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

2024-11-15

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精选6篇)

1.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 篇一

医疗废物回收处理

流程、分类、物品消毒及个人防护

一、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流程

科室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分类放置医疗废物并做好登记、管理→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培训 合格人员)在更衣室穿好防护服、戴皮围裙、口罩和处理废物工人专用皮手套,必要时穿长筒防渗 胶靴,戴护目镜后→按医疗废物回收专用路线,用专用推车或其它用具去各科收集医疗废物→检查 医疗废物包装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后称重并做好记录(日期、科别、物品名称、公斤、分类等),双方签名→将医疗废物按原路线妥善运至暂存处→专职人员定期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 中心,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名。要求一般性医疗废物记录物品名称和公斤,血站报废血液记录名称、袋数和公斤。

二、医疗废物分类

根据性质医疗废弃物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

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联合下达的《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 标识规定〉的通知》环卫[2003]188 号文件执行。

1、要求

①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氧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②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袋、穿孔;

③最大面积为0.1m3,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装。

④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 150u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 称厚度应为80um。

⑤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 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⑥包装袋上应印制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2、医疗废物包装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

⑴ 实行分类包装,共三类

①包装袋:污染敷料等不损伤包装物的;

②利器收集盒:易损伤包装物的利器、污染的血制品、重金属废物、血尿标本等; ③周转箱:运送包装好的医疗废物;

(2)包装物的要求:黄色;有统一标识;无污染无破损

(3)符合装量要求。

四、医疗废物收集及暂存地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 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 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 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 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 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双扎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五)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 一层包装。

(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 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 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 天。

(八)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 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 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九)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不得将医疗废物交 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 年。

(十二)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三)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十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 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的收集

专人负责

分类收集,禁混;禁漏;禁污

利器 利器收集盒;非利器 包装袋

包装物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统一标识 收集中发生泄漏及时消毒清理

破损的包装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设置三种颜色的污物袋

黑色袋生活垃圾

黄色袋医疗垃圾,如装感染性垃圾应在包装上加注“感染性废物” 红色袋放射性垃圾及烈性传染性废物

设立常规的收集程序

废物袋要密扎口(双层)所有容器和袋子应有标识(贴标签)

盛满的容器应立即更换

(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五、物品消毒

1、桌、椅、凳、门把手、等:用1000—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常水擦净。每天消毒一次。

2、称量称每用后用1000—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30 分钟后常水擦净。

3、地面、墙面:用 1000—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0.2—0.5%过氧乙酸喷洒地面。每天消毒 一次。

4、暂存地收集、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每用后,用 15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由医疗废物 回收中心负责。

5、空气:①开窗通风换气;②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2 小时。每天一次。

6、抹布、拖把的消毒:更衣间、消毒间、医疗废物存放间严格分区使用,不得混用。如地面被 分泌物、排泄物、血液污染时要先用 1000—2000mg/L 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后 30 分钟,再用拖把拖 干,再用500mg/L 的有效氯浸泡拖把30 分钟后洗净。

7、防护衣、护目镜、围裙、长皮手套、长筒鞋、非一次性口罩用后用 1500mg/L 含氯消毒液消 毒。

8、医务人员手的消毒: 操作前后均应进行手的清洗,若连续操作时,不得取下手套,收集完后脱去手套,用抗菌液和流动 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搓擦2 分钟。洗手应采取六步洗手法。一般洗手要洗到腕关节上10cm。

六、医务人员防护

(一)防护物品

1、防护帽

2、口罩、可呼吸的面罩

3、防护眼镜

4、工业围裙

5、工业用靴

6、用于沉重的任务的手套(处理废物工人专用)

7、定期健康体检、接种疫苗、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个人防护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2、工作间应打开门窗对流通风,自然通风不良时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收集操作活动前、后应用流运 动水洗净双手,收集时按防护用品的穿戴顺序穿工作服、防护皮裙、戴工作帽、口罩和长皮手套,口罩内面不得朝上挂于颈项上,收集完成后脱去手套放入消毒桶内消毒,再按防护用品穿脱顺序脱 掉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处理,用流动水按六步洗手法洗净双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下班前应洗净双 手后方可脱去工作服、摘去工作帽和口罩,再次洗净手后下班。

4、收集活动中有可能接触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等体液时,若有可能发生体液啧溅量,应戴护 目镜。

5、局部污染的处理

(1)完整皮肤污染: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

(2)皮肤刺伤: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 冲洗,再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用力挤压。

(3)暴露的粘膜污染,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0.5%碘伏冲洗或涂抹消毒。

(4)如被HIV 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除做好上述处理外,需要暴露后预防(药 物性预防),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5)被HBV 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 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肌肉注射乙肝疫苗 10μ g、5μ g、5μ g(按0、1 月、6 月间隔)。

2.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 篇二

1方法

1.1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国家法规和条例, 提高全科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废物警示标志的使用意义等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制定相关措施及规定。护士长每周检查2次, 并做到专用登记、评分、奖惩。

1.2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

1.2.1非感染性废物分为办公区废物及工作区非感染性废物: (1) 办公区废物:主要为办公垃圾、生活垃圾。 (2) 工作区非感染性废物:主要为一次性物品的包装袋, 3M胶带的底衬纸, 一次性口罩、帽子及敷料的包装袋等, 属于可回收性废物。非感染性废物放置黑色塑料袋内, 由护理员统一集中, 再由院内专职回收人员集中收集到医疗废物处理站, 按生活垃圾处理。

1.2.2感染性废物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如纱布、棉球、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各类破损的包布, 以及工作人员处理回收、分类器械等物品时戴过的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放置黄色包装袋内, 包装袋上注明“感染性废物”字样。

1.2.3损伤性废物从临床回收的针头、刀片、缝合针等锐器, 放置在回收分类室操作台的利器盒中, 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注意回收时要封口, 以免刺伤护理员。

1.2.4化学性废物装含氯消毒制剂的包装袋、用于再生器械去污、除锈液的原装瓶等均为化学性废物, 应放置黄色包装袋中, 包装袋上注明“化学性废物”字样。感染性废物处理时, 洗刷、洗涤等产生的污水、废水统一排入医院废水处理中心, 进行综合性污水无害化处理。

1.2.5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由护理员将废物袋统一封口, 集中放置污物室待医院医疗废物回收人员统一回收。

3.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精) 篇三

对危险废物的定义,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各有不同的表述,联合国环境署(UNEP)把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那些废物(固体、污泥、液体和利用容器的气体),由于它的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和其他特性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不管它是单独的或与其他废物混在一起,不管是产生的或是被处置的或正在运输中的,在法律上都称危险废物。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是:“危险废物是一种具有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废物,需要特殊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以免引起健康危害或产生其他有害环境的作用”。美国在其《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中将危险废物的定义为:“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由于不适当的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方面,它能引起或明显地影响各种疾病和死亡,或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显著的威胁”。日本《废物处理法》将:“具有爆炸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物质。”定义为“特别管理废物”,相当于通称的“危险废物”。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危险废物规定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列出了“应加控制的废物类别”共45类,“须加特别考虑的废物类别”共2类,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的清单”共14种特性。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的管理要求

1、基本建设要求

(1)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利用的危险废物,必须按规定建设存贮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且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

(2)建设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立项建设。

(3)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4)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

2、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要求

(1)国家实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和处置,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2)国家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3)必须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更不得任意抛弃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4)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场所及其包装的安全管理。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危险废物的包装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6)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7)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8)国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凡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配备足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应急处理要求(1)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 篇四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5年8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提高药品审批标准,将新药定义调整为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将仿制药调整为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根据上述原则调整药品注册分类。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意国务院组织开展药品注册分类改革。2016年3月4日,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第51号公告),公布了调整后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实施以来,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指导研发申报和审评,国内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境外新药同步申报趋势日益明显;仿制药质量明显提升,有力保障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二、起草思路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重要任务,改革后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树立了化学药品审评的基本理念和要求,对鼓励药品研发创新、提高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巩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成果,此次修订在保持现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体系基础上,根据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新注册分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兼顾与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紧密衔接,是化学药品审评审批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注册分类。按照物质基础的新颖性原创性,将新药分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均为境内外未上市的药品,且具有临床价值。境内生产的仿制药根据其仿制的原研产品是否已在境内上市,分为3类和4类。将已在境外上市的药品划分为5类,5.1类为原研药品和改良型药品,5.2类为仿制药。

(二)关于相关注册管理要求。为保持政策要求的完整性延续性,此次修订相关要求部分汇总了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以来发布的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并对审评审批涉及注册分类的重要问题予以明确,便于申请人对注册分类的理解把握。

5.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篇五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流程。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6.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 篇六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我院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4小时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其归档率与奖金挂钩,由病案室负责管理。从病历数据库中随机抽取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4000份病历以及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4000份病历,对实施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前后DRGs及医疗质量进行回顾性调查。

1.2 方法

统计24小时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实施前后病历的及时归档份数,计算及时归档率。依据ICD-9-CM-3、ICD10疾病诊断与手术填写原则与要求,进行DRGs分组,统计两组的DRGs入组及付费情况,每个DRGs组对应一个相应的付费标准。对病案首页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其缺陷类型,计算缺陷率。分类统计患者的入院方式及离院途径,根据离院途径对不同入院方式进行加权打分,公式如下[7]:

分值=(1×该入院途径的死亡例数+2×该入院途径的医嘱转院例数+3×该入院途径的非医嘱离院例数+4×该入院途径的医嘱离院例数)/该入院途径总例数

1.3 统计学分析

数据结果使用SPSS17.0进行统计学分析,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 <0.05为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对及时归档病历数、DRGs入组数和D R G s付费数进 行线性回 归分析,对患者入院与离院方式进行相关性分析。

2 结果

2.1 病历及时归档对DRGs的影响

在本研究中实施24小时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前,归档率为41.80%,实施及时 归档管理 后归档率 提高至83.20%,DRGs入组率从9.65%上升到44.60%,DRGs付费率从7.28%上升到38.20%,3组数据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对及时归档病历数、DRGs入组数和DRGs付费数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发现:DRGs入组数与及时归档病历数呈正相关(回归系数为0.532,P<0.05),DRGs付费数与及时归档病历数、DRGs入组数呈正相关(回归系数分别为0.794、0.882, P<0.05)。实施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前后分别有95例和256例DRGs入组但未付费,其主要原因均为患者病情需要,进行紧急结账,具体原因见表2。

2.2 医疗质量评价

通过对病 历首页分 析统计得 到实施24小时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前后的病历缺 陷情况 , 见表3。病历首页 缺陷主要 原因有患 者隐瞒、 书写不规范 而导致的 基本信息 错误或不全 , 主要疾病 诊断错误 , 疾病手术分 类错误 , 医师、主 任签名不 及时等。实施及时归档管理前总缺陷率为15.20%,实施后总缺陷率下降明显,为8.68%,两者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9.978, P<0.05)。

24小时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实施前后患者入院及离院方式见表4。从表4中可以看出,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实施前后,患者的主要入院方式均为门诊入院,分别为72.15%和74.43%,离院方式 主要为医 嘱离院 , 分别为88.20%和90.98%,其入院和离院方式并无明显改变,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0.564, P >0.05)。对不同入院途径进行加权分计算,实施病历及时归档前后门诊入院加权分值分别为2.77和2.87,急诊入院分别为3.63和3.65,转入途径分别为2.20和3.30,由此可以看出实施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后,加权分值有所提高。相关性分析发现:管理前后,不同入院与离院方式之间呈现负相关(r=-0.23,P<0.05和r=-0.14,P<0.05)。

3 讨论

病历能否及时归档影响到医疗机构各种数据的统计及报表生成、临床医师借阅、患者复印资料等。若不能及时归档,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医护人员或医院无过失,对其无利,也影响医院声誉[8,9]。病历及时归档管理旨在提高医疗质量,造福于患者。

在本研究中发现病历在24小时内及时归档直接影响归档率、DRGs入组率和DRGs付费率,实施及时归档管理后,归档率、DRGs入组率和DRGs付费率明显提高,与实施前相比差异具 有统计学 意义 , 并且随着病历归档数的增高,DRGs入组数和DRGs付费数也增高,其关系呈正相关。实施管理前后,均存在DRGs入组但未付费,分析原因可得出结论:病历DRGs分组与DRGs付费必须一一对应,才能保证DRGs正常付费。实施24小时及时归档管理后,病历首页总缺陷率从20.20%下降到11.18%,有效降低了病历缺陷率,可见该项管理政策实施后相关医护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及规范意识明显提高。同时该政策实施后不同途径入院方式与离院方式之间关系的加权分有所增加,且以医嘱离院方式为主,可见患者积极配合并得到了充分的治疗。相关性分析发现,患者治疗效果好坏与入院危急情况呈负相关,说明病情越严重其治疗效果越差[10]。病历首页对患者入院途径、疾病诊断及手术方式以及出院方式均有明确规定,有利于医疗质量的提高[11]。因此医疗机构要确定病历质量评价方法和标准,改善病历管理条件,实现管理现代化。提高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与法律意识,确保病历的真实客观性、系统性、完整性。改变传统工作习惯,善于总结记录,公平评价,建立合理的奖惩措施[12]。

摘要:目的:探讨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对诊断分类相关组(DRGs)的影响,并对其医疗质量进行评价。方法:随机抽取某院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以及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各4000份病历,统计管理实施前后的DRGs入组及付费情况并对病案首页进行质量分析,计算缺陷率。统计患者入院及离院方式,根据离院途径对不同入院方式进行加权打分。结果:实施病历及时归档管理后归档率从41.80%提高到83.20%,DRGs入组率从9.65%上升到44.60%,DRGs付费率从7.28%上升到38.20%,3组数据在前后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病历总缺陷率从15.20%下降到8.68%,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9.978,P<0.05)。结论:实施24小时及时归档管理对DRGs具有很大意义,可明显提高DRGs入组率和DRGs付费率,降低病历总缺陷率,提高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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