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份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2024-10-22

10份安全办公会议纪要(精选11篇)

1.10份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篇一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10月13日下午,集团公司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主持,集团副总经理铁如初、工会主席杨子江及集团所属各部门、各事业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先后由煤化工事业部、洁净煤事业部、运营管理部、供销管理部以及党政办就各自工作事项进行汇报,公司总经理认真听取汇报并给予答复、指示后形成决议。

现就会议内容形成纪要如下:

一、煤化工事业部

主要就甲醇开车事宜存在如下问题

议题一:主要围绕甲醇项目开车后的跟进保障措施

1、燃煤锅炉:为确保公司冬季安全生产,必要的前期恢复性检修投入是必不可缺的,约需资金50万元。

2、开车后续跟进保障:为确保甲醇开车后稳定运行,在后续的二十多天时间内须持续跟进,在备品备件等方面需陆续投入70万元。

以上请集团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3、人员问题及激励措施:现甲醇缺员至少30人。目前人员能暂时保证甲醇项目的开车运转,但人员紧缺不能长期保证运行。⑴、及时补充人员。一方面招新员工入厂,另一方面某些岗位可招临时工上岗。⑵、建议现阶段可用部分缺员工资对现生产在岗人员进行激励。⑶、现如能及时发放工资可进一步稳定队伍也利于人员招聘工作开展。⑷、甲醇生产开始,建议供销部门可着手进行对客户收取预付款工作。

集团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答复并指示:

1、甲醇的复工是建立在煤化生产的基础上,既然已经迈出了这一步,我们就要高度重视,坚持打持久战。甲醇车间的复工乃至接下来的生产运营资金公司尽力保证,希望你们把钱用到刀刃上,落到实处,落到根本。这也将关系到我们企业的生死存亡!

2、对于人员的招聘问题,临时工只能解燃眉之急,接下来要进行人员的补充,保证现生产职工工资按时发放,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议题二:宁夏大学重点实验室项目获国家批准,讨论是否校企合作。

问题:宁夏大学重点实验室得到国家1000万资助做项目实验,公司合作需要1000万以上的投入,可以是厂地、设备、水电等费用。

集团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答复并指示:

1、对于和宁夏大学的校企合作项目,这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需要你们和财务认真研究,商讨制定出一定的可实施方案,我们再做详细部署,现在还没到真正决策的阶段。

二、洁净煤事业部

1、窑山煤矿林评报告:国家林业局在开展林地的“打击整治”工作,窑山项目部建设用地为林地,至今未取得林评报告,需尽快办理。按照占用林地的办理流程尽快办理,使其合法,否则国家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刑法处理。

2、韦二煤矿需启用汪家河110KV变电站,形成永久性矿井双回路供电系统:2015年5月以前,韦二煤矿供电一路取自太阳山110KV变电站,一路取自韦州镇变电所(农用),正常建设生产时使用太阳山110KV变电站电源,此线路故障时使用韦州镇变电所电源可保证矿井正常通风、排水,矿井基本实现双回路电源供电。2015年5月以后,因我矿至韦州镇供电线路出现故障,当时维修线路时因当地村民阻挡未能完成维修线路工作,韦州镇变电所拒绝给我矿供电,导致至今矿井只有一回路供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根据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10月1日执行)规定,高瓦斯矿井进入巷道和硐室施工前,必须形成两回路供电。结合近期自治区各级安全部门检查要求,我矿在复工前需完成永久性双回路供电系统,故急需启用汪家河110KV变电站。

申请启用汪家河110KV变电站,需增容费用约230万元,且供电线路需进行验收,故应及早进行此项工作。

3、韦二煤矿南区需在复工前安装监测监控、人员定位、调度通讯、工业大屏系统:根据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10月1日执行)规定,矿井进入主要大巷施工前,必须安装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系统。韦二南矿井下工程已全部进入大巷施工,部分已进入采区巷道施工,结合近期自治区各级安全部门检查要求,我矿在复工前需完成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系统,故急需在复工前安装监测监控、人员定位、调度通讯、工业大屏系统。原定此系统调用韦二北区系统,但因调用存在困难,会导致大部分设备不可用或重新检测、校正,且按近期自治区各级安全部门检查要求,北区停工矿井也必须要有此系统,故南区只能重新安装一套此系统。采购、安装此系统约需总资金600万元,前期约需300万元,安装工期45天(不包含设备订购时间),此项工作应及早进行。

4、韦二煤矿复工前需支付重庆煤科院资金,拿到“瓦斯赋存规律研究”成果:韦二煤矿目前定性为高瓦斯矿井,需建设瓦斯抽放系统,此项工作未进行。

重庆煤科院为韦二煤矿做了“瓦斯赋存规律研究”,目前工作已完成,结论为韦二煤矿当前建设、生产区域为瓦斯矿井。此结论有望让韦二煤矿变更为瓦斯矿井或以后才需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因此在矿井复工前需从重庆煤科院拿到“瓦斯赋存规律研究”成果。

需支付重庆煤科院费用60万元。

5、窑山煤不能满足冬季锅炉使用供热:因锅炉的燃煤发热量要求应在4500大卡以上,而窑山煤发热低于4500大卡。并且,锅炉要求燃煤挥发分应大于20%,而窑山煤的挥发分低于20%。最主要的原因是窑山煤灰分含量过大,不能燃烧,根据南北矿锅炉车间2013年冬季使用情况,窑山煤的土石含量应在80%以上,可以说是“烧不着”。因此,窑山煤不能满足锅炉的运行要求,建议公司外购锅炉燃煤。

集团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答复并指示:

1、关于林评报告的审批你们尽快办理。

2、另外,总经理还补充到:贺陡沟露天放置的相关生产器件要有准确的数目,一一盘点清楚。

3、关于煤科院资金的相关证明都是有国土部门出具,这件事迫在眉睫,希望会后相关负责人联系陈景华拿着我们的相关批复和证件让国土给我们出具证明。

4、关于窑山煤不能满足锅炉供热的问题,会后你们到现场实地查看,再作进一步的商讨。

三、运营管理部

审计法务处:宁夏创业工贸公司律师函无回复,建议通过法院来处理债权。

基建处:韦二煤矿南井排水管线末端水管破裂,造成三亩玉米地因排水侵蚀致使玉米无法收割,该玉米地在10月底前进行冬灌,我单位需在本月底完成该维修,若该管道维修未完成,则来年所造成的农地破坏还需我单位赔偿。现急需修复该排水管道,并对已被排水侵蚀的玉米地进行赔偿。具体实施方案及赔偿金额如下:

1、需开挖、回填土方300立方米,单价每立方米20元,合计6000元;

2、铺设DN500双壁波纹管10米,单价每米200元,合计2000元;

3、需对已侵蚀三亩玉米地赔偿,每亩地赔偿2000元,合计6000元。上述费用共计14000元。

规划管理处:安全许可证办理:随着公司生产装置逐步复产,必须尽快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申报材料大部分已装订完成,还需尽快完成以下工作便才可申报:

1、工伤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文件;

2、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报告;

3、因现状评价报告收口需要,按法规要求,要在设备设施运行状况下进行现场对标检查,需要甲醇联动试车配合。申报时间定于10月15日,请人资管理处、安环部、煤化工事业部尽快协调解决。

园林处:充分利用现有农田成立“农业合作社”以取得国家相关政策性资金支持。名义上以企业周边村民为主体,公司提供农用土地合作的方式。但此经济实体所有权完全属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每年可获得政府一定的扶持资金。年底可从此扶持资金内适当给村民以补助。

目前相关材料已报工商部门审核,下周可完成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集团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答复并指示:

1、关于法务处提出的通过法院处理债券的问题建议你们:首先和郭总沟通一下,把详细情况做一说明。再和宁钢取得联系。没必要把局面搞的难堪。

2、关于基建维修工作,对玉米冬灌问题造成的困难要给予相应的赔偿,妥善处理。

3、关于规划处工伤医疗的相关问题也是件不能轻视的事,会后希望你们各部门协商解决。

4、关于园林处提出成立“农业合作社”问题,我们非常有必要开展此项工作,发展经济性作物和养殖,接下来你们就尽快抓办。

四、供销管理部

洁净煤事业部、煤化工事业部冬季供暖急需管阀件和保温材料。解决方案:资产财务处根据资金情况给予支持。

集团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答复并指示:

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产,10月底前,此项工作必须落实到位,否则,后续工作将无法开展。

五、党政办公室

针对目前公司现有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等(已摊销耗材)及小型固定资产如电脑等(已提完折旧固定资产)闲置及待维修状态情况。建议:各部门进行盘查(一周内)。集中进行配件更换或维修,将无法修复的予以变卖处置或与供应商换取所需的耗材,以利资产的充分利用。

集团总经理屠图门巴依尔答复并指示:

企业现在处于最危难的紧要关头,我们必须要学会过“苦日子”,从点滴做起,要打好这场时间战,时空战,苦中作乐。总经理最后强调并要求:

1、冶金焦和化工焦的市场现状大家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好机遇,尽早转焦。

2、甲醇的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应把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一些部门机关应该到生产第一现场送温暖,鼓人心,不足眼的小事对于稳定债券,民心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甲醇复工项目乃至后续的正常化生产仍还有很多方面的困难,但是大家一定要坚定的站在一起,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度难关。让甲醇的复工生产项目在企业得到最真实,生动的践行。

出席:图门巴依尔、铁如初、杨子江、代长礼、李玉修、陆卫东、孙永智、高传礼、张治亮、冯 荣、郑会斌、李泽赢、马 虎、李大志

郭敬华(出差)、陈景华(请假)陈 刚()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抄送: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集团各部门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印发

2.10份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篇二

2014年12月5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京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树鹤主持会议。

王德学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 牢牢坚守红线。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能力,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层层落实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明确并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和更精心的组织, 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集中进行整治, 强力向前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从速集中进行部署、从细集中进行排查、从严集中进行整治、从实集中进行培训的要求切实解决劳动密集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四是要狠抓工作落实, 务求取得实效。通过强化目标考核、督导检查、责任追究以及舆论群众监督等有效手段推动治理责任的落实和治理工作的推进。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在会上对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说明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部分中央企业单位负责同志, 各省、市、县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3.05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篇三

五月六日上午,矿会议室召开了二零一零年五月份安全办公会议,会上通报了四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五月份隐患排查计划,与会各专业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分管工作作了总结发言。现将有关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安全情况

全月杜绝了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四月份共查出各类隐患十七条,整改十六条,整改率达到94%,查出集体违章零次,个人违章十人次并罚款。全月安全检查隐患治理落实情况如下:

1、检查时间:四月一日 隐患内容:井下系统形成。

治理方案:改造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合理。整改单位:技术科 隐患责任人:邵俊春 投入资金:叁佰元 复查日期:四月三日 复查情况: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2、检查时间:四月十一日 隐患内容:深度的延伸

治理方案:机电专职人员检查、检修提升系统确保符合建井要求。整改单位:机电科 隐患责任人:孔凡明: 投入资金:叁佰元 复查日期:四月十三日 复查情况: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3、检查时间:四月二十一日 隐患内容:井架年久腐蚀,晃动大

治理方案:当日值班人员及当班信号工及时观察绞车运行中井架的稳定性。

整改单位:风井井队 隐患责任人:刘汉强 投入资金:伍佰元

复查日期:四月二十三日 复查情况: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4、检查时间:四月二十七日 隐患内容:车间施工

治理方案:检查脚手架;注意高压电网,防止触电事故。整改单位:土建科 隐患责任人:穆新涛 投入资金:叁佰元 复查日期:四月二十九日 复查情况: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四月份隐患排查及治理落实整改情况通过我矿成立的隐患排治理小组复查、验收,能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在限期的时间内,使隐患得到处理。

五月份隐患计划

1、隐患内容:主井提升运输

治理方案:严格加强提升运输的管理,以岗定人,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整改单位:主井井队 隐患责任人:刘汉强 投入资金:叁佰元 级别:C

2、隐患内容:副井施工码头门硐室

治理方案: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支护及时,确保支护质量 整改单位:安全科 隐患责任人:宁方臣 投入资金:伍佰元 级别:C

3、隐患内容:井下工作面通风

治理方案: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科学合理。整改单位:通防科 隐患责任人:侯利民 投入资金:伍佰元

级别:C

4、隐患内容:岗位工的岗前培训

治理方案:加强岗位工的岗前培训,机电科做好各工种转岗培训工作。整改单位:机电科 隐患责任人:孔凡明 投入资金:叁佰元 级别:C

二、奖罚情况

一)本月罚款共计1560.00元

1、个人罚款1560.00元。其中:主井00.00元,副井00.00元,风井1200.00元,机电30.00元,办公室330.00元。

2、集体罚款00.00元。

二)、本月奖款共计7508.97元。

1、安全奖7508.97元。其中:风井:7508.97元。

2、本月因各班组均有违章现象,取消先进班组的评比。

3、群监员优质信息奖30.00元。其中:主井00.00元,副井00.00元,风井30.00元。

三)、合计:奖款5918.97元。

三、工程质量

全月质量达标,杜绝了不合格品。一级品率:90%;合格品率:100%;不合格品率:0%。全月工程质量考核情况如下:

一)、本月罚款共计875.00元,其中:

1、风井本月罚款共计875.00元。1)、个人罚款:00.00元。2)、集体罚款:00.00元。3)、火工品超耗:875.00元

2、主井本月罚款共计00.00元。1)、个人罚款:00.00元。2)、集体罚款:00.00元。3)、火工品超耗:00.00元。

3、副井本月罚款共计00.00元。1)、个人罚款:00.00元。2)、集体罚款:00.00元。

二)、本月奖款共计3668.24元,其中:

1、风井本月奖款共计3668.24元。其中:质量奖3668.24元。

2、主井本月奖款共计00.00元。其中:质量奖00.00 元。

3、副井本月奖款共计00.00元。其中:质量奖00.00 元。三)、合计:奖款2793.24元。

四、生产任务

本月进尺为:风井:全月完成掘进进尺67.3m,主井:平巷施工5m;井筒及地面整修17天。副井:井筒施工38.1m。

全月生产考核情况如下:

一)、本月罚款共计:罚款80.00元。

1、欠产罚款:80.00元。

2、误时罚款:00.00元。其中:主井误时罚款00.00元;副井误时罚款00.00元;风井误时罚款00.00元。

3、水泥超用罚款00.00元。其中:主井:0t×470.00=00.00元;副井: 0.0t×470.00=.00元;风井: 0 t×470.00=00.00元

二)、本月奖款共计50.00元。其中:

1、全月超产奖:00.00元;

2、后勤服务明星奖励00.00元。其中:

三)、合计:奖款80.00元。

五、机电工作

一)、全月无大型机电设备损坏奖款。

二)、本月区队电机维修费用共计: 440.00元。

1、区队应承担的37 kw及以上电机维修费用00.00元。其中:风井无大电机烧坏。

2、区队应承担的37 kw以下电机维修费用440.00元。其中:风井:440.00元

三)材料消耗超耗罚款1515.3 元。其中:风井超耗罚款: 1515.3 元。四)、合计:罚款1955.30元。

全矿合计:奖款6676.91元

矿长魏永强同志

在五月份安全办公会议上的发言

四月份,在全矿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杜绝了轻伤及以上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其中:

1、矿建工程:风井:全月完成掘进进尺109.69 m。其中:1)、底车场37.79 m,其中大断面3.29 m(断面14.60 m2),小断面34.5 m(断面5.88 m2)2)、;回风上山联络巷及上部车场:49.8m(断面10.14 m2),3)、回风上山 22.1 m(断面10.14 m2)。

考核:1)、由于龙口工程处项目部未能保证副井正常施工,累计误时达648小时,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停产误时,每小时罚款2000元,共计1296000元;2)、主井由于人员配备不足,生产期间不能正常,全月累计误时77个小时,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停产误时,每小时罚款2000元,共计154000元;3)、龙口工程处项目部未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议两次,按照《考核办法》罚款600元。4)、龙口工程处三月份计划80米,实际完成10.78米,欠产69.22米,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每米欠产罚款2000元,共计:138440元。

2、机电安装工程:

1)、检修D46-50×7水泵1台。2)、更换四仓D46-50×7水泵1台。3)、加工挡车栏1个,阻车器1个,手动卧闸1个,超速吊梁1套。4)、检修OG110F-0.8/20压风机两台。5)、加工焊接锚网钢梯200架、∮32钢管90米,∮80钢管90米等。6)、完成了主副井绞车综合性能测试。7)、保障了风井的安全生产。

3、土建工程: 冬季暂停。上月主要工作回顾:

一、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科学合理布置了风井井下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使我矿“一通三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在我矿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副井顺利完成了管子道大断面施工,确保了施工工程质量,为下一步的码头门大断面施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井施工队伍人员构成复杂,整体素质低,严重制约了施工进度。

二、个别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工作标准低,需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执行力。

三、综合治安管理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治安保卫工作。

本月工作重点

一、本月安全工作重点:

1、确保各井队正常施工。

2、副井码头门大断面施工,切实加强顶板管理,确保支护质量。

3、加强各岗位工的培训,使岗位工规范上岗。

4、加强主井井下的放炮及提升运输的管理。

5、确保地面车间行车和钢梁的安设的工作。

6、做好全矿“冬季四防”工作。

二、安全科及时做好井队职工的培训工作,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现场工作环境,优化人力配置,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和施工水平,加快施工进度。

三、确保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冬季供暖正常。

四、各职能部门,尤其是生产技术部门,加强和设计院及相关单位的沟通,为优化矿井系统布置和矿井装备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进一步加大“一通三防”管理力度,规范和完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切实保证“一通三防”系统安全和现场安全。

六、各职能部门抓紧建立和落实业务例会制度,及时召开各种专业会议,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度。

4.10份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篇四

会议地点:化肥二厂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参会人员:曹宁喜 李承志 姚贵元 杨冰旭 宋洪涛 闫小逸 牛金才 张勇蔡长岭 李霖 俞志敏 刘红兵 徐振华 萧吉廷 叶军 李伟 马明阳 刘治宁孔玉鸿 张荣 马海振 窦金金 刘臣 董长红 张勇(安全)杨林 陈小宁 黄河 安建喜 梁惠英

安全例会会议主持人:梁惠英

会议内容:

一、尿素三班首先进行安全经验分享。

二、尿素三班从班组本月安全动态分析、事故事件情况、行为安全审核、安全自主管理提升、主题月活动开展、安全培训、隐患低标准合理化建议的查找及整改、应急演练开展等方面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提出了下月的重点安全工作计划。

三、生产科黄河汇报“9.30” 高压氨泵P101E油压低联锁跳车事件原因分析及措施整改情况。机动科杨林汇报“10.22” GB1601轴承损坏事件原因分析及措施整改情况。

四、质量安全环保科窦金金汇报10月份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截止10月底合成、尿素装置遗留加新增隐患共有387项,本月共整改190项,列计划隐患有197项,整改率为49%。

2013年度化肥二厂监控隐患项目14项(公司级1项,分厂级隐患13项);截至9月底治理分厂级9项,年度治理率65%。目前化肥二厂存在重大隐患5项,公司级1项、分厂级4项,具体如下:

1、合成塔R101不锈钢内衬减薄(公司级);

2、101-E封头及下塔筒体龟裂严重;

3、E128锈蚀严重;

4、EA601、EA603;

5、P102D出口流量计不稳定。

五、质量安全环保科董长红汇报10月份安全观察与沟通数据分析情况:10月份生产正常,有两个假期,国庆节,古尔邦节,10月份有两个有效周上班,把计划调整为每周每人两次审核,班组不变,确保审核数量不变,68个审核员参加审核,计划完成个人观察项为816项,实际完成是798项,计划完成率为98%,月总观察项432项,不安全项288项,不安全项整改率为100%。

9月底,公司职能处室针对化肥二厂审核出来的问题进行核实,结果部分设备问题未进行整改,与审核平台填写的有出入,指出审核平台应主

要以人的不安全因素,人的反应为内容进行审核,所以10月份开始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应该按照人员的位置、人的反应、环境与程序方面为主进行审核。以审核小组为单位,以68名观察员为骨干,每天由值班技术员组织由厂长、安全员、值班长(或者班组审核员)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并制作成PPT在二厂的下班放心会上进行通报,当月共有20个审核小组进行了现场审核,28人超额完成现场审核计划,共发现、整改了288个不安全项。

六、质量安全环保科刘臣汇报10月份板块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问题及整改情况:2013年10月,板块公司HSE审核组对分厂进行了审核,在此次审核中,共发现各专业问题20项,提出改进建议1项,共性问题12项。要求各科室对照问题清单安排负责人进行整改,11月5日10时前报审核问题、建议项整改计划,11月11日10时前报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总结;审核问题、建议整改完成后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分厂主管厂长签字、验证合格后报质量安全环保科。

七、梁惠英书记鼓励与会人员发表对本月发生的3起事故事件的看法,并进行讨论,最后感谢各位员工对分厂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提出宝贵建议。

质量安全环保科

5.10-15安全例会纪要 篇五

10月15日安全例会纪要

10月15日安全例会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孙总、各生产部门人员、办公室人员,各人员都积极发言,总结汇报了近期生产上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将会议内容总结如下:一是生产中的小细节小毛病没有引起大家重视,以往经验告诉我们,大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平时大家容易忽视的小细节所引起的。二是工作流程衔接不畅,造成生产线失衡,容易引起安全隐患和产品质量问题。三是工作过程中工艺规范操作不当,安全细则落实不到位,思想认识麻痹大意,把安全问题当儿戏,没有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四是安全问题既是职责也是任务,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完成生产任务、安全任务。

针对以上问题各工段负责人都作出表示,会后坚决把生产中出现的一些小毛病解决掉,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小细节,避免小毛病积少成多,造成大的损失。会上各负责人充分肯定了最近一段时间各工段做出的成绩,并一再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小到家庭、企业,大到社会、国家,安全问题始终是我们生活、生产的重中之重,家庭的和睦幸福,企业的持续发展,社会的长治久安,国家的和谐发展都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生产生活过程中谨记安全的重要性,谨记用血换来的安全教训,从一点一滴的小事上捉安全,把安全细则落到实处,既要保证安全事故零发生又要保证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孙总说到两句俗语于我们共勉“众人拾柴火焰高,磨刀不误砍柴工”,借以希望大家能齐心协力,多学习多进步,提高工作效率,抓好安全问题,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六

一、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矿、项目部两级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二、矿安全办公会和各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安全办公会议均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时,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委托人主持召开)。

四、矿安全办公会议由董事会成员、矿班子成员,生产副总工程师,各项目部正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班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五、安全办公会议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汇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所查主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近期重点安全工作安排;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六、安全办公会议主题要突出,议题要明确,要联系现场实际,研究安全工作,安排工作要详细,落实到责任部门、单位。

七、会议部署的安全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按要求完成,做到措施、标准、时间、任务、责任人五落实。

7.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七

签发人:×××

关于印发《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请严格遵照执行。

××××××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月13日、28日下午三点三楼会议室召开安全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可择日召开)

二、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形式

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矿长)主持,矿领导、安全生产类科室全体人员、区队班组长以上人员(含班组长)、经营管理类科室负责人参加。

每月第一次安全办公会与“双基”建设会议合开,各单位要在会议上汇报上月“双基”建设情况及下月“双基”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安全办公会议内容及要求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贯彻上级安全办公会议主要精神。

2.听取各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对上段时间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布置下段时间安全工作重点。

3.研究分析当前存在和提出的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责任单位或具体到责任人。

4.对“三违”事件、事故进行通报。

5.会议由总经理(矿长)主持,总经理(矿长)下井带班或请假,会议日期另行安排;下井带班和请假的矿领导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注明。

6.规定参会人员必须及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安监科说明情况,由安监科备案。因请假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提前将请假条交安监科备案。如本单位正职不能参会,必须安排有本单位人员

附件1 安全办公会议流程及汇报内容

1.由安监科点名,点名后通报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科室、区队正职,纳入“双基”考核。

2.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通报上次安全办公会布置会议落实情况(安监科与会负责人执行)。

3.传达河南能源、永煤、永锦公司安全办公会(“双基”例会)精神(矿长执行)。

4.各区队通报上次安全办公会布置工作落实情况,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双基”建设)重点。

5.各科室通报上次安全办公会布置工作落实情况,系统科室开展工作情况,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双基”建设)重点。

6.安监科通报当月安全大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通报安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通报上月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情况及工作重点;汇报安监科开展工作情况,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双基”建设)重点。

7.安全副矿长通报重大隐患跟踪落实和整改情况,对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双基”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8.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推荐]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

每月25日下午3:00召开一次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组织的,副总工、各分管矿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队第一负责人参加的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安全办公会议。

二、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并研究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措施。

2、听取各专业科室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保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查找安全工作薄弱点,会议要对以后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工作、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时间、采取的具体措施、办法等做出具体安排。

4.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并追究责任。5.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防治水”及“安技措”“安全避险”工程的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三、安全办公会议召开的主要议题:

1、安检科通报总结上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安检科通报新排查出的各种隐患,安排负责整改单位、预计完成时间,落实验收人员和具体整改措施。

3、在隐患整改过程中经验收发现整改不彻底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学习上级主管部门近期出台的安全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种文件及通报。

5、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在本月如何搞好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6、会议主持人对全矿安全工作提出指令性要求,并作会议总结发言。

四、安全办公会会议具体要求:

1、每月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带笔记本和笔,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者每次罚款50元,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安检科负责专人对每周安全办公会议及时写出会议纪要,并在早会上下发给公司领导及有关区队。

3、凡是安全办公会上研究安排的工作,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安检科以指令书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各部门、区队必须按时完成,安检科跟踪监督落实,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下次办公会由安检科通报问题落实情况。

4、安全办公会上首先由安检科点名,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者有事必须向会议主持人以书面形式请假,并安排有关负责人参加,否则按旷会论处。

9.区域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九

为认真落实区域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各项管理规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精神;

2、听取安检部门和各部门关于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3、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情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二、会议规定

(一)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部长、安监部全体、各矿矿长副总以上及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主要议程是:安检部汇报一月来的公司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情况,学习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和指示精神,通报近期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提高防范意识;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分别汇报一月来公司安全技术服务情况及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其它部门汇报有关的会议和培训情况;矿长汇报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安检部对一月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

各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各矿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协调解决各矿提出的问题;

(四)安全部汇总各矿和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跟踪落实会议决议事项,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

(五)会议纪律:公司部门及各矿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事向总经理请假,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人员,根据公司会议纪律管理规定,由安检部落实处理。

三、各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各矿由矿长主持,每周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及安全科、技术科、调度室、通风科、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通风队等有关科队人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制定会议程序,确定会议内容,重点协调解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每次会议,要由安全矿长通报上次会议安排问题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的进行罚款,对落实整改好的进行表扬。

(四)会议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对会议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根据情况,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安全措施;每次会议要写出会议纪要,并下发至各部门,安排落实到人,由安全矿长负责安全监督执行,跟踪落实。

10.6月份矿长安全办公会纪要 篇十

矿长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2010)第6号

会议时间:2010年7月1日

会议地点: 调度会议室

主 持 人: 刘保宽王纯义

参加人员: 翁明月 孙海仁 丁名雄 张晓明 张志平刘玉

尹文珠 李钢 史志法 陈国印 张平靳朝阳

刘国志 王浩 陈军 曹永胜 刘延章李正东

王跃奎 李刚 吴林 陈军锋 王锋杜玉柱

梁存喜 殷喜 陈本先 李泽军 王士程相勇

王明辉

会议内容:总结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7月份安全生产

工作。

一、会议首先通报了六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六月份共排查各类隐患87条,整改87条,整改率100%。成立专项治理小组,以顶板管理为重点,对“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雨季三防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治理行动。组织矿全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定于7月上旬进行考试。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九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二、会议传达了集团公司《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三、会议指出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生产组织难度大,面临908过断层、406特殊地层、掘进钻探前方有水等重大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公司要求和矿近期生产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认清形势,提高安全意识,真正用心把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牢。

四、会议要求切实做好质量标准化提升工作,在肯定前阶段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各单位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从细节入手,从点点滴滴做起,把质量标准化再提升一个台阶。会议要求各单位尽快提交提升方案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内容要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

加强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管理。针对目前生产实际情况,生产技术部要制定安全生产的专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加强中夜班检查力度,逐条巷道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顶

板管理补充规定》,要制订应对顶板变化的专项措施和方案,备足材料。加强探放水管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短结合”原则,明确责任区,谁来管,谁来监督,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加强通风管理,坚持“以风定产”原则,在通风系统优化改造完成之前,要制定专项预警措施,通过对通风设施进行排查,确保通风可靠。如果仍达不到生产要求,就要停止掘进头作业。风机改造工作由机电矿长丁名雄负责,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通风系统优化工作由矿长助理张晓明牵头,通风队负责落实。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加大防爆检查力度,七月份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电气设备完好竞赛活动,由设备管理部和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尽快对电气失爆情况进行摸底,一旦出现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一旦发现,要从严处罚。

加强步行检查管理力度,步行检查作为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有效措施,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各区队有权利,也有义务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要做到人人有责。

加强设备检修力度,从本月开始主运系统检修时间延长为6小时,以保证检修质量。各区队要提前制订计划,每周三报设备管理部,大型检修计划同时要报公司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电管理制度,并整理装订成册印发执行。从7月份开始进行一次覆盖全员的内部机电培训,此项工作由机电副总工程师刘玉负责。加强机电工程验收,实行一周一验收,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队组、使用单位三家共同验收,设备管理部每周将验收结果通报一次。

加强井下行车管理,完善井下交通信号灯,井下行车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入井前要检查车辆性能,尤其是制动性能,做到不开快车、不闯红灯、规范行车、文明行车。

加强火工品管理,新炸药库未达到使用要求前继续使用旧炸药库。要认真吸取平项山炸药库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火工品的运输和管理工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制订管理办法,全矿严格执行。

重点工程重点督办,对打钻、小窑加注,新采区开拓大巷等工程,要及时收集基础资料,保证质量,确定数量。

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三大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工作,各区队要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培训计划,尤其要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常识性、专业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通过对基层干部应知应会和安全规程的学习;跟班带班制度的落实;对基层干部“三违”行为的重拳出击,杜绝违章指挥行为等,给职工带个好头,起到表率作用,以此来全面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素质。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对需要进行持证培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摸底及统计,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此项工作由安全矿长孙海仁督办,7月底前完成。

五、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做好“雨季三防”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渡汛。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已编订完成,要求尽快下发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各小组成员要对井上下防洪物资储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调度室要做好统一调度调配使用工作。如遇暴雨等强降雨天气,出现洪水可能淹没井口的情况时,要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将井口封堵,关闭

主扇。在防汛期间,要加强跟班带班工作,领导干部要到现场指挥工作。同时,由安全矿长孙海仁负责牵头,于近期组织举办一次防洪演习,将防洪设备设施全部启动试用一次,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主题词:安全会议纪要

抄报:公司安监局

抄送:矿领导各单位存档2010年7月1日

1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十一

一、安全办公会议在全面检查上旬的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定于每月1、11、21日与安全检查同步,以总结上旬的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查出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安排下旬的工作,超前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研究部署防范措施及避灾办法。

二、每月1日、11日、21日和月终为安全检查日,由专各管安全的矿长带领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矿井下地面进行全面检查,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班、到组、到人。

三、每天上班时,由各班班长对各自的工作面的风量,顶底板、顶柱支护及煤壁等都应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四、每天由专职安全员到各班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安全的隐患,提出整改方案,现场指挥,督促当班人员及时排除。

五、对查出的隐患要现场整改,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要组织专人负责,专班整治,严禁拖延患情。

安全例会制度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矿每月举行下列会议:

一、由矿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精神,同时结合煤矿实际总结上月的安全情况,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由安全矿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上月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并进行裁决,制定整改措施。

三、每旬召开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业务自我保安会议,以学业务为主,重在提高专业技能。

上述会议精神必须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班前会议制度

一、班前会议,以班为单位,由矿长、副矿长组织,安全科长,生技科长,技术员,机电科长,电工员,当班班长参加,在下井前召开,作好会议记录;

二、向班内成员传达矿委会或值班领导的决定,合理安排当班生产任务和清点上班人员,对当班下井人员进行身体状况检查,对不符合身体素质要求的人员责令更换人员,决不手软;

三、巩固学习操作要点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四、检查有酒后上班和不准入井下的物资、火种,检查机械、设备、仪表是否牢固、完好、准确,排查安全隐患;

五、入井前,对当班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

六、根据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井下生产任务,不得只顾生产,不讲安全。

劳动管理制度

一、凡属在矿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矿内的统一管理,并自觉遵守和执行矿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听从指挥,服从调度,按月按日保质保量完成矿井统一下达的各项任务。不消极怠工,不偷工减料。

三、坚持满出勤、高工效,月出勤日不得低于法定工作日,不得无故旷工和迟到早退。

四、建立请假、消假和出勤考核工作制度,在生产和工作中,保证工效的同时,必须保证工作时间8小时。

五、在生产和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兢兢业业,不得做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井下生产人员必须先投保,后上岗作业,全年十二个月连续不间断者,其保险费用由企业负担。

七、在生产过程中,因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

一、每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逐条登记。登记的隐患包括大检查查出的隐患和管理人员及工人查出上报的隐患。

二、隐患登记由公司和矿两级安全科指定专人进行。

三、对查出和上报的隐患,应按隐患类型和时间分别汇总,按月上报,由公司经理和矿长分级审阅,签署整改意见。

四、重大隐患,开辟专用通道,直接报公司经理审签。

五、对所有隐患,应分别向隐患存在单位或整改责任人下达《隐患通知书》,按“四定”原则,限期整改。隐患整改以后,由隐患存在单位或整改责任人向登记机关逐条书面回执,登记机关确认整改到位后,书面销号。

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科长召集,公司经理主持,工会主席、有关科室负责人,各矿矿长或副矿长参加。

二、矿每月组织三次以上安全大检查,由矿安全科长召集,矿长主持。参加人员有正副矿长、矿各科室负责人、安全科全体人员、各工程队负责人、安全员、调度员等。

三、公司和矿两级安全科每月组织不定期安全抽查1~2次。

四、公司每年组织主题安全活动一次以上、专题监察活动3次以上。

五、矿安全员坚持24小时现场检查监控,确保现场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六、每次大检查从现场,制度和人员思想三方面分别着手,编制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严禁缺项和漏项。

七、每次检查,必须对查出的隐患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负责人在完成整改后,必须书面回报。公司一级大型安全检查,必须由安全科编发安全检查通报。

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矿机电部门要对全矿地面、井下各种机电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帐、存档保存,所有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由机电部门统一管理。

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了合格证,方准入井。

三、防爆电气设备出井进行维护和修理后,入井前应检查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入井。

四、在役电机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对防爆性能、绝缘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五、机电设备的损坏,丢失应立即查找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六、机电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严重损坏,应该报废、但必须经矿机电部门写出书面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签字,批准。

七、所有机电设备、备用配件、电工仪表和工具一律不准随意租借、出售。

八、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作好设备运行记录。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爆破器材必须放置在专用库房内,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2、库房必须设专职人员管理,并严格领、退制度。

3、管理和使用炸药、雷管时,其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4、井下人力运送时,必须由持有爆破作业证的放炮员运送。

5、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严禁将爆破物品装在衣袋内。

6、运送途中,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格途中逗留。

7、运输过程中,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严禁与带电物体(包括化纤物品)接触和磨擦。

8、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物品。

9、井下当班爆破物品必须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和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严禁乱扔乱放。

10、必须使用电雷管,放炮器放炮,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当班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严禁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1、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退还库房,严禁情送私卖,违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1、严格执行入井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班。

2、检身工在每班工人下井前20分钟到达井口,做好下井前的验证、检身准备工作。

3、凡是下井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入井检查,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手电筒、无锁矿灯等引火物品进入井下。

4、严禁酒后下井。

5、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来矿下井检查安全生产时,必须自觉接受检身工入井检查,检身工必须认真履行检查职责。

6、检身工必须认真清点入、出井人数,并做好记录。

7、对不接受检身工检查的各类入井人员,检身工有权制止其入井。

8、因检身工失职漏检,致使引火物品带入井下发生事故的概由检身工负责。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尽量减少事故给企业造成的各类损失,结合矿(公司)的实际,特制定以下事故统计及报告制度。

一、当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逐级报企业负责人。

二、企业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的劳动、公安、人民检查,工会、保险以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三、一次重伤2人,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自发生事故起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到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重务3人或死亡1 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应在1小时内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发原因判断、事发后采取的控制和求援措施、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五、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组和进入事故现场时,有关责任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对事故现场的抢救处置工作进行全权指挥,组织人力、物力,尽力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落实专人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救人员和财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或改变原状的,应当作记载或设置必要的标志。清理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公司安全科应在每月三十一日将本月出现的工伤事故情况以表格及文字形式报公司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不得漏报和瞒报。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一、必须由局(公司)、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采掘、机电、地质测量等单位有关人参加,并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还应征得局(矿)安全监察站同意。

二、文字说明既要详尽确切,又要避免繁琐冗长。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害遇险人员。

三、《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必须在每年开始前30天报局(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四、在每季度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报局(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五、已批准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应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

六、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贯彻、执行。

顶板管理制度

一、已成巷道

1、责任人:安全科长、安全员、通风工、调度员、辅助责任人员、电工、其他管理人员,及所有下井人员。

2、安全员(调度员)在每天的巡查中,从入井开始,所到之处,仔细观察顶板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其他人员所在巷道,应每天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安全员处理,情况危急的可以先处理,处理有难度的,可以先设置哨卡、防止人员进入,然后报安全员。

3、安全员应每月组织进行三次全矿已成巷道的敲帮问顶工作,敲下来的碴,由责任工程队清除。

4、撬顶工具:2m长撬棍1-2根,护管线柱2-3根,小锤一把。

5、撬顶办法:⑴先观察明显脱层体,如有,则撬下来,撬顶时,如在平巷,在确保冒落下来的岩块伤不着人,如在斜巷人员应站在冒落体上方,防止冒落岩块不伤人;如撬不下来,因已破坏岩层稳定性,应迅速打顶或架厢支护。⑵处理完明显脱层体后再观察纵横裂隙,用小锤敲击听声音,如系空声,且裂隙勾穿,呈单梁体、锅底体、裂隙切割顶板等情形,应继续撬顶,撬不下 来的,应根据情形作加强观察或支护处理。

二、施工巷道

1、责任人:施工队负责人及施工人员。

2、监管责任人:安全员。

3、顶板及两帮完好的,可采用裸体支护,顶帮完整性较差且经撬顶后,仍有可能冒落的,打顶架厢支护,顶距厢距1m,具体规格见作业规程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4、施工中及未验收前的巷道,由施工队负责管理顶板,负责敲帮问顶、支护、清除冒落体,对期间所发生的冒顶事故负责。

三、巷道交岔口

1、交岔口周围顶板完好,是悬空面积不超过16m2,可采用裸体支护。

2、交岔口周围顶板完整性差,应打顶或架厢支护。

四、切割开口及掘进、采矿工作面

1、责任人:工程队负责人。

2、监管责任人:安全员、技术员。

3、中段矿块参数为50×30 m2,切割参数12~15×30 m2,保安矿柱参数3×3~4 m2,房柱中空参数不大于10×30 m2,若顶板完整性不好,各参数应根据安全员、技术员的意见适当缩小,必要时,留条带矿柱。

4、安设支柱计后,根据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到加顶方法或砌矸石垛办法,维护顶板完整性,消除大面积冒顶威胁。

瓦斯检查检测制度

一、瓦斯检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从事煤矿工作三年以上,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二、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瓦斯检定器的构造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药粉必须定期更换。

三、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履行职责,执行“一炮三检”(进班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停风后或恢复老巷生产,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做到不空班漏检,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薄、工作地点和瓦斯记录牌,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单,及时报送安全副矿长或矿长审批。

五、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人员下井半小时之前,检查各个工作的有害气体,有害气体必须在《规程》规定的浓度下,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六、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瓦斯浓度值规定如下:

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区工作面回风中沼气或二氧碳不超过1%、1.5%。

3、采掘工作面回风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当瓦斯浓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上报安全生产调度室安全副矿长、直至矿长。

七、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时,若停风、停电严禁放炮。

八、对老巷、盲巷、溶洞和暂停的工作面,必须打上警示牌栅栏或者密闭。

九、因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切断电源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十、坚持瓦斯日报制度,当班的检查记录必须当班报送主管安全副矿长审阅。

通风管理制度

一、主风机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停风,按井下同时工作的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

二、各工种、各工作面所需要的风量、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风速及温度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应设置风门、风墙、风窗及通风设施,有效地控制风流(采空区和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四、建立测风制度,填写测风记录,采掘工作面要随时进行测风,按工作面的实际需要分配风量,调节风量。

五、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当布置独立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可采用局部通风(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严禁全矿井串联通风。

六、井下任何工作地点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入风井,出风井和主要进回风巷应有足够的断面,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通风设施,巷道内严禁堆放杂物,经常维修巷道,以保证风流畅通。

七、矿井不得用局扇代替主扇,主要通风必须采用抽风机、局扇必须设专人管理,保持经常运转,不得任意停开。因检修、停电必须启动自备发电机,否则停风必须撤人。

八、通风管理员与瓦斯检查人同必须步调一致,紧密配合,积极协调,共同搞好井下通风管理和瓦斯管理检测工作,确保井下工人的人身安全,促进生产的正常进行。

交 接 班 制 度

一、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双方,必须团结友爱,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交接班负责人必须交清本班的生产、安全、设备运行、生产专用工具,危险地带和需要整改的隐患,然后才能离开工作面。

三、交班方必须主动如实的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对方交待清楚,对存在的隐患,应尽量在本班处理完毕,班与班之间要相互创造安全条件。

四、交接班方必须先处理交班方未处理完的隐患,然后再开始作业。

五、接班方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工作面交接班。

六、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和各种问题。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制度

一、炸药库房值班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准离岗和请他人替岗。

二、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或检验雷管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雷管和变质的炸药不准发放出库。

三、对每班次发放和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登记签字,严格执行“爆炸物品跟踪检查”制度。

四、发现爆破物品丢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告矿领导和保卫部门查处。

五、爆破员必须经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合格,持有《爆破作业证》才能领取炸药、雷管、从事爆破作业、严禁非放爆员领取爆破物品或从事爆破作业。

六、严禁携带矿灯、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内领取爆破物品。

七、爆破物品必须分开运送,不准混运,不准乱扔、乱放和途中逗留。

八、入井时必须以安监科核查清点、登记签字才能入井。

出井后安监科应对当班剩余的爆破物品进行检查、清点、登记签字,然后退回库房进行清点登记签字保存。

九、严禁将爆破物品存放在衣袋内,严禁将爆破物品存放在井下,严禁将爆破物品带回宿舍或其它任何地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职工向安全总目标挺进的一种活动形式。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点要求:

1、制定安全目标

制定安全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这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⑴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为使全体职工明确努力方向,目标数量不宜过多,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单位的特点。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

⑵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要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职工的热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⑶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各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⑷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在制定安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总的目标制定后,要逐级提出分目标,这叫目标的展开。通 过目标的展开,明确划分各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分目标由下级提出后,必须经上级纵横协调,综合平衡后确定。

2、建立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⑴组织体系。运输区和各队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区、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班组设立安全检查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⑵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狠抓规程兑现的同时,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上至区队长,下至每位职工,人人肩负安全重担。

3、实行过程管理

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目标的完成。上级对下级要给以相应的、必要的权力,让他们“自我控制”,自我发挥。同时,要对下级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对于暂时无力解决的整体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帮助。

4、评定安全效果

安全效果的评定,一般分为定期评定和最终评定两种形式。定期评定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目标逐项 检查评定。最终评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评定。评定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评定的主要内容是:目标执行情况,哪些目标好,哪些目标差,好在哪,差在哪,为什么好,为什么差,总结经验教训,奖优罚劣。同时,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安全奖惩制度

1、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企、事业单位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声音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2、企业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定完成任务奖的前提,矿务局、矿、区、队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并完成生产任务的,在年终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以表彰、奖励。

3、企、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任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情节或后果严惩的,应给以经济、行政处分。

4、企、事业单位违反安全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 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 ;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欧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矿山事故调查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的调查,由企业主管部门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专家参加调查。

3、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同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参加,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

4、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按照发生事故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和工会派员参加。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特大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是有事故调查的某一方面专长同时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⑴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⑵查明事故的原因; ⑶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⑷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⑹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技术措施和事故教训; ⑺今后需要研究的课题;

⑻对有关法律、条例、规程等的修改意见; ⑼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1、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2、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⑴矿长,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矿安全监察处(站)长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⑵正副区(科)长、队长、班组长、矿山救护和安全检查专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月;

⑶采掘、通风、防尘、放炮、采区机电维修、瓦斯检查(监测)、电器设备防爆检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各类司机、信号等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⑷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⑸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⑹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3、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⑴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⑵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⑶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⑷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巷道贯通的安全规定

在矿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贯通前

⑴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⑵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⑶在有突出危险的矿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2、贯通时

⑴必须派干部(包括通风部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⑵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⑶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 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⑷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⑸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⑹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同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⑺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贯通后

通风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放炮工工作制度

放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即《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和放炮操作规程。它关系到工作面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否则可能引起炮烟熏人、放炮崩人事故,崩倒工作面支护引起冒顶事故,甚至放炮火焰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为确保放炮工作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放炮安全工作制度。放炮安全工作制度包括如下内容:

1、工作面实行“一炮三检制”;

2、工作面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

3、放炮员持证上岗制;]

4、严格实行火药(炸药和雷管)领退制度;

5、坚持雷管编号制度;

6、建立火药定期销毁制度等。“一炮三检制”就是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工作面放炮地点通风、瓦斯、煤尘、工作面顶板、支护等有无异常情况。实行“一炮三检制”,可以促使在工作面做到“十不装药”和“十不放炮”的安全要求。实行“一炮三检制”,可以使工作面在安全条件下进行装药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制”就是需加强放炮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瓦斯,避免在瓦斯超限情况下放炮。放炮后巡视工作面煤壁、顶板、瓦斯、煤尘、支护、瞎炮、残药等情况,可以使工作面处于安全条件下生产。附录:三人连锁放炮制

“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工作面煤壁、顶板与支护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指派人员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工作面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确认安全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其原主。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能够使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对负有放炮安全的直接责任的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等三人明确职责,实行连锁,可以避免放炮工人混乱。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可以避免因放炮引起片帮冒顶事故;避免由放炮警戒不严或警戒不落实造成放炮崩人事故;防止因漏检瓦斯,在瓦斯、煤尘超限的情况放炮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做到安全放炮。

每个矿井都必须建立火药领退制度,严格按火药领退制度进行发放。执行火药领退制度有以下优点:

1、明确只有由放炮员领退火药,可以避免火药发放工作的混乱状况,同时增强放炮员的工作责任心。

2、放炮员不出示证件与火药领取单或放炮工作指示单,不能发给火药;放炮员不使用专用火药箱,可以拒发火药。因此加强了火药领取的监督工作。

3、放炮员事先填好火药领取单或放炮工作指示单,并经主

管人签章,按领取单领取火药,当班清点所领取的火药数量,并检查火药质量,不合格的不能领取。一切符合要求后签章出库。这样可确保火药的数量和质量,做到安全生产。

4、工作面放炮工作结束后,将所使用的炸药量、雷管数填入三联单内,班后由班组长审核签章证明,剩余炸药、雷管退回爆破材料库。这样可以严格控制火药的实际耗量,减少炸药、雷管的丢失、外流等情况的发生,保证工作面或社会的安全工作。

5、爆破材料库设有库存帐目和发放帐目,有专人记帐,发放和收回退还的火药也能严格上帐登记。这样,能控制火药发放量和消耗量,提高经济效益。

地下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只准一个工作面向有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才准起爆。

2、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同时掘进,其中一个巷道工作面进行爆破时,另一个巷道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3、在井筒内运送起爆药包,必须把起爆药包放在专用的木箱或提包内。不得使用底卸式吊桶。禁止将起爆药包与炸药同时运送。

4、往井口掘进工作面运送爆破器材时,除爆破员外,任何人不得留在井筒内。

5、井筒掘进时,电爆网络的所有接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严密包裹并高出水面。

6、起爆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出危险区。通向爆破地点的入口,必须设置警戒标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没人的情况下,才准起爆。

爆破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1、中、小型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2、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浓度异常;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3、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

4、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5、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用木制炮棍;

⑵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⑶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6、用明火照明时,明火应远离爆破器材,防止灯具点燃爆破器材。

7、电爆破时,电雷管必须短路。

8、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用无填塞爆破;

⑵浅孔爆破时,一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1/3; ⑶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⑷堵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⑸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9、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牌子。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爆破员进入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现象。如果发现有这些现象,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时,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井巷掘进时,作业条件差,一定要注意安全,按照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

矿井瓦斯防治管理规定

1、每一矿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4、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并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矿井巷道掘进作业规定

1、每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的作业规程要组织作业班工人学习。

2、巷道净宽、净高、坡度符合作业规程。

3、掘进工作面到永久支架之间,应设临时支护空顶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4、砌碹支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砌块、混凝土及浆强度不低于设计要求; ⑵砌块灰缝饱满,无瞎缝、干缝;

⑶混凝土碹表面无裂隙、露筋、蜂窝现象; ⑷支体和顶部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填。

5、架栅支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在松软围岩中掘进,应采取超前支架; ⑵支架间应设撑木、顶接死,帮背实; ⑶支架规格,材料符合设计规定;

⑷支架垂直底板,前倾、后仰不超过规定; ⑸棚梁接口严密,棚距符合作业规程。

6、锚喷或喷浆支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锚杆必须做拉力试验,并有记录; ⑵喷体厚度和强度必须符合设计; ⑶锚固力必须符合设计;

⑷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

⑸锚杆的规格型号,材质、强度、布置符合设计。

7、在倾斜巷道中掘进时,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斜的措施。

8、在矿层中采用单巷掘进时,要有预防冒顶堵人的措施。

矿井采矿工作面作业规定

1、每一个回采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报矿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的作业规程要组织作业班工人学习。

2、普通支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支架的排距、柱距、悬顶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⑵支柱迎山、棚梁背板,柱帽柱鞋柱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⑶支柱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⑷禁止使用折损的备用支护材料; ⑸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⑹不得混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护材料。

3、特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托梁、木垛的个数、位置、规格和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⑵木垛各层接点打成直线,打紧打牢在实底并接顶; ⑶密集支柱打成直线打紧打牢,顶端无重楔,下端支实底,软底要加穿鞋;

⑷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0.50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4、回柱放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放倒撤净放顶线以外的支架,撤回的柱、梁要安放整齐或运走,有可通行的人行道;

⑵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

⑶悬顶距超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大值时,顶板仍不冒落的要进行强制放顶;

⑷初次放顶以及过老空顶、过局部破碎带、过断层等,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必须有区队长在场指挥;

⑸应有防止矿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⑹回柱绞车和滑轮要安装牢固,绳钩绳套、信号、保护装置等设施完好齐全。

5、回采面矿壁必须平整,不得留有伞檐,浮矿必须清扫干净。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矿井局部通风规定

1、掘进巷道应实行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方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局部通风机各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巷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3、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使用局部通风的掘进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俘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报矿调度室。

6、通风设备必须安全,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应有补垫、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7、风筒出口的风量必须保证每分钟40m3以上。

8、井下爆破材料库,井下变电硐室和井下机电硐室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井巷掘进的安全规定

1、出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爆破后,应进行通风,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处理好盲(残)炮后,方可进行作业;

⑵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有关设备和部件。

2、斜井、平巷口施工时,要及时架设支护和砌筑挡墙。斜井、平巷掘进,爆破后,应有充分的通风时间,烟尘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在没有机械通风时,必须按具体情况,规定足够通风时间。出渣前,应首先敲帮问顶,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撬浮石的撬棍,应有足够长度,以便人员能站在安全地点工作。并且,应有足够照明,以便清楚地观察浮石范围。

3、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⑵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 m; ⑶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装梯子间、渣子间等设施,如没有梯子间,应设梯子,梯子上部应有护棚,防止崩坏梯子;

⑷天井、溜井应尽快与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

⑸距上部中段7m时,必须在贯通地点设置警戒标志; ⑹采用下掘法的小天井,应用梯子作为人员上下之用,不许用爬绳上下人员,起爆方法应采用在井外起爆(电点火、导爆管、42 电雷管等)方法;

⑺溜矿格不得放空,应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破下的矿岩量。

4、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的井巷(包括采矿巷道),必须支护。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进时,应在永久支架至掘进工作面间架设临时支护,或采用超前支护。

5、需要支护的井巷,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跟至工作面。

6、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的坑木;

⑵架设支架后,在接榫附近应用木榫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榫楔紧,顶板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培严填实;

⑶斜井支架应加下撑和拉杆。坡度大于30°的斜井采用永久支架时,棚间应设顶柱;

⑷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破坏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修复。

7、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井下的安全出口、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地压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每班要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大修主要提升井巷和运输大巷,应编制大修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时,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

备。每次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不得超过两架。撤换顶板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区,必须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清理浮石时,必须在安全地点操纵工具。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面不得有人。

9、凡报废的井巷和硐室,都必须及时封闭或填实,并在周围设明显标志,采取措施,禁止人员入内。

10、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的入口应封闭或填实,并在周围设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和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

11、不准回收废竖井和倾角大于30°的废斜井的支护材料。如必须回收时,应有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倾角小于30°的废斜井或平巷中回收支护材料,必须由里向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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