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种劳务分包合同

2024-10-19

油漆工种劳务分包合同(共11篇)

1.油漆工种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油漆涂料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将工程的油漆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特制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信守执行。

一、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标。

备注:质量及施工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脚手架等。

工程内容包括:按图纸和实际需要。

三、合同单价

1、批腻子,不涂涂料:元/m2;

2、批腻子,涂普通涂料:元/m2;

3、批防霉腻子,涂防霉涂料:元/m2;

4、阳台、露台:元/m2;

注:结算经实际发生的工作面积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之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附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2.油漆工种劳务分包合同 篇二

2014年7月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建筑领域劳务管理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明确了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的实名制管理责任、用工主体责任、用工监管责任、教育培训责任、质量安全连带责任等, 建筑行业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 因劳务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多年来,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劳务作业领域习惯将工程分包给一些熟悉的“包工头”, 由“包工头”招募农民工实施工程劳务分包。由于缺乏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监管, 在劳务费结算、安全事故处理、工程质量、工资分配等方面出现许多劳务纠纷, 甚至出现“包工头”卷走工资款的现象。再有劳务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 临时性、季节性、流动性大, 技能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就上岗, 给施工项目带来安全质量隐患。“包工头”随意用工, 违法转嫁经营风险, 既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也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风险。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工程。也就是说, 不能与“包工头”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序列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业务。只对劳务企业的净资产、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工人、经营场所有限制。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诚信经营、施工业绩、施工组织、协作配合、班组管控、人员素质等方面多方考察、优胜劣汰, 采取劳务竞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并按要求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进场人员及用工情况进行审核, 确保在场所有劳务人员均参加了工伤保险, 并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2 因转包或分包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对于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或含有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针对目前劳务市场存在较多的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违法行为,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采购大型机械、主要材料,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租赁周转性材料, 为此,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明确劳务承包人承包的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 劳务承包方只能提供劳动力, 由劳务发包人提供机具设备、原材料, 接受劳务发包人的技术和管理, 以此强化劳务作业承包人仅提供劳务作业的合同实质, 以促进劳务市场的有序发展。

3 因合同内容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 有的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缺乏完整性;一些重要条款责任划分不明确、不清晰;不注重风险条款的约定;对施工过程劳务结算方法无约定, 使劳务结算与劳务费支付风险加大;甚至有的劳务分包双方过分地依赖于相互间的诚信度只有口头协议, 忽视了书面合同的作用及法律效力。这样就给施工过程中产生劳务纠纷留下隐患。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更加合理、合法、规范, 避免了缺款漏项, 不能真实确切的表达当事人意图, 防止出现违法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同时也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 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保护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 需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条款涉及的分包范围、内容、质量、安全、价格、结算、支付、责任约定以及违约处置等条款必须清晰、准确, 从而规避合同风险。

4 因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施工过程中, 因劳务分包双方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劳务纠纷比比皆是。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在条文设置上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义务, 完善了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防范措施。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的现场管理义务, 由劳务作业发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劳务作业承包人根据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劳动力供应计划报劳务作业发包人审批, 劳务作业发包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以及工期计划等, 劳务作业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同时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不得对工程提出变更, 通过合同引导劳务作业发包人加强现场管理。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制度, 明确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与项目负责人系劳动合同关系, 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方面保障项目负责人作为劳动者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度, 保障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

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劳务作业承包人接受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共同合作, 确保建筑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5 因劳务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中强调了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义务,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向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交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勤情况、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等;同时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承诺, 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 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 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通过合同引导当事人合法履约, 并有效缓解目前广泛存在的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以及不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下大力度解决欠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保障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所得的劳务费专款专用。

6 因劳务费结算与支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劳务费结算是支付的前提, 也是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的风险根源在于结算。

1)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 只注重综合单价, 不注重过程结算 (月度结算与节点结算) 。合同履约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矛盾和问题, 过程结算不仅可以规避结算与支付带来的风险, 还能为发包人决策提供依据。很多项目发生的劳务费支付纠纷, 根源在于过程结算不清。

2) 劳务分包合同对过程结算条款约定不全面、不严谨, 或可操作性不强, 造成每月的劳务结算与实际完成工作量不符。例如有的项目约定主体结构月度结算按完成部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劳务费, 但地基与基础工程则无法按面积计量, 在没有科学计价方法前提下, 月度劳务结算仅靠预估预提这种粗放管理, 既存在风险, 也不利于项目成本核算。

劳务费结算要坚持月结月清制度, 以免事后结算给项目成本不实带来隐患。劳务费要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并通过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支付, 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共同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 确保劳务作业人员的稳定。坚决杜绝施工总包单位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现象的发生, 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 只有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合同,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才能有效的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 促进建筑业劳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满洪.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管理现状与应对方法[J].中华建设, 2013 (7) :59-60.

3.油漆工种劳务分包合同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完善公司各类合同范本;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合同范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4、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履约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承接劳务工程时,按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的,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与发包人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3、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以及调整的要求;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6、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8、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9、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13、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14、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第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按公司的合同评审流程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十条 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如需由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十二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的主要条款。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第三章 合同签订流程

1、项目部在对外劳务发包时,由预算员对分项分包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并发给有资质的劳务班组,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员参加对班组进行竞标,根据竞标结果在2~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班组.2、劳务合同需由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共同参与制定,技术部由技术总工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质量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工程部由生产经理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进度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安全部由安全员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安全文明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最终完成初稿由项目经理最终定稿再由预算员编制合同审批单(见附件一)并附上合同范本转交给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正式与劳务班组签订合同,一式三份,项目经理一份、预算员一份、劳务班组一份。

3、对中标劳务班组的单价由预算员制定单价审批表(见附表二)并报送给董事长签字确认,由预算员存档并按此单价结算。

第四章 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签订后,现场范围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员应按约定的时间撒离现场。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公司的信誉。

第十六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项目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二十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第二十一条 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的。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市建委、劳动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资料部进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章

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可要求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4.泥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交通学院双福校区学生宿舍1-6#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含浇注砼所需的所有工作。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本工程施工员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每次浇筑混泥土前混泥土工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混泥土的浇捣:配合安装、拆卸、清洗输送管,放、收砼车的卸料滑槽。配合输送泵堵管后的通管工作。清除散在模板上外的混泥土并浇水润湿,检查构件垫块,弥补缺失垫块。检查混泥土标高及轴线控制,混泥土的传递,捣实,收平及养护。所有后浇带或施工的接头处理,包括凿毛、清理、湿水;柱子、剪力墙水平施工缝处5CM内浮浆的打凿。混泥土浇筑前清除模板内的杂物,混泥土浇筑前后及木工拆模后的清扫,清理所有砼渣子,如楼地面上的废弃混泥土。清理或清洗振动器、振动棒、料斗、滑槽、配料场。在甲方指导下自行清凿可能出现的胀模混泥土及修补处理缺陷混泥土。进行砼表面的打磨。所有废渣,垃圾均须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天做到工完场清。

3、成品保护:混泥土浇筑时,对上一道工序完成的半成品应严格进行保护,防止破坏。

4、机械工具:与浇注砼成型的所有工具均由投标人自己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具,振动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斗车、刮杆等一切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小型工具。从甲方提供的楼层二级分配电箱后开始的三级用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5、辅材及劳保用品:投标方自备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辅材,自备机具的维修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辅材:浇捣用、养护用的水管,清扫工具,以及本班组施工人员的一切劳保用品。

6、辅助用工:以下所有用工均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内文明施工用工、混泥土养护用工,从楼层二级配电箱后至三级配电箱、至施工用电器的维护电工等,所有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用工,二级加压泵和楼层施工用水、用电专人看管用工。

7、混泥土浇筑时,必须安排管理人员、木工、钢筋工值班,雨季施工时须采取彩条布防雨措施(彩条布由甲方供应)。

四、劳务承包方式:

1、本合同劳务工作采用包工包辅料,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大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五、工期: 总日历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

六、单价

1、以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竣工图纸计算建筑面积。

2、所有泥工及泥工相关工作和泥工安全文明施工防

2护搭拆的人工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元/m,大写(/M2)。

3、在承包范围内不产生计时工。

4、此单价包括泥工人工费、辅材费、工人的高温补贴费、工人的烤火费、完成该工程的赶工措施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规定的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款均为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

5、泥工合同范围 外产生的计时工,必须经甲方的预算员、现场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由预算员备注具体部位和具体内容)。

6、计时工工资:技术工按 100元/天/个计算,普工按 60元/天/个计算。

7、结算原则:以甲方按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并按竣工图纸核定的建筑

面积乘以合同单价+签证记工(如果发生,必须有原件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作为乙方的总结算造价。

七:工程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肆拾万元(人民币)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壹拾万元(人民币),剩余工程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人民币)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分叁次扣除。在工程完工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八、付款方式

1、乙方的进度款:(1)支付条件为在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承包人每月20日向甲方项目部预算员送交工程进度报量一式贰份,经项目部预算员和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后,并在甲方收到业主方工程进度款后十日内向承包人支付 工程进度款总额的80%,按月进行支付,以此类推。

2、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交项目部预算员处,预算员收到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的结算书应由项目部预算员、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完善签字手续后由项目部预算员交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30天内审核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结算金额后在壹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至90%(累计达到90%),三个月内支付至95%(累计达到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

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贰年后壹周内全额退还(无利息)。

3、乙方不得以资金为由停工、罢工。

4、乙方应有相当的垫资能力,在签定合同之前表示已踏勘现场,完全熟悉图纸。

九、双方责任

1.1、向乙方进行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施工方案、定位放线、测量、试验等技术交底。以及下达该工程安全质量措施和技术标准。

1.2、随时进行质量检查、监督、评定。

1.3、负责处理因设计变更、测量、放线差错、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

1.4、负责对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控制。1.5、负责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2、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是按甲方项目部要求的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生产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革核定单)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负责处理因乙方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并

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2.2、乙方在工程中无故完不成任务、不服从甲方安排,工程质量低劣达不到验收要求,在教育、罚款等均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3、乙方必须确保农忙和节假日期间的施工所需劳动力,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交代的时间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延误工期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

2.5、乙方必须按周进行计划要求配备相应的机具设备保障完成任务的施工人员及措施。

2.6、乙方有负责配合其他各工种的施工的义务,不得影响后续工序施工,并尽量为后续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

2.7、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评定,如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人工费超支及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8、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监督,作好质量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甲方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施工物资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元-500元/次的罚款并按实赔偿。

2.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2.11、励行节约,按计划耗用各种材料量,超量全赔,节约奖励。

2.12、乙方应在施工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2.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工程款问题,但安全问题除外)停工、罢工。

2.14乙方应有垫资能力,签定合同之前表示已经看过现场并完全熟悉图纸。

十、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标准,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责任。

十一、安全

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159-99标准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已将施工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所以乙方在施工生产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3、乙方进入承包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并符合建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岗位证书的要求。报甲方备案,对承包的劳务工程乙方应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4、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能力,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规程办事,不违章操作。凡乙方施工人员进人现场,必须遵守国家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管人员提出,监督整改。乙方违章作业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停工或罚款)。

5、凡属甲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乙方一律不准私自动用。违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令其赔偿全部损失。

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7、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不准随队入场施工,违者自行负责。

十二、治安、防火

1、甲、乙双方分别确定甲方,乙方 为治安防范负责人、防火负责人。

2、凡在甲方施工现场生产作业的乙方人员,必须在进场三日内,由乙方负责人向甲方提供队伍人员情况,造具名册,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暂住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

3、乙方入场一周内,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项目部治安管理有关制度的宣传教育。

4、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员与甲方配合查处。私拿、盗窃甲方财物的人员,由甲方项目部按规定处罚。丢失借用的器具,由丢失方照价赔偿。

甲方项目部有权将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查处防火违章行为,乙方人员因违章引起火警、火灾,除对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外,发生一次未遂火警、罚款50元,一般火灾事故,罚款200元。

十三、其他规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退场则不予结算,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事故进度或现场管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因各种原因乙方不能进行施工,乙方需提前5天向甲方项目部提出,并保证在其它队伍进场前的施工正常进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借(租)用机械设备,在借(租)用期间,应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应当赔偿或支付其损坏部分的修理费用。

4、乙方所需工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有困难,可向甲方租赁或甲方价拨给乙方。

5、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间宿舍必须住满。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的宿舍管理制度,严禁乙方无关人员留宿现场宿舍。乙方按甲方项目部相关规定爱护项目部公物及实施,如损坏需照价赔偿。

6、治安费,暂住证费等行政事业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报送工程二部壹份,项目财务壹份,项目部经理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项目经理:

日负责人: 项目经理:年月 日

重庆交通学院双福校区学生宿舍1-6#楼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保修维修条款

1、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到发包人物业管理公司报到,与发包人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两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120%)不经承包人认可,在质保金内扣除,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管理部门)留下所有记录,供维保方备查。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发包人依法继续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

1)定义:

A、简单维修项目:简单维修项目指通常一天内完成的维修项目。如窗配件的维修等。

B、一般维修项目:一般维修项目指通常三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如门窗调整、油漆、室内裂纹、空鼓等。

C、复杂维修项目:复杂维修项目指通常七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如渗水等。

D、以上项目的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由承包人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

2)通知方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

A、电话: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用电话通知承包人。以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电话记录,双方约定有效。发包人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知时间、收话人姓名、送话内容、收话人的应答等。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须保留电话记录至维保期结束。

B、传真: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用传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传真后向发包人传真回执。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需保留收到的传真回执至保修期结束。

C、电子邮件: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提供邮箱地址,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需保留邮件发送记录至维保期结束。

D、必要时发包人也可用挂号信,特快专递通知承包人。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前原联系方式有效。否则,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

电话,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均未同承包人联系上,则视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有效,发生承包人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质保金,今后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不再通知承包人,并不再退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但所留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缺陷,发包人有权继续依法追究承包人的相应责任。

2、对承包人保修期的违约处理:

1)未按合同约定的处理时间完成维修任务或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2)在约定时间内,承包人需经处理但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则双方另行约定完成时间,由承包人继续处理,达到验收标准后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验收签字。若检查验收再达不到验收标准,或超过双方再约定的完成时间,则视为承包人故意拖延,将按照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3、工程质保期:

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防水项目保修期5年,土建项目保修期2年,安装项目保修期2年,质保金按前述保修期到期时间后分别退还。

4、造成其他损失:

由于承包人质保期内施工质量缺陷等问题,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承包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损失方共同核实,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与损失方共同核实,其责任鉴定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均视为其有效)。具体损失金额计算按实际发生费用*120%计算,在预留保修金中扣除。所留保修金不足以赔偿该质量缺陷项目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

5、维修责任的界定:

1)总包: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分包单位不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保修,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违约责任。

2)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维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维修责任。

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维修,由承包人

提供证据、设计要求。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对保修期质量缺陷项目进行及时处理,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全部结束。

如承包人不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其责任鉴定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均视为有效)。

6、承包人在保修维修期间的职责:

1)交付使用后,承包人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经法人和法人代表确认。

2)承包人在保修期进出小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

3)凡保修维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应报告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同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并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保修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状,并对保修维修中对住户生活造成的不方便表示歉意。承包人在保修期维修施工中给住户造成损失的,若住户要求赔偿,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

定的物业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管理部门)验收检查,方能撤场。如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管理部门)对保护措施、标识不认可,承包人又拒不执行,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质保金中扣出经费用于现场保护和标识工作。

5)承包人保修期保修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保修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签认后到物业公司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5.劳务分包合同(钢筋) 篇五

劳 务 班 组 分 包 合 同

成都神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编号:SHLW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成都神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m2(竣工时以实际接触面积为准结算)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具、包与其他班组的配合、包场内材料的二次转运(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包下车。按规定型号分批堆码、放样、制作、安装、复试钢筋制度安装、现场零星钢筋的施工、钢筋垫块、板凳筋、塑焊、对焊及零星材料如扎丝、火钩、焊条(焊药)、切割片、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

乙方不按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来作业的班组,一旦出现安全、质量、进度等事故,每出现一项将对该班组给予生产总产值1%的处罚。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提供

,其具体施工部位为。

1、钢筋制作:施工现场内原材料及成型材料的二次转运,分规格、型号堆码整齐、挂牌、标号、放样、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调试、保养,含钢筋配料(放样)在内,并按规范控制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弯钩朝向、钢筋保护层厚度。乙方负责每批次钢筋试拉件的制作。1米以上的零星钢筋必须全部对接焊好再利用。

2、绑扎: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绑扎,安放垫块或板凳筋,正确搭设必需的钢筋支撑架。绑扎结束后剩余钢筋及80CM以下的废钢筋必须分规格、分型号回收到加工棚内指定地点,并负责绑扎的清理回收、零星构件的绑扎;施工中严格控制箍筋间距,焊接质量等,严格按图纸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钢筋调直、切断、塑焊、对焊(80cm)以上的钢筋全部对焊并利用)、加工成型,禁止漏筋。烧筑砼时,钢筋班组必须派人在施工现场守筋,浇砼时的钢筋保护配合木工等班组完善施工工作。

3、钢筋施工区域的文明标化,钢筋施工现场的清理及清洁卫生等工作均属于钢筋班组的工作范围。

4、本班组钢筋工作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及整体施工进度,若因钢筋班组拖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钢筋班组负责。

五、质量标准:省优标化,按施工图纸、现行验收规范及分户验收进行施工,并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超过和超过验收规范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包班组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各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填好自检表交我公司项目部经检查验收后再交由甲方检查)、互检工作后通知甲方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和下道工序的班组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乙方在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给予一定处罚或

终止合同。乙方需在限期内退出施工现场,退场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只按合同单价的80%结算。

2、分项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交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国家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标,未达标工程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由乙方自理。

3、施工期间乙方现场必须配备有全天兼职质检员(并须配备质检工具)和兼职安全员,对本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自检,甲方每发现一次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且乙方不及时整改的,将对乙方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

乙方制作、安装好的钢筋应保护好,设专人看护,严禁踩踏和污染成品。烧筑混凝土时必须设专人看护和修整钢筋,焊接前须配备防火人员和灭火设备。

六、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本工程

年 月 日(合同工期:

天)结构全部封顶。乙方应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程规模情况,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对本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按期完成。若不能按期完成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每拖延一天,将被处以

元/天的逾期罚款。

七、劳动报酬:

乙方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满足形象进度和工期要求的情况下,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焊接的综合单价按±0按 530 元/m2,±0以上按34.00 元/m(以竣工的建筑面积为结算依据),进度结算以±0以下 500 元/m,±0以上按31.50 元/m2;优质结构:1.50元 /㎡;现场文明施工1.00元/㎡(如未达到优质结构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则优质结构和文明施工的价格2.50元/㎡不予结算)。

八、付款方式:

1、劳务款的支付必须要经现场管理人员的逐级签字后,公司财务才能支

22,付。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70 %给乙方付款。本分项工程完工后,场地清理干净、剩余材料堆码整齐、手续交接清楚后,并且经各方验收合格,甲方与乙方在核实工程量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20%(扣除生活费预付款等),剩余的10%,在工程竣工交验质检站后1个月内付清。

3、所有进场班组将所在工地的民工工资卡办理好,工程款甲方将全部转入各班组的民工工资卡中,不会用现金支付。班组如不配合,后果自己承担,如果该事件出现停工现象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其后果,停工一天处罚2000元,停工2-3天将乙方视为违约,甲方将乙方清理出场,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结算。

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内如乙方原因造成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10000.00元以下,<含10000.00元>,见正规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10000.00元以上的,班组承担总款的10%)。

2、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的由劳务公司乙方承担。总款的10%,劳务公司承担总款的90%

3、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积极协助甲方解决,若乙方未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则损失扩大部分由其承担。

4、施工现场外(包括生活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班组施工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具体规程施工。施工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对每个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签订“三级教育安全卡”并交一份到甲方处备案,把安全意识及责任全部落实,贯彻到每一个操作工人的头上。

6、乙方应按照“四川省标准化工地”要求的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对自己承包区域内的材料分类、分规格型号堆码整齐。每道工序完成,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能使用的材料必须使用,不得浪费。

7、乙方所进场普通作业人员必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四张,照片六张,进场先办理“三级教育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不配合者清理出场。

十、综合管理: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协调工作。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调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2、乙方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是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壮年。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孕、精神病人、神志不清者及童工,禁止使用不守法的少数民族工人,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3、爱护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在施工区域内包括生活区严禁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赌博,如有发现,将给予500元~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点大灯泡。爱护公共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6、严禁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工地财物带出工地,违者处以100—500元/次的罚金,财物必须无条件退赔。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财物价值双倍的罚款。

7、乙方职工应遵守施工现场门卫制度,认真佩带出入证。

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穿戴甲方统一提供的工作服(工作服由乙方负责人扣除一定的押金后统一领取,不得遗失,按量返还,否则按成本价赔偿)。

十一、质量保证金

为了保证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对甲方的承诺,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保证金。待工程结束施工人员退场时,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均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十二、补充条款

1、凡因劳务分包人违约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工程承包人要对分包人进行处罚的,不需要劳务分包人签字确认,只要工程承包人两个及以上管理人员签字就视为成立, 劳务分包人对被处罚事件及金额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并服从承包人安排,接受扣除。

2、凡本合同以外新的承包工作必须经承发包人双方另行确定,并在新承包工作开始20日内签定正式的补充合同(承发包双方盖章签字),否则分包人其分包的工作内容及单价等均无效,不予结算。

3、凡本合同确定的分包工作内容和范围, 劳务分包人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成。如劳务分包人有遗漏的或未完成的工作或因哪道工序不合格必须返工的,工程承包人则有权将未完成工作和返工工作按工程承包人核定的当时市场价格分包给其他劳务分包人,在本合同的决算中扣除此部分产值(含材料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对分包人按这部分工作产值的2倍加以处罚, 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劳务分包人不能投入足够的劳动力而耽误工程的正常工期,工程承包人则有权代劳务分包人补充劳动力或扣除某项工作内容交给工程承包人指定的其他劳务人员实施,并且按工程承包人核定的劳务费扣减劳务分包人的这部分费用;情节严重的承包人则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劳务分包人负责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且履约保证金不退,用于支付这部分费用。

5、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需民工工资发放表,否则不予支付,乙方必须派工人代表签字确认。

6、如乙方作业人员无法满足施工现场需要,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其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并处乙方合同价格20%的罚款。

7、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乙方成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造成其他工种返工费用的也由乙方承担。

9、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后,乙方出现劳务民工因工资原因闹事的,甲方一次性在工程尾款中扣除五万元作为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到建委、安检、质检站聚众闹事)处以十万元罚款。

10、乙方必须安排足够劳务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安排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时,其费用按实从结算中扣除。

11、本工程劳务报酬的支付,必须是本合同签订人持相应的票据和结算单办理,其他任何人持本合同签订人出具的票据和结算单均无任何效力,与本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如发现有此类情况,甲方可没收保证金或作清退处理;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保证金没收,由乙方赔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认真全面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中存在疑问的地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乙方未按施工图要求施工、违反有关施工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外,甲方给予乙方罚款5000~10000元。

(3)乙方如违反第十一条等有关安全的合同约定条例,甲方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

(4)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或对管理人员的督促拖拉的,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可对其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如发现乙方职工在生活区或施工区有问题不找办公室,擅自辱骂、打架、斗殴、闹事,不论对错,对乙方进行1000元以上罚款。

(6)为了保障每个工人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工人人工费的发放情况。甲方每次支付乙方人工费后的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个工人的工资发放表(上面需有工人本人的签字、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乙方发生职工因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由乙方自行处理,同时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00元直至取消承包资格。

(7)因乙方问题,受到监理、业主、公司等上级部门批评的,甲方视情况可对乙方罚款500~2000元。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一 份。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帐款全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责任人: 电话: 电话:

6.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1、承包方式,大轻包,建筑方简称甲方,施工方简称乙方。

2、下料车间和新建原材料库主体工程

3、具体做法高8米长60米宽18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下料

车间原有墙不动,增加大梁、柱子、现浇顶子,原材库东面增加柱子,原材库西面增底梁、柱子、现浇大梁顶板局部做水泥地面。

4、甲方提供水电,住宿、所有材料,吊车,本工程全部用商品灰。

5、乙方自备施工用工具,机械,架子。

6、结算方式:每月按进度结算工程款的80%,余款完工全部结清。

7、工程造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砌砖按每延米计算,砌墙高度为1。4。

8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增减项双方协商签字为准。如有争议、协商解决。

9、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7.分包劳务合同 篇七

劳务承包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内的 劳务,分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并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结构形式:

(4) 承包方式:

协议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 、包干单价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浇筑(不包含二次结构):在承包范围内按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采用地泵输送);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 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上述包干单价施工方已充分考虑了涨价风险等因素,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及设计变更除外)。单价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 、辅助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劳动保护费等。

1、乙方达到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每栋楼主体结构三层完工(三层屋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年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栋主体结构六层完工后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每栋主体全部结束交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15天内办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人工费结算,结算完后7天内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费。

三、分包内容和范围:

1、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养护和清洗;竖向孔洞剔凿及封堵砂浆抹平;施工缝处理及场地清洁、文明。零星现场预制构件用每次浇筑主体剩余的混凝土浇筑。

2、乙方需自备混凝土振捣机具(振动器、振动棒和平板振动器、布料机等),压尺、水管、广线、斗车、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护用品(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和甲方提供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电线电缆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本工程竣工时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乙方要严格控制好结构结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等细部尺寸,验收要求均按现行有关的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执行,不得超过合格标准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混凝土内实外光无蜂窝麻面,结构如出现蜂窝麻面比较严重、尺寸变形、缺棱掉角、夹渣、缩颈、爆模、露筋等质量通病,楼地面在混凝土浇筑时,应在振捣密实的基础上表面压实、拉毛、纹路顺直、平整、不显脚印。操作时应用带水平尺的压尺压平,楼层地面标高误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层。平整度不超过5cm,不漏浆。上述要求如发现一处则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为止,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混凝土的养护和拆模须严格按项目现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违反规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

四、工程安全及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分户验收规定,及甲方、业主、监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内条款为质量标准。

五、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必须强制性按照国家规范和大合同内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做好成品保护,材料及工具码放整齐有序,如出现有违章和不按以上条款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乙方需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甲方将对乙方立即清理出场,并追究其责任。(包括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等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监理及项目部、业主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如因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所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在本工程 施工至 ,无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出现有大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此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证金不退还外海追究其责任。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守约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结束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8.劳务分包合同 篇八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钓鱼嘴公租房(二组团)9#,10#楼

二、工程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钓鱼嘴南邻福茄路

三、劳务承包范围: 9#10#楼砌体、装饰工程。内容包括:砖砌体、搅拌砂浆、工具的水平垂直运输、搭拆砌筑脚手架、施工放线、标高线的弹设,校正皮数杆、发水、安放拉结筋、预埋钢筋、预留及修补管槽、安装留洞,封堵,修补;清理落地灰、渣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构造柱、过梁、压顶的浇筑,构件预制、安装。室内各层及屋面的各种类型抹灰,包括梁柱、墙面、顶棚抹灰、砌体植筋、垫层、找平层、外墙抹灰(根据外墙抹灰类型单独报价)、内外墙按图要求钉钢丝网,室外散水,屋面所有土建工程,梯踏步抹灰,其他零星抹灰、门窗边修补、收尾补烂等直至交工验收后的修补等全部工作(室内补烂不限次数)。包含二次结构的砼浇筑、以及所用的一切工具等。该工程施工中所有的与之相关的一切机械设备(甲方只提供搅拌机及抹灰用钢丝网)以外的所有工具、辅助材料(包括石灰精,甲级纤维素等)和三级配电箱后的灯具、电线,水管等均由乙方提供。

四、质量、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

l、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甲方和公司签订合同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工程整体质量“合格

2、按图施工,各分项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抹灰必须打巴冲筋、灰缝厚度、组砌方法、构件安装、洞口尺寸、开间尺寸、净空高度、平整度、垂直度等必须符合规范和分户验收要求,严禁干砖上墙。

3、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保持现场的整洁清爽。

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且按分户验收合格标准验收,如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所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费及工期等一切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甲方或公司的总工期要求20xx年 月 日必须交房,按时完成,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对乙方罚款 1000 元/天,依次类推。

2、砌体施工按2天/层;

3、室内抹灰按3天/层;

5、室内收小口、垫层施工、室内清洁(40天完成);

6、各分项工期都按项目部进度计划为准,按进场时间算起。

7、砌体施工在结构施工完成 层开始插入,砌体施工完成 层插入抹灰工序施工,结构完成开始屋面处理及外墙施工,收小口等工作,

8、各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恢复“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如班组无法按劳务公司进度要求完成或质量不合格,劳务公司有权组织其他班组进场施工。

五、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每次在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在贰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贰万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 70 %,乙方负责 %。

六、工期要求:

七、合同价格:以分项单价计算(详见下表) (工程量的计算以文典劳务与中建三局工程公司的结算方式为准)如本合同外零星签证用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普工按100 元/个计算,技工按 150 元/个计算。甲方安排的乙方必须服从,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七、各分项单价;

八、付款方式:按节点砌体完成付款砌体的80%,抹灰完成付款抹灰的80%。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9%,余下1%作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时其余全部退还,如逾期不退按每月2%违约金赔偿乙方。在保修期内,需保修的事项乙方必须随叫随到,一天内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找他人维修,所花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双倍扣除。中途甲方不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否则乙方自行出场甲方不予结算。

九、设计变更、新增内容的处理:施工中如果发现对原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内容进行变更时,费用在20xx.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20xx.00元的另行计价。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部门不予验收认可时,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对乙方罚款5000元/次。

十、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公司的管理,遵守甲方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形象,对甲方、公司、监理等有关部门的工程指令、工程意见、整改通知等必须按时执行处理,如未按时处理,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次。乙方必须向甲方输入合格的工作人员,每个工人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附上工种和联系电话。每个工人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积极参与甲方及公司施工协调协议。乙方对甲方及公司的技术要求、图纸交底等无条件执行,如未执行,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次。

十一、保证金约定: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进度保证金 贰拾万 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元),该款由甲方单控(无息),本工程初验完工后15天退还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未按甲方及公司指定的工期、质量、进度按时完成,该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并且乙方立即自行出场,甲方不予结算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另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二、施工现场管理条约:

1、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捆好安全带,严禁上班穿拖鞋、高跟鞋、酒后作业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如有违反者罚款50~100元/次。

2、现场所有工人要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人。不许有吵架、打架斗殴现象,不得辱骂工地管理人员,如有违反者罚款100~200元/次。

3、每个工人在现场内养成良好的习惯。爱护工地的各种机械和材料,节约用电用水。

4、施工现场内,未经电工许可,擅自乱搭乱接电线者,罚款100~500元/次,且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或本人自己承担责任。如发现漏电或安装照明灯、接线等,必须由现场电工解决,不得私拉乱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5、在施工现场,不允许出现工人盗窃任何材料和配件。违者罚款1000元以上,并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每个工人在工地内必须做到五讲四美、文明施工的原则。

7、不许私自用电煮饭、烧水和用大灯取暖等,违者罚款100~200元/次。

8、未经公司许可私自用层板搭铺和隔小间者,罚款50~200元。

9、对成品保护必须按现场管理制度执行,违者重罚,并从乙方工程

本合同所有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款项结清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重庆市文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9.瓦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九

1)、根据建设单位本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保证壹次性验收合格,未能壹次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修整费由乙方承担,经修复仍为合格的乙方除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外,甲方还将给予乙方一定额度经济处罚。

3)、现浇楼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地面找平层的标准,如果未能达到此标准而产生的修正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10.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

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的 茅洲山工业区厂房 工程的模板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内容、范围

1、所有砼涉及到支模的模板(构造柱、梁、板、楼梯、空调板、女儿墙、窗台压顶的模板)及所有的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

2、以上所有模板项目的支撑体系及所有、柱、插筋位置的固定脚手架体系,不论超高与否均由模板班组自行搭设及拆除。

3、乙方自备机具 台式电锯、手电锯、电钻、及相关使用的工具,以上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存档。

4、所有模板的拼模图必须经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工长审核后,方可按图拼装制作,模板拼好后,编好模板的编号,封边刷封口胶,模板现场的组装,木枋的刨料支撑、校正、加固,浇砼时模板的看护以及修整加固,模板拆除后灰锅巴的清理。

5、乙方自备的小型材料及用具有:所用的铁钉、铁丝、等所有,除甲方提供材料以外的其它零星材料、工用具、机械均由乙方准备。

6、拆模后的模板、木枋、架料、扣件等,所有木工用料的清理,拉杆清洗,模板上的起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规格,品种在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楼层上的模板所遗留下的材料(包括木屑、碎渣、PVC套管,墙上的拉杆)等渣子的清理。

7、模板、架料、扣件的吊装,在场内运转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执行,违者按200/人次罚款。

8、乙方模板工程所用材料的进场由乙方负责下车堆放,必须按文明标化施工的要求。

9、楼层上的放线,由甲方控制主轴线,由乙方派出专人配合放细部尺寸。

10、乙方配备两个以上专职质检员,跟班作业,配合项目质检员、工长,检查工程质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总价

1、承包方式:人工费承包。

2、承包总价:

本工程总价为一次包定,并按施工图纸建筑面积平方米结算,本工程单价为元/m2,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各自做好工程施工准备。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乙方每层进度款,余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个月内,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十天内全部结清。

2、乙方支取每期进度款时,必须把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部分编制成员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员工工资表的内容直接支付给乙方。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技术和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即时整改返工,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按已完成工程总量的70%办理结付。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模板要求乙方脱模后,完全达到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现场工程师的检查检验。

2、梁、板、柱的表面必须平整光洁,线角方正顺直,无漏浆、麻面。

3、轴线、门窗洞口的尺寸要准确,所有模板的平整度控制在3㎜内,垂直度3米以内控制在5㎜,总高控制在0.5‰,接头处高低差控制在1㎜,所有阴阳角必须顺直、整齐、每3米不超过5㎜。

4、成品保护:

乙方底模支好后,成品保护尤其重要,同钢筋,水电安装配合,在浇砼过程中,乙方必须有专人看模,此人必须有高度责任心,否则,出一处问题除按每次罚款200元外,如出现材料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有工作必须按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否则每点按200元处罚。

五、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总工期、月、旬、日计划工期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3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六、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

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200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30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如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在叁仟元以下由乙方负责,如超过叁仟元即有保险公司负责。

七、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标识清楚。制作房的半成品必须堆码整齐,挂牌醒目,标明部位、生产日期、制作人。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元/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4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九、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钢管、木材、胶合板、施工图、变更通知单、会审纪要)。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原则上乙方自备生活费,但甲方工长可以视工程量完成情况酌情借给生活费,其费用在乙方人工费结算中扣出。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4、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5、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

6、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

7、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8、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9、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如需办理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

12、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班组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3、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4、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一、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保质金。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三、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11.主体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一

发包方: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承包方:(以下科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门一号一期工程5#楼

2、工程地点:草店伊河桥南洛栾快速路东

3、结构类型及层数:柱、框剪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

4、建筑面积:约14578㎡,其最终实际建筑面积按甲乙双方认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图纸会审、变更以内主体钢筋制作、绑扎(不包括机械连接、压力焊、气压焊),模板支拆、商砼浇筑、清理养护内容的一次性主体结构工程,包括进、出场材料装、卸车、清理、刷油、剁码等内容的劳务用工及施工中所需的一切辅助材料及手工用具并且包括临建设施。

三、结算办法、单价及付款方式

1、结算办法:主体±0.00以下两层按三层计算计算(阳台按半面积计算),主体±0.00以下车库按车库面积增加50%面积计算。(2012年结算阴历年前所完成工程量的50%人工工资)

2、单价:按每平方元/㎡包死价。

3、现场计时用工元/天。

4、付款方式:主体施工至十层模板拆除完毕后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必须修整到位)付已完工程的%,其它部分至封顶完成,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模板拆除清理堆放整齐后按全部工程的%付款,剩余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在月内付清。

5、单方违约合同违约金100000元,中途退出不于付款、结算(乙方暂不交纳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6、本造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措施费和人身保险费用。

四、工期与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所定的合理工期、目标、进度计划,筏板自开始施工7天完成,主楼负一、二层按6天,主体自一层每5天完成一层。

2、标准层平均每层不超过5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不能正常施工,工期可顺延。

3、本工期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

4、本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由此造成增加的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团结友好,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分配协调好工种工作,如执行乱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乙方人力物力及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工程拖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

中途退场,其退场结算按完成量的30 %计算;余额作为下一班组施工费用。

五、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

1、进场后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做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乙方在感觉不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决绝施工)如发生伤、亡或不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防护及设施不到位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员管理,正确佩戴安全三宝,对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所造成的后果一次罚款按500元起步,视情节轻重,加大处罚力度,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或打赤脚,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赌博,严禁随地大小便。参加施工者带身份证到项目部办理登记手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班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如不按操作规程施工,违章作业,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确保现场整齐清洁,确保省级文明工地要求(施工现场内发现随地大小便、便迹,每处罚款1000元,(主体工程队有监督其它施工队的权利)。

5、甲方随时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

施工人员违规或违章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人次为 500元。

6、严禁在施工现场点火、烤火,如有发现罚款500元整,并追究原材料费。

六、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确保生产的均

衡性和持续性。

(2)为乙方提供施工用图一份及足够的周转材料、机械设

备(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3)因材料、资金不到位造成停工、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照工期要求,保证足够劳动力和技术人员。

(2)必须听从、配合甲方合理化建议,对不听指挥所造成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所产生的甲方的罚款,当接

到甲方告知后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除自备工具外,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按需要领用,做到节约用料,工完场清,其余大中型机械不正常损坏

由乙方承担费用。对于甲方门卫失职或管理不善丢失材

料、工具,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技术

规程、文明工地、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施工,听从建设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执行一切规章制度,杜绝一切人员进行非法活动,如有违章者按相关处理意见执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一切材料、工具清理堆放整齐,清理好现场卫生,合理用料、所有自用机械的操作、清理、保养。如有不安操作规程进行违规操作的后果由乙方负经济责任。

3、杜绝一切顶撞甲方和现场管理人员的事件,如有发生每人/次罚款500元起步,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及负法侓责任。

4、班组之间应互相配合,如发生吵架、斗殴、打架现象,不论何原因双方各500元起步罚款,情节严重着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5、所用材料、设备提前三天向甲方报送计划。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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