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山东省武术大会规程(共2篇)
1.第三届山东省武术大会规程 篇一
广东省体育局文件
粤体社中„2012‟1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
锦标赛规程(等奖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顺德区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文件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武术文化,进一步推进传统武术项目普及和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休闲需要。现将《2012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锦标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动并组队参加比赛。
附件:2012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锦标赛(等奖赛)规程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体育 武术广 东 省 体 育 局 2012
规程2
通知
年4月24日印发 比赛 附件:
2012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锦标赛规程
(等奖赛)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肇庆市体育局 潮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武术协会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体育对外交流中心
潮州体育馆
广州市武术馆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中山市:报到7月30日、比赛7月31日—8月1日
离会8月2日
比赛地点:小榄镇体育馆
肇庆市:报到8月8日(先举行名次赛)
比赛8月9—10日、离会8月11日 比赛地点:肇庆市体育中心荷花体育馆
潮州市:报到8月13日、比赛8月14—15日、离会8月16日
比赛地点:潮州体育馆 广州市:报到8月20日、比赛8月21—24日、离会8月25日
比赛地点:广州体育学院东门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一)各市、县、乡镇、社区,各级行业体育协会、业余体校、学校(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武校、武馆、拳会及各武术社团组队参赛,参赛队伍不限(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二)比赛的队伍,可以跨赛区参赛,但必须在报名表注明。
(三)邀请境外友好武术界人士参加,参赛费用由广东省体育对外交流中心收取。
六、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不限报项。
(二)比赛现场可以增报项目。
(三)比赛出场顺序按秩序册。
(四)报名表必须盖参赛单位公章。
(五)参赛服装、比赛器材、播放音乐器材等自备。
(六)在指定挂网时间内,如需要更改,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挂网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七)集体项目比赛队伍,可选派一名老师放音乐,其他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八)幼儿园组集体项目可选派一名老师指挥和一名老师 放音乐,其他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九)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名单,如有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在比赛中如发现有作假或以大顶小比赛的队伍或个人,组委会有权要求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查,经查属实即取消比赛成绩。
(十一)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即取消该队或个人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收回奖杯、奖牌、证书,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十二)必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必须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七、竞赛组别(各项目分男、女)
(一)常青组:男子组1942年—1951年(70—61岁)
女子组1952年—1961年(60—51岁)
(二)成年组:男子组1952年—1981年(60—31岁)
女子组1962年—1981年(50—31岁)
(三)青年组(含大学生组):1982—1993(30—19岁)
(四)高中组:1994年—1996年(18—16岁)
(五)初中组:1997年—1999年(15—13岁)
(六)小学组:2000年—2005年(12—7岁)
(七)幼儿组:6岁以下(2006年以后出生)请根据队员实际年龄和就读年级报组别
八、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太极规定项目
(1)16式、24式、42式太极拳
(2)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3)32式、4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1)传统太极
①各式传统太极拳 ②传统太极短器械 ③传统太极长器械(2)传统南派
①传统南派拳 ②传统南派短器械 ③传统南派长器械 ④传统南派软器械 ⑤传统南派双器械(3)北派项目
①传统北派拳 ②传统北派短器械 ③传统北派长器械 ④传统北派软器械 ⑤传统北派双器械
3、自选项目
(1)自选长拳(2)自选南拳(3)自选刀术(4)自选剑术(5)自选枪术(6)自选棍术 ★自选南刀、南棍、南枪属于传统短、长器械,不属于自 选项目
★自选套路必须按照1996年的规则有关规定的内容编排
4、规定项目
(1)初级规定套路
①拳:初级长拳:一、二、三路 ②初级短器械:刀、剑 ③初级长器械:枪、棍(2)规定套路 ①少年规定拳
②规定拳:南拳、长拳
③规定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 ④规定长器械:枪术、棍术、南棍
5、单项: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
国家规定三套健身气功(新竞赛功法暂时不设比赛)
(二)对练项目
1、徒手对练
2、器械对练
常青组、幼儿园组不设对练比赛
(三)集体项目
1、集体拳术
2、集体器械
3、集体: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
国家规定三套健身气功(新的竞赛功法暂时不设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参照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6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2006年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套路比赛时间(不设下限)
(一)太极拳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出6分钟。
(二)太极剑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三)自选套路完成时间按96年规则规定的时间执行。
(四)三套气功按国家规定新出版音乐6分钟。
(五)传统太极拳、器械比赛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六)传统拳、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得超出1分40秒。
(七)对练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1分钟。
(八)集体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凡超出规定时间,按有关规定扣分,由裁判长执行
十一、自选套路比赛器械的规定
(一)刀、剑:长度必须站立抱刀、反手持剑,与本人耳朵的最高点,低于耳垂扣0.5分,(二)枪 术:全长不得短于本人直立直臂上举时从脚底到中指端的长度,低于中指低线扣0.5分。
(三)棍 术:全长不得短于本人身高,低于本人身高扣0.5分。
以上由裁判长执行
十二、比赛扣分规定
(一)对练套路,各组男女可以混合编排比赛,但不得跨组别,如有跨组比赛的队伍每人次扣1分,由裁判长执行。
(二)集体套路,各组男女可以混合编排比赛,但不得跨组别,如有跨组比赛的队伍扣2分,由裁判长执行。(常青组可以跨组比赛,其它组别不得跨组比赛)
(三)集体套路比赛人数10人以上,不得少于10人,少1人扣1分,依次类推,由裁判长执行。
(四)集体套路比赛必须穿统一的传统武术民族服或运动服,如出现服装不统一的队伍扣1分,由裁判长执行。
(五)集体套路比赛可配音乐,可以有歌词。但不能带口诀、口令。如出现口诀、口令,由裁判长扣2分。
(六)集体套路演练过程中,凡是出现70%的人停顿超过10秒,扣1分,由裁判长执行。
(七)三套气功比赛,按国家新规定音乐6分钟,不得自选,如有自选音乐扣1分,由裁判长执行。
(八)集体套路或单项比赛中,与该队有关人员进入到比赛场地内拍摄,不听劝阻,影响裁判组工作,由裁判长扣该队或个人比赛成绩1分。
(九)套路与其他套路比赛时,出现有冲突可以做调整,其余的裁判长呼号3声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十)报项与演练不符,演练套路与武术风格不符,扣2分,由裁判长执行。
(十一)凡参赛运动员必须穿传统武术民族服或运动服,穿软底运动鞋或武术鞋。如有违反规定,由裁判长扣2分。
(十二)佩戴饰物丢地,由裁判长扣0.5分。
(十三)不得佩戴饰物有:手表、戒指、手镯,如出现扣2分,由裁判长执行。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5月17日至6月10日前截止。
(二)报到和会议时间、地点:
1、小榄镇赛区7月30日报到当天下午3:30分在赛区中山市小榄镇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体育馆路。
裁判组报到时间:7月30日上午12:00前到大观园商务酒店报到,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60号(联系人:黄江平电话:***)。下午3:30在中山市体育馆贵宾室集中学习,晚上7:30分在小榄镇体育馆贵宾室召开裁判组会议。
2、肇庆市赛区8月8日联席会议不召开,安排在8月6日等级赛报到当天下午3:30分在赛区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一楼阶梯室一并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体育中心北门。
3、潮州市赛区8月13日报到当天下午3:30分在赛区潮州市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地址:潮州市新桥西路381号。
裁判组报到时间:8月13日上午12:00前到花园大酒店报 到,地址:潮州市枫春路南侧新乡路段花园大厦(潮州体育馆斜对面)。下午3:30在潮州市体育馆贵宾室集中学习,晚上7:30分在潮州市体育馆贵宾室召开裁判组会议。
4、广州市赛区8月20日报到当天下午3:30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五楼。
裁判组报到时间:8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五楼报到,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下午3:30在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二楼会议室学习,晚上7:30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裁判组会议。
(三)报名表: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上下载,必须用电脑填写,手写无效。打印盖章后,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把报名表格和报名费交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未缴纳报名费的队伍不作编排在秩序册内,弃权项目报名费不退,报名费可在当地邮局寄出,并在邮单上注明队名、手机号以便查找。
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 邮编:510056 联系人:李碧云
联系电话:020-83844810、传真:020-83820274。
(四)报名表一份是传真,另一份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139023036@qq.com,同时必须填写清楚教练员本人的联系手机号和地址,不得填座机号,以免耽误联络和短信通知(限中国移动电话)。
(五)超出报名规定时间,按现场增报办理。
(六)比赛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请多留意“广东省社会体育网”最新消息和教练员手机号的信息(限中国移动电话)。
十四、经费
(一)报名经费:
1、单项比赛每项每人60元。
2、对练每项每人60元。
3、集体项目每项每人40元
(二)凡超过报名时间或现场报名、收费标准:
1、单项比赛每项每人100元
2、对练每项每对100元
3、集体项目每项每人60元
(三)更改费用:
1、参赛报名一经编排后,不得退款。凡需要更改项目、套路名称或运动员姓名必须缴纳每处100元手续费。
2、在指定挂网时间内,如需要更改,按更改费用收取。
3、挂网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联席会议后在编排组办理,按更改费用收取。
(四)参赛经费:
参赛队伍所有经费自理:交通、食宿、器材、医疗等。
十五、食宿联系
(一)各赛区食宿地点,在网上公布,请参赛运动队在网上查询。
(二)中山市赛区联系人:李平生 联系电话:0760—22110032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体育馆。
(三)肇庆市赛区联系人:陈小红 联系电话:0758—2823754 传真:0758—82823754 地址:肇庆市西姜北路体育中心。
(四)潮州市赛区联系人:罗涛 联系电话:0768—2215829 手机:*** 地址:潮州市新桥西路381号。
(五)广州市赛区联系人:黄海鹏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
十六、奖励办法
(一)对练项目、单项男、女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集体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评奖的评分标准:
1、常青组:一等奖8.7分以上(含8.7分),二等奖8.69-8.1分,三等奖8.09分以下。
2、成年组:(含青年组、大学生组)、中学生组: 一等奖8.7分以上(含8.7分),二等奖8.69-8.1分,三等奖8.09分以下。
3、小学生组:一等奖8.5分以上(含8.5分),二等奖8.49-8.0分,三等奖7.99分以下以下。
4、幼儿园组:一等奖8.2分以上(含8.2分),二等奖 8.19-7.8分,三等奖7.79分以下以下。
十七、领奖事项
(一)必须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员领取。
(二)比赛结束后请于3个月内领证书、奖章、奖杯,逾期不领取,证书、奖章、奖杯作废,不予补发。
十八、裁判组
裁判员由省社会体育中心指派,不足部份由赛区选派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二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7月5至7月7日
2、地点:钢城九小
二、参加单位 全区中、小学校
三、组别设置
1、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初中男子组、女子组;
3、高中男子组、女子组。
四、参加办法
1、各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队各12名。
2、参赛运动员资格:在校在籍学生(含毕业年级);
3、各单位必须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赛前10天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站;
4、持运动员注册证报名和参赛。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参赛队必须服装、号码统一;
3、各组别男子组和小学女子组报名时不足3队,取消该项比赛;初中女子组和高中女子组不足3队时,组成中学女子组进行比赛,名次分别录取。
4、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方法。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1、录取名次:录取各组别前八名,不足8队按实际名次录取,按45分、35分、30分…5分计入学校团体总分,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的不给参赛分;
2、对获得名次的运动队和运动员颁发奖状和奖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九、资格审查
1、大会将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切弄虚作假的情况给予查处;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交纳1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将退还申诉费。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区教育局体卫艺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篮 球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小学组:2010年7月1日在钢都小学;
2、初中组、高中组:2010年7月2日至5日在任家路中学。
二、参加单位 全区中、小学校
三、项目及组别设置
1、小学男子、女子组采用三人制比赛;
2、初中男子、女子组采用五人制比赛;
3、高中男子、女子组采用五人制比赛。
四、参加办法
1、中学组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小学组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6名。
2、参赛运动员资格:在校在籍学生(含毕业年级);
3、各单位必须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赛前10天报区局体卫艺站;
4、持运动员注册证报名和参赛。
五、竞赛办法
1、中学组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小学组采用最新《三人制比赛规则》,比赛净时12分钟;
2、参赛队必须服装、号码统一;
3、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方法;
4、各组别男子组和小学女子组报名时不足3队,取消该项比赛;初中女子组和高祖女子组不足3队时,组成中学女子组进行比赛,名次分别录取。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1、录取名次:录取各组别前八名,不足8队按实际名次录取,按45分、35分、30分…5分计入学校团体总分,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的不给参赛分;
2、对获得名次的运动队和运动员颁发奖状和奖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七、资格审查
1、大会将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切弄虚作假的情况给予查处;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交纳1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将退还申诉费。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区教育局体卫艺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7月2日至4日
2、地点:吉林街小学
二、参加单位 全区小学
三、组别及项目设置
设小学男子组U9、U11、U13三个组别(即一二年级组,三四年级组,五六年级组),采用五人制。
四、参加办法
1、同武汉市晚报杯参加办法一致;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0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在校在籍学生(含毕业年级);
3、各单位必须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赛前10天报区局体卫艺站;
4、持运动员注册证报名和参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同晚报杯采用的竞赛规则一致。
2、各参赛队必须备用两套颜色不同(深、浅)号码统一的比赛服装,将运动员号码填写在报名表内。上场运动员必须穿胶鞋进行比赛。
3、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方法;
4、报名时不足3队,取消该组别比赛。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1、录取名次:录取各组别前八名,不足8队按实际名次录取,按45分、35分、30分…5分计入学校团体总分,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的不给参赛分;
2、对获得名次的运动队和运动员颁发奖状和奖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七、资格审查
1、大会将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切弄虚作假的情况给予查处。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交纳1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将退还申诉费。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区局体卫艺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足 球 竞 赛 规 程
毽 球 竞 赛 规 程
一、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7月6至7日 地点:钢城四中
二、参加单位
全区小学、初中学校
三、项目及组别设置
1、小学组男、女团体;
2、初中组男、女团体;
四、参加办法
1、各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5名。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总规程执行;
3、各单位必须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赛前10天报区局体卫艺站;
4、持运动员注册证报名和参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毽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制;
3、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方法;
4、报名时不足3队,取消该项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录取名次:录取各组别前八名,不足8队按实际名次录取,按27分、21分、18分…3分计入学校团体总分,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的不给参赛分;
2、对获得名次的运动队和运动员颁发奖状和奖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九、资格审查
1、大会将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切弄虚作假的情况给予查处。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交纳1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将退还申诉费。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本项目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 跳” 竞 赛 规 程
一、时间:2010年12月11日上午8:30;团体长绳上午10:30开始
二、地点:任家路中学
三、参加对象:全区小学、初中学校
四、竞赛办法:
采用2008年武汉市中小学生“三跳”比赛竞赛办法。
1、跳短绳,采用双摇绳,每人时间3分钟,计数决个人和团体名次。
2、跳长绳,绕“八字形”,时间3分钟,记人次决团体名次。
3、踢毽,双脚交替盘踢,过腰,场地半径2米,每人时间3分钟,计数决个人和团体名次。
五、比赛报名:
1、小学组团体跳短绳,每队男女各3人;团体踢毽,每队男女各3人。
2、初中组团体跳短绳,每队男女各3人。
3、小学组、初中组团体男女混合跳长绳,每队男女各5人(摇绳2人除外),报名单只报队名。
4、各校必须将打印的报名单一份(学校盖章)于11月30日前交局体卫艺站,否则作弃权处理。
六、名次录取:
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团体和个人前八名,不足八人或八队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各单项按9分、7分、6分…1分和团体长绳按18分、14分、12分…2分计入学校团体总分。团体颁发奖状,个人颁发证书。
七、比赛器材:
绳为6号280型粗棉纱、模压塑胶绳;毽为KJ—201或202鸡毛毽。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区局体卫艺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田 径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时间:2010年9月28-30日
二、地 点: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田径场
三、规 程:
1、竞赛项目及年龄组别:
(一)小学组(9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项目相同(主项后括号内是两个副项):
60m(800米、跳远)、800m(60米、跳远)、80米栏(800米、跳远,栏高76.2厘米、栏间距7.5米、第一栏距12米)、跳高(60米、800米)、跳远(60米、800米)、掷垒球(60米、800米)、4×100m接力。
(二)初中组(9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10m栏(栏高91.4cm,栏距8.7m,第一栏13.72m)、铁饼(1kg)、标枪(600g)、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3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间距35米)、四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1500米)、五项全能(60米、80米栏、800米、跳远、铅球)、4×100m接力、4×400m接力。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84cm,栏距8.5m,第一栏13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30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间距35米)、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标枪、800米)、五项全能(60米、80米栏、800米、跳远、铅球)、4×100m接力,4×400m接力。
(三)高中组(9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栏高100cm,栏距8.9m,第一栏13.72m,最后一栏16.18m)、40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间距35米)、5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1.75kg)、标枪(700g)、五项全能(200米、1500米、跳远、铁饼、标枪)、4×100m接力、4×400m接力。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84cm,栏距8.5m,第一栏13m,最后一栏10.5m)、400m栏、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五项全能(100m栏、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100m接力,4×400m接力。
2、参加办法:
(一)各校报领队1名,教练员1-3名,运动员初中组男女各报10人、高中组男女各报15人,小学组男女各报6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小学组每人限报一主项,另可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小学组每项限报1人),全能项目每人限报1项(另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各校各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
(二)报名单在-体卫艺站-区运会报名表下载,打印(运动员姓名、号码、项目、出生年、月、日等,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与运动员注册证和电子报名表于9月17日17:00前报教育局体卫艺站,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报按弃权论处。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赛前要进行身体检查,经学校认可后方能参赛。
3、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注册证为运动会参赛证,办理运动员注册证的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小学为湖北省内户口,中学为武汉市户口或在小学阶段在武汉市注册的)注册;注册证资格审查随时进行,获得名次的运动员要进行摄像,否则不予承认其成绩。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运动会始终。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它运动员;在比赛中和比赛后发现并查实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及该运动员所属组别的总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报全区。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半小时内必须提出书面申诉,申诉者需向大会缴纳申诉费1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退还申诉费。
4、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三)计分方法:
A、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全能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B、打破市中学生田径纪录加18分,达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者加9分(不含高中组),达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者加18分。
5、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含全能和接力),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不足八名的项目,按报名参赛人数减一录取;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将被取消。
(二)小学组根据运动员全能总分排序,个人录取前八名,按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记取得分,第一名加1分,如28人参加,第一名得29分,第二名27分……依次类推(按区冬季长跑记分方法)。
(三)录取团体名次:高中组团体取前六名,初中组团体取前八名;小学组按甲组、乙组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团体分别取前八名(2009年开始,小学组分甲组和乙组,采取升降级,2008年区运会团体总分16名以前的学校为甲组,16名以后的为乙组;每年甲组后6名降为乙组,乙组前6名升为甲组),获取名次者均发给奖状。
(四)如遇积分相等,以破市、区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五)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高中2个、初中4个、小学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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