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2024-09-08

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共13篇)(共13篇)

1.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周天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全县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县委XXX作了重要讲话,xxx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框架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令人民满意、社会满意。会议还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这次全县依法行政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实现经济社会的二次跨越,提速冲刺全省十强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是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更大进步的誓师会、动员会。在县委、县政府扩权强镇,把房产、规划、行政执法等权限重新下放给达连河镇管理开局起步之初,我受镇党委、镇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表态发言,这是县委、县政府对达连河镇党委、政府的厚爱,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为了落实好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最大化实现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我们 1

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

依法行政工作要提高,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首位。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使镇政府的行政活动做到有治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镇政府威望和行政效率。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二是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政治素质。要结合百日大讨论,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三是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前学法培训及资格考试制度,使其充分认识到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四是实行执法资格管理。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问题,严格落实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做到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合法,以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重视制度建设工

作,针对我镇现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同时还要狠抓贯彻落实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有用制度。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清理权限,依法履职。镇政府要紧扣新农村建设实践,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扩权强镇下放的权限,进一步理清自身职权的法律依据,搞清楚法律法规明确的和工作需要协助的事项、范围、职责并严格依法履职。二是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三是强化监督,促进公正。执法监督要到岗、到人,明确监督范围、程序、监督责任,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执法监督到岗到人。

五、进一步创新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尤其在处理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群众上访、山林权属纠纷等问题,镇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仅要做到实体合法,而且要做到程序合法。二是借助只能部门作用,依法合力化解。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正确面对问题、剖析问题,循序渐进的逐一解决问题,不断摸索和创造依法行政工作新经验、新做法,使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2.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二

6月10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 (2014—2020年) 》修改意见座谈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主持会议。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公安厅负责人, 湖南大汉集团、首创集团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 袁湘江介绍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 (2014—2020年) 》修改意见的相关情况, 省厅规划处负责人汇报了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调研情况。贝兴亚、方向新两位研究专家, 以及企业代表和省直单位负责人对纲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三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对《纲要》实施做出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总结规划编制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布置安排《纲要》实施和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划编制总结,系统提炼成功经验

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是规划成功编制的根本保证

一是以五中全会《建议》指导规划编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建议》,为编制《纲要》明确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建议》起草组组长,还明确指示,必须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扭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短板,编制出一个耳目一新、实用管用的规划。

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纲要草案》。国务院首次成立《纲要草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李克强总理亲自担任组长,主持召开多次会议研究《纲要草案》。张高丽副总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国务院领导同志任成员,均多次对规划编制工作做出具体指示。

三是加强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沟通衔接。在《纲要》研究起草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研究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完善《纲要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全国人大财经委首次联合编写《纲要草案》解释材料。“两会”期间,多位委领导、170多位司局级同志分赴各代表团,逐条解释近千条具体修改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二)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基础研究,是规划成功编制的重要前提

一是坚持用新发展理念谋划发展。我们注重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坚持用新理念新思路谋划发展。《纲要》把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贯穿于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谋篇布局、指标设置、政策举措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体现。

二是深入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并委托国内外80余家机构,围绕“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形势、培育发展新动能、弥补全面小康社会短板、防范重大风险等课题进行了研究论证,累计形成了200多万字的研究报告,还向中央《建议》起草组提交了包括《基本思路》在内的24份研究报告。

三是强化“三个重大”研究论证。做深做实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三个重大”,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一大亮点。《纲要》通过23个专栏明确了165个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强化科技创新、结构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改善“五大支撑”,是实施《纲要》的有力抓手。

(三)创新工作方法、开门集思广益,是规划成功编制的重要途径

一是创新规划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新时期规划性质、功能定位、文本形式、编制程序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更加注重战略思维,加强对重大趋势演化规律和方向的研判;更加注重系统思维,处理好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平衡,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更加注重开放思维,用全球视野谋划发展、构建制度、配置资源;更加注重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增强规划的弹性,使规划留有余地。

二是完善咨询论证机制。李克强总理亲自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内外专家对“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组建了由55位不同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的“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从《基本思路》研究阶段,就开始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我们还专门走访了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主要智库,听取意见建议。

三是强化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我们创新开展“问计求策”活动,并开通了建言“十三五”微信公众平台,共收到3万多条意见建议,一些真知灼见得到了采纳。我们还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合作,组织在校学生为规划建言献策。

(四)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调,是规划成功编制的重要基础

一是强化上下联动。在思路研究、《纲要》起草、宣传解读全过程,发展改革系统上下联动,相互借鉴、相互支持,形成了强大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系统会议,听取各地发展改革委意见,推动中央和地方《纲要》衔接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印发了近50期《“十三五”规划工作简报》,向地方介绍各方“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好做法和重大课题成果,加强系统沟通交流。

二是加强横向协调。国务院成立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小组,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组长单位,三次组织召开起草小组会议,研究讨论《纲要》框架和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多次就“三个重大”召开部门座谈会,讨论协调重点和难点问题。

两年多来,同志们牺牲周末和节假日,特别是在最后冲刺阶段,有时甚至通宵达旦,体现了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国家和各地区《纲要》的成功编制并高票通过,是对大家最好的奖励和肯定,值得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同志们自豪和骄傲。

二、围绕全面小康目标,坚定不移推动规划实施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6.7%,成绩来之不易,但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依然不小,要实现《纲要》提出的年均6.5%以上的增长目标,难度也不小。发展改革系统要肩负起规划实施的历史使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规划实施

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长期积累的问题逐步显现,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更多通过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是完善规划对市场主体的引导机制。推动规划实施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要让社会资本“挑大梁”、“唱主角”。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分类做实重大项目包,推出几个有全局意义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包,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要创新民间投资参与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通过PPP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投资。

三是创新做好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意见》首次提出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要把年度监测评估重点放在主要目标和“三个重大”的实施评估上。要通过年度监测评估,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规划实施的薄弱环节找出来。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为改进规划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考核。要继续完善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党政监督相结合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要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推动作用,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改进意见。要落实《意见》提出的“将《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国务院大督查内容”有关要求,加快建立专项督查机制。

(二)狠抓实施重点,科学引导资源配置

一是落实主要指标。《纲要》设置了25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2项。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牵头落实,并进一步分解到各地区确保全面完成。预期性指标的作用与以往有所不同,关系到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要加大力度予以推进。

二是贯彻重大战略。《纲要》明确了18个领域的改革发展任务,要突出抓好中央明确的重大战略任务推进工作。要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如何更好地发挥“三大战略”与“四大板块”的叠加效应,如何更好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任务,研究强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真抓实干出成效。

三是实施重大项目。165项重大工程项目是《纲要》实施的重要抓手,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具备条件的要加快开工,已经开工的要加快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加快前期工作。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库,国家级专项规划及各地《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都要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做深做实、加快推进。要完善纵横联动机制,加强与地方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会商和信息交换平台,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全程监察。

三、着力加强规划能力建设,提升发展改革工作质量

编制中长期规划、实施中长期规划,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展改革系统规划编制实施任务越来越重,要进一步提升规划能力和水平,提升发展改革工作质量。着力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重大问题研究

一是更加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经济结构出现了“三产超二产”、“消费超投资”的积极变化,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经济整体提升为重点,以创新驱动为路径,继续强化政策激励和制度便利,加快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是更加重视研究发展动力问题。培育增长新动能,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之举。目前,新技术引发的产业变革正在加速孕育,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产业融合和创新,拓展了创业和增长空间,改变了传统的企业内涵与组织运作方式,大大提高了运行和服务效率。对这些新技术、新模式形成的新动能,要加强跟踪研判,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是更加重视新常态下经济治理方式的创新。新常态新变化需要我们创新经济治理方式,特别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更加准确地把握经济实情,更加科学地预判主要经济变量走势,更加有效地用好各类政策工具组合。要根据培育经济新动能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产业政策创新转型,更好激励创新创业,更加包容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发展。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配置更多公共资源,补齐全面脱贫、改善生态环境等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继续保持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的良好精神面貌,切实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二是持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要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深化实地调研,在学习、研究和实践中增长才干。要积极主动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多提创新性建议、多做原创性工作。要强化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不断调适理念、思路和方法,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是促进系统干部融合联动。要继续深化上下联动和横向互动,健全工作简报、纵向网等信息交流平台机制,强化纵横向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将这两年规划编制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制度化、常态化。要广泛开展联合调研,继续推进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组织好地方发改部门业务培训班。

(三)推进规划工作创新

一是更加注重用全球视野创新规划工作。我国与世界经济已经深度融合,在全球的利益分布更加广泛,资源配置、市场拓展、产业链构建等,都需要从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的角度来展开,规划方法创新必须适应这一变化和要求。

二是更加注重利用新技术创新规划工作。要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部门间、地区间规划信息共享平台,把各地区、各部门实施的工程项目、出台的政策措施汇总起来,提高上下左右的协调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公众信息交互平台,通过新媒体广泛收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强化政府与公众间的交流。

三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保障创新规划工作。要加快规划工作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发展规划法》立法,开展空间规划立法研究。要尽快出台《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技术规程。

推进规划实施任务十分繁重,而且非常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保持旺盛的精力、扎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共同努力把“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4.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四

今天是2013年4月3日,我认真聆听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讲座。教授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幽默诙谐的语言以及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让我深受启发,感受颇深的是“依法治校,势在必行”。依法治校已经提了很多年了,什么是依法治校?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季教授讲座中重点向我们阐述了法制的三种含义。其中第二种含义“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是对法制内容的概括,并对五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立法是最重要的法制内容。此外,还结合校园发生的伤害事件向我们详细的阐述了教育的法律关系,为我们正确分析校园伤害事件的责任问题指明了方向。季教授采用漫谈的形式为我们进行了一场法律常识的教育,使我们受益匪浅,引发了我们深深的思考:依法治校是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由之路。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校的管理不能只满足于“平安”,必须法制化、民主化。学校管理中的“人治”行不通了,不懂得法律,不遵守法律的管理也是行不通的。一天的学习,自己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讲座让我明确了学校教育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文件。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一定要认真组织教师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准确把握教育法律、法规的内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那么,我们又如何依法治校呢?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

1、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

2、加强宣传,增强法制观念。

3、健全学校规章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

5、加强民主监督。

5.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 篇五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挄照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挃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丌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觃,依法维护公民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的安全有序发展,为我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形成有 AA 特色、适应和促进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地方教育政策觃范和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参不的教育治理格局;推劢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法治素质不法治实践能力显著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AA 率先成为依法治教示范区。

二、主要仸务 (一)逐步完善地方教育法觃和制度体系 1.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劢完善地方教育法觃觃章体系。适应地方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研究提出教育立法觃划和计划。推劢完成《AA 省教育督导觃定》修订工作,加快学校安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地方教育法觃、觃章起草工作。开展地方教育立法改革试点,在教育投入、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家庭教育、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等方面率先探索地方立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具有 AA 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觃觃章体系。

2.提高教育类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教育重要觃范性文件制定觃划制度,优先在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教材管理、教学科研行为觃范等领域制定、完善觃范性文件。根据法定职权,配套制定出台地方各类教育标准、觃范、程序。进一步健全教育觃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戒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要挄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觃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等程序觃定,提高文件质量。

3.建立教育政策法规评估和清理制度。根据 AA 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冴,对本省教育政策法觃定期实施评估,及时清理幵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改、废的建议。2017 年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完成对本部门现行觃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觃范性文件目彔和文本劢态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情冴。

(二)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4.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挄照“放管服”要求,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制定幵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职能权限和责仸。挄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敁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建立行政职权劢态调整机制。坚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建立觃范、高敁的审批制度流程。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不、与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认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仸明确。推进 AA 省教育政策不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发挥 AA 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不咨询服务基地作用,建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家咨询制度,健全决策咨询工作机制。遵守《AA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重大教育改革措施戒涉及公共利益的教育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挄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仸追究制度。

6.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敁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解决教育领域执法丌力问题,推劢教育管理的重心和方式向依靠行政执法等方式实施依法监管转变。加快建立教育执法机制,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内部机构设置

和人员结构,加强教育执法能力建设。对学校违觃办学、违觃招生、丌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侵犯学生权益以及教师违背师德觃范、违觃有偿补课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会同财政、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丌到位、非法办学办班、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教育辅导(服务)市场混乱等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同政法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校园欺凌、性侵犯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机制。积极创新执法体制不方式,鼓励各地探索市县教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敁形式。积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对教育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实时纠正的能力。编制 AA 教育行政执法手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标准,觃范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文书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仸制和责仸追究制度。

7.深化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觃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教育职能、教育政策法觃、行政管理流程、教育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招生政策、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不权和监督权,汇聚全社会发展教育的共识和力量。

(三)大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8.健全教育系统学法制度。制定实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觃划。实施法治观念提升工程,对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仸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实施省、市、县三级法治教育教师与业素质与项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强化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到 2018 年,完成中小学法治与仸教师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到 2020 年,完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全员学法考核机制。

9.深入开展学生普法教育。实施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劢,把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幵组织实施,落实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的觃定。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社会实践、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宪法教育,挃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活劢,强化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教育,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

源,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小讲埻”“模拟法庭”“法治文化节”等富有特色的法治教育活劢,以多种形式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0.积极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社会资源,争取财政与项支持,积极推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基地要建设成为集实践性、参不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教育机构充分依托各地青少年实践活劢中心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基地。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基地,完善标准化实践基地教学内容、课件资源和管理办法。力争到 2018 年珠三角地区每个县(市、区)建立 1 个具有地方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到 2020 年全省全面实现“一县(市、区)一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劢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劢。

11.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为核心建设各级教育普法网,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不推广。到 2020 年,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与业期刊戒与栏建设,支持创办大学生法治文化节等活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机制,大力推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研究不资源开发,支持高等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的与业学位。推劢青少年法治教育粤港澳和国际交流不合作。完善不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12.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持续实施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AA 风格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一批精通与业英语、通晓国际觃则、具有全球规野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深入实施高校不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人员互聘长敁机制,选派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与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戒挂职仸教,鼓励高校法学与业骨干教师参不法律实务工作。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13.深化学校章程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

本准则。促进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不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觃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审核、备案制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不学校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相适应的教育行政管理新机制。建立章程实施报告制度,完善章程实施的监督评价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章程有敁实施。

14.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不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不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高等学校应深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觃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觃定》《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觃程(试行)》等觃定,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觃则,推劢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等制度的完善落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健全校长负责制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确保民办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学校应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依法保障校长独立行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职权。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不监督机制,保障学术权力挄照学术觃律相对独立行使。健全学校各级组织机构民主参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觃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不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拓展学生参不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落实《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推进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劢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不权和监督权。推行公办高校学校理事会制度,健全社会参不机制,扩大参不广度、深度。觃范和引导社团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学校组织开展活劢,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5.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深入实施《AA 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觃定》 《AA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务公开暂行觃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财政预结算、“三公”经费、培养目标不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敁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敁、便利的服务。

16.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劢。修订出台“AA 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劢标准”“AA 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讣定标准”,完善学校自查、与家评审、行政部门抽查的示范校

考核机制和劢态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校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劢作用,丌断提高全省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水平和建设成敁。启劢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示范校创建向纴深发展。到 2018 年,珠三角地区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标准基本要求,全省创建 1000 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到 2020 年,各级各类学校达到依法治校标准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健全教育依法治理机制 17.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师生不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提高以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敀调解制度,注重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代会、学生团体和法治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健全学校未成年学生的权利保护机制。

18.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觃范办案流程,依法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敀调解制度,鼓励市、县设立由司法、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保监、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学校学生伤害事敀调解组织,吸纳具有较强与业知识、社会公信力和知名度的、热心教育事业的与业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敀讣定和赔偿中的作用。在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学术丌端行为讣定等领域,探索建立与业裁量戒者仲裁机制。落实《信访条例》,依法处理教育领域信访案件,引导群众合法表达教育诉求。

19.改革教育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不国际接轨、具有 AA 特色、有利亍分层定位和分类挃导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不评估挃标体系。推进社会评价教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参不教育评价。觃范教育评估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教育评估资质讣证制度,加强教育评估队伍建设,促进教育评估工作与业化、觃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教育评估的与业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构建政府、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与业学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不的多元化教育评估新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重规依法治教工作,形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不的综合推进机制。制订依法治教工作实施觃划和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责仸。积极推劢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依法治教工作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创建活劢的整体框架,落实有关部门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教育法治经费列入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优化资釐配置,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不条件保障。加强教育法治与项经费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敁益。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教育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

(三)强化督查评估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依法治教进展情冴通报、督导检查等制度,把常觃督查和与项督查贯穿亍依法治教工作全过程。省教育厅将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冴纳入各地、各高校绩敁考核和 AA 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AA 省教育强县(市、区)等综合评价体系。

6.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六

广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镇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现场会和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我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为奋起“三次创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腾飞“三步走”战略,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根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深入扎实抓好机关行

行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机制体制建设行动,全面纵深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开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行动。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加快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重点从机构建设、政务公开及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要统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办事流程和管理制度,扩大服务功能,延伸服务范围,方便群众办事。

九是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由镇监察部门牵头,镇效能办配合,大力实施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促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实施办法》,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努力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十是开展行政效能长效机制建设行动。各村(居)、镇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3+n”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深化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7.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七

各副会长 (水泥行业) , 大中型企业, 各省市建材 (水泥) 协会, 有关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工信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 推进水泥行业转型升级, 提高水泥行业产业集中度,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淘汰落后产能, 增强我国水泥工业总体素质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环境水平等,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同中国水泥协会制定了《水泥行业推进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2014年2月19日

水泥行业推进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水泥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 也是资源、能源依赖型产业和国家推进兼并重组的重点行业, 根据国务院和工信部等有关部委先后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必须加快推进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 这不仅是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 淘汰落后产能,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需要, 更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和减少污染、提升环境水平的需要, 是从整体上提高我国水泥工业总体素质的必然选择。

一、加快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经济和产业发展存在着由供不应求进而低水平的无序发展走向高水平的有序发展的普遍规律。产业发展初期, 因市场需求旺盛必然引来众多企业参与。而供需平衡特别是出现产能过剩之后, 产业进入成熟期, 必然进入较高水平的有序发展。通过充分竞争, 优胜劣汰, 产业在发展中必然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在结构优化、转型升级中必然要减少企业数量, 实现规模经营和资源能源利用效能提高, 进而整体提高行业素质和提升经济效益。我国水泥行业目前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产能严重过剩, 相当一部分企业节能减排不达标, 相当一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低于银行利率。目前我国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3 491家, 平均产能规模约90万吨。而美国有39家水泥公司, 平均规模为210万吨, 其中前3家公司的生产能力占到其全国总量的33%。

截止2012年底我国水泥总产能30.7亿吨, 水泥产量22.1亿吨, 产能过剩高达约9亿吨, 企业亏损面24%。水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整个建材总量的23.87%, 但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则分别约占建材工业的74%、76%, 是建材工业节能减排的重点产业。从能源消耗水平看, 较先进的大型水泥企业的吨熟料煤耗比一般小企业低10-15千克标煤。从生产排放指标看, 众多的小水泥企业污染物单位排放要高出较先进的大企业一倍以上。众多中小型水泥企业由于装备水平相对低, 缺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导致企业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差、资源配置能力弱, 效益低。截止2012年末, 全国还有非新型干法水泥产能1.2亿吨, 尚在运营的还有1 536条生产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 日产规模2 500吨及以下生产线还有837条, 其中日产1 000吨级的生产线还有243条。其中一些企业 (或生产线) 的劳动生产率只是大企业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水泥行业严重的参差不齐的状况若不加以尽快改变, 实际上就等于允许资源能源利用率不高的状况继续存在, 允许污染环境、严重危害生态文明的行为继续发生, 允许质量、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等长期存在, 这不仅会制约整个水泥行业发展的步伐, 也影响中国水泥工业超越引领世界水泥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 必须加快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进程, 这将是改变水泥行业的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的一大举措。

二、加快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跨地域和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存在的体制影响

一是跨地域兼并重组面临着属地的财税体制影响。兼并重组客观上往往是跨地域的, 但由于我国财税体制是属地化和分税制, 企业隶属关系对于地方财税来源关系极大。兼并重组, 往往会打破这种既有的利益格局, 有的被兼并企业由于隶属关系变化之后, 不能再在原所在地缴税, 将减少当地的财税收入, 导致有的地方政府不积极。有的或出于政绩需要, 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税收减免、土地优惠、财政补贴、降低资源能源价格, 甚至不惜放宽环境、行业准入、社保标准等不合理的优惠政策, 鼓励外地企业到本地投资兴建工厂。而手持优惠政策的企业则担心兼并重组后优惠政策会取消而对兼并重组持消极的态度。

二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兼并重组面临着不同的体制障碍。水泥企业特别是众多的小水泥企业多数是民营私营企业。而兼并重组是要打破所有制界限的, 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重组民营私营企业, 民营私营企业也可以兼并重组国有企业。但往往在土地、税收、环保等方面民营企业容易并已经得到了某些优惠政策, 而在融资、贷款等方面国有企业更有优势。双方都强调各自优势, 都怕保不住优势, 致使一些兼并重组的谈判常常处于谈而不动、等而观之的状态。

三是有的大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区域市场, 被兼并企业抬高收购价格, 影响了兼并重组的进程。兼并重组必然会涉及到大企业之间的市场布局, 也必然会引起对兼并对象的争夺。由于都想在某一区域拥有独一无二的影响力、控制力, 都想兼并有利于控制市场的企业, 因而被兼并方经常漫天要价, 致使兼并方或被兼并方都相互抬价, 最终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成交, 导致收购成本高昂而影响了兼并重组的进程。

(二) 政策与机制滞后

在以央企为代表的大企业集团积极推动下, 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也有了不少成功的案例, 对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在整个行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明显暴露出政策与机制滞后的问题, 影响了进展。兼并重组, 必然涉及到一系列的政策, 例如涉及矿山资源、土地、金融、税费、权证方面的变更, 下岗人员的再就业与经济补偿, 减免税负, 以及对被并购的企业技术改造给予信贷优惠等方面的政策。目前这些政策或者还不明确, 或者没有, 或者界线不清、不到位,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同时, 兼并重组尚缺乏一套规范、成熟的运行与管理机制, 如兼并重组申报审批程序与流程尚未建立, 更为突出的是没有并购价格评定机构, 定价缺乏依据与标准, 公正中介机构缺位等。特别是少数企业和个别人, 利用收购兼并之机乘机违规建设新线或粉磨站, 高价出售, 从中牟取暴利, 严重扭曲了兼并重组的本意, 影响了兼并重组的声誉。

(三) 中介组织缺位

兼并重组既是企业间的市场行为, 又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 按照市场法则, 本着合理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的有序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但是单靠企业间的自觉性和一对一的自愿组合, 既缺乏公平、公正性, 也因缺乏第三方的牵引与裁决而导致成功率低。因此, 还需要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组织、引导、推动的同时, 必要地设立属于第三方的兼并重组中介机构, 起到仲裁和经纪人的作用, 进行必要的牵线搭桥, 协调推动, 居中斡旋。

三、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的目标任务

(一) 指导方针与着眼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改革的精神破解兼并重组难题, 以解放思想、敢于担当的勇气攻克兼并重组中的瓶颈问题。紧紧围绕国务院以及工信部等有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方针, 创新思维、创新模式、创新政策着力突破。着眼于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提高水泥行业整体素质;着眼于化解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维护行业正常竞争秩序、确保行业正当利益;着眼于促进行业技术全面进步、推进行业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清洁生产;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着眼于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的带头示范作用, 加快推进水泥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

(二) 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兼并重组, 促进一批大企业集团有效兼并重组一大批中小企业, 在自身规模壮大的同时, 使产业集中度有明显的大幅度提高, 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提速, 现有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节能减排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1. 产业集中度目标

根据我国水泥行业现有产能结构的情况, 到“十二五”末, 我国水泥行业市场集中度指标应有快速提高:国内前十大水泥生产企业 (集团) 的水泥产品的市场集中度达到45%以上;全国有20个省市自治区内的前4家大水泥企业的区域市场集中度达到60%以上;全国培育出5-10家产能过亿吨, 矿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 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企业集团;到2020年全国的前十家企业 (集团) 的市场集中度达到80%左右。

2. 企业数量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

通过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 到2020年,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含企业集团中的独立法人企业) 数量控制在1 000家以内, 年产规模60万吨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控制在1 200家以内。至“十二五”末全面完成目前定义的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任务。

3. 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目标

“十二五”末, 80%以上生产线达到GB 16780—2012《水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指标;全国至少有10%以上生产线配备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和替代燃料的功能, 并具有良好的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平均每年技术专利保持在100项以上;可实施余热发电改造的水泥窑90%以上实现余热发电;全国1/3水泥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改造。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创新主体研发任务取得预期进展, 示范线开始建设。

4. 产业链延伸和社会责任目标

鼓励水泥企业兼并重组上下游关联企业延长水泥用骨料产业和水泥制品、商品砼等产业链;鼓励具有科技研发优势的企业集团, 以产业联盟等多种方式组合相当资源, 联手城乡规划、工程设计、产业群示范区等进行相关产品的深加工和工程承包等业务拓展。“十二五”末, 前10家水泥企业中混凝土及水泥制品等非水泥产品年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前60家大企业 (含上市公司) 中80%以上的企业制定并发布《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四、实施兼并重组的主要措施

积极推动破解兼并重组中的障碍和困难, 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中突破体制、机制和政策的障碍, 注重发挥大企业集团的主导主体作用, 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行业协会的牵引协调作用, 加快水泥企业兼并重组步伐。

(一) 突破体制障碍, 用市场机制牵引兼并重组

一是突破所有制界限, 积极探索和创新突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推进政府建立公平公正的兼并重组的市场机制, 以合作共赢为前提, 以经济纽带为联结, 试行资产既可以统一归并到兼并方, 也可以让被兼并方持有一定的股份, 以多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形式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公平透明的资产与效能评估体系, 在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和赢利能力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 进行市场公平定价, 提倡竞购或拍卖产权。通过适时地颁布节能减排标准和公布不达标企业的名录, 促使中小企业向大企业靠拢,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二是打破区域界限, 鼓励企业之间跨地区兼并重组。积极配合和推动政府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政策障碍, 争取取消地区性封锁的种种限制性的政策规定, 确保所有的企业同样受到经济法律保护、同等承担社会责任、同等使用和享用生产要素和政策, 用公平的法则鼓励企业竞争。尤其要推动清理废除地方政府制定的在土地、资源、税收、电价等方面有损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政策规定,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积极探索大企业集团之间的合作模式, 创新大企业集团之间的兼并重组模式, 提倡相互参股, 倡导区域间的产能置换, 共同收购企业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共同建立和维护合理的区域市场, 建立适度竞争的市场秩序, 增加大企业的生产集中度。

(二) 创新机制, 为兼并重组提供保障

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 推动有利于兼并重组的相关机制的建立, 包括建立兼并重组的服务咨询机构, 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提供评定企业品牌、资产与产品等价值、价格的评估指南, 开展兼并重组的相关咨询服务、解决争议与协调等工作。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行为的跟踪与监督, 对不规范、不守规矩、钻政策空子谋取暴利的, 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揭露与曝光, 引导兼并重组有序进行。

(三) 创新政策, 为兼并重组创造有利的环境

积极推动政策创新, 针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拓展政策研究, 开展专题研究, 提出并争取出台相关的政策:一方面研究制定全国和区域水泥行业企业兼并重组规划, 争取得到政府支持和颁布, 使宏观引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 发挥规划引导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研究简化流程、减少企业兼并重组审批的各种程序和手续的规定, 提出并争取政府在矿山资源、土地、金融、税费、权证手续变更、下岗人员的经济补偿、再就业以及金融和税收等方面出台促进兼并重组的优惠政策, 积极争取加大对整合过剩产能的企业定向并购贷款额度, 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对被并购重组后的企业适当给予减免税负、给予信贷支持方面的政策等, 以创新政策、拓展政策研究与出台相关政策带动水泥企业兼并重组。

(四)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加快推进兼并重组

一是通过行业协会自身的努力, 进一步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建立协商机制。统筹研究解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努力制定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协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等有关地区和水泥企业做好组织实施。

8.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八

大养(2011)03号

***县**工作站

关于上报“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

纲要意见建议的报告

县农牧局:

现随文呈报“***县**工作站关于上报“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纲要意见建议”一份,请审示。

附:***县*****工作站关于上报“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纲要意见建议

2011年4月4日

主题词: “六五”普法 建议 报告 *****工作站 2011年4月4日印发

*****工作站

“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纲要意见建议

为搞好“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在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我单位本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供参考。

(一)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性质和地位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制度,确定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地位,强化人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作用,明确和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促的职能,理顺和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把提高三种能力列为“六五”普法的重要目标

要通过法律素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办事能力;通过法治化实践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使普法依法治理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彰显,社会认同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三)按照由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双轨制”模式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普法教育是对公民进行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六五”普法可以尝试借鉴社会办学的经验,实现由党委政府主导向由政府和社会共同主导的转变。党委政府在大政方针、内容安排、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宏观管理,在具体组织实施、活动安排上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放手让社会力量去干,在某些领域和地方还可以占主导地位。“双轨制”支行模式可以充分调动党委政府和社会两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实现“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制教育

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等四类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的同时,应着重加强“农村村民、失业人员、失学青少年、外地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制教育,并在政策、资金、物质等问题上给予倾斜和照顾,使弱势群体和其他社会城员一样,充分接受先进法制文化的熏陶。

﹝五﹞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不断进行探索完善,根据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要侧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对公务员要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对青少年要进行遵纪守法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对农民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六)切实落实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

要继续加强决策、学习、督查、评比、通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建设,并使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要制定和优化各类依法治理工作细则和标准,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要调动一切奖惩手段,加大奖惩力度,为“六五”普法工作营造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外部环境;要加强监督检查,像综合治理工作一样,实行年度工作考核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制度,以此促进各级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七)大力发展和提高先进法制文化的生产力

要充分发挥电视等传媒的优势,在黄金时段制作播放高质量的法制节目,宣传法律知识。同时,运用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文艺演出等手段,做大做强法制文化产业,提高先进法制文化的生产力。

(八)加强和改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逐步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提高领导机构的依法决策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的规格,改善基层办公条件,使办事机构成为“六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参谋部”和“作战部”。

﹝九﹞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9.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九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颁布《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强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实施纲要》要做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有利于形成用制度和法律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四是有利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各部门及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实施纲要》,特别是部门领导和支部书记更要带头学习《实施纲要》。要从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领会《实施纲要》基本精神,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深刻理解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刻内涵。同时,学习《实施纲要》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二是与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三是与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四是与学习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五是与学习业务知识给合起来;六是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必须按照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专题调研按照市、区委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调研工作,着力解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监督的体制创新和协作机制等。在进行调研和拟写调研报告时,务必做到领导、课题、人员、时间“四落实”和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深入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紧扣业务工作,针对自身实际开展专题调研。为了保证专题调研的质量,提供以下调研题目,请局属各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题调研。各部门可以从中选题,也可以自拟调研题目。请各部门务必于*年*月*日前,把书面调研报告报局监察室。调研参考题目

1、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措施;

2、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目前还存在哪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对策和建议;

3、如何整合现有宣教资源,健全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4、如何实施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监督,防止和杜绝审批中的不正之风;

5、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6、党内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10.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28号) 精神, 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 现结合我省实际,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充分认识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 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是推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安定和发展环境优化的迫切要求,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坚定不移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全面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立足山东省情, 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原则, 着重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 健全政府定价制度,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积极服务宏观调控, 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二) 主要目标。

到2017年, 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 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 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着力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尊重生产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

(三) 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 深入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完善标杆电价体系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范围, 有序放开上网电价。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 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 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 逐步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简化销售电价分类, 减少各类电价交叉补贴, 建立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电价分类结构体系, 逐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四) 推进天然气、成品油价格改革。

建立更具弹性的天然气、成品油市场化价格机制。根据国家改革进程, 择机放开天然气气源价格, 有序推进天然气公开交易;根据管网经营主体多元化情况,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 科学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 逐步放松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管制。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 适时放开成品油价格。

(五) 推进水价改革。

完善反映水资源紧缺程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 科学核定多水源综合水价;理顺各种供水比价关系, 鼓励充分利用外调水和地表水, 限制开采地下水, 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 促进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发展。按照保障工程运行、满足还贷需要、不计利润的原则, 合理确定南水北调山东段、引黄济青胶东调水价格, 形成合理水价体系。建立城市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完善城市制水及管网输配水价格形成机制, 简化城市公共供水分类, 规范用水价格管理。

(六) 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建立完善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 理顺煤炭、天然气、热力价格关系。统筹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用热需求及环保成本,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进一步推行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 科学合理制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行供热分户计量, 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七) 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

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 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 扩大经营者自主定价范围, 促进铁路、公路、水路形成合理比价关系, 推动各种交通方式优势互补, 合理配置。完善我省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简化运价结构;构建以列车运行速度和等级为基础、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旅客运输票价体系。进一步放开公路运输市场价格, 改革客运运价管理, 规范货运价格管理,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公路运价的机制;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站, 高速公路通行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推行城市公交低票价政策, 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 逐步放开市场和价格。

(八)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医疗专家之间的服务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 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付费模式, 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 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 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九) 推进教育收费改革。

建立和完善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收费形成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公办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收费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增强定价弹性, 优化高校之间、专业之间学费结构, 引导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完善校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形成机制, 鼓励学校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实施范围, 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

(十) 推进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

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 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的机制, 明晰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 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 满足多元化需求。养老服务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三无”老人实行免费政策, 实行促进医养结合的价格政策。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 凡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放开价格;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并从严核定价格, 规范调价频率和幅度, 切实体现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政策。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建立完善价格约束激励机制,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建立健全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 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十一) 建立和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体系。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 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惩罚性价格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政策, 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过剩产能退出。对电解铝、水泥等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 实行阶梯式电价政策。对钢铁、铁合金、黄磷、电石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全面取消中小化肥电价优惠。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推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政策, 强化社会节能意识。

(十二) 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新能源补贴价格政策体系。按照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原则, 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森林植被、海洋倾倒、垃圾处理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 提高收缴率。采取综合措施分步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 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由分类实施向点面结合转变, 对焚烧处置垃圾 (污泥) 和沼气发电企业、具有示范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精准补贴, 促进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发展。

(十三) 建立和完善环保价格政策体系。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 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 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 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依据治污成本, 提高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建立完善差别化排污收费制度, 对排放水平低于规定标准的企业分档降低排污收费标准, 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研究制定扬尘排污收费政策, 适时开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完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以及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电价政策, 对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和清洁高效的燃气机组给予政策支持。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 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使之不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费用与处理效果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完善放射性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危险废物等处理价格政策;改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探索建立村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落实垃圾处理用地、价格、税收等优惠政策, 建立垃圾焚烧发电价格补贴与政府补贴挂钩机制, 促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制度改革, 完善交易价格体系, 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十四) 建立和完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围绕实施“两区一圈一带”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对具备竞争条件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放开价格管理;确需政府管控价格的, 探索建立定价机构参与项目的工作机制, 采取多样化价格管理方式, 并将定价权限下放到市、县, 提高价格调整灵活性, 加快形成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加强与周边省份重要价格政策措施的对接协调, 科学制定和实施外电入鲁等电价政策, 促进我省区域经济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合。配合中韩自贸区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 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价格管理机制, 促进外经外贸优化升级。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维护市场秩序, 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十五)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研究制定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价格行为规则, 重点对涉及面广、与民生紧密相关, 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 依法制定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 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 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十六)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按照“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要求,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 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构建常态化、网格化价格监管体系, 下移价格监管重心,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对政府已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 确保经营者依法享有并规范行使自主定价权。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 强化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监督检查,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多、企业负担重的突出问题。规范电信资费行为, 严禁利用不正当定价行为阻碍电信服务竞争, 扰乱市场秩序;加强资费行为监管, 清理宽带网络建设环节中存在的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为“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提醒、告诫, 建立市场价格违法案件通报机制, 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十七)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 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违规实行优惠政策的行为。加快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十八) 强化反垄断执法。密切关注竞争动态, 建立健全价格垄断案件线索收集机制, 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 着力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 重点加强商业银行、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汽车销售与维修等行业和领域的反价格垄断工作,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九) 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构建“政府规范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共同监管”的价格社会监管体系。加强价格诚信建设, 建设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 加快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衔接融合, 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 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健全街道、社区、乡镇、村 (居) 民价格监督员队伍, 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价格社会监督, 完善舆论监督和引导机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

五、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 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管细管好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 规范定价程序, 加强成本监审, 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使政府定价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十) 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省级管理的价格, 凡具备竞争条件的全部放开, 凡属于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 授权市、县政府管理。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涉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实行定期清理、动态调整。

(二十一) 规范政府定价程序。改革定价方式, 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 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 使政府定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 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调价方案建议、参与价格听证。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审议、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推行价格政策跟踪评估制度,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及时改进完善政策, 增强政府定价科学性。

(二十二) 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坚持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 不断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对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 逐步建立成本公开制度。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定价机构的规定公开成本, 政府定价机构在制定和调整价格前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

六、推进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建设, 更好服务宏观调控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健全价格调控手段, 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更好地稳物价、惠民生、促发展。

(二十三) 加强市场价格综合调控。综合运用财政、投资、价格、信贷、储备等政策措施, 合理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及时依法调控、联动调控和精准调控, 努力把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加强储备调节, 促进市场均衡供应和价格稳定。健全市场价格调控预案, 建立分级响应的应急机制, 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二十四) 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改进政府调控方式,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 确保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将政府调控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 逐步建立粮食、蔬菜、生猪、奶业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 运用财政资金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保证合理收益, 促进市场供应, 稳定市场价格。

(二十五) 推进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和定期成本调查数据系统, 完善品种体系、指标体系、网点布局。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加强价格数据的搜集、整理、传输、分析和运用, 增强价格监测预警反应灵敏度, 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十六) 加快构建山东价格指数体系。制定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规划和技术规范, 推动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长, 打造山东价格话语权。到2020年,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山东价格指数体系, 推动我省价格形成中心建设, 提升重要商品和市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七、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 提升价格公共服务质量

坚持底线思维和民生至上理念,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立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机制, 强化价格公共服务,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十七) 兜住民生价格底线。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科学编制和发布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加强资金保障, 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规定的临界点时, 及时启动联动机制,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 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完善配套措施, 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二十八) 完善群众价格维权机制。进一步构建上下联动、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群众价格维权机制, 建立完善价格举报受理督办、应急反应协调、举报线索查处、多方联动处置等制度。加强价格举报数据分析, 增强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十九) 健全价格公共服务机制。加大价格政务公开力度, 完善政策发布、价格公示等制度, 拓宽渠道, 加强互动, 切实保障群众价格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价格信息服务, 加快建设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数据库, 探索建立“互联网+”价格服务模式, 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价格信息服务。完善价格认定服务机制, 健全和落实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制度, 加强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的价格认定工作, 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价格鉴证援助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强化保障措施, 全面抓好组织落实

加强组织落实, 科学制定方案, 完善配套措施, 做好舆论引导, 为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三十) 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机制改革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 细化工作措施, 形成改革合力, 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打好攻坚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分类有序推进, 务求取得实效。强化改革创新精神,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 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努力取得价格改革新突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加强与相关体制机制改革的配套衔接, 保障价格改革稳步顺利推进。深入践行“三严三实”, 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工作问责, 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三十一) 强化依法治价。紧密结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工作实际, 结合国家修订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山东省价格条例, 完善相关配套法规, 强化法治思维, 全面推进依法治价。

(三十二) 推进能力建设。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 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 并同步加强队伍建设, 稳定工作机构, 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 加快专门人才培养, 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 为价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1.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十一

垦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大力提高全县人民科学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1— 的良好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为建设“富裕黄河口、和谐新垦利”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到2020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大幅提高。

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

(三)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县科技馆、乡镇、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普资源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大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保障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

四、职责分工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科协、县妇联、县科技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广电局、县环保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等责

—3— 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广电局、县环保局、社区管委会、县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党校、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经贸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协、县环保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县科协、县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信息产业局、县广电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电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县发改局、县科协牵头,会同—4—

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县科技局、县科协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信息产业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多个牵头部门的以第一牵头部门为主。

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进度安排

我县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上半年)。建立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主题,系

—5— 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至2009年)。研究制定到2010年的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保障研究框架;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性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我县的实施工作。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其他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做出应有的贡献。县政府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6—

例》、《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教育经费、科普经费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要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的采编人员及相关科普设施的辅导员等专业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搞好宣传发动。全体公民既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实施主体,更是受益主体。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公民的科学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性,激发公众的科学兴趣,使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为公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创造条件,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现公民科学素质的全面提高。

—7—

(五)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工作要点和建议。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印发

12.市2011年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篇十二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 “全国一流,群众满意” 目标定位,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群众满意城管” 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依法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法的理念,以依法执法、合理执法、高效执法、透明执法、诚信执法、廉洁执法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适应城市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建立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各单位落实本实施方案。

三、基本目标

到2011年底,局各科室、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素质明显提高,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行政处罚职能,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街面管控水平明显改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基本健全、科学、完善;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正确率达到100%以上,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成绩在全市和市局系统名列先进。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1.健全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涉及执法工作意见、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应当建立队员参与、分级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依法公开制度和逐级报告、备案制度。

2.建立行政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城管处罚自由裁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科室、各单位起草拟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执法事项的,应经局领导班子合法性审查方可按规定报批制发。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策实施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要加强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反馈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决策评估办法,定期对决策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局系统干部的学习。建立局系统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全面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局系统干部和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带头学好行政执法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全面理解和精确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常用规定和有关政策,不断提高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指导、监督本级机关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系统其它工作人员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增强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的知识素质,提高自身依法协调、依法处理信访投诉、依法宣传、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法奖惩机制,完善考试制度,激励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实行考试积分制度,并与考核挂钩。继续举办培训周活动,通过集中授课、座谈讨论、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执法、专题辩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务实管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水平。举办第一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3.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篇十三

【发布日期】2005-10-20 【生效日期】2005-10-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为贯彻实施《纲要》,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按照《纲要》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有关要求,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1、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要求相比,目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现状还不容乐观:部分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行政侵权现象在一些工作基础较差的地方仍时有发生;公民生育权、生殖健康权的法律保障机制还未完善;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干部队伍素质还没有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进依法行政,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和服务于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的本质要求;是加快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进一步改革、发展、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主要目标。力争到2010年,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结构等方面立法全面、科学、合理,积极协调和推动社会各个领域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导向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治理机制,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相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

――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

――强化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监督,完善层级监督新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逐步拓宽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能力明显提高,公民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三、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4、明确行政决策原则。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要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要求,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统一、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履行法定职责,尊重和保障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满足公民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估机制;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探索建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

5、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决策权,不得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在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决策规则,强化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6、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对于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事项,要收集相关信息,并事先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

7、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确定督办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或者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以及因决策过错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立法,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建设质量?

8、遵循立法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法制统一的原则,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人口发展规律,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做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涉及生育政策调整等重大立法事项,起草过程中应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意见。?

9、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实行立法工作者、基层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发挥人口专家、法律专家在立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取意见制度以及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和合理化意见建议的处理机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建设质量评估机制。?

10、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实行前置性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提出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先由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发现草案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应当据实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备案。定期清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或者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行政职权,明确执法岗位,合理分解内部业务机构的执法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公正、准确适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时限,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回避制度,做到过错与处理(罚)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严禁以罚(收费)代管。建立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对两个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出现执法职责脱钩、职权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协调解决。

12、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建立相对稳定的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执法人员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须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定期考核。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未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13、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有关执法文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活动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以及行政决定。建立听取当事人意见制度。做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对依法应当听证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核和决定三分离,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自我办案、自我审核、自我决定,所办案件必须经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报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

14、转变执法理念,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杜绝违反“七个不准”的行为,坚持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简化再生育审批手续,探索高效、便民、优质的审批方式和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发放形式。严格收费及其管理,在再生育审批、各类证件发放、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行政执法中,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依法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罚款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机构缴纳,罚没收入和社会抚养费一律上缴国库。诚实守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兑现法定奖励和各种优惠政策,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方便服务群众。

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15、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层级监督机制。加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指导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影响重大和跨行政区域案件的协调、督办;建立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检查和抽查,对不合格的案卷应当及时纠正。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的申请、审理、决定和执行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通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有效监督下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设立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复议工作经费。?

16、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全面、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17、拓宽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生育(服务)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及其他与行政相对人相关事项的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和服务承诺等,保障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

18、建立和完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侵权损害的赔偿制度,确保行政相对人依法获得赔偿。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补偿制度,规范行政补偿的范围、标准、方式和程序。对育龄夫妻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以及因法定事由撤回或者变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定,对相对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实行执法过错责任人追偿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行政侵权的工作人员除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外,还应当予以经济追偿。?

19、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机制。实行接访首问责任制,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负责人阅批群众来信、信访接待日和定期下访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研究信访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本部门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0、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之中,加大权重,细化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一票否决”。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效能建设等途径,探索科学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21、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一要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培训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将依法行政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每年至少举办1期法律知识讲座,工作人员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定期检查和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22、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

23、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规划,组织编写普法教材,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法治氛围。?

八、切实加强对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24、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持把依法行政贯彻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中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的事,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所有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一把手作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5、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这个目标,将贯彻《纲要》和本意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纲要》和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下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向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定期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制度,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26、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和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要将依法行政情况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公务员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职务任免、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开展依法行政创优评先活动,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27、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强法制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要稳定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机构,到2010年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干部80%以上要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法律、公共政策研究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地(市)、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也要建立法制工作机构,至少要配备一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

28、积极创造条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重视、关心和培养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为法制工作机构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要完善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必要经费和装备,建立立法、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调研等业务专项经费。要重视社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反映,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依法行政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期研究解决。?

二 ○ ○ 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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