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2024-07-21

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13篇)

1.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一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XX银行

乙方: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农户在甲方办理养殖贷款业务时,乙方为农户提供保证担保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种类为养殖贷款。

第三条

双方合作贷款担保的基本形式为:乙方为农户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条

乙方作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的合作伙伴,为向甲方申请办理养殖贷款业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比例双方在具体合同中协商等。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展养殖贷款宣传活动。第六条 双方推荐的农户,原则上应符合如下标准:  养殖具备一定规模和一定期限,养殖收入比较稳定。

 在甲方或别的银行办理过养殖贷款:在甲方或别的银行有信贷历史记录,且无不良记录的。

 养殖有固定的设施和场所,并且是自有的。

 自己的直系亲属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者;律师、医生、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状况良好且被总行、省行确定为目标客户的AA级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并且愿意给农户贷款提供反担保,这样的农户优先落实。

其他客户在能够落实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也可办理养殖贷款及担保业务。

第七条 担保贷款仅限于养殖流动资金贷款,扩大养殖规模固定设施贷款另行安排。第八条,养殖担保贷款专款专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第十一条 乙方推荐的客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农户的相应资料。

第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申请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人员共同完成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及农户资信状况的调查。如在乙方单独进行调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客户的资信、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有权拒绝贷款。同意贷款的,必须由农户和保证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三条 在双方调查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撰写调查报告并组织材料,甲方客户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对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与农户和乙方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甲方发放贷款,贷款暂由应由乙方保管,监督农户将款项用于购买鸡苗、药品和饲料。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说明情况。第十六条 乙方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应控制在5‰以内,每期还款成功率应达到95%以上。第十七条 乙方可以代收农户销售款及时归还农户贷款,如果由农户自己还款,甲方按月为乙方提供客户还款明细,对未按时还款的农户由乙方负责进行催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对拖欠贷款本息的农户,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催收;对农户已经连续2期未足额还款的,乙方应于客户连续拖欠的第3期期满前3日代农户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直接扣划。对乙方代偿的借款,甲方应在回单中注明“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字样或提供代为偿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十八条 乙方确认,当农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将固定保证金存入甲方银行内,甲方银行参照保证金5-10倍金额的额度并按照上级银行分配额度核定乙方本次担保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额度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存入基本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同时,按每次担保贷款余额新增的1%存入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及补足基本保证金于季末次月15日内缴存甲方。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余额。乙方在甲方保证金余额超出基本保证金与按照贷款余额追加保证金的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账户不得办理日常结算,不得用于存放保证金外的其他用途的款项。每末,甲方与乙方商定次年保证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三条

乙方替农户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后,甲方必须将农户有关凭证原件转给乙方,在乙方的追偿权没有实现之前,甲方配合乙方追偿权的实现。第二十五条

担保期间,甲方如变更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对未经乙方同意变更的部分,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开展养殖贷款担保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定期召开业务合作分析会、培训会,交流沟通促进业务发展。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定期进行考核,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报表、资料,否则甲方可暂停受理乙方业务申请。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故不能或暂停开展业务合作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通知客户,防止出现影响双方信誉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并依据以下条款自行确定是否与乙方暂停或终止合作,待乙方满足有关要求后,可恢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一)暂停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停受理乙方新的业务申请:(1)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5‰或逾期非应计口径超过1%;(2)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还款成功率在95%以下;(3)保证金余额不足且不能及时补充;

(4)贷款担保额度饱和且无能力按标准缴存保证金;(5)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8)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停止发放贷款的其它情况。

(二)终止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1)乙方净资产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2)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1%(3)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还款成功率在90%以下;

(4)乙方对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中的虚假内容审核不严,或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5)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担保能力产生较大影响;(7)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终止合作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条

乙方原则上只与甲方合作,如与其他银行合作又与甲方合作,甲方有权视情相应扣减担保额度。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作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乙方担保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即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直至乙方担保的每一笔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2.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二

关键词: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国际比较

在我国, 中小企业的成长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器。尤其是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在中, 中小企业更是其中的主力军。因此, 中小企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而目前中小企业直接向银行贷款十分困难, 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依存度又比较低下和混乱, 因而加强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就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首先, 我们来分别看一下几个发达国家较成熟的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机制:

美国, 信用担保机构, 主要出资方为政府, 担保机构不是进行全额担保, 而是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一般情况下, 对单笔在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 担保其本金的80%;单笔在1 0万美元以上的贷款, 担保其本金的7 5%。实行部分担保, 可以建立金融机构、政府担保和企业三方的风险共担机制, 有效分解风险。

日本, 信用担保机构, 日本信用保障协会的基本财产由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摊款和累计收支余额构成, 并以此作为信用保证基金, 承保金额的法定最高限额为基本财产的6 0倍。属于多级担保体系国家, 随着担保层级的增加, 由于再担保的风险分散作用, 最后实现的担保倍数也显著增加。是由地区性信用担保公司承担损失总额的30%, 和信用保险公司承担损失总额的7 0%而构成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法国等一些欧洲国家, 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被当作一个部门设立在中央银行中, 承担了信用贷款的监管功能, 因而担保业务很少, 担保和保险泾渭不分。

二、我国担保体系的现状及问题

再来看一下我国的中小企业, 担保机构, 银行的合作现状.全国担保需求缺口巨大, 但是担保市场的发展却十分缓慢.

目前我国信用担保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 担保机构注资不足, 规模较小, 收入偏低, 制约了担保机构的发展。

我国担保机构的规模普遍偏小, 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一般在1500万~3000万元之间。

2. 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谈判地位不对等, 承担的风险过于巨大, 危及担保机构的发展。

现实情况是银行享受贷款收益, 却不愿承担风险。由于在业务中所起作用的差异, 使得担保公司在与银行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 基本上得承担1 0 0%的风险。即使如此, 银行往往给担保机构提出近于苛刻的条件, 并尽可能地限制担保的放大倍数, 有的甚至要求担保公司对贷款进行全额承保, 从而完全取消了担保机构的资金放大功能。

3. 与信用担保体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失, 使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尽管各商业银行均有信用评价制度, 但由于评价标准及权重的不同, 导致评价结果层次不齐。另外, 全国的信用中介还处于起步阶段, 除了上海远东, 中诚信外, 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法律法规方面, 针对信用担保机构的专门法还是空白, 仅有的《担保法》和《中小企业法》远远不能满足信用担保体系的需求。

4. 我国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原因, 信用数据缺失, 给担保机构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目前中小企业仍普遍存在着信用缺失的问题。一是中小企业经济成分比较复杂, 大部分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二是经营者素质偏低, 经营决策容易失误;管理不够规范, 一些企业财务不实, 报表失真;三是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刚刚跨过创业期进入成长期, 表现出因处于投资周期前期而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的信用资源缺乏。

三、探索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合作之路

1. 根据国际经验, 良好运转的担保机构需要有一定比例的政府注资, 政府资产对协作银行来说最可靠的抵押资产。

各级政府的出资应该占到5 0%, 剩下的比例由民间资本进行补充。政府出资的5 0%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社会基础的信用担保机构是无法全商业化运营的, 目的是扶持中小企业的良性快速发展, 这样的非盈利性质具有一定的公共事业属性, 所以信用担保机构中政府按比例注资是十分必要的。

2. 要修订和补充相关信用担保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信用评级, 征信体系, 使整个信用担保过程有据可查, 有法可依。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信用评级法律法规, 将信用登记, 信用征集, 信用监督及评估贯穿于整个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 整合工商, 税务, 海关, 银行等机构的现有信用信息, 并建立各信用担保机构, 银行的信用记录互查制度。

3. 中小企业, 商业银行, 担保机构都要承担适当比例的风险, 已促进信用担保贷款使用的有效性。

依照国际惯例, 担保机构的代偿金额是贷款额的7 0%, 银行要承担3 0%的风险, 而为了督促企业, 担保机构要求中小企业要抵押其部分的权益资产。

4. 要在担保机构内设非盈利性质的中小企业商业运作咨询机构, 指导和跟踪中小企业的发展, 保证贷款的使用效率。

征召退休的经理, 会计, 法律等专业志愿者从事中小企业的商业运作的咨询工作, 并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分阶段的评估, 以保证信用担保机构的贷款的有效使用。

参考文献

[1]潘新美: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其启示[J].行政与法, 2005

[2]谢清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JTG, 2007

[3]Green, Anke, “Credit Guarantee Schemes for Small Enterp rises:An Effective Instrument to Promote Private Sec2tor-Led Growth”-Programme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Coopera2tion D ivision, Small and Medium Enterp rises B ranch, United Na2tion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 rganization.2003

3.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三

该协议的签署,超越了以往银保合作仅仅是保险业务代理关系的合作模式,将合作范围拓展到了资金网络结算、融资业务、基金业务、银行存款、投资理财、保险资产托管、信息技术、保险保障服务、银行卡业务等多个领域,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次签约仪式上,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吴焰均表示,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积极探索合作新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内涵,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共同携手开创银保合作的新局面。

交通银行重新组建20多年来,在竞争中不断创造和扩大自身优势。交行拥有分布广泛、布局合理的分销网络和极富价值的客户群,形成了产品覆盖全面、科技手段先进的业务体系,通过传统网点“一对一”服务和全方位的现代化电子服务渠道相结合,为客户在公司金融、私人金融、国际金融和中间业务等领域提供全面周到的专业化服务。目前,交通银行总市值已进入全球银行业前40位,正发展成为一家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治理完善、机构网络健全、经营管理先进、金融服务优质、财务状况良好的具有百年民族品牌的全能型现代化金融企业。

4.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四

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文件,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展对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贷款及进行贴息等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创业贷款是指由湘潭市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湘潭市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开立专户管理并提供担保,由 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在担保范围内发放的,用于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其包括个人微利项目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客户。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8〕34号)、《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操作细则>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05号)、《印发<湘潭市创业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潭劳社字〔2010〕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申请客户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2)甲方担保的创业贷款的放贷风险由甲方承担;(3)甲方不得通过创业贷款违规套取乙方资金;

(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开立担保基金账户与贴息资金账户,存放用于为乙方发放的创业贷款担保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资金转出。对与乙方合作发放的促进就业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创业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的50%的标准实行贴息,并保证按季度把贴息资金划拔至在乙方开立的贴息账户;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对于甲方推荐的客户,经乙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予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贷款行开立担保基金账户与贴息资金账户,担保资金未到位时乙方有权暂停发放贷款;

(3)乙方可以在由甲方担保的创业贷款逾期后从甲方担保基金账户扣划资金代偿客户拖欠本金及利息;

(4)因扣划等原因引起担保基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补足账户资金,资金到账前,乙方可以暂停发放新的贷款。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1)对于审批通过的贷款,乙方必须按时发放;

(2)乙方按照银行市场放贷的创业贷款的放贷风险由乙方承担;

(3)做好贷款用途的监督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第七条 办理第一笔创业贷款业务前,甲方必须先存入 万元人民币(下文未特定说明均为人民币)担保资金至甲方在乙方开设的担保基金账户内。

第八条 创业贷款贴息的利率可在贷款基准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加三个百分点之间(按各支行的实际利率确认,但必须大于等于基准利率)。该利率为固定利率,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仍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

第九条 双方办理本协议所述贷款的程序按照《印发<湘潭市创业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潭劳社字〔2010〕6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为确保放贷有序,乙方确定 支行为 银行唯一放贷机构。

第十一条 建立监督制度,甲乙双方应切实做好借款人贷款资金跟踪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甲乙双方如发现借款人违反合同的行为侵害了甲方或乙方的权益,乙方可以及时中止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二条 甲方对于乙方根据本协议发放的创业贷款实行全额贴息。贴息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每季度结束一个月内将贴息资金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贷款到期,借款人只需按合同约定按时还 本,由甲方负责结清剩余贷款利息。

担保基金账户开户机构:

担保基金账户户名: 担保基金账户账号:

贴息资金账户开户机构: 贴息资金账户户名: 贴息资金账户账号: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时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除争议的条款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任何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做出修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有效期从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协议到期后,双方如要继续保持合作关系,须重新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终止前已发生的业务仍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受协议终止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5.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五

业务合作的通知》

(银监发〔2011〕17号)

一、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银担合作的意义,要按《通知》要求,在风险可控、遵循市场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并借助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拓展业务领域,控制业务风险,尤其是在小企业贷款、“三农”贷款、民生项目贷款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通知》要求,自2011年3月31日起,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开展合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并根据担保机构公司治理、风险管控、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资本、信用、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确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担保贷款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同时应与担保机构联手对借款企业进行风险控制,防止被担保人随意逃废债务和转移风险。银行机构应建立违规担保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降低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风险。

四、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银监分局要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贷款统计报表的填制和报送工作。要按照我局《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贷款统计和有关资料转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银监发〔2010〕246号)要求,于每年2月15日前及7月15日前通过四川银监局专网或腾讯通RTX将本机构和本辖内融资性担保贷款统计报表(半年报)发送至四川银监局现场检查六处,同时要对所填报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各银监分局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辖内融资性担保行业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发展情况、风险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严密监控担保贷款风险,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抄送当地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辖内银担合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备案初审及申报工作将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各银监分局及成都各县(区、市)监管办事处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了解和掌握当地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进程。要按照《关于做好银担合作中银行债权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川银监办发〔2010〕239号)文件要求,密切关注规范整顿中银担合作中银行金融债权维护问题,及时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对发现的紧急情况和有关问题应及时报告省局。请各银监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6.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六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今天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参加xx市人民政府与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见证双方共建合作关系。我谨代表xxx对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的祝贺。

近年来xx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2010年经济总量和金融总量(存贷款余额)均排名第一。同时xx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1年9月已经被确定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两个试点县(市)之一。

Xxx融资担保公司,实力雄厚,成立2年多来,与我市x家银行机构签订了xx亿元的授信协议,为近xx户企业办理了信贷担保业务,累计为企业担保xx亿元,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到了中小企业的一致好评。

xx市人民政府与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双方能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本着友好、互信、发展、共赢的合作理念,以合作谋发展,以发展促合作,形成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实现“双赢”。

7.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七

我国中小企业是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面临较大的困难, 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很多, 调查结果显示, 31.6%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资金紧张”是造成企业生产困难的主要因素之一, 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 国家紧缩的货币政策, 对中小企业来说就是雪上加霜。我们必须了解这些问题, 而且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从而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1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1.1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企业融资的渠道主要分为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 对中小企业来讲, 外部融资主要是银行信贷和民间融资, 内部融资主要是自有资金。据人民银行的调查数据显示, 银行信贷资金仍是中小企业融资首要渠道。调查数据表明, 以银行信贷资金作为首要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占比达到21.9%, 其次为自有资金, 占比为6.4%。在其他融资方面,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较为活跃, 被调查企业中, 有79家企业进行过民间借贷, 占比为26.6%。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和“维持正常生产资金需要”。成本方面, 有19家企业民间融资年利率为“30%以上”, 31家企业为“20%~30%”, 24家企业为“15%~25%”, 民间借贷利率呈现高利贷化发展趋势, 利率风险较大。

中小企业贷款满意度整体偏低。被调查的企业2011年共申请贷款次数为687次, 平均水平为2.3次, 银行满足次数为359次, 平均水平为1.2次, 满足率为53.1%。159家企业认为“银行门槛高了, 条件多了, 可以贷到的资金少了”, 占比为52.3%, 68家企业认为“银行门槛没变, 但可以贷到的资金少了”占比为22.9%。

在回答“企业从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 大约需要多少个工作日”时, 41.4%的企业表示2011年获得贷款的时间为“三周或三周以上”, 相比上年的放贷速度, 上述企业认为金融机构2011年放贷速度下降, 无法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1.2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主要来自三方面, 中小企业自身、银行及金融现状。具体分析如下:大多数中小企业账簿资料及纳税申报资料不全, 内部控制弱化或者根本不存在, 造成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的极不对称;另外, 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面临极大的风险。在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下, 银行采取的措施只能是:不放贷或者短期放贷;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使得其对贷款的需求都是长期的, 这就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长期融资支持;此外, 中小企业即使获得短期贷款, 但通常利率都较高, 导致中小企业的财务成本较高, 进而影响中小企业的收益。最后, 我国金融改革还处在攻坚阶段, 银行的层次结构与我国实体经济的结构还很不一致, 无法满足各种经济实体的多样融资需求。

2 信用担保及现状分析

2.1 信用担保及其作用

信用担保及其现状。信用担保是指保证人为了提升债务人的信用和分散债权人的风险, 以自身的资产或信誉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保证。当债务合同到期, 债务人不愿或不能履行还债义务时, 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代位偿还的一种法律行为。通过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用等级低、抵押物少给中小企业融资造成的不利影响。

90年代初,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开始了实践, 到现在经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快速发展, 二十多年的发展, 已具有一些规模, 这对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和解决其信贷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浙江省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于2002年出台了《浙江省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探索建立再担保机制。信用担保机构可由政府牵头, 企业参加, 采取股份制或会员制的形式;也可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后, 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并按地市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标准获取担保业务收入, 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审核后, 报省政府批准, 可免征营业税3年。随后浙江省各种信用担保组织应运而生, 据省统计局统计, 目前, 全省有12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其中66家被纳入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全省担保机构资本金达13.13亿元。近年来, 这些担保机构在缓解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发挥出“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寻求保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的说来, 开展信用担保有利于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的提升, 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开展信用担保业务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开展信用担保是推动中小企业科技进步, 实现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粘合剂。开展信用担保有助于我国中小企业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2 信用担保现状分析

目前担保体系的总体运行效果确是不佳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很不健全, 存在诸多的问题:

1) 专业信用体系缺乏。目前, 为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专业信用体系缺乏, 很多企业也深感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 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 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 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向权利等, 需经历一系列极为繁琐的过程, 这些繁琐过程往往让小企业感到困难。

2) 缺少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 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商业性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担保, 必须追求100%的安全, 但由于业务范围狭窄, 使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得不到融资支持。而在国际上, 担保机构一般只承担80%的贷款责任。

3) 担保品种单一贫乏, 期限短。目前, 我国多数担保贷款的期限都在3~6个月, 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担保品种基本上局限于流动资金, 很少又设备、技术改造之类的长期贷款担保。而在在国际上, 多数国家对中小企的长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较长, 一般都在2年以上, 最长的是美国, 其担保期限长达17年。担保品种包括创业贷款、票据贴现、科技开发贷款、设备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丰富品种。

4) 法律制度的滞后以及不完善。现有的《公司法》, 《担保法》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都难以满足需要。担保行业也尚未建立有效的机制和风险控制, 因此, 缺乏保险措施。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以立法形式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3 完善信用担保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建议

1) 增强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意识。建立良好的还贷信誉,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的限制, 客观上处于较大企业更为不利的竞争地位, 从而较难获得资金融通。但这并不意味中小企业只能放弃主观努力坐等银根松动, 银行不得不把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应该加强管理, 规范经营,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挖掘内部潜力, 重视市场调研, 充分发挥船小好掉头的优势, 重视发明创新和科技, 提高半成品科技含量, 加强经济核算, 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信用意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恪守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准则, 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

2) 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探索新的融资机制, 拓宽中小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政府要信用转移, 保证信用担保资金来源畅通。政府出资成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 增加政府转移支付, 建立政府预算, 建立健全信用担保资金的补充机制, 选择有条件的新兴成长的中小企业, 进人创业板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中小企业目前涉足资本市场为数很少, 只要我们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 积极探索, 就能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式, 考虑在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 鼓励业绩较好的信托公司对中小企业投资者投资。

3) 进行信用担保体系各项制度建设并设立行业准入制度。由于担保业务具有政策性功能和非盈利性特点, 政府可以考虑为信用担保体系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 适当减免一定税费;而作为担保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方可进入担保行业从事担保经营活动, 如相关业务人员是否占有一定比例, 是否在一定程度上熟悉和了解中小企业担保市场等。

参考文献

[1]王林.中小企业担保风险及其治理措施研究[J].理论探讨, 2006 (3) .

[2]马宇.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控制策略[J].商业时代, 2005 (5) .

[3]孔斌.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一点思考[J].新金融, 2007 (12) .

[4]陈柳钦.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分析及对策[J].人文杂志, 2003 (3) .

8.公司与员工的手机入网担保协议 篇八

甲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手机号码根据本公司与中国联通签订入网协议,为了明确公司与公司员工责任。本公司(甲方)与本公司入网员工(乙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入网身份确认证明。若乙方提供的用户身份证明不实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人员在网时间为36个月,套餐时间为24个月,即自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承诺协议期内不改低套餐、不退网、不过户、不改名、不改号、不欠费、不停机保号,否则按照违约处理。

3.乙方人员选择本协议附件规定的套餐后,每月必须达到协议套餐约定的最低消费额,达不到该数额的应按照该数额缴纳通信费用,协议套餐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3G客户入网登记单》。

4.协议期满后,手机所有权归乙方人员所有。乙方人员可选择继续使用联通公司所提供的通信服务,可以按照乙方人员业务规范更改套餐,若乙方人员未提出取消或变更套餐,则仍按协议附件约定的套餐标准执行。

5.协议期内乙方人员及时缴纳话费。若乙方人员拒不缴纳话费的,公司将在乙方每月工资或其它奖金中扣除欠费金额。

6.手机质量问题和话费异议的处理不影响乙方人员协议期内话费的消费、缴纳。

7.乙方人员在协议期内不得重复享受联通公司其他补贴优惠活动。

8.本协议有效期内,手机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中国联通协商套餐标准,争取最优价格供给乙方人员。

2.甲方有权对乙方出现的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提示、警告。若警告无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3.甲方保证用户协议期内资费的稳定,但如遇联通方案调整时,应按联通方案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调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并随手机套餐协议期结束而终止。

甲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员工)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9.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关系建立与维护 篇九

1.银行通过担保公司来对冲贷款风险的时候,主要看贷款公司的 √

A 风险承受能力 B 规模

C 风险控制能力 D 诚意和透明度

正确答案: A C D 2.商品有两个基本要素 √

A 价值 B 价格

C 使用价值 D 品质

正确答案: A C

3.信息不对称给银行带来的交易风险主要有 √

A 逆向选择

B 流动性风险

C 市场风险

D 道德风险

正确答案: A D

4.担保产品交易的金融特征包括 √

A 远期交易 B 非对价交易 C 期权交易 D 期权互换

正确答案: A B C D 5.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

A 信用风险 B 操作风险

C 流动性风险 D 法律风险 E 市场风险

正确答案: A B C D E 判断题

6.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主要原因是对冲贷款风险。√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7.从金融规律要求上来看,银行做的是资金的时间价值管理,担保公司做的是资金的风险价值管理。√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8.目前,担保公司的需求是短期需求,一旦中小企业完善了信任体系,银行市场化改变程度足够高了,担保公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9.担保机构以无形资产运作为主,其核心竞争力是风险控制能力。√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担保公司要尽可能找国有银行进行合作,即使银行没有兴趣,担保公司也要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上面,进行游说。√ 正确 错误

10.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十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多选题

1.银行通过担保公司来对冲贷款风险的时候,主要看贷款公司的 √ A B C D 风险承受能力

规模

风险控制能力

诚意和透明度

正确答案: A C D 2.商品有两个基本要素 √

A B C D 价值

价格

使用价值

品质

正确答案: A C 3.信息不对称给银行带来的交易风险主要有 √

A B C D 逆向选择

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

道德风险

正确答案: A D 4.担保是一种信用衍生品,它的使用价值是 √

A B C D 为银行贷款对冲风险

为中小企业增加信任

担保公司为其投入的人力成本、资本成本和风险成本

实现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目标 正确答案: A B D 5.担保产品交易的金融特征包括 √ A B C D 远期交易 非对价交易

期权交易

期权互换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6.从金融规律要求上来看,银行做的是资金的时间价值管理,担保公司做的是资金的风险价值管理。√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7.目前,担保公司的需求是短期需求,一旦中小企业完善了信任体系,银行市场化改变程度足够高了,担保公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8.担保机构以无形资产运作为主,其核心竞争力是风险控制能力。√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9.担保公司在选择目标合作银行的时候,要深入了解该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体制。√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为了增加银行的信任,担保公司可以申请政府再担保,或者是大股东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正确 错误

11.担保合作协议 篇十一

甲方:吕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锦川矿山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为了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银行借款担保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二)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连续2年盈利;

(四)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70%;

(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二条 乙方申请担保须经贷款银行评审,并出具贷款意向书。

第三条 甲方按乙方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借款合同》的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贰年。

第四条 乙方按贷款担保金额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50%。

第五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 如借款到期乙方未归还贷款,甲方履行了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乙方或反担保人应及时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利息以及其他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定期向甲方报送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配合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有举债、对外担保、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担保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2.担保合作协议书 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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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J.cOm 3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担保业务与市场推广,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开展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设立业务联络处。业务联络处全称: 以下简称联络处;联络处的程序风险保证资金由乙方按规定存放银行。甲方按乙方存放的保证金存一比四的比例放大担保贷款额。乙方计划存入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二、联络处必须在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全部担保业务,乙方负责业务的拓展、评估、调查以及客户的日常维护,乙方对业务调查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手续完整性负责,同时承担全都的风险责任。在对外签订法律性合同文本(含合同、保函、借据、协议书等)时,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合同文本原件及具体业务操作细则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经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与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跟踪服务直到圆满完成该项业务。乙方上报业务调查资料可以采用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

三、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依法合规办理业务,自负盈亏。在担保额达2000万元人民币时,甲方授权委派驻联络处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其工资待遇由乙方承担,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度。

四、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委派出纳、乙方委派会计,实行收支分离,乙方各项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划入联络处的专用账户,按营业收入的50%上交给甲方作为业务管理费。

联络处业务费用,年终进行清算。乙方的每一笔担保业务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客户交纳的各项费用(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存入双方共同管理的专用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交费用划到甲方的账户。

五、乙方保证按谨慎、守法的原则选择客户和开展各项业务,与客户发生业务造成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先生作为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承包负责人、经营期间联络处的一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在符合总公司的管理规定内授权由 先生负责,甲方有监督检查权利。

六、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和对项目、业务和策划设计必须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保证在业务合作期对所接触的技术客户资料必须保密。

3.凡涉及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资本运营计划、财资情报、客户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计划、资本融资、技术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范畴。

4.凡经双方书面同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涉密。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合作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权益和声誉的行为。乙方在业务洽谈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合作书的约定进行作业,不得向客户或他人泄露协议任何内容、不得截留收入和私刻公司印章等行为,已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合作资格、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无条件双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密切配合支持乙方工作不得人为拖延相关工作的开展。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

八、承包期限及其辖区范围:乙方承包公司 联络处的期限暂定为伍年,期满可另行续约;辖区范围: 辖区开展各项担保业务。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2013年 月 日 2013 月 日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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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银行与担保公司融资合作协议 篇十三

乙方: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注册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发行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长城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二、联名卡的使用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西单售票处、呼和浩特售票处、天津售票处和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大连、成都、青岛、西安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哈尔滨、南京营业部都应与中国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 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br>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中国银行信用卡部

联系人:业务发展处

通讯地址:北京光华长安大厦2座7层

电话:65101999

传真:65170028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联系人:客运部

通讯地址:北京东三环北路 京信大厦

电话:64663489

传真:6466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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