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2024-06-20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精选11篇)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篇一

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试题(共100分,120分钟)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每空2分,共20分)。

1.在、、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

审终审制度。

5.《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规定,遇有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也不得,可采取记录车(船)牌号等方法进行处理。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A.六十个工作日

B.六十个自然日 C.三十个工作日

D.三十个自然日 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三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

3.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A.法律

B.行政法规 C.政府规章

D.规范性文件

4.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

实施行政许可。A.其他行政机关

B.其他国家机关 C.有关企、事业单位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5.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3个月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较大数额罚款

D.警告

2.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A.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B.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下列事项中,可以设定行政许可。A.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B.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C.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D.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4.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A.原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D.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5.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属于复议机构的职责。A.向有关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B.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C.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D.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进行改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3.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4.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除正当防卫外,不得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

()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行政处罚中被处罚人享有哪些法定权利?

2.请简答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

3.请简单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和要求,即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4.请简答《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内容。

5.《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规定,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哪些方面?

六、论述题(20分)

简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试题答案

一、填空(每空2分,共20分)。1.边远、水上、交通不便。2.5、20。

3.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4.两。

5.强行拦截车(船)、追截。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B 2.B 3.B 4.A 5.D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ABC 2.ABD 3.ABCD 4.BCD 5.ABCD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进行改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修改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3.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修改为:但不得

4.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修改为:五十

5.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除正当防卫外,不得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

(√)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行政处罚中被处罚人享有哪些法定权利?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打分标准:3个要点,“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或诉讼”、“有损害的可以提出赔偿”,每个2分。

2.请简答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打分标准:7个要点,每少答或答错1点扣1分。

3.请简单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和要求,即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答: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打分标准:5个要点,每少答或答错1点扣1分。4.请简答《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内容。

答:

一、严禁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

二、严禁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

三、严禁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

四、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

六、严禁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七、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船、示警装置。

打分标准:7个要点,每少答或答错1点扣1分。5.《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规定,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哪些方面?

答: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打分标准:6个要点,每少答或答错1点扣1分。

六、论述题(20分)

简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答: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打分标准:6个四字要点,每答对1点得2分;每1点能够适当展开进行论述,得1-2分。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篇二

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目前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普遍采用“技术+ 行政”的工作形式, 即以交通工程的建设标准、规范等技术指标为基础, 对工程的相关单位是否按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 并以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形式保障监督工作的落实, 而是否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则通过检测技术来实现。以往, 市交通质监机构由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室负责具体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时, 再由工程质量监督室通知检测室进行检测, 检测工作处于相对被动状态, 廉政风险内部防控力度匮乏。

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中创新发展, 监督工作业务范围不断拓展。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监督体制改革, 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深入试点各县区进行工作调研和现场指导, 全市各县区成立了监督机构或部门, 农村公路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系统完成了行政权力梳理工作, 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可委托执法的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根据以上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需要, 可以将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可以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需要说明, 交通工程只能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进行委托, 非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不能委托, 仍需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例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涉安资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评优等。目前,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已设立了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 委托专职从事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管。职责委托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各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批复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成立时明确的单位职能职责, 二是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向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签署、签发委托文件。不管采用何种委托方式, 不影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监督主体, 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属于受委托的具体执行机构。

三、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委托执法的权限

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是行政执法行为, 是执行《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 是指在实施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 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处罚等具体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属于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 受委托行使职责的各地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属于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一) 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委托执法行政检查权限

受委托行使职责的各地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在执法过程中, 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不得逾越权限, 胡作为、乱作为, 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检查时,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 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 四)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责令立即排除;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行使行政质量检查时,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 责令改正。

( 二) 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委托执法行政强制权限

在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执法过程中, 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可以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的查封、扣押、停水、停电、停止供应民爆器材等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因此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不得自行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 如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采用行政强制措施, 应报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 三) 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委托执法行政处罚权限

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对象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 需要进行惩戒的, 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交通工程监管领域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 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 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因此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必须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不能以本单位的名义形式行政处罚权, 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

四、实施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委托执法的建议意见

( 一) 必须依法成立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

不得委托企业、社会团体、临时机构等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 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一般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办, 经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 并进行组织机构登记、事业法人登记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方可作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政府监督的受委托组织, 行使行政执法权限。

( 二) 纳入行政执法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

当前, 很多地方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尚未纳入行政执法体系,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深刻认识到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是行政执法行为, 应把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队伍纳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交通质监机构场所外观标准, 统一规范“交通质监”执法标识和执法人员着装。开展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培训, 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规范执法风纪、执法用语、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 设置法制员岗位, 强化执法监督, 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规范工作职责、规范执法程序, 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廉洁、文明执法。

( 三) 充实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人员, 提升业务能力

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应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针对各地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级政府、上级部门沟通, 取得支持, 增加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 拓宽专业技术人才招录渠道。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为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试验设备、检测设备, 适时开展技术培训, 提升整体业务能力。

( 四) 完善交通工程质量或安全监督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 建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机制, 制定监督执法中统一的岗位标准、流程标准、服务标准, 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领域进一步设立规定动作、规范步骤和必走程序, 形成一套“统一监督内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处罚标准”的工作方法, 形成对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督。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对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以及从业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 实现监督工作重心由工程实体向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相结合、由注重微观监督向宏观和微观监督相结合、由注重技术监督向技术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三转变”。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行政处罚法》.

[5]《行政强制法》.

[6]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编写组.行政执法实用教程[M].法律出版社, 2009.6.

3.城管执法现状调查问卷 篇三

您好!为了更加了解群众对城管执法现状的看法,从而进行研究,我们设计了此调查问卷,衷心感谢你的配合。

1.您的性别男女

2.你的年龄A.20岁以下B.20~35岁C.35~45D.45岁及以上

3.你的工作A.工人B.教师C.公务员D.学E.其他

4.你对于小贩占道摆摊的行为有何看法?

A.影响市容和交通,应坚决制止 B.为生活所迫,值得同情 C.无所谓

5.你对城管的印象A.很好B.一般C.较差D.很差

6.你是否经常看到城管暴力执法

A.经常B.偶尔C.从未发现,只是从媒体上听说

7.您看过的城管执法方式

A.辱骂B.没收商品C.罚款 D.打人E.教育F.其它

8.你是否支持武汉城管执法所推行的柔性执法,比如微笑执法

A.支持,理由

B.不支持,理由C.不确定

9.如果你是城管,在遇到小贩违规经营时你会采取什么措施?

A.文明执法,耐心教育B.采用警力威胁,但是坚决不动手

C.暴力执法D.不管不问E.其它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篇四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政法发〔2010〕169号

2010年04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厅政法字〔2010〕38号),部决定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组织一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将《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标准

5、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条件

6、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7、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荐表

8、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推荐表

9、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申报表

10、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1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互查分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 执法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 送:国务院法制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4月8日印发

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根据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经验,研究、整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表彰一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执法不规范案件,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促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

2.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

3.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违法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适当、公平;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8.执法卷宗、文书是否规范整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2.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管理情况;

3.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4.执法作风建设情况;

5.文明执法创建情况。

(三)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执法评议考核的开展情况;

3.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

(六)组织领导保障情况。

1.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领导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划、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4.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5.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情况;

6.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七)涉企收费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收费行为,此次监督检查特别要将涉企收费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2008年1月1日以来被检查单位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对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严格进行整改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

(一)案卷评查。

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执法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案卷),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被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二)组织考试。

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见附件2)确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60分以下为不及格,80分以上为优秀。参加考试人员的累计总得分除以考试人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的执法考试最终得分。60分以下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被检查单位的不及格率,80分以上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被检查单位的优秀率。

(三)问卷调查。

查看执法现场并向行政相对人随机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每张问卷调查表总分为100分,所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累计得分数除以所收回的有效问卷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问卷调查的最终得分。

(四)综合考核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见附件4)中的内容和标准对被检查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逐项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打分,满分为100分,总分即为被检查单位综合考核评估的最终得分。

(五)召开座谈会。

听取被检查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与被检查单位共同探讨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四、检查步骤

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年4月)。

具体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宜,确定和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2010年4—7月)。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按照部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自查要综合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其中,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工作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部确定的标准自行组织完成。执法案卷的抽取比例、执法人员考试抽取比例、执法人员考试试题、发放调查问卷数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和制定。

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分别对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各直属海事局、长航局各直属机构的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分别作出公正的评估打分。评估的范围不仅限于被检查单位行政机关,要涵盖其范围内全系统的执法情况。评估打分的具体方式为:被检查单位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40%)+(执法考试最终得分×30%)+(问卷调查最终得分×10%)+(综合考核评估最终得分×20%)。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根据被检查单位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将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各直属海事局、长航局各直属机构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布。

4.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系统的自查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和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海事、长航系统为其一级直属机构)的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的排序结果,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部。

5.自查报告要侧重于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情况,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二是执法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执法考试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三是执法问卷调查的组织实施情况,执法问卷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四是自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五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工作的建议。

6.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在自查基础上向部分别推荐1个“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个“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2名“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和1名“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是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在85分以上且综合考核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并且在交通运输行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示范作用的省级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应当是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上、案卷评查得分在80以上且执法考试及格率在90%以上,并且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地市级以下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应当是其所在单位监督检查最终得分在80以上,并且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5)。“ 先进工作者”应当是其所在单位监督检查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上,从事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包括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包括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6)。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荐表》、《交通运输基层文明执法示范单位推荐表》、《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推荐表》和《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分别见附件

7、附件

8、附件

9、附件10),提交相关自查得分情况和相关先进事迹材料,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部。

7.执法案卷评查得分在70分以下的、执法考试得分在70分以下且及格率低于80%的、问卷调查得分在60分以下的、或者综合考核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对不合格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门报告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部,部将视情况进行抽查。

(三)互查阶段(2010年8—9月)。

8—9月份,部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地区、各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互查。

1.互查组织。

部拟组织16个互查组,每组约4—5人,其中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2—3人。(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1《互查分组安排》)

正副组长分别由每组两个组成单位的法制工作部门的领导担任,组员由正副组长从基层执法单位中抽调1—2名具有扎实法律基础和丰富办案经验的执法人员组成。

部政策法规司相关人员将参加部分互查组的工作。

2.互查时间。

第一组至第八组的互查工作应当在2010年8月1日—8月20日完成;第九组至第十六组的互查工作应当在2010年8月23日—9月13日完成。具体互查时间可由各组组长商组员确定。

3.互查范围和互查对象。

互查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海事系统、长航系统。每个检查组负责检查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海事、长航系统单位)。

互查对象由各组组长根据被检查省市的自查报告商组员随机确定,互查对象不限于被推荐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以及自查不合格的单位。

4.互查的具体方式和相关要求。

(1)各检查组在开展互查工作前,要仔细审阅被检查省(区、市)的自查情况报告,要按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检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步骤,确保检查工工作达到目的(2)互查工作要综合运用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3)各检查组要分别对每个被检查省(区、市)开展1次案卷评查活动,组织1次执法人员考试,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

(4)案卷评查活动由检查组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在被检查省(区、市)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开展。检查组要在被检查省(区、市)所属的基层执法机构2009年至2010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中随机抽取案卷,抽取案卷数不得少于10件。检查组要在认真评查案卷的基础上,对每个案卷进行点评,并如实对每个案卷打分,并计算出被评查单位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5)执法人员考试由检查组在被检查省(区、市)安排专门时间组织进行。部政策法规司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制定考试试卷,并在互查工作开展前将考试试卷密封好交各检查组。参加考试的执法人员由检查组在被检查省(区、市)所属的基层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考试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组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任何舞弊行为。考试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将试卷如数收回密封并交部政策法规司。部政策法规司将组织专家对各检查组提交的试卷评判打分,确定被检查省(区、市)执法人员考试的最终得分。

(6)执法问卷调查由检查组在查看被检查省(区、市)的执法现场时,随机向行政相对人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收回的有效问卷数应当不少于10张,检查组要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计算出每张问卷的得分以及被检查单位问卷调查的最终得分。

(7)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对被检查省(区、市)如实进行评估打分。

(8)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根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把握进度、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旅游活动,接待工作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对被检查单位工作的干扰。

(9)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与被检查省(区、市)的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向被检查省(区、市)制作意见反馈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检查结束后两周内向部政策法规司提交互查工作报告。

(10)互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有关工作的建议、每个案卷的得分以及被检查省(区、市)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二是执法人员考试、执法问卷调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有关工作的建议、每张问卷的得分以及被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问卷调查的最终得分。三是被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四是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典型执法不规范案件,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五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意见和建议。

(11)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互查工作组,认真做好各项互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0年9—10月)

一是对自查情况、互查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部领导,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并抄报国务院法制办。

二是认真处理好检查中暴露出的重要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发布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三是对本次检查工作中掌握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授予“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或“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窗口”荣誉称号;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授予“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或“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是在组织完成执法人员试卷评分后,根据各检查组提交的互查报告,按照“被检查单位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40%)+(执法考试最终得分×30%)+(问卷调查最终得分×10%)+(综合考核评估最终得分×20%)”的公式,计算出被检查省(区、市)执法监督检查的最终得分,并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保证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治交,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领导到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检查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检查既要照顾面上的情况,又要突出检查重点。要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地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协调配合,宣传到位。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篇五

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和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务(口)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省交通质监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检查主体和范围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及辖区所属的所有交通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五五”普法情况进行全面

监督检查。

(二)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及全省高速路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五五”普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三)省港航局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及沿海港口(务)管理局的行政执法情况、“五五”普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五五”普法情况进行自查。

(五)厅机关承担行政审批职责的处室,要认真对照部、省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2009-2010年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时限、收费、受理、批准等情况以及“网上审批”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详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其附件1~4。

(二)详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交办政法„2010‟3号)。

(三)详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的通知》(闽交政法„2010‟3号),此次检查主要针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暂不进行考核评议。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一)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自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自评打分,将自查报告、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综合考核评估表、执法单位考核评议表提交给省厅检查组,并向检查组推荐先进典型。

1.案卷评查。此次检查,抽取2009-2010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数均不得少于10件。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见附件2及《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2.组织考试。自查时,由各设市交通运输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负责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互查时,试题由厅里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将试卷密封好交各检查组。参加考试的人员为被推荐的先进单位、被检查单位所属执法人员(抽取不少于20人)和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参加考试人员的累计总得分除以考试人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的执法考试最终得分。

3.问卷调查。查看执法现场并向行政相对人随机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收回的有效问卷数应当不少于10张,所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累计得分数除以所收回的有效问卷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问卷调查的最终得分。

4.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中的内容和标准对被检查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逐项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打分。

5.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由各被检查单位参加,由被检查单位有关领导向检查组专题汇报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以及“五五”普

法工作情况。

(二)评估打分的具体方式为:被检查单位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40%)+(执法考试最终得分×30%)+(问卷调查最终得分×10%)+(综合考核评估最终得分×20%)。

(三)检查结束后,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向厅提交自查报告(含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的排序结果),并推荐先进典型。厅机关承担行政许可审批职责的处室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详实,有基本情况、具体数据、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特别是被推荐的先进典型的考核意见。省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基础上,结合自查、抽查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综合考评、择优选择,提出推荐名单向交通运输部进行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站在保证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行政,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真正把这些检查作为今年交通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通过这次监督检查活动,切实推动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

新台阶。

(二)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将自查情况形成执法监督检查专题自查报告及“五五”普法总结报告(附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综合考核评估表、执法单位考核评议表),连同县(市、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及“五五”普法总结报告(附执法监督检查最终得分、综合考核评估表、执法单位考核评议表)于2010年6月15日前一式3份报厅政策法规处。

(三)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对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和规定的条件,向省厅推荐“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以及“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的候选名单,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于2010年6月15日前一式3份报厅政策法规处。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港航局可以在上述6项评优项目中各推荐1个(其中,沿海各港口(务)管理局推荐的候选名单一律报省港航局汇总审核后按名额数转报),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可以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以及“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五五”普法先进个人4项评优项目中各推荐1个。各单位在推荐中要严格标准,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可不予推荐。

(四)6月16日至7月10日,省厅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及“五五”普法进行重点抽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如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根据检查组的督查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整改,限定时间,落实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五)迎接交通运输部互查和重点抽查。8月1日至8月20日,交通运输部第二检查组将对我省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交通执法检查通知

6.城市交通拥堵状况调查问卷 篇六

2.你对禁摩的看法是? A.赞成,摩托车污染大阻塞交通

B.反对,摩托车方便出行

C.无所谓,我家有车还可以坐公交

3.你平时外出选择哪一类交通工具居多?

A.私人汽车

B.公交

C.自行车

D.摩托车或电动车

4.居住所在地有轻轨或地铁吗? A.有

B.没有

C.正在建设

5.在上下班高峰期你所经过的路段交通状况如何? A.车很多而且经常堵塞,寸步难行 B.车很多但井然有序,通行还算顺畅

C.畅通无阻

6.在较大的红绿灯路口一般红灯是几秒? A.30秒左右

B.60秒左右

C.60秒以上,甚至更久

7.平常会遇到红灯时间绿灯时间短而匆忙行走或无法过马路的情况吗?

A.经常

B.很少

C.偶尔

8.一般交通堵塞严重的路段有以下哪些情况?(多选)[多选题] A.次干道中小街道多为狭窄且次主干道分流不当

B.主要路段设有路口车辆经常掉转弯

C.非交通路段占道

9.平常等待公交的时间一般为多长? A.5-10分钟

B.15-30分钟

C.40分钟以上

10.所在地的大型商场、宾馆、机关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吗?有的话你愿意停吗?

A.有,收费也愿意停

B.有,但时间短的话偶尔会停在路边

C.很少

11.你一般在市区道路驾驶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多少?

A.30-40公里/小时

B.40-60公里/小时

7.行政后勤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篇七

问卷说明: 亲爱的各位同事: 欢迎参加“2012年第一季度行政保卫后勤服务满意度”的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旨在发现行政工作中的不足并作出改进计划。您的参与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激励~

1、本问卷为无记名问卷。我们在此向您郑重承诺:您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请您无需顾虑,如实填写问卷。

2、请尽量回答问卷的所有问题,对于您完全不了解或者无法做判断的问题,可以不回答。

3、问卷选项前的单选选项按钮的使用需要您启动word中的宏和ActiveX控件。

4、请您将本文件下载保存后,再开始填写。1

1、您对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发文(红头文件)管理的满意度是: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2、您对办公室行政部门接待工作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态度: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3、信件、快递能够及时准确交到客户或您个人手中。对于这种说法,您: A同意

B比较同意

C基本同意

D不同意

E非常不同意

4、传真、打印、复印的文件能够及时准确的给予处理。对于这种说法,您: A同意

B比较同意

C基本同意

D不同意

E非常不同意 2

5、您认为公司的大厅、停车场、过道、楼梯、整洁(清洁)吗,* A整洁

B比较整洁

C一般

D比较脏乱

E非常脏乱

6、您认为公司的 洗手间、洗手台整洁(清洁)吗, A整洁

B比较整洁

C一般

D比较脏乱

E非常脏乱

7、您对公司公共场所的绿化养护工作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8、您对车辆调度、安全状况、内部卫生和驾驶员的服务态度觉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3

9、您对公司警卫人员的职业规范行为和日常礼貌用语、举止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10、您对公司警卫人员的日常检查、门禁管理工作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11、您对公司食堂管理、卫生状况和饭菜口味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12、您对公司浴室的管理和卫生状况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4

13、您对办公室行政人员对会议的组织安排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14、您对公司单身公寓的管理工作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15、您对公司金桥宾馆的管理和服务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16、您对公司供水供电供热管理、房屋维修管理感觉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8.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篇八

填写单位:温泉县财政局填写时间:2011年1月7日

1.是否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处室参加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如有,请列举具体的组织形式。

2.是否建立专职的内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内部监督人员?

3.是否结合实际情况和《办法》制定适用于本地州(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请具体列举。

4.是否开展对《办法》的学习、交流和培训?请列举具体的开展形式。

5.是否按《办法》规定开展对本级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机构的重点检查数是否达到

1该类机构数的30%?请具体说明。

6.是否按《办法》规定开展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请具体说明。

7.是否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规范内部监督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请具体说明。

8.是否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与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对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如有,请具体说明。

9.是否制定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是,但不太规范,需进一步完善。

10.是否组织实施日常内部监督工作?如事前监督、事中适时动态监控等,并列举具体的组织实施形式。

11.是否完善财政部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对本部

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请具体说明。

12.是否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等内部监督检查协调机制?

13.是否对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纠正?具体的整改方式如何?

14.是否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和管理建议?采用何种方式落实?

15.是否对下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具体采用何种督促和指导方式?

是。采取目标责任考核,定期下乡督促检查。

1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本级及本级以下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考核通报?

是,加强了下级财政部门的考核通报。

17.是否及时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

和问题,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

18.是否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年度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

9.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篇九

系统各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规划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交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局将于近期组成检查组对本季度交通系统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仪容风纪,文明服务、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2、交通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及大厅服务情况。

3、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及示警灯使用情况。

4、案卷、文书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法

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看内业资料相结合。

三、检查时间

自2012年4月5日开始。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完善有关资料,规范执法行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10.轨道交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改 篇十

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们是浙江万里学院的学生,正在进行宁波轨道交通服务满意度调查,以便提供给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改进的建议,更好地为市民服务。我们需要您的宝贵意见,耽搁您一些时间,请见谅。访问的结果不对外公开,仅供调查研究,望得到您的支持与合作!谢谢!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轨道交通课题研究小组

2014年10月

填写说明:请在您认为合适的序号前打“√”,问卷无特殊说明,为单选。

1.您的基本情况:

性别:①男;

②女

年龄:①15岁以下; ②16-25岁; ③26-40岁; ④41-60岁;

⑤60岁以上

职业:①学生;

②上班族;

③退休人员;

④其他__________ 2.您平常出行的主要方式是?

①公交车;②出租车;③公共自行车;④地铁;⑤私家车;⑥其他__________ 3.您通常在哪种情况下选择地铁出行?

①上班或上学; ②逛街购物;③作为中转工具;④观光;⑤其他__________ 4.您乘坐地铁的频率?

①一周10次以上;

②一周5-10次;

③一周5次以下;

④偶尔乘坐,不定期;

⑤没坐过 5.您认为由地铁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是否方便?

①很方便;

②方便;

③一般;

④不方便 6.您认为现行票价对普通平民是否合理?

①偏高;

②适中;

③偏低 7.您对自动售票机的使用方便性是否满意?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8.您认为站内标识系统能否准确引导?

①能准确引导;

②部分标识有误;

③完全找不到方向; 9.您认为现行地铁首班时间安排在几点比较合理?

①6点;

②7点;

③8点;

④其他__________ 10.您对站内环境是否满意?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11.您对地铁站内文化传媒的满意程度?

①有浓厚的文化氛围;

②文化氛围不强;

③没感觉; 12.您对地铁工作人员的整体服务是否满意?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13.您认为地铁站内安全设施是否到位?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14.您认为地铁站内无障碍设施是否到位?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15.您对车厢内环境是否满意?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16.您认为现行列车运行间隔时间(候车时间)多久才合理?

①10秒;

②15秒;

③20秒;

④其他________ 17.您对地铁的安全措施有没有什么建议?

①没什么建议,挺安全的。②有些地方存在安全漏洞。③很多漏洞,亟需改善。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您觉得地铁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哪些?

①规划存漏洞;

②服务态度差;

③设施不完善;

④电扶梯等站内设备经常维修;

⑤安检松懈;

⑥其他_________ 19.您对轨道交通服务总体评价如何?

①很满意;

②满意;

③一般;

④不满意 20.献言献策:您对未来的宁波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有什么建议?

11.南宁市交通状况调查问卷 篇十一

您好!我们是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为了了解南宁市交通状况,完

成我们的实践课题任务,特设计以下调查问卷,请您在您认为正确的选项上

“√”,谢谢您的支持!

1.您出行的方式是?

A.开车B.乘公交车C.开摩托车D.骑自行车E.步行F.其他

2.您对南宁交通状况的态度是?

A.非常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

3.您觉得南宁市交通管理状况如何?

A.信号灯、交警俱全B.只有信号灯C.无管理设施D.平

时没注意过

4.您日常所经过的路段遇到过交通堵塞吗?

A.没有B.偶尔C.经常

D.每天都有

5.您遇到过的交通堵塞一般是多长时间?

A.半个小时左右B.一个小时左右C.两个小时左右D其他

6.您觉得南宁最拥堵的地段是哪里?

A.厢竹路口至凤翔路口段B.民族大道古城路口C.火车站至广西大

学段D其他

7.您对南宁市修建地铁有何看法?

A.觉得挺好,改善交通 B.觉得在修建时期对交通妨碍较大C.无所谓

8.您在南宁遇到或见到过交通事故吗?

A.有过4-5次B.有过2-3次C.有过1-2次D.从

没遇见过

9.您违反过交通规则吗?

A.从来没有B.有过C.不清楚交通规则

10.您经常见到他人违反交通规则吗?

A.经常B.偶尔C.从来没有

11.您觉得我市车辆道路设计合理吗?

A.合理,各类车均可畅通无阻行驶B.还行,但有拥堵现象 C.差,道路混

12.您觉得南宁现在应该大力推广哪种交通工具?

A.私家车B.公交车C.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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