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2024-07-24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精选10篇)

1.《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一

维护社会稳定是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今年来我局认真开展信访法规宣传、重点突出维稳案件查办,大力构筑维稳机制,维护上访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2266件,其中信364件,访1902人次;受理到县以上集体上访68批,接待集体上访群众1402人次;参与群众越级集访中途劝阻工作12次,制止越级上访10批次,劝返上访群众432人次;参与到省到市集访疏导工作4次,接回越级集体上访76人次;接回到省到市信访老户7人次;党政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到京到省到市值班4次;调处山林、非法扣车等各类矛盾纠纷34起。

一、强化法制理念,认真贯彻信访法规。

1、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依法上访氛围。今年来,我县共印发《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法规资料5000份,印发省信访局、省公安厅《关于规范信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通告》1000份,通过县乡电视台、县乡村广播站播放条例、通告65个小时,书写标语、横幅1500多条,出动宣传车34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10月群众来信来访量同比上月减少20%。集体上访减少40%。

2、严格依照通告规定,依法处理信访闹户。老户李某长期无理上访省市县,今年先后7次到省上访,县有关部门7次将接回并做工作,李不听劝阻,并谩骂、诽谤工作人员,今年9月29日,县委彭副书记主持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公、检、法三家到场。根据李长期无理上访、谩骂、诽谤工作人员,近期在省市无理纠访等实际情况,公安部门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理。又如对少数人以个人利益为目的,暗中串联,筹集资金集访上访。今年我们还将二名退伍军人集体上访为首人员依法刑拘。有效地遏制了少数退伍军人集访上升趋势。

二、增强稳定意识,突出化解涉稳案件和信访热点问题。

今年全县信访系统共调处各类纠纷124起,元至十月,我局出动办案车辆100多次,人员300多人次,召开案情分析、协调会54次,牵头联合办理大难案件20多起。协调处理非法扣车纠纷12起,解救车辆50多辆。

1、坚持热点滚动排查,力求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今年来,我们定期不定期地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年初共排查出城区的士车问题、地下六H彩问题等12个热点问题,对这12个问题我们全部建帐造册,明确县级领导牵头处理、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及相关配合单位,提出了具体处理要求和建议。并在有关会议上发到责任单位主要(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领导手中。由于提前介入,大部分热点问题,在相关部门的大力疏导下,没有出现较大规模的信访问题。如城关镇西街部分拆迁户今年来多次到城关镇到县上访。国庆前夕,城关镇党委政府信访室获悉其赴京上访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镇上派出得力领导带领专题工作小组前往北京做疏导劝阻工作,成功地将上访人员劝返回平,制止了一起赴京上访。

2、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妥善处理信访热点问题。

一是复退军人上访问题。多年来,他们长期集体上访要求政府安排工作,解决社保医保以及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仅今年到县集体上访3次,到省市集访各一次(中途补劝阻)。对此,我们始终从关怀的角度出发,开展专顶治理,效果明显。一是弘扬正气,大力表彰复退军人中的优秀人物。7月20是,我县召开全县复退军人表彰大会,表彰了58名优秀复退军人,县委宣传部还组织编印了反映退伍军人优秀事迹的书籍,共印发25000册,并在有关报刊和宣传窗进行宣传,大鼓励了退伍军人,起到了正面宣传导向作用。二是从生产生活上尽力关心他们。我县复退军人2万人中,有2000多名退伍军人享受双定补助,占总人数的10.7%,比省定比例5%多了5.7个百分点。三是对极少数退伍军人以个人利益为目的,以造遥、串联集访上访为手段,有计划、有组织的违法行为,经请求上级公安部门,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今年8月,二名为首人员被依法刑拘。现复退军人上访明显减少。

二是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经核实,我县在企业的军转干部189人,根据中央规定要落实的9个方面的具体政策,尽管县财政经费十分紧缺,但是完全按政策落实。补发拖久工资、养老金,医药费累计14万余元。对其中的困难户也给予了适当照顾。从目前来看,全市已有多批次企业军转干部越级上访,但我县没有一批。

三是国有企业改制问题。今年我县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企业共5家,涉及职工人数1137人,整个改制工作牵涉的政策多,人员多,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对此县委政府十分重视,从县直部门抽调70名干部,县工业局80%的人员参与,分成五个专题工作小组,分别对5家企业进行人事、资产、财务、房门、国土清理,澄清底子。坚持积极稳妥,因企施策的原则,稳步推进改制,妥善安置职工,认真处理好社保、医保问题,现整个改制工作进展基本顺利,职工思想稳定,未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四是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结合全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县清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县长亲自主持下召开过多次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征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某县依法解决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问题目标责任实施细则》等专题文件,明确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此项工作,并查出多宗降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案件。现已责成责任单位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拖久费用必须在上级规定期限内定期兑现。

3、坚持联动劝阻,牢守集访第一道防线。对已发生的到县集体上访,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接待,做好疏导、劝阻、控制工作,实行信访、公安、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元至10月我办与有关单位联合行动,化解集体上访苗头26起,受理到县以上集访68批,1289人,劝返赴省集访12起,有效地制止了其越级集体上访。

三、构筑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维稳制度体系。

信访部门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单靠有好的方法措施还不够,还要靠形成制度,只有建立了长效机制,用好的机制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共同做好维稳工作。今年来我们在逐步健全了四项制度。

1、实行了定期研究制度。近几年县、乡都建立了信访工作信访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一名副职分管。绝大部分单位做到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稳定工作。今年县委常委会召开了4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处理可能诱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13起。召开联席会议二次,交办信访突出问题32起。

2、坚持了领导包案制度。为了加大重点问题的处理力度,我们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将32个可能引发较大纠纷矛盾或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按问题的性质和县级领导的分工,全部包案到人。做到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各级各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如黄金生产秩序整治是当前我县一个信访突出问题,县里专门增设(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了黄金开采秩序问题工作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杨某兼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县法院副院长李某任办公室主任,在县政府机关院内挂牌办公。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最近一段时间,根据群众反映,深入矿区,关停南桥乡等地一批无证矿点,查处整改黄金洞等地一批有环境污染问题的矿区,切实维护了黄金生产正常开采秩序,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有效地减少了信访问题的发生。

3、建立了越级上访劝返机制。

近年来,凡出现赴省到市集体上访,我局和相关部门基本做到了及时赴到上访地点,将上访人劝返回平。并明文规定县信访部门和县政法部门为处理越级上访统一协调部门,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地区领导随叫随到,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现场疏导、解释、调处、劝访工作,在上级信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将上访人员接回。把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限度。重大集体上访还要有针对性形成预案,统一调度,果断处置。前段我县部分退伍军人准备赴省赴京集体上访,我们制定详细的处置预案,成立了专题处置领导小组,动用民政、信访、公安和相关乡镇工作人员100多人,出动车辆50多台次,增拨经费5万多元。6次从上访途中将上访人员劝返回原籍,有效地制止越级集访的发生。信访老户余某陈某今年长期在省市上访,有关乡镇多次到省市做工作,劝返回家。

4、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县委县政府明文规定,凡因工作不到位,上访增多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被劝返人员再次大规模到县赴省到市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到县里讲明原因。对贯彻中央省市 县精神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过硬,处理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群众再次集体到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或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今年8月份,某某乡、县某局因信息掌握不灵,处置工作不力,出现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县委、县政府对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县委书记亲自找责任单位主职诫勉谈话。

2.《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二

知》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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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2-14 阅读:633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详细了解《通知》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

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记者:请问,最高人民法院为何要在此时发布《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负责人: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指导,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专门进行调查研究,经多次论证,起草制定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按照院领导指示,研究室牵头,民

一、民二庭派员参加,经过调查研究,多次论证,起草了本《通知》。

《通知》具体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妥善适用有关司法措施、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以及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内容。这些内容基本涵盖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比较全面的规范性文件。

对民间借贷的基本态度

记者:请问《通知》对待民间借贷的基本态度是什么?

负责人:民间借贷在我国社会的存在,有着很深的社会基础。民间借贷的存在有其积极意义,其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补充,在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同时,民间借贷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正因如此,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间借贷利息的处理方法

记者:按照《通知》要求,请问各级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处理民间借贷利息问题?

负责人:利息问题是民间借贷当中的非常重要的问题,许多民间借贷纠纷都与利息问题有关,有必要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第一,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通知》作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很好地实现了与合同法及我院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通知》要求依照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6条、第7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专章规定了借款合同。我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于复利问题,第7条又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也明确:“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第二,对预扣利息情形的处理。依照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对于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情形,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三,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通知》的基本精神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期内利息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民间借贷所涉犯罪问题

记者:针对与民间借贷有关的刑事犯罪问题,《通知》提出了那些要求?

负责人: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往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经济犯罪案件交织在一起,也容易伴生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其他暴力性犯罪,既会破坏市场秩序尤其是金融秩序,也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危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知》区分具体情形,对于涉嫌经济犯罪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法集资类的刑事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

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

记者:据了解,虚假诉讼问题在民间借贷纠纷当中多有发生,请问《通知》对于规制虚假诉讼问题有什么举措?

负责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虚假诉讼问题确实比较多,许多案件存在着原、被告双方对借据无异议的“手拉手”诉讼,有必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规制。《通知》即从防范和制裁两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第一,在防范措施方面。一方面要结合借贷事实有关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特别是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不可轻易下判或者调解。另一方面,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以最大限度的发现案件真实,有效遏制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第二,在制裁措施方面。《通知》要求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记者:坚持能动司法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理念。请问《通知》在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方面有什么体现?

负责人:坚持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选择。为积极应对当前民间借贷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也必须坚持能动司法。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既要严格依法妥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又要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妥善适用有关保全措施及破产程序、建立和完善系列案件审判执行统一协调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许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单纯是民事问题,也涉及刑事犯罪问题,不单纯是法律问题,更牵涉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企业破产重组以及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等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仅靠司法力量往往无法妥善处理,需要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

为此,《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要结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参考。

连发六条司法建议

记者:除了发布《通知》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应对此次民间借贷有关问题以及规范国民经济运行方面,还有什么其他举措?

负责人:为了积极应对当前民间借贷有关问题,围绕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院不仅及时制定了《通知》,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具体调研情况,向有关国家机关和主管部门发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

这次提出的司法建议,一是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一些地方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的问题,提出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等建议。

二是加强民间借贷规范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从完善民间借贷法律制度、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监管、建立由党委和政府主导的联动机制制裁金融违规行为、建立民间借贷风险预警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宣传等五个方面提出建议,以采取有关措施,维护国家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是规范和放开企业间借贷活动。企业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建议尽快制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条件承认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并具体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登记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四是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前不动产仍然实行分散登记制度。为了充分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物尽其用之物权法原则,便于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化解不动产物权纠纷,建议制订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尽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五是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我国现有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法律概念的规定不一致,当事人对此争议很大,也给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造成困难。为此,建议尽快修订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层面统一“国有资产”界定标准,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六是规范特殊交易登记制度。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信托等特殊交易日渐增多。为在此类交易中平衡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亟需建立相应的登记制度,以进行充分公示。据此,建议尽快制定动产特殊交易登记办法,对动产上设定的权利负担进行统一登记,并对登记机构、登记事项和登记的法律效力等内容予以明确,以保障民商事基本法律确立的有关制度在国民经济中的顺利实施。

3.《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三

心得体会

近日,通过州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活动,深知做为一名党员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结合近期学习的相关资料,具体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新疆历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翻开历史长卷,自汉朝张骞出使西域之后,在乌垒城(今轮台县境内)建立西域都护府,就标志着我国正式在西域设官、驻军、推行政令,汉朝中央政府的政令已在西域通行,汉朝正式开始在西域行使最高统治权和管辖权,对西域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西域从此成为我国领土的一个组成部分,且我国历朝史书中对新疆驻军、行使政令均有记载。

二、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民心所向,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必将是自取灭亡。

诸如这类总想着“干几件大事”、“要出点大事”、制造“轰动效应”的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不愿意看到新疆的繁荣发展和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的局面。一直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等旗号,进行反动宣传,煽动民族分裂,挑起民族对立,疯狂进行暴力恐怖活动。“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分裂图谋的又一铁证。新疆各族人民人心思稳、人心思定的,新疆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民族团结,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件事所能破坏的,这一批人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受到新疆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谴责。

三、民族团结是福,分裂**是祸。

全力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就要形成“稳定是福,**是祸”的共识。邓小平同志曾强调,稳定压倒一切。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保持社会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胡锦涛总书记也强调:“要始终牢记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就什么也干不成。”回顾新疆的历史,凡是社会稳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就快,各族人民得到的实惠就多;凡是社会动荡时期,经济发展就停滞不前,各族人民就普遍遭殃。全力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就要高举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7〃5”事件血与火的事实再一次证明,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稳定是福,**是祸,没有稳定就没有一切。当前,各种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各族干部群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齐心协力打好维护新疆稳定这场硬仗,以实际行动保卫新疆和平解放60周年取得的丰硕成果。

改革需要稳定,发展需要稳定,各族人民需要稳定。我们坚信:任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背道而驰的图谋和行为,任何分裂破坏活动,都必将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和反对。新疆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必将走向繁荣发展的明天。

维护民族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学习教育

心得体会

(阿卜杜克尤木.艾尼)

岳普湖县水利局

4.《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突出。如何创新社会稳定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建构整合型稳定模式,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全社会不断进行价值整合、制度整合和组织整合,把社会各个部分凝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社会多元利益融合,进而实现社会协调运行,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必要的基础。

通过价值整合,不断提升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水平。价值共识是和谐社会稳定运行的精神支柱。一个社会如果缺乏价值观的基本共识,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凝聚。所谓价值整合,就是通过基本价值观的自觉塑造,使人们从内心里产生对这种价值观的认同和拥护。价值整合不是为了实现全社会价值观的完全一致,而是在尊重价值观念多样性的前提下形成价值共识,使人们认可共同的价值观念,接受基本的制度规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生活方式相互交织,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碰撞。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党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在社会稳定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文关怀理念,善于把握利益汇合点,排查矛盾冲突点,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水平,聚合社会认同资源,实现社会持续稳定。

通过制度整合,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制度整合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整合。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利益有分化但不悬殊的社会。制度作为一种能够激励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体系,它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提供基本规则,既满足社会个体合理的利益诉求,同时又约束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行为,使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制度整合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和妥协提供规范化的平台,其着力点在于协调不同的利益关系,实现利益资源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发展。从我国的现实来看,社会矛盾越来越表现为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如土地征用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城市拆迁中的居民安置问题、用工单位拖欠工资问题等,其实都是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如何实现公平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在利益整合过程中,有一个必须关注的现实问题,即如何维护好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确保利益受损群体能够从新制度、新机制的安排中获得新机会、享有新利益,使他们既各尽所能又各得其所。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稳定工作中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及时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提供制度化、经常化的渠道,完善利益协调机制,防止社会矛盾不断积累。

5.《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五

大家知道,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切身实践“两个维护”是我们烟草行业和每一位烟草人的神圣使命。而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我们做出方方面面的努力,其中之一就是要全面认识并自觉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一员,我们烟草企业必须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在享受国家、消费者乃至整个社会所赋予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机遇的同时,以行业道德行为和成果贡献予以回报,并在回报中充分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这也正是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具体延伸,是企业走向成熟和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当前,随着全国行业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企业的社会观念、价值取向、文化形态、组织结构、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都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要更好地适应变革,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决策和企业行为对社会影响所具有的责任。它包含企业对消费者、员工、股东乃至社区、政府、环境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应该说,这是在成份上对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分解和细化,是企业在实践“两个维护”中必须认识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加入WTO,标志着烟草行业已自然融入到全球经济体系。作为国家的税利大户和财政支柱产业,我们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放眼未来。要用我们的每一项决策和每一个企业行为来切身实践“两个维护”,从时时处处、点点滴滴做起,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这里自然提到一个概念,即SA8000。它是20xx年7月在世界推行的全球第一个关于社会责任的国际体系认证标准,并成为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所居地位先后的认定条件之一,是国际公认的标准方向。尽管目前我国的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没有走向成熟,但要加速企业的现代化进程,就必然向其靠拢。这也同样是烟草企业提升观念、充实理念、报效国家、赢得社会的既定历程和必然使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但可使企业赢得广泛声誉和认同,还能完美体现自身的行为观念和价值取向,为企业生存与发展营造最佳的社会氛围,使企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从而获得长期稳定、健康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应该做到:对员工,要尊重他们的人格、权益、劳动,体贴他们的需求、理想和愿望。为他们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丰富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引导和鼓励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积极向上,使他们成为烟草行业的“四有”新人;对消费者,要真正把他们视为“上帝”,努力为他们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尊重和维护他们的权益;对客户,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的经营利益着想,了解和满足他们的经营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诚信服务,鼓励和支持他们正当获利,同公司一起实现“双赢”;对环境,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企业的生产经营设施,把保护环境、杜绝危害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确保企业行为的健康和守法;对政府行为所需,要积极响应、认真配合,做出力所能及的努力;遇到社会民众的特定危急,要以强烈的情感和炽热的心怀予以关注,并及时做出积极的反应,奉献企业应有的情感和爱心„„当然,随着国家相关标准的逐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细目必然走向规范,需要我们全面认识和认真操守。总之,凡事都必须从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大局出发,自觉担当起社会责任,不能因事大而难为、事小而不为、事多而忘为、事杂而错为。做到: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我们积极去努力;国家和社会不许的,我们不去做;公德限定的,我们不违背;社会和消费者需求的,我们则为之;道德所需的,我们则恪守。对于我们烟草企业来说,还要在上述意识和行为的基础上,确立创新意识,以创新求发展;确立责任意识,以责任求协调;确立自律意识,以自律求稳定。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烟草人的具体行动当中,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

6.《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六

学习《江泽民文选》心得体会: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07-02-16 10:35:3

5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问题,一再被我们党高度重视并反复强调,绝不是偶然的。从根本上说,这是现实国情、时代特征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贯穿于改革开放每一个重要发展阶段的重要任务。《江泽民文选》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代表作,有许多独创性的理论贡献,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天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学习关于改革

发展稳定的论述,使我们倍感亲切、备受启发。

我个人初步的学习体会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宝贵经验的总结。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我们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不断提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党对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正确认识和成功把握。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的13年,是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一个特殊而又困难的发展阶段。其间,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握大局,坚持原则,从容应对。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方面,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线,辅之以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另一

方面,我们坚持不懈地促进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经济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再一方面,我们坚定不移地确保稳定,妥善处理发展中的各类矛盾,沉着应对国内外的突发事件,努力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据形势的变化,把握有度,调控有力,落实有效,娴熟地处理好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互关系。正是这些成功的实践,使我们的党和国家能够在这不平凡的13年间化险为夷,趋利避害,折冲稳健,开创了一个政通人和、国强民富的新局面。

第二,发展规律的把握。我们党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实践,并没有停留在感性的操作层面,而是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高度给予理性的总结、归纳和提升,形成了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关系的新论断,并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文选》对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大大深化了对

这一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比如,在发展的问题上,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比如,在贯彻深化改革的思想时,强调没有改革,我们就不可能走出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比如,在维护稳定方面,提出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等等。从理论上看,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如果没有安定和谐的稳定环境,改革和发展就不可能取得成功;而只有稳定没有改革和发展,只是一种低水平、消极的稳定,也是不可持续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江泽民同志归纳出了“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的精辟论断,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认识。

第三,实践探索的指导。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改革的深化、发展的不平衡、外部复杂环境的影响以及若干突发因素的

可能出现,决定了这个时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这就需要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更加努力地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这些新论断,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在新形势下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认识,也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任务,是我们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7.《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七

近年来,富阳市经济发展迅速,经济结构和就业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劳动关系状况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而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争议的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争议的起因、类型方面也显现出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给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日益繁重。在这一背景下,富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快立案、快办案、办好案为要求,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劳动者权益、企业利益的双保护。

2010年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截止6月30日,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35件,涉及劳动者945人。其中,集体争议案件8件,涉及劳动者641人。从申请案由看,伤残赔偿占41.2%,劳动报酬占11.7%,经济补偿金占37.4%,社会保险占8.7%,确定劳动关系占1%。共结案176起,通过裁决处理24起,调解处理128起,调解率为72.7%。从上半年案件情况分析,主要具备四个特点:

1、案件数量比去年小幅下降,但整体案件量偏多,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

2、劳动争议案件的案由从以前的索要劳动报酬为主转变为要求社会保险福利、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伤残补偿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争议。

3、劳动争议案件原因的复杂性,增大了案件调解难度,降低了调解率。

4、集体案件人数多,标的大。如杭州鸿世电器有限公司涉及职工405人,金额600多万元。

创新调解机制构建调解体系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自身素质

1、倡导“调解先行,以调为主”的方式。以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三步走的模式,实现“案结事了”。庭前,通过发协调建议书的方式,要求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的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或企业内部调解组织与申请人进行协商,以期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庭中,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以理服人,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分别进行调解,力求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庭后,征求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做最后的努力,分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双方当事人能在友好和谐的氛围中处理矛盾解决纠纷。

2、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及时、依法的处理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从源头上协调好劳动关系,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缓解劳动仲裁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3、开辟集体劳动争议绿色通道。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尽快结案、积极移送法院执行。真正做到讲效率、保质量,有效避免了集体上访事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4、在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加强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的联系,多部合作,集约了司法资源,服务民众,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筑快速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的坚实屏障。

5、注重仲裁队伍建设。通过对仲裁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轮训、坚持自学、案件分析、业务探讨等方法,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了办案质量。今年未发生一起错案。加强了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仲裁形象。转变工作作风,全力为基层服务。经常赴企业进

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案外调解劳资纠纷,化解矛盾,认真落实有关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坚持落实仲裁员办案的廉洁制度有关规定,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至今未发生被投诉事件。

新展望新思路新做法新要求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基层调解网络建设。在07年成立乡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委员会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将调解组织向村和社区延伸,实现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全覆盖。待调解组织机构成熟后,还可以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庭,以方便当事人,做到“小案不出村,一般案件不出镇(乡)”。

2、加强局内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将加强劳动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的沟通联系,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对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析,结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平日的排查,对有隐患的企业进行备案,在仲裁之前积极参与调解,做到关口前移。要会本着为民服务、落实“快立案、快结案、办好案”的方针,积极做好维权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在网上开设仲裁院信箱,为群众和企业解答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疑难案例的处理问题,使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理智的面对争议的发生和解决。

4、加强与市总工会的联系,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对其组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若是有疑难问题,劳动仲裁院随时可以协同调解,并在事后进行点评讲解,以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5、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文书质量。自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大基础建设,加强硬件配置,以“信息化操作、视频化展示、规范化建设”促“庭审笔录电脑化、证据认证多样化、庭审过程庄严化”后,庭审笔录和立案流程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案卷的科学性、清晰度、准确率大大提升。2009年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被评为“浙江省二00九案卷管理先进单位”,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更为努力,把这块工作做好。

6、积极配合大社保劳动争议仲裁子系统的研发,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公正、公开、公平化。劳动争议仲裁子系统是目前正在研发的大社保系统的子系统,系统研发成功后,不仅给工作人员带来便利,也给查询的群众带来了方便,整个办案过程一目了然,达到办案流程体系化、案件处理过程信息化、案件处理结果阳光化的效果。

8.《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八

合法权益的请示

花垣县委、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花垣县九鑫矿业有限公司芭茅九采区,已于2014年8月18日合法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8月22日办结“三证一照”所有复产合法手续。

然而,正当我公司上下全力筹备恢复生产各项工作时。遭到了原7—19矿洞曾维琴等人组织所谓的股东进行恶意无理阻工。有关原7—19矿洞相关情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组织数次调查和协议工作未果,为此,我公司已多次以书面材料报告的方式作了全面祥实的申述,公司坚持其未能参与整合的根本原因与我方毫无关联。建议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花垣矿山整治整合工作能取得现阶段成果,实确不易。就企业自身已耗费了全部精力,千辛万苦争取到了恢复生产的好时机,可又陷入曾维琴组织的恶意阻工的困境。面对企业已向上级部门作出承诺,半年后须交清矿区各项欠款,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请求县委县政府出面主持正义,依法依规维护采区正常的生产秩序,及时及早处理好原7—19矿洞的遗留问题,为企业复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若相关问题不能得到合理解决,矛盾极有可能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专此请示,诚待解决为盼。

花垣县九鑫矿业有限公司芭茅九采区铅锌矿

9.《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九

当前,我国宗教发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宗教事务管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缺失。这些都制约着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政治安全。宗教管理的不完善,不仅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也使得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权益也频频遭受侵害。因此,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更新宗教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热点难点之一。

一、分析宗教事务管理现状,排查重点难点问题

我区是泉州市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在区域内均有众多信徒。现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即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三个宗教团体,正式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计164处,其中佛教场所89处,道教场所55处,基督教场所19处,天主教场所1处,另有民间信仰场所431处。在所有登记场所中现有教职人员共计175人,其中佛教134人(含清修女24人)、道教12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28人。建区以来,全区宗教领域基本稳定,四大宗教和睦团结,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

(一)教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信教动机具有盲目性。信教群众的人员构成呈现出老年人口多、女性人口多、身患疾病的教徒多、文盲半文盲人口多的“四多”特点。由于科学普 及工作的欠缺,使教徒的信教动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功利性,造成正常的宗教活动与迷信活动时常混杂在一起。就是教职人员也是良莠不齐,基督教会有许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相关部门认定备案、政策、法律知识欠缺的“义工”,佛教方面还有大量闽南地区普遍存在的“清修女”,道教方面也存在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及思想觉悟偏低、宗教修养不高等普遍情况。

(二)宗教活动场所较为分散,不利于实行统一管理。我国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由此可见,登记是我国宗教活动场所取得合法地位的必经程序,是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实行统一管理的前提条件。宗教活动场所未履行合法的登记程序,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分散性,便不利于政府实施统一管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目前尚有431处未登记的民间信仰场所。而一些纳入管理的登记场所也存在着地理位臵偏远、面积狭小、信息闭塞或滞后、教职人员缺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管理上同样存在一定难度。

(三)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跟不上形势要求。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宽泛,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存在人员少、经费少、力量薄弱等因素,导致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目前的管理仅限于宣传、协调、引导等,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 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另一方面,我区宗教活动场所众多,部分场所在内部管理上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民主管理不规范、场所管理人员政策法律观念淡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能力差等,甚至因财务管理的混乱或管理人员的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和纠纷,个别宗教场所建设盲目扩大,接受可能带有功利性质的社会捐资,甚至在未经用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或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建设,造成毁坏山林、侵占土地、破坏文物等后果。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和滞后,不仅损害了宗教界的形象,影响了宗教内部的和睦与稳定,还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抓好宗教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宗教工作网络。

(一)抓好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责任奖惩制度。宗教工作不仅要求干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教义教规等,也需要许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还需要敏锐的政治敏感性,更需要一颗热爱宗教工作的心。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对宗教干部各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而这些要求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要加大对基层宗教干部在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基层宗教干部的政治思想,提高宗教干部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宗教工作干部要明确管理职责,端正工作态度,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加强宗教领域的调查研究,掌握各教派的发展动态,积极进行理论思考和建言献策,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完善监督 措施、注重群众公认、绩效与待遇挂钩、实行责任追究等措施,促使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大胆管理、大胆创新、争创实绩,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爱国宗教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在处理宗教事务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发挥着双重桥梁的作用。要切实做好教职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立选拔、考核机制,大力加强爱国宗教人士和宗教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提高教职人员的宗教素养和文化素质,把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股众、深受信教群众尊重的骨干力量推上领导岗位,帮助他们提高管理水平,始终保持我国宗教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要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不懈地对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进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帮助和支持各宗教团体结合各自特点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三)抓好宗教团体建设和管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引导宗教团体结合各宗教的特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风建设、教制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化解矛盾纷争,服务中心大局,发挥积极作用;要处理好政府与宗教团体之间的关系,变微观指导为宏观管理,引导宗教团体严格遵守宗教工作的方针、法规和政策,培育它们自我管理、自主开 展工作的能力,推行“以团带点”的管理方式;要维护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它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宗教事业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和物质保障;要依法推进宗教团体的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建设和谐宗教、法制宗教、文明宗教。

(四)健全完善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要继续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落实镇(街道)、村(居)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组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和“重心下沉”的要求,切实将宗教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实施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要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形成政府主管、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依法管理基层宗教事务的实效。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理性信教。

结合“六五普法”、“宗教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的宗教工作责任意识。对信教群众要帮助他们正确理解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引 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区政府制定的相关宗教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宗教信徒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识别宗教活动合法与非法的政治水平,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年为契机,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创建安全发展行业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思路,确定标准化建设培植典型示范单位,强化典型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三级抓提升”的目标,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三)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团体具有政策执行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可以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开展宗教和谐社区建设,将宗教活动与社会团体功能相结合,增强宗教团体的功能,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力所能及地参与公益慈善、救灾济贫、医疗服务、文化服务、资助教育、植树造林、修桥铺路等活动,扩大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还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两会”体系外的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对私设聚会点乃至整个宗教事务的管理,都应该纳入社会建设的布局之 中,加强社会化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教会执行、信众参与”的宗教治理新思路。

(四)推进法制管理,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要坚持不懈推进法制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在人员管理上,规范教职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和任职备案程序,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在宗教场所管理上,要加强监管,督促和指导宗教场所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民主管理制度、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卫生安全制度、教务活动制度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管委会和教职人员的职责范围,要求宗教场所建立场所管委会实行按时换届,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产生,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向信教群众公布收支情况,确保了财务开支的公开、民主、透明,切实推行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对于场所的建设,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维修、翻建、迁建、新建等翻修建工作进行审批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滥建寺观教堂,并配合住建、文化、执法等部门,对涉及“两违”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管、查处。

10.《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篇十

很荣幸能参加本期的党课培训,在为期一个月的党课学习中,各位老师对党的精辟解析,独到的见解和大量的旁征博引,让我无比叹服,也深受鼓舞和教育。通过系统的学习让我对党组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党的热爱和向往之情更加强烈,不断的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坚定了我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信念,成为积极分子的自豪感,积极靠近党组织的上进感,让我不断学习,不断的得以锻炼。

很多人都会问我,为什么我要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懵懂时期得我只知道,这是一个最先进的组织,是一个中国人民爱戴的组织,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他的伟大深深地吸引得我。随着慢慢的长大,通过自己的学习,通过身边党员的影响让我我深深地懂得共产党员意味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这次党课系统全面的学习,让我更加明确了我要求入党只是为了更直接地接受党的领导,全身心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战役中。

党课本期的讲课内容丰富具体,让我们积极分子受益良多,中央党校吴老师作得关于“维护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学习讲座,在所讲内容中,吴老师通过讲解公平和公正的区别,引出了我们当今社会中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也提出和强调了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了应当将社会公正的各项问题当作一个有机的整体看待,要确定两个基本的价值取向,第一个价值取向是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第二个价值取向是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通过

对普遍社会公正问题的认识,吴老师又和大家讨论了在中国社会结构层面上的一些主要问题,引发了我们的大量思考,让我们意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仅仅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热情和愿望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习和积累大量的先进文化知识,为党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任教授所作的有关“加强党性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人教授首先以党性和党的性质的内涵为切入点,分别从建国后和改革开放后分别阐述,明确了建国前主要是抵制糖衣炮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后的重点则为作学习三个代表的模范,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模范。一系列的学习让我认识到以前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的学习和认识是停留在表面,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通过系统的学习,使我明确了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加深了我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总结党八十多年历史经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不是三个方面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是发展先进文

化、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发展先进文化,是发展生产力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灵魂;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发展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根本目的,是共产党人全部工作和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不但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要在实际学习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通过任教授的强调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党的性质反映了党的特征,党性是一个立场问题,党性并不等于阶级性。革命导师列宁就指出:“严格的党性是高度发展的阶级斗争的随行者和结果”。“党性要求在对事要做任何估计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的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这就要求共产党员的立场,旗帜要鲜明,要坚信共产主义。

我们大学生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前来说,我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努力把我们党建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

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进入社会后能将自己的所学应用的到作中,创造一定的效益。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也应在学习、生活的过程中,尽自己所能去向需要帮助的同

学伸出一支援助之手,做到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同时也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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