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的通知

2024-06-09

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的通知(精选5篇)

1.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的通知 篇一

城东乡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解决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经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为确保“春风行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城东的高度,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全乡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更多地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进行具体部署,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党委、政府成立由书记、乡长负总责的专门领导小组,谢旺同志任组长,汤宝莲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日常工作,何民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民政办。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步骤

“春风行动”慰问对象的比例、范围原则上与2011持平,整个走访慰问活动继续以村(社区)为主,实行村(社区)负责制。整个活动从12月8日开始,到2012年1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1年12月26日前,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各村(社区)要根据乡党委、政府要求,召开会议,传达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

(二)调查摸底。2011年12月29日前,各村(社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走访群众。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城市贫困居民的“低保金”、农村低保户“低保金”发放情况,企业军转干部、抗美援朝老战士、伤残军人等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五保户经费按标准发放情况,特困党员、残疾弱势群众生活安排情况,要逐一摸清底子。调查摸底工作分二条线同时展开:一是各村(社区)要摸清辖内改制移交的企事业单位特困职工和纯居民中特困群众的底子。二是机关团休、企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双联”企业、建设扶贫点和本单位特困职工的底子,并及时送特困对象居住地村(社区)。对于交来的特困户摸底名单,各村(社区)要农户上门调查核实。

(三)审核公示。2011年12月30日前,各村(社区)要完成特困对象底子的汇总上报工作。乡民政办将辖区特困对象的名单上报区“春风行动”办。在开展特困对象的调查摸底时,除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新造成的特困户外,原则上特困对象只能在“低保”人群中产生。辖区单位所摸的特困职工的底子要及时送特困对象居住地村(社区),经村(社区)逐户考察核实、综合平衡后初定,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然后由乡民政办汇总,并报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特困对象登记、核实和造册工作继续实行村(社区)负责制。村(社区)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特困对象的底子群众公认,准确无误。凡因工作不细造成摸底不实、群众反映强烈,或弄虚作假、谎报名册的村(社区)和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走访慰问。2012年1月10日起,集中8天时间进行走访慰问。由乡驻村领导带队,深入社区特困居民和农村特困群众家庭走访慰问,扶贫济困。走访慰问金标准原则按照城市特困居民每户500元、农村特困群众每户400元的标准执行。各村(社区)的走访慰问由乡“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具体方案,由各村(社区)驻村领导、驻村干部负责实施。区级领导走访慰问时,由乡党委、政府安排人员陪同走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各个阶段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随时向乡“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到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乡“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亲自部署。各村(社区)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所辖范围的送温暖活动。

2、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特困对象的摸底情况、各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和落实解决特困群众生活问题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联系各新闻媒体要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特困群众的关怀,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例,大力弘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为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的通知 篇二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河口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过好2012年元旦、春节,维护我区安定祥和的大好局面,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对象

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鼓励企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组织、个人积极参加捐赠活动。

二、捐赠要求

采取单位捐款和个人捐款相结合的形式。

(一)单位捐款: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在5人以下的,每家捐款不低于600元;人数在5人以上10人以内的单位,每家捐款不低于1200元;人数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单位,每家捐款不低于2500元;人数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每家捐款不低于3500元;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每家不低于11000元。鼓励企业单位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二)个人捐款:机关事业单位正县级以上(含正县级)领导干部,每人不低于500元;副县级领导干部(含副高职以上人员),每人不低于300元;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人员),每人不低于200元;一般干部和职工,每人不低于100元。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不低于500元,中层干部每人不低于200元,鼓励其他干部职工自愿捐赠。

三、组织领导

整个捐赠活动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分管战线捐赠款上缴工作。全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明确专人负责捐赠款的收集及上缴工作;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共青团员要顾大局、讲奉献、表爱心,带头踊跃捐款。区民政局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捐赠活动,确保在12月底之前将各单位捐赠资金收缴到位。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

各单位捐款集中交付区民政局,并由区民政局全额上交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要对捐款单位及个人开具专用收据,专户存储,全额上交,并对募集的资金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各单位要加强对募集捐款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截留或挪用。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捐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捐助资金,违者将按违纪处理。

有关捐赠的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区民政局联系。联系人:陈玉蓉;联系电话:6481591。

捐赠账户名称:黄石市西塞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行:农行石支

帐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3.幼儿园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总结 篇三

受人爱心,激发上进。当园长和包联教师把包含所有老师浓情爱意的爱心棉衣穿到孩子身上时,家长除了感谢就是感动,孩子除了开心就是幸福。

4.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的通知 篇四

积极开展“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

为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切实为困难党员排忧解难,近日,XXX县委组织部积极开展了以“政治上关心、文化上关怀、生活上关注”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确保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一是政治上关心。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地调查摸底,以“党性观念强、履行义务好、群众威信高”为标准评选出优秀老党员,并给予其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以乡镇为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倾听来自广大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诉求,共征求到意见建议430余条。与此同时,通过寄送“节日贺卡”、发放“节日对联”、更新“党员之家”标识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是文化上关怀。依托县电视台、党建频道和远教系统,在黄金时段播放《孔繁森》、《焦裕禄》、《杨善洲》、《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影像资料,加强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思想引导。以党员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文化站点为平台,广泛开展读书交流、书法比赛、戏曲学教等活动,不断丰富其业余文化生活。与县文广局相结合,深入各乡镇,组织春节文艺汇演12场次,营造起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5.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春风行动的通知 篇五

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集团(台)各分工会:

根据集团(台)党委的指示,我集团(台)工会即日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请各分工会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号召全体职工积极自愿参与此项活动,奉献爱心。

请各分工会于12月18日之前,将所属单位职工的捐款汇总交至集团(台)财务一室,经汇总后由集团(台)财务一室将单位募捐目标款汇至市慈善总会。确保如期完成市里下达任务。

捐款以自愿为原则,建议如下:

台(集团)领导干部可捐款300元

台(集团)中层干部可捐款200元

台(集团)一般干部和员工可捐款100元

集团(台)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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