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交接方案(14篇)
1.物业管理交接方案 篇一
公司班组交接班管理办法
为提高班组整体管理质量,把班组交接工作落到实处,有效调动班组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公司生产班组实际,特制定班组交接班管理办法。
一、交接班制度的适用范围
公司参与倒班的基层管理者和一线员工。
二、交接班制度时间及流程规定
(一)班前会
参与倒班人员需提前25分钟集中到岗,参加班前会,一般班前会召开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特殊情况可延长或缩短),由交接班长阐述当班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和交接事项,接班班长安排接班工作事项,并检查接班人员考勤和劳保用品佩戴情况,适时传达公司会议及领导指示精神。
(二)岗岗交接
同岗位岗岗检查和交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针对工艺、安环环保、质量、设备和卫生等进行交接,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本,且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三)班后会
在岗岗交接完毕后,由班长带领交班人员,统一集中地点召开班后会,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特殊情况可延长或缩短),主要由当班班长阐述当班存在问题和公司会议及领导指示精神。整点后可签到离厂。
三、岗岗交接班交接内容要求
(一)班组交班时“十交清”规定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设备仪表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交各种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班做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产品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8.交岗位区域卫生情况;
9.交本岗滴漏跑冒情况;
10.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班组接班时“五不交接”规定
为了有利于班组交接班工作相互制约和监督,班组接班时有存在以下五个问题之一时,可以不予接班(但交接班班员均不得离开班组现场,待其符合“五交清”要求时交接):
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接;
2.设备问题不清不交接;
3.卫生区域不净不交接;
4.记录不齐、不清,不准交接;
5.车间指标任务未完成不交接。
若出现“五不交接”争议问题时,交班班员工可向所在班组班长进行请示协调解决。
四、交接班班员应注意事项及违规处罚规定
(一)、交接班班长应认真填写好《班组交接班记录表》,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字迹清晰,不能有连笔现象,字体要求美观端正,大小以0.6cm*0.6cm为标准,不得差距过大。
否则检查不合格扣部、处0.5分/次。尤其对生产、设备、安全等班中是否存在问题,接班班员应认真检查,如有问题应在《班组交接班记录表》中填写清楚,否则班组长接班签字后应承担全部责任。(二)、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执行交接班“十交清”和“五不交接”等事项的“对口”交接,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字迹端正清楚,未按规定执行扣除部、处0.5分/次;
若班组运行存在异常,交接班记录表未正常记录者,扣部、处1分/次;若出现交接班人员对交接内容不了解、不清楚情况,扣部、处1分/次;班长需要检查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或严重失职、违规被举报查实的,扣除部、处3分/次。(三)、接班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造成无法正常交接班时,在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应听从班组长安排,如班组长不在岗,需要时可以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有关领导应予及时解决。
若交班人员提前离场,接班人员需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凡事前未办理请假手续而影响交接班工作的员工,按公司劳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罚。(四)、生产调度处对各单位班组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写《班组交接班记录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前期推行阶段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检查,保持阶段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
五、附件
附件表一《操作工交接记录表》
附件表二《班长交接记录表》
企管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
表一:《操作工交接记录表》
序号
交接内容
交接记录
交工艺——当班人员应介绍当班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告知清楚。
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将生产工具、备品备件所处状态、数量以及设备运行、使用情况和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机泵仓(房)、休息室等管辖区内卫生,交班时班组环境整洁清楚。
交工具——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损坏、无遗失,与接班人员清点清楚。
交安全——班中发生事故或隐患,应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发生事故或隐患的原因及处理情况,采取哪些措施得以解决。
签字确认
交班人:
班次:
接班人:
班次:
表二:《班长交接记录表》
序号
交接内容
交接记录
各岗位设备及工艺操作调整情况
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产品质量
设备状况(跑冒滴漏等)需注意事项
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
签字确认
交班班长:
时间:
接班班长;
时间:
2.物业管理交接方案 篇二
关键词:围手术期管理,全身麻醉,患者交接,流程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5年确定了包括“患者安全”问题在内的六个行动目标。2007年5月针对患者安全这一目标确定了九套“患者安全解决方案”并向全球医疗界推广[1]。其中,如何解决“患者交接”问题作为第三个被关注的焦点问题。病房之间或医护人员之间或医护各组内部交接(或转科)时的沟通不可能将所有必需的信息都包含在内,有时甚至可能会使某些信息被误解。这些沟通的裂痕致使对患者服务严重的连续性中断、治疗不当及潜在伤害。在1995年至2006年间,美国各医疗机构报告给医院联合评审委员会(J C A H O)的所有的警示事件中,沟通失败是主要根源[2,3]。美国某家医疗责任保险机构的数据显示,最常见单项索赔要求的根源是由转交患者所致[4]。据目前澳大利亚的统计数字显示:因医疗不良事件导致永久性残疾的案例有2.5万~3.0万起,其中11%是因沟通问题所致[5,6]。由于现代医疗服务专业细化,各种医疗服务链条上涉及的科室和人员多,交接点增加,信息损失率和问题的复杂程度也随之增加,因此,无论是新设计交接流程,还是改进现有流程,其根本理念应是首先找到关键交接点,分析交接类型和内容,减少不必要的交接环节,使传递的信息损失最小化,从而提高病人诊治效率,降低医疗风险。
科学地管理医院围手术期的病人,是提高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总体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身麻醉术后病人实施合理的交接管理可以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并发症,最终达到病人健康状况改善目标。目前各专业技术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交接管理工作的认识还有较大差别,对手术技术和麻醉技术的关注远远高于对科室间医疗服务衔接的关注,而对如何保证病人诊治服务的连续性、协调性等人际间关系管理的认识相对滞后。因此,医疗技术专家和管理者面临的难题和挑战是如何科学地运用医学理论和管理理论作指导,找出技术上科学严谨,管理流程上简捷、顺畅、有效的模式。本文通过对我院全麻病人术后交接管理流程(以下简称流程)的设计要点及近4年的追踪和不断改进过程的深入细致分析,旨在探索围手术期患者交接过程的科学管理模式,从而提高围手术期医疗安全。
1 找到围手术期中最关键、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03年前后,我院曾出现的两起与围手术期病人交接管理不当密切相关的、较严重的医疗不良事件。调查中发现,当时我院缺乏对全麻后病人标准的交接模式和处理流程,交接质量不稳定,完全取决于医护人员的个人意愿,管理部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科际间的交接存在很大的裂隙。这种管理现状对围手术期病人的安全与质量而言存在极大隐患。为了抓准问题,我们对实施全麻病人整个服务流程进行跟踪,对所涉及到的每个环节进行梳理和研究,最后发现:从全麻术后恢复到送病人至病区是最易被忽略、隐患最大的时段,故将做好此阶段的交接管理作为重点研究内容。
2 交接流程要素及管理特点
2.1 全麻病人术后管理流程中涉及的要素
全麻病人术后管理流程中所涉及到的要素包括:提供服务地点、人员及参照的技术标准。提供服务的地点包括:手术室、术后恢复室、ICU、病房、运送途中。交接过程中涉及到的医护人员:手术者、手术助手、麻醉师、术后恢复室护士、病房医护人员、运送途中护送人员。实施交接流程需要用客观的技术标准衡量交接时点的选择是否恰当:气管插管拔除时机、病人出恢复室状态。
2.2 交接流程管理类型
按照美国著名质量管理学家Donabedian的理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主要分为技术性和人际关系性(包括环境)两部分[6]。在全麻术后病人处理过程中,病人气管插管拔除时机、出麻醉恢复室标准、运送病人途中需要携带的物品等管理属于技术管理范畴;而手术者和麻醉师间、麻醉师与麻醉恢复室医护人员间、出恢复室至病区护送者与病区医护人员间的交接管理则属于人际间管理。这两种管理构成交接流程整体,任何一部分问题,都会使交接流程中断,无法实现预期管理目标。
3 交接流程设计中考虑的重点
3.1 科学地选择技术管理标准
临床医疗技术管理流程设计不能靠主观臆造或个别案例的观察,应以医学科学理论为基础,在专家技术理论指导下,采用该领域公认或有循证医学基础的标准,并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专业人员和管理者间的共识,会大大提高对所选标准的依从性和管理上的执行力。我院的流程设计正是基于这个理念,流程中所选择的技术标准均在麻醉科、外科专家的指导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协作下,经过反复论证而形成的。
3.2 医疗安全是交接流程设计的基本目标
医疗安全是设计交接流程的基本目标,任何措施都服务于此。在流程设计中,保证患者安全的理念必须体现在每一个细节节点上,如:病人气管插管拔除、出麻醉恢复室、病人运送途中、病人病区交接等关键环节点,必须以规避或降低医疗风险作为首先考虑的事项,做到安全指标(如生命体征、氧饱和度)可观测、设备有保证、记录可追溯,使执行者能准确理解要求,管理者可实施有效监控,最终达到降低医疗风险的目的。
3.3 通过“捆绑式”模式进行强化,提高医护人员对标准的依从性
“捆绑式”管理模式的目的,是为了从多个视角增加执行者对标准、管理内容和工作流程的正确理解、记忆和依从性,通过在记忆中不断强化形成规范的执业习惯。为了使全麻术后病人处理过程中所有涉及到的医护人员达到此管理目的,我们利用一张纸(麻醉记录及术后交接单,见表1)、一块板(麻醉恢复室的流程图展板,见图1)、各种类型定期抽查、通过信息反馈沟通获得科主任支持、抓住不良事件及时进行强化教育和培训等多方位协同管理的方法。无论是记录单还是流程图均包含了全麻术后病人恢复评分标准(Modified Aldrete Score)、运送病人途中需要携带的物品、人员资质、术后交接的内容等,做到执行标准和测量标准公开、透明、易查找、表述准确无歧义、操作简单、易记忆,容易形成良好规范性习惯,各类医护人员(麻醉师、恢复室护士、病房主管医生及护士等)既是执行者,又是监控者,达到多维监控的目的。
3.4 建立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流程的顺利实施
流程确立后,相应的制度是流程顺利实施的保证。各级人员的执业行为从强制性约束到自觉习惯,需要一段相当长的过程,此阶段必须要有合理合法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保证。为此,我院及时出台了《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包括对围手术期间各级各类人员的资质和责任、术前准备事项、术中及术后病人处理、科室间转交过程等都给予了明确的要求。在制度的起草过程中,除了依据法律法规确立框架外,细节用词上与各执行科室主任反复沟通进行可行性论证,使制度真正行之有效,达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3.5 持续跟踪和不断改进流程,提高管理措施的执行效力
设计流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取得统一的标准优化服务过程、减少信息损失、提高效率,提高管理措施的执行力。针对所设计的各个监控点(麻醉师签字、麻醉恢复状况评分、交接时间记录和责任者签字)实施院、科两级协调性监控是实现医疗服务结果质量持续改进的基础。几年的追踪性观察和结果评估表明:一项科学的管理措施真正被医护人员所接受并能够变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需要长期持续管理工作。初始阶段,所有交接项目都能完成者只占20%~30%。增加检查监控频率,所得结果及时反馈给科室,把不良事件调查中所反映出来的交接不到位事实及时反馈给科主任,首先得到科主任层面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合作。麻醉科是整个交接流程顺利实施的主体。麻醉科成立了以主任为首的督查小组,建立了必要的督查制度和奖惩措施,使管理力度大大增加,经过几个月强化管理,交接项目完整率达到8 0%~90%。但此结果持续了半年左右,后又降到60%左右。主要原因是新人的进入和各种监控有所松懈,管理人员及时将这种质量下滑现象反馈给主任,同时增加监控和反馈的频率,这种反复过程持续了2年左右,目前基本交接项目完整率稳定地保持在9 5%以上,而且随着麻醉科医护人员对交接过程和标准的掌握和熟悉的人数增加,上级医护人员对各类新人的培训和提醒意识增加,并从中感受到益处。在监控过程中,质控管理部门也注意收集各方面反馈信息,不断对交接内容进行细化和完善。自2004年至今交接单进行了三次修订,更强调数字具体、内容明确、标准一致,并关注对特例情况的处理原则。
4 讨论
美国著名的医疗质量管理大师Donabedian在关于医疗质量管理定义时指出,医疗质量是确定某个指定服务项目的特征,是对该服务项目的一种评判。医疗质量核心实质是健康获益与损失之差。不造成任何损害是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最低标准;通常情况应取得一些有益的结果。使病人在任何情况下获得最大可能的收益是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最高理想[6]。因此,设计任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流程及措施,保证医疗安全是基础、是底线。本文选择全麻病人手术后阶段作为视角,是因为全麻病人在手术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因麻醉影响常常并未彻底消除,其潜在的风险并不亚于手术期间,但却易被忽略。致使一些可预防性的意外事件发生,给患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关注此过程医疗服务的衔接,科学地设计该时段病人管理流程,是降低病人术后并发症和死亡率的重要措施,是医院整体管理连续性和协调性的重要标志。
2007年WHO关于患者安全问题解决策略中对交接沟通推荐方案提出:“尽管目前针对改善交接沟通没有最好的做法,但已有研究证实:要保证有效交接,准确、明确,面对面的沟通是最好的交接方式[7]。”本文提到的流程设计及实践过程也印证了该结论。实践证明:有效的交接是保证病人服务连续性的重要措施,它能够安全地把病人特有的信息从一个服务者送到另一个服务者、从一个服务团队送给下一个或从医疗服务者送给患者和家属。交接管理流程的设计中应从关注“人怎样犯错误、怎样使医护人员把时间更多的投入到服务中、如何竭力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服务过程的步骤从而减少差错的机会等问题”入手[8],提升医护人员在最短时间提供最有价值信息的能力。在流程设计上应从技术管理和人际关系管理两个维度进行考虑。技术管理上主要考查现有结构体制和制度建设,通过运用医学科学和管理学原理的指导,建立一种能够进行准确、有效交流的共同标准;在人际关系管理上,应关注医护人员的团队精神培训和交流技巧,通过奖优罚劣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同时鼓励病人和家属的参与,以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文化建设。此外,还要通过有效办法克服一些潜在的障碍:医务人员不愿意改变行为、实施新交接过程培训和时间所消耗的成本、在患者群体和工作人员间语言和文化差异、非医学专业人员医疗知识缺乏;缺少资金和人员短缺;缺乏如何改进制度的知识、要求实施新的制度和行为的领导不力、缺乏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互通性等等[9]。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生存之本,是医院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建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质量安全管理理念是医院永恒的主题。医院只有通过不断的流程优化和质量持续改进,才能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WHO:Launch of nine Patient Safety Solutions[S/OL].Washington,DC,USA.(2007-5-2)[2007-8].http://www.who.int/patientsafety/events/07/02_05_2007/en/index.html
[2]Joint Commission:2006National Patient Safety Goal FAQs(SP/OL).(2006-6-11)[2007-8].Oakbrook Terrace,IL:Joint Commission,2006.http://www.jointcommission.org/NR/rdonlyres/25E48E23-6946-43E4-916C-65E116960F D5/0/06_npsg_faq2.pdf.
[3]Joint Commission:Root causes of sentinel events,all categories(DB/OL).(2006-6-12)[2007-9].Oakbrook(IL):Joint Commission,2006.http://www.jointcommission.org/NR/rdonlyres/FA465646-5F5F-4543-A C8F-E8A F6571E372/0/root_cause_se.jpg.
[4]Andrews C,Millar S.Don′t fumble the handoff[R/OL].MAG Mutual Healthcare Risk Manager,2005,11(28):1-2.http://www.magmutual.com/mmic/articles/2005_11_28.pdf.
[5]Clinical handover and patient safety literature review report[R/OL].Australian Council for Safety and Quality in Health Care.(2005-3)[2007].http://www.safetyandquality.org/clinhovrlitrev.pdf.
[6]Zinn C.14000preventable deaths in Australia[J].BMJ,1995,310:1487.
[7]Donabedian A.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M].李岩,编译.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8]National Patient Safety Agency.Safe handover:safe patients-guid-ance on clinical handover for clini-cians and managers.Hospital at Night Risk Assessment Guide[DB/OL].London,National Patient Safety Agency,200(42006-6-12)[2007-9].http://www.npsa.nhs.uk/site/me-dia/documents/1037_Handover.pdf.
3.物业管理交接方案 篇三
1 当前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档案交接不及时、不严谨,档案交接手续不规范、不严密。按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应是一项认真细致、手续严密、责任重大的工作,而在一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或调动工作时,移交不按程序办事,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的字也不签,或者,出现“只交接一把钥匙”的现象。忽视了档案交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忽视了档案交接工作的基本要求。
1.2 档案监交工作不认真、不严格。部分企业的领导把档案交接当做事务性的工作,看成是档案管理人员之间的事情,对档案交接准备工作很少过问,使得企业档案监交工作不严格,工作程序不完整。其实,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不仅是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责任,维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工作连续不断有序进行的需要,而且,也是《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赋予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2 确保企业档案规范交接的措施和对策
2.1 建章立制,确保档案交接权责明晰、及时开展。企业负责人应把档案交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档案管理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单位时要把好关,做到档案管理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要把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企业档案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明知档案交接手续未办妥仍然随意签发调令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促使档案管理人员离岗离职之前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2.2 严格监交,确保档案交接精细规范、程序完备。档案监交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见证和监督作用,因此,无论是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档案管理人员,特别是负责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档案监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一般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可由档案机构负责人监交;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可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监交。交接双方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3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2.3 加强教育,确保档案交接认真合作、圆满完成。档案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单纯是企业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企业忽视了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得一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因此,在档案交接的过程中要补上这一课,教育交接双方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保证档案交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前后衔接起来。
(作者单位:中原油田采油二厂 来稿日期:2011-12-08)
4.门店贵重商品交接管理交接要求 篇四
交接范围:
01柜组:米面油类(30元以上)
02柜组:巧克力类(10元以上)
03柜组:咖啡类、奶粉类(25元以上)
04柜组:酒水类(35元以上)
06柜组:香烟类(10元以上)
10柜组:洗化类(20元以上海飞丝、沙宣、潘婷、飘柔、力士、清扬、玉
兰油、妮维雅、夏士莲、丁家宜系列)
11柜组:日杂类(20元以上)
交接要求:
1、交接商品数量按门店实际库存数字填写。
2、门店每班次下班时实际库存数量由交班人员填写,接班人员确认无误后
签字确认。香烟零盒库存由交接班两人共同确认填写。
3、交接记录不得涂改,清点过程中商品数量短少的,责任归属为交班员工。
交班人员离店后发现的商品数量短少责任归属为接班员工。
4、交接商品丢失及时上报,不得私自虚减库存,一经发现,除按商品售价
进行赔偿外,每次予以50元处罚。
5、新品进店后符合交接条件的,由当班领班督促落实进行商品交接。
6、交接商品范围及管理制度等相关内容由店长对门店员工进行培训,并签
字确认。如因未培训造成的商品损失。责任归属为门店店长。
7、门店员工岗位变化、调离、辞职,领班负责对员工管理的交接商品进行
确认清点,核对电脑库存,落实责任。未按要求执行引起的商品差异,由领班承担全部责任。
8、店长负责门店商品交接工作的落实及日常监督。不定期核对交接商品是
否帐实相符,出现差异的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上报营运部。
9、营运部负责对各店的交接工作检查,对台帐数据抽查复核。
交接商品划分:
1、收银员负责对银台区域陈列商品进行清点交接。
2、其它区域店长根据门店实际情况,按货架区域分配,进行两人商品对接。
3、门店员工请假、离职、短少,该员工负责区域商品交接由领班或店长指定人员负责。
4、交接商品数量的短少,由当班交接负责员工按《商品丢失赔偿方案》进行赔偿。
5.交接班管理 篇五
目的:规范门店的交接班流程,门店两班之间进行商品、信息的交接,保证商品管理良好,未完成事项得到处理,上级指示得到执行以及公司制度通知得以宜贯,做到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和问题责任归属。
2.内容:
2.1.公司通知事项交接
2.2.顾客需求情况交接
2.3.清洁卫生交接
2.4.备用金、零钞交接
2.5.钥匙交接
2.6.会员相关事项交接
2.7.促销品发放交接
2.8.贵重商品清点交接
2.9.被盗商品责任划分
3.0.其他事项交接
交接班流程:
交接班会议
1、交接班会议一般为早晚两次,每班营业员接班时,由接班负责人组织接班会议,同时交班负责人也必须参加。
2、交接班会议由当班负责人主持,不得由其他管理人员代劳。
3、接班负责人应先查看《当班负责人交接班本》,了解上班所交接工作。
4、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议主持人问候,士气激励:亲爱的伙伴,大家早上好!回答:好,很好,非常好!
2)上一班负责人进行需继续跟进或需传达的工作交接,如顾客订货、单据跟踪等。
3)本班的负责人对交班工作进行布置分工,落实到人。
4)本班负责人布置新的工作,并指导营业员的工作方法。
5)征询营业员工作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回复。
6)会议主持人致谢:“会议结束,谢谢大家,祝大家工作愉快!”
交接具体事项
1、商品交接:商品的价格在50元以上的列为贵重商品和易盗品牌商品,每天上下班要对贵重商品进行核对,如果对数量不符的,由上一班员工赔偿。
2、钱款交接:当班收银员在班长的监督下,点算备用金,即场与接班的收银员交接,双方共同确认数目,如发现数目不符,必须当场查找原因,如查不出原因,则须立即将不符处报告地区负责人,并记入交班薄。备用金的交接:交接对一些大钞进行确认,以防假钞,备用金的金额确认,做好交接记录,出现假钞由接收保管人负责。
3、工作的交接:门店设立交接交接登记薄,由当班人员在其上登记所需交接事宜,需继续跟进或需传达的工作交接,如顾客订货、单据跟踪、商品销售已补货和需补货商品情况等班长签名复核。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首先翻阅交班薄,阅后全体员工签名确认。
4、文件交接:门店设立交接文件夹,由当班负责人将当班收到的文件夹入文件夹中,接班员工在交接班时必须首先翻阅交接文件,阅后全体班员签名确认,所有文件在到店3日后分类归档。
4、通报上一班的营业情况。
5、如果是店长对交接班商品不引起足够重视,一旦被盗损失,店长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6、被盗商品责任划分:
1)在交接班的时候,下一班核查出上一班的商品被盗,由上一班负责赔偿。赔款系数:被盗商品的区域负责人赔偿50%,其余50%由这班人员按岗位系数进行赔偿。
6.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法律分析 篇六
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法律分析胡杰丰
最近,一项调查报告显示,随着我国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制度的逐步推进,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频发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辞退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交接事项频繁发生纠纷,不仅影响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产生很大负面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物业管理交接纠纷产生的原因和性质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方法和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程序的建议。
一、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频发的原因
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频频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的观念不适应物业管理市场化要求、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程序不完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沟通方面存在误解、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从法律层面上分析,产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业主大会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为由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管理公司以种种理由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办理交接,由此导致纠纷。我国有关由业主大会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本物业区域进行管理的制度刚刚建立,目前大多数的物业区域都由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业主只能被动接受,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的竞争意识、危机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也不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双方缺乏良性互动。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赋予业主大会公开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后,很多小区的业主大会积极行使这一权利,以服务不到位为由解聘原物业管理公司。当前产生的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大部分属于这一类,如去年12月8日,杭州最早的高层住宅小区――中山花园业主大会就以“收费过高、管理不善、开支混乱”为由解聘原物业管理公司,并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但是因为原物业管理公司不配合接交而产生纠纷,导致小区出现物业管理“真空”。
2、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前期物业管理结束,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管理,而原物业管理公司不甘退出,继续占据小区,拒绝与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接,因而产生纠纷。如今年3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撤出的广州翠湖山庄新旧物管交接纠纷案,就是由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完成后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却拒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并与新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严重冲突,致使小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二、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法律性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资料是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必须承担的责任,即《合同法》所规定的“附随合同义务”(见《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因此,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属于合同一方不履行“附随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在形式上表现为物业管理公司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资料,但本质上是物业管理公司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并且明确约定了合同期限。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服务期限,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虽然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是实际上《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其最长有效日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
对于这类有明确期限的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以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为了适应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方便、及时并且与物业管理费相当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致使业主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或者出现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则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合同法》的以上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是一种服务,不可能恢复原状,但是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改变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或者有违章搭建情况的,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恢复原状。这种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因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是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承担的“附随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被解除,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原物业管理公司拒不进行交接而产生纠纷的,原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依法进行交接的行为给业主或新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或者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要求欠费的业主清偿其所欠费用。
2、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或者双方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我国推行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的时间不长,当前还有大量的物业区域由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往往比较简单,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合同。对于没有约定服务期限的情况,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做出相应规定,但是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使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服务期限,而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管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主动要求撤离的话,法律是允许的,但是首先应当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有关协议,解决好物业管理用房、资料移交的问题,只有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单方面的行为解除合同,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由于双方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如果业主委员会聘请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主动要求撤离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三、解决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途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方式进行解决:
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由被解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可能还包括新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物业管理交接有关事项如拖欠物管费的支付、物管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的结算、物管公司对小区公共建设额外投入的回收等进行协商,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由于这种协商解决的方式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有利于化解纠纷、平息争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双方的经济损失,维护双方的社会声誉,避免给小区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因此这种方式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有利的,一旦发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2、由物业管理协会、居委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调解解决。随着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建设的不断完善,其在物业管理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加强,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请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调解,双方在物业管理协会代表的主持下解决各项争议并形成书面协议。此外,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
3、申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发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后,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进行立案查处。如果在交接过程中发生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的,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对其中的治安或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处理。
4、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者在发生纠纷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将争议事项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由于仲裁委员会处于严格的中立地位,其作出的裁决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并且仲裁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选择,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实行“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一旦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就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除外),因此在选择仲裁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应作充分考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各地基本上确认了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当无法通过上述四种方式解决争议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就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公司,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委员会。
四、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的立法建议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程序,减少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发生,我们必须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立法,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交接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第一,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交接期限,如规定原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15日(或30日)内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资料,并撤离原物业区域;
第二,在《物业管理条例》中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加重对物业管理公司不依法移交物业管理用房、资料行为的处罚,如规定对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资料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给与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等处罚;
7.物业管理交接方案 篇七
一、事业单位改制的档案交接工作管理现状
1. 档案交接管理不规范
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不被领导重视,档案部门也是认为可有可无的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规范,没有专业的档案人员管理,都是临时抓一个员工来管理,有资历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规范档案管理专业培训,没有现代档案管理观念、 没技术更新、没有规范化学习,没有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档案管理技术,引进的档案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对单位的了解和经验不足,只能按照原来的墨守成规的陈旧的档案管理程序进行档案交接工作,在陈旧的体制形势之下,档案工作人员很难做好现代化的档案的交接管理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交接管理工作程序模糊不清,凭借个人意愿的办理,这样容易对档案资源造成流失。对档案管理没有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意识和理念,没有规范标准的规章制度体系,所以建立规范的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重要前提。
2. 档案交接没有时间观念
随着事业单位改制的进程不断加快,事业单位的人员岗位的调离、迁出和变动,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交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等多种原因,使档案交接时往往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妥善办理,什么时间办理不重要,出现延缓、拖后、不能及时的办理的现象屡屡发生, 而且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导致档案交接工作出现严重的断档现象及交接不准时的现象.
3. 档案交接工作程序混乱
档案的管理需要投入认真、严格、细心工作态度,由于档案涉及范围广,程序复杂,繁多的手续,因此档案交接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严密谨慎认真核实。然而一些事业单位在改制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正规的档案交接程序来妥善处理档案交接手续,应该履行的程序没有照办,需要核查的没有认真核查,需要盖章的没有及时盖章,没有档案交接工作程序的正确流程。
4. 档案交接监管不严格
在一些事业单位普遍出现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交接工作抱着漠视的态度,在档案交接中不但不执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甚至对档案交接工作直接抵抵触。档案管理人员对交接工作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对档案交接的工作出现的问题,没有直接追究任何责任和相应惩罚政策实施,监督和管理都不到位,没有监督管理制度可遵循,这样就更加纵容档案管理的不重视的态度。
二、完善事业单位改制后档案交接工作的管理力度
1. 建立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在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档案交接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事业单位应该大力关注对档案交接工作的程序,尤其是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负责人应该将档案交接工作列入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管理规划中,保证每位员工对档案管理有高度重视的积极态度,因为档案关系到每位员工自身的利益,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档案管理对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合理规章理制度和执行规范,以便保证档案交接工作的有序性、规范性、 制度性。当员工发生工作变动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的档案移交程序,体现事业单位良好的制度风范。规范档案管理部门的行为,在发展的最大的程度上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相结合,使档案管理部门不仅能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 也能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2. 建立健全明确的档案管理交接责任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调动、更换、离职及变动到其他的单位工作以及超过三个月的休假,应该将档案交接手续全部办理之后再离开。离开前做好档案交接准备工作,为档案顺利移交做好准备,对档案做好清点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将档案交接管理的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各个档案交接程序的办理需要各个部门紧密配合,如出现拖延,延缓,脱节等现象发生,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严厉的处分,建立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这种档案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义务。健全责任分明的运行体制,发扬事业单位的制度精神。
3. 创建严密细致的档案交接流程
为了实现事业单位档案交接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事业单位对交接工作流程制定并执行需要细化分工,首选要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制定交接的登记表,将监督人员、接收人员、 移交人员的情况记录上去,对当下的档案进行记录与核查。其次按照规定制定出一个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数据表。还要细化在交接中如有没有完成交接的工作要仔细填写完整,细致入微到每一工作步骤,每一页交接的数据资料都必须要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均需要签字,一式三份,一份由档案管理处保管,一份存于事业单位的文档管理中,一份存放于事业单位,这样按照规定的流程有序的执行,确保没有遗漏,保证档案的交接顺利进行,体现事业单位的工作严谨性作风。
4. 打造档案交接管理业务知识强硬的管理人员
扩大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通过档案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带来的收益以及档案管理发挥的价值贡献,让大多数事业单位的领导们重视档案管理。从目前的事业单位改制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有效督促学习,加强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是很必要的。任何一个单位新任档案管理人员如果不熟悉档案管理的具体操工作流程,即使有完善的交接制度和规范,也不能胜任档案管理工作。所以定期的培训学习,定期的考核是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的有效手段。因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每年为各个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编发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资料,事业单位每年定期都必须组织和安排档案人管理员进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保障档案交接工作完整性、连续性、衔接性。弘扬事业单位的工作专业性作风。
结语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程中,按照现代管理理念,交接的档案管理对于事业单位是一笔巨大财富资源, 相对整个社会也都有着非常重要的见证价值和可开发的信息资源。所以在当下积极创建档案管理中心的综合强化管理, 进一步推动档案管理中心与市场的的运作相结合,开拓出新的服务理念,服务于广大人民, 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信息资源, 实现了市场经济发展下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和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这对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打开一条新路径。健全档案管理交接不仅仅对体制改革中的事业单位档案资源进行妥善接收和保管, 同时还可以避免改制过程中档案信息资源的流失和损坏, 高度体现了档案管理交接的社会价值。加强对事业单位档案交接的管理,实现档案的管理价值,将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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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辉.事业单位改制档案交接工作管理的探究[J].中国职工教育,2014,05,(25).
8.交接班管理规定 篇八
1目的:
规范安保部各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2范围:
适用于安保部各员工的交接班管理。3职责:
3.1上下班人员均实行队列管理,按时进行交接,交接时班长必须了解每名安保人员的交接情况,对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3.2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的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
3.3交接班前,值班班长需向各安保员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抽查相关应知应会,并做好班前检查与监督。
3.4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主动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事项与注意事项,接班人员明确情况后方可交接,交接时应做到“三明”即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事项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3.5交接人员在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即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3.6交接班时认真做好记录,各班次之间必须协调做好交接班工作。
3.7交接班过程中,一旦双方确认签字交接完毕后,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划分,由接班人员承担。
9.物业公司交接注意事项 篇九
1、物业产权资料、综合竣工验收资料、施工设计资料、机电设备资料等。
2、业主资料包括:
1)业主入住资料,2)房屋装修资料,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验收表、装修图纸、消防审批、验收报告、违章记录;
3、管理资料:各类值班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水质化验报告等各类服务质量的原始记录。(包括专业机构出具的维保记录)
4、财务资料包括:估定资产清单、收支账目表、债权债务移交清单、水电抄表记录、其他需移交的各类凭证表格清单。
哪些是老物业公司应交的费用,应及时交清
预收的费用(物业、水、电、气......)交接
设备年检后方可移交(未年检,要转交相对比例的费用)
物业费、电梯费免收的费用,应移交给新物业公司。
5、合同协议书,之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
6、人事档案资料,双方统一移交留用的在职人员的人事档培训、考试记录。
7、其他组要移交的资料。
资料移交应按资料分类列出目录,根据目录名称、数量逐一清点是否相符完好,移交后双方在目录清单上盖章签名。
二、物业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交接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电梯、二次加压设备、给排水、供配电、监控等
设备及附属配件,共用部位的门窗,各类设备房、管道井、公共门窗的钥匙等;(历年的维保记录)
(2)共用配套设施,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垃圾桶、箱、等)、绿化设备、公共秩序与消防安全的管理设施(值班室、岗亭、监控设施、车辆道闸、消防配件等)、文娱活动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包括办公用房、活动室、仓库等。
三、人、财、物的移交或交接
(1)人员。在进行物业管理移交时,有可能会有原物业管理机构在本项目任职人员的移交或交接,承接物业的管理企业应与移交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识。
(2)财务。移交双方应做好账务清结、资产盘点等相关移交准备工作。移交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费、维修资金、业主各类押金、停车费、欠收款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应付款项、债务等。
10.物业管理交接方案 篇十
床边交接班制度是病区常规工作之一, 是加强护理工作连续性, 保证病人治疗、护理不间断的必要措施[1]。重症监护病房 (ICU) 作为危重病人集中治疗的单位, 其病人病情危重、变化快, 治疗、护理项目多且连续性强, 各种信息多且复杂零碎。为连续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不间断治疗及护理, 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严谨规范的床边交接班是重要有效手段。我院进行了心脏外科ICU护士床边交接班的规范化管理, 效果满意。现介绍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我院为1所三级甲等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心脏外科ICU设置床位4张, 护士总数10人, 凡外科术后的病人均需送往ICU进行监护治疗。2006年1月—2008年6月ICU共收治各类危重病人623例次, 共实施床边交接病人5 160例次。
1.2 交接班方法
每日床边交接班3次, 由全体交接班护士参加, 时间20 min~30 min。分别是夜班护士向早班护士交接, 早班护士向晚班护士交接, 晚班护士向夜班护士交接。
1.3 交接内容
在ICU每个病人床边病历夹内增加《ICU床边交接班表》。危重病人床边交班需强调的基本内容包括:病人手术方式、术中术后情况、生命体征、各种管道情况、皮肤情况、出入液量、病人主诉、心理状态、医嘱执行情况、仪器设备性能、夜间睡眠、晨起精神状态、当班时采取的主要护理措施和存在的护理重点、难点。
2 ICU床边交接班规范管理方法
2.1 规范床单元配置标准
ICU每个床单元按统一标准配置, 标志清楚, 用物均与床号一致。各种床边常用耗材、药品按基数每班添加和整理。交班护士在交班前自查床单元内配置是否符合标准。
2.2 规范交接班时间
ICU危重病人集中, 床边交接班内容多, 为保证交接班护士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交接班内容, 要求各班接班护士提前30 min进入工作岗位, 避免交接班时间有限, 急于下班或赶公交车, 匆忙间内容交接不清[2]。每次床边交接班时间保证在20 min~30 min, 掌握好节奏, 按规定时间上岗, 按规定时间交清楚、说明白, 这也是护士综合业务水平高低的体现。
2.3 规范交接班气氛
部分护理人员不重视床边交接班, 不严肃认真, 表现为护士交接班时队形松散、注意力不集中、护士之间的交头接耳, 使病人产生被忽视或紧张情绪。为此科室制订了严格的交接班流程, 保证交接班严肃、认真进行, 要求每位责任护士在来到病人身边时必须首先问候病人, 使用尊称, 并掌握沟通技巧, 为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打好基础, 其他护士应保持安静及队形整齐, 由交班护士按交接班要求内容认真交班。护士长要不断强化护士的床边交接班意识, 使护士平时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床边交接班作风, 并时时督促、检查执行, 使持之以恒成为作风[3]。对床边交接班中出现的不正常气氛, 护士长要及时予以纠正。
2.4 规范交接班内容
床边交接班内容除必须交接的病人基本内容外, 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4.1 交接层次要鲜明
心脏外科ICU病人病情变化快, 层次鲜明的床边交接班要求护士平时注重学习新的业务知识, 注重培养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使每位病人交接重点突出, 而不是罗列自己当班工作内容, 也不是千篇一律的叙述, 使得床边交接班重点内容不清。要交代清楚现存在的护理重点、难点, 下一班工作重点内容, 这样有利于自身能力的提高及下班护士对病人的观察、处理。
2.4.2 护士间沟通注意环境、语言
交接班护士不能为了规定床边交接班而交接班, 或为在病人面前表现自己, 而对其他医护人员的工作任加评论, 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及麻烦。护士应注意说话的场合、对象、病人的情绪及对医院是否存有偏见等, 决定某些内容床边交接、某些内容办公室交接。对于不适宜在病人床边交接的内容, 可以回到办公室再交接, 确保这些病人护理安全, 服务满意。
2.4.3 病区内应有交接班关注的重点, 对其进行重点交接
必须具体交接的对象包括新病人、危重病人、病情反复的病人、做过特殊检查的病人, 应作为下班关注的重点内容交接, 要交接清楚, 交代明白。
2.4.4 交接班内容要灵活掌握
护士在进行床边交接班有固定内容, 但具体操作时要做到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如皮肤情况的交接, 病人情绪不好或某病人不能忍受在众多护士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时, 就应改变常规方法。劝说开导情绪不佳病人, 待病人情绪好转, 与护士长共同检查皮肤;或对较敏感病人, 按病人要求仅留下交接班护士2人交接皮肤。要按交接班内容要求完成床边交接, 但应注意方式、方法, 要真正为每位病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2.4.5 交接班内容要注意保护病人隐私
很多护士会认为医护人员在工作场所谈论病人的病情, 暴露病人身体供自己交接班、检查是天经地义的。因此, 忽视了对病人的保密权和隐私权, 这类病人交接班时一定要注意保护病人的人格尊严及隐私, 除语言上注意外, 还要为所有病人提供私密的个人空间交接病人皮肤, 管道等情况[4]。
2.4.6 不断完善护士交接班制度的内容
结合ICU工作程序的特点, 充实交接班制度的内容, 并做到奖罚分明, 科内定期召开交接班质量研讨会, 不断完善、学习、充实交接班制度的内容。通过强调执行ICU工作程序中交接班的细节问题, 减轻了病人身心痛苦, 减少护患纠纷, 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的隐患, 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使护理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5]。
2.4.7 病人的安全护理是重点内容
每例危重病人床边交接班的内容都多且复杂, 但各班护士都应注意收集病人安全隐患的信息, 作为重点班班交接, 互相提醒, 共同努力为病人提供一个连续安全的护理服务, 保证危重病人能早日康复出院。这些信息的获得是某一班护士严密监护得到的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如某些病人需定时翻身, 但侧身卧位时会出现血氧饱和度低或下降过快等情况, 要避免该侧卧位, 或减少该侧卧位时间, 并在该侧卧位时加强巡视, 保证安全, 这些内容就应该班班交接强调, 杜绝安全隐患。
3 小结
通过规范床单元用物的交接, 加强了科室财物管理, 有效地减少了用物的丢失, 保证了仪器的性能良好。通过规范心脏外科ICU护士床边交接班制度、确定时间、气氛、内容、规范每位护士在病人面前的言行, 保证护理工作安全、有效、持续进行。实行交班护士床边交接班的同时, 特别注意有关病人操作的特殊内容交接、病人心理需要、躯体疾病的交接, 对遇到问题能及时、准确、持续采取措施, 这样既解决了实际问题, 又融洽了护患关系。由于各班之间详细、具体的交接, 减少了某些不规范护理行为的发生, 减少了病人身心痛苦。同时通过交接班过程的锻炼, 促进了护理队伍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高翠荣, 朝辉, 黄艳玲.护理交接班方法改进的体会和总结[J].基层医学论坛, 2006 (10B)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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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范珍珍, 南小平, 贾红芳.不同护士交接班模式的应用研究[J].现代护理, 2005, 24 (11) :1201.
[4]戚依平.护理交接班中的缺陷与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06, 22 (1) :50-51.
11.公司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主管人员交卸。
2.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单位人员名册。
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12.交接班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多班次连续作业的职工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井坑下和本岗位的情况,更好地组织生产,特制定班组(岗)现场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内容
班组交接班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内容、机具、工具、材料及上班机具运行情况及问题,安全上有何隐患,包括区队工作安排,必须向下班如实交待,并填写记录,双方签字。
二、交接班要求
按上班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做到不漏项,项项清楚,接班时要认真,细查值班(岗位)记录,无异议,双方签名,方可交接完毕。
三、妥善保存交接班记录
属于专业性固定的交接班记录,每月一本,逐日填写由当班在岗人员保存,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损坏,月末交区队存查,否则罚责任人50元。
井下工种应受条件限制,使用活页交接班记录,交班后,由下岗的班组长交所属的区队登记,连同原始记录妥为保管。
四、班组长因事不能上班时,要委派他人代理班长,工作发生变化不上班或改变作业项目,区队要通知所在班组,遇到中间空班不能现场交接班时,当班也应填写交接班记录交区队,接班者上班时必须到区队查看上一班的交班记录。
五、交接班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13.交接班管理制度 篇十三
1.1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规范的交接班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内连续倒班岗位的交接班。引用标准
2.1 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管理职责
3.1 企管部负责督促车间等二级单位交接班制度的制订,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3.2 生产车间等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交接班工作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与考核。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接班准备:
4.1.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
4.1.2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
4.1.3 接班前由代班组长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4.1.4 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生产情况。
4.2 交班准备:
4.2.1 当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4.2.2 必须将工具、仪表、备品备件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4.2.3 做好岗位辖区内文明卫生工作。
4.2.4 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4.3 交接班内容(“十交”与“五不交”):
4.3.1十交
4.3.1.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4.3.1.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4.3.1.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3.1.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4.3.1.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3.1.6 交生产、设备维护的原始记录和注意事项。
4.3.1.7 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3.1.8 交上级领导对生产任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要求的有关通知。
4.3.1.9 交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未出勤原因。
4.3.1.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4.3.2五不交
4.3.2.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4.3.2.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4.3.2.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4.3.2.4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4.3.2.5车间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考核
5.1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对口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
5.2 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5.3 按交接班内容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本,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其交接班的车间主任或岗位负责人都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签署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5.4 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解决。
5.5 各生产车间主任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的领导也要履行签名和签署时间等手续。
5.6 违反交接班制度按《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办法》第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处理细则》执行。附件为“交接班记录本”及交接内容格式。
7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
14.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衔接,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特公布此办法。望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1、因合同到期未续聘人员;
2、因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岗人员;
3、因退休离岗人员;
4、涉及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
5、涉及岗位工作内容的增减或重新调整的人员;
6、因其它原因停职或暂停工作人员。
二、交接工作的管理
1、交接工作管理程序:
凡涉及交接工作的人员,应由其人员所在部门在发生交接工作事由发生二日内,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提出交接申请。人力资源管理部在三日内完成交接工作计划,并下发至申请部门及其它涉及部门。(如有特殊情况,经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后交接或指定临时替代交接人进行交接。)
2、相关部门及人员分工:
在交接过程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发生交接的部门负责人及涉及交接工作的具体人员共同进行。其中,人力资源管理部主要负责部门协调、交接组织和最终交接结果的程序确认工作;交出工作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业务交接内容核实确认工作;接替工作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员组织及协助业务接收人确认接入内容是否完全;具体交接人,主要对交接细节问题准确性负责。其中,交出人对其主要业务内容交接齐全应予以保证。
三、离岗人员的物品交接内容及要求:
1、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必须在离岗前将在公司所领用的物品上缴到主管部门(包括各种工具、劳动服、拖鞋、饭缸、办公用品,配属非工具、器具物品,超过规定使用期间的,可不列入交接内容。)。其中,不能确认是个人物品的,一律视为公司财产,必须予以上交,不得带离出厂。
2、公司的相关资料,包括在岗期间的相关工作资料,属公司财产和资源,离岗人员不得
带走(个人工作记录和记事本不包括在内,但市场业务人员专门用于市场信息记录的记录或记事本不属个人物品)。离岗时保卫或保安人员要在旁监督。
3、交出工作部门责任人对按规定交接的物品负有全面交出或收回责任。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物品未能收回或无法扣处罚款,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则追究其失职责任或赔偿责任。(即,交出人所在部门领导有责任收回离岗人员所领用的物品。)
四、离岗人员的工资管理:
1、临时用工期满,需要办理交接手续的,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期间,甲方按公司内标准工资额支付工资。乙方不按规定交接的,将扣发未发工资,不予返还培训费用。
2、由于乙方违约或严重违纪而被甲方开除的,甲方除将终止本合同外,还将对其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不予返还培训费。
3、临时用工合同头三个月为试用,试用期间内,乙方达不到岗位要求,甲方将终止本合同,支付其应得工资,返还扣除其主要培训支出(实习工资)后的剩余金额。
4、如果离岗人员不主动上缴所领用的物品,超过规定时间的,则视同其拒交。对其未交物品按原价予以扣款,此款从离岗人员的工资中扣取。物品上缴时间最后期限:通知上缴截止日或离开本岗后一周内上缴完毕。
5、非调整岗位的离岗人员(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人员及因责任追究被停职、撤职人员),在规定的交接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周),工资按原岗位工资60%发放;因公司原因或业务特别需要,确实延长交接期的,超过一周的交接期间工资按原岗位工资全额发放。
6、对已离开公司人员,因需要确需协助完成一些特别未竟事宜的(未竟事宜完成前,企业同意提前离职的),公司将参照交接期间工资适当对其协助工作予以补偿(主要指超过一个工作日的协助工作)。
四、工作交接要求
1、公司内部的岗位交接必须要做到有监交人或主管领导在现场监督,并在交接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交接。
2、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帐平、物平。如有未达帐项(或未处理完毕事项)应在交接单上单列并注明。
3、交接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期间,按公司内标准工资额支付工资。单方不按规定交接的,将扣发未发工资。
4、非调整岗位的离岗人员(离开企业人员),交接工作涉及重要事项的,如在途资金、重要收回资料或物品等事项的,离岗人员应在签署交接单离岗后,仍然要对未完事项的真实性负有责任,并有义务协助完成未竟事宜。
5、对涉及公司重大业务事项,包括(重大市场业务、资产项目、财物、资金及驻外机构整体交接事务),应由总公司予以授权。其交接活动,必须在受权人和公司指定监督人在场监交的情况下,交接活动方有效。
五、内部工作资料传递要求:
1、公司相关部门及各部门内部之间基础资料的传递要及时、准确。
2、传递要手续健全。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便于出现差错时分清责任。
3、如果下一个相关人员没有签字,则所有责任都在本道相关责任人。发生的一切损失都由相关责任人赔偿。给公司名誉及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则解聘劳动合同。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利。
4、主管领导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监督、管理,则负连带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则解除领导职务。
六、责任制:
1、交接工作组织部门对交接工作的组织负主要责任。因未进行交接或组织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组织交接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2、交出工作部门负责人,对交出工作的完整性负主要责任;接收工作部门负责人,对接收工作负有人员保障和协助审核责任。
3、业务交出人对业务工作资料交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主要责任,对因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遗漏负有事后保障义务;业务接收人对接收业务内容的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在交接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延误或其它错误,造成工作交接未进行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给公司各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对主要责任人追究其工作质量责任、管理责任。存在严重过失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予以降职、免职处理,或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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