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共10篇)
1.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一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材料
从事教师教育工作以来,本人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努力争当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以下从五个方面对我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我深知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中学生正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立志向的重要时期,他们的可塑性大、模仿力强,极易受到他人和环境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对学生发挥着教育引导作用。为此我在教学中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率先垂范,甘于把我的青春奉献到教育教学的事业上,2010年我手术后还没有完全恢复,在元静老师生病班主任岗位缺人的情况下,带着领导的信任和嘱托,我接手了高一年级四班。教育过程中,本着积极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荣誉感的宗旨,我大胆探索与实践,整合力量和学生一道探索出一条充满爱与智慧的路。形成了一个有着极强凝聚力与向心力,集体主义荣誉感极强的班集体。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近几年以来,教材修改了许多次。面对每一套教材,我都根据大纲,根据教改精神,认真分析研究,做到勤奋钻研、科学施教。课堂教学中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他们勤思考,勤学好问的习惯;将课堂讲授与学生讨论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充分体现化学教学中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位一体性。我坚持常年借阅校阅览室教学书刊,如《中学化学教学与参考》、《中学化学教学》、等,虚心向名师学习,学习先进的教法,积极融入教改之中,不断完善自身,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向同行学习,并经常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和周围的教育现象进行反思,不断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教学经验,认真进行教学研究。近几年撰写的论文有《浅谈以实验为载体的高效教学》、《注重实验过程 创设有效问题情境》,2011年提交的电教课《沉淀反应的应用》已进入市级评选阶段。为搞好2013年的化学高考,暑假中我完成了2012年全国各省市13套高考真题的分析。
三、努力做好班主任工作,建设和谐班集体
在班主任工作中,我注重整体的班风、学风建设,这样才能使学生有好的学习氛围,班集体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班规中规定班级荣誉至上,有损班级形象的话不说,有损班级形象的事不做。
2.形成规律性的宣誓活动。
通过这个活动不但使学生们的凝聚力增强了,而且也促使学生们去奋发学习。我班的宣誓活动带动了我们整个年级的宣誓活动,这使得我们年级的班级建设走在了全校前列。3.2012年4月份,班长和团支书成功组织了“直面高考,奋战400天”的主题班会,学生们发言踊跃,其中进步学生代表张宾枫和刘洋的励志演讲更是把活动推向高潮,赢得学生们的热烈掌声。由于此次主题班会开展得很成功,此次主题班会的设计方案被推荐代表我校参加了县教育科组织的中小学主题班会设计方案评比大赛。
4.副班长组织了全员参与的励志演讲活动,学生们反映这个活动非常激励人心,同时也促使学生们读了很多的励志文章,更重要的是这个活动影响了每个学生的生活态度和学习态度。
5.学习委组织了心灵写诗----记心得活动
通过这个活动,我能掌握学生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他们在学习中的困惑、无奈、悲观、失望、焦虑等不良情绪,和他们及时沟通,施以帮助。使他们有个踏实的学习心态,达到尽可能好的学习效果。
通过对班级管理的不断感悟我撰写的论文《用爱和智慧构建和谐班集体》参加了第二十届班集体建设理论研讨会评选,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我的励志教育》参加了2012年第二十一届班集体建设理论研讨会评选。在同学们和我的共同努力下我班被评为2012年县级红旗团支部。
四、细心辅导学生竞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课外,我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学生从准备比赛到参赛这过程中也收获颇多,并可以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同时,也为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提供有力支持。
五、坚持科学研究,提升科研能力 正常的教学工作之余,坚持学习,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在科研方面努力,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由我担任课题负责人的县级立项课题《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策略与研究》今年将结题。目前我还参加了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建设和谐班级,提高班主任专业素养的策略研究》积极为我校的科研工作贡献力量。
这几年来,我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点滴的成绩。但我深深地知道,这些成绩的获得离不开学校领导及学生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将不断地努力,把目前及以后的工作做的更好、更出色!
师德先进个人述职材料
李忠升
2.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二
一、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的评选每月组织一次,在统一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做到评比公正,民主公开。
二、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办法,申请人要写出书面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师德教风建设个人事迹报告。
三、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的教师提供的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符合标准,事迹要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夸大成绩的情况,取消师德标兵和先进资格。
四、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的产生参照市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所有竞争者要进行竞争演讲,学校师生根据竞争者成绩高低选出1名为校级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具体评分标准另附。
3.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三
(草案)
第一条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参选对象必须是学院勤工人数达6人(含6人)以上的部门。
2.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路线,认真学习并执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勤工助学办法》。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部门一年中无受校纪处分者,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全部在乙以上。
4.部门负责人能够严格按工作职责办事,团结协作,民主作风好,坚持原则,敢抓善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关心贫困同学,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同学的日常管理,并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创新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6.部门全体勤工助学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第二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为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并连续工作一学期以上的在校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最近一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3.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各门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
4.工作能力强,热爱勤工助学工作,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完成用工单位布置的任务,并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中无迟到早退现象;生活俭朴,能热心帮助人。
第三条 评奖办法
1.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部门学年总结,学生个人总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对照勤工助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比,初审后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公示后报学院审批。
2.先进部门的获奖比例不大于参评部门总数的10%;先进个人的获奖比例不大于部门参评人数总数的10%。
3.对获奖者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并填写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条 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的评奖。
4.xx中心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四
(试行)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促进全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xx中心学校开展学期“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对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坛新秀”参评对象为中心学校及所属各小学校、幼儿园的在岗专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条近三年来获得过同级奖项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连续推荐上报同级或同类先进,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推荐。
二、必备条件
第三条 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个人十项信用承诺”和“xxx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禁令”等有关规定;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充分展现出
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广泛赢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近两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成效显著;达到《xxx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规定中的工作量标准;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符合相关要求。
三、具体条件
第四条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学态度端正,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足,热爱学生,精心施教,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培养,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学期教学成绩(期中和期末)在本镇同级同类学科中居中上水平,得到社会和家长广泛认可,满意度90%以上。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注重个人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主动参加教育培训,不断获取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
4.积极探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模式,在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有独特见解和工作实践,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
5.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至少有一年以上毕业班任职经历或班主任工作经历。获得过校级(工作学校)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第四条 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思路清晰,模范履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班主任职责,在培养学生成才方面成绩显著。
2.遵循教育规律,热爱尊重学生,全面了解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现象。协调能力强,能充分发挥与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的联系、纽带作用。
3.积极参加各类班主任培训,研究和探索班主任工作的发展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班主任工作,凸显科学性、创造性和艺术性。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师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好评,满意度90%以上。
4.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育教学质量在本校或本区域名列前茅,在学校的各项活动评比中成绩突出。
5.有连续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目前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近三年获得过校级(工作学校)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方面的表彰奖励。
第五条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主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奉献精神强。
3.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教学方面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学校管理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出谋划策,做出积极贡献。
5.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主动在教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兼课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工作,每学年深入课堂听课40节以上。
6.校(园)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表率作用突出,教职员工公信度高。
7.依法规范办学,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有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办学机制,校(园)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良好。
8.具有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科学决策水平,校(园)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社会、师生评价满意率在90%以上。
第六条 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职业道德,大胆创新教育教学方式,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富有成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谨治教,关爱学生,注重学生特长培养,全面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尊重学生人格,无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引导转化工作措施得当、成绩突出。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作风正派;集体荣誉感强,堪为师生楷模和表率。
4.廉洁从教,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背师德行为。自觉抵制社会歪风邪气,勇于同不良行为和风气作斗争,其行为及模范事迹生动感人,得到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赞誉。家长、师生评价满意率在90%以上。
5.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刻苦学习教育理论,教学基本功扎实,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曾获过校级表彰奖励。
第七条 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优秀的专业素养和突出的教学能力,积极乐观,紧跟时代步伐,具有创新精神,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分别从事各个年级段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在青年教师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3.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效突出,获得过校级(工作学校)及以上表彰。本校教师、家长、学生评价满意率在90%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坛新秀”:
1.受到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因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违背师德师风规定的;
5.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6.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开办各类培训班和其它经商行为的;
7.有违反区委、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一票否决的其它行为的。
四、评选程序
第九条 “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坛新秀”由各校(园)推荐上报。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在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投票选举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在推荐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民主测评:所有先进个人必须在全校教师中进行测评;
五、结果运用
第十条 “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坛新秀”的获奖情况记作为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工资晋升、绩效考核以及推荐区级各种优秀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坛新秀”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尊师重教、弘扬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
xx中心学校
5.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五
根据《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04]66号)和《关于继续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专利引擎”计划的通知》(京知局[2006]3号)规定,为促进专利试点工作更好地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对专利试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评选和表彰办法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单位;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关村科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促进专利试点工作开展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单位中负责专利管理的主要人员;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关村科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专利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人员;促进专利试点工作开展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主要工作人员。
三、表彰名额
先进单位不超过专利试点单位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量的20%;先进个人不超过专利试点单位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量的20%,每家参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一名。
四、评选条件
(一)专利试点先进单位
1.企事业单位评选专利试点先进单位的条件:(1)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试点工作的各项活动,完成《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04]66号)要求的试点工作内容。
(2)建立了专利管理部门,配备了专利管理人员,制定了专利管理制度。
(3)专利管理人员基本做到“五会”:会申请、会检索、会管理、会保护、会经营。
(4)试点后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提升。(5)积极申报先进单位评选,各项工作中表现出色,所在区县或园区重点推荐。
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评选专利试点先进单位的条件:(1)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的各项活动,积极组织所在区域企业专利试点的申报、管理、评选工作。
(2)所在区域企业申报专利试点工作踊跃,按时完成《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04]66号)要求的验收工作。
(3)各项工作中表现出色。
3.在专利试点工作专利试点中表现出色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
(二)专利试点先进个人:
1.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评选专利试点先进个人的条件:(1)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的各项活动,完成《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04]66号)要求的试点工作内容。
(2)所在企业建立了专利管理部门,制定了专利管理制度。(3)可以做到“五会”:会申请、会检索、会管理、会保护、会经营。
(4)积极申报先进个人评选,各项工作中表现出色,所在区县或园区重点推荐。
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评选专利试点先进个人的条件:
(1)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的各项活动,积极组织所在区域企业专利试点的申报、管理、评选工作。
(2)所在区域企业申报专利试点工作踊跃,按时完成《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04]66号)要求的验收工作。
(3)各项工作中表现出色。
3.在专利试点工作中表现出色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主要工作人员。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先进单位的填写《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申报先进个人填写《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填写完毕后交所在区域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区县(园区)推荐
各试点单位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完成本区域内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中介机构可自荐申报先进单位),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处。
(三)名单确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处依据本办法对区县(园区)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筛选,提出初步名单,报请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办公会通过后,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上公示七天后进行表彰。
(四)异议与答复
如有对名单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处提出异议申请。实施处将协同异议方所在区县(园区)共同审定异议内容,并书面答复异议方。
六、表彰方式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以文件的形式公开表彰,并在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单位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先进单位授予“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先进个人授予“北京市专利试点(专利引擎)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
6.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六
为了更好的激励先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据《邹城市张庄中学2015年初三升学奖励方案》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1、名额分配
2015年市教育局共分给我校4个表彰名额,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各占50%。
2、人员确定
班主任:2015年中考升学统招人数位居前两名的班级班主任。
(1名前三百相当于3名统招)
学科教师:2015年中考中,学科成绩排名在学校所有学科中位居前两名的学科,各取成绩第一的教师;如果第一名不符合要求,第二名顺延,但第二名的成绩位次必须不低于三校联考所有教师成绩的前三分之一。3、2014年度获得“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再参评。
4、中考成绩学科排名全市后5名的学科教师一票否决。
7.第二部分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七
此评选办法依据《团章》和《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及学生团员奖惩规定》等有关条例,结合我校团工作的实际,于每年4月份,在我校团员青年中进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凡当年在我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均有资格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2.积极参加校、学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具有主人翁精神且表现突出。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32%,且所有必修课程没有重修。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5.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必须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干部条例》。
2.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肯干,完成校、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已。
4.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
(三)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工
作创先争优“标杆工程”)
除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1.思想上进,在同学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10%,且所有必修课程70分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参加评优团员总数的5%(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下同)。
2.“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的10%。
3.各团委可推荐“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2名(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推荐1名)。
四、评选及表彰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由学院团委推荐。
2.“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经所在团委初审,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并批准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6),并附上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批。3.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校团委常委会进行最终审核评定。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名单将作为团史资料保存,收入学校年鉴,参评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8.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八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实施细则,调动教职工“三育人”积极性,总结和表彰在“三育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奖励范围:凡属我校教学、科研、教辅、党政机关和后勤等单位在职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
表彰称号:先进个人授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授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单位。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
1.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遵守《教职工文明公约》和《师德规范》,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寓思想政治工作于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之中,并取得积极成效。
3.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授课内容能不断更新,教学改革中成绩突出。
4.对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年内无空堂和早下课现象,其所授课程,学生出勤率高,教学效果好。
5.专、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师,能严格履行职责,主动联系任课教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成绩显著。
6.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类人员,为教学工作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的指导思想明确,“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成绩突出。
7.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校建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无责任事故。
(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在教职工中开展“三育人”活动;教育教职工树立良好的教风和校风,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教职工有良好的道德风貌,纪律严明,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
3.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鼓励教职工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并取得显著效果。
4.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单位的岗位职责,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第五条
评选办法:
“三育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活动以院系(部、处)级为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在单位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比例,经单位党、政、工领导集体审议后向学校推荐评选单位和个人。在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校工会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六条
表彰和奖励:
凡获得“三育人”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学校为其颁发奖状和纪念品,并予以表彰;凡获得“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其先进事迹填写登记表后归入本人档案,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评定职称和晋升、晋级时,将作为参评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9.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九
2011年第一季度工作已经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经车间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对在2011年第一季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组评选标准:
1、全面或超额完成季度各项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安全、卫生综合考评排队名列前茅。
2、班组文化建设工作卓有成效,能够凸显出班组特色的。
3、第一季度班组无任何一起安全事故、违章违纪者,如有发生取消评选资格。
4、班组人员被公司各职能部门通报超过一次者,取消评选资格。以上各项条件,用数字说话,凭实际参评,按车间全年经营方案进行认真执行落实,逐项排位评先,对班组生产成本控制、产品合格率严重不达标者取消评先资格。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认真执行车间各段时间下达的各项通知、任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
2、本职工作好。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企业增效创收出谋划策、献计出力。
3、在各类突发性任务面前,积极肯干不计个人得失,为车间的检修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者。
4、第一季度没有被公司及车间职能部门考核通报者。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先进班组评选5个。根据各班组在第一季度的工作业绩,对照评比条件及2011年车间生产部的班组产量、质量统计表进行执行,由各工段推荐,报车间主任审批最后确定。
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名额按各单位实际在岗人数(不包括请假人员)确定。每20人中推荐1人;以此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名单报车间综合部经车间主任审批最后确定。
为了使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班组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求各工段在评选中,既要坚持评选标准,不搞平均分配,又要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将评选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是让别有用心的人当做是“通人情”的工具。请广大职工进行监督举报。
请各工段于2011年4月14日前将先进个人名单报车间综合部。
炉料车间2011年4月1日
炉料车间 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注:“先进事迹”可加附页
年月日
注:“先进事迹”可加附页
第一季度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评选
方案
10.201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篇十
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评选工作,积极推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发展,打造公道正派、勤勉务实、素质过硬的人资专业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直属直管基层企业,各专业、区域公司所属基层企业。
第三条 ××××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旨在通过鼓励先进、树立标杆,总结、推动基层企业在人力资源工作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激励系统内人力资源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能够始终围绕公司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公司新时期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坚持“逐级推荐、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是公司推进人力资源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作的评选工作在××××统一领导下开展。××××人力资源部负责先进 1 单位和个人评选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是××××专业、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和所管基层企业,××××直属直管基层企业。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公司系统内各单位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八条 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入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司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实施人才森林建设计划,稳步推进人资专业各项重点项目,积极开展干部管理、劳动管理、薪酬管理和培训管理的改革创新,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
1、干部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打造“四好“领导班子和培养领军人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大竞争性干部选拔力度,探索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知识结构,抓好中层干部动态管理,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围绕企业发展战略,2 深入研究强化干部管理的新思路、新做法,推动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管理机构表彰、推广、认可的单位优先入选。
2、人力资源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制度,劳动组织体系精简高效,劳动合同及用工管理规范,重视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企业内部市场化用工机制有效运行,劳动关系和谐,员工队伍稳定。
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管理机构表彰、推广、认可的单位优先入选。
3、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薪酬分配制度不断优化,绩效与薪酬紧密挂钩,优秀人才奖励、津贴给予落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员工利益充分保障,薪酬激励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带薪休假、休息休养、定期体检等有序开展,保障员工合法权权益,解除员工后顾之忧,激发员工岗位创造性。
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管理机构表彰、推广、认可的单位优先入选。
4、企业教育培训结构健全,围绕重点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完善管理机制,创新培训手段,实施符合员工需求与企业发展的教育培训项目,加强企业内训师与职业导师库建设,广泛开展员工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员工素质得到有效增强,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积极组织实施持证上岗和技 3 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人才森林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探索和完善人才考核新模式,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已被上级单位命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的优先入选。
5、人力资源部工作规范标准齐全完善,树立公道正派、勤勉务实、服务干部员工的部门形象,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切实解决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对待基层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人资部与员工沟通渠道,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工作满意度调查,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努力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已被上级单位命名为人力资源先进单位的优先入选。
第九条 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入选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热爱人力资源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创新意识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熟悉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并积极理论指导实践,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公道正派、勤勉务实、谦虚谨慎,形象健康,得到广大员工的好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
1、围绕企业工作实际,着力开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新 4 局面,实施关键项目和重点任务,加强人资部门建设,不断提升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所在企业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保障。
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在本企业人力资源专业领域和员工队伍建设方面,担任有关项目负责人的的优先入选。
2、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建立目标明确、过程可控的人力资源管理先进机制,开发编制可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实现推动深化人。
在有关刊物上发表论文,策划编制创新人资管理制度,并在上级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的优先入选。
3、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人力资源相关课题的研究,在人才培养、薪酬分配、用工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上级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的个人将优先入选。
4、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促进本单位人才森林建设;在职工教育培训的模式管理、实践等方面创新成果显著,并具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曾被评为各级单位职业培训先进个人优先入选。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人力资源资源先进单位(个人)评选自下而上,自查和评选的方式进行,申报评选的程序如下:
(一)××××下发关于评选人力资源先进工作单位(个人)的通知。
(二)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1、各基层企业结合当年人力资源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人力资源管理评估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附相关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主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司专业、区域公司,以及直属直管基层企业直接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2、各专业、区域公司负责按照入选条件,对所属所管单位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报××××,推荐单位为两个及以上的,须对推荐单位进行优先排名。
3、××××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评估表》,对申报各单位进行检查评分,并根据各企业申报材料和各专业、区域公司推荐意见,提出初审名单。
(三)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1、各基层企业根据××××的评选通知要求,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推荐,并征求安全生产、政工审计等部门意见确定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并认真填写《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报至所属专业公司或区域公司;××××专业、区域公司,直属直管基层企业的推荐人直接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2、各专业、区域公司负责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个人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报××××,推荐的名额不限,但须对候选个人进行优先排名。
3、××××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和各专业、区域公司推荐意见,对各单位的人力资源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打分,提出初审先进个人名单。
(四)根据检查评分情况,××××最终确定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个人)。
第十一条 评选要求
(一)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申报企业要认真对照人力资源工作《人力资源管理评估表》进行自评,并如实填报申报表格与相关材料。
(二)人力资源先进先进个人评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地方努力工作的人员或集体倾斜。
(三)各专业、区域公司在推荐中要严把质量关,对被推荐的人力资源工作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受表彰的单位,一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受表彰的个人,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或奖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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