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2024-06-10

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精选11篇)

1.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一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机构开展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和场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设施的建设也带动了设施的管理,促进了设施的有效使用。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资金和项目持续向基层倾斜,相继实施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规划、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修缮项目,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设施条件也大为改善。据统计,2002以来,全国共竣工公共文化设施项目近34000个,其中县及县以下的占99%。竣工项目总面积2600多万平方米,其中县及县以下占88%。截至2012年底,全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基本全覆盖,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全覆盖,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也达到65.3%,中央、省、地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确立。全国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设施面积由2002年的45.4平方米提高到2012年的78.2平方米,增长了72.2%;每万人拥有文化馆(站)面积由2002年的93.7平方米提高到2012年的234.2平方米,增长了149.9%。全国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座席数由2002年的43.9万个提高到2012年的73.46万个,增长了67.3%。全国平均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由2002年的199.9平方米提高到2012年的598.2平方米,增长了199.2%。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改善,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带动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全面建设。为了管理好、使用好这些文化设施,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作用,文化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策划并实施了一批文化项目,从设备投入、经费保障、内容建设等多方面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能力。如设立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使用,提高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据统计,全国文化事业费由2002年83.66亿元增至2012年的480.10亿元。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由2002年的6.51元提高到2012年的35.46元。全国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由2002年的0.33册提高到2012年的0.58册。2012年,全国文化馆(站)组织的文艺活动次数是2002年的两倍多,举办训练班培训人次是2002年的5倍多,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是2002年的近2倍。

近年来,全国各级文化部门围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是基础。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划(如设施建设规划、设施建设标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等)有效保证了各级政府部门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提高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速度和管理能力。二是文化设施建设(包括规模大小、功能布局、形象设计等)应当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后期的管理使用相适应,与当地文化资源环境相适应。三是集中组织实施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尤其是乡级村级)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区域内统一招标、统一设计等方式,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使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更加统一规范。四是整合各种资源,在基层(尤其是乡村两级)建设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民政、体育及计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中心是建设基层文化活动场所的主要方向。五是创新服务内容是管理好使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核心。只有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创新,提供适用性的文化产品,才能切实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六是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机构的业绩评价机制是保障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有效使用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问题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体现为四个脱节:一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使用脱节,“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在部分地区依然十分突出;二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能力和政策要求存在脱节。基层公共文化工作还面临着人才不足、资金不足等诸多困难,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是不匹配的;三是文化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存在脱节。文化部门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中责任重大,但在资金分配、人员配置等方面话语权有限,实际管理手段有限;四是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和供给存在脱节,文化机构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具体看,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设施缺位。通过多年快速建设,我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整体上看依然是“低水平、广覆盖”,部分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仍存在数量不足,标准不高的现象。从县级看,普遍存在建设年代久远、建筑面积相对不足的问题。据统计,全国28.8%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和32.7%的文化馆建成于1990年以前。这些图书馆的空间布局大多不符合现代图书馆技术要求和建设标准,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全国仍有22.3%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和28.4%的县级文化馆建筑面积低于最低标准(800平方米),造成许多优秀文献资料只能“束之高阁”。从乡镇级看,个别地区还存在乡镇综合文化站覆盖不全、面积不足的现象;从村级看,全国覆盖率只有65.3%。因此,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二)管理缺位。相对于设施建设,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是一项更加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如果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设施的使用效果将会大打折扣。长此以往,设施就有可能遭到弃用或者挪用。据统计,全国705家县级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少于10000人,占22.9%;全国1050个县级文化馆年服务人口少于10000人,占31.8%;全国1368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年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占33.7%。设施管理缺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基层公共文化资金相对不足,使用效率较低。从资金总量看,近年来,以“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为契机,已经初步建立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央与地方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但从总体上看,经费投入仍然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难以满足建设文化强国的需要。一方面,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区文化财政投入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减免程序和手续繁杂等原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从资金的使用效率看,由于缺乏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缺乏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资金使用效率比较低下。如部分地区存在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到位率偏低,甚至挤占挪用免费开放资金的现象,造成中央免费开放资金难以切实发挥作用;文化部门对规模巨大的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没有太大的话语权,造成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脱节等。

2、基层公共文化单位人员不足,专业素质不高。不少地方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编制得不到落实。据统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83676人中,在编人员47240人,仅占56.5%,平均每站仅1.4人。另外,由于缺乏职业门槛,基层文化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统计,2012年全国县级两馆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人员,分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9%和27.9%。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人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和9.4 %。

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总量不足,适用性较差。总体上看,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尚未完全建立,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产品比较缺乏。一是资源总量偏少。如2012年全国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仅为0.58册(基层群众人均藏书量更低),远低于国际图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的人均藏书量1.5-2.5册的标准。二是适用性不强。如部分基层文化机构花大力气组织的文艺节目,难以得到农村群众的青睐;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的藏书内容偏离三农(农村、农业、农民)特点,农民看不懂、用不上,实际效果非常有限。三是流动性不强。如区域内的图书流动服务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电子化的文化资源还不能进入千家万户。

(三)制度缺位。一是政策不到位。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机构、人员、管理等,在国家层面缺乏刚性要求和制度安排;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也相当滞后。二是实施不到位。在很多方面,尽管已经出台相应政策,但在执行中很难落实,也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如中宣部、中编办等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确保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不少于2个以上的人员编制,尚未得到真正落实。三是考核不到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尚待建立,许多基层文化部门和公益性文化单位工作积极性不高。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基层文化发展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的客观原因,也有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和文化单位领导主观认识不到位的原因。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文化建设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全国文化系统和文化机构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三、主要政策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兴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并不断适应这些新变化。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的主要思路是:以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导向,以中西部和贫困地区为重点,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发展,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主要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文化机构的定位、文化投入的保障、文化活动的开展等相关内容,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明确各级文化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二是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基层在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体系、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和公共文化经费的保障标准和方式等,从制度上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文化服务日常化和规范化,提升文化设施利用率。三是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一方面,要结合现有的文化统计数据,探索出一套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把文化改革发展列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的绩效评价考核和监督机制,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和量化指标,明确奖惩措施,建立服务项目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针对县级文化设施老化陈旧问题,要加快改造步伐,使其具备基本功能;针对个别乡镇综合文化站缺失、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偏低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完全覆盖;针对多数农村文化活动场所缺失的问题,要借鉴部分地区先进经验,整合各种资源,在每个行政村建设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民政、体育及计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村民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要求,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要努力增加政府非税收入用于文化的投入,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二是要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减免的各项政策,积极引导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资助和兴办文化事业。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管理机制,明确绩效目标,把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财政投入的重要依据;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将财政对文化投入由以前直接拨款为主转为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基金制等多种方式;要协调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管理办法》;要提高文化部门在资金安排和管理中的话语权,切实做到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贯彻落实中宣部、中编办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明确核定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确保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不少于2个以上的人员编制,稳定基层文化队伍。二是要抓紧建立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文化机构从业人员要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和岗位培训证书才能上岗。三是要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逐步打破人员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四是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积极扶持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建立相应的补贴和激励制度,增强基层文化工作的活力。

(五)进一步丰富基层公共文化产品。一是基层文化部门和文化机构要转变观念,真正实现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转变,从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向文化产品的提供者的转变。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针对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习惯,利用传统节庆和地方特色活动,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满意度,让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加入农村文化建设中来。四是要加强文化资源的流动性和数字化,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

2.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二

一、我国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现状

笔者调查了解了城市居民对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的运动环境、运动安全性、工作人员配备、影响公众参与积极性因素、体育设施的改进建议等等方面内容, 总结分析如下表:

根据表中项目分析, 首先发现当前我国小型公共体育设施整体数量严重不足, 尤其是部分城市人口密集, 其公共体育设施不足导致大量人员都只能望而兴叹。除此之外, 不少小型公共体育场所的配套设施也及其不健全。或者说, 一方面由于小型公共体育场所面积范围的原因, 导致其运动器材和设施无处安置;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公共体育设施缺乏后期保养维修, 机械器材破损也无人管理, 不少运动设备更新滞后, 严重影响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利用。

其次, 部分地域体育运动人口过少, 这就相当于不少该地域内公共体育设备器材都处于无人使用状态, 严重浪费体育设施使用效能和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地域差异和文化差异导致不少贫困地区对体育文化认知度较低, 尽管每年我国对体育运动健身的宣传再多, 再广, 也无法影响这些文化素质较低人员的价值观和根本的生活习惯。当然也有部分工作人员相对生活压力较重, 频繁的工作劳动也使得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没有时间去进行体育锻炼。

然后, 不少体育设施都存在项目少、设备锻炼功能单一, 设施共享性不足, 部分特殊锻炼设备缺乏专业人员指导等等问题, 这些主要是因为公共体育设施没有形成规范化和体系化管理, 其总体发展也不平衡, 尤其是我国中西部地域建设器材管理严重缺乏, 广东等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状况则较好。

最后, 小型公共体育设施总是存在卫生等方面问题, 同时还缺乏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 基本上就没有专门对残疾人群设计的健身设施, 这是我国当前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盲点, 需要后期完善和改进。

二、改进对策和建议

第一, 强化对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的投资建设。当前我国小型公共体育设施覆盖严重不足, 设施器材也不健全, 这就需要各地政府和体育局加强发挥地域资源优势, 加强体育设施的多元化发展, 政府能力不足也可以加强经济市场的帮助填充, 构建自我完善、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的社会公共体育机制, 使得当前小型公共体育设施能够向着综合经营型方向发展, 这样才能不断扩大其规模, 做好其运动器械设备的后期维修保养工作, 并定时更新替换陈旧设备, 健全其器材种类和运动项目。

第二, 加强政府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经营管理的引导。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 相关管理人员也要仔细分析其运营管理, 结合社会运动健身人群特点和习惯,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模式, 从而促进该社会或该点体育设施和文化产品的不断进步。当然体育行政部分和相关机构也要集中精力和财力到全民健身工作中, 转变其服务态度和观念, 本着市民对公共体育运动和服务的需求来自愿提供优秀的公共服务项目和产品。

第三, 优化其四级管理服务模式。当前我国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主要都是城市、小区、街道、居委会等四级管理服务模式, 作为方便百姓大众的服务基层, 社区是广大人民进行运动健身的基础平台, 政府应当关注城市弱势群体, 借助社会这良好平台, 不断发展社会体育运动文化, 逐步建立以社会和居委会为依托, 体育、文化和民政等各主管大力扶持, 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模式, 从而推动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此外也可以动员其他社会公益力量来指导市民利用运动器材和设施, 如退休职工、专业健身老师或者节假日义务帮忙的学生等等。

结语

虽然我国当前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状况不佳, 但是不可否认自从我国大力发展体育运动, 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来, 我国公共体育文化事业发展速度飞快, 公共体育设施场所数目也日益增多, 相信随着大家的不懈努力, 我国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也会越来越好, 越来越强, 逐步给人们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苗鹏.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问题探讨[J].边疆经济与文化, 2013 (11) .

3.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三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规范》,使城市管理部门及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有效促进《规范》的实施和执行,本刊特别邀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景观管理处负责人进行解读。

Q1、修订实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意义是什么?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是首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为9类20 种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提供了技术支持,有助于解决目前城市道路上各类设施存在的数量偏多、分布不均、占地偏大、影响通行、规格多样、缺乏美感等问题,有利于创造更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对进一步推进北京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Q2、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哪些问题?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是依附于城市道路空间,为公众提供服务功能的设施,也常被称为“城市家具”。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是城市景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政府发挥城市功能、服务民生的水平,同时也是城市景观品味高低的体现。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如下问题。

(1)分布不均,数量偏多。从调查情况看,我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区多、郊区少;主要大街,繁华地区多、偏僻地区少。

(2)占地偏大,影响出行。有些公共服务设施占地偏大,且占据位置不合理,造成人行交通拥堵,甚至完全堵塞了行人通行、或者占据了盲道,既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也不符合人性化要求。

(3)设施损毁,影响使用。通过调查,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管理不善、疏于维护,污秽、损毁、破旧问题突出,有的已经完全失去了服务功能,失去了使用价值,却没有及时拆除或更换。

(4)规格多样,造型繁杂。在同一条大街或同一个地区,同一类公共服务设施往往形式多样、色彩不一、材质各异, 既缺乏统一性,也影响市容景观。

(5)缺乏美感,视觉污染。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在整个城市中是小品,但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不容忽视。北京目前就缺少高质量的让人们的审美情趣向上的“城市家具”, 缺少世界上先进城市“城市家具”应该具有的透明、单纯、实用、美观、广受欢迎的特性。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颁布实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可以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与管理,让首都的市容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台阶。

Q3、《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一般要求包括设计要求、设置要求和管理要求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中对每一种设施的尺寸、颜色、材质、设置进行了规范。

Q4、《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适用于中心城及新城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中心城区指城六区,新城指十个郊区的建成区。建成区,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它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

Q5、《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是按照哪些规范性文件修订的?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修订、颁布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9个文件:

国家标准: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

国家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国家标准:GB 17733.1 地名标牌 城乡

行业标准:YZ/T 0129 邮政普遍服务

行业标准:YZ/T 0067 信筒

地方标准:DB11/T 190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地方标准:DB11/T 493.1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地方标准:DB11/T 650 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

地方标准:DB11/1116 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

Q6、什么是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

答:设置于城市道路路侧带范围内直接服务于行人的设施。

Q7、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

答:包括护围栏设施(含人行道护栏、公交站安全护栏、绿化设施带护栏等)、废物箱、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含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厕指引牌、地铁指引牌、人行地道和人行天桥指引牌等)、公交车站设施(含站牌和候车亭)、邮政设施(含邮筒<箱>和邮政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自行车存车设施(含自行车存车架、自行车存车围栏和公共自行车设施)、座椅、活动式公共厕所。

Q8、《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中的一般要求包括什么内容?

nlc202309082148

答:包括设计要求、设置要求、管理要求。

Q9、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计要求有哪些?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计要求包括六项内容。

(1)设施外观、体量、材质、色彩设计应与城市的历史文化和风貌相协调,同一区域、道路的同类设施的样式、材质、色彩应协调统一。

(2)设施体量设计应遵循小型化设计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设施占地面积,减少占用公共空间资源,并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3)设施应方便行人安全使用,易于识别。

(4)设施材质应坚固耐久、环保防腐、易于维护。

(5)设施名称标识和图形符号应符国标 GB 5768.2、GB/T 10001.1 、DB11/T 493.1 的相关要求。

(6)除经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批准的设施,其他设施不应附着或显示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海报,不应悬挂、张贴标语宣传品。

Q10、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有哪些?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有以下十五个方面的要求。

(1)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所在道路规划要求。

(2)应保证人行道连续、畅通,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人行道内不应设置妨碍行人通行的设施。

(3)各类设施应统筹考虑,综合协调,适当组合,减少占用路侧带公共空间。

(4)设施设置应满足道路交通的视距要求和通透性要求。

(5)设施设置后,人行道剩余宽度应不小于表 1 的要求。

(6)设施外廓距路缘石外沿距离不小于0.25m。

(7)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m范围内不应设置设施。

(8)设施距绿化树池、市政管线检查井距离不小于1m。

(9)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及其两侧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除交通设施、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废物箱外的其他设施。

(10)人行地道内及出入口周边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除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废物箱外的其他设施;人行天桥引桥周边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除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废物箱、自行车存车设施、公交车站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11)设置在绿化设施带内的设施,外廓不应超出绿化设施带范围。

(12)行道树设施带内不应设置设施宽度大于行道树设施带宽度的设施。

(13)以下设施设置间距应符合表2的要求。

(14)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景区、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场所周边,可适当缩小废物箱的设置间距,除公交车站和公共自行车外不应设置长度或宽度超过2m的设施。

(15)设施应安装牢固,安装后确保地面平整,铺装规范,铺装材质应与周边一致。

Q11、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包括日常保洁、设施维护、应急维修三个方面的要求。

(1)设施日常保洁、维护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施使用功能完好。对闲置或丧失功能的设施,应立即拆除或修复;

——设施外观无损坏、无脏污、无锈蚀、无喷涂、无小广告;

——设施颜色应色泽均匀,无明显褪色,无明显色差,无漆面脱落;

——设施标识或所载内容无缺失、无模糊、无涂改;

——设施周边无堆物堆料、无污渍、无垃圾。

(2)设施巡查和保洁、维护、清洗粉饰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施巡查保洁频次应符合表3的要求;

——设施清洗粉饰频次应符合表5的要求。

(3)设施紧急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类设施应有特殊气候及各种自然灾害时的维修预案;

——设施倾倒、歪斜或不稳固时,设施产权单位应立即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在4小时内对设施进行维修或拆除;

——设施出现闸箱开放、浸水、电线裸露等情形,产权单位应立即对设施进行断电,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在4小时内对设施进行维修。

(责任编辑:王然)

4.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四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保证。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体制管理,鼓励村民自建,对强化“村民自治”,发挥农民首创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将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增加,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大为改观,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目前,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靠国家及地方财政投入,投入总量不足,投资渠道单一,结构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项目建管方式除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创建了“村民自建”,实行村民自建、自管、自用、自有和政府监管服务机制外,其余基本延续政府包揽代建制,结合县发改委的以工代赈项 目,其建设程序为:⑴项目前期工作。由县发改委以工代赈办负责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以及申报计划;各乡镇申报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报告报县发改委以工代赈办审批;以工代赈办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并用GPS定位。⑵项目中期工作。省主管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经县乡村公示以后,按照投资额度规定,由乡镇申请县招投标中心招标,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组织项目实施。⑶项目后期工作。项目完成后,由乡镇组织初验,申请主县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等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政府代建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较为落后,农民较为贫困时期,村委会组织项目实施能力不足,对工程技术掌握不全,政府包揽代建管理机制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管理环节较多,建设资金容易遭截留挪用;在项目的确定方面群众参与度不够;建管过程不够公开,群众参与较少,容易滋生腐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收入增长,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这种方式已经暴露了很多问题。

1、供给偏离需求,结构失衡。首先在项目申报上,基本是由乡镇政府申报,这样部分政府官员出于“政绩、形象”,往往安排到乡镇府所在地或中心村,而偏远地区真正有需求的群众却享受不到,群众的真实需求难以体现。一些项目基本没有群众参与,难以反映群众的愿望,群众实施积极性不 高,项目推进困难。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容易忽视广大群众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导致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且急需的公共基础设施不足,供给偏离需求,结构失衡,效益低下。

2、项目实施中有关规定执行不力。首先,项目在乡、村公示流于形式,群众参与知情较少,往往都是工程开工报账时临时补充。其次,乡镇工作繁重,支农项目众多,渠道不同,对资金管理以及建设标准要求不统一,具体经办人员的精力和能力有限,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对相关业务不熟,项目进度报表及资料不能及时报送。第三,县以工代赈办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时涉及联系、协调,对全县项目的监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

3、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根据•长丰县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办„2007‟8号),乡镇业主实施2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县招投标中心招标。而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自行招投标。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乡镇自行招投标缺乏监管,直接操作项目,指定单位建设的可能性大,容易滋生腐败。另外,项目经过招投标,基本由有资质建筑公司来承担,这样当地群众参与度不高,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初衷不符;同时,对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仅仅凭一张劳务花名册很难断定是否真实有效。

4、在项目监理环节。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80号),第十四条规定,以工代赈投入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由于以工代赈项目投资额较少,项目监理很难通过招投标实现,项目建设单位或自己找监理单位或请乡镇有关人员充当监理,有的为了节约资金干脆就未实行监理,导致项目质量无法保证。

5、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在项目争取、兴建时,各级各部门往往比较重视,但是建成后由于管理过程繁琐以及涉及费用等问题,也就不太注重管护工作,导致有的项目建成没有几年就已损坏严重,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管理的论证

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权放手交给群众自己,是农村公共建设管理机制的一大创新。我们仔细研究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487号)以及•长丰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长丰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申报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长丰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责任分工‣等相关配套文件以及项目申报建设流程图,能够感觉到村民自建、自管、自用、自有和政府建管服务机制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由“为民作主”变“让民作主”,尊重群众意愿,效果很好。

(一)项目建管新机制的可行性

1、体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当前我县正面临发展机遇期,各级政府都在全面转型,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把项目实施权交给群众,严禁县、乡政府等部门直接操作项目,有利于强化政府监管服务职能和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把建设权与管理权分离,有利于抑制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同体建设、缺乏制衡、跑冒滴漏和腐败等问题。

2、体现用民主方式解决民生问题。探索以项目化手段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用工程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实行民选、民建、民管,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权益。

3、体现投资体制审批简化。省级部门在控制总额的前提下,将项目的审批权放到县里,方便基层群众,杜绝了层层跑项目、争投资,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

(二)项目建管新机制推行的效果

自2008年以来,全县整合扶贫、以工代赈等资金,充分利用“一事一议”制度,解决了农村断头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沼气工程、当家塘等群众急需解决的民生工程。全县共修建乡村道路158公里,新建和清淤灌排水渠道192公里,新建水利配套23处,整治移民村庄24个,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435户,沼气网点26处,有效解决了3万多群众出行困难、4.5万亩农田灌溉难的问题,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了农村环境。2010年全县申报“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有15个乡镇,274个村,2539个村民组,454个项目,受益人口404045人,投资总额37018365元,其中:农田水利149个,资金9667705元;道路修建267个,资金22431040元;植树造林2个,资金78130元;环卫设施15个,资金1619200元;文化体育设施10个,资金1837510元,其他项目11个,资金1384780元。截止2010年12月底,454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报账的项目426个投资总额3490.49万元,其中:群众筹资535.75万元,村集体投入9.92万元,社会捐赠16.98万元,整合其他支农资金20.6万元,县财政奖补资金191.32万元,省以上财政奖补956.59万元,筹劳879663个工日,折资1759.33万元。

1、群众积极性高涨。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避免了过去基层干部大包大揽,工作运行不透明,群众不满意的弊端。项目由群众自己选定,真正体现了群众的意愿,群众建设的热情最高,同时,也充分调动了群众投劳的积极性,满足了群众的诉求,社会安定和谐。

2、工程质量有保障。自己的工程自己建、自己用,工程的质量自然是头等大事。实践证明,把受益面广而且技术性不强,群众力所能及的小型公益基础设施项目,交给群众自建,工程质量是能够保证的,同时还增加了农民收入。

3、投资成本很节约。村民自建,降低了劳务支出,节省了招投标费用和承建公司的利润,免除了一系列建设税 费,大大降低了工程投资,即节省了施工费用,也节约了材料费用。

4、项目管护有落实。项目建成后,把管护与受益群众挂钩,改变传统的“集体所有、集体收益”管护模式,推选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明确管护责任,提高了投资效益。

(三)新机制的几点制约

目前,这种新机制仅在我县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以及应用“一事一议”的项目中,没有全面推广,主要有以下几点制约因素。

1、行政区划的制约。目前的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往往都是几个村的,各村之间涉及利益分配,不是各村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需要乡镇政府出面组织协调。

2、规划统筹的制约。地方农村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缺乏统一规划,当项目涉及几个村的时候,前期工作不扎实,规划不科学,脱离实际,造成项目不适用或不便于操作,实施困难。

3、工程技术的制约。如在整村推进土地复垦中,需要测绘以及大型的机械;在新农村建设时,很多栋房屋同时开工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需要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众多施工人员来保证;农村沼气工程,涉及安全问题,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相关技术指导;还有道路桥梁建设也都涉及到相关的技术问题。

4、劳动力的制约。如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基本外出 打工,村里多是老人和妇孺,留在家中的一些成年男子要么就近在工厂务工,要么在其他建筑工地干活,整块的时间很少,无法保证工程充足的劳动力。

5、政府投入的制约。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农村投入,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需要建设的太多太多,而每年的财政扶持有限,这就导致部门急需建设的项目无法落实开工。水库后扶项目是有资金保障的,通过自建能够得到较好的实施,而有的项目渠道,是要通过争取的,也就是说全县各个乡镇都申报了项目,最后由于资金盘子有限,省下达项目计划时,很多项目排不上,这怎么跟群众交代?例如沼气工程,在推行之初困难很大,群众不愿意建设,基本上都是要求村里条件较好的家庭建设,通过示范带动作用,2010年有很多村民主动要求建设使用沼气,申请表交了一大摞到村里,但是上级政府给的指标有限,无法满足更多的农民需求。

6、部分项目特殊性的制约。如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每年的任务超过1000多户,可谓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而且该项目涉及安全问题需要有施工资质,县能源办采取“机械化施工、专业化分工、流水线式作业”的模式,所需要的材料以及设备很多,省农委要求统一招投标,以方面群众,保证质量。学校教育工程。由于国家对教育的高度重视,我县已经全面消除了D级危房,实施了校安工程,由县教育局作为法人,统一实施全县的校舍安全加固工程,统一招投 标、统一监理。由于要保证新学期的开学,工程进度必须加班加点,在校园施工要注意师生安全,所以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对这些都有保障。村级卫生室。由于涉及到项目的公益性,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代建,也是属于政府代建,产权受益是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建设过程中很多村民都出工出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充分认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地位,政府只是监管和指导,将农村建设的自主权交给农民,所有涉农专项投资项目全部交给农民自己操作,部分村民可以自己实施的项目,交给群众自己建设;实施不了的项目由村项目理事会通过招投标解决,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协调。可以先行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扩大宣传,经验总结,不断完善村民自建的建管机制。

三、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建议

1、加强调研论证,优化管理模式。要有针对的深入基层调研,仔细研究各支农项目和渠道,出台能够指导村民自建的一个总规则,配套部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细则,这样避免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力量分散,重复建设,不利于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不能形成合力;能够保证建管机制深入人心,科学合理,便于探索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2、强化统一规划,明确建设重点。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科学制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 划,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农民目前最现实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建设重点,分步实施,梯次推进,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布局合理,区域特色更加明显。

3、增加政府投入,整合投资渠道。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具有广泛的外部效应,属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范畴,许多是农民需要解决但自身又无法解决的事情。当前要确立以政府无偿提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思路,财政支出应由重点支持城市向重点支持农村转变,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努力增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总量,逐步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重点保证涉及农民急需的和长远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渠道较多,支农资金的安排是分部门管理的。这种管理模式使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了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力量分散,重复建设,不利于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不能形成合力。因此,应对现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要明确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分工,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4、加强设施管护,提高投资效益。没有管护就没有效益。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体制,改变传统的“集体所有、集体管理”的管护模式。各级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阶段就要考虑运营管护经费问题,将其 纳入项目总投资或明确管护经费来源,对已竣工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要明确产权主体,健全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积极性,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5.公共设施调查报告 篇五

主题:公共设施设计---导视系统

地点:xxxxxx 时间:xxxxxxx

学生:xx 学号:xxxxxxx 指导老师:xxxx

公共设施设计调查报告

公共设施设计---导视系统

"导视系统”来自英文sign,它有信号、标志、说明、指示、预示等多种含义。导视系统设计即 sign design 中的sign 是指在整体层面上的一种识别符号,它注重人的心理感受和生理感受以及设计对象的整体性营造,会使人产生一种由衷的亲切感,而且会形成设计对象的整体性可识别意向。

导视系统是结合环境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信息界面系统。很多情况下,它体现为标识的个体造型,导视系统现在已经被广泛应用,在现代商业场所,公共设施,城市交通,社区等公共空间中,导视不再是孤立的单体设计或简单的标牌,而是整合品牌形象,建筑景观,交通节点,信息功能甚至媒体界面的系统化设计。

导视系统设计是传统建筑设计与视觉传达的中间学科。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对人与环境的信息关系要求越来越高,小到一幢写字楼,大到一个区域甚至城市都要求有科学和人性化的导航设计,它不再是由材料、造型、或加工类型来进行界定的单项设计制作项目,而是融入物业运营的系统设计项目。

导示(导视),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的一部分,它不但有着引导、说明、指示等功能,它也是环境布局的重要环节,也是营造风格、塑造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全面理解和正确认识它,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识别系统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四个方面。

导示(导视),按其字意可理解为导向、指示,引导、视线。

视觉导示系统,按其类别可划分为环境导示系统、营销导示系统、公益导示系统、办公导示系统和必备导示系统。

它主要包括主导示体(牌),它是一个区域或主题的核心展现;次导示体(牌),主要用于分区域、分主题或区域次要入口;方向导示;定位导示。如楼号、门牌号、名称标牌等等;定量导示。多用于警示、提示,如大小、多少、急缓、轻重等等;影视导示系统等等。

按其所处环境可划分为立式、卧式、悬挂式、立面镶嵌、立面半挑、移动立牌、桌面立牌等。按常规将室内、室外垃圾桶、资料架、室外地灯装饰等等也列为导示系统。

一.环境导示系统。它在特定的环境中风格和功能指向是有所不同的,如度假休闲、商务政务、楼盘家居等等。在此,以度假休闲环境的导示系统展开分析与说明。

度假休闲环境的导示系统,它主要具备四种属性:一是它的导向指示的功能属性;二是它是环境构成中的一部分,它必须要溶于环境服务于环境,它可以将其风格、文化升华,但不能割裂于环境;三是由于它在环境中起到的引导作用,促使它始终处于人们目光的聚焦点,成为最易引起人们注意的关注点;四是在环境或建筑布局的点、线、面中,它起到的是点和以点代面的作用。因此,它的造型、装饰装潢会直接影响到整体景观的风格、文化和品质。

为此,休闲度假环境导示系统不但要关注它的引导功能,也要注重其“关注点”所起到的营造氛围,营造文化,营造品位的作用。

度假休闲环境导示系统的风格与文化定位:为了强化地位、品牌和效益,一个园区、一个社区,一处景观或一幢建筑,都在追求差异性,强调个性化,都有其文化体系,主题与文化是其最高境界,是灵魂所在。如,休闲度假酒店业风格各异,有欧式、日式、中国古典园林式、地中海风情、南美风情、东南亚风情等等,有土著的、豪华的,古典的、现代的等等。当客人步入主体视野范围,就会充分感受到浓烈的文化气息,就会体会到身处异国或他乡的别样感受。那么要营造这样的氛围,则要求设计者充分理解把握文化或风格的脉搏,无论在整体布局还是在具体塑造,在点、线、面的任何角度,在园林、建筑、装修、装饰装潢等都要渗透出“地道”的文化气息,这样,才能使文化塑造达到完美境界。导示系统,前面提到“点”的作用(某些可扩展到“线”),由于它的重要地位,它的文化定位则是重中之重。当主题确定之后(如地中海风情、热带雨林还是玛雅文化),则需要对反映这一文化的载体进行定位。如造型、色彩、质感(材质),整体与局部平衡,宏观与微观协调等。

1.造型定位。造型的创意与设计则是根据文化的定位来寻找其切入点。只要最终达到充分反映其文化的整体信息,展现其个性与魅力就是成功的造型定位。例如,动物、植物、图案、图腾、所有物质、图形、文字等等。

造型定位也可按点、线、面来进行应用设计。例如,一个叶子造型,它可按大小应用到各种导示体中,使人感到它的鲜明个性和很强的整体性;若将其复制出多个或多角度组合,则形成很强的系列感与整体感;若将不同的各种植物叶进行组合应用,则体现出丰富的植物文化背景,它的文化内涵定位也有其改变。

也可按文化要素组合定位,图形、文字组合等等。例如,仙人掌度假酒店是以美洲玛雅文明的图腾文化定位的,它是以要素的综合运用确立了它的文化背景。

2.色彩定位。导示系统的色彩也是紧密围绕文化和风格来定位的,它可以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意识和感觉,对人的情绪和第一印象有着重要作用。如,若以墨西哥文化为背景,则要考虑到干冽的气息,沙漠的黄色、仙人掌的墨绿色,传统(印加文化)文化色,如,深红、淡黄、紫、白、浅蓝等。再如,以欧式风格为背景,则要考虑到高雅、华贵的白色、深兰色、金色、银色、红色等。一个民族、一个地区都有其用色习惯,都会受到其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的影响,为营造“地道”的文化风格,则要求设计人员要对其全方位的、深入的了解,才能拿出具有灵魂的、禁得起推敲的好的作品。

色彩定位,也要考虑到大环境中的以点带面的作用。

3.质感(材质)定位。材质的质感对文化和风格起着重要的影响。例如,是土著的、远古的,还是现代的、华丽的,在材料的运用、表面处理和工艺等,起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对于不是一个历史时期、不是一个材质系列、不是一个文化范畴的材料和工艺,一定要慎用。同样,材料质感也要考虑到点、线、面的关系。

二.营销导示系统。营销导示系统与环境导示系统它的目标指向是不同的,环境导示是环境的一部分,既主体的一部分,它要溶于环境,服务于环境。而营销导示目标是为销售过程服务,是创造良好的营销环境。

在定位上,它首先考虑的是品牌。如LOOG、名称、颜色等。它不要求溶于自然环境,而是越鲜明越有冲击力、越能抓住人们的目光越好。它的适用周期同它的营销活动同步,较为短暂。它是广告行为。一般,它不适用于生活环境。

三.必备导示系统。必备导示系统有着特定的功能性和指定性,它的造型、色彩,甚至安装、使用都有其严格的技术标准。它是由相应工程的施工单位提供并安装。如,紧急出口、消防设备等安全标识;交通导示系统;电、水、光缆、煤气等警示标识。

四.公益导示系统。公益导示系统它主要起着公示、提示的作用。对公益导示的要求一是不要脱离大环境的文化定位,二是要更加强调它的温馨与人情化。一般它不能系列应用,大多只对个体或事件说明、表述,但它的风格也要统一。如,告示牌、植物名称、区域说明、温馨提示(请勿践踏、小心碰头、坡陡路猾等等)。

它的定位虽然不象营销导示、必备导示那样鲜明,也可不必象环境导示那样与文化、设计紧密相扣,它可介于二者之间,但必须注重它的人情化。

五.办公导示系统。它是针对管理者而言的,一般来说,严肃性是办公导示系统的特点。它的定位则不尽相同,有的是以它的环境文化定位紧密相连,有的是以它的企业理念、价值观或企业文化为背景,它的定位主要是根据管理者的要求来确定。它主要包括机构名称牌、科室牌、工牌(胸卡)、办公区域指示牌等等。

导示系统,通常是按其类别进行设计与应用的,但也可综合或组合应用。例如,加油站之间为了营销竞争,有的将其入口处常规导示符号→在其造型上加大,使颜色对比更加鲜明夺目,形成其功能不仅仅是方向上的导示,而扩展为营销手段。既“由此进入”,引深为“‘请’、‘要’由此进入”。

6.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六

目前,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共有24个,其中群众艺术馆1个,市级公共图书馆1个、展览馆1个、电影公司1个、影剧院2个,已经评估定级的区级文化馆2个、图书馆2个、影剧院1个,街道(乡镇)文化站等10个。中央驻市企业均有各自独立的文化体育设施,如职工活动室、文体中心、图书室等。其中有部分企业的文化设施,经政府注入资金后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

我市20体育场地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市共有体育场地970处(个),其中标准体育场地606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64个。体育系统场地19个,占2%;教育系统场地318个,占32.8%;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等中央石油石化企业及其他单位,有体育场地633个,占65.2%。20XX年至20XX年,我市重点对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改造或新建,增加了一些体育场地及场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的体育场地主要集中在克拉玛依区,场地规模和投资总额占全市的72%左右,4个区的体育场地建设相对不平衡。

二、我市近年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为摸清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状况,近年来,文化、体育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体育设施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规划等相关部门着眼于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全市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发展目标、整体布局、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在近期建设规划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在规划设计上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和实用的原则和先进性、创新性的要求。计划、财政等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考虑文体设施的公益性,同时也考虑政府投资的效益,针对不同片区,明确不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对老城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适度改造,逐步改善,做到了每个社区都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安排坚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市民意愿的基础上,以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为重点,实施了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20XX年,投资12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900万元,克拉玛依区投资100万元,市局工会补助200万元),完成了克拉玛依区田径运动场改造,城区居民健身环境明显改善。投资1.5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7000万元用于主体工程建设),实施了独山子区2.1万平方米的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跨年工程)。独山子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已列入我市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内含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科技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即将动工建设。投资1.3亿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000万元进行主体建设),实施了白碱滩区文化大厦项目建设(跨年工程),该项目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包括图书馆、科技馆、会展中心、多厅影剧院、青少年宫和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20XX年,市政府争取国债资金82万元,配套22万元,实施了乌尔禾乡文化站和金龙镇文化站建设。乌尔禾乡文化站已于20XX年当年竣工落成。金龙镇文化站建设方案目前已经克拉玛依区政府评审通过,计划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十分重视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从至20XX年已投入资金8000万元,对第一中学运动场、风雨操场、篮球场,第二中学运动场,市高级中学室内田径馆、篮球馆,第七中学运动场,第十中学篮球场,第十三中学风雨操场,阳光实验中学风雨操场、运动场进行了改造或新建。,已列入市政府计划并正在实施建设的校园体育场所有第三中学风雨操场、第七中学风雨操场、第八中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第九中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第十三中学运动场,投入总额为8700万元。各区也十分重视校园体育设施建设,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了校园体育设施条件。到20XX年底,克拉玛依区已投入1亿多元用于修建和维修改造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等十五所小学的运动场、风雨操场。独山子区在投资新建学校的`同时,加快改造已建学校运动场。白碱滩区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压缩其他开支,修建和改造小学运动场及风雨操场。目前,全市36所区属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教学设施健全,篮球场、田径运动场基本能够满足教学和学校召开运动会的需要。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文化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目前,在全市体育场所总资产中,国有占99.5%,非公有只占0.5%;非经营性体育场地占资产总数的99%,只有11个体育场地属经营性质。在日常管理中,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一是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依法开展各项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弘扬和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区分不同服务区域和对象,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及经营管理办法,保证了文化体育设施合理、有效使用。目前,全市各个文化体育场所制度健全,管理有序。三是通过试点,认真研究逐步开放学校、企业单位内部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可行性。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已开展了校内体育设施课余时间对社会开放的试点工作,全市有多所中、小学的运动场、馆对社会开放,提高了学校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近几年来,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进展很快,整体水平相对较高,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是,从人民群众实际使用的需求来看,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匮乏。虽然我市文化体育设施的总数量和人均占有面积已具有相当规模,但绝大多数文化体育设施,尤其是体育场馆主要分布在学校和各企业单位,面向大众开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严重不足,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要。

二是高品位的文化体育设施不足。随着全市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有品位、上档次、有规模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我市现有的文化体育设施已无法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是新、老城区和各区之间现有文化体育设施分布不均衡。以体育场地为例,克拉玛依区有534块体育场地,占全市总场地数的55.05%;独山子区有171块体育场地,占全市总场地数的17.63%;白碱滩区有242块体育场地,占全市总场地数的24.95%;乌尔禾区有体育场地23块,占全市总场地数的2.37%。

四是文化体育设施总体开放程度不高。目前,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对外开放,但大部分企业内部文化体育设施不对外开放,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力度不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五是部分现有文化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不高。如有些设施被擅自改变功能,因设施老化被闲置等。

四、今后的重点工作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市政府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列入了《克拉玛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规划纲要和文化、体育专项规划,按照在全疆率先基本实现城市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我们将坚持有利于各区文化体育事业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逐年加大对各区城乡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同时,积极争取驻市中央石油石化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系统配套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心城(指克拉玛依区)新区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大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独山子文化中心,白碱滩文化大厦,乌尔禾文化中心等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将会相继开工建设、投入使用。现有设施中,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将在中心城新区文化馆、图书馆建成后,移交克拉玛依区政府进行管理。青少年宫将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投资、适时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快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通过区级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镇)文化站设施的不断完善,实现全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覆盖。进一步改进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依托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资源,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有共享。

依照总体规划,我市中心城新区体育中心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可容纳6000人的体育馆、0人的体育场以及独山子体育中心将在“十一五”期间陆续开工建设,白碱滩体育馆目前也在项目建议论证阶段,乌尔禾民族体育设施已纳入前期工作计划。到“十一五”末,我市体育设施将更加完善,除乌尔禾区外的其他区,公共体育设施将具备3场2馆1房,即:1个塑胶标准田径场、1个草坪足球场、1个灯光篮球场、1个游泳馆、1个体育馆、一个训练房(室)。乌尔禾区将建设少数民族体育综合运动场、简易标准田径场各1个。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馆设施面积达7.25平方米。

近期,我们将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顺利实施。为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20XX年,市政府成立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工程领导小组。今年,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科技博物展览馆、体育馆及新区二期系统配套工程共5000万元。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快推进中心城新区文体中心项目建设步伐,市政府又专门成立了克拉玛依文体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了文化、体育、系统配套三个专业协调组,并通过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对各单体项目进行建设管理。目前,文体中心总体规划方案已经确定,优化设计正在抓紧进行。科技博物展览馆、体育馆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工作已经启动。场地平整、构筑物拆迁处置方案准备就绪,系统配套方案设计已经完成。

二是加强全市现有文化体育设施的利用和管理,在建设一批高档次、上规模的文体场馆的同时,逐步加大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体育场地设施的维修、改扩建力度,对已修建好的将加强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在全市有条件的学校扩大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试点范围,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收费及停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切实规范日常管理。各学校校内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将优先向学校所在社区内的居民和有组织的群众活动开放,使学校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三是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央驻市企业加大体育场馆面向社会的开放力度,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四是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农牧民业余文化体育需求。

7.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七

(一) 濮阳市市政设施拥有量和整体水平

截止目前, 我市城区内共有市政道路77条 (注:不分路段) , 其中主干道12条, 次干道27条, 支背路38条;道路总长192.5公里、道路总面积5387796.4平方米 (含人行道) , 污水、雨水管线长420.3km, 污雨水提升泵站19座, 桥梁35座, 人行天桥4座, 广场6座, 公共停车场2座。道路网密度由建市初的2km/km2达到4km/km2, 排水管网密度由建市初的2.5km/km2达到7.5km/km2, 人均道路面积由建市初的6.7M2/人, 增加到13.4M2/人。

(二) 濮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众多, 没有有机结合

由于我市城市管理体制不顺, 使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没有有机结合, 导致管理效果不佳。如市政设施管辖来说, 我市市政设施管辖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中原油田公共事业管理处、高新区市政环卫局、华龙区、高新区经贸区管委会、市房产中心、市热电厂、市同力水泥厂、濮鹤高速管理处、中原化肥厂、中原石油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等管辖。属地管理不用, 导致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层次水平不齐, 造成使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客观问题存在。

二、市政设施管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些年来, 濮阳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但距市政设施管养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还有一定差距, 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管理中政出多门、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空档管理等现象严重, 导致管理部门间责任相互推诿, 难以有效保证市政设施正常功能的发挥。国家和地方法规现已明确规定了道路管理主体、管理范围、管理权限及权利保障。但在实际管理维护中, 重复管理、越权管理、无人管理时有发生。管理出现的漏洞, 给违法占路者以可乘之机。未经审批许可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乱开挖、乱接管 (排水) 、乱搭棚、乱摆放现象比较普遍。亟待重视解决, 继续完善提高。目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 市政设施存在多头管理、范围交叉、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空档等问题。2) 市政设施开发建管脱节, 托管、移交验收不规范。3) 重复开挖道路、损毁市政设施、占路市场现象时有发生。4) 市政排水管网和城市防汛设施配套不完善, 造成排涝防汛能力差、道路积水和河水污染。5) 部分市政设施超期服役, 不能及时大修或按标准养护。

总之, 造成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错综复杂的, 结合以上提出的问题分析, 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七个方面:第一, 管理体制不理顺, 政出多门, 互相掣肘。濮阳建市以来, 市政设施一直按照“谁需要谁投资, 谁建设谁管理”的模式归属管辖, 分为“市政”、“公路”和自管三大类, 具体由市政部门、公路部门、华龙区、高新区、中原油田公共事业处、中原化肥厂、市热电厂、濮阳同力水泥厂、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乙烯) 、高新区经贸区 (金桥市场) 管委会、市房产中心、濮鹤高速管理处和房地产开发商分别管理, “各负其责”、“各自为政”。第二, 市政设施规划的权威性欠缺。中原油田基地和城市新区难以形成市政统一规划体系;公路部门和市政部门对路网规划目标和过城区道路定性不一, 导致立项审批程序和建设管理主体不同, 造成建成后道路管理归属不一, 进而影响城市路网功能的发挥。第三, 市政设施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影响着养护工作效率和质量。目前, 濮阳市的市政设施养护专项经费还是2002年首次部门预算时核定的130万元 (不包括泵站电费) , 而市政设施拥有量是2002年的2倍, 材料价格翻了两番。第四, 城市排水和防汛设施不完善, 城区道路多处积水。第五, 城区污雨水分流不彻底, 截污管线建设滞后等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因素。第六, 行业归口管理不到位, 管理养护机制不完善。第七, 市政设施养护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到位。市政设施管养管养模式较粗放, 离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科学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濮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的对策

市政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城市经济和社会运行的载体, 是支撑每座城市有序发展的“骨架”。市政设施管养水平是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和缩写, 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休戚相关, 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改善投资环境, 优化居住环境, 提升城市品牌形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政设施完好率的高低事关城市经济、社会、市民生活秩序能否得以正常运转的大事, 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市民出行安全。因此, 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势在必行。

(一) 加强市政设施规划设计标准体系建设, 实现城市市政设施规划、设计、管理一体化

一要坚持市政设施统一规划的原则。建立中原油田基地和新城区整体统一的城市规划体系, 实现从中原油田基地、新城区到街道、社区的一口径规划。二要整合市政和公用 (供水、供气、供热) 、通信、电力、有线电视等路下地埋管线建设计划。使新建管线与新建道路、拓展改造管线与道路大修, 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三要统一城区内市政道路和过境公路的规划设计标准。四要首先制订已建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台帐。

(二) 理顺管理养护体制, 完善管理养护机制, 促进城市管理养护事业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第一, 要尽快理顺管理养护体制, 创新管理养护模式。一是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政府” (市直、市区包括高新区、中原油田) 、三级管理 (包括办事处、乡政府) 、四级网络 (包括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 城市市政管理养护新体制。二是健全管养机构和管养基地站点, 按照“以块为主、块管条保、分级管理”的原则, 明确责任主体, 有效杜绝多头、空档、交叉管理现象。第二、切实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机制, 创新管理养护新思路。一要建立高位高效的协调机制。二要建立职责清晰、考评严格的管理责任机制。

(三)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投入, 提高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水平, 提升城市品位

市政设施管养是社会公益事业, 没有经营项目, 也没有收费项目, 市政设施养护经费充足是保证市政设施完好、发挥其正常功能的前提条件。一要根据当年市政设施管养量的增加, 按照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标准核定每年的养护专项经费, 列入财政预算, 确保每年养护经费随着管养量和实际维修成本的增加逐年递增;二要根据市政设施养管事业机械化、科学化发展的需要和现有道路等级和养护要求, 加大投入, 及时购买先进的市政机械养护设备和必须的检测仪器, 加快提升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的现代化水平;三要在核定编制人员不足的情况下, 逐年增加一定人员经费用于补偿聘用养护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四要以“经营城市”的理念, 拓宽市政设施建设、管养资金渠道, 加大投资力度。

(四) 强化市政设施建设市场行业管理的理念, 抓好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

一要归口实施全市城区市政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制, 确立全市市政行业行政管理机构主体和资格, 推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和项目合同制, 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预决算审查和竣工验收。二要实施市政道路路政管理, 明确市政执法资格主体、执法范围、执法职责, 强化执法力量, 完善执法程序, 健全执法与奖惩制度等, 使市政行业执法成为独立的合法执法机构, 更好地完成市政管理工作。

(五) 管、养、修并举, 强力推行“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技能化”管理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是一个统一整体, 不可偏废。“管”能减轻养和修的负担, “养”可减少修的工作量, “修”即利于管、养, 又可减少进一步损害, 三者要有机结合, 科学统筹, 规范管理, 精细运作, 强力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 提高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水平。

(六) 标本兼治, 依法综合治理市政“顽疾”, 促进城市综合整治的开展

8.城建公共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调研报告 篇八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城市容貌景观的组成内容,它在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体现着城市风貌和形象,是衡量城市服务与管理精细化程度的标志。

按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结合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为提升北京市市容景观建设和设施容貌水平,规范设施设置管理,达到“无物不景观”的目标,为编制《北京市市政市容“十三五”时期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划》奠定基础,使规划接地气、顺民意、更具操作性,组织开展了此次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方式及内容

(一)调查主体

调查由北京建筑大学和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

(二)调查方式

调查通过同一问卷四种调查形式的方式进行,即微信调查、网站调查、电话调查、现场调查四种方式。共发放问卷13050份,回收问卷11987份,经核查有效问卷11806份。其中,现场调查获得有效样本2865份(占比24%);网站调查获得有效样本3567份(占比30%);微信调查获得有效样本4834份(占比41%);电话调查获得有效样本540份(占比5%)。

(三)调查时间

调查历时近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8月14日。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涉及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完备性、使用便捷性、造型美观性、色彩协调性、与周围环境匹配性、外表整洁性等方面的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调查样本分析

1.样本区域分布情况

本次调查的有效样本覆盖了北京市十六个区,其中城区占比56.7%,郊区占比43.3%;核心区即东城、西城各收到样本1086份(占比9.2%)、1381份(占比11.7%);中心四城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各收到样本1346份(占比11.4%)、1629份(占比13.8%)、874份(占比7.4%)、378份(占比3.2%)。各区调查样本量及占比情况(图1-2)所示。

2.样本性别及年龄分布情况

本次调查样本的男女性别比例接近1:1(52.3:47.7),比例较为均衡。年龄主要集中在19-65岁(占比89.79%)。从调查样本的年龄分布情况看,35-54岁年龄段样本量最多,样本量4050份(占比34.30%),其次是19-34岁,样本量3474份(占比29.43%),最后是55-65岁样本量3078份(占比26.07%)。

3.样本职业分布情况

本次调查的样本主要是企业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校大学生三类,占比73.80%。

从调查样本职业分布上看,企业员工最多,样本量3477份(占比29.45%),其次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样本量3075份(占比26.05%),最后是大学以上学生,样本量2161份(占比18.30%)。

(二)总体满意度分析

1.市民对设施功能和容貌等方面的关注度情况

市民对设施功能和容貌等方面的关注度排序依次是设施功能、设施整洁、设施美观、设置合理、设施耐用。在设施功能和容貌等性能排序调查中,排在第一位置的样本中,有59.22%的市民(样本量6991)选择设施功能完备性;排在第二位置的样本中,有36.43%的市民(样本量4301)选择设施干净整洁性;排在第三位置的样本中,有33.44%的市民(样本量3948)选择设施美观性;排在第四位置的样本中,有43.13%的市民(样本量5092)选择设施设置合理性;排在第五位置的样本中,有39.45%的市民(样本量4657)选择设施经久耐用性。体现出市民把设施功能作为第一关注点,其次是设施整洁、美观、不影响通行和结实耐用。居民关注度排序情况(见下表),设施功能和容貌等关注排序情况(图3)所示。

2.市民总体满意度情况

通过统计分析,市民对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满意度评分为5.94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满分为10,不满意为[1,5),基本满意[5,8),满意[8,10])。在设施的日常保洁、样式和设置等方面的评分较低。各项指标评分依次为功能完备性(得分7.74)、设施干净完好(得分5.32)、造型美观性(得分5.46)、设施设置合理性(得分5.72)、设施经久耐用性(得分5.46)。体现出当前北京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整体功能能够满足市民需求,设施容貌样式美观性有待提升,设施维护不到位、外观不整洁、设置位置不合理、使用不便捷、设施体量大、影响通行问题较为突出。总体满意度评价情况(图4)所示。

3.市民对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情况

通过统计分析,市民常用的设施有废物箱、座椅、公交站亭、指路牌、自行车存车架等,使用率低的设施有信筒、早餐车、信息亭、出租车扬招站、停车咪表等。在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使用频次排序中,废物箱排在首位(10593份,占比89.73%),其他依次为座椅(10453份,占比88.54%)、公交站亭(8893份,占比75.33%)、指路牌(8756份,占比74.17%)、自行车存车架(8678份,占比73.50%)、报刊亭(7992份,占比67.69%)、公用电话亭(7933份,占比67.19%)、移动公厕(2532份,占比31.20%)、信筒(2673份,占比22.64%)、早餐车(2532份,占比21.45%)、信息亭(134份,占比1.14%)、出租车扬招站(98份,占比0.83%)、服务亭(76份,占比0.64%)、停车咪表(0份,占比0%)。有较多被调查对象反映从未在出租车扬招站打过车,停车咪表不能用,从未使用过信息亭。设施使用频次排序情况(图5)所示。

(三)市民普遍反映的设施问题

1.市民普遍认为道路部分设施数量过多

通过统计分析,市民认为道路上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过多的有9261份(占比78.44%),认为设施数量太少的有1323份(占比11.21%),认为设施数量合适的有1222份(占比10.35%)。其中数量过多设施反映集中在各类指路牌(2671份,占比28.84%)、公用电话亭(2514份,占比27.15%)、报刊亭(2283份,占比24.65%)、早餐车(1793份,占比19.36%)等设施。电话调查中许多市民反映,越是人多、拥挤的地方设施越多,如地铁出入口、交通枢纽等处大体量、经营性设施尤为突出。

2.市民普遍有设施阻碍通行的感受

通过统计分析,在全部样本中有74.8%(样本量8831)的调查对象曾有因设施体积过大、设置位置不合理,阻碍了步行通行的感受,其中以报刊亭(样本量4576,占比51.82%)、变电箱(样本量3423,占比38.77%)、早餐车(样本量2876,占比32.57%)、公租自行车(样本量1897,占比21.48%)为主,此外还有较多的调查对象反映盲道被大体量设施占用情况比较普遍,不安全。

3.市民普遍认为设施保洁、维护不及时

通过统计分析,在全部样本中有72.8%(样本量8597)的调查对象认为设施保洁、维护不到位。从问题类型方面统计,认为设施脏污的有7417份,占比86.27%;认为设施被喷涂小广告没有及时清理的有7194份,占比83.68%;认为设施锈蚀、残损的有6549份,占比76.18%。

从设施类型上看,认为设施保洁维护情况较差的依次是报刊亭(样本量6163,占比71.69%)、停车收费牌(样本量5799,占比69.52%)、公用电话亭(样本量5723,占比66.57%)、早餐车(样本量5486,占比63.81%)、公交站牌(样本量4768,占比55.46%)、候车亭(样本量4716,占比54.86%)等。

4.市民反映设施不美观,与北京市容景观不协调

通过统计分析,在全部样本中有67%的调查对象反映当前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样式不美观(调查中此题可多选),反映设施类型的依次是报刊亭、早餐车、自行车存车架等。设施容貌样式意见统计情况(图6)所示。

(四)大体量设施满意度分析

1.报刊亭

市民认为报刊亭设施存在主要问题有:亭体老旧、占地过大、样式不美观等。在现场调查和电话调查中,许多市民反映报刊亭已变成了杂货摊,除卖报刊外还经营冷饮、食品、玩具等。

调查样本中,在报刊亭购买报刊杂志的仅有8.75%,69.7%的被调查者认为报刊亭可设置在社区或超市内,既便民又不占路。

2.早餐车

在调查样本中,仅有19.6%的调查对象近一年曾在早餐车购买过食品。有九成的市民认为,目前路边的早餐店非常多而且卫生,不需要在街头设置早餐车。

市民普遍认为早餐车存在的问题有:设施脏污加工条件差;食品不卫生;早餐车周边油污遍地;经营人员个人卫生差。

3.公用电话亭

从调查的情况看,有42.8%的调查对象几乎不使用公用电话亭,有37.4%的调查对象偶尔使用公用电话亭;19.8%的调查对象经常使用公用电话亭。80.2%的被调查对象近一年来使用公用电话亭的频率较低或从不使用。78.4%的调查对象认为公用电话亭可以减少数量。

四、报告建议

通过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从调查情况看,市民普遍认为,北京市城市道路上的设施过多,而且越是人流集中的地方设施越多,影响了道路基本功能的发挥,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效率。有些设施集中设置在地下空间出入口和公交枢纽周边,影响人流疏散,形成安全隐患。

二是从全市道路资源情况看,便道宽度在3.5米以上的道路数量较少,大多数道路的便道宽度不足3米,不适宜设置大体量设施。有的设施设置后,便道剩余宽度不足1米,特别是报刊亭、早餐车,一旦进入营业状态,基本上阻塞了便道通行,占压了盲道,市民对此反应强烈。

三是调查中市民普遍反映,设施脏污、破损问题。

四是调查中一些市民提出,现有设施样式、颜色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设施不美观。

9.同济大学公共设施调研背景 篇九

一、调查报告内容

1.区位图:四平路校区位于杨浦区四平路,位于地铁十号线。现状平面示意图: 2.通过非参与者观察对使用者的活动进行描述:

3.通过参与观察对空间、设施进行评价:我们通过对使用者使用公共座椅、垃圾桶及路灯的使用状况进行观察,作出评价。

4.对场地是否符合人性化场所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基本符合人性化需求。5.改进意向图:

二、调查和评价项目

1.校园周边环境:

·周边有商业街、广场、绿化及水景。交通较为繁华。

·周边多为校园建筑,色彩朴素典雅米色白色为主。以图书馆为中心分布各个交通路线。·周边环境能为校园提供良好的视觉景观。2.气候特诊:

·校园所处地区的气候类型:亚热带季风气候

·校园内是否有遮风避雨、遮阳的设施:有,零星分布在校园各个角落 ·校园内阳光是否充足:是

·周边建筑物是否对场地有所遮挡、建筑物的反光是否造成不良影响:无、无 3.使用和活动(重点):

·人们如何进入场地:不行、自行车、汽车 ·场地内有哪些活动:休闲、教学

·空间的设计是否是适于该项活动的进行:较为适用

·不同特征使用者在使用空间是具有哪些不同:师生多使用图书馆教学楼、外来人员多使用场外休闲空间。4.边界:

·校园边界是如何界定的:围墙

·校园与周边道路之间是如何分化的、有无高差材质变化:植物和色彩、有 ·校园边界处理是否有助于吸引人们进入场地:是 ·校园边界处理是否有许多凹凸空间进入停留:是 5.子空间:

·校园是否被划分成若干子空间以利于使用、尺度是否得当:是、是 ·采用那些划分空间的手段:植物划分、道路划分、建筑类型划分 ·子空间之间的联系如何:较为合理 6.交通与园路:

·周边有哪些类型的交通、对校园有什么影响:人行、轨交、公交。影响校园人流 ·场地内部的园路是如何进行规划的:以图书馆为中心分布各个交通路线。·有无无障碍设计:有 7.地形变化:

·地形变化的目的、形式:分隔空间类型、增加景观。抬高地面,下沉河流。·如何吸引人进入下沉或者抬高的空间:道路、材质 8.建筑物(校园典型标志性建筑): 9.·校园内是否有景观建筑:有

·建筑的功能体量:教学、标志。较大

·校园建筑的造型、色彩,材料是否与外部环境协调:是 10.植物:

·植物品种是否多元化:是

·植物对空间的限定起到哪些作用:分隔、围合、引导 ·采用了哪些植物造型形式:并列式、环绕式、自由式

·植物与其他景观元素是如何结合设计的:从材质、色彩、高度 11.座位:

·座椅的位置是否合适能否满足人看人观景的需要:是 ·座椅的数量是否满足需要是否有辅助座位:是 ·座椅的设计是否满足不同人数和观景的需要:是 ·座椅的材料:石头、木质、塑料、铁艺 11. 水景设计:

·水景的位置、形式、尺度:位于学校的中心位置,河流,约为七米左

·是否满足人们亲水的需要:是 12.铺装:

·地面采用那些铺装方式、材料:有规律的图案铺装。大理石、水泥、青石板 ·地面铺装图案材料变化是否有引导人流或鼓励停留的作用:是 13.环境设施:

·校园内有哪些环境设施:亲水平台、休闲亭台、观景座椅 ·设施的分布情况:休闲区最为密集、其他区域零星分布 ·设施的设计是否与整体环境协调:是 14.整体景观设计是否符合人性化需求:是

10.椒江区残疾人公共设施调研 篇十

XXXXX团学会

目录

一 实践背景

二 实践团队名称及成员 三 实践主题

四 实践团队口号

五 实践调研的目的和意义 六 实践实践 七 实践地点 八 实践内容 九 实践经费 十 附录

二 实践团队名称及成员

名称:XXX残疾人公共设施调研实践队 成员:

三 实践调研主题

加大残疾人设施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关爱残疾人意识

四 实践口号

完善残疾人设施,改善残疾人民生

五 实践调研目的和意义

1实践调研目的

为响应国家和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作为社会上的一类特殊人群,残疾人已引起了广大社会人民的关注,而残疾人公共设施建设更是重中之重。XX,一个蓬勃发展的城市,对于现有残疾人公共设施调查是很有必要的。

通过这次调研活动,即可加强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团队合作意识;也可调研总结XX现有残疾人设施状况,提高市民对残疾人的关爱,为该城市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 实践意义

(1)、积极参加到社会实践中去,提升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2)、了解XX地区的残疾人现有公共设施状况,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

九 实践经费

经费来源:学院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 经费开支与报销事项:

(1)一切开支本着节约为前提,杜绝浪费(2)同学向队员公开当天的各种开销

(3)资金支出都应有发票,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姓名并交由队长签字后,方可向管财务的同学报销。经费预算:

调查问卷打印复印························400元 车费····································200元 队员日常开支····························200元 其他····································200元

总计:1000元

火车站

医院

汽车站

银行

公园

其它

酒店或宾馆

11、您认为下列哪些无障碍设施数量不够(多选题)

无障碍通道

盲道

电梯

盲文指示指标

无障碍厕所

其它

饮水设施

12、您认为无障碍设施应该在哪方面加强(多选题)

设施方面

利用率方面

数量方面

维修保护方面

宣传方面 其它

13、如果有残疾人要求帮忙,你会怎么做

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

随便应付一下,接着做自己的事

赶紧躲开,当没看到

其它

11.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的探讨 篇十一

提升城市形象与品位

近年来,随着攸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大增加,城区面貌日新月异。但在城市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也日益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阻碍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总体水平的提高。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理顺城市市政维护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新型的城市市政维护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改善我县投资环境,是当前我县城市管理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现在,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及《株洲市人民政府20100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试从城市管理中的市政维护管理这一环节进行探讨如何完善市政维护机制,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这一课题。

第一章 概括

第一条 本意见适用于本县城市范围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是我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各区镇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各单位和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自行负责。

第四条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工程设施的义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对贯彻实施本办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城市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七条 市政工程建设图纸的审查、建设方案的评审、工程建设的监管、工程竣工验收评估须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全过程参与。

第八条 新建、改造和扩建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应当根据管线类型的技术规范同步进行公共管廊建设。建设部门还应广泛征求沿线单位、地下管线管养单位意见,做好地下管线改造和预埋工作,防止重复开挖。

第九条 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电、路灯、通信、消防、交通安全设施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杆﹚线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相协调,依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顺序,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在城市建设中,需要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原有设施进行拆除、移动的,应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一条 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埋设地下管线的,应当按季度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埋设施工计划。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挖掘。

第十二条 新建、改造和扩建城市道路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相交或者新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应当建设立体交叉设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90天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规定将市政工程设施的各个项目向相应的接收管理部门分别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设施防盗等责任自工程移交之日起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另有特殊约定的,从约定。不符合建设质量标准和建设内容的工程应当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十四条 未移交给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建设单位、责任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并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另有特殊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少于一年。主体结构终身保修。

第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造成市政工程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市政工程设施损坏赔偿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市政工程设施因交通事故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养护部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养护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对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核实、评估,核算恢复市政工程设施所需的费用,向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按定额标准并参照市场招标价格核算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第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尽可能安排在夜间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养护维修车辆、机械设备应当使用统一的作业标志。养护维修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服饰。

第十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养部门应当建立检测评估制度,定期对设施可靠性进行检测评估。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市政工程设施完好。

第二十条 全城统一设立市政应急协调机构,开通市政应急热线,协调处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各相关设施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

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意见所称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平石、公共广场、地下通道、停车场、街头空地、路肩、边坡等。

第二十二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二)擅自进行有损道路设施的各种作业;

(三)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机动车、畜力车;

(四)在非指定路段上停放、清洗、练试、修理机动车;

(五)车辆载料拖刮路面或冲击路面;

(六)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机动车在桥面上停放或者试刹车;

(二)行驶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

(三)利用桥梁、隧道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作业。

第二十四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二十五条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日常管理。其中市级管理道路的临时占用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审批;挖掘城区道路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单位现场勘察,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各区管理道路的临时占用由区政府负责审批。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交警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除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挖掘道路。

(一)属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未满5年的;

(三)大修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未满3年的;

(四)同一道路地下相同管线建设竣工后未满3年的;

(五)法定节日和全市性重大活动期间;

(六)挖掘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经查处未整改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不得挖掘城市道路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凡因基建、安装或经营,需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的,占用或挖掘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书面申请报告;

(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有关文件和设计;

(三)施工方案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个人)应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缴纳道路占用费或挖掘道路修复费,并按临时占用挖掘道路费用的1倍交纳押金,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挖掘道路许可证后,方可按限定的范围和时间临时占用或挖掘。所有城市道路,除按法定程序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其功能外,一律不得永久性占用。

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的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持有占道许可证或挖掘许可证,在占用或挖掘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围档设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二)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确定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手续。

(三)挖掘城市道路涉及到测量标志、地下管道、电缆等设施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与设施产权单位协商处理。

(四)不得影响市政工程、绿化养护施工和环卫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挖掘工程实行分段施工,主要路口和横穿道路的挖掘工程尽可能夜间施工,白天采取措施恢复交通。

(六)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

(七)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清理现场,恢复道路原状,并通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部门检查验收。

(八)遵守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第三十条 占用城市人行道作为临时停车场、存车或自建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占用城市车行道作为临时停车场、存车或自建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第三十一条 因紧急抢修自来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设施须挖掘道路时,应立即通知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养护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交纳道路占用或挖掘费。

第三十二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养护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管辖的道路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及时养护、修复占用或挖掘终止后的道路设施。

第三十三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及施工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井盖、护栏、路标等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养护及交通安全的要求。产权单位必须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保持井盖等设施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移动、震响等非正常情况,产权单位应及时补装、维修和更换,未及时补装或更换造成后果的,由产权单位负相应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井盖或圈占圈压检查井的井盖。

第三十四条 对城市道路进行维护施工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繁华路段,应避开交通高峰时间。施工现场影响交通的,施工单位应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采取措施维护秩序,需封闭道路禁止通行的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在报纸上发布通告。

第五章 城市排水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意见所称城市排水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明沟、暗渠、检查井、泄水井、泵站等。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下水道的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勘定核准,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开挖、占压排水管道;

(二)擅自在排水管道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向排水明沟、检查井、雨水口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等杂物;

(四)损坏或擅自移动井盖、井座;

(五)将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等物质的污水排入排水管、沟内;

(六)擅自在检查井、排水管口及排水明沟内设闸堵水或装泵抽水;

(七)擅自修建雨水、污水排放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对接;

(八)其他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九)非法收购井盖、井圈或其他排水设施。

第六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意见所称城市桥涵包括桥梁、涵洞、隧道、立体交叉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以及桥栏、扶梯、桥孔、桥名牌、限载牌等。

第四十条 在城市桥梁桥涵安全保护区域内不得从事影响桥梁桥涵功能和安全的活动。确需在城市桥梁桥涵安全区域内进行挖掘取土、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管等作业的,应当制定桥梁桥涵保护安全措施,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一条 需要依附于城市桥梁桥涵设置各种管﹙杆﹚线等设施的,应当提供原桥梁桥涵设计单位的技术安全意见,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桥梁桥涵设计单位技术安全意见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因养护桥梁桥涵,需要拆除随桥架设的管(杆)线等设施的,应当无偿拆除。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桥梁桥涵设施及其安全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损坏桥梁桥涵设施;

(二)移动、损坏桥梁桥涵测量标志;

(三)试车和随意停车;

(四)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五)进行危及桥梁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六)擅自张贴、悬挂标语和广告;

(七)在桥梁上下游100米以内的水域停船、捕鱼和取砂石;

(八)其他损坏、侵占盗窃桥梁桥涵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辆通过桥梁桥涵时,应当事先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间,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通过。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时,可以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和工具,并通知违法行为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资质等级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二)未按照市政工程设施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

(三)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市政工程设施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养护的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养护、维修、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桥梁桥涵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桥梁桥涵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桥涵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桥涵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回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

(三)在市政工程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铺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工程设施安全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市政设施管理股

上一篇:怎样去英国读高中下一篇:隧道安全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