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8篇)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 篇一
——赵乐
要解答你的问题,首先必须确认你投入该公司的钱款和实物是形成股权还是债权。如果形成股权,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你不能要求该公司返还;如果形成的是债权,则你可以要求返还,
如何判断你对该公司的权利究竟是债权还是股权呢?你实际对该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与其他两股东签订了协议,但是该公司并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此情形下你的股东地位是否成立呢?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你仅仅未被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并不能否定你的股东地位。那么你的股东地位应当如何体现呢?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你们的协议对你的出资行为已经予以确认,并决定进行工商变更,该投资协议若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协议应当自成立时生效,投资协议的合法性应当予以认定。因此,虽未经工商变更登记,但是并不影响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的生效,股东取得股东权利并不以履行登记为绝对必要要件。股东资格的取得的依据应当是股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工商登记在册与否直接影响到了股东对其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的对抗效力。因而,你的股东权利尚未获得充分的保障。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二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5、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同“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决议主要内容:(1)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2)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监事、经理调整的,需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增资,提交股东会确认的股权变更协议;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出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证明;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材料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三次,并在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数额;(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减资后的公司各股东的股本结构;(4)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报刊刊登的至少三次减资公告;
5、股东会决议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该说明的主要内容:
(1)公司截止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多少债务;
(2)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未偿还部分是否已落实担保或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3)股东承诺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隐性债务)以减资前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7、验资证明;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8、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5、增加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七、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篇三
面)
2、申请人须持此表到所在单位(或街道)和派出所签署单位、民警、所长意见,连同变更依据材料,交户证中心6号窗受理报批。
3、居民需变更其他户口登记内容的,持户口簿、身份证有关证件,证明到户证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注:
1、居民需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的需按表格要求提供变更依据(见背
需要变更户口登记内容(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时,应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或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签署明确的同意变更的意见。申请人系无业等,应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 府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申请人系在校学生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同意变更证明。
4、申请变更年龄的取户口所在地或有关派出所提供的原户口登记 相关资料及证明。
5、申请变更民族的,应提供县级以上民族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证 明。
6、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如果姓名变更,要由 父、母双方签署意见。
审批程序: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到所在单位(或街道)和派出所签署单位、民警、所长意见,再持此申请表和变更依据材料到户证中心申请报批。
审批时限:一个月(补证时间不计算在内)。
公安机关提请注意:
当您的姓名、年龄变更后,可能会给您的学历、社会保障或其他社会活动带来影响。
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四
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公司原登记项目有变更,现申请变更登记,请予审查核准。申请企业名称_________企业类别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董事长签字________副董事长签字________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公司印章:变更登记项目项目 原登记 变更登记 备注名称住所中方:注册资本外方:经营范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经营期限增减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转让企业类别审批意见年 月 日本表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式二份备案;初审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报核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式四份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 篇五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对此,《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
补充回答: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
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
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 篇六
海关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向贵关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下列事项(请勾选所申办的申请事项)。我单位保证在相关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予批准。
我单位的联系电话为:(1)、(2)、(3),联系人为:。
我单位的申请事项如下: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变更 □注销 □补证 □历史编码延期)
2.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 □变更 □换证 □注销 □补证)
3.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 □变更 □注销 □补证 □历史编码延期)
4.临时注册登记□ 5.保税仓库(□注册登记 □变更 □延续 □注销 □补证)6.其他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7.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 篇七
一、法定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三)变更开采方式的;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二、申请条件
(一)变更矿区范围、变更主要开采矿种、变更开采方式、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
(二)无矿权纠纷和重叠;
(三)已缴纳有关费用,履行法定义务,无违法采矿行为;
(四)原采矿权合法、有效。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准备一式四套,提交一式一套(其余三套待批准后,由申请人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州)国土资源局备案及申请人留存),并提交电子文档:
(一)《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可在采矿权电子报盘系统中自动生成打印或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
(二)采矿权变更申请报告;
(三)县(市、区)、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有无违反矿法行为等情况的审查意见;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扩大变更矿区范围、变更主要开采矿种、变更开采方式的,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意见;
(七)扩大变更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备案表;
(八)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九)需缴纳价款的,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文件;已缴纳价款的,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备案证明文件及缴纳凭证;
(十)变更采矿权人名称的,由工商管理主管部门出具变更原因及企业主体未发生变化证明;
(十一)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应由转、受让方共同申请变更,并提供采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
(十二)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十三)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四、办理程序
(一)变更采矿权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查;
(三)审查合格的,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到登记机关缴纳有关费用,领取采矿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向申请人退件。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二)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第九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9号)、地发[1998]47号、《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关于办法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1987]28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
(二)收费标准:
1、变更采矿登记费:每项100元;
2、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平方公里·年。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
3、采矿权价款: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法定的登记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028-86939849 86919332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省国土资源厅:028-87036180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8.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八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制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说明:
1、分公司同时有多项变更登记或备案事项的,只需填写1份《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相同文件只需提
交1份;
2、隶属公司,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隶属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3、各变更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4、以上各项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另附页载明并签名盖章。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年月日。
委托人(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营业场所”栏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房间号;
3、分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公司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负责人任免职书
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先生/女士)为分公司负责人;同时免去(先生/女士)原负责人职务。
隶属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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