企不得不关注对资本总额的控制。这促使央企改变盲目资本扩张的经营方式, 顺应市场, 做好风险防范。

2.3 促进中央企业注重资本使用效率, 不断提高发展质量

要求资本成本率三年不变, 这给央企衡量、评价自身的EVA指标提供了依据, 同时EVA考核指标与传统会计评价指标的本质区别在于其考虑了资本回报的同时也将发展质量纳入考虑范畴。正如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所说:“中央企业牢固树立资本成本意识, 不仅要重视生产经营成本, 更要考虑资本使用成本,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成本核算 。” 因此, 这将促使管理者考虑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 认识到央企的所有资源都是有代价的, 注重资本使用效率, 在提高资本营运效果的同时提高发展质量。

2.4 促进中央企业将着眼点放在价值创造上, 实现价值最大化

要求从资本总额中减去无息流动负债和在建工程。无息流动负债, 由于不占用企业资本, 必须从资本中扣除, 这体现了合理占用外部资金, 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企业价值的提升。而对于无息长期负债而言, 例如长期递延税款、长期应付款等, 虽然企业没有为其支付成本, 但是被投入用来支持企业的长期营运, 所以应当计入投入资本。而对在建工程的调整, 是对还没有价值创造能力的资本的剔除。对不创造价值的资本进行调整, 可以准确计算出央企创造的价值。这就要求管理者比竞争者表现得更好, 一旦获得资本, 在资本上获得的收益必须超过由其他风险相同的资金需求者提供的报酬 。资本总额的调整促进央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将所有财务指标最大程度地增加股东财富, 实现财富最大化。

2.5 促进中央企业增大研发投入, 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求在税后净营业利润的计算中加入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 对研究开发费用视同利润, 鼓励央企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对投入较大的勘探费用, 按一定比例予以加回, 鼓励为获取战略资源进行的风险投入。管理者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 往往减少研发投入, 而EVA指标兼顾了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之间的协调, 能够有效遏制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这就促使管理者必须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 以央企长远发展为目标, 做出有利于央企长远发展的投资决策。

3从EVA业绩考核体系到价值管理体系的过渡

3.14M价值管理体系概述

思腾思特公司在提出EVA的概念后, 为达到增加企业价值, 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对EVA提出了一套价值管理体系, 即4M体系, 包括评价指标 (Measurement, 评价作用) , 管理体系 (Management, 管理作用) , 激励制度 (Motivation, 激励作用) , 理念体系 (Mindset, 沟通作用) 。按照价值创造的流程, 这四者紧密联系, 相互促进。该价值管理体系以分析EVA为切入点, 从评价指标、管理体系、激励制度和理念体系四个维度具体提出如何建立使企业各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行为都致力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管理制度体系, 持续提升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3.2 央企价值管理体系的构建

全盘照抄西方的EVA管理模式, 使得中国本土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了诸多障碍, 均未产生预期的效果, 7年前, EVA不得不从中国市场退出。因此, 对EVA管理体系进行“中国式”的改造是非常必要的, 要想在央企中成功构建价值管理体系, 必须使其符合中国国情。在此进程中, 国资委作为出资人, 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认识到EVA的优越性, 国资委一直致力于将EVA指标引入业绩考核体系, 7年后, 在国资委的大力推动下, 随着22号令的出台, 标志着EVA业绩考核体系在央企中全面推行。然而, 根据《中央企业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资委的此举仅仅还处于“引入”阶段, 即要求央企明确价值导向, 实现以利润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到以EVA为核心的考核体系的过渡。在随后的两个阶段中, 再逐步引导央企建立价值创造导向的决策管理体系以及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激励制度, 并最终形成价值创造的企业文化, 真正在央企中建立价值管理体系。

针对国资委22号令要求, 现阶段国资委是如何引导央企实现从EVA业绩考核体系到价值管理体系的平稳过渡呢?

3.2.1 利润与EVA并行考核的双重业绩衡量方法和管理模式

考核体系规定EVA指标与利润指标目标值的实现是利润指标的业绩考核得分为30分, EVA指标的业绩考核得分为40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 此次国资委推行的考核体系, 并未完全摒弃传统的利润考核指标, 而是实行以EVA为核心的双重业绩衡量和管理体系。由于利润与EVA属于两种不同的理念以及战略目标, 央企各级管理层不得不面临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EVA指标与利润指标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 即增加利润未必增加甚至会减少EVA, 提高EVA又可能减少了利润。这意味着央企在决策过程中难以判断某一方案究竟是有利于利润指标还是有利于EVA指标, 如何使得综合业绩评价得分最大化。

但是, 两者之间对传统业绩评价和管理体系的冲击能否由对立转化为协同呢?其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将利润、EVA以及各类其他各类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均包括在内的经营决策综合性评价体系, 如图4 所示。即对于同一目标下不同的决策方案, 通过计算利润和EVA指标的预期数值, 并进一步得出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 从中选出有利于央企利益的最优决策。在此综合量化评价系统的基础上, 实现业绩考核指标间的协同效应。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 央企在从战略调整到业务整合的各个环节, 以制定一项或多项决策为起点, 将各个方案信息传导至右边, 经过会计调整得到税后净营业利润和资本成本, 相减计算出预测的EVA, 而分类指标和利润总额的计算无需进行调整, 直接计算得到。在此基础上, 按照不同指标的权重, 加权平均以确定哪一种方案下考核总分达到最大, 并最终选择出最优方案。双重业绩衡量方法和管理模式的设立, 实质上揭示出国资委现阶段以更加有效的方式促进央企实现全球化进程的国家战略目标。只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综合评价体系, 才能保证央企在达到国资委战略目标的要求下, 获益最大。

因此, 在国资委部署的价值管理体系全面建立的初期阶段, 央企面临着利润与EVA并行考核的双重业绩衡量方法和管理模式, 应该首先以价值管理的角度理解EVA的理论和实务, 并进行相关利润、EVA等指标的关键驱动因素分析, 而后对企业的各个业务层面制定出三类指标间的经营决策综合性评价体系, 最后根据价值创造的理论调整企业的战略, 筛选出价值最大化的决策, 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和决策管理体系。

3.2.2 激励措施

衡量企业的EVA指标, 是价值管理体系的基础, 发挥其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即将其作为企业决策的依据, 是实现价值管理的过程, 但这都不能保证各级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都能从股东的角度出发为企业创造出最大的价值。因此, 将薪酬体系与EVA指标结合起来, 是EVA体系的核心, 只有通过激励机制, 才能保证上述工作有效、准确地进行。

根据4M体系理论, 激励制度的原则是根据EVA的增加按一定比例增加管理者的奖金, 且上不封顶。西方普遍采用的激励制度主要有基于EVA的奖金银行和股票期权制度。由于制度上的约束和考虑到公平性等的因素, 现阶段推行的EVA考核体系从实质上说并没有推行真正意义的激励制度, 国资委做出的是在各项约束条件下最大化的激励措施。

(1) 要求业绩考核的结果作为央企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管理者而言, 职位任免的意义是决定性的, 因此, 如果能够真正将考核结果与职位任免挂钩, 将良好的促进EVA的全面推行。

(2) 要求负责人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 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 延期到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 这意味着管理者在余下的任期中有被扣除绩效薪金的可能。管理者要想得到最大化的薪酬, 必须兼顾长短期利益, 延期薪酬的实现将有效遏制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激励其做出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决策。

(3) 要求提及了任期和中长期激励, 这对未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激励制度是一个积极信号。

伴随着央企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向价值管理模式的过渡, 国资委还将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以EVA为核心的长效激励体系 。也许激励程度不及西方, 但是在央企中是切实可行的。例如建立可以封顶的激励制度, 但是, 薪金越高对管理者的业绩考核指标的增加值要求越高, 抑或是将EVA与管理者的长期股权激励挂钩, 对于业绩考核表现优秀的管理者发放股利分红, 使其享受到分享企业创造的价值的权利。央企应该严格按照国资委的要求, 在企业内实行与国资委规定相适应的激励措施, 贯彻落实央企内部的薪酬体系, 在要求全员考核的条件下, 最大程度的激励央企全员为企业创造价值, 为最终建立价值管理的企业文化理念铺路。

3.2.3 理念体系

实施EVA, 最重要的也是最富有挑战的就是将EVA的理念引入央企, 即将EVA融入企业文化, 成为沟通央企的文化语言。全面基于EVA的价值管理体系会使企业管理层和下级部门拥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即为提高EVA而努力, 从而使得企业运行得更有效率和效益。EVA能够使企业全员都具有主人翁的意识, 并且这种战略性工具还能给每个层级的所有员工赋予权力, 只有央企上下同心协力, 相互沟通, 在实际工作中良好的运用这一理念, 在以激励措施保证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 才能最终形成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

通过对价值管理体系的业绩衡量、管理决策、考核激励以及经营理念四个维度的建立和完善, 央企才能真正在国资委的指引下, 在我国实行环境的制约下, 构建出更加合理、科学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的价值管理体系, 以达到全面推行EVA考核体系的目的。因此, 面临全面实行EVA考核, 央企不能简单的计算一个财务指标, 而应该与之相对应的构建一种可以使企业内部各级管理层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行为、管理决策都致力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制度体系, 即以EVA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只有通过在央企内部构建EVA导向的价值管理体系, EVA指标才能真正发挥其在央企价值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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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资委考核 篇三

关键词:经济增加值 业绩考核

一、对EVA考核指标的解析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是: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在经济增加值考核中,影响其结果的有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三个因素。理论上资本成本计量方法是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债务资本成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要体现行业的风险差异将涉及到复杂的模型运算﹑通常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来计算。但CAPM模型由于涉及贝塔值只在上市公司中才能使用。然而,有学者认为贝塔值并不能完全反应企业的全部风险因素,何况中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股票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并不能充分反映上市公司的风险与价值。中央企业都是大型企业集团,旗下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更涉及多个行业,使得权益资本的真实成本难以反映。资本成本率的确定成为一个难点。

目前国资委考核中央企业的资本成本率统一订为5.5%。统一的资本成本会造成EVA考核的不公平。低风险企业的EVA因统一高资本成本而被压低,高风险企业的EVA因低资本成本而被抬高,反映在激励分配上会出现 “苦乐不均”现象,大大降低了激励应得到的效应,还将驱使财务与战略资本投向高风险的产业。

二、案例分析

本文以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为例,根据其2010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用通货膨胀下企业实际的平均资本成本率与国资委规定的资本成本率分别计算EVA,并进行比较分析。(会计数据均取自2010年度发布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按国资委资本成本计算的经济增加值

1. 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净利润=969,138

利息支出=2,575,661

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研究与开发费+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164,223+126,322=290,545

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665,774

税后净营业利润=969,138+(2,575,661+290,545-665,774×50%)×(1-25%)=2,869,127.25

2. 资本的调整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2010年末所有者权益=57,186,855

2010年初所有者权益=55,581,157

平均所有者权益=(2010年末所有者权益+2010年初所有者权益)÷2=(57,186,855+55,581,157)÷2=56,384,006

2010年末负债=84,135,184

2010年初负债=78,394,032

平均负债合计=(2010年期末负债+2010年期初负债)÷2=(84,135,184+78,394,032)÷2=81,264,608

2010年末无息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专项储备=2,037,042+4,339,300+988,740+486,782+359,990+4,916,412+10,873,697+293,972+72,579=24,368,514

2010年初无息流动负债=1,731,707+4,440,736+989,734+415,365+338,476+5,249,808+110,283+22,660+56,747=13,355,516

平均无息流动负债=(2010年末无息流动负债+2010年初无息流动负债)÷2=18,862,015

2010年末在建工程=17,785,906

2010年初在建工程=18,978,257

平均在建工程=(2010年期末在建工程+2010年期初在建工程)÷2=(17,785,906+18,978,257)÷2=18,382,082

调整后资本=56,384,006+81,264,608-18,862,015-18,382,082=100,404,517

3. 经济增加值计算

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EVA=2,869,127.25-100,404,517×5.5%=-2,653,121.19

(二)按企业实际平均资本成本计算的经济增加值

1.权益资本成本(Ks)

本文采用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公司的权益单位成本,即:

Ks=Rf+β(Rm-Rf)=Rf+β×市场风险溢价

其中Rf为无风险利率,本文采取一年期国债利率2.60%,β通过RISS数据库计算得到为0.87。市场风险溢价一般根据股市实际平均收益率和无风险利率确定。国际上对新兴市场的风险溢价通常采用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式为: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补偿额=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违约补偿额×(σ股票/σ国债)

参照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中国目前市场风险溢价的测算如下:

(1)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美国1928-2008年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5.65%;(2)国家违约补偿额:根据国际权威评级机构公布的债务评级,我国的债务评级为A1,转换为国家违约补偿额为1.4%;(3)σ股票/σ国债:新兴市场国家股票的波动平均是债券市场的1.5倍。

按此测算,我国目前的市场风险溢价为:5.65%+2.1%=7.75%,2010年公司权益资本成本Ks=2.60%+0.87×7.75%=9.34%

2.债务资本成本(Kd)

平均短期借款=(20,589,680+22,993,285)÷2=21,791,483

平均长期借款=(18,807,664+25,899,249)÷2=22,353,457

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得知其2010年度的短期银行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4.55%;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25%

Kd=4.55%×49.36%+5.25%×50.64%=4.90%(税前)

3. 实际平均资本成本率

2010年权益资本平均额=56,384,006

2010年债务资本平均额=44,144,940

权益资本权数=权益资本平均额/(权益资本平均额+债务资本平均额)=56.09%

债务资本权数=债务资本平均额/(权益资本平均额+债务资本平均额)=43.91%

平均资本成本率=权益资本成本Ks×权益资本权数+债务资本成本Kd×(1-25%)×债务资本权数=9.34%×56.09%+4.90%×(1-25%)×43.91%=6.85%

4. 经济增加值计算

EVA=稅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EVA=2,869,127.25-100,404,517×6.85%=-4,008,582.17

对比上述计算结果,按照国资委规定所计算出的EVA明显高于通货膨胀下实际的资本成本率计算出的EVA,严重影响企业经济增加值的准确性。

三、结论

上述案例分析说明,EVA考核中实际上有很多难题,这些都将影响经济增加值的准确性。通常上说采用EVA来评价企业绩效的好处很多,但从另一个角度说,EVA考核也有它的缺点,比如较难反映企业经营的差异性,完成分类考核难度很大;仍然依据财务数据,其考核结果还是有被操纵的空间;调整项目并不符合成本收益原则,难以形成通用价值标准等等,这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对EVA进行深入研究并完善,以使国有企业的EVA考核更加顺利和有效。

参考资料: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9]22号。

4.国资委考核 篇四

关于印发《海淀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区属各监管企业:

《海淀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征求企业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海淀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修订前《考核办法》的要求,各监管企业报送2008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二、按照新《考核办法》的要求,各监管企业预报2009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和申报必要的说明材料。

三、上述各监管企业报送的材料请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

前交送国资委考核评价科。

附件:1.海淀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2.2008年海淀区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

3.2009年海淀区监管企业考核目标建议值表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人:解莹;联系电话:88499532;电子邮箱:kp88499532@126.com、hdkaohe@126.com)

主送:区属各监管企业。主题词:经济管理 △业绩考核 通知

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 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海淀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2005年9月27日下发 2007年8月8日第一次修订 2009年

2月26日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京国资发 [200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监管企业负责人是指海淀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由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分类考核原则。按照企业所处行业、主营业务的不同和类型,将企业分为一般竞争类企业和完成政府任务类企业。竞争类企业以经济效益为重点,政府任务类企业以政府任务为重

点。

(三)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 区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考核,期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 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

第六条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管理指标。其中,各项财务指标均以考核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并经区国资委核实确认的企业财务会计合并报表为准。

(一)一般竞争类企业考核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 1.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1)利润总额:为考核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100%平均净资产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2.分类指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4-

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在责任书中明确。

(二)完成政府任务类企业考核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 政府任务类企业是指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威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所承担政府任务,确定其考核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并负责考核,具体指标及其权重按已制定的考核方案执行。

(三)管理指标:

1.上缴国有资产收益:按时足额入库。

2.国有资产安全:严格执行区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备案制度的暂行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资产损失责任事件。

3.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火灾、失盗及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

4.企业稳定: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职工群众集体上访等不安定责任事件。

5.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

6.国资委布臵的各项工作、报表及文字材料等,按要求完成。第七条 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一)考核综合得分

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

基本指标得分=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

(二)考核各指标得分

1.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每超过目标值2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8分。每低于目标值2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

2.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企业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40分;每高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8分。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8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20分。分类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为该项指标基本分的20%。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区国资委依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年薪奖惩。

第九条 年薪的构成和确定

(一)企业负责人年薪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二)基薪根据上年区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倍以内确定,所有企业执行一个标准。

(三)绩效年薪的确定

1.当考核综合得分80分(含)以下时,绩效年薪为0。2.当考核综合得分为81-89分时,绩效年薪=基薪×(0.5×考核综合得分÷100)×经营规模及难度系数×其他调节系数。

3.当考核综合得分为90-99分时,绩效年薪=基薪×(0.8×考核综合得分÷100)×经营规模及难度系数×其他调节系数。

4.当考核综合得分为100-109分时,绩效年薪=基薪×(1.0×考核综合得分÷100)×经营规模及难度系数×其他调节系数。

5.当考核综合得分为110-120分时,绩效年薪=基薪×(1.5×考核综合得分÷100)×经营规模及难度系数×其他调节系数。

经营规模及难度系数根据企业净资产、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数等因素,按行业分类,加权计算确定,取值范围在1.0-3.0之间。

其它调节系数主要考虑因改制、重组而增加企业经营难度,因国家、北京市和本区重大经济战略调整和政策变化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严重下降,因承担政府特殊任务影响企业整体效益,为维护企业及社会稳定贡献突出以及测评误差等因素,由区国资委确定,取值范围在1.0—1.5之间。

第十条 年薪奖惩

(一)基薪不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二)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

(三)未完成管理考核指标按以下标准扣减绩效年薪: 1.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违纪等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扣减其全部绩效年薪。

2.企业未按时足额完成上缴国有资产收益任务的,不予兑现

绩效年薪。

3.企业对外投资、担保、资产抵押、产权转让等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未按规定上报,但未造成损失的,扣减绩效年薪50%;造成损失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

4.企业发生火灾、失盗、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

5.由于管理不善等企业内部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职工群众集体上访等不安定责任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

6.国资委布臵的各项工作、报表及文字材料等,不按要求完成和报送的每一项(次)扣减绩效年薪1%,累计最多不超过20%。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全部绩效年薪。

(四)企业负责人收入增长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当年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企业,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第十一条 年薪的支付

(一)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

(二)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列入企业成本,年终根据本年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区国资委确认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奖惩意见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管理

(一)年薪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企业任职一年取得的所有工

资性收入的总额。工资性收入的统计口径按照国家有关统计规定执行。

(二)企业负责人的年薪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三)企业负责人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基薪中代扣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四)除政府有特殊规定外,未经区国资委同意,企业负责人不得向所在企业领取年薪收入以外的其他工资性收入和除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补贴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补贴。

(五)企业负责人在其他单位兼职,原则上不得享受兼职单位的收入,特殊情况须经区国资委批准。

(六)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企业负责人岗位发生变更的,按在职时段计算其当年年薪。

(七)对超过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令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八)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实行台账管理,其年薪及符合国家规定或经区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设臵明细账目,单独核算。

企业负责人年薪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第十三条 发现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追缴企业负责人当考核年薪。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程序:

(一)企业预报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二)区国资委核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与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区国资委主任同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四)考核期内,由于国家、北京市和本区重大政策、战略规划调整、清产核资底数变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区国资委可以根据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区国资委对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督。

(一)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将责任书执行情况上报区国资委。区国资委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企业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重大经济

损失、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事项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时,依据有关规定向区国资委报告。

第十六条 经营业绩责任完成考核程序:

(一)企业在考核期满90日内,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向区国资委报告上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总结分析。

(二)区国资委依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各项管理指标的评价,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由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决定形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

(三)区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通知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国资委反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或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的分配系数为1,企业其他副职领导人员的分配系数在0.5-0.8之间,由企业根据其责任和贡献的大小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标准。

5.国资委考核 篇五

一、第三季度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截至X月XX日,XXX国资委监管的XX家企业资产总额X,XXX,XXX万元,同比增长XX%;负债总额XXX,XXX万元,同比增长XX%;所有者权益(净资产)X,XX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实现营业总收入X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应交税费总额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利润总额-X,XXX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XXX,XXX万元,劳动生产总值XX,XXX万元。

(一)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营业总收入态势良好。XXXX年前三季度企业营业总收入XX,XXX万元,同比增长XX%,主要原因:一是监管企业确认房地产二期销售收入、确认工业园安置区完工进度收入及本年新纳入子公司导致;二是上年因疫情原因减免租金,今年无该项减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利润总额有所下降。第三季度我委监管企业整体利润总额亏损X,XXX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开集团摊销无形资产以及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导致成本增加利润下降。

劳动生产总值稍有减少。截至XXXX年X月底,监管企业实现劳动生产总值XX,XXX万元,同比下降XX%,主要原因为城开集团利润下降导致劳动生产总值下降。

(二)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

企业资产结构不优,拥有优质资产不多。XXXX年前三季度资产负债率只有XX%,说明我委监管企业的资产综合利用率不高,功能定位重叠,同质化经营严重,总资产报酬率低,盈利能力差,造血功能不足。

资产规模小,投融资平台占比重。截止XXXX年X月,XX家正常运营企业资产总额X,XXX,XXX万元,所有者权益X,XXX,XXX万元,负债总额XXX,XXX万元,负债率为XX%。四家X属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总额X,XXX,XXX万元,占监管企业资产总额的XX%。

企业主业不鲜明,业务较为单一。监管企业大部分属于第三产业的租赁和服务业企业,经营业务单一,盈利渠道狭窄,X场抗风险能力薄弱。各投融资企业欠缺实现盈利的基本面,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主要依赖金融机构借款,企业造血功能严重不足。第三季度各监管企业营业总收入为XX,XXX万元,但城开集团、银投公司两家企业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XX,XXX万元,占监管企业营收总额的XX%。

企业运行成本高、获利能力差。各监管企业基本上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企业,商业类企业也因沉重的历史债务难以运行,许多企业同时还承担着公益性项目,加上可经营性资产较少,企业盈利能力较差。截至XXXX年X月,企业营业成本为XX,XXX万元,实现利润总额-X,XXX万元。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国资国企改革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X场化经营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X场竞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X个方面加强国企改革。二是积极推进X属投融资平台公司信用评级工作。完成了对我X可用于作价出资的土地及闲置土地、可作为子公司并表的经济实体、可划转平台公司的股权等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初步调查统计,为下一步筛选可经营性资产资源注入平台公司夯实基础。推进X城投公司、路港公司的AA评级工作,积极谋划X城开集团AA+评级工作,积极联系深圳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拟将X路港公司以并表形式整合到X城开集团。

(二)国资监管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国资监管基础性工作。

完成全XXXXX年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完成了对投融资平台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工作。二是落实XXXX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积极同X财政局、税务局加强沟通,督促我委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监管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时足额上缴XXXX国有资本收益。三是推动财务总监派驻工作。出台《XXX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向社会招聘财务总监,规范和完善X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四是规范企业业绩管理。修订《XXX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印发《XXX国资委关于印发规范监管企业实施企业年金意见的通知》、《XXX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扎实推进考核分配体系的完善。五是完善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按监管模式分层次对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开展考核工作,协调X委组织出台了《XXX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草拟完成了《XXX直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六是安全消防维稳工作常抓不懈。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部署,组织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大检查。维稳方面没有发生过进京赴邕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重大项目方面

一是为XX经济发展“铺路筑桥”。

XX大道工程、XX公共执法码头工程等X个项目均已基本完工,预计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着力推进XX跨海大桥、XX码头、XX区滨海大道(港口段)工程(二期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XX大桥工程、XX规划明渠、工业园回建区等在建项目紧锣密鼓推进中,其中X外国语实验学校食堂项目、素质教育中心项目、XX路道路工程项目已于X月完工,X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馆、工业园第二安置区(一期)工程、XX规划明渠计划于XX月完工。三是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城X建设。以确保XX文旅大会观摩成效为目标,多方协调,采用“容缺机制”加快项目建设。一方面有序推进园博园提升改造工程,投资XXX万元收购并提升改造游乐场。积极策划园区活动,其中中秋、国庆节期间适时推出XX元畅玩优惠活动,“揽客”效果显著;另一方面,以丰富经济业态、打造滨海风情特色商街为目标的XX潮街商铺改造提升项目已全部完工。同时,XX已计划引入众多国际知名餐饮品牌及沙滩和海上娱乐项目,各项招标引进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委监管企业整体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等指标有所增长,但整体经济运行呈稳中有忧的态势。多数企业主营业务萎缩,X场竞争力不足,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运行效益增长基础不稳固,整体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企业规模小,X场竞争力差,造血功能不足。

企业规模小、资产分布零散的,经营业务单一,盈利渠道狭窄,X场抗风险能力薄弱,缺乏新的增长点,参与X场竞争的能力比较差。虽然一些项目也具有一定的盈利,但不足以支撑整个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企业造血功能明显不足。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

监管企业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关系没有理顺,企业内部管理还继续沿袭了原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内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理顺,各自职责范围没有明确,没有形成规范、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衡机制。

(三)需要加强我X平台公司重组整合。

我X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小、资产结构不合理、可经营的有效资产不多,加上运营经费不足、人力资源配置及薪酬体系不具备竞争力。平台公司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存在重项目、轻经营,重形象、轻管理,重社会效益、轻经济效益等,转型改革工作还需加大力度。

四、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台账认真自查,已经落实的看效果、正在落实的抓进度、没有落实的找原因,落实不力的追责任,切实发挥自上而下的执行力和渗透力、激发自下而上的内生动力和改革活力,全力推动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稳当推进信用评级工作。

一是先完成X城投公司、路港公司的AA信用评级工作。二是同步开展整合资产资源工作和贷款、发债融资工作。把优质的资产资源注入平台公司,增加现金流,做好项目包装,融资支持项目建设。三是继续联系XX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评级机构沟通,进一步加强平台公司的重组整合,争取将X城开集团打造为AA+评级公司。

(三)进一步优化监管企业产业布局。

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自有资金,多元化产业布局,强化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增强企业实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6.国资委主任供职发言 篇六

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拟任市国资委主任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批准任职,我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一、加强学习调研,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全面学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业务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坚持依法监管,深化国企改革实施转型发展

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推进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大力实施科技、管理、商业模式创新,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深入推进国资

国企党的建设,强化改革发展保障作用。注重发挥业绩考核激励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强化企业监督和责任追究,严防国有资产损失。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三、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报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四、狠抓队伍建设,争做廉洁从政表率

7.国资委思路的重大转变 篇七

三个文件的出台是国务院国资委以出资人的身份对所辖的上市公司进行约束,体现了国资委思路的重大转变,即从片面地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转变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强调国企的社会责任。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大特色是,中国对资本市场的维稳措施,既有来自于裁判员,像证监会的政策规定,也有来自于教练员,像国资委维护赛场公平的规则,并且还有为赛场秩序健康稳定而进行的文件规定。国资委能够和证监会一起发一个文件,也就是教练员和裁判员发了一个文件,这是中国的特色。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们的教练员往往强调本队的利益很多,也就是强调国家队的利益,比如当时有些海外顾问提出用市价减持国家股,挤压股市泡沫,以保证国有资产增值,筹集社保基金。尽管这是海外人提的,但恰恰忽视了资本市场是一个公平比赛的场所,我们所关注的不仅要保护国有股东的利益,而且要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这样比赛才能公正进行。

十年以前,我们曾把资本市场当成国企脱困的场所,大家应该都记得当时的上市指标叫“捆绑上市”,就是一个好国企要搭配一个差的,一帮一、一对红,就是为国企脱困服务。到了2001年,国企又要为保障职工利益服务。所以资本市场始终就没有被摆正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股民承担了帮国企脱困的社会责任。他们在承担股票的风险,他们在英勇牺牲,他们用自己的钱为国企的脱困服务。而他们还要不断地被进行投资者教育,他们还成了被教育者,这是理论上的一个颠倒。

因此,国资委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提出这三个文件,是国资委思路的重大转变。实际上从2007年7月的19号令开始,他们的思路就在转变,不再片面地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为国有职工下岗筹集社保资金服务。2007年7月的19号令规定:“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及以上;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今天到了真正要解禁的年份,国务院国资委再次站出来要细化这个文件。在一股独大特点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国资委作为大股东,有能力在这次出台的文件中,再次对大小非、大小限做出限制性规定。同时,财政部也参照国资委颁布的文件,规定所有国有控股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减一股也要事先批准;对参股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果想卖出超过5%的股份也要由财政部把关。这对解决大小非、大小限的问题很有帮助,使我们股改的不完善之处得到了完善。所以,今天国资委和财政部对中国特有的国有上市公司做的这些补充规定,既是部门思维方式的转变,也是市场的一个利好。因为他们已经开始看到没有资本市场就没有国有企业的新生。只有资本市场的繁荣,才有国有资产的不断壮大。在这种情况下让全体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让央企承担社会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背景下的考虑,同时也是他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所以他们开始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强调国企的社会责任出发来出台三个文件,约束上市公司大股东转让国有股。

大小非、大小限解禁之后,在全流通背景下,并购重组将是下半年资本市场色彩纷呈的亮点。国资委在这种背景下,提出这样一个资产重组的通知性文件意义非常重大,优化了战略性重组的审批环节。这个文件里最大的特点,就是提出国资委要进行预审、预批的制度。

以前的重组审批制度是董事会通过资产重组方案后,报到国资委,但是在报送国资委的时候,股东大会已经开始审议,市场也已基本知道,因此国资委很被动。而《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国资委预批的制度,即并购重组在上董事会之前,大股东就应该先报国资委,作为股东的国资委同意了,再上董事会。为了规避国资委提前得到重组消息,进行内部交易的风险,文件规定:只要文件往国资委一报,就要求相关企业停牌。如果国资委没批准,股价不会有大起大落;如果国资委批准了,一批准就对外公开披露,然后再上董事会、上股东会。

8.金融国资委迷局 篇八

1月6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未提及传闻中的金融国资委,有关金融监管的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主要提到了两点:“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以及“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金融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成立金融国资委的动议或已正式出局。

“金融国资委”出局

金融国资委最早由财政部在2006年提议成立,以便对日益膨胀的国有金融资产,进行集中的“管人、管事、管资产”。由于这一机构被赋予了浓厚的行政色彩,设想提出不久,即招致一些学界和金融界人士的批评,被认为是金融监管改革开倒车。

如果真的成立这样一个机构,眼下金融业“九龙治水”的分散监管格局,将得以根本性的调整。如外界所料,由于分歧较大,反对声音太多,在2007年上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成立金融国资委的提议也遭到否决。

“如果真的成立金融国资委,那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改革动作。”1月7日,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次日,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成立金融国资委这样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平台,短期内可能性非常小。

五年间,围绕着金融国资委的纷争,显示出中国金融监管框架尚有重构空间。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找到最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的方法,这才是核心所在。

2006年,财政部提议成立的金融国资委,是以财政部金融司为基础,吸纳中央汇金公司,并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对金融部门的监管职能划入,成为一个既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同时又掌管金融监管权的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

早在国有四大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革之前,财政部一直行使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出资人代表的职责,但是,2003年随着四大国有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革之后,财政部的这一地位遭到动摇。

是年,在国务院的安排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金公司)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充实这两家银行的资本金以达到上市要求后,汇金公司就成为它们的第一大股东。此后,汇金公司又采取同样方式,参与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股改”上市工作,至此,中央汇金成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出资人代表。

据财政部披露的数据,由于银行国有资本占据国有金融资本总量的80%以上,因此,中央汇金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国有金融资本名副其实的出资代表人。

2003年底汇金公司就得到了国务院的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基于这样的定位,这家国有独资的投资机构,并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按要求,也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汇金公司成立之初,正值中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发轫。此前一年,2002年,银监会刚刚成立,承接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金融工委转移过来的针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加上早在1997年便已成立的证监会和保监会,中国金融业“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成型。

此前,国有商业银行归口财政部金融司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独立经营的企业。银监会和汇金公司的成立,一度被认为是中国金融管理体制迈向市场化的一大进步。特别是汇金公司的代表国有出资人的定位,更是中国国有资本管理改革的一个历史性标志。

这种效法新加坡淡马锡模式,以政府投资公司管理国有资产的做法,在2007年达到了高潮。这一年,直属国务院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在北京成立,负责外汇资金投资,随后中金公司也被并入到这家政府投资公司。

但是,随着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世界主要经济体政府注意到,金融行业分业监管模式所存在的漏洞。2010年7月15日,美联储美国国会通过了“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成立了跨部门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同时美联储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分业监管的模式开始向综合监管转变。

此时,中国政府也开始反思“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119万亿的国有金融资产,是否有必要进行统一监管,成为国内政府、行业和学界人士共同关注的问题。

随之而来,汇金公司和中投公司的定位,也成为了争论焦点:是否继续把它们作为承载中国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平台,还是另起炉灶成立金融国资委,或者干脆回到老路上由财政部金融司代行金融业监管职能?坊间议论纷纷,三种方案莫衷一是。

金融业改革“不能开倒车”

成立金融国资委还面临着一些“技术性”难题。

在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看来,如果指望金融国资委代行国有股出资人角色,企业化运作的汇金公司已做得很纯正了;如果指望其监督金融机构,又与“一行三会”职能重叠;如果指望其加强“一行三会”的沟通协调,其层级又太低而无力统辖。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亦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由于反对声音过多,对现有利益格局调整力度太大,金融国资委的动议在业内支持者非常少,短期内尚难以形成共识。

设想中的金融国资委,不仅与现有的监管架构有叠床架屋之嫌,能否提高现有国有资本的监管效率也令人存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殷剑峰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如果成立一个类似金融国资委这样行政机构,客观上将加大管制,影响企业创新,并强化国企的垄断地位,其政府背景也不利于中国金融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仍居主导地位,若把2003年成立的国资委的管理体制直接复制到金融业监管上,很有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国有金融企业的效率。

最典型的例子是,上市股改十年后,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仍然远低于股份制银行。《中国新闻周刊》综合国内上市银行2011年半年报数据统计发现,今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速平均约为33%,比同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六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利润增速低了将近15个百分点。

2010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利润虽然高达5000亿元,但80%来自政策性存贷差和手续费,标志着银行创新能力的中间业务收入尚且不足总利润的两成,被股民戏称为“靠天吃饭”和“靠政策吃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时表示,由于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有时需要完成一些政府指令性的贷款项目,因此,它们的呆账率有可能出现上升,他认为这也是中国经济短期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但是,金融国资委的方案出局后,金融业监管框架如何改革?刚刚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未透露更多信息。

在这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谈到未来工作部署时,仍然是按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别来谈金融业监管工作的要点。他表示,“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银行业要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证券业要完善市场制度,强化行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险业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完善分类监管制度”。

9.市国资委工作总结 篇九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指导下,市国资委带领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转变理念、调整重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中心工作与整体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与监管效率,做强做大国有投融资平台,有力推动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

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全力推进国资公司投融资工作,打造政府性项目建设主平台。

今年以来,我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中心工作,把引导推动国企投融资作为工作重点,专门成立推进国资公司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市级国资公司投融资工作信息报送与分析制度,实施每月投融资情况和数据快报研判机制,及时了解与督促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举办多期投融资专题培训班,创新投融资人才保障机制,使国资公司的投融资能力显著提升,成为市本级政府性投融资与建设的主要平台。一是国资公司成为政府投资的主力军。市级国资公司投资项目共计达到284个,投资计划307.61亿元,为去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50.3%,占今年政府投资计划498亿元的**%,全年实际完成投资额**亿元,占市本级政府性投资总量的一半多。二是国企融资能力全面提升。市级国资公司融资方式从单一的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混合型融资转变。通过新的融资工具,如发行债券、票据贴现、金融信托等方式,为重大建设项目拓宽融资渠道。2012年,各国资公司全年实际融资**亿元,启动企业债券融资40亿元,已发行16亿元;启动中期票据与短期融资券88亿元,利用其他新型金融产品45.98亿元。三是所承担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会展中心三期即将完工,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段、温州机场飞行区改扩建、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围垦、黄龙商贸城、滨江广场等重大项目全面开工或顺利推进,绕城高速西南线设计图和市域铁路S1线工可报告获批等,为温州发展描绘出光明前景。四是积极支持金融改革。全力支持金投集团承担金融改革平台任务,帮助做好相关股权划转、调整“三定”方案,使之更好为国企提供金融服务。

(二)有效提升服务意识与履职能力,推动国有经济平稳发展。

今年以来,由于国内外总体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市场需求低迷、经济下行风险超预期及温州实体经济较弱等原因,我市国资公司也不可避免受到重要影响,出现投资放缓,融资较难,经济效益下滑等风险。对此,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从规范监管与优化服务两方面入手,加强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一是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启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积极创新产权监管机制,打造国有产权流转“阳光工程”;完成2011全市资产评估统计工作,全市评估备案项目283项,评估核准项目4项,涉及资产评估值83.82亿元,增值率177.14%。严格担保管理,规范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对外担保。全面强化对国企财务运作和资金等的指导与管理,推动企业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国企资金管理运营。二是创新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出台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补充规定,建立业绩考核“同升降”机制,将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及职工工资总额与经营业绩挂钩,同时针对不同营运特点,设立分类单项奖,指导各国资公司全部完成对二级子企业**年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制订与上报工作。根据**年考核结果,11家国资公司实际完成利润合计9.74亿元,为目标值140.50%;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万元,较*年增长了20%;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亿元,全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元,同比增长17.27%,有效起到了业绩考核的引导与激励作用。三是优化服务品质。进一步完善委领导联系国资公司和定期走访调研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深入企业调研协调企业投融资与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重新审查和全面机关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全面推行即办制和并联审批;健全内部督察制度,对重点事项实行内部挂牌,强化跟进,以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信息管控。积极建立覆盖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国资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资产、财务等管理信息的联网监督与同步监控。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市经信委审查与市发改委立项,进入招投标建设阶段,建设内容包括主机及存储系统建设、网络及安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和云管理平台建设等,总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力安排。截止**年底,温州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资产总额首次突破千亿,达到**亿元(不包括温州银行),所有者权益488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6.68亿元,利润总额**亿元,缴纳税费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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