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前安全教育规定

2024-08-22

班前安全教育规定(精选9篇)

1.班前安全讲话 篇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6、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7、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拔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8、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10、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电焊作业: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可靠地接地。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4、电气焊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

5、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关焊机,切断焊机的电源。

6、在靠近易燃地方焊接,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必要时须经安全员同意方可工作。焊接完毕应认真检查确无火源,才能离开工作场地。

动火作业: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3、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4、进行焊割时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体;

5、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6、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浇筑好,覆盖养护物时,应先清理场地,将有朝天钉的木模集中,孔洞应加以围栏和盖板,以防钉子戳脚和坠落。

2、使用振捣棒时,应遵守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快插慢拔,充分振捣。

3、使用震动棒和平板振捣机应穿胶鞋,戴绝缘手套。

4、向模板内浇注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灌注人员应听从振捣人员的指挥,注意自身安全。

5、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洞口按规定设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支架安装及拆除:

1、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正确使用安全 防护用品,必须系安全带,着装灵便,穿防滑鞋。作业时精力集中,团结合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应符合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扣 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包括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 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脚手架要结合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4、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6、风力六级(含)以上、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风、雨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在高处(2米以上含2米)绑扎钢筋和立模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马道。脚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绑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挂安全网;

8、在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绑扎钢筋、立模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9、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木料,应随使用随

运送,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10、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钢筋制安:

1、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2、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3、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后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并采取防滑措施;

4、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篇二

为加强民工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特拟定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请各班组严格遵照执行:

一、施工期间,每天班组要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作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二、在作业前,由班长组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项目部制定各种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当本工作内容涉及到的安全生产事项,并在生产中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上班前班长先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本班组施工地段是否有隐患,消除隐患后方能进行施工。

四、上班前检查施工工具是否完善,“三保”防护工具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不准赤脚或酒后上班,要求工人遵守劳动纪律,作好文明施工。

五、必须服从工地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六、施工现场要做到安全用电,非工程专业电工及其他人员禁止乱接、乱动。

七、土石方开挖要放足边坡,严禁挖神仙土,班长要对本班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有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对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反应。

八、高处作业严格检查是否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

九、严禁高架追逐打闹和坠落事故的发生。

十、班长要经常加强民工的安全教育,每个班组每月要进行不

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会议,并请项目部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十一、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记录,教育本班工人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 篇三

(1)自检制度

施工队或班组必须做好自检工作,每天开工前要明确各操作岗位的工作环境,做到先检查有否不安全因素存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地施工员、质安员反映情况,施工员、质安员根据情况,及时安排整改。(2)周检制度

施工员必须在每周星期一,会同工地质安员、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不安全的地方要做好记录,安排人力进行整改,隐患较大要上报分公司领导,周检的具体情况要整理入档,并向分公司汇报。(3)月检制度

分公司在每月28号前进行安全月检工作,由分公司质安副经理主持,组成10-15人检查小组,对分公司所属工地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对各工地按安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将检查结果在每月30号前上交总公司技安科。

(4)月不定期检查制度

月不定期检查,由分公司质安部(组),公司技安科进行,每月派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工地施工员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向公司(分公司)领导汇报。(5)季检制度

季检由公司分管质安副经理主持,技安科负责组成检查组,对各工地按部颁标准进行大检查,检查时工地施工员、质安员要在现场听取意见,检查组对违章施工及时制止,对工地存在隐患时发出通知书,分公司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公司,技安科负责复检。检查组对工地存在较大隐患可分别提出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检查后,召开全公司质安总结会,由检查组汇报检查结果,公司根据各工地情况作出本季的质安情况总结,提出下季的工作意见。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项目部除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施工队每月要动进行1-2次检查,施工班组至少每周应检查一次。

2、安全检查应严格执行原能部颁发的《火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并做好

记录和验评工作。

3、安全检查必须由负责组织检查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并邀请同

级工会派人参加。

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是否做到“五同时”。

2查制度: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是否齐全,各级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查管理:查安全管理目标,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查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

动情况。

4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的设

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5查事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质安科或队安全员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对重大的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接到通知后,由其行政负责人受理,积极认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登记、检查、销案、反馈制度。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并组织实施。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强调工人进入施工现场绝对要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

2、对照三级安全教育名单逐个对照工人是否有漏签。

3、检查督促工人是否有漏办三证:上岗证、工地出入、暂住证。

4、树立每个工人都要防火安全意识思想:绝对不准开小灶,宿舍內不准抽烟,不能生火取暖。

5、教育每个工人懂得安全用电重要性:电线不得乱拉乱接,不得拖地使用,使用机械人离关机,严禁使用电水煲、电炉及高瓦数灯泡。

6、组织全体工人学习如何使用灭火筒及一切救火器材。

7、管理人员要事先考虑,安排当天工人所做的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工人安全教育。

8、检查出工人安全隐患后作出详细记录,然后在班前教育中针对各组工种,作出安全整改通知。

9、对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规范工人,要进行点名批评,对屡教不改者作罚款或开除处理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班前安全讲话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第一条 为使工人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保障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开展以班组、施工作业队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班组上班前均要组织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十分钟,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个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 班前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

施工作业队的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领导也要定 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活 动,具体规定为:

1、项目部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科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3、作业队领导每次必须参加。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活动。

5、项目部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项目部安全办安排。

6、认真执行《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回执单》制度。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

1.安全检查的分类

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日常性检查,企业一般每年进行2至4次;车间工程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天进行检查;专职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

(2)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检查;

(3)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种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爆破品仓库、锅炉等。

(4)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冬季的防火、防寒防冻;夏季的防汛、防高温盛暑、防台风。

(5)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包括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节后的遵章守纪检查。

(6)不定期检查是指在设备装置试运行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检查、检修检查等。

2、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的类型有:

(1)公司级安全检查表,供公司安全检查时用。其主要内容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各重点危险部位;主要设备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危险性仓库的贮存、使用和操作管理。(2)车间工地安全检查表,供工地定期安全检查或预防性检查时使用。其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工人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电器装置和电缆电线安全性;作业条件环境的危险部位;事故隐患的监控可靠性;通风设备与粉尘的控制;爆破物品的贮存、使用和操作管理;工人的安全操作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位等。

(3)专业安全检查表,指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分析等。

3、安全检查表的制定

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

确定检查标准和要求;

确定检查进间;

设计检查表式;

检查表应充分依靠职工讨论,提出建议,多次修改,由安全技术部门审定后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长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和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如:构件吊装、组装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2、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体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班前安全讲话

为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劳务工人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生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特建立本项目部班组班前活动制度,具体如下: 

1、参与山水雅居式(一期)工程的各个班组都要按劳务合同要求,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使班组的劳务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施工。

2、班组进行“班前活动”“每周安全活动”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a、本工种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b、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d、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

3、各班组自行确定每周某一天为安全活动日 

4、各班组长兼职本班组的安全员,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要检查本班组当天的工作范围、脚手架、施工机具、施工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若发现存在隐患要及进整改,如本班组有排除不了的隐患,应立即通知工长并派人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5、班组长兼安全员每天必须在工地工作中抽出十分钟以上时间巡视检查本班组工作环境安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班长和班组工人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6、各班组每周星期一早上开工前抽一小时集中学习安全活动,由工地负责人针对上一周及近期质安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防止安全思想麻痹,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7、各班组认真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资料,做好本班组工人的安全工作,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资料包括:《班组班前活动汇总表》、《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 

8、项目部决定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和成绩实行奖罚与经济制度挂沟: a、缺少每周两次以上《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并无记录的罚款50元周.b、缺少《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罚款50元周 c、缺少《班组班前活动汇总表记录》罚款200元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工程项目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而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订本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

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3.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二、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知识;

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立、明确安全监督岗位,并强调其重要作用; 5.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作业位置安全; 6.检查设备安全装置; 7.检查工机具状况; 8.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9.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 10.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

11.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乱拆安全设施; 12.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3.材料、物资整顿; 14.工具、设备整顿; 15.活完场清工作的落实。

三、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指标得到落实,保障工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并且做好记录。

2、要求班组工人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廠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3、根据工人的身体素质,技术素质进行搭配,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班前、班后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以示共同提高。

5、对新進工人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未熟悉本工种的安全规程时,必须指定专人管好新工人的人身安全。

6、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定和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公司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委会副主任、车间安全委员、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检查每年3、6、9、12月进行,车间级每月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厂内的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库房及厂内物资的存储状态。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三、整改

4.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方案 篇四

一、意义和目标:

1、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是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具有法规的强制和规范性,施工单位必须执行。

2、强制规范到最基层生产组织—班组,是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普遍性,落实到位,会提升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在本项目有重点逐步推广,达到形成班组作业规范行为。

二、部署安排:

1、安全部准备《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制定活动方案;9月9日召开各分包单位安全员会,下发《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讲解班组活动方式和记录方法,提出要求,并部署活动方案。

2、由分包单位负责,安全员组织班组长培训,下发《班组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9月13日上报总包作业班组(含各班组长)名单。

3、确定活动原则:单位负责,安全员组织和监督,班组长实施;总包定期验收奖罚。

4、从9月16日开始正式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以月为单位,分包须向

总包报送《班前活动讲话记录本》。

5、每月安全部监管召开总结讲评会,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对落实好的单位及班组长给逾奖励;对未落实单位给逾批评和处罚。

三、奖励与惩罚:

1、对未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单位通报批评,给予二千元处罚。

2、对积极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单位及班组长给逾表彰和奖励。建工国锐项目部安全监管部

5.班前班后会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篇五

集团公司为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标准是安全管理之本的理念,2009年6月份以来,统一要求各所属企业生产班组每日召开班前班后会并对班前会召开的内容提出严格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班组人员还没深刻意识到召开班前班后会的重要性,认为班前会和班后会是形式主义,起不到多大作用。其实,这些人只是把班前会和班后会当作“会”来认识,而不是作为落实班组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来看待。

班前会绝不是“要注意安全”、“做事要小心”之类口号式的交待所能替代的,它需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进行危险点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些班组的作业内容每天都相似,于是布置安全工作时,班组长就一味地强调同样的内容,不仅枯燥,而且没有必要。其实,不同的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是不同的,员工的思想状态每天也是不同的。如果班组长能对当天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班前会就会开得比较成功。

同时,通过班前会,教育员工做好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让员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通过向员工详细介绍作业工序及其注意事项,使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定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下一步该做什么,从而使工作有序,有助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不召开或不认真召开班前会,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点分析、作业指导书的学习,就难以保证不出事故。通过班后会,总结本次工作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对遵章守纪的模范行为进行表扬;对违章违纪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让每个员工检点自身不足,注意改进操作方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是提高班组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

班组安全管理“四注重”

班组作为企业管理的最小单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底层建筑,它的牢固与否直接关系着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形成。由此,本质安全型班组建设首当其冲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第一站,要抓牢抓好,必须做到“四注重”。

注重与常态工作相结合。班组安全工作必须与企业安全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通过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事故预想、应急演练、安全分析会、安全知识竞赛等例行工作,扎扎实实在班组中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员对于生产现场危险因素的辨识。在常态工作中,注重努力挖掘能够反映班组安全管理实际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树立班组层面安全文化建设的正面和反面典范,对正面典型进行及时有效的表扬和奖励,对于习惯性违章等反面事例进行及时教育和引导。通过此种直观的方式对班员进行鞭策。

注重与专项活动相结合。注重与企业年度春秋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月、迎锋度夏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组织班组人员深入查找班组和人员在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以及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认真严格的落实。同时,借助安全生产月对于安全管理的集中整治,因地制宜的开展学安规、学技术、练技能的劳动竞赛,通过安全知识竞赛、现场调考等加强班组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保安全的业务技能和素质,增强员工“我”要安全的意识,杜绝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注重与人文环境相结合。利用企业各种有效媒体,开辟安全专栏、安全论坛等,动员员工积极向各媒体撰写安全论文、安全管理心得或绘画安全生产漫画等,营造班组安全文化氛围。同时,辅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在班组悬挂安全小标语、开展互动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朗诵比赛等,进行潜移默化的安全思想教育,激发员工团队文化素质。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护用品,为员工撑起安全保护伞。关心班员健康安全,关心关注员工思想动态,营造快乐工作、安全健康的良好环境,从而减小人为责任事故产生。此外,安全管理要全面融入6S管理,大力培养班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创造安全文明工作的良好环境。

注重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班组安全管理要与时俱进,借鉴其他企业班组建设的管理经验,与企业同行对标对表,充分挖掘班组安全管理短板和潜能,不断提升班组安全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班组长要因势利导,有意识的将班组里的成功经验、工作心得、技术论点等整理成文进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要全力倡导学习和掌握先进实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对于改造更新的设备,要及时培训,杜绝因不熟悉设备,引发的操作事故。同时,结合设备运行方式和新改造的系统设备,多开展事故预想、运行分析,引导班员熟悉掌握事故应急预案,养成主动预防事故的好习惯,随时利于备战状态,为安全生产筑牢屏障。

危险预知是班组安全建设之法宝

危险预知,简言之就是预先知道生产或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而采取措施,控制危险,保障安全。实践证明,班组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是安全工作之法宝。

一、危险预知应包括的内容

(一)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管辖范围或承担的作业项目,先要明确无误,对重点、难点、危险点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

(二)班组应对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可能会发生哪种伤害,引发哪类事故,如触电、起重伤害、落物坠入、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都要在作业前仔细预想,并运用因果图、事故树分析等方法,分别列出对策加以落实,防患于未然。

(三)让班组每个成员都清楚,从人、机、料、法、环几个方面细化分析,认真填写危险预知报告书,交班组长或有关人员批准,并在作业前的准备会上做出交底。着重从作业状况、发生事故因素、潜在危险、重点对策、预防措施等方面下工夫,以此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达到危险预知大家清楚,危险报告人人会写,从而保证每次危险作业都能顺利完成。

(四)班组长要做明白人。班组长和员工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工作、生活、学习在一个特定的班组集体中,同志情、工友爱、师徒谊,组成了一个共同体。班长要通过“上班看脸色、吃饭看胃口、干活看劲头、休息看情绪”来发现班组成员的心理、体力变化,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就每一作业具体项目而言,班组长都要按照“人员是否足够、素质是否适应、配合是否默契、方案是否可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二 危险预知关键是深化隐患检查整改

(一)加强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班组长在班中巡检,要对生产工艺过程,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巡检,每小时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如果本班组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二)班组成员要进行“五查”活动。即查不安全装置、不整洁环境、不安全行为、不标准操作、麻痹凑合作业。并把查与不查、查粗与查细、查多与查少、查深与查浅列入各成员的业绩考核之中,与激励机制挂起钩来。

(三)班组应建立缺陷检查、隐患整改台账。做到记录齐全、填写认真、情况真实、有据可查。

三 危险预知前提是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一)强化班前危险预知安全讲话。班组长根据生产特点、作业内容,用安全讲话的形式,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说明安全作业要点、安全注意事项、预防事故的措施等。

(二)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每月或每周,将历史上这一个月或这一个周发生的事故案例列出,作简要的分析评论,大家进行讨论,达到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杜绝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三)练内功提高全员素质。对班组成员要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安全技术轮训,对检修班组要按期进行特种作业考核复审,也可进行多项技术培训、比武、模拟常见的设备故障,找出适用的安全对策,营造良好的班组安全文化氛围。

(四)深化“结队帮促”活动。班组成员生产水平不同,安全技术各异,必须建立安全监督岗,开展结队帮促活动。以此识别危险物质、识别危险能量、识别危险环境、识别危险行为、识别危险转化,通过“五识别”来深化“结队帮促”活动。

总之,开展危险预知工作,能扎实有效地促进和提高班组安全建设管理水平,以此来强化和提升班组控制危险的能力,加快隐患检查整改效率,不断提高班组整体安全素质。

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

一、职工每周一过一次安全活动日,每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并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

二、安全活动日以班组为单位。由班长或安全员主持,并做好活动记录。

三、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规章制度,分析一周安全形势、思想动态,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寻找不安全因素,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或预防措施等。

四、每次活动必须认真记录,项目部进行抽查,项目部把安全活动列入评比考核的内容。

五、记录本由安全员保管,如有丢失、损坏,按规定扣款。

班组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制订安全目标,必须制订相应的实施措施计划加以保证,具体解决“人、拖把、环境”三者之间的问题,即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实施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1)在“人”的方面,工作中应重点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技术水平;落实“三不伤害”;减少误操作和杜绝违章操作;做好开工安全交底和收工安全小结,抓好班组的记分考核。

(2)在“物”的方面,工作中应重点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落实“工艺质量标准”和加强设备的巡回检查,加强工器具使用管理,保持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可靠,防止设备带病运转。

6.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篇六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Q/SDJG 09.12-201

41目的为规范集团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集团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控股集团及所属各子集团(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各子集团(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3职责

3.1控股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全集团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3.2各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3.3控股集团商学院配合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工作。4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4.1三级安全教育。

4.1.1公司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分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简称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2三级安全教育以公司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1.3公司(分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通用安全技术、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等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课时。由公司(分厂)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4.1.4车间(工段)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课时,由车间(工段)负责实施。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05-13批准2014-05-15实施

4.1.5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由班组负责实施。

4.1.6经三级安全教育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经公司、车间、班组分别填写后,反馈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

4.2新招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基础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取得《外来务工人员基础安全知识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前,仍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

4.3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

4.4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厂房、新设备、新材料等,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4.6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5.1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分管经理等公司负责人必须参加公司所在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取《企业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5.2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任务、方法、措施及安全技术、安全文化,事故防范、报告及应急处理等。

5.3公司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具备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并领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5.4除有专门规定外,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组织实施,或协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

5.5其他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6日常安全教育

6.1各子公司应制订各自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员工有计划地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安全法规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6.2利用多种载体和方式对员工进行日常性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如集团报刊、公司网站、公司广播、宣传橱窗、车间板报、班组班前会议等。

6.3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a)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文件;

b)组织相关员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工业卫生知识,检查

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c)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危害

和防范措施;

d)组织员工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和观看安全教育影像等;组织员工安全操作

技能竞赛和安全生产典型教育,表彰先进等。

6.4组织好专项教育培训。各子公司要针对各自的生产特性,做好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如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教育、设备大修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复工培训教育等培训教育工作。

7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7.1项目承办部门和项目所在部门应共同负责,在施工前参照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内容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7.2对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对接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入司安全注意事项的讲解及参观学习等过程中的安全提醒工作,以保证安全。

7.3独立项目部的项目基建工程中的外来人员安全教育不在此列,但项目部应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

8组织管理

8.1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对本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应积极组织员工参加集团或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的培训资源应予保证。

8.2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档案,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授课人员、参加人员、考核及取证情况等登记备案。

8.3控股集团安委会负责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管总经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控股集团总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各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8.4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除做好本级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以外,还应对本公司的下属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8.5对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在防范伤亡事故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子公司和相关人员,控股集团将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未按本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控股集团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其他

9.1本规定于2010年4月25日首次颁布,第一次修订沿革说明见附件2。本次为第五版,系沿用制度,具体内容未作变动,仅对制度编号、有效期及标注栏作调整。

9.2本规定由控股集团安委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9.3本规定经控股集团总裁批准之后执行,前版制度同时停止执行。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关于《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的修订沿革说明

控股集团Q/SDJG 09.12-2013《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完全替代Q/SDJG 09.12-201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本次修订系例行修订。本规定与Q/SDJG 09.12-201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标题“试行”的表述。

——4.1.3“„„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和公司安全文

化等基本知识„„”修改为“„„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通用安全技术、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等基本知识„„”。——增加4.6“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增加第七章“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的相关规定。

7.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篇七

第一条 学校安全稳定是全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学院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各级领导、教师和学生工作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力以赴把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抓早、抓细、抓紧、抓实、抓好,防范于未然。

第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习、生活场所的安全秩序和规定,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学生应遵守的安全纪律

第四条 学生对国家、社会、学校工作和有关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应该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反映,不得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罢课、游行、静坐活动;不得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张贴大小字报。学生在涉外活动中要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五条 学生不得在社会营业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当“三陪”(陪吃、陪跳、陪唱)。严禁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图片,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

第六条 学生不得私自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严禁携带、藏匿、制贩、传送、注射、吸食毒品、严禁盗窃、酗酒、打麻将、赌博,严禁打架斗殴、打砸抢、敲诈勒索、聚众闹事,学生必须遵守在学期间禁烟禁酒规定。

第七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盗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等高功率电器和液化气灶。

第八条 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出走,住校生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和擅自在校外过夜。

第九条 学生离校回家和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到非游泳场所野泳和岸边戏水,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章 教育管理措施

第十条 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各系专兼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学生导师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要遵循学生工作规律,切实做好新生、老生和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爱国爱校,自觉维护学校安定稳定。

第十一条 认真做好特殊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导师和政治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患病学生、有特殊心理问题学生、感情受挫折学生和犯错误学生要主动关心,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及时走出思想误区,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加强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学生导师和政治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安全稳定调研,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考勤情况,沟通学生反映情况的渠道,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种问题,做好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三条 各系要建立“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信息畅通,防范严密,处置迅速,师生共防”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做到“领导、组织、人员、职责、措施”五到位。深入了解和及时反馈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学生遵守安全纪律情况,确保学校安定稳定。

第十四条 加强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系要健全落实“五级”治安保卫制度,在系、年级、班级和宿舍设立安全员。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值班守护、巡查督导、财物保管、作息请销假、查宿查铺和周日晚点名等制度措施。学校后勤保卫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第十五条 加强对各种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校外实训、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春游等大型活动,要严格实行学生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整班外出活动,由系主任批准,报学生处备案,政治辅导员或教师带队;整系外出活动,按外出性质由主管处室和主管院领导批准,系领导带队,并有足够学生工作干部或教师参加。负责学生外出审批的领导要对学生活动方案进行详细了解,对活动可行性和必要性、交通工作、安全系数等进行充分论证和检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审批。经系批准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根据活动性质按程序审批后分别报主管处室备案。跨系组织的大型校外活动,由学生处或团委牵头组织,报主管院长审批。对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在上报方案时,要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报告,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予批准。

第四章 相关责任和处置办法

第十六条 学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院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院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院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院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学院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院或教职工违法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院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院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院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院放学清场后,非住校生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活动发生的;

4.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院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外,学院无过错,不应当由学院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根据我院实际,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院长是学院安全的责任人,主管院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处是学院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学生处处长是学院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系主任是本系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导师是系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学生各项教学和社会活动工作中,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处要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及时的教育、指导、检查、督促,学生处对报经审批和备案的相关学生活动负相关管理责任,主管院领导对所审批的学生活动负有相关领导责任。责任人要以对学院和学生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抓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学生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和学生工作干部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班级,一律取消本评比各项工作先进的资格。对因玩忽职守、安全意识淡薄而酿成较大安全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完善奖惩机制,追究有关人员因安全意识不强、思想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对在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暂行规定第二章中内容的学生,学院将根据《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条例(试行)》严肃处理。对擅自离校15天不归且未说明理由者,学校将张榜公布,并按自动退学除名。

第二十条 因事故伤残的学生,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学院认为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在校学习,可留校继续学习;经市级医院证明不能坚持学习者,予以退学,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园内发现刑事、治安案件、交通、灾害、意外伤亡等事故和各类政治性事端时,应迅速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各系、学生处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防止瞒报、迟报、误报、漏报。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将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系和学生处应建立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加强宿管会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依靠学生党团员及学生干部形成覆盖全面的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力争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准确了解、上报情况,采取妥善措施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五章 学生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突发事件是指:具有突发性的正在造成或者即将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财产重大损失等后果的事件。

第二十五条 学生突发事件的范围:

1.突发学生群体性事件:包括由于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学生群体性上防、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

2.突发学生治安事件:包括涉及学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规模群殴以及学生意外死亡、自杀、走失等治案事件;由学生造成的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

3.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包括涉及学生因火灾、交通事故、中毒、体育运动意外等事故。

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的防范

1.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提高防范意识。政治辅导员、导师及系领导要共同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加强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辅导员、导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防患未然。

3.信息畅通。强化信息意识,广开信息渠道,建立以班级、学生宿舍为单位的信息网络,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杜绝信息滞后的情况出现。

第二十七条 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1.凡我院师生在日常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上前制止,消除隐患钝化矛盾,严防恶性事件发生。按照学院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2.发生本章第二十五条所指的突发事件时,应当遵照以下流程执行:

(1)遵循就近原则,所有目击的教职员工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现场职级最高的教职工应当立即组织教职工、保卫人员、医务室人员进行施救,情况紧急可直接拨打当地社会救援电话请求施救。如发生学生斗殴的,应当指挥在场教职工将参与斗殴的学生分开,稳定学生情绪;如发生盗窃等事后难以取证的情况,应当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3)发生上述情况应立即上报院、系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接到应急情报应当按照相关应急处理程序规定组织处理,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或者请求当地社会救援机构施救。

(4)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和各系政治辅导员、学生导师应当组织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情况通报上级领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中的学生指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8.班前安全教育规定 篇八

【发布日期】1995-11-08 【生效日期】1995-11-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 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八条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九条 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 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三条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 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第十四条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五条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档案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有权进入企业,对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企业和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 企业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9.周一安全活动及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篇九

周一安全活动及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分包单位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级各岗位的相关安全责任,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项目。

三、职责

(一)项目经理

负责在项目内部督促建立和细化该项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总工/技术负责人

负责在施工安全技术方面给予支持,必要时进行施工安全技术讲解。

(三)工程部、机电部

负责组织、执行本制度,定期策划活动主题,组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检查活动规模和效果,记录活动过程,收集参加人员的签字记录。

负责每天(定期)收集班前安全活动讲话记录,进行统计,并上交项目安全部备案。

(四)安全部

监督、配合本制度的执行,并收集相关记录信息,留存相关文件,从安角度进行帮助和指导,通报、讲解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标准等,收集工程部门和机电部门上交的班前安全活动讲话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分包单位

具体落实、配合主管部门召集的有关活动,具体填报与活动相关的记录文件。

(六)班组长

直接负责每日班前安全活动的组织、召集和讲解,并记录相关内容,上报分包相关领导。

(七)操作人员

必须参加有关安全活动,按照讲解内容,在工作中具体落实和执行,听从管理人员对不正确行为的纠正和指导,在理解掌握安全讲话内容的基础上,在安全讲话卡上如实签署本人姓名。

四、具体规定

(一)周一安全例会

1.每周一中午12:30,在生活区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相关的法制教育培训;

2.周一安全活动由工程部、机电部负责组织,执行/现场经理、安全、技术、行政办公等部门人员参加,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有关文字记录和拍照记录,同时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指导和必要的讲解,对事故案例进行通报或分析;

3.教育内容:

(1)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政策;

(3)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4)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5)本周施工计划及重点安全要求。

(二)班前安全讲话

1.作业班组长在每天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施工),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安全讲话内容应结合当天工作任务的实际风险、作业环境风险和所使用的设备等,具体讲解风险严重程度和存在位置或环境,讲解防范措施和注意要点,给出明确的安全操作要求和合格的操作方法,讲明合格设备设施和工具的检查方法和领取地点等等,由班组长记录在《班前安全讲话卡》上,班组成员在记录卡上签字,记录内容应该定期上报给项目安全部进行存档备案;

2.活动内容:

(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当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措施;

(2)施工环境和通道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工作中所涉及的电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夜间施工的照明安排;

(4)应急处理、应急通道和紧急集合地点;

(5)总结上一工作日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6)遇有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工长应参加班前安全活动并

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3.管理和检查

(1)工长在工作前尽量参加工人的班前安全会;工长必须在工作中

对照班前讲话内容审核班组工作中的风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临时停止工作,重新进行安全讲话;

(2)安全人员和项目其他人员必须在日常巡查时检查工人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情况在及时制止后,要向工人询问班前安全讲话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的内容等应给予重新讲解和纠正

(3)工长定期收集班组安全讲话记录,审核、记录、汇总并上交项

目安全部门,同时将汇总内容留作本周安全会议的重要依据,进行总结和讲解。

签发人:

签发日期:年月日

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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