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2024-08-26

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精选7篇)

1.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篇一

重庆2014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起

关于做好2014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4]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5月15日─6月4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初、中级: 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㈠ 报考高级审计师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考试按以下条件掌握:

⑴ 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财经、审计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②担任省、市审计机关副处级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副局长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市级部门、市属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专设的内审机构副处级以上职务五年以上。

⑵ 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署定、市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审计项目中担任审计组长或主审,并获署、市审计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者;

②获省以上审计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6.中央在渝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重庆市高级审计师的资格考试。

㈡ 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⑵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⑶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⑷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⑸ 取得博士学位。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等材料。

四、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称、专业、级别、考试科目及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cqhrss.gov.cn/zcbm/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相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毕业时间、报考级别、科目、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单位类别、岗位类别、职务级别及时间、职称名称及取得时间、破格条件中的工作经历或工作业绩、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5、86868811、8686882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填报的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

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15日─6月6日)进行网上缴费,初级和中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为62元;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为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3日至19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应试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咨询电话:86868835.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六、考场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其它要求事项

㈠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中、高三个级别,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2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或领取成绩合格证书。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5月8日

2.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篇二

南京市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3日。

6月22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3:30-15:30 税法(二)

下午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3.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4.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工作

3.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篇三

现将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

考试日期:2月10日至3月3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预计安排30场,约3600人)

二、报名条件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沈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执行属地化管理,属地化管理具体要求:

(1)沈阳户口的应考人员,需提供住址为沈阳市的身份证原件。

(2)在沈阳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3)在沈阳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养老保险清单。

3、现场报名采用实名制缴费,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缴费。

4、报考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之内,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5、有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的,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6、收费标准:每科50元。

7、申请人在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接受考试资格核查,并交纳报名费。

8、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9、请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需要考生自备U盘提供电子档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二寸大小。

10、因违反《会计法》,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要件

(一)办理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从2月6日至2月2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先报先得,额满为止。(每场考试座位120人)

(二)办理要件和地点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缴费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两点说明

1、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中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使用的是用友T3软件,请考生详阅“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演示视频”积极备考。

2、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准备考试。

4.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篇四

关于20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两课考试的公告

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和认真研究,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拟于近期启动,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将于5月下旬发布,请关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pec.edu.cn)和“山东省教师教育网”(www.qlteacher.com )。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6401251 86417268。・・・・・・

5.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篇五

湖北省“专升本”考试将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5月10日至15日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报名选拔对象为: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军事院校地方生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未录取的学生不予调剂,拟录取的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7天。录取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学,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政策执行。

详见:。

6.温州教师资格两学考试1月5日起报名 篇六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补报名工作开始了

接上级财政部门通知,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鉴于考试报名时间调整,部分考生错失了报名机会,我省决定开放补报名,具体时间如下:3月9日―12日开放网上注册(在1月份注册的考生,不需再次注册,可直接现场审核、交费),3月12日―13日现场审核,3月12日―15日网上交费。

补报名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报名信息表、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审核确认。

高邮市报名点审核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校楼)204-205室

联系电话:0514-84616752、0514-84614984

高邮市财政局

7.2018年5月1日起加油说明 篇七

导卫甲班负责56,乙班负责78.丙班负责9,周期是六天,每隔一个夜班加油。

甲班包北道链条检查维护,乙班包南道链条检查维护,丙班负责平板链至慢塑链日常润滑,和快速链检查,翻板、紧卷机立辊、液压剪滑道除外。

翻板推杆每天白班和夜班都加油,紧卷机立辊每天白班和夜班都加油,液压剪轧制优钢每天夜班加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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