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

2024-11-22

假冒(16篇)

1.假冒 篇一

虚假内存危害大

内存条是电脑装机时必不可少的一项, 内存的好坏对电脑性能影响比较大。更重要的是, 内存能否正常工作直接关系到电脑能否正常运行, 所以内存的选择很关键。

业内专家表示, 假内存的危害极大, 可能导致电脑运行不稳定, 运行软件不稳定或内存读取错误, 严重的话可能导致内存或主机烧毁。如果消费者不幸买到假内存的话, 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在售后服务方面也存在着很大问题。

三星原厂内存进入中国市场

三星内存在节能、环保、稳定方面表现出色, 采用40nm级半导体技术, 比60nm存储设备减少47%的能耗;同时, 三星内存更为绿色环保, 不含铅和卤素, 在产品上有显著的“GREEN”标示。

进入中国市场的三星内存, 包括DDR3台式机专用内存、DDR3笔记本专用内存、DDR2台式机专用内存、DDR2笔记本专用内存四款型号, 内存容量包括1G、2G、4G。三星原厂内存进入中国市场, 意味着市场上的内存种类更为丰富, 消费者在选购内存时将拥有更多的选择。

三星原厂内存防伪有高招

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购正品, 三星内存在防伪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从外观上来看, 三星内存采用了十分少见的黑色窄版设计, 大小只有传统内存产品的三分之二。三星内存可识别度相当高, 提高了仿造的难度;同时, 三星正品内存的贴条号码和烫金号码一致, 消费者可以现场分辨真假。从而让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就拒绝假冒品, 提高识别效率。

从细节上看, 三星正品内存做工精湛, 从内存颗粒到金手指, 质量绝非仿品可比。此外, 三星内存还提供“一年包换, 终身保修, 全国联保”服务, 让消费者可以高枕无忧。

2.中国的假冒货 篇二

2006年,孩之宝公司推出超级英雄系列的人物玩具,平均身高只有大约两英寸,塑料制成。但如果你在eBay上寻找这些玩具,就会发现一些奇怪的事情:经常出现相同版本的玩具却有两个完全不同的销售价格。例如,一只售价10美元的蜘蛛女,旁边则是一只0.99美元的。低价的蜘蛛女是假货,几千个超级英雄的卖家中,约有一半位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新加坡。

我们知道翻版的概念。比如,一雙名牌皮鞋是由意大利出品的皮革和钢钉制成,而仿冒的则可能出自越南或者韩国,用的是看上去近似意大利产的原料。这些冒牌货在重量、手感、耐久性方面都与正品类似。

中国假冒产品无所不包,从软件、服装到文具、香烟。最近,一位居住在昆明的美国女子发现,当地有一家看起来像是真的苹果商店的商店。从相同的不锈钢和天然木材的建筑风格,到墙壁和地板上的相同海报,甚至员工们也穿着苹果商店的制服。这种假冒如此逼真,连员工也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在为苹果工作。

如果假冒产品是公司化运作的产物的话,那会怎样呢?黄海汽车是一家合法的中国汽车公司,2006年,该公司推出一款SUV,拷贝的是现代汽车公司的圣达菲车型。次年,黄海又发布了一款车型,采用了庞蒂亚克Torrent的前脸设计以及雷克萨斯RX的尾部造型。黄海汽车很明显是一块一块地复制了其他汽车公司的产品。

3.《假冒小袋鼠》读书笔记 篇三

袋鼠妈妈回到家,一打开她的育儿袋,发现小袋鼠变成了小猪,她先是吓一跳,后来转念一想,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害怕,因为罗宾他们不会伤害小袋鼠。袋鼠妈妈还给小猪洗澡,小猪最怕洗澡了。洗好澡后袋鼠妈妈还给小猪吃会长高的药。

袋鼠妈妈正要让小猪睡觉时,罗宾来敲门了。告诉袋鼠妈妈这是小猪不是小袋鼠。可是,洗了澡之后的小猪变得罗宾认不出来了。小猪既着急又无奈,它想解释这是因为洗过澡的缘故,可紧接着又想,也许不说可能更好。小猪趁袋鼠妈妈与罗宾说的正高兴的时候,挣脱袋鼠妈妈的.手。飞快的跑出去,在泥塘里打了一个滚,罗宾这才认出小猪来。从这天以后,袋鼠妈妈小袋鼠和小熊温尼普、小猪、兔子还有罗宾成了好朋友。

4.假冒种子不同于假劣种子 篇四

武合讲

――以公安部公布的农资犯罪典型案例为例

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种子经营者利用他人(公司)的种子包装物、种子标识、种子标签、种子经营许可证号等进行包装、标注、经营自己生产或购进种子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这种假冒他人种子的行为也属于冒充行为,所以有的种子管理机关就以其经营的种子系假冒种子为由按照经营假种子进行处罚;有的种子管理机关以其假冒他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为由追究其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有的种子管理机关追究其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品种权的法律责任。作者认为,这种假冒种子是否属于《种子法》规定的假种子或《刑法》规定的伪劣种子,是否属于非法经营,是否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应一概而论。公安部于2月28日公布的十起农资犯罪典型案例中的新疆石河子刘某某制售伪劣种子案,就属于一起错将假冒种子按伪劣种子处理的典型案件。

案情简介。10月,新疆硕丰公司的刘某某、杨某某商议到甘肃酒泉收购甜菜种子加工、包装成硕丰公司的种子销售。杨某某前往甘肃酒泉联系和恒公司的王某某、张某某收购毛甜菜种子21吨运回硕丰公司。月,杨某某授意肖某某到甘肃酒泉为硕丰公司收购甜菜种子约14吨运回硕丰公司。由于使用硕丰公司品牌在市场上难以销售,杨某某、肖某某在征得刘某某同意后,欲使用假冒他人的KWS9103甜菜种子包装袋包装、销售。1月,肖某某从甘肃酒泉陈某某处购进标注KWS的甜菜种子包装袋7800条和标注品种名称KWS9103、生产商欣地公司及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的种子标签1.6万张。刘某某、杨某某将以上购进的毛甜菜种子加工包装成KWS9103甜菜种子,陆续销往新疆各地。初,刘某某联系左某某让其销售给农四师七十一团良种繁育站KWS9103甜菜种子5吨。良种繁育站将5吨中的3896.8公斤KWS9103甜菜种子销售给了七十一团职工及周边种植户,种植该批种子造成6431.22亩甜菜严重减产,农户经济损失达3311481.11元。公诉机关以硕丰公司、刘某某、杨某某、肖某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左某某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诉诸法院,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涉案种子不属于假劣种子,不应追究其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法律责任。

《种子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假劣种子的定义和范围。据此规定,只要上述违法行为中所包装的种子有一项符合假劣种子的定义,就应认定该批种子为假劣种子,对此案件就应依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和《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或第一百四十七条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没有一项符合《种子法》中关于假劣种子的界定,虽然存在冒充他人包装经营种子的不法事实,也不能按照经营假劣种子的行为进行处罚。硕丰公司利用标注KWS的甜菜种子包装袋和标注品种名称KWS9103、生产商欣地公司及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的种子标签,加工包装的种子品种名称标注的是KWS9103,标注的产地是“甘肃”,标注的种子种类、品种名称、产地等内容与实际相符,也没有证据证明涉案种子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种用标准和标签标注的质量指标,所以涉案种子不属于《种子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假劣种子。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是错误的。

二、种子经营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硕丰公司在其加工、包装、销售的种子上标注欣地公司的`企业名称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种子标签真实制度;属于种子标签不合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等标签不合格的,应当“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属于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的行为,不应依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和《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的法律责任。

三、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冒用他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不构成非法经营。

硕丰公司领取了种子经营许可证,可以加工、包装、标识、销售农作物种子。硕丰公司标注欣地公司的企业名称及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和销售农作物种子的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不应对其追究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如果种子经营者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将构成非法经营,应当依据《种子法》第60条和《刑法》第225条规定追究其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四、标注农作物品种的通用名称,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应追究被告人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5.假冒 篇五

假冒产品(假蛋)

人物:

王刚 男 工商局

李娜 女 王刚老婆

男: 卖鸡蛋的商贩 信口开河

道具:

鸡蛋若干 其中两个一个涂成红色,一个涂成蓝色 人民币250元

一瓶矿泉水

场景设计:

一桌,下面一筐鸡蛋 桌子上摆着一红一蓝两个鸡蛋。一瓶矿泉水

男上

男:我是小小商贩,专业从事倒蛋,大家别误会,所谓倒蛋,就是倒卖鸡蛋。大哥大姐还别不服气,倒卖鸡蛋绝对是一本万利。

王刚,李娜上

李娜: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今天,我和老公终于把手牵,要到商场走一遍,顺便买点笨鸡蛋。

王刚:上班忙,下班忙,查完这行查那行,今天有了空闲日,就陪老婆逛一逛。

男:卖鸡蛋,纯种的笨鸡蛋,来自西藏的高原鸡蛋,吃了本鸡蛋,肚子能填饱,脑子被改善,瘸腿的能跑步,婴儿能打拳,快来买啊!笨鸡蛋。。。

李娜:老公,那人也太能忽悠了,鸡蛋有这么厉害吗?

王刚:那还叫鸡蛋啊!那是凤凰蛋。走,上前看看。

男人接着吆喝。

李娜:大哥,这鸡蛋多少钱一斤啊!

男:妹子,咱先不说钱,谈钱伤感情,我先给你介绍一下我这鸡蛋。

王刚:你说吧!

男:这鸡蛋,不一般,从云南,到四川,爬过岭,越过山,走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阅历过神州的名山大川。几经波折,终于到了我的手里边,如今有一个有着阅历的鸡蛋摆在你们面前,哥们!朋友!珍惜机会吧!

李娜:老公,这鸡蛋和普通鸡蛋也没有什么两样啊!

男:错,大错特错,虽然从表面上什么也看不出来,但是,这个鸡蛋是出自名门啊!王刚:大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这么说这个蛋是名鸡之后?

男:给你说句名言吧!哥啊!记住他,你这辈子就不愁了!

李娜:什么名言啊!

男:下蛋公鸡,公鸡里的战斗机!欧耶!

王刚:这不是赵本山表演的小品的台词吗

男:小品来自生活,生活中有这只公鸡的原型,而我这只鸡蛋,就是那只下蛋公鸡的后代。

李娜:那现在这只公鸡呢!

男:(深沉,满怀感情的)被人吃肉了,这是这个世界的悲哀,有了让我们敬仰的公鸡,我们却不知道珍惜。然而让我倍感欣慰的是,公鸡虽死,鸡蛋犹存,公鸡中的战斗机,永垂不朽。

王刚:看来你这只鸡蛋真的是很有来历啊!

男:别看这个鸡蛋,表面很不好看,有些时候,注重的更是内涵。

李娜:这个鸡蛋还有内涵?鸡蛋不就是吃吗?煎炒烹炸,不就是一道菜吗?

男:哎呀,大姐,你是不是肚子里有宝宝了!

李娜:是啊!

男:那我希望你能吃这个鸡蛋。

王刚:为什么呢!

6.欧洲议长反对《反假冒贸易协定》 篇六

《反假冒贸易协定》 (ACTA) 谈判由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于2007年发起, 旨在WTO框架以外, 另起炉灶, 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标准, 其矛头明显指向中国、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欧洲议会同意强化知识产权国际执法, 但亦强调ACTA不能侵犯欧洲公民基本权利。由于ACTA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规定, 欧洲议会内部, 尤其是左翼和绿党党团担心, 这会限制公民自由使用互联网的基本权利, 对ACTA的态度趋于反对。《欧盟观察者》报道, 欧洲议会新任议长马丁·舒尔茨1月12日在德国ARD电视台表示, “在如何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网民基本权利保障的问题上, ACTA协定非常欠缺。”来自德国的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成员BERND LANGE指出, “将假冒商品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混入同一协定, 显然是一个错误”, 要求欧委会与各方重开谈判, 并提出欧洲议会要全程参与谈判。LANGE威胁说, 欧洲议会刚否决了欧盟与摩洛哥的双边渔业协定, 同样的事也可发生在ACTA上。来自波兰的社会民主党团代表Marek Siwiec则认为, “ACTA协定已经死定, 欧洲议会不会通过”。除欧洲议会左翼和绿党党团反对外, 德国、荷兰、塞浦路斯、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等5个欧盟成员国亦尚未签署ACTA协定。1月12日, 慕尼黑和柏林有1万多人游行反对ACTA协定, 布拉格和伦敦也发生了小规模游行。

7.假冒者情结 篇七

[不发表情就不能好好说话]语出评家阑夕微信文章,文章探讨移动互联时代日益嚣张的“表情文化”沿革,文章认为,不管这种文化最终是不是一门好买卖,“表情文化”都已成为现代年轻人社交生活中的必备选项之一,“表情是新时代的象形文字,是人类文明的返祖现象,数字世界的原住民大多患有‘不发表情就不能好好说话’的绝症,而且还是晚期。”

[三自带]来自评家林森森快评,所谓三自带,是对某些艺人个性的一种概括,“三叔和摄影大哥是有多偏爱陈伟霆,8集里陈伟霆就有三场打戏,场场都有三自带——自带BGM,自带慢镜头,自带两分钱特效——绝对我见过的最霸气最拉风最炫酷最准时登场的超长唯美民国风my”……三自带中,“自带BGM”是自带背景音乐(Background Music)之意。

[我对庸俗的成功还是有需求的]来自作者南七道对作家许知远的采访,语出作家许知远。问:“你希望的成功是什么概念?”答:“有庸俗成功的概念,名声也好,个人财富也好,我对庸俗的成功还是有需求的”……诸如“庸俗”这类定语有和没有怕也无关紧要吧,谁心里的“庸俗”又曾高度一致、完全重合?

[北京瘫]近日网络词,对一种坐姿的概括,它基本就是“坐躺”,可视为“葛优躺“的非文艺版,出自艺人大张伟接受电视访谈时对北京人生性行为的描述之一,新近网友归纳“京城四瘫”,大老师位列四瘫之首。比较“葛优躺”,“北京瘫”更侧重对坐姿本身的陶醉:舒坦就得,爱谁谁。

[今天,我有幸跟我的童年阴影站在一起]语出腾讯网综“吐槽大会”吐槽嘉宾黄婷婷。黄称,首期嘉宾中的“雪姨”是童年阴影,随后,话锋一转:“今天,我有幸跟我的童年阴影站在一起,我妈看到了,一定会以我为傲,妈妈,我长大了”……“跟童年阴影站在一起”本是个玩笑话,可细想,谁不是呢?不同在于,站在它旁边,我们仍在阴影笼罩之下未曾逾越半步,所谓人生悲剧,莫过如此吧?

[低碳型喜悦]语出饭友弥勒尔饭文:“蔬菜色拉、花生酱冷馄饨、入味的糟毛豆、绿豆百合粥……都是消暑度夏的恩物。营造成本低,还让人觉得幸福,这就是书中所说的‘低碳型喜悦”’……在此新词里,最难其实是“喜悦”——发自内心的,喜悦。

[中产新三宝]“抄经”“跑步”“喝果汁”被称为所谓“中产新三宝”,就那么一说,没人当真。在流行传播中,“三”算高频词,别问为啥是“三宝”不是“二宝”这种问题,它就那么一说,你左耳进右耳出,齐活儿。

[预嘱]来自主持人张越老师推荐,所谓“预嘱”,是指“当疾病致命且不可逆时,接受自然死亡,拒绝机器延命……留下‘预嘱’,给家人、医生留下依据,这种‘尊严死’的方式,我在节目中推荐过多次——过度抢救害人害己。抗拒死亡的本质原因是没有信仰、灵魂无归处带来的恐惧”……“过度救治”是“过度医疗”利益链中的最后一环,它在医疗伦理乃至生命伦理上的探究也才刚刚开始,与之相关的专业词叫“舒缓治疗”,亦称“姑息治疗”,“世界卫生组织对舒缓治疗的定义为:对治愈性治疗无反应的患者,进行积极整体照顾,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状的控制,重视和解决患者心理、社会和精神方面的问题。”

[就好像她跟一个情人跑了一样]来自腾讯大家主编张英推荐,语出作家奥兹:“很多人都知道,在我12岁半的时候,我的母亲自杀了。我的父亲也就开始衰落了,我是唯一留下来的——一个孤独的孩子。所以,在很多年里我对于所有人都非常的愤怒。我恨我的母亲自杀,就好像她跟一个情人跑了一样”……奥兹的这个“死亡感受”之喻夺人之外,也有挥之不去的伤痕,累累伤痕。

[假冒者情结]语出作家南桥博文。所谓“假冒者情结”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它指的是一些高成就的人,却没有能力内化自己的成就,而时时恐惧自己被人看成假冒的。说白了,是缺乏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的信心。现在上面喊各种自信,可是这自信自己信不信?还是恐惧自己的一切本为泡影?故而时刻虎视眈眈,形成了一种隧道式思维,总是通过这种受害者的目光看待一切?作为一个国家,或许我们虎背熊腰,牛都能踢死,可是我们的心理年龄多大?”

[躲开那些名字叫纸巾的男人]语出评家高亚欧冠观赛笔记:“躲开那些名字叫纸巾的男人,不管维达清风还是七度空间,他们能擦的就是眼泪鼻涕还有别的那点什么”……将一个原本相对抽象的“鄙视”情绪幻化为一张纸巾算典型的变单一为复杂化直接为缭绕,可有些时候,奇妙玄妙恰在于此。

[知道真相的你可能想把眼泪都收回去]来自搜狐科技消息:“电影服装道具工厂Millennium FX新近研发出一款机器人婴儿,”“这个机器人身高约39厘米,大约跟真实婴儿差不多。而打造它皮肤所用的材料为有机硅胶,而里面则是个中伺服电机。尽管这个‘婴儿’的重量只有10斤不到,但它的一对玻璃制作的眼睛就有足足3斤重……知道真相的你可能想把眼泪都收回去”……这个“收回眼泪”的动作也可以换个背景广为推广——在所谓“后真相”年代,动辄泪眼潸然会是智力欠费前兆?

[知识网红]网络新词,应循网络热词“网红”衍生而得。果壳网新近推出“分答”应用,“按照创始人姬十三的说法,分答是果壳旗下最火的一个产品。而这种火爆背后,姬十三总结为‘知识网红’的变现。‘分答本身的机制吸引了许多大v,这些行家、大V都想要变现。过去怎么变现?软文、交易。现在大家可以堂堂正正地用头脑里的知识来变现,这是个巨大的吸引力。’姬十三表示。”

[电商造节]语出作者翔神文章:“电商平台都非常善于造节,天猫有双11,京东有618。但无论是谁造的节,包括天猫和京东在内的主流电商都会搭顺风车,进行促销活动”……“电商造节”四字有望进入“新成语”类别?直到有一天,天天是“节”无节可“造”?

[饱满的那部分交给我们就好]来自评家半辈子娱乐快评。文章分析烂剧火爆的内在肌理:今天的“偶像剧早不是‘电视台+观众粉丝’这么简单的二元关系,它们正成为全民媒体时代里的承载器。全媒时代给了更广泛的内容生产者表达的平台,观众也因社交时代的发达能更容易地发声。这是个容易忽略,但却意义深远的现象,作者和观众正成为偶像剧的二轮创作者,因为这个集体的广度和深度,本应肤浅的偶像剧反而被更饱满地塑造起来了……(偶像剧)尽职地做好它的肤浅,饱满的那部分交给我们就好”……本文探究烂剧大热话题,首创“二度创作”视角,新鲜独特。

[简历机器人]亦称“智能简历”,由软件开发者Esther Crawford完成研发,“和一般的信息检索引擎不同,聊天机器人(简历机器人)可以与多个人力资源部门经理进行基本信息沟通。这也保证了Crawford可以及时回复所有的求职反馈邮件,但保持高效一同时‘勾搭’多家公司的人力主管”……这款被称为“求职神器”的“智能简历”将初始阶段基本信息交流交给智能软件完成,省下的时间去做精致筛选,思路好棒。

8.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方案 篇八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要求,结合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执法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

(二)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自然村、农村学校周边、农村庙会、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食品摊贩。

(三)重点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来源渠道不明,实物与标签不符,质量安全不保;生产销售食品以次充好、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食品假货(假羊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重点品类。

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节假日及季节性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猪肉及肉制产品、调味品、奶制品、水产品、酱卤肉制品、散装白酒、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县局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饮流通股,负责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信息的汇总、负责流通经营检查信息汇总。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2日-4月底)。

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便下一步清理整顿。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1日-7月底)。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结果,区别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质量;对不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整改,直至吊销许可;对非故意出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责令其即期补办许可手续,拒不补办的,予以取缔;对蓄意从事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规范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底)

1.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鼓励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电商精准对接,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要求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建立完善经营者档案,对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

二是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的抽检;

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对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

三是集中排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店等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情况和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

加大对日常消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的检查力度和产品质量抽检,指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保持干净卫生的经营环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配备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坚决杜绝出售侵权仿冒、来源不明、“三无”和过期、腐*败变质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深入乡村、街道、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加工业户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尚未登记的食品小作坊责令限期登记,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小作坊加工条件或逾期不登记的坚决予以取缔。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含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集中生产,引导其规范发展。

确保生产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的监管和规范提升,积极防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3.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和“运邮合作”。鼓励供销、邮政和商贸连锁企业加快在农村布局。加强农商互联,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衔接新模式新业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要素双向互通的格局。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探索农村物流与农产品冷链物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4.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对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不断改善卫生状况,保证食品原料合格,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规范使用添加剂,进一步提升农村现场制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不断探索村民自办宴席监管新举措,落实农村红白喜事监管的备案和登记工作、现场卫生、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厨师健康证明等各环节的监管,严防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5.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督网络,建强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做到群防群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

查办案件要从生产环节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彻查涉案食品的来源和去向。涉及外市的,应及时通报或者移送;需要协助调查的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协助做好检验检测、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专项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zf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宣传视频等,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辨识能力,维权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强化社会共治。

9.假冒 篇九

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四部门《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商竟字【2011】122号)及省、市四部门通知精神,我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于2011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全县共出动专卖执法人员656人次,检查经营户785户,公安、工商、质监部门与我局配合执法工作95人次。专项行动期间共查获各类案件45起,查获非法卷烟942.4条,案值60811.00元。清理取缔无证经营17户次。现就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为确保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期间车辆、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利用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扩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二、“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1、将集中的专卖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分成城区和农村两个检查组进行检查,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和行动。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负其责。

2、加强“重点户”的检查力度,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在工商、公安、质监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县的夜市、歌厅等服务娱乐场所和无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和检查。经过对个片区的分析,将原违规经营户作为此次重点检查整治对象。

3、加大与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各种联合办案的形式,将工作重点放在辖区各主要公路干线的检查和各片区“重点户”违法行为的打击,做到两个小组间信息上的相互沟通。做到路检路查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

4、坚持做到了严格治理、依法行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专卖执法人员曾受到多次抗拒执法的事件,但专卖执法人员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冷静处理好每次发生的抗拒执法事件,从而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5、坚持在行动前用半个小时召开部门例会,及时收集市场情况和动态,做到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

三、取得的效果和产生的意义

通过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是对卷烟市场进行全面整治的一次重大行动。在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及全体专卖人员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在我县取得了显着成果,并产生了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打击了假冒卷烟和不法经营,有效的遏制了“重点大户”的违法经营行为,假冒卷烟和串标卷烟大大减少,市场净化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2、为我县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

3、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强,客户守法经营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锻炼了队伍,专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巩固“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总结和吸取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市场问题较大,卷烟销售不正常的片区和客户进行检查,注视“重点户”新的动向,适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10.假冒伪劣农机巧识别 篇十

假包装 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这类假冒产品以农机具的零配件如柴油机的连杆、曲轴、喷油嘴等居多,因此在选购时,不能只看包装,还要看产品的技术文件和产品的外观、色泽等。必要时,向商家索要产品鉴定证书,或者拿样品做一下试验。

假证书 将产品的推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获奖证书等,粘贴在未获证的产品上,伪造获奖产品。在选购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对产品的有关证书进行查验,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搞清楚后再买。

11.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的鱼粉 篇十一

1感官鉴别方法

如果鱼粉已呈黑褐色、咖啡色或表面有褐色油污, 说明鱼粉在储存过程中发生了氧化变质;如果呈灰色或有污浊色, 有可能混入了草粉之类的植物杂质;如果呈黄白色一般都掺入了尿素类化学物质。正常鱼粉有较浓的咸腥味, 入口尝有干咸鱼味。如果有腐腥臭味、焦糊味、说明鱼粉在制作过程中有腐败变质或自燃现象;掺入了尿素的鱼粉略有氨味。用手指捻搓, 优质鱼粉质地松软, 呈肉松状。劣质鱼粉质地粗糙, 有砂粒感, 外观呈粉状, 常混有纤维状物、黄沙、贝壳粉等异物颗粒。

2物理鉴别方法

使用不同眼目筛竽过筛, 可以查出鱼粉粒度及混入的异杂物。还可将试样2-4g加水4倍, 搅拌后静置数分钟, 麦麸、花生壳粉、锯末等杂物会浮于水面, 而鱼粉则沉入水底。将色粉置于盛有清水的玻璃容器内, 振荡后静置片刻, 若溶液混浊, 透明度差, 或稍加旋转有撞击玻璃响声, 则说明混有河沙, 轻轻搅拌后, 鱼粉稍浮起将其旋转滤出, 因鱼粉比河沙轻, 河沙则沉于底部。

3化学鉴别方法

3.1怀疑鱼粉中混有尿素时, 第一种方法, 取样品10g置三角瓶中, 加蒸馏水25ml, 在酒精灯上灼烧, 液体烧干后若嗅到刺鼻氨味并使石蕊试纸变蓝, 说明混有尿素;第二种方法, 取一定量鱼粉, 加水搅拌、过滤、取滤液加几滴甲酚红指示剂及生大豆液, 静置3-5min, 如果呈现深红紫色, 而且有像蜘蛛网状物出现, 证明鱼粉中掺入了尿素, 如果只显黄色, 证明没掺尿素。

3.2检验鱼粉中混有棉籽饼、锯末、米糠、植物桔杆等植物性杂质时, 可取检样放在10%的氢氧化钠溶液中煮沸, 动物性物质被水解、不溶者即为植物性物质。

3.3检验鱼粉中掺有羽毛粉时, 可分别取两份检样各2g放在2个500ml三角瓶中, 一个加入1.25%硫酸溶液100ml, 另一个加入5%氢氧化钠溶液100ml, 将两瓶放在电炉上煮沸30min, 静置冷却后吸去上面清液, 将残渣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如果用硫酸处理过的残渣含有一种特殊形状物质, 而用氢氧化钠处理的残渣没有这种特殊形状物质, 则可确定鱼粉中掺入了羽毛粉。

3.4检验鱼粉中掺有血粉时, 取检样1-2g放入试管中, 加水5ml, 搅拌后静置数min过滤, 另取一试管, 先加入联苯胺粉末少许, 再加冰醋酸2ml, 振荡溶解再加入3%过氧化氢溶液1-2m, 最后将被检鱼粉滤液徐徐注入其中, 如两液接触面出现绿色或蓝色环或点, 可确定鱼粉中掺入了血粉。

12.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 篇十二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实际需要行使管理权,采取必要措施为乙方创造优良经营环境。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顾客需求和大多数商户的意见等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管理规则、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3、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各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配合工商等执法部门查清侵权商品的来源和数量,并采取公示栏曝光、停业整顿、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甲方负责市场检查管理,负责市场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乙方财产、人身的安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销售、管理、礼仪、法律等方面培训。

4、甲方在公共场所适当设置监控设备,监控记录的内容作为日后解决纠纷的依据,妥善处理市场的对外公共关系,为市场保持良好公共声誉和对外形象。

5、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进货来源的证明文件、产品验货合格证明、商品的.商标注册证明及其他认证标志证明、授权代理证明等知识产权文档。对于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责令乙方在天内下架;同时设置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箱,定期公告排名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名录,接受公众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北京市工商、税务、物价、消协等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自觉维护甲方整体信誉和消费者权益,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不欺行霸市、哄卖、强卖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保证金,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在甲方市场内销售的商品(包括赠品、礼品、试用品),不应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水货等商品。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和价格而引起的消费者纠纷,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给成的信誉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商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产品。若乙方有前述侵权行为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除此之外,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信誉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厂名、厂址、品名、规格、等级、成分、含量,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履行保证金的缴纳、补足、扣除及退款

为确保乙方所销售的商品不存在假冒伪劣情况,不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甲方拟决定于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一般定金不超过主合同的20%),共计_____元的履行保证金,作为履行本承诺协议的担保。履行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缴纳由甲方统一保管,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本协议终止后,乙方的履行保证金将用于乙方商品发生的质量赔偿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赔偿、拖欠的税费、行政机关的罚没款等费用的抵补,剩余的履行保证金在解除租赁合同后,由乙方和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在乙方最后销售商品的保修期届满后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以下几种违约情形,甲方可在乙方的履行保证金中扣减,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日内补足履行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的违约金,超过日仍未补足或拒不补齐,按严重违约处理,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协议。

1、乙方销售的商品存在假冒伪劣情况,或者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情况,甲方在接到顾客投诉,或收到商标权利人的禁止销售的函件后,有权使用该履行保证金赔付给顾客或者商标权利人。甲方仅在收取履行保证金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按照实际情况保留向乙方诉讼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屡次违反或依次违反多项其他管理制度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其相应违约金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交付,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该履行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四、其他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相同,租赁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自行终止。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知识产权和商品质量担保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甲方保留向侵权商户的诉讼追偿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责任人:

13.博弈论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分析 篇十三

摘要:本文构造了一个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用于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的分析,得出了纳什均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降低消费者打假成本、加大反暴利力度等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假冒伪劣商品,博弈,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为了清除这一公害,广大消费者、正品厂商以及各级政府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譬如,颁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决定;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打假”专项斗争;成立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万里行”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等。但时至今日,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之势远未得到扼制,“打假”活动不得不继续深入下去。本文借助一个简单的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对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作初步分析,并提出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若干对策建议。

二、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的建立及求解

在围绕假冒伪劣商品而展开的博弈活动中,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是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为此,可构造一个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

1、模型的假定

(1)厂商因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发生扩散而付出的代价(如销售受阻、被处以罚款或被没收财产)为零;

(2)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效用损失等于他的货币损失;

(3)只要消费者支付足够的打假成本,那么,要求厂商退货,或调换正品,或支付赔偿金总是可能的;

(4)假定厂商x和消费者y为某一博弈格局中的两个局中人,根据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的原理,厂商x和消费者y在进行博弈时,都将按照使自身利益(报酬函数)最大化的准则作出各自的策略选择。

其中,可供厂商x选择的策略是:“售假”和“不售假”;可供消费者y选择的策略是:“打假”和“不打假”。于是,厂商x和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都有四种可能:

关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用矩阵形式表达图如下所示

消费者y

打假(q)不打假

(1q)

G,L

(0,0)售假(p)厂商x 不售假

(1p)D,DU 0,V

矩阵形式表达图

(1)若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D(D为厂商x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被迫支付给消费者y的赔偿金,不包括商品退款),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D-U(U为消费者y的打假成本,它包括信息成本、投诉成本和信息搜寻及投诉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2)若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不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G(G为厂商x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额外收益),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L(L为消费者y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而损失的货币额);

(3)若厂商x选择“不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零,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V(V亦为消费者y的打假成本,但它只包括信息成本及信息搜寻过程中的机会成本,故V

(4)厂商x选择“不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不打假”,则厂商x和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都为零。

2、模型的求解和结论

政府或立法机构在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的制售厂商一经被查处,除无条件退款或调换正品外,还必须向受害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即D>0。这时,博弈的结果将取决于消费者的打假成本U与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而损失的货币额L及可得赔偿金D之间的对比关系:

(1)当U≥L+D时,博弈(在纯策略意义下)的唯一纳什均衡解是:(售假,不打假),即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放弃打假。可以看出,(售假,不打假)也是帕累托最优解。

(2)当U

假设厂商的混合战略为p1=(p,1-p),即厂商以概率p选择售假,以概率1-p选择“不售假”;消费者的混合战略为p2=(q,1-q),即纳税人以概率q选择打假,以概率1-q选择不打假。收益矩阵如上图所示:

对厂商x来说,期望收益函数是:

v1(p1,p2)pq(D)p(1q)G(1p)q*0(1p)(1q)*0(DG)pqpG

对于消费者来说,期望收益函数是:

v2(p1,p2)pq(DU)p(1q)(L)(1p)q(V)(1p)(1q)*0 (DULV)pqLpVq

这样,寻求混合策略纳什均衡(p1*,p2*),即为求解最优化问题

maxv1(p1,p2*)max[(DG)pq*pG]0p1p1P1 maxv2(p1*,p2)max[(DULV)p*qLp*Vq]0q1p2P2

用微积分求极值的方法,最优化的一阶微分条件为

v1p(DG)q*G0 v2(DULV)p*V0q

Vp*DULV 解得Gq*DG

由此得到该博弈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p*(p1*,p2*),其中

VLDU,)DULVDULV DGp2*,GDGDp1*(结果的解释:厂商x以V/(L+D-U+V)的概率采取“售假”的策略,以(L+D-U)/(L+D-U+V)的概率采取“不售假”的策略;消费者y以G/(G+D)的概率采取“打假”的策略,以D/(G+D)的概率采取“不打假”的策略。即:现实中存V

在许多个消费者,厂商随机地按DULV的比例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其中,GGD比例的消费者选择打假,而另外1比例(即)的消费者选择不打GDGDGD

假。有

由综合以上讨论可得到这样几点结论:

第一,消费者打假的成本越高,厂商选择售假的概率越大。

第二,当有关法规规定的赔偿金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比如相当于它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且足以补偿消费者的打假净成本(U-L)时,消费者打假的概率却降低了。可见,高额赔偿金并不能成为消费者打假的重要诱因,高额赔偿金的主要作用在于威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商。

第三,当法定的赔偿金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同时,假冒伪劣商品容易被识别,均衡的结果将趋近节省社会成本的理想状态:厂商不售假,消费者

也不打假。

三、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政策建议

由上面博弈模型的建立和分析,提出以下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和建议:

(1)努力降低消费者打假成本

信息成本方面1)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2)开发各种简便实用的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具和仪器;3)国家商品质量检测部门应经常公布商品质量检测结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将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制售厂商予以曝光,并扩大曝光的范围,增加曝光的频率;4)鼓励正品厂商向消费者提供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免费服务。

投诉成本方面要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运作效率,降低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门社会团体,它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有些地方,消费者协会人员不足、效率不高的现象客观存在,从而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挫伤了消费者打假的积极性,甚至不少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还缺乏了解,投诉无门成为这些消费者的一大困惑。因此,我们建议建立消费者协会会员制,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打假的积极性。

(2)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立法机构或政府应颁布一项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强可操作性的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门法规,在这一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厂商向受害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方式及时间等,赔偿金的数额应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或厂商售假的非法所得。为了保证高额赔偿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设立索赔代理机构,监督、代理消费者的索赔事项,厂商开户银行及业务往来单位也应承担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消费者或索赔代理机构的索赔。

(3)加大针对厂商的反暴利力度。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正品如高档服装存在暴利,正是这种暴利的诱惑,使一部分厂商包括大厂商走上了制假、售假的道路。因此,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加大反暴利的力度,把反暴利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步骤。

参考文献

[1]张理智.论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其治理.经济研究.1994(1):51~57

[2]李萍.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J].商业研究.2003(5)

[3]康乐.石宏长.假冒伪劣商品的博弈分析.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年04期

14.假冒伪劣产品的经济博弈分析 篇十四

一、治理生产者和销售商行为的博弈分析

(一) 以生产者为例打假的经济效应分析

假定政府打假政策这样规定:凡发现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 如果罪名成立, 除被没收因该产品所获全部利润外, 还被处以相当于利润额50%的罚款用于补偿受害企业的损失;如果罪名不成立, 不但不被处罚还能得到国家的赔偿2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就要根据它自己对发现与被发现的概率的判断来调整自己的博弈行为。若实行严打, 则它对被发现的概略判断就较大, 譬如为60%, 则对不被发现的概率判断为40%。胆小的企业肯定不会再进行仿冒;对于胆大的企业可计算生产者的得益矩阵:若两者均选择开发, 则收益不变;若大企业开发而小企业不开发, 则小企业的收入40×40%一40×60%一40×50%×60%+25=5, 大企业的收益为40十40×50%×60%=52;若大企业不开发而小企业开发, 则大、小企业的收益分别为-20.17 (同理可推的) ;若两者均不开发, 则收益仍然均为0。这样得益矩阵就变为表1:

由上表可知, 基于“个人理性”两者均选择开发,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大利润。但这一结论的出现的前提条件是非常严格的, 规定的条件必须使企业的违规成本至少不小于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收益, 否则在其的违规成本小于其所获得的收益时, 该惩罚措施是无效的即小企业仍然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二) 治理销售商的博弈分析

如上所述销售商之间的博弈是典型的非合作博弈, 导致其经常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主导人们行为的主要还是个体理性而不是集体理性, 因此非合作博弈关系比合作博弈关系更普遍。如何使合作成为可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从博弈论的角度也可得出, 增大处罚假冒伪劣的力度, 提高制假售假的成本, 是普遍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效方法。若具体的处罚是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 如果罪名成立罚款7万元并逐出市场 (则另家守法企业产品占领全部市场) ;如果罪名不成立, 不但不被处罚还能得到国家的赔偿1万元。则在这种情况下,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就要根据它自己对发现与被发现的概率的判断来调整自己的博弈行为。若执法部门加大检查力度, 则它对被发现的概略判断就较大, 譬如为60%, 则对不被发现的概率判断为40%, 胆小的销售商肯定不会再卖假货;对于胆大的销售商我们来重新计算其得益矩阵:若两者均选择卖真货, 则收益不变;若销售商甲卖真货而销售商乙卖假货, 则销售商乙的收益为7×40%-7×60%+1=-0.4, 销售商甲的收益仍为2;若销售商甲卖假货而销售商乙卖真货, 则销售商甲、销售商乙的收益分别为-0.4, 2 (同理可推的) ;若两者均卖假货, 则收益均变为3×40%-3×60%+1=0.4。这样得益矩阵就变成:

因此, 当市场规范后的, 企业普遍地采取守法经营是唯一的纳什 (Nash) 均衡状态。

二、基本的结论

(一) 加大对造假售劣者的处罚力度设立高额赔偿金, 提高其违规成本

政府应颁布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门法规, 将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作为法规制定的依据。法规中需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厂商向受害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方式及时间等, 赔偿金的数额要高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或厂商售假的非法所得, 从而提高其违规成本。同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设立索赔代理机构, 监督、代理消费者的索赔事项, 厂商开户银行及业务往来单位也应承担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配合消费者或索赔代理机构的索赔。

(二)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假冒行为一旦被查处, 社会的惩罚不仅包括物质的损失, 而且包括无形资产——商誉的损失。这对于不注重商誉的中小企业而言, 违规的机会成本较大,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 要加快社会信誉体系建设, 包括建立企业信用调查评级公司、对守信者奖励失信者惩罚的机制等, 提高中小企业的商誉、信用意识, 管制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

(三) 努力降低消费者信息成本

假冒伪劣产品得以泛滥的一个原因在于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卖方在产品质量上拥有更多的信息。顾客在分辨不清正品和伪劣品的情况下, 难以产生对产品的支付意愿。因此, 对于出售正品的卖方, 在出售产品时应有意识地向顾客宣传有关产品的质量信息, 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识别能力。同时, 政府也应该通过各种媒介, 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制售厂商予以曝光, 并扩大曝光的范围, 增加曝光的频率。

摘要:假冒伪劣产品是为非法致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法制统一的离心性力量, 如何有效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本文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 初步探讨生产者制假的原因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关键词:假冒伪略,产品,博弈分析

参考文献

[1]任坤秀.打假中的经济学和博弈论解释[J], 上海管理科学, 2002, 3:8~9

[2]催保军.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原因及防治对策[J], 经济纵横, 2004, 1:54~55

15.古代假冒官员的那些事 篇十五

假宗室

宋代有个赵假熹,本来是个败家子,平素在街头闾里为非作歹,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他假冒赵善菜的长子赵汝昔,伪造降生县据,私刻皇叔祖润王府印记,私置黄旗、铁鞭、柱杖,任意胁夺商旅,占据船只,威使人力,打人致伤。最后案发,才发觉原来是个假赵汝昔。伪装虽然被揭穿,赵假熹并没有悔改,而是改名赵汝嘉,冒充赵善菜次子,出入州县府衙,假装办公事,包刑狱,骗税官,四处赴宴游乐。自刻都大司捉点印记,出给县到,以林伸为书司、林庆为厨子、配军叶佑为狱子,公然乘轿下乡,招摇之至,先后骗取官会二十余贯,又大肆搜索铜器,连民间的神佛

像、小儿颈上的铃铛、家用的盂器也不愿放弃,真正是贪财的饕餮。赵假熹假冒宗室、官爵行骗,能够屡屡得手,其

原因无非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老百姓怕官,明知吃了亏被敲了竹杠也敢怒不敢言:二是古代中国官场“官官相卫”的陋习,使得地方官员们对他的行骗勒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去深追细究这样的事情。

苏城骗局

明代的苏城,是四方辐辏之地,骗局也就特别多。万历年间,有个徽州商人,与他叔叔争夺坟地,争讼了好几年也没有结案。侄儿花钱四处打听,企图能够打通抚台关节。有一天,某公子寓居于闾门之外,自称是抚公的侄子,衣冠甚伟,仆从如云。徽州商人前往拜谒,某公子留他喝酒吃饭,偶然谈起争讼的事来,公子哥儿一口应承下来,于是,当着公子的面,徽商将银子封好,说:“事成以后,以此物为谢。”过了几天,公子穿着官服,将徽商的讼词放在袖中,径直走进了抚台大门。徽商从远处看得真真切切,坐在地上等他出来。日已偏西,抚台府衙公事已毕,各位官员也纷纷出来,大门关闭了。徽商想象抚公必定是留公子用餐了,询问门旁的差人也都说不知道。到了晚上,公子哥儿随着人群走了出来,满脸酒容,意气扬扬。说是和抚台大人吃酒,抚台大人很高兴,事情已经办妥了。

到了徽商寓所,公子拿出官封信函文书给徽商看,印识宛然。徽商大喜,又派出酒席来给公子吃喝,公子索取了酬劳银两,酒醉而去。翌日,徽商带着文书,交付给驿车投送,方知是伪封;又因用假批假印被要挟“欲行出首”,只得拿出“数十金赂之始免”。事后,他才知道此事原为光棍所设的骗局。那天有春元谒见抚院,假冒的公子趁人杂之时混进了院子,躲藏在土地堂中,吃了藏在身上的酒糕,晚上再趁人杂混乱出来。封筒印识,都是事先藏于柏中带进去的,当然都是假的了。

钱豁五行骗

清代乾隆年间,常州出过一个流窜作案的高级棍骗,曾以“钱炳”之名捐官。此外,他为了行骗的方便,先后用过的姓名有几十个。惟有他老家的人,知道他的底细,都以“钱豁五”相称。

与普通骗棍不同,钱豁五从小诵读经书,加以头脑灵活,笔头上有些功夫,且通音律,但是科运不佳,连秀才也没有考上。做生意怕吃苦,当塾师嫌贫困,赌骗嫖样样精通,欠了许多债,再也无法在地方混下去了,只好远行他乡,以骗为生。

钱豁五到广西后,投奔一个在衙门里当幕友的族兄,没用多长时间,就把官场上打滥条、通关节、吃黑钱等门径,走得滥熟。于是脱离族兄,自立门户,租大宅,蓄奴仆,私制顶戴,冒充官员,专行脱骗撞哄勾当,积攒了不少钱钞。后来被人告发,又跑到北京行骗。此后,他在山东、两湖、江西流窜行骗。到南昌后,他打听得新放的江西学政是江苏人,马上就有了妙计。他用骗来的钱在城里租了房子家具,招了一班“小唱曲儿”的在家里,定下计谋同学政套起乡情来。学政也是念故乡情分的人,从此交往密切。于是钱豁五又撑起学政的招牌行骗,前后所骗金达数万两银子。不久,学政离任。他的骗金也早已挥霍一空。

后来,他又到广西。无奈钱豁五在广西名声已臭,他在广西再也骗不到钱财了。他情急之下,又生一计:他弄了个广西巡抚衙门的信封,里面塞上废纸,外面粘上鸡毛,弄了一套竹筒黄面的包袱,往身上一背,假冒成桂署的信使。取官道东行,经湖北、江西入浙江,一路招摇动众,吃喝全由驿站供应。直到杭州后,被驿官识破,扭送官府。但他毕竟是个“惯犯”,老辣之致,他不但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开导钱塘县令说:“我假冒官差,固是犯法。但是你将此案一办,岂不连桂、鄂、赣、浙四省的大员都要被定个糊涂失察的罪名?”钱塘县令经其提醒,哭笑不得,只得将他先关进监牢里。当时恰好有一位常州籍的御史在杭州,听说老乡中竟有这么一位“人物”,觉得关在牢里实在太可惜了,于是,“惺惺惜惺惺”,遂为之说情开脱,并把他介绍给盐运使柴某人当幕宾,专司出纳一职。盐运衙门本是个肥差,钱豁五在此如虎添翼,大展身手,两年下来,足足捞了十多万,遂以“钱炳”之名,为自己捐了个五品官。昔日骗棍摇身而变为命官,也算修成了“正果”。却不料,

“天有不测风云”,当钱豁五还未来得及利用他一生中头一回并非伪造的项戴来设计更大的骗局时,那个靠他相帮贪污索贿的紫运使被人检举了,钱亦被打入同案,结果是被革去官身,发配边陵地区充军去了。

“插天飞”行骗

清朝乾隆、嘉庆时飙有个行踪飘忽的诈骗团伙,领头的是安徽桐城人,绰号“插天飞”。该团伙的主要活动方式,是在京师和各省会安插耳目,侦察高级官员的阴私,然后相机讹诈。

有一个河南巡抚,因为枉法被人参劾,京都和省会都有其即将被处分的小道消息。不久,省城里突然起了喧哗,有几十个操北京口音的人从外埠来到,借住在一处寺院里,紧锁门户,平时只有采买的人出来才开门,禁止闲杂人员在门前窥探流连。巡抚心存疑惑,惟恐这批人是奉旨前来查劾自己的,便派出一个亲信前往,以期能探得虚实。

一天黄昏,探者看见有个内监打扮的人走出寺院来,提着酒葫芦上市沽酒,便急忙尾随其后,寻机会同他搭话,对方却倨傲不理。翌日,探者又在原处候着,抢着替那人付了酒资,终于有了搭讪的机会了。探者马上请对方一起喝酒,天南海北地神聊了一通,等到那人醉醺之后,故作神秘地告诉探者:“我们主人得知河南汴抚在某某案中得贿赂,贪赃枉法,所以特意前来密访,如果罪证确凿的话,那个人可要倒霉了!你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再说给外人听了,到此为止。”

探者急忙飞马去报告巡抚。巡抚大惊,第二天率所属臣僚一起前往该寺院拜访。手下人上前去敲门,并无人答应。只听得见里面传出敲扑椎打和呼爹喊娘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两个公人模样的人员抬着被打得气息奄奄的一个人走出来。那个探者一眼便认出被打的人就是昨天酒后失言的内监,急忙告诉巡抚。巡抚和属官更加恐惧,立刻通名求见。等到进入房间,只见一个穿黄马褂、戴珊瑚顶、插孔雀翎的老者,正侍候着一个翩翩公子在座。大家都认定这个少年必是哪一位王爷,急忙作大礼参拜。少年只是倔傲不礼地点了点头,又低声向老者说了些什么。老者点着头,应了,又轉过脸说:“我们明天就要回京了,不添你们什么麻烦了,都回去吧。”

16.假冒 篇十六

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现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如下:

一、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销售、存储假冒伪劣烟草制品

1、法律依据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2、吊销条件

(1)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价值在500元以上的;(2)存储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适用《市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给予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二)因违法经营被处罚两次以上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1、法律依据

《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因违法经营被处罚两次以上或者拒绝接受检查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吊销条件

(1)因违法经营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拒绝接受调查的。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适用《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给 予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三)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

1、法律依据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吊销条件

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且拒不整改,情节严重。

(四)出借、出租、出让、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法律依据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吊销条件

出借、出租、出让、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情节严重。

二、证据类别

(一)物证: 涉案烟草制品;

(二)书证:

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物品清单、物品价格清单;

2、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

3、当事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

5、相关销售台帐、记录等;

(三)当事人陈述: 询问调查笔录;

(四)视听资料:

1、检查现场照片或摄像;

2、抽样、送检照片或摄像;

(五)鉴定结论:

检验报告或卷烟真伪鉴别检验结果证明单;

(六)勘验笔录: 现场勘验笔录;

(七)证人证言:

1、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询问笔录;

2、购买涉假卷烟消费者询问笔录。

三、查处程序

(一)查处流程

此类案件为一般程序案件,在前期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注重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流程如下:

1、办案部门原则上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0日内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调查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向当事人下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决定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按照听证相关程序举行听证。

3、听证结束之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听证相关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处罚机关在作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相关问题如下:

1、听证原则

(1)公开、公正、平等原则

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允许公众旁听。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2)不加重处罚原则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2、听证参与人(1)主持人

听证会的主持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人数一般为三人以上的单数,并从中指定一人为负责人。主持人的条件如下:

 应当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中主管专卖法制工作或专卖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 非听证事项的调查人员或承办人员;(2)当事人

(3)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的第三人(4)听证事项的调查人员或承办人员(5)其他相关人员

3、听证程序(1)受理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审查听证申请是否符合要求听证的条件、是否超过法定期限。

对于符合听证要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同时报告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2)听证

 主持人查明到场当事人或其他参加听证会人员的身份,说明听证事由,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宣布会场纪律,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主持人回避,宣布听证会开始;

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的,视为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会终止。

 调查人员指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提出处罚建议和依据。

 当事人就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 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进行陈述。 调查人员与当事人相互辩论。 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申辩。

 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进行最后陈述、申辩。 调查人员进行最后陈述。

 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在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主持人、记录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当注明。 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4、注意问题

(1)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会,原则上在案发地所属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行;

(2)听证费用由举行听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承担;(3)听证会主持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或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四、追刑标准及移交程序

(一)追刑类别及标准

在取缔涉假烟店的过程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 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烟草制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生产、销售伪劣烟草制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15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条规定的各量刑档次定罪处罚;

 伪劣烟草制品的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伪劣烟草制品的货值金额合计达15万元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明知”,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货的; 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

 销售假冒烟用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被发现后转移、销毁物证或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  其他可以认定为明知的情形。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本罪是指伪造人﹑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3 年 12 月 1 日《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主要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 1 万元以上的;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 2 万件(套)以上的;  应当立案的其他情形。

4、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5、窝藏、转移赃物罪

明知是非法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而予以窝藏、转移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窝藏、转移赃物罪定罪处罚。

6、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法律实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7、故意伤害罪  专项整治行动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移交程序

1、对于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由2名或者2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

2、单位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24小时内决定是否批准移送;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3、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标准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5、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

(三)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应当附有以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函;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5、勘验笔录;

6、检验报告;

7、现场证据照片等音像材料;

8、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

(四)关于共犯的问题

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实施销售伪劣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犯罪行为,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直接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者销售假冒烟用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或者直接参与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

2、提供房屋、场地、设备、车辆、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技术等设施和条件,用于帮助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关于法律文书的送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据此,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方式原则上适用直接送达,由当事人在行政机关直接签收,或由行政机关两名执法人员将处罚文书送至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或住址,由当事人签收。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可将相关文书留臵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留臵送达的理由,并有两名见证人签字。

当事人在案发后下落不明的,才适用公告送达。

(二)关于市场禁入制度

1、成都市政府相关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2月20日印发了《成都市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违法者实施市场禁入的暂行规定》(成府发[2002]15号),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适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服务业的经营者实施市场禁入。该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列入市场禁入目录且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三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因此,对于因涉假被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对违法者实施市场禁入时,应将相关书面意见及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期间,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禁入者的监督,若发现其仍从事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经营性活动时,应当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此,对于被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对其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此条中所称“三年”为起止年,从作出吊销处罚之日起计算。

(三)关于当事人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相关问题

1、关于询问通知书或公告的适用

自案发之日起7日内当事人未到查处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期限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将询问通知书直接送至当事人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当刊登公告,通知当事人在30日内接受调查处理。

2、关于抽样、送检的问题

询问时间或公告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届满之日起2日内,在两名见证人的陪同下对涉案卷烟进行抽样、送检,并对整个过程进行摄像取证。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送检过程。

3、关于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

当事人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自立案 之日起60日内完成告知义务,并作出处罚决定。如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救济途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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