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6篇)
1.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 篇一
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
诚信考核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考核,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佛山市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条 佛山市政府采购实行供应商登记制度,建立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并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与区信息共享和共同使用。
第四条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管办”)负责供应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对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诚信 管理。
各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参加本辖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诚信情况进行监管,如实记录供应商的诚信情况。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受理、审查供应商的信息登记和变更登记。
第五条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在本市范围内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使用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中供应商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第六条 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称交易系统)完成信息登记手续。
第二章 供应商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
第七条 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数据库”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供应商登记采取网上申请的形式。供应商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办理GDCA数字证书和南京翔晟电子签章。
(二)办理GDCA数字证书与供应商信息的绑定。
(三)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实填写并扫描录入必要的信息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料后,从网上提交。
(四)交易中心对供应商填报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将供应商相关信息资料(涉及到供应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五)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加入供应商信息数据库。
第九条 供应商登记时,应将以下基本信息登记入库: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
(二)证照信息;
(三)相关资质信息;
(四)供应商基本帐户信息;
(五)供应商在佛山分支机构信息;
(六)出资人信息;
(七)供应商相关人员信息;
(八)供应商相关项目业绩信息;
(九)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信息。第十条 供应商在登记的同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签章: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税务登记证;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最近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IS0质量和环保管理认证,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
(七)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公司章程、信用报告、荣誉等)。
第十一条 交易中心应在收到供应商网上递交登记申请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填报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将供应商相关信息资料(涉及到供应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第十二条 在登记核对过程中,交易中心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二)供应商申请登记的信息或所提供资料不全的或不 符合规定的,应通过交易系统一次性告知申请供应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申请登记的信息或所提供资料齐全,或者申请供应商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信息和申报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查通过,并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供应商网上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相关资质信息、出资人(或股东)和分支(或服务)机构信息等,并同时公布监督联系方式。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就供应商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向市资管办实名举报反映。
第十四条 市资管办对实名举报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如举报反映不实的,应当予以同意入库;如举报反映属实的,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属于供应商非重要信息错误的,责令其自行纠正后,重新公示;
(二)属于供应商基本资格、业务资质或可能成为评审要素等重要信息错误的,责令其自行纠正后,重新公示,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考核;
(三)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审查机构串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视情可取消或禁止其1-3年内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第十五条 如供应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供应商应自发 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进行变更、维护。
交易中心应在收到供应商网上递交变更申请起一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变更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将供应商变更信息资料(涉及到供应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第十六条 供应商发生分立、兼并、重组,或发生重大合同纠纷、诉讼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向市资管办提供有效的书面材料以备核对。
第十七条 供应商登记、信息变更和日常维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其登记和变更的信息以及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获准登记的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使用交易系统,报名并参与投标和报价、质疑投诉等政府采购活动,查阅并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浏览有关采购、招标公告的历史信息等。
(二)参加本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免于提供已登记资格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信息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九条 获准登记的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诚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二)全面、真实地登记和及时调整、变更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交易中心审查;
(三)中标、成交后,要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投标、响应承诺;
(四)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的货物和优质的服务;
(五)依法接受各级资管办的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信息使用
第二十条 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供应商在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未录入到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到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第二十一条 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其登记的相关信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评审依据有关信息有疑问的,可在评审结果结果公示之日超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供应商信息库”登记的基本情况信息进行查询,并可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以对供应商资格等进行进一步审查、复核,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 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信息来源渠道
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信息来源渠道:
(一)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供应商不诚信行为;
(二)采购人在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诚信行为;
(三)在处理质疑和投诉过程中发现的不诚信行为;
(四)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诚信行为;
(五)其他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六)其他信息来源。
第二十四条
凡反映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材料,均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和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反映,并实行实名制,情况反映人员应当署名,如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反映材料,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概不受理。
第六章 供应商诚信考核和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如实记录和客观反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状况,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供应商诚信考核进行扣分:
(一)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报价)(扣10分);
(二)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扣3分);
(三)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扣3分);
(四)编制投标报价时,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的(扣3分);
(五)不按规定质疑投诉或质疑投诉事宜不属实的(扣5分);
(六)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提供售后服务的(扣5分);
(七)采购人有明确依据或事实,反馈供应商有不诚信履约行为,并经审核属实的(扣5分);
(八)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扣10分);
(九)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扣10分);
(十)中标后无故放弃的(扣10分);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或违反规定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扣10分);
(十二)拒绝监督检查或者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的(扣10分);
(十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的(扣10分);
(十四)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文件或谈判、询价时的承诺(扣10分);
(十五)未及时配合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收(扣5分);
(十六)供应商的重要资料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变更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中的有关信息的(扣5分);
(十七)各级资管办认定的其它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外,其诚信考核分为零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七)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八)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恶意串通,包括以下情形:
(一)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二)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三)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 实质性内容;
(五)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六)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八)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十)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二十八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供应商诚信考核进行加分:
(一)交货或履约准确及时,采购人满意的(加3分);
(二)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采购人满意的(加3分);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取得区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文通报表扬的(加5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取得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文通报表扬的(加10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取得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文通报表扬的(加15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取得国家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行文通报表扬的(加20分)。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诚信考核采取评分的方式,供应商诚信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供应商诚信考核分=基础分-扣分分值+加分分值。
第三十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各级资管办根据记录和反映的情况,认为供应商行为符合扣(加)分条件的,按照随时发生随时扣(加)分的方法进行,对同一行为涉及不同扣(加)分项的,按分值高的单项扣(加)分。
第三十一条 扣(加)分时,各级资管办应当出具《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考核扣(加)分通知书》(详见附件)。供应商对扣(加)分情况有异议的,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资管办提出书面申诉,同级资管办应在5个工作日对申诉予以回复。
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申诉,或同级资管 办对申诉理由不予认可的,扣(加)分成立。
第三十二条 各级资管办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考核扣(加)分通知书》送达供应商后,同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扣(加)分,并上传《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考核扣(加)分通知书》扫描件。
第三十三条 市资管办根据供应商诚信考核得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诚信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级别。
供应商诚信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下相同)以上的,诚信等级评为AA级;考核得分85至94分,诚信等级评为A级;考核得分75至84分的,诚信等级为评B级;考核得分65至74分的,诚信等级为评C级;考核得分64分以下的,诚信等级为评D级。
第三十四条 市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用诚信等级较高的供应商。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应设定诚信分值,并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的诚信等级确定诚信分值。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设定的诚信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对诚信等级评定为AA级的供应商,可得诚信分值的满分;对诚信等级评定为A级的供应商,可得诚信分值满分的80%; 对诚信等级评定为B级的供应商,可得诚信分值满分的60%;对诚信等级评定为C级的供应商,可得诚信分值满分的30%;对诚信等级评定为D级的供应商,诚信分值为0分。
第三十七条 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的诚信等级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打分。对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中自动关联诚信得分。
第三十八条 供应商诚信等级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实时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或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考核扣(加)分通知书
佛采供管﹝﹞ 号
:
你单位。根据《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考核管理办法》
(XXX﹝﹞ 号)的规定,现扣减(增加)你单位诚信考核积分 分。
对本通知有异议,须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 资管办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通知。
XXX 年 月 日
——————————————————————————
回 执
XXX :
《佛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考核扣(加)分通知书》(佛采供管 号)已于 年 月 日收悉。
签收人:
供应商:(盖章)年 月 日
2.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 篇二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自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收集的三水区2011年AEFI监测数据, 包括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AEFI个案报告卡和调查表、广东省AEFI相关疫苗接种数报表等相关资料。
1.2 报告程序、时间及形式
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报告。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并同时填写报告卡, 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卡后, 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填写个案调查表, 并将个案录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
1.3 报告类型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经过调查诊断分析, 按发生原因分成以下5种类型报告[1]:不良反应 (含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疫苗质量事故、接种事故、偶合症和心因性反应。
1.4 分析方法
收集整理三水区2011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和相关基础资料,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统计分析AEFI的发生分布特征。
2 结果
2.1 性别和年龄分布
报告的55例AEFI中, 男性32例, 女性23例, 男女之比为1.39∶1。<1岁儿童24例, 占43.64%;1岁儿童13例, 占23.64%;2岁儿童10例, 占18.18%;3~7岁6例, 占10.91%;≥8岁2例, 占3.64%。报告中最小年龄为30d, 因接种乙肝疫苗引起;最大年龄为62岁, 由接种狂犬病疫苗引起。
2.2 地区分布
报告的55例AEFI中, 辖区7个接种单位均有报告, 报告单位覆盖率为100%。其中报告数最多的是西南街道, 27例;其次为白坭镇和大塘镇, 报告数分别为10例和9例。3家接种单位报告数占全区报告数的83.6%, 其余为南山镇3例, 芦苞镇、乐平镇和云东海街道各2例。
2.3 时间分布
全年除1月和12月外其余各月都有报告, 报告数最多为7月, 11例;其次为3月和8月各8例;2月报告最少。 (表1)
2.4 发生AEFI相关疫苗分布
2011年共开展29种疫苗接种, 有13种相关疫苗发生AEFI, 其中一类苗占9种。各种疫苗发生AEFI数不同, 其中以无细胞百白破构成比最高, 为25.45%;其次为甲肝减毒活疫苗、狂犬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 分别为18.18%、12.73%和10.91%。 (表2)
2.5 AEFI发生时间间隔
在报告的55例AEFI中, 大部分出现在接种后24h内, 接种疫苗至发生AEFI时间间隔按≤1d、2~3d、4~7d、8~14d、≥15d划分, 分别占70.91% (39例) 、16.36% (9例) 、5.45% (3例) 、3.64% (2例) 和3.64% (2例) 。
2.6 临床诊断和分类
在报告的55例AEFI中, 一般反应30例, 占报告总数的54.55%;异常反应21例, 占报告总数的38.18%;偶合症4例, 占报告总数的7.27%。一般反应中, 有发热症状21例, 占70.0%;有局部红肿23例, 占76.66%;异常反应中有过敏性皮疹9例, 占42.86%;荨麻疹5例, 占23.81%;喉头水肿4例, 占19.05%;血管性水肿1例, 占4.76%;卡介苗淋巴结炎2例, 占9.52%。
2.7 不良反应报告发生率
2011年全区使用疫苗共29种, 累计接种356 078剂次, 报告发生AEFI共55例, 发生率为15.45/10万。其中一般反应30例, 发生率为8.43/10万;异常反应21例, 发生率为5.90/10万;偶合症4例, 发生率为1.12/10万。发生异常反应的疫苗有9种, 以甲肝减毒活疫苗、卡介苗和HIB疫苗的异常反应发生率较高, 分别为80.84/10万、23.94/10万和22.70/10万。 (表3)
2.8 报告与调查的及时性
55例AEFI均在48h内上报告, 及时报告率为100%;48h及时开展个案调查55例, 调查率为100%;AEFI个案完整率为100%。
3 讨论
从监测报告结果分析, 三水区2011年发生AEFI 55例, 70.91%的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后24h内。监测报告单位的覆盖率为100%;AEFI个案均在48h内报告, 报告及时率为100%;48h内开展个案调查, 调查及时率为100%, 说明监测系统运转情况良好。从监测敏感性分析, 各单位报告数差别较大, 其中西南街道监测最为敏感, 但个别单位监测敏感性不高, 未能真正建立并落实报告制度, 不能全面、客观和准确地反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的情况, 应引起重视。需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和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提高监测工作的质量, 减少迟报
、漏报现象, 达到监测的敏感性。
监测数据显示, AEFI报告发生率为15.45/10万, 高于开平市[2]和全国试点估算报告发生率, 提示应加强规范预防接种工作, 提高预防接种质量, 从而减少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的发生。全区开展29种疫苗接种, 报告发生AEFI的有13种, 一类疫苗占9种, 占报告构成的69.23%。发生异常反应的疫苗有9种, 以甲肝减毒活疫苗发生率最高, 为80.84/10万, 集中发生在3个批号, 其原因有待进一步探讨;其次为卡介苗、HIB疫苗和麻腮疫苗, 高于其他种类疫苗, 可见AEFI发生率高低与疫苗的种类、成分等因素有关[3]。AEFI的发生率以2岁及以下儿童所占比例较大 (占85.45%) , 可能与扩大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在此年龄段密集、此年龄段儿童特受家长关注并能及时就诊有关[4]。
预防接种是阻断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主要措施, 在疫苗本身的特性难以改变的前提下, 应加强冷链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加大对疫苗质量的监管力度, 加强培训提高接种质量。还应掌握AEFI的发生特征, 做好接种宣传, 提高儿童监护人和监测人员对AEFI的正确认识, 发生AEFI后及时规范处置, 将有利于减少AEFI对免疫规划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 进一步推动免疫规划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让人人都能真正享受到预防接种的好处。
摘要:目的 了解三水区2011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AEFI) 发生的情况, 评价AEFI监测系统运转情况和疫苗的安全性。方法 通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报告的AEFI监测数据,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11年共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55例, 其中一般反应30例, 占54.54%;异常反应21例, 占38.18%;偶合症4例, 占7.27%。以2岁年龄组发生居多, 占85.45%。男女之比为1.39∶1。70.91%的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后24h内。AEFI涉及13种疫苗, 其中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发生AEFI占总例数的比例最高, 为25.45%;其次是甲肝减毒活疫苗, 为18.18%。全区7个预防接种单位均有报告, 报告单位覆盖率、报告及时率、及时调查率均为100%。结论 三水区AEFI监测系统运转良好, 但仍需不断提高监测的敏感性。AEFI发生以一般反应为主, 异常反应率偏高可能与接种某一种疫苗有一定的关联。
关键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描述性分析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S].2010:7-8.
[2]吴慧鹏.开平市2006-2010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分析[J].华南预防医学杂志, 2011, 37 (5) :62-64.
[3]蔡乾春, 吕海英, 王翠玲, 等.中山市2007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分析[J].华南预防医学杂志, 2009, 35 (5) :79-80.
3.佛山三水有什么本科大学 篇三
校区占地面积1683亩,校园建筑面积约34.6万平方米。在校生 11309人,常驻工作人员330人。校区实行延伸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即相应的职能业务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延伸管理,其他日常行政管理业务及其所涉及的`人、财、物由校区管委会进行属地管理。教学上实行“2+2”的运行模式,即学生一、二年级在佛山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回广州校区学习。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佛山校区的实际,佛山校区大力推动低年级学生素质教育改革。以人文素质教育为重点,通过完善素质教育专题网站和视频资源库、加强通识选修课程建设、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开展学生精品活动、举办“善水大讲坛”、建设“节约型校园”和“绿色校园”等措施,切实加强佛山校区学生素质教育。逐步为造就人格健全、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 篇四
(一)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本单位邮箱(sslsrlzyb@163.com)。(二)携带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备注: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推荐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表、个人全身生活照(4R)等;如已办理暂缓就业的,请附暂缓就业协议复印件。
八、报名截止日期
本单位接受应聘者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2月11日止。
九、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8号一座 联系人:向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98085、0757-87798046
考试必备:银行考试专用教材
查看http://www.jinrongren.net/ncxys/
十、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5.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 篇五
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佛山三水区云东海中心幼儿园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读条件
报读幼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身体条件:身体健康,适宜集体生活。
(二)年龄条件:
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三)户籍或其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已获得金融街融璟花园住宅房屋权属的适龄幼儿(简称“小区业主生”);
2、云东海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简称“户籍生”);
3、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管理层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适龄幼儿和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援鄂医护人员、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以及云东海街道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适龄子女(统称“政策优待生”);
4、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非本小区)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的适龄幼儿(简称“其他购房生”)。
计划招生人数
小班:150人
中班:70人
大班:40人
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7月15日至7月20日,报名先后顺序与是否录取无关。(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月15日8:00开启,于7月20日18:00关闭,早于或迟于该时间段报名均属无效)
(二)报名方式:
第一步:关注“云东海教投”或“云东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开阅读《三水区云东海中心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用电脑登陆报名链接http://ydhzxy.techsung.com,按提示完成资料填写,并提交。
第二步:在7月20日前查询报名进度,如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家长可下载报名表自行打印后签名与其它报名资料一起提交到我园的资料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资料审核安排
(一)资料审核时间:
我园将于7月16日至7月21日期间电话通知成功报名的`家长分批到位于三水金融街销售中心的资料审核处进行资料核查,请家长按要求带上需要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
(二)需要查核资料包括如下:
1、【小区业主生】
(1)《云东海中心幼儿园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报读幼儿页);
(3)本小区房产业主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4)一手预售房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已盖备案章)和购房发票,或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5)入园幼儿与房产业主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证或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户籍生】
(1)《云东海中心幼儿园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报读幼儿页);
3、【政策优待生】
(1)《云东海中心幼儿园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报读幼儿页);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材料。
4、【其他购房生】
(1)《云东海中心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报读幼儿页);
(3)房产业主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4)一手预售房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已盖备案章)和购房发票或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5)入园幼儿与房产业主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证或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录取方式
按照以下办法分批录取:
(一)第一批直接录取小区业主生。
按①父(母)房产→②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次序录取,即先子女后孙辈。同批次小区业主生,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靠前者优先。(二)第二批录取户籍生、政策优待生、其它购房生。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流程
(一)7月13日在“云东海发布”“云东海教投”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招生方案。
(二)7月15日至7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
(三)7月22日-23日上午8:30-下午18:00核查资料。
园方分批次通知家长到云东海荷湖南路2号金融街金悦府销售中心招生点核查资料。(四)若须采用抽签的方式录取,将于7月27日进行公开抽签录取。
(五)7月28日在“云东海教投”微信公众号公示录取名单。
特别声明
(一)资料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现场审核资料当天,如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及所填报的资料与实际不相符,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二)如进行抽签录取,多胞胎幼儿实行分别报名,请多胞胎幼儿家长为幼儿在填报资料时注明,并向现场审核资料的老师说明。
抽签时多胞胎幼儿其中一位抽中,其孪生兄弟姐妹同时抽中。若不主动进行登记说明的,多胞胎小孩以各自抽签结果安排学位,不再进行调整处理。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为准,保教费最高标准不超过四星级普惠性幼儿园上限。
其他事项
(一)办理入读流程:
1、确认录取后,我园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2、家长在8月份带孩子到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入幼、入托体检,以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
3、9月1日前带上相关资料到幼儿园办理注册以及缴费手续。
(二)温馨提示:请各位家长切勿相信招生欺诈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瀚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57-66898780。
6.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 篇六
广东省水泥与混凝土行业机构联合年会于2009年10月15~16日在佛山市三水花园酒店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形势、机遇、交流、促进”。为了让各企业能更清晰了解当前经济形势, 把脉行业发展动向, 适时调整经营发展思路, 大会邀请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李新建副巡视员分别做了专题报告;另外会议还特别邀请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山大学经济学院博导陈广汉教授的作“广东省经济形势与水泥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环境报告”;国务院派汶川地震调研专家组成员、中国建科院徐有邻教授作“汶川震害中的结构混凝土问题”两个专题报告。解读广东目前经济走势、市场动向、行业发展、技术进步等行业所关注的热点话题。
本次年会由广东省水泥技术情报网、广东省硅酸盐学会水泥与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广州市水泥行业协会联合主办, 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四会骏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协办, 广东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为支持单位, 是全省水泥与混凝土行业间信息、管理、技术交流的盛会;本次年会内容分四部分进行。一是联合年会报告会;二是水泥行业技术研讨会;三是混凝土 (砂浆) 行业专题报告会;四是四会骏马混凝土搅拌站机械设备、技术现场观摩会。会上还对“建龙杯”水泥检验大赛的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参加本次大会的行业代表有200多人, 大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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