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2024-09-12

国务院扶贫办考核(精选12篇)

1.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一

第一条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我市现行标准下省定贫困村“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精准扶贫工作和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准识别。考核精准扶贫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系统完整建立、纸质台帐配套管理、数据报送及时准确。

(二)精准帮扶。考核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两个全覆盖”,并建立科学帮扶方案和帮扶措施。

(三)精准管理。考核精准扶贫14个专项扶贫工作成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完成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开展精准扶贫宣传、布置公示公告栏;省定贫困村约束机制执行情况。

(四)精准脱贫。考核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任务情况;摘帽和退出程序规范,重点考核两次公示、最后公告、脱贫确认书签订、系统标识等指标;开展精准脱贫群众满意度测评。

考核实行百分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四县市区专项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详见附表。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精准扶贫工作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于、20年底开始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县级自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自查打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扶贫办。

(二)市级考核。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自查打分情况进行数据汇总整理,采取查看资料、专项调查、实地核查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绩效考核计分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

(三)沟通反馈。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专题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县市区,不能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纪检、监察、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三)违反贫困村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四)违反贫困退出规定,不按标准和程序,弄虚作假,搞假脱贫、数字脱贫的;

(五)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第七条 考核结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开展半年考核,重点考核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同时加强对区县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和精准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九条 各县市区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二

会议指出,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 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 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 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 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 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 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 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 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 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扶贫日”活动, 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

会议还对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品牌建设、创新扶贫机制县委书记专题研究班等事宜作了安排。

3.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三

2014年初全县确定贫困人口18.6万人,2015年底脱贫6.4万人,年脱贫率达17.7%,并多次获得省市扶贫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县,连续4年获得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先进县。

被省委书记表扬的创新扶贫手段

村党支部是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核心力量。“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村支部及其领头人能不能行?管不管干?有没有战斗力?这对于农村脱贫致富至关重要。

霍邱县委书记刘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该县县委着力提升农村基层的党建水平,牵住了统领农村扶贫工作的“牛鼻子”,全面实施农村“强基固本”工程,为精准扶贫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据霍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天柱介绍,他们通过三种有效方式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将其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一是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按照好、中、差三个标准对全县90个贫困村党组织分类定级,抓两头带中间,力促晋位升级,引导村党组织围绕“五个好”目标和“六有”标准,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二是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获得差评的16个村党组织被列为软弱涣散型党组织,先后撤免村干部12名,调整村书记6名,对23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使得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得到转化提升。三是建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干部集中在服务大厅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村党员活动室和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定期举办实用技术培训,发布相关经济信息,播放科技知识和致富典型事迹影片。实行村干部轮值坐班制度,制定村级权力运行清单34条和村干部“庸懒散”行为问责办法等,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全县基层党建整改和加强后,在安徽省市县下派90个贫困村的选派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人员帮扶带动下,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化管理,脱贫出列、返贫入列。

同时在扶贫工作上,突出重点、整村推进;通过产业扶贫和项目实施,增强农民的自力更生能力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主要表现为:一是“连片开发” 优质粮主产业基地2.5万亩,稳定优质粮产业,实现效益280万元;建设菜藕生产基地1.3万亩,实现总产值7020万元,纯收入3900万元。二是产业扶贫力度加大。2011年以来,全县投入产业开发项目资金6115万元,其中仅光伏扶贫就投入2230万元。三是品牌效应初显。主要表现在:全县菜藕新品种国内领先,湖北水生研究所来霍邱回购藕种,同时霍邱柳编产品世界闻名,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霍邱县乐民米业专业合作社创新农机扶贫、订单扶贫等全新扶贫模式,每亩可为农户节省机耕费80元,产品优质优价增收230元,亩均增收达310元,受到广大农户欢迎。时任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六安市委书记孙云飞等省市领导实地调研后对这种创新扶贫手段给予肯定和表扬。

把村干部培养成为脱贫致富的“火车头”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农村搞脱贫攻坚战,村干部是“带头人”和“主力军”,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脱贫攻坚的成效。因此,培养好的村干部,带领村民一起脱贫,农村的扶贫工作就事半功倍。

霍邱县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机,科学设置条件关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使村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该县县委去年先后两次对村书记、村主任进行集中轮训,从贫困村挑选66名村书记和村主任到县内美好乡村示范村挂职学习一个月,有效提升了村班子帮贫带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成为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火车头”。

据霍邱县委组织部介绍,该县邵岗乡邵岗村党支部副书记王锐,带领周边20多户村民种植果蔬,50多人脱贫致富,王锐因此受到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该县三流乡宋桥村的生猪养殖大户欧国亮、户胡镇和葡萄种植大户王西华等,凭借其种植养殖技术率先致富后,又带动周边一大批村民脱贫致富;该县姚李镇合兴村唐谋明等5户水产养殖带头人,无偿为零散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和销售信息,带领周边20多户农民甩掉贫困帽子;该县皖西麻黄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农户发家致富,被评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

扶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四同”联动

霍邱县在去年初确定贫困村90个、贫困人口15.48万人,到年底,全县贫困人口降至12万人,实现脱贫的人口为3.48万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据介绍,霍邱县委将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建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坚持县、乡、村三级一起抓,尤其是充分调动包户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干群合力、齐抓精准扶贫的合力,结对共建,深度融合,激发了脱贫攻坚的巨大动力。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该县不仅加强村党支部整改与建设工作,还深入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其中有199个县直机关单位党支部与90个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群众9200户,全面落实“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

另据介绍,安徽省科协派驻该县洪集镇唐畈村扶贫工作队长王畏,积极争取选派单位的支持,为村里新建活动场所,向每个贫困户赠送一只怀孕的母羊,在做好日常饲养指导的同时,并以保底价负责进行回收,让30多家贫困户走上致富路。

4.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成效考核报告 篇四

项目名称:2019 年镇级扶贫成效考核项目

项目单位:海口市 10 家乡镇级单位

主管部门:海口市区级人民政府

考核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11 月 27 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佳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报时间:2019 年 12 月

目 目

1.引言 ........................................................................................................................................................4 1.1 考核评价目的.....................................................................................................................................4 1.2 项目背景.............................................................................................................................................4 1.2.1 各区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4 1.2.2 抽样检查项目情况.........................................................................................................................5 1.3 成效考核情况.....................................................................................................................................6 1.3.1 成效考核评分指标.........................................................................................................................6 1.3.2 成效考核分析.................................................................................................................................7 1.3.3 成效考核结论

..............................................................................................................................11 1.4 经验教训及建议................................................................................................................................12 1.4.1 经验...............................................................................................................................................12 1.4.2 教训及建议...................................................................................................................................12 附表:2019 年镇级扶贫成效考核检查评分表.....................................................................................14

1.引言 1.1 考核 评价目的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9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受海口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海口市市 2019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 考核 评价。运用 考核 指标,考核 资金支出进度、资金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资金精准使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1.2 项目背景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以及下达的 2019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海口市制定《2019 年海口市扶贫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对 2019 年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进行成效考核。1.2.1 各区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1.2.1.1 秀英区

2019 下达 秀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 955.0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15.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400.0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140.00 万元。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秀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 772.8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89.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243.8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140.00万元。结余资金 182.2 万元。1.2.1.2 龙华区

2019 下达 龙华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 1,537.67 万元,其中:中央财

政资金 844.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610.0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83.67 万元。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龙华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 983.37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41.92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457.78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83.67万元。结余资金 554.31 万元。1.2.1.3 美兰区

2019 下达 美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 1,003.0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43.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290.0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270.00 万元。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美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 798.79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34.47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194.32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270 万元。结余资金 204.21 万元。1.2.1.4 琼山区

2019 下达 琼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 2,845.3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694.0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1,775.0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376.33 万元。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琼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 1,992.74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693.68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1,008.92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290.14 万元。结余资金 852.59 万元。1.2.2 抽样检查项目情况

本次 考核 10 个乡镇 抽样检查了以下项目:

1、秀英区东山镇 2019 年产业扶贫 175 万元、玉下村基础设施 193.21 万元项目;永兴镇 2019 年产业帮扶 62 万元、2018 年永兴镇建群村道路两侧、公永兴镇建群村光伏扶贫项目 100 万元及 70.34 万元项目。

2、龙华区新坡镇 2019 年整村推进 167.77 万元、产业扶贫 156 万元项目;

龙泉镇 2019 年产业帮扶项目 226.46 万元、2018 年整村推进 74.58 万元项目。

3、美兰区大致坡镇 2019 年整村推进 270 万元;三江镇 2019 年产业和设

施帮扶 98.52 万元项目。

4、琼山区三门坡项目 2019 年产业扶贫 160 万元、整村推进 100 万元;甲子镇 2019 年产业扶贫 360.72 万元、2018 年基础设施 90 万元;旧州镇 2019年产业帮扶 320 万元、2018 年基础设施 142.39 万元;云龙镇 2019 年整村推进 80 万元、产业帮扶 100 万元项目。

1.3 成效考核 情况

1.3.1 成效考核评分 指标

本次对 镇级扶贫成效考核 共设 4 个指标,共得 100 分,其中:

1.3.1.1 资金支出进度(20 分):

考核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比例达到省厅通报进度要求,得 20 分。例:10 月 11 日应达到 72%,10 月 18 日达到74%,10 月 25 日达到 75.5%(具体要求详见(琼财农〔2019〕209 号文件)。未达到进度要求的,每少 1%扣 1 分,扣完为止。

1.3.1.2 资金结转结余(20 分):

考核 中央、省级和市级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结转结余 1 年以内的资金,结转结余率为 0 得 10 分,<5%得 5 分,≥10%得 0 分,5%—10%之间按比例得分,每提高 1%扣 1 分;结转结余 1—2 年的资金,结转结余率<2%得 5 分,≥5%得 0 分,2%—5%之间按比例得分,每提高 1%扣 1 分;不存在结转结余 2 年以上的资金得 5 分,存在的得 0 分。

1.3 3.1.3 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20 分):未公开乡镇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扣 10 分;未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184 号)要求的公告公示内容,扣 10 分。

1.3.1.4 资金精准使用情况(40 分):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重点考核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包括资金安排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20 分),是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

全收益分配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等),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 分)。1.3.2 成效考核分析

1.3.2.1 东山镇成效考核得 85 分

1、资金支出进度:东山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88.83%,超出目标进度 13.33%,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东山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611.59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543.30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68.29 万元,结转结余率 11.17%, ≥10%扣 10 分,得 10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东山镇 2019 年乡镇级、村级项目公告公示内容不完整,无监督举报电话 12317,扣 5 分,得 15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东山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2 永兴镇成效考核得 83.35 分 1、资金支出进度:永兴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83.66%,超出目标进度 8.16%,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永兴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192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160.635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31.365 万元,结转结余率 16.33%, ≥10%扣10 分,得 10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永兴镇部分项目未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扣 6.65 分,得 13.35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永兴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3 新坡镇成效考核得 87 分 1、资金支出进度:新坡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73.41%,比目标进度

少 2.09%,扣 3 分,得 17 分。

2、资金结转结余:新坡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726.42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533.25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193.16 万元,结转结余率 26.59%, ≥10%扣 10 分,得 10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新坡镇公示及时,公示内容完整,得 20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新坡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4 龙泉镇成效考核得 90 分 1、资金支出进度:龙泉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87.47%,超出目标进度 11.97%,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龙泉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529.97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463.56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66.40666 万元,结转结余率 12.53%, ≥10%扣 10 分,得 10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龙泉镇公示及时,公示内容完整,得 20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龙泉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5 大致坡镇成效考核得 94 分 1、资金支出进度:大致坡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8.28%,超出目标进度 22.78%,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大致坡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643.78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632.75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11.03 万元,结转结余率 1.71%, <5%扣 5 分,得 15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大致坡镇未在项目实

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扣 1 分,得 19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大致坡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6 三江镇成效考核得 81.5 分 1、资金支出进度:三江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7.06%,超出目标进度 21.56%,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三江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195.76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190.01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5.75 万元,结转结余率 2.94%, <5%扣 5分,得 15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三江镇项目计划批复后公示,村级公示时间比下达文件时间早;公示与模板公告公示不一致、内容不完整(无附件、无监督举报电话 12317、无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无电子邮箱)。项目实施情况未公示。扣 13.5 分,得 6.5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三江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7 三门坡镇成效考核得 87.25 分 1、资金支出进度:三门坡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6.41%,超出目标进度 20.911%,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三门坡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439.78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424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15.78 万元,结转结余率 3.59%,<5%扣 5分,得 15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三门坡镇 2019 年整村推进100万元项目,村级未进行公示;2019年产业帮扶项目村级公示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比琼山区扶贫工作办公室(琼山扶办[2019]107 号文)下达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提前;2019 年产业帮扶清泉村、潭文村未对项目实施方案

进行公示;2019 年产业帮扶三门坡镇 2019 产业项目完成公告,无减贫机制内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无具体实现目标可量化数据。扣 7.75 分,得 12.25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三门坡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8 甲子镇成效考核得 76 分 1、资金支出进度:甲子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69.23%,比目标进度少 6.27%,扣 6.5 分,得 13.5 分。

2、资金结转结余:甲子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751.09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519.96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231.13 万元,结转结余率 30.77%,≥10%扣 10 分,得 10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甲子镇存在部分项目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未在镇、村公示及公示内容不完整;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存在部分项目未进行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完整。扣7.5分,得12.5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甲子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9 旧州镇成效考核得 83.5 分 1、资金支出进度:旧州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75.40%,比目标进度少 0.1%,扣 1 分,得 19 分。

2、资金结转结余:旧州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745.84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562.33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183.51 万元,结转结余率 24.6%,≥10%扣 10 分,得 10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旧州镇项目公示公告内容不完整;产业帮扶项目实施前公示时间 2019 年 7 月 21 日早于资金下达

计划公示时间 2019 年 7 月 23 日,无项目实施方案。扣 5.5 分,得 14.5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旧州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2.10 云龙镇成效考核得 95 分

1、资金支出进度:云龙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5.04%,超出目标进度 19.54%,得 20 分。

2、资金结转结余:云龙镇 2019 年预算安排数 194.08 万元,累计实际支出数 184.46 万元,当年年结转结余 9.621 万元,结转结余率 4.9%, <5%扣 5分,得 15 分。

3、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云龙镇公示及时,公示内容完整,得 20 分。

4、资金精准使用情况:云龙镇 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得 40 分。

1.3.3 成效考核结论 序号

单位2019 年镇级扶贫成效考核检查内容

得分

资金支出进度(分值0 20 分)

资金结转结余(分值 值 0 20 分)

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分值 0 20 分)

资金精准使用情况(分值0 40 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政府 20 10 15 40 85 2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政府 20 10 13.35 40 83.35 3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政府 17 10 20 40 87 4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 20 10 20 40 90 5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政府 20 15 19 40 94 6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政府 20 15 6.5 40 81.5 7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政府 20 15 12.25 40 87.25 8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政府 13.5 10 12.5 40 76 9 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政府 19 10 14.5 40 83.5 10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政府 20 15 20 40 95

1.4 经验教训及建议1.4.1 经验

1.4.1.1 资金支出进度完成较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比例达到省厅通报进度要求的有:东山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88.83%,超出目标进度 13.33%,得 20 分;永兴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83.66%,超出目标进度 8.16%;龙泉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87.47%,超出目标进度11.97%;大致坡镇2019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98.28%,超出目标进度22.78%;三江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7.06%,超出目标进度 21.56%;三门坡镇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6.41%,超出目标进度 20.911%;云龙镇 2019 年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95.04%,超出目标进度 19.54%。

1.4.1.2 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完成较好的有新坡镇、龙泉镇、云龙镇各项目都按规定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1.4.1.3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完成较好的有:东山镇、永兴镇、新坡镇、龙泉镇、大致坡镇、三江镇、三门坡镇、甲子镇、旧州镇、云龙镇,2019 年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按进度完成,合同签订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1.4 2 教训及建议

1.4.2.1 资金支出进度未达标的有:2019 年新坡镇支出完成进度达到73.41%,比目标进度少 2.09%;甲子镇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69.23%,比目标进度少 6.27%;旧州镇支出完成进度达到 75.40%,比目标进度少 0.1%。建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半月(周)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通知》(琼财农〔2019〕209 号)文的要求,1.4.2.2 资金结转结余未达标的大于 10%的有:2019 年东山镇结转结余率11.17%;永兴镇结转结余率 16.33%;新坡镇结转结余率 26.59%;龙泉镇结转

结余率 12.53%;甲子镇 2019 年结转结余率 30.77%;旧州镇结转结余率 24.6%。建议项目实施单位重视资金拔付进度,加快扶贫资金的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4.2.3 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不合规的有:

(1)东山镇乡镇级、村级项目公示内容无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永兴镇部分项目未进行村级公示,项目实施前未在项目村公示栏进行公示。

(3)大致坡镇未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4)三江镇镇级公示模板与规定公示参考模板不一致,公示内容无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无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无电子邮箱,村级公示时间比下达计划文件时间早,项目实施情况未进行公示。

(5)三门坡镇 2019 年整村推进 100 万元项目村级未进行公示,2019 年产业帮扶项目村级公示时间比下达计划文件时间早,2019 年产业帮扶清泉村、潭文村未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2019 年产业帮扶项目完成公告,无减贫机制内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无具体实现目标可量化数据。

(6)甲子镇部分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未在村公示,公示模板与规定公示参考模板不一致,公示内容无项目明细表、无电子邮箱、无监督举报电话 12317、无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无公示期限。

(7)旧州镇项目公示公告内容不完整,产业帮扶项目实施前公示时间 2019年 7月 21日早于资金下达计划公示时间 2019年 7月 23日,无项目实施方案。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184 号)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告公示的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和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的管理规范及运行,提高

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2019 年镇级扶贫成效考核检查评分表

佳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合伙)

5.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五

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菏发„2015‟28号),参照《山东省市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菏泽市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村党支部、村委会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以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要指标,考核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及行

—1— 业扶贫、社会扶贫情况。

(二)减贫成效。以“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标准,考核村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收入增长及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情况。

(三)精准识别。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为主要指标,考核各村贫困人口识别及退出的精准度。

(四)精准帮扶。以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措施为主要指标,考核村级精准扶贫、精准管理工作情况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五)扶贫资金。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村级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监管、成效等。

第五条 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镇扶贫办牵头,会同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开始,7月份和次年元月份完成。

(一)平时考核。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各村对照减贫计划,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记录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报送镇扶贫开发

—2— 领导小组。

(二)集中考核。各村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就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镇扶贫办会同相关单位,结合扶贫开发综合平台数据,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村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加、减分因素。脱贫攻坚工作获得中央、省、市、县表彰的,或经验做法被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推广的,或经验做法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公布的,分别按一定分值给予加分。脱贫攻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群众上访和恶劣影响的,分别按一定分值给予减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未完成时间节点任务或未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按延迟时间分别扣分。

(四)综合评价。镇扶贫办汇总平时考核、集中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做出综合评价,经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五)沟通反馈。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村专题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 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减贫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三)违反贫困对象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四)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五)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第七条 考核结果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村,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参与考核工作的镇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各村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镇扶贫办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2月6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第六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第七条考核工作于考核次年年初开始,4月底前完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省级自查。各省级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对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填报自查考核表,形成自查报告,于2月底前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级政府对自查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核查。3月底前,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抽查等方式,对省级政府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样调查、核验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综合评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结合实地核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部际联席会议审议。

第八条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2.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前十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的;

2.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第九条考核结果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部际联席会议向各省级政府通报,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条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十一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各省级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加强对本地区各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七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认真学习习总书记扶贫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 [2014]25号) , 扎实推进江西省扶贫开发工作。

一、坚定一个目标

就是到2020年, 要实现扶贫开发总体目标“两不愁、三保障、一个高于、一个接近、一个扭转”, 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 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习近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 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 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 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那也不是社会主义。”这指明, 扶贫开发要始终以消除贫困为首要任务, 以改善民生为基本目的, 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方向, 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 从而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针对贫困现象、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贫困对象发展能力, 我省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2018年、确保2020年达到“三个显著”的目标:一是贫困现象显著改观。全省现有328万低于2300元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人口中大多数人均年收入达到4600元以上, 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的9.2% 降到3% 以下;保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年均增幅, 重点扶贫攻坚的38个县 (市、区) 和3400个贫困村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75% 以上。到2020年, 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二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 居住条件不适地区的贫困农户得到搬迁安置, 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显著加强, 支撑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扭转。三是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活力、职业技能素质大幅提升, 农民合作经营机制成熟完善, 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强有力。

二、突出两个重点

习近平同志强调:“‘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 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 这样才有重点。”习近平同志还指出:“抓扶贫开发, 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 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突出精准扶贫到户和片区规划实施就是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两个重点。现阶段提出了“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理念, 这就要求在统筹扶贫规划、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通过区域整体开发改善发展条件和环境的同时, 也要注重扶贫到户工作, 瞄准贫困村、贫困户, 一家一户摸情况, 逐村逐户搞帮扶, 把党和政府关于扶贫的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落实好, 确保做到精准扶贫到户。区域战略上坚持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 战术上坚持扶贫到村到户, 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根据这一新情况新任务, 省扶贫和移民办及时纠正了以往只片面看到区域发展的作用, 认为区域发展可以代替扶贫开发, 所以扶贫资金往往被整合到大的基础建设项目或龙头企业发展中的简单做法。从社会进程来看, 区域经济发展了, 贫困对象也有发展, 但如果不同时进行扶贫扶弱, 势必造成更大的发展差距。当然, 单纯扶贫开发也不能代替区域发展, 那只能是低水平的扶贫, 所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两者不可偏废。

三、培育三个品牌

8.创新扶贫机制 实施精准扶贫 篇八

多年来,恩平市老促会同志团结一心,紧紧围绕促进老区建设这一宗旨,充分发挥了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听民声、知民性、解民忧、惠民生、聚民心,为老区人民办好事、实事。十多年来,为老区贫困户已发放肥料、农药及种子达一百多万元。

恩平市老促会高度重视创新扶贫机制,不断把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入到扶贫工作中,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进程。大田镇蓢底老区三个村委会,有丰富的山区资源,但某些农户把山林、耕地发包给外地人。老促会通过摸底调研,明确了蓢底茨菇扶贫项目,每年向贫困户供应化肥,注重了贫困户的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增强了他们的“造血”功能。目前,三个村委会共有75户种植茨菇375亩,每到收获时,佛山、中山和珠海等商家前来采购,供不应求。

良西镇知坑村是水库移民村,老促会了解到该镇是“四薯之乡”,马铃薯、木薯、沙葛、粉葛远近驰名,决定扶持种植马铃薯,协助他们实施“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为贫困户购买化肥,提高自主脱贫的积极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请来农科人员开展农业技术和技能培训,购置农业机械,提高创业能力,达到脱贫致富,使贫困村旧貌换新颜。

横陂镇南华村委会是柑橙种植基地,很多贫困户都引进了被国家指定为国宴佳果的廉江红江橙试种,培育出自己的优质品种红江橙,给他们带来丰厚的收入,至今已扩种面积337亩。但近几年由于果树老化、品种变异、病虫害影响,直接影响果树产量。老促会除了供应优质肥料,还主动协助农户更新换代,加强管理培训。为了提高农民的农业专业知识,专门组织专家,办好培训班,请专家到地里现场指导农民种植,逐步推进科学栽培,减少病虫害的发生率。对果农进行技术扶持,提高柑橙产品的科技保障能力,加大科技应用力度。一对老农夫妇树立信心,扩大果园三十多亩,他们建小屋扎营在果场。目前果树生势茂盛。柑橙给南华村委会各自然村贫困户带来可观收入,也使贫困老区村发生前所未能的变化。“老促会扶持种植柑橙,我们摆脱了贫困,很多农户建房买车哩!”老农开怀笑道。

多年来,除了产业扶贫,恩平市老促会还实施智力扶贫。与电脑学校和市住建局合作,举办老区青年电脑技术学习班、建筑技术学习班和建筑技术培训班,达到了“培训一人,成才一人,脱贫一户”的效果。

恩平市老促会将继续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更大决心、更精准思路、更有力措施,打一场扶贫攻坚战。

9.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九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国性重要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的活动要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广泛宣传我国减贫成就和先进典型,全面介绍国内扶贫形势任务、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同时面向国际社会,注重减贫理论研究,推动减贫经验分享,为国际减贫事业注入新动力。

(五)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扶贫日期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举办 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主题为“携手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发展”。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外国政要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召开高级别会议和平行论坛(精准扶贫、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电商扶贫、青年扶贫、乡村论坛、贫困残疾人论坛)。

(二)启动健康扶贫行动。组织全国三级医院(含军队医院)与 832个贫困县开展对口帮扶,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帮扶医院通过派驻医疗队、培训医务人员、实行网上会诊、捐赠设备药品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县医院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健康服务。

(三)启动教育扶贫行动。制定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行动计划(2015-2020 年),全面覆盖贫困地区的学校、教师、学生和建档立

卡贫困户。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贫困家庭学生 7 个层面构建全领域结对帮扶关系,精确对准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四)启动金融扶贫行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特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债券,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设立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定向精准支持扶贫企业和贫困村合作社。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举办特惠金融精准扶贫论坛。

(五)开展民营企业扶贫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行动,积极提供对接平台,协调出台激励措施,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捐赠救助、智力帮扶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推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精准扶贫。

(六)组织第五届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活动。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起,面向为中国扶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感人事迹的组织和个人开展表彰。

(七)构建社会扶贫服务平台。一是筹备成立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开展扶贫志愿行动。二是启动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及时发布扶贫需求、资源供给等权威信息,开展对接活动,搭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互动平台。三是支持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成立“10・17 扶贫基金”。

四、宣传工作 按照聚焦大目标、把握大形势、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的要求,将扶贫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环境。

(一)抓好中央重大活动集中宣传。重点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扶贫日公益活动等情况,宣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等。

(二)开展扶贫经验总结宣传。全面总结和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经验,推出一批消除贫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三西”地区、贵州毕节、福建宁德等地扶贫改革试验经验。

(三)推出扶贫日口号等宣传载体。围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方针措施和社会动员,拟定 2015 年扶贫日宣传口号。制作扶贫专题宣传片,在扶贫日期间播放。开展扶贫日公益广告创意、活动标识征集等活动。

(四)组织专题新闻发布会。结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中期评估工作,联合中宣部和新闻办,10 月 10 日前召开一次扶贫日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扶贫日活动总体安排,发布社会扶贫成果。

(五)开展新媒体扶贫宣传。开通扶贫宣传微信公众账号,与人民网合作开通扶贫宣传手机客户端。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发送“扶贫日”短信。安排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网站,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途径,在主要版面、显著位置推送扶贫日重要活动报道。

五、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实施,细化责任分工。扶贫日活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设立全国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刘永富同志任主任,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承担。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主动参与,带头开展相关活动。

(二)制定部门方案,积极协调推动。中央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事宜,开展行业扶贫调研、发表文章、组织捐赠等活动。各牵头部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活动计划及工作进展报送全国扶贫日活动办公室。有关单位也要及时报告情况。

(三)统筹地方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 号)的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公募、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四)规范活动管理,严明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坚持节俭务实的原则。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规范管理,明确各类、各级机构参与扶贫日活动的基本规则,从源头上杜绝假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高效。

10.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十

国土资源部 土地管理 发文时间效力级别来一一源时效状态 2017年09月25日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文号发布机构效力级别国土资规[2017]8号 国土资源部部门规范性文件发文时间业务类型来一一源2017年09月25日土地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扶贫、能源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来,对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光伏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发展,对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二、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

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三、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

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四、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利用监管

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五、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项目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项目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应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11.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十一

狠抓精准识别,选准扶贫路子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首在精准,抓好精准识别、摸清贫困底数,是脱贫攻坚战役中的“首战”,必须花大力气,取得胜利,为精准扶贫、精准施策打下坚实基础。台前县以精准识别“回头看”为契机,重点在号准“贫脉”上下功夫,按照“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动态管理、全面详尽”的原则,秉承“多报一人是渎职、少报一人是失职”的理念,严格执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多次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逐村逐户调查核实贫困人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错不漏,经得起群众的评议、上级的检查、历史的检验。全县共识别出贫困户13548户、贫困人口41041人,澄清了贫困底数,建立起户有卡、村有档、乡镇有簿、县有平台的“四位一体”贫困户信息台账。精准扶贫,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是关键。对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通过走访调研和分析研判,发现有53%左右的贫困群众由于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或者超过招工年龄等原因,不能或不宜外出打工。针对这种现状,今年5月以来,在充分调研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把产业扶贫和转移就业有机结合起来,依托羽绒及服饰加工、机动车零部件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在贫困村建设一批精准扶贫就业基地,把扶贫车间搬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实现就近就业,成为台前县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实现了群众增收、企业增效、村集体增实力、精准脱贫增速的“四增”效果。目前,全县新建精准扶贫就业基地64个,改造提升60个,总数124个,吸纳8090人就近就业,其中贫困人口3238人。据估算,每名贫困人口在就业基地务工月均收入1500元,如果一个四口之家有一人在就业基地务工,就能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明确建设标准,筑牢致富平台

在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上,按照“县级主导、政策激励、乡村主动、部门联动、企业行动”的思路,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四个统一”和“三个明确”。“五个结合”:一是从产业上,“种养加”相结合。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种植、养殖、加工项目,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以及与全县主导产业相吻合的项目。例如,羽绒及服饰加工、机动车零部件加工等产业,在吸纳更多贫困户就业的同时,壮大主导产业。二是从选点上,紧密与贫困群众生活相结合。优先把就业基地建在贫困村,尤其是建在贫困村的学校、幼儿园、村文化活动广场附近,不仅可以实现贫困户持家、就业“两不误”,而且能够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同时吸纳农村闲置人员就业,群众实现了物质和精神生活“双丰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从建设方式上,坚持新建和改造相结合。在新建就业基地的同时,充分利用闲置的学校、仓库、民宅等现有资源进行包装改造提升,有效节约资源。四是从长远发展上,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相结合。抢抓台前县是“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机遇,把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与电子商务相结合,通过电商网络平台把产品卖到全国各地,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台前县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级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县”政策优势,在就业基地房顶等空间上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每个基地光伏发电站能带动20户深度贫困户通过资产收益脱贫,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五是从夯实基础上,与“智慧党建”工作相结合。把党建远程教育站点向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延伸,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宣传上级扶贫政策、脱贫致富典型等内容,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群众决战贫困的决心和信心。“四个统一”:就是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规格模式、统一建筑材料、统一标识。规划设计统一由住建部门制定,建筑结构统一为钢构,外观面板为浅灰色横条纹PU板等,保证了就业基地建设的质量。“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实行以奖代补。对符合就业基地建设标准、项目引进和贫困人口就业比例等条件的,进行以奖代补。7月份,拿出1270万元对第一批26个就业基地进行了奖补。二是明确就业基地产权。规定基地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所在村委会管理。三是明确租金使用。就业基地租金除用于基地建设、维修外,可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救助。

实施精准助力,推动基地建设

一是扶志气,增强脱贫信心。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村包户精准扶贫活动,建立单位联村、干部包户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贫困户就业缺信心、创业畏首畏尾等问题。全县9个乡镇、99个县直单位、1832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村户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扶技术,提高脱贫本领。为破解劳动技术难题,积极整合“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免费集中培训和送技术上门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目前,已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36期,培训贫困人口4399人次,转移就业3700余人。三是扶项目,增强基地发展活力。实施“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鼓励企业投资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对吸纳带动1个贫困人口年收入1.8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元;年收入1万~1.8万元的,奖励3000元。目前,124个就业基地均有企业入驻。实践证明,建设精准扶贫就业基地是一条符合台前实际、能够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多方共赢的扶贫新路子。

强化组织保障,加大资金支持

一是加强领导重统筹。在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工作中,实行县委常委带头、县级干部带头、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带头的“三个带头”工作机制,现场督导、现场指导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入驻等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心协力,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二是整合资金强基础。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要求,按照“渠道不变、精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已整合第一批扶贫资金11165万元,专门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三是督导考核促成效。由包乡县领导和“一创双优”活动办、扶贫工作督导组、督查局等部门加大督导力度,采取日督查、周例会、半月点评制度,在乡镇之间开展对手赛、联手赛活动,将督查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12.国务院扶贫办考核 篇十二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主任章康华指出, 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离不开优势高效产业的支撑。特别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 产业扶贫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 扶的是根本。谋划新形势下产业扶贫的科学发展, 打牢贫困地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基础, 是现阶段扶贫开发必须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 江西省在实践中总结出最受贫困户欢迎的产业开发模式:示范园带动模式、企业订单模式、融资合作模式和股份合作模式, 每村明确1至2个主导产业, 做到县有产业扶贫规划、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脱贫项目。通过产业这根“红线”, 农民与生产、技术、市场精准对接, 抓住了扶贫开发的“牛鼻子”。如今, 全省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生产基地, 大量因地制宜的产业蓬勃发展。

一、江西产业扶贫取得的成效

江西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标, 积极创新, 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抓手, 投入开发资金十多亿元, 覆盖一百万贫困农户, 户均年增收2000元, 取得明显的成效。2013年, 江西省被国家评为绩效考评A级省份, 获得奖励资金2300万元。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1、一批扶贫产业已具规模

近些年来, 江西省各地积极行动, 抓住当地优势特色产业, 瞄准市场需求, 大力发展区域扶贫产业, 培育了赣南脐橙、兴国红杜鹃、井冈蜜柚、遂川金桔、茶叶、广昌莲子、南丰蜜桔、赣北水梨、赣西油茶、万安优质米、赣东北水产等一大批扶贫产业, 达到每个县都有一至二个, 甚至更多。这一大批扶贫产业已经初具规模, 蓬勃发展, 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和脱贫致富。吉安县将横江葡萄品牌做优做强, 该县葡萄种植总面积达2万余亩, 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葡萄示范基地12块, 连片50亩以上的葡萄示范基地39块, 形成吉安—永新公路沿线万亩横江葡萄示范带。2013年, 葡萄总产达2.4万吨, 产值1.4亿元, 辐射19个乡镇, 带动4000余户农民种植葡萄。公塘村种植1000多亩, 销售额可突破1000万, 仅此一项, 每户年入账逾10万元。该县还从2004年开始, 连续举办了5届横江葡萄节, 横江葡萄品牌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葡萄种植户种1亩葡萄纯收入达7000余元, 真正实现“一亩葡萄十亩稻”。

2、一批产品形成规模品牌

扶贫产业的不断发展, 提升了产品的规模品牌, 一大批品牌产品走向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像赣南脐橙、广昌白莲、鄱湖水产、兴国灰鹅、井冈毛竹、修水蚕桑、茶叶、吉安香樟等优质农产品品牌。修水县是全国首批20个无公害茶生产示范基地达标县之一。全县茶园面积超10万亩, 有机茶产品16个, 茶叶产量由2002年的380吨增至2011年的3600吨, 茶业产值增至15800.9万元;他们兴建了集科研、生产、加工、商贸、旅游休闲于一体、全国一流、江西唯一的“修水茶叶生态科技示范园”;建立了国家农业部批准实施的、全省面积规模最大的良种茶苗繁育基地;“宁红金毫”、“双井绿”等名优茶产品, 分别在“中茶杯”全国名优茶评比、上海国际茶文化节名优茶评比、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等活动中获得21个奖项, 其中金奖8个, 一等奖3个。在江西省十大名茶评比及省首届茶博会等大型茶事活动名优茶评比中, 获得18个奖项, 其中金奖4个, 修水县政府被中国茶叶学会和农民日报社联合授予“中国茶产业发展政府贡献奖”, 荣获江西省首个“中国名茶之乡”和“全国特色产茶县”、“全国重点产茶县”等至高荣誉称号。再如赣南脐橙, 从2009年开始至2011年赣南脐橙品牌价值连续三年位于柑橘品牌第1位, 2010年赣南脐橙品牌价值为26.08亿元, 2011年达到32.11亿元, 2012年为42亿元。

3、一批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扶贫产业的不断拓展, 许多农户甩掉了贫困帽子。截止2013年, 全省因产业扶贫而脱贫致富的农户达百万余人。为全面解决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及连片特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问题, 江西从2012年起, 将连续10年, 每年从省财政专项安排扶贫重点攻坚的38个县市区1000万元, 集中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同时, 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 参与家庭农场、合作农场连户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力争2至3年覆盖带动贫困地区农户达到100万户。兴国县依托专业合作社, 引导贫困户从单打独斗到抱团经营, 解决了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问题。高新镇贫困户王福进种了六年的花卉, 整天忙碌。但因品种不对路, 又不懂技术, 总是捉襟见肘。今年加入杜鹃花专业合作社, 全部改种红杜鹃, 收入大不一样。如今, 兴国已组建了550多个果业、花卉、灰鹅专业合作社, 发展社员6万多人, 社员平均收入超出当地非社员收入20% 以上。

二、江西产业扶贫的主要做法

产业扶贫要解决的难点是贫困农户有产品没资金、有人力没技术、有产业没产业链、有品牌没名牌、有利益没机制。产业扶贫喜见成效, 靠的是创新举措, 扎实有效的工作。江西的主要做法是:

映日荷花别样红, 莲花县打造“莲花”品牌具有独特优势

1、强化领导, 凝心聚力

产业化扶贫工作, 涉及面广、组织化程度高, 没有坚强有力的领导, 没有领导的高位推动是不行的。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化扶贫工作, 专门转发了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意见, 部署开展扶贫产业工作。各地也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扶贫、财政、农业、水利、交通、新村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同时, 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 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由于领导高位推动, 凝聚了人心和力量, 扶贫产业在全省遍地开花, 蓬勃发展。许多地方实现用“小资金”做“大项目”, 甚至“多项目”的目的。吉安县为大力发展横江葡萄, 提高农户种植横江葡萄的积极性, 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 县扶贫办联合县产业化办和县果业局分别在各乡镇举办葡萄栽培技术培训班, 有1000余户农户参加了培训, 有效地提高了果农种植葡萄技术水平, 使葡萄种植很快形成产业。

2、科学规划, 精心布局

产业化扶贫, 科学规划, 选准、选好扶持项目, 是重要的一环。着眼于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江西逐级制订了扶贫产业规划, 建立了扶贫产业项目库。通过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 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以一两个具有竞争力的“绿、特、优”品牌为骨干, 主导产业优势和区域规模优势都比较突出的产业化扶贫新格局。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 形成了赣南脐橙基地, 上饶、九江市赣东北早熟梨基地, 赣中蜜桔、金桔基地;吉安、上饶市葡萄基地为重点的果业生产基地;以广昌、石城县白莲基地, 井冈山、乐安、万载县竹笋基地, 余干、都昌、瑞金市 (县) 无公害蔬菜基地为重点的蔬菜基地;以赣东北、赣西北、赣南、赣中四个基地为重点的茶叶和油茶生产基地;以万年、鄱阳、上饶县泡桐生产基地, 瑞金、万安、上饶、修水县毛竹基地, 余干、修水、永新县蚕桑基地为重点的经济林生产基地;以赣东北的都昌、鄱阳、万年、余干县和赣中的万安、峡江县淡水水产品生产建设工程为重点的水产品生产基地;以赣东北的都昌、横峰、鄱阳, 赣中的新干、安福、峡江, 赣南的兴国、瑞金、赣县等生猪繁育和养殖基地, 吉安、宁都、泰和等特色鸡养殖基地, 遂川、余干等肉鸭养殖基地为重点的禽畜繁育和生产基地;各地的特色产业发展呈现出喜人的局面。

3、拓展思路, 创新举措

拓展扶贫产业, 思路拓展要先行。通过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和模式, 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参与产业化扶贫, 做大做强扶贫龙头企业, 发展贫困农户受益广、参与深、可持续的特色主导扶贫产业;建立合作组织, 抱团搞活流通;强化科技支撑, 促进产业升级;安排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帮助贫困农户扩大生产规模;实施“雨露计划”, 进行科技培训等有效举措, 越来越多的贫困农户加入到产业致富的道路上来。近年来, 九江县注重产业发展, 依托当地资源条件, 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新塘乡铜泉村九江恒业科技扶贫示范基地是从事绿化苗木培育、工业用材林种植等农业综合经营项目。在原先引进的九江恒业科技公司的带动下, 通过发展“公司 + 农户”的模式, 带动村民参与到其中。为了更好的让村民走上致富路, 该县扶贫和移民办发挥好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 实现特色农业标准化发展, 给予了20万元左右资金和技术支持, 并免费为农户提供各种苗木, 带动了该村40多户发展红叶石楠、桂花、香樟等苗木产业, 预计人均收入增加2000到3000左右, 使农民有效地实现了增收致富。同时, 该县扶贫和移民办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开发式扶贫, 安排养殖业、种植业等适合农户脱贫增收的具体项目, 帮助建立稳定脱贫的支柱产业, 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战略转变。目前, 该县已发展成各种合作社254家, 带动全县20876农户增收。

4、整合资源, 谋求跨越

永丰县鹿冈乡高坑村玉内坑的烟叶

撒胡椒面的做法不利于扶贫产业的发展。江西早在2009年就通过争取国家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实施的“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和“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等大型试点项目, 依托当地现有优势和主导产业, 统筹规划开展工作, 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了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扶贫主导产业。如在宁都、于都、乐安县, 累计安排试点扶贫资金3950万元, 整合资金14亿多元。贫困村的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加速, 做大做强了蘑菇、商品蔬菜、蚕桑、加工橙、茶叶、油茶、黄鸡等产业。还培育和壮大了一批专业合作社, 为农民提供繁育、种苗、技术、资金、销售等配套一条龙服务。在吉安、余干两县实施的“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工作, 规划项目340个, 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4250万元, 整合资金2648.6万元, 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2496万元。大力发展了吉安县养鸡、养猪、养牛、葡萄种植和余干县枫树辣椒、大棚蔬菜、水产养殖、养猪等特色产业, 有效带动了当地扶贫产业跨上新台阶, 极大地促进了当地贫困农户增收。

三、江西产业扶贫给予的启示

产业扶贫是一篇大文章, 喜见成效的同时, 必须正视其问题和难点。江西近几年的产业扶贫工作实践, 作了有益的示范和探索, 以下几点值得关注和思考。

启示一:要创新产业扶贫机制, 搭好大平台

产业扶贫要靠制度作支撑, 科学完善的机制是重要保证。只有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有力的执行机制、明晰的责任机制、全面的监督机制等, 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潜能, 激发活力, 保障产业持速、长效运行, 健康发展。目前, 江西一些扶贫产业点多面广, 四面开花, 效果虽然明显, 但面对新形势, 也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 制约着产业的发展。应着眼长远, 立足当前, 结合本地优势, 创新并完善有利于促进本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搭好产业发展的大平台, 确保产业体制更有利于贫困农民获益的方向健康发展。

启示二:要选择一个好的产业, 打造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相关产品集中生产、专业化协作配套。这是一个重要特征。成千上万的小企业紧密合作, 配套生产, 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从而出现小产品创造大市场, 小企业、大合作的发展局面。如赣南脐橙, 虽然历史悠久, 但真正形成产业还是近几年的事。赣州市委、市政府调整工作重心, 立足地方特色, 整合资源优势, 从注重开发向注重管理、注重营销转变, 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 从抓单一种植业向抓关联配套产业、抓产业集群转变, 才把赣南脐橙产业培植、打造成产值超100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脐橙产业的发展相继带动了养殖、农资、采后处理、包装、贮藏、物流运输、机械制造、旅游休闲等关联配套产业发展。2012年、2013年, 赣南脐橙品牌连续两年在中国农业品牌大会上被评为最具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启示三:要建立合作组织, 抱团搞活经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为获取更大效益、所需服务和保护自身利益, 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 开展资金、技术、购买、销售等合作的一个组织。从当前江西整个扶贫产业来看, 大多为有地位优势种养业土产品加工业, 主体是农户。随着时代的发展, 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过去那种分散的、单打独斗式的经营方式逐渐难以适应新环境。特别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 大多数农产品, 都呈供大于求的态势, 优胜劣汰将成为常态, 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面临巨大的压力。建立合作组织, 联手打造产业市场, 销售渠道, 优势互补,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 是新形势下的一个创举。如前面说到的兴国县的合作组织。还有南城县, 针对扶贫资金分散到户、投入产出效益不高的问题, 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依托, 组织引导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入股, 确保农户在产业链中取得资金入股、就业、土地流转租金等多种收益。目前, 南城县已有12个养殖合作社与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1100余户贫困户签订了股份合作协议。

浮梁县特色养殖

启示四:要创新帮扶机制, 搭建起利益链

扶贫产业开发离不开企业帮扶带动。实践证明, 企业, 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帮扶带动, 确实有力地促进了产业较快发展, 使企业获得较多的收入并迅速壮大发展, 较好地实现了政府的产业发展预期。但另一方面, 大多数地方企业与贫困农户之间并未建立起利益连结机制, 贫困农户并没有随着产业发展而同步水涨船高, 大多数农户仅获得很少的一些土地流转租金和临时性务工工资收入, 虽然这对改善贫困农户绝对贫困状况起了一些作用, 但与政府巨大的财政投入所获得的产业扶贫效应相比差距甚远, 与政府的扶贫期望相差甚远, 因而, 必须创新帮扶机制。既要精准扶贫又要提高开发成效, 建立健全以贫困农户为核心、以扶贫效益为关键的扶贫开发利益联结机制。修水县壮大龙头, 依托资源, 建立基地, 通过“公司 + 合作社 + 农户 + 基地”经营模式, 走“合作社搭桥, 公司经营, 农户参与, 市场运作, 利益共享, 风险同担”的发展路子, 取得了明显成效, 仅去年, 修水县5.8万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增收7888万元, 户平增收1360元。这种创新“政府扶龙头—龙头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扶贫体系, 是联系广大农户的纽带, 形成了企业带基地, 基地带农户的联动双赢的发展格局。

启示五:要强化科技培训, 促进产业产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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