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年作文

2024-10-12

环保年作文(精选17篇)

1.环保年作文 篇一

2011年中考英语作文环保类题目预测及范文

环保问题 ★ 范文01.环境问题今天环境变得越来越糟糕,环境问题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而我们的工作,生活,生产等又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如何保护我们的环境?请以“ How to protect our environment? ”为题写一篇短文。提示:存在问题:1.水污染越来越严重;2.砍伐森林严重;3.大气污染严重;4.白色垃圾等。要求:如何改善/保护环境?至少:3至4个方面。

How to protect/save our environment/world?

As we all know,the environment around us is getting worse and worse /more and more seriously today.Water is polluted,we have no clean water to drink.Many trees are cutting down,some animals are getting less and less.Some factories are pouring dirty air into the sky.The population is increasing faster and faster,resources are getting less and less…etc.Not only does it affect our lives and health,it also has a great affection in the future.People’s health has been greatly affected by air,noise and water pollution.Many people died of diseases.In order to live a better life,something must be done to stop the pollution.It’s our duty to protect our environment.We shouldn’t throw away rubbish everywhere.Trees are very helpful and important for us.We should plant more and more trees in order to live better and more healthy in the future.If everyone makes contribution to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the world will become much more beautiful.In a word,if everyone pays more attention to our environment,there will be less pollution and our life will be better.“There is only one earth”,I hope everyone will protect our environment well.限塑令 ★ 范文02.有关限塑令问题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超市、商场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请你写一篇英语短文,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现状:目前中国每天消费近30亿个塑料袋,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限塑令的意义:减少塑料袋使用量,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

参考词汇:禁令 ban 意识 awareness 提倡 advocate The problem of “white pollution” caused by used plastic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serious,in which plastic shopping bags play an important role.In China about three billion plastic shopping bags are consumed every day,which results in a great waste of resources and heav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Luckily,the government has put a nationwide ban on the use of free plastic bags,demanding that all stores and supermarkets not provide customers with free plastic bags after June 1.I agree with the rule,which people can’t get the free plastic bags in the shops,supermarkets.It advocates people to use their cloth bags and baskets.It’s good for our environment.So I hope all the students in our class stop using the plastic bags,and to use our own cloth bags.I hope we can take care of our environment.Let’s make our world more and more beautiful.节约用水 ★ 范文03.节约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As we know,water is very important to man,we can’t live without water.The amount of water which is suitable to drink is less and less.But some people don’t care about it.They waste a lot of water in their daily life.Even worse,they pour dirty water into rivers.They throw rubbish into rivers,too.Many rivers and lakes are seriously polluted.Someth ing must be done to stop the pollution.And I think it’s a great shame to waste while millions are in great need of water.I think what we can do is that we have to save every drop of water as possible as we can.For example,we must turn off the tap immediately after we use it.We can use a basin to wash our hands and faces.It’s also a good idea to encourage my friends and family members to join me!Only in this way can we live happily.If we don’t save water,the last drop of water will be a tear-drop of us.I believe if everyone makes a little effort,we can make a big difference.低碳生活 ★ 范文04.现在全世界都在倡导“低碳生活”(low-carbon life),即: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采取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低碳生活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请你写一篇短文向一家英文报社投稿。内容包括:你的具体做法、你的感受以及建议。

提示词语:be good for,everyone,ride a bike,think,make a difference,environment,suggest,reuse Low-carbon life is good for everyone.To help with the environment,I always walk or ride a bike to school instead of taking a car.Besides,I will try to use things that can be recycled and I never forget to turn off the lights when I leave the classroom.I think it’s my duty to live a low-carbon life.And even the simplest activities can make a real difference to the environment.So I suggest we should reuse books as long as possible.And we’d better not spend much money on expensive clothes.If everyone does something for the environment,I believe the earth will be a better place.

2.环保年作文 篇二

1、投稿可通过在《环保科技》稿件采编平台注册作者投稿系统进行投稿( 网址: http: / /gzhb. cbpt.cnki. net) 或直接投电子邮箱: hbkj2013 @ 163. com,来稿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明“投稿”。

2、每篇来稿 6000 字左右,同时附 200 字左右的摘要( 包含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个要素) 、3 ~ 6个恰当的关键词以及英译题名、摘要、关键词、单位全称、所在地、邮编,著录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并附第一作者简介: 姓名、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主要研究/工作方向、电子邮箱。并请务必写明作者通信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尤其是电话) 。

3、本刊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就是否采用通过编辑电子邮箱给出回复,在此期间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4、编辑部可能会对采用稿件进行文字增删和修改,内容方面的修改需征求作者意见。作者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本刊目前版面费与作者稿酬相抵,稿件刊载后赠送当期期刊2本。

5、通讯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铜仁路 1 号环保科技园 1 栋 402 室

3.环保年作文 篇三

正如曲格平所强调的,“环保计划也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部分,和其他计划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制定计划的目的和意义,当然在于完成计划;如果制定的计划,从来也没有被完成过,那么制定计划就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计划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计划一旦被制定并公布,在公众就是监督的依据,在政府则是责任的认领。在责任语境下,“环保指标25年从未完成”的“工作业绩”,无疑是环保执法失败的体现。

环保执法连续失败了25年,按照“权责对应”的原则,公众当然会质问:谁承担了“环保指标25年从未完成”的后果?有多少官员因此被评定为“不称职”?有多少顶乌纱帽因此而落地?

《环境保护法》规定:“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环保部门,是环保执法失败的第一责任主体,他们为“环保指标25年从未完成”接受了怎样的惩罚?《环境保护法》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可是,地方政府在追求GDP高速发展时,又是怎么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呢?

责任缺失是环保执法屡战屡败的根本原因,不但官员无须为环保执法失败承担责任,就连违法排污和不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的企业,也无须为破坏环境承担成本。大多数企业,包括国有大型企业在内,不但没有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反而一直保持着破坏环境的惯性。

而真正承担了责任的,除了子孙后代,就是生活于已被破坏的环境里的居住者,一个个出现在污染严重的河流旁边的“死亡村庄”,一条条在污染严重的空气里逝去的无辜生命,是“环保指标25年从未完成”制造的最严重恶果。

4.安全环保年总结 篇四

2011年七月,云南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科组织成立,我部门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环保目标开展工作,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管理规定的落实,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环保工作已经逐渐进入轨道,保证了公司从施工到试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回顾近半年的工作特点,安全环保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管理的要求和结合企业新成立实际,为了履行好肩负的使命,我部门把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当作我部门的首要任务。在制度建设工作中,先后制定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现场卫生管理办法》、《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等,从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例行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制度等二十多个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使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做好安全环保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公司制作了各类安全警示和安全宣传标语,放置在各生产区醒目位置,使员工每天上下班都能看到;并要求各班在班前班后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及时通报本班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

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积极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活动,使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中严格落实新入员工、转岗和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基本做到了教育有记录,培训有成绩,上岗有监护,确保了新上岗人员具备“四不伤害”的意识和能力,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我部门通过“三级”教育培训,共培训303人次,所有员工,培训合格后才准许上岗,与此同时,还积极配合安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教育培训科,请化工安全领域的专家到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了解工作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通过广泛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员工牢牢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明显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普遍掌握和提高了自我保护的技能。

我部门在八月初还结合QES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了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让各车间、部门负责人结合弘祥工作经验,对金麦新环境自行开展了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风险评价,提高大家的安全环保意识,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3、狠抓现场安全、环保、卫生检查、落实整改

为了规范管理,及时消除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存在潜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防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我部门组织各个车间负责人,每月两次对各车间进行安全环保大检查现场办公,对各个车间发现的存在的问题立即督促各车间立即进行整改。

日常的安全环保卫生检查安全环保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不断的检查和整改,才能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最有效的管理方法。为此,我部门天天都去现场巡检,近半年来,公司确立班组天天巡检,检查中查出大小不等隐患共156个,现场整改的有98项,下书面限期整改的有58项,实际整改58项,整改率为100%。对于作业现场,重点抓作业票制度的执行,要求检修人员认真进行各项检查,严格按照作业票证上的规定进行实施,消除作业过程的危险因素,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告诉他们不要怕麻烦,一是一,二是二,切不可为了赶时间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一定落实安全措施后,再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一线的安全工作。

金麦公司厂区就是一个大工地,各个施工队,人员、车辆云集,有时一个施工地点,可以看到三四辆大吊车在附近同时交叉作业,大型配件起起落落。我部门现场人员对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施工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就立即通知其现场负责人,让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今年大多说时间金麦施工现场都是雨水不断,泥巴几层,车辆、人员进进出出,真是一分钟一个样,现场卫生清扫难度大,困难多,给车间、综合楼清理带来很大的麻烦,我部门面对困难,积极协调,发现地面不干净,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打扫,基本做到了厂区环境整洁卫生。

4、保护环境,从车间做起

化工企业都面临着“三废”问题,我公司通过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减少和消除各种污染,我部门积极落实监督检查,生产系统受污染的水要求车间回收利用,坚决不能排到螃蟹河。从试生产至今,未

发生一起水污染事件;尾气排放方面,我部门积极督促各车间控制好工艺指标,废气做到达标排放;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是磷石膏,运输途中泼洒和渣库现场堆放管理问题,经我多次提醒成荣公司,情况虽得到一定的改善,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防范措施

工伤事故没有彻底消除,9月23日硫酸车间XX被蒸汽冷凝水烫伤;10月23日电气车间XX拉电缆时高空坠落,11月14日XX事故的接连发生,暴露我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职工安全意识低,违章操作现象存在;二是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有待提高,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违章指挥;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缺乏足够数量的警示标志,对发现的临时磷石膏堆场高边坡,检查后未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对外单位的监管执行力不足,未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对此、我们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和制止违章;

二、是加强对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提高管理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素质,严格落实工作票证,在作业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三是加大外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承诺书,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监督其认真整改。

三、2012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各车间各部门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

随着各车间生产的陆续开展,我们将会把安全环保考核纳入生产管理考核之中。以签订安全环保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环保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通过综合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部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分别进行了考核,对安全环保事故按事故处理办法规定,通过实施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环保生产职责述职制度,强化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对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的认知,增强车间(工段)、班组管理者的安全环保责任感。

2、完善安全检查手段,积极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重在防范,我部门从成立以来,始终严格执行“查违章、查隐患、查制度”三查活动,加强了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采用定期与不定期以及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一般隐患和重要隐患、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批评和考核项目进行区分,努力提高安全环保检查质量。加大对影响安全环保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尽量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且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紧紧盯住重点隐患不放并进行治理;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落实监控责任,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限期治理。

3、积极做好安全环保教育宣传

严格执行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012我部门计划把培训重点放到安全环保专题培训上,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取证换证培训工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2012年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无事故”、“6.5世界环境日”等专题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以活动促进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增强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完善相关手续

我XX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新建项目“三同时”工作,随着试生产的稳步进行,从2012年1月份起我部门将根据生产进度,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及时请政府相关部门及中介公司对硫酸、磷酸、磷铵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监测,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做到依法生产。

云南XX化工有限公司

5.18年环保工作要点 篇五

2005年环保工作要点2007-12-10 15:35:1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2005年环保工作要点2005年环保工作要点(2)2005年环保工作要点市人大:根据全省XX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2005年全市XX任务依然繁重,工作量大,要求高,标准严,现将2005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围绕“打造工业强市,建设生态XX”为目标,突出污染防治、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依法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以十六大精神和科学的发展

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宗旨,以完善、改进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为重点,以严把项目建设关为前提,以环境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依法管理、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为手段,通过强化环境监测为各项环境管理起到基础作用,加大XX宣传力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并进。

(三)目标任务:一是加大对双洎河水质的监控力度,确保稳定达到省、市控标准;二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加快淘汰耐火材料企业的倒焰窑工作;三是加强对已取缔的“十五小”、“新五小”等落后生产工艺监管,严防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四是提高XX监察人员的素质,继续加大环境宣传的力度,继续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具体工作根据全省XX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2005年我局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1)所有万吨以下的废纸制浆造纸企业于

2005年6月底关闭;(2)2005年底关闭以煤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耐火材料70多家;(3)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下(窑径米以下)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也将于2005年底取缔到位;(4)彻底关闭死灰复燃“十五小”、“新五小”,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2、加大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尽快完成我市16个生化处理设施和10处联片治污;造纸废水COD(化学需氧量)要达到100mg/L以内,以确保造纸业的持续发展和双洎河出境水质;巩固扩大郑少高速、郑登、郑杞公路等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成果。同时,根据省政府与郑州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污染治理不达标企业要在2005年一律停产,所有排污企业实行持证排污。

3、生态环境保护及秸秆禁烧工作:(1)继续采取由市委牵头,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办法,扩大宣传、落实责任制、综合利用等措施,完善秸秆禁烧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留一堆灰”的目标;(2)积

极开展“建设生态XX”的创建工作,强化重点地域环境整治力度,确保二级天目标的全面完成。(3)继续加大对重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行拉网式检查,对重点污染源增加检查的频次,切实解决污染问题,提高重点乡镇环境质量。(4)借“建设生态XX”的契机,充分发挥XX局的统一监管职能,克服以往不足,大力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有关局委和乡(镇)的协同作用,形成全民动员参与XX工作的局面。

4、加大XX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不法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使得各项XX工作能够取得明显进展;继续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XX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执行《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会同市

监察局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5、推进XX队伍建设及行风评议上新水平:(1)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加大对基层XX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严格考核,实行“双向选择”,以此提高队伍素质。(3)全面提升XX系统行风建设水平,对局属各中队执法人员职责、工作任务及联系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我局行风建设的社会监督力度。(4)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制度,按照急事快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信访投诉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6、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加大XX宣传力度:继续加大XX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环境宣传、XX讲座、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XX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XX宣传热潮,切实把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

起来;继续加大对全社会的XX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活动,普及XX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努力提高我市群众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总之,2005年XX市的XX工作,将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郑州市XX局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不断创造新优势,在实施“打造工业强市,建设生态XX”计划中求得新发展,全局上下将团结一致,为全面提升我市的环

6.2013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篇六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市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201*〕*号)文件要求,公司决定开展2013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公司2013年环保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公司2013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公司

2013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根据*环保局、*经发委、*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局和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提升公司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公司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1、加强***车间自备电厂燃煤机组的监督管理

加强***车间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重点是脱硫设施、除尘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各环保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其有效运行。

2、加强***车间废液管线的监督管理

加强**车间**废液管线的日常巡检力度,检查各级泵站缓冲池及事故应急池防渗漏、防溢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一旦发现有泄漏等情况及时上报车间及公司,并采取相应处置的措施,减少泄漏影响。

3、加强公司其他车间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

公司其他车间加强相关环保设施维护保养情况。针对存在的环保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环保台账是否完善及环境风险判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切实保证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防止和遏制各类环境污染

事件的发生,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内进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整治情况于*月*日前上报安全环境管理部。

三、工作阶段安排部署

1、动员部署阶段(*月*-*日)

各单位安排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深入广泛的进行宣传,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2、集中检查和整改阶段(7月*日至*月底)

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单位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司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开展或未认真对待专项行动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3、总结考核阶段(*月初)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巩固环保专项整治成果,并将工作总结于*月*日前上报******部。

7.欢迎订阅2014年《环保科技》 篇七

本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 1674 - 0254;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CN 52 - 1143 /X ; 邮发代号: 66 - 59;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201001000048。

每年2、4、6、8、10、12月25日出版,定价10元/本,全国各地邮局均已开始征订。热烈欢迎广大读者订阅。如有漏订,亦可向本刊编辑部补订。

编辑部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铜仁路1号环保科技园1栋403室

邮编: 550081

电话: 0851 - 5507192

8.环保年作文 篇八

我们担忧,能源需求的增加会给环境带来重负;我们安慰,政府减排的雄心意味着中国不会在生态潮流中掉队;我们希望,在未来,可以看到更多的碧水蓝天。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两会”。代表委员们都在关注哪些环境问题?笔者根据目前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为读者梳理了“两会”环保提案的五大关键词,见斑窥豹,供读者参考。

低碳经济

当下的中国,面临持续上涨的能源资源消费需求,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业已确定的减排目标愿景——中国站在了选择未来经济发展模式的风口浪尖上。

3月初,备受关注的政协一号提案揭开庐山真面目——“建议将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这份来自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如是建言。

这份提案还说,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将气候变化问题作为钳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工具和手段,气候变化已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以提高能效、发展清洁能源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机制为关键,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低碳发展,应当是今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战略取向。

二号提案由台盟中央提交,主题依然是建议发展低碳经济。此外,致公党中央和民革党中央以及多位政协委员也提交了相关低碳经济的提案。

从已可查阅的提案看,除了将低碳经济提到战略高度外,在很多提案中,委员们建议:

尽快启动低碳经济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尽快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监测指标;

迅速普及碳排放测算技术,摸清各区域、行业的排放水平,尽快开展地方碳排放指标核定工作;

重点实施能源结构调整,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绿色建筑、公共交通、农村沼气化和陆地生态碳循环等重大行动计划,强化区域限批等行政手段,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避免高碳排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创新发展低碳体制和机制。

建议选择一两个技术基础好的地区,建立国家级低碳技术研发中心,近期关注电网吸收可再生能源的调控等技术,远期应重点关注太阳能发电、核能等技术,对氢能源、多联产、CCS(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等技术应格外慎重。

严格限制稀土和主要稀有金属资源出口,保留对未来低碳技术应用方面重要资源的战略控制力;

建立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金融制度,打造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组合而成的碳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碳汇农业与绿色生态产业。

垃圾处理

本年度两会上,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继续引发关注。

民革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对中国的垃圾焚烧现状表示担忧。

这份提案建议,垃圾分类必须到位,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城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切实投入,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基础设施。垃圾分类是居民、小区、中转站、焚烧厂等各个环节都要配套的系统工程,可适当借助民间拾荒者力量,将垃圾处理末端做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全国工商联的提案称,国家虽然在一些地方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分类收集,但分类标准不统一,设施不配套,仅分类收集未分质处理,现有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举步维艰。垃圾处理收费和价格补贴政策不到位,垃圾焚烧企业普遍亏损,不能正常运营。

致公党中央建议,按照垃圾处理的去向进行干湿分类,将高水分的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垃圾从源头分开,这部分高水分垃圾的有机质含量很高,可以采用生物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经这样分离后,城市垃圾的水分将大幅降低,垃圾焚烧处理的温度将得到保障。扩大利益相关者范围,建立与利益相关者的长效沟通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保证垃圾焚烧厂周边居民享受对垃圾焚烧厂污染控制的知情权。

农村污染

多位代表委员公开表示,农村污染问题日渐严重,呼吁各方关注。

农村污染主要是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等农业环境和食品污染;工业三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部分工业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酸、碱和重金属随风飘散,随水流淌;对资源的过度开发,致使地表裸露、水土流失,水源涵养和净化能力不断降低,生态功能不断退化;农村住宅布局混乱,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及生活垃圾大都随意处置,造成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位一体、交叉污染。

高效、低毒、生物化将是未来化肥的发展方向,随着化肥业技术的进步和对农民合理施肥的培训,化肥对于环境的影响将会趋利避害。

对于农村面临的工业污染,则应从源头控制,因为这样成本最低;走循环经济之路;加强公众的环保教育。

生态补偿

代表委员认为,现实中,各地的生态补偿说得多,兑现得少,或者补偿受益者与需要补偿者相脱节,必须遏制这一趋势的发展,否则将超出生态对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因而建议:

一、树立资源有价和生态补偿的观念,要重视我国资源省份存在的挖走资源留下灾难的问题,重视解决资源大省在给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给当地人留下环境的巨大隐患,乃至造成一批生态移民问题,补偿必须要依理依法进行。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进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主要力量,一是各级政府,二是市场,三是其他社会力量。国家应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推进法律制度层面的改革和完善。

三、各级政府要保证补偿费用专款专用,把重点放在抓好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方面上来。

四、建议纪检部门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监督执行,促进环境成本的内部化。

环境健康

多位代表委员注意到,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环境污染已经从陆地蔓延扩散到近海域,从地表水延伸到地下水,从一般污染物扩展到有毒有害污染物,导致中国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发生变化,死因谱和病因谱均显示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取代传染性疾病的征兆。

9.2011年项目环保验收通知 篇九

关于对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我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厅冀环辐(2011)56号《关于加强核技术应用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将组织对辖区内(含扩权县)使用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的有关单位进行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验收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各有关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向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秦皇岛市分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交辐射应用项目验收监测的书面申

请报告并向当地环保局申报验收材料。

三、市环保局统一组织现场核实验收单位的放射源、射线装置,并按照环评文件的内容、批复的要求结合《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条件,检查验收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程序等落实情况。

四、验收小组对验收合格者签发验收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验收条件的,出具限期整改意见,并须重新申报验收;对不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市环保局将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市环保局辐射科

联系人:赵高扬、亢东亮联系电话:3652375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冯建社、于永斌联系电话:3061089、3617952

附件1:秦皇岛市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名单

附件2:辐射应用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辐射 竣工 验收 通知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秦皇岛市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名单

1.燕山大学

2.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

3.秦皇岛市耀华医院

4.秦皇岛市中医院

5.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6.秦皇岛市骨科医院

7.卢龙县医院

8.卢龙县中医院

9.卢龙县妇幼保健院

10.秦皇岛市友谊医院

11.平价医院

12.秦皇岛柳江医院

13.抚宁县人民医院

14.抚宁县第一股份医院

15.抚宁县南戴河医院

16.青龙县医院

17.昌黎县中医院

18.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19.秦皇岛检验检疫局煤检中心

20.秦皇岛市建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1.秦皇岛港务集团港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秦皇岛市北戴河兰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3.秦皇岛恒起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4.河北武山水泥有限公司

25.秦皇岛宝岛水泥有限公司

26.秦皇岛同业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27.秦皇岛嘉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8.秦皇岛东方宏扬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29.山海关公牛啤酒厂

30.中粤浦项(秦皇岛)马口铁有限公司

31.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2.秦皇岛市抚宁县丰满板纸有限公司

33.秦皇岛金茂源纸制品厂

34.秦皇岛市沅泰纸业有限公司

35.河北钢铁集团庙沟铁矿

36.华冶矿业有限公司

37.昌黎澳鑫泰板业有限公司

38.昌黎县兴昌纸业有限公司

附件2:

辐射应用项目验收的申请材料

1、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书面申请报告;

2、辐射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含施工、安装情况)的总结报告;

4、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结构名单、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工业探伤作业、医疗人员等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6、《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含许可内容的内页)复印件;

7、放射源或射线装置所在位置的平面布置图;

8、放射源、射线装置明细表;

10.2018年环保新政策解读 篇十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多环境污染的出现,我国对于环境的保护也越来越看重。对于一些出现乱排放污水污汽的企业工程,国家也一直在严令禁止,但还是有一些不遵守的企业在违法,让环保不能很好的进行,但从2018年的第一天起,所有排污企业都要更加注意。因为从2018年开始将实施一系列新政策,下面我将为您带来2018年环保新政策解读。

从2018年1月1日起,下面两项环保新政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来:《环境保护税法》及新版《水污染防治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开征

首先,我国征收了近40年的排污费在2018年1月1日正式谢幕。《环境保护税法》作为中国第19个税种,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这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过去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第一次对污染排放企业征收环保税,该税法将为我国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其次,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了为地方收入。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的估算,“费改税”后每年环保税的征收规模或达到500亿元。

再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之后,在征收主体、分成比例、减税政策、收入用途方面有了变化。

l 征收主体将由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变为征收环保税的税务机关

l 分成比例将由过去排污费收入按1:9的比例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成变为环保税的收入中央政府不再参与分成,全部归入地方财政

l 减税政策除了保留了过去排污费征收对排污主体排放污染物低于国家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费用,还附加了“对于排污主体低于国家排放标准30%的污染物,减按75%征收环保税”的条款

l 收入用途将由过去的排污费专款专用,而变为增加地方财政的环保税并且未明确说明其使用用途。

随着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近期各地在大气和水污染物可选的税率范围内,公布了详细的税率。

二、新版《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

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的不止有全新的环保税法,还有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新法增加了河长制的内容,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除了河长制度之外,新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也是有很多亮点的。

l 农业和农村污水 方面:此次修改的法律明确提出,制定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保护要求;同时,还明确禁止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

l 饮用水安全方面:法律从几方面加强饮用水的管理,规定要建立风险评估调查制度,预防风险,规定单一供水的城市要建立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或者建立区域联网供水。对农村有条件的地方也要求集中供水。

l 污染违法成本方面:新版《水污染防治法》针对媒体报道的恶劣违法行为又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上限,最高可达100万元。

2018年12月26日,在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发言中指出,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水十条”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制化。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深化宣传学习,严格执法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信息公开,依法推动“水十条”深入实施。

11.环保年作文 篇十一

此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已定出了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世界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THINK. EAT. SAVE)。六·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及各地环保部门都将围绕此次世界环境日的世界主题与中国主题面向社会举办一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联合国官员对中国应对荒漠化成效表示肯定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吕克·尼亚卡贾4月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对中国应对荒漠化所作出的努力给予肯定。尼亚卡贾认为,中国已成为全球人均土壤修复面积最高的国家之一,在土壤修复方面的做法可圈可点,值得其他国家借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很少,已无法承受更多的耕地损失,尼亚卡贾赞赏中国在这一方面有前瞻性的创新政策、监测机制以及政府社会等多方的支持,这一切都改变了中国过去的土地使用方式。

据悉,《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于1996年正式生效,旨在帮助那些发生严重干旱和荒漠化的国家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协助受影响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12.环保年作文 篇十二

本届论坛主题为“加强环保科普能力建设, 提升公民环境科学素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2006-2010-2020) 》, 加强国家环保科普能力建设, 提高公民环境科学素质, 促进环保科普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论坛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易斌主持。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刘志全副司长首先致辞。刘司长强调环保科普工作对于提升公民环境科学素质、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从国家政策、社会需求等角度来看, 我国环保科普形势大好, 环保科普事业必将蓬勃发展。环保科普工作者需要紧随时代步伐, 不断更新知识, 如把握地下水修复、土壤修复、重金属污染等热点问题, 及时开展科普工作。“十二五”期间, 环保部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立足现有基础, 完善环保科普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不断提升环保科普能力;环保科普工作还需探讨一种崭新的环保科普模式, 加强企业投入。

中国科协科普部杨文志部长作了题为“围绕科学素质纲要主题, 切实做好环保科普”的精彩报告。杨部长首先介绍了我国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概况, 回顾我国60多年科普发展的历程, 表明科普的上位和顶层设计宏大, 核心和难点问题是实施和执行到位。随后杨部长全面介绍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2006年-2010年的实施进展;分析了我国科普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并对环保科普提出了建议。

会议期间, 参会人员还前往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标本馆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进行考察, 学习和交流了创建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有关经验。

环境科学技术普及是向公众传递环境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的实践活动, 目标是提高全民环境科学文化素质。环保科普作为环保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方面, 加强环保科普工作, 其重要性不亚于环境科学技术创新, 是环保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抓手和途径。

13.环保局2013年工作思路 篇十三

2013年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民生工作,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一、严格审批建设项目,服务经济发展,切实把好“第一关”。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搞好服务,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做好相关资料,完善相关手续,推动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二、改善环境质量,服务民生幸福,切实履行环保职责。进一步加大违法排污监管力度,重点围绕化工企业、重金属等加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加大重污染小企业打击力度,严防非法企业死灰复燃,确保环境安全。

三、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大限期治理力度,确保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

四、围绕信访热点、难点,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做好信访案件调处工作。规范污染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做到“检查到位,依法处理到位,件件有结果,事事有成效”,确保环境信访投诉率降低,案件的处理率、结案率达到100%。

五、在今年全面煤改气基础上,继续完成热电联产和煤改气后续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污染源整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工作,从抓点源监管转为抓面源监管,纳入长效管理,不断提高环

境监管水平,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七、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环境保护影响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做好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

九、加强党建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认真落实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和各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以工作任务量化管理和以制度管好干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各项措施,不但要加大治腐工作力度,更要加强治庸、治懒力度,以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作为载体来抓好治庸和治懒工作,充分调动干部争先创优和创新力度,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加强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以应对环保工作新形势需要。

十、加强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加强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增强保密意识;加强档案管理,落实配套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切实把档案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14.2012年社区环保工作计划 篇十四

一、建立领导负责制,全面推进环保教育的深入进行。继续发挥环保志愿者的功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环保档案,健全各项资料,形成一个完善的体制。

二、认真领会文件要求,不断更新知识,定期接受上级环境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培训,对环保知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为今后的环保教育奠定基础。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三、指导居民群众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自觉按照要求不乱扔废物、不浪费粮食、不吸烟。回收塑料瓶,变废为宝。减少使用一次性餐盒、筷子。并要求居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美化家园。

四、确定活动主题,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保护课外活动。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臭氧层保护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积极开展环保科普、参观、读书及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强化居民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橱窗、广播、表演等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定期进行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更换内容。保持环境整洁。利用植树节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让每个居民群众都参与环保活动。

五、利用节假日组织居民群众继续开展“爱我社区,美化社

15.环保年作文 篇十五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14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提高你的呼声,而不是海平面”,环境保护部确定2014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本市今年“津沽环保行”和“6·5”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凝心聚力让空气更清新”。

“津沽环保行”组委会组织的新闻采访团将从6月3日至12日行走津沽大地,集中力量报道大气污染物减排及总量控制,清洁能源使用,燃煤锅炉改燃,机动车尾气治理,地热资源利用,建设工地和拆迁工地以及建筑材料堆场控制扬尘,湿地、林地、绿地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推动解决关乎群众健康的大气污染问题。

16.心灵环保 个性作文 篇十六

一、关注生活,让学生眼动

1. 广泛阅读

首先,教师应全面掌握并灵活运用教材。入选课文,文质兼美,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阅读实践中受到写作知识的熏陶感染。其次,教师要“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在需要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最后,对语文学习材料的反应也是多元的,所以,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材料进行阅读,尊重并支持有个性的独立阅读,从而体现学生阅读的主体地位。

2. 亲身观察

心理学研究证明,一个正常人80%的知识来源于视觉观察。而古人也曾经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因此,为开拓学生的视野,增长各方面的知识,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带领学生走向自然,走向社会,开展各种实践活动,让学生当小记者、小作家,深入生活,体验生活,采访生活,使学生从客观世界中摄取多种营养,不断充实、丰富自己作文的材料库。并结合具体活动,要求学生细看细想,导以观察的顺序和方法,让学生在观察体验中不知不觉地掌握作文知识和技巧。我们还充分利用先进的电化教育媒介,通过欣赏影片的自然风光、社会环境、文化古迹、风土人情、人物情态等生活细节、语言特征,学生就像亲临其境,这对增长学生见识,发掘作文题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感悟生活,让学生心动

1.建立材料仓库

赞科夫说过:“只有情绪高涨,不断要求向上,想把自己独有的想法表达出来的气氛下,才能产生儿童作文丰富多彩的那些思想感情和词语。”想把自己独有的想法表达出来这就是一种倾诉欲,它有赖于学生有所感有所悟。生活中的人事物景情哪个层面碰撞了学生或是阅读中哪些词语撞击了学生的心扉,学生都会有所感有所想,进而想表达出他们自己的见解。所以,教师调动学生倾诉欲就落脚在了帮助学生建立材料库上,材料库包括直接材料——采集生活中的朵朵浪花,和间接材料——汇集知识星河里的点点流萤。

2.提倡信息交流

在材料库的建立中,还要注重发挥集体的作用,把收集的信息在同学间进行交流,相互传阅和讨论各自获得的作文素材,创造良好的作文氛围,养成团结协作的精神。信息交流可传阅剪贴的文章,摘录的笔记和整理的小册子,也可讨论各自获得的作文信息,发挥博采众家之长的功效,使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到乐趣,在讨论中锻炼思维、表达能力。

3.开展活动感悟

“心灵环保,个性作文”的纯天然性体现在:源于做人,归于做人,以人为本。这与《课程标准》的指导理念不谋而合。我们开设的“活动感悟课”即是对这一理念的有益尝试,它是将主题活动和作文课有机结合起来的新课型。活动的主题,从学生生活实际中提取;活动的教材,由老师根据主题自编;活动的心得,则要体现在学生真诚的感悟中。如以“牛”为题有的从牛面朝黄土背朝天脚踏实地,想到老黄牛精神;有的从牛辛勤劳作而默默无闻,想到谦虚求实的精神;有的从初生牛犊不怕虎,想到敢于探索、敢于创新的改革精神。

三、再现生活,让学生笔动

1.唤起记忆,引起联想

为了唤醒学生积蓄在胸中(或材料库中)的沉淀记忆,教师在作文指导时,应设法找到打开“记忆之门的诱困或刺激物,让这些不在眼前的事物作为映象在大脑中再现出来。首先,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进入一定的“境”,以触发他们内蕴的“情”;或者,触发他们内蕴的“情”,以再现或追思一定的“境”。其次,教师还可通过恰切的命题和口头提示,在学生的头脑中引起对往事的追忆、鲜明的表象。最后,为开拓思路,发掘新意,教师还应精心诱导,适时点拨,让学生驰骋文思,联想翩翩。

2.自由表达,随时练笔

《课程标准》指出:“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为此,教师在每次作文训练中,都要引导学生无拘无束地放开胆子随意写,提倡学生自由表达,用自己的话表达自己想要说的意思,自由倾吐心中的积蓄,放胆写出自己想写的内容。学生不受条条框框限制,感情就能得到更好的流露,切实做到"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我们倡导“个性作文”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养成不要在有任务时才写的习惯,而要善于捕捉每一瞬间的感觉和思想,不让转瞬即逝的机遇白白丢失。

3.尊重个性、释放心灵

小学阶段的孩子的心理及生理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可是许多教师对孩子的个性没有给予足够的尊重,总是一味地以成人的思维教育他们,结果导致学生“做文”规规矩矩,千篇一律,索然无味。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就得有以肯定、启发、鼓励为手段,以引导、创新、释放心灵为目标的全新作文教学理念。变写作文为体验生活的乐趣和进行心灵与情感交流,使作文充满情趣,于不动声色间成为孩子生活中的一部分,这也是我们探索"心灵环保,个性作文"教学改革追求的最高目标。◆(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康市新世纪中英文学校)

17.2014年环保十大典型案例 篇十七

一、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运局)以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英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为由,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排放臭气浓度治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经环运局验收合格;逾期未申请验收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将按规定责令停业、关闭;要求该公司分析臭气浓度超标排放原因,制定限期治理达标计划以及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2年2月9日,三英公司向区环运局申请治理验收。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受区环运局委托,于同年4月26日、6月28日对该公司进行臭气排放监测,两次监测报告均显示臭气浓度未达标。区环运局遂于2012年8月29日组织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告知该公司验收结果:即存在未提交限期治理方案、废气处理技术不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使用的燃油不符合环保要求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未通过限期治理验收。

2013年1月11日,顺德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同年3月18日经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三英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业、关闭。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裁判结果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英公司对顺德区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的职权依据及行政程序并无异议。原告认为上述两次臭气排放监测的采样点与频次不符合法定要求,未能排除其他干扰因素,故监测报告的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经查,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具有废气污染物检测的法定资质,该监测站两次臭气采样点即监测位置为三英公司厂界敏感点,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恶臭物无组织排放检测问题的复函》规定。原告认为臭气监测采样点的设置不合法的主张于法无据,其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臭气监测采样点存在其他干扰因素。至于采样频次问题,该监测站两次臭气监测均采用了4次*3点的监测频次并取其中最大测定值,但频次间隔不足2小时,存在一定瑕疵。但该瑕疵不足以推翻监测报告结论的正确性。由于原告在限期治理期限届满后,经两次监测臭气排放浓度仍未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且存在其他相关环保问题,经区环运局报请顺德区人民政府依照《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对原告作出停业、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当前,环境污染成为群众严重关切的社会问题。治理污染要从源头抓起,本案中行政机关对排污不达标企业提出限期治理要求,仍未达标的,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关闭的处罚,于法有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行政案件中,一方面要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的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另一方面对于废气污染物监测报告等专业性判断和专家证据,也要从证据审查角度给予充分尊重,对合法形成的证据予以采信。人民法院对环境保护管理机关严格处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的合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支持。

二、动感酒吧诉武威市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命令案

(一)基本案情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接到其辖区陆羽茶楼对动感酒吧环境噪声污染的投诉后,组织环境检查执法人员和环境检测人员先后于2012年11月23日、12月20日和12月22日22时零5分至23时零5分,对动感酒吧环境噪声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勘查)和采样检测,其夜间场界4个检测点环境噪声排放值分别达到58.9dB(A);55.4dB(A);52.9dB(A);56.9dB(A);均超过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区环保局于2012年12月22日制作了检测报告,认定动感酒吧夜间噪声达58.9分贝,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并依据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于2013年1月18日对动感酒吧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环境噪声的违法行为,限于2013年2月28日前,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动感酒吧于2013年2月27日向区环保局提交了防噪音处理报告及申请,证明其已整改,同时申请对整改后的噪音再次测试,区环保局未予答复,也未再组织测试;同年4月17日,动感酒吧就区环保局于1月18日作出的上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向武威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以逾期为由不予受理。遂以区环保局为被告,诉请法院撤销上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裁判结果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区环保局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合法。被告的检测报告所适用的检测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与原告所述的检测标准(《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二个不同的标准,前者是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的排放标准,后者是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的环境质量标准,被告检测噪音的方式方法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其检测结果合法有效,遂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动感酒吧上诉后,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上诉人在夜间经营期间环境噪声排放及环境噪声污染噪声已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对于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噪声扰民现象,环保机关针对群众投诉作出合法适度处理后引发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支持。与民事审判处理特定侵权者、受害者之间民事行为及相关赔偿不同,行政审判通过监督环保机关履行保护环境职责,对合法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法行政行为监督纠正,有利于保护受污染群体的利益,促进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本案重要意义还体现于,人民法院以裁判方式明确了噪声相关标准执法适用范围。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10月1日发布施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环境检测、执法人员进行噪声监管的重要依据。前一项是环境质量标准,后两项是排放标准,它们的适用范围、检测方法及限值等均有不同,应根据检测对象及目的等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本案判决对《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正确区分,对环保机关正确执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类似行政案件具有示范作用。

三、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诉国家海洋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广东省海丰县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丽公司)与海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征地范围南边的临海沙滩及向外延伸一公里海面给予乙方作为该项目建设旅游的配套设施”。海丽公司在海丰县后门镇红源管区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五星级酒店以南海域进行涉案弧形护堤的建设。2009年3月9日,涉案弧形护堤部分形成。2010年3月19日,海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擅自建设涉案弧形护堤,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第三条的规定。经逐级上报,国家海洋局立案审查。2011年3月,南海勘察中心受海监部门委托作出《汕尾市海丰县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海岸线弧形护堤工程海域使用填海面积测量技术报告》,指出涉案弧形护堤填海形成非透水构筑物(堤坝),面积为0.1228公顷。

2011年6月2日,国家海洋局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海丽公司拟对其作出的处罚及事实和法律依据,经组织召开听证会,同年12月14日作出第1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海丽公司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自2010年3月中旬进行涉案弧形护堤工程建设,以在海中直接堆筑碎石的方式进行填海活动,至2010年11月17日技术单位测量之日,填成弧形护堤面积为0.1228公顷。据此,依据《海域法》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15倍的罚款人民币82.89万元。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5月3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第12号处罚决定关于海丽公司自2010年3月中旬进行涉案弧形护堤建设的认定与海监部门航空照片显示涉案弧形护堤2009年已存在的情况不一致,系认定事实不清,决定撤销第12号处罚决定。其后,国家海洋局经履行听证告知、举行听证会等程序,于2012年7月25日作出海监七处罚(2012)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证据显示2009年3月9日涉案弧形护堤已部分形成,至2010年11月17日海监机构委托技术单位进行现场测量之日,该弧形护堤非法占用海域的面积为0.1228公顷;处罚依据与具体内容与上述12号处罚决定相同。海丽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海监七处罚(2012)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了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填海等占用海域的行为均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是当事人合法使用海域的凭证。本案中,海丽公司未经批准合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填海建设弧形护堤的行为,属于《海域法》第四十二条所指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进行填海活动的情形,被诉处罚决定中的该部分认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海丽公司关于涉案弧形护堤并非建设于海域范围,故国家海洋局无管辖权的诉讼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其关于海丰县政府与其签订的合同可以作为其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明的诉讼理由,缺乏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海丽公司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对海洋资源超载区域等实行限制性措施。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依法取得有权机关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本案中,虽然海丰县政府与海丽公司签订了合同,允许其使用涉案海域,但依照海域法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仍需依法向项目所在地县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由批准机关的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海域使用证。本案的处理对于厘清地方政府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权,对于相关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有着积极示范意义。

四、卢红等204人诉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许可案

(一)基本案情

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原审第三人)因涉案风情大道改造及南伸项目建设需要,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环保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涉案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城投公司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区域对案涉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内容进行了两次公示。省环保设计院通过发放个人调查表和团体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调查。2012年4月20日,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与城投公司、省环保设计院和邀请的专家召开了涉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并形成评审意见。同年4月23日,区环保局在区办事服务中心大厅的公示栏内张贴案涉项目的《环保审批公示》。公示期间为2012年4月23日至同年5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为:涉案项目基本情况;涉案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并注明征求意见的方式是电话和信件。2012年5月29日,区环保局与城投公司、省环保设计院和邀请的专家召开案涉环评报告书(复审稿)技术复审评审会并形成复审意见。2012年6月,省环保设计院形成环评报告书的送审稿。同年6月28日,城投公司向区环保局报送该环评报告书及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对该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准。区环保局于同日作出《关于风情大道改造及南伸(金城路-湘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审查意见函》),同意该项目在萧山规划许可的区域内实施。

卢红等204人称,其均为萧山区风情大道湘湖段“苏黎世小镇”和“奥兰多小镇”两小区的居民。因不服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风情大道改造及南伸(金城路—湘湖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了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函》作为其审批依据。该204人认为涉案项目的建设将对两个小区造成不利影响,区环保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遂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审查意见函》。

(二)裁判结果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环保行政机关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后,除了依法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仍需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受理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询方式以及公众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7日。本案中,被告区环保局称其2012年4月23日受理第三人城建公司就案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审批申请,而第三人委托评价单位省环保设计院编制的、用于申请被告批准的涉案环评报告书(报批稿)形成于2013年6月。因此,即使被告确实是2012年4月23日受理了第三人的申请,由于需要审批的环评报告书(报批稿)此时尚未编制完成,被告主张的受理行为亦不合法。被告在《承诺件受理通知书》中明确表示第三人向其申请环评审批的时间是2012年6月28日,而被告于同日即作出被诉《审查意见函》,对案涉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准,其行为明显违反《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环评审批行政机关在审批环节应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的相关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据此,判决撤销被告作出《审查意见函》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环保机关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的基本前提是该报告书已正式形成,且环保机关受理后应依法履行公开该报告书并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后,才可予以审批。人民法院要严格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是否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如果认为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或明显不当的,有权确认违法或予以撤销。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惜违反行政程序超常规审批某些建设项目,有的甚至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代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只有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才能真正有利于促进城市环境改善和社会和谐安宁。本案中,区环保局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情形,其所主张的受理城投公司提出的环评报告书审批申请的时间,尚未形成正式报批稿;其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所公示的《环保审批公示》,不能替代《办法》所要求环保机关在申请人正式报送环评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的程序和义务。法院基于其程序的严重违法,判决撤销了被诉行政行为,对于彰显程序公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五、君宁机械厂诉六安市金安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君宁机械厂(以下简称君宁机械厂)于2012年4月11日租用六安光华厂家属区房屋,安装机械设备从事铸铁金属件制造和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但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乳化液对工件进行润滑和降温,有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产生,但该厂除对固体废物进行简单的堆放收集外,对其他污染未做任何处理,也未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该厂所在居民区居民多次上访反映其产生的噪声等污染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六安市金安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经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集体讨论等程序于2012年8月5日对该厂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限期补办决定书,责令君宁机械厂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同时罚款五万元。该厂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经区人民政府复议后决定维持上述两个决定。该厂仍不服,以区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两个决定。

(二)裁判结果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原告君宁机械厂在居民区从事机械加工生产,由此产生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应当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但原告在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未建设配套环保设施情况下,从事机械加工生产,显已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被告区环保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限期补办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君宁机械厂上诉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君宁机械厂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机械加工”。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明确将机械加工类纳入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因此上诉人在投产前,理应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区环保局基于举报在立案查处上诉人污染环境过程中,发现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依法作出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决定,并无不妥。上诉人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排放污染的现象,且并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对周边环境已造成一定影响,故被上诉人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五万元,于法有据。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支持环保机关针对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排放企业作出的合法处理决定,有力地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本案中,涉案企业从事属于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行业,但在未取得任何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居民区内从事金属加工制造。而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排放的污染物又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学习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以合法正当的行政执法维护公民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六、苏耀华诉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政府划定禁养区范围通告案

(一)基本案情

2006年底,苏耀华与广东省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签订了《承包土地合同书》,在涉案土地上经营养殖场,养殖猪苗,并先后领取了《税务登记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2年3月22日,博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将罗浮山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划入禁养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此前禁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点)于当年6月30日前自行搬迁或清理,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关闭。

此后,博罗县环境保护局、畜牧局均以《通告》为由不予通过养殖场的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年审;县国土资源局以养殖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未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擅自兴建畜禽养殖房为由,要求养殖场自行关闭并拆除畜禽养殖房,恢复土地原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养殖场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养殖场的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拟给予限期拆除的处罚。苏耀华对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上述《通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通告》。

(二)裁判结果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被告博罗县人民政府有权将其管辖的罗浮山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划定为畜禽禁养区,县政府已将《通告》告知并送达有关畜牧养殖户,《通告》明确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被告划定畜禽禁养区完全合乎法律规定,遂判决维持《通告》。

苏耀华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罗浮山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承担着农业科技推广的任务,需要严格的环境保护条件。科技示范园附近的河道连接着当地饮用水源地,在科技示范园内进行畜禽养殖有可能造成空气和水质污染。博罗县人民政府有权依据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将其管辖的罗浮山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划定为畜禽禁养区。据此,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但二审法院同时认为,苏耀华经营养殖场的行为发生在《通告》作出之前,已经依法领取了《税务登记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合法经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虽然博罗县人民政府有权根据环境保护这一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但亦应当对因此遭受损失的苏耀华依法给予补偿。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养殖场自行搬迁或清理,未涉及对苏耀华的任何补偿事宜显然不妥。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对苏耀华及其养殖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年审等行为的依据均是《通告》,县人民政府不能以此为由否定苏耀华的合法经营行为。苏耀华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另行提出有关行政补偿的申请。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在维护行政机关环境保护监管行为的同时,也注重利益的平衡,较好地诠释了环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信赖保护原则。虽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也可要求已有的畜禽养殖场(点)自行搬迁或清理,即变更或撤回养殖户的生产经营许可。但与此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在此之前合法经营的畜禽养殖户的利益保护问题,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所体现的信赖保护原则精神,对行政许可因环境公共利益需要被变更或撤回而遭受损失的合法养殖户依法给予补偿。在环境行政管理活动中,政府及环保部门需注重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不能只考虑环境保护的需要,忽视合法经营者的信赖利益。尤其要防止为了逃避补偿责任,有意找各种理由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认定为“违法”的现象。本案由于原告并未提出行政补偿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在维持被告《通告》的同时,明确指出被告未就补偿事宜作出处理,甚至以“事后”提出的原告行为不合法为由不予补偿,明显不当,并告知原告可另行提出补偿申请的法律救济途径,处理适当。

七、泉州弘盛石业有限公司诉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管理案

(一)基本案情

福建省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于2012年7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泉州弘盛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公司)在从事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和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投入生产情形,遂于同年7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弘盛公司认为市环保局向其核发过《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明确其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已达到零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应视同验收合格,遂申请行政复议。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复议后,决定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弘盛公司仍不服,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二)裁判结果

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原告弘盛公司作为石材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污水等污染物,必须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并经验收合格才能投产。被告市环保局对其核发《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准许其临时排放污染物,并不能视同原告的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不能免除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的义务。原告在《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形下继续生产,且水污染防治设施仍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其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且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应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被告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原告,告知原告所享有的权利,遂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弘盛公司上诉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相同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进一步明晰了环保机关核发《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不能视同水污染防治设施已经验收合格。产生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必须依法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并经环保机关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否则环保机关有权依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违法排污企业予以处罚。本案中,弘盛公司主张所领取的《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应视同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的理由不能成立,同时还存在《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已过期继续生产的情形,且该许可证允许其对外排放的污染物种类中不包括废水等。法院支持对其作出停止生产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是正确的。此外,本案在法律适用上,结合污染物种类明确了对于废水的排放应适用水污染防治法,而对于“液态废物”的排放则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具有直接指导环保机关行政执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实践意义。

八、梦达驰汽车系统(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诉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2014-12-19 16:59: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一)基本案情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园区环保局)连续接到汀兰家园小区居民关于周围企业产生异味影响正常生活和健康的投诉,于2013年9月起对该小区周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集中排查整治,划定包括梦达驰汽车系统(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达驰公司)在内的58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同年9月30日,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至梦达驰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该公司保安以未办理来访预约为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随即拨打110报警求助,在民警和执法人员的要求下,保安电话联系公司环保负责人后仍以未预约为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因受阻挠而认为丧失最佳检查时机,故未强行进入现场进行检查。2013年12月6日,园区环保局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公司未向园区环保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同年12月20日,园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2013年9月30日园区环保局依法对梦达驰公司开展废气排放企业专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拒绝其入内开展检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梦达驰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二)裁判结果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是法律赋予执法机关的权力和职责,原告梦达驰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不能对抗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原告以公司管理规定为由阻碍、拒绝依法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在公安民警到场介入的情况下,仍拒绝检查,其行为已构成拒绝执法检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被告的执法检查,事后也未及时采取补救、改正措施,其主观过错较大。被告对原告所作出的罚款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切实维护了环保机关的法定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威,裁判结果无论对被处罚企业还是其他相关排污企业,都是一次有意义的警示教育。现场检查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收集证据、制止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重要程序和手段,被检查单位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现场检查的行为,依法应予处罚。

九、夏春官等4人诉东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许可案

(一)基本案情

夏春官等4人系江苏省东台市东台镇景范新村19幢的住户,其住宅与四季辉煌沐浴广场(原审第三人)上下相邻。四季辉煌沐浴广场为新建洗浴服务项目,在涉案地段承租了营业用房作为经营场地,项目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先后于2013年2月25日就涉案建设项目报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审批,于2013年3月12日向东台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并根据该局有关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意见,委托东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相关报告表,其后送至该局进行审批。2013年4月1日,市环保局作出《关于对东台市东台镇四季辉煌沐浴广场洗浴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以下简称《审批意见》),同意四季辉煌沐浴广场在景范新村17号楼及19号楼之间新建洗浴服务项目,并对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的处理、场界噪声对邻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及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夏春官等4人认为市环保局在没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以及征询公众意见的情况下,即作出《审批意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审批意见》。

(二)裁判结果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市环保局具有对本辖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职权。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何谓“重大利益关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虽无具体规定,但涉及民生利益的问题,不应排除在“重大利益关系”之外。本案原告夏春官等4人的住宅与第三人四季辉煌沐浴广场相邻。第三人新建的洗浴项目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潮湿及热、噪声污染等,不能排除对原告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可能,被告在作出《审批意见》前应当告知4名原告享有听证的权利,其未告知即径行作出《审批意见》违反法定程序,遂判决撤销该《审批意见》。

四季辉煌沐浴广场上诉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和审批决定时限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对审批部门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没有作出规定。但是,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程序提出明确要求。本案被诉行政行为属于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行为,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夏春官等4个家庭作为与本案审批项目直接相邻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认定与审批项目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环保机关在审查和作出这类事关民生权益的行政许可时,应当告知夏春官等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并听取其意见。原审法院认定市环保局未履行告知听证义务,违反法定程序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审慎的审查,分析了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有关是否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以及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最终撤销环保机关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保障了公民在环境管理领域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等权利,很大程度上彰显了程序正义和司法公正。本案作为一起典型的体现公众参与原则的环保行政许可案件,同时也是一起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两审法院以环保机关所审批的洗浴项目与相邻群众存在重大利益关系,未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环保机关作出的审批意见,既有力地维护了相邻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强化了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引导和规范环保机关的同类审批行为,促进公众参与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与监督,提高行政审批的程序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十、正文花园业委会、乾阳佳园业委会诉上海市环保局不服环评报告审批决定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5月14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核发了500kV虹杨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明确了项目用地位置。一审原告正文花园(二期)小区、乾阳佳园小区毗邻虹杨变电站站址。同年6月25日,上海市环境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受理电力公司提出的《500kV虹杨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审批申请,并网上公示了受理信息。同日,市环保局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该工程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同年7月5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向被告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认为《环评报告》符合相关环保技术标准,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同年7月17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与会专家认为市环保局对公众反映问题的说明和处理符合有关规定;虹杨输变电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符合相关环保标准,项目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重大环境利益。同年8月6日,市环保局经审查认为,电力公司提交的《环评报告》符合相关要求,拟作出批准决定,遂在“上海环境网”就该工程拟批准情况进行公示。同年10月22日,市环保局作出《关于500kV虹杨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上海市杨浦区正文花园(二期)业主委员会、乾阳佳园业主委员会认为居民小区附近不应建高压变电站项目,被告不考虑建设项目对居民的实际影响而作出审批系违法,向环境保护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审批决定后,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受理电力公司申请后,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委托有关单位对《环评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并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在审查《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等文件后,作出环评审批决定,履行了法定程序,但做出审批时间超过了法规规定时间,属程序瑕疵。《环评报告》的编制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环评报告》依据相关编制标准对涉案建设项目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了评价,并据此得出环评结论,符合环评技术规范和法律规定的要求。

原告在诉讼中主张,被告审批过程中不应以专家咨询会替代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公众参与,电力公司在编制环评报告过程中,公众参与不符合法定要求。法院认为,被告在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活动有专家咨询会意见、网上公示信息等证据证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环评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可以通过咨询专家意见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故被告的公众参与活动与法不悖。对于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环评报告》中对180份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分布、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等均有明确记载,并附录了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因此,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活动的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上一篇: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下一篇:人教第九册《蛇与庄稼》教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