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2024-07-17

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12篇)

1.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一

西

学生„2011‟15号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外语系: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等16项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一)评定对象及评定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29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702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基准名额为6322名,资助标准分2000元和30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院系根据学校划拨金额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各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额及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文件执行。同时,2010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创新学院2010级须通过英语六级,外语系2010级英语专业英语评定标准由外语系制定),2009级、2008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院系对获奖学生公示时,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名次、综合测评名次及英语四、六级等基本情况。

2、书面评审材料(1)国家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

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国家决定今年继续编辑《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各院系分别重点推荐2名学生先进事迹参加2011年风采录评选,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6,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二、社会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受助学生的考核 根据资助方要求,请各院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0-2011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五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7。

(一)曹德旺助学金

各院系需对2010-2011学年度228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如下材料:《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8)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2011-2012学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老生)》(见附件9)。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各院系需对2010-2011学年度9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如下材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0)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经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见附件11)一式三份;《2011-2012学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老生)》(见附件9)。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按照资助方要求,终止2007级动物医学专业2名学生的资助资格,同时,各院系需对2010-2011学年度4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如下材料:学生本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2011-2012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9)。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相关院系需提供2011年已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含2名2007级动物医学专业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7)

(四)春雨奖学金

各院系需对2010-2011学年度4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

(五)毅宁奖学金

有关院系需对2010-2011学年度14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需提交申请书、《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院系推荐信一封及个人生活照一张。(申请书及申请表要求手写,不得打印)

三、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一)曹德旺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新评定2011级学生7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文件)执行。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统一要求手写);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4);

3、《2011-2012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新生)》(见附件9)。

(二)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主要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別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新评定2011级学生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具体评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见附件12);

3、《2011-2012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9)。

(三)宝钢优秀学生奖

评定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评定名额为6名,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定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5);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3、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四)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名额为400名,其中一等奖1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3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定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定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6);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2011级除外);

3、《2011-2012学年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9);

4、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20字左右。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7。

(五)春雨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2010级本科生,院系推荐45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2011-2012学年度春雨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理事会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公益活动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30名最终获奖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评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8)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

(六)越南美农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本科学生2名,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越南美农奖学金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强烈的上进心,学习成绩在本班前20%,综合测评在本班前50%,通过英语四级;在相关杂志、学术期刊等至少发表过一篇有价值的英文文章。

需提交材料:

1、《越南美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9)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英文文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七)先正达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农学、植保、农药、园艺、应用化学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的特困学生,资助名额为2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评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

1、《先正达奖学金本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20)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

2、《2011-2012学年度先正达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9)。

(八)恒天然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及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评定名额为2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人民币。具体评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天然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天然奖学金项目推荐表》(附件21);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九)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植物保护、农学及园艺专业的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奖励名额为5名,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为专业前10名,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10名;流利的英语口语和娴熟的英文写作技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需提交材料:《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2)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各一式两份。

(十)何康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农科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名额为8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需提交材料:书面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十一)恒大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2011级新生,资助名额为49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1500元。具体评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及《自强关爱契约》(见附件24);

3、《2011-2012学年度恒大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9)。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1日-9月23日):各院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阅读学习通知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4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9月29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学院初审(9月30日-10月8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5日-10月25日);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社会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受助学生教育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感恩意识,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2、此项工作需整理报送材料较多,请各院系按照以上要求严格审查学生上交材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相关文件请在学工在线-学生资助网页下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学院负责统一打印,学生本人不用打印成绩单);

3、本年度所有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需通过网上系统申请,各院系确定初步人选后,通知学生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填写奖助学金申请基本信息,由学院对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上传学生处;

4、请各院系于10月10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3、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以各院系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zizhu@nwsuaf.edu.cn。宝钢优秀学生奖所有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

5、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A3);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7、2011-2012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及2011年已毕业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8、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

9、社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老生、新生);

10、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

11、“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

1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

13、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14、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

15、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16、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申请表;

17、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纪念册样本;

18、春雨奖学金申请表;

19、越南美农奖学金申请表;20、先正达奖学金本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

21、恒天然奖学金项目推荐表;

22、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申请表;

23、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24、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及自强关爱契约。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2.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二

本调研报告采用调查问卷和个人谈话两种方式, 着重研究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心理状态, 通过分析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过程中学生的各种心态进而提出建设性的矫正路径。

一、基本情况

本课题《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心理状态及其矫正路径探析》自2012年初批准立项以来, 该课题组四位成员就积极筹备、参与制定调查问卷和开展个别谈话。

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40份, 有效回收139份。调查范围覆盖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7个系20个专业。主要调查对象为大二、大三学生。谈话对象也从大一到大三抽取了30人次, 针对调查问卷中设置的问题进行逐一谈话, 从而发现大学生们在评定奖助学金中的百变心态。本课题调查问卷设置如下: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心态调查问卷

1、您来自?

A、农村B、县城C、乡镇D、城市

2、您的家庭经济状况?

A、富裕B、一般C、一般困难D、特别困难

3、您的经济主要来源?

A、勤工俭学B、家庭补助C、奖助学金D、信用贷款

4、您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原因是?

A、成绩优异B、家庭贫困C、师生关系好

D、积极参加学生活动E、其他

5、对于国家奖助学金, 您认为应该以什么为主要标准, 该标准您认为比重是多少?

A、学习成绩a、0%-25%b、25-50%c、50%-75%d、75%-100%

B、家庭情况a、0%-25%b、25-50%c、50%-75%d、75%-100%

C、学习成绩与家庭情况a、0%-25%b、25-50%c、50%-75%d、75%-100%

D、学生工作a、0%-25%b、25-50%c、50%-75%d、75%-100%

E、其他a、0%-25%b、25-50%c、50%-75%d、75%-100%

6、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中, 您认为同学提交的材料属实吗?

A、属实B、不属实C、部分属实

7、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 您的心态属于那种?

A、感性型, 只是出于贫困, 就发誓一定要拿到

B、理性型, 权衡自身经济情况及其他方面, 理性对待

C、自卑型, 出于自尊心和个人隐私, 不提交申请

D、观望型, 一般贫困, 看大流, 可申请可不申请

E、妒忌型, 虽不贫困, 但弄虚作假也要拿到

F、愤青型, 不申请, 但也看不惯老师的做法

G、急功近利型:有良好表现, 虽不贫困但想争取

8、您觉得应如何看待国家奖助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关于国家奖助学金, 你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调研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的设置内容, 我们通过抽样调查和个别谈话形式, 发现大部分学生可以正确认知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

●就家庭状况而言, 抽样调查发现, 72%的学生来自农村家庭, 9%的来自县城, 8%的来自乡镇, 9%的来自城市。家庭经济状况41%的人一般贫困, 23.7%的人特别贫困, 35%的人一般。

●究其经济主要来源, 23%的人经济来源于勤工助学, 39.6%的人来源于家庭补助, 2.9%的人来源于奖助学金, 34.5%的人来源于生源地贷款。

●谈及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原因时, 答案各异。26.6%的人认为是成绩优异, 57.5%的人认为是家庭贫困, 4.3%的人认为是师生关系好, 6.5%的人认为是积极参加学生活动, 5%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

●问及应以什么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标准时:21.6%的人认为是学习成绩, 17.2%的人认为是家庭情况, 56.8%的人认为是学习成绩和家庭情况的综合。3.6%的人认为是做的学生工作的好坏。还有0.7%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

●关于同学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属实性时:41.7%的人认为属实, 4.3%的认为不属实, 53.9的人认为部分属实。

●谈及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心态时:4.3%的人选择了感性型, 84%的人选择了理智型, 6.5%的人选择了自卑型, 4.3%的人选择了观望型, 0.72%的人选择了愤青型。

●最后就该如何看待国家奖助学金以及你最想说的一句话时, 99.7%的同学都认为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是好的, 它确实能帮贫困生圆梦, 为了更好利用它, 应在评定中全盘考虑, 慎重处理, 提高奖助学金的透明度和覆盖率。0.3%的人认为有潜规则, 犹如水中望月, 可望而不可及。

三、调研结果及建设性意见

通过调研, 我们可以看到, 98.5%的同学在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前提条件和提交材料的属实性认识上, 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文件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这种主体认同情况下, 大学生们的心态主要归纳为感性型、理性型、自卑型、观望型、妒忌型、愤青型、急功近利型七种。其中, 除理性型做法与国家倡导一致外, 其他六种心态教育者都有必要在评定过程中给予学生以积极引导和矫正。

1、教育感性型学生遇事冷静, 切记感情用事

俗话说:“合情合理的未必是合法的”。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文件精神, 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一般为:遵纪守法, 有良好的品德, 家庭贫困, 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则对成绩和社会实践有着更高的要求。从最基本的要求看,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不单单是因为家庭贫困就可以认定。必须是家庭贫困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才能申请的, 在此条的理解上, 部分学生政策学习不到位, 容易误解, 我们在评选过程中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XXX同学, 2009级学生, 紫阳人, 该生2010-2011学年挂科3门, 但因当年家里遭遇洪水侵害, 班级大部分同学就认为国家助学金就应该给这样的同学。当初评结果与班级同学的意愿不一致时, 班级同学意见就比较大, 负面情绪比较高, 并表示要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对此, 我们及时重新召开班会, 带领学生逐一认真研读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一切评选做到照章办事, 有据可依, 最后同学们也就能够理性地对待此事。

2、引导自卑型学生, 尽快走出认识误区

出于自尊心和个人隐私, 不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 属于自卑心理问题。这类学生比较多虑, 害怕如果说出自身的家庭贫困, 怕影响其以后和同学的人际交往, 也出于较强的自尊心, 不愿别人因为家庭问题看轻自己, 更不愿因为申请而将自己的隐私家境问题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对于此类学生, 我们应加强引导。人长五指, 伸出来都不一样长, 何况每个人的家庭出身更由不得我们决定, 我们的父母没有一个是愿意过贫穷日子的, 但他们由于出身的家庭、年代、职业、所受教育程度等的不同因而显示出了个体的差异, 这是客观事实, 是无法更改的。因此, 我们大可不必介意, 敞开胸怀, 正确看待自己的家庭因素, 正视自己的家庭。家庭因素也不应成为自卑的替代品。因为家庭因素怕失去尊严的同学, 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现。家庭出身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但我们可以通过勤奋学习、多参加社会实践等途径弥补家庭的不足。金无足赤, 人无完人。是人, 总有优缺点的, 我们不能总拿自己的缺点和别人的优点比, 要在相互比较中, 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摆正自己的心态, 才能走出心理上的认识误区, 光明正大地接受国家对于贫困生们资助。

3、鼓励观望型学生, 正确分析自身情况, 按要求申请

持观望型态度的学生, 是对自身家庭经济情况不确定的一类学生, 这类学生心理认定:和单亲、孤残、遭受自然灾害、多子女家庭相比, 他们算不上家庭贫困学生, 但和同等水平学生相比, 他们又觉得自己应该是贫困的一类。对待此类学生, 我们分情况教育, 如果学生是心地善良、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而且家庭确实也能维持上学的开支, 那我们鼓励他把机会留给更需要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人。如果学生不确定, 那就将申请上交老师, 让老师公平公正地根据全班整体评比状况来决定吧。

4、批评教育妒忌型学生, 诚信做人, 诚信做事

妒忌型学生虽不贫困, 但弄虚作假也想拿到资助。这类学生心态显然是不对的, 这也正是90后的特性之一, “此曲只应天上有, 此物只应属于我”, 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 不惜弄虚作假, 有的家长也纵容孩子对学校进行欺骗, 这无疑加大了老师的甄别工作, 也无疑影响其他同学得到国家奖助学金的难度。对此, 我们应对此类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教育学生任何时候, 都要诚信做人, 诚信做事。只有诚信, 才能立德, 才能树人。

5、引导愤青型学生, 端正心态, 切勿挑拨是非

此类学生大多数家庭状况良好, 因此也不会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但是由于对奖助学金理解的不透彻和对个别老师做法的不认同, 因而表现出了煽风点火、隔岸观火的态势。对此, 我们要教育他们端正心态, 正视国家奖助学金的正面作用, 同时引导此类学生要感恩家庭, 体谅他人。是家庭给了他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和环境, 让他们舒心学习, 试问我们有何理由不更上进, 以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来回报父母和社会。同时, 我们要教育学生则其善者而从之, 其不善者而改之。

6、批评急功近利型学生, 平衡心态, 全面发展

这类学生大多属于班级学生骨干或者常在老师跟前走动, 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有一定了解, 想钻空子, 得实惠。对此类学生, 我们要批评教育他们, 为同学、为老师服务应该是提升个人素养。服务他人的难得际遇。与人玫瑰, 手有余香。付出不一定要求必须有回报, 而且即使有回报, 回报的方式也可有好多种, 不一定非的是金钱。因此要淡化金钱意识, 引导学生志存高远, 要更加重视自身能力的锻炼和素质的提高, 做优秀合格的大学生才是最为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事情。

四、小结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 学生的心态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就调研的结果来分析研判, 国家奖助学金在很大程度上使真正贫困的大学生感受到了国家的关爱和帮助。然而, 本调研的范围虽则有限, 也可评估学生态度和行为。钻空子、弄虚作假者虽不那么明显, 但它依然存在和潜藏着。因而, 我们必须仔细而深入地考察造成这一现象的社会情感认知根源。

摘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合称国家奖助学金。本调研报告采用调查问卷和个人谈话两种方式, 着重研究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心理状态, 通过分析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过程中学生的各种心态进而提出建设性的矫正路径。

3.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三

关键词 国家助学金 高校 评定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是摆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者面前的一道棘手难题。自2007年起,国家助学金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费用开支方面一直发挥着主体作用。然而,每年对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很多学校都存在自身的一些漏洞和不足,对于庞大的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如何将财政部和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和精神贯彻落实下去,已经成为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1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背景及流程

1.1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背景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评选的对象、人数、资助标准、评选条件。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没有详细阐述各评定要素是如何确定的;没有详细说明各评定要素的主要考虑因素;没有具体说明各评定因素的权重如何;没有进行评定方案的评定者一致性信度检验。这些问题说明评定体系存在着很多漏洞。

1.2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流程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的,评定工作的流程的规范至关重要(如图1),这项包括了一系列具体详细环节的工作,一个任何细小的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最后评定的结果。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并不是机械的认定过程,需要一级评议小组进行耐心细致的调查、访谈、取证从而确定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其中包含大量弹性和人性化的操作,因此造成在最初的贫困生资格认定阶段存在认定模糊。

2 评定工作中现存的困境

在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对于补助资金的来源、资助标准、申请条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但是评选中涉及的认定贫困资格的要求较为模糊,申请条件也没有定量的尺度,缺乏实际操作性。整个认定过程公正、合理,但是不够科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缺乏可行的调查方式

大部分院校在学生提交申请后,通过民主评议小组调查收集参评学生的日常生活消费信息,但是在时间短、取证公开的情况下,实际情况往往存在很大偏差,比如有为了获得助学金假扮贫困的学生;有虽然家庭经济情况良好,但是生活作风简朴的学生;也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收到过社会捐助或者个人生活习惯的表像掩饰了实际的生活困难的情况。因为存在这类情况,使高校只能借助生源地有关国家部门提供大学生家庭实际经济情况,但贫困证明的失实并不能给助学金认定工作带来良性的辅助作用。

2.2 贫困生界定的标准模糊

国家助学金评选中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如何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并对贫困程度作出界定。目前我院的认定标准为一般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三档。在受助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大部分贫困程度相近的同学就很难区分档次。

2.3 基层评选过于“民主”

在最初的评审工作中,辅导员或班主任的评审思路往往决定了评审是否公正有效。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辅导员或班主任通常乐于采用“民主”的投票表决方式,尽管民主票选较之其他评选方式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但是情感效应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评选结果。这种票选方式使辅导员或班主任所承担的责任相对而言较小,但是这种票选方式的弊端也最为突出:本应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承担的压力转化到了评议小组成员或者是班干部身上,矛盾的转化容易将学生矛盾激化,恶化同学之间的关系。情感效应也使得学生往往优先考虑把票投给与自己关系较好的相对贫困的学生。

2.4 公示期的投诉处理影响班级团结稳定

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期,通常直接参与的参评相关部门或教师会遭致各种途径的异议或不满,例如某同学不具备助学金评定资格,或者对自己没有获得资助表示有失公允等等。由于匿名的方式居多,通常调查取证都很困难,一个集体中出现一个匿名投诉都会使集体内部的团结稳定受到影响,严重的还会使得小团体迅速增加,相互间矛盾升级,班级气氛紧张。为缓解各种矛盾,一般只能针对全体学生进行相关诚信教育,对提出疑义的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然后重新再进行一次评选。若是对再次评选结果仍然有异议的同学,辅导员或班主任会进行沟通教育和心理疏导,对某些同学或许能起到一些作用,但也会有同学仍然执拗不服,开始对老师及周边同学产生抵触和厌恶情绪。

3 对策思考

(1)建立政府、社会、高校、学生四位一体的认定机制。高校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机构,通常被认为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体。但事实上,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化社会工程,高校作为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单纯教育机构,不具备对生源地政府和社会的约束力。仅通过高校自身,无法逐一核实贫困生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需要以生源地政府、社会为依托,要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要建立经济困难生生源地认定过程中监督和追究责任机制,明确整个环节中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 法规和工作细则;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和实施的力度,生源地有關部门建立完善贫困家庭档案;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加大对制造虚假信息的惩罚与追究力度。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及区域性信息网络资源,有助于进行贫困学生信息的跟踪管理, 最终更好地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

(2)将认定工作法定化,建立统一的贫困生国家认定标准。应尽快制定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认定标准,规范认定范围,明确认定程序、认定标准和清晰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各大高校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时时有据可依,从而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准确度和贫困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效能。

(3)提前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贫困生资格认定所需表格并附填报说明。新入校的大一新生就要尽早建立起家庭贫困生档案,时间尽早才能避免高年级学生对新生对于助学金问题的负面影响,新生由于缺乏“经验”报送的材料真实度较高,辅导员、班主任也提早进入“调查”阶段,通过学生日常的生活状况、生活细节来观察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循环开展诚信教育、加强宣传助学金资助贫困生目的及弄虚作假情况的惩处力度。系部完成学生升级的工作交接后,应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整理,以原有调查的情况为依据,再次深入调查了解核实,为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做好准备。

4.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四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西安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就我校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

三、指标分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拨的我校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结合各学院的学生人数及贫困生人数,适当向国管专业倾斜,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定条件及程序:

(一)各学院要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学发„2007‟3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从本学年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

(二)提出初审名单,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可从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只报纸质版,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2.学生本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学生本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2013年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6.学院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随附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四)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申请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9.74.166.144)”,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初审完成后,对初选学生完成“审批”操作,同时生成“汇总报表”,此报表学院存档,不用报送。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uegongbu83858125@126.com

五、“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步骤

(一)通过学校认定的学生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59.74.166.144/),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篇五

2013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现将201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申报制。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本人未提出申请不能获奖,不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获奖。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各学院(系、中心)国家奖学金推荐包括候补名额。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推荐名额: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每班推选最多2名,励志最多

推选5名,国奖励志条件都符合的按照国奖报,同时参评国奖和励志。本次国奖励志未评上同学,后期的其他社会奖助学金优先参评。

四、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海大助学在线”提交申请(不要求上传任何材料)。

2、各学院(系、中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应通过答辩确定。

3、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

各班要高度重视学生推荐材料的审核,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要求见规范说明和范例。(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第一人称,文章标题或副标题为“***个人事迹材料”宋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单倍行距,2000字左右。(电子版)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填表要求见表格下方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注意名单含班级排序,要有班主任签字)

4、国奖励志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填写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详细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电子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填表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注意名单含班级排序,要有班主任签字)

4、国奖励志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分别打包发送邮箱(文件名分别为“xx班级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xx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这两个文件包中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xx班级张三”),文件夹中的文件名为“张三xx表或张三事迹材料”如“张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

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10月8日下午下班前必须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电子版发至cailiaogaoyan@ouc.edu.cn

七、注意事项

1、所有获奖学生,必须符合条件。

2、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注重公示环节,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相关材料。

4、在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中,候补人员同样进行答辩、申报、公示、推荐等所有程序。

6.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六

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控制数的通知》等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4.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生活俭朴;

(5)学生同一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评选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学院内公示,学校审定,全校范围内公示,报市教委审批。

二、国家助学金

1.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积极进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选额度:名额分配见附件;

3.资助标准: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大二、三、四年级的学生,上一学年有补考或重修一门的不能评选一等以上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一学年有补考或重修二门的不能评选二等以上的助学金;上一学年有补考或重修三门及三门以上的不能评选助学金。

当年认定的特困生在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者中一项后可以兼评国家助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评选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学院内公示,学校审定,全校范围内公示,报市教委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关心教育事业和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金额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程序公开,确保结果公正公平。

2.学院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公开公告。

3.评选推荐程序要规范。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学院内公示等程序严格筛选后报学校评审或审批。

4.推荐材料要求规范。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申请学生如实填写《(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的推荐材料。

“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栏填写真实、客观,“推荐理由”(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栏填写要正当、充分。“学习成绩”(2012-2013学年各科成绩)填写要真实有效并盖学院公章。“院系意见”栏要盖学院公章。

5.各学院上交材料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

(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要规范,《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只有一页,不得随意增页;

(3)保持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上交的汇总表和评审表中的名单顺序与审批表装订顺序一致;

(5)请各学院初审,并将三类名单在学院范围内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鲜章的三类汇总名单(《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的和电子的【表格统一用excel表;电子的发到

twq@ctbu.edu.cn】)及学生申请材料(指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两项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的一式两份;电子的一式一份)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上交的纸质材料均需盖学院公章(含学习成绩栏),所有签名栏处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对评审的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要体现出院内公示期,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6.评选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优先推荐评选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孤儿和患有重大疾病等学生;

7.确保推荐评审工作质量。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此项学生工作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日程安排

1、学生填写材料与学院初审公示

10月10日-19日,学院组织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在学院内公示2个工作日。

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必须在10月19日下午5点前完成报送。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学校审定与上报

2013年10月20-24日经学生处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10月25日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报学校审定,推荐名单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五、为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布学生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2768118

意见箱:982651795@qq.com

联系人:谭老师

办公地址:厚德楼1013办公室

附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及相关申请审批表、初审表和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7.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七

一、地方师范类院校的特殊情况

(一) 女生多, 比例大

师范院校女生比较多, 而且男女比例大, 一般能达到三比一。除了几个教育部直属的综合师范院校和国家重点师范院校男女比例相对小一些以外, 地方师范类院校因为文科占优势和主要为中小学培养教师的缘故, 女生更多一些, 甚至有的班级清一色全是女生。女生相对男生来说, 心思更敏感, 生活独立能力较差, 依赖性更强一点, 女生的工作更难做一些。一些女生因为身体也不太好, 很少勤工俭学或者课外打工, 对助学金的依赖更强。还有一些女生思想容易走死胡同, 不考虑班上其他同学的经济状况, 觉得助学金就应该自己拿, 不给就一直在辅导员、班主任那“磨”, 耽误评选时的工作进程。

(二) 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比较多, 而多数学校没有独立的奖学金

地方师范院校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 家庭条件都不太好。一般地方师范院校都在本省招生, 生源来自周围地市县区。同时它们几乎都在中小城市, 又多以文科为主, 女生多。学生能选择的工作比较单一, 多数女生都是在外做家教或者干个服务业的兼职, 很难把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挣齐。而多数地方师范院校因为科研较少, 很难校企结合有自己独立的经历来源, 所以也没有独立的奖学金奖励, 断了学生靠努力学习就可以多拿奖学金的路, 所以每年的助学金评选竞争就特别激烈。

二、地方师范类院校助学金评选中出现的问题

(一) 人人争抢助学金

助学金政策已经实行七年, 历年学生口耳相传, 就是偏僻的山区、农村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也大多知道这项政策。国家助学金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 这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比不小数目, 利在当头, 许多学生就打起了助学金的主意, 人人争当困难户。甚至有的家长“教育”孩子, “到学校要主动申请助学金”, 还有的私底下给辅导员、班主任打电话诉说困难。现在一个班级每年申请助学金的人数几乎达到一半, 而新生因为没有成绩、量化的限制, 加之同学老师对自己情况还不太了解, 申请的人数更多。改革开放三十年, 成就举世瞩目, 这么多困难户说不过去。

(二) 弄虚作假, 虚报家庭情况

这么多人申请助学金, 但是每年的助学金名额毕竟有限, 不可能申请的人都拿到, 所以一些申请者就弄虚作假, 夸大情况, 博取老师和同学们的同情。现在困难三级证明人人能开, 有的地方甚至明码标价一个章多少钱。学校不可能到每个家庭都调查一遍, 基层地方政府的证明就是主要参考, 而地方作假就给学校的评选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一些学生为了拿到助学金, 夸大家庭困难, 父母有一般疾病的说成严重疾病, 几家养活老人的说成只有自己家赡养, 兄弟姐妹已经结婚或者工作的反说成子女众多, 人人上学需要花钱。弄虚作假, 助长了学校的不良风气, 破坏了班级团结。

(三) 相对困难难以划定, 一些成绩中等的学生吃救济无上进之心

在各大学校, 的确有一部分学生特别困难, 对于这些诸如孤儿、单亲、父母没有劳动能力, 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学生拿助学金, 甚至是连续拿助学金, 学生们没有意见, 这些学生的情况学校也比较好掌握, 但是剩下大部分申请的学生其实家庭情况都差不多, 都是家在农村, 父母身体不好, 有兄弟姐妹需要上学。在差不多的情况下, 再划分出相对困难就比较难。一般学校会采取看学生的学习成绩、量化加分、日常表现和奖惩情况, 表现优异的优先考虑。但是往往也有极个别学生, 抠着文件上家庭困难的字眼, 不比成绩单说困难, 振振有词, 有高档手机说是亲戚资助, 穿的好说是为了自尊, 在老师那胡搅蛮缠, 甚至看不得别人拿助学金, 匿名举报同学, 搞得流言蜚语满天飞。而一些成绩中等的学生, 年年吃救济, 毫无上进之心, 成绩停步不前, 也不独立自主想办法挣生活费, 严重依赖于别人的同情, 一旦学校不再连续给他资助就哭天喊地, 说难听话不知感恩。

这些不良现象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破坏了师生团结, 和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三、解决地方师范院校助学金评定问题的对策商讨

在大多数人向钱看的商品经济时代, 学校已经不是纯洁无暇的象牙塔, 只靠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并不能让学生在助学金评选中实事求是, 简单的道德约束已经不能适应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我们必须加大制度建设, 加强监督, 增强学校实力, 给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奖学金保障, 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

(一) 化大为小, 引导德育导师 (班主任) 参与班级管理

现在多数高校都实行德育导师 (班主任) 制, 一班配备一名德育导师。但是因为种种原因, 班主任一般是挂名的, 不参与班级管理, 管学生主要还是靠辅导员一人。高校辅导员少的要负责二百来人, 多的甚至达千余。这种情况下让辅导员了解到所有学生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年年的助学金评选时间紧、任务重, 只靠辅导员一人肯定会出纰漏。学校应该积极引导班主任参与学生管理, 多到班上转转, 每周找两三个学生谈话, 了解学生思想、家庭情况, 将学生的基本家庭情况做成表格, 作为助学金评选时的依据。

(二) 成立专门的评选小组, 严格评选过程

助学金评选工作不应该由一两个人说了算, 应该成立专门的评选小组, 严格评选过程。为了保证公平公正, 评选小组要由院系书记总负责, 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和学生代表 (随机抽选) 共同组成。院系书记监督辅导员、班主任, 防止老师们以权谋私。学生将参评材料交到学校后, 由辅导员、班主任一起将学生的成绩、量化加分、奖惩情况做一综合排名, 结合学生的家庭情况确定候选名单, 然后辅导员、班主任一起和班委、学生代表分别谈话, 进一步核实了解到的情况, 确定最终名单。

(三) 做好助学金评选后的监督工作

助学金的用途应该用在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上, 而不是个人的奢侈消费。评选完要关注学生的后续行为, 对于那些拿着助学金大吃大喝, 买高档手机、电脑、衣服, 有高于普通学生生活标准的奢侈消费的, 一经发现应立即停发未发的助学金, 并通知家长, 返还已发的助学金, 取消以后的助学金评选。对于虚报材料, 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取消一切奖助学金和各种优秀的评选, 停止考虑党关系的发展。

(四) 提升学校实力, 加快转型

多数地方师范院校以文科为主, 学科建设比较单一, 学校也没有相关的科研机构, 没有独立经营的企业, 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 加之又多不是重点高校, 政府拨款有限, 所以学校的经费比较紧张, 没有多余的钱来设立更多的奖学金资助学生。现在国家正在减少师范专业的招生人数, 今年年初河南省四所师范院校改名, 地方师范院校面临巨大挑战, 必须加快转型, 减少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文科专业, 多面向市场, 注重服务经济社会, 探讨校企结合的新途径、新路子, 要从完全依赖于政府逐渐转变为可以自主研发、自主经营的新型师范学校。国家每年招收的教师有限, 但师范学院培养的学生可不少, 若还是墨守成规, 清一色的培养语数外老师, 那将来让学校和老师们头疼的就不仅仅是年年的奖助学金评选了。

转型成成熟的大学不是件容易的事, 也不是两三年就能见成效的。对于一些师资力量薄弱, 政府又不太重视的中小型地方院校更是难上加难, 让他们拿出更多的奖学金名额来缓解助学金的激烈争夺也不容易。要想尽可能的在评选中做到公平公正, 还是要依赖于学校把工作做细, 尽可能的掌握到每个学生的基本家庭情况。还有一个折中的办法, 大学前两年完全看家庭贫困程度, 后两年可以划分贫困范围, 在范围内比较学生的综合测评 (学习成绩+量化加分) , 由高到低截取,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积极向上。这个方法是否值得一些院校推广, 优弊各有多大, 有待进一步探讨。

摘要:国家助学金政策实行七年以来虽帮助广大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存在争抢激烈、弄虚作假、贫困生吃救济不思上进等不良现象, 而地方师范类院校因为女生多、贫困生多, 多数学校没有独立的奖学金等原因, 问题尤其特殊。对于助学金评定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学校的努力, 应该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 严格评选过程, 做好事后监督, 同时要加快转型, 注重服务经济社会, 探讨校企结合的新途径, 尽可能多地给学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关键词:地方师范类院校,国家助学金评定,问题,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1]党振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方法初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7 (36) :221—223.

[2]马小刚.高等院校在国家助学金评定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教育创新, 2011 (5) :164—165.

[3]罗筑华.高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 2010 (3) :182—185.

8.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八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金管理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计网1431-1433班、信管1434班、软开1439班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程序报告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下饭馆,基本在学校食堂就餐。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

8、积极参加素质拓展,且素质拓展学分合格。

9、前一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良好且获奖后愿意服从安排从事下一学年的校内志愿服务。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下饭馆,基本在学校食堂就餐。

6、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

7、积极参加素质拓展,且素质拓展学分合格。

8、前一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良好,各项指标考核合格,且获奖后愿意服从安排从事下一学年的校内志愿服务。

(二)评审流程

1、在9月份和10月初核实各班贫困生名单,并在班级群公示 2、10月8日在各班班级群发通知,要求想申报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用民院纸手写一份个人申请书,包含家庭经济具体情况和在校表现。3、10.18日在各班公示自主申报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的名单。

4、收集自主申报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基本情况,10月26日在各班级群公示,并要求填报自主申报表。上传学校的奖助学金文件,并在班级群将奖助学金申报条件截图重点强调。

5、在班级群发通知自主报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每班选6-10个同学组成评定小组,人数不够的由班干部建议推荐,评定小组成员必须非自主申报奖助学金人员,规定普通同学占60—70%。10月26日各班各评定小组成员在班级群公示一天,有异议的可以联系老师说明情况。

6、各班公示无异议后,10月27日起,由辅导员组织各班评定小组成员审阅提交的材料,根据申报人员的材料及在校表现进行讨论,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后的名单。

9.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九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院有关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经济与贸易分院本着帮困助学、鼓励自强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具体实施细则。

一、申请及评选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经学院或分院认定的贫困生,或家庭因突发事件等状况导致出现特殊困难的学生;

3、品学兼优,在10—11学年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专业排名靠前者优先;

4、遵纪守法,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

5、为人诚信,自强自立,生活节俭,综合表现好。

(二)国家助学金(一档、二档)

1、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2、学院或分院认定经济困难生,或家庭因突发事件等状况导致出现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贫困者优先);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可兼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但可申请二等助学金;

4、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行为;

5、为人诚信,生活节俭,综合表现好(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者优先)。

二、评定流程

1、申请: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测评:班级组织对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有关日常消费和综合表现测评;

3、审核:班导师和班委进行逐人有关排摸和调查工作,分院审查申请人资格;

4、回访:分院学工办组织学生骨干根据班级有关申请人情况进行相应回访调查;

5、评审:分院评审小组根据班级测评和审核、回访的具体情况对申请人进行逐个评审;

6、公示:对获得奖、助学金的名单进行分院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

7、上报: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处。

三、注意事项:所有材料已上传至qiankenajmfy@163.com,密码: 3456121、请自行下载相关表格,读懂填写说明,表格双面打印,无需附页,严格按照说明填写。

2、《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证明)原件,已上交。

3、各班电子汇总表(励志汇总表、助学金汇总表)填好之后在汇总表后加班级名,并以此为文件名直接发到这个邮箱。

4、申请材料截止日期:

纸质材料:10月27日(周四)18:00---21:00;地点SC317-3.各班生活委员交完纸质版材料后请核对电子版材料分院有否收到,并签字。

电子汇总表:10月27日(周四)

10.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十

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评定办法及流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助学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或义务劳动;

(六)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或生活费用,且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简朴,品学兼优。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软件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院团总支书记 院办公室主任 院教学秘书 年级辅导员 班级导师 主要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年级(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审核、汇总和上报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

(三)处理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出现的争议和相关问题;

(四)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评定程序

(一)成立各年级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班级辅导员 副组长:班长 团支书

成 员:部分非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班级人数的20%)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1)本人申请。由辅导员老师召开班会,宣讲国家助学金政策,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辅导员老师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班级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和学校所定的比例和评定标准,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评定,初步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并对拟推荐名单的所有同学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征求非评议小组同学的意见,比例达到30%;

(3)班级民主评议。再次由辅导员老师召开班会,对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班会形式由辅导员老师掌握,班级公选的名单只作为参考,公示上报后才属正式名单;

(4)院部初审。院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生处。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上报。

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六条 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评定标准

(一)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申请资助的学生应为我校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 策;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4)关心集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热爱劳动,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购置和使用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凭发票1500元以上)。

(7)孤残学生、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特困学生、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疾病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和学校处分者; 2.发生学籍异动者(降级); 3.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生活费者; 5.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6.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7.出入商业娱乐场所等与其生活条件不相称的消费行为者; 8.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者。

第七条第四章 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软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11.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十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且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不含MBA、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适当倾斜。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研究生本人申请,各学院(部、中心、室)根据下达指标评定,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开展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科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第四条各学院(部、中心、室)须依据本办法,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平均85分(含85分)以上;

5.硕士、博士英语须过六级(小语种过四级,且学位课外语成绩85分以上);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7.博士生在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方面特别优秀者,不受4、5条件限制,可参加申报评审。

第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中心、室)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思想品德”、“社会工作”、“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等为依据,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各学院(部、中心、室)要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料弄虚作假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未完成课程学习者或有补考成绩者;

(4)超过规定学制者;

(5)受到处分者;

(6)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

(7)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8)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9)休学期间;

(10)其它不具备申请条件者。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九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统一保存学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十条 各学院(部、中心、室)应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由学院(部、中心、室)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汇总、报审等工作,并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中心、室)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部、中心、室)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 学院(部、中心、室)评审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科、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党支部(或学生)的推荐意见。学院(部、中心、室)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拟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四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部、室、中心)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部、中心、室)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部、中心、室)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计划于每年11月30日前由财务处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第十六条 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12.中文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篇十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大专班(五年制大专阶段)辅导员: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2014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和关于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接学校学工处通知,现将2013-2014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标准、名额

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五年制第五年学生)全日制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名额:根据学工处批准给我院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结合各班级学生数量分配各班级奖励名额。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标准、名额

对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含五年制第四、五学年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一等25%)、3000元(二等50%)和2000元(三等25%)3个档次。

名额:根据学工处批准的我院当年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各班级学生数量分配各班级名额。

(二)申请国家助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内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素质测评良好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测评排前者优先)。

4、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特困生,可优先享受资助,切实解决就学困难,其优先享受资助资格由班主任及助学金评审小组认定。

(1)孤残学生;(2)烈士子女;(3)单亲家庭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

(5)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贫困证明及上学年个人成绩单、个人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佐证材料或其它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要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由辅导员团支书、班长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人数应不低

于7人。评议小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对每个申请者进行评议,如有确实符合条件而又未提出申请的学生,评议小组有责任动员其申请。班级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公布。

(三)学院审核公示

根据班级评议结果受理学生申请,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学生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批、上报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育部审批与备案。

四、相关说明

1、对于《申请审批申报表》,辅证材料等粗糙、缺少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相关责任由班级自行承担。

2、由于此次评励志奖学金涉及的时间为2012-2013学年,如有转班级的学生请在原班级评定并申报。

3、各班级辅导员要将大学生城镇医保的参保工作结合起来,申报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保,确保学院的参保率。

五、工作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班级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对学生的了解是基础,各辅导员把关是关键。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

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教育与引导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所需。

各班级要以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让全校学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自觉形成励志、感恩、回报、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请各位将学生申报材料于本周六上午前交至学院办公室102,另附学生名单(分项目和等级)

材料清单:

1、申请表(励志、助学金)有双面的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3、贫困证明。

4、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附2012-2013学年的成绩单(复印学籍卡、不得涂改)、个人主要业绩说明及具体材料。

通讯与信息学院学工管理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1、奖助学金各班级分配名额: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

3、大专助学金申请表格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

4、填表注意事项

上一篇:屈原颂教案下一篇:八年级数学试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