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2024-08-18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精选10篇)

1.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一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开展xxxx县xxxx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坚持的通知》(xxxx依法行政办发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和目标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股室进行检查、抽查、暗访。

2、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职能到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高本部门、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3、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和有效,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率有较大提高。

4、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签发程序。由专门人员负责局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最后由局长签字发放。就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属于文字起草错误的由文件起草人负责,属于审核不严出现错误的由审核人员负责;并对文件编号的申请实行了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统一登记存档。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或代县人民政府草拟行文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保证执法效果,实行了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与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而且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3、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在本局设立了执法监督检查投诉电话,方便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定期对各股室进行工作检查,尤其以《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各股室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摆出来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严重违法执业的人员坚决予以取缔,对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协调规范。xxxx年以来,我局没有接到一起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也没有受理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案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局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积极引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机制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保障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官之间的关系,积极完善措施,强化落实,努力提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形象。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提供有偿法律援助的行为,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完善措施,强化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保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二

1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1.1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我国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中, 只有《动物防疫法》是有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唯一依据。而其他与之有关的国家定性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往往很容易出现发生问题时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情况, 这也造成了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很难做到“有理可依”, 从而使得监督工作很难贯彻到位。

1.2 执法力度不强

近年来发生动物疫情的案例越来越多, 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这并没有让相关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警惕起来, 很多执法人员对动物卫生的监督和执法的工作意识不够强烈, 所以造成了目前我国与国外其他国家相比,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力度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1.3 对违法人员的处罚力度偏轻

由于人们对于动物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高, 往往采取无所谓, 或者是视如不见的态度, 所以出现问题时会因法律依据不足而对执法人员理直气壮。而管理部门对这类违法者通常只是采取责令其停止营业, 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这种“软绵绵”的打击和处理方式无疑是变相的对违法人员行为的纵容和宽恕。也正是由于这种轻软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人员的震慑不够, 所以很多违规者越来越嚣张, 造成了执法人员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处于被动的位置。

1.4 执法人员的工作素质普遍较低

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工作过程中, 往往出现专业素养较差, 职业素养不强的问题, 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和麻烦。不仅会让外界对执法人员的印象大打折扣, 而且也不利于在某种程度上的宣传。

2 未来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2.1 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意识

身为执法人员, 要认识到动物卫生防疫对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和密切性。要有“责任于肩, 责任于心”的积极态度。只有自身意识提高了, 才能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样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

对于动物卫生来说, 一部《动物防疫法》确实会显得比较渺小和势单力薄。这就要求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人员, 尽快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 为动物卫生提供充实的法律依据和参考的准绳。只有完善了这些法律法规, 日后才可作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参考的重要指标,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2.3 建立相应的处罚和奖励机制

国家的法律规定是用来约束和管理人们的, 既然是法律, 就要做到赏罚分明。违法者要严惩, 这样他们才会约束自己的行为, 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才会心有余悸;而对于一些工作积极的执法者和举报者, 要适当的加以奖励, 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不仅仅是要在精神上奖励他们, 物质上也要有相应的奖励。这种赏罚分明的机制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4 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人员, 要认真落实政策和法规, 利用各级渠道和媒介, 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知识, 要让动物卫生成为人人都能了解的话题。要让人们知法不犯法, 经营者守法不违法, 违法者怕法、不违法。

2.5 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首先, 对所有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时间的培训, 既要培训一些基本知识, 更要了解和学习国家一些基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以此来提高他们的综合执法能力。其次, 对执法人员要进行一定的思想道德教育, 提高他们的责任心, 带动他们的热情和积极性, 让他们以更加饱满的态度参与到执法队伍中来。此外, 更为重要的是,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要秉公执法, 一视同仁, 决不能徇私舞弊。要树立起一个执法人员应该有的威信和权威。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虽然近年来我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的很多方面的进步, 但是不可否认, 我们在很多问题上依然存在着相当大的进步空间, 依然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要解决这些困难, 就要做好同各方压力作斗争的心理准备, 只有彻底扫除了挡在面前的障碍,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才会取得更加辉煌的进步。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人们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逐渐扩大了动物养殖规模, 但不可避免的是, 动物发生疫情的几率也比以前大了很多。因此, 随着国家对动物卫生问题的关注度不断增强,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也日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出发, 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应加强的具体内容进行探讨。

关键词:动物,监督执法,卫生

参考文献

[1]吴胜芳.西吉县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 2008 (20) :261-262.

[2]谭倩.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畜牧, 2012 (4) :58-60.

[3]侯伟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畜牧与饲料科学, 2013.34 (3) :73.

3.浅析江西辐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篇三

2015年,《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实施辐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省辐射监督站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有关事项及要求>的通知》,已经将辐射环境执法和监督检查委托给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在省环境保护厅领导下,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认真贯彻辐射环境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协调、联络、监督、管理和服务,监督科成立仅两个半月,已经分别组织对南昌、宜春、抚州、上饶、新余、鹰潭、九江、赣州八个设区市和江西省电信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2家,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四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两份,接受企业行政处罚陈述申辨两次。针对设区市涉源企业与全国辐射管理系统不一致、某医院Ⅲ类射线装置未批先建,下达督办函两个,并到现场对设区市环保局进行业务技术支持,使辐射环境执法在完成各项辐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保障环境安全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执法必须依法

我国的辐射环境法规已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分为国家法律、国务院条例和国家各部委部门规章三个层次。①国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我国辐射领域唯一的专业法律。②国务院条例,是国家法律在某方面的细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③国家各部委部门规章是法律法规的第三层,包括国务院条例的实施细则(及其附件)和核安全技术要求的行政管理规定等其中包括《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8号令)。还有相对应的支持性部门规章,包括辐射安全导则和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等,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同应用的国际标准等。

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忠实于法律,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不折不扣,一丝不茍地执行法律。辐射站为保障执法中不脱离法律原则,不违背法律精神,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和讨论辐射相关法规,反复研究在不同的场景下的执法程序和应对措施,并制作思维导图理顺法规体系结构,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读懂吃透执法和辐射专业知识,从察看资料、沟通询问、现场勘察、责令整改、事先告知、行政处罚等环节,都能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二、严格执法制度

1.完善执法文书

辐射环境行政执法专业技术性较强,实践中可能发生技术性问题的处理不当的情形,如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不明,用语不当等,都可能引起其他纠纷,影响行政执法效果。我们为执法对象的立案、调查、检查等内容建立一厂一档,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查处分开,成立法制审核机制把关,推动辐射环境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将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形成一定的工作程序,按不同的执法内容,将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化系统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辐射环境行政执法活动中消除随意性和盲目性。

2.准确认定违法事实

查明事实真相,准确认定法律事实是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首要环节。也是辐射环境执法必须遵循的条件。查明事实真相不能凭主观想象和猜测,而必须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发现线索,核对事实,证实案情。依据客观存在的事实情况,并要取得符合执法要求的证据,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将被适用的事实情况具有法律意义,执法监管的活动才能深入有效地持续下去。

3.做好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环保机关搜集可资证明违法行为的重要活动,是准确确定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环节,获取证据的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询问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取得的调查询问笔录或书面材料;②询问有关证人所取得的陈述证言,以及向有关单位和公民收集的材料③辐射行政执法人员进人现场查阅污染源单位的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书,检查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的情况,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等其他有关资料;④深人现场进行勘察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核实污染源实际情况。

调查取证是坚持实事要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深人细致地,多方面、多种形式地收集证据,细致全面地建立辐射环境执法笔录。做到证据查实可靠,并力求达到规范化,能证明何人、何地、何为、何果等基本要求,以减少失误,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且经得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考验。

4.强化执法素养,规范应用环保法律规范

如果执法人员不懂法、对法律理解不深,就会对违法者的违法事实掌握不准,调查处理的程序不规范,甚至在执法活动中自身违法,影响正常的环保执法功能。省辐射站在环保厅法规处和辐射处的指导下,明确执法职责范围,强化执法素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案件查处分离制度,严格程序、规范应用环保法律规范来行政执法。①对已确认的法律事实进行法律评价,研究它的法律性质,适合何种法律规范来调整②根据确认的情况,从众多的法律规范中选择适应该情况的规范,严格对照该法律文件的效力范围,是否要以用于本案,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③对选择出来的执法规范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审查,认真检查其内容是符合原本,以免可能发生的遗漏和错排。包括法律文件是否经过正式修改或补充则否已经被废止了,是否有正式的相应的法律解释等④运用选择出来的法律规范对被适用的具体情况作出确切的解释,环保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的调查终结报告及法制部门的审查等。在应用中使用正式文本,避免使用不合格的法律文件。

三、服务执法对象,做好宣传工作

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辐射环境宣教是推动辐射环保工作不可或缺的手段和举措,是提升公众辐射环境保护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载体和纽带,与辐射环境执法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并行不悖。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充分注意与业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宣传沟通,宣传政策、传播专业知识,对于更好地推动辐射环保工作的现实意义十分深远。

根据执法对象呈现多面性、分散化特点,省辐射监督站打造环保“阳光执法”,努力研究、分析执法对象需要何种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我们能够给予他们哪些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如何根据执法对象的新变化,贯彻好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保护好执法对象的利益,为执法对象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宣传教育。

四、加强辐射环境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1.明确指导思想

任何时候,环境执法工作者都必须坚定环保法律信念,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各级辐射环境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意识,既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又要善于执法,正确执法。要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在工作思路的把握上要做到围绕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开展辐射环境执法工作;围绕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辐射环境执法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开展辐射环境执法工作。在辐射环境执法中切实增强环保基本国策意识、法治意识、科学管理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使辐射安全既是规定,更是文化。

2.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省市县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综合执法,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全省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既要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保障公众的辐射环境权益和社会经济发展安全;又要突出行业和区域重点,抓好一个点带动一大片,使辐射安全实现可持续。

3.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辐射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辐射环境执法任务繁重,业务要求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交流学习等方法,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使执法人员既要敢于挑战,又要善于协调;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既要善于独立作战,又要善于协调联动;既能履行好职责,又能主动当好参谋。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4.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四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办和市局法制科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根据县、市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的通知》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切实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紧紧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这个契机,围绕“3·15”、“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全国食药监系统开展的9.15“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http://找文章,到]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春节”、“中秋国庆”等活动特点,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法规的宣传力度。据统计,今年共出动宣传车十多台次、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虚假广告咨询台3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18条,推出宣传盾牌6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8块,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接待各种咨询人员800余人,散发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各类通告、宣传画、警示语3500余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局工作职能推界,先后向《中国医药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市、县投稿38篇,《中国医药报》发表3篇,省局网站发表4篇,市局简报发表12篇,县快报发表3篇。

二、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

1、突出食品监管资源的整合。今年来,成立了以副县(区)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班子和其办公室工作班子,县(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下发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例会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食品安全综合考核细则》,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依法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出动检查人员上千人次,车辆30多台次,开展了元旦春节、“苏丹红一号”、高考前夕、中秋国庆和“四项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了土豆发芽、四季豆加工未熟透、消毒筷子再次污染,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保质期的油炸麻辣豆制品系列、饼干、塑料装饮料,更改熟食火锅生产日期,学校食堂餐具无防蚊蝇设备等问题,收缴含有“苏丹红一号”腐乳85件,白板肉153斤,下达责令改正书20余份,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漏洞。今年来,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6次,收到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文件、简报15件,编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简报2期,促进了信息沟通,推动了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

2、突出药品市场的规范。在涉药涉械日常监管上,实行监管任务分解到股,责任到人的监管方式,把监管任务完成情况与对个人政绩考核挂钩,从而,调动了全局干职工的积极性,整合了局监管资源。实现了每季度对县级医院、各药品经营单位,每半年对各乡镇卫生院和17家医学专用药品专用卡核发医疗机构,每年对农村医疗机构进行监管的要求和监管面100%的目标,较好地净化了药品市场。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药品行政执法监督员、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药品联络员聘任、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制度和机制,制定了考核办法,明确了其具体职责,增聘了药品行政执法监督员、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药品联络员28名。下发了《关于聘请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的通知》,7月和9月,分别召开了药品监督员和药品协管员工作会议,对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讲评,具体明确了协管员协管的方式方法,表彰了先进个人,征求了协管工作意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日益完善,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社会监督网络,解决药械监管鞭长莫及的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药品市场监管的全面覆盖。

3、突出重点品种的排查。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诊所、专科门诊,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物、特殊药品以及查处假冒感康片、假药“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等5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国家、省、市局下达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下发后,先后4次组织有关人员对46家涉药单位进行了暗访,对5家诊所有违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药品来源进行了追根朔源。药品稽查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查处了用无效期的原料药配制制剂、违法使用注射用舒巴坦钠劣药和终止妊娠药品及未注册的医用纱布块等典型案件。

4、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今年以来,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关于鼓励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通告》,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强化药品抽检,打假治劣力度不断加强。全年

5.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五

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永州市规划建设局 2010年6月22日

省厅督查考核组领导:

我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和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强化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指示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努力开展工作,将上级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质量安全生产第一线,确保了我市上半年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年”的相关工作要求,搞好我市今年的质量安全生产和建筑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确定了唐国琼副局长专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市场稽查执法工作,周英杰副局长专抓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工办、质安站和局相应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质安形势,安排部署监管执法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了4次局务会议,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把质安生产工作摆在了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召开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每个月达2次以上,强化动态监管;4月23日,组织各县(区、管理区)局分管副局长、建工办主任、质安站长、市局和市站相应科室人员,以及全市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市中心城区大中型工程项目三方负责人在锦锈江南大酒店召开了全市质安形势分析会议;市站做到了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布置工作,核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强化责任制落实和工作指导力度。我局将省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分解细化,下达给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与各县区局、局属科室和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质安监管责任。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总站《201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目标和要点》,我局和市质安站分别制定和下发了《2010年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1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针对质量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突出强化的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制订了《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和《永州市规划建设局绩效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对质安生产监管工作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四是强化层级监督。(1)强化对市本级的再监督。上半年,市局雷细生局长先后6次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质量安全工作,局领导按照分工,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深入工地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根据《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每月随机抽查10个在建项目,查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法律法规行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稽查科和质安站相应责任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4月和5月份,我局对市本级监管项目分别组织了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2)强化对各县、区、管理区的监督。今年1月份,我局组织2个督查组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等方式进行了督查和考核,下发了《关于2009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下半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督查情况的通报》,对09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祁阳县规划建设局、江永县规划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给予黄牌警示的通报,市质安站也组织对9个县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基本合格、存在问题的3个质安站责成限期整改。今年4月初,我局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市13个县(区、管理区)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一季度督查,抽查了37个在建工程(其中复查了去年考核督查且未完工的项目10个),下发执法建议书28份,各县区局对受督查项目隐患的整改进行了复查,并将情况上报了我局。对各县(区、管理区)今年上半年的督查考核工作已作安排,在7月初组织实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根据省厅《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制定并向各县区局、局直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印发了《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永规建发[2009]5号)。一年多来,我市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相关规定,认真搞好我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市招标办今年1-5月,累计招标发包工程项目25项,中标总金额21105.2万元,实行公开招标20项,中标金额20103.6万元,公开招标率95.25%,邀请招标5项,邀请招标率4.75%,同时,完成了对县区9个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和资格预审的监管工作。建筑业管理科在强化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管理的同时,对建设项目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情况,及前期程序手续情况从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上半年我局共发放施工许可证12份,施工合同备案13个,监理合同备案12个,相关信息都及时录入了监管信息平台。同时强化了对施工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对前置条件发生变化的江南国际数码城项目,撤销了其编号为***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退回前置条件不足的施工许可证申请3份,对2份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许可申请做出了不予同意的决定,并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出了补正资料告知,无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和乱作为行为,也未接到“阴阳合同”等问题情况的投诉。市图审中心对无资质设计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施工图不予图审,图审过程中,坚持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无安全隐患、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除工业建筑外,民用建筑均要求有建筑节能设计内容,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准交付使用,项目不予招投标,不予办理质安受监手续,上半年市图审中心共完成图审备案项目35个,其中登录信息平台16个。质安监督机构在办理质安受监手续过程中,严格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强化了对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上半年我市未发生质安生产事故。

三、认真落实省厅部署的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努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1、及时转发文件,制定工作措施。(1)《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我局正在组织制定,经局组织讨论修改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2)《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局建管科及时向各县(区、管理区)局、市直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转发,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组织实施。(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近几年我局一直在抓落实,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规范管理,省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局安全生产科及时向各县(区、管理区)局、市直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转发,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将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全面实施。

2、强抓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一是深入开展“优质安全文明示范工程”培育创建活动,4月23日召开的全市质安形势分析会上,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优质安全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公布了全市44个创建项目名单和各项目的培育责任人姓名(其中市本级18个),对“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本级给各创建项目下发了管理牌,实行挂牌培育。二是全面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落实,我局借这股东风,以工地“创卫”为切入点,狠抓了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的标准化建设,5月21日组织冷水滩城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业主(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负责人,分河东片和河西片在质安站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了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必须标准围档、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实行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设,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质安监督员深入责任项目狠抓督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有了新的提高。

(二)努力搞好“信息平台”监管

1、及时登录在建工程项目。今年1月1日至6月18日,全市共登录项目报建23个,登录招投标备案项目30个、质监备案14个、安监备案14个、开工条件审查备案19个、施工图审查备案16个、施工合同备案19个、监理合同备案18个、施工许可备案9个。其中市本级登录项目报建9个,登录招标备案项目15个、质监备案11个、安监备案11个、开工条件审查备案11个、施工合同备案13个、监理合同备案12个、施工许可备案9个,信息平台建设较好的有东安县。

2、加强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息录入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督促相关企业登录和完善“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信息,通知未录入信息的企业补录信息,要求已录企业及时完善和更新信息等,今年我市新增的3家企业全部进行了信息登录,对至今仍未登录信息的11家企业下达了不良行为告知书,并上报了不良行为记录。

3、督促搞好两个平台信息的查询和使用管理。一是派专人经常督促市直相关信息录入人员及时登录项目报建信息;二是利用查询到的信息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复押证情况,督促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时撤换重复押证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三是要求各县、区、管理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及时登录信息,对去年项目监管平台信息登录不及时的道县、蓝山等9县(区)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管理工作

1、认真传达省厅各项会议精神。将省厅对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个质安监督员,市质安站组织所有监督人员认真学习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目标和要点》、《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导则》等,让同志们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正确履职。

2、进一步建立健全质安监管制度。去年底,我局与市房产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制度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规划条件核实单》后,方可向市质安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滋生和蔓延。以市政府文件即将下发的《永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将全面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的市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在强化安全生产方面,我局制订下发了《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暂行规定》,市质安站向各在建项目的建设业主、项目部、监理部下发了《关于中心城市冷水滩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通知》,同时制订了《2010年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0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规范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出台了《站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和《站质安监督人员业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工作,采取在施工项目现场等场所公示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每诉必查,对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3、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湘建建[2010]107号)。我局要求市质安站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现正在制定,待我局和市站组织讨论修改后报省总站。

(四)搞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市加强了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使用登记及安全监管工作。市站确定一名机械工程师专门从事冷水滩城区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各县区也指派了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从3月份开始组织实施,由于天气等各方面的原因,进展较慢,到现在为止,全市共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备案24台,市本级完成使用登记47台,各县区共完成使用登记113台。对于建筑起重机械,我市一直将它纳入了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每次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巡查,都将起重机械列入重点检查项目,查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局政工科组织建筑起重机械操作工培训318人。根据我市该项工作滞后的实际状况,在下阶段我市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完成并上网公布。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为认真落实好省厅湘建建[2010]123号文件精神,搞好我市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永州市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采取五项措施,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我局将《实施方案》下发给各县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求组织学习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局政工科组织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1770人,其中继续教育1324人。6月13日,应市安委统一安排,在冷水滩城区繁华地段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余人。

三是加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力度。对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我市已形成了“各监督小组分片包干负责,项目监管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质安监督员对责任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了每月不少于2次,发现的隐患都及时建立了台帐,实行隐患建帐、整改、复查、销帐制,对重点项目、问题项目及事故多发区域薄弱环节,运用“差别化”管理模式加大了检查频次和隐患查处整改的力度,实行隐患整改责任到人、督促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均给予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办法,确保了各类隐患及时得到查处和有效整改。积极组织开展各阶段质安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上半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冬季施工及春节前后大检查、“两会”期间大检查、第一季度大检查和督查,“五一”期间及汛期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大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及专项检查活动等(目前正在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及专项检查活动),每次检查的覆盖面均达到了100%。市本级共查出和整改大小质安隐患近千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7份、《工程停整通知书》45份、《质量安全督办函》20份,所有隐患均在规定期限内落实了整改措施。同时,加大了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上半年我局和市站共收到9起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和勘查,将相关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作了反馈。四是强力惩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今年,我局在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惩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方面采取了较强的工作措施:(1)强化建筑市场稽查,为解决稽查力量不足的问题,从局其他科室调整了2名同志到稽查科(稽查执法人员达到11人),增强了稽查力量,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将中心城区划分为河东、河西和凤凰园三个片区管理,从3月份开始,稽查科对冷水滩城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摸底和执法检查,共稽查在建工程147项,发现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问题工程77项,发出《整改通知》34份,立案查处违法工程项目21项(其中已调查终结15项,正在调查的6项),移送市城管执法部门3件,移送国土管理部门1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收缴罚款24万余元。(2)强化施工许可管理,上半年,我们对前置条件发生变化的江南国际数码城项目,撤销了其编号为***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退回前置条件不足的施工许可申请3份,对2份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许可申请做出了不予同意的决定,并按《行政许可法》要求提出了补正资料告知;对3个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项目进行了查处,并提交局案审会审查。(3)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一季度我局向省厅上报了11家单位4位个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分别占全省的12.7%和12%,二季度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准备上报。(4)将部分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且屡教不改的项目通过市电视台《城市之窗》栏目予以曝光,上半年市本级通过电视曝光的项目有3期14个。(5)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在建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和整改落实力度;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疏于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差别化”管理,上半年我局对永州八建、永州十建、大立公司等4家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并将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对这些企业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6)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我局将零陵区茆家桥廉租房项目不按规定办理质监手续、拒不执行质安监站发出的《工程停整通知》,以及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安隐患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对该项目依法进行了查处。

(六)强化“盲区”、“特区”监管。

对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监管问题,5月份,我局组织了调研。目前我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深度不够,部分项目未进行详细规划和审批就进行建设;(2)市政基础设施不到位,水、电、路不通,施工条件状况较差;(3)逃避监管项目较多,许多项目一边建设一边补办手续。针对这种状况,我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写出调研报告,针对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向政府部门汇报;二是先行介入监管,查处和整改质安隐患,同时督办履行建设程序手续;三是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和各类园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杜绝监管“盲区”和“死角”的出现。

四、全面落实省厅督查反馈意见

1、根据省厅检查组今年一季度对我市质量安全督查中提出的意见和《督查通报》的要求,我局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对受检的4个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研究,并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要各受检项目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针对项目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确定专人限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效果;二是及时督办,我局在收到省厅的《通报》后,立即将《通报》复印给零陵区建设局和双牌县规划建设局,并向两局下发了《督办函》,要求两局对项目的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并将情况上报我局;三是举一反三,对其他在建项目开展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四是按照省厅要求,对零陵南门口廉租房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总监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现4个受检项目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通过了县、区两局和市站复查。

2、省厅一季度督查通报中提出实施安全差别化管理的8家施工企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项目清查,只有湖南航天建筑公司在我市祁阳县承建了永州市烟草公司祁阳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维修用房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2060平方米、工程造价80万元,其施工内容为室内外装修及在原办公楼四楼上加建一层钢结构经营用房。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办理了质安监及施工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中接受了质量安全监管,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于2009年10月28日开工,2010年4月13日已全面竣工验收。相关情况我局已向省厅按要求上报了材料。本地区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差别化管理工作,我局正在积极推进,正准备在全市范围内下发文件,对永州市十建等4个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进行重点监控。

五、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明电[2010]1号和省厅湘建明电[2010]17号文件 对于国务院安委和省厅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会议,结合落实市安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进行了全面安排,制订下发了《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永规建函[2010]152号),市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雷细生为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区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展了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检查工作中,开展自查的企业89家,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总数523个,自查和检查项目523个,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安全隐患124起,已整改落实120起,企业实际投入整改资金20余万元;行政处罚10起,罚款金额25万余元。我局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了省厅。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安全基础工作仍然薄弱。主要表现为:(1)逃避监管、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2)受区位经济环境影响,我市的工程造价一直很低,安全投入不足,质量安全生产难以规范,特别是投资额不大的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不愿承包,挂靠施工严重;(3)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相对短缺,特别是总监和监理人员严重不足,施工现场相应人员配备不到位。

2、建筑市场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强势震慑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此消彼长,特别是部分县园区、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难以有效落实到位。

3、市中心城市建筑工程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一是房产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没有形成闭合互助的监管体系,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把关不严,建筑市场的管理难以规范。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零陵区建工办设立的安监站未取得省厅和省总站的批准和认可,不具备安监资格和条件却强揽零陵城区工程项目的安监权;冷水滩区建工办对在冷水滩区招标的项目从投标押金中强行扣缴安监费,越权从事冷水滩城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两区收取安监费后未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所管项目安全隐患多,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造成了不好的负面影响。

4、信息平台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当前我市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率较低,部分项目信息、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息没有及时登录。二是没有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加强对企业执(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的监管,执(从)业人员重复押证、一人在多个项目兼职现象未得到有效控制。

七、下阶段工作打算

1、全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和我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按规定足额计提安全措施费用,强化管理,确保费用足额正确运用到位。二是严格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相应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一律不通过,项目不予放线,工程不准开工。三是严格检查,严格隐患整改,借城市“创卫”东风狠抓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管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查处和整治隐患,争取取得明显的实际成效。

2、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规范化。一是制定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从严规范监督人员的履职行为,强化考核,对履职不力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二是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一套完整的监督工作表格,实现监督工作程序化、监督内容全面化。三是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违法违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和执(从)业人员惩处措施的落实,通过采取对在建项目的差别化管理,对施工、监理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在全市、全省范围实施差别化管理,提高监督效果,促进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努力搞好监管工作信息化。一是及时登录监管信息,采取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经常督办和工作考核的办法,将各类监管信息及时登录,重点强化监督信息的录入。二是加强信息共享,通过监管信息平台杜绝重复押证、一人在多个项目兼职现象,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强化对建筑市场相关单位和执(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推进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6.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篇六

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住建厅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督查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建工【2010】3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旗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各级文件要求,质量监督站于2010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对我旗63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各工程能够及时履行工程管理的相关手续。

工程质量总体较好,能够保证结构安全,没有发现任何结构安全隐患,但个别工程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报回整改报告5份;9月上旬市建委又进行了抽查,重点抽查了保障性住房和校安工程。

一、参建各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其质量行为均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截止到2010年10月共新开工工程63项,计100个单体工程。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证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建设中的执行。为了更好的完成监督任务,工程实行监督工程师负责制,监督站在站长巡查和监

督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现场材料抽测组、实体工程检测组,以巡检、抽检的方式随时进入施工现场,利用科技手段机动、灵活、全方位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使工程质量大幅度提高。

2、加强质监站自身的建设,提高了全体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为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熟练的掌握新规范新标准,三月份全体监督员参加了市建委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经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正确执行规范奠定了可靠理论基础。还组织全体监督员前往南京、青岛、天津等地学习,大大提高了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3、加大巡查、抽检力度、强化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春季复工时对结转工程搞了全面系统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共性问题是现浇板有温度裂缝;个别工程有砌体砂浆受冻现象;根据程度不同分别做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任何结构隐患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还组织进行了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大检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4、工程质量监督中把房屋开发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住宅开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装修材料约定公示制度。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现场监理职能,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度,严格落实年初下发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内容,促进了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三、本地区从2010年起住宅主体工程和竣工工程,全部执行分户验收,同时还制定了“住户预验收制度”。住宅工程主体验收前,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体工程质量专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

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分户验收。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符合要求后,由开发单位组织购房户(业主),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表观查验,并填写商品房工程表观验收单。让购房户参与和行使对所有商品的验收权。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情况:

1、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多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同级监督人员基本条件。

2、具备工程质量监督实体检测相应的检测仪器,能够对监督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进行混凝土强度、砌体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监督抽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完整、齐全,有完善的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4、信息化管理条件完备,能够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5、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明确工程必监点,并能够严格按照监督方案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6、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巡查时发现问题,均能够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7、质量监督站具有完善的材料抽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材料抽检台账。现场材料抽测组不定期对旗内在建工程进行原材料抽测,并及时形成材料抽检记录。

8、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

7.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七

(1) 宣传力度不够。 经营户文化知识水平、思想认识和素质参差不齐。 要让他们思想水平达到统一, 充分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性有一个过程, 宣传工作必须跟上。 虽然监管部门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宣传, 但收效甚微, 经营户的守法经营和依法经营的意识还不是很高, 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2) 设备设施不全。 监管技术手段落后, 执法技术含量不高, 检测等执法装备缺乏, 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认定多靠省级检测机构, 无形中延长了检测周期, 给违法行为的查处造成了一定困难。

(3)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专业技术欠缺, 法律观念不强, 执法不严, 工作作风漂浮, 执法方式简单、粗暴, 学习机会和动力不足, 执法技术水平得不到有效的更新, 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

2 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对策

(1) 加强领导, 强化宣传。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把贯彻《动物防疫法》、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市民吃上“安全肉”, 当作一件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来抓。 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使公民知法懂法, 经营者守法不违法。 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法》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 逐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经营者理解和社会拥护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新局面。

(2) 增加财政投入, 改善装备。 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纳入财政预算, 由公共财政足额保障工作经费。 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改善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的装备, 配备齐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所必需的交通、取证和办案等必要设备, 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3) 加强培训,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决定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果, 是确保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关键。 所以要将队伍建设、法律知识学习和检疫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 制定集中培训规划并加以实施。 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严明自身形象, 把握行政执法的核心本质, 以其自身的行政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作为基本依据, 这样才能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运转, 依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 锻炼成为一支综合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专业技术执法队伍, 树立良好的动物卫生执法形象。

8.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八

关键词: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思考

公安派出所处于公安机关的最基层、最末端,与辖区企业、群众都有广泛接触,具有点多面广、情况清、底数明的优势,可以有效解决消防监督警力不足、辖区不熟悉等问题。因此,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对于对于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提高社会面抵御火灾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及原因分析

1.1消防执法主体意识淡化

部分派出所民警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管职责,消防执法主体的认知度不高,还停留在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错误地将自身承擔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当作是对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义务”,可有可无,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一些派出所民警即使检查,也多走过场、敷衍了事,从而导致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没有落到实处,制约了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开展。

1.2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低下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社会和消防工作的发展,对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在消防部门,一名监督员也要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而目前公安派出所民警基本上仅参加过一些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短期培训,普遍缺乏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范知识。

1.3派出所民警流动性较大

一些有一定经验的民警因工作调动不再负责消防工作,新调换的民警对消防业务又要从头学起,影响了派出所消防管理业务水平的提高,导致发生民警开展消防检查时看不出火灾隐患、提不出整改方案、开不出法律文书的“三不”现象。

1.4麻痹大意畏难情绪较重

一些职能部门对派出所出具的消防法律文书等文件不予采信,造成派出所对于消防管理有责无权,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一些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后,辖区派出所往往受到问责,也造成一些派出所领导和民警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认为如果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重了、压力大了,特别是火灾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一旦出事可能还要追究责任,造成对消防工作信心不足、干劲不大,一定程度上对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影响。

2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增强执法主体认知度

一方面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的学习和宣贯,让民警认识到消防监督工作是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逐步改变民警对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观臆断和思想误区,促使民警以对消防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消防部门要主动向公安局领导汇报、交流沟通,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工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形成“全警动员、多警联动、责任明确”的工作新机制。

2.2建立本级消防监督队伍

消防监督协管员队伍已经成为消防监督工作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支队伍目前仍然处于逐步探索和不断发展的阶段,尽快让这支队伍成熟是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效能的必要手段,重点就在于提高队伍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两个方面:稳定性指将地方编制消防人员纳入国家公务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体制范围,使地方编制消防人员能够真正将消防工作作为终生职业,而非踏入社会的临时性过渡踏板;规范性指赋予消防监督协管员执法权限,打破“协管”的概念,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避免无证监督、越权执法的情况发生。

2.3加强消防监督业务指导

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实效。加强民警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是一项长期重要的基础工作。消防部门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的指导。业务指导的形式,可以定期进行专项业务指导,也可以采取派出所民警与消防监督员进行跟班作业,或者建立消防监督员与派出所民警固定联系制度等,还可以与派出所民警组织联合检查,进行手把手地实地指导。同时,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利用好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执法案件档案备案制度,加强对备案法律文书和案件档案的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2.4强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

主管公安机关要强化考核机制,将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情况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按照《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评情况与奖惩挂钩。要明确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明确;同时,完善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纪委、督察、治安、消防等有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检查、指导、考核,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和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手册.北京:群众出版社,2012.06.

9.乡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篇九

今年以来,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局XX县、乡两级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及全年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

1、传染病监督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以全面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从3月上旬至11月底,集中监督力量,加大了对国营医疗机构及辖区内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坚持传染病防治季监督通报制,进一步强化了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集中救治工作;二是严格实行医院消毒隔离全程监督制,有效防止了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三是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加强了对县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和方法的现场指导和规范,基本杜绝了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重复使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现象。截至11月底,累计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00人次,监督检查各医疗单位35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2、医疗机构监督工作

(1)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集中监督力量,对国办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共检查国办医疗单位14家,下发监督意见书40余份。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各类档案232份。其中医疗机构监督档案162份,国办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档案14份,放射工作档案14份,母婴保健工作档案14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备案档案28份。(2)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突出了民营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62户次。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行医案件3户次。对有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立案25起,其中简易程序24起,一般程序1起,罚款1.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1万元。通过检查整治,建立健全了各类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诊疗文书、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消毒登记、医疗废物登记及处理等制度。理顺和规范了城镇医疗机构的达标建设和执业行为。

(3)过度医疗及医疗收费检查工作。我所对县内11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行为及医疗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病历,实地检查等方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诊治、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等过度医疗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共随机抽取住院病历50份。其中27份病历存在不合理诊疗行为。不合理费用共计781.36元,占住院总费用的1.62%。不合理费用在5%以下的病历8份。不合理费用在5-15%的病历8份。不合理费用在15-25%的病历5份。不合理费用超过25%以上的病历6份。对不合理收费按轻重程度给相关人员及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4)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2015年县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我所于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历时7个月时间,对我县14家国营医疗机构、2家临床用血单位、1家民营医疗机构、102家村卫生室、41家个体诊所进一步进行了整治。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24户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53户次,经检查,我县目前仅有2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所用血液均来自于XX市中心血站,能够做到临床用血“三统一”。

(5)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我所结合医疗机构换证工作,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开展了消毒效果检测抽检工作。共检测样品448份,合格447份。合格率99%。其中,物体表面采样149份,合格率100%;空气采样139份,合格率100%;医护人员手采样141份,合格率99%;医疗用品17份,合格率100%;消毒剂采样2份,合格率100%。

3、放射卫生工作

今年继续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卫生设施、射线装置情况和21名从事放射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健康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停止了一批无证上岗人员的执业活动。组织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21名从事放射卫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健康体检,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1件。并对机构持证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的共5家,占该类机构总数的28.6%。

4、学校卫生

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康教育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应监督户118户,实监督233户次,监督覆盖率99%,下达监督意见书233份,其中责令改正18户次。对教学环境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度、噪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共监测117户次,合格117户次,合格率为100%。

5、消毒卫生

消毒机构卫生监督,应监督2户,实监督8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其中责令改正1户。截止11月底,对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抽样检测12份,合格12份,合格率为100%,6、生活饮用水

对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6份,责令整改19户次,检查供管水人员16人,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6人。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样检测33份,合格33份,合格率为100%。

7、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应监督178户(其中:住宿业44户、美容美发业108户、商场11户、文化娱乐场所10户、公共浴室5户),实监督512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持卫生许可证178户,从业人员356人,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356人,下达监督意见书512份,责令整改42户次。

4、采(供)血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继续对全县2家涉血单位临床用血开展了血液安全监督检查,规范了采供血行为和操作规程,杜绝了非法采供血行为,实现了由中心血站统一采供血的“三统一”目标。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5、医疗废物监管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在全县集中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截至7月底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51家。经检查,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县级医疗机构均将医疗废物交由XX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处置,所有机构均无污水回收集中处理设施。部分乡卫生院及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欠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低,大部分没有焚烧炉,仅有的几家焚烧炉规模小,处理效果差。各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置基础知识及技能较差,仅限于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收集与处理而忽视了对传染性、化学性、药物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与规范处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我们及时给与了指导并责令限期改正。

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的母婴保健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具指导性监督意见书14份;三是依法进行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办验证及换证工作;对母婴保健机构户均监督2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案件办理工作

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案件28起,结案28起,罚款1.33万元。其中医疗机构立案25起(简易程序24起,一般程序1起,罚款1.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1万元);公共场所立案3起(简易程序3起,罚款金额0.15万元)。

(三)宣传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三下乡”、“3.15”、12331食品安全周、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生活饮用水、职业病防治周、6.26国际禁毒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共计9次。散发传单15000多张,设立宣传咨询点9个。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60多个。上报卫生监督信息48期。

对监督员培训6次,培训人员共计154人次,进行了2次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对县城个体诊所负责人及乡村医生进行了培训,参加人员145人次;开展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共培训253人次;开展了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培训,参加人员16人次。

(四)行政许可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54户,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51户。其中理发类30户,住宿类15户,娱乐场所类1户,商场类3户,简易皮肤护理类2户。在审评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各类行业的设置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了第二次现场审查。共受理医疗机构执业行政许可申请155户,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49户。其中:村卫生室和接种点106户,个体诊所36户,乡镇卫生院7户。其余尚未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6家,目前正在进一步的整改当中。受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政许可申请2户,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2户。通过此次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换发,进一步规范了村所的执业行为、场所设施。并对人员进行了整合。全县共对18家村卫生所的负责人进行了更换。其中更换60岁及以上负责人的村卫生所12户。

(五)卫生协管工作

通过加强卫生协管员队伍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使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所健全开通了信息网络上报系统。截止目前,共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及信息员2期。其中:协管员48人次,村级信息报告员295人次。对辖区协管单位进行了巡查。其中公共场所巡查342户次,学校卫生巡查213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9户次,医疗机构及传染病管理、非法行医等的巡查1046户次。按时完成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了卫生监督协管站综合档案26户,各类分户档案64户。对各协管室进行了3次督导,根据督导检查制作了评分表,并对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在协管员队伍建设上,对因人员变动的缺员人员,及时予以调整补充。目前,全县协管员达到31名,每个乡镇都在2-3名以上。同时对31名乡镇协管员全部配发了监督制服。

加强了卫生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使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所健全开通了信息网络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共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及信息员2期,协管员25人次,村级信息报告员295人次,对辖区协管单位进行了巡查,其中公共场所巡查231户次、学校卫生巡查153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6户次、医疗机构及传染病管理、非法行医等的巡查756户次。按时完成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了卫生监督协管站综合档案21户,各类分户档案54户。对各协管室进行了两次督导,根据督导检查制作了评分表,并对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

(六)法制稽查工作

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及《2015年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围绕监督员着装风纪、出勤、控烟执行,案卷评查,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文书制作,投诉举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了内、外勤等稽查工作。截止11月底,共开展日常风纪稽查200多次,外勤稽查30户次。其中,公共场所15户次,医疗机构15户次。受理举报案件3起,并对举报案件进行了及时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工作在个别医疗单位落实不到位,有些医疗机构负责人认识不到位,不能积极配合这项工作。二是针对国办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大,指导多,处罚少,以致一些问题多次指导,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工作经费短缺,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工作打算

10.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篇十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整改活动

地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我县于7月2日召开延石县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整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延石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与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专项整改活动责任书》。与此同时,政法各部门也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活动方案,完善了自上而下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政法各部门先后召开了党委(组)会、干警动员大会、基层科所室庭会等三个层次的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整改方向,使全体政法干警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活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政法各部门还充分运用宣传载体,通过宣传板报、专题工作简报等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下发了《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工作意见》。政法委员会成员分别确定了一个基层政法单位作为联系点,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确定了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对这些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二、深挖问题,找准差距,突出重点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政法各部门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对活动的总体要求、整改的重点岗位和问题、分工职责、阶段工作内容、活动计划项目作了周密的安排,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集中整改时间紧,任务重,政法各部门在动员部署之后,马上进入查找问题阶段。一是进一步梳理先进性教育中征求到的意见。二是以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为基础依据,筛选其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案例。如:县公安局开展了上访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群众长期上访的案件逐一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查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如:县公安局确定了交警、治安、刑侦部门为重点整改岗位;检察院确定了批捕、起诉为重点岗位;司法局确定公证、律师为重点岗位。同时,各部门也相应确定了本部门的重点问题整改问题。如:法院确定了民商事和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在查找问题的方式上,一是横向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了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法各部门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征询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促进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合理化建议。我县政法各部门共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二是纵向上深入查找问题。政法各部对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查找本部门各基层办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对照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行使职权的规范性查找问题。政法干警则主要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管理手段、纪律作风、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切合本部门实际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整改和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政法各部门十分重视这次专项整改的机会,在整改措施上始终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队伍建设,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整改活动使群众涉法上访下降,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逐渐减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制订整改措施。

1、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县政法各部门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入手,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把深入开展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为“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技能训练方案。如县公安局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下发了《大练兵学习资料》。三是注重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各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2、抓建章立制,促进执法公正规范。一是从严从细制定执法规范。如:公安局开展了“执法质量评议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评议规定》、《执法质量考核量化积分标准》、《实行工作责任倒查的实施方案》等;县检察院先后规范和完善了《举报工作程序》、《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程序》、《反贪污贿赂局自侦案件办理程序》、《渎职侵权检察科办案程序》、《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程序》、《侦查监督科办案程序》、《公诉科审查起诉案件办案程序》、《监所工作内容及措施》等。二是全面实行办事办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政法各部门设立公示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增强

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开门信访工作。

3、强化监督工作,确保专项整改扎实开展。各部门都聘请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把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活动,对政法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政法各部门还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县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虽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和不足,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后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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