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2024-09-2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共13篇)(共13篇)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篇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

为了完善商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商场内部自查自纠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制定此制度,使所有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员防范的工作氛围,提高店铺的安全运营环境。

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可以将安全事故预防关口前移,有利于提前掌握,提早处置危险情况,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部相关安全生产检查、消防管理检查及问题隐患整改要求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职责

3.1 本制度主要是加强商场内部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各项 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实施整改;3.2 商场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本着“专人负责、全员重视”的原则,由商场总 经理领导,人力行政部、安保部、后勤部、业务部协助并负责实施具体检查工作;3.3 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工作原 则,根据商场内部检查和整改要求,定期对责任区域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和环境的不安全缺陷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以达到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形成“责任分明、及时行动”的局面;

3.4 商场总经理和安保部负责依据此制度落实检查目的和结果,严格要求,并对 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确定考评要求。4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4.1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机构

4.1.1商场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商场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由安保部负责具 体实施工作;4.1.2安保部为专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隐患整改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商 场内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安全检查项目,总结并上报商场总经理和公司主管总经理,对现的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进整改结果;4.1.3商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商场安全生产义务检查组织,每日负责在 当班期间检查各自所在的工作区域内的安全操作问题,并将结果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对严重的隐患要及时通知安保部。

4.2 安全操作检查制度

4.2.1日常安全生产巡检由商场安保部负责,具体工作由安保部当班负责人、安 保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实施。

4.2.2安保部当班负责人或指派的当班内保员每天在营业期间经常性的对商场 内部进行安全巡查,并做检查记录;4.2.3负责商场内部安全巡检的人员要求熟悉商场内部安全操作要求并依据实 际环境进行检查;

4.2.4每周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带领安全小组全体队员对卖场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4.2.5每月由商场总经理带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各部门经理/主管、各 品牌专柜店长/组长对卖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作记录。

4.2.6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天不定期对本部门区域进行检查,每周 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整改。4.2.7安保部经理/主管对安全工作和整改工作做书面报告交商场总经理和公司 主管总经理;4.2.8安保部经理/主管负责安排执行集团公司安排的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 作;4.3 排查问题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和说明

4.3.1 排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作出详细的问题说明,列明隐患问题事项、形成 原因、责任人、隐患程度、影响范围及严重性等;4.3.2 按照隐患程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的整改要求:一般安全隐患问题通知 责任部门责任人立刻整改;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通知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时整改,记录并报商场总经理及继续跟进督核(一般限时不能够超过24小时;严重问题纪录并上报公司主管总经理,当日制定整改方案和实施措施(如需要较多投资则上集团公司负责人后尽快解决,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每日由安保部跟进整改进度并按时上商场总经理。

5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5.1 安保部当值内保员在每次巡检完毕后要做好相应巡检记录,如有隐患,应 立即签发《安全隐患整改单》交安保部经理/主管和商场总经理确认后责令整改;5.2 整改单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结果要求;5.3 整改完毕后,应对其整改问题进行第二次复查,如未达到整改要求则必须 继续整改;5.4 安保部对整改结果做总结并存档记录,每月将重点问题汇总上报公司主管 总经理,由公司主管总经理经理负责各店分享安全隐患问题并抽重点隐患整改问题进行复查;5.5 对一个月内重复出现3次以上隐患的部门要由公司主管总经理负责签发 《纠正记录》 6 相关表格

6.1 《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6.2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篇二

1. 农机操作手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农田作业机械开展作业的季节性比较强, 时间紧, 任务重, 且多数农机结构紧凑, 速度慢, 易学易操作, 部分操作手根本不把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当回事, 安全意识淡薄, 不按正规操作规程作业, 麻痹大意或野蛮作业、酒后驾驶操作等引发事故。

2. 多数机手无证操作技术水平差

据了解, 相当一部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后, 就变成农机驾驶员。他们只在购机时由经销商进行过简单指导, 没有参加农机技术培训、考试和考核, 没有驾驶证, 不懂拖拉机和收割机的构造和工作原理, 不懂操作技术和安全作业知识。在使用过程中, 一遇到问题, 不能及时进行处理, 盲目蛮干引发安全事故。

3. 忽视安全带“病”作业

投资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机操作手为了尽快收回投资, 一心想多赚钱, 在农忙季节, 日夜加班, 长时间连续作业, 操作手容易出现疲劳而导致判断失误, 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农忙季节, 忽视机械维修保养, 常常带“病”作业, 埋下事故隐患。

4. 转移频繁引发事故

田间机耕道是拖拉机和收割机顺利下田作业的必经之路。在丘陵山区, 田间作业机耕道配套少且不规范, 田块面积小, “面条田”、“巴掌田”、“插花田”多, 田块高差大, 在作业过程中, 要经常转移, 爬田埂, 走小路, 因坡陡路窄, 高低不平, 而引发事故。

5. 农机操作手年龄普遍偏大

据了解, 农业机械操作手中80%以上的人年龄在45岁以上, 年龄普遍偏大, 力气小、动作慢, 技术生疏, 操作灵活性差, 遇到紧急情况, 采取措施不力, 使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大。

近年来, 因农民使用操作不当频发农田作业机械伤亡事故, 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了严峻的监管课题。因此建议国家及有关部门在加大对农机购机补贴投入的同时, 也要加大对农机手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机耕道路建设的投入, 改善农机办学条件和农机作业环境, 让更多的农机手能及时得到更好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 消除事故隐患, 切实保障人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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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篇三

关键词煤矿电气;事故隐患;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TM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72-0151-01

1煤矿供电系统主要事故隐患

由于电气设备和设施缺陷(选型不当、分断能力不够、电缆过载、不阻燃等)可能引发的电气事故有:电源线路倒杆、断线、过负荷、短路、停电、人员触电、电气设备起火、电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等。

1)雷击过电压和消防隐患。雷雨时节因雷击产生过电压、放电产生火花或将设备和电缆击穿、甚至短路。放电产生的火花或短路的火源将易燃物(电缆、控制线、动力油、油污等)点燃,引发火灾,变配电室内未装设机械通风排烟装置及无足够的灭火器材,处理事故困难,导致事故扩大,造成全矿停电,停风、停产。

2)开关断路器容量不足。因开关、断路器遮断容量较小,不能分断短路电流,瞬间因短路故障产生大量的热能而烧毁设备及电缆,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部分用户或全矿停电、停风、停产,严重时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主变容量不足,电源线路缺陷。主变压器容量不足,一台发生事故时,其余变压器不能保证矿井一、二级负荷供电。矿井电源线路未按当地气象条件设计,遇大风、雪、覆冰等恶劣气候,线路强度不足,易造成倒杆、断线,造成全矿停风、停产,井下作业人员会因停风而有生命危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继电保护装置缺陷。继电保护装置未按规定装设或采用不合格的落后、淘汰产品,会出现越级跳闸、误动作造成无故停电,扩大事故范围。

5)闭锁缺陷。开关柜闭锁未装设或失效易造成误操作,刀闸在带负荷状态下停送电,造成短路。人员在开关内部带电状态下进入会发生触电。

6)井下电气火花事故。①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如防爆腔/室密封不严、防爆面、密封圈间隙不符合要求等),在开关触点分-合或其他原因产生电火花时,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②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易造成系统短路、接地,引发电气火花,电气火花有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③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过载、过热引发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人员触电事故。①井下电工操作时所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器具破损、绝缘程度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②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③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电缆过流、过热仍不能掉闸断电,使其绝缘程度下降或破损。④接地系统缺损、未可靠接地、保护接地失灵,设备外壳、电缆外皮漏电。⑤违章带电清扫、带电安装、带电检修、带电搬迁机电设备。⑥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误操作,停错、送错电,误认开关和电缆,没有执行作业监护制度,没有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牌。⑦无工作票及安全措施,不执行高压电网作业中停电、验电、放电等规定和要求。

8)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①井筒内电缆固定不牢,电缆坠入井筒,造成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②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当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③正常分列运行的双回路违章并联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停电。④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的区域或设备,采用了单回路供电。

9)雷击入井事故。①经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防雷设施不完善或装置失灵。②由地面入井的管路、井架在井口处未装或安装的少于两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不良。③通信线路在入井处未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或装置不良。

10)静电危害事故。井下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场所很多,各类排水、通风、压气管路,由于内壁与高速流动的流体相摩擦,使外壁上产生大量的静电电荷,在对地绝缘较好的管壁上产生的静电电压,可达300V以上,塑料等非导体材料管道,更易产生静电。静电放电火花会成为可燃性物质的点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人体因受到静电电击的刺激,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如坠落、跌伤等。

11)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危害。矿井电网的单相接地电流达到15~20A时,如不加以补偿限制,弧光接地可能引起接地点的电气火灾,甚至引发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2)谐波及其危害。矿井电力系统中主要的谐波源是提升机采用晶闸管供电且具有非线性特性的变流设备。谐波的危害主要有:①使电网电压波形发生畸变,致使电能品质变坏。②使电气设备的铁损增加,造成电气设备过热,降低正常出力。③使电介质加速老化,绝缘寿命缩短。④影响控制、保护和检侧装置的工作精度和可靠性。⑤谐波被放大,使一些具有容性的电气设备(如电容器)和电气材料(如电缆)发生过热而损坏。⑥对弱电系统造成严重干扰,甚至可能在某一高次谐波的作用下,引起电网谐振,系统紊乱,造成设备损坏。

2针对上述事故隐患的安全对策措施

1)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其它变(配)电所,每年要全面统计用电负荷。系统参数有变化时,应重新核算短路电流,为继电保护的计算、整定和试验提供可靠的依据。有大容量负荷投运,要重新整定和试验。

2)采区供电系统应跟随工作面不断推进随时调整并绘制供电系统图,计算短路电流,全面校核继电保护整定值。

3)下井电缆在井筒段敷设时,支架上应采用橡胶压块固定的措施。制定定期检测、检查制度,井筒淋水较大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矿井高低压供电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电气设备良好接地,防止失爆、漏电事故的发生。

5)必须确保采掘供电分开,照明综保、煤电钻综保、低压检漏继电器必须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6)掘进工作面局部扇风机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要严把入井关,防止没有“二证一标志”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流入井下。

8)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要定期测试,对损伤、破皮漏电的电缆要立即更换。

9)完善供电系统中防止反送电的制度和措施,防止反送电造成触电事故。对变电所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合理布置,各开关柜编号、控制负荷,根据供电实际予以明确标识,防止误操作。

10)地面输电线路、变电所及井架等建构筑物均按规定装设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均应检测合格,重点防止架空电源线路遭受雷击,造成全矿停电。

11)定期对电网电容电流进行测试,超标过20A时应采取限制电容电流的措施。

12)设置滤波装置,并对矿井电网谐波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滤波系统作相应调整,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3结束语

煤矿电气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渐进性或突发性,并且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多而复杂,包括设计、制造、疲劳、磨损、老化、检查和维护保养、人员失误、环境及其它因素。通过经验教训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大部分事故的规律是可知的。通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分析总结可使多数事故在预定期间内得到控制。所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预防体系,是预防煤矿电气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煤矿安全规程.2011.

[2]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3]王崇林主编.煤矿供电与电气控制.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四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工段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段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督办应进行监控。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排查与报告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当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篇五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8-3-15 9:18:53 第一条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

隐患整改由指挥部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由各项目经理部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

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隐患评估采用LEC法(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事故隐患分级:

序号 LEC值 隐患级别 管理单位 75000以上 国家级 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 7501-75000 总公司级 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51-7500 公司级 指挥部协调部 4 321-750 项目经理部级 项目经理部 5 320以下

生产作业队级 生产作业队

3、事故隐患管理

(1)项目经理部、生产作业队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安全管理部门。(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

(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5)要按国家劳动部劳字(1988)48号文件规定,做到“三同时”,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单位及时上报并纳入技措、大修、安措计划中,按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单位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

(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指挥部协调部备案。

(7)项目经理部安全办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填表上报指挥部协调部。

(8)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指挥部协调部共同验收,并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六

各车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让各车间、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到达最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由本厂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排查的方式,对全公司各车间各部门以及重点部位。

四、排查的要求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的各车间、各部门、仓库及配电间等,防止机械伤害、职业危害,以及触电、火灾等。

2.夏季的防雷、防暑,冬季防冻、防雷雨季节的水涝。3.油、气存放点的要求是否满足。

五、排查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4.不定期由安全员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5.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6.车间及产区环境卫生情况。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2.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3.对查处的问题要进行登记。

4.定期对查处的隐患要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无法排除隐患的要及时疏散有安全隐患区域的所有人员,并及时汇报情况,设置警示标志。5.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6.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安全意识不强、不积极消除隐患及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分处罚。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方法和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2、3、4、5、6、检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防止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对机械、配电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带病运行。对特种设备要做好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并上报公司领导。

8、要预防特大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排除时所需资金和物资由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科要无条件满足其要求,供应科积极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提。

四、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林先明 副组长:周宇澄

员:崔旭、李平、丁晓东、蔡加宏、曹进、殷飞飞、周坚

五、时限和要求

正常处理时限为两天,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排除,或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向公司领导汇报,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或外聘专家进行确认,确保安全,确保隐患排除后方能恢复生产。

六、安全措施和预案

1.长效的安全培训基制,从思想上保证员工的安全意识。2.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无违章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4.新职工经培训后方可上岗。5.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6.加强安全监督及安全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

机械伤害、触电等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公司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规定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机械电器设备正常运转。一旦发生机械伤害、触电等重大事故隐患时能有计划、有组织、做出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减少伤害及伤亡损失的程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方法

1.一旦发生现有机械触电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关断电源,切不可无防护措施进入危险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2.如果电源开关较远,要用绝缘物件将带电导线与物件分开。3.对可能发生电气大灾的,要准备就近的灭火器,随时能将火扑灭,或用黄沙箱中的沙子覆盖火苗,切不可用水。

二、现场急救

一旦发生伤害时,应先让受害者脱离电源,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使其复苏,同时求救120,简单说明情况让其迅速到现场急救。伤势较轻者可送往医院治疗。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挥:林先明(***)指

员:周宇澄(***)联

组:王东升(***)救

组:李

平(***)疏

组:崔

旭(***)

现场处置组:周坚(***)急

救:120 2.各机构职责 ①总指挥

a.正确指挥各责任分工小组,控制危险区域,有效展开救援。b.制定实施计划,根据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c.组织好各小组协同配合。d.组织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②指挥员

协助总指挥工作,按总指挥的指令,现场指挥救助。③联络组

a.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后迅速向总指挥报告。

b.负责指挥员与各责任小组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络,及时将事故发展情况上传下递。④救护组

负责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和医院救护安排。⑤疏散组

负责在发生事故隐患时,施工现场及驻地人员的疏散,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⑥现场处置组

a.负责警戒现场、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b.组织好现场有关人员协同配合。

c.协助医护人员的抢救工作。

四、应急结束

隐患排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应急队伍撤离现场,并做好上报工作。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演练程序

3.防暴风雪应急预案

4.防火防暴应急预案

5.机械伤害、触电等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篇七

1.1 管道输油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类型

从安全隐患造成的影响来划分类型, 安全隐患在输油管道中大致划分成外部泄漏隐患、内部泄漏隐患, 也可以分成动态泄漏、静态泄漏等不同的类型, 造成这种泄漏安全隐患的存在有着很多的因素, 例如输油管道被腐蚀、人为的损坏、自然环境的破坏等都在很大程度上让管道出现安全隐患, 因此, 为了保障管道输油的安全指数, 就得实行具体的策略来改善对管道输油安全隐患的防范和识别。

1.2 管道输油中对安全隐患的识别策略

针对不同的安全隐患有相应的解决措施, 例如声波探测法、负压波探测法、实时模型探测法、压力梯度探测法、质量平衡探测法等识别手段。当管道输油出现安全隐患时, 就要考虑具体的安全隐患问题, 然后采取相应的识别手段, 这样才能更快的解决问题。

2 安全隐患的识别策略在管道输油中出现的问题

2.1 安全隐患识别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

如今在很多管道输油工作区域中, 具备识别安全隐患的专业人员数量极度不足, 掌握安全隐患的专业知识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不足, 对于平时的安全管理中, 工作人员的隐患意识不够高。因而, 约束了管道输油在安全隐患工作上的实施, 对管道输油安全事故的产生很难有应急性的处理办法。

2.2 管道输油安全方面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如果不提高对管道输油识别安全隐患的意识, 管道输油安全方面的管理体系不合理, 识别安全隐患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于不能够有效地识别出管道输油存在的安全隐患, 造成当安全隐患变成安全事故的时候工作人员仍然没有发现事故, 等到发现后很难对其提出解决措施。

2.3 专业人员在排查安全隐患时的态度不端正

当进行排查管道输油存在安全隐患的时候, 检查隐患的工作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往往是走马观花的看一遍, 对每个环节没有仔细的检查, 在管道输油排查记录表的填写上很不合理, 对管道输油的安全状况不能够很好的反应出来, 严重限制了提高管道输油在安全隐患方面的管理水平。

3 防范管道输油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采取具体的实施策略

一是, 加强对输油管道的设计、施工以及精密安装。精密的安装水平可以降低输油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在投入施工前应对管道进行反复试验, 保证管道不会出问题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二是, 对管道输油安全隐患的识别系统应及时更新, 才能有效地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在高端设备的检测下, 能够查出不易发现的安全隐患, 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管道输油检测的准确度, 对管道输油的检测要以电脑软件等起主导作用, 硬件设施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者联系起来可以提高对安全隐患的检测水平。关注光纤传感器的使用, 并采用具体的应对策略, 可以控制管道输油造成的损坏。比如安置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等,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对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 保证管道输油的安全。

三是, 加强对管道输油安全隐患排查的专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用人单位必须将出发点放在对工作人员的管辖, 来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相应的培训机制, 在一定时间内必须要让工作人员参加对管道输油安全隐患知识的培训, 补充他们在安全隐患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 提高识别安全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从而让这些工作人员都有很强的责任感, 踏踏实实做好每项任务。同时, 单位也要不断引进人才, 丰富管道输油安全隐患人才队伍。领导要改善对员工的赏罚体系, 这样才能激励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完美的完成对管道输油安全隐患的检测工作。

四是, 构建合理科学的管道输油识别安全隐患的管理体系。在安全管理和隐患意识上, 领导要对员工做好思想工作, 优化领导体系, 完善管理体系的结构, 将每个工作具体到每个员工, 这样出问题后就能直接找具体员工的责任。管理人员在制定管理条例时要明晰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的要求, 提高单位和员工在管道输油安全隐患的识别意识, 提升各项工作的水平。在正常的工作管理中, 不能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工作有任何的懈怠, 加强对日常管道输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监控工作的力度。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工作, 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五是, 高度关注对管道输油在安全隐患方面的正常监控工作, 对管道输油要定期进行排查, 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管道输油的安全状态要对每个细节排查, 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 找出问题的原因, 根据不同的问题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防范事故的出现。管道输油工作人员要随时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加强识别安全隐患的系统, 做好随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情景, 保证问题出现后能够及时解决。

六是, 设置安全事故在管道输油上的应急处理规章。管道输油在全局运行的过程当中, 安全事故的管理部门要提高对防范事故理论的使用, 对有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作出判断和处理, 及早做好识别安全隐患的前期工作。另外, 确立有效地应急营救体制, 做好应急方案, 全面增强安全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高安东.原油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浅析[J].安全健康环境, 2013 (08) .

[2]唐晓渭.输油管道安全生产运行控制措施的探讨[J].今日科苑, 2013 (04) .

[3]祖慰, 张笑可.关于对成品油管道安全问题及解决措施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新科技新产品, 2013 (02) .

8.消除事故隐患 维护社会稳定 篇八

一、领导重视,层层抓责任制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漳浦县在三月份召开公安机关各科、所、队、室第一把手领导参加的公安工作会议,下发了《漳浦县公安机关领导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传达了治爆缉枪的精神,把治爆缉枪行动成绩做为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加强对治爆缉枪的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基层公安局派出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治爆缉枪的领导。并落实涉爆涉枪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所有涉爆涉枪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逐一落实储存仓库的防范措施,严格使用环节的领取、消退、登记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措施落实到实处,同时明确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是基层分局、派出所、民警的重要职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监管制,对单位和民警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为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漳浦县精心部署,将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始终。在城镇、乡村的公共场所和涉枪、涉爆单位张贴公安部《关于敦促主动上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通告》30000张,深入发动群众揭发举报;专项行动以来上电视、电台、报刊宣传报道共3篇,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国家有关涉爆涉枪的法律、法规,并选择了赤湖西潘村和杜浔镇有人制造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案释法;县局、各分局、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提供涉枪涉爆线索。

三、全面铺开,开展清查收缴行动

1、对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单位逐一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状况、仓储设施、储存数量、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状况和安全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全部收缴,对存在隐患要限期整。

2003年元月3日上午,赤湖镇西潘村有人在其家中制造鞭炮,被赤湖派出所当场抓获,并缴获成品、半成品20公斤,当事人因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被治安拘留。

2、对农村烟花爆竹非法作坊、销售经营重点乡镇村逐一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和收缴其设备。2003年5月6日,杜浔分局在杜浔范阳村查获非法的烟花鞭炮21捆,以违反民爆物品管理作治安处罚。

3、收缴处理工作采取逐村、逐场、逐点、逐户、不遗不漏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收缴,宣传发动群众,依靠乡村、基层组织和有关厂矿、企业及主管部门,采取领导包乡包片,责任区民警包点包村(居)的方式,逐村、逐场、逐点、逐户、不遗不漏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收缴。

四、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不留死角

在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漳浦县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中注意突出重点,重点整治非法制造和非法烟花爆竹家庭作坊比较集中的地区,县局根据本县的实际,确定了重点整治地区。分局、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本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的清理工作,有效遏制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及时组织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将检查、清理、收缴和打击、处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堵源截流、打防管建并举,进行综合治理,抓出实效。

五、奖惩分明,严格执行纪律制度

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九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产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6 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 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

2.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3.电梯、叉车、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4.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

5.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7.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 PE 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 3 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 3 个。

(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8.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 期内使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9.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不按操作步骤进行违规操作的。(2)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3)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物和绊脚物; 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

(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10.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通道畅通。

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班组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车间领导或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 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员,一份车间自己留底备查。

五、隐患的整改及验收

1、各车间、班组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奖惩

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0 元的奖励,奖励采用汇款方式,由安全员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500 元。

3、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4、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 报总经理处理。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2015‟1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第二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

成 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机电、安检、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培训、财务、供销、劳资、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生产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第三条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过程,是体现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各科室、队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科室、队组要成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三章 隐患分级管控和治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 为便于日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科室、队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界定。具体参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等文件规定。

第七条 为了便于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所有隐患按严重程度、治理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指难度大、单位治理不了、须由上级公司帮助治理的隐患;B类指难度较大、科室或队组治理不了、须由公司治理的隐患;C类指由科室或队组必须治理的隐患。

第四章 风险预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二)生产队组应当每天安排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三)公司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专业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

故隐患排查;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第九条 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公司、队组两级为责任主体。

(一)公司层面:日常安全检查由安检科组织实施。每周隐患排查由安全副经理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科室及采掘队组负责人参加。

(二)队组层面:采掘、辅助生产系统隐患排查由各队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每班进行评估。

第十条 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公司层面的隐患排查内容要涉及各个专业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第十一条 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组织整改。

(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带班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整改;当班不能处理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

(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难度较小、公司能够自主整改的,由公司组织整改;难度大、不能够自主整改的,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报上级公司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 各科室、队组要注重排查组织,杜绝“以检代排”。隐患排查是基于问题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危害性质等特点,在动态掌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系统诊断和管理分析,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消除共性问题、倾向问题、深层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手段。各科室、队组要在排查的目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问题的成因分析、治理措施、整改评价、跟踪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彻底杜绝“以检代排”现象。

第十三条 各科室、队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

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装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隐患统计报告及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安检科应当及时记录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

第十五条 各科室、队组每月要对本部门、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3日前向公司安检科及市公司对应分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报告。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六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对本专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根据整改期限要求,每月跟踪落实整改进度,并于每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公司安检科备案,安检科要及时汇总登记。

公司安检科应当将事故隐患内容记录、治理过程跟踪、统计分析、逾期警示、信息上报等纳入日常安全工作,实现对事故隐患从排查发现到治理完成销号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 隐患督办验收及安全监控

第十七条 各业务科室应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跟踪督办,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八条 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落实,对重大隐患实行公司、业务科室及队组三级负责制,按要求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跟踪落实台帐,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公司安检科要不定期对其他业务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对隐患排查、闭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

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上报予以销号;重大隐患验收资料必须上报公司安检科及市公司相关业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公司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公司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章 资金保障

第二十二条 各科室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中留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据实结算,以保证满足隐患治理工作需要;各分管领导应协调、保证隐患治理资金足额、规范、使用到位。

第二十三条 财务科、供销科要确保事故隐患治理所需的资金、设备及材料及时到位。

第八章 通报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煤矿井口显著位臵公告,一般事故隐患可以在井口房公告或在班前会上通报;事故隐患公告必须包括隐患主要内容、治理时限和责任人员等内容,重大事故隐患公告还应标明停产停工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第九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

对隐患排查、整改、监控的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及重大隐患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坚持“重患必停、重患必究”的原则,除重大

隐患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外,对搁臵隐患、重复隐患、反弹隐患和隐瞒隐患,各分管领导要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责任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除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坚持问题责任化原则,实施问题倒查、责任追溯,上级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归口落实、逐级考核,并将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安全双基考核。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防事故隐患产生的工作机制,在采掘活动开始前和安全条件、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对涉及到的作业场所、工艺环节、设施设备、岗位人员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识别可能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危险因素,并进行汇总分类和危险程度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作业人员,预防事故隐患产生。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预防。对于因降雨、洪水、大风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必须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发现周边其他煤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造成威胁时,应当向南郊区煤炭工业局和市公司报告并请求协调解决,同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监测;自身生产活动对相邻矿井造成安全威胁时,应当及时向受到威胁的矿井通报,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排除。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与生产队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时,在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

第三十三条 各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 篇十一

关键词:环境监测 事故隐患 防范措施

环境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需要与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接触,或者直接深入到各种生产现场。对于环境监测者来说面临着诸多潜藏的危险,以及事故隐患等。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对各类事故的隐患及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了解和掌握。本文结合多年的环境监测实践经验,对环境监测中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为环境监测者顺利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 环境监测中事故隐患的种类

1.1 现场监测中的事故隐患

对于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发生的空间,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高空类、地面类、水上类、污染物类、器物类。

1.1.1 高空类

环境监测人员在监测烟道气的过程中,为了确保监测的准确性,通常情况下需要在烟囱较高的部位开设烟气测孔。在监测企业组织排放的废气时,同样需要将监测孔开设在排气筒较高的部位,进一步监测质量。在监测噪声声源时,对于有些噪声源,有时位于楼房的顶部,甚至车间的顶部,为了便于进行监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爬到较高的位置。如果监测项目属于高空类时,在监测过程中,为了避免给人身造成伤害,一般需要采取防范措施。

1.1.2 地面类

在事故隐患的明显程度方面,地面监测与高空监测相比,前者明显低于后者,但是事故隐患不明显不意味着不存在。例如,对建筑工地的建筑噪声进行监测时,环境监测人员时刻面临建筑机械、运输车辆的危害。在监测工厂的噪声时,机械、运输车辆的危害等同样存在。另外,地面上的明沟暗渠、污水处理站的水池等,对人身都会构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1.1.3 水上类

船上事故和桥上事故共同构成水上类事故隐患。如果采样或监测在船上进行,那么在进行采样或监测时需要提高注意,否则就会面临掉下河的危险。同样在桥上进行采样时,监测人员就会受到桥栏杆维护不及时或者年久失修的危害,甚至将会面临掉下河的危险。另外,在桥上进行采样监测时,当采样器具或监测设备下放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过往船只构成威胁。

1.1.4 污染物类

在监测废气的过程中,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就会受到废气的侵害。

1.1.5 器物类

通过上述分析,各类机械、高空坠物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人构成伤害。

1.2 实验室中的事故隐患

对于化验室中的事故隐患,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化学品类、气体类、水火类、器物等。

1.2.1 化学品类

在使用、管理剧毒、腐蚀药品的过程中,如果采取的措施不当,将会对人体构成危害。

1.2.2 气体类

氢气、乙炔等化验室中所用气体,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在存放、使用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就会引发重大事故。

1.2.3 水火类

对化验室进行日常管理时,如果供水管理不到位,容易引发水患。对于电器等易爆物品如果疏于管理,同样会酿成大祸。

1.2.4 器物类

在对玻璃等进行切割时,如果操作不规范,那么人体就容易受到伤害。

2 环境监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过程中,为了确保人身安全,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2.1 现场监测中事故的防范措施

2.1.1 高空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环境监测人员进行高空作业时,根据施工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测试之前,检查脚手架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安全带的可靠性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测试的安全性。如果在车间、楼房顶部进行作业时,为了测试的安全性,需要集中精力,严禁打闹或将身体探到保护网的外侧。

2.1.2 地面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当监测人员测量建筑工地的噪声时,为了确保自身及测试设备的安全,需要注意周围过往的车辆、建筑机械的运行等。到企业进行监测时,留心地面的明沟暗渠,同时注意高空坠落物,必要情况下佩戴安全帽。

2.1.3 水上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利用船只进行水面采样监测时,不要打闹,要坐好或站稳。在工作过程中,尽量分散在船的两侧,进而确保船只的平衡。在河面的桥上进行作业时,需要对桥、栏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果桥上没有栏杆时,为了进行采样,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向水面投放测试仪器或采样器具之前,需要对周围的情况进行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投放,防止对人体构成伤害,同时能够避免损坏仪器、器具等。

2.1.4 化学危险品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携带固定剂等化学物品进入现场时,通常情况下需要放牢固,避免化学药品发生倾倒或溢出,同时设置专人看管,防止乱拿。接触固定剂后需要立即洗手。到化工企业、化学品仓库等场所进行监测时,需要遵守规章制度,对于贮槽、贮罐等物品不能随意乱动,在对其进行监测时,可以请求企业的陪同人员提供帮助,进一步规避风险。

2.1.5 污染物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在对烟气、废气等进行监测时,为了防止废气被吸入人体,在这种情况下监测人员要站在测孔的上风向。如果避开存在一定困难时,这是需要佩戴防毒面具。进行事故性监测时,需要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2.1.6 器物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环境监测人员深入到有危险的现场进行监测时,需要佩戴安全帽,进一步对高空坠物等进行预防。进入车间、工地进行作业,需要注意周围的机械等。

2.2 实验室中事故的防范措施

2.2.1 化学品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严格遵守保管、领用制度,对剧毒、腐蚀性药品进行管理,同时按需发货。及时收起发生散落化学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解毒处理。

2.2.2 气体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在通风橱内,对有毒气体,以及产生有毒气体的药品进行处理。佩戴防护手套、眼镜等对腐蚀性药品进行取用,操作后需要清洗手。在移动较大的瓶子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一手抓牢瓶颈,另一只手托住底部,走路时保持身体平衡,防止滑落,同时做到轻拿轻放。

2.2.3 水火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对化验室的供水系统进行管理,化验人员在下班前需要对水管的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气温较低时,需要对水管做好防冻处理。在对易燃易爆液体进行操作、倾倒时,需要远离火源。打不开盛放器具时,不能用火加热或敲击。

2.2.4 器物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在对玻璃管进行切割,或者将玻璃管插入橡皮塞时,为了防止戳、划伤手掌,需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开启安锫瓶时,沿瓶颈先用小砂轮划一圆周划痕,用镊子的手柄进行果断敲击。

3 结束语

在进行环境监测时,通常情况下要触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在监测过程中,只要充分意识到这些事故隐患的危险性,并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事故的发生,进而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阿克木·吾马尔,热孜万古丽·玉努斯.论如何提高环境监测能力[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12).

[2]王晖.加强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 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水平[J].中国科技信息,2011(12).

12.事故隐患的依法、科学辨识与整治 篇十二

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非常重视。首先, 国务院安委会把2008年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接着, 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加强隐患治理, 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 国务院办公厅前所未有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个《通知》, 对隐患治理工作予以明确部署。与此同时, 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也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 在全国上下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隐患歼灭战。

现就如何依法、科学、彻底地进行隐患的辨识与整治, 谈一下个人意见, 供各位同仁在工作学习中参考。

1 隐患辨识与整治的指导思想

1.1 依法进行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整治

我国已经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制订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 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纳入法制轨道, 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因此, 树立安全法治的理念, 依法进行隐患的辨识与整治, 是隐患辨识与整治的重要前提。

依法进行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整治, 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生产经营企业, 必须依法进行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相关的法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1.2 科学进行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整治

从理论上讲, 任何法规、标准都不可能穷尽当时的一切现实存在, 都会受到当时的科技、经济等因素的制约, 而存在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缺陷与不足, 甚至出现法律的空白以及错误。

同时, 社会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 出现与立法之初不相适应的种种情形。在法学界, 有句名言:“法律一经制定, 便已落后于时代。”这充分说明, 立法滞后是任何法典都不可避免、任何法典都具有的局限性特征。

因此, 对于立法之初就已经存在或在立法之后新生的缺陷与不足, 必须用科学的理念, 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应对。这就要求对待隐患, 必须基于法规、超越法规, 进行科学辨识、科学整治。

2 依法进行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整治

2.1 事故隐患的辨识途径

通常, 许多人都知道隐患查找应从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规章制度、思想意识等方面进行。但是, 若能依据标准, 则会辨识得更加全面彻底。

根据国家标准GB/T13816-198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其中有两类容易忽视的危险、危害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 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包括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等) 、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包括指挥错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等) 是危险辨识的薄弱环节。其中, 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中的心理异常 (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中的监护失误等更容易被忽视, 并因此造成许多本可避免的事故发生。

2.2 事故隐患辨识的标准依据

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这四级标准的法律效力依次逐级递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因此, 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只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特别注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强制性标准, 必须执行。对推荐性标准,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2.3 事故隐患的分级

对辨识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进行分级管理, 如若不然, 就会轻重不分, 降低成效, 不能真正做到“整治大隐患, 防范大事故”。对待事故隐患分级, 目前, 可参照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号令, 2008年2月1日施行) , 一个是劳动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995年10月1日施行)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中将事故隐患划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劳动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则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两级: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导致造成死亡50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前者对事故隐患的分级是定性分级, 后者则是定量分级。按照常规, 定量应比定性易操作, 而实际并非如此, 前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中的隐患分级更具可操作性。 因此, 如何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级管理还有待深入研究。

3 科学辨识、整治事故隐患

3.1 事故隐患的科学内涵

事故隐患, 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中对事故隐患进行了较为具体全面的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但是, 应该特别注意一点:危险因素并不等同于事故隐患。危险因素与事故隐患既有相同, 又有区别, 简而言之:事故隐患肯定是危险因素, 但危险因素不一定是事故隐患。

如用电设备中的电流是危险因素, 但在正常情况下, 并不能说是事故隐患, 因为只要绝缘材料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用电设备就是安全的。只有绝缘损坏后才能称之为事故隐患。

3.2 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

3.2.1 坚持安全为生产服务、安全与生产并重的原则。要切实通过隐患整治促进生产的长周期安全运行, 而绝不能仅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之名, 以牺牲生产来保安全。生产是安全的载体, 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3.2.2 坚持能立即整改的须立即整改的原则。

3.2.3 若不能立即整改的, 但采取措施能保障安全运行的, 可坚持采取措施, 监控运行, 待条件成熟再改的原则。

3.2.4 若采取监控措施仍无法保障安全运行, 必须坚持立即停产整改的原则。

3.2.5 若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严重危及安全的, 必须坚持停产关闭的原则。

3.2.6 坚持科学性、经济性相统一的原则。决策要科学, 措施要经济合理, 且有可操作性, 不能投资过度。

3.3.7 坚持整改有方案、方案须论证的原则。对于有据可依的要建立科学的方案;对无明确法规标准依据的, 更要科学分析, 制定切合实际的方案。

3.3.8 坚持整改方案、人员、资金、期限、验收五落实的原则。

4 隐患辨识与整治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4.1 执行标准, 超越标准

对标准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一是标准的制定基本都是略高于一般情形, 而不是最高水准;二是标准总是在不断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标准实施后,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 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三是新的标准总是在不断制定。

因此, 对于当下实施的国标、行标, 应作为底限, 而不是上限,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要超越标准, 提高要求, 努力提高本质安全可靠度。

4.2 软硬一起抓, 两手都要硬

对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范技能等方面的软性隐患与设备、装置、器具等硬性隐患须同样重视, 两手都要抓, 两手都要硬。要坚决避免重硬轻软或重软轻硬的偏重现象。

4.3 服务生产, 保障经济

隐患整治, 要有针对性, 不搞一刀切。要谁有病谁吃药, 不能一人得病, 全家吃药。隐患整治天经地仪, 但应尽可能地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的发展。

4.4 动态监控, 警钟长鸣

法规标准在不断变化, 生产实际情况也会随时而变, 人们的认识水平更会随着科技水平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 从理论上讲, 事故隐患是动态消长、无穷无尽的, 因此, 必须时刻警钟长鸣, 明察秋毫, 动态监控, 防微杜渐。

4.5 转变观念, 使患无生

老子曰:世人皆知救患, 不知使患无生。这是隐患辨识与整治的最高境界——使患无生。从理论上讲, 不可能使患无生, 但是, 我们通过不懈的努力, 运用法规的威力与科技的支撑, 却可以使事故隐患数量越来越少, 无限趋近于零。

5 结语

除隐患, 消事故, 保安全, 促发展。

坚信, 只要依法、科学、彻底地进行隐患辨识与整治, 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必将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保障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保障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地构建!

摘要:对事故隐患与危险因素进行了比较分析, 根据安全科学原理与当前国情提出了事故隐患辨识与整治的宏观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的途径与原则, 指出了依法、科学进行事故隐患辨识与整治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事故隐患,辨识,整治,途径,原则,方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赵正宏.举案解读安全生产法规.北京:气象出版社, 2003年

1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十三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猴子岩水电站场内交通10#公路施工项目部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状态,纠正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猴子岩水电站场内交通10#公路施工项目部所进行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3.职责

3.1安全科是隐患排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隐患排查于整改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排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形式可分为项目级排查、作业队级排查、班组级排查、日常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节假日前后的排查和不定期的特种安全隐患排查。

4.1.1项目级隐患排查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由项目部领导带队,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进行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负责汇总,下发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作业队级隐患排查

由作业队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班组长进行排查,每月至少二次,排查情况报安全科。

4.1.3班组级隐患排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排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4日常性隐患排查。

4.1.4.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责任心;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4.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落实,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4.1.4.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4.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标准执行、3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4.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4.6机械、仪表、库房、通道、安全装臵、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等。

4.1.4.8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4.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隐患排查; 4.1.5专业性安全技术隐患排查。

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等安全装臵以及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4.1.5.1吊具隐患排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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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起重设备排查:对吊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滑轮、钢丝绳等。

4.1.5.3电气设备隐患排查: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臵、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4.1.5.4机台安全防护装臵: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5.5压力容器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5.6易燃易爆场所隐患排查:主要对氧气库、乙炔库等。排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1.5.7库房隐患排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5.8排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5.9专业性隐患排查由安全科组织机电科、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作业队主要领导、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联合隐患大排查,每月排查一次。

4.1.6季节性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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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1春季隐患排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2夏季隐患排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3秋季隐患排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4冬季隐患排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5季节性隐患排查由安全科组织工程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作业队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排查。

4.1.7节假日隐患排查:

4.1.7.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隐患排查;

4.1.7.2节假日隐患排查由安全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7.3节日前需认真排查下列情况:

4.1.7.3.1生产材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7.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7.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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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7.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4.1.7.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4.1.8不定期隐患排查

4.1.8.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隐患排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排查,临时性专业排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隐患排查。该项排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9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隐患排查。4.1.10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科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作业队安全员和班组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

4.1.11其它安全隐患排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活动布臵、进展中的隐患排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执行情况中的隐患排查。

4.2隐患整改 4.2.1事故隐患范围:

4.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4.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4.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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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4.2.2.1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作业队、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作业队、作业队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4.2.2.3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作业队无力解决的,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作业队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4.2.2.5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4.2.2.6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科签发,由作业队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排查;

4.2.2.7各类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和节假日排查,其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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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班组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4.3安全隐患排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4.3.1针对排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4.3.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班组互相排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

4.3.3坚持排查与整改相结合,排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排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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