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

2024-10-06

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13篇)

1.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授权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专卖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简称分店),并以该分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开展业务。

第二条 分店经营范围与模式

1.分店所有经营的产品全部由总部提供;

2.分店若在专卖店上经营总部规定以外的产品品种,需由总部书面许可,分店可在所属地区开展批发零售业务,受地域限制;

3.分店工商手续自行办理,自行投资,自主管理。

4.为保障各个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单独经营与总部提供产品相类似的产品。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经营权;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围进行经营并优先获得本地区代理批发业务权利和分店的排他权;

3.免费使用总部提供的专卖路销售平台和宣传资料;

4.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统一品牌形象;

5.严格按照总部制定的批发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地方价格可以自行决定。

6.为顾客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7.接受总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8.在加盟前,一次性交纳加盟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在同一城市只开设一个分店;

2.分店有免责义务帮助总部努力开拓供货渠道,尽可能使经营产品丰富,尽可能降低进货成本;

3.为甲方供货时,供货价格乙方有权保持一定的利润比例。这个比例回根据地方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要保证乙方的基本利润才能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无理的供货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对甲方提供广告支持,并提供宣传资料;

5.协助甲方建设专卖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总部对分店无最低进货金额的规定,分店可任意选择进货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分店承担;

2.分店可在专卖上销售没有进货的总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产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发货,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分店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不需经总部批准;但要维护企业的形象。

4.分店之间互助互利,可互相协助,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5.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销售的,可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供货方负责;质量问题需先得到总部的确认。

6.分店负责人需不定期召开店长大会,不得缺席。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预先得知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时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因其无法履行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旅行义务的,不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2.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 篇二

本刊刊登了《“皮肤病免费试用专卖店”领跑皮肤病市场》的报道, 有许多读者打电话咨询, 为了解答读者的疑惑, 了解项目的真实性, 本刊记者特地前往潍坊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下面就给读者介绍一下该项目的市场情况以及加盟店的经营状况。

问题一:产品是否可靠

记者采访:

在亲身去潍坊采访之前, 记者对该项目也充满了疑惑。但与项目人交谈之后, 踏实许多。

项目配方权威。潍坊和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与济南军区军事医学研究所合作, 在原有军用皮肤病配方的基础上, 根据中国人的生理结构和膳食习惯, 开发出改善皮肤的清夫系列三十多个品种。产品在推广之前, 经过多年临床试验, 能有效治疗各类皮肤疾患, 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

问题二:公司总部情况

记者采访:

目前公司总部共有生产、市场销售、市场培训团队80余人, 生产基地占地25亩, 公司净化车间达到10万级净化标准, 超过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公司和产品先后获得“质量、信誉、服务3A企业”、“全国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等荣誉称号。

问题三:项目的发展情况

记者采访:

项目从2006年开始推广, 到2011年底, 加盟店的数量迅速达到1200多家, 除西藏外, 加盟店遍布全国。在人民大会堂由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主办的“第四届全球华人企业家论坛”上, 潍坊和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推广的“清夫皮肤病免费试用中心”专卖店项目凭借创新的盈利模式, 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 从现场600家企业中脱颖而出, 被评为“100家最具投资潜力品牌企业”。

问题四:免费试用专卖店的优势何在

记者采访:

一、加盟方式灵活:既适合个人创业、也适合团队操作。县级投资者, 只需一两万元, 就可加盟该项目。

二、受众人群定位准确:皮肤病免费试用专卖店虽先行免费体验, 但回头客成倍的购药率却为其赢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

三、模式容易复制:详细的市场创业指导文案, 无需创新, 简单复制, 轻松掌握营销精髓。全程专家指导:项目方对选址、开业、营销、售后等一系列经营问题进行全程指导。在专家指导下门外汉3天即可变成营销高手。公司市场部的培训老师拥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 常年奔波在全国各地, 悉心指导加盟商, 让代理商以最快的时间掌握专卖店销售模式的精髓, 公司培训老师专业的知识、专心的工作、视代理商如家人的态度赢得了代理商的一片赞誉, 和兴生物培训老师成了皮肤病行业一道独有的风景线。和兴生物公司也因培训师专业、精准的培训领跑整个皮肤病市场。

问题五:盈利情况如何

记者采访:

该项目采用特有的自建终端 (专卖店) 模式, 开业当天即可实现销售。据之前的1200多家经销商反馈, 基本都是当月实现盈利。月均盈利1万元, 投资小, 收益高。

成功案例调查

云南玉溪的张经理是《商界》、《大众投资指南》、《现代营销》等财经杂志的忠实读者, 去年在杂志上看到了潍坊和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推广的“皮肤病免费试用专卖店”项目。张经理和爱人一直做化妆品生意, 因利润很低, 想换个项目操作, 但手头还有货没收尾, 就没跟公司联系, 只是一直关注和兴公司的信息和发展情况。年底张经理结束了手头的工作, 先是跟公司钟经理取得联系, 了解项目大体情况, 又到附近店面考察, 在店里看到患者络绎不绝, 而且很多患者都是回头客介绍过去的。实实在在的治愈病例, 让张经理看到了项目的发展潜力, 回家后就决定加盟。2011年12月27日签下了玉溪地区代理。在公司培训老师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 张经理的店面很快走上正轨, 每月销量稳定增长。朋友看到张经理项目做得红火, 今年3月份在普洱开了第二家店。产品立竿见影的效果让很多消费者慕名而来, 普洱店单日销售突破3000元, 在当地店面影响力越来越大。两家店面的成功运营, 更坚定了张经理进一步发展该项目的信心, 也认识到了皮肤病市场的巨大潜力。张经理目前正在跟公司协商, 准备扩大代理区域、拓展市场。张经理说潍坊和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推广的“皮肤病免费试用专卖店”项目让他有了为之奋斗的事业, 他会让他更多的朋友了解并操作潍坊和兴生物“皮肤病免费试用专卖店”项目。

目前, 上海、重庆、广州、天津、怀化、益阳、长沙县、昆明、曲靖、昭通、玉溪、台州、宁波、武汉、仙桃、自贡、衡阳、铜仁、连云港、濮阳、新乡、合肥、亳州、蒙城、赣州、邯郸、唐山、沧州、正定县、景县、大连、宁乡、西安、四平、延吉、昌吉、建平、阿克苏、哈尔滨、呼和浩特、赤峰、巴彦淖尔、兰州、定西、平凉、新干、张家界、德州、威海、昌邑……无论大都市还是小城镇, 和兴生物都有了成功的样板市场。总部恭迎创业者的考察。潍坊和兴生物愿与慧眼识金的投资者共启财富之门!

若读者对该项目感兴趣, 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潍坊和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泰恒大厦

电话:0536-8073600 15806369297

QQ:2423037993

3.西可尼西加盟合同(专卖) 篇三

深圳市西可尼西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深圳市西可尼西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0755-86377778 传真:0755-86377779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濠盛商务中心1201室

乙方(被特许者):

(法人代表)/(本人)姓名: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接受授权经营甲方代理的西可尼西品牌饰品一事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总则

一、宗旨

签订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开发和代理的品牌商品的特许经营权,以及甲方给予的支持,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系统,共同拓展市场,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二、特许经营关系

1、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甲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独立对外承担责任;

2、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做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特许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的商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四、甲方和乙方应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权利授予

1、授权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授权产品系列: 西可尼西

3、授权零售品牌: 西可尼西专卖店 第三条 区域 使用本合同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利应在下列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授权经营地址:

乙方如果需要变更上述经营地址须事前书面通知(通知应含变更理由等)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能变更上述地址。第四条 限制与保留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的货品,并提供特许品牌的《授权书》及相关资格证明书,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甲方授权品牌产品,不得对产品及产品标签进行更改;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甲方自有品牌或代理品牌的商标命名其专卖店;

4、乙方所经营甲方产品的专卖店实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授权经营;

5、乙方所选定的经营地点必须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店,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点的综合条件安排乙方经营甲方的其他系列产品;

6、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如《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使加盟店具有经营本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五条 加盟费与保证金

1、本合同签署时,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RMB 20000);

3、若乙方在合同签署30天内不能正常开业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4、遇乙方欠款不付或因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产生违约金,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5、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合同到期后且双方不续签的情况下,双方在处理完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见第十六条)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须提供保证金暂收凭证)。

第六条 进货、换货及售后服务

一、进货

1、甲方以全国统一零售价的2.5折向乙方供货(报价不含税),甲方保留对供货价的修改权;

(1)

2、乙方经营店面在30平米以上,首次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 陆万元(RMB 60000),每增加1平米,首次进货额至少增加人民币叁千元(RMB3000);

3、乙方首次进货可委托甲方代为配货,以后进货可采用订单形式(以甲方统一的《订货明细表》为准)。

二、换货及售后服务

1、乙方首次进货甲方将尽量按照乙方的实际商品需求及时进行商品供应,并提供全部商品(三个月内)的 100 %的换货政策。(已经补单商品除外),如果以后所补的货一个月之内_ 100 %换货,超出一个月时间可按供货价8折调换。

2、以后乙方所补货三个月内,在货品没有损坏的前提下,可按供货价的6折调换货品。

3、乙方收到甲方产品3天内,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7天内(以收货日期起计算7天)寄还甲方免费调换;

4、甲方提供产品终身保养服务,非质量问题且在可维修范围内需维修的产品,甲方只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终端的售后服务

甲方实施全国联保的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消费者提供统 一的售后服务,具体以甲方统一发行的《产品保养卡》上的条款为标准。第七条 付款及发货

一、付款

1、乙方须在专柜形象确认后7天内与甲方结算首次进货货款;

2、乙方从甲方进货可采用现金、汇款、转帐、汇票等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款到发货。

3、乙方应当在订货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订货总额 10 %的定金,于甲方发货前七日内向甲方付清其余货款(乙方付至甲方帐户的首批进货款尚未使用完的除外)。乙方未按时支付定金或货款的,甲方有权在满足其他订货客户的货品供应的前提下再供应给乙方。

二、发货

1、实际发货以甲方发货清单为准。货物到达后,乙方应立即安排货品验收,以保证所购产品符合其订购的产品款式、编号、数量等。若发现任何不符,乙方应在当天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乙方收到货物3天内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则视为无异议接受货物;

2、一般情况下,乙方发货须按甲方所采取的货运方式并购买相应货品保险。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货品的损失,可向承运方索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调查,但甲方并不承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品损失;

3、若乙方另行安排货运方式,甲方将不承担因运输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货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营销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地点选址的考核评估,并为乙方推荐合适经营点;

2、若乙方与所在商场发生纠纷,甲方可视情况为乙方提供调解支持,但所

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设计服务,包括设计专柜形象效果图、POP广告、宣传海报等;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配套的标签、包装袋等物品;

5、甲方指导乙方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并为乙方免费提供开业前营业员的培

训。一般情况下为乙方派店长或主管至甲方总部参加统一培训,若乙方要求甲方派遣人员至乙方处,乙方须承担甲方人员的差旅费用;

6、若乙方有特殊要求,甲方可安排人员不定期为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及销售管理指导。但乙方须承担相关费用,所需费用由双方事前协商确定;

7、甲方每季度均会安排人员走访经营点、检查市场,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以保障乙方利益,并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提出店铺管理及业绩提升建议;

8、甲方将不定期在全国性的杂志、网络、展会上等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推广与支持。第九条 经营管理

一、零售价管理

1、产品零售价全部由甲方拟定且全国统一标准,乙方不得更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以甲方拟定的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

3、对持有会员卡(由甲方统一发行)的客户,乙方在全国范围都必须按会员卡的优惠折扣销售。

二、形象管理

1、甲方根据授权品牌的要求设计统一的专柜形象,采用统一的标准字、标准色、柜台外观、宣传海报、宣传品等营销物料;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平面图设计出统一的专柜形象效果图,由乙方自行装修。

3、乙方专柜、道具等组装及装修,如果须要工作人员协助,乙方承担专派人员所有费用。

4、乙方不得私自仿制或擅自改动形象专柜、道具、产品标签、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品等。

三、销售管理

1、乙方在授权专柜只允许经营零售业务,不允许经营批发业务;

2、乙方不得在专柜内销售其它非甲方授权品牌产品,不得在非授权经营地 点经营甲方授权品牌产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专柜内展示任何非甲方统一设计的广告 宣传物品;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经营地点,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5、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当甲方推出新款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要求及时 订购新款,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

6、乙方货品库存不得低于首次配货额,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库存状况及盘点实际库存,若乙方库存低于首次配货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货直至达到乙方首次配货额的库存标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视乙方违约;

7、乙方每月5号前须向甲方提交上月报表,包括《店铺月销售报表》、《店铺月盘点表》、《店铺月总结表》,如乙方逾期未能提供以上任意一份表格,甲方视乙方违约;

8、乙方须遵守所在经营场所的营业时间,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9、乙方的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促销及宣传

1、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甲方免费提供POP 广告、宣传海报等,其余相关促销物品乙方须按甲方统一价格购买。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统一的促销活动及广告宣传,甲方将视乙方违约;

2、对于甲方因进行促销活动而发行的各类优惠卡、贵宾卡、优惠券等,在全国范围内乙方必须给予执行,并依甲方所作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

3、乙方组织的地方性广告宣传活动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活动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为维护品牌形象及保护知识产权,所有宣传品、由甲方统一设计或制作,如因乙方擅自使用或自行制作宣传品所造成的侵权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视乙方违约,并可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达到一定进货额公司返点(参照公司招商方案)。

二、处罚

甲方要求乙方单个经营点平均每季度最低进货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陆万 元(RMB 60000),并自授权之日起每季度对乙方评估一次:

1、若乙方单个经营点第一季度进货额达不到最低额度,甲方将给予乙方口头警告,同时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改善专柜销售和管理的建议;

2、若乙方单个经营点前两个季度平均每季度进货额达不到最低额度,且乙方不接受甲方提出的改善专柜销售和管理的建议,甲方将给予乙方书面警告并有权要求乙方另行选址经营;

3、若乙方单个经营点前三个季度平均每季度进货额达不到最低额度,且乙方不另行选址经营,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立即停止供货; 第十二条 商业秘密

1、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与甲方商业往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数据、信息;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1)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为特许经营的目的;(2)限于甲方规定的人员范围知悉商业秘密;(3)双方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保密义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乙方及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对甲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甲方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

(3)除非商业秘密非因乙方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与续约

一、合同的签订

1、乙方向甲方提交《加盟申请评估表》,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签约代表人身份证及与商场或店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造型授权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及特许经营授权书原件等。

二、合同的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期限可根据乙方与经营场所的合同期限做适当调整;

2、如乙方要求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续约申请表》),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续签;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优先权。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后七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 方时生效:

(1)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加盟店经营地址;(6)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7)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 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9)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10)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0天内,在乙方不申请续签或乙方申请甲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合同终止后,乙方再提出授权申请,将不视为续签范围,乙方需重新办理所有手续;

3、乙方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终止合同手续;

4、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该授权经销点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2)乙方或该授权经销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展清算程序;(3)乙方财产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近期履行或无法履行。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退回原甲方免费提供的包装袋、宣传品等营销物品,并不再享受甲方原授予的特许权益;

2、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按供货价的____折回收乙方库存的甲方授权产品(在货品没有损耗和损坏的前提下);

3、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授权经营点的甲方授权产品识别标志全部拆除,否则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双方在确定货品处理意见后,甲方将全面评估乙方经营情况,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甲方将出具《整改通知书》通知乙方,并有权根据违约情况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3、若乙方未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若乙方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而未能在七天内补足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3‰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6、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由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

7、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有关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一条 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协议条款经双方签 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 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地:深圳市。

4、补充协议:__无__ 合同附件:《营业员培训手册》、《店铺月销售报表》

《店铺月盘点表》、《店铺月总结》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约代表人(签名):

4.夏奈连锁专卖店加盟协议 篇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CHANEL全国分销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连锁专卖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CHANEL SOFA连锁专卖店”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

CHANEL经销商手册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确认乙方满足成为连锁专卖店成员的资格和条件,同意乙方加盟甲方的连锁专卖体系。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地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省市/区内享有甲方拥有的CHANEL品牌使用及

产品销售专有经营权。店面营业面积平方米。根据专卖店实际营业面积,甲方按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本合同共补助金额为元。

装修费分12个月进行补助,首批返款按%。后期提货满50000元返一次。(按照

5%)在乙方向甲方进货时直接从货款中抵扣,但乙方当月没有进货或者不满50000

元,则顺延到下月补助,首批返款将在第二次进货中扣除。

3.装修返点不与销售返点同时进行。

三、连锁专卖合作经营模式:

乙方提供CHANEL产品专卖场地,甲方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在CHANEL家

具连锁专卖店统一经营规范下运作,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以共同开拓市场为根本目标,实现双赢。

四、CHANEL连锁专卖的相关要求:

1.乙方在签约后一年内,保证在授权地域范围内CHANEL家私专卖店的开店数量不少于

1个;

2.开设的CHANEL专卖店单店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专用于完整陈列和专售甲方

授权产品的基本货品组合;

3.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后,需向甲方支付设计定金人民币一万元(¥10,00

0.00元),该定金将于以后货款中给予冲货款,(未达成合作该定金不予退还)。

4.专卖店内必须全部为CHANEL所授权销售的产品,不允许其它任何家具厂家的第1页/共4页

产品出现在专卖店内;

5.如乙方同时经销CHANEL品牌不同产品线路的产品时,均需按CHANEL家具相

应的专卖店标识及店面系统分别装修店面,原则上不允许混卖的现象。

6.专卖店必须按CHANEL统一设计要求进行布展;

7.专卖店必须将CHANEL品牌的特定表现与组合作为统一推介形象;

8.专卖店必须由乙方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销售;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价格管理和总体市场管理;

10.乙方在当地市场有对CHANEL品牌的维护义务,当出现假冒侵权等损害CHANEL品牌

声誉的行为时,应予及时制止并反馈给甲方;

11.专卖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由乙方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办理,并由乙方缴纳在经

营过程中的工商行政税收等一切费用;

12.乙方在装修期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不得更改

施工图纸,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装修费用补助。照明灯具必须使用甲方指定品牌(雷仕、嘉美);

13.为了统一专卖店形象,图纸中所涉及到需甲方统一购买和制作的材料及造型所需费用均

有乙方承担。

14.为了统一品牌形象,专卖店的装饰品、灯饰、地毯由甲方统一购买,购买实际费用由乙

方承担。

15.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产品价格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

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有以下项目:

1.配合乙方进行市场调研、选址、组货等,并对乙方总体经营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2.授予乙方在指定地区范围的CHANEL品牌使用权及产品销售专有经营权;

3.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展示陈列设计及专区装修方案(含效果图、平面图、天花 图、立面图、电路图),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最终合作,甲方将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按50元/

平方米扣除设计工本费,且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店面系统设计;

4.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片目录、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将协助乙方进行当地市场的推广策划;

5.甲方将对乙方指定的营销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无偿提供系统专业培训(培训期间的食宿、旅差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订单在现款现货的前提下,保质、按期、按量供应货品,并根据

CHANEL分销商手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服务;

7.甲方有关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价格调整等信息,将及时向乙方反馈;

8.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可提供代办运输等服务;

六、对乙方经营指标的要求:

1. 自甲方双方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市场拓展期,双方不做业绩考核;甲乙双方签约之

日起三个月后,乙方保证购货额指标(结算价)为人民币 100 万元(为单位)及

以上。甲方每年将对乙方的经营效果进行评估。如乙方完成购货指标不足70%,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专卖资格,解除本协议。

2.按本协议相关规定,乙方在年销售(与甲方定货)满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甲方应给予

乙方销售返点1%。满人民币六十万元以上,甲方应给乙方销售返点2%。满人民币八

十万元以上,甲方应给乙方销售返点3%。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CHANEL家私专卖价,如产品价格发生变动时甲方提前

一天通知乙方,并按新发布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2.结算方式一律为现款现货;

3.CHANEL连锁专卖店采取全国统一指导价。以乙方购进价顺加100~120%为乙方的零

售指导价,乙方可以在甲方零售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市场状况及不同的价格

策略,进行适当浮动,但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20%;

4.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即在订货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或以上的定金,出货前需保证相应之货款全款到帐),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

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

额为基数按每天2‰收取乙方滞纳金;

5.一切款项支付, 乙方应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方式交纳。

八、双方其它权利、义务及责任: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合作经营条件及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和考核,甲方对 考核不合格者有权单方面做出终止合作的决定,或甲方经过分析评估后双方协商一致出台整改方案,达成继续合作的决定;

2、3、乙方有义务及时进行产品信息反馈,传递有关市场信息; 乙方须遵守CHANEL品牌的服务宗旨,保证维护顾客利益,参照甲方服务标准为使 用CHANEL家私的顾客提供服务,通过双方对CHANEL品牌的维护和产品的经营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九、合同终止:

1、2、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则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提前一个月知会对

方;

3、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

任。

1)乙方完成“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三个月未与甲

方发生业务往来;

2)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店面控制系统,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在三个月内不

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

3)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正常销售的;

4)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组织和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

4、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

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版,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5、无论任何一种情形下终止协议后,乙方均不得再使用CHANEL品牌标识、不得再以

CHANEL加盟连锁的形式销售CHANEL的产品,对违规者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它补充事宜:

1)经双方友好协商,对于乙方配货(按公司操作规定)常规特价产品给予相应优惠;

2)乙方须授权专人(一人或一人以上)确认我方到货,并在送货单上签字认可,无论

结款时此授权人是否离职,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3)所有涉及到装修返款产品仅限于沙发与软床(其他产品均不在此范围内)。

十一、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

分。

十二、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证件号码:

5.保健品专卖店加盟五大经营理念 篇五

保健品专卖店加盟五大经营理念

近几年,能看到保健品行业发展蒸蒸日上,保健品专卖店加盟怎么样?如何开保健品专卖店?想要投身保健品项目的创业者都在为这些问题发愁吧,值得肯定的是保健品专卖店加盟是很好的开店方式,加盟可以让创业者少走弯路,只是在开店以后在经营方面要多下功夫。

保健品专卖店贵在一个专字:产品专业、经营专业、技术专业、服务专业;专业可以缔造权威,专业就是核心竞争力。在药品零售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专卖店实际上是一个服务终端、体验终端。立足细分市场,以个性化、差异化的专业服务来争取顾客的支持,更容易形成顾客的忠诚度。

医药保健品专卖店一般选址于医院附近、大型高档住宅小区、繁华商业区、商业街或连锁药店、药品大卖场内,营业面积根据经营商品的种类和特点而定,品类选择以著名品牌、自有品种、专科用药(保健)为主,销售上体现量小、质优、高毛利的特点,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的方式,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能提供专业的医学、药学服务。

由于所经营产品的功能和品牌的定位不同,专卖店店址和渠道体系的选择也不尽相同。专科用药(包括专科保健)专卖店一般会选择在专科医院、大型综合性医院和大型高档住宅小区附近,如肿瘤用药、糖尿病用药等;中高端营养保健产品往往会选择品牌专卖店及连锁药店、药品大卖场里的专柜等作为自己的渠道体系,如北京同仁堂、东阿阿胶等;专业性保健用品则大多会选择专卖店体系,在繁华商业区、商业街开店,如章光101、中科灵芝孢子粉等。不同的渠道体系有着各自不同的优势和劣势,关键要考虑产品所针对目标人群的集中性和便利性。如专卖店体系具有可伸可缩的特性,而且保证了品牌的专业性和扩展性,但同时也具有窄众、人流量小的弱点。

保健品专卖店加盟,首先需要了解以下的五大经营理念:

1、积极营销

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以差异化来服务顾客,争取顾客的支持;使消费者拥有更多便利,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为提升顾客的生活水准提供特有的服务;使消费者获得价廉物美的产品;保持与顾客的经常沟通,倾听、收集来自顾客的各种信息和意见,了解顾客的潜在需求,不断改进经营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增进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2、自主经营

经营者及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坚持打造有主张、有个性店铺为经营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并致力于商圈深耕,不依赖他人或其他渠道客商,保持了专卖店自身独有的创意与品牌追求。比如章光101的专卖店,从产品生产、配送、传播到门店经营模式、服务项目提供、顾客数据库管理,自成体系,完全自主,保证了经营的可持续性。

3、专业服务

公司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乐育北路19号

专卖店贵在一个专字:产品专业、经营专业、技术专业、服务专业;专业可以缔造权威,专业就是核心竞争力。在医药零售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专卖店实际上是一个服务终端、体验终端。立足细分市场,以个性化、差异化的专业服务来争取顾客的支持,更容易形成顾客忠诚度。比如北京同仁堂的中医馆和传统中药产品群,不仅专业,而且权威,所到之处,吸引了当地高端的中老年顾客人群。

4、长期经营

怀抱愿景经营,有目标、有方向地经营。因为专卖店大都以品牌营销为基本策略,而品牌打造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和比较大的持续性投入,因此,明确制定3年、5年、10年甚至更长远的经营目标,并坚定信念,不断努力,不懈积累,步步为营地实现各个阶段的战略目标,是专卖店经营战略的必然选择。

5、顾客至上

顾客满意,是指通过满足顾客的需求而成为受顾客信赖与支持的门店,也就是以顾客需求为主导的观念:专卖店从商品选择、选址开始,就一切以目标顾客的需求为导向。因此,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为起点,以顾客为基础,顾客第一,顾客永远是对的,必然成为专卖店经营理念的重要部分。比如一些慢性疾病用药专卖店,都会以创造终生的顾客,并给予其终生服务为经营宗旨。

保健品加盟店在宣纸上也不能马虎,开店选址是一家店铺得以生存并有机会发展壮大的基础。选址不好,很可能造成店铺无法生存的尴尬局面。在保健品专卖店选址的问题上,以下技巧可作参考:

1、傍大款

即把门店开在医院、著名连锁门店或强势品牌店的附近,甚至可以开在它的旁边,不仅可省去考察市场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借助它们的品牌效应招揽顾客。如某省级城市有一家专卖贵细中药材的药店,选址于老百姓大药房的旗舰店对面,很好地利用了这家旗舰店旺盛的客流。

2、药店集中地段

在现实生活中,政府管理部门可能并没有对某一条街、某一个市场经营什么做出规定,但在长期的经营中,某条街会自发形成为销售某类商品的集中市场。比如长沙的湘雅路、南京的瑞金路、广州的先烈南路等,都成为了某些药店经营者的首选。

3、叉路口

叉路口的专卖店有两个临街立面,至少能直接影响4个方向的人流,不仅具很好的现场宣传作用,还因为十字路口的红绿灯设置可增加来往车辆的停留时间,从而增加门店招牌的广告效果。当然,门店位于一条道路一侧,拥有道路来回两个方向的客流,虽然价值低于叉路口店,但也是商铺中最常见的临街状态。独立门面有的店面没有独立门面,门店前自然就

失去独立的广告空间,使经营者失去了在店前彰显品牌形象、发挥营销智慧的空间,这会给促销带来很大的不方便。

4、投资前景

6.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 篇六

皮肤病因致病因素多,发病原因多,很难治愈,很多患者不得不借助激素类药物。 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从长白山脚下一间不起眼的小店起步,从2007年至今,在全国拥有600多家连锁机构,治愈患者无数,凭借的正是自主研发拥有多项国家专利的中药和治疗方法,牛皮癣、银屑病、皮炎、湿疹等顽固性皮肤病,药到病除。

净肤堂专注于皮肤健康研究多年,集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一体,依托长白山丰富的中药资源,开发出净肤丸,净肤茶,银屑霜,敏清,载液抗菌器等40多种专利产品,50多款纯中药制剂,总结出 “口服+外用+营养+护理” 的最新四联净血疗法。

净肤堂的 中药配以 四联净血 疗法 , 彻底颠覆长期以来治疗皮肤病依赖激素药物的做法,也正因如此,净肤堂在业界发展可谓神速,广受好评。

净肤堂治疗皮肤病,用药3分钟,患者就会有清爽感觉,胀痛痒等症状缓解, 1-3天症状消失 , 皮屑从患部开始软化 、 脱落。 用药7天后, 皮肤细胞活性被激活,患部开始有蚁爬感,血运开始恢复正常。 用药15天后,皮肤真皮层生成新皮质细胞, 皮肤弹性开始增加, 溃烂面结痂、红斑面积减少,高出皮肤部分开始变平。 用药一疗程, 轻度患者表皮不再脱落,癣痂脱落,基本恢复正常,重度患者高出皮肤部分基本变平, 开始恢复正常皮肤。 用药3-6个疗程,皮肤完美如初。

净肤堂为何发展如此神速? 和净肤堂合作有何优势? 为此,记者采访了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创始人贾树民先生。

记者:贾总,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净肤堂的情况。

贾总:有句话叫“药材好,药才好! ” 我们是从长白山脚下第一家机 构起步 , 目前在长春市内就有40多连锁机构,全国有600多家, 靠的就是医者的仁心和仁术。 净肤堂有今天的成绩,和严把质量关是分不开的。 我们从原料源头开始把关, 每个环节都层层检验和筛选,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所以才有了卓尔不凡的效果。

记者:如果我们的读者想和您合作, 可大家都知道医疗相关的证照 不好办 , 这方面怎么办呢?

贾总:的确是这样。 想开设类似的医疗结构,最难就是证照办理,而和我们合作,这个难题我们负责解决。 现在全国各省份基本上都有我们的连锁机构, 绝大多数都是加盟后总部免费给办理医疗证件。 具体来说,就是和我们加盟后,我们分为普通加盟商和贵宾加盟商。 普通加盟商, 我们总部派外联部去加盟商的当地给办理代有医疗字样的证件, 比如说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贵宾加盟商 , 我们总部免费给办理皮肤病研 究所 ,这样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就更权威了。

记者:我们的读者可能不是医学专业的,能和您合作吗?

贾总:当然可以。净肤堂专注于皮肤健康研究多年,集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一体,不仅有科研团队,也有营销队伍。8年时间,我们已经积累了一整套的运营经验,里面详细的介绍了5A营销模式。加盟商和我们签约以后,会到直营店学习,店里的主任会手把手的教。 不懂的问题,加盟商可以随便问,一直教会为止。 经过我们的培训,加盟商很快就能起步, 再加上我们的产品效果出众,所以都很赚钱。

记者:加盟商还会获得哪方面的保障呢?

贾总:先说产品,我们注册了“中全” 和“净肤堂”商标,同时申请多项专利,为加盟商的发展保驾护航。

再说服务, 我们研究所实力非常的雄厚,加盟商到长春考察,只要给我们打个电话,总部就会派奔驰车去接,我们有4台奔驰 。 到总部考察后 ,我们负责吃饭和住宿,不用加盟商花钱,让加盟商来总部考察无后顾之忧。

此外, 我们每年都会举办全国加盟商表彰交流大会, 会议现场优秀加盟商会现场销售经验演讲比赛, 获奖者会有几千到几万不等的奖励。

记者:净肤堂在全国都有店,那么关于区域市场保护是怎样做的呢? 加盟商如果挣钱之后乱开店,那市场不就乱了吗?

贾总:这个问题我们早期发展的时候就已经解决了,而且这么多年来看,效果还是很好的。 加盟商在和我们合作时, 总部会收取市场保证金5000元。 如果有加盟商乱开店的, 冲击到其他加盟商的市场, 那受损失的加盟商可以向总部反馈,总部会扣除乱开店的加盟商保证金, 并补偿给受影响加盟商。

记者:最后请问您一个问题,您最大心愿是什么?

贾总:我最大心愿是让中全净肤堂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我们的连锁店开遍全球的每一个角落。

长春市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加盟总部

加盟地址:长春市中吉大厦

加盟电话:18686696339

加盟电话:400-0210-400

加盟电话:0431-82775879

加盟网站:w w w .zqjft.com

加盟QQ:573260988

7.加盟店加盟合同 篇七

甲方:沈阳本草部落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盟条件

1.乙方必须为有志于美容行业的创业人士。

2.乙方必须为现有或即将开办美容院,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加盟店基础美容床位不低于五张,营业面积不少于六十平方米。

4.乙方代表必须为当地户口或提供当地户口人的担保书。

第二条:加盟店的受权及设立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范围内设立_________机构,使用本公司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乙方应持甲方提供的相关手续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加盟经营产品配置

1.本合同规定经营产品只限于加盟店内服务及销售。

2.甲方拥有美容护肤系列产品,以甲方提供产品检验资料等文件复印件(详见附表)

3.形象加盟首次进货产品均由甲方统一配置(见附表)

第四条:产品价格

1.乙方享有加盟店全国统一加盟价,以甲方提供市场零售价标准参考销售。

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约产品规定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产品供应(换,退货)及结算方式

1.本合约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约规定之经营产品。

2.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化渠道进货或订购本合约规定之产品。

3.乙方向甲方购货,在统一订单上准确填写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传真到甲方确认,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两天内发货。

4.乙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办理退换货,由甲方承担退货费用;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坏,变质等问题,除第三者外,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除质量问题外概不退货;换货则按以下规定,购进本草丽人产品在完好无缺的前题下(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因产品滞销问题,每次调换产品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次购进产品金额的30%且按以下规定调换:

1)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9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金额调换;

2)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18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八折调换;

3)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27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五折调换;

4)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三折调换;

5)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上的,甲方不进行调换;

6)所调换产品的时间以工厂的出库清单,产品本身的喷码及托运单核查为准;

7)所调换产品将在下次进货中冲抵货款,不在当次的进货款扣减。

第六条:经营规范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统一CI形象;营业场所及设备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

2.乙方应严格贯彻实施甲方指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开展业务,以确保共同利益。

3.乙方服务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乙方应遵循“十个统一”的原则接受甲方的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价,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统一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广告,统一规范管理)

5.乙方开展业务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及非法经营手段谋取暴利。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若乙方未按甲方制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来开展业务造成经营不善,应及早向甲方提交报告拟定补救措施;若乙方欲停止营业,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7.乙方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机构后,不得经营与甲方企业有雷同的其它产品品牌,如原有其它品牌产品,则甲方给予___月有期限消化,此期限到后,如乙方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仍需保留与甲方品牌有雷同的产品,则需与甲方另订须完成甲方产品的月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区域独家保护权。如乙方的经营不正常,且有损害甲方的品牌形象或利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乙方在符合经营规范下,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区域有独家的保护权。

第七条:经营保证

1.在加盟期限内,乙方首批购产品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以后乙方每月计划订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2.加盟期限内,乙方年度计划进货总额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财务管理

1.乙方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2.乙方购货可使用现金,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的经营须在当地依法纳税。

3.乙方需甲方到该店举行美容讲习会,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在需要开会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双方具体安排的时间开会。

4.乙方要求甲方派驻美容导师或市场营销人员协助工作,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人员须提前10天申请、且按甲方的具体时间安排)。

5.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营连锁事业,各种报表须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假报、压单不报。

第九条:甲方责任

1.乙方取得加盟权,甲方提供美容院管理体系,加盟授权牌等促销物品(详见附表);

2.甲方负责乙方所需产品的及时供应;

3.甲方对________产品提供相关资料及质量保证,但若以下不承担责任:

1)客户误用;

2)客户不按标识或说明书使用;

3)产品超过保质期。

5.甲方有维护乙方市场的义务,不得在乙方加盟区域内销售本合约规定产品,如有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如乙方市场遭到其他方恶性串货,甲方接到投诉后需在三日内赶到乙方处进行调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否则视为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6.乙方秉承共同严格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的原则,不得在规定外区域销售本合约

产品,如发现串货行为,查证属实将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第十条:保密约定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另一方的商业机密,及有损对方企业品牌形象、利益的行为。

2.甲方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者使用或参考。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关系,若乙方违约经营及销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正当经营或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保留对乙方追 诉的权利

3.甲、乙双方如一方未能全面履行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整改措施,并具有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或违约金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涉及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沈阳本草部落化妆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艳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街44号A305室

税号:*** 代理签约人:

***9013

联系电话:024-62421935

62421936

传真:024-62421938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签约人:

传真:

联系电话:

8.专卖店装修合同 篇八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装修店店名:装修店地址:

装修后店面性质:专卖店()店中店()其他()

现甲方为支持乙方的销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修前提;

1、乙方必须为甲方合法签约“******”产品经销商。

2、乙方拥有本店一年以上合法使用权。

二、装修费用申请、报销程序;

1、签订此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房屋使用合同(租贷合同或产权证等能证明使用期限的资料);

2、申请内容必须含:

(1)店面装修前各部位详细照片及内部结构总体平面图;

(2)店面装修部位平面示意图(必须标明真是尺寸)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资料予以设计、预算之后,向乙方提供《经销店装修合同》。4、若乙方认可,则在《经销店装修合同》、《装修合同附件》盖章、签字确认后回传甲方,甲方盖章、签字确认后将合同及附件回传乙方,此装修项目即刻生效(注:生效前提为《经销店装修合同》、《装修店合同附件》二内容须同具备)。

5、(1)乙方报销时须及时提供本店装修后详细照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未按《装修合同附件》(施工明细表、施工图)施工而擅自改动装修内容,甲方有权少承担费用或不予以承担费用。

(3)费用结算:装修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核报总费用的40%,其余部分视乙方后期销售实绩予以分阶段报销。

三、甲、乙方责任:

1、店面装修后销售“******”产品时限要求:在非甲方主动终止销售合作的情况下,此店自装修结束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必须销售“***公司”的产品,不得在本店内(或展厅)销售非“**公司”之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店所有装修费用。

2、若因使用权等乙方原因造成本店装修后不能达到第三条第(1)项时限内销售“**公司”之产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店所有装修费用。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中途停止装修,其所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9.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 篇九

皮肤病因致病因素多,发病原因多,很难治愈,很多患者不得不借助激素类药物。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从长白山脚下一间不起眼的小店起步,从2007年至今,在全国拥有500多家连锁机构,治愈患者无数,凭借的正是自主研发拥有多项国家专利的中药和治疗方法,牛皮癣、银屑病、皮炎、湿疹等顽固性皮肤病,药到病除。

净肤堂专注于皮肤健康研究多年,集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一体,依托长白山丰富的中药资源,开发出净肤丸,净肤茶,银屑霜,敏清,载液抗菌器等40多种专利产品,50多款纯中药制剂,总结出“口服 + 外用 +营养 + 护理”的最新四联净血疗法。

净肤堂的中药配以四联净血疗法,彻底颠覆长期以来治疗皮肤病依赖激素药物的做法,也正因如此,净肤堂在业界发展可谓神速,广受好评。

净肤堂治疗皮肤病,用药3分钟,患者就会有清爽感觉,胀痛痒等症状缓解,1-3天症状消失,皮屑从患部开始软化、脱落。用药7天后,皮肤细胞活性被激活,患部开始有蚁爬感,血运开始恢复正常。用药15天后,皮肤真皮层生成新皮质细胞,皮肤弹性开始增加,溃烂面结痂、红斑面积减少,高出皮肤部分开始变平。用药一疗程,轻度患者表皮不再脱落,癣痂脱落,基本恢复正常,重度患者高出皮肤部分基本变平,开始恢复正常皮肤。用药3-6个疗程,皮肤完美如初。

净肤堂为何发展如此神速?和净肤堂合作有何优势?为此,记者采访了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创始人贾树民先生。

记者:贾总,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净肤堂的情况。

贾总:有句话叫“药材好,药才好!”我们是从长白山脚下第一家机构起步 ,,目前在长春市内就有40多连锁机构,全国有500多家,靠的就是医者的仁心和仁术 。。净肤堂有今天的成绩 ,,和严把质量关是分不开的。我们从原料源头开始把关,,每个环节都层层检验和筛选,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以才有了卓尔不凡的效果。

记者:如果我们的读者想和您合作,可大家都知道医疗相关的证照不好办,这方面怎么办呢?

贾总:的确是这样。想开设类似的医疗结构,最难就是证照办理,而和我们合作,这个难题我们负责解决。现在全国各省份基本上都有我们的连锁机构,绝大多数都是加盟后总部免费给办理医疗证件。具体来说,就是和我们加盟后,我们分为普通加盟商和贵宾加盟商。普通加盟商,我们总部派外联部去加盟商的当地给办理代有医疗字样的证件,比如说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贵宾加盟商,我们总部免费给办理皮肤病研究所,这样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就更权威了。

记者:我们的读者可能不是医学专业的,能和您合作吗?

贾总:当然可以。净肤堂专注于皮肤健康研究多年,集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一体,不仅有科研团队,也有营销队伍。8年时间,我们已经积累了一整套的运营经验,里面详细的介绍了5A营销模式。加盟商和我们签约以后,会到直营店学习,店里的主任会手把手的教。不懂的问题,加盟商可以随便问,一直教会为止。经过我们的培训,加盟商很快就能起步,再加上我们的产品效果出众,所以都很赚钱。

记者:加盟商还会获得哪方面的保障呢?

贾总:先说产品,我们注册了“中全”和““净肤堂”商标,同时申请多项专利,为加盟商的发展保驾护航。

再说服务,我们研究所实力非常的雄厚,加盟商到长春考察,只要给我们打个电话,总部就会派奔驰车去接,我们有4台奔驰。到总部考察后,我们负责吃饭和住宿,不用加盟商花钱,让加盟商来总部考察无后顾之忧。

此外,我们每年都会举办全国加盟商表彰交流大会,会议现场优秀加盟商会现场销售经验演讲比赛,获奖者会有几千到几万不等的奖励。

记者:净肤堂在全国都有店,那么关于区域市场保护是怎样做的呢?加盟商如果挣钱之后乱开店,那市场不就乱了吗?

贾总:这个问题我们早期发展的时候就已经解决了,而且这么多年来看,效果还是很好的。加盟商在和我们合作时,总部会收取市场保证金5000元。如果有加盟商乱开店的,冲击到其他加盟商的市场,那受损失的加盟商可以向总部反馈,总部会扣除乱开店的加盟商保证金,并补偿给受影响加盟商。

记者:最后请问您一个问题,您最大心愿是什么?

贾总:我最大心愿是让中全净肤堂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我们的连锁店开遍全球的每一个角落。

长春市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加盟总部

加盟地址:长春市中吉大厦

加盟电话:18686696339

加盟电话:400-0210-400

加盟电话:0431-82775978

加盟网站:www.zqjft.com

加盟QQ:573260988

10.专卖店借货合同 篇十

甲方(出借方):

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借款方):

住址:

乙方因无力支付货款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借贷金额

甲方向乙方出借************产品一宗,价值人民币壹佰万元,计算方法以甲方正常的出厂价为准。

第二条 借贷期限及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起算,乙方保证2012年1月20日前还款五十万元;2012年3月20日前还款三十万元;2012年4月20日前还款二十万元。每期必须按时还款,逾期不还按照同期人民银行罚息计算。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在2012年12月28日前保持位于*********************专卖店正常营业,不得撤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营业。如有违反,乙方同意甲方在***********市开设直营店或者寻找其他加盟商另行开店。

第四条 履行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依据双方正常的要货、发货方式履行,以乙方发货单为准,不再另行签订任何收据。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1.法兰克专卖店合同书 篇十一

合同编号:

甲方:南宁法兰克家具有限公司区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设立法兰克·欧达专卖店事宜,在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并签订合作约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设立法兰克·欧达专卖店,有权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所有支持。

2、乙方设立法兰克·欧达专卖店后,应在省市区(县)范围内销售法兰克·欧达系列产品。

3、乙方设立法兰克·欧达产品专卖店后,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专卖法兰克·欧达产品的合法经营活动。

(二)、甲方给予乙方的支持:

1、开业费用支持

对于选址、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卖店,公司将给予新开门店促销活动支持费用上限__2000__元,以促销活动物料方式补助(需要提报活动方案,经审批后执行)。

3、半年经营奖励支持

正式开张营业6个月经过甲方巡查后符合相关陈列等要求,且平均月度实进货额达到满___8___万以上,再奖励__3000_费用支持,同样以促销活动申请形式给予补助。

4、周年度庆典活动支持

逢周年,可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费用用于周年庆典活动的举办与造势,费用审批原则上不低于店庆期间实贩卖总额的2%。

5、样机折扣支持

专卖店初张,可享受结算价0.85折优惠。(根据乙方开设的法兰克系列产品专卖店实际出样情况,限每套柜只可申请一次),并在申请后四个月内予以核销。以每次回款中从货款给予冲减。专卖店开拓的外延通路如小区物业等同样享受进货价0.85折的样柜优惠政策,但出样前须先报批,核准后在有效出样期9个月后核销。

6、专项物料支持

1、针对专卖店将设计专项物料供专卖店推广使用

2、甲方提供色卡及配件出样一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在专卖店内陈列、兼营其它任何非甲方供应之产品,否则以乙方违约论,并赔

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由此造成消费者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处理纠纷费用、商誉损失)。

2、专卖店店头招牌和形象装修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妥善保管和维护,非经甲方

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拆除或移作他用。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经营第三方同类或者停止经营甲方产品,甲方有权撒下招牌和形象台。

3、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因故终止合同时,乙方需拆除店内所有与甲方有关之招牌、装

修及助成物等所有甲方CI标志,收回所有甲方提供的物料色卡等物。并不得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使用。

4、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因故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专卖店名义进行经营活

动,否则以违约论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给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外,仍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失。

6、乙方应将授权书悬挂于店内醒目处,并妥善保管。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因故提前

终止合同后五日内将授权书完好归还给甲方。

1)、逾期归还或拒绝归还,乙方须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

2)、若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授权书遗失,视同为乙方违约,并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

责任。

3)、授权书仅证明乙方系法兰克系列产品专卖店及专业销售甲方之产品。

7、乙方销售法兰克产品时,须按照甲方之价格管理体系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无故恶意

乱价扰乱市场。

8、乙方销售法兰克产品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成套系列产品的色卡及配件出样,乙方须付压金

800元/套。

9、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方,否则视同乙

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第二条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止经营、歇业、注销专卖店,否则以

乙方违约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00元.二、本合同书与双方签订之《经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任何补充合同或协议均应由双方协商及书面同意并作为《经销合同》和《合约书》之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争议解决应以友好协商为原则,如协商不成,则以甲方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三、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约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南宁市法兰克家具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人:签约人:

12.专卖店申请加盟合同 篇十二

皮肤病因致病因素多, 发病原因多, 很难治愈, 很多患者不得不借助激素类药物。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从长白山脚下一间不起眼的小店起步, 从2007 年至今, 在全国拥有500 多家连锁机构, 治愈患者无数, 凭借的正是自主研发拥有多项国家专利的中药和治疗方法, 牛皮癣、银屑病、皮炎、湿疹等顽固性皮肤病, 药到病除。

净肤堂专注于皮肤健康研究多年, 集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一体, 依托长白山丰富的中药资源, 开发出净肤丸, 净肤茶, 银屑霜, 敏清, 载液抗菌器等40 多种专利产品, 50 多款纯中药制剂, 总结出“口服+ 外用+营养+ 护理”的最新四联净血疗法。

净肤堂的中药配以四联净血疗法, 彻底颠覆长期以来治疗皮肤病依赖激素药物的做法, 也正因如此, 净肤堂在业界发展可谓神速, 广受好评。

净肤堂治疗皮肤病, 用药3 分钟, 患者就会有清爽感觉, 胀痛痒等症状缓解, 1-3天症状消失, 皮屑从患部开始软化、脱落。用药7 天后, 皮肤细胞活性被激活, 患部开始有蚁爬感, 血运开始恢复正常。用药15 天后, 皮肤真皮层生成新皮质细胞, 皮肤弹性开始增加, 溃烂面结痂、红斑面积减少, 高出皮肤部分开始变平。用药一疗程, 轻度患者表皮不再脱落, 癣痂脱落, 基本恢复正常, 重度患者高出皮肤部分基本变平, 开始恢复正常皮肤。用药3-6 个疗程, 皮肤完美如初。

净肤堂为何发展如此神速?和净肤堂合作有何优势?为此, 记者采访了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创始人贾树民先生。

记者:贾总, 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净肤堂的情况。

贾总:有句话叫“药材好, 药才好!”我们是从长白山脚下第一家机构起步, 目前在长春市内就有40 多连锁机构, 全国有500 多家, 靠的就是医者的仁心和仁术。净肤堂有今天的成绩, 和严把质量关是分不开的。我们从原料源头开始把关, 每个环节都层层检验和筛选,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所以才有了卓尔不凡的效果。

记者:如果我们的读者想和您合作, 可大家都知道医疗相关的证照不好办, 这方面怎么办呢?

贾总:的确是这样。想开设类似的医疗结构, 最难就是证照办理, 而和我们合作, 这个难题我们负责解决。现在全国各省份基本上都有我们的连锁机构, 绝大多数都是加盟后总部免费给办理医疗证件。具体来说, 就是和我们加盟后, 我们分为普通加盟商和贵宾加盟商。普通加盟商, 我们总部派外联部去加盟商的当地给办理代有医疗字样的证件, 比如说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等;贵宾加盟商, 我们总部免费给办理皮肤病研究所, 这样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就更权威了。

记者:我们的读者可能不是医学专业的, 能和您合作吗?

贾总:当然可以。净肤堂专注于皮肤健康研究多年, 集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一体, 不仅有科研团队, 也有营销队伍。8 年时间, 我们已经积累了一整套的运营经验, 里面详细的介绍了5A营销模式。加盟商和我们签约以后, 会到直营店学习, 店里的主任会手把手的教。不懂的问题, 加盟商可以随便问, 一直教会为止。经过我们的培训, 加盟商很快就能起步, 再加上我们的产品效果出众, 所以都很赚钱。

记者:加盟商还会获得哪方面的保障呢?

贾总:先说产品, 我们注册了“中全”和“净肤堂”商标, 同时申请多项专利, 为加盟商的发展保驾护航。

再说服务, 我们研究所实力非常的雄厚, 加盟商到长春考察, 只要给我们打个电话, 总部就会派奔驰车去接, 我们有4 台奔驰。到总部考察后, 我们负责吃饭和住宿, 不用加盟商花钱, 让加盟商来总部考察无后顾之忧。

此外, 我们每年都会举办全国加盟商表彰交流大会, 会议现场优秀加盟商会现场销售经验演讲比赛, 获奖者会有几千到几万不等的奖励。

记者:净肤堂在全国都有店, 那么关于区域市场保护是怎样做的呢?加盟商如果挣钱之后乱开店, 那市场不就乱了吗?

贾总:这个问题我们早期发展的时候就已经解决了, 而且这么多年来看, 效果还是很好的。加盟商在和我们合作时, 总部会收取市场保证金5000 元。如果有加盟商乱开店的, 冲击到其他加盟商的市场, 那受损失的加盟商可以向总部反馈, 总部会扣除乱开店的加盟商保证金, 并补偿给受影响加盟商。

记者:最后请问您一个问题, 您最大心愿是什么?

贾总:我最大心愿是让中全净肤堂走出国门, 走向世界, 我们的连锁店开遍全球的每一个角落。

长春市净肤堂皮肤病研究所加盟总部

加盟地址:长春市中吉大厦

加盟电话:18686696339

加盟电话:400-0210-400

加盟电话:0431-82775879

加盟网站:www.zqjft.com

加盟QQ:573260988

13.特许加盟合同 篇十三

合同编号:

XXX特许加盟合同

特许人:XXX店(下称甲方)

受许人: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研发,完善成型.用于XX市XXX区XXXXX店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操作规程技术,是甲方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店铺管理方式、营帐系统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招牌、样式及其他营业象征.“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二.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的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职工不是甲方员工,也不是甲方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乙方自行判断、自主运做的行为。

三.特许权给予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省___市____县(区)_____开设“XXX”连锁加盟店。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使用本公司研发、完善的产品及操作规程技术。

四.商标的使用承诺、范围和使用方法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标识及有关标志、样式和招牌。

(2)乙方不得在其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的商标。

(3)乙方要使用甲方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乙方商号的一部分使用甲方商标,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5)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6)乙方在使用甲方公司商标和操作规程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6.1毁损甲方公司形象,损害甲方公司商标和操作规程技术资产的行为。

6.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乙方员工传授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甲方操作规程技术资产。

6.3乙方不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操作规程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五.加盟店保护、变更、追加

(1)甲方不得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城市自己或第三者经营其相同加盟店。

(2)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乙方想扩大经营,乙方希望变更原规定区域的店铺时,必须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经甲方查证核实后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变更。

(3)乙方如要新建店铺时,必须与甲方另外签订追加新建店的特许连锁加盟合同。

(4)如乙方要转让代理权,须经总部批准,修改合同后方能正常营业。为保证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受侵害,乙方需缴纳品牌形象损失金一万元。如私自转让代理权,总部将取缔其授

予乙方的一切权利,并按合同法相关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公司商标及操作规程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是只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甲方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甲方可对现有操作规程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研究、完善。

七.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乙方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期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必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操作规程,进行技术指导。

(2)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在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统一使用“XXX”店名。

(3)乙方的经营必须在甲方操作规程的指导下进行,同意使用甲方有偿提供的主料和锅底配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独进货,或改变锅底配料。

(4)甲方授权后,乙方享有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5)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实行跟踪指导,乙方遇到的各种问题,甲方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给予解答和指导,乙方每个月要向甲方汇报一次运行情况,回传营业报表。

(6)乙方派人到甲方总部培训完全免费。乙方要求甲方技术员到乙方店所在地培训,乙方需每日支付技术费100元,并承担往返交通食宿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1特许权的全部内容为甲方的产权所有。

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经营模式(包括主料和锅底配料的使用是否合乎标准等情况)、库存情况、营业报表、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修改。如发现不合乎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令乙方限期整改,并由乙方缴纳500元违约金。对于三次令其整改而拒绝执行者,总部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和特许经营权。

1.3乙方如果违反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营损失。

1.4甲方有权对外发布加盟店的店面形象、店主姓名、联系方式和经营状况等信息。

(2)甲方义务:

2.1制定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发展战略。

2.2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模式,保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竞争力。

2.3甲方帮助乙方进行商业经营的支持和指导,包括对乙方开店的支持、技术、人员等的培训、物流配送等。

2.4制定并实施特许经营体系的广告、宣传计划。

2.5向乙方提供保证品质、价格低廉的统一的有偿主料、配料、调料及统一餐具和配套设施。

2.6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运营手册、员工手册。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进行商业经营的支持和指导,包括对乙方开店的支持、技术、人员等的培训、物流配送等。

1.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制定广告、宣传计划。

1.3乙方要求甲方向其提供保证品质、价格低廉的主料、配料、调料及其统一餐具和配套设施。

1.4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必要的运营手册、员工手册。

(2)乙方义务: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营业状况、经营模式(包括主料和锅底配料的使用是否合乎标准等情况)、库存情况、营业报表、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修改。

1.2接受甲方的定价方案和收费标准。遵守甲方的统一性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

1.3按甲方VI要求,装修营业场所内外装饰及牌匾必须符合甲方规定。

1.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特许经营的信息进行保密。

1.5在特许经营合同结束或合同解除时退还相应产权标记物给甲方,并不得在三年内参与同行业竞争。

1.6与甲方保持电话、信息、文字往来、主动沟通交流。

1.7为了维护公司的统一性,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为目的,乙方同意从甲方处购买营运所需的带有企业VI的设备、餐具、用具等物品。

1.8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汇费由乙方承担)。主料和锅底配料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品后,应及时清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经过核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后立即安排处理,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损,应由乙方追究运输方责任。

1.9乙方根据自己的营业面积建造冷库或购置冰柜,以保证15天以上的存货能力。乙方要提前10天向总部定货,10天以内断货损失由乙方承担,10天以上由总部承担。

1.10乙方在开业前须投放3000元以上的广告宣传费。

1.11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相关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十.加盟合作方式

(1)加盟合同期限为三年,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加盟金:

元整、管理费每年元整,三年共计元整。

(2)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加盟经营,须提前2个月向公司书面提出申请。可按合同期满后现年的加盟费优惠20%,续签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为维护XXX品牌的统一性,“XXX”的主料和锅底配料必须由甲方供货,乙方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进货。如乙方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同时又没有予以说明情况的,视为乙方没有履行合同责任,从其他渠道补货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撤销甲方曾授权乙方的所有权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2)未经许可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外借甲方授权的一切特许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许可才可转让。否则以违约论定,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及代理权,并保留对其追诉的权利。

(3)“XXX”商标的所有权归XXX市XXX区XXX店所有,各加盟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各加盟商在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约的情况下,不得再使用“XXX”品牌,如继续使用,XXX市XXX区XXX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

十二.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没有在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1.2乙方拖欠需交甲方的加盟费、管理费、货款等。

1.3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时,甲方可不做预告而解除合同。

2.1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或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2乙方向其他人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有关甲方商业信息、手册等资料。

2.3乙方损害了甲方公司的名誉、信誉,妨碍了甲方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2.4乙方出让全部或部分重要财产,或把加盟店财产用做过渡担保。

2.5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后仍未开业。

2.6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从甲方公司补货,同时又没有说明情况。

2.7乙方的营业报表记录不实或妨碍甲方的盘点、财务监察者。

2.8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获,造成连锁经营困难及名誉影响时,乙方除应负违约责任外,并应按最近一年的加盟费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

十三.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合同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各条款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十四.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处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法院。

十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加盟费、管理费全款到达甲方帐户起正式生效。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上一篇:高考前讲话下一篇:长歌行诗歌鉴赏练习题及答案