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12篇)
1.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篇一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中遗漏担保债务的承担
刘
敏 上传时间:2004-11-12 案
情
中国银行总行、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贵州省中行)、中国银行凯里市支行(以下简称凯里市中行),自1993年以来共同或分别与贵州省镇远县油脂化工厂(后更名为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油脂厂和舞阳神公司)签订了5份借款合同,总计金额为2274万元。分别由贵州省青溪酒厂(以下简称青溪酒厂)、贵州省黔东南州红旗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红旗发电厂)、及贵州省镇远县东峡电厂(以下简称东峡电厂)、贵州省镇远县水泥厂(后更名为镇远县建材化工公司,以下简称建化公司)、贵州省镇远县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等提供了担保,舞阳神公司还以部分财产提供了抵押担保。其中青溪酒厂为第一笔1572万元贷款中的400万元提供了担保。
2000年9月13日,镇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远县政府)以镇府函[2000]2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青溪酒厂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同意青溪酒厂进行改制。该批复所附青溪酒厂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载明:青溪酒厂的改制本着“国家转让产权、企业转换机制、职工转变身份”的要求,由青溪酒厂在职正式职工全额出资购买青溪酒厂国有净资产,将青溪酒厂从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债权债务由新的股东承担(由改制后企业承担),企业实行资金合作和劳动合作相结合,按劳动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青溪酒厂净资产转入收入,纳入镇远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用于国有资产再投入。经评估,青溪酒厂总资产为10288.6万元(不含土地和商业性无形资产),总债务为8494.9万元,净资产为1793.7万元(不含土地和商业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后再确定转让价,未转让前由新企业无偿使用到2000年12月31日,超过此时间如仍未转让,新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县政府交纳使用费至转让成立之时止。商誉性无形资产暂不评估,新企业每年向政府交纳10万元租金。以后评估按2000年2月底实价转让,此后新增部分归新企业。
后,以文义长为主的新企业股东按照上述改制意见支付了相应对价,取得了青溪酒厂除土地使用权和商标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成立了贵州青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酒集团)。2000年10月18日,镇远县政府与以文义长为代表的青溪酒厂新股东签订青溪酒厂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协议书,约定:镇远县政府愿意将青溪酒厂产权转让给文义长等(不含土地和商誉性无形资产),经评估青溪酒厂净资产1793.7万元,优惠15%,实价1524.7万元,由该厂正式职工199人认购,净资产全部认购结束,镇远县政府以货币价值形态收回财产所有权,文义长等以实物形态取得财产所有权。青溪酒厂改制前所有债务8494.9万元(包括农行贷款本息、欠税以及部门欠税等)由文义长等承担。土地使用权暂不作价转让,待评估后再行确定转让价。2000年12月31日前,文义长等按国家规定缴纳使用税费。商誉性无形资产暂不评估,由文义长等每年缴纳10万元无形资产使用费。镇远县政府和青溪酒厂新股东代表文义长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资产评估负债8494.9万元中,未包括青溪酒厂为舞阳神公司400万元贷款进行担保形成的本案所涉债务。同年10月28日青溪酒厂被镇远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贷款人依约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借款人、保证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00年6月22日,贵州省中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南宁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5笔债权共计2274万元转让给东方资产南宁办。2002年7月5日,东方资产南宁办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舞阳神公司偿还欠款24,355,403.39元及相应利息,东方资产南宁办对舞阳神公司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青溪酒厂、建化公司、冶炼厂、东峡电厂、电力公司分别在其保证范围内对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舞阳神公司负担。一审中,东方资产南宁办以青酒集团系青溪酒厂改制成立为由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青酒集团为共同被告,请求判令青酒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结果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舞阳神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东方资产南宁办2274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东方资产南宁办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东峡电厂在舞阳神公司及其处理50吨精炼油设备抵押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对572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赔偿责任;
三、电力公司在舞阳神公司及其处理50吨精炼油设备抵押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对6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赔偿责任;
四、兴达冶炼厂在舞阳神公司发油房及设备、东风汽车、招待所、蕉溪办公室、污水处理站等抵押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对272万元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驳回东方资产南宁办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88,589.92元,由舞阳神公司负担。
东方资产南宁办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青酒集团和青溪酒厂之间系权利义务概括关系为由,主张青酒集团应当承担本案青溪酒厂的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一、维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黔高民二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三、四项;
二、改判上述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24,355,403.39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合同期满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逾期支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对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贵州青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处理50吨精炼油设备抵押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对4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赔偿责任;
四、镇远县建材化工公司在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发油房及设备、东风汽车、招待所、蕉溪办公室、污水处理站等抵押财产不能清偿时,对凯里市中行贷给舞阳神公司的272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88,589.92元,由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8,589.92元,由贵州舞阳神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8,589.92万元,贵州青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万元,镇远县建材化工公司负担2万元。
评
析
本案当事人上诉主要争议三个问题,即其中一笔贷款在债权转让时息转本是否有效问题、改制后企业青酒集团对改制前企业改制中遗漏的担保债务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以及建化 2 公司是否承担保证责任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中有关企业改制隐瞒、遗漏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争议较大。本文专门针对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被遗漏的担保债务的承担问题做以分析。
1993年9月3日,青溪酒厂签订人民币三级联贷担保协议,为中国银行总行、贵州省中行和凯里市中行贷给油脂厂的1572万元款项中的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责任,意思表示真实,应为有效,青溪酒厂依法应当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2000年9月,青溪酒厂通过采取由职工全额出资购买企业净资产的方式改制成青酒集团,改制方案明确约定青溪酒厂改制前的所有债务应由文义长等新股东承担,并明确载明了青溪酒厂所欠8494.9万元债务明细。但是,本案涉及的青溪酒厂400万元担保债务未包括在资产评估的企业总债务8494.9万元中,故以文义长为代表的新股东在认购青溪酒厂资产时所支付的净资产对价中未将该笔担保债务予以冲抵。这里一方面有可能是在评估作价中因过失遗漏该笔担保债务,另一方面可能系该笔担保债务系或然债务,改制时尚未实际发生,将来是否会从或然债务转化成实然债务,尚有待于债务人履行债务情况或债权人是否依法向保证人行使其形成权来最终确定,故一般评估时不予作价。不论何种原因,在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未作价进去的担保债务应当按照企业改制中隐瞒、遗漏债务的处理原则来确定该笔债务的承担者。对于本案该笔担保债务,因其所涉改制行为发生在《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施行之前,对股份合作制改造后企业即青酒集团是否应当承担青溪酒厂的担保责任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因该改制行为发生在《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施行之前,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应适用《企业改制司法解释》,而应根据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即《紧急通知》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对企业出售中,卖方隐瞒或遗漏原企业债务的,应当由卖方对所隐瞒或遗漏的债务向原企业的债权人承担责任;对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及吸收合并中,被兼并或被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隐瞒或遗漏债务的,应当由被兼并或被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对所隐瞒或遗漏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由青溪酒厂原资产管理人即镇远县政府承担该笔担保债务。以文义长为代表的新股东不以其投入到青酒集团的法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东方资产南宁办关于青酒集团应承担该笔担保债务的主张,因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东方资产南宁办对青酒集团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维持。东方资产南宁办可另行向青溪酒厂原资产管理人主张权利。
另一种观点认为:2000年9月,青溪酒厂通过采取由职工全额出资购买企业净资产的方式改制成青酒集团,仅是企业法人的出资主体和企业性质、名称的变更,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并未改变,即改制前后青溪酒厂和青酒集团系同一法人人格,法人出资者和性质、名称等的变更不影响其对改制前形成债务之民事责任的承担。且青溪酒厂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和镇远县政府与以文义长为代表的青溪酒厂新股东签订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协议书中亦均明确载明改制前青溪酒厂的全部债务由改制后企业新的股东承担。故青溪酒厂改制前的所有债务应当由改制后企业青酒集团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在青溪酒厂改制资产评估中,青溪酒厂的400万元担保债务未包括在评估的企业总债务8494.9万元中,以至于以文义长为代表的青酒集团新股东所支付的净资产对价中未将该笔担保债务予以冲抵,但青酒集团不能以此作 3 为其不承担该笔担保债务的理由对抗债权人东方资产南宁办。青酒集团新股东与青溪酒厂原资产管理人之间就企业改制过程中隐瞒、遗漏债务的承担问题属另一法律关系,不属本案审理的范畴。青酒集团在承担本案400万元担保债务后,可另行向青溪酒厂原资产管理人主张权利。《紧急通知》中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对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被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隐瞒或遗漏债务的,应当由被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对所隐瞒或遗漏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是针对在审理企业改制双方当事人改制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中,就被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的过错或者过失所造成的隐瞒或遗漏债务,在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和企业职工二者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上作出的界定。上述责任界定不能用以对抗被改制企业原债权人依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故该笔担保债务应由青酒集团承担。东方资产南宁办关于青酒集团应承担该笔担保债务的主张,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东方资产南宁办对青酒集团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改判。
对上述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最后判决采纳了后一种观点,即强调《紧急通知》中关于被隐瞒、遗漏的债务由被改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承担的规定是从该笔被隐瞒、遗漏债务形成的过错在于卖方(即原资产管理人),买方(即企业的职工)对此并无过错这个角度做出的考虑,系对原资产管理人和企业职工之间民事责任的界定,这种责任界定不能用以对抗改制企业债权人的主张。本案改制行为虽然发生在《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施行之前,但因当时对此缺乏相应的规定,故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参照《企业改制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处理,即如果改制时未依法采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以至于造成某笔债务被隐瞒或者遗漏的,由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的企业先行承担有关民事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由企业职工再行向原资产管理人追偿;如果改制时进行了有效公告,则免除了债权人向改造后企业主张被隐瞒、遗漏债务的权利(除权期制度的适用),债权人只能依法向原资产管理人主张权利。
2.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篇二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企业制度体系的核心。对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来说,只有在产权制度上创新,才能建立起企业的法人制度,真正做到产权清晰、政企公开,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这是企业走向市场的前提条件。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目前有一部分股份合作制企业,特别是改制起步比较早的企业股权不合理,表现为股权平均化,产权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因此,企业有必要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适当拉开股份的比例,优化股权结构,促进企业新机制的形成。
调整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根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具体情况,大体有以下几种可供选择的办法:一是对于原企业经营情况比较好,企业改制后仍保留一块国有净资产所有权的,一般可以采取依据工龄和贡献等因素,按一定比例优惠配售给内部全体职工的办法;对生活困难,买不起股的职工可以采取赊股的办法,将配售的股份赊借给职工,待以后企业真正搞活了,职工有了承受能力,再收回所有权。二是集体企业改制后仍保留较大集体股的,可以采取按工龄和贡献等因素一次性划给全体职工的办法。又可以拿出一部分来内部优惠出售,这样既可以拉开股权比例,又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增量资本。集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共积累,但不宜过大。三是对于改制时没有净资产,债务包袱沉重,在负债的情况下由职工入股的企业,应尽可能帮助化解一些债务负担,在减债的同时内部扩股。对其中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资产无偿转让给企业,用于企业增资减债和完善资本结构。四是采取扩大内部增量股的办法,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对改制后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可以将职工的部分收入留到企业转为股本金。五是无论何种企业,经营者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多入股,这样有利于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规范和创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合作制企业兼融了公司制企业的特点,其典型特点之一就是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约束的制衡机制。这样的制衡机制能保证企业有效地运行。
当前,首要的是规范和完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中,有些企业缺少与公司章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企业的运行很不规范。因此,要在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整体的和各个方面的运行规则及程序,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要素有机地组织起来,使企业的运转协调有序地进行。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特别注意建立制止错误决策的机制。目前有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新的制衡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的决策随意性仍然很大,长此以往,难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因运行不规范造成的错误决策。在规范和完善的同时,还应根据小企业的特点,在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股份合作制企业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深入推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在用工制度上,要向国有大企业一样,建立减人增效的机制。二是在分配制度上,要适当加大生产要素的分配比重。目前一些股份合作制企业偏重于劳动联合,而忽略了资本联合,表现为一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资本的分红率过低。这样不利于调动职工投资入股的积极性,完善和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也不利于扩大企业资本金,解决当前面临的投入不足和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企业应适度提高资本在收益分配中的比重。此外,技术参与分配能够鼓励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形成。三是加强职工对企业的民主管理。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转换了经营机制,一个重要的标志是是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可靠的制度来保证。股份合作制企业要结合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制度,使职工的权利切实得到落实。
四、以新的思路和方式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从一定意义上说,搞活企业制度是根本,人的因素是关键,没有高素质的人来管理和操作,任何好的制度都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企业在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同时,要加强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尤其是领导班子的建设。近年来,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企业普遍采取全体股东或员工民主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民主选举不仅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法人主体,而且对于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人才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多数企业仅在本企业内部选择经营者,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个问题靠企业自身是难以解决的,组织、人事和有关部门要加快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步伐,由过去直接选派经营者转向间接地宏观管理经营者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选举、聘任和解聘的具体规则,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考核评价和资格认证制度,逐步形成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为经营者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条件,最终实现由市场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制度改革中要解决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企业领导班子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形成一种新机制的具体实现方式。近几年,一些地方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对改革事会和经理人员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外企业没有约束作用,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尚未形成之前,类似这种经营责任制的一些方法,可以说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经过总结完善值得推广。
五、实施对公有资产的有效监督
从近年来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时,事实上已经没有净资产,有些甚至是资不抵债。为了扶持企业尽快转换机制,走上市场,改制时国家付出了较大的成本,职工在困难的情况下从腰包中掏钱入了股。因此,必须加强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监督。这种监督主要应当通过企业经营者来实现。但是,由于企业新机制的形成需要有一个过程,再加之职工的参与意识不强,经营者的有限理性等原因,在完善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同时,外部的监督也是不可缺少的,起码在转轨期间对公有资产的外部监督是很有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政府应当对一些较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采取定期审计和评估,以便配合企业股东大会对经营者的考核评价。这样,才能够促使经营者规范管理行为,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保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述几个问题外,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外部的配套改革,也是当前深化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紧迫任务。各级政府需加快职能转变,在更高的层次上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重点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开通融资渠道,提供信息服务,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等,为搞活股份合作制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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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篇三
关键词: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 企业文化 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是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取之不尽的物质与精神支柱。一个没有自己文化的企业好比一个没有个性的人,很难引起人们注意。所以,没有文化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下是毫无竞争力的。企业文化贯穿于企业的整個经营管理活动中,以软性管理为主要实施方式。企业文化的塑造需要精心的长期建设。一旦形成,企业文化就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发挥难以估量的影响及制约作用。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宣传、为企业培育独具特色且卓有成效的企业文化架构,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发展之必需。
1 企业文化的定位
企业文化是指在特定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中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独立、稳定的价值观,以及以此为核心所形成的群体意识、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良好的企业文化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热情、统一企业成员的意念、同心协力地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而努力,而且也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有效的手段。对中小企业尤甚。
那么,如何来定位企业文化才更利于工作呢?
首先,需要在企业范围内,找出企业文化定位的参照物。如:企业战略、生产经营、人力资源、利益分配、公共关系和行政管理。既然是参照,企业文化范畴的内容和特性将是上述几方面都不具备的。
其次,深入了解企业文化的特点:非决策的、非制度的、非管理的、非经营的、非功利的,其着眼点主要是员工的精神及思想状态问题。
最后,我们必须明确企业文化的目的。要在企业内部倡导与营造一种积极、健康、和谐的精神氛围。这是企业文化各项工作的核心。解决好这个问题,就体现了企业文化的价值,就会对企业各方面的工作起到良好积极的推进作用。
企业文化的定位必须以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为挤出,同时注重培育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建设是持续发展培育的过程。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制定企业经营战略时,必须要包括文化发展战略,对企业文化的发展应该有总体的设计,重点培养企业精神,使企业的化发展称谓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另外,要注重企业文建设的长远规划,在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要有与之适应的文化的支撑和推动。
2 企业文化是根据市场需要动态发展的
企业文化的构建来源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更来源于市场。只有深入的了解市场与竞争,我们才能知道何种企业文化是最有个性和亲和力的,何种企业文化最有利于品牌的塑造,何种企业文化最具有竞争力,最有利于企业不断发展前进。企业文化是具有社会性的,必须根据市场需要动态发展。
3 企业文化的构建
3.1 企业管理中的企业文化建设
3.1.1 企业家和领导者要发挥先导作用。对中小股份合作制企业而言,企业规模小,员工少,管理社会化水平比较低,并且有些企业由于是从经营业绩较差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其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着诸多弊端。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则为企业文化的倡导者和引领者,对企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示范效应。所以提高管理者吱声素质,对企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企业经营者要不断更新自身理念。当今经济社会,市场环境变幻莫测,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果要在新的环境中求生存、谋发展,就需要在站在时代的前沿,用发展的目光看市场,用国际标准要去自己的产品,使之更适应市场。这种前瞻意识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作为企业经营者,首先要意识到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企业战略目标一致。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①更新经营理念。经营理念包括企业愿景、企业精神、企业使命等。面对现今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和逐渐强大的竞争对手,如果仍用传统方式来管理企业,在不久的将来企业必将被社会淘汰。为了企业更好的适应世界市场,企业经营者必须要有战略眼光,紧跟时代脚步,与国际接轨,使企业更加贴近市场,更适应世界市场的发展。
②更新人事管理观念。彻底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任人唯贤,用实力说话,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公平、公正、文明、竞争的文化氛围。
其次,企业管理者需要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由于中小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社会化水平较低,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其担负着倡导、传播、推行企业文化的重任。只有企业管理者具备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与较强的能力,才能正确决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与之同时企业管理者的心理状态、个人品位等综合素质会对企业全体员工起着导引作用,影响员工的价值取向,从而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共识与凝聚力。同时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应充分利用自身威望,利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场合来传播文化,并且利用手中权力.自上而下把企业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3.1.2 提高员工素质。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没有一家企业之依靠领导者就能完成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不需要有广泛的员工基础,鼓励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团队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使企业文化深人人心。通常而言,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员工素质会较低与大型企业,这是由中小型企业的先天特点决定的。越是如此,企业越要注重培养和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培养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建设走上全民参与、全民互动的良性发展道路。
3.1.3 创建良好企业环境。①内部环境的建设——改进工作环境。在企业允许的条件下,应该创造尽可能的舒适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在舒适的工作环境能更好的为企业贡献,他们也为更珍惜自己的工作,以在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为荣,更能激发员工责任感,进一步将人的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也是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②外部环境的建设——塑造企业形象。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社会公众在与企业接触中所获得的总体印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是企业的巨大的无形资产。中小形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以大规模生产和低成本为中心的企业战略,重新树立以顾客为中心、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使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深入人心,从而吸引到更多的优秀人才与顾客。
3.1.4 注重企业文化的传播。企业文化不仅仅是企业内部员工需要了解和接受,更重要的是在一定时机为社会和顾客了解并接受和认可。通过企业文化的传播,可以塑造企业的公众影响力,是社会进一步了解与接受我们的企业和产品,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企业在进行广告策划时,不要住注重宣传企业的产品与外在形象,应当将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蕴含其中,利用产品的宣传将自己的企业文化一并传播出去。传播企业文化的途径有很多,各个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1.5 将职工的价值观与企业的价值观进行整合。企业的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所在。一旦形成价值观,便会形成一种心理定势,员工会主动积极地承担责任、自觉修正个人行为、主动关心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形象。企业银弹坚持不懈的对员工进行企业价值观的灌输与引导,使所倡导的价值观被全体员工接受和认同,让每名员工以企业价值观为行为准则。行为准则。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很长的累积过程,需要给予不断地强化。因此,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必须要让员工明白企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不断对员工行为实施强化,员工会在日复一日的引导中接受指导这种行为的价值观念,从而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
将员工价值观和企业价值观进行整合的主要方式有:
①宣传。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如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宣传企业价值观,使企业价值观通过耳濡目染深入员工心中。②培训。培训。企业通过上课、集体活动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教育与训练,是员工逐渐树立正确的、与企业价值观相呼应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协助精神、企业责任感。③感召。即确立企业的标识、旗帜、口号等。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特别要重视通过特有的相对稳定的与其他企业相区分的仪式来强化员工对企业文化的感知和认同,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3.2 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相互配合 企业文化究根结底是企业管理的工具,企业发展的动力。只有与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联系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企业文化的软调控功能。
企业经营战略是指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全面的、系统的分析所指定的长期的、总体性的规划。对于一个企业而言,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发展战略也在不断调整。而企业文化是随着企业战略的变化而一同变化的。企业战略的变化通常是企业对外界环境变化的反应结果。此时,企业领导者必须懂得及时调整企业文化,以配合或推动企业战略的转变。
通常来讲,在当今社会,企业文化需要坚持诚信意识、创新意识、个性意识以及树立品牌意识等观念。
3.2.1 诚信意识。诚信是企业的经营之道、立命之本。由于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各种特点,使得企业信用成为企业的生命。诚信不只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更是企业长久屹立在世界市场的生命源泉。从长远看,如果企业奉行“金钱至上”的信条,长此以往,一定会丧失信誉,从而失去市场。而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没有市场就意味着企业的生命走到终结。另外,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上市难的问题,其背后所掩盖的本质是信用难。解决信用问题,必须树立“诚信”理念,建立诚信文化。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必须有意识地培养诚信文化,提高企业信誉,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因此,企业在文化建设事业中应坚持全面的诚信理念,着重构建重质量、重服务、重顾客的文化理念和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要有效地贯彻诚信理念,必须坚持几条:一要兑现承诺,二要真实不欺,三要讲求公正,四要遵守法律,五要公平交易。
3.2.2 创新意识。在现今时代,知识革命层起彼伏,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根据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特点,不断地积极大胆地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包装创新、顾客群体创新、市场创新、经营方式创新、融资创新和企业形象创新,塑造个性鲜明的企业文化。创新是企业经营的基础,企业经营活动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创新的过程。企业只有在不端创新的过程中,才能快速发展和壮大,离开了创新,企业连生存都成问题。
但是,创新并不时盲目的,而是实践提出了创新的需求,在实践中才有创新的行为。当某种经营方式、管理机制在现实中明显缺乏活力,那就有了改革的必要,从而有了创新的需求,在这种条件下,创新才有现实意义。
3.2.3 个性意识。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想要在当今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并占有一席之地,必须树立特色意识。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企业必须在经营竞争中突出自身的个性特点,強调自身比别人做得好的,或者别人没有的优势,才能吸引到更多的客户。同样,在企业文化建设上也要更具企业小而灵活的特点,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企业文化。企业在强调优势时,要强调比较优势,而不是片面地追求做大、做强、做全的绝对优势,不要亦步亦趋地追赶人家,而要扬长避短,以优势取胜。
3.2.4 树立品牌形象意识。在现今愈见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一定要有树立品牌形象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的竞争,也可以归结为品牌的竞争。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代,产品质量差别越来越小,人们越来越追求品牌的享受。这里所讲的品牌,并不是狭义上所讲的单纯的广告知名度,而是指以品牌为文化载体,其中凝结的企业的精华。文化是品牌的灵魂,文化赋予品牌以魅力,品牌所包含的文化,是一种特殊的、高品位的、富于自我个性、具有强大崇拜力的东西。无疑品牌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企业信用的标志,也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经营手段。
除了以上提到的这四种理念,另外,对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来讲,还应该具有主动市场理念、应变理念、“竞合”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等,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3.3 以人为本,制度化与柔性化管理相结合 人是企业的主体,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的因素。坚持以人为本,能够形成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的的工作环境。只有员工受到了重视与尊重,工作成绩获得认可,员工才会为实现自我价值而积极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并被诱发出工作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团队意识。从而形成一个所有员工积极工作、奋发图强的宽松和谐的环境。以人为本在企业管理上主要表现为柔性化管理。
相较于以人为本的柔性化管理,科学的管理制度则被称为“刚性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对于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而言,是企业从“人治”向“法治”过渡的关键。
首先,企业需要“刚性”管理。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行有序、权责明确的有力保障,它使员工处于规章制度的硬性约束之中。其次,坚持制度管理原则的同时,也要提倡柔性化管理。中小股份合作制企业尽管管理层次少,但等级分明,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强调以人为本,进行柔性管理,可以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激发员工热情,使企业的集权与分权相统一,提高员工责任感与使命感,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最后,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中小型股份合作制企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注重人本管理,将刚性和柔性管理有机结合。
3.4 创建学习型组织 未来企业文化的发展趋势是企业精神和企业价值观的人格化、协作竞争结盟取胜的双赢模式。而这一切都与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分不开。
所谓学习型组织,是指通过培养企业的整体学习气氛,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创造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横向网络式的、高度柔性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创新发展的组织。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中,企业文化中必须包括不断学习的观念。培养整个企业的学习氛围,创造开放、平等、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改善员工的精神面貌。改善员工的精神面貌。首先要让员工了解企业现状,明确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自己在其中的定位。而这就需要在企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组织,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让员工通过不断地学习,重新认识自我、创造自我。这有利于更加充分的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激发员工更大的工作热心,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力,不断超越自我,最大程度发挥团队精神,提高企業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自我超越及监理共同的愿景,实现企业的自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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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梦华.中小企业文化建设的现状及构建方略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3,(11).
4.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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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因此,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过程中,改制前后的债务承担、职工股东的去留、职工股东的股权转让、职工股东退股以及职工基于股东身份享有的股东权益等成为主要问题和纠纷产生的焦点。
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前的债务是否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包括企业职工买断产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其职工增资扩股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以上三种形式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第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有职工股东继续成为新公司股东的,公司未经职工股东同意不得转让股东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有职工股东继续成为新公司股东的,其股东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未经职工股东同意或者事后未经股东追认转让股东股份的行为无效。
第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的范围?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第四,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的法律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区别于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具有合作制和股份制的特征,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是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的有机结合,职工即是企业劳动者又是企业股东,具有特殊性。基于以上特征,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能直接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首先依据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的规定,另依据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以及地方法规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规定。
第五,提起董事侵害公司纠纷的起诉主体必须具备股东资格。股东诉讼可以划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是对股东诉讼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司运营(按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运营)2012-12-14***作者 Email 唐青林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lawyer3721@163.com
提起股东直接诉讼或者股东派生诉讼,前提条件均是具备股东资格,不具备股东资格的主体不能提起股东诉讼。
第六,股份合作制企业能否规定职工股东合同期满后的股份转让方式?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时处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重要依据,司法实践充分尊重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中,企业可以在企业章程中约定职工股东合同期满后的股权转让方式,职工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
第七,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具有股东资格?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中,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以其他形式丧失职工身份,并不导致股东资格的丧失。我国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职工离开企业时其股份不能带走,必须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优先受让权。”第六条规定:“股东不能退股。”因此,当股东将股权内部转让或者股份合作制企业回购职工股份时,股东资格才丧失。
第八,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能否退股,在哪些情形下企业可以回购职工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区别于公司制企业,具有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特点,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关于股东退股区别与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可以通过股份转让或者由企业回购职工股份的形式达到退股的目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是法院审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重要依据,章程可以规定企业在职工调出、辞职、除名、退休等情形下有权回购职工股份,这是企业章程意思自治的体现。
5.论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篇五
一、项目背景介绍
浙江杰克缝纫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公司)始创于1995年,起步即为完全性质的民营企业,主营缝纫机生产业务;公司成立六年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资本积累由创业初的50万元发展到今天的7000多万元,员工队伍增至700余人,2001年实现产值1.5亿元,在国内缝纫机市场的占有率达到20%以上。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杰克公司领导层决定规范管理体制、创新激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为杰克公司的长期发展夯实基础。
基于此,杰克公司委托盛高咨询公司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同时一并解决员工 持股、股票期权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等项工作。
二、找出所要解决的问题
杰克公司成立之初,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特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管理上存有较浓厚的家族式色彩;这在企业发展初期,对于企业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企业的体制、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家族为纽带的管理模式在驾驭一个全新的、规模较大的企业时显得困难重重。通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杰克公司的管理问题,集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创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不高,而公司外部高素质人才,对企业望而却步,不愿加入;
2.公司管理浮于表面现象,基础管理和系统管理薄弱,难以再上更高台阶;
3.现有的薪酬激励体系,不能激发员工更大的工作热情,员工与公司之间难以建立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
三、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1.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造
以杰克公司2001年底净资产总额作为股份制改造的股本来源,经具备股份制改造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后,完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
(1)杰克公司(法人)部分:杰克公司将现有资产评估值按适当比例折股。这是主发起人基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而对其他发起人作出的让利。
6.企业股份制改造 篇六
财智伟业商务策划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各类工商企业创建以核心竞争力为导向的企业战略规划体系,特别在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方面的提供解决方案的策划管理咨询公司。
一、股份改造的治理结构:
1、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
(1)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可通过两种方式设置:一是以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二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设置。
(2)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和员工购买能力,自行确定内部员工股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2、员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持股资格由公司自行民主决定,非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3、员工认购股份程序
4、员工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5、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中的预留股份
6、员工股份的回购
7、经营者股份的回购
经营者股份的回购须经产权单位或股东会同意。经营者离开本企业,经离任审计后,由员工持股会按审计后的每股账面净资产值回购股份,转做预留股份,股款退还本人。
8、技术人员享受科技成果折股的股份回购
二、岗位干股计划
1、岗位干股设置目的岗位干股的设置着重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业绩表现,只要在本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就有资格获得岗位干股。
2、岗位干股的落实办法
三、股份期权计划
1、股份期权设置目的:股份期权设置着重于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实现关键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2、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内容:
①授予对象
②授予价格
③授予数量
④授予时机
⑤行权条件
四、激励分析
1、激励模式:对于一个处于高速成长期的民营企业,构建一个稳定的核心团队和留住员工最关键。通过多层次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一方面通过自愿原则实现员工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岗位干股设置体现员工对公司的现实贡献;再通过股份期权设计反映公司的战略规划,构建长期稳定的核心团队,获受股份期权的人数最少,只是少数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核心人员。这种模式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既民主又体现公司意愿的设计。
7.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篇七
股份制合作企业, 主要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采取股份制一些做法的一种新型企业。这一模式首先是在我国的农村中产生, 是劳动群众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对企业制度进行的一项大胆创新。而后, 这一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城镇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的改革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采用。
关于合伙企业的定义,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从会计学的角度上讲, 合伙企业只在处理所有者权益方面与一般的企业不同。
从上述股份制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含义可以看出, 股份制与合伙制的共同点在于“人合性”及“资合性”: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的企业制度, 所有者一般就是劳动者和经营者, 有较强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二者都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 由众多的人承担经营管理的风险, 有利于企业自身生产技术及经济效益的提高, 因此, 适合于小型企业的发展。当前, 股份制企业并没有完善的会计制度, 因而, 有关会计核算主要靠参照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与此同时, 合伙企业因是改革开放初期才得到广泛采用的, 我国现有会计人员对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依旧还有些陌生。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 仅有的参照物是国际上的一些会计惯例, 以及世纪年代之前我国常用的有关核算方法, 除了“两则”和《合伙企业法》外, 也尚无更具体的指导性依据。
二、股份合作企业与合伙企业会计核算的差异研究
(一) 股权设置方面
股权设置是最能够体现股份制合作企业的特点。由于股份制企业属于采取了一些股份制企业做法的合作经济, 因此, 在产权关系上既具有股份制的一些经济管理成分, 而且还保留了合作制的适用于当前生产力发展的管理与组织形式。在股权设置方面, 按照出资主体划分, 企业主要设置了职工个人股、集体股;国家股及法人股等多项股权。但是, 由于合伙企业属于人的联合, 因此在实际的股权设置方面除了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外, 其股权设置十分的单一, 仅有合伙人股份。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用产品只是减少了企业的财产, 增加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之间的往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用产品或商品的会计处理为“借:合伙人往来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按售价核算) ”。因此, 取用合伙企业的产品或商品自用不能算作企业的销售, 应算作企业存货的减少。
(二) 企业所有者权益方面
由于股份制企业自身带有股份制的某些特点, 因此, 有关所有者的权益而言, 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内容详细、分类明细。因而, 从企业财产所有者呈多元化的角度来看, 为了实现既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标, 又保护股东利益的目的, 不仅要求将权益明确划分为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 还要求在实际的股份制合作企业会计核算中对企业所有者权益作进一步的详细分类。首先, 依来源类别对所有者权益分设账户为前者设置“股本”或“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以使股东和债权人明了企业付给股东的款项是投入资本的返还, 进而以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赢利资本才可用于向股东分配和建立各项公积金。其次, 为满足法律上的要求, 还应对缴入的资本进行区分, 将其明确为注册资本与非注册资本两大部分。
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有关企业所有者权益设置时, 首先是内容较为单一;其次, 因为合伙企业不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的非法人单位。因此, 其本身不像股份制企业那样进行明细的区分。在实际的业务管理中, 主要设置“资本”、“合伙人提用”、“合伙人借贷”三项。有关这三项的会计核算内容与方法为:首先, “资本”账户主要指核算合伙人投入的资本及其分享的经营积累资产;“合伙人提用”用来对合伙人当期从企业经营收益中提取的资产及从合伙资产中提出用于个人花费方面的支出资金;“合伙人借贷”账户主要是核算在日常的经营中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临时借的款项, 主要设置了“应收合伙人借款”和“应付合伙人贷款”两个账户。提取时, 借记“合伙人提款”帐户, 贷记现金帐户。
(三) 所有权变更的核算方面
在股份制合作企业中, 有关所有权的变更属于股权变更, 即企业股份的增加、减少以及股东的更替等。有关所有权的核算, 其程序、要求及会计处理方法均与责任有限公司类似。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 为实现劳动与资本的一致, 应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实现劳动者对企业的控制, 也即企业的职工个人股即普通股在职工离开企业时, 必须在企业的内部实现股权的转让。
合伙企业由于其管理不规范, 因此其所有权的变更主要是指新的合伙人的入伙、原合伙人的退伙或者死亡等。有关其所有权的会计核算主要受“解散”的法律概念和业主权理论的影响。基于对原合伙企业已结束或新合伙企业是原合伙企业的继续这两种不同的理解, 新合伙人入伙或原合伙人退伙可采用商誉法、红利法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商誉法主要强调的是合伙企业在所有权结构变更上所具有的法律性重要意义。合伙企业一旦出现人事变动, 就会带来新的合伙队伍的产生, 因而, 转移到新合伙企业上的资产, 应以现行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入账, 同时相应的增加有关合伙人的资本额, 退伙时, 也可采用商誉法。红利法则是在坚持原始成本原则的基础上, 在所有权出现变更时, 账面上不确认商誉, 而是按照交易行为本身以红利或者是津贴的形式给原合伙人、新合伙人、退货人实行红利方面的调整。新合伙人入伙时, 也可采用红利法。
(四) 损益分配方面
总的来讲, 股份制合作企业主要实行的是按股份红、按劳分配相结合, 以按劳分配为主要的分配原则。这种分配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股份制企业, 其主要是由职工股东大会决定分配的程序、比例及数量等, 因而, 自由度较大;同时, 还不同于合作制企业, 具有按劳分配及按股分配的高效管理方法。最关键之处在于分配原则既要体现股份制的按资分配、更要体现合作制的按劳分配。在这方面, 股份制合作企业就要比合伙企业复杂得多。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方法, 主要是由合伙人在契约中自行规定。因而, 相对而言分配方法比较灵活, 比如按某一固定比例分配、先分配薪金及投资利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剩余利润、按合伙人投入资本的比例分配等多种分配方法。公平的分配应考虑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投入时间的劳务价值及其所投入的资本数额, 但是容易产生随意性的行为及管理失效等现象。在分配利润方面, 首先,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 由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协议未约定比例的,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其次, 劳务出资也折成股份, 实行完全按股分红的分配原则。再次, 基于合伙的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五) 会计核算财务报告方面
虽然股份制合作企业的会计核算报告不需要像股份制企业那样需要向社会公开。但是, 由于其是独立法人, 投资主体较为多元化, 因而, 为满足企业内部职工、经营者及债权人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还应适时的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财务报告进行公布。合伙企业的财务也无需向社会进行公开, 但是为满足合伙人 (既是劳动者又是合伙人) 的信息需求, 还应将财务报告进行灵活、多样的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合伙人资本变动表进行公开。
三、结语
总而言之, 在会计核算方面, 股份制合作企业与合伙企业中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归根结底是由于二者所适用的产权理论不同导致的。二者存在的不同点主要是股份制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和法人制度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实行一人一票的职工股东大会制。而合伙企业对外以连带方式承担无限责任, 因而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般不需设立严密的管理机构, 在合伙业务的范围内, 各合伙人互为代理, 对合伙事务可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由于上述企业本质特征上差别的存在, 导致股份制与合伙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存在较大差异。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 中小企业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因此, 应积极的促进其健康的发展。当前, 在中小企业的经营中, 股份制合作企业及合伙企业是改制发展中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本文基于二者含义的分析, 以及当前二者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应用分析, 深入剖析二者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差异。
关键词:股份制合作企业,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差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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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商股份:价值被低估的龙头企业 篇八
大商股份拥有百货、超市和电器三大零售业态,而作为主力业态的百货又有新玛特、麦凯乐、千盛和现代综合百货四种细分业态,在百货行业可称为龙头企业。为什么这些年大商股份的业绩没有什么大的作为?
探究企业
利润率突升引关注
大商股份近期发布上半年业绩公告:公司2012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1.66亿元,同比增长4.0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67亿元,同比增长233.4%,实现每股收益2.51元。
公司营收增长符合行业的整体情况。但是毛利率同比提高了2.23个百分点至20.78%,其中百货业态毛利率相比去年同期上升1.42个百分点至17.31%,家电业态毛利率相比去年同期上升3.41个百分点至7.55%。同时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至13.67%,两者共同作用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提升至4.56%,好于同业平均3%的水准。
大商股份2012年4月开始实行营销模式改革,将进一步释放利润。大商股份的向上游走,向供应方,向供应链的中间环节或上游环节去要利润,尝试通过业态升级和经营模式的创新,来提高商业的盈利空间,这样自销直营的好处无疑首先带来的是毛利空间大大增加。
2011年原国资背景股东大连国商再次减持大商股份22万股,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8.62%。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者大连大商国际持有公司总股本的8.81%,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易引发股权之争。但也正因为此促进了近期大商管理层释放业绩。
茂业入股催化股价
7月27日,茂业国际公告,2012年6月5日至7月25日,合计买入大商股份共约1332.5万股,耗资4.5亿元,占大商股份总股本约4.5%,位列第四大股东。
潮汕商人黄茂如控制的茂业系,曾于2008年第四季度17天内连续举牌渤海物流、ST国商、商业城三家上市公司,最终实现对渤海物流的控股。在此之前,成功入股成商集团,且拥有香港上市公司茂业国际。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数次举牌格外相似,茂业系此次举牌大商股份,在消息正式公布前,股价都未出现大幅拉升,在举牌大商股份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大手笔买入却仅仅使得大商股份股价微涨5%。
“目标很明确,为了控股,依托其对商业百货领域的了解,精准出击。”一位熟悉茂业的证券研究员认为,此次出手大商股份,茂业系很明显料定了其上半年业绩的大爆发。
“茂业此次增持大商,我们的解读更多偏向于战略投资,并有望成为大商股价表现的催化剂,”中金公司研究员钱炳认为,大商股份拥有88家百货门店,在东北和河南市场排名第一,年销售304亿元,但净利润率只有0.9%,盈利具备显著提升空间。同时,公司目前市值只有112亿元,和其行业地位显著不符。
而据统计数据显示,茂业系通过举牌等方式控股、参股的5家国内商业百货上市公司中,剔除尚在商场建设中的深国商与刚刚入股的大商股份,成商集团被收购前净利润率为0.84%,2011年为9.59%;渤海物流被收购前净利润率为-5.09%,2011年为4.15%;而入股遭遇抵抗的商业城则前后无明显变化,长期低于0.3%。
不过,这5家公司的股价却在茂业系入股后全部实现大幅上涨,比例最高的为成商集团,涨幅高达900%。所以大商股份的后市值得期待。
大商股份价值被低估
与大商股份百货相关营业面积至少达到355万平米(我国持有商业物业最多的零售公司,其中150万为自有商业物业,含一家五星级酒店)。自有物业若按10000元/平米测算,每股股价可达到64元,在稀缺性和通胀环境的作用下,商业物业升值会更加明显;而公司目前市值相对其资产价值的折价最大,仅对应约4903元/平米的自有物业价值。
截至2011年,公司的门店数达88家,与之对应市值只有112亿元,和其行业地位及销售规模显著不符。大商股份几乎垄断了东北的百货市场,在河南、青岛等地区也极具影响力。在优质商业资产日益稀缺和市价快速提升背景下,对于大商连锁网络的物业价值和战略价值,即使通过简单的物业市价重估都可以测算出其巨大的商业价值。
而从目前该公司业绩调控的手段看,对于资产折旧摊销费用的快速计提是其业绩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而弹簧压得越低则意味着反弹空间更大,公司按照其折旧角度分析,其大部分资产折旧已基本完成,虽然其看似一个重资产公司,但实际已是一个轻资产公司,这一转换过程成功完成预示其相对于百盛、王府井等租赁扩张的竞争对手而言,更具有竞争优势。
综合多个指标衡量,大商股份的价值都被严重低估,这造成二级市场必然以大幅折价来进行风险补偿。但相对于百盛销售收入在130亿左右,且自有物业稀少,仅不到8万平,且在所在市场均无市场控制力,市值却高达400亿而言,按照大商股份这样的资质,其企业价值已经严重被低估。
券商评价
中金公司重申“推荐”。上调2012-2013年每股收益至3.1元和3.88元预期,主要得益于新店盈利提升(有效所得税率下降)。
预期2012年下半年,茂业增持奠定底线,良好中报表现将成短期股价催化剂;三季度末开始公司开店可能提速,目前盈利测算下2012-2013年市盈率为13.5倍和10.8 倍,仍处于板块低端。
中长期来看,公司销售和门店网络规模优势显著,商业物业资产丰厚,目前市值仅123亿元,P/S只有0.36倍(2012),中长期盈利和市值均存在明显提升空间。
高管访谈
记者:我们得知大商股份正在进行经营体制改革,这是一把双刃剑,能简要介绍吗?
牛钢(董事长):目前我们进行的购销调存环节的改革,主要是针对联营、联销加租赁模式的改革。最早实行联营的也是以大商为代表的零售企业,但现在这种模式已经有些畸形,制度上已经出现弊端,导致零售终端的销售价与生产商的出厂价相差几倍,售价中的绝大部分消失在中间环节。
公司正在尝试突破国内流通渠道目前存在的低效率制度,要直接与生产商对接(夸张一点说,就是要清除所有的中间商);公司新创了一个名词“自销直营”,就是接下来要改革的事:直接从生产商采购产品,清除中间商,将经销商低效率高费用的运营转化为大公司组织的大规模高效率的运营管理。
这件事情非常艰难,难在中小代理商要革命,各个店长、大区经理等的利益也要被革命,可能很长时间都做不成功,但是方向肯定是对的,对行业、公司、消费者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
现在大商股份门店里有16万人是代理商派驻的,这些人公司可能全部接收,或者创新用工形式(不和大商签合同、但由大商支付工资福利)。如果实现,公司毛利率成倍增加,公司费用也会成倍增加(16万员工的工资等)。
记者:公司盈利水平有所恢复,对未来三年判断如何,是否度过培育期?
牛钢: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周期,大商股份困难的周期正在过去,但是高潮期也并未到来。大商业态和经营体制还没有改革到一个相当好的水平上,改革完后可能进入更好的时期。例如业态功能还不健全,自销直营才刚刚起了一个概念,在公司内部花了很大的力气去说明、动员等;店铺布局还是在北方地区(东北、河南),在人口密度、购买力水平都不是最好的地方,等到大商的门店布局逐渐完善的时候,高潮期才刚来。
记者:电商也是缩短产业链链条,公司如何与之竞争?
牛钢:传统零售模式足不出户的销售方式要改,但传统电商没有商业基础和网络,一定会出商品管理问题。传统商业如果不能结合电商,也生不出另一只翅膀。我在内部说,实体店做得越强大,一夜之间就可能变成强大的电商。大商还要做强实体店,要有强大的商品经营管理能力,未来才可能会成为巨大电商。不过实体商业不会那么快灭亡,特别在中国,消费者信赖等特定因素较多。未来1店2网,这件事情还在思考。
|记者手记|
9.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元谋县开荣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平田乡华竹村委会车量地特有的林地、草场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畜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山羊养殖为主的元谋县开荣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于 2014年 11月 日在平田乡平田村委会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丙方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丙方自愿入股,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服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 股份构成合作社股份由合作社法人股份、平田三农综合服务中心股份(红色股份)和普通群众注入股份(社会股份)三部分构成,原始股价为每股10000元,2015年1月1日前投入资金可算为原始股份,后续注入股份和追加股份按合作社实有资产重新核算股价。
第三条 入股形式
法人股份:法人以土地、养殖场基础设施、羊只入股,共计27万元(经估价确认),按每股10000元计算,共持有股数27股,经股东会议同意可追加股份。
红色股份:平田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以项目资金5万元为股本入股,按每股10000元计算,持有股数5股,经股东会议同意可追加股份。
社会股份:普通群众自愿以资金入股,户口所在地为平田村委会的村民可优先,出资额度不低于10000元,不高于10万元,总出资额度不高于100万元。为保证规模化经营,进行科学饲养,原则上不接受农户以实物(羊只等)出资。
第四条 三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行使经营权,负责养殖规模扩建、经营销售、管理、利润分配等各项事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制定经营规划,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3、甲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受监事会和其他成员监督,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决定、入股、入社等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4、甲方必须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银行专户,聘请财会人员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和经营情况。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受盈余分配,承担亏损风险,资金的收支受平田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监督。
3、乙方法人担任监事会监事长,同时选派人员进入监事会监事,对甲方养殖、经营、财务会计等情况进行监督。
4、乙方可为本地农户入股、入社、社员借款等进行担保,对所担保农户负责,所担保农户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红利或股份中扣除。
5、参加成员大会,并有代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决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6、乙方退股须经合作社理事会同意。
7、乙方股份不得转让。
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丙方可为本地社员借款等进行担保,对所担保农户负责,所担保农户造成的损失从丙方红利或股份中扣除。
3、丙方参加成员大会,并有代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决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4、丙方股份转让须经股东会议同意。
5、入股不足1年(12个月)不得退股,确实需要退股的不再享受退股当年的分红。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式
采取固定分红+浮动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固定分红:每年每股股金的4%。(以1股计算每年固定分红为:10000元×0.04=400元。
浮动分红:2014年—2017年,按照同股同权同价的原则,平
均分配当年利润总额的70%,利润总额剩余的30%为公积金用于项目滚动发展。(假设合作社总股数32股,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万元,以1股为例计算浮动分红为:100000元(总利润)×70%(用于分红部分)÷32(总股数)×1(股东持有股数)=2187.5元。)
2018年以后,按照同股同权同价的原则,平均分配当年利润总额的90%,利润总额剩余的10%为公积金用于项目滚动发展。(假设合作社总股数32股,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万元,以1股为例计算浮动分红为:100000元(总利润)×0.9(用于分红部分)÷32(总股数)×1(股东持有股数)=2812.5元。)
第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平田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法人:
乙方:(签章)法人:
丙方:(签章)
10.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篇十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企业股份公开挂牌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正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抢抓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机遇,合力推进全市企业股份公开挂牌上市工作,力争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将“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开启了我国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新局面;9月24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正式启动。王正喜指出,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企业股份公开挂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目标,抢抓机遇,奋力推进,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企业要抓住机遇做大做强,拟挂牌企业要做好改制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中力量做大企业;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加强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和培育。
11.同大股份:超细纤维革领军企业 篇十一
1、产品产销两旺,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2、掌握超细纤维革生产核心技术;
3、技术研发行业领先;
4、市场前景广阔、需求保持快速增长。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实力及技术水平领先的超细纤维人工革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同大”牌超纤革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公司“PA6/PE共混海岛法超细纤维及人造麂皮的系列化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并有多项产品先后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
总资产增长58.47%
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海岛型超细纤维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通过坚持不懈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的引进吸收,不断实现产品的更新升级,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目前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超纤PU合成革的领军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光面革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近三年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都接近九成。产销率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8年、2009 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主要产品合计产销率分别为99.10%、98.68%、99.80%和94.27%,呈现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实力的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10 年末和2011 年6月底,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分别增长了27.20%和18.23%,资产规模的稳定增长反映了公司持续发展的态势。同时,在资产结构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总资产快速上升,从2008 年底的2.6亿元上升到2011年6月末的4.12亿元,累计增长58.47%。
技术研发行业领先
超细纤维革作为第三代人工皮革代表技术,是目前世界人工皮革领域最为先进和尖端的技术。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研发,在超细纤维革生产所涉及的超纤制造、基布织造、抽出分离和后期整理加工等关键环节掌握了核心技术,使公司的超细纤维人工革基布和超细纤维人工革产品始终保持在国内中高端市场的前列,不仅部分替代了原有进口产品,还成功实现了对包括日本、韩国等传统超细纤维革产销大国的出口。
作为国内超细纤维人工革的龙头企业之一,凭借良好的技术优势,公司曾主持起草了国家标准《纺织品合成革用非织造基布》和行业标准《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通用安全技术条件》。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通过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引导行业发展方向。
市场需求保持快速增长
超细纤维革主要用于鞋类、箱包、家具和球类等下游行业。2010年,我国的超细纤维革消费量达到9200万平方米,2005~2010年我国超细纤维革消费量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5.69%。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的预测,未来随着国内超细纤维革技术的进步、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变化,超细纤维革的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2011-2015年我国超细纤维革消费量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1.00%,到2015年,我国的下游企业对超细纤维革的消费需求量将达到2.36亿平方米。在各主要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未来我国人工皮革市场需求总量仍会持续增加,而随着下游行业产品结构的不断升级和产品档次的逐渐提高,在未来的数年时间里,超细纤维革产品的市场需求仍将保持快速的增长态势。
募投项目
12.关于股份制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 篇十二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它是一种具有所有制的混合关系的经济体,股份制的经营结构有利于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在股份制企业中,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对股东的利益、经营者的利益以及员工的利益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竞争性,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着优胜劣汰的法则,因此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企业的利润和未来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有效的整合企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使得股份制企业的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先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二、股份制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点
(一)加强对企业(内部)环境的控制
企业的内部环境的控制包括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管理者权责分配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对员工素质水平和专业水平等人力资源政策的控制、对员工工作的诚信意识提高的控制、以及对企业的各个部门间的协作和办事效率的控制以及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民营企业转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控制更得讲求控制方法与手段,尤其是员工意识与协作性方面难度更大。我所在的公司转制前属于“家族氏管理”的管理模式,裙带关系尤为突出。事业部承包制的考评机制充分带动了领导及员工的积极性;完善的考评约束机制,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末位淘汰竞争机制,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以及不记名检举申诉制度等等的有效运用促进企业对“人的因素”的管理效果高速的转变。加强对企业环境的控制有利于企业能够在较为确定和平稳的环境的生存发展,预防不确定性给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减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
(二)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经营的保障
股份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每时每刻都面临着不同程度和强度的风险。能正确有效的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的成败具有重要的影响。谨慎和客观的设定目标,及时有效的风险识别,完善缜密的分析以及轻重有别的应付风险都是风险控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管理设计者要根据企业组织架构梳理、设置风险管理机制范围,明确划分权责界限,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权责。
(三)对股份制企业的活动进行控制
对股份制企业的活动进行控制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是风险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对于刚转制的民营企业而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打造符合企业本身运作与管理的经营模式是企业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高层领导最高授权的审批限定,事业部承包制的区别考核,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财产管理落实到部门指定人员的责任制管理方式,事前预算,岗位牵制制度,以及运营分析控制的应用等等都是确保企业活动有效的手段。
(四)加强信息的沟通和控制
现代社会属于大数据时代,同样也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因此信息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时代瞬息万变,企业的竞争不仅仅是企业的实力的竞争,更是企业的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的能力的较量。我司内部应用的OA办公系统以及集团外部网站的设置与维护,我司在信息化上站在了时代前源。尤其是内部OA办公系统按层级制度进行权限设级与管理的应用,自动化办公不仅节约成本,保护了资源,方便快捷办公方式更是大大的提高办事效率,信息的处理、传递、保存以及共亨、查询和追朔等都提升了一个新台阶。
在信息的沟通和交流过程中要对信息进行识别和提取,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对信息加以筛选和利用,确保信息质量。同时应建立反舞弊机制,以防止滥用职权,相关机构与人员串通舞弊,从而避免企业内外部人员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
(五)加大相应的监督约束力度
在股份制企业的内部,经营者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都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企业要制衡企业内部各部门以及各人员之间的关系,提高企业内部的监督约束力度,充分有效的发挥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的作用,以便企业能够高效有序的运营和发展。股份制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选择恰当的时机对内部人员进行监督,保证企业内部的控制管理体系的平衡性。在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监督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防止因个人私情私利而导致监督不力的现象发生。要采用民主的方法来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并按照建立的监督机制对内部人员进行监督,为企业的高效率的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三、股份制企业内部控制的注意事项
(一)要注意降低企业内部控制的成本,避免与财务预算目标出现偏差
较多的股份制企业的预算目标的基础是企业的经营目标,在通常的情况下,企业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是以预算目标为基础,以企业的预算为依据开展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在加强内部控制时要十分注意降低内部控制的成本,尽量减少对资金的占用额度。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增大企业的利润,若内部控制的成本大于其带来的效益,则内部控制属于失效状态,对企业具有不利影响。只有当内部控制给股份制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福利大于内部控制所要求的成本时,加强内部控制才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在强化内部控制力度的过程中要避免与股份制企业的预算管理目标出现偏差,要节约控制资金并进行绩效评估,以便使得企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
(二)要注意员工的心理变化
员工作为企业内部的重要支撑因素,其行为活动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内部控制要求对制度和规定的实施需要企业内部人员的参与,制度需要人员的参与才能得到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特别需要重视员工对此的反映,要防止员工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利用职权进行谋利,防止员工之间的串通和勾结,内部控制时要注意企业员工的心理变化,照顾好企业员工的情绪。要加强企业员工的思想建设和专业素质的培养,让员工有上升渠道和进步的可能,注重激励员工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了解内部控制的管理目标和意义,要使得员工对内部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具有全面客观的了解,这样才能使得员工不会误解或者曲解内部控制的内容和目标,才能降低员工对内部控制的抵制情绪。只有员工对内部控制采取积极的态度,积极响应企业的决策和制度的实施,才能更有效而有质量的达到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发挥企业员工的思想认识和敬业精神,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的良好的效果并达到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
(三)要注意控制实施的办法的选择
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控制方法的选择对控制效果有重大影响。在选择内部控制实施的方法时不仅要考虑到其经济因素,还要考虑其对员工的福利。选择内部控制方法时要选择成本最小,效益最大的措施,还要不能够过分伤害员工的情绪和积极性。在控制方法选择的时还要根据内部控制的侧重方向来进行手段的选择,在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中经营管理和监督都是制度化,对企业的人情要求较低,因此控制方法的选择则多侧重考虑经济成本因素,而对员工的心理和情绪考虑较少,反之则考虑员工情绪和心理较多。若企业内部控制是侧重于财务信息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注重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和预防业务经营事故的发生,则内部控制方法则多选择能够如实记载和汇总信息和能够及时反馈股份制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手段。因此,在强化内部控制过程中,内部控制的实施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具有较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四、结束语
股份制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控制对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对股份制企业的有效经营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股份制企业内部控制具有自身的优越性和局限性,在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时要对该过程进行评估和后期的考核,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监督,从而更为确定的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
摘要: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股份制企业对其内部的控制手段有利于增进企业的管理效益,更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研究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控制也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因此,本文将综合个人的一些经验心得和具体的实践管理,就民营企业股份制后内部控制展开论述,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股份制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参考文献
[1]代红.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控制[N].财会信报,2009
[2]王海峰.关于股份制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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