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8-21

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选11篇)

1.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一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当前,我县气温比常年偏高,林区高温干旱和森林火险等级升高还将持续,对森林防火工作极其不利,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森林火灾。9月19日下午4:00时左右,西山林场四工区发生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为切实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当前持续高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增添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检查,保证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责任感

各地要针对本地区森林防火的特殊形式和突出特点,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新闻社、文广局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防火意识。各林区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田间地头、学校、林区单位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和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防止引发山火。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及时处置各种火险隐患。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肇事者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四、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扑火应急队要作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充足扑火物资,畅通调度渠道,随时处于临战状态,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重点林区扑火物资要经常检查,保证随取随用,力争将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保证扑火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发生。山火扑灭后,要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五、严肃纪律,切实做好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严格首长责任制,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山火,要及时逐级通报情况,严禁有火不报,以大报小现象发生。对因值班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导致灾情扩大的要追究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对纵火放火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严惩。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2.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二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 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 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 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 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 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小型矿山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 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 较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努力杜绝特别重大事故。

二、矿山整顿重点

(一) 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

2.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且拒不整改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规定, 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5.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

(二) 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1.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 且整改无望的;

2.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

3.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 以及未实行分台阶 (分层) 开采的;

4.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地下矿山井下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 以及采场管理混乱的;

6.尾矿库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回采尾矿的;

7.地下矿山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建设的;

8.三等以上尾矿库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的;

9.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0.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 对工艺、技术、装备落后, 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限期予以关闭:

1.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进行关闭的;

2.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

3.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 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

4.独立选矿厂无固定、合法矿石来源的;

5.砖瓦用粘土、页岩等资源开采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

三、矿山整顿标准

1.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3.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 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 尾矿库要履行闭库程序。

4.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 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妥善安排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 抓紧制定工作方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 组织制定2012-2015年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工作方案应明确整顿关闭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等, 细化关闭矿山的范围和对象, 将整顿关闭任务指标逐年分解到市、县。

(二)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的组织和协调机制, 细化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采取有力有效措施, 努力推动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实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积极指导和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三) 狠抓整顿工作效果。

对决定关闭的矿山,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闭, 并组织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顿关闭标准,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关闭程序, 认真落实吊销证照、拆除设备设施、炸毁井筒等各项工作措施, 确保关闭到位。要积极探索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常态化措施和手段, 防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巩固整顿关闭工作成果。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妥善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 加强社会监督和督导检查。

3.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三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当前,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逐步升高,2012年元宵节、清明节即将来临,民间农事活动、墓地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急剧增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防火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迅速组织行动,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毕节地区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着力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注重落实乡镇办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区、乡、村、组森林防火联动机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2从快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严查重处、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森林火灾肇事者未受到惩处不放过、失职渎职者未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随意用火的要坚决制止,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家属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对在森林防火工作和扑救火灾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予以处理。

4.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四

【字体:大 中 小】【2008-6-18】 【作者/来源 mzj】 【阅读:

177 次】 【关 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目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异常,极易引起洪涝、台风灾害,救灾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要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立即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易涝区要进行重点仔细排查。要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健全灾害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对灾害进行预警预报,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各乡镇街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熟悉救灾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确保电话、传真机正常工作和救灾专用电子邮箱正常运行(请各乡镇街把救灾专用电子邮箱上报区生救办),每天有专人负责查看邮箱,救灾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通讯畅通,要做到下情及时上报,上情及时下达。

三、一旦有灾情发生,各乡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要把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结合起来,千方百计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和设置临时集中点等方式,切实保证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安置。在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对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要坚决转移,严禁受灾群众返回危险区域和危险房屋。紧急转移安置期间,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学生有学可上。

四、各乡镇街要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和统计核查工作,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送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灾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要迅速开展灾情核查和评估,全面了解掌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确保灾情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漏报。

五、各乡镇街要把备灾救灾摆到当前各项民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另外,请各乡镇街要对2007年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和2008年雪灾期间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照救灾款物核销制度,规范程序,完善建档,务必在6月底前把救灾款物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区生救办。以备监察、审计部门检查、审计。

五、加强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

坚持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领导干部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必须24小时在岗,并保证信息联络通畅。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调配力量,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坚持日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雨情、水情和灾情,作好记录,每天都要及时向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遇有重大情况,要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特区政府值班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重点防汛单位值班情况的督查调度。值班期间,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做好汛期排查工作,确保民政对象安全度汛

为保证我区社救对象安全渡过汛期,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险村、险户和危房情况逐户检查(调查表附后),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其安全度汛,并进行登记造册。排查工作结束后,将危房户情况及居住在灾害易发区的险村、险户情况及时上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同时,要在汛

各乡镇

和市社会福利院要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认真组织群众提前做好救灾物资、救灾人员和避难场所准备等各项灾害防范工作,尤其要做好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人员的避灾避险工作,坚决杜绝因准备不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及时紧急转移,全力做好安置工作

各乡镇和市社会福利院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位,特别要做好位于灾害风险区的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受灾群众在紧急转移安置期有饭吃、有衣穿、有洁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立即组织检查,全力做好排查工作 期前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翻建、修缮工作,保证社救对象安全度汛。

5.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五

鲁质监特便字(2008)342号

关于做好当前化工企业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检院: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质监局和化工企业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确保了奥运会期间我省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但是,部分化工企业在前段时间停产维修,目前正陆续恢复生产,这一时期很容易在复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事故。8月26日,广西河池市维尼纶厂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爆炸引起的火灾导致车间装有甲醇、乙炔、醋酸乙烯、液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罐爆炸,造成16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08〕19号),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此省局专门研究,就做好近期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残奥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

二、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针对化工企业开工复工期和残奥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08〕19号)要求,加强开工复工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省局将于近期对部分地市开展督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落实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到位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特种设备要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完成职责范围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任务,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残奥会期间的值班工作

残奥会期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安全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报告,并积极实施应急救援措施。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6.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六

【发布日期】2003-04-28 【生效日期】2003-04-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军粮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中、安康、宝鸡、商洛、延安、榆林市粮食局,各军供站:

当前是防治“非典”疫情的特殊时期,省局为确保当前粮食市场供应已发出紧急通知。各市在安排好当地粮食市场供应中,要把确保军粮供应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原则,切实做好驻地部队的军粮供应。为此,特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军粮供应万无一失。防治“非典”是我国当前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防治“非典”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各军供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当前防治“非典”特殊时期,一定要高度重视军粮供应工作。各地要成立军粮供应协调领导机构,及时应对各种非常情况,确保军粮供应及时到位。同时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市、各军供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地军粮供应情况和当地每日粮油供应价格及供求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汇总,并将具体工作措施等情况于每3日向省军供站报告一次,遇有特殊或重大情况要立即向省粮食局报告。

二、强化措施,备足粮源,确保军粮供应。各市、各军供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力,对现有库存状况进行一次摸底,并根据正常销售情况,建立1―2个月的销售周转库存,库存不足的,要尽快组织采购,采购调拨有困难的,要及时申请上一级粮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解决。军供大米由省上配送的单位,要提前向省上申请配送计划,以便省上及时筹措。各市、各军供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库存军供粮油状况报省军供站备案。建立军粮供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针对本地粮食库存、加工、运输、供应等情况,制定出应对突发事件和保证军粮供应的预案,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粮食行政部门审定、备案。

三、执行政策,优质服务,维护正常军粮供应秩序。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本着“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原则,优先保证军粮供应,要根据部队需要,做到随要随供,要多少,供多少,绝不允许出现脱供断供事故,如有发生要严肃追查领导人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军供价格、等级、质量标准,各单位要对现有库存粮油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保证军供粮油安全、卫生。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定时对营业室、柜台等购粮场所和营业器具进行消毒,保证购粮环境安全放心。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措施和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防治“非典”时期,各单位要积极与部队协调,建立电话联系制度,随时掌握部队购粮需求。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做到亲自带班、值班,随时保证部队购粮。

省局成立军粮供应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军供站。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7.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七

发布时间:2010-05-17 16:23:57

访问次数: 112

字体:【大 中 小】

苏海管(2010)26号 沿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5起较大级以上海洋渔船安全事故,死亡(失踪)41人。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坚决遏制渔船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就做好当前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渔业生产行为

㈠立即组织以打击套牌、违规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5月中旬,省局将联合公安边防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套牌、涉渔“三无”船舶。对海上查获的违法涉渔船舶,一律异港扣押严处;在港口查出的违规渔船,在整治没有到位前,禁止其出海作业。并将海上安全检查工作纳入对渔政渔港机构的考核内容。

㈡立即开展以清理整顿异地作业渔船和10人以上重点渔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9月15日前,完成60马力以上渔船的普查登记,更新10人以上重点渔船数据库;摸清异地作业渔船情况,建立异地作业渔船数据库。每条渔船都要建档登记,注明船舶概况、存在的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当地乡(镇)政府和县(市、区)渔业管理部门要签字盖章,并上报省局。

㈢立即开展以规范渔船标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15日起,集中开展渔船标识的专项整治。渔船应按规定标写船名号、船籍港,悬挂船名牌。凡不符合渔船标识要求和出海生产条件的渔船,渔港监督机关不予出港签证。对未按规定标识、假标识、随意涂改标识的渔船,依法予以查处,并按规定取消或扣减渔业油价补贴,整治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二、切实加强渔业船舶管理

㈠规范异地渔船管理。对于异地作业渔船,要按照船籍港管理的原则,延伸管理网络,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异地作业渔船超过100艘的,船籍港地政府必须在作业地设立监管机构。生产作业地政府要负起协助管理的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船籍港地政府。

㈡杜绝渔船异地挂靠。所有挂靠渔船要在9月30日前迁回船籍港。对没有回迁的,将追究被挂靠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㈢整顿渔船私下买卖。对于私下买卖的渔船,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坚决杜绝出海生产,并在6月底前补办手续;对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严处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一并追究原船主的责任。沿海各市要建立渔船交易中心,以规范渔船买卖行为。

㈣规范渔船租赁行为。渔船租赁要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在管理部门备案。对于不办理手续,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原船主的责任。

㈤加强渔业辅助船(收鲜船、运输船、养殖船等)监管。严厉查处渔业辅助船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捕捞辅助船许可证;严厉查处养殖船违章搭员和渔船非法从事非渔业生产活动的行为。

㈥加大对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管力度。严肃处理无证修造船的违法行为,对无证造船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罚款,并报请相关部门吊销资质,对扰乱安全生产秩序的要从重查办。

三、全面提升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组织化程度

㈠严格执行渔业船员准入制度。加强辖区内渔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快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建设。渔业船员未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上船工作。从严控制渔船雇佣外地劳力。对违规的渔船船长依法严处。

㈡严格执行渔船编组生产制和“定人联船”制度。对拒不执行编组生产管理制度,不按规定保持正常通讯联络,不与编组组长保持通讯联系的渔船,应当严肃处理。全面推行滩涂养殖和海洋捕捞生产“三化五覆盖”经验,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业主)从事渔业生产。

㈢严禁渔业船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生产。所有渔船均应在规定航区内生产作业。(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海生产;(2)遇有七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海生产;(3)遇有八级以上大风,所有渔业船舶均不得出海生产。已在海上生产的渔船听到大风警报或遇到相应级别大风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有效抗风措施提前就近避风。

四、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㈠加快推进渔船安全信息系统建设。5月底前,各地要将渔船安全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统一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11月底前,基本完成渔船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调试工作。12月底前,逐个单位检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各地要按这一时间节点,抓紧展开工作,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年底前省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合格的,将在经费上给予适当补助;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60马力和10人以上(含10人)重点渔船必须强制配备防碰撞和定位终端。

㈡加快解决渔业行政执法队伍自收自支(差额拨款)问题。农业部的要求,从明年起渔政执法机构中自收自支单位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各市、县要加大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省局将赴各地开展督办。

㈢认真落实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凡是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渔船和人员,必须全员足额保险。海上从业人员每人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对海洋渔业船舶业主以及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责任保险的,应当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逐步建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㈣强化应急救援。各地要建立、完善渔业海上救助体系,落实救助专项资金,及时兑现救助补助,鼓励与推动渔船互救。省局将建立渔业系统海难救助队伍,于6月份举办海上搜救演习,并加大对救援船只的经费投入和补贴,将各单位的救助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确保渔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㈠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渔业安全管理中,乡镇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渔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妥善处置渔业安全事故善后工作;村社应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船、到人;船舶所有者、经营者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渔船船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地要在总结渔船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他行业安全管理的有效举措,探索实施渔船船长扣分制度、渔船黑名单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

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省和沿海市、县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处室,重点海洋渔业乡镇要建立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所有海洋渔业乡镇都要设立渔船安全协管员;一级以上渔港必须设立渔港监督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执法队伍,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大力促进渔民协会、船东协会的发展,使其在渔业安全管理上,特别是在渔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渔业安全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㈣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登船检查督查。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每半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乡村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海洋渔业企业和渔船经营者应在每次渔船出航前进行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请即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4-10-20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4-10-20 执行日期:2004-10-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1-9月份,全市共发生渔业水上交通事故81起,死亡(失踪)29人,直接经济损失1065万元,各项指标增幅较大;发生渔业生产事故23起,死亡(失踪)21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特别是进入10月份以来,全市各渔区已经发生多起渔船碰撞事故,经济损失严重。这些事故的发生,给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渔业冬汛生产旺季,也是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4]182号)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我市渔区群众的安居乐业、渔区社会的稳定和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建“平安舟山”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渔区工作的头等大事,把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起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扎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渔船检验条例》、《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渔区干部和渔民的法制意识。要特别重视对渔船老大的安全教育,用事故案例和血的教训警示老大及船员严格遵守有关渔业安全生产和航行安全的规定,克服麻痹侥幸和重效益、轻安全思想,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对船员、职务船员以及船长的培训、教育、管理,努力提高船员操作技能和职务船员持证率。要严格执行海洋捕捞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把好普通船员准入关。

当前,“海小船多”矛盾突出,各级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对商船的宣传教育,在经过主要作业渔场渔区时,要特别加强值班了望,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采取有

效措施积极施救,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要针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渔船编组生产网络,落实“同进同出、互救互助”安全措施。加强渔船通讯网络建设,保持渔船和岸台通讯畅通,随时掌握渔船动态。进一步健全落实渔船安全值班了望制度,严格杜绝航行渔船强越大船船首的行为,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继续抓好气象信息通报制度、渔船动态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反馈跟踪制度等的执行落实。二是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渔船冒险航行作业、违章搭客、违章装载等现象。突出蟹笼船、帆涨网船两个薄弱环节,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渔船蟹笼、网具的装载高度和数量。认真抓好渔船进出港登船签证率、船员持证率、渔船登船检验率等几个重要环节,努力消除事故隐患。三是抓好渔船安全设备的配备。对安全设备不齐的渔船,要暂扣证书,强制配备。四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好渔船、渔民的保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对渔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安全监管、海事等部门于近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各地渔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报市政府。

四、切实落实责任,严肃渔业安全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

各地要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前要重点做好乡镇、村与渔船老大的责任制落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纵向到底。要督促渔船老大切实对船员的人身安全负责。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8.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八

转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 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团(场)、公司、院(校)安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安委会,大黄山社区、十三户社区安委会,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安发明电〔2010〕1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工作,并将《消防安全清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分别于7月28日、8月8日、8月18日、8月28日、9月8日、农六师党委机要局年月日发出共页 9月18日、9月28日前报师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倪丰联系电话(传真):5806017

农六师五家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9.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九

由于近期降雨频繁,我市XX河流超过设防水位,防汛形势不容乐观。针对此次汛情,市防指决定从X日X时起启动防汛X应急响应。现就做好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充分做好迎战洪水的各项准备。要按照防汛责任要求加强防守,特别是对险工险段和涵闸、泵站等要重点防守和查险,实行定领导、定专人负责,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果断处置。

二、加强值班,严密监视水雨工情。气象、水文、交通、国土、旅游、海事、水利等部门要加派值班力量,选派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值班,随时掌握本区域降雨及来水情况,及时会商,准确预报。对重大的水雨工灾险情,要及时准确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防洪对策,为领导指挥决策当好参谋。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0.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十

转发《关于做好素质工程五年总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宝安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素质工程五年总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一是总结五年来本单位实施素质工程的主要经验和成效,要求亮点突出、事例典型、语言简洁;二是报送素质工程画册设计稿,每单位提供1个版面以上(原始素材一并报送),具体要求见文件;三是报送一名具体负责素质工程总结材料的联系人。上述材料请于7月18日前上报我中心,以便系统总结、宣传和推广。

附:《关于做好素质工程五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余楚国、王琴,电话:27759022;邮箱:wsjszgc@126.com)

深圳市宝安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素质工程五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以区委、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计划和2012年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计划〉的通知》(深宝办字[2012]16号),区实施素质工程五年总结表彰会议被列入2012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计划。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做好素质工程五年(2007年-2012年)总结工作,推动素质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街道、各单位(名单见附件2)认真总结实施素质工程五年来的做法、成效和主要经验,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单位对实施素质工程五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五年来本单位实施素质工程的主要经验和成效,要求亮点突出、事例典型、语言简洁。

二、请各单位报送素质工程画册设计稿,即将反映本单位实施素质工程五年工作成效的文字、图片和图表整理设计成画册样式,我办将统一编印全区素质工程五年画册。具体要求如下:

1、文字简述篇幅为500字以内,高度概括本单位实施素质

工程五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图片须突出亮点,图片、表格要求清晰真实,并配以文字说明。

2、设计稿格式为CDR格式设计稿(CorelDraw软件格式),版面尺寸规格为彩色29×29cm。

3、各街道提供6个版面以上,各有关部门提供2个版面以上。

4、请将画册设计稿及原始素材一并报送至我办。

上述材料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请于7月26日(星期

四)前将电子稿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区素质办(职业能力开发局)。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街道、各部门报送一名相关工作负责人,并于7月16日前将回执通过协同网报送区素质办(职业能力开发局)。

附件:素质工程总结材料联系人回执

深圳市宝安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曹东,电话:29991171,传真:29991033)

附件:

11.转发毕节市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十一

瓦房店市学校安全管理网

2011-04-29 06:17:12 作者:安全管理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辽教电【2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五﹒一”将至,为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五﹒一”假期的学校安全工作。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讲大局、讲稳定,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各学校(园)要在假期前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尤其要对门卫、校舍、教学设施安全、防火安全、防盗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各学校(园)要在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把预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以及防盗、防骗、拒绝网吧等作为重点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假期期间严禁学校组织包括春游在内的集体活动。

四、假前,各学校(园)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活动,彻底清除学校操场、校园绿地等场所的垃圾、白色污染物等,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

五、“五﹒一”期间,各学校(园)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值班、值宿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校主要领导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学校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值宿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瓦房店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学校:

近期,全省教育系统季节性工作较多,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当前易发、多发的学校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现就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预警通知如下:

一、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立即安排一次面向全体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形式要丰富,内容要全面,重点要突出,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查找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不良因素。

三、快速推进完善“三防”建设。按照有关标准,迅速足额配齐校园保安人员,全数配备物防器材,门禁、视频监控、报警等设施设备必须覆盖整个校区。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必须有校领导及教师接送。

四、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工作。严格消防安全检查,立即检修和补充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校内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章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切实加强校车和交通安全管理。立即对所有接送师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进一步核查校车档案和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资质;教育师生不乘坐无资质的车辆,保证师生出行安全。

六、严格管理校内外各类活动。坚持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坚持对学生校内活动、校外小群体或个体活动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拥挤踩踏、溺水淹亡等意外伤亡事件。

七、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监管,及时调处学生内部矛盾纠纷;强化学生心理疏导工作,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各类极端事件。

八、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制作、水源地管理等关口,认真组织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卫生防病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健康。

九、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立即组织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定有序,严防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立即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并切实做好检查指导的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上一篇:教育因读书而精彩下一篇:杜绝校园欺凌,构建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