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经费管理

2024-07-15

研究院经费管理(精选12篇)

1.研究院经费管理 篇一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

浙师研字„2014‟33号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经费与

导师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与导师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

2014年11月12日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与 导师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研究生培养投入,科学分配研究生经费,确保规范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一)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配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元)=分配当年实际招生数×培养层次系数×在校培养时间系数×1200元

1.培养层次系数

博士研究生培养层次系数为2,硕士研究生则为1。2.在校培养时间系数

全日制研究生(3年制)的在校培养时间系数为3; 全日制研究生(2年制)的在校培养时间系数为2; 在职培养的研究生(含在职教育硕士、职教硕士、农村教育硕士等在职方式培养硕士,不含MPA、MBA,下同)的在校培养时间系数为1.8。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在校培养时间系数为1。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数按当年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数计。

(二)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使用

1.研究生培养经费专门用于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各项业务工作,开支范围包括:

(1)招生组织宣传工作支出;

(2)研究生课程建设支出,包括: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案例采编、培养方案或课程纲要编制与审定等费用;

(3)研究生教研活动支出,包括:教学观摩、教学研讨与集体备课,以及研究生教育专题调研等费用;

(4)研究生学术活动与学术交流支出,包括:为研究生举办的校内外专家讲座费、差旅费,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论坛、暑期学校与外出学术访问等资助费;

(5)研究生学位论文环节支出,包括: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的校外人员劳务费,学位论文制作费等;

(6)研究生实习实践支出,包括:实习实践基地(研训中心)建设费,研究生实习实践组织费,实习单位管理与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费,研究生实习实践差旅、保险费等。

2.各学院在研究生毕业前可参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生均1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均500元的标准,采用统一制表发放的方式从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学位论文制作费。

3.研究生培养经费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截留挪用。(1)严禁使用研究生培养经费支付研究生教学讲课费、导师课题调研费用、研究生探亲差旅费等;

(2)研究生培养经费原则上不用于仪器设备等硬件采购

— 3 — 支出。

二、导师专项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一)导师专项经费的分配

各研究生导师的专项经费发放至学院的培养经费卡中,由学院统筹给导师使用。

导师专项经费(元)=分配当年实际授学位研究生数×培养层次系数×培养类别系数×500元

1.培养层次系数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层次系数为2;硕士研究生则为1。2.培养类别系数

(1)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类别系数为2;(2)在职培养的研究生的培养类别系数为1.8;(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类别系数为1。

(二)导师专项经费的使用

导师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导师参加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会议差旅费、会务(注册)费,发表学术成果的版面费,以及指导与支持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的相关费用等。不得报销导师个人的劳务费。

三、报销程序和使用管理

1.各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导师专项经费在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方案时由研究生学院编报,列入学校支出预算。各学院应统筹学科建设经费、导师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并视学院、学科实际提供一定的— 4 — 经费配套。

2.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导师专项经费按分配办法于每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划拨至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账户,由学院统筹,按照“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使用。

3.研究生培养和导师专项经费核报的一般程序是: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分管研究生院长复核,分管财务院长审批。

4.报销票据的时限要求和报销凭证的审签规范按学校计划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为保障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导师专项经费的合理支出,各学院应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办法,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6.研究生学院和计划财务处负责对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监管。各学院应在每年3月初对本年度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使用做出安排,填报《研究生培养经费年度使用计划一览表》,并对上一年度的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且填报《研究生培养经费年度使用执行情况一览表》,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7.学位点建设和培育经费由学科建设经费统筹考虑。8.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研究生培养经费进行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适时推出。

四、附则

1.本办法关于研究生的培养经费和导师专项经费自201

3— 5 — 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原《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 6 —

2014年11月12日印发

2.研究院经费管理 篇二

一、高校经费的来源

高校经费的来源通常可以分为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通常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拨款均属于财政性资金,高校投资其他产业所得的经营收入、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助、高校在读学生每年上缴的学费、科研过程中取得的科研收入以及其他类型高校自筹的经费都属于非财政性收入。若是按照资金的类型划分,又可以将高校经费划分为科研经费和教育经费两大类。与高校所做的课题有关的一般属于科研经费, 这些经费是由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国家或者地方的财政部门进行申请, 并设置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力求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经费通常也是由财政部门进行直接划拨的,这一部分经费具有专门、指定的用途或者特殊用途,以完成专项工作为目的。像“211工程”专项建设资金、“985工程”专项建设资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都属于专项经费。在这些高校经费的来源中,“211工程”专项建设资金、“985工程”专项建设资金是诸多专项资金中数额较大的两项,我国现有“211工程”高校112所、“985工程”高校39所(所有“985工程”高校均为“211工程”高校),其中,“211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主要采取国家部门、 地方财政系统和高校共同筹集的方式来解决;“985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筹集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所在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项目学校自筹资金。

S大学的主要资金来源有财政拨款、国家专项中的“211工程”建设经费、上海市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 、教育收费收入、科研收入、拨入专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方面。

二、高校经费管理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高校经费的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并与具体项目相挂钩。政府对于资金的使用设定了诸如使用范围、使用额度等各项限制,不同项目之间的资金调配灵活度弱、弹性小。因此,对经费的管理要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分项管理,以减少交叉项之间的关联,避免出现专项经费与其他基本经费混合核算和使用的情况。目前,高校经费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高校对于经费管理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财务部门的建设也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人员配置与经费管理的重要性相比明显不足。在真实财务报销审批的过程中, 真实性有效但是合规性不足的情况比比皆是。其次,高校经费的预算通常采用增量预算编制法,而这种编制方法本身就存在很多弊端。基数确定的不合理,减弱了控制不合理开支的动力,给不合理开支提供了环境。即使预算是合理的,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再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漏洞,审查机制不健全, 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不够严格无疑都造成了高校经费的浪费。

三、S 大学经费管理体系

S大学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教育收费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拨入专款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净收入六个方面,合计184 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3 125万元,占整个经费来源的45%;教育收费收入37 004万元,占整个经费来源的20%;科研事业收入30 974万元,拨入专款收入28 510万元,其他净收入4 015万元,经营收入1 227万元。

S大学在经费 的管理上主 要将“211工程”建 设经费用在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创新人才与队伍建设项目、校内公共服务体系这三个项目的建设上。实行学科办、财务处和审计处共同管理的机制, 学科办主要在学科建设委员会的领导 下负责制 定年度资 金使用计 划和资金 调配方案,财务处负责根据学科办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财务预算核算与管理 , 审计处负责对 经费的筹集 、预算、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不 得私自挪用, 并在年度中期对各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跟进,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合理做出调整。年度终了,就当年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经费使用报告留作备案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此外,S大学还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 局的相关规定,分别按资金渠道编制年度决算报告,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评估。

涉及到具体项目时指定项目负责人, 将权利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在立项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汇报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在必要时请校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队伍对项目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评审,给出建议。完成时做好项目的总结工作,审计处及时组织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学科建设委员会有权根据专家的意见、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组成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整。此外,S大学还为每个项目编制了专属的项目代码, 将项目经费统一划入IC卡内 ,以便及时了解到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实现统一管理。

S大学对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推动校内公共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的经费管理,实施政府统一采购和管理。对于购置总金额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 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并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 购置申请审批后通过招投标程序进行设备设施的采购工作。每年由设备处组织对大型精密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使用效率进行考核,及时调整后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经费。对于使用率低、无法发挥预期效益的设备提出整改方案, 若一年以后仍然无法达到合理的使用效果,则由设备处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经由学科建设委员会等多方讨论得出一致意见对设备进行处理, 处理设备的所得纳入下一年度经费。

S大学的经费支出主要涉及科研支出、专项支出和事业支出三个方面。2012年,S大学科研项目支出28 94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项目支出(8 337万元)、省(市)部级项目支出(5 98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4 624万元);专项支出30 195万元, 主要用于:2012年度地方高校发展专项、“211工程”三期建设、教委重点学科建设、 教育高地项目、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科研创新、研究生大学生创新项目、博士后流动站、国家及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留学生经费、学生副食品补贴、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等各类专款支出;事业支出127 304万元,主要涵盖人员性支出(73 220万元)、公用性支出(29 528万元)以及事业性专项支出(24 556万元)。

S大学的预算编制以“大收大支、综合预算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管理规范、节约高效,公正、公平、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为基本原则。2010年到2012年S大学的经费总收入分别为:179 084万元、206 203万元、184 855万元, 经费总支出分别为:162 208万元、174 887万元、187 670万元, 从整体上来看基本符合S大学的预算编制原则。

首先,预算从整体上要具有综合性、前瞻性,要将来源于财政拨款、国家专项经费、当地政府的专项资金、教育收费收入、科研收入、拨入专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通通纳入到预算管理的机制中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其次,预算编制要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基本原则,在确保基本人员的经费开支和学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尽量不要使支出脱离既定的范围,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将各项支出进行细分量化,按照重要程度、紧迫程度、需要资金的数量、可行性强弱、成本效益原则赋予各个项目不同的权重从而进行排序, 突出重点、优化经费的使用效率。合理保证教学、科研等核心工作顺利展开,行政、后勤保障等部门提供有力支持。最终实现科学配置有限的经费资源, 量入为出, 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高校经费预算使用流程,加大高校经费的审查力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再次,要严格控制贷款的规模,优化贷款结构,加强学校面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抵御能力, 坚决杜绝做超过学校整体财务能力之外的事。最后,由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公认的导致高校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更应该将审慎原则贯穿项目的始末。项目确立前, 要结合相关领域内的专家进行充分的讨论,确保所立项目属于可行且必要的项目,并且只有在取得学校最高领导机构的批准后方可立项。

四、总结

高校经费管理涉及范围广,在高校经费管理过程中,不能只通过结果来判断好坏, 而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过程的管控上来。对初期预算的制定、制度的执行以及执行过程中反馈上来的信息都要予以分析。同时,以大局观的观念权衡当前对于经费的需求以及高校长远规划和发展间的关系,寻求高校良性稳健发展的平衡点。对科研项目的选择要审慎思考,权衡利弊,利用自身科研力量的优势选择合适的领域,减少不必要的科研经费支出。总之,高校经费的管理要立足于学校的综合财力和发展规划, 要以保障基本人员经费开支、学校正常运转为前提,大力推动科研项目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摘要:近年来,高校的经费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中央、地方政府和高校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高校的经费来源,介绍了目前高校在经费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使用效率低下、经费来源不足、支出不合理、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并介绍了S大学经费管理的现状。

3.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研究 篇三

关键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建议

1 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概述

1.1 高校专项经费的概念与特征 高校专项经费是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支持发展高校事业、实现特定目标与效益,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拨付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高校专项经费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专项经费具有特定的用途,专项经费是财政部门为支持高校完成某一项特定的事项或工作,根据高校做出的项目申报,进行特定的评审后批复的专用资金。二是高校专项经费有明确的类别,专项经费根据使用目的不同划分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与教育教学发展等类别,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类的项目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1.2 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 财政部门对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项目立项申报要做到科学论证、合理配置。高校对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论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与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二是要实行全过程管理、追踪问效。高校应对项目的申报、执行、绩效评价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追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纳入管理过程。

2 目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项目立项缺乏科学性 很多高校只是为了申请更多经费而盲目立项,在立项时只考虑到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额度,缺乏对项目申报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一是造成资源分配与学校事业发展不匹配,二是申报的项目即便拿到财政专项资金,却无处可用,预算资金根本保证不了支出进度,有些经费存在大量结余而被财政收回,有些则迫于支出进度改变资金用途,违背了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

2.2 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 目前很多高校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是以如何能顺利获得经费为目标,以想当然的方式列出各项预算,至于如何安排支出,则等到经费批复之后再说,这样就很可能出现项目执行时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不符,既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又造成项目经费使用效率低下。

2.3 预算执行缺乏规范性 因为专项经费按年划拨,结余部分会于年末收回,而很多高校存在项目经费支出与项目执行过程脱节的情况,又因为项目经费能否执行完毕是项目结题考核的关键指标,因此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比较明显,有些项目组以执行项目的名义,而实际将专项经费挪用于其他用途,更有甚者虚构不真实的业务将专项经费转出而留作他用。

2.4 绩效考评缺乏有效性 目前,根据财政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部分高校已经开展了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评工作,但大多数的绩效考评还仅仅是形式上的,并没有将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评审的指标,这样便无法达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另外,目前多数高校并没出台针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因此也就无法建立一套有效的绩效考评的机制。

3 优化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建议

3.1 科学申报项目 第一,转变对专项经费的错误认识。高校应认识到申报专项经费的重要性、严谨性和科学性,摒弃“伸手要钱”的看法。只有从思想上根本改变,才能在实际管理中做到质的改变,最终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第二,统筹规划,科学立项。高校应建立项目库,将项目组申报的项目按类别、重要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指标分类管理,由学校制定评审委员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优先级别的判定,科学地确定所需申报的项目。第三,加强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一方面项目组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给出合理的立项依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制定详细的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预算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申报书进行客观分析,判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2 合理编制预算 首先,应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养。从对项目需求和规划的了解程度角度来讲,项目预算的编制由项目组人员编制比较合理。另外,应细化预算编制流程与要求。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应以预期产出成果为导向,采取零基预算的编制方式。项目组或部门单位完成预算编制后,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再向管理专项的职能处室申报,对预算数额较大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由职能处室通过采取专家评审或中介机构评审等方式,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3.3 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控制与监督 第一,建设完备的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对专项经费支出的有效管理应当以完备的管理制度作为基础,只有具备了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财务部门在项目支出与报销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增强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力度。项目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经费的使用用途。财务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分项目、分预算进行控制与核算。第三,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财务部门应与审计部门相联系,定期对项目开展审计,检查项目进行状况与取得的成果,将支出进度不合理的情况及时与项目组反馈。对于重点、可疑的支出应采取追踪或调查的审计方法,查清资金的来龙去脉,核查有无对资金挪用、截留的情况。

3.4 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第一,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高校应本着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制定一套完备的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办法,对绩效考评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及结果做出明确的规定,为绩效考评的实施奠定制度基础。第二,设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高校应当根据不同类别专项的自身特征分别制定考评指标,指标既要包括直接反映项目成果的产出指标,又要包括反映项目社会价值的效益指标,同时要兼顾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做到既能在实际中予以应用,又能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价。第三,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于绩效好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绩效差的项目则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参考文献:

[1]孙静.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浅析[J].教育财会研究,2011(3).

[2]吴嗣翀.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15(12).

4.研究院经费管理 篇四

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2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1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即每人两年共10万元。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应向学校(财务处)交纳日常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两年一次性交清,即每人两年共计4万元(招收留学回国博士不用交费)。其余博士后日常经费支出由学校负担。博士后延期三个月以上的,按此标准交纳经费(不足一年也按一年计算),且延期期间继续享受在站博士后待遇。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按《清华大学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若在职博士后原单位负责为其发放工资,学校将不予发放。

三、如果博士后一年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第二年薪级工资晋升一级。

四、每位博士后进站后,校财务处拨款0.5万元给其所在院、系(所),作为博士后日常经费,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学术交流活动,财务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每位留学回国的博士后来校报到后,由学校财务处拨款2万元到其所在院、系(所)作为该博士后日常经费,用于科研和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学术交流活动,财务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五、博士后来校的差旅费、行李托运费,报销办法按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在人事处计划调配科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按相关规定报销境内路费。

六、企业博士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都由企业负担。企业博士后的管理费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的具体金额应在《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中约定,校博管办从中划拨0.5万元/人作为管理费,其余拨给合作导师所在院、系(所),院、系(所)根据工作需要可提留0.2万元作为主管博士后科室的管理费,余额作为合作导师指导费和博士后来校的科研费用。

七、博士后凭独生子女证及原单位独生子女费发放证明,在其所在院、系(所)工会办理独生子女费领取手续(同学校事业编制教工)。

八、博士后申请到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中第五章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财务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九、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请费,由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从博士后管理费中支付。

十、博士后出站聘请专家的评审费为150元/人,从博士后所在院、系(所)相关经费中支付。

十一、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的文件精神,学校财务处为博士后划拨的日常经费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经费的使用,应有博士后本人及其合作导师两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十二、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我校有关博士后经费的管理办法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发至各院、系(所)相关科室、财务处、科研院及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本人。

人事处 财务处 科研院

5.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篇五

年终岁尾,职工福利如何发放,成了职工关心、单位纠结的事。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不久前发出的该《补充通知》作了相关规定。

1月21日,浙江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就以上两个文件中关于节日慰问品“少量”的标准、优秀员工的奖励标准等作出最新补充意见。温州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林曙红说,省总的《细则》对职工福利的发放有了比较全面、明确的规定,市总暂不拟定新的“温州标准”,温州各基层工会组织将会依据“浙江标准”执行。

职工奖励≤800元

《细则》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参照优秀公务员现行奖励标准,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其他名次依次做相应递减,且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当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变动时,相关奖励标准同步调整。

林曙红说:“《细则》规定职工活动奖励最高金额800元是和现行的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一样的。这条规定的亮点是还提出了当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变动时,相关奖励标准同步调整,也就是说今后若是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上调,那么职工活动奖励最高金额也会随之上调。另外《细则》还对活动的获奖人数作出规定,来规避基层工会通过举办活动变相给职工增发福利。”

节日慰问≤“总额”的30%

《补充通知》明确了在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可发放慰问品。

发什么慰问品?《细则》上规定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林曙红举例,比如端午节发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等。

发几次?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也就是说工会的节日慰问最多只能从7个节日中选3个节日给职工发放。

发多少?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总额不得超出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这个“总额”的30%如何解读?首先要了解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范围,它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其他收入。工会按照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总额。

不过《细则》中同时提出工会的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则是对“总额”的30%作进一步约束。

生日慰问≤300元

生日福利发多少?《细则》规定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

发什么?慰问方式可以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但是不能发放生日购物卡、代金券等。

餐费补助≤每餐60元

全总的《补充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按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细则》中在此方面提到贯彻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有关会议、培训、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等事项的支出标准及报销凭据要严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向市纪委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工作餐是按照2012年温州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每人每餐不得超过60元的标准执行。

■相关链接

关于职工年终奖你了解多少?

●什么是年终奖?

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种形式,是员工总体薪酬的一部分,对于员工来说只是一种物质奖励,是员工收入总构成的一部分,但目前法律无强制界定。

●年终奖是不是必须发放?

实际上在中国现行用人方面的法律法规上,没有关于年终奖的特别要求,年终奖更多时候是企业自身作为一种员工福利,除非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合同、通知等文件,就年终奖的发放形式、标准等作出承诺,否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设立年终奖、什么方式与时间发放等可以自由决定,只要执行时没有违背承诺、违反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就不存在违法问题,最多只是违约行为。

不过要提醒广大职工,一些企业把年终奖变成了加班工资的代名词。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充。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的计发方法有明确规定,而“年终红包”的发放与否及金额多少,完全由单位自主决定。

●年终离职公司是否还要支付年终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也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倘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企业就应按时足额发放。

●说好的年终奖有变数怎么办?

6.经费管理制度 篇六

一、本规定根据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湖北省博士后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鄂博管办〔2012〕22号)、《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4〕54号)制定。

二、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由工作站管理使用。博士后日常经费是用于博士后人员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的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设站单位筹资。

三、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四、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如果项目是和工作站共同完成或是工作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五、建站资金支持、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使用,用于科研设备采购、科研会议、聘用科研人员、科研场地及其他科研费用,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博士后工作站要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经费使用手续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六、博士后人员退站的,科研项目资助申请单位须作出经费结算,报主管部门核批并报市博管办备案,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

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八、乙方一次性为进站博士后人员提供20万元安家费,博士后人员需承诺在工作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至少2年并发表相应级别文章(具体见相关协议要求),考核合格出站。

九、医院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博士后年薪25-30万元/年(其中包括住房补贴3000元/月)。医院应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为博士后人员建立社会保险账户及公积金账户,基本工资以外的补贴款、医疗保险、公积金享受我院职工同等待遇(签署协议者,按协议执行)。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十、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成功申请科研经费的,乙方将按照不高于科研经费总额10%比例作为额外奖金奖励博士后人员。

十一、在站博士后属于不列入医院固定编制的正式职工,在站期间计算工龄。

十二、医院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总额的3%用于博士后管理工作。对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各项科研经费中的剩余部分,如其出站留院,可继续用于科研工作;如出站到院外工作,经费统一归入院博士后基金。

十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可在我院落常住户口(在职人员除外),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其他证明材料,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手续。

十四、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其他证明材料,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

十五、医院博委会负责对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使用不当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处理。

十六、凡中途退站、擅自离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联系导师支付,学校不予补贴。对于已经给予补贴的,学校将予以收回。

十七、以上所涉费用为人民币,均为税前金额,年薪含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十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7.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 篇七

科研项目的经费是维持各高校科研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完善程度直接体现了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但目前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出现了多目标、多样化、多渠道以及周期不确定性的特点。这直接导致高校出现了诸如预算与管理脱节、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等诸多问题, 我们需要适时借鉴外国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优秀经验, 解决科研经费低效率的缺陷, 建立严格规范的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模式。

二、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现状以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 欠缺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意识, 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目前, 我国高等院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较为松散,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错误观念。各高校为了鼓励老师努力争取科研项目, 给予了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较大的经费支配权限, 但却疏于监管, 这会变相增加经费经手人违规操作的机会。与此同时, 由于现在科研项目直接与教师职称、年终考核等挂钩, 更加剧了科研人员的盲目立项、科研经费的严重浪费。此外, 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严重不健全, 我国相关部门也只针对国家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方面出具了些管理办法, 占有更大比例的其他渠道筹得的科研经费并无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 高校相关管理层也没有大刀阔斧深入改革的意识, 所以高校缺乏健全的财务核算及监管体制。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会加剧教师及科研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 例如项目资金以各种方式挪用, 实质就是一种私吞国家财产的行为。每开立一个科研项目就会重新洗牌, 购置全新全套设备, 即使有相同的旧的设备。这都会造成科研资金的无谓流失和浪费。

(二) 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环节不尽科学, 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

虽然我国各高校采用课题制进行科研项目的管理, 逐渐将课题申报规范化, 但其在申报科研课题时都少了预算管理这一关键的环节。科研课题的经费预算主要发生在课题申报环节, 但课题的项目组在这段时间往往只会关注课题的内容设计是否规范, 能否成功申报, 对资金预算这一方面不会利用科学的数据分析进行成本的核算, 仅仅凭经验粗略估计, 没有专业的预算编制能力, 而高校的财务部并不会在项目初期跟进核算, 到项目结束结算时发现问题也于事无补。这样会导致科研成本中的某些消耗费用如图书、差旅费、研究人员补助等, 项目负责人并没有将这些算进科研经费, 但有时不属于科研经费的教学经费却混入经费预算中, 此外有时高校间或高校内部学院间的科研合作课题的经费交叉使用, 预算的难度较大, 这会进一步加大预算难度, 导致预算失真。

(三) 科研经费使用流程不规范, 使用效率低下

我国高校的科研课题往往由课题组负责, 他们财务管理的知识较为欠缺, 对经费管理的法制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 财务部门的人员虽然了解这些, 但又缺乏专业的知识, 对课题组使用的各种设备及项目流程知之甚少, 这样双方缺乏沟通, 在经费使用过程中, 课题组有时会不使用原有的批复方案, 随意变更预算, 这往往会导致科研项目预决算数目的严重失衡。同时, 在科研项目的执行过程中, 项目的负责人有时“趋利性”过强, 不顾政策法规的约束, 利用财务审计部门的科研专业性较差, 在项目执行期间故意报销与项目执行不怎么相关的费用, 甚至乱开虚假发票、日常吃喝玩乐的花销都进入报销清单, 有些旧设备完全可以在新项目中使用, 却弃之不用, 转而购买全新设备, 这严重损害了高校科研人员的形象, 也造成了科研经费的大量流失。

三、提高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 增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意识, 实行精细化管理

高校的科研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 针对双方都不熟悉对方业务的现状, 高等院校可采取学习机制, 在科研经费预算制定的过程中组织财务人员对科研项目组进行协助, 搞好科研资金的合理有效安排, 高校的科研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协作与联动, 保证科研项目的预决算相符合。其次, 科研课题组负责人要明确经费的归属权问题, 科研经费的来源虽有不同, 但不管是国家划拨的还是科研人员自己拉来的赞助, 都需要将经费划归学校统一管理, 不能由项目负责人一手遮天, 项目的经费更要严格执行高校内部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此外, 学校和社会也要做好舆论的铺垫, 积极营造出廉洁从研的氛围, 高校可针对科研人员开展以科研财务政策宣传为主体的教育活动, 积极举办针对科研管理的专题培训会, 各科研人员在接受科研课题时要签订诚实守信规范花钱承诺书, 建立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的人员可以随时进行匿名举报, 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从而规范科研人员的一言一行。

(二) 健全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虽然我国广泛采用科研课题制管理的机制, 但课题制管理中的关键环节―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却没有良好的效果。这里反观发达国家的科研管理机制如美国, 美国长期以来都实行“课题制管理”, 这一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要以科研项目的合同及预算作为经费管理的依据, 在立项的时候就要明确项目实施中的各种费用支出, 直接和间接费用都需要明确列入预算, 在间接费用无法核算的情况下,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 将直接费用作为基数, 乘以该学校核定的间接费用的比例, 就得到了间接费用的预算, 这一预算额度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的负责人不得超出规定, 否则就需要自掏腰包弥补漏洞。我国可同样采取这一措施, 制定相对应的比例, 同时明确规定相关经费的支出出口, 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同时设立内部经费控制委员会等类似的监督机构, 定期进行相关项目的核查, 发现问题时要及时纠正并予以警告, 从而减少科研人员运用经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 规范经费使用与结算管理, 加强监督与检查的力度

首先, 高校要对各个项目经费支出的过程进行严格的审核, 财务管理人员更要遵循职业操守, 做到经费报销的时候不多批、不漏批, 从而达到科研经费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 针对科研项目结题不结项的现象, 各高校需要制定相关的科研项目结题结算执行细则, 建立科研项目催款、验收和结题等各个关键时间点的定时定期提醒制度, 坚决杜绝结题不结项的现象, 对此现象的经办人拉入黑名单, 例如德国的高校就采用了讲座制度的管理, 结题后的余下经费须根据不同的来源渠道采取不同的处理途径。最后,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明确财务人员、科研人员等责任主体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权限和职责, 达到每个环节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程度, 同时建立科研、纪检和财务的联合督查组, 运用不同的审计模式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管。

四、结语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 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成为了社会的焦点。

虽然目前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存在诸如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与管理脱节等问题, 也爆出了不少科研丑闻, 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在借鉴国外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和通过自身努力发掘好的科研机制后, 我国的高校一定能逐步建立科学而规范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模式, 从而确保各高校科研工作及自身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后科教兴国战略的逐渐深入, 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也迅速发展起来, 国家对高等院校的投入, 尤其是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与此同时, 各高校也为了提高其知名度和办学质量, 在全校广泛开展科研项目、培养优秀人才。但目前很多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过于松散, 如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已成为各高校乃至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 笔者将首先阐述我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现状, 随后就高校科研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高等院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赵春辉.加强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 2014, (17) .

8.研究院经费管理 篇八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问题解决

随着近年来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需要,高校已经逐渐由人才培养基地向以人才培养为主,技术开发为辅的综合性、科学化校园发展,据有关数据统计,在教育方面的科研成果,高校占据总科研成果比例的95%以上,而在其他与教育事业关系不大的领域的科研成果综合比例上来看,高校在这些方面的科研成果占到总科研成果的百分比也超过了50%,可以说,高校已经成为了我国科学研究的主要基地。然而,在关乎到高校科研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是否能够实现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最大化的经费管理问题上,目前仍然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如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经费滥用等问题。在当前形势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及我国科研工作的瓶颈所在,解决高校经费管理中的现存问题刻不容缓。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存问题

1.科研经费投入不足

科研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的产生可以从经费划拨来源及经费划拨后期分配管理两方面进行分析。

(1)从经费划拨来源方面来看。高校在科研工作上的重大贡献是在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及高校业务范围逐步扩展之后带来的结果,但我国对于高校扶持的重心并未随着高校内部变化而发生改变,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对于高校的经费划拨仍然以高校教育为主,日常管理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为辅,而对于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并未随着高校在科研工作上的巨大成就而增大比例。高校经费划拨不足,直接约束了科研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没有经费划拨,科研工作寸步难行。

(2)从经费划拨后期分配管理方面来看。结合我国现阶段高校经费管理现状来分析,高校科研经费不足问题的产生,与高校经费后期分配管理不善有着直接的关系。信誉好一点的课题承担单位,上级批多少钱干多少事,信誉差一点的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经费一到,就用于补充单位经费不足、用于人员开支、购置固定资产、改善办公条件等与课题无关的支出。

2.经费滥用现象严重

据中国新闻网发布数据显示,在高校的科研经费支出中,仅有不足40%比例的科研经费被用于科研开支,非科研支出包括与项目无关的会议和个人提成比例过高。造成科研经费滥用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1)科研评价机制不完善。从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评价方面来看,科研成果质量的高低与科研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目前的评价标准是相关科研成果论文或著作的多少。于是,当上级科研经费划拨之后,目光盯着提成,以各种名义各种会议,把研究经费挥霍一空。在科研成果总结时候,花费部分研究经费,用来购买国际刊物的版面,用发表论文的方式弥补科研工作的实际缺失,这是我国科研工作评价机制的弊端所在。

(2)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监督漏洞。科研经费是我国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其他形式的支出,是纳税人监督义务履行的对象。然而,就我国目前高校科研监督工作而言,监督人主要是上级经费划拨部门及高校个别部门,并没有将纳税人视为科研经费的监督人员。于是,在科研工作人员的内部贿赂,上级瞒混的行为之下,再无监督力量可言,给经费滥用提供了周边的社会环境。

3.会计核算漏洞

(1)从会计账套设置方面来看。教育工作与科研工作是目前高校的主要工作的两大分支,人们在提及高校作用时习惯将教育、科研合为一体来表示。然而,从会计核算方面来看,二者的分离与否却有着天壤之别,二者一体,则会计核算账目核算时仅需一个账套,而当二者相分离时,则必须同时各自设立账套。但就我国高校经费管理现状来看,仅有少部分高校将科研经费与教育经费分别设立了账套,多数高校则将科研经费与教育经费设置同一账套统一核算,

(2)从会计科目设置来看。高校经费由国家统一划拨,高校对于经费管理缺乏认识,这是造成高校会计科目设置简洁的原因所在。在高校的国家科研经费划拨、分配管理中,高校在会计科目上仅设“代管项目”、“经费支出”等一级会计科目,却没有设置这两个科目下的明细科目,数据归集模糊,会计信息不具有可实用性及真实性,丧失了会计信息的基本特性,致使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口径不同。

4.科研经费综合效益较低

高校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我国科研工作的重要工作地,其主要原因在于对人才资源的合理利用。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指,既满足当前工作的需求,又能够兼顾其他方面,为其他相关方面提供便利,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发挥,显然,高校作为科研工作基地就是综合效益合理利用的结果。相反,高校科研经费资源也应该合理利用,提高其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带动周边行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就我国科研工作经费管理现状而言,多数高校在经费分配管理方面由科研项目课题组统一管理,科研经费单独针对科研工作支出分配。课题研究工作需要的工作设备也仅仅被利用来满足科研工作开展的需求,对于其他部门的使用实行“禁”字条例,课题组购进设备成为专用设备,教育事业等其他科研工作周边事业很难实现对于科研设备的共享。甚至于不同课题组的相同工作需求设备也要重复购置,造成科研经费和科研设备的巨大浪费,科研设备综合利用率低下,科研经费问接使用综合效益低下。

二、高校科研經费管理现存问题解决对策研究

1.加大科研经费筹资

加大科研经费投资,应该从国家经费划拨与管理及外部市场经济筹资两方面做起。

(1)加大国家高校科研经费划拨与管理力度。加大国家对于高校科研工作的投资力度,首先要各级教育部门重新审视当今形势下的高校性质,即将对于高校划拨经费的关注点由教育逐渐转向教育与科研相结合,逐渐加大对于高校科研经费划拨。同时,在高校经费分配管理中,严格管理流程,控制管理分配环节,切实保证高校科研经费落到实处,切实为科研工作所用。

(2)加大外部市场经济筹资。近日,作为世界经济霸主的美国终于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事实证明,我国的市场经济现实及市场经济发挥的巨大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市场经济客观要求国家各项建设事业都逐步融入到市场经济之中,受市场经济的调节。所以,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筹资也应该实现与市场经济相接轨,不断的引进市场上的流通资本,与企业合作,利用市场经济资本充实科研经费,实现高校科研经费筹资活动的市场化运作,解决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2.严格控制经费滥用问题

(1)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科研经费滥用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科研工作评价机制的不完善,以论文取代实际工作作为评价标准,于是,空有论文无实际科研已经成为的高校科研工

作的普遍现象,科研经费自行支配,造成科研经费的巨大浪费。故此,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势在必行。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就要注重对于实际科研工作的评价,而非拘泥于科研论文的发表。

(2)加大科研经费监管。加大科研经费监管,应当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综合监管作用。国家要依法制定并完善相关高校经费管理法规、条例,做到依法治理。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对于科研经费滥用、公报私囊的科研人员,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高校管理层要加大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督,经常性的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科研经费用在其地。社会公众要发挥纳税人的税收支出监督作用,通过社会监管约束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滥用行为。

3.明确会计核算

(1)在会计账套设置上,应该严格区分高校教育经费与科研经费,分别设置教育经费账套及科研经费账套,分别处理相关业务。运用现代会计电算化,实现高校经费处理的电算化运转,针对这两个领域的经费设立不同会计账套,更加快捷、随时的地反映教育经费与科研经费的分配利用情况。

(2)增加会计明细科目。会计明细科目设置的目的在于使所需信息反映更加细致化,使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具体事务更加具体化,更加完整的反映这个经济业务往来的相关程序及资金流量流动状况。因此,高校科研经费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应该更加细致化,使科研成本反映得更加明晰,方便学校财务部门的核查及各监督部门的监察工作,使得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透明化。

4.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综合利用率

某项综合利用率具体用公式表现为:该资源的目前使用效益/该资源充分发挥作用时的效益总额。通过公式我们可以分析得到,如果要想提高某项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就必须提高该资源的目前使用效益。高校经费资源如何实现当前效益的提高呢?个人认为,高校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要以科研为主体为服务对象,同时兼顾其他事业发展需求,尽可能的在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形势下,使其所购置的相关设备能够同时供应于其他事业发展的需求。如,某项化学科学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化学实验室、化学设备等硬件设施,科研小组不应该将这些硬件设施据为己有,應该将其贡献出来,满足化学课程教学的需求,同时提高该项资源的教学利用率,进而提高该项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9.经费管理报告 篇九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

(一)工作重点

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手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五查”。

一查保障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查看保障标准是否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查看保障标准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由政府正式发文,并向社会公布;查看保障标准是否及时调整,是否存在两个保障标准。

二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地是否组织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水平达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符合省厅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低保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金从一卡通发放。查看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特别要注意有的基层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虚报冒领低保金的行为。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分场对辖区内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当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对象都要无条件的接受检查和审核。

2、通过治理核查,重点解决“人情保”、“关系保”,审批手续不规范,低保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使低保对象总量降低。

3、通过这次治理核查工作,使我场低保工作达到“监管机制完善、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分类施保合理、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改善条件、促进公开”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时间从4月13日起至8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里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低保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里的要求,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二)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坚持围绕主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基层。要认真自查,严格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认真整改,并认真作好省、市、县的督查及迎检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的,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付卯生同志任组长,总支书记袁先锋同志任副组长,熊开明、桂家尊、张立慧、钟丁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丁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场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管理,巩固成果。要以此次集中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城乡低保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0.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篇十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好的体现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服务、为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切实管好用好公会经费,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使工会在经费管理使用上具有可操作性。2 开支规定

一、工会经费支出各类慰问、补助和奖励项目,包括: 1.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2.会员生日慰问

3.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 4.看望住院病人

5.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6.职工教育活动中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的奖励 7.职工文艺、体育活动经费

二、慰问、补助、奖励的发放标准 1.逢年过节少量慰问品发放规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会发[2014]23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自治区文件规定,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每位会员的全年所有节日慰问总额控制不超过1200元。

2.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慰问品的发放

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应慰问祝贺。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150元。3.工会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的补助

工会会员个人或家庭因患病、灾害等原因遇到较大困难,每次补助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重大特殊困难,经本级工会集体研究,每次补助不得超过2000元。4.看望住院病人

工会会员本人或亲属因患病、意外等情况住院时,工会应慰问,慰问标准人均不超过150元。

5.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支出

工会可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可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工会应尽量统一组织观看电影,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票。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需要在外用餐的,可适当安排工作餐;活动地点应严格控制在本地,并做到当日往返。6.职工教育活动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的奖励

工会组织开展对职工教育(包括业务知识、文化、技术和技能培训及在职自学等)活动中对优秀职工、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刺激为辅,奖品或奖金支出标准人均不得超过500元。7.职工各类文艺、体育活动费的补助

工会开展的各类大型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活动,可以对因参与文体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伙食费、夜餐费补助,发放补助的标准为:人均每餐不超过50元。

开展比赛、竞赛活动时,不可普发奖金(如设安慰奖、鼓励奖、参与奖等),不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比赛、竞赛奖励标准人均不得超过500元。3 工会财务报销制度

一、报销凭有效原始发票按审批制度经领导审批后报销相关费用(工会主席、副主席相互签批)

二、原始发票应载明:单位名称、出票日期、货物名称、金额、数量、开票人及发票专用章等项内容。

三、报销发票应注明经办事由、经办人签名、经办日期等事项。

四、奖励物品发放要有签领名单,集体活动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

五、购物(包括慰问品、办公用品、奖品等)原则上至少需两名或以上经办人,大宗采购必须两人以上经办人。

六、购物(包括慰问品、办公用品、奖品等)经办人应向收货单位索要购物发票,无发票的应由经办人负责向税务部门补办发票。

七、购物(包括慰问品、办公用品、奖品等)应附购物明细或购物小票(微机票附件)及参与人员名单报销。

八、看望住院病人购物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凭领导和两名经办人签字后报销(加附小票),报销不得超过慰问标准。

九、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报销时,须将领导批准文件一并交送财务部,若对方单位提供食宿安排费用的,只报销途中费用。

十、借备用金应及时报销清还,前清后借,余款退还。

十一、支付劳务费报销款,对方应提供劳务发票或由经办人代办理税务发票,劳务费办税费用由对方承担。

十二、各类大型活动应事先提出预算资金申请报告,经资金批准到位后方可使用资金。工会不垫付计划外资金款项。

十三、大宗采购业务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两人以上经办人按比值比价原则请示领导后同时经办,发票和货物明细由经办人签字。

11.研究院经费管理 篇十一

【摘 要】强化对装备经费的绩效管理,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装备经费向战斗力转化的有效途径。本文围绕提高装备经费管理效能这一问题,以提高装备经费使用效益,提升装备经费绩效管理水平为目的,通过平衡计分卡构建指标体系,运用模糊综合评价对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进行评价,旨在为装备经费绩效管理提供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平衡计分卡;装备经费;绩效

一、引言

恩格斯曾说过:“暴力的胜利是武器的生产为基础,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的,因而是以‘经济力量,以‘经济情况,以暴力所拥有的物质资料为基础的[1]。”这句话深刻的揭示了战争的胜利是基于先进的武器装备,而先进的武器装备的生产是根植于雄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随着基于全寿命全系统装备管理理论的深入发展,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均摈弃了以往装备建设发展只注重装备性能,不注重装备费使用效益的做法,装备费管理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装备经费是确保武器装备在全寿命全系统周期内各项活动有序开展的经济基础,特别是在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时期,军队建设发展必须以战斗力为唯一标准。通过运用平衡计分卡和模糊综合评价对装备费绩效管理作出有效评价,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装备的建设发展的有效性,科学的统筹装备建设发展各项资源。

二、开展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作用及制约因素分析

(一)开展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必要性

一是推行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军委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经中央军委批准,在全军全面推行费用绩效管理,着眼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改进经费支出管控,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等经费管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推进经费管理绩效评价,将绩效理念贯穿于经费分配、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经费预算执行、强化经费支出责任,推动经费管理更有效的向战斗力转化,更好的基于标准做好精确化、精细化保障,推动经费服务保障装备建设的目标。装备费管理是经费管理大系统下的子系统,推行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可以为经费管理开辟新的视角,从而发现装备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改进意见,提升装备经费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推行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是加快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快部队战斗力跃升的迫切需求。推行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有助于进一步解决经费分配不透明、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经费配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经费保障效能向战斗力生成转变,提高经费的服务保障效能。三是推行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是丰富经费管理理论,拓展管理思路的现实需要。装备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是紧张的经费供应与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求,如何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理念,摒弃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理论,加强经费管理实践,实现经费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为加速装备经费绩效管理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二)开展装备经费绩效管理的急迫性

首先,外部压力,就是要提高装备经费管理质量,增强使用效益。这是开展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结合装备现代化建设形势,结合部队任務实际,进一步深化中央军委的指示要求,强举措、严管控,促进经费管理结构化升级,做到经费管理有目标、有监管、有评价、有运用,从而实现财力向战斗力的有效转变。其次,从内部需求来看,就是要顺应提高装备现代化建设质量,提高遂行多样化任务的要求。这是装备经费管理的最终目的。

(三)开展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制约因素

一是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认识转化问题。近年来,在学术领域对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央军委也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经费绩效管理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其提供了依据。然在现实的业务实践上,存在着对经费管理绩效评价必要性、重要性研究多,对具体操作分析少的问题,从一定层面上影响着实践的深入推广。二是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标准的统一性问题。评价,这项活动本身就带有主观性,不同的指标选择和评价标准的建立都具有相当大的弹性,这就导致评价结果不一。三是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开展的人才问题。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强的业务活动。活动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执行者不仅要具备完善的经费管理知识,还要具备对装备现代化建设活动各个领域相关知识的掌握和深入理解,而且还应具备较强的对客观现实的概括分析能力。然而,就当前经费管理绩效评价开展的软件基础来看,素质全面、技能专业的人员还比较缺乏。

三、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的建立

(一)平衡计分卡原理

在当前经费管理绩效评价中运用最为普遍的就是平衡计分卡法。平衡计分卡是通过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流程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将组织的使命、愿景与经费管理活动联系在一起。通过构建定性指标寻找关键的经费管理驱动因素,将经费管理驱动因素与组织装备经费管理活动紧密相连,对研究对象的管理绩效与战略目标进行对比,评价管理综合效益,确保组织装备经费分配透明化、管理使用规范化、保障效益最大化。

装备经费管理具有很强的模糊性,与其他行业的物质生产相比,装备经费的投入与产出具有模糊性,其经费使用的产出是一种多层次、多方面的,且效用无从对比的,到目前为止,尚不存在精确的效益评价方式。本文基于平衡计分卡法构建适合装备经费管理特点的定性指标体系,进一步将定性指标进行量化,通过模糊综合评价的方式,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为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的顺利开展提供较为可靠的评价工具。

(二)构建指标体系的几点考虑

装备经费管理,是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监督等环节来协调装备经费分配、使用,以期更好地达到装备保障目标的过程[2]。一是要突出军事属性,其经费的投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是突出政治性,管理决策的着眼点应以完成任务为首要。三是要遵循效益最佳原则。以追求最佳的管理效益为根本出发点,使得经费的投入能够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优化投入产出,更好的实现经费管理目标。四是遵循有效控制原则。要区分不同类型,分类型分层次做好经费的计划、使用,正确处理供需矛盾,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实现经费的有效控制。

综合以上因素,应从四个维度构建定性评价指标:

1.客户维度。装备经费管理的客户是国家、军队、社会及组织本身。因此,在指标建立要考虑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主要从组织满意度和组织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2.财务维度。虽然装备经费的投入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通过财务维度可以全面系统的评价经费管理情况,因此主要从装备经费投入与产出、装备的全寿命周期内经费成本的控制、经费的善用率、经费到位率等方面建立指标。

3.内部控制维度。装备经费管理是一系列的业务活动组成的,业务运作效率的高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组织建设的完备对经费管理的水平有着重要影响。

4.学习与创新维度。要注重装备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将装备经费管理目标与组织装备建设发展保持一致,要注重装备经费管理活动的内在环境和外在环境的不断变化,不断更新管理手段和方法。

四、结论

本文通过平衡计分卡结合模糊综合评价对装备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提出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和工具。根据构建四个维度的评价指标,可以有效促进装备经费管理效率、效果的提高,做到资源优化,实现经费投向、投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谢文秀,张跃东.装备经济管理[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1.

12.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策略研究 篇十二

(一)法律缺失。目前,国家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系统论述。2012年执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也未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作出详细规定。由此导致公立医院在科研经费管理上没有可执行的统一标准,随意性较大。

(二)公立医院员工对科研经费管理意识薄弱,尤其是医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部分员工甚至领导认为医院只要抓好临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让病人满意就行,加之医院领导除了大量繁琐的行政事务外,还要出门诊、做手术、查房等临床工作,没有更多的精力用在科研项目管理上。

(三)制度不完善。绝大部分公立医院均没有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科研经费各环节管理未有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权责不清,各岗位各自为政,沟通机制不畅,信息无法共享,由此造成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甚至有问题也发现不了。

(四)挪用、侵占、转移科研经费。作为公立医院,问题主要表现在:将不同项目经费相互挪用,用项目资金购置医疗业务用资产,甚至出现将科研经费购置的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当作私人财产以及用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

二、加强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策略

(一)提高公立医院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识

任何事情只有“心有所想,才有所成”,要抓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必须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科研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促进人类生命健康;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再次,可以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在业界地位。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员工对科研工作认识:一是加大科研经费宣传管理,比如院领导经常在年度报告会、月度总结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向相关人员宣讲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同时,向相关人员阐述科研工作对医院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对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好处。更重要的是,医院领导应带头参与到科研工作的立项、申报、实施等环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应有健全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科研经费各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尤其应对预算编制、评估评审、结题、结余资金处理、违规违法行为等进行详细说明,使各部门各岗位在经费管理的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加强科研经费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监管力度

公立医院财务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财务部门应全程参与到科研项目的全过程中,而不是仅仅报账、记账。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实践,认为财务部门可以从以下方面抓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1.立项阶段。应协助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结合科研项目历史数据,尽可能将项目业务费、仪器设备费、协作费、管理费、科研人员津贴等项目费用编制准确,为项目立项、实施、评价做好前期基础工作;2.科研项目经费拨入。目前,医院科研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公共资金、医院自有资金以及外单位科研协作费。财政公共资金包括国家级课题、省(部)课题以及市(厅)级各级财政拨款;医院自有资金主要依据前述立项课题经费数额,医院按相应比例给予配套资金;公立医院外单位科研协作研究费主要指部分医院承担着新药上市前的临床疗效研究,药厂给予的药物临床试验费。医院在收到不同科研项目经费时,应按资金不同来源分开核算。外单位拨入资金,通过科教项目收入核算。医院配套资金通过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并按不同科研项目设置项目核算;3.科研经费使用申请。科研经费使用前应实行事前审批,即项目小组应填写科研经费使用申请,详细列明需购置物品(费用)、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项目负责人审核,财务科结合预算进行复核,对超预算或预算未列明项目应退回项目组;4.经费报销管理。对购置的物品类,应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单、验收证明、发票等资料办理报销手续,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实物资产,纳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具体管理由医院设备部门和科研部门共同管理。对科研人员参加的科研会议发生的差旅费,应取得对方会议通知或邀请函;5.科研经费备查薄(经费本、经费卡)管理。财务部门在收到科研经费后,应及时通知科研部门,按项目设立经费本,经费本应有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国家、省、市级)、资金来源、经费预算明细等信息,并按业务费、仪器设备费、协作费、管理费、科研人员津贴等设置费用类别,登记经费时,应及时逐笔登记经费收支结余情况,在办理经费报账手续时,应随同发票等资料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核实经费本数据和财务数据是否一致,并在经费本上加盖财务审核人印章。对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医院,可以启用专业软件对科研经费进行全程管理,财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实时查看、审核经费本收支结余情况,并与财务数据核对,同时,项目负责人也可以随时查看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这样就实现了科研经费的动态管理,提高了各部门管理工作效率,节省了项目成本;6.科研项目收支结余分析。现阶段,大部分公立医院科研项目收支仅核算项目材料费、业务费、版面费、管理费等直接费,对科研设备折旧费、维修费、科研人员工资、水电费等间接费用并未纳入,导致科研收支结余数据不真实、不全面。为全面真实反映科研项目收支结余,医院应按一定标准将间接费用分摊到科研项目,比如,折旧费、维修费可以按项目使用设备次数(时间)分摊,人员工资按项目经费比例分摊。通过将间接费用分摊计入各项目,科研项目收支结余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对科研项目进行分析时,可以采取实际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同类科研项目进行横向分析、费用项目结构分析等,在分析时,尽可能采用电子表格、图表等简明易懂的方法;⑺科研经费结余管理。项目完成后,科研部门应及时结题,办理验收手续。对财政预算结余资金应按相关规定退回经费拨款单位;取得外单位的协作经费结余,按双方协议处理;对单位配套资金结余,应退回医院。对解除限定用途的非财政资金形成的项目结余,应转入事业基金。

(四)重视审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内部审计作为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运行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对单位日常财务收支业务进行监督、评价,医院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在医院的作用,建立高效、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持续评价、监督。

2.政府审计部门、公立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公立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责令相关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在经费使用过程在有贪污、挪用等触犯法律行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结语

本文对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剖析,并详细阐述了科研经费管理的具体方法,希望对公立医院乃至其他企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的管理有一定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郭碧兰.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看法院管理,福建建设科技,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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