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2024-10-2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精选14篇)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一

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1993年11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局),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要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党政领导干部要把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决定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等问题时,要把干部本人抓社会治安综-1-

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一个重要条件。干部本人或其所负责的地区、单位受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一票否决的,在这些地区、单位的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干部本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政绩,办理他们晋职晋级工作时,须征求所在地区、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意见,认真考察上述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中纪发[1988]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权对上述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提出建议。

五、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要认真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定期检查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隐瞒不报。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对干部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可根据此规定,并参照《中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试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993年11月14日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二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预防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是指在社会公众参与下, 各级党和政府部门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协调行动, 运用各种合法有效措施防治严重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活动的一项社会管理系统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念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诞生于浙江省诸暨市的“枫桥经验”, 这一理念在党中央的萌芽则源于对20世纪70年代末高发的刑事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犯罪的控制。1981年中央文件第一次提出“综合治理”概念后, 综合治理就成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的方针, 社会治安治理的战略思想在全党、全社会得以确立。1991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两个《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下文简称中央《决定》和人大常委会《决定》) , 较为系统地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目标、工作范围、原则等内容, 将社会治安治理纳入法制轨道, 使综合治理更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标志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正式确立。2001年, 为了深化社会治安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下文简称《意见》) , 将这一工作向纵深推进, 各种创新管理机制层出不穷, 如平安建设、大调解等。十余年后的今天, 在党中央更为强调管理服务, 将工作重心转向维护社会稳定的时期, 如何清晰地认识打击和预防的关系, 真正将预防为主落到实处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打”与“防”的立法规定及问题

自改革开放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来, 对于打、防关系的表述从总体上说经历了三个依次交替的阶段:一是一般地提打防结合, 以防为主的阶段;二是1991年1月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 把打防并列;三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及2002年党的“十六大”都明确确定“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

从当前我国立法情况看, 较为权威系统地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是1991年两个《决定》和2001年《意见》。1991年中央《决定》第三点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 即“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强调“六个方面的工作环环紧扣, 相辅相成”, 并提出要“坚持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原则, 切实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1991年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二点也提出“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 治标和治本兼顾, 重在治本的方针”, 并用六句话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坚持这一方针。无论是被称为原则还是方针, 都反映出治国理念的进步, 反映出我国在犯罪治理方面已经不是单纯地依靠打击犯罪一方面来进行, 而是将预防和打击放在同等高度, 并在标与本之间选择“重在治本”, 暗含了对犯罪预防的更高关注。为了行文方便, 笔者将“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从上述指导思想可知, 在打击和预防方面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 如果一定要选取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那就应该是“重在治本”的预防方面。虽然指导思想作了这样的规定, 但是中央《决定》在工作环节方面的规定却与之背道而驰, 即“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那么到底是打防并举, 重在治本, 还是打击先于预防呢?这一前后矛盾的立法表述使得执法人员一方面要在脑海中牢记“打防并举”的理念, 另一方面又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以打击为首, 容易引起思想混乱, 进而使实际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此外, 按照传统的做法, 执行机关更倾向于打击而忽视预防, 尤其是80年代以来的“严打”观点根深蒂固, 基层的执行机关仍旧会以打击为主, 而将预防放在十分次要的地位。

随着时代的变迁, 我国的社会矛盾和形势在新世纪也发生了改变, 为适应新时期要求, 2001年《意见》将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明确确定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这在我国犯罪治理工作的历史上堪称一个跨越, 它将犯罪预防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实现了我国犯罪对策的战略性转变。虽然指导思想的提法发生了改变, 但《意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仍规定为“打击”是“首要环节”, “预防”是“积极措施”, 并将先前的六个方面合并为“打击”和“预防”两个环节, 与此同时, 我国在打击犯罪方面建立了诸多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形成了较为详尽系统的规定。相比较而言, 在预防犯罪方面我国并未制定统一的《违法犯罪预防法》, 只是于1999年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而这也仅仅局限于未成年犯罪预防方面, 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法律架构了。

二、正确认识“打”与“防”的关系

如前所述, 现阶段我国社会治安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在具体工作环节坚持“打击为首要环节, 预防为积极措施”, 这一前后矛盾的立法表述使得实际工作中更重视打击, 往往奉行“打击为主”的思想, 忽视预防的作用和效果, 因此需要正确认识打防关系, 在强调管理服务型社会下更好地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功效。

“打”也就是打击, 是指国家的执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 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进而减少犯罪活动, 保障国家政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防”也就是预防, 指国家、地方组织及社会团体, 通过消除或限制致罪因素及其对孕育着利于犯罪机会的物质及社会环境的恰当管理, 以达到更好地控制犯罪的目的而采用的一种手段。两者都是综合治理犯罪的重要手段, 都以减少、遏制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为目的, 其区别主要在于打击是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的手段措施, 具有被动消极性, 预防则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的手段措施, 具有主动积极性。

此外, 两者互为条件性, 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只有充分发挥打击的威慑力量才能为预防措施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只有加强预防, 并逐步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防控体系, 才能保巩固打击的成果, 进而有效地遏制并减少犯罪。

具体而言, “打”与“防”的关系表现为以下两点:

1. 打击和预防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打击是手段, 预防是目的。打击通过惩罚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预防的作用, 即剥夺犯罪分子继续犯罪的条件和机会以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及震慑、警戒社会上其他不稳定分子或危险分子以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与此同时, 预防从根本上来说是“防患于未然”, 也需要通过各种防范措施予以实施, 发挥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功效。因此, 预防又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

2. 打击与预防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打击处于治标的地位, 预防处于治本的地位。打击是针对已经给社会造成实际危害的违法犯罪活动所采取的事后手段, 具有消极、被动的性质。从整个社会治安治理的战略全局和长远来看, 预防则具有主动、积极的性质, 是一种事前手段, 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避免可能出现的损失和危害。当然, 在治安形势较为严峻或特殊的时期, 打击与预防的位置可以相互转化, 但这也只是暂时的、局部的, 预防仍应处于首要位置, 仍是中心环节。简言之, 在正常的社会状态下, 预防是第一位的, 打击是第二位的。

此外, 预防犯罪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着多方面的作用:可以避免和减少犯罪给社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有利于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可以改善、提高政法部门的效能等。

三、真正落实“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

在认识了打击和预防之间的关系及预防犯罪在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后, 我们就需要将“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真正落到实处, 为此, 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 转变观念。

首先要从打击犯罪的一线即公安机关做起, 转变旧有的“重打轻防”理念, 真正意识到预防胜于打击, 做好预防工作, 减少犯罪发生的诱因, 以防再次陷入打不胜打, 防不胜防的怪圈;其次, 其他单位也要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将预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充分发挥预防的积极功效。

2. 加强立法。

在没有出台新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前, 先对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二条做出修改, 将原有的“打防并举”改为“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 并在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删除或修改与“预防为主”思想有冲突的条文表述。同时为了协调统一, 须对中央《决定》及《意见》做出相应修改, 明确“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此外, 仍须加强犯罪预防方面的立法, 并在时机成熟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以取代人大常委会《决定》。

3. 宣传教育。

3.浅谈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篇三

关键词: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关系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企业的综合治理也同样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进步,因此企业的综合治理与社会治安一样重要, 前者是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了。

改制,对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新的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作为河南油田的首批改制企业,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已经走过了10年的风雨历程。10年,运输公司已经由当初的一个油田二级单位发展到今天的集团型运输企业,释放了发展的体制活力。但同时,改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企业员工对改制企业的认同问题,改制企业如何接受党的领导问题,如何认识改制企业的长远发展的问题等等,如果认识不清或者没有达成共识,就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这也就自然引出了改制企业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的问题。

首先,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我们的企业在改制的时候保留了企业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这就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保留了依靠和寄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综治工作作为党联系企业、联系群众的扭带和方式,作为贯彻和落实党对企业的领导的方式,同时也要把企业的群情反映给党组织,多给党组织提供情况,以便于党组织能够实现对企业更好的领导。

其次,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改制以来,公司就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达成了在原保卫科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治安保卫机构的共识,成立了由专职保卫工作人员组成的保卫部和护厂队。公司还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公司共有专职保卫干部3人(其中2人为中共党员),专职保安人员28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为企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思想应该得到彻底的解放,有的放矢地建章立制,明确工作目标,做好综合治理的规范工作。

由于企业上层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企业里相应的保卫工作部门也设立起来了,也就是硬件条件有了,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以约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加以规范,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就不能正规化、法制化。因此,作为改制企业在这方面必须借鉴原来的国有企业的丰富经验,将一个个管理制度建立起来,把一个个管理办法制订出来,也就是必须开发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软件,做到硬件和软件相配套,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实事求是,因企制宜,积极摸索多种多样有效的工作方法。

我们运输企业还是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的,而从事运输企业的人员又随车辆分散在全国各地,这给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平时的工作中十分注意分析,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努力探索多种有效的工作方法。1、他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党政工团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包括各种大会小会,积极给全体员工灌输一种“团结、互助、法制、纪律”的思想,经常以“爱企、敬业、守法”为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既鼓舞了干劲,又增强了团结和凝聚力。2、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分析、研究、掌握职工群众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坚持典型示范,榜样引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作为学习的榜样;团结帮助大部分员工,进行正面引导;坚决依法、依厂纪厂规,查处违法违规分子,杀一儆百,以作警戒,教育一片。3、建立了一支由近三十人组成的护厂队,分管公司各个大门,及负责夜间各厂区的巡逻工作。

第五,注重提高、学习交流、不断总结,是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不竭源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又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借鉴发挥原来丰富的工作经验已经不能够解决新的问题,我们必须立足企业改制这一事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我们不断借鉴好的东西,改制企业之间能够很好地互相帮助、互相借鉴,无论保卫工作的技术装备,还是治安工作的思想教育,无不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只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为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在这种状况下进行工作的,并且经过10年的探索和努力实践,在治安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时时注意事物的变化,多学习其他企业好的做法和治安工作的工作技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以保证企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易永春,维护平安稳定工作的基础在社区[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年06期

4.今年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篇四

一、落实综治责任,推进平安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更大、气势更足,氛围更浓的舆论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巩固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抓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要以“平安社区”考评验收办法为标准,认真对照检查找差距,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平安创建最关键的环节抓起,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二、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按照“同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运作模式,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多渠道、多种方法排查调处格局,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主、处置得好”和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和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尤其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座位,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深化与“邪教”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斗争,继续做好民间“保钓”人员的教育劝导工作,积极参与边海防管理,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强化打击防控,提高防范能力。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要认真落实区、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在巩固现有的基础上,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扩大防控覆盖面,消除防控盲区,努力形成全时空、立体式的治安防控网络。鼓励各社区通过整合松散型小区建立物业管理的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整体效能。针对辖区部分路面犯罪猖獗,公共复杂场所多,旅游景点多的特点,科学合理布局治安巡防力量和治安执勤点,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控网络。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要在加强社区党的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基层综治组织、治保会、调解会、警务室、群防群治队伍、外口管理站建设,规范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综治创安工作中的作用。要通过集中授课、岗前培训、业务交流等种种途径,加强对基层综治骨干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越来越多的“社会人”纳入各种组织之中,把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有人负责的严密管理之中。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辍学生、流浪儿童、吸毒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努力建设平安铁道线,确保不发生路外死亡事故。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半年和年终,各社区应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综治委书面报告履行责任情况。年底,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检查考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街道、社区各执一份。

党工委书记: 办事处主任:

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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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篇五

为了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全中心齐抓共管深灰治安的大格局,从而实现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成立物业天然气管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组长:张春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成员:魏雪玉朱建军改建华

杨岚张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利用班前班后后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2、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等突发时间按,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的措施处理。

3、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保证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六

(一)概念及目标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公安、司法机关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各种手段,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减少和消除产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综治的目标任务是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争取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下降,治安秩序良好,社会丑恶现象减少,群众有安全感。

(二)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综治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二是“属地管理”原则

(三)四项制度

1、领导责任制

2、目标管理责任制

3、一票否决权制

4、责任查究制

(四)六项工作措施

一是打击,二是防范,三是教育,四是管理,五是建设,六是改造。

(五)基本要求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第二,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第三,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第四,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

二、乡镇综治委、综治维稳办的职责任务

(一)综治委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本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和重大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

3、对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落实。

4、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探索和完善维护社会治安的新路子。

6、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综治委工作制度

1、综治委例会制度

(1)综治委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2)综治委全体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全体成员参加,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综治办主任详细记录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会议议程、主要内容。

(3)综治委全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和党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或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4)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对发生突出治安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任查究。

(5)综治办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向全会书面汇报近期工作。(6)综治委全会以纪要形式印发并备档。

2、目标管理制度

(1)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与辖区单位、村委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2)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季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3)建立考核台帐,量化目标管理,做好对目标运行的考核监控,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

3、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度

(1)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副职、综治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社会治安负总责。

(2)实行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分析发生原因,对领导不作为、失职、渎职者进行责任查究。

(3)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

(4)对整改不力,导致问题继续存在的单位实行警告或一票否决。

4、督导检查制度

(1)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评制度。各单位(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自查,自查报告报综治办。

(2)采取定期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综治委对辖区综治工作实行半年督查、年度检查考核。每次督导检查情况,要以文件形式下发通报,并报上一级综治办。

(3)建立督查台帐。每次督查情况要做好督查记录,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4)对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实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

5、治安形势分析及舆情报告制度

(1)建立社会治安测评点,由综治办牵头,会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单位经常深入到测评点,了解社会治安状况。

(2)派出所每周向辖区村、组、单位发布一次社会治安舆情报告及刑事案件发破情况。(3)每季度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报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综治办。

(4)根据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措施,堵塞漏洞。

6、培训教育制度

(1)加强对综治干部、专业巡逻队员、村居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天。

(2)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要按照实用实效的原则,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组织实施。

(三)综治维稳办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处理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2)努力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办)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短期工作安排,并抓好落实。

(3)拟定党委、政府与各单位、各行政村签订的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定期检查督导考核落实情况。指导村(居)、单位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4)定期排查分析本辖区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制定措施,适时开展重点治理整顿,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

(5)组织、协调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各行政村的检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培训,不断提高综治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6)开展调查研究,给乡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并不断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搞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发挥好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度的作用。(8)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弘扬正气,抨击邪恶,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9)组织开展严打整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强化校园(企业)及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

(四)综治维稳办工作规范 A 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分管领导、综治委成员、村治保民调主任参加,汇报工作,分析治安形势,总结经验和不足,研究、部署综治工作。

2、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县综治办和党委、政府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3、资料统计及信息上报制度。综治办要对综治组织网络;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做到月、季、年终都有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建立完善的综治工作台帐。及时开展调研,发现培育工作典型,按时上报信息资料。

4、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控,组织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B 台帐资料

1、上级综治文件:市县综治委、办下发的文件、简报、经验交流材料。

2、同级综治文件:①年度综治工作意见②综治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文件③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④平安创建文件⑤政府财政预算文件(内容显示有:综治工作、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经费)⑥年度奖惩决定⑦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文件;

3、领导讲话:①乡镇政法、综治、稳定工作会议②平安建设会议③综治专项工作会议;

4、宣传教育培训材料:①综治宣传材料②综治干部和治保、民调人员培训材料③法制教育宣传材料④宣传培训制度⑤综治信息简报或经验材料(每月不少于1期);

5、目标管理责任书:①县与乡签订的责任书②乡与村(单位)签订的责任书③目标考评方案、内容④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和运用;

6、治安巡逻队及群防群治组织:①专业人员及治安联户长(楼栋长)基本情况花名册②学习记录③工作开展情况记录簿④村组义务打更巡逻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编组花名册⑤治安卡点档案等;

7、督查台帐:①乡(镇)督查通报、②平时工作目标运行督查记录、③平安建设督查情况、④专项整治活动等督查情况;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①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每月一次)②综治工作中心接待登记表③接待事项登记表④矛盾纠纷交办表、督办表、反馈表⑤调解协议书、结案报告⑥纠纷回访记录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

9、刑事治安工作材料:①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情况表(一月一排查上报)②治安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一次)③治安重点人员(含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老信访户等)统计表(一月一排查上报);

10、会议记录:①综治委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结合不同时期综治工作特点,综治委组织研究部署)②综治工作中心会议记录(每半月一次)③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排查例会(每半月一次)④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综治工作记录(每年度不少于两次);

11、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材料:①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②流出情况及帮教、矫正责任人③帮教组织人员花名册④帮教、矫正对象转化情况⑤回访记录;

12、专项整治材料:①严打整治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领导小组工作的意见、方案、讲话及总结②护路联防工作的报表、目标责任书、基础台帐③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重点人口情况登记表;

13、平安建设活动材料:①平安建设活动意见、方案②领导讲话③平安单位、村、校园、交通线段、家庭活动的申报和开展情况相关资料④活动阶段性总结;

14、对辖区村(居)、重点单位分别建立档案,对其上报有关资料予以归集整理和统计。其它综治资料。

C 上报资料要求

1、月报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统计表、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统计表、治安重点人员统计表等三个表为月报表,填报时间本月25日,空白处用“无”表示。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篇综治信息稿件供电视台、信息社采用。

2、季度上报资料: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3、半年上报资料: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半年总结,综治工作半年检查、督查情况。

4、年度上报资料: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年度考核情况,平安村(居)、单位申报材料,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综治实绩档案。其他资料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县综治办每季度对上报资料进行一次统计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乡镇综治中心工作规范 1、工作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2)值班制度。(3)集中会办制度。(4)督查督办制度。(5)检查考核制度。(6)工作台账制度。

(7)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制度。

2、运行规范(1)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各村、乡镇直单位均以书面形式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定期(一般半月报一次)报送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分流至各承办单位,或直接组织调处。对重大、复杂和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在重点时期、重大节庆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专项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化解、及时化解。

(3)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对集中排查、统计分析后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部位,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确定包案领导,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必要时,可抽调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深入实际,分析成因,认真解决。

(4)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综合运用现场调处、巡回调处、上门调处、预约调处等多种形式,及时消除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由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统一下发《矛盾纠纷分流单》,最好以《领导包案调处表》的形式,明确一名领导全程跟踪包案,直至问题解决。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制约问题解决的因素,包案领导要督促办理,确保解决到位。

(5)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实行“分级调处、归口办理”原则,对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及“一表式”办结制度。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值班的接待人员负责填写《综治工作中心接访登记表》,详细登记来访人的姓名、事由等情况,并区分情况予以处理:能现场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其它问题交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意见后,填写交办通知单,并告知当事人具体承办的领导、部门和办结时限。属于信访案件的,交由信访办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处理;属于矛盾纠纷案件的,做到简单纠纷当天调处,一般纠纷在3天内分流调处,疑难纠纷5日内中心组织会办,1个月内调处结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或因其它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向承办单位签发督办单。全部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向乡镇综治中心书面反馈,并将《反馈单》和相关材料报送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归档。

3、台账规范

(1)工作日志。要求必须建立中心工作日志,有来信来访等工作值班人员要及时记录,并报值班主任签批交办;没有工作也要记录在案,由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签字确认。这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落实工作责任的主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可每月装订一本。

(2)接访登记表。对于来信来访的值班人员要填写接访登记表,记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报值班领导签批交办。

(3)接访事项分流单、督办单。对于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填写分流单,按规定期限向相关单位交办,明确办结时限。对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填写督办单催办。

(4)反馈单。接交办任务的单位交办事项办结后,要填写反馈单向综治中心报告。中心以此作为结案依据。

(5)会议记录。主要包括每半月一次中心例会、每半月一次“三项排查”内容以及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会办记录等内容。三项排查是指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治安重点人员管控排查。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七

首先, 要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整合资源治理源头。要进一步健全党委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狠抓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二级预警信息的主阵地作用, 发挥综治、信访、公安三大信息网络功能, 及时掌握各级各类信息。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 加强督促检查, 使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 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此基础上,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着眼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问题。针对社会治安管理的重点人员、特殊行业和互联网等, 整合力量、整合资源, 着力加强和完善管理和服务。维护矿山和谐稳定。积极充实和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 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与流人地的衔接配合工作, 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煤矿区域内腾空房、闲置房的管理, 落实户主或者单位的责任, 做到租房有登记, 人走有注销, 坚持定期清查, 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 盗窃煤矿, 危害社会。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等基础工作, 做到帮教工作到位。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 积极推进煤矿社区矫正工作,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其次, 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 加大严打整治力度, 最大限度地压减刑事发案和治安、安全事故,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严打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保护伞, 加大对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 确保打击实效。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坚决遏制案件上升势头, 增强群众安全感;毫不放松对偷煤、走私煤、抢劫煤以及盗窃生产物资器材和破坏矿山生产设施的犯罪案件侦破, 集中警力, 重拳出击, 攻坚克难, 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态势。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 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及时开展治理整顿, 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 加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设, 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要突出加强护矿巡逻队员和内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引导他们经得起违法犯罪分子威逼利诱的考验, 严格依法开展工作, 为煤矿把好关, 并切实提高护卫巡逻队员的有关待遇, 稳定一线治保队伍。

再次, 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综治工作的开展, 确保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综治工作制度化建设, 落实保障措施。坚持社会化、职业化相结合, 积极探索建立治安与保险互动、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种形式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在煤矿开展“矿区治安示范区”、“零发案单位”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提高基层治企理政能力。坚持油区治安考核奖惩制度, 在群防群治队伍中推行生产、治安一体化。发动群众, 群策群力, 通过深埋、加固、设障、改线等措施, 对矿井设施进行物防加固。在煤矿矿区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监控, 对重点矿井、重要路口安装监控摄像头, 对单井运煤及巡逻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 进行实时监控系统。巩固提高煤矿矿区治安联合办公室、高速公路管理等共建成果, 形成维护油区稳定的整体合力, 把共建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向农村, 充分利用煤矿矿区农村的宣传阵地和媒介, 不断营造融洽和谐的煤地关系。另外, 要加强社区平安创建工作。不断完善社区家委会、警务区、巡逻队、门卫、百户治保员之间的关系, 坚持警力、财力、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 社区与煤矿矿区区警务齐头推进, 把警务区建进居民小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 制定完善治安保卫制度。配备治安保卫人员, 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最后, 要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完善治安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和各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委例会, 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切实加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自身建没, 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努力提高综治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

另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难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因此, 上级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和相关领域进行认真研究, 各级领导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要在实践中善于探索、善于总结经验和教训, 要经常深人基层, 积极组织一些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主题的研讨活动, 掌握特点性, 提高预见性, 增强针对性, 切实把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律性, 不断把综治工作推向深入。

参考文献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八

【关键词】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改革也在不断的加强,只有不断地吸收和应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才能使综合治理人员在法律意识或者业务能力上有所提高,这样才能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才能积极地带动企业稳定并健康的发展,而对于现在的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来说,还普遍存在问题。错综复杂的环境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识薄弱,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的发展。

一、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

对于一些企业的综合治理部门来说,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形式上成为了一些公安部门的下属机构,对在工作存在问题不能及实地进行指导与协调,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业务能力不强,敬业精神较差,只注重矛盾纠纷以及排查调处工作,使其他的工作无法正常的展开与进行。近年来由于对石油的需求量的增加,石油的开采也逐渐地加快,对征用土地以及阻路挡路的现象发生时没有及时并且负责地进行沟通。使得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流于形式,执法组虽然进行了政治,但是却没有很明显的效果。

二、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法

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一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提高对企业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宣传教育对综合治理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各种方法手段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在法治上的错误观念进行纠正与教育,将企业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落实到实际当中去,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对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要重视起来,做好群防群治,通过宣传相关的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充分地了解到只有通过完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才能更好地控制并减少员工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更好地防范和干扰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只有提高了相关企业干部的职业道德才能改善企业的风气,促进企业一切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管理,这样才能使企业走上正轨。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制度,是无法促进企业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对于综合治理涉及到的工作一定要有一定的参考根据,做到有章可循,发现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一定要进行严格批评与惩办,把相关的章程落实到实处。企业的工作要有一定的时效性,今天的事情决不能拖到明天才解决,对于知情不报的相关人员一定进行严格的查办。

相关的企业社会治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制定相应的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并且有效地进行解决,对于重大的火灾或者是开采等问题一定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排查和解决,这就要求综治人员一定要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对突然事件的发生做到沉着稳定,不慌不乱,不但要善于解决问题还要注意发现问题,快速反应,把握时机,正确应对,采取相应对策,果断处置,把社会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对于石油工程来说,在企业综治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对于应该存在的预防装备要进行及时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问题,一定要找出原因,并进行及时的更换处理,将防火安全意识落实到每个职工以及每个施工的现场。企业要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备案进行相应的演习,通过演习检查应急机构以及报警装置是否完善,检查职工们的应变能力,从而加强员工们的心理素质能力。

对于外来人员的进出一定要做好记录工作,尤其是对石油公司来说,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外来人员进行偷盗的事件举不胜举一旦发现有不法人员以及陌生人进入时,一定要进行及时的制止。如果未经制止而发生财产丢损失将严惩不贷,要做到外来人员来时明,走时清,并且每半年进行一次审验。

做好定期的走访工作,从而减少矛盾纠纷,对于重点人员的家庭一定要安抚好其情绪,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要及时的解决,即使没有解决条件,也要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再去解决,决不能放任不管,要有耐心地进行安抚与细心的讲解解释,从而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是搞好综治的必要手段,对于一些民事纠纷问题,一定要做好调节的工作,从调解入手,防止矛盾激化。并且要尽快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以免将小事变大事,避免矛盾双方更加的激烈。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我们要尽量避免,将矛盾扼杀在摇篮里,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善于发现善于分析,发现事情不对,立马进行处理。

总结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在企业社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得出并总结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相关人员一定要有积极认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国家或者是企业的相关规定为标准进行严格的执行和监督,只有善于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提高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才能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2]樊宏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0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 篇九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市委、市政府、市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系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切实营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现将我系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

在系领导班子中,建立了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领导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建立了领导成员学期初制订廉洁勤政计划,按规定过好双重生活会,期末述职报告,接受群众民主评议,进行民意测验制度,建立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实行办事“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党支部制订了经济工作二十条规定,要求常对照、常教育,健全了党组织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制度,从而强化了自律和党组织与群众监督力度。

二、加大安全法制宣传力度

一是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的综治、安全工作文件,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力求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并响应号召,自觉遵守。二是充分运用广播、录像、板报、标语、墙报、展板、知识竞赛、图片等形式,把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在宣传活动中,做到了“五落实”,即经费落实、资料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阵地落实。三是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活动,力求把综治、法制稳定等有关精神辐射到每一个角落。围绕“综治”、“严打”、“禁毒”、“消防”、“法制”“交通”等不同的主题进行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学校综治责任人均到场组织、指导,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到场督促、检查,保证了宣传时间、宣传效果

三、预防为主,防火为首。

我系坚持了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防火为首”的指导思想,在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工作的基础上,对我校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工作。组建义务消防队23个,有义务消防员158人,他们既是防火工作宣传员又是安全检查员。今年组织他们开展了对灭火和防火的全方位认识与实践,充分发挥了义务消防队的作用,普及了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消防安全能力。

四、强化安全管理,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再三强调“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把此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对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教学楼各楼层过道的管理避免拥挤。第二,强调体育课、活动课教育严格按照运动过程管理;实验课必须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第三,警卫要坚持经常校园巡视,严禁学生搞不安全的活动或游戏;门卫工作员严格实施《门卫制度》:实施校门卫24小时值班制;有公务的外来人员来校,须经保卫人员验证,且征得相关领导同意方可入校;尤其今年全国出现几起伤害学生的事故后,我校根据上级要求,联合派出所,加强了监督和管理。第四,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防范和治理,确保了师生安全地出入校园。第五,学校采取多种严防严控的措施并且利用晨会广播、宣传窗等活动形式,对师生进行“流行病防控”的知识宣传和监控,确保我校师生无一例,无一种流行病在校园内传染。

五、常抓不懈,长治久安。

综治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狠抓综治教育也是促进学校发展的条件之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系领导深入基层,真抓实干,教职工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我校综治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这也鼓励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坚持狠抓综治工作、常抓不懈、齐抓共管、达到长治久安,使学校综治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学校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土木工程系

10.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篇十

(人民日报及网上公示)

北京市

1.北京市东城区综治办

北京市东城区综治办始终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基层综治各项工作。东城区作为首都核心区,位臵重要、地域敏感,是举办国际交往活动、国家政治活动和大型庆祝活动的重要舞台,也是政法综治工作的最前沿。通过强化共治共管、拓展群防群治,创建“守望岗”这一群众志愿服务形式,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实现了“小守望”铸就“大平安”;通过创新科技运用,累计投入3.09亿元开展“雪亮工程”建设,实现了重点大街、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的基本覆盖;通过对综治中心开展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强化了重点工作的联调联治和联防联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实现了全方位受理群众的诉求,将服务延伸到群众家中。东城区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65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多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北京市

3.北京市朝阳区政和社会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政和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一家民营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宣传动员优势,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工作,自2014年8月以来,在亚运村街道安翔里社区等三个社区进行“小桔灯”项目试点。经过三年的探索和实践,打造出创新性社区平安公益服务项目——朝阳群众“小桔灯”,为引领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该项目从解决群众最关注的平安、养老、环保需求入手,通过准备期、预热期、引入期、主攻期、固化期以及总结期等六大专业工作步骤,探索运用“问需求、建队伍、推活动、搭平台、建机制”的“五步工作法”,吸引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活动。目前,试点社区群众参与率超过50%,“小桔灯志愿服务队”的登记人数超过1500人,建立了近20支志愿服务分队。通过每年超过100场的志愿活动,直接受益居民达到8000人次,社区可防性案件实现“零发案”。

天津市

5.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创新开展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有效提升辖区社会治安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坚定为民理念,打造综治中心。2015年投入资金2000万元建成综治中心,整合14个部门集中办公。服务项目从74项增加到109项,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夯实“雪亮工程”基础。打造网格化信息指挥中心,实现了探头站岗、鼠标巡逻。网格员及时将网格内事件录入系统并跟踪解决,目前累计采集上报事件4195件、解决率99%以上。三是深化平安创建,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通过“送法进社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以“3+X”模式解决大事小情;组织广大平安志愿者在重要活动期间开展巡逻防控,对不法行为形成震慑。四是调动社会资源,推动共建共享公共安全。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站等。以政府补贴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天津市

7.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运营公司以“雪亮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被评为全国安康杯优胜单位、全国安全生产示范岗、天津市平安示范单位。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强配齐工作力量。扩大公司安委会组成范围,将公安、消防、安检等单位负责人纳入其中。组织制定突发事件综合、专项、现场处臵,有效防范了火灾、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案事件发生。二是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跟踪重点部位安全动态。在列车、车站等区域场所设臵了视频监控探头,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响应。三是组织平安志愿者,打造“移动的雪亮工程”。开通了“天津轨道平安志愿者”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将安全事件、设备故障等信息通过平台上传。四是启动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开展消防专项培训。在全路网建成115个微型消防站,对全体微型消防站站长和消防员加强了专项培训。五是强化车站安检,从源头上保障运营安全。在车站各出入口配备各类安检设施,累计查获危险品3.1万件。

河北省

9.河北省承德市综治办

河北省承德市综治办立足自身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工作成效十分显著。一是始终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全基层综治领导机构和建设专业化综治工作队伍为重点,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二是始终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作为提升社会治理的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一村一名法制副主任”,共选派2458名政法干警到村居任“法制副主任”,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50个“农村中心派出所”,提高了农村地区警务效能。探索建立了“118”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即一张“天网”、一张“地网”和八项工作机制,实现了“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2013年以来发生矛盾纠纷总量持续保持全省最低,未发生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5、2016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承德市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两次荣获“长安杯”。

河北省

11.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积极构筑“大平安”建设格局。一是树立全时空防控理念,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构筑“警网”、“民网”、“天网”三网合一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完善“一村一警”治安管理员模式和中心警务室建设,将防控触角延伸到了街面、社区、农村。二是大力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基层基础工作。研发推广人像智能核验比对系统、电动车智能防盗等系统。全面打造警务实战应用平台、推动物联网系统建设应用,有效掌握人、事、地、物、情、组织动态信息。三是瞄准网络新兴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侦办网络涉黄涉赌重大案件共计1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0人。其中1起案件被河北省扫黄打非办评为2015年十大精品案件,1起案件被全国扫黄打非办评为“净网2016”八起典型案例之一。四是坚持久久为功,工作成效凸显。邯郸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刑事发案量五年下降69%。

1河北省

13.河北省邯郸市委维稳办

事迹略。

3山西省

15.山西省左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敢于改革、敢于探索,创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是积极打造能打善战的调解队伍。县委、县政府聘请政法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组建起一支懂法律、善讲理的矛盾调解队伍,实现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积极探索高效管用的调解方法。注重把握以法调解、以情调解、以理调解的原则,参照执法办案规范开展工作,坚持用事实说话,从感情入手,以道理服人,确保了调解的成功率。三是积极构建协调联动的调解格局。创新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应用访调联动、政调联动、诉调联动、上下联动等多种方法,将矛盾调解与综治中心建设、信访接待、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结合起来,夯实了社会治理基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中心设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30余件,疏导化解1800多件,调解结案506件,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被评为晋中市政法系统十佳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

5内蒙古自治区

17.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全宁街道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全宁街道整合综治资源,实现了专群结合多元化。整合成立“综治中心”,赋予协调调度等八项职权。建立专业综治队伍,组建综治信息员、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实现专群结合。优化综治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存储各类信息300多万条,实现了事项快速查询。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了街道、社区、片区、楼栋四个网格等级,形成了片线结合、上下联动的四级网格体系。强化科技化防控,商户视频监控安装率达98%,街面视频监控面达100%。开设了“和谐全宁微信平台”、“和谐全宁QQ群”,设立民情收集点,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强化常态化保障,推行信访代理“七步工作法”,街道、社区两级信访代理工作组织累计代理信访事项261件;街道筹集资金30余万元,建设了如意平安文化苑等7个各具特色的室外宣传阵地。近年来,街道被自治区评为无邪教创建示范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被赤峰市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7内蒙古自治区

19.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维稳办

事迹略。

9辽宁省

21.辽宁省凤城市凤城山街道大梨树村

辽宁省凤城市大梨树村是全国农业生态旅游观光村,全国生态文明村。近年来,村两委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村两委领导把平安建设作为第一责任,村里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的村委会议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年初大梨树村民委员会与23个村民组组长签订综治责任书,使综治工作逐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树立以村民为中心的思想,注重村民主建设,促进群众在城乡社会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社会秩序监督管理与村规民约规定的福利待遇挂钩,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组监督员强化监督检查。全村连续多年未发现命案及恶性案件。多年无上访、无非访人员。

1辽宁省

23.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维稳支队

事迹略。

3吉林省

25.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

吉林省延边州敬信镇立足边境管控工作实际,探索出一整套边境安全防护工作的创新经验。一是坚持五位一体治边,联动机制保持活力。构建了“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平安联创、边境联防、问题联治、发展共享”的综治工作和边境管控新机制。将驻镇军警单位同村委会混合组织起来,每村配备1名综治专职协管员和1名军警分别担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负责平安创建和边境管控,连续13年未发生重大涉边事件。二是坚持科技手段控边,立体防护全面覆盖。建设边境安全防范一体化综合监控项目,在镇综治中心就可以指挥调度联动边控站和各个封控点,真正架起了守、封、查、堵、控的恢恢天网。三是坚持民族团结稳边,群众共建平安家园。在每个村组建了护村队,给全镇护边员购买了保险,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为护村队添臵了巡护装备。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全省“平安乡镇”、全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州“示范乡镇”等荣誉。

5黑龙江省

2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5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09件,先后依法审理了亿万富翁哈尔滨信恒集团董事长王文襄雇凶杀人案、佳木斯“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延寿县看守所高玉伦等人杀死狱警暴动越狱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性犯罪;审理了佳木斯市班梓博等38人、绥化市王树清等47人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依法审结了黄晓军等14人、崔红日等23人贩卖、运输毒品等一批涉案人数多、毒品数量大的毒品犯罪案件;成功指导林区中院对网络热评、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南省艺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网传“耍猴案”)依法改判无罪,并到河南省艺人居住地公开宣判,使司法与舆情、民意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指导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石某某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刘某某等人诋毁国家领导人、攻击国家宗教政策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审理审结一大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7黑龙江省

29.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乡平安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乡平安村是方圆百里远近闻名的“平安村”。村“两委”班子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村级总体规划,纳入文明村建设工作布局,全力打造平安乡村,村民的安全感、满意率逐年提升。全村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将458户1488名村民划分为12个网格,由党员担任网格长和网格员,实行网格长负总责的“十户义务联防”制度。把平安创建纳入“村规民约”之中,倡导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全村各进出路口、重要地段以及驻村15家企业内部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乡公安派出所联网共享,实现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各个环节实时监控。自2000年以来,平安村连续17年,实现了无个人越级访和群体访,无治安和刑事案件,无邪教人员,无吸毒人员,无辍学学生和青少年犯罪,无重大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六无”创建目标。先后荣获了省级安全文明村、省级文明村标兵、全省十佳和谐村屯、全省新农村建设五星级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9上海市

31.上海市徐汇区综治办

上海市徐汇区综治办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结合网格化管理服务管理完善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区、街镇、居委三级综治工作中心。二是研发完成徐汇区综治信息平台,形成“5+2”基础数据库和“7+X”基本应用模块,联网接入5000路公共视频监控,录入17万条综治平安数据。三是打造“志愿汇”群防群治品牌,实行平安志愿者星级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区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等工作。四是完善长效常态机制,在全市首创区、街(镇)治安防范薄弱小区督办制度,实行综治平安“零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一街(镇)一品牌活动。通过这些工作,全区群众安全感2013至2016年均排名全市前五,保持中心城区中第一;2014年至2016年底,全区报警类“110”处警数累计下降31%,“八类”案件累计下降28.9%。2014、2015年,徐汇区被命名为上海市平安示范城区。徐家汇商圈服务管理、医患纠纷排查化解被评为上海市平安建设十佳创新项目。

1上海市

33.上海市静安区综治办

上海市静安区综治办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打防管控并举的一体化防控网络,确保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以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探索形成平安联创、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人员联管、矛盾联调“五联工作机制”和与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融合联动运作模式,坚持开放共治理念,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矛盾化解等工作,涌现出一大批社会力量领军人物和典型工作经验,社会化安臵帮教取得明显成效。用6年时间完成两轮治安顽症治理行动,一大批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形成了联动指挥平台、路地联合武装巡逻、跨管辖区划执法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年度公众安全感测评始终处于中心城区前列。树立“3371”工作理念,加强综合协调和执法检查,完善源头预防和发现报告机制,着力构建“大安全”工作体系,有效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先后被评为2012-2013和2014-2015年度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4年被命名为上海市“平安示范城区”,2013、2015和2016年被命名为上海市“平安城区”。

3江苏省

35.江苏省南通市综治办

江苏省南通市综治办始终围绕全市大局,抓住综治领域的重大决策、关键问题给党委政府出好点子,推动把党委政府在综治工作中的“原则”意见,变为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善抓协调,突出推动党委政府重视综治各项工作、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综治工作政策制度、单个部门无法解决复杂问题的处理等三项重点抓协调;创设联席会议普遍协调、专项工作重点协调、突出问题个别协调等三项机制抓协调。创新形成了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寄递安全监管“南通模式”、三所共建“南通样板”及“四位一体”基层治理体系等新经验、新典型,先后在全国、全省推广。实现综治责任制进经济社会总体布局、目标责任书、考核评价体系;4年来,先后取消2个县评先资格,“一票否决”8个乡镇并摘牌。推动核增1个业务处室和3名行政编制,打造了一支特别善学习、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精干队伍。2013—2016年全市综治综合绩效连续保持全省领先,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前2位。

5江苏省

37.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司法局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把法治宣传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突破点,创新打造本地特色普法栏目《法理之间》,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区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着力点,打造《贾汪大佬执》电视调解栏目,创新开展“乡贤调解”模式。坚持把特殊人群管理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的落脚点,建设全省领先的社区矫正基地,打造信息监督平台,衔接“雪亮工程”,严防脱管、漏管;安臵帮教坚持必接必送,对帮助对象进行思想转化、就业安臵,防止重复犯罪。坚持把法律服务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结合点,完善1个区级10个镇、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6家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站点队伍素养,让司法行政工作更接地气、见成效、得民心,先后两次荣获省级“六五”普法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省级“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7江苏省

39.江苏省宿迁市委维稳办

事迹略。

9浙江省

41.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党委政府以努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平安浙江示范区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做强“党建+”。以党群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平台,2800名党员加入47个社会组织,其中2580名参与义务巡防,265名成为网格员,65名成为调解志愿者。二是做强“网络+”。每个网格配备“三员一警”,推行“微信+村务”,依托“无人机”项目探索应用三维建模巡查管理。三是做强“法治+”。实现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的有机结合,通过“网上法庭、网上司法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四是做强“社会+”。在原有的47个镇级社会组织基础上,新增孝德文化枫桥分会等6个社会组织,与乡贤参事会、蓝天救援队等组织一同参与社会服务。五是做强“平安+”。深化落实平安维稳18项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确保公共安全。六是做强“枫桥经验”示范点,重点打造枫源村、“枫桥经验”纪念馆、“小镇客厅”,全面展示乡村治理、“四个平台”、“最多跑一次”等基层治理成果。

1浙江省

4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香园社区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香园社区按照党建引领、治理多元、服务精准、阵地落实、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实施以社区为社会治理基础单元、社会工作者为服务骨干、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的三社联动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打造最安全社区。由群众“公选”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助社区决定和处理小区公共事务。构建“社工+党小组长+网格信息员+专业志愿者+社会各方力量”的工作网络,建立新居民服务组织,促进新老居民和谐共治。组建义务治安巡逻队,投入50余万元资金用于社区技防。成立暖情工作室,加强对吸毒人员、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帮扶活动。搭建“老娘舅”工作平台,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建立社区法治宣传文化长廊、社区“民星”墙,为社区居民量身打造“无声有爱”、“健康360”等服务项目。先后获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敬老模范社区、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浙江省“群众最满意平安社区”。

3浙江省

45.浙江省宁波市委维稳办

事迹略。

5安徽省

47.安徽省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十一

一、国有企业在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综合治理工作在企业中的逐步开展和实施,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和安全管理中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工作开展的也不够平衡,造成这样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部分企业单位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不同存在思想上和认识上的误区,没有正确理解综治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互之间的作用关系,片面认为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主要任务是抓生产、创效益。很多单位往往以生产工作任务紧、人员紧张等理由轻视了综合治理工作。还有一些单位,对综治工作只是作表面工作,不去扎实细致的开展工作,只是为了应对上级检查。存在着综治工作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而一些单位根本就没有引起领导的重视,机构人员都不健全,开展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2)社会整体治安形势严峻,影响企业内部综合治理环境。由于大型国有企业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情况,单位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所处环境治安形势的影响,尤其是部分单位地处城乡结合部,有的甚至地处远郊,周边治安环境复杂,逐年增加的流动人员和部分单位周边无业人员客观上给企业的综治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一些因企地矛盾、职工与周边居民纠纷等情况引发的治安案件时有发生。部分不法分子趁机偷盗、哄抢单位内部财产、破坏生产设备、侵扰职工人身安全,围堵攻击企业领导人,极大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

(3)随着部分单位的改革,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国企单位推行减人增效、优化岗位等改革措施,使得部分职工优化组合、分流待岗、竞争上岗情况出现,个别职工因为岗位问题,工资问题频繁上访、闹访,甚至群体性冲击办公场所、围攻企业领导人,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办公生产经营秩序。

(4)综治工作机构形同虚设,人员素质严重不足。很多企业单位对综治工作不能够真正重视,没有落实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造成工作协调不一致,不能使综治工作认真开展。落到实处。对待综治工作机构、人员也是流于形式,仅仅以为综治工作就是看门护院,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甚至有些单位都没有专门的经费和人员编制,严重制约了本单位综治工作的开展。

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1)提高认识,重视综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企业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必须明确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把综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第一,单位领导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综合治理工作有关的政策、规定。第二,联系单位实际,理顺综合治理与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互间的依托关系,认识到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和企业内部中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第三,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综治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确保正常开展工作。综合治理领导主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促进单位整体综治工作的良好开展。

(2)齐抓共管,依靠职工群众群防群治。国有企业的综治工作要在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发挥各自部门职能,共同协调一致发挥作用,做好综治宣传教育、帮教扶持、责任考核等工作,共同抓好企业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只有依靠各单位、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长期坚持,这才是最有效、最根本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问题的办法和对策。

(3)层层落实,建立综治工作责任制。按照“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现代企业综治工作要明确本单位综治工作的职责任务,制定推行《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逐级落实,把责、权、利有效结合一致,把综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分解成各项具体考核项目,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综治工作与各单位、人员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进行挂钩考核。通过定期检查考核,进行评比选优、奖惩兑现,有效促进企业综治工作的积极开展。

(4)多头并举,共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运用政治手段,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优良作风建设。积极倡导爱国爱企、遵章守规、敬业奉献的职工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的企业员工队伍。第二,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工作绩效经济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增强全体职工在综治工作中的责任心,有效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第三,运用宣传手段,加大单位内部法制宣传力度,开展职工普法教育,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明显提高全体员工的遵章守法意识,有效降低职工违法犯罪率。第四,运用文化手段,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文化修养和素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增强职工和企业的凝聚力。通过综合运用这些工作手段,增强企业员工法制观念,促进职工和企业融合力,激励和制约企业员工自觉遵规守纪,提升自身素质,有效消除各种矛盾,把各类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治安环境。

(5)突出重点,维护内部治安安全稳定。真正落实“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綜治工作方针,有效维护企业内部治安安全稳定。第一,企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规范、科学的保卫制度,配备素质较高的保卫人员,保障保卫工作经费,充实保卫队伍人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第二,加强单位内部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防范措施,成立治安保卫巡逻、守卫队伍,规范治安巡查机制,建立群防群治网络,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第三,强化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重视重要部位、岗位人员的选拔,完善要害部位技防、物防措施,主动排查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及时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稳定。第四,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在单位内部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打击处理危害企业内部安全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维护企业的治安安全稳定。第五,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和不稳定因素控制工作,积极调解协调企地纠纷、职工矛盾纠纷等事件,做好调解劝导的工作,防止群体性上访、请愿等事件的发生,把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努力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企业的政治稳定、安全稳定。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十二

一、网络化治理内涵的析评

网络化治理作为当今社会科学、特别是公共行政领域最为热门的概念之一, 在各个领域、不同层面的治理战略研究中广泛运用。从社会学和行政学的角度理解, 网络化治理是建立在连接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社会成员之上的网络结构治理形式。

(一) 网络化治理内涵逻辑梳理

对近二十年网络化治理理论研究成果分析, 其内涵逻辑可以做以下梳理:

1. 网络化治理内外部资源整合和渗透。

网络化治理中的网络形成是基于多元主体之间对资源的相互依赖。是对在公共部门中的碎片化资源如何进行合理利用所作的战略性回应。基于此, 网络化治理是公共政策制度和执行的新机制。从资源整合角度来讲, 网络化治理是基于网络主体之间共同观念和目标而形成的良性互动的制度化结构, 其自身在建构、运行、修复和发展等方面具有清晰逻辑和规范。比如, 行为者的身份认同和角色定位、对行为的认知和共同的期望和目标。由此可以认为, 网络化治理是参与者之间相互联结, 权力、风险和回报分享, 它是一种与传统层级制相对的治理新模式。

2. 网络化多元主体间的横向合作。

随着经济社会复杂又多样的变化趋势, 传统官僚制、市场化治理已经不能适应社会治理的需求, 需要网络化治理模式给予补充。网络化治理模式, 公共部门需要与内外部参与者之间在信任的前提下形成共益伙伴关系, 通过合作、联合行为取代竞争, 在推进中结成融合、合作互助的共同价值观和行为理性。网络化治理模式, 公共服务更多地依靠多元主体之间横向合作。

3. 网络化治理追求理性治理。

多元化治理主体为追求治理目标一致性, 需要政府或者权威机构建构制度化治理机制, 保证多元主体有效参与, 形成联动体系。网络化治理将政府一些公共事务责任转移给多方参与者, 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资源, 为具备公共价值的共同目标实现进行合作。通过网络化治理, 社会多元化治理主体之中社会各方力量成为权力的媒介。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机制, 与传统的等级制、官僚制相比, 更加强调治理主体各方在相同规则、制度的制约和规范下为实现共同公共目标而构织互相配合,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又保持自身独立性的治理网络。因此, 网络化治理从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治理的机制、运行和评价等方面的逻辑性和制度性与传统的等级制、官僚制相比更加强调治理理性。在网络化治理中, 参与主体各方共识与分歧共存, 通过协调, 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二、社会网络化治理必然性分析

网络化治理是基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 许多西方国家经济衰退和政府陷入困境。政府过多管控和干预无益问题的解决, 甚至可能造成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侵蚀,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寻求新的社会治理机制, 通过建构市场化、社会化等治理理念, 弱化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角色定位, 趋向与私部门共享社会治理角色, 重构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网络, 随之带来的是“公共”内涵和运行过程的变化, 复杂性会加大, 公共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

(一) 网络化治理是信息社会条件下社会治理的重要选择

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现代化时代, 社会趋向多样化, 信息传输高速、信息媒介多样, 信息分享层面复杂。组织与组织、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几乎没有障碍, 社会成员表现出更多的是自由、个性化和异质化。在此情势下, 政府及公共部门需要更多依靠、协调其外部资源来实现目标, 来达成使命。

(二) 纯粹的层级制管理已不能应对社会日益复杂带来的问题

传统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都由政府内部事务机构和人员来完成, 这也基于传统官僚体制下, 等级制和政府权威是行政的基本特征, 政策制定和执行, 包括供给公共服务也依据自上而下的命令来达成, 结果导致治理理性不足, 工作效率不高, 忽视事物多样性及个体的个性发展与能动性发挥。随着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 社会分工细化和权力的分散, 组织边界消解, 各种社会问题多重滋生并趋于复杂化, 这样的社会状态, 政府一家是没有能力决定社会发展面临的治理挑战。政府公共部门需要所有参与者进行协调和合作, 其角色应从“公共管理”转变为“治理”。概言之, 仅靠政府力量难以完成社会治理使命, 需要重构比传统层级结构的官僚制更为理性、更具海涵性、更有适应性的社会治理模式。网络化治理从其多元横向架构上具有灵活性、广泛性和协调性的优势, 其运行是以问题导向来选择多样治理方式和手段, 这种治理模式更能适应当代多样公共服务的需求, 有效应对伴随社会日益复杂而带来的各种问题。

三、政府部门在网络化治理中的定位

对网络化治理的全面梳理与察考, 可以有这样认识, 网络化治理的兴起对传统官僚层级制管理有一定的影响, 但这种影响应是正向的, 是起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是传统治理模式的发展。所以, 笔者认为, 当代流行的“传统官僚制面临终结, 取而代之的是网络化治理”观点有些言过其实。在网络化治理框架下, 依靠参与者结成伙伴、协调和合作等组成的网络关系执行公共决策, 达成公共目标, 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个体等权力、利益的平衡。

国家的政策制定和公共事业组织实施等方面有许多变化, 非政府的各种社会组织越来越多承担传统意义上由政府承担的职能, 政府权力进一步分化, 并且积极促成与其他参与者分享社会治理权力。目前, 尽管网络化治理在解决公共难题时有许多优势, 而且许多政府在公共治理实践中迅速推广到许多层面和不同公共领域, 但这些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政府领导和主导的角色地位, 也不能消除公共部门权威, 政府仍然扮演决策、制定规则、组织等权威性角色。政府在政策制定中有最终决定权。政府及政府人员在治理层级中居于核心地位或者核心团队成员, 他们有影响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和实施的能力和水平。另外, 政府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将其它网络组织更紧密地与外部和公共部门联系在一起。基于此, 笔者认为, 目前社会治理体系应是政府主导层级制模式和网络化扁平横向模式的融合。这种治理模式应将政府及公共部门的作用放在网络中讨论, 其实网络治理谁来领导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公共部门拥有国家层面及社会广泛资源, 领导和引领者的角色由政府及部门来扮演既是必然也是合适的选择。但由于网络化治理主体的广泛性, 运行的复杂性, 比如多元参与者协商、自我管理, 如何保证向社会分权并扩展等对领导和引领者的能力期望更高。

四、对社会治安网络化治理的思考

在社会治安治理实践中, 针对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和公共安全产品, 网络化治理在优化、整合治安资源, 提高安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效率和灵活性等方面具有优势。有学者指出, 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离不开一个扁平化、弹性化的网络机构。当前, 我国正大力建构“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治安治理结构, 网络化治理理论对治安治理结构转型以及协同治理的达成, 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 网络化治理理论促进治安“共治”理念形成

从网络化治理的视角, 处于转型期和信息化时代的治安治理者应具有“共治”理念, 这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治理结构调整的逻辑起点。一是资源共享、多元力量合作。这既是对治理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提出的新要求, 也为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了新平台。避免公共安全工作中壁垒森严, 资源独享, 自成一体的传统思维。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 增强治安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全局观念。各参与主体要避免本位主义, 通过有效沟通, 实现资源共享。比如, 针对治安信息壁垒问题, 信息网络运用部门要加强设施共建共享, 完善治安情况通报等制度。

在社会治安治理机制建设中, 治理者要有网络化多方参与思维。一方面多方参与者在维护公共安全, 涉及各方面各环节, 要紧密配合、有效互动, 才能形成合力。多方参与和协调配合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和基本方式。协调联动是网络化治理的核心。通过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更好地组织动员营利和非营利组织、公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 达到公共安全事务公共治理的目的。比如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安治理, 将保险风险管理技术与企业经营过程结合, 将保险服务由事后理赔转变为事前风险防范, 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 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 网络化治理理论推进治安“共治”结构形成

长期以来, 中国社会治安治理体制与中国自身社会形态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从本质上讲是整体性的现代官僚体制, 权力核心在政府, 政府负责所有的公共安全决策制定和行动, 管理一切公共安全事务。但实践中, 这种体制会导致部门之间的壁垒, 内部协作困难, 加之外部无法对公共安全部门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导致公共安全部门的共同价值目标往往出现偏向。正于此, 在网络化治理的理论指导下探索构建由政府公共安全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等多元主体参与形成的共治网络结构, 通过制定政策和协同配合提供公共安全服务, 构筑横向联系协作机制, 以此回避官僚制下各自为政和低效率等缺陷问题, 推进治安治理结构重构。

(三) 网络化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网络化治理致力于行为者的互助合作, 有效的社会治安治理需要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协同治理, 需要公众广泛参与, 网络化治理其属性就是主体多元化和伙伴化, 多元主体分享治理的权力。近30年来, 中国社会结构体系基本实现了整体性社会转化为分化性社会, 但社会组织发展滞后, 从数量和规模以及社会影响力都不能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 严重影响治理的效能。社会治安治理能力提高, 培育成熟的社会组织是前提, 用法律制度形式定位社会组织地位, 明确社会组织在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制度化引导社会参与机制的健全, 发挥社会自治功能, 包括社区自治和乡村自治, 通过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办法和措施, 促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有了成熟的社会组织, 利用网络化治理架构和相应机制, 改变了公共部门的职能及运行方式, 对许多涉及民生的公共安全事务, 政府都可以以委托、授权, 指导、契约等方式吸收非政府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参与共同行动或转移实施。从现象来看, 政府及公共部门在不断削弱自身社会地位, 社会作用在不断消解。但实质上, 由于政府扮演的是指导、协调和主导的社会治理角色, 尤其是在网络化治理中对网络中各个参与方关系的协调与凝结, 同时政府行政也完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对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水平相比传统行政方式要求更高, 水平必须更强。

(四) 网络化治理理论推进治安治理方式创新

网络化治理理论从“共治”的层面引导参与者共同承担安全风险防控责任。运用网络化治理思维, 政府公共部门引导参与者积极介入社会风险防控实践。比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引导律师成立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 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运用网络治理理念, 与信息运营商互动, 搭建信息平台, 共同解决大家共出面对的安全的问题等, 社会效果较好。因此, 社会治安网络化治理避免了两方面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政府在社会安全事务中唱独角戏。中国在社会管理发展过程中政府大包大揽方面都有较深刻的教训。比如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政府统管一切的行政体制;网络化治理强调政府可以以委托、授权, 指导、契约等方式吸收非政府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参与共同行动或转移实施。比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发挥社会组织在引导社会成员参与纠纷排解、社区矫正和社帮教, 风险评估等方面作用。社会治理各种资源都分解给了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也不可能仅仅绝对依靠政府公共部门或市场, 有效的社会治理需要凝结各方力量, 需要协同治理, 需要政府对多元协作体系的引导与监管。现代社会在安全方面存在各种变数, 公共安全风险因素多, 各种安全问题发生频率高, 涉及范围广, 对社会影响大, 只有政府与社会共同作为, 才能做好平安建设。在引导、激发社会组织与成员参与意识, 发挥能动作用时, 党委领导、政府要履行引领和主导责任。另一方面, 公共安全产品过渡市场化。改革开放以后一段时间我国在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导向就是市场化, 导致了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这对公共安全领域的市场化也有警醒作用。

综上, 网络化治理理论顺应了社会多元利益整合的趋势。当前, 社会治安治理通过建构网络化治理理念, 重定政府 (政法公安机关) 角色, 消解国家和社会、公共和个人分离的二元思维, 也不失在治安治理道路上寻找到了新方法, 拓展治理新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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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斯蒂芬·戈德史密斯, 威廉·D·埃格斯.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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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健.网络化治理: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J].学术界, 2011 (2) .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 篇十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开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是明确以局长为综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副局长为综治第二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综治工作计划,督促综治日常事务工作;各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管理范围等的综治事务性工作。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年初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内容,进行目标分解,努力建立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我局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重大,牵扯人员多。为了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结合我局的实际,年初,我局制定了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把综治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县委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局综治领导小组与各下属单位、各股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位。同时,结合各阶段工作,分析形势,进行经常研究,查找问题,分析我局治安状况和人员的思想情况,适时提出了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工作,制定措施,切实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工作的督促、协调和领导,使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健全制度,完善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得是否扎实得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是关键。20xx年上半年,我局狠抓管理,着重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更加完善修订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防止因制度不健全、发生疏漏而为安全造成隐患;二是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凡法定节假日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效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三是严格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确保人、钱、物、重点数据资料管理责任到人,岗位责任制落实,杜绝或避免了重点要害部位发案。

四、以整顿音像、娱乐、“网吧”市场为重点,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行为

1、文化市场执法管理机构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文化经营服务场所82家(音乐茶室34家,歌舞厅3家,网吧8家,电子游戏3家,台球室17家,音橡制品8家,出动检查次数24次,出动车辆数为24次;出动检查人数72人)。20xx年4月21日始向全县六乡一镇开展了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出动车辆1张,出动人员5人,出动人员次数为2次,出动车辆次数2次。收缴非法盗版光碟250盘,盗版物新华字典35本。有效打击了非法出版物的零售,出租违规,违法的现象,有效遏制了盗版音像制品蔓延泛滥的势头,扫除了我县出现的一些文化垃圾,树立了中国版权保护的良好的形像。

2、全面加强管理,建立自查和互查制度。加强对我局人员的管理、学习、教育,防止我局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禁止“黄、赌、毒”,目前,要做到我局党员、干部无涉嫌“黄、赌、毒”。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篇十四

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工 作 总 结

今年3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根据中央及省、市、区、街道综治委统一部署,结合打造“民主法制平安区”的工作实际,我社区在三月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活动准备充分,落实到位。

这次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在活动安排上共分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宣传活动、系列活动和总结活动阶段,这是历年来没有过的,经统计为了做好这次宣传活动,我街道共印刷宣传资料(包括驻街单位在内)一万余份,出墙报、版报3期20块,悬挂标语7条,正是由于准备充分,使我街道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从第一阶段就形成了声势。

二、举办了系列活动,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今年我们结合宣传月活动,举办了系列活动:

一、配合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街头宣传活动。

1、社区综治和残联在3月3日爱耳日之际,社区组织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

2、3月4日,在街道综治办的组织下在城区政府门前进行了法

制宣传并发放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资料,为妇女儿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知识。

二、深入到小区,散发传单,解答疑难,提供咨询。

三、深入到华丰小学进行青少年法制宣传。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我们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千多份,直接受教育人数三千人次,收到良好的效果。

总之,我们要借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宣传活动的势头,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为创建“民主法制平安区”做出贡献。

西街街道长轴社区

二〇一〇年三月

2011年长轴社区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今年,是我们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社区中心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以创新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社会”和“法制社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律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在学习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环境打下基础。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1、以宪法为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强化国家意识,民主观念,法治观念。

2、大力宣传打击黄、赌、毒、娼,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与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障社会和谐有序。

3、以民族广场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围绕不同时期的中

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资料》的学习宣传,四月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五月开展《山西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学习宣传,六月开展《法律援助》学习宣传,七月开展男性健康、禁毒宣传,八月开展长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00题宣传,九月开展药品、食品安全宣传,十月开展《山西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宣传,十一月开展征兵入伍宣传,十二月开展《平安手册》、12•4法制宣传。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的建设,巩固现有的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新阵地,充公利用社区文化站,挖掘群众法制文化资源,组织有关人员创作并演出法制文艺作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题,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法制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推进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以“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今年要完成区、街要求的创建指标,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作用,提高社区全民法律素质,优化社会法制环境。体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长轴社区

2011年1月15日

2011年长轴社区综治宣传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普法教育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社区在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法律进社区,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为主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社活动,我社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有关上级部门和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克服了基层普法工作的难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建设“平安社会”和“法制社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现将今年来我社区综治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意识,完善领导体制

今年来我社区多次召开普法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普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普法规划宣传教育重点,成立了以社区主任赵慧萍为组长的法制宣讲队。大家立足社区、面向居民,广泛开展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1、我们积极加大力度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知识,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月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资料》的学习宣传,四月份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五月开展了《山西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学习宣传,六月开展了《法律援助》学习宣传,七月开展了男性健康、禁毒宣传,八月开展了长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00题宣传,九月开展了药品、食品安全宣传,十月开展了《山西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宣传,十一月开展了征兵入伍宣传,十二月开展了《平安手册》、12•4法制宣传。法制宣讲队及时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000余份,使外来居住人员和居民受到深刻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法制观念得到改善。

2、我们社区干部,法制宣讲队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对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妇女心理咨询,法律帮助热线等服务电话的作用,努力扩大法律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资料。把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使居民们受益匪浅,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

回顾过去,我们虽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今后的任务依然艰巨,居民的法制意识观念仍有待加强,我们又信心,有决心继续努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社区法制健全,社会稳定,使我社区成为文明和谐的社区。

长轴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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