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

2024-07-16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共7篇)(共7篇)

1.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 篇一

第一条

第二条

1.2.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

第三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年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

1.因公死亡者依劳基法第59条第4

2.基本薪资数(基数)而后每满一年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3.第四条 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3-10

1.2.3.第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2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第六条 员工于特准

第七条

第八条 遗族于请领抚恤金及丧葬费时,应检附员工死亡的证明文件及除户

第九条 领受抚恤金及丧葬费的遗族,以本公司登记有案或经确实证明者为

1.2.3.4.5.同父母的兄弟姊妹

前项各顺序内的遗族,以未出继者为限。顺序在后的遗族具领时,应提出顺序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同一顺序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平均领受抚恤

第十条

(一)(二)

第十一条 请恤及请领抚恤金权利的时效,自请恤或请领事由发生的次日起经过5年不行使而消减。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其时效中断者,自

第十二条 领受抚恤金的权利及未经其遗族具领前的抚恤金不得扣押,让与

第十三条 抚恤年资的计算,依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所订的服务年资十足

第十四条 临时或试用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者,除丧葬费2个月仍照发给外,得一次发给相当于同级正式员工15个月薪资数的抚恤金

2.煤矿运输管理制度(DOC) 篇二

目录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二、运输组长职责

三、绞车操作工职责

四、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五、井口推车工职责

六、井下推车工职责

七、信号工职责

八、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责

九、轨道工职责

操 作 规 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D调度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九、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十、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近年来由于车况不良,矿车出轨、跳槽事故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使运输事故处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运输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1、事故发生区域的作业场所的负责人为现场事故处理的负责人,对现场事故处理负有全权指挥、协调、处理及安全保障责任。

2、事故发生后,首先该区域作业人员及区域负责人了解现场事故原因和现场情况,然后组织分析情况,提出并统一处理方案,向参与事故处理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绞车司机通报处理方案及注意事项,并明确联络信号。

3、处理事故前必须检查联络信号装置是否可靠、灵敏、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先修好后,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前负责人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监护员严格督促信号员按负责人的安排进行操作,发现信号不对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包括机车司机)或信号员立即停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5、事故处理信号规定为“一声,立即停止;三声,退慢车;四声,开慢车”。凡开慢车和退慢车必须发出两次信号,间隙为五秒钟,司机必须接到两次信号方能起机运行。

6、处理前必须先检查矿车连接器、连钩、插销、绳头、道路是否完好。

7、凡斜巷处理事故时,严禁在事故点下方作业或躲避,必须在上方20米以外躲避,包括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负责人在事故措施采取后必须离事故点6米以外(斜巷是在事故点上方6米)监护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6米以外,都必须在处理矿车牵引力相反的、较宽的前后无路障的斜上方和平行方监护。

8、在处理过程中,设置垫车设施时要预防过高,原则上在矿车与设施导实时设施高过道面不超过一公寸;垫矿车双轮保证矿车平衡,预防翻车。

9、在斜巷处理串车需摘钩时,必须在下方设置档栏或其它阻车装置,防止摘钩后其它矿车下跑造成事故,处理前要在事故点下方至事故点所有通道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禁止人员通行。

10、该规定从2006年5月25日起执行,适用于矿所有绞车运输施工的平巷、斜巷。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一、井口管理工作由搬运工主管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由把钩工具体负责。正常情况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必须有机电部门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车下井。升降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作。

五、在井口及井筒内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由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六、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动火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提升道。

八、严格按规定装载量提升或下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配重提升。

九、信号规定:检修及提升开车和慢车调绳必须有区别,并有灯光保留。信号标志:以主滚筒为准,使用电铃声响,一声为停车,二声短为提升,三短声下放,二长声为慢速提升,三长声为慢速下放。

十、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严防井筒坠物。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一、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二、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三、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绞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

五、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负当班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调度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必须服从把钩工和挂钩工的正确指挥。

六、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巷道轨道、绞车、钢丝绳、人行车、车辆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和其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

七、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车不作业”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斜巷。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和上口把钩工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八、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连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下口及各水平车场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

九、各车场使用调度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采用小绞提升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其司机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十、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审批过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运送。

十一、在斜巷内处理事故或进行其它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十二、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一声停车,二短声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提升,三长声下降。规定急速乱点为跑车和撞车事故信号。

十三、当发生跑车和撞车事故时,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员迅速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点。上口把钩工发出事故信号后及时回报。

十四、保证各工作场所和斜巷内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十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洒水、清尘、开启喷雾水幕,严禁出现浮尘和浮煤。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一、所有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衣袖、裤角要扎好。

三、皮带机在运行期间严禁用铁锨、枇子或其它工具清理滚筒上的煤泥,不准清理皮带下的杂物,更不准跨越皮带。

四、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皮带机走廊。

五、挑检煤块人员要爱护皮带机,要在指定的地点按有关规定工作。

六、开机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七、多台皮带机联合作业时,必须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严防积煤压死皮带机。

八、皮带机走廊内严禁有火源,并保持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时必须先洒水,严防煤尘飞扬。

九、保护皮带机内的安全设施及计量装置。

十、做好皮带机道的洒水防尘工作,严格执行开机洒水制度。

十一、做好防灭火工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必须齐全,防止皮带机摩擦起火。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下放超长材料一律平板车,上下料必须制订专项措施,经程序审批后,传达贯彻后方可进行。

2、严格执行井口管理制度。

3、长材料运入井口后,放在不影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的地方。

4、井口上下20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保证井口周围清洁卫生。

二、下放长材料的规定。

1、下放超出现定重量的设备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2、下放带法兰的钢管,可将卸扣与法孔相连,再和钢丝绳鼻连接,下放不带法兰的钢管利用钢丝绳穿过钢管,上下卡牢后起吊。

3、升降大件设备、材料时,运送单位要提前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传达贯彻,以保证按规定安全运送。

4、提升使用的钢丝绳等连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系数。

5、下放钢轨时包括槽钢,工字钢利用钢轨端中间孔用卸孔连接钢丝绳鼻,工字钢一端预先用氧气割孔,不论用什么材料起,下放都必须捆在一起,并留有尾绳。

6、下放直径50mm以下钢管及长木板等重量较轻的材料,直接用人力装。上下用绳捆牢,并用木楔使木料不能移动,并在两端放上横档,连接好再使物料慢慢起高,当物料进入井筒停稳确认可靠后走钩。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每次上下材料的规定:钢轨18kg/m每次下四根24kg/m(包括楷钢、工字钢)每次2根,管直径135mm以下每次4根,直径135mm及以上每次1-2根。

2、所用起吊用具钢丝绳保证有6倍以上的安全系数,每次使用前要详细检查一遍,发现有绳鼻损伤、蚀锈、断丝等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钢丝绳鼻要有备用。

3、在井口使用的撬棍工具要栓绳,将留绳栓在可靠的地方,检修用的工具必须将留绳系在手腕上,严禁物体坠落井下。

4、装车前要把人员分工明确,与信号工联系好,指挥人员要站在井口两侧。

5、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嘻笑。

6、每次需装运的物体必须从大料堆中分离出来,搬到井口穿绳。

7、施工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对提升绞车司机作以特殊安排。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1、井巷运输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人员乘车辆(急送伤员例外)。

2、井下推车工每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3、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4、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5、在处理矿车跳道时,人的身体各部位应注意矿车与巷道顶帮的间距。

6、提升矿车在井底车场未落平时,井下推车工不准在井底推车。

7、除井下摘挂工、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井底逗留。

8、在井底车场等待矿车时,必须就近进入车场附近岔巷休息等待。

9、倾斜井巷的上下车场应设置躲避硐,上部车场必须设置制动可靠的阻车器;在斜巷内安设挡车栏,并经常关闭,提升、下放车辆方可打开、车辆过后必须及时关闭。

10、倾斜井巷的上下停车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把钩工和信号工,把钩工连接好矿车并检查无误后由信号工发出信号,并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

11、倾斜巷道运输时,严禁行人蹬钩。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为防止车场内未连连扣的车辆下放时,发生跑车事故。因此在运输斜巷施工安装挡车栏,对挡车栏使用维护作如下规定:

一、凡是斜巷施工必须安装,使用档车栏。

二、每一处挡车栏安装完毕,由井安监科及机电科组织验收。

三、各处挡车栏运输及掘进把钩工必须坚持每钩使用。即下放轻、重车时,轻、重车经过缓坡后,将挡车杆升起,重车经过挡车栏后,将档杆放下。

四、钳工对各挡车栏坚持每天检查并记录:钢绳、滑轮、挡杆情况。

五、把钩工发现挡车栏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不得提升作业,电、钳工及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处理完毕,向调度室汇报处理情况。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1、认真组织所管理的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2、组织本队职工严格实施《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处理隐患,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组织所管理的队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要求,结合本队特点,制定实施计划。

5、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6、按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动态抓苗头,处理隐患防事故。

7、适时开展安全检查、质量达标、事故分析和群众性的安全活动。

8、发生事故时,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运输组长职责

1、运输组长是本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组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负现场管理责任。在值班队长领导下,组织全组人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和超额完成当班生产任务,对队长负责。

2、带领全组人员认真学习“运输巷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真正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认真贯彻各种规章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上出现的问题,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处理。

3、合理安排工作,搞好班组劳动分工与协作,为采、掘、维生产服好务。

4、组织全组人员按时上、下班,并开好进班会。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和处理。

三、绞车操作工职责

1、当班值班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上岗人员必须神智清醒,酒后、精神不振、视听力障碍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设备运行前必须认真细心检查,特别对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更应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4、设备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嬉戏打闹。在操作时,司机应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就在操作台上替换司机。

5、提升信号一定要听清看准,确认后才能开动或停止绞车。宁可慢开一分钟,决不抢先一秒钟。对于设备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先停车,查明原因,再准备继续开车。

6、上岗人员应熟悉本职业务,钻研技术,要求做到“三知四会”(知道结构原理、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7、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检查记录、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

8、保证本岗位内各种设备、备品、配件、工具、器材等齐全完好,保持绞车设备及车房、硐室整齐、清洁。

四、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1、按时上下班,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坚持手上交接班,清楚空、重车需求和提运情况,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良好。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挂空、重车数,不得超挂,及时开、关挡车器,不违章作业。

4、开车前,要认真清点矿车数量,仔细检查接连环是否连接好,符合安全规定时,再发信号开车。

5、经常了解和掌握当班采、掘生产情况,及时拉走重车,合理分配空车,保证采掘生产需要。

6、同绞车司机经常取得联系,把好安全关。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处理。

五、井口推车工职责

1、按时上下班,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接班后必须先了解矿车运行线路是否畅通,道路设施、翻笼、翻车机各部件是否完好、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人力推车的有关规定。推车时,手应放在矿车运行方向的后端车把上,并目视前方,同一方向运行的两辆车之间距离应保持10m以上。行车中若出现掉道,应立即通知后面的推车工停止运行,待复轨后再继续推车运行。

4、矿车进入翻笼(翻车机)后,必须待停稳后方可翻车卸煤(矸),卸完煤(矸)后必须待翻笼(翻车机)复位停稳后方可推出空车。

5、前一辆矿车卸载时,后面的一辆矿车必须用刹车棒刹稳,卸载时要发出信号或口令后方能进行。

6、要充分利用停电、停车和交接班间隙,打扫工作场地,保持清洁卫生。

六、井下推车工职责

1、按时上下班,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进班到达工作地段后必须了解矿车运行线路是否畅通,各种设施是否完已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人力推车的有关规定。推车时,人必须跟车前进,同时要时刻注意前方,当矿车通过道岔、巷道口、风门等处时要减慢速度,严禁放飞车。空重车通过岔道时应搬好道岔,推车时前后两辆矿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20m以上。

4、在坡度较大的巷道内停车时,应用可靠的木楔或其它可靠方法刹住矿车,严禁用煤块或砂块作刹车物。

5、推车中如遇矿车掉道或前后有障碍物等紧急情况时,应用矿灯左右摇摆或大声呼喊,以便行人及时躲避。

6、充分利用间隙时间打扫工作地段,保持消洁卫生。

七、信号工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运输。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事故的发生。

3、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瞌睡,做到信号清楚准确。

4、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5、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八、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责

1、开机前应对设备的皮带、主副滚筒等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处理,否则不准开机。

2、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随时注意振动筛的工作情况,经常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皮运机必须在振动筛工作前空载启动,停机前必须待机上煤炭输送完毕后才能停机。

3、每班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向接班人交清设备的运行情况。

九、轨道工职责

1、负责全井运输大巷、采掘巷道等的轨道铺设,以及维修检查和回收等工作。做到勤巡回、勤检查、勤维修,加强轨道管理,保证运输道路畅通无阻。

2、值班道工要勤巡回、勤检查,听从指挥,随喊随到,为生产一线服好务。

3、及时回收回采巷内的钢轨、枕木、道钉等材料,节约原材料,并保管好工具。

操 作 规 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绳头、连环、插销、信号装置、挡车装置等是否完好,有问题须处理后方可作业。

2、把钩地点只许专职把挂钩工一人操作,把钩工有责任制止轨道上的行人和爬车人员。

3、有下列情况不得挂钩:(1)有变形或有裂纹连环、插销,有影响运输安全的坏矿车未修理;(2)材料车未捆紧扎牢或高宽超过规定;(3)串车数超过规定;(4)档车栏有问题。

4、下放车操作顺序:(1)按规定数将矿车从井口往绞车方向一个个联接好。(2)通知绞车司机将多余的钢绳收短,消除绳圈。(3)从绳头开始复查到第一个矿车,看是否全部连好。(4)检查无误后,打开挡车器,通知绞车工下放。推动第一个车,观察后面车和钢绳是否在一起在动,如发现矿车或绳未动,应立即停推检查。(5)车进入斜坡后,应观察每个车是否进入正道,档车栏是否灵敏可靠,如发现跳槽应立即停车处理。(6)挡车器复位,并将钢绳拔上地滚。

5、取钩时操作顺序:人站在取钩位置,仔细观察出井重车,分清煤、砂车,若有车跳道须停车处理。当矿车到达取钩位置时,把钩工应一手抓绳头,一手抓住插销提扣,当最后一个车跑过档车器后即可拔脱插销,并将钢绳带出轨道。

6、矿车跳道,不准用绞车硬拖。在处理跳道矿车时,钢绳应带紧,卸下跳道矿车内货物,人工抬上道。斜坡上严禁将各矿车与矿车之间或矿与钢绳之间的连接摘脱后抬车。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绳头、连环、插销、信号装置、挡车装置等是否完好,巷道内有无杂物,有问题须处理后方可作业。

2、把钩地点只许专职把钩工一人操作,把钩工有责任制止爬车和巷道内行走人员,严禁行车时行人。

3、有下列情况不得挂钩:(1)有变形或有裂纹连环、插销,有影响运输安全的坏矿车未修理;(2)材料车未捆紧扎牢或高宽超过规定;(3)串车数超过规定;(4)档车栏有问题;(5)有人员行走。

4、下放车时操作顺序:(1)按规定数将矿车一个一个连好;(2)检查岔道是否拨正,钢绳是否在地滚上;(3)复查一遍矿车连接正确后,再打开挡车器;(4)将矿车推出,进入斜坡,钢绳带紧后,无脱钩跑车,再打开档车栏;(5)把钩工进入躲洞,发出下放信号,并观察矿车运行,如有跳道、脱钩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一停”、“二拉”、“三放”);(6)关闭档车器和档车栏。

5、挂钩时的操作顺序:(1)按规定数将矿车一个一个连好;(2)检查岔道是否拨正,钢绳是否在地滚上;(3)把钩工进入躲洞,发出提升信号,并观察矿车运行情况,如有跳道、脱钩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4)矿车提升100米以上后,把钩工方可出躲避洞进行其它操作。

6、摘钩:把钩工听到下放或上拖矿车信号时,应进入躲避洞,并注意观察矿车运行情况,待矿车停稳后再出洞摘钩,如遇矿车跳道应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7、矿车跳道,不准用绞车硬拖。在处理斜坡上跳道矿车时,钢绳应带紧,卸下跳道矿车内货物,人工抬上道,严禁将矿车之间的连接或矿车与钢绳之间的连接摘脱后抬车。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1、上班首先检查信号、电话是否清晰可靠。

2、掌握了解车场内各车辆装载情况,根据车辆装载量,所装的器材体积和性质,分别发出快慢信号。

3、凡属下列之一者,不准发送开车信号: 1)摘挂钩工未到场时。2)信号不灵,有故障未处理时。3)列车装载不符合安全规定时。4)列车连接不可靠。

4、当下车场发出开车信号到上车场时,上车场信号工方可发送开车信号给绞车司机(一停、二开、三下放,不是信号工严禁发送信号)。

5、在提升运行中,要集中精力,观察钢绳的运行状况,当发现钢绳有剧烈弹动和松弛现象时,必须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至绞车司机。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1、入井前应检查所带材料和工具是否齐全。

2、到达作业点后,应仔细检查巷道内的道枕、巷道支护、流砂、杂物堆放、缆线、水管排挂等情况,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3、维修轨道时,道维工应在该线路的绞车上悬挂警示牌,并与该处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作业,以免行车伤人。

4、更换枕木时,应在相应位置刻槽,枕木从一侧贯入,并紧贴轨道。钉道钉时,开始应轻轻锤打道钉,进入枕木20毫米后,再用力锤打,以防飞钉伤人。枕木间距要求,主井0.7米,运输大巷、主要运输料巷上山0.8米,其余1米。

5、订好枕木后,应将枕木下空隙填满塞实,清理干净因换枕木而留下的杂物,取下该线路绞车上悬挂的警示牌,并通知绞车司机道维工作结束。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1、到达作业现场,首先应检查矿车运行路线的轨道、岔道、挡车器、翻笼、杂物堆放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每一钩重车出井后,要认真注意把钩工发出的煤、砂车信号,以便及时将煤、砂车分开。推车工要有刹车工具,以便能将快速出井的重车停在指定位置。矿车运行时,严禁人员横穿轨道。

3、重车的推、运、翻。出井的串车全部停稳后,应一个一个推进翻笼。推车时手应抓住矿车扶手,目视前方,控制好速度,将矿车推入翻笼。翻煤时各作业人员应相互照应,一次未将煤翻净应重翻。空车退出翻笼前应锁好翻笼,拉出的空车应立即推到轻车道上。

4、推砂车过岔道时,应掌握推车重心,以免跳道。翻砂时应发信号,防止伤害捡煤、铲砂人员。

5、交班时,应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1、在电机车巷道推车时,必须经井下当班机车司机同意,若推车中途掉道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车时,要尽快与当班机车司机取得联系。

2、人力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一人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测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②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③推车就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车、坐车滑行; ④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3、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4、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5、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车两端10米处设阻挡物。

6、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

7、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8、推车前,应认真巡视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碍物,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9、推车前,应将后面的矿车用木楔稳住。

10、按以下顺序进宪操作: ①检查熟悉推车路线; ②检查车辆状况; ③推车。

11、推车时应在矿车后方推车,不准在车前拉车和手把车沿推车,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

12、推车工必须头戴矿灯,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

13、在弯道推车时,用力要里带外推,以防掉道。

14、推动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减速、后停车、再开门,通过后立即关闭风。若通过一组风门时,要做到一开一关,不准同时打开。不准用矿车碰撞风门。

15、推车过道岔时,要在减速停车后,再扳道岔,过道岔后应将道岔扳回原位。

16、推到位置的矿车,应挂好钩或用木楔稳住。

17、在能自行滑动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稳住,否则不准停放。

18、使用V型故车运输,车厢的固定销要挂牢,翻车卸煤(矸)时,头和手要迅速离开,向倾斜小眼翻车卸煤(矸)时,要有防止矿车坠入的挡车设施,翻车人员站稳后再翻车卸煤(矸),以防滑入斜巷内。

19、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有专人指挥;

②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道,后抬另一头复位; ③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④有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20、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21、沿途浮矸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持线路畅通。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1、装卸和运送物料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物料规格、品种、数量进行。

2、在架线巷道装卸、运送物料时,必须注意人员或物料不要碰触架空线,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在平巷装卸时,必须先用木楔将矿车稳住。

4、在斜巷装卸时,不准摘绳;在斜巷卸料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在料车下方安设防止物料下滑的设施,否则不准卸料。

5、运料时,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电器设备及管、线。

6、在有运输机的巷道内搬运材料时,要和司机联系好。人行道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运输机时,必须停机搬运。

7、推料车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不得同时打开,也不准用车撞门。

8、斜巷运料时,人员要躲开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伤人。

9、溜煤眼运料时,必须捆紧拴牢,眼内不准行人,下口设好警戒,严禁入往下自溜物料。

10、装运超高、超宽、超长、超重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制定专门措施。

11、选好搬运路线,清除障碍,选择合理的搬运方法,安排搬运人员并分工明确。

12、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①检查熟悉推车路线; ②检查车辆状况; ③装料; ④推车 ⑤卸料

13、两人以上装卸时,必须互叫互应,行动一致,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做到轻起轻放,不准盲目乱扔,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14、同车内的长短应一致,否则必须长料在下、短料在上。长短料插穿时应按运行方向前低后高,并必须用绳索或铁丝捆牢固。

15、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及管、线,以及砸飞他物伤人。

16、堆放物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平稳,料堆要下宽上窄,并要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风断面。

八、JD调度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司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检查绞车润滑部位是否缺油,仔细检查开关、绞车地脚、底盘、信号、控制按钮、刹车装置等是否完好灵活。

2、开车前操作司机应发出信号通知上、下车场把钩工,并按照把钩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停、放、拉操作(“1停”“2拉”“3放”),严禁用“口喊”、“晃灯”或其它方法代替信号。

3、绞车司机应做到“八不开车”、和“六不准”。八不开车即机电事故未排除不开车;有人行走不开车;超负荷不开车;有人爬车不开车;物料未装稳不开车;无人把钩不开车;机器不正常不开车;无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开车。六不准即不准擅离岗位;不准闲人进入绞车房;不准私教和擅请他人开车;不准随意将车停在斜坡上;不准挂空钩;不准做与操作绞车无关的事。

4、绞车运行时,操作司机双手不能离开闸把。并注意观察把钩工的操作是否合乎其操作规程,仔细检查钢绳摩损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制止处理,防止出现跑车或断绳事故。

5、拖车时,需将制动闸闸住卷筒,使卷筒静止,而将传动闸松开。电机启动后,将制动闸从卷筒上逐渐松开,而将离合闸闸紧。在绞车运转过程中,如欲使绞车暂时停止运转,应将传动闸闸紧。

6、电机起动后,严禁将两闸同时刹住,以免造成“闷车”,烧毁电机。绞车应平稳运转,矿车起步时应由慢到快,并逐渐过渡到正常速度,不允许急刹、猛提。运行过程中要注意检查钢绳磨损情况。

7、操作过程中,发现声音不正常、制动不灵活、卷筒刹车闸和轴承温度急剧上升、矿车跳道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8、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禁止用手拨弄钢绳,绳头到最远点后,卷筒上至少保留5圈绳。

9、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源切断。此时若钢丝绳上挂有矿车,应将制动闸刹牢,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10、交班前,应使刹车处于放松状态,切断电源,锁好开关,做好工作场所及绞车清洁卫生,填好当班运行记录,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九、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1、提升机必须经过安全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提升机司机必须认真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信号联系方式及操作方法,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每班必须配有正、副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开车前认真检查绞车各部件是否完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注意观察电压表、油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准确、正常,松闸时盘形闸间隙是否不大于2.5mm,并注意油杯是否有足够的油量。

6、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可靠、深度指示器转动部分是否有变形、转动是否灵活可靠。

7、检查控制及保护电气有无异常、轴瓦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50℃)。

8、上述检查无异常才可开车,如查出问题要立即处理;若处理不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9、开车时必须做到:无信号不开车;信号不明不开车;不符合启动状态不开车;分不清上下绳不开车。

10、开车:应先给上稳压电源、制动油泵、润滑油泵,在给上动力制动电源、方向继电器、信号后,按先送电后松闸顺序缓缓启动电机,不许猛开。同时要注意电流是否在规定范围,测速电压是否正常,看深度指示器、钢丝绳松弛和排列情况。

11、减速后在加速时速度要平稳,以防绞车承受冲击负荷。

12、如绞车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断电,司机应立即将制动手柄返回,分析原因,如非事故跳闸,然后再按开车顺序缓缓启动。

13、停车时,先断电,然后平稳地制动。

14、提升机司机应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5、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断电进行紧急停车:(1)接到紧急停车信号;(2)工作闸操作失灵;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5)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6)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1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当班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17、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维护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8、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的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19、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十、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1、进班前穿戴整齐,准备好配件,带好工具。

2、工作前必须先请示矿调度室,经同意后,再与井筒上、下打铃工联系清楚后方可进入井筒作业。

3、在井筒内检查地滚时,所带物品不得滚到井底,防止伤及井底人员。

4、检查地滚时应认真、仔细、逐个检查,逐个上油,保证个个转动灵活。

5、检查地滚时,发现井筒内有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如发现道床有问题,应及时汇报,队里派道班及时处理。

3.小学教师个人总结范本(DOC) 篇三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蓦然回首,一学期的语文教学又告结束。这一学年我担任六年级语文教学。我对教学工作严肃认真,勤奋学习,深入研究教法,虚心学习。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获取了很多宝贵的教学经验。以下是我在本学期的教学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概述

教学就是教与学,两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教者就必然有学者。学生是被教的主体。因此,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有针对地教对教学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所以在刚接手这个班的时候,我就尽量去了解他们。我发现班上同学比较活跃,上课气氛积极,但中等生、差生占了大多数,我备课时就要注意到这点,做有针对性的准备。

二、努力做好教学常规工作

我一向努力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经常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课前能认真备课,吃透教材和小学语文新课标的精神,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教案详细。上课遵循科学的教学程序,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条理清晰。根据六年级的心理特点,激发学生 学习的热情,创设学生学习的情境,分散知识的难点、突出知识重点,达到了优化语文课堂教学的目的;同时在课堂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突出语文课的特点,注重读中感悟,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善于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还注意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精讲精练,开展素质教育,向40分钟要质量。当然注意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课后能认真仔细地批改作业。同时积极参加科组教研活动,比如公开课、到外校学习取经等等。每个学期均能对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汲取经验教训。

三、想法设法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学习的兴趣。

从小到大,我就讨厌老师课堂教学中枯燥的讲解。老师的语言干巴巴,如若音色还不好听,或是男不帅,女不靓,表情不丰富,对于不是学习很勤力的学生来说,无异于受罪,整节课肯定是坐如针毡。所以,在课堂讲解中,我总是注意语言的幽默风趣,语文学科,语言为主,老师的语言不生动,何能吸引学生呢?遇到词语句子的理解,我总是把学生的名字嵌入其中,这样一来,念到名字的学生——-多半关系到听讲不专心的孩子注意力一下集中了,而其他学生一听到老师讲解中提到同学的名字,自然也会关注,效果肯定要好狠多。对于学生回答中的好词好句,或是 能体现其平时大量阅读的结果,我都是赞不绝口,让学生感受学习的成功。让他们知道,只要进行大量的,健康的阅读,必定会获取更多的课外知识,从而养成好的阅读习惯。所以,学生都喜欢上我的课。

四、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一踏上教师这个职业就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我们先得有一桶水。因此我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我还自觉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此外,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断钻研《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教育教学理论和书籍,为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为学生素质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注重在利用多种手段辅助语文教学。它的无穷魅力丰富了语文课堂,让语文从枯燥无味的语言文字中解脱出来,让学生寓学于乐,培养了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为突破口,经常在课堂上开展小组竞赛活动,课外阅读竞赛活动,成语故事会等,让积极探究、争辩,充分发挥学生自觉学习和主动学习的优势,让学生自觉参与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从而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狠抓课堂常规的落实和班风学风的建设。在每节 课上课前,我都比较注重学生课堂常规的培养和检查,如果没有按我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我一般都不急着开始上课,我宁愿不上课也要先把课堂常规落实好。通过狠抓班风学风的建设,以良好的班风学风,推动课堂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所任教班的语文成绩,在考试中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教学质量也达到了要求。今后,还要坚持不懈地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精益求精,大胆创新,积累丰富的经验。

五、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期末考就是一种考验。无论成绩高低,都体现了我在这学期的教学成果。我明白到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本学期后如何自我提高,如何共同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因此,无论怎样辛苦,我都会继续努力,多问,多想,多向前辈学习,争取进步。

本学期,我承担了我校多项教学工作。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秉持着谦虚谨慎,不懂就问的原则,在教学中虚心向老教师学习,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通过各种途径充实自己,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自己利用课余时间学习研究英语教学的新理念和新的教学方法。通过五年来的不断的学习和孜 孜不倦的追求,我的各方面的素质都有了显著提高,下面我就对我近五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思想方面

本学期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教学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爱护学生,作到时时处处关心学生,点点滴滴做学生的表率。在做到这些的同时,我还注重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他们爱祖国,爱民族,团结互助,乐于助人,为学生成为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人奠定基础。

二、教育教学工作

本学期,我承担了学校的英语、信息技术教学工作,对于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学生接受新知识,教师传授新知识的一个是主要渠道。在近五年的课堂教学中,我始终如一地贯彻了英语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和教育局、教研室对于小学英语教学的要求,采用任务型教学的方式组织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为为主线,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主要目标,通过设计各种有趣的,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活动 来实现新知识的传授,同时,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改变教师的角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实践证明,这种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经线,以任务型教学和贴近生活实际的一系列活动为纬线编织的课堂教学网络,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建了一个快乐高效的英语教学课堂。

2、差生辅导。在我所教的学生当中,有一部分学生是由于家庭原因、身体原因、智力原因、学习态度原因等诸方面的因素导致学习成绩不理想。于是,我在工作中,除了正常的教学之外,针对差生们出现的成绩差的原因对他们进行了多种类型的辅导,如,手拉手互助学习,小组内竞赛,小组间竞赛以增强差生的自信心,个别辅导,重点督促,与家长沟通等。经过一段时间的辅导,他们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学习的兴趣和自信心也大大提高。

3、理论学习和教学研究。

在搞好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我不忘积极充实自己。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随时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知识结构,及时了解英语教学的发展动态,学习本校前辈及校外优秀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为自己的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储备力量。

与此同时,我还不断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同教研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积极撰写论文和案例,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争取最大限度地与他人交流的机会,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敢于创新,构建符合自身特色和本校学生的新的教育方式。

三、出勤方面

本学期中我努力做到出满勤、干满点,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到校后及时给学生补课,从没因个人私事而耽误学生一节课。积极参加县、学校等各级组织的教研会议,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

四、教育教学工作成绩

本学期,经过各级领导、同事的大力支持,我在教学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所教班级的成绩优异,学生英语学习和信息技术的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学生的学习方法得到了改进,提高了学习的效率。部分差生端正了学习态度,明确了学习目的。在教育科研方面,由于我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各种科研会议及培训,我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个人修养、素质都得到了提高,同时,我不忘进行教学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总结,电教论文《合理利用电教设备,进行高效 英语课堂教学活动》获山东省电教论文评选二等奖,并有多篇论文在县级论文评选中获奖。另外,课题研究《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三化”》在县教育局评审合格并结题,辅导学生在县信息技术竞赛中均获一等奖,20XX——20XX被评为攀登英语课题实验优秀实验教师。

4.户外广告悬挂合同范本doc 篇四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x广告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及委托乙方制作和悬挂户外广告牌一事,双方达成共识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具体如下:

一、广告发布地点:五一九路世纪广场二楼临街广告位

二、广告规格:长9m,宽7.3m计65.7㎡。

三、广告位租用及悬挂制作费用:租赁期限:2012年7月24日至2013年6月23日,费用共计19000元。(壹万玖仟元)

四、甲方发布置的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五、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版本制作好广告,乙方自行负责办理悬挂户外广告的一切相关手续,并要做好一切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因广告悬挂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及人生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户外广告悬挂好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7日内将款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超过7天未付,按现时银行利息缴纳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5.手术室安全管理内容.doc 篇五

1、保持和患者之间有效的沟通。

2、核实患者身份、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等。

3、防止患者跌落受伤。

4、患者术中体位的摆放。

5、保持持续的无菌操作。

6、清点查对制度的执行。

7、安全操作仪器设备。

8、防止皮肤损伤。

9、术中药物的使用以及输液、输血的管理。

10、术中进行适当的护理。

11、手术标本的送检。

12、各种一次性耗材的使用。

13、消毒隔离工作的管理等。

手术室常见隐患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接送患者的安全管理措施

1、接患者时,应检查手术推车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向护士长汇报,以便及时维修。

2、与病房护士交接术中所带药品、物品,并按手术访视交接记录单、病历、患者腕带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等,核对无误后在手术访视交接记录单上签字,并认真检查皮肤及术前准备情况,如术前用药、皮试结果,检查义齿、首饰是否取下,嘱患者解大小便。

3、协助患者平移到手术推车上平躺,注意患者移动时要将手术推车一侧紧靠在病床边,接病人护士靠在手术推车另一侧将推车固定住,防止摔伤患者。

4、所有患者(不合作的小儿除外)必须用手术推车接送,禁止步行。推车过程中要保护好患者,接病人护士站在患者头部,面对行驶的方向,将床挡扶起。嘱患者把手放在身体的两侧,不要握床挡。患者躺在担架车的正中,防止头或脚露出车端,被子要将脚盖住。推车速度适中,动作轻、稳,尤其老年患者要注意减慢车速并询问患者的感受,以免晕车。

5、将患者接至换车室后,手术室接患者护士要再次认真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手术间等项目,给患者戴好一次性帽子,进行内外车交换。交换推车时特别注意:两推车对接,握住衔接的锁把并卡紧,将两推车的轮子均固定好。交换车时动作要轻稳,车两边要有人保护。

6、接患者入手术间,注意要将推车紧贴手术床并固定好,再嘱患者慢慢移至手术床,盖好被子,并做好心理护理与解释工作,减少其恐惧感。注意保护病人,严防坠床发生。

7、术毕由术者、麻醉师、巡回护士一起将患者抬至手术推车上,搬动前检查各种管路并固定好,以防引流管滑脱。搬动过程中一定要将推车紧靠手术床并固定好,车、床两边均有人保护。

8、局麻患者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应与术者一同到换车室换车,以保证患者安全,然后将患者送回病房,做好交接工作。

9、硬膜外麻醉、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患者手术结束后,带好呼吸气囊、氧气袋,由术者、麻醉师、巡回护士共同送患者回病房,途中医护人员应守护在患者头侧,注意观察病情,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

二、患者皮肤及手术体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1、术前访视手术患者,认真评估患者皮肤、年龄、身体状况、手术时间等。如有压疮高危因素,应在访视交接记录单上注明,并在晨会交班时重点交班。

2、有压疮发生可能时,去病房接病人携带术中难免压疮上报表,首先与病房护士交接Brander评分,并再次认真评估术中发生压疮的危险因素,如有发生术中难免压疮的可能,应填写术中难免压疮上报表,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请患者家属签字。

3、如术前患者已发生压疮或皮肤损伤,应请手术医师确认,并在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上详细描述,并请病房护士签字。

4、手术床单应铺平无皱折,避免患者皮肤与托手板,油布等橡胶物品直接接触。禁止与金属床、头架、器械托盘等金属物品接触,应用4-6层敷料阻隔,以防使用电刀时导电灼伤。

5、为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手术患者涂眼药膏,防止角膜干燥划伤或用眼罩保护。观察牙垫有无伤及嘴唇。头面部手术患者眼睛用保护膜保护,防止消毒液溅入眼内烧伤角膜。耳部手术患者用棉球堵塞耳道,防止消毒液流入耳内,灼伤鼓膜。使用消毒液时,避免过饱和,防止消毒液流到患者身下,潮湿造成皮肤损伤。

6、摆放体位时,患者的骨隆凸处应用软垫衬托,防止受压,破损。手术时间较长尤应注意;局麻、硬膜外麻醉患者手术时间较长时,可协助患者在不影响手术的情况下轻微活动肢体,撤离麻醉头架时,要注意扶好,避免不慎滑脱砸伤患者。

7、平卧时,颈下垫软枕保护颈椎。上肢外展不得超过90度,以免损伤臂丛神经膝关节下垫软垫,避免膝关节过伸造成术后疼痛或神经损伤。踝关节垫软垫,防止足跟受压。患者双脚避免搭在一起,造成压伤。

8、俯卧位时,注意避免呼吸运动受限,在胸腹下垫俯卧位垫时注意腹部的位置置于垫子中空处(注意女性患者的乳房及男性患者的外生殖器应置于垫子中空处),防止受压损伤。小腿垫高,使脚尖自然下垂,保持功能位。硬膜外麻醉或清醒患者,巡回护士术中帮助患者变换面部受压位置。全麻患者面颊受压处垫凝胶垫或用压疮贴保护,并防止眼球受压。

9、侧卧位时,肩下垫软垫,在垫高手术部位的同时注意舒展健侧肢体,避免大血管、腋神经受压。骨盆架与身体之间应用软垫衬托,避免男性外生殖器受压。肾脏手术时腰桥要对准手术部位摇起10-15cm,防止腰椎滑脱,手术结束及时将腰桥复位。

10、截石位时,髋关节外展应小于90度,固定肢体时膝关节处用软垫衬托,约束带松紧适度,保持静脉回流良好,术后双下肢依次放平并轻轻拍打,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

11、婴儿皮肤娇嫩,进行各种操作应轻柔,避免拖、拉、拽等动作,固定体位及束缚压脉带时应用棉垫衬托,防止损伤皮肤。四肢不可过分牵拉,以防关节脱位。覆盖手术敷料后,及时检查头面部下垂的敷料是否压到患者的眼睛或敷料边缘触及眼角膜,防止压伤。

12、手术进行中,随时检查医师的站立姿势,避免医师将身体倚在患 者的肢体上造成损伤。

13、对术中需要大量冲洗的手术,如肠梗阻等,术前应用脑科(带导水管)护皮膜保护,及时将冲洗夜引流到污物桶内,以免患者长时间处于潮湿环境中而诱发皮肤破损。对体弱容易引起压疮或皮肤有破损的患者,术前可贴上压疮贴。

14、术后及时擦净伤口周围的血迹,检查受压部位皮肤,发现皮肤变红时,可进行适当按摩,与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并记录。

三、手术物品清点的安全管理措施

1、确保清点物品数目准确

(1)清点物品时,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必须看清实物仔细清点,巡回护士复述

一遍,确保首次清点准确无误,并规范、准确记录。

(2)清点纱布时,应松开纱布外包裹,将纱布抖开,分块仔细清点,防止纱布粘在一起影响清点的准确性。

(3)清点纱布垫时,将垫子充分展开,分块仔细清点。

(4)清点器械时,需重复清点两遍。缝针清点两遍,第一遍从针尖清点,第二遍从针尾处清点,以确保清点数目的准确性。(5)清点时,注意检查器械上的螺丝是否松动脱落,电刀头是否完整、缝针是否弯曲,仔细检查器械功能,保证器械的完整性。

(6)棉球、头皮夹、脑棉清点:棉球逐个检查后清点,防止因粘连引起数量错误。头皮夹数量较多、易滑动,应5个一组,分组清点。脑棉应检查棉絮的质量、脑棉的缝线是否牢固,是否两块粘在一起。

2、防止器械和纱布等遗留体腔

(1)手术开始前,按物品清点要求仔细清点器械、敷料、缝针等,准确记录。(2)随患者带入手术间的敷料、绷带以及消毒区所用纱布、纱布球等与手术台上能够混淆的物品,应在手术开始前,全部送出手术间。手术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将纱布、缝针等物带入或带出手术间。

(3)手术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术创口周围整洁,暂不用的物品应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或堆积在手术创口周围。

(4)手术过程中,手术台上增加或取下的敷料及器械等,应由巡回护士及时准确记录。

(5)体腔和深部手术创口内填入纱布垫或留置器械时,术者应及时通知助手和洗手、巡回护士,体内留置的物品需要带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手术物品清点单的备注栏内详细记录,手术医师签字,并与病房护士详细交谈。(6)从手术台取下或落在地上的纱布(垫)、器械、缝针等应及时收回,放在固定的地点,便于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清点,术后交洗手护士。(7)缝合体腔和深部创口前,洗手护士应与巡回护士清点所有器械、纱布,数量无误后方可关闭体腔。

(8)缝合体腔和深部创口后,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应再次清点所有物品,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双签字。

四、电刀使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1、患者保护

(1)使用绝缘、清洁和干燥的手术床布。

(2)避免患者皮肤接触金属物品(皮肤暴露处用布巾包裹)。

(3)术中使用易燃性的麻醉剂、酒精类皮肤消毒剂或患者胃肠道存在内生气体如沼气时使用电刀要慎重。

(4)手术结束后将负极片整片水平自患者身体上揭除。揭除时一手固定皮肤、另一手慢慢揭除极片,负极片揭除后观察皮肤情况。

(5)避免在带电解质的液体内,如血液或生理盐水中使用高频电刀,以防造成机体损伤。

2、正确使用负极片(1)使用高质量的负极片:一次性使用、边缘完整,具有柔软度和较强的黏附力。

(2)选择肌肉丰富的部位粘帖负极片,避免在骨隆凸、瘢痕、皮肤缺损或受伤、脂肪较多的位置粘贴,并保证粘贴部位皮肤清洁、干燥、局部无毛发。(3)粘贴负极片时,其长轴应与身体的纵轴垂直,确保与粘贴部位皮肤完整而紧密接触。

(4)负极片应尽量靠近手术区,避免越过身体的交叉路,以便使电流通过的路径最短。

(5)婴幼儿皮肤面积较小,注意负极片粘贴位置,确保粘贴效果。术中冲洗体腔时避免液体溢出而浸湿负极片灼伤皮肤。

(6)心电图电极片避免在电刀电流回路中,应远离活动电流至少15cm,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患者,慎用高频电刀,以防心率失常的发生。

3、正确使用电刀手柄

(1)术前仔细检查电刀头、手柄及线的完整性,确保刀头无缺损、弯曲,避免刀头断落体内。检查刀头、电线的保护鞘是否缺损,以免漏电伤人。(2)使用过程中及时清除电刀头上的焦痂,以防焦痂包裹电刀头,使绝缘性能增加,切割效果差,因此加大电流而造成切割部位组织烫伤。

(3)停止使用电刀时,手柄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将器械或其他物品压在手柄上,造成放电击伤患者。

(4)电刀头未与组织完全接触前不要通电。

(5)不可直接用水冲刷电刀线,可用湿纱布擦洗电刀头及导线,擦洗过程中不得用力拽拉导线。

4、设备的使用及保养

(1)正确连接相关组件并插牢,先连接好负极板线、电源线后,再开电源开关。(2)手术结束后控制面板上电切、电凝的功率应回复到最小,先关电源开关,再撤电源线。整理好各组件后,电刀归位。注意保持设备的整洁、干燥。(3)仪器定期检测及养护,以免漏电伤及患者及医护人员。

五、腔镜手术使用电刀应注意的问题

1、应定期检查作用电极的绝缘情况,如有漏电禁止使用,使用前仔细检查腔镜器械与电绝缘情况。

2、防止电传导引起热损伤。

3、通电时间不可过长。

4、电凝时,电刀头不可接触金属器械及夹闭血管和管状组织上的钛夹。

5、主要组织附近如大血管、胆管、神经等慎用或禁用电刀。

6、电凝损伤可波及5mm范围,在电凝时注意保持与空腔脏器的间距>5mm。电凝离断时应尽量靠近需要切除的病变组织,如电凝胆囊动脉时应防止损伤胆囊,电凝分离粘连的组织时防止损伤肠管、输尿管等。

7、使用脚踏开关时,应尽量缩短通电时间,不需通电时应移离脚踏开关,以免误踩烫伤患者。六、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从物质资料采购供应处领取,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无菌物品到手术室使用。

2、一次性无菌物品领取后应做好入库记录,单独放置于离地面20-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远于5cm处的载物架上,顺序排放,分类放置。使用时按有效期的先后使用。

3、低值的一次性无菌物品新购置或更换包装时,均应经过细菌培养,合格后方可使用。

4、特殊无菌高值耗材,如钢板、瓣膜、晶状体、人工血管、疝气补片等内植物,使用后巡回护士必须将无菌物品条形码贴到手术物品清点单背面上,便于质量追踪。

5、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前必须检查物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严禁使用过期物品。

6、使用前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无漏气、裂痕、刮痕等,如有上述现象禁止使用。

7、特殊物品取到手术台上后,洗手护士应检查物品的性能,如吻合器、闭合器钉座上的钉子是否齐全,以免延误使用。

8、术中所需高值耗材,必须与医师确认后方可打开包装,避免造成浪费。

9、无菌物品使用后,洗手、巡回护士共同核对计价单,做好收费工作。使用后的吻合器、闭合器等,应做毁形处理。

七、内镜清洗安全管理措施

1、清洗内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专用工作服、防渗透围裙,戴帽子、口罩、手套及一次性防护眼镜。清洗时应仔细、认真,避免损伤、丢失内镜及器械部件。

2、清洗器械用的纱布应一次性使用,清洗刷一用一消毒。

3、刷洗内镜及其部件时,轴节部、弯曲处必须用小毛刷彻底刷洗干净。

4、清洗过程中,镜子应放在稳妥之处,单独清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避免划伤镜面。将清洗的内镜浸泡在多酶洗液中。注意浸泡时,镜子轻轻放入多酶洗液中,以免碰撞伤及镜面。

5、内镜经多酶洗液浸泡后,需用流动水彻底清洗,以去除管腔内的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多酶洗液应一用一换。

6、向各管腔内吹气,排空管腔内的水分,器械表面用于干纱布擦干,以免长期水迹存留造成器械生锈。

7、特殊器械的洗刷如超声刀应严格按照性能充分刷洗,10mm超声刀刀芯应用纱布清洗,不能用硬毛刷刷洗,避免损伤硅胶套环。

8、冷光源擦洗及消毒过程中避免打折,以免造成光纤的损坏。刷洗后盘放时直径不得少于20cm。

9、内镜及器械清洗消毒后,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

八、医疗废物处理安全管理措施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对其实施分类收集。

2、将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分别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内。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及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等。

4、保洁员每日及时回收各手术间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包装袋上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生产日期、类别及特殊说明。盛装的废物应为包装袋容积的四分之三满,标签贴在包装袋的封口处,放在固定的废物存放处。

5、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巡回护士及时通知保洁人员,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封口,在回收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与废物回收人员做好交接。

6、科室对内部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双方签名等。

7、医疗废物一日回收两次,注意在手术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九、留置手术引流管的安全管理措施

1、手术患者安置的各种引流管,术中、术后加强管理,防止脱出。

2、手术结束,固定各种引流管,搬动患者时应注意保护,全身麻醉躁动患者应约束肢体,防止将引流管挣脱或拔除。

3、胃肠道、食管手术,术中在胃切除时须将胃管外拔,外拔时应与医师配合,拔至适当长度后,固定在鼻翼与脸颊上。胃肠吻合完毕,根据医师要求将胃管慢慢送入所需长度,做好固定。手术过程中随时观察胃液的引流情况,如胃部膨胀,影响手术,应抽吸胃液,始终保持引流管的通畅,避免扭曲折压。

4、连接胸腔引流装置前,检查水封瓶密封是否严密,并在无菌操作下倒入适量的无菌生理盐水,与胸腔引流管紧密连接。注意水柱波动情况,并保持引流管的通畅。胸腔引流瓶应放置在低于胸壁引流口平面60-100cm处。若胸腔引流管连接处不慎分离或引流瓶损坏,应立即夹闭引流管并更换引流瓶。

5、搬动胸科手术患者时,应先用血管钳夹闭胸腔闭式引流管,钳夹位置应离切口约10cm处,注意钳子弧度的方向,防止钳子前端损伤患者。

6、一旦胸腔引流管自胸腔脱出,立即用手捏闭伤口处皮肤,用干净敷料封闭伤口,通知术者进一步处理。

7、乳腺手术放置的负压引流要保持负压的效果,引流管与引流袋衔接紧密,引流袋保持完整不漏气。

十、留置导尿管的安全管理措施

1、术前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配合。

2、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型号适宜、光滑的尿管,老年患者应注意有无前列腺肥大。

3、仔细检查尿管的质量,插管前必须试验性的注入气体或液体,检查气囊是否完好,向导管内推入生理盐水,检查尿管是否通畅。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导尿管一经污染不得再使用。

5、给女性导尿时,仔细辨认尿道口,防止误入阴道,男性患者应掌握尿道的解剖特点,即两个弯曲、三个狭窄,男性患者导尿后应将包皮回位,避免因包皮嵌顿造成龟头坏死。

6、插入导尿管时,动作要轻柔、切勿用力过重,以免损伤尿道黏膜。

7、尿管插入后必须证实尿管进入膀胱方可向气囊内注水证实尿管在膀胱内的方法有:尿管内有尿液流出;若没有尿液流出可从尿管注入生理盐水,注水顺利,回抽注入的盐水内混有尿液。

8、气囊充盈后,顺尿道向外牵拉尿管有阻力时,即为该尿管插入的最佳长度,然后再将尿管送入少许,以免气囊部分嵌顿在尿道内口处,压迫后尿道引起出血。

9、妥善固定尿管,将尿袋固定在床边,术中摆放体位及搬动患者时,应先将尿袋固定好,防止牵拉尿管。

10、术中严密观察尿量,如果术中无尿,应立即查找原因,检查尿管是否受压或尿管是否脱出。

十一、骨科内固定物使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1、洗手护士必须将所使用的钢板、螺丝等的编号与巡回护士核对准确后,巡回护士在收费单上记录(品牌、名称、数量及价格)。记录必须准确无误,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手术医师及洗手护士共同确认术中使用钢板螺钉数目及种类型号,无误后手术医师在收费单上签字。

2、将钢板螺丝配套标签贴在手术物品清点单背面,注意钢板螺钉数目及种类、型号必须与登记相符,以备查阅。

3、护士长将使用的内固定物的相关信息填写在双联单上与手术医师共同确认双方签名,手术室与药械科各留存一份。

4、取内固定物手术患者,尽量不使用电刀,以免导电灼伤患者。

5、取出的内固定物,洗手护士清洗消毒后与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共同清点无误后交护士长并签字,护士长收集后交给物资材料采购供应处集中毁形处理。

十二、使用局部麻醉止血药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1、了解、熟悉局部浸润麻醉及表面麻醉药的药理作用和常用剂量、使用方法等,表面麻醉药严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

2、凡使用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局麻药前,护士应与医师两人核对药敏试验结果,并仔细认真查对局麻药的名称、日期、有效期等,注意麻醉药由医师用5ml注射器抽取。

3、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有无沉淀、混浊、瓶口有无松动等。

4、肾上腺素用1ml注射器根据用量等量抽取,放在手术台固定的位置,用于局部麻醉止血时用量为100ml麻醉药加肾上腺素3-5滴,或严格遵医嘱执行。使用前必须了解患者的血压,血压高者严禁使用,并及时提醒医师。合并心血管疾病患者使用过程中,应持续监测患者血压及心率,以免发生意外。

5、使用盐酸丁卡因、麻黄碱溶液纱条做表面麻醉时,首先将纱条放入小药杯内,再倒入适量麻药,以浸透为度,不得过湿。

6.湖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DOC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确定。个人或单个家庭自用电梯改作公共使用的,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原则】电梯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把电梯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

本办法规定,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部门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保监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主体责任】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对其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的电梯安全负责。

第七条 【资质要求】电梯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有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八条 【责任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引导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新装电梯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九条 【社会组织】鼓励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电梯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宣传教育】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开展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监护人应当积极履监护义务,保证被监护人安全、文明乘用电梯。

第十一条 【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人民政府举报。县级人民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且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采购、销售

第十二条 【电梯制造者的义务】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电梯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修理说明、型式试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为电梯使用单位或者维护保养

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制造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召回电梯或者电梯零部件。

第十三条 【电梯的选型】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使用需求以及功能要求,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井道、机房等建筑结构进行合理的设计,提出电梯选型的意见。

建设单位采购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满足人身安全、消防、急救、无障碍通行等要求。乘客电梯应当具备停电自动平层功能,宜配备内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电梯轿厢、机房、井道不得设置和安装与电梯无关的设备和设施。

建设单位必须为新建住宅安装的电梯使用双回路供电或者配置备用电源。

第十四条 【监控系统】公共场所的电梯应当配置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使用单位应当保证其有效运行;鼓励其它场所使用的电梯配置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应当满足记录事故、故障、维护保养情况与应急救援的需要;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为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配置、加装提供技术支持。

使用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单位应当对采集的数据

和图像等信息保守秘密。

本办法实施前投入使用的公共场所电梯,未加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应当在重大维修或者改造时加装。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对配置、加装、管理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进行规范指导。

第十五条 【电梯销售者的义务】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验明电梯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的电梯。

电梯销售者应当与建设单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电梯销售合同,明确电梯的质量保证期限和服务内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其他电气元器件、易损件等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

第十六条 【施工者的义务】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前将施工单位的名称、许可证编号、施工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编号、施工地点、施工的电梯数量及其主要参数和制造单位等信息书面告知设区的市(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业务不得转包、分包。第十七条 【电梯改造的要求】原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

者制造单位不实施且不同意其他单位实施改造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改造单位应当及时更换其改造电梯的产品铭牌,并在产品铭牌、改造质量证明书上标明其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许可证编号等。

改造单位对改造后的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并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八条 【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工程竣工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安全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在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电梯时,应当同时移交安全技术资料。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的管理责任,应当保证电梯的使用安全,对电梯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无法落实使用安全的管理责任的,该电梯不得使用。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电梯安装后,房屋开发商尚未移交给电梯产权所有者的,该房屋开发商为电梯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

(三)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属于单一产权所有者的,该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单位;属于多个产权所有者的,应当协商明确其中一个产权所有者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产权所有者承担连带责任。

(四)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的,电梯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单位。

(五)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所有权人明确使用单位或者指定使用单位。

第二十条 【居民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变更】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因物业管理单位更迭或者提前退出物业服务导致的电梯使用管理缺失的,由所属街道办事处会同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制定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有效的使

用登记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等规定的标志、标识;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乘客被困时,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电梯发生事故后,依法开展事故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申报并接受检验;电梯使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备案;

(五)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监督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应当在新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年向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七)建立并长期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和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数量,每五十台至少配备一名,不足五十台的配备至少

一名。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配备电梯司机;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自动扶梯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安排专人职守。

第二十三条 【委托维保要求】 委托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并签订书面维护保养合同。鼓励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其制造单位或其制造单位委托的电梯维保单位承担。公共交通枢纽使用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当由电梯的制造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因维保单位变更间断电梯维护保养。

第二十四条 【电梯装修要求】电梯轿厢装修应当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装修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的相关安全性能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轿厢装修、装饰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第二十五条 【电梯相关经费开支】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由电梯产权所有者筹集。

管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修理

资金应急申请渠道,实施应急修理需要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无需经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修理资金用于应急修理的有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

电梯的维护保养、一般修理、检验检测和保险等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从物业服务费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电梯定期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第二十七条 【电梯停用】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到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第二十八条 【异常情况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申请检验:

(一)发生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影响电梯安全性能的;

(二)一个检验周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电梯故障实名举报投诉3次以上,且经确认故障的存在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

(三)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需要重新启用的。

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安排检验。电

第二十九条 【电梯报废】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电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报废的电梯应当现场解体,不得转让、销售或者再使用。第三十条 【电梯技术评价】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原电梯制造单位进行技术评价,并根据评价意见进行报废、改造、修理等处理。

(一)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电梯使用单位认为需要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

第三十一条 【评价要求】电梯技术评价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进行评价,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意见,并对评价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文明乘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违反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操作电梯;

(二)不得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三)不得采用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四)不得拆除、破坏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报警装置、安全部件及其他附属设施;

(五)超过额定载重量时,不得乘坐电梯;

(六)不得有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和危及他人乘坐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电梯的维护保养

第三十三条 【维保单位责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要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确保电梯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维护保养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第三十四条 【维保单位义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做好下列工作: 1.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2.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及时实施应急救援; 3.张贴电梯维护保养标志,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4.在维护保养现场应当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维护保养过程与结构进行记录并由使用单位确认签字,维保结果在轿厢内进行公示;

6.建立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等安全技术档案,保存期至少4年;

7.电梯定期检验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出具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二)发现电梯事故隐患或者故障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并配合电梯使用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停止使用。

(三)发现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2.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已经报停、报废电梯的; 3.违规进行电梯修理、改造或者其他严重危及电梯使用安全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合同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和执行标准;

(二)维护保养起止日期和时间频次;

(三)故障修理和应急救援抵达时间;

(四)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第三十六条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的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在2个以上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从事电梯事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七条 【电梯检验机构人员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及时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三十八条 【电梯检验机构的义务】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出电梯检验申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一)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二)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电梯安排定期检验;

(三)申请人对检验日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双方约定的检验日期进行检验。

(四)电梯经检验合格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检验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电梯检验机构在完成现场检验后应当出具是否允许电梯继续使用的检验意见。

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自整改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并书面向所在地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合格报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内向负责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更新后的电梯检验信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日常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电梯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向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资质许可的建议。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电梯实行分类管理。每年制定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所、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并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向电梯使用单位提示安全风险。具体抽查办法由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电梯监督管理部门的义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和登记事项时,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不得许可、登记;对已经依法取得许可、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其不再具备相应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许可、登记。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监督部门职责】设区的市级(含省直管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制

度,定期采集使用单位及公众意见,组织对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方便使用单位查询。信用档案包括电梯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等。

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采信其开展的电梯相关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促进生产、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提高。

第四十二条 【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安监部门负责综合指导电梯安全使用监督工作,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责任。交通、商务等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内电梯安全监管责任。

城建部门负责对建筑物中电梯选型、数量配置和电梯井道、机房等土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电梯移交给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负责引导和推进居民电梯住宅(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则履行居民住宅电梯管理职责,并规范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居民住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办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工作。

公安及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经“110”、“119”报警电

话反映的电梯故障困人的应急求助相关工作;配合处置涉及因封停电梯或电梯事故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信访部门负责协调处置涉及因封停电梯或电梯事故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物价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电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电梯维护保养价格进行。

保险机构负责依据有关保险法规,推动电梯责任保险的普及,将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落实到电梯安全使用中。

第四十三条 【行业监管】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定期开展的电梯生产、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评价活动。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时间、平均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人均日常维护保养台数、主要零部件检查更换周期、保险购买等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规范运作。

第七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四条 【使用、维保单位应急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四十五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急处理】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电梯发生困人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电梯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十六条 【维保单位应急处理】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应当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市区内抵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

第四十七条 【管理部门应急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根据情况和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十八条 【政府应急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事故及重大故障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解决电梯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引导、扶持、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电梯救援网络,实现快速有效专业救援。每年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梯安全应急救援

及应急救援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调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处罚总则】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采购单位法律责任】电梯采购者未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的电梯的,或者选型、配置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结构、使用需求不适应的,由县(市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改造单位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电梯改造单位进行电梯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更换电梯产品铭牌的;

(二)未出具质量证明书的;

(三)未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的。

第五十二条 【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电梯使用标志标明的有效期内变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设置的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够随时与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的;

(三)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电梯使用单位未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测试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四)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未封存电梯并设置停止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第五十三条 【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及时组织救援,导致乘客被滞留在电梯轿厢内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的;

(二)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未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的;

(三)移装使用已报废或者经鉴定不合格且通过改造、修理仍无法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的。

第五十四条 【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未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评价的;

(二)安装在私人住宅内供单个家庭内部使用的电梯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活动,未依法及时申请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的。

第五十五条 【维护保养单位法律责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将电梯维护保养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

(二)未在开展业务所在地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的。

第五十六条 【检验机构法律责任】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报告或者发放电梯使用标志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监察机构法律责任】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八条施行。

第八章 附 则

7.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 篇七

一、目 的

明确办公类信息设备、耗材的采购、管理、维护、保密、病毒、报废办法,确保集团电脑、网络的有效运行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改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结合集团信息网络安全计算机使用、操作管理制度如下。

二、职 责

(一)信息技术部负责集团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二)使用、操作计算机者应负责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使用、卫生清洁。(三)信息技术部负责所需设备的购入。(四)设备使用人负责保管、清洁、日常维护

三、细 项

第一条 采 购

(一)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新增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或更换办公低值易耗品(墨盒、碳粉、软盘、光盘等),部门应提交购买申请计划,由部门主管审核,交中心、事业部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后进行购买。

(二)维修类采购。部门打印机、电脑等出现故障,需外购配件或外协维修,由信息技术部提交申请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核,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对于需外送维修站进行检测、付费维修的服务器及周边设备由运维主管进行,送修前须进行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三)计算机等设备购入后,由运维主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随机资料收回。由运维主管负责将本机器有关信息登记,并对本机器进行标识。登记时,应确保保修卡/证书、驱动等关键资料的完整。购机发票须行政部登记并留复印件。

(四)部门新增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后,需提交经部门主管审核的

操作员名单,行政部负责对新增设备的标识。

第二条 管 理

(一)计算机使用、操作者应负责该计算机及所附周边设备的管理使用。应落实计算机管理责任制,谁使用谁负责。

(二)对新增计算机进行标识。要求对新增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熟知集团计算机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操作注意事项,确保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得到规范、合理使用。

(三)部门领导应赋予操作员相应的管理权限。任何人未经操作员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四)操作员负责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日常使用、清洗、保养、管理工作,确保完好无损,并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服务器除外;凡违反本规定的一次考核0.5分。(五)操作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应设置开机密码、屏保密码。此密码由使用者自己设置和保管: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考核3分。

(六)电脑、打印机等变更使用部门时,需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原所在部门及转入部门领导同意,行政部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变更时应由运维主管进行;

(七)电脑使用中产生的业务数据、工作文档,应妥善存储在非系统盘中(系统盘一般为C盘)。关键数据、文档应做备份,备份可据情选择U盘、异地等备份方式;违反规定者考核1分。

(八)严禁将大头针、曲形针、饮食等物品放在计算机设备上,严禁将磁性物质放在计算机附近。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当事人1分,对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九)不得在计算机主机设备存放箱内放置其他杂物,以免影响机箱的通风。违者按照检查记录,当事人考核1分。

(十)开启和关闭机器设备必须间隔1分钟以上,防止产生的瞬间电流对设备造成损坏,违者按照检查记录,当事人考核分0.5分。(十一)禁止任何人在计算机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特别不准私自上网、打游戏等,一经发现由运维主管上报中心、事业部总经理,考核5分。

(十二)禁止任何人未经运维主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动原机器的参数或拆动机器,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月末考核时每次考核当事人分5分。

第三条 禁 止

(一)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更改计算机IP地址;禁止擅自修改机器配置文件、计算机参数(如:计算机名称、组件、参数等);违者考核扣1分

(二)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股票、聊天等软件),特殊情况除外;违反本规定考核0.5分。

(三)禁止使用计算机浏览娱乐性内容、网络视频、非法网站,工作时间禁止闲聊天;违者扣0.5分。

(四)除运维主管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周边设备,对于擅自拆卸或更换内部配件的,将追究责任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违者考核5分,并考核中心、事业部总经理5分。(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安装有可能会给集团知识产权纠纷的各种软件,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由个人负责。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罚,严重者将报请集团领导,给予当事人及部门领导严重处罚。

第四条 联 网

(一)个人需要需联网时,部门需提交联网申请,信息技术部审核,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审批。

(二)信息技术部运维主管负责审批后的联网接入实施。第五条 维 护

(一)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做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告知运维主管。

(二)运维主管负责集团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网络的维护管理及其他相应的

软件维护管理。

(三)运维主管负责责任范围内计算机、网络故障排除及管理。

(四)运维主管在对操作系统进行重新安装时,计算机操作员应配合运维主管,将原系统内的关键数据、文档进行备份,确保数据无遗失,若因配合不到位导致数据遗失,所有损失由计算机操作员承担。(五)运维主管每月对计算机杀毒一次,并检查标识完整性。(六)对重大电脑软件、硬件损失事故,集团列入专案调查处理。(七)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运维主管应自始至终地陪同。(八)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九)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第六条 保 密

(一)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二)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三)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四)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五)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外泄、私自传播。(六)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第七条 病 毒

(一)因安装集团购买的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违者考核0.5分。

(三)凡需使用移动存储器设备复制、拷贝数据文件时,均须首先查杀病毒防止传染。

(四)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运维主管处理。

(五)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无毒系统软件。(六)建立双备份,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储存外,还应拷贝刻录到移动硬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七)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八)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报 废

(一)计算机设备已达使用年限,且经由信息技术部或维修站等单位检测,确实无法使用者。

(二)设备已达或未达使用年限,虽尚可使用,但因科技进步更新、速度运行过慢,或因维修费、升级费用过高,此种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审批。(三)设备未达使用年限,出现硬件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或无法购取相关配件者。

(四)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50%。

(五)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宜或无法使用。

(六)报废时,运维主管确认,行政部审核,由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废申请审批后,将该设备转交信息技术部,由运维主管负责管理,报废设备可利用部件作为维修配件,无利用价值部分,由职能部门进行变卖处置。

第九条 使 用

集团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如有需要使用外来光盘和U盘,需由运维主管进行检测方可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一)操作人员必须是本计算机使用人员,并经运维主管正式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二)操作人员登陆用友系统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占用服务器站点,提高工作效率。

(三)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四)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五)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专职会计员,则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反映给财务主管。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账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六)系统运行过程中,各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用友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或长期占用系统站点。(七)集团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业务情况下,员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八)对集团中心机房、使用网络、等高级电脑设备,则需经运维主管批准方可上机操作,并登记使用情况。

(九)集团禁止使用、传播、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和登陆与集团业务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可直接上报总经理予以2分考核。

(十)集团鼓励员工开发电脑资源,提高集团决策和管理水平。

1.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5)在权限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2.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4)关断电源。

第十条 复印件、打印机管理

(一)复印机、打印机是集团的一项办公设备,由集团运维主管,由各前台财务行政负责人负责管理。

(二)为了保持复印机、打印机的使用寿命,未经负责人同意,各岗位人员不得自带纸张,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有褶皱、低质量、与打印机不符)纸张进行打印。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每次考核当事人考核分1分。(三)复印机、打印机平台要平稳,环境要清洁,每日用完后最后使用人须用防尘布盖好,以免灰尘进入,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0.5分。(四)在使用过程中,碳粉颜色变浅,应停止使用,报运维主管更换,不可过度使用,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当事人1分,若造成复印机、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五)在使用过程中,色带颜色变浅、起毛、破损时,必须更换新色带,以免断针,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当事人0.5分,若造成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六)在通电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插拔数据线插头、移动打印机,对违反操作的,考核当事人0.5分,若造成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七)避免打印机在无纸状态下,空打打印机,若造成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财务数据备份

(一)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

(二)在日常工作中,由信息中心总经理每周对U8服务器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三)需要做备份的包括整个数据库的相关的数据文件。

(四)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盘必须由负责人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地方。

第十二条 财务系统使用管理

(一)为保证用友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二)在用友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用友系统的有权使用人员及操作权限,并报主管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限。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三)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四)用友系统原则上专岗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他人账号做其他工作。(五)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六)出纳人员不允许对用友系统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七)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达到输入、运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

(八)运维主管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 文件管理

(一)各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

(二)计算机禁止使用外来软盘,坚决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登陆与集团业务无关的网站,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三)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查病毒工作。(四)计算机软、硬件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如果没有能力维修,应及时与运维主管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五)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运维主管报上级领导研究决定,并由网络管理员实施安装调试。

第十四条 财务操作

(一)负责本计算机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账表的打印工作。严格按照原始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主管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二)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三)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四)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财务主管报告,并由网络管理员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 UPS管理

(一)为了避免负载在启动瞬间产生的冲击电流对UPS造成损坏,在使用时应首先给UPS供电,然后再逐个打开负载,严禁带负载开机,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月末考核时每次扣发当事人绩效考核分1分。(二)电池放电深度越深,其循环使用次数就越少,因此在使用时应避免电池的深度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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